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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磁湖汇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1-09    阅读: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黄石磁湖汇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篇

【黄石磁湖汇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篇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三、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五、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万元以上的专项购置经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或参与式采购。

七、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八、加强审计监督,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四、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受理

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承办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六、核准与决定

(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

(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

七、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

八、公开公示

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十、责任追究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资金管理制度
黄石磁湖汇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篇

【黄石磁湖汇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篇一: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结算,超出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银行结算;特殊情况下需要现金结算的,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公司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公司应在下列范围内支付现金:

(一)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及劳保福利等开支;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报销(或借支)的差旅费、业务费、修理费等;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公司董事长、总裁批准的其他特别支出。

第二条各单位应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的限额以企业、单位3-5天的日常用量为准,凡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资金管理制度。企业现金的存入及取出应派车辆接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措施。

第三条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四条现金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钱、账分管的原则。出纳与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责任,实行相互制约,加强现金管理。

第五条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办理收款手续后,应加盖"现金收讫"字样。

第六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及总裁批准后提取。

第七条一切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名,

经销商管理制度
黄石磁湖汇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三篇

【黄石磁湖汇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篇一:××经销商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经销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了解经销商选择的条件,以及更好地为经销商提供服务,并更好地与经销商合作,达到互惠共赢。

2适用范围

××各销售区域及各级经销商

3内容

3、1总则

××经销商是指:与××签署经销合同,经××授权(不包括网络销售),依据合同约定并遵照××的各项规章政策,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合法销售××产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坚持“服务客户、互惠共赢”的客户发展原则,与经销商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努力服务经销商,提升经销商满意度,与经销商共同开拓市场。

××推行区域经销的销售模式,培养和发展忠诚度高的专营客户,与经销商建立战略同盟,提升经销商组织运营能力,经销商有违约行为,将扣除经销商所交纳的全部或者部分保证金。扣除经销商保证金的部分,经销商应该在3日内补齐,不能补齐的公司有权终止协议。如果经销商的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经销商应另外赔偿。

2、如果经销商未能达成约定的经营指标,按照<经销商合同>合同的约定应该扣除或者返还部分市场广宣支持费用的,如果经销商没有按时返还,公司将在经销商保证金中扣除。扣除保证金的部分,经销商应该在3日内补齐,不能补齐的公司有权终止协议。

3、经销商可自行将履约保证金汇往××指定的账号上,汇款时需写明汇款用途:“履约保证金”,同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财务部。

4、经销商上交履约保证金不得由业务人员代汇款,如业务人员代汇款出现未达账款,××不承担任何责任。经销商汇出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必须与经销合同里填写的保证金金额相符并及时与公司财务部核实。

5、公司给予经销商出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凭证,请经销商收到后妥善留存。经销商在解除与××合作时,如完成销售任务且遵守公司相关规定,返还经销商交纳的履约保证金金额时,需返回公司给开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

3、5经销商配置要求

××经销商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配备相应的资源,以保障经销任务的完成,经销商资源配置标准如下:

3、5、1人员配置要求

1、要求至少配置销售经理或主管1名,全面负责××产品在本区域的业务拓展、销售业务管理工作。

2、市场管理人员

1)区域市场业务员

地市级/县级区域市场至少配置一名市场业务人员,负责区域市场的开发、终端的服务和管理,以保证市、县市场客户的开发和维护管理。业务人员服从××派驻的业务人员管理,接受××的培训、和考核,按照××制定的工作标准工作。市场业务人员由经销商配置。

2)本市区终端管理员

每10个终端配置一名终端管理人员,负责××产品终端的服务和管理,终端业务人员服从××的业务人员管理,接受××的培训,按照××的标准工作。外埠市场(经销商所在地之外的经销区域)终端管理员由外埠市场分销商配置。

3)团购业务员

地市级/县级区域市场至少应配置专门的团购业务员,针对企业福利、会议营销、节日团购市场进行有针对性的团购业务

3、其他人员配置:必须配置财务人员、开票人员、仓储管理人员确保业务顺利开展,便于及时分析数据,便于与××数据对接。

4、配送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满足市场配送的需要。

3、5、2库房配置要求

1、经销商应该配置符合要求的库房以保证业务的正常进行,同时经销商应该配备适当的库存,保证市场的供货的连续性和平衡市场销量的波动性。

3、5、3车辆、资金要求

1、车辆配置以满足配送需求为原则,具体按照合同约定配置。

2、资金配置以满足业务运转为原则,包括保证金、流动资金、额定库存等。

3、6××销售政策

3、6、1广告

1、广告宣传以茶博会为主,报纸、杂志、电视、网络、户外喷绘为辅。以地区宣传为主,全国性宣传为辅。

2、专卖店支持:公司承担总装修费用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万元。并需提前申报装修方案上报公司市场部,获得公司认可,提供装修实际效果照片,否则公司有权不予以兑现费用支持。支持费用年底结算,公司以产品形式年底予以兑现。

3、经销商在参加区域茶博会、发布媒体、户外、路牌和车体等广告,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申请,并提供相应广告调查分析表,在得到公司的许可,并需向公司市场部提供相关参展协议、广告发布协议、广告发布现场照片,否则年底不予以费用支持。支持费用公司以产品形式年底予以兑现。

3、6、2广宣费用投入原则

(1)市场处于发展初期或对公司非常重要的地区市场,其广宣费用完全由公司来承担。

(2)市场处于成长期(在该地区市场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其广宣费用公司与代理商按一定的比例(4:1—3:1不等)进行分摊。

(3)市场处于成熟期(市场需求比较稳定而且市场占有率较高),公司承担的广宣费用少一些(按1:4—1:3不等),或完全由经销商来承担,公司只负责方案制作费用。

3、6、3广宣促销物品

1、按照每次提货金额的××%进行试饮茶叶配送。新签客户公司免费发放授权牌、荣誉证书影印件(各份)、负责人名片盒()、宣传碟片(各张)。

2、新客户首月广宣品按照首次提货金额的××%予以发放。除首次提货金额外,广宣品配比按照乙方实际销售额的××%予以发放,超出比例的部分经销商按照公司广宣品发放价格表以现金支付,每年结算一次。

3、6、4产品价格政策

3、6、5销售激励政策

3、6、6特殊激励政策

对于重点客户、重点渠道公司可单独开发专门产品予以配合销售。起订数量经双方协商。

3、7经销商服务

××坚持“服务客户、互惠共赢”的客户发展策略;服务客户、提升客户满意度是公司的重点工作之一。公司将为客户提供以下方面服务。

3、7、1售后服务

公司将配置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建立专门的售后服务流程为经销商解决产品质量问题和投诉。

3、7、2货物供应服务

公司将提升订单处理的速度和质量、提升服务态度、加快到货周期,精确销售计划,以提升客户的供货服务水平,业务系统将积极协助经销商协调到货时间,进而保证客户的货源供应。

3、7、3市场信息服务

公司业务系统及时收集区域内的各种市场信息,经过筛选后及时向经销商提供有助于其业务作业的资讯。帮助经销商分析产品的某些销售表现,找出销售不佳的原因。分析目前所销售的产品(品种、口味、包装等)能否满足其销售区域的需要。

3、7、4培训

公司为客户提供销售方面的培训,使用集中培训、业务人员培训多种形式,提升经销商的经销水平。

3、7、5产品知识服务

为客户介绍产品的基本知识,提供必要的产品介绍材料,以便于经销商推广产品。

3、7、6财务服务

公司将致力缩短财务处理流程,加快经销商费用兑现速度,定期与经销商核对帐务,帮助经销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7、7数据分析服务

协助经销商分析数据,并通过数据的分析得出指导销售工作的依据。该项工作是业务人员的基本工作。

3、7、8库存管理服务

协助经销商管理库存和库内现场管理,提出对经销商有利的库存方案,减少对经销商的强制压货,减轻经销商的资金压力。

3、7、9销售计划

××业务人员将协助经销商的销售计划的制定,共同提高计划的准确率,以便于公司更好的为经销商服务。

3、8经销商业务管理

作为××的经销商,有义务接受公司的业务管理的指导,维护××的品牌形象、开拓市场。同时公司也有义务对经销商进行培训和引导,对经销商的业务进行管理。

3、8、1销售业绩管理

经销商应该完成合同约定的销售任务,销售任务的完成情况是××评估经销商经营情况的最基本的也是最主要的指标。××将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制定市场策略、投入广告宣传等以支持经销商任务的完成。同时,对经销商每月完成销售任务的情况进行分析,指导和帮助经销商完成销售任务。

经销商在完成销售任务的同时应该积极的提升产品结构,按照××的规划推广主品。

3、8、2价格体系管理

1、公司价格实行三级价格即:一级经销商价格(出厂价)、二级分销商价格、零售价格;

2、一级经销商价格是公司开票给经销商的出厂价;由公司发布和调整;

3、二级分销商价格根据二级分销商性质不同实行不同的价格,二级分销商价格由一级经销商根据市场的状况在公司正常浮动范围内自行制定。经销商应该在与二级分销商<三方协议>中予以明确,并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管控。

4、零售价由公司制定并统一发布,经销商如果提高或者降低零售价必须经过请示公司,经过批准后方可执行。未经请示自行提高零售价的经销商按照合同违约处理。

3、8、3经销商额定库存管理

1、根据当地产品销售量,给代理商核定安全库存量。使代理商的库存量总保持1、5倍安全库存。低于和高于额定库存的对经销商要进行考核。

合理进货量=((上期库存量+上期进货量)-本期库存量)*1、5倍-本期库存量

2、经销商库存产品时间管理

经销商库存管理应该做到“先进先出”,先入库的货物应该先销售出库。

3、8、4二级分销体系建立

1、经销商应该积极建立和完善二级分销体系,到达合同约定的分销体系目标。公司、经销商、二级分销商签订<三方协议>。二级分销商分三种类型:专营批发商、主营批发商、区域批发商。

2、专营批发商,是指在指定的区域内专营的二级分销商。专营批发商接受公司和经销商的管理,遵守划定的销售范围,遵守的价格体系,直接面对终端进行配送、管理和服务。

3、主营批发商,是指在指定的区域内经营我公司产品,经营我公司产品占总经营额的70%以上,不经营指定竞争产品的二级分销商。主营批发商接受公司和经销商的管理、遵守划定的销售范围,遵守价格体系,直接面对终端进行配送管理和服务。

4、区域批发商,是指社会公共批发商,市、县级市场设立的二级分销商,区域批发商承担本地市场的销售和市场的开发以及货物到达市场的配送任务,不限制其经营产品,可以经营竞争产品。

3、8、9形象建设

1、经销商自身形象建设

经销商必须具备整洁、独立的办公场所,设有业务办公室和财务办公室。店面干净、整洁,室内制作××企业文化、要求有统一vi标识,还应该有区域地图(标注分销网络)、业绩考评表等。

2、二级分销商形象建设

二级分销商的形象建设,要求专营和主营店面同样具有统一vi标识。专营店面制作企业文化标牌。

3、市场形象建设

包括合理规范使用广促物料,充分宣传展示公司产品和文化;规范二级经销商和关键终端售点的形象;加强渠道品类、陈列、促销管理。

3、8、10新品推广

1、经销商应该积极推广××新品。

2、新品铺市速度、铺市率和良好陈列是产品推广的三个关键点。

3、新品铺货以后,合理库存能够保障终端二次上货。要求库存产品原则上不得低于首次上货的30%。

3、8、11危机公关处理

1、消费者投诉信息反馈

经销商作为最贴近市场的销售机构,需要第一时间与消费者联系且必须面谈,然后将谈判结果30分钟内反馈给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在后续解决过程中经销商需要全力配合,先行垫付处理费用或产品,公司根据结案兑现垫付费用。

2、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抽检

无论在终端还是在仓库,都需要及时取得抽检通知单,并在30分钟内报给××相关业务人员。同时需要密切跟踪事情发展进度,一切问题在结果出具前解决,抽检样品费用由经销商承担。

3、媒体介入

市场上如果发生媒体介入或者媒体采访事件,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采访,更不得做任何内容的承诺,取得对方的联系方式后婉转谢绝,以最快的速度通知××业务人员。

4、危机公关处理不当的经销商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8、12计划性管理、信息分析

企业和经销商是战略合作伙伴,也是产供销链条上紧密相连的环节。相互连接、彼此制约。准确地计划能够指导公司合理储备原辅材料和产成品,从而保障客户产品供应,反之则相互制约形成资源浪费或者产销不和谐。提升销售计划的准确性是重点工作之一。

市场信息数据跟踪分析可以使产供销紧密配合,降低衔接上的断层,减少损失;可以了解重点客户库存,及时调拨产品的满足供应,降低积压风险;分析产品走势,能够辅助推广政策;对终端销售走势、进货频率等及时跟踪从而发现是否存在市场问题或配送服务等问题。

为提升计划性和数据分析工作,从而提升客户经营水平,客户需配置计算机和相关管理软件,并配置相应操作人员并培训熟练。开始具备计划和数据分析的能力。

3、9市场秩序维护

市场秩序是关系××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也关系到经销商利润,良好的市场秩序是××和经销商共同的期望,需要所有经销商共同努力,在保护自己市场同时尊重他人区域。

3、9、1市场秩序管理

1、经销商向其无经销权的市场销售××产品达到20件的即视为窜货行为,包括经销商直接窜货和经销商在本销售区域开发的下游市场的经销商窜货。销售区域由经销合同为准。如发现向某区域客户运送产品的车辆在途中向其它市场卸货,无论数量多少,直接视为窜货。

2、窜货可由下列方式证明:

(1)窜货产品的批号、数量、种类、运输工具等。

(2)窜货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窜货存放的地点、价格情况等,需照片证明。

3、举证证据提供的要求:

(1)图片资料必须是窜货的第一时间所拍摄且数量足够(图片资料能够直接反映窜货车辆上的窜货数目、批号,窜货的存放地点等)。

(2)投诉的书面材料必须和图片资料相一致,如窜货数量、品种等。

(3)书面口供证据必须是与窜货投诉方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所陈述,必须由陈述人签字后生效,投诉方陈述不作为直接证据。

(4)国家公检法机关及相关商业执法机关出据的证明可作为直接证明材料,其证明的相关证据也将作为直接证明材料。

(5)经销商被投诉方如对投诉方证据提出质疑,必须在24小时内举证证明投诉方的证据不可信,如仅有口头质疑,无实际证据证明投诉方证据不真实的,市场部则直接采信投诉方证据。

直接证明材料包括:主要指由国家公检法机关及商业执法机关、图片或影视资料、窜货直接参与人的陈述等。

4、窜货的受理与认定

发生窜货的各销售区域可直接将窜货查证表发往市场部(窜货查证表必须有区域经理及经销商的签字确认),市场部24小时給予回复,具体信息传递流程如下:

(1)各区域发生窜货后,销售区域向市场部提供<窜货查证表>。(必须有经销商和销售经理签字确认)

(2)市场部工作人员根据批次将<窜货查证表>转发至物流部。

(3)物流部在12小时内回复市场部,每一个批次的发货市场、客户及发货数量。

5、以下情况投诉市场部将不予受理:

(1)收集的批号不足以确定货源的,或者确定货源,但批号所显示的产品无直接证据证明数量达到20件的。

(2)没有批号的投诉。

(3)窜货举证的关键环节无直接证据或证据不足的。

(4)区域市场内部窜货,主要指地域中心城市市区内部之间的窜货或同一个销售联合体内不同市场间窜货,如需要市场部处理,需所属销售区域经理签字、销售经理确认。

6、窜货事件的处理

(1)处理原则:公正、公平、公开、及时有效。

(2)处理时限:同一销售区域中心市场内部事件查证属实后要求在24小时内给予解决,跨销售区域中心的事件查证属实后在48小时内给予处理解决。

(3)各销售区域中心市场内部窜货、砸价事件由销售区域根据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4)对跨销售区域中心的窜货事件由市场授权市场巡查进行处理,区域市场业务人员协助配合调查取证。

7、公司将对经销商窜货的行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严厉处理,同时相关业务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3、9、2抵制侵权、造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1、公司经销商未经本公司允许,不准私自使用商标、包装、造型及其它公司注册的项目,更不准私自制造或销售假冒××产品或不正当竞争产品,如发生此类行为,如情节严重将解除双方合作关系、扣除其保证金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经销商在自己所属的区域市场中负有抵制假货的义务。在市场上发现××的假货之后,应在第一时间收集假货信息,包括假货的包装、生产地、价格等,及时反馈公司业务人员。或是配合协助公司业务人员及特派人员调查。

3、经销商必须维护自己的下级客户及终端客户网络不受假货的渗透和冲击,同时积极主动地将假货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4、在市场区域内若发现长期存在假货,而经销商没有事先反映的,或消极默认假货存在,不配合公司人员调查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负激励,情节严重的解除合作关系并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5、对于经销商区域竞争对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经销商负有同样抵制责任。

3、10经销商考核评估体系

3、10、1总则

随着××销售的快速增长,销售系统的升级和渠道深度拓展,经销商队伍快速壮大,迫切需要有一套完整的经销商考评体系来创造良性竞争环境,指导经销商提升和发展,同时也为销售部考评经销商提供标准化依据。

经销商的考核评估的目的是督促、引导经销商提升经销水平,以便适应公司日益增长的销量,和经销商共同发展。

对经销商的奖罚基本原则一是奖罚平衡,××对与客户的考核和评估是为了评估经销商和提升经销商水平,并非从经销商的考核中获得利益。二是对经销商的处罚的费用要用于表现优秀的经销商的奖励和经销商市场建设的用途。

3、10、2经销商考评方式

1、经销商考评分为:“专项考核”、“分级评估”、“综合评估和排名”和“专项奖励”四种形式。

2、专项考核是指:依据<经销合同书>、<经销商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的规定和规章中规定的标准和考核措施对经销商进行的奖惩。专项考核按照每次检查结果每次兑现奖罚。

3、分级评估是指:根据经销商各项专项考核指标和经营指标如计划完成率、主品计划完成率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经销商的优劣和排序,综合评估定期进行,评估结果确定经销商的分级,对优秀的经销商进行奖励,对不符合要求的经销商进行淘汰。

4、年度奖励:通过“渠道建设奖”、“终端管理奖”、“经销商成长奖”、“形象建设奖”、“新品推广奖”、“优秀经销商奖”、“特别贡献奖”等奖项来奖励以上方面表现优秀的经销商。

3、10、3专项考核

1、专项考核包括以下内容:资源配置、形象建设、分销渠道打造、新品推广、市场秩序、价格体系、危机攻关、终端专柜管理、产品陈列、终端满意度、计划准确率等项。

2、市场部可以依据本制度对经销商进行考核。各区域经理、业务代表对管理范围内的经销商可以依据本文件和合同进行处罚,但处罚需先上报市场部,并经过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3、10、4专项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一、以下考核指标已经在<经销商合同>中明确费用兑现办法,不再另行考核。

1、资源配置

2、形象建设

3、分销体系建设

4、危机公关及打假维权

5、市场秩序

6、价格体系

7、销售任务完成

8、额定库存

9、产品日期管理

10、主品销售计划完成情况

11、广促物料使用

3、10、5评估结果运用

1)季度评比的前10名的客户公司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通知。

2)月度排名后20位的客户应该出具分析报告,对市场经营不善的状况做出分析,并做出整改方案,报市场部。

3)连续3个月排名后20位的经销商公司考虑更换。

3、10、6专项奖励

1、奖项设置

奖项一:“优秀经销商奖”:全年综合评估最优客户;

奖项二:“渠道建设奖”:奖励渠道建设最优的客户;

奖项三:“终端管理奖”:奖励终端管理最优的客户;

奖项四:“经销商成长奖”:奖励增长率最高的客户;

奖项五:“形象建设奖”:奖励形象建设最好的客户;

奖项六:“新品推广奖”:新品销售占比最高的客户;

奖项七:“特别贡献奖”奖励有特别贡献或者成绩的经销商。

2、以上奖项每年度评定一次,由各销售区域提报,市场部、总经理审核后确定。

3、奖项在年度客户会上公布并颁发奖杯和证书,及××的其他奖励。

4附则

[篇二:经销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经销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亿罗科与全国经销商以消费者融为一体,形成一个链式销售模式结构,以点带面,以面固点,强强联合,互利互惠的特许加盟体系。实行统一的管理模式,规范的价格政策,统一的利益分配方式和统一的业绩评估,使资源共享,服务一致。

二、运行机制

1、各经销商是以ellocc产品销售为中心工作的自主机构,

2、各经销商均属于深圳亿罗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特定区域的经销机构,在项目运作中属非法人机构;

3、各经销商需支持、理解并执行深圳亿罗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方案,掌握一定的项目产品技术知识。

4、深圳亿罗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部有义务和权责对各代理商进行市场开发的协助和督导管理与技术专业方面的支援,培训,并在重大项目中委派专人参与跟单运作;

5、经销商无权单独以深圳亿罗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签定合同,使公司在任何方面对第三方承担责任或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6、经销商定期向公司反馈产品销售信息与市场信息。

7、经销商以<产品购销合同>的形式定货,具体细则按该合同中的条款执行。

三、价格政策

为确保产品销售在市场上有一定的利润空间,产品价格留有一定的价格弹性,但通路利润在一定期间内相对稳定。公司提供给经销商的具体底价为全国统一的经销价。

三、业绩评估及利益分配

1、深圳亿罗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对各经销商实行“统一模式,层级管理,独立考核,对口协调”的运行原则,实行全面统一的业绩评估及利益分配;

2、各经销商需按月以书面形式向深圳亿罗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呈交当月的销售情况汇报和下月的工作计划,由亿罗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业绩评估,成绩优胜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评估内容:

①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②销售计划完成量

③需求信息采集量

④市场开发,宣传力度

4、各经销商每年需与深圳亿罗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定年销售目标责任书(具体销售量需视当地区域市场的需求空间以及支付能力,行政区域大小等因素双方协商签定);

5、超额完成销售计划量的经销商其超额部分公司另给予一定的超额奖励;

6、未能完成销售计划量和各项任务指标的经销商,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四、售后服务

1、经销商对所销售的ellocc产品以及承揽的工程业务有承担售后服务的义务,亿罗科售后服务人员配合经销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2、经销商及所有业务人员均需熟悉产品相关专业知识,保持统一口径,共同维护经销商自身和公司的业务形象

3、经销商应及时处理客户有关投诉和建议,并报公司备案。确保售后服务的及时联系;如通讯电话变更时需及时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

五、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以外,公司不得向第三者展示经销商递交的营业报告和其它有关资料及有损于经销商利益的情报。经销商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公司按合同规定提供给经销商的经营管理秘密,经营项目涉及的技术秘密和有损公司形象的情报,经销商有责任保证其职员不向第三者泄露秘密;

2、以上双方保密义务在合同期满后继续有效。

六、经营区域及合同期限

1、各经销商只能在合同指定的区域市场和行业内进行商务活动,不得超范围串销;

2、经销商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将代理权转让式买卖给第三方使用;

3、如合同终止,公司有权重新将代理权授予其它企业、个人;

4、深圳亿罗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经销商授权期限一般为壹年,特殊情况另议。

七、合同终止、变更及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1、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约;

2、代理合同提前终止或届满未续新合同时,双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①归还所有的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业技术资料。

②转移,归还所有带有深圳亿罗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商业标志的资料和宣传彩页,样锁等。

③转移和交代本区域售后服务的情况。

3、有以下情况发生,深圳亿罗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①经销商有严重违反代理合同条款的行为;

②经销商被当地执法机构审查,查封或破产,被强行清盘;

③经销商在合同期内未能按照销售计划书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④双方在合同执行中,由于不可抗力的干扰,如天灾人祸,劳资纠纷,政府干扰,战争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状况发生致使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双方都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ellocc品牌战略

1、深圳亿罗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授权经营期间,将协助经销商进行ellocc品牌形象设计,并向经销商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技术资料。

2、经销商可为深圳亿罗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产品进行促销推广等宣传活动,并配合公司进行品牌宣传活动的整体安排。经销商单独进行深圳亿罗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深圳亿罗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同意后方能进行。

九、经销商资格认定

1、经销商主要业务范围的地理分布区域和行业,与我公司业务目标区域和行业领域是否一致。

2、经销商经营商品的范围及其客户群和关系的分布是否与本公司产品的目标客户一致。

3、经销商的市场营销能力,主要指经销商的人员素质是否高,业务关系网是否宽,是否深,销售能力是否强。

4、经销商掌握和反馈市场信息的能力。

5、经销商的合作精神和能力。

6、办公设施是否齐全。

九、加盟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良好的商业信誉

3、一定的资金实力

4、充足的人力资源

5、有一定的管理及市场开拓能力

6、具备一定的社会关系资源

[篇三:销售部管理规章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更好的配合公司营销战略,顺利开展营销部工作,明确营销部员工的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参与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帮助员工尽快提高自身营销素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合公司的一切营销活动和营销人员

三、制度总述:本营销制度具体分为

1、管理制度细则;2、营销人员岗位责任;3、营销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三个部分。

四。制度细则

1、管理制度细则:

1、1积极工作,团结同事,对工作认真负责,本部门将依照“营销人员考核制度”对营销部门的每位员工进行月终和年终考核。

1、2营销部门员工应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及部门的活动、工作、会议,并严格遵守例会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三迟五退,则追究其责任,重责开除。

1、3服从领导安排,不搞特殊化,做到四尽: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1、4听从领导指挥,如遇到安排区域不服,安排工作不干,安排任务不做,使销售部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交行政部处理。

1、5销售过程中,行为端正,耐心认真,不虚张声势,不过分吹嘘,实事求是,待人礼貌、和蔼可亲。

1、6在销售过程中,如未得到经理允许,不得私自降低销售价格。

1、7诚实守信,不欺诈顾客,不以次充好,如未经过公司经理允许,出现问题,后果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

1、8做事谨慎,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计划,要为公司的各项业务开展情况,保守秘密,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追究处罚,重则开除。

1、9以部门的利益为重,积极为公司开发和拓展新的业务项目。

1、10学会沟通、善于随机应变,积极协调公司与客户关系,对业绩突出和考核制度中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适当奖励。

1、11不得借用公司或出差的名义,私自给其他同行业产品做销售工作。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追究处罚,重则开除。

1、12区域经理对所在区域售后服务有知情权,处理建议权,但无决定权(决定权归技术部),销内勤接到售后服务报告后,第一时间通知区域经理,如果区域经理不能赶到现场,由经销商拍摄照片发送到公司,销售总经理签署意见交技术部核实、决定如何进行售后服务,处理完毕后第一时间向区域经理说明。

1、13有权为辖区内经销商作500元以下的资金担保,3个月内经销商未将所欠款项补足户,区域经理将承担责任,公司财务将从区域经理工资中扣除。

1、14每周五下午14:00—16:00之间一个电话,汇报这周来的工作内容,所在区域和城市,新经销商开发情况,老经销商服务情况等等;每半月区域经理将这半个月来所发生的问题、所面临的问题、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文字方式发送到指定传真或者邮箱,由分管销售的销售副总处理和向上汇报;售后服务、支持政策、促销活动由区域经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区域经销商促销、支持政策等情况,区域经理制定策划案后上报销售副总,销售副总根据策划方案进行调整后上报销售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1、15每次回公司,第一是报销差旅费用,第二是对区域经理在市场上所遇到的问题进行总结与分析,第三是邀请专业的市场营销讲师对区域经理进行营销知识培训。

1、16回公司按公司正常的作业时间进行,当天回到重庆,第二天可以安排休息一天。

1、17协助总经理、营销总经理制定营销战略计划、年度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计划;协助营销副总制定市场营销管理制度。明确销售工作目标、建立销售管理网络。

2、区域经理岗位责任:

2、1区域经理的岗位责任和义务划分主要依据公司已制定的业务流程图

2、2、区域经理岗位职责

2、2、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协助经理完成市场营销管理工作。

2、2、2严格按销售副总制订的年度销售计划,合理安排季度、月度的销售计划。

2、2、3做好周度,月度,季度销售统计表,及时报告销售总经理,使之随时掌握公司的销售动态。

2、2、4对辖区经销商、营业员进行业务技巧和相关产品知识培训,使之能熟悉,运用。

2、2、5合理安排销售助理的工作,并指导销售助理按照计划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2、2、6当区域经理调离岗位时,应配合公司安排的新区域经理做好交接工作,避免出现市场管理真空。

2、3销售内勤岗位职责

2、3、1做好周,月度客户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销售总经理;

2、3、2协助区域经理及时完成销售计划,及时完成区域经理交与的工作;

2、3、3及时在销售活动中,掌握销售动态,发现异常或新动态应及时向销售总经理或总经理汇报,以便公司及时调整策略,规避风险。

[篇四:经销商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贯彻2012年营销策略,促使福易门业经销体系不断规范化,以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畅通与经销商管理的高效,特制订本制度。

2、经销商管理原则

(1)详尽务实。经销商资料应力求详尽、全面而具体;管理方法从实际出发,操作性要强。

(2)主次分明。对经销商必须分清主次,实施严格的分级管理与扶持。

(3)动态管理。市场在不断变化,公司对经销商的认识和了解也在不断深化,因而要随时调整经销商管理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

二、经销商的选择

福易门业选择经销商,主要考虑其经营规模、资金实力、销售店面地点及客流量、从业经验与价格规范性等,着重考察经销商的经营动机、管理能力与营销能力。拟选择的目标经销商对所在区域的整体市场运作,应有清晰运作思路,且与福易门业发展思路高度一致。凡开设专卖店的经销商,必须专营本公司产品,不得兼营同行企业同类产品。

三、经销商资料的完善

对重要经销商档案内容要求如下:

(1)经销商基本资料

包括经销商类别、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经营规模、建立时间、对本公司的忠诚度;营业执照复印件、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各项证明书等。

(2)经销商特征资料

经销商的资金实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与方向、内部管理和经营历史等。

(3)经销商经营状况资料

财务表现、销售变动趋势、经营人员及导购员的素质品行,与其他竞争对手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及合作态度等。

(4)经销商个性资料

经销商的性格、兴趣、年龄、工作经历、处事作风、家庭状况、社会关系、最适合的激励方式和激励程度等。

四、经销商管理办法

1、遵循守区销售

经销商应遵守合同约定,只在合同约定区域内销售福易门业产品。如因工程操作需要跨区销售应提前告知福易门业,予以备案并征得当地经销商同意。

2、做好价格管理

经销商必须按照福易门业的价格体系做好价格管理,不得随意压低或抬高产品价格,维护价格体系的稳定性,以利于长期经营。

3、品牌维护得当

福易门业的品牌形象有赖于各级经销商的积极维护。对福易门业的品牌形象、专卖形象、产品展示形象、人员形象等均应按照福易门业相关规定认真维护。

4、完成约定任务

根据双方合作协议确定的销售任务,经销商应与公司积极配合规划并经营区域市场,保证将任务的完成落到实处。

5、信息沟通到位

为了保证公司对市场的了解与各项配套措施的适合性,经销商应定期向福易门业反映市场情况与所存在问题。

6、协作配合积极

福易门业将根据区域销售增长的实际需要向经销商提供相应的物料与促销支持,经销商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务的协调。

7、提高销售能力

区域经销商应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提高销售能力,通过配合福易门业的导购培训、通过学习福易门业市场操作手册与导购培训手册内容,通过对店面销售的准确分析,通过定期评估考核店面销售人员销售业绩等方式,努力提高销售能力,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区域销售业绩。

8、定期准确评估

对于双方的合作水平及其所涉及的各方面问题福易门业将定期进行评估,经销商同样应对福易门业的市场操作进行评估,明确市场推广状况、双方配合中的问题与改善对策。

9、保守商业秘密

经销商必须严守与企业有关的产品、品牌、经销模式、经销政策、促销政策、品牌操作手册等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五、福易门业的市场支持

公司为协助经销商拓展和维护市场,提供系统的销售支持措施,包括:

(1)价格支持:公司根据区域销售情况和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为经销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价格。

(2)促销活动:公司根据市场拓展需要不定期组织全国性促销活动,扩大企业和产品在各区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经销商也可根据市场竞争状况,向公司申请促销活动支援。

(3)门头费用核销:各经销商使用公司全国统一标识作为店面广告牌的,公司依据市场推广支持政策核销其相关费用。

(4)宣传物料:经销商可向公司申请发放宣传材料,公司依据其业务情况和实际需要发放适当数量的宣传材料。

(5)人员支持:必要时公司可选派具有丰富市场拓展经验的区域经理协助和指导经销商拓展市场。

(6)专卖支持:公司高度重视对专卖的支持与提升。对于设立或拟设立专卖店的经销商,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六、经销商的维护与考核

(1)区域经理应定期对重要经销商进行回访,了解经销商市场开发状况和需求,并协助其解决。重要级别以上经销商,每月应回访一次。回访客户应填写详细的<经销商回访记录>,呈报营销中心。

(2)营销部应定期对公司各级经销商实施电话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经销/经销商对于公司产品、价格、货期、包装、服务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3)公司为各级经销商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提供销售解决方案;接受电话咨询与技术指导。

(4)公司定期向各级经销商提供最新产品信息和行业资汛,以帮助各级经销商及时了解市场最新动态。

(5)必要时公司将对重要经销商提供产品技术知识和销售技能的培训,协助其建立和培养销售队伍,提高对市场的掌控与引导能力。

(6)对经销商的销售业绩实施定期考核,考核项目参照<福易门业经销商考核表>进行。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五:经销商管理制度]

一、建立“任人唯贤”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现在不少的经销商,不是任人唯贤,而是任人唯亲,由于多数经销商经营规模小,对员工素质要求不高,因而亲戚朋友便成了核心骨干力量,久而久之,因碍于情面便造成了不能有效管理员工,这种裙带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制约了经销商的自身发展。今天,经销商要做大做强,就必须引进人才,排除“家人、亲人最可靠”的那种短浅意识,因为相对上游代理商和厂家而言,经销商最欠缺的不是资本,而是人才!在人力资源的管理上,经销商应建立一套科学的人才管理体系,包括人才储备、岗前培训、绩效考核、职位晋级等方面都要有章可循。

二、建立“帐目清楚”的财务管理制度:

目前,不少经销商的财务管理仅停留在“日进日出”的简单日记上,经营开支随意支出,手续不全,不能通过健全的财务帐面体现出来。在多数经销商心目中,自己挣的钱自己当然可以想用就用,唯一的审批人员可能就是自己“老婆”,老婆也就在多数时候充当“财务总监”的角色,至于各自的工资标准、报销标准、购物标准、招待标准等完全没有谱,更没有一个健全的手续和制度来调控。因而,不少经销商有时候难免都会这样纳闷:“我平时挣得钱还是不少吗!怎么年底一算就没多少了”?所以,经销商一定要建立健全自己的财务管理制度,无论是每月销售、损益、资产负债等都要明细体现,这样一来,我们才能知道自己赚了多少!亏了多少!需要从哪些方面降低经营成本和扭亏为盈。

三、建立“责权明细”的营销管理制度:

在经销商的管理模式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人多用、一人多职的现象最为普遍,对于小型经销商而言,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但多者由于责权不明,便造成了绩效不佳、遇事相互推诿的现象。笔者认为,在市场竞争愈演愈烈的今天,我们首先要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的营销队伍,对每个人员须充分明确其“责、权、利”,谁销售、谁送货等都要落实到人;对于交叉工作、身兼数职的人又该如何考核等都要全面形成制度化。在营销管理上,与上游代理商或厂家的合作环节也要细致考虑,这方面,为了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可执行市场政策下放,让员工手中有灵活机动的市场操作空间,执行区域市场责权挂钩、使其真正摆脱打工者的心态,以经营者角度去运作管理市场,从而增加团队的主人翁意识,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另外,对业务人员还应施行上岗培训、竞争上岗、绩效考核、优胜劣汰的方式管理,经销商平时须应要求业务人员施行逐级定期汇报工作,向公司反馈及时掌握的市场信息、要求业务人员提供产品信息反馈表、下线经销商库存明细表、市场动态表和终端铺货明细表等,以达到让公司能及时、灵活、有效地针对市场变化作出迅速反应和及时监控市场动态。

四、建立“科学规范”的产品管理制度:

目前,不少经销商对产品的管理大多是粗放型管理模式,对所经营产品任其自然销售,而今天精细化的产品管理才更有利于经销商加速产品的流通及与上游渠道的对接。首先,经销商对产品管理要注重“店面”与“库房”的现场管理,执行“先进先出”、“安全卫生”的基本原则。平时对“品牌产品”、“新产品”、“老产品”等要进行分类管理;而对于多种经营的经销商又要做好不同品类产品在登记、储存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如:饮料、副食、白酒、糖果等不同产品都需要建立相应的“进出”流程监控管理体系;“同时,应做好对产品“日流量”及售后监控,积极与上游代理商或厂家配合以加强产品的销售。经销商一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应积极向厂家反馈,并配合协助在第一时间派员前往调查处理。所以,对产品的管理,经销商一定要在“店面日销”、“库房管理”、“配送服务”、“损耗服务”、“维权服务”等多方面不断建立健全。

另外,在产品管理上,要建立严格的市场调查与产品监控体系,只有不断通过对市场消费与市场走货情况进行分析,才能保持合理的市场吞吐量,这一点很重要,可避免存货积压带来的投资风险和预防因缺货断档造成的客户流失。

五、建立“优势互补”的厂商合作制度:

今天,“厂商合作”其实就是“资源整合”,厂家看中的是经销商的分销网络、地方关系等资源,而经销商则看好的是厂家产品的“卖相”;但聪明的经销商往往都不希望在“一棵树上吊死”,都想代理多个产品,多方面赚钱!当然,厂家也在不断想办法让经销商不要“移情别恋”。从某种角度上讲,经销商的招三募四厂家是难以控制的,但经销商如果不建立一套优势互补的厂商合作制度,也是很难获得持续健康发展的!这里,经销商首先不要偏好于老品牌产品或强势企业产品,应建立“大小结合”、“强弱并存”的产品经销制度。

很多经销商认为老品牌、特别是一些有一定知名度与美誉度的品牌在市场有成熟的消费群体,且分销网络比较健全,其开发出来的新产品自然容易推广些!而对一些名不见经传、或从未见过的新品牌产品却不屑一顾、没有激情,认为风险系数大。但细想起来,风险越大的产品其市场的机会也大,因为一些老品牌的产品能称得上是全新产品的较少,多数是在原工艺基础上革新的改进产品、或对包装方式进行改变的换代产品,而新牌子产品虽然初次上市、市场基础薄弱,但只要产品定位准确、价格合理、厂家信誉好,同样值得经销商一试。

另外,在与上游代理商或厂家建立经销合作时,经销商平时一定要有自己的商业规则和游戏底线,自己需要什么,自己能做什么及基本权益等应先有一个基本的制度体现,有了这样一个利于公司发展的基本经销合作框架之后,才有益于和任何一家厂家谈判合作。

六、建立“不断冲电”的培训学习制度:

目前,在经销商队伍中,多者对营销专业知识不了解,平时不能准确把握厂家的市场思路,对经销产品的产品特征、品牌文化、经营理念与营销模式也比较模糊,在客户面前很难通过精确的阐述进行有效的引导,有的客户买a他就说a好,买b就说b好,从而导致产品走势缓慢。所以,现代经销商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员工培训学习体系,对新上岗营销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学习公司营销理念、企业文化、产品知识等,经成绩考核合格后录用上岗,同时不定期组织员工参与各种与营销有关的培训活动,让其不断“冲电”,以提高团队的整体战斗力。【黄石磁湖汇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黄石磁湖汇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四篇

[篇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直机关,各人民团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行为,我部重新制定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现发给你们。本制度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我部1988年制发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

第三条行政单位会计是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其会计核算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根据机构建制和经费领报关系,第五十九条主管会计单位除根据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本级的会计报表外,还应根据本级会计报表和经审查过的所属单位会计报表,编制汇总会计报表。

第六十条行政单位在报送月报、季报、年报时都应编写报表说明书。报表说明书包括报表编制技术说明和报表分析说明。

报表技术说明主要包括:采用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特殊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情况、变更原因以及对收支情况和结果的影响等。

报表分析说明一般包括:基本情况,影响预算执行、资金活动的原因,经费支出、资金活动的趋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对上级会计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没有特殊规定的一般会计处理方法,按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行政单位基本建设投资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制定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在行政单位同时停止执行。各部门自行制定的适用于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附件一

行政单位会计凭证(略)

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的书面证明,是会计事项唯一合法凭证,登记明细账的依据。行政单位原始凭证主要有:

1、收款收据;

2、借款凭证;

3、预算拨款凭证;

4、固定资产调拨单;

5、开户银行转来的收、付款凭证;

6、往来结算凭证;

7、库存材料的出库、入库单;

8、其他足以证明会计事项发生经过的凭证和文件。

二、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的,并作为登记账簿依据的凭证。行政单位的记账凭证主要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三种。

[篇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金和会计信息管理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行为,保证会计决算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规章,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的编制范围、编制内容、工作组织、填报审核、汇总上报、质量核查及数据资料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规范。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指行政事业单位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各项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四条通过建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制度,收集汇总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经费来源与运用、资产与负债、机构、人员与工资等方面的基本数据,全面、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为财政部门审查批复决算和编制后续年度财政预算提供基本依据,并满足国家财务会计监管、各项资金管理以及宏观经济决策等信息需要。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行政事业单位;对于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但纳入财政预算范围、且与各级财政有经常性经费领拨款关系的其他单位也适用于本制度。

第二章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组织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工作按照“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原则,由财政部实施统一管理,各部门、各地区依据财务管理关系或预算管理关系分别组织实施。

第七条财政部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主要是:

(一)制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制定下发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格式和工作处理软件,并组织全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表与软件培训。

(三)组织全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和分析工作。

(四)负责全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信息上报和对外提供工作,并对全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信息披露实施统一管理。

(五)组织全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编制质量的核查工作。

(六)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数据库和网络管理体系。

第八条中央各部门(含中共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和有关中央直管企业集团,下同)按照全国统一的工作程序、编报规范和时间要求,组织实施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的编报工作。其职责主要是:

(一)组织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表的布置与培训工作。

(二)组织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三)组织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编制质量的核查工作。

(四)负责建立和管理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数据分库。

第九条各地区(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的财政部门按照统一的

工作程序、编报规范和时间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的编报工作。其职责主要是:

(一)组织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表的布置与培训工作。

(二)组织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三)组织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编制质量的核查工作。

(四)负责建立和管理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数据分库。

第三章会计决算报告的内容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报表附

注和财务分析。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包括:(一)报表封面。(二)主表。(三)补充指标表。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封面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方式等文字信息,以及单位统一代码、基本性质、财政预算代码、预算管理级次、隶属关系、报表类型等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主表、补充指标表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各类收支与结余情况、资产与负债情况、人员与工资情况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应上报的内容。主表适用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补充指标表仅适用于相关业务的行政事业单位。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附注用于注明需特别说明的有关报表编制事项,主要包括:报表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以及特殊事项的说明和有关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是对本单位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情况和原因的分析。

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应当同时记载在纸介质和磁盘介质(或光盘介质)上。

第四章会计决算报告的编制

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的统一编制时间点为每年的12月31日。

第十八条各部门、各地区应按照财务管理关系或预算管理级次确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的基本报告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的基本报告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独立编制会计报表。

第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的基本报告单位原则上应实行逐户录入。对于确实不具备基本报告单位逐户录入条件的,可按照财政部每年统确定的原则适当调整录入级次。

第二十条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在全面清理核实资产、负债、收入、支出,并办理年终结账的基础上,编制会计决算报告。

(一)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及各级财政对单位预算的批复文件,及时清理收支账目、往来款项,核对年度预算收支和各项缴拨款项。各项收支应按规定要求进行年终结账。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应及时入账,本年的各项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在年终前全部上缴。属于本年的各项支出,应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如实列报。

(二)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编制会计决算报告,做到数字真实、计算正确、内容完整、账表相符、表表相符。

第二十一条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财政部统一下发的报表格式、编制说明及软件操作要求,认真编制会计决算报告。

(一)报表封面应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和财政部统一规定如实填报。报表编制完毕后,须经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报表编制人员审查、签字并盖章。单位公章应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不得以财务专用章代替。

(二)报表各项指标应严格按照财政部统一制订的报表编制说明、指标解释认真编制,做到表内项目之间、表与表之间、本期数据与上期数据之间相互衔接。

第二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单位核拨经费给其他不属于会计决算报告编制范围的单位,由拨款单位代编决算,具体应按照财政部代编决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会计决算报告的审核

第二十三条会计决算报告的编制单位必须认真做好会计决算报告的审核工作,确保上报数据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第二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核编制范围是否全面,是否有漏报和重复编报现象。

(二)审核编制方法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是否符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的编制要求。

(三)审核编制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审核单位账簿与报表是否相符、金额单位是否正确,有无漏报、重报项目以及虚报和瞒报等弄虚作假现象。

(四)审核报表中的相关数据是否衔接一致,包括表间数据之间、分户数据与汇总数据之间、报表数据与计算机录入数据之间是否衔接一致。

(五)对报表与上年数据资料进行核对,审核数据变动是否合理。第二十五条会计决算报告审核的方法应采取人工审核与计算机审核相结合。

(一)人工审核:包括政策性审核和规范性审核。政策性审核主要以现行财务制度和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对重点指标进行审核;规范性审核侧重于报告编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及勾稽关系等方面的审核。

(二)计算机审核:利用软件提供的数据审核功能,逐户审核报表的表内表间关系、检查数据的逻辑性及数据的完整性。

第二十六条会计决算报告审核的工作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行审核、集中会审、委托审核等多种形式。

(一)自行审核: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上报会计决算报告前应自行将本单位报表、磁盘

以及有关数据资料,按统一规定的审核内容进行逐项复核。

(二)集中会审:各部门、各地区组织专门力量对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决算报表、磁盘及相关资料,按照统一的标准及要求进行集中对账或分户复核。

(三)委托审核:委托中介机构对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数据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各地区要认真做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的审核工作,凡发现报告编制不符合规定,存在漏报、虚报、瞒报、错报以及相关数据不衔接等错误和问题,应要求有关单位立即纠正,并限期重报。

第六章会计决算报告的汇总与上报

第二十八条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财务管理关系或预算管理级次,采取自下而上方式,按时层层汇总上报。

第二十九条各地区的财政部门应对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汇总会计决算报表、本级汇总会计决算报表及本级代编经费决算报表进行汇总,并对有关收入支出、内部往来项目等汇总虚增进行调整和剔除后,形成本地区汇总会计决算报表,并作为各级财政总决算相关数据的来源。

第三十条中央各部门应对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会计决算报表、部门本级会计决算报表和本级代编经费决算报表进行汇总,并对有关收入支出、内部往来项目等汇总虚增进行调整和剔除后,形成本部门汇总会计决算报表。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各地区汇总会计决算报表要以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数据为准,不得随意调整数据和科目,更不能虚报、瞒报和随意结转。

第三十二条各部门、各地区编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汇总会计决算报告,应于次年3月底前上报财政部。

第七章会计决算报告编制质量核查

第三十三条会计决算报告编制质量核查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管理部门为加强会计决算管理,促进提高会计决算信息质量,依法组织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编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的抽样核查。

第三十四条会计决算报告编制质量核查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实施原则,全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编制质量的核查工作由财政部组织实施,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编制质量的核查工作由各地区财政部门按照统一的工作要求分级组织实施。

第三十五条会计决算报告编制质量核查的样本采集依据“随机抽取、适当调整”的原则,采取随机抽取与定向选择相结合的方式。

(一)随机抽取:通过计算机随机确定核查样本。

(二)定向选择:对会计决算报告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以往年份核查不合格单位,列为核查样本。

第三十六条会计决算报告编制质量核查的内容由财政部每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编制情况以及财政检查工作要求统一规定。基本内容包括:报告编制范围是否齐全、会计决算报表与单位账簿是否一致、报表编制口径与汇总方法是否正确、向不同部门提供的报表数据是否一致等。各地区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核查内容进行补充。

第三十七条被选定为核查对象的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核查,应按照核查工作的统一要求如实、及时提供所需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有关会计资料,并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第三十八条财政部门对核查结果实行及时通报制度,对于会计决算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追究相应工作责任。

第八章会计决算数据资料管理

第三十九条会计决算数据资料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中以各种介质存放的各类报表、编制说明、分析报告、总结材料。

第四十条中央各部门和各地区财政部门要对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会计决算数据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建档建库,并从计算机中传出备份保存。

第四十一条中央各部门和各地区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数据资料。

第四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数据资料进行管理和维护,配备必要的计算机技术人员,明确管理职责。

第四十三条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分户会计决算数据资料,以及涉及国防、安全等国家保密部门的会计决算数据资料,要严格实行密级管理。

第四十四条对外提供行政事业单位汇总会计决算数据资料,应有公函请求,并报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提供。

第四十五条各级财政部门不得发布上级财政部门管理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信息。

第四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做好会计决算数据密级管理的同时,充分利用现代计算机和网络等先进技术,认真做好会计决算资料的“数据共享”,以提高会计决算信息的利用效率。

第四十七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会计决算信息专题研究分析,做好会计决算信息服务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提供有关会计决算信息资料。

第九章会计决算报告的工作责任

第四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制度规定认真编制会计决算报告,全面、真实反映本单位会计决算信息。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四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应当认真、如实编制会计决算报告,不得漏报、瞒报或因工作不认真错报有关会计决算信息,更不得编造虚假会计信息;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务人员提供虚假会计决算信息,不得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会计决算信息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对于违反规定、提供虚假会计决算信息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十条各部门、各地区应当认真组织落实本部门、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的考核,对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因工作组织不力或不当,拖延报送会计决算报告或数据差错严重,给全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工作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各地区可依据本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政票据是指省财政厅统一监制或印制的票据,是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处罚或结算的合法凭证。

第二条使用财政票据的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核算资格,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单位的财务部门具体负责财政票据的日常管理。

第三条财政票据实行限量购领、定期缴验制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财政票据的购领、保管、使用、缴销,并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财政票据的使用管理情况。

第四条单位首次申领票据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使用收费票据的单位,应持省级以上收费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县物价部门颁发的<江苏省收费许可证>、单位法人证明、收费收据购领申请书,经财政部门审查合格,发给<江苏省行政事业收费凭证购领使用记录簿>,方可购领<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银行代收单位)或收费票据(委托代收单位)。

使用罚没收据的执法机关须持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县政府颁发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认定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经财政部门审查合格,发给<江苏省罚没收据领用记录簿>,方可领用罚没收据。

第五条单位再次购领票据时须持<江苏省行政事业收费(罚没收据)记录簿>缴旧领新,并登记缴销及领用票据的本数、起讫号码、收款金额等。

第六条单位在财政票据启用前,应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少联、错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并办理更换手续。

第七条单位按规定从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购领的各类专用财政票据,必须持文件依据到财政部门办理备案后使用,并按“票款分离”收缴办法和操作规程将所收资金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八条实行银行代收方式的单位收费事项发生时,应根据财政部门编发的单位代码和收费项目代码填写<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交由当事人到财政部门指定的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缴款,代收银行审核无误后向当事人开具<江苏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简称机制票据)。

实行银行代收的执罚机关处罚事项发生时,应填写<沛县罚没收入专用缴款单>,交由当事人到财政部门指定的代收银行缴款后,处罚机关据缴款回执开具罚没收据。

第九条符合当场收缴条件的单位,应提出委托代收申请并填制<委托代收申请表>,经财政部门审批同意采取委托代收代缴办法后,方可购领收费收据或罚没收据(含定额收据和专用收据)。

第十条实行委托代收方式的单位应于收费(处罚)事项发生时,当场收款并开具收费收据或罚没收据,但当日(最迟次日)必须将所收金额汇总解缴财政。

非税收入汇总解缴时,单位应按要求填写<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执罚机关直接缴入财政部门指定的罚没收入专户),注明所用收据的起讫号码及“汇总”字样,送代收银行收款后,必须将机制票据记账联与收费收据记账联配对记账,将机制票据收据联粘贴在相对应的收费收据存根后,以备财政部门审验。

第十一条单位须严格按规定的用途使用票据,不得串用混用,严禁转借、转让、代开和买卖。票据使用时,内容填写必须完整准确,印章齐全,不得涂改。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联次齐全。

第十二条对收费(处罚)单位之间的合法征收行为及往来事项,交款单位出具拨款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办理内划手续并代开收据,收据须加盖执收单位财务专章和会计印章。

第十三条严格实行票据缴验制度。单位应建立票据内部审核制度,核对内部各单位使用票据的册数、号码、收取金额、已缴财务入帐金额、已缴财政金额,确保票款一致。向财政部门缴销票据时,单位应填写<收费(罚没)票据缴验表>,连同票据存根(附机制票据收据联)缴财政部门审验。

第十四条单位不得私自印制、出售、伪造财政票据,不得使用白条收费或罚款。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缴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第十五条单位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声明作废,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财政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财政票据实行“年终零结存”制度。年度终了时,单位所领财政票据应全部清理核销。已填写的票据收入原则上不得跨年度入账。

第十七条单位已开据的财政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为五年。个别用量特别大的票据存放确有困难的,经县财政部门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

第十八条票据销毁须经过财政部门批准,单位不得自行销毁。对符合销毁条件的票据,单位应填写<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或罚没收据)销毁申请表>,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组织票据销毁工作。

第十九条撤消、合并、分立及收费项目被明令取消的单位,应按规定到财政部门办理“票据购领记录簿”的变更或注销手续,将已领未用票据全部清理。不得私自转让、销毁票据和票据购领记录簿。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以及利息收入等。

第二条非税收入实行依法征收、票款分离、银行代收、专户存储管理办法。

第三条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增加或取消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和范围的,执收单位须持相关文件按规定程序报县物价、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条单位收费应办理<江苏省收费许可证>、<江苏省收费员证>;执法机关实施处罚应办理<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认定书>和<江苏省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收执罚。

第五条单位收费或执罚应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在公共场所向社会公布收费(处罚)的文件依据、收费(处罚)项目、标准、范围、收费的减免政策及减免项目等。

第六条单位组织收入应按规定使用省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或印制的票据。

第七条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部门会计机构统一核算,不得设置账外账。

第八条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沛县收费罚没收入收缴分离暂行办法>(沛政发[2001]53号)和<沛县非税收入“票款分离”操作规程>(沛财综[2003]12号)。

第九条实行银行代收方式的执收单位应于收费事项发生时填写<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交由缴款人将款项送存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代收银行开具的<江苏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第四联作为收入入帐依据。

实行银行代收的执法机关应于处罚事项发生时填写<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缴款单>,交由当事人将款项送存财政部门指定的罚没收入专户,执法机关凭缴款单回执开具<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并作为收入入帐依据。

第十条实行委托代收方式的执收(执罚)单位应按规定于收款事项发生时向当事人开具<江苏省行政事业收费收据>(含专用及定额收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结算凭证>(其他收入使用)、<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将所收资金于当日(最迟次日)汇总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具体缴款方法同第九条),收费单位应将代收银行开具的<江苏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第四联与手工收据记帐联配对入帐,不得截留、挪用、坐收坐支。

第十一条单位对组织的收入应及时入账,按月与财政部门核对,确保收入账账相符。

第十二条对缴费人因特殊原因提出减免的,执收单位应依据政策规定的减免标准和范围,按审批程序和权限办理。凡不属政策规定减免范围的,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批准减免。

基本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基本支出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第二条单位应按照批准的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月度用款计划,坚持按预算、按计划执行进度办理支出。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支出。

第四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严禁乱发津贴奖金。

第五条单位人员经费应按照人事部门审批的工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不得无故拖欠、截留挪用。确因工作需要雇用临时人员的,应按有关管理规定到劳动、人事部门办理用人和工资待遇的审批。

第六条人员经费由财政部门或单位委托金融机构办理个人帐户发放。

第七条纳入财政统一发放单位人员工资变动、增人增卡、减人停卡,应根据人事部门批准的手续,减资和减人停卡手续应于工资人员减少的当月15日前报送财政部门;增资和增人增卡手续应于每季度末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严禁虚报冒领工资。

第八条单位应加强公用经费的内控管理,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对重点支出项目参照项目支出管理。

第九条购置办公用品,应由单位财产物资管理机构统一办理,按计划领用。对购入办公用品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应通过“固定资产”核算。购进大批同类材料物品,应通过“材料”科目核算,并相应健全入出库手续。

第十条单位应加强会议费管理,严格履行会议审批制度,压缩会议规模,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借会议费名义报销与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会议费支出严格按县政府<印发〈关于会议费开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沛政发[1997]7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单位应加强电话费管理,对办公电话、传真机和网络等费用支出,推行定额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单位应加强车辆燃修费的管理,实行车辆派车单制度和车辆里程考核制度。同时应完善单车燃修费审批和管理办法,对大项维修实行跟踪管理,定点维修。

第十三条招待费支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财预字[1998]159号)规定执行。公务招待应建立就餐通知单制度。严格控制就餐人员和就餐标准。

第十四条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与经营收入配比。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资金是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适合项目管理的各项财政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 【黄石磁湖汇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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