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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江水库移民补贴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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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办法
浙江新安江水库移民补贴新政策 第一篇

移民综合监理业务手册

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以下简称“移民资金”)管理,规范移民资金拨付、使用、管理行为,强化移民资金监管,确保移民资金安全,提高移民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规范》(DL/T5382-2007)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移民资金是指水利本电工程建设,专门用于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及移民后期扶持的特殊用途的专项资金,包括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及进入移民资金管理序列的其他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拨付、使用、管理在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的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和单位。

第四条 移民资金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移民政策的相关规定;加强移民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管,建立健全移民资金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控管理;正确反映移民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专账核算”原则,加强对用款单位和机构的业务指导、管理和监督,保证移民资金安全,提高移民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移民资金的管理原则:

一、 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全面监管的管理体制。省级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全省的移民资金管理及监督工作,对省政府负责;市级移民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移民资金管理及监督主作。省级移民管理机构和同级政府负责;县级移民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移民资金的管理及监督工作,对上级移民管理机构和同级政府负责;各级移民管理机构是本级拨付、使用、管理移民资金的责任主体,是本辖区移民资金监管的责任主体;移民项目实施单位是其使用、管理移民资金的责任主体,对其使用、管理的移民资金负责。

二、 概算控制、计划管理

各级政府及其移民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概算及分解概算,不得随意更改、调整概算,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进行报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由省级移民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批准的概算(包括调整概算)分解到市(州)、县(市、区);每年根据分解概算和移民工作进度要求,审定下达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使用计划(预算);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和移民资金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资金计划。

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由省级移民管理机构向项目法人统一办理;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由项目所在地市级移民管理机构向项目法人统一办理。

三、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专账核算

(一)移民资金是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库区之间、项目之间、项目资金与实施管理费之间、在建项目移民资金与后期扶持移民资金之间不得挤占、挪用。

(二)每一个库区的移民资金应分别开设移民项目资金专户、实施管理费专户,实行专户存储、专帐核算管理。移民管理机构应在国有(控股)银行开设移民资金专户,乡镇移民工作站点(移民办)所在地如无国有(控股)银行的,可在当地其他银行或信用联社开设移民资金专户。

(三)统一移民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县级人民政府临设的移民项目管理机构、乡(镇)移民工作站点(移民办)使用的移民资金应向县级移民管理机构报账,由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复核并统一核算。

四、落实责任、追踪问效、严格考核

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应建立移民资金安全运行管理机制,省级移民管理机构统一制定移民资金管理考核标准,对移民资金安全运行、移民资金使用效益、概算及资金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基层移民管理机构应按省级移民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移民搬迁安置、专业项目实施、资金计划执行等统计报表。

五、严格监管、严禁侵占

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移民资金的监管,严禁以下行为:

(一)外借、委托贷款、担保、偿还非移民事宜形成的债务;

(二)对外投资、购买有价证券;

(三)支付各种赞助、捐赠、摊派款项和转存帐外设置小金库;

(四)挤占、挪用、浪费、截留、套取移民资金;

(五)经商和兴办经济实体;

(六)其他禁止行为。

第六条 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决定重大事宜应集体决策。

第七条 县级及以上移民管理机构应按内控制度的要求设置财务会计岗位,明确机构及各岗位的职责,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财会人员。

第八条 移民资金银行存款利息管理

一、移民项目资金利息收入冲抵财务费用后,转增移民项目资金,纳入计划管理,主要用于移民安置项目、移民资金收支审计、工程造价结算(预算)审核、单项及总体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咨询等。

二、实施管理费利息收入转增实施管理费。

第二章 移民资金计划管理 第九条 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计划由省级移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计划由市级移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

第十条 移民资金计划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使用移民资金的机构和单位,都应按省移民机构关于资金计划管理的规定向省级移民管理机构编报年度资金使用计划。

二、移民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应按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实施总进度、分阶段进度和概算,结合当年的移民迁建安置量,根据移民工作实际倒排工期编制。

三、移民资金使用计划超批准规划及概算部分,在调概批准前必须征得项目法人同意和主体设计单位审核认可,经省级移民管理机构审批,方可纳入移民资金计划。

四、资金计划下达

省级移民管理机构按项目管理权属下达资金计划,属省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项目,年度资金计划下达到省行业管理部门或其实施单位;属市(州)组织实施的项目,年度资金计划下达到市级移民管理机构;属县(市、区)组织实施的项目,年度资金计划逐级下达到县(市、区)。

五、资金计划变更与调整

省级移民管理机构下达的资金计划,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确需变更调整的,必须按计划编报程序逐级上报审批,除特殊情况外,计划的变更调整应在每年10月底以前完成,经批准变更或调整的纳入当年资金计划。资金计划属当年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一年一定;上年度资金计划内拨付未使用的资金转入下年度资金计划内使用。

六、资金计划是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原则上无资金计划不拨付资金,严格执行任务对应规划、计划对应任务、资金对应计划、监督对应资金及任务的管理办法。

七、资金计划的编制原则

资金计划按照分级管理、主体设计单位指导、县级或省市行业管理部门及实施单位编报、逐级审核、项目法人参与、省级审批的原则进行编制下达。

第十一条 资金计划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移民前期工作经费和移民迁建安置补偿补助资金,具体为:农村移民安置补偿补助费、城(集)镇迁建补偿补助费、专项设施迁(复)建费、库底(场地)清理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费、独立费(其他费)、预备费、利息收入等。

第十二条 资金计划编制办法。资金计划编报必须根据已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移民投资概算、分年度移民投资量及移民工程进度要求编制。

【浙江新安江水库移民补贴新政策】

第十三条 资金计划编报程序。每年10月底前,省级移民管理机构下发编制次年资金计划的通知。有移民迁建安置任务的县级移民管理机构(或市州行业管理部门及实施单位)分库区向市级移民管理机构编制报送次年资金使用计划,11月底前经项目法人与市级移民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后,报省级移民管理机构。每年11月底前,有移民迁建任务的省行业管理部门及实施单位分库区编制次年资金计划,经项目法人审核后,报省级移民管理机构。每年12月15日前,省级移民管理机构对上报资金计划审查汇总后,根据资金来源,进行综合平衡,于次年1月底前下达资金计划。

第十四条 资金计划执行与监管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
浙江新安江水库移民补贴新政策 第二篇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兴建了一大批大中型水库,在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生态等方面发挥了巨大效益,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中型水库移民为此作出了重大贡献。为了帮助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国家先后设立了库区维护基金、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努力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对保护移民权益、维护库区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扶持政策不统一、扶持标准偏低、移民直接受益不够等多种原因,目前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依然普遍较差,有相当多的移民仍生活在贫困之中。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统筹城乡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有必要也有能力加大对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为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新时期水利水电事业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现就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以下简称后期扶持政策)提出如下意见:【浙江新安江水库移民补贴新政策】

一、完善后期扶持政策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并重,继续按照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使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近期目标是,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中长期目标是,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

(三)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水电和水利移民、新水库和老水库移民、中央水库和地方水库移

民。

——坚持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

——坚持解决温饱问题与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相结合。

——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

——坚持中央统一制定政策,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

二、完善政策,提高移民后期扶持标准

(四)扶持范围。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在扶持期内,中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6年6月30日前已搬迁的水库移民现状人口一次核定,不再调整;对移民人口的自然变化采取何种具体政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决定,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不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

(五)扶持标准。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六)扶持期限。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七)扶持方式。后期扶持资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方式。具体方式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并编制切实可行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采取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方式的,要核实到人、建立档案、设立账户,及时足额将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到户;采取项目扶持方式的,可以统筹使用资金,但项目的确定要经绝大多数移民同意,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要公开透明,接受移民监督,严禁截留挪用。

(八)扶持资金筹集。要坚持全国统筹、分省(区、市)核算,企业、社会、中央与地方政府合理负担,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东部地区支持中西部地区的原则。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由国家统一筹措:(1)提高省级电网公司在本省(区、市)区域内全部销售电量(扣除农业生产用电)的电价,提价收入专项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为了减轻中西部地区的负担,移民人数较少的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区)的电价加价标准根据本省(区)的移民人数一次核定,原则上不再调整;如上述12个省(区)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水库移民所需后期扶持资金出现缺口,由中央统筹解决;其他19个省(区、市)实行统一的电价加价。(2)提高电价形成的增值税增收部分专项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3)继续保留中央财政每年安排用于解决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资金。(4)经营性大中型水库也应承担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具体办法由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水利部另行制定。

(九)扶持资金管理。后期扶持资金作为政府性基金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通过电价加价筹措的后期扶持资金由各省级电网公司随电费征收,全额上缴中央财政;应拨付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后期扶持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按照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部门核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移民人数和规定的标准据实拨付。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等部门另行制定。

(十)现行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处理。现行的库区建设基金并入完善后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现行的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并入库区维护基金,并相应调整和完善库区维护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另行制定。自完善后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之日起,现行关于征收库区建设基金和后期扶持基金的政策即行废止,各地自行批准向水利、水电和电网企业征收的涉及水库移民的各种基金、资金一律停止收取。

三、统筹兼顾,安排好其他移民和征地拆迁人口的生产生活

(十一)做好大中型水库非农业安置移民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进一步完

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符合条件的大中型水库非农业安置移民中的困难家庭,纳入地方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同时,要积极通过其他渠道进行帮扶,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三峡工程的移民工作,依照《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办理。

(十二)妥善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的困难和现有后期扶持项目续建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通过提高本省(区、市)区域内全部销售电量(扣除农业生产用电)的电价筹集资金,统筹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的困难,并保证对在建后期扶持项目的后续资金投入,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并发挥作用。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不超过0.5厘,具体方案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批后实施。

(十三)切实做好其他征地拆迁人口的工作。完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可能对其他征地拆迁人口产生影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采取多种措施,及时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大投入,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长远发展

(十四)明确扶持重点。在提高后期扶持标准帮助解决水库移民温饱问题的同时,要继续从其他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扶持力度,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长远发展问题,重点加强基本口粮田及配套水利设施建设,加强交通、供电、通信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加强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通过贴息贷款、投资补助等方式对移民能够直接受益的生产开发项目给予支持。

(十五)落实扶持资金。一是现有政府性资金,包括预算内投资和国债资金、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以及政府部门安排的各类建设基金和专项资金,要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二是从筹集的后期扶持资金结余中安排,用于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扶持,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等部门另行制定;三是从调整和完善后的库区维护基金中筹集。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捐助和企

业对口帮扶,努力拓宽资金渠道。

(十六)做好项目规划。要以水库移民村为基本单元,按照优先解决突出问题的原则,抓紧编制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作为国家安排扶持资金和项目的前提与依据。项目的确定要坚持民主程序,尊重和维护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十七)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做好移民工作,妥善解决移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使他们的长久生活有保障,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完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是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执政为民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水库移民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移民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确保移民政策落到实处。

(十八)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移民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移民工作和社会稳定负总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有一位负责同志分管移民工作,实行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水库移民工作的指导。要抓紧研究组建统一的国务院

.1 、大中型水库的标准是什么?

答:大中型水库是指库容在 1000 万立方米以上(含 1000 万立方米)或装机容量在 5 万千瓦以上(含 5 万千 瓦)的水利水电工程。 我市大中型水库包括:水府庙水库、长江水库、洋潭水库红日水库、桃林水库、合东水库、赤石水库。

2 、大中型水库在哪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答: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修建各类水库 8.5 万多座,总库容为 5542 亿立方米,水电装机容量 1.2 亿千瓦。其中,大中型水库 3000 多座,这些水库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浙江新安江水库移民补贴新政策 第三篇

【浙江新安江水库移民补贴新政策】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自2006年下半年实施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结合我区移民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我区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移民人口为6201人,其中原迁移民4424人,新增人口1777人,涉4个街道办事处,1个乡,38个村居。到目前为止,移民后扶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后扶项目全面启动,各项规划全面完成。根据宜市移文[2013]52号文件要求,我们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2006——2012年度原迁移民资金兑现和后期扶持项目计划实施情况

(一)2006——2012年度原迁移民资金兑现情况

截止2012年底,我区享受移民后期生活费的原迁移民为3425人,2006——2012年期间累计发放资金约1330万元。 (二)2006——2012年度后扶项目实施情况

2006——2012年度我区收到的后扶项目资金为876.83万元实施完成了以下项目:

一是投资193.94万元完成南湾、灵宝村、前坪、共同、合益等村自来水主管网改造,解决了移民饮水难问题。

二是投资219.63万元硬化村级道路,解决移民出行难问题。

三是投资117.87万元修建排水(污)沟渠,解决移民生产浇灌及生活污水排放难的问题。

四是投资95万元帮扶共谊、合益、灵宝等村散迁移民户进行危房改造,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极大地保证了移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是投资70.47万元在南湾、灵宝、汉宜、前坪等村安装新型太阳能路灯,方便移民夜间出行。

六是投资13万元改造南湾、灵宝村级卫生室,解决了移民就医难问题。

七是投资6万元在花艳小学建设电子阅览室一个,丰富了移民子女在校文化生活。

八是其他方面投资160.92万元包括柑桔园管护、低产田改造、浆果新品种技术推广、人行桥扩建整修、燃气管道安装及配套等。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严格规范程序,确保原迁移民人口核定准确。在原迁移民直补资金发放前,组织各乡、街道专班人员对原迁移民直补人口进行认真核实,并将原迁移民人口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减少移民之间的猜疑,维护社会稳定。

(二)直补资金实行阳光操作,确保资金直达移民个人帐户。国家后扶资金到位后,由xx区财政局根据核定的原迁移民人口,在农业银行开设移民后扶资金专户,委托银行将后扶

直补资金实行“一折通”发放到移民个人帐户。

(三)项目资金实行“阳光分配”,确保公开公平透明。一是项目资金按照各村移民人数多少进行分配,并充分征求、听取各移民村意见,避免分配不公。二是分年度下达项目资金计划,确保项目、资金双公开。

(四)严格规范操作,确保移民项目顺利实施。

1、遵循轻重缓急原则,依次安排危房改造、安全饮水、排洪沟整治、道路硬化、人行桥、太阳能路灯等项目实施。

2、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采取推磨转方式轮流安排各村项目,集中整合各项移民资金全力扶持某一个村、某一个项目实施。

3、加强项目实施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项目实施前——主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项目实施中——主要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达到规范要求。项目实施后——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总体验收,验收合格且工程费用经审计认定后拨付项目资金。

4、加强项目档案管理,确保项目资料完整齐全。每个项目完工后将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归档,形成完整的项目资料库。收集归档的资料主要有:项目资金计划文件、资金筹措报告、预算及实施方案、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决算书、相关付款发票复印件、项目施工前后照片等。

(五)严格管理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一是严格实行资金专户制,移民后扶资金设专户立专账,确保专款专用。二是严格审定工程费用,拨付项目资金以审计机构审定金额为准。三是严格执行资金拨付程序,项目资金直达各项目实施单位。

(六)建立监管机制,确保后扶资金安全运行。为了做到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先后出台了《xx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xx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区纪委下发了《关于严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工作纪律的通知》,区监察局形成了《关于移民、农业项目扶持资金项目管理的会议纪要》确保了全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和规范有序运行。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年度计划执行力度不够,变动较大。近年来,随着国家、省、市区等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的纵深推进,全区先后有近万亩土地被征占,部分村组原规划的项目目前已无法实施。

2、项目投资标准低,实施配套难。因移民后扶项目是按投资编制规划,而不是按项目规划投资,有些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仅靠移民部门投资远远不够,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增加村组负债。

3、部分项目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如个别资金投入小、专

业性强的项目,为节约成本,有些程序在实际操作中不便按规定执行。

4、资金到位滞后,严重影响项目施工进度。

四、关于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的有关建议

1、建议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多种原因暂不能实施的,允许地方政府适当调整。

2、建议上级在下达项目计划时,资金一并下达,便于实施。

水库移民基本情况
浙江新安江水库移民补贴新政策 第四篇

水库移民基本情况

建国以来,全区现有大中小型水库4450多座,涉及人口551.7万,占全区总人口的11%。几十年来,这些水库在防洪、发电、灌溉、供水、旅游等方面发挥了显著效益,为全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全国水库移民人数较多的省区之一。按照国家移民政策的有关规定,现有移民中,1985年以前建成的水库所涉及的移民称为老移民;1986年以来建设的大中型水电站所涉及的移民称为新移民。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列入国家后期扶持政策范围的大中型水库有3座,移民涉及6个乡镇(街道)、35个村委(社区)、137个村民(居民)小组,库区移民总人口数11110人,享受后扶政策待遇的移民人口6718(指标)。其中大中型水库原迁移民6718人,淹地不搬迁影响人口1669人,小型水库移民1687人,非农业人口1036人。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水库移民问题十分重视,加上各级政府的努力和广大移民群众的艰苦奋斗,水库老移民长期遗留的一系列老大难问题得到了部分缓解,绝大多数移民已基本安定下来,生产生活普遍有所改善,库区社会秩序比较稳定,尤其是近10年来搬迁安置的库区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已得到初步恢复,大部分移民对安置情况比较满意,水库移民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从全区水库移民工作的现状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移民工作面临的形势还十分严峻:一是老水库移

民遗留问题较多。由于历史原因,老水库移民安置补偿标准低,后期扶持力度小,加上我区人多地少矛盾突出,老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积重难返,移民安置区资源短缺、基础设施匮乏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移民群众在生产和生活上存在诸多困难;二是移民工作管理问题越来越突出。长期以来由于普遍存在“重工程轻移民、重搬迁轻安置”的思想,对水库移民问题缺乏清醒的认识,对水库移民工作的重视力度不够,致使移民工作的管理体制不顺、机构不健全,造成移民资金使用不当、管理不严,浪费及挪用等现象比较严重;三是移民心理失衡日趋严重,一些库区社会很不稳定。由于不同类型的水库的移民安置和扶持政策不同,补偿、扶持标准不同,移民与非移民之间、新老移民之间生活水平差距越来越大等等,导致部分移民心理失衡,上访、闹事事件逐年增多,库区矛盾激化。

平桂管理区大中型水库移民构成比较复杂。1968年因兴

建龟石水库,大部分的移民插花被安置在原钟山县羊头镇、望高镇和八步区西湾街道三个乡镇(街道)。由于当时的种种原因,有一部分移民在安置地只住了6个月就陆续倒流回到富川瑶族自治县柳家乡碧溪山村后靠居住,截止2006年6月30日倒流户已达50户358人。2007年平桂管理区成立后,原钟山县的羊头镇、望高镇和八步区的西湾街道由平桂管理区管辖,这样造成了这部分移民的后扶资金在平桂管理区领取,而户口还在富川瑶族自治县柳家乡。

平桂管理区大中型水库移民的维稳任务比较艰巨。羊头【浙江新安江水库移民补贴新政策】

镇移民插花户从30年前起就开始上访,有较长的上访历史.他们不间断地到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2002年以来,羊头镇移民插花户以李文典、蒙长英、徐时义等人为组织者和积极参与者,多次筹集资金,组织人员到县、市、自治区和中央上访,所反映的主要问题除了个人提出的诉求外,集中体现在:一是要求解决独立建村立寨问题;二是要求给予补偿龟石水库建库所造成的损失;三是要求给予生活生产困难扶持;四是要求给予办理移民证等.随着国家取消农业税以及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实施后期扶持政策后,他们又提出:一是要求解决搬迁的出嫁女儿后期补贴及超过2006年6月30日之后的部分非转农后期补助资金的问题;二是要求解决因当时农转非土地被村收回现要求重新分配责任田的问题等。之前,钟山县人民政府、县移民办、市移民办以及自治区移民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多次给予了相应的口头和书面答复,但移民插花户对这些答复十分不满,继续多次组织人员,以越级访、多人访的形式,就类似的问题不断向各级党委、政府上访施压,多次在各级党政机关中无理取闹、大声喧哗、强行滞留、胡搅蛮缠,严重违反了信访条例,干扰了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仅去年,他们组织多人到市委、市人民政府越级访6次、到自治区越级访1次,到北京越级访1次。今年以来,他们到管理区上访21次、到市委、市人民政府上访8次。三是基础设施比较落后.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和历史、自然等客观因素影响,平桂管理区水库移民遗留问题比较多,建设水平和覆

盖率较低,特别是道路、饮水、供电等基础设施落后。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差,生产资源少,移民收入低于当地农民的平均收入水平。如今年羊头镇移民插花户因生产用水紧缺,多次到移民局上访反映,平桂管理区水库移民局只好到市场赊欠柴油抽水机和水管给他们解决眼眉之急.四是维稳压力加大. 平桂管理区水库移民历史矛盾积累较多,新老问题交织,利益关系错综复杂,长期以来上访不断,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如何进一步处理好老水库的移民遗留问题和做好新水

库的移民安置,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将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为此,现就如何做好全区水库移民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水库移民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水库移民工作,是保证水利水电工程顺利建设的关键。水库移民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关系到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移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把移民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任务和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移民工作关系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问题,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通过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力量才能解决。自治区计划、财政、国土、林业、交通、水

利、民政、教育、卫生、扶贫、电力等部门要关心和支持移民工作,主动做好与本部门有关的移民安置工作,把移民生产生活和库区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纳入本部门的职责管理范围,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给予解决,共同为库区移民创造基本的生存和发展条件。

必须加大移民资金管理的力度,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国家审定的规划,努力做到“资金跟项目走、项目跟计划走、计划跟规划走”,坚决杜绝各种违法违规和违背移民意愿、侵害移民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库区移民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移民资金不被截留、不被挪用、不被贪污、不被查扣;确保移民资金专款专用,用于移民群众身上。各级移民部门要加强移民资金管理制度建

设,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移民资金管理使用的审批。 要从“不等不靠,艰苦创业”、“因地制宜,科学发展”、“团结互助,一心一意搞生产”、“不安现状,与日俱进”、“集体主义,共同发展”、“崇尚科学,和谐发展”等6个方面学习黄竹岗屯人的艰苦创业精神,做家乡发展的带头人。

管理区开展水库移民信访突出问题大排查

管理区水库移民局高度重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抓

早、抓小、抓苗头,从源头上预防水库移民事件的发生。 7月份以来,管理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对辖区内水库移民信访突出问题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尤其是对因诉求目的没有达到有可能越级上访的重点案件,及因库区各种

2016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长效机制工作实施方案
浙江新安江水库移民补贴新政策 第五篇

【浙江新安江水库移民补贴新政策】

一、生产扶持

(一)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款和划分宅基地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额。

(二)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在种养殖产业发展扶持项目、实用技术培训、农村能源沼气建设等方面由相关职能部门予以优先支持。

(三)对水库移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两女户家庭在安排避险搬迁安置项目时予以优先安排,建房时对独生子女家庭按增加一人份额的标准划分宅基地或者予以补助。

(四)已享受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持政策的独生子女,出嫁(或入赘)到非移民户的可继续享受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持政策,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二、文化教育

(一)对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了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家庭,其子女在本行政区域内初中升高中录取时总分加10分,其中农村居民只生育了一个女孩,符合二孩生育条件,自愿不再生育的,其女孩在本行政区域内初中升高中时总分再加10分。

(二)对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户困难家庭的子女,在本行政区域内就学时由区内各学校给予一定的学杂费减免和生活补助。

(三)对移民中考上全日制大学的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户困难家庭的子女,从结余指标资金中按每人2000-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医疗保健

(一)扩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面。符合生育政策的城镇已婚育龄夫妇,免费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所需资金由财政予以保障。

(二)对全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免费纳入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所需资金由财政予以保障。

四、劳动就业

(一)免费职业介绍。凡执行了计划生育政策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及未就业的城乡其他劳动者,在区职业介绍所介绍求职的一律免除中介费。

(二)对独生子女及农村两女户的失业家庭,免费实施职业技能培训。

(三)在劳动力转移安置、劳务输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及农村两女户家庭。

五、贫困救助

(一)提高计生手术并发症生活补助标准。二级手术并发症由2400元/年提高至3400元/年,三级手术并发症由1200元/年提高至2200元/年,所需资金从生育关怀基金中解决。

(二)区生育关怀基金每年适时对一部分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进行救助。

(三)区民政等部门对生活困难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及农村两女户家庭给予救助,救助标准高于非计划生育家庭。

(四)区民政等部门对当年考取大学的独生子女困难户和农村两女困难户给予1000-2000元的爱心助学金。

(五)区民政部门对独生子女困难户、农村两女困难户中患重大疾病的给予1000-3000元的医疗救助。

六、社会保障

(一)对14周岁以下已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农村家庭和城镇纯居民家庭,从领证之日起,按每月不低于12元的标准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

(二)独生子女家庭、失独家庭优先申请廉租房、公租房和购买经济适用房。

(三)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两女户家庭在申请最低居民生活保障时,同等情况下优先予以支持。

(四)经鉴定为二、三级计生手术并发症的对象优先纳入最低居民生活保障。

七、退出机制

对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家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非法收养的,由发证部门取消并追回独生子女证,已享受文件规定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由有关部门予以追还。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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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江水库移民补贴新政策】

2016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年度总结及计划
浙江新安江水库移民补贴新政策 第六篇

2016年,在县党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新时期水库移民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工作要求,扎实抓好目标任务和各项工作落实,取得良好成效,全面完成年初制定和承诺的各项工作目标。现总结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我县共有移民10116人,按照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600元的补助标准,2016年自治区财政拨付我县移民补助资金609.96万元。全县享受资金直补移民3714人,我局按自治区统一安排,按季做好移民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全年通过银行直接打入移民个人账户直补资金222.84万元;发放到村民小组账户3342人,全年通过银行打入村民小组账户共计200.52万元;实行项目扶持3060人,全年项目扶持资金183.6万元,对实施项目扶持的移民村屯,我局按照各移民村屯的申请,做好项目规划设计工作,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政府履职承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履职承诺事项涉及我局负责实施的项目共10个,其中确保完成目标任务项目7个,力争完成项目3个。现已落实项目10个,已到位资金693万元。

1、确保项目完成情况:履职承诺确保完成项目7个,总投资489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目前,支林村屯道路、落沙村屯道路、鸡德村巷道建设、六回村公共设施老年文化中心、新岭南新村、新石排水库移民新村、老石排村屯道路等7个项目已完工,完成率为100%,所有项目正在完善各项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2、力争项目完成情况:2016年力争完成项目3个,总投资204万元,分别为古柳村桥梁投资70万元、龙座桥梁投资60万元、其塘村屯道路投资74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目前龙座村桥梁已开工建设,古柳村桥梁、其塘村屯道路项目正在做招投标的准备工作。

(三)向上争取资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县人民政府下达我局2016年向上级争取资金目标任务为400万元。经我局积极向上申报,2016年共争取到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个,总投资708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完成任务的177%。

(四)为民办实事水库移民新村绩效考评项目完成情况

2016年自治区继续将水库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列入为民办实事之强基惠农工程的目标绩效考评中,年内下达我县水库移民新村建设项目3个,即新岭南、新石排水库移民新村、老石排进村路项目3个项目,总投资176万元。目前,3个项目已全部完工,并完善有关档案材料,做好考评验收准备。

(五)亮点工作:xxxx县水库移民增收工贸创业园已全面完工投入使用,目前已有8家企业进住工贸创业园,并通过自治区级验收。

(六)联系点工作:按时全县“双万”春季大行动有关工作部署,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联系点开展“六同”活动,促进干部群众交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指导、帮扶联系点超额完成春植蔗种植任务,扶持1500元修建古排村水利渠道;给2户困难党员送去慰问金共700多元,与联系点党支部共同开展党日活动,联开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建立“结一联十”工作台账,向联系户发放“党群干群联心卡”,投入近1000元资金购买化肥对联系户进行生产扶持。在“8.19”抗洪救灾中,我局积极指导、帮扶联系点中平镇凤阳村群众开展救灾抗灾和恢复生产重建工作,组织该村群众清理受水毁2.5公里农毛渠的淤泥,扶持4100元,维修凤阳村损毁的水利渠道约30米,使该村农业生产得到及时恢复。

在“美丽xxxx、清洁乡村”活动中,按县委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联系点开展“美丽xxxx、清洁乡村”活动宣传、发动工作,与群众一道开展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同时,扶持12000多元资金给石龙镇花山村委开展“清洁乡村”活动,制作横幅、标语、清理陈年垃圾、维修村屯道路等。

结合我县开展“美丽xxxx、清洁乡村”活动,我局多方筹措资金共27.6万元,为xxxx镇、石龙镇、大乐镇的14个大中型水库移民村屯购置垃圾勾臂箱、斗车、垃圾桶等,进一步推动水库移民村屯“清洁乡村”建设成效。

(六)安全生产和维稳定工作: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县安全生产年目标管理责任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施工安全进行督促检查,一年来,无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开展水库移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定期对全县各库区移民村屯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坚持每月下访工作制度,有效将问题化解的基层。全年无水库移民到市、赴邕、进京上访事件发生,维护了水库库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七)计生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工作有关政策,为干部职工独生子女购买“爱心保险”,100%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本单位干部及职工家属无一例违反计生政策现象发生。

(八)招商引资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积极主动派出工作人员外出联系招商引资工作。年内共引进外资500万元,投资建设石龙镇九龙湾宾馆项目,完成县下达给我局500万元招商引资任务的100%。

(九)积极配合重大项目征地工作:派出工作队员及车辆到石龙镇,配合开展华佳印染项目的征地工作,目前该项目征地工作基本完成,同时,配合华佳公司做好项目有关前期工作。

(九)移民培训工作:组织两期库区移民共35人,到桂林恭城黄竹岗移民培训基地,参加拖驾驶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同时,通过与农业、畜牧等有关部门合作,在移民村屯开展种养殖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全年培训移民500多人次,提高了水库移民综合素质,拓宽移民就业渠道,推进水库移民转就业。

(十)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相关工作:配合设计院做好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规划审查以及开展水利、工矿企业、交通设施等复改建专项初设工作。

(十一)重点党报党刊征订工作:按时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分配给我局党报党刊的征订任务。

同时,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以至用,不断强化队伍建设

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为目标,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积极订购有关学习资料,落实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局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重点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全区、全区“两会”精神,开展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活动,同时,按照全市移民系统开展“学政策、精业务、会管理、不出错”活动要求,继续加强水库移民工作法规、条例和政策、文件的学习指导,选派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有关移民安置、项目管理、信息写作、资金管理等业务培训,共12人次。通过开展学习活动,干部职工的知识结构得到不断更新,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进一步提高,强化了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提高。

(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移民资金安全使用。

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了对移民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坚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从财政部门封闭运行,按季拨付,在每个季度终了的20天内,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移民存折。第一季度移民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在项目资金拨付上坚持做到“四无四不”,即无计划不审批拨款、无合同不审批拨款、无工程进度报告不审批拨款、无竣工验收报告不结算付款,确保手续完善、程序合法,操作规范,安全有效。

(三)抓好项目规划,扎实推进项目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年初,我们对选定的本年度计划项目认真做好初步设计,并按要求及时向上申报。二是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每个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为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均与施工单位签订了《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状》,局领导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经常下到施工现场,对整个施工作业的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全程督导。三是完善项目档案材料。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向上汇报项目建设进度,并按一个项目一个档案对档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逐步规范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四)开展移民培训,实施移民收入倍增计划。

按照区、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方案和自治区移民局关于2016年水库移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组织移民参加有关的劳动技能培训,帮助移民拓宽就业渠道,加快移民转就业步伐。今年还积极向上申报六回、鸡德移民种桑养蚕增收项目的规划设计,10月份自治区已下达该项目计划,下达项目扶持资金94万元,为创办微型企业移民向上争取扶持资金,有3人分别获得3万元的扶持资金,为实施水库移民收入倍增计划打下基础。

(五)落实工作职责,维护库区社会稳定。我局高度重视抓好水库移民信访维稳工作,将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自治区、市水库移民信访维稳工作各项制度,今年以以来,继续组织深入开展“进移民家、知移民情、暖移民心、解移民难”活动和“大排查、大接访、大调解、大防控”活动,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定期开展信息排查和领导接访、下访活动,及时掌握移民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并通过积极向上申报项目,实施道路交通、移民新村等民心工程,较好地解决了移民的实际困难,从而稳定了民心。全年实现水库移民零信访。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廉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来宾市的有关工作意见,加强全局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支出均有所下降。同时,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按规定对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物资采购进行了公开招投标;在实施项目的水库移民村屯公开、公示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投资等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今年我局代表自治区接受国家水利部对移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经过审计,得到较好的评价,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存在问题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帮助和指导下,2016年我县水库移民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水库移民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二是移民干部队伍政策理论水平、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在引导库区移民进行生产开发、调整产业结构工作做得还不够,需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

四、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我局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改革创新和实干苦干的精神,以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全国人均收入翻一番为目标,积极推进库区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各方面工作。

1、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提高业务水平的指导培训,组织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在工作中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继续抓好移民资金管理工作。做好移民补助资金的发放,严格按规定程序拨付工程款,确保移民资金专款专用。

3、加大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度。充分发挥我县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多方整合资金,优先安排移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4、抓好为民办实事工程建设。继续深入调研,切实掌握移民群众的困难问题,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做好项目规划设计,并积极向上申报。2016年计划向上争取项目资金400万元,实施水库移民新村项目2个,移民村屯道路项目5条。

5、切实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认真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定期排查辖区内不稳定因素,强化“大排查、大接访、大调解、大防控”工作力度,确保库区社会稳定。

6、继续抓好移民增收项目实施工作。重点抓好六回、鸡德村移民种桑养蚕项目建设和移民增收工贸创业园引入企业进驻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进一步完善工贸创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

7、继续开展移民培训工作。做好选派水库移民参加自治区、来宾市组织的集中培训工作;在县内,协同相关部积极开展各种生产技能培训,提高移民的综合素质和生产劳动技能,促进移民增收。

8、继续配合做好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各项相关工作。

(编辑:华华)

2016移民局扶持科述职述廉
浙江新安江水库移民补贴新政策 第七篇

上半年,扶持科以服务基层、服务民生为重点,以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服务型科室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开展“满意科室”评选活动。

根据《市“满意科室(站所)”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扶持科列入2016年度70个服务经济建设的重点科室之一。接到通知后,扶持科结合科室职责将 “满意科室”评选活动作为2016年度科室工作重点,同时也作为队伍素质提升的有利契机,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活动。一是明确科室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因人事变动,扶持科及时调整工作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二是制定工作计划。根据评选要求,结合科室实际及时制定了“满意科室”评选活动计划。三是开展送服务下乡。年初,组织人员深入到项目点,对项目申报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服务。5月底6月初,根据局里统一安排,赴11个乡镇(街道),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业务培训。四是认真开展结对帮扶工作。2016年,扶持科共有2名帮扶对象,均为下涯镇马目村低保户,半年来,扶持科先后4次到马目村走访、慰问帮扶对象,做到年初送温暖、年中送清凉。其中一个帮扶对象患有精神残疾,家中只有一个老母亲,因无钱医治,该帮扶对象从未上过医院。了解情况以后,扶持科一方面与残联、第四人民医院等单位联系,一方面主动与村两委协商争取资金,尽早将帮扶对象送医。目前,第四人民医院医生已对其进行检查,认为治愈的可能性比较大,资金到位后即将其送医院治疗。

二、认真履职,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认真做好人口复核与直补资金发放工作。

一是及时完成年度人口复核工作。根据省移办《关于认真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2016年12月我科即开展了2016年度直补人口复核工作。经村、镇逐级复核,因死亡等原因核减65人, 补登、恢复3人。二是安全及时发放后扶直补资金。认真做好直补资金发放准备工作,将直补资金发放报告、发放人员(电子表)花名册及时提供报送市财政局审批和做好与市信用联社的业务联络。根据后扶资金到位情况,上半年及时发放了2016年三季度和四季度的后扶直补资金,发放率为100%。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好来电 、来访直补人员的咨询解释工作和移民直补人员信息修改工作。上半年,共修改身份证、名字等移民信息17余人次,接待咨询移民后扶政策50余人次。

(二)认真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工作。

一是及时完成2016年度后期扶持项目计划的立项申报工作。年初组织人员对11个乡镇(街道)报送的225个项目前期资料进行审核,并在分管领导带领下赴各项目点进行现场踏勘。根据资料审核和现场踏勘情况,综合考虑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真实性、科学性等因素,经局班子研究,最终确定上报并经市移办批复2016年度后扶计划项目157个,总投资12312.51万元,其中后扶资金投资3765.12万元,受益移民达273544人次。二是认真仔细地做好项目的验收结报工作。截止6月15日,共完成项目验收203个,项目总投资14082.75万元,其中后扶资金投资3551.66万元。在工作过程中我们重点强化项目管理规范,认真仔细地审核资料,及时组织项目验收,既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又保证验收合格项目后扶投资资金及时到位。

(三)认真做好国家农田防护工程的相关管理工作。

一是及时组织实施国家农田防护工程设施的检查整修。4月初会同疏浚队对库区十四片农田防护工程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分类编制维修方案和预算,及时报局领导审批,确保在汛期前对需要维修的农防设施进行及时维修。二是加强汛期的巡查。

三、积极探索,创新扶持方式,服务村级集体经济。

当前,村集体正常收入普遍偏小,存在一批“空壳”村。同时,存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差距明显,入不敷出的村逐年增加等现象。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均出台了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相关政策规定,省、市移民办也先后就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增收,促进移民创业致富提出相应的要求。今年,就如何创新扶持方式,促进移民创业致富,扶持科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深入调研。年初,扶持科组织人员到相关乡镇(街道)进行调研,通过走访农户、征求村镇意见等形式了解村(社区)集体经济情况和村(社区)干部、移民群众的愿望。二是确定试点项目。通过前期调研,确定新安江街道叶家社区、洋溪街道洋溪社区、大慈岩镇李村村的农贸市场建设项目为壮大集体经济重点扶持的项目,2016年,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在试点项目共投资60万。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扶持科将继续结合科室职责,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是继续认真做好后扶直补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直补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二是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率。根据项目规范管理要求,加强项目资料的审核和指导,提高项目完成率。

三是认真做好2016年度后期扶持项目计划的立项准备工作。对乡镇(街道)申报的项目资料做到随时报送随时审核,及时到现场踏勘,建立项目库。

四是以创“满意科室”活动为契机,推进队伍建设。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强化服务意识,提升科室人员整体素质。

五是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各科室工作。

2015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持工作的调研报告
浙江新安江水库移民补贴新政策 第八篇

落实国发[2015]17号文件精神,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近日,结合“围绕‘三最’搞调研,排忧解难促发展”活动,县委工作组对我县该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情况如下:一、一项重大的惠民工程1、后扶政策体现党委政府的人本理念。调查中,我们发现,政策出台后,广大移民群众无不欢欣鼓舞,多数非移民群众也表示总体认同。他们认为,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国家为了尽快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农业经济体系,采取了“先生产、后生活”的做法。在当时特定背景下,水库移民所得到的安置补偿标准较低,他们“舍小家、顾大家”,作出了重大贡献,重建家园付出了艰辛的努力,绝大多数移民现在生产生活条件仍然十分艰难。事情过去数十年后,国家能够历史地、客观地看待这个问题,采取有力的措施补偿移民及其后代,让广大他们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再次证明了国家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实际行动。2、后扶政策能够缓解移民的现实困难。走访移民户时,他们这样测算:以一个三口之家的移民户为例,人均每年扶持600元,该家庭年均纯收入便增加1800元,20年累计增收3.6万元。按照现有的物价标准,这笔扶持资金可以供应一个小孩初中毕业,可以为一个残疾人或老年人提供20年的基本生活费,可以购买这个家庭一年的农药、化肥、种子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可以为这个家庭盖一间120平方米的平房,可以帮助这个家庭足额缴付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费并分担相当部分医疗费,等等。可见,人均600元的扶持资金,对于一个农村家庭而言可以解决许多实际困难。3、后扶政策有利于推进移民新村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首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紧缺的是资金投入。此次后扶政策除了按照人均每年600元的标准直接扶持水库移民20年外,还出台了配套的项目扶持政策,第一期按照每名移民1000元的标准扶持5年,这无疑给移民新村的新农村建设带来了重大机遇,提供了大笔资金。如果按照省、市下达给我县8座大中型水库的10095名移民指标计算,5年内我县将获得超过500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加上600元扶持资金中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部分,整个项目建设资金数目更大,将会彻底改善移民村组的基础设施状况。如果这笔资金中60用于乡村道路建设,可以硬化乡村道路200公里以上。二、一件复杂的具体工作1、移民身份难界定。我县9座大中型水库中,除了正在修建的皂市水库外,其他8座都已历经很长时间,最早的首桥水库距今已半个多世纪,最近的三江口水电站、南溪水库距今也有20多年。由于当时没有规范的文书档案,相当部分移民缺少档案资料,加上年长月久,大部分水库的移民档案已经残存不齐。我县8座老水库中,仅有寺垭水库和东泉水库的部分移民档案保存至今,三江口水电站的移民档案在改制期间不知去向,其它水库的移民档案尽皆销毁。真正有文字依据可核实的移民身份只有1000多人,不到全部移民的十分之一。目前,我县超过九成的库区移民只能依靠当地群众公认和村组证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所认定的移民身份的真实性容易受到质疑。2、扶持方式难协商。调查发现,由于扶持方式存在“一个尽量,两个可以”的灵活性,而扶持资金直接关系到移民和安置村原住村民的切身,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存在比较尖锐的矛盾,难以达成一致意见。老水库移民认为,自己为水库建设作出了巨大牺牲,国家出台新的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是对他们付出的一种补偿,资金应该发放到移民个人;而安置村原住村民则认为,当时移民安置时大多以“一平二调”的方式进行,他们为移民无偿提供了生产资源,多年来,政府和当地群众对他们进行了扶持,目前移民的生活水平已经达到甚至超过当地居民,只给移民发钱有失公平。3、现有指标难满足。[2015]国发17号文件明确规定,对2015年6月30日前已搬迁的水库移民现状人口“一次核定,不再调整”。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应该登记的后扶移民数远远超过省市下达的移民指标。省、市核定石门8座老水库(水电站)后期扶持人口指标是10095人,但石门《水利志》上反映的8座老水库的原迁移民人数是9548人,按国家核定各省移民现状人口指标平均自然增长率千分之1578计算,到2015年底,8座老水库移民现状人口指标应该是13451人,加上2015年和2015年上半年的增长人数,初步核定的扶持人口近1.5万人,超过扶持人口指标4000多人,尽管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政策核实人口挤水分,但人口指标不足的问题仍然严峻。4、边缘问题难解决。在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申报登记过程中,以下几种与水库建设紧密相关的移民所反映的困难,从情理上讲应该给予关照,但从此次后扶政策中找不到直接依据。一是政策性农转非。如二都乡的竹园塔村217人和楚江镇的双红居委会138人在三江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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