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文档 > 推荐 >

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1-15    阅读:

做好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 第一篇

做好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小区物业管理难,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更难,已是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如何加强政府对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促使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真正使居民安居乐业,是目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需要探索和解决的工作。现就如何做好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进和谐社区建设谈一些浅见。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1、拆迁安置户再就业难。广大拆迁户奉献了家园,奉献了土地,直接支持、配合了淮口的改革开放,而他们却没有了习惯的赖依耕作的土地,使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剩余。拆迁户们需再就业,而再就业并非一件简单的事情。洗脚上田的农民普遍文化水平不高,又无一技之长,且缺资金,缺就业门路。特别是40――50岁的农村主要劳动力,是一家的经济支柱,上有老,下有小,经济负担重。虽然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了一些再就业培训,但这些拆迁劳动力,很难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

2、拆迁安置小区基础设施不到位,公共空间不足。随着小区入住率的不断提高,人员进出增加,有限的公共空间已不能满足居住人们的需求。特别是反应明显的停车难问题,各小区随处可以看到车辆开上绿化草坪;还有小区内原安装的楼道电子门,故障不能及时修理,没有安装的小区无人过问安装,由此这些给小区的规范管理带来了一

定的影响。

3、拆迁户仍沿袭了农村的生活习俗,市民意识形成形成难。长期生活在农村的农民,住入小区以后,一时很难适应居民生活,脏、乱、差现象屡见不鲜,如乱扔垃圾、随地大小便、养狗养鸡、有的甚至毁坏整体绿化,自种小花小草、大蒜、葱等。

二、针对现状,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以上种种矛盾和问题的存在,在拆迁安置户的心里已存在着一种逆反心理,他们不会去反省原来居住生活的环境与质量,而是要求拆迁安置后各方面服务跟上。社区建设的要求又需要为他们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而现实的弊病存在对和谐文明的社区创建带来了一定的阻碍。因此,我们认为,针对上述问题,可采取下列对策和措施:

1、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拆迁型社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把拆迁安置小区物业撤出问题放到议事日程中来,把它作为提高到稳定民心,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抓。不但要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对拆迁安置小区的管理职责,协调、监督各职能部门,而且要亲自下基层,体验社区工作的难处,为物业管理的引进工作搭建好平台,充分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职责到位,并诚心诚意接受居民的监督和评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使拆迁型安置社区能够在物业撤出的风浪中安全平稳地过渡。

2、运用各种形式,多种载体,为广大居民服务,切实解决居民的实际问题。要继续加大再就业培训,为拆迁后失土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对拆迁户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希望政府有一个

适当的政策,因为一般拆迁户本来经济就不富裕,有的甚至负债让子女完成学业。子女毕业后又缺少找工作的门路,如果给他们一个阳光就业的机会,等于扶贫解困了一户人家,他们会从心底里感激政府对拆迁户的关爱。

3、通过多种途径,对先天不足的拆迁安置小区设施、设备、场地进行增添和调整,充分发挥其作用和功能,方便居民生活。如矛盾较突出的停车难问题,在原先规划不恰当的前提下,有政府出资改宽小区主通道;在少影响美观的前提下,扩展停车位。由交管、派出所、城管等联合执法,坚决禁止集卡、大卡、出租车进入小区。对流动人口群租、小区店面房餐饮店、小区的卫生、治安问题等等,成立一个由环保、工商、城管、公安、社区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整治领导小组,携手执法。还有安保设施、电子监控、电子防盗窃门安装后坏掉的进行及时修缮,没有安装的应尽快安装,以提高小区的整体形象,让拆迁居民重新认识到政府处处是为拆迁户着想的。

4、以上级有关部门为主体,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机制,着力推进小区的物业管理。由建设分局牵头,建立以建设分局、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参与的物业管理机制,上下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在为居民利益着想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组织原则,联成一体的管理和服务关系,每月一次召开联席会议,查漏补缺,共同商议、处理小区物业管理中问题,如安全防范、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办公经费、物业管理经营用房的使用出租等,让业主知晓小区物业的运作过程和透明度,使小区的物业管理得以良性发

展。

5、建设好各小区业主委员会队伍,推行“两员”制度。首先依托社区民间组织,加大力度,建设好各小区业主委员会队伍,提高业主委员会功能。建设分局要建立业主委员会培训体系,定期分批对业主委员会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提高业主委员会的自治意识,发挥业主委员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其次可推选部分责任性强的居民成为物业协理员和物业监督员,使物业协理员真正成为物业、业主之间的桥梁;物业监督员直接监督小区物业管理机制的物业管理情况,使拆迁型社区逐步走上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相结合。

关于城中村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的调研
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 第二篇

关于项目建设及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的调研报告

随着高新区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拆迁安置小区相继建成,安置群众已开始入住,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对于办事处、对于城改工作来讲是新生事物,也是必须面对的课题,在不远的将来极有可能成为城市社区管理的难点,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一大社会问题。我们在对辖区各村拆迁安置小区现状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加强拆迁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的思路和建议。

一、项目建设及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现状

崇业办辖区六个行政村,农业人口2580户9058人,全部处于城市规划区内,随着高新区城市建设的发展,项目建设在各村先后产生拆迁,辖区六个行政村已全部被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内,郑家村、白杨村、王贺村的拆迁安置户,已先后入住拆迁安置住宅小区。

1、郑家村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现状

郑家村辖3个村民小组,360户1370人。安置小区由威楠公司开发,王林公司代建,共建设6层安置楼15幢,建筑面积77000平方米,已交付的四幢楼(8#、11#、12#、13#)用于安置中心广场拆迁户,目前,大部分安置村民正在装修,小部分已经入住。除已交付使用的四幢楼外,小区内还有9幢楼施工未结束,小区内道路局部建成,绿化、亮化等其它工程未开始

施工,建成区与建设区没有围挡并经同一入口进出,小区燃气、供暖、宽带、有线电视未通,小区无大门、单元无楼宇门、无保洁、无安保,物业管理处于缺位状态

2、白杨村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现状

白杨村辖9个村民小组,913户,3400人。安置小区由新宇公司(白杨村城改投资主体)投资建设,小区一期工程已建成6层安置楼7幢,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已安置310国道改线、广场西路、渭南中学项目用地内拆迁村民153户。小区物业处于无序管理状态。

3、王贺村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现状

王贺村辖3个村民小组,286户、895人。已建成6层安置楼1幢,由王贺村委会出资建设,用于安置城中村改造拆迁户,物业由村委会下属公司金马公司聘请人员负责,承诺免收3年物业服务费。

二、项目建设及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1、无物业管理机制。辖区已经有的3个拆迁安置小区,2个小区无物业管理,1个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即王贺村拆迁安置小区,为自发管理、临时管理,承诺3年不收物业服务费。当前,关于城中村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如何启动、如何实施管理,没有一套可以遵循的规章和标准,现有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水平较低。

2、建立物业管理机制需要明确的两个基本问题

一是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物业服务企业由谁聘请?二

是物业服务费用由谁承担?村民被拆迁后从村庄住进小区,认为自己为城市发展做出了牺牲,对物业管理收费有强烈的抵触情绪,缺乏花钱买服务的观念。

三、关于加强项目建设及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拆迁安置小区既是城市管理的基本单元,也是居民生活的基本场所。安居方乐业,人的生活中有三分之一时间是在住宅区中度过的,拆迁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的高低,不仅影响小区居住条件和居住品位,更进一步会影响到政府的服务形象,影响后续项目征迁及城中村改造等工作的开展,甚至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从高新区的实际来看,目前城中村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点在制定完善政策、健全体制机制上。因此,城中村拆迁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要顺应拆迁居民提高生活品质的新要求,完善物业管理体制,规范物业管理机制,做到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服务“八个有”,打造环境美、设施全、服务优、管理好的新型居民安置小区。

1、建立物业管理体制。按照“条块结合、多方协同”的原则,由城改办成立城中村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领导小组,由物业管理行政审批主管部门牵头,建立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参与的物业管理机制,强化建设、执法、工商、公安、物价、规划、卫生、环保、消防、民政等职能部门协同配合责任。

2、规范物业管理模。按照因地制宜和尊重居民意愿的原则,“鼓励自治管理,引进专业管理”,即鼓励城中村或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自行组建物业管理机构,按照社区标准化物业管理的要求和标准,组织居民进行自治管理。或与有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合作组建物业管理公司,也可以聘请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管理实施主体。

3、物业服务企业聘请与物业服务费用。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物业服务企业的聘请,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可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招集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费用可借鉴外地经验由改造单位承担5-10年的物业管理费用。从有利于培养居民花钱买服务的意识出发,建议改造单位负担额度由全额负担到阶梯式退出,总体时间以6年为宜,前3年由改造单位全额负担,后3年逐步降低比例退出。负担方式可参照合疗个人费用的缴费方式,或采取住户先缴纳后报销的办法支付物业管理费用,以培养居民缴费意识,为今后收费打下基础。

4、成立物业主管行政部门指导下的区物业协会。积极协助管委会完善物业自律机制。制定行规,监督企业的行为和服务质量,接受业主的投诉,解决企业之间的纠纷。

5、推行物业管理扶持政策。一是实行困难群众物业管理费用补贴制度,对困难群众的物业管理费用部分或全额补贴。二是实行物业服务企业财政扶持政策,对为城中村拆迁安置小区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在税收上给予减免,支持企业发展。

6、强化社区(村)基层组织的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其综合协调优势,同时要适时组织引导小区业主做好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换届改选工作,并加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督。

7、加强对小区居民和租住户的教育引导,充分依靠城中村拆迁安置居民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支持、共同关注、多方参与的良好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城市生活消费观念教育,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引导拆迁安置居民和租住人员改变农村生活习惯,提高拆迁安置居民和租住人员共建共享美好家园的自觉性。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思考
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 第三篇

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思考

随着**区工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步伐进一步加快,一批功能完善、美观新颖的拆迁安置小区拔地而起,一大批农民入住安置小区,成了 “城市居民”。安置小区由政府规划建造,设施配套,而住户的生活习惯、 “付费买服务”的观念尚未转变,由此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因此,如何管理好安置小区,已成为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课题。【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

一、东城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现状及问题

东城经济开发区现有银杏、和谐、民和、民安等拆迁户集中安置小区12个。在拆迁安置小区建设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和开发区、村 (居)对小区管理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新建小区基本达到了“布局合理、格调统一”的要求,逐步完善水网、电网、路网、管网、闭路电视和通讯设施,为把拆迁安置小区建成现代化居民新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目前小区管理全靠政府买单,没有业主管理机构,没有长效的管理机制,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高品质中心城区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拆迁农民有偿消费意识有待提高。拆迁安置小区绝大部分住户心中暂时还没有物业管理的概念,不愿缴纳物业管理费。他们认为,没拆迁时,自己都不用缴纳这些费用,现在把他们房子拆了,田地都没了,应该享受政府照顾,现在反而要他们多缴纳这一项费用,所以抵触情绪很大。

2、拆迁安置小区管理难度较大。拆迁安置小区作为失地农民安置的一个主要载体,根本目的在于让农民致富,因此,个别开商店、开农家乐的业主在自家房屋周围公共空地上违章搭建等现象经常发生,乱搭乱建多。由于失地农民的观念、文明程度尚未达到一定高度,所以小区内乱扔乱丢、损害公共绿地、房前屋后阳台上种菜、甚至公共场所养鸡养鸭都有发生,不文明行为多。

3、配合协调难。一个小区的物业管理从某种程度上讲,它在这个小区内行使着政府公共管理的职能,它的社会性很强,牵涉到方方面面,如治安、工商、环保、公用事业、环卫、电信、城管等等。但从法律意义上讲,它没有相应执法权,而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在小区管理方面的协调机制尚未建立,遇到问题,只能临时动议协调,协调程度只能依靠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协调效果达不到居民的要求。

二、加强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拆迁安置小区既是城市管理的基本单元,也是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区域,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对于提升居住环境品位,提高居民文明素质,有着积极的作用。

1、充分认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重要意义。住宅小区是居民生活的基本场所,物业管理是小区管理的必然形态。居者有其屋,安居方乐业,人的生活中有三分之一时间是在住宅区中度过的,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居住品位,不仅要改善外部硬环境,更要完善管理服务软环境。因此,政府在投入大量资金改善住宅区硬环境的同时,住宅小区管理服务就要及时跟进。这对于服务型政府建设,把生活品质作为城市发展的根本目标和出发点,推进居住环境改善有着最直接、最现实的意义。要把加强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工程,落实各项措施,贴近群众生活,着力改善民生。要加大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研究对策强化措施,增强居民群众对物业管理的必要性认识,引导广大群众支持物业管理,享受共建成果。要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物业管理积极性,努力培养和增强居民群众的公德意识、法律意识、环境意识和文明素养,严格履行物业合同,明确业主与物业公司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维护公共设施,促进小区管理水平提高。

2、以明确权责为重点,建立健全住宅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物业管理工作既是政府部门的行业监管工作,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层政权组织基础性工作。加强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要坚持开发区、村(居)属地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形成行业管理部门牵头,

各部门主动配合,开发区、社区居委会 (村委会)属地管理协调、职责明确的物业管理工作新机制,明确区分物业管理与水、电、有线电视、垃圾清运等公共事业单位的责任,这些单位应当直接向最终用户收取相关费用。物管部门接受委托代收费用的,可以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明确各涉及部门的职责,规定监管流程,防止多头管理或失管真空现象。

3、依法成立、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自治作用。不断增强广大业主的自治管理意识,是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逐渐走上良性循环的基础。按照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小区)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的要求,各社区居委会 (村委会)要及时督促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要经常听取业主的意见和需求,作出重大决策要征求社区居委会 (村委会)的意见。对小区的门岗执勤、治安巡逻、停车管理、卫生保洁、设施维修和便民措施等环节要制定具体的服务规范和标准,并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监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在拆迁安置小区合理规划物业管理用房,把物业管理用房的出租收益作为物业管理经费的重要收入来源。二是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费涉及的营业税,市区留成部分全额分成给开发区,由开发区全额奖励给相关物业管理公司。三是物业管理用房出租涉及的相关税费,市区留成部分全额分成给开发区,由开发区专项用于相关拆迁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四是拆迁安置小区的垃圾清运费,环卫部门给予减半收取。五是对困难拆迁安置户的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予以减免。

(作者系东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城乡一体化”居民拆迁安置小区物业服务的不足及完善
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 第四篇

“城乡一体化”居民拆迁安置小区物业服务

的不足及完善

1 引言

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 党的十八大提出 “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

国家发改委近期同意将苏州列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 苏州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是着力打造新型城镇化发展、 共同富裕、“四化”同步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生态文明、和谐社会、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城乡金融制度改革等 8 个示范区;到 2020 年,城镇化率超过 85%,基本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 至 2013 年底,苏州市全市 92%的农村工业企业进入了工业园,91%的承包耕地实现规模经营,52.2%的农户实现集中居住,累计 140 多万农民实现了居住地转移和身份转变。 苏州通过“三集中、三置换”让110 万农民变成了新市民。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农村居民将宅基地和自建房置换成社区产权房、将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和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置换成城镇保障和社区合作社的股权之后,农民都过上了住高楼、领工资、拿分红的新市民生活。 但是由于农村居民他们都已经习惯了独门独户的居住生活,突然要转变生活习惯还是有很大的难度的,尤其对于年纪稍长的农民来说,他们所受的教育水平均普遍较低,失去土地后,对于纯农民来说就处于失业状态,拿着政府给予的失业补助金和拆迁安置补贴费,生活基本稳定;而一些即便有工作的农民,收入也很低廉。 所以要他们来支付相关物业费用和维修基金他们是肯定不乐意接受的。 另外,由于受到根深蒂固的传统习俗的影响,很多居民还很迷信,他们经常会在小区经常搞一些迷信活动,以上种种都给小区的物业管理带来了许多问题。

2 “城乡一体化”居民拆迁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

2.1 物业管理难度大

农民通过土地置换刚住进拆迁安置小区时,一些传统的生活习惯一时难以改变就更别提根除了,这就给物业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2.1.1 绿化被肆意破坏 。 居民化后农民什么都得花钱 ,连蔬菜还得花钱购买,这时候农民就会在小区的空地上“见缝插针”地种菜,更有甚者直接将小区的部分绿化带铲除,然后种蔬菜。

2.1.2 小区环境脏、乱、差。 农民在农村养成了随地乱扔垃圾的习惯,家庭的日常生活垃圾农民会随意地丢弃在农地,所以农民进了社区以后也会习惯性地将一些大量的生活垃圾直接丢弃在小区绿化带或地面,更荒谬的是,部分农民还会直接将一些垃圾直接从楼上往下扔。

2.1.3 环境破坏现象严重。 为图出行方便 ,部分居民为了避免绕路,就会直接踩踏小区绿化甚至人为破坏小区四周的封闭护栏,久而久之,小区草坪变成了道路,护栏的豁口不仅越来越多还越来越大。 这不仅造成了本小区的安全隐患,还给相邻小区的安全造成的很大的问题。

2.1.4 住宅挪用问题严重。 正规的小区居住和商用都是明确规定的,住宅物业的用途就仅供居民居住,商业用房就仅用于经营,管理起来十分方便。 但是在拆迁置换小区内,住宅挪作商用,尤其是车库挪作商用现象十分严重,车库挪作商用的安全隐患较大,事故频发。 但是农民为了能多挣一点房租就铤而走险。【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

2.2 物业费收取困难

安置小区内居民无论是文化水品、还是综合素质或是经济收入,都处于偏低水平,他们不太能理解社区建设、物业管理跟他们的利益是息息相关的,反而他们会觉得住房子为什么还要交费,尤其是年龄较大的一些农村居民更是没有物业管理的概念,所以这些业主就会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 即便是一些年轻的业主有物业管理的概念,但是让他们自己掏出钱来交物业管理费,他们还是会有诸多的不愿意,即便是愿意缴纳物业费的,他们能承受的标准还是相对较低的,所以现在大部分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是按户收取,根据面积不同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但也仅仅是一个月几块钱或十几块钱。 拆迁安置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主要还是因为他们的观念没有改变过来。

2.3 物业公司参与管理率低

拆迁安置小区里的居民由于受到传统的生活习惯和文化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难度很大,同时由于物业费收缴率低也直接导致物业管理资金紧张。 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要想正常开展,需要的资金还是相当大的,但是由于存在严重的收支不平衡,拆迁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就会进入恶性循环。 物业公司不但很难收取物业费,还要承担由于业主对环境(如草坪践踏 、围墙护栏被撬等 )的破坏需要修理和维护的巨额费用,所以说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是一个低利润高风险的行业。

3 改善“城乡一体化”居民拆迁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的对策

3.1 加强业主的物业管理知识

3.1.1 加强小区业主有关物业管理相关知识的宣传 。 物业与业主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的。 只有加强与住户的沟通交流,才能搞好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只有让业主真正的了解物业这个行业,才能让物业管理工作更加顺利的进行。 所以物业应该向业主宣传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定期组织召开物业管理工作座谈会,宣传物业管理政策,汇报物

业管理工作,听取业主意见,多争取业主的理解和支持,要让业主明白他们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

3.1.2 加强物业与业委会的友好关系。 物业与业委会是相辅相成的,业委会代表了全体业主的想法和意见,是连接物业与业主的桥梁。 业委会是帮助广大业主自觉维护小区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而对于拆迁安置小区来说业委会作用就更溢于言表了。 物业公司可根据拆迁安置小区的实际情况,尽量劝服各村委书记或村里有威信的村民为业委会委员候选人,成立安置小区业主委员会并担任要职。 这样业主委员会,既能代表全体业主更好地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又能教育、引导广大业主配合小区的物业管理,从而共同维护小区的建设。

3.2 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业主最看重的就是物业的服务质量。 只有服务质量好了,业主才能心甘情愿的交费。首先应该加强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管理人员接触业主最多,只有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业主才能更好地享受服务;其次要提高物业人员的办事效率。 针对业主提出的问题,应该尽快处理,并且在短时间内给予答复。 对于业主报修的问题,要及时回访,询问业主的意见并做出适量的调整。

3.3 为部分居民解决就业问题

物业管理公司可以考虑面向小区内没有工作的居民提供一些技术含量较低的工作岗位,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让他们参与小区的物业管理,如保洁、安保、客服管家等工种,由于他们的加入,他们更能体会到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及全体业主积极配合物业管理的必要性,让他们通过实践来劝解、影响甚至改变小区住户的不良生活习惯,从而让广大的农民逐步适应现代化的社区生活。 这样不仅能解决部分农民的失业问题,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大大降低物业管理与社区维护的成本。

3.4 多渠道筹集资金

拆迁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部分拆迁安置农民有的由于生活困难一时难以全额负担物业管理费,有的由于观念一时难以改变不愿意缴纳物业管理费。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按照政府、企业、住户共同合理负担的原则,来有效地整合物业管理的资源,不断完善物业管理工作。 一是摆事实、讲道理,阐述“无物业管理,小区一年新、二年旧、三年破”的利害关系,劝服当地政府、村委从城镇长远建设利益出发,从土地收益中拨付一部分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用,每个月或每个季度将这部分费用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二是由于物业管理费收缴率低,开发公司可以给予适当的补贴。 住户仅仅承担保洁、保安费用,这样就可以降低物业费的收缴标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物业费的收缴率,其余的收费项目如绿化费、管理费、维修费均由开发商承担。 三是增强物业公司的造血功能,对于小区内的商业街、店面房、停车场等可以交与物业管理公司来经营,物业公司可以从开展的多项经营服务的收入中提取一定的比例来弥补物业管理费用的不足。

4 结语

城乡一体化是现代化进程中的一条必经之路,它是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

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的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 但是城乡一体化带来的拆迁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也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一大难题, 我们只有解决好这个问题,才能让农民真正的居民化,实现城乡共同繁荣。

[参考文献]

[1] 蒋英.常州市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之探索 [J]. 科技咨询导报 ,2007(07) [2] 羌伯华.加强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的思考 [N].南通日报 ,2010-8-25. [3] 李明才.旧小区物业管理政府支持是关键[J].中国物业管理,2009(10). [4]

(08).

[5]

(04).

高业芹,高业芬.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现状与思考 [J].三峡大学学报,2010张敏.关于旧居住小区物业管理的几点思考[J].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

某安置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方案
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 第五篇

一、为引导住户逐步适应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管理好安置房小区,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制定我区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二、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分前期物业管理和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选聘物业公司管理两个阶段逐步规范。具体按《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执行。

三、从住户开始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月份起,设立五年的安置房物业管理服务费补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区财政拨付专款对安置对象缴纳的物业服务费进行补贴。

【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

四、财政补贴对象为取得并实际保有的我区负责拆迁安置项目的拆迁安置房产生的物业服务费。如安置对象将安置房转让给第三人的,不再对转让后的安置房产生的物业服务费补贴。

五、以五年过渡期为限,财政补贴比例逐年递减。第一、第二年补贴应缴纳物业服务费的50%,第三年补贴应缴纳物业服务费的40%,第四年补贴应缴纳物业服务费的30%,第五年补贴应缴纳物业服务费的20%。应缴纳的物业服务费由物价部门按政府指导价下文确定。

六、五年过渡期内,安置对象当年度经民政部门确认为五保户、低保户的,财政对其本年度应缴纳物业服务费实行全额

补贴民政部门确认其不属五保户、低保户对象的年度,依照前条规定过渡期标准执行。五年过渡期后,安置对象本年度经民政部门确认属五保户、低保户的,财政对其应缴纳物业服务费实行全额补贴,民政部门确认其不属五保户、低保户对象的年度,财政不对其应缴纳物业服务费实行补贴。

七、安置对象应事先按时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全额缴纳物业服务费,凭缴纳票据领取物业服务费补贴(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八、本办法由区建设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

2

2016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方案
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 第六篇

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方案怎么写,为了建设文明安置小区,住户安稳的生活环境,针对安置小区物业制定管理方案。以下这篇是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方案文章,供大家参考。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这篇由资料站为您提供的文章。

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方案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及维修工作,改善拆迁安置小区环境,切实维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合政〔2016〕32号)和合肥市《关于明确市区物业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合政办秘〔2016〕100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站区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或回购的拆迁安置小区。

第二章资金管理

第三条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资金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主要来源是小区配套商业用房的出租收益,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资金解决。

第四条物业管理资金包括开办费和物业服务费用两部分,其资金的标准、使用及支付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开办费的标准。依据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总建筑面积(包括住宅及商业等配套房屋)核算开办费数额,分别是: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办费3万元;总建筑面积5-10万平方米的(含10万平方米),开办费5万元;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万平方米,增加0.5万元,开办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物业服务费用的标准。参照合肥市2016年8月施行的《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丙级)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即:多层建筑按每月0.50元/平方米,高层或小高层建筑按每月1.0元/平方米。依据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总建筑面积(包括住宅及商业等配套房屋)核算物业服务费用总额。

(三)物业管理资金使用范围:

1、开办费主要用于购买物业管理机构必需的桌椅、清洁工具、修枝剪、电话、复印机、传真机、电脑、纸笔、文件盒(夹)等办公用品,所购买的办公物品纳入政府采购,资产为国有。

2、物业服务费用主要是指用于以下方面:

(1)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费用。

(4)物业服务机构办公费用。

(5)物业服务机构实施物业管理必备的固定资产折旧。

(6)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7)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的利润等。

(四)支付方式。区建设发展局根据各社区承担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总建筑面积(包括住宅及商业等配套房屋)及支付标准,申报年度资金预算,区财政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1、开办费。新建或续建的拆迁安置小区移交社区管委会进行物业管理前30日内,区财政局一次性将所需资金拨付至社区管委会账户,由社区管委会负责管理与使用。

2、物业服务费用。区财政局于每年的一月中旬将物业服务费用一次性拨付给各社区管委会,由社区管委会负责管理与使用。

3、若物业管理资金超过年度资金预算,按照财政追加预算程序办理。

第五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物业质保期满维修所需的资金,其资金的预算、使用及支付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区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预算,用于年度物业维修,若物业维修资金超过年度资金预算,按照财政追加预算程序办理。

(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主要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等工程费用。

(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支付按照新站区现行的工程类资金支付规定执行。

第三章物业管理

第六条各社区管委会为本社区范围内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的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在拆迁安置小区回迁安置前60日落实物业服务机构。

(二)负责按照《新站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对物业服务机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支付物业服务机构物业服务费用的依据。

(三)协助物业服务机构按照安置房产权面积每月0.10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回迁安置居民的物业服务费用,并逐年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收取标准,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由社区管委会管理并全额用于小区的物业服务。

(四)负责物业管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五)负责指导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导业主委员会自行聘请物业服务企业,实行自主管理,逐年提高物业服务等级。

(六)负责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协调解决纠纷。

第七条物业服务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理和化粪池清理。

(三)公共绿地、景观和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四)车辆停放服务管理。

(五)做好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工作。

(六)做好房屋租赁登记和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账目管理和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八)社区管委会委托的其他公共性服务内容。

(九)以上服务内容细则参照《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丙级标准执行

第四章物业维修

第八条物业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由原物业施工单位负责。

第九条社区管委会负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以及公共绿地、景观和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等,费用从物业服务费用中列支。

户内部分因违规装修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社区管委会协调维修,费用由业主自理。

第十条区重点工程管理局负责物业保修期满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等工程,所需资金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维修范围和维修项目的申报、验收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具体维修范围:

1、物业共用部位维修工程。

(1)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损坏,需要拆换、加固的。

(2)户外墙面、屋面因损坏需要重新进行防水或者保温层施工的。

(3)整幢楼外檐面层脱落达到整幢楼外檐面积30%以上,需要修缮的。

(4)整幢楼或者单元共用部位地面面层、门窗及楼梯扶手等因破损需要整体修缮的。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工程。

(1)物业管理区域内路面破损30%以上,需整体修复的。

(2)整幢楼或者单元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等老化、损坏,需要更新、改造的。

(3)智能化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需要整体更新、改造或者更换、维修主要部件,一次性费用超过原造价20%的。

(4)电梯需要整体更新或者更换、维修主要部件,一次性费用超过电梯原造价20%的。

(5)二次供水及消防水泵等因损坏,需要更新、改造的。

(6)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围墙、大门等因损坏,需要整体修缮、更新的。

(二)维修项目申报与审核。各社区管委会于每年的二月底前,将下一年度本辖区内的拆迁安置小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需要大修、中修、更新、改造等工程的项目、位置和维修资金的估算情况,书面报区建设发展局;区建设发展局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社区管委会申报的需要维修的项目、位置和估算的维修资金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管委会领导批准后实施。

(三)施工保障。区重点工程管理局实施更新、改造等工程过程中,社区管委会负责维修施工期间施工环境的保障工作。

(四)竣工验收。维修、更新、改造等工程完工后,区建设发展局牵头,组织区重点工程管理局、社区管委会、工程监理单位、工程审计单位和群众代表等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更多物业管理的方案范文请点击:物业管理方案

2016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方案
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 第七篇

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方案怎么写,针对老旧的小区,应该及时的维修,养护,提高小区居住品质,改善小区内部的环境等。以下这篇是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方案文章,供大家参考。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这篇由资料站为您提供的文章。

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方案范文:

为了提高小区居住品质,对庭院改善、小区整治后的房屋及设施进行长效管理,使老旧小区也能够享受物业管理服务带来的便利和舒适。我公司充分认识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有效化解物管、自管中的诸多矛盾,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小区管理的整体水平。

我们在为业主提供服务的时候,始终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服务的内容与方式始终以业主为中心;以满足老旧小区业主的需求为目标;以业主的满意为公司的最高追求;在服务过程中不断调整服务方式与模式,以达到业主的要求。

一、管理思路

根据老旧小区的特点和物业管理需求分析,我们提出以下管理思路:

1、根据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需求分析和我公司物业管理经验,我们将老旧小区管理标准定位在专业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上。通过高水平物业管理将老旧小区提到一个较高的层次上,实现低消费投资,高价值体现,将老旧小区变成一个体现现代社会文明价值的小区。我公司设有专门的管理处办公机构,管理操作人员配置齐全,办公场所干净有序。

2、对老旧小区采取专业管理的关键在于对配套设施的管理和服务,我们将对照国家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颁布的系列标准,针对老旧小区业主的特别需求来确定客户(业主)服务的项目、内容和标准。每年要采取书面形式向业主征询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意见。

3、由于老旧小区的管理弊端,消防安全及安全保卫工作尤其重要,小区出入口能做到24小时站岗值勤。每天按规定进行巡逻;能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逻。有车辆管理制度,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对进出小区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对临时访客实行登记制度。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后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老旧小区对于消防安全工作要求极高,我公司将安排具有消防工作经验的保安人员,以退伍军人为主,兼顾考虑个别岗位可安排老旧小区的住户,以做到真正的小区就是家,爱岗如爱家,实行24小时执勤,为业主提供安全、温馨的生活环境。

4、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面积较大,我公司物业管理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管理制度齐全,责任明确。账务清晰,管理服务人员24小时服务,服务热情,行为规范。

5、针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我们坚持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定期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执行有关规定。我公司及业主方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服务标准等相关内容并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有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

6、针对老旧小区具体情况,采取一体式的安全管理体系。在项目员工招聘上,采用有经验的管理人员来管理。同时兼顾项目的实际情况。兼顾考虑个别岗位可安排老旧小区的住户,实行24小时有专职保安人员执勤。帮助解决一些困难户的问题,提高员工的爱岗热情,真正的做到以小区为家。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且经消防知识培训有记录。

7、我公司将联合社区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在老旧小区的内大力开展各种有益的社区活动,推动精神文明的发展,形成良好的社区文化。

8、我公司定期安排老旧小区的员工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管理处的管理水平。保证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维护运行正常;供水、供电、供气等设备使用正常;规范活动场所,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机动车停放、行驶等的标志。保证车辆运行畅通,停放有序,并做好防盗工作。

9、针对老旧小区绿化管理,制定绿化管理方案,对覆盖率达15%以上的绿地进行专业养护,保证花草树木管理养护得当,按季节治病虫害,每月保持植物浇水,施肥,喷药杀虫,除杂草,修剪等养护工作,保证植物生长良好,形成较好的植物景观。

10、老旧小区保洁管理,我们将所有栋楼逐一分解,包干落实到各工作人员,全面实行“自家的孩子自家抱”,各责任人兼顾包干楼栋的楼道卫生工作,包括楼道内的乱堆放、乱张贴、楼道广告,同时,监督其他楼栋责任人的工作,做到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相互监督、共同进步的作用。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每天清运,公共场所定期清扫保洁,保持整洁干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能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11、由于老旧小区设备设施老旧,设备设施管理维护十分重要,必须迅速全面熟悉设备特性,掌握运行规律;在正式运行后,要确保公共设施,公用设备定期维护,水、电、气24小时报修值班,接到报修电话10分中到场,急修半天内完成。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明确责任人;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消防设施设备完好,能随时启用,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小区道路畅通、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或丢失,主要道路及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路灯、楼道灯完好率高等于9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供电、供水、消防设备等)有应急预案。供电设备运行能正常使用的,无设施损坏,配电室管理规范。供水设备运行正常,无设施损坏。制订有详尽的设备设施年、季、月、周等定期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日常维修计划、方案、标准。制订有各类应急抢修、处理方案,保证设备设施能高效经济运行。

12、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结合工作区的物业,完备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来访保安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夜间安排专人巡逻。物业人员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各种火灾事故,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保证消防车辆和各安全出口的畅通无阻,每月对此检查2次以上。

13、房屋管理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根据房屋实际使用情况,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有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要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有每日巡查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及时维修养护。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包括乱搭防盗窗、晒衣架,乱封阳台)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14、物业管理制度与档案、资料管理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登记制度;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建立住房用户档案,进行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方便查阅。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15、其他管理

(1)定期开展有意义、健康向上小区文化活动。

(2)积极支持参与社区文化建设。

(3)无因物业管理服务的原因导致小区管理水平差,被上级部门批评通报和在市级以上媒体有负面报道。

(4)避免小区内由物业管理不善导致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物业服务和业主出入的和谐;

我司实行零干扰服务,在业主上下班高峰期,除主要出入口我司安排保安人员严格管理以外,其他服务均为零干扰:即我们所有的设施维修、保洁服务均将安排在夜间或非高峰时间,为业主出入提供方便。

二、抓整治工作,换环境面貌

1、针对问题,一对一宣传

根据我公司以往老旧小区管理工作经验,乱种植、乱堆放、乱搭建的现象较为严重。再之老旧小区大部分居住着老人或外来人员,乱晾晒、乱堆放情况无法杜绝,无形之中给小区管理来了难度。我们将在接管后进行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进行物业管理知识普及宣传,制作业主入住手册,加大小区物业管理的宣传工作,针对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治安安全、消防意识等方面对业主进行一对一的宣传,提高业主的文明意识以及安全防范意识。

2、做好小区基础设施的维护,切实解决老百姓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停车位或共用车库的管理,解决居民停车位的问题,消除小区内消防车难进入的安全隐患。

3、加强对公司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基本素质,掌握服务技能,明确工作职责,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质量,对拆迁安置小区做到保安、保洁、保绿,建立社区与物管定期有;

三、管理模式;在管理与服务的过程当中,我们将建立一套适应老旧小;

1、项目负责人现场指挥;实行公司垂直领导下的项目负责人负责的内部管理模式;

2、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标准化;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以制度促进管理,员工配置;

3、建立安全保障体系;针对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我公司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安;

(1)消防安全;置小区做到保安、保洁、保绿,建立社区与物管定期有效沟通的管理机制,采取整体联动,形成合力,联合管理,及时现场发现、解决问题,把事情消灭在萌芽状态,不等问题成堆以后再临时抱佛脚,不浪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营造舒适、整洁、安全的小区环境

(2)水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水电气设备正常使用的巡查制度,全面掌握托小区各类管线的线路、走向,以便于在发生故障时能够迅速有效地予以排除,方便业主方的正常使用。

(3)小区安全维护

根据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安防要求,结合我公司安防经验,确立我公司将以“人防为主、技防为辅”的安全防范思路,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实行24小时安全巡防,为业主方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4)环境卫生维护

根据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要求,合理安排细划保洁区域,卫生保洁均责任到人,确保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整洁有序。

三、各岗位人员的配置

四、环境清洁卫生管理

(一)环境服务范围及要求

日常保洁工作是通过日常清扫工作,对本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定时、定点、定人进行废弃物的收集和清运,通过清、扫、擦、拭、除、洗等常规性服务,维持所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根据老旧小区目前的现状,清洁工作应做好以下几项:

1、垃圾处理。主要包括收集、清除、回收、压实、运达指定地点。

2、在规定的范围内做好灰尘清扫、污迹清洗、地面维护等,做到地面无灰尘,无垃圾,保持场地清洁;墙面、顶面的清洁维护按物业管理规范执行。(1)小区道路、广场、绿地、楼梯扶手、共用部位玻璃、楼道、路灯、楼道灯等按规定时间进行清扫;道路积水、积雪能及时清除。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正常疏通;雨、污水井、化粪池每月正常检查能正常使用。小区楼内地面、墙壁、楼梯及扶手、大门、消防器材、垃圾桶、控制开关等,无手印,无污渍,无尘土,保持光洁明亮。小区道路:地面无垃圾,障碍物。绿化带:无垃圾,枯死植物及时清理。

(2)环境部分: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渍。室外设施包括灯饰、栏杆、垃圾桶等无污渍、水迹和明显灰尘,墙壁及其他设施上无不良张贴物。下雪时要及时清扫,必要时作防滑处理。

(3)垃圾收集清运:楼幢垃圾桶置放合理,生活垃圾能做到日产日清的,垃圾桶清洁、无异味。垃圾箱、桶要定期清洗消毒,无蚊蝇,无臭味。垃圾清运工具应保持清洁无破损,清运过程中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4)其他:

小区内如举办社区活动等,做到垃圾及时清理。

3、住宅楼内公共卫生:走廊、大门、值班室、楼梯地面干净无污迹、痰迹、尘土、纸屑等杂物;走廊窗台、玻璃干净明亮、无尘土。楼梯扶手和栏杆保持干净。

4、负责小区道路卫生保洁。

5、定期楼顶清扫、外墙面清理。

6、院落卫生:地面干净无尘土、烟头、纸屑等杂物;绿化区及时清扫干净。

7、对现有的绿化苗木、花卉,要做好养护管理、培植,负有美化环境的责任。养护管理包括:定期浇水、施肥、整形、修剪、防治病虫、保证现有苗木成活率等。

(二)保洁人员素质要求

1、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关心业主方的利益,严格片区保洁责任制,在清洁过程中,如发现设施设备有损坏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或工程维修人员汇报,负责管理好片区卫生器具,认真做到卫生器具整洁、布置合理,随时保持清爽、美观,保证物管区域的清洁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洁人员应随时巡视,发现污物杂物应及时处理,随时保证清洁卫生。

2、保洁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对公司负责的觉悟,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如有急事须向主管请假。当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3、承包岗位片区卫生必须达到规定标准,连续3次未;达标者,分别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的处罚;须做好详细记录;

4、保洁人员服务要热情周到,举止端庄,礼貌大方,;

5、上班时必须穿着清洁,按规定要求着装,并将工作;

6、保洁人员在工作要坚持原则,团结协作,以礼相待;

7、不准私拿公物,私卖废品,如发现,分别给予罚款;

8、垃圾要随时清除干净,用垃圾桶、垃圾袋及时运送的事。得到主管的批准,方才能到休息室休息。

9、保洁人员在工作中有权劝阻、制止破坏公共卫生的行为,不能处理、解决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有权提出工作中的一些合理化建议。

10、保洁员必须严格按照《保洁员清洁工作程序》执行。

五、保安及消防管理

(一)保安管理内容及要求

安全管理服务的目的是维护物业管理范围内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它在整个物业管理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特殊的服务工作,要求保安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保安技能,要忠于职守,有胜任保安工作的综合能力,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文明执勤、礼貌待客、坚持原则。根据不同的区域及岗位要求,保安队应设立出入口固定保安、巡逻保安等。严禁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小区,来访人员必须登记,准许后方可入内。对进出车辆和停放车辆要严格管理,统一指挥,严禁乱停乱放;未经登记允许不得进入小区,严禁贮装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小区内保安主要负责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安保工作,要实行严格的规章制度,不空岗、漏岗,发现可疑情况和事故苗头立即上报,并迅速处理、果断处置,确保小区治安稳定。巡逻保安负责小区内白天及夜间的巡逻,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杜绝因工作失职造成小区内被盗和其他事件,及时发现各种事故隐患,不因失职而出现意外事故,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小区内车辆按停车位停放有序,行车通道上不准停放车辆。白天夜间对停车场流动巡查、管理。【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

保安人员的选配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严格筛选,负责小区的秩序保障工作;

小区内突发事件的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发现和制止小区内的暴力事件,随时准备提供紧急救助。

小区内公共部位安全隐患的检查、排除及上报,对违规事件及时提示和纠正,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

小区内有特殊活动安排,保安要协助维持现场秩序。

对保安管理及停车场管理工作应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要点,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标准及检查办法。

(二)预警、应变措施

1、安全应急计划和措施

(1)目的:

在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以最有效的方法,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的发展,或保证出色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适用范围:

1)治安突发事件,如突然发生的重大抢劫、杀人、业主或公司管理人员遭到犯罪分子的突然袭击等。

2)受到水灾、火灾、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威胁、袭击。

3)其他重大意外情况。

(2)职责:

1)对可能发生的由物业管理处负责制定安全应急计划,报物业管理处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必要时报总经理审批;

2)对即将发生或已发生的突发事件由安全领班临时确定应急措施,同时向上级汇报。

(3)计划:

1)对可能发生的治安突发事件和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自然灾害由物业管理处组织制定应急计划和预防措施,并安排岗位人员按部署执行。

2)处理治安突发事件时,由值班员迅速向派出所报案,安全领班临时确定应急方案,安排人员迅速控制物业管理范围内各通道、楼梯口,封锁出事现场,严格盘查出入现场的人员,直到公安人员到来。

3)制定的应急计划必须慎重,考虑周详,在制定自然灾害应急措施时,要根据灾情的程度、特性而定。

(4)实施:

1)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偏离实际情况应及时纠正,并上报相应审批人员认可。

2)对发生的每一事件必须总结,如果是人为原因造成损失,应立即查找原因,认真填写《纠正措施报告》,严防类似情况的发生。

3)保存事件全过程的有关记录,存档3年。重大自然灾害的记录长期保存。

(5)要求:

为增强应变能力和战斗力,平时每个保安队员必须进行严格的学习、训练、消防演习和紧急集合演练。

(三)强化消防管理意识

1、消防管理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并树立“全员防消”的管理观念,实施全员义务消防员制。

2、加强消防教育宣传和培训演练工作

(1)消防教育宣传工作:

管理处将在物业辖区内不间断地传播消防法规、防火知识,并定期邀请消防中队前来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张贴消防宣传画,向业主进行消防知识宣传。

(2)做好消防培训及演练工作:

重点加强保安员的消防实战演习,每年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广大业主共同参与的消防演练,提高全员的“自救”意识和能力,防患于“未燃”。

3、积极落实防火安全“三级”检查制度,重视冬、春两季的消防、设施设备大检查工作,确保在火灾多发期的消防安全工作。

4、建立消防快速反应队

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我们将在保安员中选拨一批队员组建“消防快速反应分队”,以保证一旦出现火警时,我们能迅速作出反应,立足“自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5、善后与收复

火势完全熄灭后,保安员负责现场警戒,保护现场,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明火因并统计损失,向上级提交事故报告。

(四)紧急事件处理

1、暴风雨及无法避免的自然灾害

组织人力进行突击性清理工作,保证沟、渠、通道畅通,雨水口、接水口、地漏无异物堵塞,加固防灾设施,检查网架、支架、门窗是否归位,消除一切潜在的危险性因素,同时,积极参与抢险救助,迅速恢复现场,保持小区整体形象,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五)水警、火警预防及排防、善后处理

当楼层内水管、接头爆裂造成楼层浸水时应迅速关闭水管阀门,并迅速通知护卫和维修人员前来救助;如房屋内部渗水,要及时通知业主,协助业主做好各项工作。

如员火警等特殊情况,积极组织突击小组搞好特殊清洁工作。

六、公用设备、公共场所等管理养护

(一)日常维修养护:操作维修人员根据日常管理经验,利用检测仪表对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并做好记录。操作人员每天对托管区域内的市政设备设施至少巡视两次;

(二)一级保养:维修人员对设备进行局部清洁、调整,每季度一次;二级保养:维修人员对设备进行全面清理、局部维修,每半年一次。

(三)公用设备、公共场所设施养护范围;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用和管理包括:共用;

1、管理规程;

(1)小区内水电维修、养护工作由工程队负责;;

(2)工程维修、管理人员以水电维修、养护和亮化方;

(3)项目管理人员每日对托管区域的亮化巡查2次以;

(4)高低压配电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5)工程维修人员在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

(6)月末,工程部维

(三)公用设备、公共场所设施养护范围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用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照明、高低压电房、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操作维护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熟悉掌握小区内各种设备系统原理。定期对小区的水、电、气、门窗等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维修。随时对小区屋顶漏水管及地沟进行疏通,保持下水管道、落水管通畅,避免屋顶积水而产生漏水现象。

1、管理规程

(1)小区内水电维修、养护工作由工程队负责;

(2)工程维修、管理人员以水电维修、养护和亮化方案质量标准为依据,每日检查和评估各区域的亮化维护情况,并作出质量评估,记录于每日的工作记录评估表中;

(3)项目管理人员每日对托管区域的亮化巡查2次以上,巡查结果记录备查;

(4)高低压配电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5)工程维修人员在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制定维修、整改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并及时复查;

(6)月末,工程部维修人员根据每天的亮化维修记录进行汇总、统计,并将汇总表及时上报给总公司。

2、质量标准

所有电器由专业工程师按设计要求操作维护和保养,确保用电设施的正常使用,日常小修在当日内完成,大修在一周内修复亮灯。

(四)主要措施

1、按照行业规范和工程专业要求制定完善的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和维修管理制度,确保维修及时,同时加强对员工操作行为的规范,执行行业法规,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建立日巡查制度,每天不少于4次巡查各配套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健全巡查、检修记录;

3、针对小区各配套设施做出具体的年度工作计划,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1)消防系统:安排专业人员24小时对每次报警情况做好记录并出现场排除警报,定期组织所有员工进行消防演练和参加消防培训,熟悉灭火器、消防栓的使用方法,每年对整个消防系统做一次检测,确保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性能完好与使用,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保证消防系统运转正常;

(2)上、下水系统:定期检查住宅楼楼内上、下水系统动转情况,发现有跑、冒、滴、漏要及时维修或更换,下水堵塞要及时疏通,每6个月对排水系统进行一次疏通清理;

(3)高低压配电房:安排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按照高低压配电房操作规定进行操作,认真做好各类操作记录,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定期做好配电柜的清洁、养护等工作;

(4)其它:每天对小区内做两次以上巡视,发现问题应及时主动维修更换,线路接口处有无松动、过热现象,确保不影响正常使用,小区内严禁违规使用高负荷大功率电器、动用明火、私拉乱改用电线路或插座;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施设备。

(5)如遇水、电、气故障,随叫随到,及时通知供水供电供气公司,排除故障,保证居民正常生活。

(6)设备、设施维护人员应每天汇总整理各种记录,及时分析掌握用电和设备运转情况,并根据记录分析随时调整维修养护工作计划与安排,使各类设备、设施处于安全良好运转状态,工程养护人员应将养护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4、公用设施、设备养护、维修

(1)对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建立公

用设施、设备档案,责任人明确,对公用设施、设备定期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2)配合水、电、气等专业部门,做好相关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消防设施、设备完好、通道畅通。

(3)小区道路畅通,路面平整。

(4)环卫设施基本完好,无缺损现象。

(5)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6)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阻制违规装修行为。

(7)房屋立面较整洁无缺损,公共楼道及区内无堆放杂物现象。

(五)房屋建筑的专项维护

l、日常每周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每年对房屋基础进行一次检查,防止白蚁及腐蚀性液体的侵害。

3、每年雨季前对玻璃和外窗台进行一次密封维护检查,杜绝雨水侵入。

4、地面每天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季度疏通一次屋面雨水口和排污管道,随时对屋顶漏水管及地沟进行疏通,保持下水管道、落水管通畅,避免屋顶积水而产生漏水现象。

5、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定期清淘化粪池、雨水井,相关设施无破损。

6、定期清洗外墙。

7、每逢雨季前进行房屋避雷针检测,符合避雷规范要求。

8、强化用电安全管理,小区内内严禁违规使用高负荷大功率电器、动用明火、私拉乱改用电线路或插座;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施设备。

(六)机电设备设施维修维护

机电设备设施的维护养护是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我公司在物业管理实践中,十分注重这项工作,发挥专业化的优势,在机电设备、消防设备、给排水的维护保养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更好的为老旧小区服务。

七、各种车辆管理

(一)道口岗岗位职责

1、维持道口交通秩序,保证道口畅通无阻。

2、对出入住宅区的车辆进行登记,发卡,检查核对后收卡。

3、发现进场车辆有损坏时应向车主(司机)指出,并作好记录,使责任分明。

4、提醒和指挥司机按路线行驶,按定位泊车。

5、适当控制外来车辆进入住宅区过夜,以保证业主的车位,

2.5t以上的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大型客车以及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放行进入小区(大厦)。

6、严守岗位,保持警惕,文明上岗,礼貌待人,妥善处理上岗时遇到的各种问题。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到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8、负责岗亭里外及路口的清洁卫生。

(二)车辆管理工作标准

1、道路线型、断面与整个建筑群体布置相协调;

2、车行道通畅,出、入口标志明显;

3、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可进入;

4、进入停车场内的车辆,均服从物业公司管理;

5、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有污染物品车辆或2.5吨以上货车,一律不准驶入;

6、驶入停车场的车辆均需减速,时速不超过15公里,无鸣笛现象发生(救护车、警车、救火车除外);

7、停车场内的所有车辆均纳入物业公司管理范围,作到车证齐全,见证/票放车;

8、车辆管理人员礼貌待人、热情周到;

9、车辆管理员熟知车主姓名、车型、车牌号、铺号、车位;

10、车辆管理人员随时巡查车辆停放情况及车辆的车况,遇有门未锁、灯未关、漏油、漏水等现象发生时,10分钟内通知车主;

11、停车场内无货物堆积、道路阻塞现象;

12、停车场内地面无水、无油、无污、无纸屑、无烟头等杂物;

13、停车场道路平整无坑、无尖锐物、无金属钉状物;

14、停车场内有明显禁烟标牌,且消防器械及设施均配备齐全,使用功能完好率100%;

15、辖区内交通事故年发生率不超过2%,丢失事故发生率为0%;

16、每车位文字档案齐全、资料准确率100%;

17、外来进出车辆有登记,完成率100%,准确率100%。

(三)交通意外事故的处理预案

保安员在发现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报告求助时:

1、应立即用通讯设备报告保安主管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

2、留在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3、对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须请示保安主管进行支援。

4、保安主管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保安部经理,并迅速赶赴

现场参加抢救;;

5、调遣指挥门岗保安员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秩序;

6、送重伤者到医院抢救;

7、报交警大队事故组(电话120):

7.1事故发生的时间及地点;

7.2事故造成的伤亡及损失情况;

7.3已送抢救情况;

8、保安部经理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的需要;

八、消防管理;

(一)消防管理;为了加强老旧小区的消防管理,保障业主及公众生命财;l、各部门应遵守电现场参加抢救;

5、调遣指挥门岗保安员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秩序;

6、送重伤者到医院抢救;

7、报交警大队事故组(电话120):

7.1事故发生的时间及地点;

7.2事故造成的伤亡及损失情况;

7.3已送抢救情况。

8、保安部经理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的需要,调派车辆进行抢救,并报交警事故组和公司总经理。

八、消防管理

(一)消防管理

为了加强老旧小区的消防管理,保障业主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l、各部门应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严禁乱拉临时电气线路。

2、严禁在老旧小区内绿地、停车场等处乱堆放、晾晒易燃物品和燃放烟花爆竹。

3、公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

4、不准乱丢烟头、火种。

5、严禁在老旧小区道路、绿地、停车场等处焚烧生活垃圾

6、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学习使用消防器材,每月学习、训练一次;

7、经常检查、记录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情况,确保消防器材设备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检查防火通道,时刻保持畅通;检查防火安全公约的覆行情况,及时纠正消防违章和消除火险隐患。

8、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补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

因。

九、外墙清洗、修补方案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物外墙清洗在我国已引起广泛关注和重视,建筑物外墙由于长期日晒雨淋,以及大气中有害气体和油烟等污染和化学反应的侵蚀,使得建筑物外墙产生污垢和风化,既影响建筑物的美观和市容,又损坏了建筑物,因此,清洗建筑物外墙,不仅可以美化环境,而且对建筑物起到保护作用。为确保本项目各类建筑物外立面的整洁、美观,在确保外立面清洗人员自身安全、安全措施得当、安全方式可行的前提下,我公司拟定了外墙清洗、修补方案:

(一)外墙清洗、修补方式

1、污垢的分类

我公司在多年的物业管理实践中,通过总结确认外墙污垢重要是:灰尘、污渍、污垢

2、常见的清洗、修补方式

物理方法:主要通过用水冲洗,使污垢湿软、剥离、融化,在用清水冲洗干净。次方法主要用于釉面砖、马赛克等外墙材料上的积灰、浮尘和泥沙等的去除作用,对于外墙的油污、重垢则无明显效果;

化学方法:利用化学试剂对油污、污渍进行溶解、分离、降解等化学反应,使外墙达到去垢、除锈、去污、脱脂等目的外墙清洗剂分三类:中性清洗剂、碱性清洗剂、酸性清洗剂,一般使用中性清洗剂,中性清洗剂的主要成分有表面活性剂、助洗剂和助剂,中性清洗剂具有湿润、乳化、分散、增融等多种功能。化学清洗法是主要外墙清洗的方法,速度快,效果好,因此,我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外墙清洗、修补主要采用化学清洗法。

(二)花岗岩表面的清洗、修补

1、用酸性清洗剂或全能清洗剂,按1:50比例稀释;

2、做出清洗小样,确定清洗剂的稀释比例;

3、对镜面花岗岩表面清洗

(1)将清洗滚筒浸入清洗剂溶液中浸泡

(2)用浸有清洗剂溶液的滚筒在镜面花岗岩表面用力滚动擦拭,使花岗岩表面污垢脱离;

(3)对特别重的污垢可选用浓度较高的清洗剂并用抹布擦拭;

(4)用清水或高压水枪冲洗,冲刷花岗岩表面的清洗剂残留物。

4、对毛面花岗岩表面清洗

(1)用清水冲洗毛面花岗岩表面,将表面灰尘冲洗掉;

(2)用浸有清洗剂溶液的毛刷刷擦毛面花岗岩表面,将凹面的污垢刷掉;

(3)用清水或高压水枪冲洗,冲刷花岗岩表面的清洗剂残留物。

(三)瓷砖、马赛克墙面的清洗、修补

1、用酸性清洗剂或全能清洗剂,按1:50比例稀释;

2、做出清洗小样,确定清洗剂的稀释比例;

3、对瓷砖、马赛克墙面表面清洗

(1)将清洗滚筒浸入清洗剂溶液中浸泡

(2)用浸有清洗剂溶液的滚筒在瓷砖、马赛克墙面表面用力滚动擦拭,使瓷砖、马赛克墙面表面污垢脱离;

(3)对特别重的污垢可选用浓度较高的清洗剂并用抹布擦拭;

(4)用清水或高压水枪冲洗,冲刷瓷砖、马赛克墙面表面的清洗剂残留物。

(四)高空铝塑板材质外墙清洗方法:

1、事前准备工作

1)根据墙面材质及脏污程度,确定相应的清洁剂和工具,必要时应做小块清洗试验。

2)弄清屋顶状况,确定水源、电源。

3)制订整体作业方案。

注意事项:屋顶和地面都要确保有人监护,确定通话工具通畅,以保随时联系。

2、安装运载外墙清洗设备、工具及专用清洗剂等。

3、将高压冲洗机接通电源、水源,装好冲洗胶管,检查水枪效果。

4、工作人员穿好工作装,携带工具、清洗剂上吊篮或吊板。有些工具应拴在吊篮或吊板上,以防不小心失手落下,伤了行人。在地面设安全防护拦绳,或置安全警告牌。

5、作业方法应从上到下。

6、清洗方法:

1)用高压清洗机接出的水枪冲洗墙面。

2)检查墙面有无粘着物等污迹,如有,先用刮刀等相应辅助工具和溶剂除去。

3)将涂水器浸入桶中,待充分吸入清洁剂后均匀涂在墙面上。

4)视情面脏污程度,用刷子、磨盘、百洁布、胶刮等工具擦除,再清水冲洗。

5)确认一次应作业范围内的清洗墙面已清洗完毕,滑动吊篮或吊板继续往下作业。

7、全部作业完成后,收拾整理设备和工具,撤离地面防护拦绳或警告牌,将地面水迹擦净。

(五)外墙玻璃面的清洗、修补

1、将清洗滚筒浸入清洗剂溶液中浸泡;

2、用浸有清洗剂溶液的滚筒在玻璃表面用力滚动擦拭,使玻璃表面污垢脱离;

3、用刮水器刮擦玻璃表面,注意刮擦后的残液必须马上用

干净的毛巾擦拭干净;

4、使用清水冲洗。

十、物业管理费用构成明细报价分析表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或签章)(投标单位公章)

更多物业管理的方案范文请点击:物业管理方案

2015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 第八篇

方案一: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为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根据财综〔2015〕46号《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全省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青政办〔2015〕194号)文件精神,依据棚户区改造相关规定,结合我区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及旧城区改造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着力改善城市低收人家庭的居住条件,同时把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推动城市发展、土地资源整合、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使乐都城市建设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推动经济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纳入房地产重点工程,统筹组织安排,强化检查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实行市场化运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综合开发、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

(二)多方结合,综合开发。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用地挖潜结合起来,注重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综合开发。

(三)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规范与标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将城市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城市新型住宅小区。要严格执行拆迁法规,依法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违法拆迁、野蛮拆迁,对被拆迁人进行妥善补偿与安置。

三、工作目标及建设标准

(一)工作目标及改造范围。

工作目标:根据上级下达任务,我区2015年需完成585户城市棚户区改造,今年全部开工建设。

改造范围:西门口旧城区改造100户、后花园旧城区改造xx0户、东关旧城区改造130户、农中路旧城区改造130户、乐都工业园区85户。如上述区域未按要求及时开工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二)建设标准。

棚户区改造按照国家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建设节能型住宅。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购买能力和意愿,原则上棚户区改造户型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三)建设实施单位。

西门口旧城区改造由乐都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后花园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国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东关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区凯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农中路旧城区改造由青海世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乐都工业园区85户由乐都装备制造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四、政策措施

列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只限定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的面积部分。

(一)资金筹措政策。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开辟政府、开发企业和个人多元化筹资渠道,解决改造资金不足问题。

(二)土地政策。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优先列入土地供应计划和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

(三)优惠政策。依据青政办〔2015〕48号文精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建设项目,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除供电、供排水、供气、供暖等工程增容费和开口费;依据财税〔2015〕42号文精神并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拆迁安置政策。坚持货币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实行就地、就近自愿选择,多元安置,充分考虑并妥善解决城市棚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被拆迁家庭的住房问题,在拆迁政策上给予积极合理的倾斜和照顾。城市棚户区改造上级补助资金用于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乐都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全面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区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审计、房产等有关部门和有关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规划,棚户区改造统一进行规划,严格规划设计,分步实施,设计既有地方特色又有现代气息。

(三)规范资金管理。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在房产局设立专户,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财政监督,实行封闭运行。住户自筹资金在监管账户中监管使用。

(四)完善档案管理。改造工程建设档案和住户档案按规范要求建档。住户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建设档案从项目计划编制到竣工验收备案要全面完整,做到专人负责、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确保信息全部归档,数据准确无误。

(五)强化监督,提高效能。区监察、审计部门要对拆迁安置、土地出让、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跟踪监督,确保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城市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拆迁、建设、货币补偿等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情况,督促项目高效、有序推进。

方案二: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天义城区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提高城市整体环境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基础设施落后,影响城市发展的城中村和城市棚户区整体改造。把改造工作与推动城市发展和转型相结合,与土地资源整合利用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相结合,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相结合,将天义城区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新型城市,拉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集中力量,整体推进。动员全县各级力量,形成强大合力,推进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县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制定统一方案,按照统一标准,负责整体推进。全县党政机关和各部门整体参与,抽调一批领导和干部专门推进此项工作。由县级领导负总责,牵头单位、参加单位、所在地单位、业务部门、各乡镇(度假区)抽调负责领导和精干工作人员,组织部选派后备干部,分项目区组成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队,专项推进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统一规划,综合配套。坚持城市总体规划指导,科学制定改造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力争到2015年对影响城市健康发展的主要地段改造基本完成,实现城市承载能力达到20万人的规划目标。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要编制具体规划,细化实施步骤,突出改造重点,明确改造目标。改造的重点是涉及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严重影响城市发展的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道路、给排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要同步建设。改造必须连片开发,做到改造一片、成型一片,将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成规划超前、功能完备、设施配套、建筑优良的城市社区。

(三)以人为本,妥善安置。坚持房屋征收与被征收户安置同步进行,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谐推进房屋征收工作。认真执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赤峰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依法开展房屋征收,做到征收方案公布,补偿标准公开,安置结果公示。同时制定多种安置补偿方案,群众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步骤

(一)征收工作任务。对天义城区13块地段进行房屋征收和改造,具体范围包括:五间房社区整村改造一期933户,金三角278户(含市场内出租户196户),华鑫小区二期450户,滨河带状游园82户,大明街77户,大明街南侧75户,尤家洼71户,八大公司家属院70户,县医院东66户,职教中心南62户,天义实验小学操场35户,热水街西段16户,友谊路南段15户,合计2230户。

(二)征收工作完成时限。1、大明街、热水街西段、友谊路南段等3片到2015年5月末前完成; 2、滨河带状游园、金三角、大明街南侧、尤家洼、八大公司家属院、县医院东、职教中心南、天义实验小学操场等8片到2015年10月末前完成;3、五间房社区整村改造一期到2015年末完成,华鑫小区二期到2015年6月末完成。

(三)征收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月10日至3月10日)

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召开全县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抽调人员组成片区工作队,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深入片区进行宣传发动。

2、学习培训阶段(3月11日至3月18日)

聘请上级业务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对各片区工作队人员进行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集中培训,掌握房屋征收工作的流程和工作方法。

3、房屋征收阶段(3月19日至各片区规定征收完成时限)

各片区工作队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进入所包项目区开展征收工作,并根据各项目区的时限要求,按时完成征收工作任务。

方案三: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努力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成为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区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切实改善城市居民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把城市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编制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按照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

2.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组织引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多渠道、多形式筹措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

3.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

二、改造范围及工作进度安排

(一)改造范围

根据《南川区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20xx年重点实施城西片区、硫磺大院片区等12个项目,涉及征收面积20万平方米。其中:城区项目7个,征收面积17.5万平方米;乡镇项目5个,征收面积2.5万平方米。

(二)工作进度安排

1.20xx年1月—3月:启动调查摸底、征收协议签订等前期工作。其中,贤婆院片区、老武装部片区、南平镇兴南大道片区、鸣玉镇供销社片区、大有镇供销社片区、大观镇车站片区等6个项目,启动调查摸底工作;城西片区、河滨片区、九鼎山片区、气象局片区等4个项目启动征收协议签订工作,硫磺大院片区、南平镇下场口片区等2个项目按计划推进征收工作。

2.20xx年4月—6月:启动征收协议签订、按计划推进征收工作。其中,老武装部片区、南平镇兴南大道片区、鸣玉镇供销社片区、大有镇供销社片区、大观镇车站片区等5个项目启动征收协议签订工作,城西片区、河滨片区、硫磺大院片区、气象局片区、南平镇下场口片区等5个项目按计划推进征收工作。

3.20xx年7月—9月:加快推进征收工作,部分项目全面完成征收任务。其中,河滨片区、硫磺大院片区、气象局片区、南平镇下场口片区和兴南大道片区等5个项目全面完成征收工作,城西片区完成20xx年征收任务,九鼎山片区、老武装部片区、鸣玉镇供销社片区、大有镇供销社片区、大观镇车站片区等5个项目按计划推进征收工作。

4.20xx年10月—12月:全面完成20xx年征收任务,部分项目安置还房开工建设。其中,九鼎山片区安置还房主体工程完成,城西片区、硫磺大院片区、气象局片区等3个项目安置还房开工建设,河滨片区、南平镇下场口片区和兴南大道片区等3个项目挂牌出让,老武装部片区全面完成征收工作,贤婆院片区、鸣玉镇供销社片区、大有镇供销社片区、大观镇车站片区等4个项目完成20xx年征收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潘晓成总牵头,区城乡建委具体牵头,负责目标制定、责任考核等日常工作,各责任单位具体实施,区发改委、区国土房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该项工作。

(二)明确单位职责。区城乡建委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制定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年度计划;负责根据年度计划,拟定具体实施方案、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并严格按计划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区发改委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立项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财政补贴资金,争取国家、市级资金支持。区国土房管局负责根据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预留城市棚户区改造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提供异地安置住宅建设地块,确保土地供给;负责做好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负责办理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手续。区规划局负责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拟改造片区和异地安置住宅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相应的回迁安置和商业开发用地,审批城市棚户区改造中新建小区规划方案,对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负责统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负责做好征收土地报件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征地拆迁及司法强拆工作;负责统筹城市棚户区安置还房建设和管理工作。区审计局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政府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涉及乡镇(街道)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负责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单位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按计划进度推进。

(三)加强建设监管。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安全质量责任制和项目投标制。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加大审计和稽查工作力度,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筹集和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棚户区改造月进度报送和通报制度,各项目责任单位于每月25日将当月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形象进度、存在问题等报区城乡建委,区城乡建委收集汇总后于30日前对当月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开展效能监察,由区监察局牵头,区政府督查室、区城乡建委参加,组成效能监察组,每季度对棚户区改造情况进行专项效能监察,并通报情况,督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有力推进棚户区改造。

方案四: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我区现有棚户区占地面积70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共10片、5700户、1.7万人。为在四年内完成25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改善和提高困难家庭的居住水平和生活环境,根据市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提高居民居住水平、改善城市面貌、增加城市空间、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紧紧抓住国家和省市扶持棚户区改造的良好机遇,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精心组织,配套建设,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高标准地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加快我区“山水旅游名城”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组织为主,市场化运作为辅的原则。通过政府直接组织实施,将棚户区改造与安居工程、廉租房建设相结合,降低改造成本,统筹使用土地,发挥土地效能,保护棚户区居民利益,减轻拆迁阻力,保证回迁居民住上放心房、满意房。同时,充分利用土地、规划、财税等政策,调动具备资质的开发建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

(二)坚持统一领导,区企联动的原则。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确定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改造规划,统一制定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政策、设计标准,统一组织工程建设招投标,统一调度棚户区改造资金,统一协调安排配套工程建设。同时,鼓励并支持华安两大公司及北疆集团公司共同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

(三)坚持急需改造、区域优先的原则。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先易后难的原则,从碾北公路、繁荣路、中兴街、华兴街沿路进行梯次开发,逐步拓展至铁道南区域。

(四)坚持以人为本,利民惠民的原则。房屋拆迁实行拆一还一,采取实物安置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对被拆迁户合理补偿安置。

(五)坚持依法运作,确保稳定的原则。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既要按时限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又要考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和化解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六)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发挥自力更生精神,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开辟政府、开发企业和个人多元化筹资渠道,解决改造资金不足问题。

三、城市棚户区界定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1万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平房密度相对较大、建设使用年限久、结构简易、人均居住水平低、居住条件恶劣、基础设施不齐全、道路狭窄、治安和消防隐患大,以及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四、工作目标

计划四年内完成25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任务。

五、建设标准

通过棚户区改造,建设一批生态、节能、集约用地型回迁安置住宅小区。建设标准为:交通便利、公共基础设施完善、软硬覆盖率达到100%;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优良品率不低于40%;建筑节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设计户型的建筑面积分别为40、50、60、70平方米。

六、优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住宅和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其中的商服用地实行有偿出让。

(二)税费政策

安置房、廉租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免,即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工程结建费、墙改专项基金、消防设施建设费、城市占道费、供热配套费、二次供水整合费、高可靠性供电费、固体污染排放费、房屋登记费、抗震设防费等。

管理性事业收费减半收取,即环境评价费、工程安全监察费、工程质量监督费、拆迁管理费、工程造价管理费、产权交易费等。

由政府建设的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含上套户型增加面积而缴纳的补差款)和廉租住房建设(不含商服)免收营业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选择货币补偿重新购买的普通商品房价款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免征契税;购买二手房的免征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暂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经地税部门审核后执行。鼓励国有大型企业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政府给予政策支持。

被拆迁人依据国家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管理规定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棚户区改造拆迁后的腾空用地通过出让所获出让效益及棚户区改造安置住宅和廉租房用地中的商服用地出让所获收益,用于支付棚户区改造贷款和作为棚户区安置房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建设。

(三)拆迁政策

房屋安置。拆迁私产房屋对房屋所有人实行拆一还一。新安置房屋标准户型的建筑面积超过原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部分,被拆迁人应按新安置房屋的本体价格交纳增加面积款。

对符合居住条件的无证房屋,具有房屋所在地的独立居民城市户口,且实际在此居住,又无其它住处的,按照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相关规定,给予妥善安置。

(四)基础设施建设政策

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要求的,供电、热力、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到该项目小区红线,在施工中涉及破路、园林、绿化等管理性收费免交。对棚户区改造涉及的道路、给水、排水、供电、供热、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当年建设计划,优先组织实施。

(五)公共用房配套政策

回迁安置小区要按规划建设物业和居委会用房,在区房产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确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方式,也可以采取社区自助式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

(六)审批政策

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联合办公,实行“一站式”、“一条龙”集约化审批服务。相关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

(七)其它政策

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和出让用地)在不突破国家刚性标准的前提下,可适度提高规划容积率。

安置房建设可以项目作抵押,申请银行项目贷款。个人可以申请公积金和银行按揭贷款,不具备公积金和银行按揭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小额贷款。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可自愿给予担保。

从今年起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按项目规划面积2%建设廉租房制度,对符合廉租房补贴的家庭,通过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等形式,实现应保尽保。

棚户区改造工程安置房建设暂不执行墙改禁实政策。

七、工作措施

(一)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积极向市里争取改造资金,同时可以向我区的大企业借款。二是与金融部门沟通,争取一部分贷款。三是出售一部分现有土地,缓解资金不足问题。四是争取开发商前期垫资。五是向有意回迁的居民收取增加部分的资金。六是吸引外来企业来我区建设安居房,招商企业垫付一部分资金。七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八是争取华安公司和北疆集团公司的支持,筹借一部分资金。九是积极组织社会募捐,解决一部分资金。

(二)安排专项资金保证及时偿付借款本息。一是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及棚户区改造安置住宅和廉租房用地中的商服用地出让所获收益;二是土地出让地段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三是财政其它收入。

(三)通盘考虑,高标准规划。按照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坚持“连片开发、分期建设”的原则,结合区情实际,高标准地编制好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做到棚户区改造和回迁安置住宅小区建设与城市景观相配套。

(四)依法运作,阳光操作。严格执行有关土地使用、资金使用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对棚户区改造区域进行封闭冻结,停止新建、翻建、扩建及土地使用权变更、房屋交易、户口迁移、转户和分户等行为。

(五)强化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围绕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实行全过程监督,对于权钱交易、假冒伪劣工程等问题,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纪规定予以查处。

(六)明确工作责任。区政府是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经济计划局、财政局、审计局负责争取国家及省市相关的政策和资金筹措、监管等工作。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处负责土地供应、征用转用手续办理、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规划审批等工作。建设环保行政执法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等工作。房产管理处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拆迁工作。民政局及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政策规定,严格城市低保管理。其它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

(七)认真做好拆迁工作。对拆迁居民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其充分认识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意义,积极配合改造工作,在全区形成棚户区改造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加强信访接待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碾子山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查棚户区改造工作。

2015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 第九篇

方案一: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15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15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15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2.8,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2.8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2、县(局)财政、财务匹配。

3、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4、政府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扶持。

5、个人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四、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1、土地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所需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其中开发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项目的建设用地,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税费减免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税务部门同意后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减半收取,其他按地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3、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迁楼房,对不愿回迁的住户,实行货币拆迁,不做产权调换安置。被拆迁人选择就地或就近回迁安置的,实行结构差价及按“部分面积”结算。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行拆一补一,原有私产房屋面积回迁部分交纳每平方米300元结构差价,超出原面积部分并在合理享受面积内按1000元/平方米结算差价;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结算,交足购房款享受全部产权。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人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合理享受面积部分系安置标准与原房屋面积差额部分;超出合理扩大面积部分为按照居民意愿要求安置的户型面积超出正常安置标准部分。

4、回迁的低保户家庭,私有产权的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不收结构差,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减收200元房款,如仍无能力出资购买合理扩大面积部分,则允许欠款入住,缓交房款时间定为2年,第一年交房款的60%,第二年交40%。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够欠款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期后仍无能力交纳欠款的,则按廉租房管理。

5、对达标的节能住宅,实行取暖费减免政策,按非节能住宅取暖费标准的70%比例收取。

五、组织实施

1、入户调查摸底。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房屋产权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料。

2、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调查、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要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4、建设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为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要选用符合国家与省技术标准要求或推荐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大宗建筑材料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6、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新建回迁住宅小区实行“政府引导、属地管理、业主自助、多方筹资、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当业主入户率达到50%以上时,要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在社区组织下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成立小区管委会。可选聘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也可实行业主自助式管理,或由林业局房产科进行物业管理。

实施业主自助管理的小区工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以本小区家庭困难、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低保人员作为首选。

棚户区改造要为小区管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无偿提供不低于60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

棚户区改造新建楼房的专项维修资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每平方米18元向住户一次性收取。

六、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和县政府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责任分工

成立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主要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组织房屋拆迁补偿,工程建设。设材料综合组、调查确权组、拆迁补偿组、建设安置组、现场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

建设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推进、综合和协调工作;经济发展和改革局、计划科负责项目的可研报批,向省和国家林业局争取棚户区改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财政局、财务科协助筹集建设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核查认定工作;监察局、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信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居民的信访接待工作;法院、公安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的强制执行工作;塔河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入户调查登记、拆迁有关事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方案二: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推进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市委、市政府为扩大内需、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作出的重大决策,对提升我市城市居民居住水平、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和谐新乡、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城市居民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把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属地实施。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加强协调。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棚户区改造的实施工作,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矿区发展规划,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文物古迹保护、历史街区和优秀建筑物保护等工作,编制本辖区的改造规划,按照改造工作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

3.市场运作,政府支持。充分发挥个人、企业等多方面的积极性,以棚户区居民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在政策与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4.多方结合,综合开发。棚户区改造要与廉租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用地挖潜结合起来,注重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注重提升城市形象,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综合开发。

5.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将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6.因地制宜,多模式改造。对列入改造计划的项目,要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精确测算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方案。对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应当通过房地产综合开发方式进行重建。对改造难度大、经当地政府认定不具备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可由政府直接组织实施改造,择优选择业主单位,其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建设由政府及有条件的工矿企业承担。

二、工作目标及建设标准

(一)改造范围

列入改造范围的城市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中居住区:一是房屋破损严重,房龄超过40年的房屋比重达到50%以上;二是符合《建设部关于修订〈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129号)规定的三、四类条件的房屋占50%以上;三是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公共排水、供热、供气、消防等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列入改造范围的工矿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由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管理的建筑密度大、年久残旧、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活环境差、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改造户数超过200户以上危旧房集中连片的筒子楼或职工住宅区。

(二)工作目标

根据我市各县(市)、区政府调查摸底情况,我市现有95片危旧房屋比较集中的城市棚户和工矿棚户区,建筑面积765万平方米。新乡市区72片,建筑面积531万平方米,其中城市棚户区47片,面积377.6万平方米,工矿棚户区25片,面积153.8万平方米。从2015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工矿棚户区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其中:2015年完成拆迁改造任务的30%左右,2015年完成拆迁改造任务50%左右,2015年完成拆迁改造的全部任务。

(三)建设标准

棚户区改造要按照国家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购买能力和意愿,原则上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高层建筑可适当放宽到90平方米。城市棚户区安置回迁居民的户型面积结合当地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和居民收入水平确定,以中小套型为主。

三、政策保障

(一)资金筹措政策

市发改委、财政局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从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投资集团融资等方面筹措棚户区改造启动资金。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项目可行、资金可融、风险可控、效益可期的思路,稳步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市财政设立棚户区改造以奖代补资金,对改造力度大、进展情况好的县(市)、区政府进行奖励。奖励资金根据工矿棚户区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完成面积、保障性住房建设面积等相关因素和权重计算确定。市奖励资金由各县(市)、区政府统筹安排使用,通过奖励、补助、贴息等形式用于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改造,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棚户区改造中配建廉租住房项目的资金筹措采取争取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省财政资金补助和市县配套的办法解决。

(二)土地支持政策

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并完成拆迁安置工作的国有建设用地,由市和县(市)土地储备机构统一纳入储备计划,实施开发整理,也可以委托有资质、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的开发整理。开发整理后的土地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居民安置费、拆迁补偿费、开发整理费一并计入公开出让地块土地成本。前期参与投资开发整理土地的资金,按实际投入成本加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给予补偿。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市政和公用设施用地及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出让土地所得收益,优先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工矿棚户区,原属于国有划拨的生产用地,城乡规划部门应及时调整为棚户区建设住宅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规划部门的土地用途调整为原土地使用者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对于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涉及使用的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比照保障性住房用地报批方式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

(三)税费优惠政策

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按低限减半征收。参照煤矿棚户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并免征土地契税;城市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面积未超出拆迁面积的,免征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房屋面积部分,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税费。棚户区改造中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24号)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拆迁安置政策

严格拆迁计划管理,在年度拆迁计划中优先满足拆迁棚户区的需要。城市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采取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鼓励以产权调换方式为主。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拆补平衡。房屋安置面积超出原有面积,在规定标准(另行制定)内的部分,可按成本价格购买;超出规定标准的部分,按房屋市场价格购买。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折旧等因素,以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价款,不再进行土地补偿。城市棚户区和工矿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国有直管公房、已改制和未改制单位的自管公房,统一由市房管局履行国有产权代表职责,按照市场评估价格优惠优先出售给现房屋租赁户(公变私)后,按棚户区改造有关拆迁安置政策进行拆迁安置。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原租赁住房产权的低收入家庭,安排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确立新的租赁关系。国有公房出售收入纳入全市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统筹资金。

(五)住房保障政策

城市棚户区和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比例不得低于建筑总面积的20%;对棚户区内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被拆迁居民就地优先保障,一次性解决住房问题。

(六)棚户区居

民购房支持政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对缴纳公积金的居民要降低首付款比例,简化贷款手续,支持棚户区改造。设立规范的住房置业担保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各类经济组织和民间资金介入,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贷款担保,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支持个人合理住房消费。

(七)产权政策

城市棚户区改造中用于回迁居民安置的房屋产权归棚户区居民所有,商品住房以市场价购买后确认产权。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房屋纳入经济适用住房的,实行国家和个人共有产权制度,个人以其出资额和企业补助取得部分产权;工矿棚户区居民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可取得全部产权。持有部分房屋产权的工矿棚户区居民转让棚户区改造房屋时,要取得全部产权后方可上市交易。棚户改造配建的廉租住房产权全部归国家所有。

四、组织领导

成立“新乡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和“新乡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建立市棚户区改造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市发改、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房产管理、拆迁、审计、地税、人防等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强合作,研究解决棚户区改造的重大问题,主动提供服务,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1.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细则,搞好前期摸底调查和宣传动员,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负责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资金监管和社会稳定工作,制止棚户区内乱搭乱建行为。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的制定和安置住宅建设项目审批立项工作。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棚户区的认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督检查;拆迁安置房建设成本的审核;组织新建小区的综合验收。

4.市财政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落实棚户区改造财政补贴资金,争取国家、省的支持资金,落实本级财政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

5.市国土资源局:根据规划预留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建设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提供异地安置住宅建设地块,确保土地供给;做好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土地手续。

6.市城乡规划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拟改造片区和异地安置住宅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相应的回迁安置和商业开发用地,审批棚户区改造中新建小区规划方案,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7.市房产管理局:负责棚户区改造中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住房保障工作。

8.市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政府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于3月15日报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实施

(一)编制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

各县(市)、区政府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住房发展规划、棚户区改造任务及资金筹集情况,按照3年完成改造任务的要求,编制3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2015年3月底报市发改委审核同意后实施。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签订棚户区改造年度目标责任书,纳入市政府绩效目标考核范围。

( 二)加快项目审批

将所有工矿棚户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部纳入省、市两级联审联批范围,实行一站式、一条龙集约化审批服务,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供高效服务。

(三)依法规范拆迁

棚户区改造方案、优惠政策、面积测算方法、安置顺序等事关拆迁居民的事项要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拆迁安置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拆迁政策,阳光操作,和谐拆迁。坚持先安置后拆迁,实行货币补助或提供过渡性住房相结合的方式,解决被拆迁群众的安置问题。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只能安置棚户区住户,不得面向社会销售。改造资金的使用、成本核算、价格核定要向社会公开,接受审计监督。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与拆迁当事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在规定拆迁期限内拒不搬迁的,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对野蛮拆迁,无理取闹、阻挠拆迁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加强建设监管

严格执行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和项目投标制,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市有关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稽查工作力度,对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改造资金的筹集和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县(市)、区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对不能按期完成改造任务的县(市)、区和工矿企业,扣减棚户区改造以奖代补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物业管理

新建回迁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由业主按招投标方式确定物业管理公司,严格执行有关物业管理政策。小区内配建的商业性用房的经营收益可作为补充小区管理、房屋维修等费用。

方案三: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加快城市改造步伐,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共广丰县委、广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意见》,按照县委、县政府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丰溪街道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界定范围、突出重点、典型引路、分步实施原则,采取政府“搭台”、居民“唱戏”模式,实现居民得实惠、城市变形象要求,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切实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全面提升我街道城市建设水平,保障我街道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丰溪新辉煌。

二、基本原则

目前我我街道棚户区及居民的主要特点是周边区域环境恶劣,居民收入少、大多居民为失地农民,地处城乡结合部,居民的居住观念落后,因此,棚户区改造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原则、政策、目标,认真组织实施。

2、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认真组织,科学合理,不降低标准;实行连片改造,不留死角,全面完成我街道所承担的建设任务。

3、坚持量力而行、积极而为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改革与改善相结合,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4、按照县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实行阳光操作,依法运作,保持稳定。

三、改造模式

坚持政府“搭台”、居民“唱戏”模式。棚户区改造,要十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和发挥其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品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改造工作实行一居一案并交由群众讨论。拆迁、安置过程由群众参与,改造资金动作交由群众监督。政府主要负责制定有关改造政策、编审改造规划和工作计划,审批拆迁安置方案,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支持服务等工作。街道作为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安排确定居委会改造时序和实施主体(居委会及居民理事会),提供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四、拆迁安置办法

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原则上实行“实物安置、价值结差”办法,以原地安置为主,异地安置为辅。

1、棚户区居民(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改前通过市场评估确定补偿价值,拆迁后安置其同等价值的商品房。

2、棚户区居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改时建筑物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状况评估确定补偿价值。房屋占用的土地(包括有合法证件的宅基地),比照同地段国有出让土地评估价值60%计算补偿价值。补偿安置商品房既要参照原有住房面积,又要适当均衡人均住房水平,同步解决本地住房困难户的住房困难问题。属于改造区域内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房屋人均低于60㎡(建筑面积)的,可按60㎡标准给予补足,补足部分按成本价结算。安置商品房价格依其成本价确定。

3、被拆迁房屋原有的规划、土地、产权等相关证件,由拆迁改造主体代为收缴交回发证机关。

4、先签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完毕的被拆迁人,可以先行挑选安置房。

5、棚户区改造前的店面,可在改造区域内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安置后剩余店面,可由拆迁改造主体单位实行公开销售;棚户区改造资金宽裕的,安置区多余店面可不对外销售,由原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居民)以股份制形式共享。

五、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棚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到棚改办专门负责棚改工作。

2、搞好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和发放宣传单,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各项优惠政策,宣传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各项措施,使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到棚户区改造工程中来。要开好棚户区改造拆迁动员大会,向被拆迁居民讲清楚棚户区改造的目的、意义、优惠政策及工作程序,要对一些群众长期形成的“房子要住有天有地”的观念和思维耐心引导、坚决扭转;让棚改居民吃下定心丸。

3、搞好调查摸底,做好改造方案。对棚户区改造区域内的情况做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棚户区改造要坚持政府协调和市场运作相结合,要通过对棚户区改造区域的难易程度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通过阳光操作,依法运作,确保拆迁户准时回迁,住上放心房。

4、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理事会的作用。棚户区改造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很多矛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帮助拆迁户解决在租房、生活等问题上的实际困难,搞好拆迁以及监督建设单位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

5、要充分发挥政策的推动作用。要通过调查摸底,了解棚户区所处位置的优劣、改造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把省、市关于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给足、给到位,尽最大可能提高新建居民区环境质量。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最新成考报名

  • 党员个人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范文(通...
  • 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的标准方面存在的...
  • 2023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四篇
  • 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材料3000字(通用8篇)
  • 对党支部的批评意见八篇
  • 党员民主评议个人对照检查材料【6篇】
  • 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范文五篇
  • 组织生活互评批评意见50条范文(精选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