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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珊瑚虫版现在还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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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珊瑚虫版
qq珊瑚虫版现在还有吗 第一篇

2008年08月26日

珊瑚虫网站()在判决后更新了首页,列举出相应证据依旧认为陈寿福无罪。陈寿福律师称将会在法律有效期内直接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腾讯方面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成长中的中国互联网产业非常关键,用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2007年8月16日上午,陈寿福因涉嫌侵权被警方传讯,当日晚上被刑事拘留。11月20日,陈寿福被移交至检察院,该案件分别于2007年12月19日、24日、2008年3月6日在深圳南山法院经历过一审阶段三次庭审。(文雄)

事件背景:

2007年9月8日,深圳电视台播放的《扑火的珊瑚虫》中表明,软件作者陈寿福已被当地公安局羁押;

2007年12月24日,该案在深圳再度开庭审理,双方在法庭上进行庭辩,

2008年1月份,有报道与传闻称该案件一审出结果,法院一审认定陈寿福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腾讯与珊瑚虫工作室均给予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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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腾讯与珊瑚虫之间的问题要从三个层次看,表面上是知识产权的法律之争,深层次是垄断与技术创新之争,本质上是隐藏在这一切背后的利益之争。当利益的争斗已经涉及到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名誉权时,法律该为谁服务?

据悉,根据起诉书、辩护词以及开庭后双方提交的证据等资料,中国政法大学、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几名知识产权界和刑法界专家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得出的结论是“陈寿福不构成刑事犯罪”。该法律意见书已经送交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虽然法律问题已经由专家做出了明确解释,即不构成犯罪,但相信大家一定都觉得珊瑚虫是有问题的,否则腾讯公司也不可能会如此处理。那究竟问题出在哪里呢?这要从三个层面上来看。表面上,是珊瑚虫是否侵犯腾讯公司知识产权的问题;更深层次,是垄断与技术创新打破垄断的问题;最底层,其实垄断和发垄断之下的利益之争问题。

1、珊瑚虫是否侵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之争,只是最表层的问题。我们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制定本身就是滞后的,而知识产权法领域又经常涉及新的技术、新的情况的出现,所以这部分是最难说清的,而正因为有着太多的不确定性,所以也最容易被其它因素所影响和控制。本案中的几个问题就属于此。

这种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没有任何规定,有争议的情况,在作为民事案件的时候,一般是法官根据各种实际情况,按照自己的判断作出判决。但是做为刑事案件,判决是非常严肃的,因为这关乎着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名誉,根据我国“罪刑法定”和“疑罪从无”的原则,有争议的案件不能判做有罪,这也是国内几大专家都肯定的给出“无罪”的专家意见的原因。 所以,是否侵犯知识产权是非常模糊,非常有争议的,也是比较容易操作的。相信如果没有好的律师和公正的司法部门,结果很容易就会被“有实力”的一方所左右。这个案子中,陈寿福律师的辩护词写的很精彩,相信对最终判决结果会有一定的影响。

2、垄断还是技术创新

大家都注意到案件中提到2002年陈寿福曾经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修改腾讯公司软件”,但2003年又重操旧业的情况。一些文章以此质疑陈寿福的人品,说陈是一个言而无信的人。无论是别有用心,还是妄下结论也好,这些文章都不约而同的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细节,那就是陈寿福采用了新的“外挂”技术进行开发。

3、利益之争——隐藏在案件背后的秘密

如果是在美国,实现了技术创新的陈寿福一定会被腾讯公司或者某个大公司收购,开始正式的商业运作。可惜陈寿福是生在中国,自己又还是一个学生,只能凭借着个人的兴趣继续“玩”着他的珊瑚虫。

因为陈寿福没什么商业头脑,也没什么野心,对腾讯构不成任何的威胁,同时也恰逢腾讯正面对着微软msn等其它im软件的竞争,急需快速增加用户,而珊瑚虫的作用恰恰是帮腾讯留住了有可能转向msn的用户,能够帮助腾讯在这场竞争中获取胜利。所以,04到06年,腾讯开始支持珊瑚虫的发展,在自己的官方网站提供珊瑚虫下载,邀请陈寿福参加自己的发布会,还打算提供一些技术接口方便陈寿福开发。陈寿福在平静而甜蜜日子中继续玩着他的技术,时刻紧跟着腾讯公司发布着珊瑚虫的新版本;腾讯也在享受着珊瑚虫带来的种种好处,用户数直线上涨,把竞争对手远远甩在了身后。

直到有一天,“商人”出现在陈寿福面前。

“商人”出现后,陈寿福开始通过捆绑赚了一些小钱,但其实这些小钱还不足以促使腾讯痛下杀手。真正的原因,是“商人”的出现使得yahoo、google、百度等互联网巨头,以及idg等风险投资公司纷纷垂涎珊瑚这条虫。腾讯得知这种情况后才慌了神,当时珊瑚虫的用户已经占了腾讯公司全部用户的三分之一,

算起来也有5000万之多,一旦珊瑚虫自立门户,将直接威胁腾讯公司的命运。一个陈寿福“玩”出来的珊瑚虫并不可怕,但如果这些巨头们把虫养成龙,最后就会将自己这个企鹅吃进肚中。 腾讯终于下定决心消灭这条虫,而且此时的腾讯也已经有足够的能力一脚踩死这条虫。 据知情人士讲,陈寿福被关后,他的家人曾找到腾讯法务部,表示愿意赔钱,并承诺不再开发,也愿意协助腾讯从技术上消除珊瑚虫的影响。但腾讯法务部门老总的一番话让他们绝望了,原话经过几回转述不一定准确,意思大体如此:关上陈寿福几年,出来以后还能有什么技术能力继续开发?

4、法律——到底该为谁服务

事情发展到现在,如果最终判陈寿福有罪:

腾讯表面意义上公司赢得了一场官司,保护了自己的知识产权,到时候肯定会大作文章,做一次成功的企业形象宣传,顺便感谢党感谢政府保护企业利益。深一层次的意义就是通过杀鸡骇猴,消灭了全部的第三方插件,在im市场的垄断地位得到了加强,银子大把大把的赚。本质的意义是成功解决了一场潜在危机,为自己赢得了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实力得到增强。 政府保护了企业的知识产权。

技术创新者会想,还是不要去招惹这些恐怖的大公司,得过且过吧。

陈寿福,在狱中度过一段岁月,出来后失去工作,失去技术,失去朋友,失去一切?? 如果判陈寿福无罪

腾讯丢了面子,被竞争对手攻击,会面临很多潜在威胁,但也会因此必须更加努力,加快创新速度,降低使用成本,为留住用户而不断进行改进,最终也许会达到一个新的发展高度。 政府中也许会有人因此受到内部纪律的处罚,但也许会受到表彰,尤其是社会的表彰,因为毕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发展,保护了创新精神。

技术创新者会更加热衷于技术开发,创造出更多新的产品,百家争鸣。

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腾讯的行径太卑劣了。无数个枪手的流言蜚语,洋溢在我的周围,使我艰于呼吸视听,哪里还能有什么言语?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而此后几个所谓枪手的阴险的论调,尤使我觉得悲哀。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将深味这珊瑚虫的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互联网,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对陈君的纪念,奉献于逝去的珊瑚虫。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

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网非网的网络。我不知道这样的网络何时是一个尽头!

我们还在这样的网上活着;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离九月二十九日也已有两星期,忘却的救主快要降临了罢,我正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

三【qq珊瑚虫版现在还有吗】

颇为怀疑。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腾讯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况且始终微笑着的和蔼的陈寿福君,更何至于毁在腾讯的手下呢?

但深圳电视台,说珊瑚虫是“流氓软件”!但接着就有流言,说深圳电视台是受人利用的。 惨像,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陈寿福君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啊,沉默啊!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五

但是,我还有要说的话。

我没有亲见;听说他,陈寿福君,那时是凭个人爱好,为网友着想,谁也不会料到有这样的罗网。

但是那几个枪手却居然昂起头来,却不知道个个被人辱骂??

我已经说过: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腾讯的。但这回却很有几点出于我的意外。一是当局者竟会这样地狠毒,一是枪手竟至如此之下劣,一是陈寿福临难竟能如是之从容。

QQ珊瑚版
qq珊瑚虫版现在还有吗 第二篇

2008年08月26日

珊瑚虫网站()在判决后更新了首页,列举出相应证据依旧认为陈寿福无罪。陈寿福律师称将会在法律有效期内直接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腾讯方面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成长中的中国互联网产业非常关键,用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2007年8月16日上午,陈寿福因涉嫌侵权被警方传讯,当日晚上被刑事拘留。11月20日,陈寿福被移交至检察院,该案件分别于2007年12月19日、24日、2008年3月6日在深圳南山法院经历过一审阶段三次庭审。(文雄)

事件背景:

2007年9月8日,深圳电视台播放的《扑火的珊瑚虫》中表明,软件作者陈寿福已被当地公安局羁押;

2007年12月24日,该案在深圳再度开庭审理,双方在法庭上进行庭辩,

2008年1月份,有报道与传闻称该案件一审出结果,法院一审认定陈寿福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腾讯与珊瑚虫工作室均给予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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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腾讯与珊瑚虫之间的问题要从三个层次看,表面上是知识产权的法律之争,深层次是垄断与技术创新之争,本质上是隐藏在这一切背后的利益之争。当利益的争斗已经涉及到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名誉权时,法律该为谁服务?

据悉,根据起诉书、辩护词以及开庭后双方提交的证据等资料,中国政法大学、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几名知识产权界和刑法界专家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得出的结论是“陈寿福不构成刑事犯罪”。该法律意见书已经送交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虽然法律问题已经由专家做出了明确解释,即不构成犯罪,但相信大家一定都觉得珊瑚虫是有问题的,否则腾讯公司也不可能会如此处理。那究竟问题出在哪里呢?这要从三个层面上来看。表面上,是珊瑚虫是否侵犯腾讯公司知识产权的问题;更深层次,是垄断与技术创新打破垄断的问题;最底层,其实垄断和发垄断之下的利益之争问题。

1、珊瑚虫是否侵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之争,只是最表层的问题。我们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制定本身就是滞后的,而知识产权法领域又经常涉及新的技术、新的情况的出现,所以这部分是最难说清的,而正因为有着太多的不确定性,所以也最容易被其它因素所影响和控制。本案中的几个问题就属于此。

这种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没有任何规定,有争议的情况,在作为民事案件的时候,一般是法官根据各种实际情况,按照自己的判断作出判决。但是做为刑事案件,判决是非常严肃的,因为这关乎着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名誉,根据我国“罪刑法定”和“疑罪从无”的原则,有争议的案件不能判做有罪,这也是国内几大专家都肯定的给出“无罪”的专家意见的原因。 所以,是否侵犯知识产权是非常模糊,非常有争议的,也是比较容易操作的。相信如果没有好的律师和公正的司法部门,结果很容易就会被“有实力”的一方所左右。这个案子中,陈寿福律师的辩护词写的很精彩,相信对最终判决结果会有一定的影响。

2、垄断还是技术创新

大家都注意到案件中提到2002年陈寿福曾经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修改腾讯公司软件”,但2003年又重操旧业的情况。一些文章以此质疑陈寿福的人品,说陈是一个言而无信的人。无论是别有用心,还是妄下结论也好,这些文章都不约而同的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细节,那就是陈寿福采用了新的“外挂”技术进行开发。

众所周知,腾讯公司在我国即时通讯软件市场处于绝对垄断的地位。因为我国还没有出台

《垄断法》,所以腾讯通过垄断达到自己的商业目的暂时是不违法的。为了达到垄断的目的,腾讯设置了技术壁垒和法律限制,技术上就是保密了自身的通讯协议,法律上就是申请了著作权保护,任何人不得未经许可修改其产品。

3、利益之争——隐藏在案件背后的秘密

如果是在美国,实现了技术创新的陈寿福一定会被腾讯公司或者某个大公司收购,开始正式的商业运作。可惜陈寿福是生在中国,自己又还是一个学生,只能凭借着个人的兴趣继续“玩”着他的珊瑚虫。

因为陈寿福没什么商业头脑,也没什么野心,对

腾讯构不成任何的威胁,同时也恰逢腾讯正面对着微软msn等其它im软件的竞争,急需快速增加用户,而珊瑚虫的作用恰恰是帮腾讯留住了有可能转向msn的用户,能够帮助腾讯在这场竞争中获取胜利。所以,04到06年,腾讯开始支持珊瑚虫的发展,在自己的官方网站提供珊瑚虫下载,邀请陈寿福参加自己的发布会,还打算提供一些技术接口方便陈寿福开发。陈寿福在平静而甜蜜日子中继续玩着他的技术,时刻紧跟着腾讯公司发布着珊瑚虫的新版本;腾讯也在享受着珊瑚虫带来的种种好处,用户数直线上涨,把竞争对手远远甩在了身后。 直到有一天,“商人”出现在陈寿福面前。

“商人”出现后,陈寿福开始通过捆绑赚了一些小钱,但其实这些小钱还不足以促使腾讯痛下杀手。真正的原因,是“商人”的出现使得yahoo、google、百度等互联网巨头,以及idg等风险投资公司纷纷垂涎珊瑚这条虫。腾讯得知这种情况后才慌了神,当时珊瑚虫的用户已经占了腾讯公司全部用户的三分之一,

算起来也有5000万之多,一旦珊瑚虫自立门户,将直接威胁腾讯公司的命运。一个陈寿福“玩”出来的珊瑚虫并不可怕,但如果这些巨头们把虫养成龙,最后就会将自己这个企鹅吃进肚中。 腾讯终于下定决心消灭这条虫,而且此时的腾讯也已经有足够的能力一脚踩死这条虫。 据知情人士讲,陈寿福被关后,他的家人曾找到腾讯法务部,表示愿意赔钱,并承诺不再开发,也愿意协助腾讯从技术上消除珊瑚虫的影响。但腾讯法务部门老总的一番话让他们绝望了,原话经过几回转述不一定准确,意思大体如此:关上陈寿福几年,出来以后还能有什么技术能力继续开发?

4、法律——到底该为谁服务

事情发展到现在,如果最终判陈寿福有罪:

腾讯表面意义上公司赢得了一场官司,保护了自己的知识产权,到时候肯定会大作文章,做一次成功的企业形象宣传,顺便感谢党感谢政府保护企业利益。深一层次的意义就是通过杀鸡骇猴,消灭了全部的第三方插件,在im市场的垄断地位得到了加强,银子大把大把的赚。本质的意义是成功解决了一场潜在危机,为自己赢得了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实力得到增强。 政府保护了企业的知识产权。

技术创新者会想,还是不要去招惹这些恐怖的大公司,得过且过吧。

陈寿福,在狱中度过一段岁月,出来后失去工作,失去技术,失去朋友,失去一切?? 如果判陈寿福无罪【qq珊瑚虫版现在还有吗】

腾讯丢了面子,被竞争对手攻击,会面临很多潜在威胁,但也会因此必须更加努力,加快创新速度,降低使用成本,为留住用户而不断进行改进,最终也许会达到一个新的发展高度。 政府中也许会有人因此受到内部纪律的处罚,但也许会受到表彰,尤其是社会的表彰,因为毕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发展,保护了创新精神。

技术创新者会更加热衷于技术开发,创造出更多新的产品,百家争鸣。

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腾讯的行径太卑劣了。无数个枪手的流言蜚语,洋溢在我的周围,使我艰于呼吸视听,哪里还能有什么言语?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而此后几个所谓枪手的阴险的论调,尤使我觉得悲哀。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将深味这珊瑚虫的

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互联网,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对陈君的纪念,奉献于逝去的珊瑚虫。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网非网的网络。我不知道这样的网络何时是一个尽头!

我们还在这样的网上活着;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离九月二十九日也已有两星期,忘却的救主快要降临了罢,我正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

颇为怀疑。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腾讯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况且始终微笑着的和蔼的陈寿福君,更何至于毁在腾讯的手下呢?

但深圳电视台,说珊瑚虫是“流氓软件”!但接着就有流言,说深圳电视台是受人利用的。 惨像,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陈寿福君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啊,沉默啊!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五

但是,我还有要说的话。

我没有亲见;听说他,陈寿福君,那时是凭个人爱好,为网友着想,谁也不会料到有这样的罗网。

但是那几个枪手却居然昂起头来,却不知道个个被人辱骂??

我已经说过: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腾讯的。但这回却很有几点出于我的意外。一是当局者竟会这样地狠毒,一是枪手竟至如此之下劣,一是陈寿福临难竟能如是之从容。

回顾珊瑚虫QQ事件
qq珊瑚虫版现在还有吗 第三篇

回顾珊瑚虫QQ事件

2008年08月26日

3月20日下午消息,近期引发热议的珊瑚虫版QQ侵权案于今日下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定被告人陈寿福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 根据深圳南山区法院判决书,法院认定了检察院提供的全部证据,判定被告人陈寿福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同时法院将对陈寿福违法所得总计人民币1172822元予以追缴。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并没有认定陈寿福律师提供的“腾讯公司在官方网站提供珊瑚虫QQ下载”,“腾讯公司邀请陈寿福参加官方QQ新版发布会并征询第三方开发接口意见”等证据,也未对律师的辩护做任何分析解释。

珊瑚虫网站()在判决后更新了首页,列举出相应证据依旧认为陈寿福无罪。陈寿福律师称将会在法律有效期内直接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腾讯方面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成长中的中国互联网产业非常关键,用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2007年8月16日上午,陈寿福因涉嫌侵权被警方传讯,当日晚上被刑事拘留。11月20日,陈寿福被移交至检察院,该案件分别于2007年12月19日、24日、2008年3月6日在深圳南山法院经历过一审阶段三次庭审。(文雄)

事件背景:

2001年,北京理工大学计算中心老师陈寿福推出珊瑚虫版QQ;

2002年11月,陈寿福曾发表声明称将停止更新和传播珊瑚虫版QQ,但2003年后再度开始更新珊瑚虫版QQ;

2006年8月20日,腾讯公司对珊瑚虫版QQ的作者陈寿福提起诉讼;

2006年12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腾讯公司起诉珊瑚虫版QQ侵犯著作权胜诉,软件作者陈寿福被判向腾讯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2007年9月8日,深圳电视台播放的《扑火的珊瑚虫》中表明,软件作者陈寿福已被当地公安局羁押;

2007年12月19日,珊瑚虫版QQ作者被拘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根据珊瑚虫工作室网站披露的庭审细节,陈寿福一度认罪,一审未宣判;

【qq珊瑚虫版现在还有吗】

2007年12月24日,该案在深圳再度开庭审理,双方在法庭上进行庭辩,

审判结果将择日宣判。陈寿福律师在辩护词中称,对于陈寿福开发珊瑚虫QQ系列软件并提供下载行为,腾讯是知情、许可、甚至引导和获益的;

2008年1月份,有报道与传闻称该案件一审出结果,法院一审认定陈寿福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腾讯与珊瑚虫工作室均给予否认;

2008年3月6日,腾讯QQ珊瑚虫案一审第三次开庭,庭审时间不到10分钟,当庭仍未宣判结果;

2008年3月20日,腾讯QQ珊瑚虫案一审判决陈寿福有罪,陈寿福当场表示将会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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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瑚虫QQ案件背后的秘密

摘要:腾讯与珊瑚虫之间的问题要从三个层次看,表面上是知识产权的法律之争,深层次是垄断与技术创新之争,本质上是隐藏在这一切背后的利益之争。当利益的争斗已经涉及到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名誉权时,法律该为谁服务?

腾讯告珊瑚虫QQ作者陈寿福侵犯著作权一案已经5个月了,法院目前还没有宣布判决结果。案件开庭后,珊瑚虫工作室网站()将法庭审理材料公布于众,立即引起广大网友尤其是法律界网友的热议。

据悉,根据起诉书、辩护词以及开庭后双方提交的证据等资料,中国政法大学、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几名知识产权界和刑法界专家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得出的结论是“陈寿福不构成刑事犯罪”。该法律意见书已经送交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虽然法律问题已经由专家做出了明确解释,即不构成犯罪,但相信大家一定都觉得珊瑚虫是有问题的,否则腾讯公司也不可能会如此处理。那究竟问题出在哪里呢?这要从三个层面上来看。表面上,是珊瑚虫是否侵犯腾讯公司知识产权的问题;更深层次,是垄断与技术创新打破垄断的问题;最底层,其实垄断和发垄断之下的利益之争问题。

1、珊瑚虫是否侵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之争,只是最表层的问题。我们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制定本身就是滞后的,而知识产权法领域又经常涉及新的技术、新的情况的出现,所以这部分是最难说清的,而正因为有着太多的不确定性,所以也最容易被其它因素所影响和控制。本案中的几个问题就属于此。

关于是否修改腾讯QQ:一方面陈寿福编写的程序中没有修改任何腾讯QQ的

代码,是完全独立的两个软件;另一方面程序运行起来以后陈编写的程序确实又改变了腾讯QQ的一些功能,所以很难说清。关于复制发行打包后的“腾讯QQ珊瑚虫版”获取的广告收益,一方面单纯靠复制免费的QQ无法获取广告收益,另一方面复制的行为和获益的结果又确实存在,收益是属于复制QQ所得还是属于陈自己开发的插件所得,这也很难说清。

这种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没有任何规定,有争议的情况,在作为民事案件的时候,一般是法官根据各种实际情况,按照自己的判断作出判决。但是做为刑事案件,判决是非常严肃的,因为这关乎着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名誉,根据我国“罪刑法定”和“疑罪从无”的原则,有争议的案件不能判做有罪,这也是国内几大专家都肯定的给出“无罪”的专家意见的原因。

所以,是否侵犯知识产权是非常模糊,非常有争议的,也是比较容易操作的。相信如果没有好的律师和公正的司法部门,结果很容易就会被“有实力”的一方所左右。这个案子中,陈寿福律师的辩护词写的很精彩,相信对最终判决结果会有一定的影响。

2、垄断还是技术创新

大家都注意到案件中提到2002年陈寿福曾经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修改腾讯公司软件”,但2003年又重操旧业的情况。一些文章以此质疑陈寿福的人品,说陈是一个言而无信的人。无论是别有用心,还是妄下结论也好,这些文章都不约而同的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细节,那就是陈寿福采用了新的“外挂”技术进行开发。

众所周知,腾讯公司在我国即时通讯软件市场处于绝对垄断的地位。因为我国还没有出台《垄断法》,所以腾讯通过垄断达到自己的商业目的暂时是不违法的。为了达到垄断的目的,腾讯设置了技术壁垒和法律限制,技术上就是保密了自身的通讯协议,法律上就是申请了著作权保护,任何人不得未经许可修改其产品。

在国内即时通讯软件市场中,除腾讯QQ的通讯协议是保密的,其它如msn、gtalk等即时通讯软件无一例外都是公开自身通讯协议的。本来厂商出于各自的商业利益公开或者保密协议都是无可厚非,但实际上各厂商之间一直在此问题上进行着“暗战”。处于市场垄断地位的腾讯保密自己的通讯协议是为了保持垄断的地位,其它的软件开放自己的协议是为了争取更多的机会。在这样的斗争下,另类的珊瑚虫诞生了。

陈寿福2000年就开始开发珊瑚虫,作为一名技术爱好者,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QQ的通讯协议不公开,他只能通过“逆向工程”来一点一点研究。“逆向工程”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的产品进行拆卸、测绘、分析等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我国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通过自行开发研制或者反向工程等方式获得的商业秘密,不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条款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其实当时作为学生的陈寿福肯定还不知道他的行为就是逆向工程,

只以为是在解决自己的技术难题,却误打误撞的绕过了腾讯的技术壁垒。与此同时,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为了完成珊瑚虫QQ的开发,他通过反汇编修改腾讯QQ的代码,触及了《著作权法》,相当于一头撞在了腾讯的法律壁垒上。因此,在2002年收到腾讯公司的警告后,陈寿福写了承诺书,保证不再修改腾讯公司的程序,结束了第一阶段珊瑚虫的开发。

2003年,一种被业内俗称为“外挂”的开发技术逐渐成熟。对技术痴迷的陈寿福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研究之后,利用这种技术,在不修改任何腾讯QQ代码的前提下,实现了原来通过反汇编修改方式实现的全部功能,成功的开发出了新的“QQ珊瑚虫增强包”。他的这一创举,在当时水木清华等国内著名技术论坛中被传为佳话。当时的陈寿福一定认为,自己开发的增强包没有修改任何腾讯QQ的代码,也就没有违背自己的承诺。

通过“逆向工程”研究出了腾讯QQ的保密协议,又通过“外挂”技术绕开了《著作权法》中的“修改”字眼,陈寿福就这样误打误撞的绕开了腾讯公司的技术壁垒和法律壁垒。考虑到此时的陈寿福仍然是一个在校学生,且珊瑚虫并未给他带来任何物质利益,他的这种所谓的“重操旧业”在笔者看来仍然是对技术孜孜不倦的追求,而非一些人所谓的“人品问题”。而这种对技术孜孜不倦的追求,也正是创新精神的体现。试想如果陈寿福的行为针对的不是作为我国互联网模范企业,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腾讯公司,而是打破了微软、索尼等外国豪强的技术垄断,深圳的政府决不会抓他,还会给戴上大红花,同时要钱给钱,要地给地的支持他进行创业

3、利益之争——隐藏在案件背后的秘密

如果是在美国,实现了技术创新的陈寿福一定会被腾讯公司或者某个大公司收购,开始正式的商业运作。可惜陈寿福是生在中国,自己又还是一个学生,只能凭借着个人的兴趣继续“玩”着他的珊瑚虫。

因为陈寿福没什么商业头脑,也没什么野心,对腾讯构不成任何的威胁,同时也恰逢腾讯正面对着微软msn等其它IM软件的竞争,急需快速增加用户,而珊瑚虫的作用恰恰是帮腾讯留住了有可能转向msn的用户,能够帮助腾讯在这场竞争中获取胜利。所以,04到06年,腾讯开始支持珊瑚虫的发展,在自己的官方网站提供珊瑚虫下载,邀请陈寿福参加自己的发布会,还打算提供一些技术接口方便陈寿福开发。陈寿福在平静而甜蜜日子中继续玩着他的技术,时刻紧跟着腾讯公司发布着珊瑚虫的新版本;腾讯也在享受着珊瑚虫带来的种种好处,用户数直线上涨,把竞争对手远远甩在了身后。

直到有一天,“商人”出现在陈寿福面前。

“商人”出现后,陈寿福开始通过捆绑赚了一些小钱,但其实这些小钱还不足以促使腾讯痛下杀手。真正的原因,是“商人”的出现使得yahoo、google、百度等互联网巨头,以及IDG等风险投资公司纷纷垂涎珊瑚这条虫。腾讯得知这种情况后才慌了神,当时珊瑚虫的用户已经占了腾讯公司全部用户的三分之一,

算起来也有5000万之多,一旦珊瑚虫自立门户,将直接威胁腾讯公司的命运。一个陈寿福“玩”出来的珊瑚虫并不可怕,但如果这些巨头们把虫养成龙,最后就会将自己这个企鹅吃进肚中。

腾讯终于下定决心消灭这条虫,而且此时的腾讯也已经有足够的能力一脚踩死这条虫。

【qq珊瑚虫版现在还有吗】

据知情人士讲,陈寿福被关后,他的家人曾找到腾讯法务部,表示愿意赔钱,并承诺不再开发,也愿意协助腾讯从技术上消除珊瑚虫的影响。但腾讯法务部门老总的一番话让他们绝望了,原话经过几回转述不一定准确,意思大体如此:关上陈寿福几年,出来以后还能有什么技术能力继续开发?

4、法律——到底该为谁服务

事情发展到现在,如果最终判陈寿福有罪:

腾讯表面意义上公司赢得了一场官司,保护了自己的知识产权,到时候肯定会大作文章,做一次成功的企业形象宣传,顺便感谢党感谢政府保护企业利益。深一层次的意义就是通过杀鸡骇猴,消灭了全部的第三方插件,在IM市场的垄断地位得到了加强,银子大把大把的赚。本质的意义是成功解决了一场潜在危机,为自己赢得了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实力得到增强。

政府保护了企业的知识产权。

普通网友因为没得选择,继续使用着QQ,忍受着各种bug和种类繁多的收费项目。

技术创新者会想,还是不要去招惹这些恐怖的大公司,得过且过吧。

陈寿福,在狱中度过一段岁月,出来后失去工作,失去技术,失去朋友,失去一切„„

如果判陈寿福无罪

腾讯丢了面子,被竞争对手攻击,会面临很多潜在威胁,但也会因此必须更加努力,加快创新速度,降低使用成本,为留住用户而不断进行改进,最终也许会达到一个新的发展高度。

政府中也许会有人因此受到内部纪律的处罚,但也许会受到表彰,尤其是社会的表彰,因为毕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发展,保护了创新精神。

普通网友会发现更多好用的第三方插件,甚至出现替代QQ的新IM工具。

技术创新者会更加热衷于技术开发,创造出更多新的产品,百家争鸣。

2015qq珊瑚虫版
qq珊瑚虫版现在还有吗 第四篇

图3

功能说明:

① 定位:网民都会比较固定的访问某些网页。

② 功能:在QQ上集成一个快捷按钮如图,“QQ一 键通”,与Q收藏夹配合使用,点击后自动打开一组网页。类似于浏览器的快捷组。

价值说明:

① QQ.com为系统默认页面不可更改,其它页面可设置,并存于服务器。

四、好友认证

拒绝骚扰,还我宁静!

图4

背景:

①近来,出现大量利用QQ消息的广告

功能说明:

①加入验证码,有效解决。

②验证码为各种广告商的域名或商标。

价值说明:

①验证码每两个季度更新一次,验证码总数保持在:50—80条。

②QQ.com及QQ所有验证系统将以此为数据库。如:QQ号申请验证码、信箱验证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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