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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宣传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1-28    阅读:

特殊教育宣传标语
特殊教育宣传 第一篇

特殊教育宣传标语

特教事业是一项神圣的事业,从事特教工作的老师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尊敬。 ——胡锦涛

特殊教育,造福后代。 ——江泽民

发展特殊教育是提高残障孩子综合素质的根本途径,是人道主义和促进人权事业发展的具体体现。

特殊教育的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衡量国民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尺。

特殊教育理念是一种思想、一种观念、一种理想、一种追求、一种信仰。

特殊教育是功德无量的事业,它为残障孩子提供了实现理想、启迪智慧、体现价值、增进幸福的大舞台。

加强特殊教育的针对性,注重残障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他们乐观向上,珍爱生命,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和自强精神。

让每一个特殊学生学会珍爱生命;让每一个特殊学生学会生存;让每一个生命同样精彩。

爱,就是教育,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

每个孩子都是种子,每个花期不同,有得花起初就灿烂绽放,有的花需要漫长等待。不要看自己的那颗还没动静就着急,细心呵护慢慢成长,陪他沐浴阳光风雨,何尝不是一种幸福,相信孩子,静等花开。

特殊教育宣传材料
特殊教育宣传 第二篇

特殊教育宣传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6年6月29日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学 生

第三章 学 校

第四章 教 师

【特殊教育宣传】

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七条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第八条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十条 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学 生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第十四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三章 学 校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

第十六条 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第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八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置接收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的学校(班)。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

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第二十一条 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第四章 教 师

第二十八条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师培养工作,采取措施发展教师教育。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城市学校教师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从事义务教育工作。

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志愿者的方式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缺乏教师的学校任教。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认定其教师资格,其任教时间计入工龄。

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三十四条 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第三十八条 教科书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标准编写,内容力求精简,精选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经济实用,保证质量。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的编写工作。

第三十九条 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

第四十条 教科书由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微利原则确定基准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基准价确定零售价。

第四十一条 国家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特殊教育宣传】

第一条 为了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实施残疾人教育,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并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全面提高其素质,为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第三条 残疾人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着重发展义务教育 和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残疾人教育应当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充分发挥普通教育机构在实施残疾人教育中的作用。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领导,统筹规划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逐步增加残疾人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残疾人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残疾人教育工作

第六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应当积极促进和开展残疾人教育工作。

第七条 幼儿教育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残疾人教育

第八条 残疾人家庭应当帮助残疾人接受教育。

第九条 社会各界应当关心和支持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二章 学前教育

第十条 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通过下列机构实施:

(一) 残疾幼儿教育机构;

(二) 普通幼儿教育机构;

(三) 残疾儿童福利机构;

(四) 残疾儿童康复机构;

(五) 普通小学的学前班和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前班。

残疾儿童家庭应当对残疾儿童实施学前教育。

第十一条 残疾幼儿的教育应当与保育、康复结合实施。

第十二条 卫生保健机构、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机构和家庭,应当注重对残疾幼儿的早期发现、早期康复和早期教育。

卫生保健机构、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就残疾幼儿的早期发现、早期康复和早期教育提供咨询、指导。

第三章 义务教育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儿童、少年实行义务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并统筹安排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应当包括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

第十四条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使其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五条 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应当与当地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相同;必要时,其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以适当提高。

苍溪县特殊教育学校宣传片解说词
特殊教育宣传 第三篇

苍溪县特殊教育学校宣传片解说词

引言:

在钟灵毓秀的白鹤山之麓,闪耀着一颗灿烂的特教新星;在日新月异的嘉陵江畔,崛起了一所奋进的学校。这是一片浇灌幼苗的乐土,这是一个孕育“星星”的摇篮。这里就是苍溪县特殊教育学校。

推出片头:

共享同一片蓝天

—苍溪县特殊教育学校办学特色纪实 苍溪县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集普通教育、特殊教育为一体的融合性学校。现有教职工83人,教学班38个,在校学生1800多人。2011年11月学校被命名为苍溪红军小学。

学校校园恬静,环境优美,占地面积近7000平方米,有励志楼、咏志楼、鸿志楼和凌志楼四幢教学大楼。设有多媒体教室、康复训练室、律动室、无障碍阅览室、情景教室、图书室等。楼梯与走廊布置精美,处处彰显“自强不息 励志成才”的校园文化气息。2013年12月,学校被评为全县“校园文化建设典范学校”。

多年来,学校在国际社会倡导的“全纳教育”理念引导下,以“为每个孩子的幸福人生奠基”为办学目标,秉承“励志立德、和谐育人”的办学思想,努力探索、大胆实践,走出了一条贫困地区“普特并重、和谐发展”的办学新路,学

校普通教育、特殊教育协调发展。被全国少工委、中残联和团中央联合授予“全国红领巾手拉手助残先进集体”。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学校积极实施“科研兴校”战略,努力构建学习型特校。积极探索“2+2+2”正课教研模式,大力开展百师讲堂、课堂竞级、骨干教师献课、校际联合教研等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选派青年教师外出参加培训学习,帮助他们树立全新的教学理念;实施“一帮一”结对子工程,以老带新,迅速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近五年来,共有60余名教师受县级以上表彰;100多篇论文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8项课题获得省市县级奖励。

学校坚持“潜能开发、缺陷补偿”的理念,充分挖掘每个残疾学生的潜能,发挥其特长。通过重走长征路、站军姿、演讲比赛等活动,激励学生励志立德,奋发向上。首届听障高三学生毕业,张宏强等五名学生参加高考,成绩优秀被高校录取,实现了我市聋哑学生上大学“零”的突破。学校重视艺术体育特长培养,定期开展全校性兴趣小组活动,成立了武术队、舞蹈队、合唱团、绘画组等十个兴趣小组,每年举办春季读书节、夏季艺术节、秋季科技节和冬季运动会。残疾学生舞蹈参加县、市、省级文艺演出,获广泛好评,两名聋生被省残疾人艺术团录取。参加省第二、三届特奥会共获得“三金八银两铜”的佳绩。学校注重残障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开设了编织、刺绣、缝纫、按摩、烹饪和果树栽培等

课程,为他们顺利融入主流社会奠定基础。2010年8月,在上海世博会生命阳光馆,盲童徐新作为四川唯一个学生代表进行残疾人手工编织现场展示,娴熟的技巧、精湛的技艺受到中外游客的高度评价和赞赏,时任四川省长蒋巨峰亲临现场观看并题词,省市等多家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

苍溪县特殊教育学校在县委、县政府关心支持下,在教育主管部门具体指导下,坚持内涵发展、科学发展,收获了累累硕果,被授予四川省 “示范家长学校”,广元市“和谐校园创建示范学校”、“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集体”、 “校风示范学校”等多项荣誉称号。

真爱无语,挚爱无声。苍溪特校人把崇高的师德、高超的教学艺术渗透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中,把爱的故事默默演绎,发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朝着更新更高的奋斗目标,不断开拓,再创辉煌!

特殊教育学校活策划书
特殊教育宣传 第四篇

岳阳市特殊教育学校聋哑

儿童走访活动

活动主办方:

岳阳市特殊教育学校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新希望协会

岳阳市湖南理工大学爱心社

活动策划人:肖璨

一、活动背景:【特殊教育宣传】

当今中国,聋哑儿童的生活状况不容乐观。作为一个弱势群体,聋哑儿童的生活状况与心理状况往往被许多人忽视,他们不仅仅需要物资上的一些帮助,更需要心灵上的温暖。“关注残疾儿童,共创美好未来”,让我们携起手来融化那个冰冷的世界。

“用你我爱心,换人间真情。”让爱心充满每一个角落。

同时,我校大学生身处湖南省会长沙,物资生活比较优越,大学生活很容易堕落,很多人沉迷于网络,不能认清自己的前途,更不了解外面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特殊教育宣传】【特殊教育宣传】

二、活动目的:

针对以上两点背景,我们此次活动目的有二:

1、为岳阳市特殊教育学校的聋哑儿童送去温暖,让他们感受到当代大学生的积极风貌,鼓励他们乐观积极的生活

2、让我校学生亲身了解聋哑儿童的生活状况,让更多的大学生意识到聋哑儿童心理状况,激起对生活的热情度,提高大学生队伍的公益意识。

三、活动意义:

1、为了那些残疾的孩子们送去关爱与快乐,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2、同时也是社员们的一次锻炼,让我们更多的了解社会,学会更好的与人交流。

3、同时也是为了传递爱心,让更多的人了解残疾儿童和去关心他们,让更多的人加入到我们这个集体中,来奉献一份爱心。

四、活动主题:关注聋哑儿童,需要你我行动!

五、活动参与人数:

新希望协会约30名代表 湖南理工学校爱心社若干(由爱心社自定)

活动时间:2010年12月26日

六、活动前期准备工作

1. 物资准备

A.新希望协会提前两周进行外联赞助争取

B.活动开始前一周,在一些学院做宣传。利用同学们上晚自习的时间,去各班发放一张许愿纸,让大家在纸上写上自己对岳阳特殊教育学校聋哑儿童的祝福。

C、12月22、23、24号,在学校三食堂门口、本部林科大桥下摆点进行平安夜卖苹果、糖果的活动,宣传部设计好包装纸。那些写过祝福语的同学来买苹果,那么我们还将赠送一张贺卡,并将他们的祝福语串在一条绳子上,表达对聋哑儿童的美好祝愿。(义卖苹果活动具体策划见附录一)

D、财务部的干事们买好文具、生活用品作为新年礼物送给他们。

2. 前期宣传准备(见义卖苹果活动策划——附录一)

3.会员培训(培训资料见附录二)

(1)12 月20日晚9:00,主教楼北204排练手语节目《感恩的心》。

(2)12月22日晚9:00,主教楼温习《感恩的心》;学习简单的手语;发放联系表、讲解注意事项、发放活动流程策表。

(3)12月25日晚,安排26日物品携带人员;强调安全事项。

七、活动大概行程

1. 早上6点30在学校集合、整顿、点名,清理好财务,一起坐公交去火车站坐车。

2. 7点30抵达长沙火车站,统一候车,再次点名。8点5分,火车出发。

3. 9点36抵达岳阳火车站,清点人数,与前来接应的湖南理工学校爱心社同学碰面。乘车前往湖南理工大学。

4. 10点30,抵达湖南理工大学。

5. 10点30至11点30,参观理工学院,并参加由理工学院爱心社组织的联谊活动。

6. 12点就餐、与湖南理工的同学交流。

7. 下午1点,清点人数,然后乘坐爱心社准备的专车前去岳阳市特殊教育学校。(20分钟左右的车)。

8. 下午1点30至3点30和聋哑儿童进行交流互动。(爱心社每个月都会去学校活动,展开相关工作已经有两年之久,具体注意事项爱心社会安排好。后附爱心社活动策划)

9. 下午4点,告辞,清点人数后坐车统一离开特殊教育学校,回到理工大学,与理工大学的同学道别、吃晚餐。

10.5点30,集合清点人数。统一坐公交返回岳阳火车站。

11. 下午6点46,火车从岳阳出发,晚上8点26到长沙火车站。清点人数后,统一乘车返回学校。

11. 晚上9点左右安全返回学校,整理财务。整理好记录资料。

八、活动内容

1、来到特殊教育学校后,大一的干事与在校学生们进行一对一“日记本”交流,并与孩子们一同玩游戏,例如:跳绳、羽毛球等游戏,大二的管理层与校长进行交流,道明本次来到的目的,并向校长讲述本次要进行的活动。

2、召集所有学生到空旷场地,先由协会成员带领所有人跳兔子舞(或者其他热身的舞蹈),然后再由协会成员进行手语表演——《感恩的心》。再由兄弟协会一一进行才艺展示。

3、我们带去一些画纸、气球、彩笔,带领一部分同学装扮自己的教室。

4、3:50与聋哑学校同学、老师合影留念、赠送自带的小礼物、告辞。

5、4:00全体人员集合,清点人数后离开学校。

九、.注意事项及突发事件:

1.活动中注意事项:

(1)以免耽误时间、影响计划。

(2)组队进行各项活动,不得单独行动。

(3在公共场合不要大声喧哗;不要好奇乱动一些设施。在学校时,注意自身形象给他们带来的影响。

(4)积极融入集体,团结队友同学,避免与内部或与外部人员发生矛盾。如有发生问题及时通知组长和负责人,由组长、负责人出面及时调解,不能影响活动进程。

(5(严禁带吃的。)

(6

2.交流中的注意事项:

1

2)交流时必须要有耐心,讲究方法,不要伤害到他们,要用整颗心去爱他们,多站在他们的位置想一想。保持微笑,笑容是最好的交流方式。

3)在自由活动时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教他们做危险的动作,若有意外要及时向该校老师反映,及时解决。

4)若与他们发生冲突,要耐心解决,及时向学校老师反映,不能发火。

5让他们倍感冷落。

6)临走时,可以送他们一些小礼物,不要留下联系方式,更不要把他们带出校园。

7一份,给同学一份,还有给社团一份留做宣传。

8

9)着装应得体大方朴素。女生,不能穿高跟鞋、化妆等。男生不要有奇装异服出现。

10

11可太过。

12)下午4点左右同他们告别、离开,负责人点名,不能有遗漏,若有人数不够的情况,找出名单,电话联系,确保其安全返校。

13

爱心不是一时的感动,更不是一时的冲动,爱心来至长久的坚持和不断的奉献,我们所做

的还远远不够,我们要继续努力,努力将爱心之种散向每一个人心里。

十、活动人员联系表级分组情况(见附录三)

十一、活动成果展示

1、12月31日前,活动参与人员将活动所拍照片(电子档)交给宣传部张懿诺部长。 2、1月3日前,活动参与人员将活动总结交至秘书处胡志清部长。

3、宣传部与秘书处整理图文资料在校内进行成果展示,让同学们感受聋哑儿童的生活现状。具体展示方法暂不列出,视具体情况设计。

4、制作活动总结册,以备留档,用作以后活动参考。

十二、活动组织人员大概分配:

活动赞助:外联部

义卖所有财务统一管理:财务部

活动宣传及义卖场地布置:项目部,志愿者中心

活动宣传制作及照片拍摄:宣传部

活动文字记录,人员排班安排:秘书处

新希望协会 2010-12-08

培育社会同情心 从大力宣传特殊教育开始
特殊教育宣传 第五篇

培育社会同情心 从大力宣传特殊教育开始

从北京宣武培智学校回来,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把特殊教育做好,其实最重要的是为特殊人群赢得社会尊重提供一个机会,为他们融入社会提供一扇窗口。从事特殊教育的行内教师一直认为,不要用同情的眼光来看待孩子,应该把孩子看着跟我们一样,这样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我不否认这个观点,但是特殊人群毕竟在身体或智力上与正常人有不一样的地方,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同情心和包容心肯定是我们作为人最起码的良知,也是我们初涉特殊教育这个行业的最原始反应。从这个意义上理解,目前在整个社会,除了少部分了解这项工作的人群外,不少人对特殊人群还是缺乏应有的同情心的。

我认为,尽管各级政府、特教同行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关键的是整个中国社会都还不太理解特殊教育于社会进步的价值和意义,不懂得以同理心接纳特殊人群。所以,对特殊群体的社会的同情心、同理心是亟需要在全社会培育的。

如何去培育?第一,加强随班就坐的融合教育是目前一条可行之路。毕竟,普通学校尤其是职业学校开展融合教育,

更多的是为了让不同程度残障的孩子能够学习正常生活,学会与正常人的正常沟通,同时也解决部分轻度残障人士就业的问题。从另一个角度看,融合教育其实也是在培育正常人善待特殊人群、并以乐于帮助他们为荣的良好社会心态和社会氛围,这也是一个正常社会应有的状态。第二,要善于利用舆论机器为特殊人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政府部门和媒体要加大舆论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多制作公益广告作出呼吁并以此教育正常人群,多点正面报道帮助特殊群体的巨大意义,营造“帮助善待特殊人群为荣,歧视排斥特殊人群为耻”的舆论氛围。第三,应以普及科学常识的形式宣传特殊教育。建议大力宣传我国开展特殊教育的情况和取得成绩,这既能正面宣传各级政府落实社会公平,提升政府平等对待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负责任形象,同时也有利于在全社会推动特殊教育的普及与发展。推动特殊教育的普及与发展,一方面有利于相关家庭懂得让残障孩子及早治疗与干预的重要性和了解如何获得合适的方法及早帮助自己的孩子,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让普通学校的正常学生家长逐步接受、接纳随班就读和融合教育,最大限度减轻普通学校(幼儿园)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社会压力。

特殊教育学校的宣传标语
特殊教育宣传 第六篇

特殊教育学校的宣传标语

1、思源致远,爱国荣校。

2、汇百年积蕴,展特校风采。

3、源远流长立百年基业,根深叶茂育五洲英才。

4、百年沧桑,薪火相传;世纪学府,弦歌不辍。

5、百年特校,弦歌不辍;盲哑学子,振翮远翔。

6、聚百年积蕴承前启后高擎盲哑精神大纛,创一代伟业继往开来再展特殊教育宏图。

7、金秋相约话如歌盛世,母校再聚望似锦前程。

8、讴歌百年华诞,续写世纪新篇。

9、桃李盈门,同贺盲哑百年华诞;芝兰满室,共谋特教发展大计。

10、淡泊宁静,志存高远;崇尚学术,追求真理。

11、厚德积学,励志敦行。

12、血脉流贯弦歌不辍,薪火相传松竹常青。

13、百年峥嵘岁月写就辉煌昨日,一代特教新人描绘灿烂明天。

14、向关心支持学校建设与发展的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致敬!

15、热烈欢迎海内外校友回母校,共商学校发展大计!

16、团结进取,开拓创新,为把长沙市盲聋哑学校办成国内外知名特效而奋斗!

17、校友是母校靓丽的名片,母校是校友温馨的家园。

18、四海关爱,暖流荡漾湘江畔;百年真情,学友欢聚麓山脚。

19、百年沧桑,弦歌不辍;鸿庠承运,薪火相传。

20、处千载盛世,发百年积蕴;润一代鸿业,谱特教新章。

21、百年奋斗,百年辉煌,任重道远,弘毅自强。

22、百年历程,百年沧桑;百年奋斗,百年辉煌。

23、凝聚爱心、团聚校友、展望前程、共商大计。

24、百年历史,百年创业,百年辉煌!盲哑的明天会更美好!

25、新世纪,新盲哑!新机遇,新发展!

26、春风已百度化育桃李芳馥,俊彦布五洲播扬盲哑嘉名。

27、叶茂枝繁承先启后一百年春风育桃李,东临紫气继往开来二十一世纪展宏图。

28、百年传承育华夏英才,薪火相继铸世纪辉煌。

29、一百载辛勤耕耘,硕果累累;新征程鲲鹏展翅人才济济。

30、时光如水,忆往昔岁月峥嵘;岁月如歌,看今朝再谱新篇。

31、爱我盲哑兴我盲哑强我盲哑。

32、新老学子同喜同贺,庆世纪新辉煌;全校师生且歌且舞,祝盲哑更美好。

33、齐心协力开拓奋进为盲哑增辉为校史添彩。

34、以两个文明建设的新业绩迎接建校100周年。

35、育残成才,建百年大业;与时俱进,创全国名校。

36、教育兴民族兴,匹夫有责襄伟业;校友情师生情,绵薄无贷助鹏程。

学校特色教育宣传标语
特殊教育宣传 第七篇

学校特色教育宣传标语

1、办人民满意的特色教育,建现代化教育和-谐校园。

2、畅游书画,领略人生。

3、创建科研学校,绘就书画人生。

4、创建现代化学校品牌,提供优质化教育资源。

5、创科研品牌学校,做快乐书香人。

6、创科研十年峥嵘磨一剑,挥书香一朝逸扬樵中天。

7、创科研书画特色学校,办人民满意现代教育。

8、创诗情校园,绘画意人生。

9、创星为田中树高标,志伟使人人存高远。

10、促教育均衡化和-谐发展,创教育现代化品牌学校。

11、打造高效课堂,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2、大力实施名师工程,打造优秀教师队伍。

13、读一本好书,净化自己的心灵;做一生实事,铸就人生的辉煌。

14、古色古香书于樵中,惟妙惟肖画在凤地。

15、关注差异、和-谐发展——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16、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弘扬现代教育思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17、贯彻依法治教方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18、呵护童真,放飞童梦,给儿童快乐幸福化童年;顺应天性,发展个性,办家长满意现代化乐园。

19、弘扬樵山文化,创建书画樵中。

20、弘扬书法艺术,建设特色学校。

21、弘扬现代教育思想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2、画笔绘凤地,书香溢樵中。

23、绘樵中艺术,唱凤地美歌。

24、激发师生潜能,集聚师生智慧,传承学校发展优势,推动学校朝着优质和特色方向发展。

25、激-情澎湃创三星,特色闪亮塑品牌。

26、加快步伐建设教育现代化,凝心聚力办人民满意教育。

27、加快建设教育强市步伐,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28、加快教育强镇步伐,把握现在;率先实现现代教育,赢得未来。

29、坚持教研、科研、培训相结合,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

30、坚持科学发展,提升教育品质。

31、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实现教育现代化。

32、教改科研出成效,书画艺术冶情操。

33、教师因学校而幸福,学校因学生而自豪。

34、教研相辅育桃李,书画争辉飘墨香。

35、教育均衡、教育完整,办人民满意优质教育;教育创新、教育特色,铸教育品牌。

36、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教师要成为教育家,敬业乐群、师表八荒。

37、聚合全员智慧、建构完整教育,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丰富学校内涵、打造学校品牌,促进教育再上新台阶。

38、开展有效教学研究,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39、科研兴校,努力办好现代教育;以学论教,积极推进课程改革。

40、课程改革是一个不断发展,永不停歇的过程。

41、来源实践,贴近生活,面对新课改你准备好了吗?

42、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43、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高邮发展新优势。

44、每天练字一小时,健康生活一辈子。

45、面向全体,关注差异,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46、敏思高效,和-谐发展,激-情拥抱田家炳;主动有恒,超越自我,学海泛起灌河潮。

47、明德笃信,见贤思齐,流光华年休虚度;博闻强志,勤奋创新,溢彩青春必飞扬。

48、墨香飘樵中,科研创名校。

49、你我共创书画特色,才华尽显樵中本色。

50、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创建特色星级学校。

特殊教育感谢信
特殊教育宣传 第八篇

特殊教育感谢信

尊敬的领导、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实习生小卢。

实习结束了,在这2个月来的实习期间,我得到了学校领导和教师们热情、真挚的帮助和支持,教育实习任务得以顺利的完成,在此我满怀不舍谨向贵校领导、老师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2个月的实习生活是短暂的,更是难忘的。2月23号,我满怀欣喜的来到贵校,在各位领导和老师的精心安排下,我进入三年级聋哑(1)班开展实习工作。在这些日子里,你们的平易近人,使我感受到了亲切和温暖;你们的悉心指导,让我迈出了从书本到社会的第一步;你们的言传身教,让我更有信心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

在实习的这段时间里,我真切地感受到了贵校的无限活力和蓬勃朝气。贵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管理方式无疑给我这即将走入教师工作岗位的实习生以思想上的洗礼。最让我敬佩的,是贵校教师刻苦的工作作风,严谨的教学风格,崇高的敬业精神和博大的爱生心怀。今后无论我在哪里工作,贵校的教师们给我树立的优秀榜样将永远铭记在心。

实习期间,指导老师陆秉勤给我教学上的言传身教使我受益匪浅,而且在生活上也很关心。语文课堂上,他那精湛的教学艺术,风趣的语言,配合形象的动作,使学生比较容易把握所学的知识,而不是让学生传统意义上呆板的死记硬背。由于聋哑学生生理、心理上的特殊性,教学过程也有其困难性,他不断的重复着那些重要的知识点,让每个学生基本都学会才接着学习下一知识点,一节课下来都口干舌燥了。课后他还经常和老师们一起探讨怎样教学才适合学生的实际,做到因材施教。他那精益求精的教学方式让我很佩服,也很值得我学习。

最使我感动的是,4月12号那天,很意外的赶上百年不遇的大冰雹,由于在和其他值周老师组织学生安全躲避暴风雨时,不小心被雨淋到,来不及换洗衣服,直到休息才意识到要换洗身上的湿衣物,所以不小心生病了。老师们很关心的询问我的病情,领导很及时、主动的送我去医院看病,回来后还叮嘱我及时吃药,还让饭堂的师傅煮清淡的饭菜给我,让我好好休息。让我感受到和家一样的温暖,领导和老师们对我的关心和照顾,让我觉得自己好幸福,使我相当的感动,让我得以在舒适的环境下工作、学习、生活。而同学们也是积极、真诚地配合我的实习工作,让我能够克服一开始上课时紧张的心态,现在课上能我都够顺利自如地完成教学任务,这些与指导老师的耐心指导和同学们的积极配合是分不开的。

我不会忘记学校为我提供的优越实习条件,也不会忘记指导老师(陆秉勤)给予我的悉心教导和其他老师们给与我的指导、帮助和照顾,更不会忘记同学们带给我的活力与快乐,是你们给予了我施展所学的机会和舞台!我不会辜负你们的悉心栽培和谆谆教导。

当然,我实习过程中我有许多的不足之处。我从校园刚刚踏入社会,很多事情还不是了解,还没有形成一定的社会经验,交际能力也有所欠缺。。。。。。更多的不足也恳请领导、老师们见谅,我希望以后自己慢慢的改变自己的不足,提高自己各个方面的能力。

刚进入贵校实习的时候,我对自己需要干什么不大清楚,对实习工作还是一片茫然,正是贵校的领导和指导老师给与我父母般的关怀和谆谆教诲,忘不了课前指导老师手把手的指导与讲解,忘不了课后指导老师不厌其烦为我讲评与总结。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学校,代表个人,代表所有关心我的人,向各位领导与指导老师们说一声:老师,您辛苦了!

收获的季节,我收获了知识,收获了技能,收获了经验,也收获了快乐,同时也积聚了无限的感恩。我将秉承贵校的优良作风和积极的工作态度。不辜负你们对我的厚望,争取运用所学为教育事业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让我再次真诚地说一声谢谢,感谢你们给予我以家的的照顾,感谢你们严师般的培训,感谢你们给予我爱的温暖,感谢你们的教导让我我真正地融入了工作中。我希望自己以后可以做得更好。

祝贵校的所有领导、老师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祝贵校的教育事业蒸蒸日上,更创辉煌!

此致

敬礼!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特殊教育感谢信 [篇2] 尊敬的领导、爱心人士: 你们好 !

“仁以知恩图报为德,滴水之恩定以涌泉相报。”在这山花灿烂、真情浓水的日子里,我们携手为残疾孩子欢度第24个全国助残日。在鲜明主题“##帮助贫困残疾人”

的感召下,你们慷慨解囊、无私援助、关爱残儿、奉献爱心,用实际行动关注特教学校发展,你们的爱心捐赠,既给经济上的援助和支持,又给精神上的鼓励和鞭策。无私奉献、真情相助,这种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传统美德,必将成为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激发这些受助的残疾孩子更大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向着更高的目标不懈努力。同时这种精神上的营养和食粮也远远不只停留于受助者身上,它更像一粒饱满的种子,在我校开花结果,作为一种精神财富滋养一届又一届的残疾孩子成长成人成才,激励他们刻苦学习,自食其力,学有所成,满怀激-情地发挥自已的聪明才智,回报社会。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爱是感情不竭的源泉,你们付出的越多,内心就越充盈,幸福感就越强。捐助是真诚的,关爱是无价的。你们带着深情与厚意,我校全体师生倍受感动和鼓舞,我们一定不辜负重托,用实际行动对事业的忠诚,甘于奉献,勇于争先,奋发图强,克服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为残疾儿童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以创全省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为实际行动,向各级领导和社会爱心人士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扶残助残,功德千秋

。祝愿你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美满、幸福吉祥!

致以

崇高的敬礼!

武平县特殊教育学校

二0一四年五月十七日

特殊教育感谢信 [篇3]

尊敬的六师附小领导、家长和亲爱的同学们:

我们是浦东新区特殊教育学校启音部六年级李玲芝的妈妈爸爸,我们怀着一颗感激之心给你们写这封信,向贵校的领导说声:“谢谢”。

我们一家来自于外省市,女儿李玲芝是听障孩子,本身家庭条件很困难。前几年,孩子妈妈得了癌症,治疗至今,家庭负担更重了。知道这种情况后,六师附小学生工作部的刘芬老师、张慧燕老师主动和浦东新区特殊教育学校联系,跟我们的孩子结成了“一对一”帮困对子,一直关心着孩子们的成长。三(2)中队的同学和家长在班主任石晓红老师的带领下跟我的孩子保持着密切联系,一直给我女儿送钱送物解决孩子的实际困难。关切的问候和真诚的帮助一次次温暖着孩子们的心。我们一家觉得女儿长大了,懂事了,乖巧了,独立了,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孩子的点点进步都与你们的爱心与关心是分不开的。

在这里,真心地感谢你们!也感谢六师附小培养出这么好的老师和学生!充满爱心的附小师生,你们是最可爱的人!

祝你们永远幸福安康!

此致

敬礼

浦东新区特殊教育学校

启音部六年级李玲芝的妈妈爸爸:李彦雨房敏

-4-19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16招生简章
特殊教育宣传 第九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2016年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和备案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4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三条 学院全称: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第四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26号,邮编:250022

第五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教育

第六条 上级主管部门: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第七条 基本情况: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隶属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系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院占地170亩,建筑面积37500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110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3万余册。有53个多媒体教室,全部配备多功能交互智能平板,兼容多媒体、电脑、电视等功能,为实现教学资源共享,促进教学信息化,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普遍运用提供了有力支撑;有电子阅览室8个,其中视障阅览室1个,共有电子阅览位476个。引进了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电子图书库和工具书检索、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等系统,数字资源容量达到49125GB,校园因特网、有线电视网、教学与安全监控网覆盖全校,学生宿舍内每人一个网络端口,实现上网全免费。学院有校内实训车间47个、校外实训基地49个;学生公寓配套设施及无障碍设施完善,能适应各类学生需要;文体教学馆内有校史馆及展览馆、影视报告厅、综合球类馆、国际标准的乒乓球馆、专业篮球场等。学校的办学条件和资源能有效保证教学、实践及师生学习生活需要。学校专任师资队伍结构合理,专任教师中硕士及以上学历者占教师总数的30.76%;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占教师总数的29.5%;“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70.9%。

学院注重建立健全教学质量测评和保障体系,构建了学校、行业、企业和其他组织多方参与的评价模式和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完善和改革实践教学质量考核办法,建立专业技能课程以评代考、考评结合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确保教学质量。

学院坚持“科研兴校,科研兴教,科研强师”的理念,制定奖励政策,鼓励教师参与科研,积极争取科研项目,营造了良好的科研学术氛围,有效带动了教学改革与教育创新。2015年学院立项2个省级课题,教师发表有较高价值的论文百余篇,各专业累计自主开发校本教材35套(本),出版28本。其中,计算机专业新出版全国规划教材2本、计算机课程改革实验系列教材1本。1名教师荣获山东省工艺美术行业设计创新进步奖,1名教师荣获山东省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

学院本着“以市场为导向,适合学生特点,依托行业建专业”的思路,通过市场调研和论证,积极构建学生特点与社会职业岗位需求相互适应、协调发展、结构合理、设置科学、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专业格局,并实施“教室车间化、专业产业化、学生作品商品化”的培养模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同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各专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专业方向,增设新专业。学院还积极发挥山东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的资源优势,开展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培训鉴定工种27个,提高了毕业生职业技能水平、职业技能鉴定通过率和就业率;积极开展“选修课”和“第二课堂”活动,大力培养“一专多能”的职业技术人才,形成了中高等职业教育兼容,多种社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相结合的教育结构布局。

第八条 办学经验和社会效应

1.办学经验。学校自1994年开始校本部招生,至今已有20余年的办学历史,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学校在中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专业建设、实习实训、招生就业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锻炼了一大批专业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

2.学校在全国特教领域发挥着引领和辐射作用。

学校在全国特教系统中在校生人数最多,学科门类最多,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管理、专业建设、教育教学、人才培养、校企合作等得到教育主管部门、社会各界和用人单位的一致认可,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学院深入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按照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要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指导思想,实践和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建设规模适度,结构合理,质量优异,特色鲜明,全国一流的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自2003年以来,毕业生连年供不应求,毕业生对口就业率超过92%。有的毕业生已成为奉献特教事业的骨干教师;有的已成为单位的业务骨干、技术能手;有的自主创业开拓出自己的天地,成为劳动模范或当地残疾人群体中的杰出代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的荣获山东青年五四奖章、山东省先进工作者等荣誉。2011—2015年,学校连续4次代表山东参加全国中职学校学生技能作品展洽会,承担特殊教育专项成果展,是获奖最多的学校。2012年,学校作为全国特教学校和山东职业院校中的唯一代表参加了教育部在德国举办的首届中国职业教育展。

学校先后荣获一系列荣誉:2002年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2002年被教育部、人社部、国家经贸委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9年被教育部、民政部、中残联评为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2009年被人社部、教育部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10年被教育部、人社部评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学校2009年被省总工会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五一劳动奖状、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2012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振兴山东残疾人体育突出贡献奖、2014年被省人社厅、教育厅、公务员局授予山东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 学院代码:14545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调档比例,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学院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退费及奖助学金情况

第十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如有变动,届时按山东省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学生须在每学年报到时足额缴清所有费用,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其它费用也在学生退学时一并结清。

第二十一条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为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辍学,积极解决学生经济上的后顾之忧。根据国家、省有关奖助学金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等资助文件要求,对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设立学校助学、奖学金。分别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助学和奖学,其中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奖励比例达50%。提供勤工助学岗,从不同方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毕业证书名称及类别

第二十二条 学生学习期满,达到学院规定的要求,学院颁发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1-87198317 传真:0531-87198300

学校网址:

邮箱:t87198317@126.com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26号

邮政编码:25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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