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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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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务公开考核评估细则
校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篇

瑞安市学校校务公开考核评估细则

单位: (盖章) 自评分 检查分

校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
校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第二篇

校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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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校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第三篇

沙县翠绿小学2015-2016学年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促进我校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现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和部署,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阳光运行”为目标,以“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及时更新、坚持时效,便于参与、利于监督”的原则,以社会和群众关注的问题为重点,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发展基层民主、有效预防腐败、促进校园和谐、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提升校务公开工作水平,推动和谐校园建设,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党组织领导原则。校务公开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的推进。

2、坚持依法公开原则。按照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开,依法治校。

3、坚持真实可信原则。校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切忌弄虚作假。

4、坚持注重实效原则。校务公开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取信于民。

5、坚持有利监督原则。校务公开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保证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有利于教职工的监督。

三、组织领导

1、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研究、部署和领导校务公开工作。

2、成立校务公开民主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的任务是监督校务公开项目是否按时公开,内容是否落实,教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是否给予满意答复和解

决,并收集教职工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确保校务公开的实效性。

3、建立校务公开责任制。学校的重大决策、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决定公开的形式和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增强校务公开的透明度。

学校要把工作的重点、难点、教职工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将办事依据、程序、结果、时限、服务标准、纪律要求、监督投诉渠道、服务承诺等全部公开。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经费预决算、收费、教职工考核、聘任、评优招生、奖惩办法等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通过多种形式让教职工参与和知晓。

根据校务公开内容的不同,具体可分为向校内教职工公开的内容和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开的内容。

1、向校内教职工公开的内容:

(1)学校管理制度,包括学校改革方案及发展规划、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和学校内部管理各项制度。

(2)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规定,包括上级印发、转发的各类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教育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学校制定的贯彻重大决策的实施意见或办法。

(3)学校财务情况,包括按规定公开的学校财务预决算、有关财务报表、学校有关收支情况、代收费使用情况及公务接待、福利分配、交通费支出等情况。

(4)基本建设(维修)和大宗物品采购,包括学校建设规划及执行情况;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结果、工程结算情况;一次性购买价值较大物品的采购、资金支付情况;校办产业的收入和使用,租赁承包情况,以及学校资产管理和资产变动情况。

(5)人事工作,包括校内教职工调配办法和方案,学校聘用制岗位设置及聘用情况,干部教职工考核、职称评聘、评优树先、工资晋升、选拔干部

等程序及结果,中层及以上干部的考核测评结果。

(6)党务工作,包括党员发展对象,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的评选,领导班子民主生活自查的问题和整改的措施。

(7)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包括执行中纪委“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干部、外出考察(培训)安排、费用开支等情况。

(8)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2、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的内容:

(1)学校领导机构、班子任期目标和学校发展规划。

(2)学校学年或学期教育改革目标、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3)学校收费情况,包括收费政策、项目、依据、标准、范围,以及计费单位、批准收费机关及管理使用情况,课本费的减免条件和减免结果,收费监督电话等。

(4)学校接受的各项捐款、赠物及其管理使用情况。

(5)招生情况,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和计划,以及招生录取工作的程序及结果等。

(6)学生评优评先、违纪违规处分情况,但不得违背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

(7)学校通讯联系及校情通报情况,包括学校地址、网址和校长、对外联系电话;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活动,以及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和处理情况等方面的事务通报。

(8)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凡向社会公开的校务,都要同时在校内公开。

(二)拓宽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增强校务公开的实效。

1.公开的形式。校务公开要根据公开的内容、对象,选择适当的公开形式,

主要形式有:

(1)设立固定的校务公开栏、宣传栏;

(2)书面公告,以公告、通知、校报校刊、墙报、家长信等形式公开校务;

(3)召开会议,定期及时召开教职工会议(或教代会)、学生会议和家长会议公开校务;

(4)建立公开接访制度,通过校长接访、学校开放日等形式公开校务;

(5)民主监督小组审查;

(6)设立校长公开电话,建立校园网公开校务。

2.公开的办法。校务公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公开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1)学校管理制度、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规定。以校园网、公告、校报校刊为主要公开方式,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在全体教职工会上公开。原则上应根据制度内容或事项涉及时限、范围提请相关会议审议,

(2)学校财务收支推行“班子集体决策、纳入全年预算、教职工大会公示、民主监督”的“阳光财务工程”,并按规定向师生和家长公示公用经费预算、决算、有关的财务报表和代收费使用情况。

(3)基本建设(维修)和大宗物品采购,按规定招投标后,以公告方式进行公开。学校建设规划及执行情况在公开栏内公开。房屋等对外承包租赁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提交教代会通过后在公开栏内公开。

(4)校内人事,经学校办公会通过后形成会议纪要,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布并通过公开栏、校园网等方式公开。对教工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规定、办法,要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经教代会通过后公开。中层及以上干部的考核测评结果在干部会议上公开。

(5)党务工作,经学校党组织会议通过后形成会议纪要,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布并通过公开栏、校园网等方式公开。【校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6)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主要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进行公开,由党组织形成会议决议或会议纪要。

(7)学校收费,根据上级“一费制”规定制作收费公示牌、发放收费通

知单、公开信、联系卡、结算清单等方式公开。

(8)招生情况、学生信息,通过家长会、家长委员会、公开栏、校报校刊、校园网等方式公开。

(9)学校通讯联系及校情通报。学校通讯联系以通讯录、联系卡、公开栏、校报校刊、校园网等方式进行公开。校情通报经学校办公会审议后通过公示栏、校园网等方式公开。涉及校外学生教育的问题可通过书面通知、家长会、家长委员会等方式公开。

3、公开的程序

(1)学校按规定应当公开的内容,要采取适当程序予以公开,一般按提出、审查、公开、议事、整改等程序进行公开。需要公开的校务,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或教代会提出,提交学校办公会集体研究,并按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后予以公开。

(2)凡需提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各项议案,事先发给教职工或教代会代表,让教职工了解实情,组织预审,广泛听取意见,学校领导班子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提交教代会进行审议通过,并写出会议纪要或决议。

(3)教代会要主动搜集、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教职工建言献策。学校要对各种建议、意见进行认真的研究、分析,采取不同的渠道公开作出答复或说明。

4、公开的时限

(1)公开的时限依据不同事项采取长期、定期和及时公开相结合的方法。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为校务公开日,每学期第二个周和最后一周确定为校务公开周,公开周期间要邀请教育行风监督员、学生家长代表等参与。需要半年或年底公开的,须在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公开。法律、法规或上级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公开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2)一年一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学校年度工作目标和学校财务预决算情况;半年(或一学期)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学期工作目标、教职工考核办法及

校务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校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第四篇

校务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为保证我校校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各处室依法行政行为和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我校依法治校的水平,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校务公开工作内部监督考核制度。

一、监督考核的对象和内容

1、监督考核的对象

学校各职能处室和工作人员。

2、监督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各项行政许可目录、工作制度、受理条件、程序、期限、申请人应提交的全部材料、办事的格式文书等是否准备齐全并通过各种可行的形式向社会公开;

2)学校制发的与公众利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在网上公布并及时补充更新内容;

3)重大采购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应该公开的内容是否公开;

4)对有关教职工录用、职务任免信息等重大人事工作事项是否及时公开;

5)各处室主动接受教职工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批评意见并及时改进工作的情况;

6)相关人员是否遵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程序、条件、期限和标准依法办事;相关人员的工作作风、文明用语和行为规范情况,落实学校“首问负责制”情况;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监督考核工作,研究、指导、部署和组织具体考核事项;

2、考核人员组成。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指派人员,同时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其他相关处室人员参加,成立监督考核小组。

三、监督考核的形式

1、听:听取具有校务公开内容的处室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学生、家长、社会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听取各处室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评意见。

2、看:查阅有关资料。如规范性文件自由索取、对学校监督检查处理意见公开情况;各处室应公开事项的统计材料。

3、问:询问工作人员熟知有关制度规定的内容。根据职能处室职责不同,了解处室工作人员对业务熟悉程度、服务工作质量。

4、查: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服务是否规范、校务公开其他工作是否按规定开展,同时设计问卷调查,接受公众对学校各部门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5、评:邀请市教育局、社会有关部门的监督员对我校校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

四、考核方法

1、日常检查。各处室落实人员开展日常检查,及时统计分析校务公开的事项内容、数量。校监督考核小组针对考核内容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填写考核情况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处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由部门负责人制定具体的日常检查措施,记录检查情况并签署意见。

2、年终考核。各处室对本部门年度内校务公开工作情况自评打分。监督考核小组综合日常检查、处室自查和社会评议的考评结果,汇总检查情况,提出对处室校务公开工作评定意见,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监督考核小组根据日常考核结果,结合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情况对工作人员提出年度综合考评意见。

五、考核结果的评定及奖惩措施

1、考核结果评定:对各处室和工作人员考核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

1)对按校务公开工作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务,群众满意率较高,综合成绩在90分以上,或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的处室,确定为优秀;

2)对按校务公开工作要求,较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综合成绩在80分以上的处室,确定为良好;

3)对基本上能按校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综合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的处室,确定为一般;

4)对无故未按校务公开工作要求做,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工作质量较差,综合成绩在 60 分以下的处室,确定为较差。

2、奖惩措施

1)校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结合年终考核一并进行。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处室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评定为较差的处室和个人,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结果;

2)考核评议过程中发现问题的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处理;

3)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评优、职称评审、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六、申诉

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复议,或向上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校务公开评价方案
校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第五篇

校务公开评价方案

一、 对学校的校务公开工作实行全面监督。

(一)组织监督。主要是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教育督导部门、工会等相关组织和部门对学校校务公开情况进行多渠道多形式的检查、督促和指导,表扬先进、批评后进。

(二)校内监督。主要是通过本校党组织强有力的领导,实现学校纪检监察、工会、教职工对校务公开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对不符合公开要求或教职工群众不满意的事项提出整改要求和督促整改,直到群众满意。同时,对本校各职能部门的校务公开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提出奖惩建议。

教代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学校行政关于校务公开情况报告。

学校工会组织教职工代表对校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民主评议,每年不少于二次。

(三)社会监督。一方面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另一方面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德高望重的其他社会人士对本校的校务公开进行监督、整改存在的问题。

二、校务公开检查与评价的重点内容:

(一)校务公开组织机构建设及开展工作情况。

(二)校务公开各项制度建设与实施情况。

(三)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四)校务公开内容的全面、真实与针对性,公开形式、程序的规范,及时与有效性。

(五)教代会职权的落实、教职工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与焦点问题的有效解决、群众满意等情况。

(六)校务公开工作摆上党、政、工议事日程,作为学校整体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建工作、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和必备条件。

(七)校务公开工作档案资料齐全,并整理成卷、归档。

三、校务公开评价工作采取听校领导汇报、组织职工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三、校务公开实行责任追究制。在校务公开工作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不得被推荐为劳动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其他优秀个人的候人,情节严重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一)拒不建立、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

(二)进行虚假校务公开的。

(三)应当提交教代会公开的事项而不提交的。

(四)违反教代会决议和校务公开有关规定,导致矛盾激化,出现集体上访事件,影响学校工作和社会稳定的。

(五)打击报复检举人、控告人以及在校务公开工作中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的。

(六)经教代会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校务公开工作满意和基本满意达不到70%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校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校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第二十三条 对校务公开工作不落实,教职工或社会各界意见很大,应对责任人进行戒免谈话;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应进行责任追究,报相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015小学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校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第六篇

第1篇:小学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校务公开的原则。

推行校务公开应坚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循序渐进”的原则。以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凡属学校重大改革、重要事项,教职工群众普通关注的,涉及群众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都必须公开。

二、校务公开的工作组织机构。

为使校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应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 组 员: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计划、部署、实施校务公开工作。负责实施协调、处理、公布主持校务公开工作。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

凡群众普遍关注的涉及群众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都必须公开,主要有以下内容:

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安排,干部任免。

2、学校财务收支、收费情况。

3、学校学籍管理招生情况。

4、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

5、学校教师工作调配情况。

6、学校各类评优奖惩情况。

7、学校基建维修及大宗商品购买情况。

8、教职工住房政策执行情况。

9、学校工作综合考核情况。

10、其他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问题。

四、实施校务公开的形式。

1、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载体是教代会制度。

凡涉及学校发展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按照民主议事在前,决策公布在后的要求,必须经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再行公布。

2、校情发布会。

利用行政会、班主任例会、教职工大会等各种形式发布校情,公开校务,通报问题,及时总结。

3.建立校务公开栏。

设立校务公开栏,定时更换,公布内容做到真实可靠,公开及时透明。

五、校务公开的程序。

校务公开的内容必须按程序、按要求进行。

凡涉学校发展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再公布。

凡属校务公开的内容,要经监督小组审核并经领导小组、监督小组签字后公开。对财务收支情况必须经监督小组全体人员签字后公开,提高公开内容的真实性、透明度。

六、健全校务公开制度。

为保证校务公开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把校务公开落到实处,必须健全制度,建立台帐,为此本校决定建立“五个一”制度。

一本校务公开内容登记册:一本群众意见及处理情况登记册;一个校务公开意见箱;一部校务公开监督电话:0546-2288058

明确专人收集群众意见建议,负责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进行反馈。

校务公开是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新课题,它的实质是“公开”。通过公开让教职工知校情、议校事、参校政,通过完善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来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办好学校献计出力,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七、本实施方案,将在实施中不断充实完善。

第2篇:小学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方针,调动广大教职工主人翁积极性,推进我校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实施校五年发展规划,促进我校的改革、稳定和发展。

二、校务公开的原则

1、政治性原则:推行校务公开要充分体现贯彻党的全心全意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方针,充分体现加强我校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充分体现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当家作主的精神。

2、合法性原则:推行校务公开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挥,符合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要求。

3、连续性原则:推行校务公开是教工大会工作的延伸和发展,是教工大会制度的完善和规范。在认真总结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经验的基础上,指定学校实行校务公开的细则。

4、层次性原则:推行校务公开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有计划、分层次实施,逐步完善。

5、可操作性原则:校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要从学校实际出发,讲究实效性。

三.校务公开的推行范围、时间和责任人

我们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校务公开工作。行政领导是校务公开的责任人,校长是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

校务公开贯穿于学校整体工作的始终。

四.校务公开的内容

我们结合实际,围绕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社会、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确定为校务公开的内容,并注重实效,一般包括以下五方面:

1、有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包括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招收一年级新生、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方案、中层干部任免、入党、教工大会民主评议干部结果等。

2、优秀学生评选情况:包括学生各类评优情况等。

3、财务收支使用情况:包括学校经费收入和支出情况(含预决算报告)、学校捐资助学款收支情况、代办费(医保)收缴情况、大件物资采购、大型项目建设、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

4、教职工福利待遇情况:包括教职工评优、评职称、工资、各类补贴以及其它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5、校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省、纪委、教育局有关规定的情况。

6、其它需要公开的内容。

五.校务公开的途径

1、教工大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2、设立“校务公开栏”;

3、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座谈会等途径,向不同层次的干部、教职工通报相关事项;

4、其它形式,如广播、家校联谊会等载体,设立校长信箱等形式接受教职工和学生的信访或咨询。

六.向教工大会公开程序

1、按校务公开的内容分类形成单项报告,提前二周报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监督小组进行初步审核,提出补充、修改意见;

2、正式提交教工大会审核的报告,提前一周发至教职工代表及有关方面;

3、教工大会按职权对报告的事项依法行使审议、通过、决定的职权;

4、学校领导根据教工大会的意见作出的决定,针对存在的问题向教工大会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5、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同时,学校党组织、工会向局工会、组织部、纪委等有关部门报告。

七.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晔

副组长:孟庆杰 石红梅

组员: 洪怀臣 刘晓燕 李丽娟 陈秀莲 马 剑 孙广来 王丽华

2、下设校务公开执行监督小组

【校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组 长:洪怀臣(工会主席)

组 员:刘晓燕 李丽娟 陈秀莲 马 剑 孙广来 王丽华 隋雅琪

3、 办公室设在教导处,公开电话:6352887

八.校务公开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1、党政领导应对校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形成党组织领导、党政工负责、教职工参与的工作体制和运作机制。

2、建立完整的校务公开议事制度,定期检查考核,监督措施落实。

3、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

4、教职工的知情率达到90%以上,教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积极性、创造性得到进一步发挥,有良好的校风和教风。

5、学校改革成效明显,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6、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就校务公开的项目、内容、程序、方法制定实施意见,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逐步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翔实、程序科学、效果明显。监督小组要对校务公开的真实性、有效性、公开性进行全面评估,检查的结果应向教工大会和上级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

第3篇:小学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民主化、科学化管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单位的贯彻执行,健全和完善校长负责制,发挥全校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促进我校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我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学校校务公开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张秋琨

副组长:马建考

组 员:王合珍 王 丽 郝密娥

2.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 长:曲晓君

副组长:李海霞

组 员: 李丽霞 马雪敏 杨赛敏

王耀宾(政协委员)

李 娟(学生家长)

特约监督员:石利兴 王立峰

二、学校校务公开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

负责对学校校务公开执行情况的指导和检查,对校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合法性予以监督。

三、学校校务公开内容:

1.学校重大规划,计划,各项改革方案,领导年度述职报告,计划执行情况;

2.财务中各项收入及大额经费支出等;

3.大型物资的添置;

4.招待费的开支是否符合制度,手续是否完备;

5.学校评优、报优情况;

6.重大福利、奖金的分配情况;

7.主要领导的廉洁、自律情况,如交通费、通讯费的开支等;

8.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的拨交情况;

9.按行风建设要求,凡应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以及学校教育教学重大活动应使家长清楚的内容;

四、校务公开的主要途径:

校务会、教职工会议、教代会、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及家校联系单。

五、校务公开的一般程序:

1、校长按照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的指示,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与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商议后,提出学校重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方案;

2、校长认真听取教代会(工会)、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校长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4、校长根据实际情况在校务班子等不同层次的范围内,主持会议,并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最后有校长决策。

六、公开内容的实施办法:

(一)学校重大发展规划等情况公开的实施办法

【校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1、凡学校的发展规划,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重大的改革方案学校要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订。方案形成后,学校要通过教代会对规划或方案进行补充和完善,直至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2、凡精神文明建设方案,党支部在征询党员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订。制订后,本方案要在党内通过方可施行。

3、是学校的学期计划,学校要通过校务会,行政例会的讨论,达成共识,并传达到每一位教工。

4、政主要领导的年度述职报告,要在年末全校教工大会上汇报,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和评议。

5、学校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要在年末全校教工大会上总结,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校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6、党支部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要在年末全校教工大会上总结,发扬长处,找出差距。

(二)学校财务中各项收支情况公开的实施办法

1、编制下年度经费预算时需经领导班子讨论,尽可能地将下年度各项经费的使用款额估足。

2、每月校长或分管领导将经费收支情况按大类在校务班子中公布一次,每学期末校长将经费收支情况向教职工公布。

3、学校经费除人员经费外单笔支出额在万元以上的为大额经费支出,应及时召开有关会议,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公告栏公告;单笔支出额在五万元以上的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

4、校长及有关负责部门应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三)大型仪器采购,大型项目建设公开的实施办法

1、对于上级行政部门调拨的大型仪器、设备及各建设项目、应及时向校务会及校务会公开监督小组通报设备的数量安置及建设项目的资金、进度工程质量等情况。

2、对于五仟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的采购添置,承办人需填写申购单,经校长批准方能予以实施。

3、对于壹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采购添置,校长需向校务委员会通报,说明情况经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方能予以实施。

4、对于五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采购添置,校长需向教代会通报详细说明情况,经教代会通过方能予以实施。

5、所有仪器、设备,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应在仪器、设备添置完毕及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向校务公开领导监督小组审核,超过五万元的应通过教代会审核。

6、校长及有关负责部门应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四)业务招待费使用公开的实施办法

1、学校每年在年初向全体教师公布学校业务招待费的全年核定额,年终向全体教师公布全年业务招待费的实际支出额。

2、学校应每年二次将业务招待费的主要开支项目及使用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教代会通报说明。

3、如果全年业务招待费的实际支出额超过全年核定额校长应将使用情况向校务委员会、教代会主席团、校务公开领导监督小组作有关解释说明。

4、学校各职能部门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如需使用业务招待费应按有关规定向校长提出申请经校长及财务部门批准后方能使用。

5、校长、书记在学校工作开展过程中,如需使用业务招待费,应按有关规定互相通气,经财务部门批准后方能使用。

6、学校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财务部门的有关规定,手续必须完备。

(五)学校评优、报优公开的实施办法

1、行政领导在教职工会议上明确评优、报优的条件、范围及要求。

2、教职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荐或推荐,并提供事迹材料。

3、校务班子根据材料,结合平时考核、阶段性考核及专题性考核的情况,经商讨后确立报优人选。

4、有明显异议的人选,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5、行政领导在教工会议上向全体教职工通报报优人选,并简述理由。

6、完善有关本次评优、报优工作的文档材料,做到过程或文件等查有实据。

(六)、学校重大福利、奖金分配公开的实施办法

1、学校重大福利、奖金的分配一般以现有的,已在教代会上通过的各项分配方案、制度为依据。

2、属临时性的,在节假日、庆典活动中发放的福利、奖金及对全校做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的奖金分配,原则上参照现有的、已在教代会上通过的制度执行

3、对那些制度未能涉及的福利奖金分配,校长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与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商议后,提出实施方案,并在校务会议上听取校务班子成员的意见。

4、在校务会中确立的分配方案,人均金额超过500元的,需在教职工会议上通报。

5、所有福利、奖金的分配应做到帐目清楚,查有实据。

(七)学校主要领导廉洁情况公开的实施办法

1、凡学校领导接受外单位所赠送的贵重礼品,必须在礼品登记表上登记。

2、凡学校领导参加各部门单位组织的外出交流考察活动必须在外出活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费用等。

3、建立学校主要领导廉洁情况自查审核制度。自查审核表包括个人收入、住房、购房、交通工具、通讯费等内容。

4、学校主要领导每年进行自查并如实填表,填表后交公开监督小组审核。

5、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将上述的礼品登记表、外出活动表、自查情况表审核情况在教代会上向全体教职工公开汇报、听取意见。

(八)教工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情况公开的实施办法

1、将教工的住房公积金等二金的交纳比例在教工大会进行宣传、公布。若遇四金调整,总务处将调整方案在学校公告栏予以公布。财会人员将调整的额度与每位教职工进行认真核对。

2、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会同总务处在每年年初、年末各审核一次。领导小组将审核情况在公告栏中进行公告。

3、学校教职工在每月工资发放时进行核对,若有差错及时与学校财会人员联系,学校财会人员与银行取得联系查找原因并做好复对工作。

4、做好每年一次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银行帐单发放工作,让每位教职工了解学校当年公积金、养老保险金拨交情况和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及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的累积情况。

(九)学校对外公开的实施办法

1、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前,向社会公开代办费收费标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收费,不得超标准和提前收费。学期结束,学校提供结算清单,超支部分不得补收。

2、凡学校计划组织的课外教育活动,如观看电影、参观等,学校须提前征求意见,经家长同意参加活动,费用以实际使用收缴。

3、凡学校为学生征订的报刊等,事先做好宣传工作,征得家长支持,方可代订,不得强行规定订阅。不得征订市教委规定的教学用书以外的其他辅导材料。

4、除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费。如群体预防措施,常规性体检,红十字互助基金,列入代办费开支外。其他,如保险属于校方为学生代办服务项目须家长提出,按学年度、月缴费,学校方可代办。

5、学校教育教学重大活动应邀请社区代表,家长委员会成员,家长代表商议或参加,在充分考虑到各方面合理化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第4篇:小学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校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加强校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经常化建设,现根据区教育工委和区教育局会议精神,深化办事公开工作,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有效预防腐败,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5大学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校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第七篇

第1篇:大学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厅发 [ 20XX] 72 号《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教育厅内教纪发[ 20XX] 1号《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推行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的精神。为全面推进我校的民主与法制建设,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效益,特制定我校校务公开的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 党的XX大提出的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要求,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建立并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校务公开、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坚持分步实施、逐步推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加强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校 务公开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代会常设委员会成员和代表、党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审处)、校 工会、校办、人事处、总务处、学生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计财处等单位参加的农业大学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 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

凡是与学校管理、教育改革密切相关的事项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主要内容有:

1、收费公开。包括:收费项目、批准文号、依据、标准、范围,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标准等。

2、招生事务公开。包括:招生计划、生源、政策、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学生名单)。

3、学生管理制度、办法公开。包括:学生奖评定,助学贷款发放办法,评优、综合测评、奖惩条例等。

4、学校的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公开。

5、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事项公开。包括:职工工资调整,奖金、福利分配方案,住房建造、调整、分配、销售方案,购建房资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缴纳、管理情况,职工家属、子女招聘录用情况等。

6、财务公开。包括:财务年度预决算、财政拨款、正常收费、社会捐赠、校办产业上交与投资效益等,以及财务支出,专项资金补助、教学经费、科研经费、奖学奖教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7、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包括:工程建设项目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过程,招标投标的情况,资金来源,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工程总造价,竣工验收结果及预决算等。

8、大宗物品采购公开。包括:大宗办公用品、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等实行招投标或议标。

9、干部人事工作公开。包括:干部选聘任免、职称评聘、晋级晋职、考核评优、公派出国留学访问、奖惩等方面的政策依据、工作纪律、操作程序及结果。

10、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公开。包括:个人收入(工资、奖金、其他)、住房、出国(境)费用和公务接待费、公车使用、通讯工具配备及使用情况,每年度述职报告和教代会民主评议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四、校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公开的内容,分别采取如下公开形式:

1、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形式通报情况。

2、采取党政联席会议、校长办公会扩大会议、校务委员会、教职工座谈会及民主议事等形式,及时交流和通报情况。

3、设立校务公开栏,并通过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体及时发布校务大事、要事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4、以《内蒙古农业大学报》、《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工》、《内蒙古农业大学信息》等信息媒体公开校务。

5、在内蒙古农业大学网站主页上设置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各界公布有关校务公开的信息。

五、校务公开的程序

校 务公开按照提出、审查、公开、反馈、整改的程序进行。由教代会或相关部门、院系提出应公开的内容、事项,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审查通过后,在一定范围内 以适当形式由校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实施公开。并对校务公开反映等情况及时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馈,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然后再 行公开,确保校务公开的内容真实可靠,校务公开工作收到实效。

第2篇:大学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 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群众智慧和力量,加强学校各项管理事务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中共湖南省教 育工委、中国教育工会湖南省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XX]49号)精神,结合我 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 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以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按照“全面、规范、透明、公开”的原则,在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中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不 断促进和谐校园的构建,不断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打造和谐共荣、廉洁高效的学校形象。

二、校务公开的目标

通过实行校务公开,提高学校公共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管理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师生员工对校务公开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校务公开的原则

(一)坚持党委领导、行政主体原则。校务公开实行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持,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纪检监察实施监督,工会组织协调,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坚持程序化原则。凡属校务公开范围的事项,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以外,都应当按规定程序予以公开。

(三)坚持真实性原则。校务公开要保证公开事项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防止随意性。

(四)坚持一事一公开原则。凡应公开的事项都要做到一事一公开,保证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校务公开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为切实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加强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决定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务公开工作小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校务公开考核小组。

(一) 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由 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副校级领导、校长助理组成。主要负责领导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研究部署校务公开的重大事项,确定校 务公开的重点,听取校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汇报,解决教职工群众、学生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讨论审批校务公开制度、奖惩决定和责任追究等。

(二) 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校党委办公室)

由校党委办公室主任任主任,工会副主席任副主任。主要负责制定校务公开工作总体方案、相关文件,组织、协调校务公开工作小组、监督小组、考核小组之间的工作,收集、整理校务公开实施及反馈情况,定期向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做好校务公开建档存档工作。

(三)校务公开工作小组(设校长办公室)

由 校长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各职能处室、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校务公开的具体制度、方案,确定校务公开的有关事项和要求,把 校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组织协调并督促落实校务公开方案,综合并向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办好校务公开专栏、校务公开网 页、校长信箱,接待师生员工来信来访,安排好校领导接待日等。

(四)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设校纪委、监察处)

由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任组长。主要负责参与制定校务公开的有关制度、方案,对落实校务公开实施办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办好校务公开意见箱,做好检查情况和群众意见的汇报和通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校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相关事项。

(五)校务公开考核小组(设校工会)

由校工会常务副主席任组长。牵头组织制定并实施校务公开考核方案,对各单位落实校务公开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惩意见并向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提出改进和完善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校务公开的范围

凡是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密切相关和直接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师生员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容易诱发或滋生腐败的重点问题,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均应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一)学校改革与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实施方案等;

(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1.年度考核的要求、办法和结果;

2.工资调整、津贴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3.教职工各类各项奖惩办法及实施情况;

4.评选校内外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情况和结果;

5.校内干部任免情况,职务、职称评聘的情况和结果;

6.科研、教研课题申报、立项及其评奖情况,科研经费分配等情况;

7.公费出国考察,公派留学生、公费出国进修、访问学者的选派条件、办法、程序和结果;

8.校外各类人员调入情况等;

9.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情况;

10.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情况;

11.教职工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的收缴和使用情况。

(三)学校财务管理情况,包括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各种收入、支出以及各项经费特别是重大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

(四)学校基本建设和维修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标,资金来源,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工程总造价,工程竣工后验收结果和决算等;

(五)大型设备、大宗物资采购方案、招标情况;

(六)招生考试政策、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就业信息,就业招聘录用结果等;

(七)接受社会及个人捐赠款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八)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学生干部任用,学生入党,专升本,奖学金、助学贷款的评定,特困生补助,学生受处分等情况,对各类学生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时间和代收代办的项目等;

【校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九)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六、校务公开的程序

(一)提出。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公开的内容、时间、范围和形式,主管校领导审核同意。

(二)公开。各职能部门根据主管校领导的批示,对拟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

(三)督查。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并根据需要随时进行抽查。

(四)反馈。凡公开的事项,各职能部门都必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填写《湖南工业大学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并报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考核。在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的带领下,由校务公开考核小组、监督小组于每年年终组织对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的校务(事务)公开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七、校务公开的形式

为确保校务公开工作的贯彻实施,增强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民主意识和透明度,在校务公开过程中真正体现“公示、承诺、监督、追究”的原则,采取以下形式和途径对校务实行公开。

(一)会议公开

1.教代会。教代会是实行校务公开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事关学校改革发展、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重大事项实行教代会报告制,以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职能,保证教职工对其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不定期召开党委会、校务会、党政工联席会、分工会主席会、全校教职工大会、民主党派代表会、学生代表会、校情发布会等,通报有关重大事项。

(二)宣传媒体公开

利用校报、广播站、电视台、校园网或学生先锋网等媒体进行公开,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三)公文形式公开

以各种文件、会议纪要、通报、通知、简报等公文形式公开。

(四)校务公示栏公开

在学校科技大楼大厅设立公示栏,一般性、临时性的事项应及时通过校务公示栏进行公开。

八、校务公开的要求

校务公开的总体要求是:公开办事制度、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保证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校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并将其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一件大事列入各级党、政、工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校务公开工作各小组要切实按照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做到公开及时到位,监督检查跟踪到位,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到位,及时通报情况和反馈意见到位,积极、稳妥、有效地推进校务公开。

(三)要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防止弄虚作假。

(四) 校务公开的要害是公开,关键是真实,实质是监督。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需要反馈的要及时答复,出现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拒不纠正或公开不力、教职 工意见比较大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学校干部、教师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以确保校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

(五)要把校务公开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单位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不合格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六)校务公开的时间,要做到各种规划、计划、决策、方案、办法等在实施前公开;具体结果在事后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

(七) 要建立校领导接待日制度,设立校长信箱、校务公开意见箱。学校在科技大楼、各教学院部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公寓、食堂等校内主要公共场所设立校长信箱、校 务公开意见箱,广泛收集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每周五(下午2:30—5:30)作为校领导接待日,安排校领导接待教 职工、学生来访,听取群众意见,及时解答有关校务公开的相关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八)在推行校务公开的同时,要切实推进各 二级学院(部)的事务公开。各二级学院(部)都要成立相应的事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院(部)事务公开实施办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实施办法报校 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切实实施,以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态势,不断提高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第3篇:大学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 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学校民主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实现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 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及湖南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工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试 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 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员工办 学,进一步完善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建设研究教学型高水平大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1. 依法依规原则。凡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范围内应当公开的内容,除涉及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均应当予以公开。

2. 突出重点原则。把公开的重点放在学校重大事项、部门职能工作及关系到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关键点上。

3. 民主监督原则。进一步畅通民主管理渠道,广泛吸纳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校务公开工作。

4. 注重时效原则。对于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学校的难点、焦点问题及时公开,确保公开效果。

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校务公开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监督协调,业务部门各负自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三、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学校对原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罗和安

副组长:黄建新 黄云清 宁建民 郑赤建

成 员:党委办、校长办、纪委办、监察处、校工会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兼任。

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贯彻落实有关校务公开的政策和规定;

2. 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

3. 审定校务公开工作方案,听取行政关于校务公开工作汇报;

4. 决定校务公开新增内容、形式和范围;

5. 研究解决校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 对校务公开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7. 每学期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校务公开工作并向上一级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校务公开工作情况。

四、实施主体

学校行政是实施校务公开的主体,主要职责是:

1. 制定全年校务公开工作方案,报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 制定校务公开目录,将校务公开的内容逐项落实到相关部门或者项目公开小组,责任到人,做到一事一公开和及时公开。把校务公开作为考核院系、部门(处室)年度工作内容;

3. 在校内醒目处设立固定的校务公开栏,依托校园网建立网络版校务公开栏;

4. 每年向教代会报告一次校务公开工作情况;

5. 为校务公开工作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

五、公开内容与形式

学 校校务工作中凡属运用委托行政权力办理与教职员工和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学校机密和个人隐私外,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以 下简称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属于教代会职权的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教代会上进行公开。校务公开栏是校务公开的必要形式,所有公开内容原则上都应在公 开栏公布。主要包括:

1. 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改革方案等重大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公开形式:教代会、公开栏、文件、校园网。

公开范围:向全校公开。

公开程序:将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总结及要点等各项重大计划和改革方案及其实施情况在教代会或校报、校务公开栏上公开,并以文件形式下发至校属各单位。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有关职能部门。

2. 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管理制度、干部任用、教职工聘用、业务考核、晋职晋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收入分配方案、评优评先等

公开形式:教代会、公开栏、文件、校园网。

公开范围:向全校公开。

公开程序:

① 干部任用的原则、岗位、条件、标准、程序和结果由党委组织部在校务公开栏上向全校公开;

② 教师、干部职称评聘、晋职晋级、评优评先评奖的条件、标准、名额分配、评聘办法、程序和结果,招聘、引进人才的岗位、条件、方法、程序和结果,业务考核的项目、标准、办法、程序和结果等,由人事处在校务公开栏上向全校公开;

③ 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与完成情况以及科研工作评先评优评奖情况,由社科处、科技处在校务公开栏或部门网络主页上向全校公开;

④ 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障基金情况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由后勤与产业管理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在校务公开栏或校园网主页上公开。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社科处、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后勤与产业管理处。

3. 教育经费及其它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及使用管理情况

公开形式:教代会、专门会议。

公开范围:向全校公开。

公开程序:将教育经费及其它各项收入的来源条目、支出清单及使用管理的机构、负责人等情况在教代会上向全校公开。

责任单位:计划财务处。

4. 各类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和管理情况等

公开形式:教代会、校务公开栏。

公开范围:向全校及社会公开。

公开程序:接受社会及公民个人捐赠款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开。

责任单位:对外发展与联络处及教育基金会办公室。

5. 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及配给计划、经费分配和使用情况

公开形式:校务公开栏。

公开范围:向全校公开。

公开程序:将教学仪器设备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用途、拟分配单位、使用结果等在校务公开栏上向全校公开。

责任单位:教务处、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资产管理处。

6. 大宗物资、仪器设备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承包租赁和食堂收支情况等

公开形式:公开栏、专门会议、校园网。

公开范围:向全校公开。

公开程序:

① 大型设备、大宗物品(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各类教材的采购方案、招投标情况(包括招标时间、地点、被邀标单位、中标单位、中标价格等等)以及采购的时间、名称、厂家、规格、数量、单价、用途、计划配给部门等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开;

② 基建工程立项、招标投标、“三材”物资及配套设备的购置、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等环节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开;

③ 承包租赁和食堂收支情况,由后勤与产业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

责任单位: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教务处、校园规划与基建办公室、后勤与产业管理处等。

7. 各类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时间和代收代办的项目

公开形式:公开栏、文件、校园网。

公开范围:向全校及社会公开。

公开程序: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时间以及代收代办项目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开。

责任单位:计划财务处、能源工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

8. 招生政策、计划,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名单及优惠项目,考生成绩,招生录取程序,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等

公开形式:公开栏、校园网、校报。

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

公开程序:

① 招生政策、计划公开。每年将所有的招生工作政策、计划、规定整理分类、汇编成册,通过校务公开栏或其它途径向社会公开;

② 招生录取程序公开。印制《招生录取工作手册》,对整个招生录取工作的程序、每个录取工作岗位的职责、操作方法等作出详细规定,按章办事。整个招生录取工作系统相互监督,并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开;

③ 录取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名单包括享受优惠政策的新生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研究生工作部(处)、兴湘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能源工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

9. 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包括学生入党、学籍管理、三好优干评选、学生干部任用、专升本、特困生补助、奖学金发放等相关政策、条件、指标、结果等

公开形式:公开栏、会议、校园网、校报。

公开范围:向学生及社会公开。

公开程序:

① 学生入党的范围、指标、标准、条件、程序和结果等由各学院在院务公开栏上向学生和社会公开;

② 三好优干评选、特困生补助、奖学金发放的范围、指标、标准、条件、程序和结果等由学工处、各学院在处(院)务公开栏上向学生和社会公开;

③ 学生干部任用的范围、标准、条件、程序和结果等由校团委、各学院在处(院)务公开栏上向学生和社会公开;

④ 学籍管理、专升本的相关政策、条件、指标、程序和结果等由教务处、研究生工作部(处)、能源工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务公开栏上向学生和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能源工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校团委、各学院。

10.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规定及其执行情况、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公开形式:教代会、专门会议。

公开范围:向全校公开。

公开程序: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需要公开的事项在教代会、党政工作例会或其他会议上公开或以书面形式公开。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各院系、各职能部门。

11. 信访接待部门联系电话和监督监察部门举报电话

公开形式:部门网络主页。

公开范围:向全校及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监察处、纪委办。

12、其他需公开的事项

公开形式、范围及责任单位:由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比照上述内容决定。

六、工作机构

学校工会是校务公开的组织和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

1. 督促落实经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校务公开工作方案;

2. 与相关部门保持经常性联系,随时掌握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

3. 收到相关部门或者项目公开小组报送的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见附表)和有关资料后,认真核实其公开情况是否全面客观、真实具体,公开时间和程序等是否符 合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应提出改进意见。意见不一致的,提交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报送情况和核实材料进行整理,建立校务公开工作档案;

4. 了解、收集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5. 发现、培养和推广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典型;

6. 定期向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校务公开工作情况;

7. 完成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保障措施

1. 加强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制定周密详尽的宣传工作计划,利用校报、广播、校电视台、工作简报、宣传橱窗(栏)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重要意义、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工作程序、具体内容、操作方式和积极成果,使广大教职员工深入了解、熟悉、领会和把握学校的校务公开工作。

2. 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会议制度。如期、如质、如量召开党政工作例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院务会、处务会、民主党派人士会、学生座谈会、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等会议,及时向教职工、学生和社会各界人士通报校务公开的有关情况。

3. 建立和完善"四个一"工程:"一栏"、"一箱"、"一话"、"一日"。"一栏"即校务公开栏和院(处、室、部、办)务公开栏(包括纸质公开栏与网上公开 栏)"一箱"即群众举报箱,"一话"即群众举报电话,"一日"即领导接待日。校务公开栏在设计上力求规范,做到坚固美观、防晒防水、耐久实用,并设在醒目 地区;网上公开栏设在学校政务信息港,做到全面、真实,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公开栏旁设举报意见箱,并在举报意见箱上公布各主管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群众举 报电话专人负责、及时处理。领导接待日定期、定人坚持向群众开放。

4. 实施一级公开(校务公开)与二级公开(院〈处、室、部、办〉务公开)相结合的制度。各学院和各职能部门由党政一把手牵头成立院(处、室、部、办)务公开工 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公开工作的各项具体事项。工作小组成员由单位党政负责人、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分工会负责人、教务,组织,人事干事、教师代表、学 生代表、民主党派人士代表、离退休人员代表等人组成。

八、监督

1. 建立健全校务公开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校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和干部年度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集体、个人的评先晋级挂钩。对于不落实校务公开有关规定,或者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各学院、各职能部门由党政一把手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师生员工比较关注和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邀请学校纪检、监察、工会、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等部门参加,组织研讨,监督决策。

3.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并进行抽查。设立校务公开意见箱,听取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对公开工作不落实、教职工意见比较大的,应对责任人进行戒勉谈话,对拒不改正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 教代会每年听取一次行政关于校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5. 学校工会组织教职工代表对校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民主评议,每年不少于2次。相关部门应积极支持、配合。

6. 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接受上级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和督促。

九、责任追究

对在校务公开工作中因工作不力或失误,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实行责任追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不得被推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单位不得参加先进集体等的评选。

1. 拒不建立、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

2. 进行虚假校务公开的;

3. 应当提交教代会公开的事项而不提交的;

4. 违反教代会决议和校务公开有关规定,导致矛盾激化,出现集体上访事件,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

5. 打击报复检举人、控告人以及在校务公开工作中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的;

6. 经教代会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校务公开工作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不到70%以上的;

7. 其他严重违反校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

第4篇:大学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加强高等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依法治校,促进校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依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实施办法》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5校务公开制度
校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第八篇

第1篇:校务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大会作用,全面推行校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推动学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领导体制

全面建立校务公开领导机构,校长任组长,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办公室、少先队等职能机构协助开展工作,学校办公室为常设的办事机构。

三、校务公开监督机制

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组成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建立有效的校务公开监督机制,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四、校务公开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凡是应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准确可靠,不能搞假公开。

2、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校务公开的重点需放在学校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关系到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关键点上。

3、坚持民主监督的原则。要突出民主监督的重难点,广泛吸纳群众、学生和教职工关心参与学校管理,支持和监督校务公开工作。

4、坚持实效性的原则。对群众关心、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目前学校的“难点、焦点”等问题必须要及时公开,讲求公开的实效性。

5、坚持一贯性的原则。校务公开是一项关系到学校发展和稳定的长期性工作,要坚持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五、校务公开的内容

1、关于重大决策的事项:学校中远期发展和年度实施计划及其完成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及教育教学改革的举措和实施情况及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定等。

2、关于组织人事工作的事项:学校内部机构的设置、变更,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教职工竞争上岗和招聘、竞聘录用情况,发展党员的考察、公示等情况。

3、关于财物管理的事项:学校的基本建设、维修项目、重大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及投资情况;学校固定资产新增、报废、转出等情况;年度、法人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4、关于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职称评聘、调资政策、评优评先的条件,评选过程和结果等情况;教职员工福利待遇、贫困职工救助等情况。

5、关于学生管理工作的事项:学生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条件和结果;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文件依据;招生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特困生救助等情况。

6、其它事项:如学校或个人因违犯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被有关机关追究责任情况;学校完成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情况,督导评估结果;学校教职员工、学生有关伤害事故处理情况。

六、校务公开的形式和措施

1、通过教职工大会实施校务公开;

2、利用校园网络资源,开设校务网上公开栏;

3、设立校长信箱、校长公开电话;

4、通过班子会、中层干部会、教职工大会和学生大会、家长会、家长委员会等多种方式从不同层面公开不同内容;

5、利用校园广播和收费卡、收费通知单、公示板等形式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公开学校收费的项目、标准和依据。

第2篇:校务公开制度汇编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和载体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和素质教育提高。根据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工会《关于在学校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校务公开工作,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工共同推进的原则;

2、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事项都必须公开的原则;

3、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的原则;

4、依法办事、照章执行的原则;

5、有利于保护、调动管理者和职工群众两个积极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

第3篇:校务公开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发扬领导民主作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树立学校良好的公众形象。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校务公开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理论指导,以教育法律法规为准则,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广大教职员工要求,科学、规范的校务公开制度。把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难点,教职员工关心的热点,学校廉政建设的关键点,作为校务公开的重点。及时向广大教职员工公开。以利于进一步搞好我校教育行风建设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使学校管理进一步走向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领导小组

1、成员

组长:洪成存

副组长:叶爱国、潘国立、戴玉珍、陈红、胡克发、李岳焕、蔡品锦、潘金豹

组员:孙光明、陈海斌、王海啸、林良爽、徐余、张再益、蔡正赣、李芝平、吴丽洁、孔令金

2、职责

(1)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执行瑞教[1999]212号文件精神。把校务公开摆在我校加强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和依法治校的位置上来。

(2)由校办制定校务公开实施意见和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3)确定校务公开内容、程序、范围。

(4)确定校务公开职能人。

(5)及时办理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或群众投诉的意见。

三、采购小组

1、成员

组长:胡克发

副组长:张再益

组员:林长焕周朝秀李敏徐芳周克银相关处室主任或相关学科组负责人。

2、职责

(1)保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利益,以质为先,以价为次,多方询价,尽可能质优价廉。

(2)统一协商学校大宗物品的采购,具体操作由采购组人员及相关人员依法进行();5000元以下的由采购组员具体负责,进行依法采购。

(3)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必须及时进行采购。

四、监督小组

1、成员

组长:陈红

组员:林振宇李岳焕工会委员及教代会代表

2、职责

(1)认真执行瑞教[1999]212号文件精神。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充分行使监督权利。

(2)接受群众投诉,并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映。同时有权要求领导小组,在十天内作出处理意见。

(3)对职能人负责的校务公开内容实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映。

(4)每学年一次将校务公开执行情况,向学校党支部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映,并提出整改意见。

五、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运行,保障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经行政会研究决定,成立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织成员如下:

组长:洪成存

副组长:叶爱国、潘国立、戴玉珍、陈红、胡克发、李岳焕、蔡品锦、潘金豹

成员:孙光明、陈海斌、王海啸、林良爽、徐余、张再益、蔡正赣、李芝平、吴丽洁、孔令金、高安乐、林兴管、郑广、韩伟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孔令金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一)教学安全工作小组

为加强校园学生的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教学安全工作小组。(分管领导戴玉珍)

组长:孙光明

副组长:魏革新

成员:高安乐、林兴管、郑广、韩伟秋及其教学干事和教研组长等相关的教学工作人员。

教学安全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早晚自修和上课点名工作,如有旷课等情况,必须按程序按层级反映和处理。

2、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必要时必须事先加强安全教育、管理,特别是体育课及活动课、实验实训课。

3、注意观察学生的言行,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正面教育。

4、加强和家长的沟通,共同教育好学生。

(二)学生安全工作小组

为加强校园学生的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学生安全工作小组。(分管领导叶爱国)

组长:王海啸

副组长:李芝平、吴丽洁、孔令金

成员:高安乐、林兴管、郑广、韩伟秋及其德育干事和全体班主任、学生处、安全保卫处、虞希程、潘万洪、林海等相关的安保人员。

学生安全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宣传和落实上级各部门有关饮食、消防、交通、禁毒、游泳、外出活动等安全工作,制定学生学年安全工作计划

2、学校的学生安全管理、学生公寓安全制度的落实及安全督导工作。

3、组织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教育及事故防范措施。

4、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加强校园电子监控、报警的管理,加强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安排的安全督查工作

六、公开内容

1、学校的财务管理:

开学初上级规定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包括集资生、住校生收费及学校按有关规定收费);学期结束时经费和代管费支出情况;全学年学校收入和支出情况;基建和学校5000元以上大型设备采购情况。

2、教师的聘任和人事调配:

学校聘任方案、程序及结果。学校人员需求信息、调入人员原则、工作程序、调配结果。

3、招生、学籍管理:

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原则、录取分数线。新学期新生录取名单。转学、旁听的条件和名单、收费标准。

4、教职工的奖金和福利:

教职工奖金分配方案、各类补贴方案、福利方案,教职工困难补助名单和金额。

5、教职员工考核、干部考核、师生评先评优:

教职工中各类校级以上先进评选名额、范围、条件和评选结果;学生中各类校级以上先进评选名额、范围、条件和评比结果。

6、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各类指标名额,评审条件、程序和评审结果。各类破格申请条件、名额、评审条件、程序和评审结果。

7、其它方面:

其它凡涉及重大、敏感的问题需要公开的均要及时公开。

七、公开监督、投诉

1、学校建立校务公开专栏,及时向师生公布校务公开内容。

2、发现违反校务公开制度事件,师生有权向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反映。监督小组有权要求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十天内作出处理,并将意见反馈给反映者。

3、反映者本人如对投诉处理意见不服,亦可以向市教育局投诉。

4、监督小组设立投诉举报箱,广大师生对校务公开过程中违纪行为,也可通过投诉箱举报。

八、校务公开原则

校务公开要做到稳定性、逐步性、及时性、真实性、层次性。稳定性指校务公开必须以学校稳定和发展为基础,防止盲目性和随意性;逐步性指校务公开在党政统一领导下,逐步加大公开的广度和力度,防止一哄而上;及时性指公开的内容要及时;真实性指校务公开的内容不能弄虚作假,蒙骗群众;层次性指根据校务内容和广大师生关系在不同范围内公开。

九、公开范围

1、有关教职工考核、干部考核、师生评先、评优的公开范围

(1)教职工考核办法、程序,由教代会通过向全校教职员工公开。

(2)教师、行政职员考核各项数据在考核组公开。

(3)校级以上先进教师评先条件,评比方法,评比结果在全体教师会议上公开,并在公开栏公布。

(4)教师评优条件,评比方法,评比结果在全校教师会议上公开。

(5)学生评先、评优条件、评比方法、评比程序由政教处组织班主任向全体学生公开,评比结果在校公开栏公布。

2、有关职称评审的公开范围

(1)职称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支部会议确定组成,在全校教职员工大会公开。

(2)职称评审小组由领导小组推荐候选人名单,在教职工大会公开推选。

(3)职称评审条件、程序、指标和上级有关评审文件和规定向教职员工公开。

(4)申报人员和申报人员学历、教龄、班主任年限、教科研成绩、评先、评优情况,已取职称年限等有关情况在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开。

(5)申报人员考核结果分别在考核组和校务公开栏公开。

第4篇:校务公开制度

实行校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建设进程,团结和依靠广大教职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是创造学校稳定、营造良好内部环境的需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以下校务公开制度。

1、学校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年度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等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2、住房修建、职工购房方案、考核及奖惩办法、考核结果、奖金福利及其它经费(如学校有关经费)的处理分配等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3、将教师优化组合方案向全体教师公开;

4、将教职工评职晋级、年度考核结果、评先选模条件、程序和结果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5、学生代管费的收取项目、标准及期末结果向全体教师和家长、社会公开;

6、学校财务收支(国拨经费,勤工俭学收入,学校自有资金等)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7、基建工程的招标及预、决算情况,大宗购物等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8、校务公开的形式

(1)每期一次教职工大会,通过校长的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公开有关情况;

(2)不定期召开党、政、工联系会议,由校长通报有关情况;

(3)在校内设置公布栏,对财务收支等用数据反映的内容进行公开。

第5篇:固镇初中校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校的原则,进一步推行民主管理制度,根据全国教育工会《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校务公开、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和目的

校务公开是新形势下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指导思想和“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的运行机制,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依法治校和廉洁治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校务公开的原则

1、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

2、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3、正确处理好支持学校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与实行校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关系,调动学校领导和教职工的积极性。

4、以教学为中心,积极推进教育改革;

5、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三、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校务公开的内容涉及面广,除了国家法律规定的保密事项和学校的秘密之外,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学校重点工程建设、教职工福利待遇、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事项都应公开。校务公开的内容分为两大类:一是政务公开,二是财务公开。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的长远和年度工作目标公开。将学校的发展规划和近期工作的状态及效果定期公开,让教职工了解学校、关心学校,从而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

2、学校的重大事项决策公开。关系学校前途命运、教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建立公开制度,各种方案出台前经教职工群众充分讨论,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再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增强透明度,让教职工了解决策全过程。

3、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公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在上级组织人事考核与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时,根据不同情况就工作程序、考核结果、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按上级有关规定在适当的场合进行公开。

4、对学校中层干部的任免公开。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条例》的要求进行,推行任职前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5、招生公开。

6、用工制度公开。

7、职称评定、评优、评奖、晋级、评聘公开。将职称评定以及评优、评奖的政策、条件、指标、程序及结果公开。

8、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领导干部应将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群众反映问题,也应及时向教职工解释。

(二)财务公开的内容:

1、上级规定的各项收费项目标准公开。每个学期开学时的各项收费项目要公布。

2、向教职工通报上级拨款情况。

3、学校资产收支等情况,向教职工通报。

4、学校的重大建设项目开支公开。

5、学校奖金福利分配公开。

6、债权债务公开。

四、校务公开的形式和范围

1、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和渠道是职工代表大会,凡是法律规定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都必须向职代会报告,分别有职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

2、职代会联席会。职代会闭会期间可通过召开职代会联席会听取有关报告,并审议、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3、专门会议。对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事项,采取在专门会议上公开。

4、利用教育信息或借助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开。

5、其他合适的公开形式。

五、校务公开的监督

1、校务公开要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凡教代会审议、审查的各项方案,应提前发给教职工代表预审,对教代会通过的决策和作出的决定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开。

3、学校要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由学校书记或工会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工会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其职责是监督校务公开是否真实、全面、及时、合法,教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和落实等。

六、校务公开、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

学校要把推行校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摆上学校管理工作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积极推进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此,成立由党支部负责人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支部、行政、工会等有关负责同志和教代会代表等组成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具体事宜和日常工作。

2015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汇报
校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第九篇

在学校推行校务公开是学校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坚持走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作用的重要形式。实行校务公开是推动和深化教育改革、规范办学行为、提高依法治校水平,完善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搞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学校凝聚力,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政治稳定的有效途径。我校在市教育局、市总工会的领导下,校务公开工作在规范、自觉的基础上不断地自我完善,不断创新,有力地促进了我校的改革和发展,推动了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

一、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形式多样

由于校领导班子调整,我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也及时作了调整,新班子一致认为教职工是教育教学改革的主体,学校的决策管理要向广大教职工增加透明度,我校实行校务公开的形式多样,方法灵活,形式有总支会、校长办公室、行干会、教职工大会、教代会、党员大会、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联席会、青年教师座谈会、民主党派及退休老师代表会、学生大会、学生干部会、家长会等,设立了校务公开栏、意见箱、开办了校务公开校园广播专栏,给学生发放《收费登记卡》,仅在2015年11月份召开的中层以上及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座谈会上就收集意见建议59条,校领导班子逐条研究,一一落实。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和规范校务公开

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务公开机构,落实各单项公开工作小组职责,建立校务公开例会制度,在开学前,召开教代会前,基建招标前,大宗物品采购前、办公用房调整前,门面房招租前均进行校务公开,对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进行研究布置,使公开做到及时真实。为了使校务公开进一步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严格执行《聘任制实施办法》、《印信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转正定级办法》、《考核实施细则》、《减免学杂费规定》、《学籍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集体采购制度》《物品出入库制度》等。规范了各项管理事宜,使学校的重大事项及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得到公开,做到有章可循。

三、突出重点项目,注重工作实效,采取切实措施,推进校务公开。

1、在评优晋级工作中,学校坚持公开公正,公开了2015年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人员及公示2015年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让教职工明明白白,增加了透明度。

2、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也是校务公开的主渠道,是推行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校总支会、校长会、行干会研究决定,我校于于2015年元月召开第五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学校发展五年规划和修订教职工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3、学校坚决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公开西安市第**中学初、高中收费标准,包括(收费项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批准机关及文号)等,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4、对于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我校根据市教育局有关中层干部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采取民主推荐、试用、考察、公示等程序,选拔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的同志,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

5、学校目前建设任务繁重,校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作到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对招投标、门面房招租等工作成立专项小组,并请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进行监督,作到科学、公正、透明。学校拟建风雨操场,及时公示市**中学建设风雨操场、学生公寓、餐厅及塑胶跑道体育场等项目建议书(讨论稿)图纸,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作到大家的事大家办。

6、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学习有关文件,在思想上不断鞭策,根据市纪发〔2015〕15号文件,公示校领导干部有关情况。

通过校务公开,充分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加强了我校的民主与法制建设;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广大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学校各级领导和部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收费、招生、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工程招标、大宗物资采购、职称评定、干部人事工作以及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等方面增大了透明度;广大师生员工更加了解了各级领导班子的工作、作风,学校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学校各项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有了明显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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