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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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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第一篇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

的通知20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设管理,引导和支持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做实做强做出特色,结合近几年基地建设的实际情况,我部对原《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

2014年4月16日

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工作,促进示范基地做实做强做出特色,提高我国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水平,增强文化产业总体实力和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示范基地是指由文化部命名,主要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引领和辐射作用的优秀企业。

第三条 演艺业、娱乐业、动漫业、游戏业、文化旅游业、艺术品业、工艺美术业、文化会展业、创意设计业、网络文化业、数字文化服务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等领域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均可根据本办法申报示范基地。

第四条 示范基地建设遵循内容优先、特色突出、品牌引领、创新发展的原则。重点支持文化内容创意、特色文化产品生产、文化科技融合、业态模式创新、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类的企业申报、建设示范基地。

第五条 文化部负责示范基地的申报、命名、管理、服务和支持,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是示范基地的具体管理机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示范基地的申报材料初审、实地考察、日常管理和政策支持。

第六条 文化部每2年组织一次示范基地申报命名和巡检工作,申报命名和巡检工作隔年交替进行。

第二章 申报与命名

第七条 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发展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符合国家相关产业规划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营2年(含)以上;

3.以生产经营文化产品、提供文化及相关配套服务、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为主营业务,且上述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60%(含)以上;

4. 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成效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最近2年连续盈利;

5.在内容、技术、模式、业态、体制机制等方面创新具有明显的典型示范和引领意义,在全国或省级

区域同行业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6.社会责任感较强,在依法纳税、吸纳就业、促进大学生创业、提供公益服务等方面表现较好;

7.产权明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8. 企业近2年内未受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9.申报通知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示范基地评审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注重少而精,并兼顾地域平衡和行业平衡。

第九条 示范基地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公室)设在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具体负责审核和评审的组织工作。

第十条 申报企业提交材料须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的基本概况,包括成立时间、发展历程、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从业人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2.企业在本行业或本领域内的地位、示范带动作用及品牌影响力情况;

3.企业在内容、技术、模式、业态、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业绩;

4.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

5.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6.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7.企业最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8.开户银行开具的有关企业信用状况的资信证明;

9.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

10.企业近5年来(成立不足5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所获国家级和省级奖励、荣誉和扶持情况;

11.申报通知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报资格。

第十二条 示范基地申报命名程序如下:

1.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的企业申报,并对申报企业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企业名单,上报评审办公室审核;

2.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可经主管部门推荐直接向评审办公室提出申请;

3.评审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审查,提出评审意见;评审组未达成统一意见的,评审办公室可另行组织专家进行复评;

4.评审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组提出的评审意见确定拟命名示范基地名单经文化部部务会审议通过后,在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

5.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文化部命名为示范基地。

第三章 管理与巡检

第十三条 示范基地应于每年4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经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向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报送上一年度发展情况。

第十四条 示范基地变更企业名称,应在工商部门核准变更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保留示范基地称号的书面申请报告,经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报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核准。

第十五条 文化部以直接考察和委托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展巡检工作,对示范基地的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实现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第十六条 示范基地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对其予以警示:

1.因管理失当或产品和服务内容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2.未履行法定义务,但未造成严重后果;【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3.因管理不当连续2年严重亏损;

4.未按规定要求上报统计数据或者上报数据不真实;

5.企业变更名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请核准保留称号。

第十七条 示范基地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文化部对其示范基地称号予以撤销:

1.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示范基地称号;

2.主营业务发生变更,在文化产业领域不再具备示范作用;

3.所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或企业行为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

4.无特殊理由连续停止经营1年以上;

5.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有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累计受到2次警示。

第四章 支持与服务

第十八条 支持示范基地不断推动文化内容形式、传播手段创新,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提高产品研发和原创能力。鼓励示范基地申报各类扶持计划、荣誉奖励和专项资金。加强对示范基地的知识产权保护。

第十九条 支持示范基地合理利用区域独有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业。鼓励示范基地建设特色文化产业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国家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库支持范围。

第二十条 鼓励示范基地内的优秀人才依照有关规定申报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或有关资格评定,参加文化部组织的各类人才扶持计划或培训活动。

第二十一条 支持示范基地积极拓展国外市场,符合条件的示范基地及其项目可申请纳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

第二十二条 支持示范基地打造知名品牌。通过建立完善品牌认定和发布机制、开展影响力评价等工作,激励示范基地争创一流、扩大影响。鼓励示范基地参加文化部主办(支持)的各类文化产业展会、品牌建设和市场推介活动。

第二十三条 鼓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对示范基地提供多种形式的支持与服务,推动辖区内示范基地加快发展。

第二十四条 鼓励并支持各类文化产业协会或行业组织搭建信息桥梁,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发挥中介作用,引导示范基地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开展省(区、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命名和建设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文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6年2月13日发布的《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命名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来源:

文化部进一步加强对文化产业园区的政策支持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第二篇

文化部将进一步加强对文化产业园区的政策支持 2月28日,文化部在北京举行了第三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首批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的命名授牌会议。图为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蔡武,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欧阳坚向园区代表授牌。本报记者 卢 旭 摄

2月28日,文化部在北京举行了第三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首批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的命名授牌会议。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蔡武,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欧阳坚出席会议并向园区代表授牌。蔡武发表了重要讲话,欧阳坚宣读了命名决定。开封宋都古城文化产业园区和张江文化产业园区被命名为第三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广州北岸文化码头、黑龙江(大庆)文化创意产业园、长沙天心文化产业园区、中国曲阳雕塑文化产业园被命名为首批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

自2004年至2010年,文化部先后命名了两批共4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四批共204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催生出一批有较强实力、竞争力、影响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发展壮大了一批产业集聚效应明显的文化产业园区,为全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树立了典型,做出了示范,大大提高了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试验园区和示范基地的收入总额已超过900亿元。

蔡武在讲话中首先向获得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试验园区称号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希望这些园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更好地发挥先行先试作用,成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领航者、先行者和探索者。

蔡武指出,我国文化建设处在历史上最好的一个时期,文化产业迎来了很多有利的发展机遇,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也具备了许多有利条件。今后,文化部和各级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文化产业园区的规划、引导、管理和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为园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文化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吸收借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将园区作为文化产业政策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完善支持文化产业园区发展的财政、税收、科技、土地、人才等方面的政策体系。二是协调有关部门实施文化产业公共平台建设工程,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条件。“十二五”期间,文化部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托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和特色产业群,策划建设一批包括公共技术支撑、投融资服务、信息发布、资源共享、统计分析、人才培训等功能在内的文化产业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尤其是要加强高技术文化产业孵化器的建设,降低文化企业的创业风险和运营成本。三是实施特色文化产业群培育工程,为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产业集群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十二五”期间,文化部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扶持力度,从龙头骨干企业培育、拓宽投融资渠道、配套设施建设、新兴

业态培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强调创新,培育壮大一批特色鲜明、错位发展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集群。四是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为园区建设提供技术支撑。文化部拟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文化与科技融合创新园区”“文化与科技融合优秀产品”“文化与科技融合优秀企业”评选工作,加快文化与科技的结合,发展新兴业态,大力培育新兴产业。

蔡武强调,发展文化产业园区一定要合理布局、控制总量、突出特色,严格防止一哄而上、盲目发展、同质化竞争。要加强对文化产业园区统筹规划,结合当地文化特色和资源优势,明确发展定位,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十二五”时期,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原则上控制在10家左右,各省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也要严格控制数量,同时要加强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实行优胜劣汰。

欧阳坚在宣读命名决定时表示,本次命名的示范园区充分发挥了特色突出、品牌打造、资源整合、企业集聚等优势,以主导产业为龙头,带动关联产业迅速发展,为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全国文化产业领域具有较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本次命名的试验园区目标定位清晰明确,发展规划明确可行,产业门类层次分明,发展重点突出,政策措施到位,有很好的发展潜力和前景,符合当地文化产业发展实际,且已经具备一定规模,为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文化部各司局负责人和入选园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的负责人,以及入选园区所在地政府主管领导和园区代表等参加了授牌会议。 (记者曲晓燕)

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第三篇

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推动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规范园区申报,命名和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园区是指进行文化产业资源开发,文化企业和行业集聚及相关产业链汇聚,对区域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起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园区的经济,社会效益的特定区域。

第三条 园区建设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内容优先,自主创新的原则。

第四条 文化部负责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申报,命名,管理和考核。

第五条 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省级的文化产业园区的申报,命名,管理和考核,并负责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指导和监管。

第六条 园区每两年申报,命名一次,每次命名不超过两个。原则上每个省级行政区内园区总量不超过两个。园区每两年考核一次。

第二章 申报与命名

第七条 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文化产业规划,当地整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在土地,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二)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能够充分利用区域优势,为文化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硬件环境。园区内非文化类商业及其它配套面积不得超过园区总建设面积的20%。

(三)有丰富的文化内容和明确的文化产业特色,成绩显著,在全国或本省及区域内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四)已经集聚了一定数量的文化企业,园区内文化企业数量占园区企业总数的60%以上。园区内文化产业产值,交易额等经济效益指标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园区内文化企业所生产的文化产品和所提供的文化服务内容健康。

(五)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六)有配套的公共服务体系,能够为进入园区的企业提供企业孵化,融资中介,技术,信息,交易,展示等公共服务。

(七)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是法人单位。

(八)规范运营两年以上,且经济和社会效益业绩显著。

(九)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对于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好,成长性高,有发

展前景,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但尚未具备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条件的文化产业园区,文化部可命名为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

第九条 申报园区,由其建设单位作为申报单位向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报申请,由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第十条 对初审合格的由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文化部提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命名申请,并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内容提交《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请报告》。 第十一条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请报告》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第十二条 对评审合格的,经文化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在文化部网站和《中国文化报》上公示,公示时间为20天。 第十三条 公示结束后,文化部对符合条件的命名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第三章 管理和考核

第十四条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负责园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按本办法组织执行相关命名评审及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园区之间的交流活动;组织园区考核工作;推动园区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园区申请贷款和专项资金扶持。

第十五条 园区所在地的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园区建设和对园区的监管,并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出台相关的

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

第十六条 园区对规划和重要文化产业项目作重大调整时,须报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备案。

第十七条 园区每年四月须向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报送年度发展情况。

第十八条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依照本办法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已命名的园区进行建设目标考核,考核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分为通过考核,限期整改,撤销命名三种。限期整改的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第十九条 对园区的考核包括以下方面:

(一)园区发展方向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本办法要求;

(二)园区发展规划实施情况;

(三)园区管理及整体运营是否遵纪守法;

(四)园区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五)园区内文化企业发展情况;

(六)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园区管理的意见。

第二十条 园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文化部将撤销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称号:

(一)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二)宣传虚假文化产品和服务信息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三)经营管理不善,不能达到园区认定条件的;

(四)考核不合格,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达标的;

(五)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它手段骗取园区资格的;

(六)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法律,行政处罚的;

(七)其他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八)因政策或经营方向调整而改变园区性质的。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文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文化部 2010年7月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第四篇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发布日期:2010-08-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根据《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办产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文化部拟开展第三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简称:国家级园区)的申报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文化厅(局)严格按照国家级园区的申报条件和程序,切实做好本地区申报国家级园区的初审、遴选和推荐上报工作。

二、根据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新阶段、新情况、新特点、新内容和新要求,各地在本次国家级园区申报工作中要注重以下原则:

(一)突出领先性和集聚性。优先申报在文化产业诸领域中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集聚程度高、综合效益好的园区。

(二)突出创新能力和品牌建设。所申报的国家级园区,应具有极强的创新能力,在生产和提供民族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以及自主品牌的建设上成绩突出。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三)突出新兴产业发展。优先支持数字内容、网络文化、创意设计、研发服务、高新技术服务、新兴业态、高科技提升传统文化产业等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园区申报。

三、要求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限报1个国家级园区,各地要结合本地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认真分析研究,综合审视评估本地文化文化产业园区的发展水平,经过初审,优中优选,筛选出候选园区。如初审后,发现当地文化产业园区尚未达到国家级园区水平,也可不参加此次申报。

四、各地要按照《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申报条件和有关规定,向文化部提出国家级园区命名申请,并提交《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请报告》,要求提供原件3份,同时,提供原件的电子版。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30日。

请各地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开展有关工作。

联 系 人: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政策规划处 施俊玲 联系电话:010-59881786、59881787

传 真:010-59881786

邮箱地址:c59881786@126.com

二○一○年八月六日

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推动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规范园区申报、命名和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园区是指进行文化产业资源开发、文化企业和行业集聚及相关产业链汇聚,对区域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起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园区的经济、社会效益的特定区域。

第三条 园区建设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内容优先、自主创新的原则。

第四条 文化部负责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申报、命名、管理和考核。

第五条 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省级的文化产业园区的申报、命名、管理和考核,并负责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指导和监管。

第六条 园区每两年申报、命名一次,每次命名不超过两个。原则上每个省级行政区内园区总量不超过两个。园区每两年考核一次。

第二章 申报与命名

第七条 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文化产业规划、当地整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在土地、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二)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能够充分利用区域优势,为文化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硬件环境。园区内非文化类商业及其他配套面积不得超过园区总建设面积的20%。

(三)有丰富的文化内容和明确的文化产业特色,成绩显著,在全国或本省及区域内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四)已经集聚了一定数量的文化企业,园区内文化企业数量占园区企业总数的60%以上。园区内文化产业产值、交易额等经济效益指标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园区内文化企业所生产的文化产品和所提供的文化服务内容健康。

(五)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六)有配套的公共服务体系,能够为进入园区的企业提供企业孵化、融资中介、技术、信息、交易、展示等公共服务。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七)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是法人单位。

(八)规范运营两年以上,且经济和社会效益业绩显著。

(九)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对于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好、成长性高、有发展前景、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但尚未具备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条件的文化产业园区,文化部可命名为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

第九条 申报园区,由其建设单位作为申报单位向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报申请,由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第十条 对初审合格的由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文化部提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命名申请,并按本办法

第七条规定的内容提交《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请报告》。

第十一条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请报告》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第十二条 对评审合格的,经文化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在文化部网站和《中国文化报》上公示,公示时间为20天。

第十三条 公示结束后,文化部对符合条件的命名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第三章 管理和考核

第十四条 文化部对文化产业司负责园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按本办法组织执行相关命名评审及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园区之间的交流活动;组织园区考核工作;推动园区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园区申请贷款和专项资金扶持。

第十五条 园区所在地的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园区建设和对园区的监管,并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

第十六条 园区对规划和重要文化产业项目作重大调整时,须报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备案。

第十七条 园区每年四月须向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报送年度发展情况。

第十八条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依照本办法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已命名的园区进行建设目标考核,考核每两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第五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0307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第五篇

文化部办公厅函件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第五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根据《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办产发〔2010〕19号)和《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办产发〔2006〕5号)的有关规定,文化部将第四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第五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申报命名工作列为今年的文化产业重点工作。为开展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四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报要求

1.各地按照《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申报条件和程序,向文化部提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命名申请,并提交《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请报告》,同时填写《第四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报表》(附件1)。

2.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限报1个国家级候选园区。各

地要结合本地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认真分析研究、综合审视评估本地文化产业园区的发展水平,经过初审,筛选出候选园区。如认为当地文化产业园区尚未达到国家级园区水平,也可不组织参加此次申报。

3.根据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新阶段、新情况、新特点、新内容和新要求,各地在本次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以下简称:国家级园区)申报工作中要注重以下原则:

(1)突出领先性和集聚性。优先支持在文化产业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集聚程度高、综合效益好的园区申报。

(2)突出创新能力和品牌建设。所申报的国家级园区,应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在生产和提供民族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以及自主品牌的建设上成绩突出。

(3)突出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优先支持数字内容、网络文化、动漫游戏、创意设计、高新技术服务、传统文化产业技术升级等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园区申报。

(4)突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优先支持合理利用特色文化资源,有效推动我国文化产业走特色化与差异化之路的园区申报。

二、第五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业,除符合《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

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注册成立并正常经营2年以上;(2)持续健康发展,最近2年连续盈利;(3)

守法经营,近2年以来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

2.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对申报企业进行严格初审,筛选出具有发展特色和发展前景的候选企业,并认真填写《第五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2)。同时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各项材料;(2)企业在行业内地位及内容创新、技术创新能力;

(3)企业最近2年的年度财务报表。

3.各地要从当地文化产业发展实际出发,综合考虑本地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规划布局和功能定位,严格控制申报数量,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限报3家,条件不成熟的可以不参加此次申报。

三、本次申报有关材料寄送要求

请各地将园区、基地申报材料分别装订成册(一式3份),一并于2012年3月31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寄至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同时提供相应电子版(发至c59881783@126.com)。为确保申报材料的及时性和安全性,本次申报仅限于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其他递送方式将不予接收。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部文化产业司

邮政编码:100020

联 系 人: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政策规划处 邵二郎 李鸿伟 联系电话:010-59881783、59881784

传 真:010-59881785

请各地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开展工作,及时报送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四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报表

2.第五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第四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报表

2015文化产业实施方案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第六篇

第1篇:文化产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全面增强我县文化软实力,加快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培育力度,努力实现“文化名县”战略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主导,以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为主线,以先进文化为统领,以“文化产业化,产业文化化”为基本理念,立足大通多元文化特点,充分发挥文化资源优势,以打造文化龙头企业、培育文化人才队伍、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完善产业发展政策、搞好产业项目建设,为全面建设 “繁荣、和谐、生态、宜居”的新大通奠定基础。

(二)总体目标:突出大通文化特色,加强民族文化、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整合发展,培育一批文化核心品牌和行业,打造一批空间布局合理、产业关联度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文化产业基地,文化产业保持较快增长,内部结构不断优化,运行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创新能力日益凸显,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文化工作新机制。

二、重点发展领域

突出资源优势,加快推进文化与旅游、科技之间的融合,以地域文化为立足点,重点发展以老爷山花儿和河湟皮影为主的民族民间文化产业,推进工艺美术和演艺娱乐等产业,积极发展文化休闲、节庆会展、艺术培训等产业。

(一)演艺娱乐业

1、花儿 (1)以“大通世界、花儿之乡”为主题,打造中国青海老爷山花儿会品牌,提升对外影响力和知名度。(2)对花儿艺术从音乐、文学角度进行提炼加工,编排花儿歌舞剧、花儿情景剧、花儿影视片,提高花儿的艺术感染力,力争创作出一部以花儿为主线,展现地方民间文化艺术的综合性文艺节目,带动旅游业快速发展。(3)组建花儿艺术团,扶持民间花儿剧团,推动花儿编剧、表演、培训、推广的市场化运作。(4)依托老爷山花儿会,举办好每年一届的全国性“花儿盛会”,大力推介花儿艺术。(5)加快花儿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层次的“花儿”艺术人才,每年举办2次花儿艺术培训班。

2、皮影戏 (1)加强大通皮影戏的传承和保护,加大皮影艺人培训力度,强化皮影戏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高水平的皮影戏剧团。(2)创新传统戏剧表现手法,增强皮影戏吸引力。(3)将皮影戏与工艺美术相结合,开发大通特色皮影旅游商品。(4)将皮影艺术渗透于城市文化景观营造,创建城市文化标志性建筑物。

3、民间社火 (1)创新民间社火的演出形式,拓展其文化内涵,并融入到文化旅游当中。(2)扩大参与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将其打造成为全省知名民俗文化品牌。

4、民间剧团 (1)积极争取资金,不断加大对民间业余剧团的扶持力度。(2)加大对民间业余剧团的指导力度,创新剧团形式和提高演出水平。(3)支持民营文艺演出团体,拓展演出市场;加快发展民族民间风情歌舞演出,创新农民文化增收、文化脱贫、文化致富的途径和手段。(4)扶持演艺中介机构,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节目策划、创作和举办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

“十二五”期间,结合大通的文化产业发展,以花儿、皮影戏、民间社火、四片瓦舞、回族宴席曲、秦剧为突破口,发展歌舞厅、数字化电影等,推进演艺业做大做强,使演艺娱乐业成为大通文化产业的支柱产业,并作为旅游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工艺美术业

1、皮影雕件 结合大通皮影艺术的开发,加强大通皮影工艺的保护,积极培育皮影雕件艺术传承人,每年开设皮影艺术培训班。引导皮影雕件艺术传承人突破皮影外在形式和表现内容,改进皮影制作、装潢和包装,打造皮影品牌,扩大销售渠道。

2、砂罐 以桥儿沟砂罐为重点,全面普查调研手工烧制作坊,建立艺人档案,培养年轻艺人,搜集整理各种资料(文字、图片、录像等),制定烧制砂罐发展规划,拓宽融资渠道,加大传承人扶持力度,扩大制作规模,积极探索新工艺,创新砂罐制作,使其工艺化、美术化。

3、大通书画 积极培育大通书画作者,组建书画创作基地,每年举办书画艺术培训班,加强大通书画的特色化、原创化,拓展销售渠道,增加经济收入。

4、刺绣、剪纸 以“公司+农户”的模式,建立民间手工艺纪念品加工基地,通过多种渠道融资,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使其形成规模化。

重点建设好大通皮影艺术中心,民间手工艺纪念品加工基地,结合旅游、招商等渠道,扩大销路,加快工艺品人才培训,全力打造大通工艺美术品产业集群。

(三)文化休闲

1、文化旅游业。提升国家4A级老爷山风景区、国家3A级察汗河风景区、鹞子沟国家森林公园、娘娘山风景区等重点景区档次,20XX年开始实施明长城保护工程及明长城遗址公园外围基础设施,2016开始规划实施香山文化公园建设;加强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建设;创新旅游促销手段,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拓宽大通文化旅游市场,进一步突出彩陶盆、丝绸南路、花儿会、明长城旅游主题,加强大通与西宁的旅游资源整合力度。

2、生态休闲旅游业。借助独特生态造就的优美自然风光和民族开放融合发展创造的丰厚人文资源,推出高原养生牌,以生态养生为核心,以避暑和度假为主题,进一步挖掘夏都文化,打造“中国夏都生态园”文化旅游品牌。积极开发时令性旅游项目,如高原雪景观光、高原农家风情游、自驾游、消夏旅游等。

3、休闲体育业。依托全国十佳城市漫游地的影响力,积极打造“慢城”休闲生活。重点建设实施鹞子沟国家健身步道、慢游道等健身项目,建设康乐山庄户外拓展训练基地,举办山地自行车、滑雪、射箭、赛马会等特色体育项目,大力开发体育产业及体育服务项目。

(四)节庆会展

立足资源优势和现状基础,不断扩大现有的节庆会展的规模和质量,以地域特色文化为背景,进行创意设计、精心策划和项目包装,积极做好各种节庆活动,继续做大做强中国·青海老爷山花儿会、察汗河杜鹃花旅游节、老爷山朝山会、鹞子沟生态暨宗教文化旅游节、特色果蔬采摘节和中国·大通“林海雪原”浪漫冰雪节等活动,并依托我县良好的生态资源,建立健全宾馆、餐饮等服务业基础设施,不断打造会议经济,加快节庆、会展的行业融合。

(五)艺术培训

以民族歌舞、曲艺、乐器的传承和开发为主题,积极开发藏族、土族民间歌舞、曲艺和乐器的系统培训,积极开展以现代舞蹈和现代乐器为主的系统培训,依托现有的美术与工艺品制作企业,加快大通书画、皮影雕刻、砂罐、剪纸、刺绣、根雕、堆绣、银铜制作器、口弦等技能人才的培养,筹建皮影雕刻、书画等工艺美术人才培训基地。

(六)餐饮文化

茶园文化 充分利用大通优美的风景和民族特色,大力发展回族风情园和土族风情园,开发提升大通茶园休闲文化品牌,大力弘扬茶园文化,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集休闲、观光、娱乐于一体,彰显大通民族风情魅力。

特色饮食 编制大通特色美食名录,培育特色食品企业,加快特色食品品牌创建力度,将特色食品与地域文化有机结合,改造县城小吃区、后子河餐饮区、回族风情园、土族风情园饮食,提升服务质量,将其打造成特色美食区。重点发展沙棘饮品、绿草源牛肉干、乳制品等,积极开发回族馓子、麻花、点心、酿皮、酸奶、手抓羊肉、牦牛肉干、杂碎汤、肚丝汤、羊肠面、面片、牛肉面、“老八盘”等风味小吃和特色食品,加大宣传力度,举办各类美食展,利用节庆会展大力推销特色美食。加快餐饮文化业的融合交流,加强茶园文化、清真美食和特色饮食的良性互动。

三、重点项目建设

(一)东部新城文化园区。通过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及招商引资,筹建东部新城文化园区文化馆、图书馆、演艺中心、综合体育馆、科技馆、博物馆、标准田径场、游泳馆建设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末,完成全县20个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健身广场建设,并配备文体设备;完成13个土族村文化室建设;实现乡镇有综合文化站,村有健身广场和文化活动室、社区有文化室的要求;实现全县多数行政村有1-2户具有示范作用的“文化中心户”目标;继续实施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新建成71个村级农家书屋,实现全县覆盖;为长宁、朔北、塔尔镇综合文化站配备文化设施,为30个村文化室及业余文艺队配备器材,扩大文化惠民覆盖面。

(三)老爷山花儿艺术中心。依托老爷山花儿会品牌,结合东部新城建设规划及牦牛山特大地质灾害整治工程,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筹建老爷山花儿艺术中心,设立花儿文化艺术研究所、花儿文化展览馆、花儿传承培训中心、花儿艺术表演厅,精心打造一个集花儿艺术搜集、整理、抢救、传承、展示、开发于一体的综合性花儿文化中心。

(四)大通民间工艺美术产业园。结合东部新城建设规划,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筹建大通民间工艺美术产业基地,设立以皮影、书画、砂罐、剁口袋、剪纸、刺绣等民间工艺品为主,集保护、传承、培训、创作、研发、销售多种功能为一体的艺术品生产基地,设立以皮影戏、回族宴席曲、安召舞、社火、四片瓦舞、秦腔、眉户、曲艺等民间艺术表演的民间艺术展演厅。成立“大通民族民间工艺品生产协会”,形成政府指导、协会自律的民族民间工艺品生产基地。

(五)明长城遗址公园。从20XX年开始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实施明长城抢险加固工程项目,积极筹建明长城遗址公园基础设施,高规格规划,高标准实施,精心打造集科研、教育、休闲为一体的明长城遗址公园,并在考古遗址保护和展示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实现保护和开发双赢目标。

(六)风景区康体基地。以丰富的旅游资源为依托,积极打造集休闲、娱乐、餐饮、健身为一体的休闲基地,从20XX年开始重点打造以察汗河国家3A级风景区、鹞子沟国家森林公园为主的康体休闲基地,建设国家健身步道、慢游道,积极开展户外素质拓展训练、山地自行车等各级各类康体活动。

(七)香山文化公园。以牦牛山危岩体综合治理为契机,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规划筹建香山文化公园,建设彩陶广场、香山会堂、民族民居、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民俗文化展览馆、老油坊、老水磨、花儿演唱区、体育休闲区等重点景观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集历史探秘、民俗观赏、观光休闲度假和文化旅游于一体的休闲场所。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筹备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0月)

拟订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成立大通县文化产业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文化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形成部门协作的良好机制与合力。

第二阶段:重点实施阶段(20XX年——20XX年)

重点发展领域:每年举办中国·青海老爷山花儿会系列活动;20XX年编排一部花儿歌舞剧,组建形式灵活的花儿剧团;每年举办2次花儿、皮影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班;20XX年开始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进校园,建立学校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基地;每年举办1次民间剧团培训班,充分利用国家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扶持各业余剧团;20XX年进行桥尔沟砂罐的普查及扶持工作;20XX年组建大通书画创作基地,举办2次书画艺术培训班;20XX年成立民间手工艺协会,统筹指导大通民间手工艺业的发展;20XX年开发时令性旅游项目,如高原雪景观光、高原农家风情游、自驾游、消夏旅游等;做大做强中国青海老爷山花儿会、察汗河杜鹃花旅游节、老爷山朝山会、鹞子沟生态及宗教文化旅游节、特色果蔬采摘节和中国·大通“林海雪原”浪漫冰雪节等活动。

重点建设项目:(1)20XX年至2015年完成15个土族村文化室建设及2个村健身广场;实现全县多数行政村有1-2户具有示范作用的“文化中心户”目标;新建71个村级农家书屋,实现全县覆盖;为长宁、朔北、塔尔镇综合文化站配备文化设施,为30个村文化室及业余文艺队配备器材,扩大文化惠民覆盖面。(2)从20XX年开始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实施明长城抢险加固工程项目;(3)20XX至2015年重点建设实施鹞子沟国家健身步道、慢游道和康乐山庄户外拓展训练基地。(4)从2015年开始通过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及招商引资,筹建东部新城文化园区项目;建设花儿、皮影艺术城市文化标志性建筑物;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筹建老爷山花儿艺术中心,筹建大通民间工艺美术产业基地,规划建设香山文化公园。

五、具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一是建立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相关部门配合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创新管理机制,将文化产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二是成立由县科技文化体育、财政、国土、广电、教育、公安、工商、国税、地税、经济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大通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建文化产业办公室,从事文化产品策划设计、专利申报、品牌保护、媒体宣传、项目实施等文化产业的研究推介工作。

(二)健全政策扶持体系,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一是简化投资兴办文化企业的办事程序,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协调文化产业用地的审报批工作,在法律、法规、政策许可范围内,文化事业、文化企业项目用地科学规划、超前选址、优质供地。公共服务、公益性等非盈利性质的文化产业开发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二是放宽文化企业注册资本限制。对现有文化产业公司及新投资创办生产性文化企业的,注册资本均按最低限额注册资本执行。三是文化人才独资或合资开办文化企业的,可以以个人名字作为企业字号办理登记注册。在我县申办文化企业的,均可冠“大通”字样。四是文化企业应享受国家规定的减免税费政策。文化企业在投资生产确有资金困难时,县各有关部门优先投放创业贴息贷款予以支持。

(三)加大财政投入,拓展融资渠道。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文化产业经常性投入逐年增加。建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植市场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尤其是文化精品项目和文化公共服务建设。同时,拓展投融资渠道,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

(四)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完善文化市场体系。一是整合全县文化资源,以市场为导向,以品牌为纽带,打破部门分割和行业壁垒,积极培育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文化企业,加快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加强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二是加大市场执法力度,加强对网络信息、文化娱乐场所和进口文化产品管理,打击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活动,引导文化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五)建设高素质的文化专业人才队伍。系统培养艺术、演艺、纪营管理等专门文化产业人才,加强民间艺术带头人、传承人的培训和保护,建立健全人才保护档案,加强对现有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大乡镇文化专干的培训教育,建立文化人才“走出去,请进来”的交流合作模式。

第2篇:文化产业实施方案

为了推进西安“产业强市、文化名市”战略,理清文化产业发展思路,扎实完成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战略任务,不断提升城市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根据市委“十一五”规划《建议》,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现状与趋势

“十X五”时期,是西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进程的关键时期。积极推进西安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重大举措。随着西安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文化产业初步呈现出门类齐全、优势行业突出、成长态势良好、总体实力不断壮大的新格局。形成了包括广播影视业、文化艺术业、新闻出版业、文化旅游业、健身娱乐业、信息网络业、会展业、文化用品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等各种文化产业行业文化产业骨干门类突出,20XX年,以文化旅游业为主的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增加值约占全市文化产业行业门类增加值(GDP)总和18%。按照国家制定的文化产业九大门类进行初步测算,20XX年西安文化产业各门类增加值的总和已达到62.2亿元,约占当年全市GDP比重的4.9%,其作为主导产业的重要地位逐年凸显,为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从西安文化产业的比较优势和发展空间来看,文化产业已具备了更快更好发展的机遇。西安区位优势明显,文化资源丰厚,级别层次较高,个性特色鲜明。作为世界著名的旅游热点城市,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市场广阔,辐射能量巨大。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云集,文化人才储备雄厚。高新技术产业发达文化产业延伸、提升空间巨大。人均GDP已接近2000美元,文化消费需求旺盛,市场增长潜力大。这些有利因素,为西安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后发优势、潜在动力和广阔空间。

二、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西安“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强市、文化名市”战略,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文化产业发展特点,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并重,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整合优势文化资源,调整布局结构,完善产业政策,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文化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和精神动力。

(二)发展目标

“十X五”期间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围绕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功能分区,科学规划布局,创新发展模式,加大扶持引导,激活产业要素,提高发展质量,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文化产业聚集带(区、优势文化行业和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文化品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文化重点工程和项目,构建一个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模式多样化的文化市场体系,形成一种符合文化产业发展趋势、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协调、资源利用效率高、整体实力不断壮大的文化产业新格局,实现文化资源大市向文化产业强市的转变,努力把西安建成一个具有较强文化竞争力的全国文化产业重要基地和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区,确保每年文化产业的增长幅度达到18%以上,到20XX年,全市文化产业创造的增加值(GDP)达到142.3亿元以上,占全市GDP的比重逐年增加到5.7%以上。

(三)总体布局

未来5-10年,西安文化产业的发展要按照“一带三区”的总体布局思路,创新体制,重组资源,优化结构,拓展空间,加快西安文化产业聚集带、聚集区建设,积极筹划影视、出版、动漫、会展、休闲健身等专业性功能园区,培育和壮大优势文化产业集群,着力打造一批强势文化产业品牌和文化产业集团,形成有先进的文化产业项目示范、有优势文化产业集群带动、有强大的文化产业辅助产业群支持的西安文化产业发展总体构架。

“一带三区”包括:秦岭北麓生态—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带;曲江文化产业核心区;老城(唐皇城)区文化、商贸、旅游产业聚集区;临潼文化产业聚集区。通过这些文化产业聚集带、聚集区建设,加快构建我市文化产品品牌创意、设计、制作、营销等产业互动、联动的舞台,努力提高西安文化产业的行业集中度和空间集聚度,更好地发挥产业集聚和企业孵化功能,成为西安文化产业发展的亮点和示范基地。

三、发展重点

(一)以六大主要行业为重点,以文化产品创新为主导,统筹谋划,加快建设文化产业体系

1、广播影视业

广播电视事业要通过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不断增强活力,壮大实力。对国家允许的经营性资产、资源和业务逐步从事业体制中分离出来,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开拓产业运作的新途径。尽快实现全市广播电视数字化,争取西安电视台尽早进入卫星传输,推进网络电视、移动电视等新业务,创新赢利模式,提高竞争能力。加快西安广电中心建设,力争2015年投入使用使其成为西安的广电传播中心和影视制作中心,辐射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以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重要历史线索为主题,深入挖掘西安历史文化内涵。建立重大影视题材规划机构,有重点、分层次地科学选题;设立影视产业风险投资基金,使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影视业;建设中国西部电影城等影视基地,做强“西安电影长安院线,延伸产业链,巩固扩大西安影视制作的影响力。积极发展影视动漫产业,以企业孵化、产品研发、生产制作、人才培训等为重点,逐步构建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专业功能区。

2、文化娱乐业

积极推动各级各类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整合重组,聚合各文化艺术门类协(学)会、高校人文学科及研究机构的骨干力量,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有效配置文艺生产要素,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多出效益,实现产业化发展。大力扶持发掘西安文化资源、提升文化魅力的原创性佳作。依托名作、名人效应,与旅游、娱乐、收藏等关联行业有机融合,促进文艺产品的深度开发,拓展增值空间。以易俗社老剧场为基础,建立西安秦腔艺术博览院。依托唐代梨园遗址,建设西安梨园教场主题公园。开发利用西安地方戏曲、长安古乐、民俗文化等多种文化艺术资源,精心打造、包装一批集观赏、参与为一体的文化项目。未来5—10年,建设与城市品位相匹配、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 标志性文化设施:西安歌剧院、西安文化艺术大厦等,构筑一批高起点、高质量的文化展示、交流、消费平台。

借助北郊体育设施和休闲健身场所比较集中的条件,推动产业聚集,并以此为特色形成休闲、健身产业功能区。利用小寨及周边地区高校集中、文化设施项目较多的条件,培育和引导包括文化用品销售、电影超市、图书音像超市、健身娱乐、演艺展示、网络游戏、古玩名人字画市场、文化名人创意工作室、科学与文化艺术报告厅等项目集聚,构建综合性文化服务功能区,满足群众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

3、新闻出版业

以重要报社、出版社、期刊社为龙头,推动联合、协作或重组,对国家允许经营的部分实行市场化运作,形成集团化、规模化发展的新格局。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按政策规定进入新闻出版领域,创新经营管理机制,壮大发展实力。加快西安新闻出版中心、西安印刷产业园、西安图书物流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市新华书店股份制改革,筹划组建西安新华发行集团。积极进行体制创新,做大《西安日报》,做强《西安晚报》,不断提高主流媒体的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拓展《美文》办刊思路,巩固和提升其名刊地位。积极开拓音像、电子出版等新的领域,构成新的增长点。

4、文化旅游业

围绕“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和“秦岭北麓自然风景区”两大主题,立足于“华夏源脉、千年帝都、丝路起点、秦俑故乡”的形象定位,不断提高旅游产品文化含量,满足游客文化消费,打造具有世界影响的特色文化旅游品牌。通过文化资源挖掘和创意设计,集中打造城市中心区古都文化旅游板块、临潼区秦唐文化板块、秦岭北麓生态文化旅游板块、曲江盛唐文化旅游板块、泾渭氵产灞滨水休闲度假旅游板块以及周沣镐遗址、秦阿房宫遗址、汉长安城遗址、唐大明宫遗址等四大历史遗址板块等六大旅游板块,从而形成西安文化旅游的“金项链、新亮点,不断满足各层次中外游客的休闲、娱乐和审美需求。采取政府引导、多方融资、民间广泛参与、市场运作、有关部门积极推介的方式,有组织地开发高品位的旅游文化产品,提供丰富的文化娱乐项目,提高旅游业的文化附加值。

5、文物及文化保护业

以弘扬西安历史文化名城特色为核心,以建设国际旅游名城为目标,加快文物及文化保护业的规模化、市场化进程,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符合国际化标准,又有西安特色的文物及文化保护业体系小雁塔历史文化公园要建成集文物展示、文化交流、旅游休闲等功能为一体的西安旅游产业新亮点;乐游塬公园要建成以青龙寺遗址为中心的宗教文化景观和自然景观相融合的历史文化旅游胜景;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含元殿御道、大明宫遗址等一批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开发工程;以顺城巷改造、含光门遗址博物馆及护城河水景等建设工程相继启动为契机,逐步形成西安城墙、护城河、环城公园三位一体、辐射带动周边的旅游景观和城市名片。积极推动重要历史文化遗存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6、广告业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和与城市景观美化相协调的原则,通过拍卖和公开招标等方式,盘活户外广告空间资源。借助网络、移动电视等新的投放媒介,增加新的广告服务形式。积极开展与海内外的交流合作,提升行业整体水平。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广告业市场秩序,制止恶性竞争,使之成为我市文化产业的重要支撑点。

(二)以构建“一带三区”为核心,形成多层次、多主题、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新格局

1、文化产业聚集带

依托秦岭北麓天然、密集的生态—文化资源,突出山、水、林、泉与历史文化、宗教文化相融合的区位特色,重点对骊山、王顺山、翠华山、南五台、楼观台、朱雀及太平山这“六大名山”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和包装推介,完善以生态文化旅游观光和休闲度假为主的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建设生态—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带,实现板块式发展。以秦岭野生动物园为中心区域,向东西两翼扩展,建设旅游观光、温泉沐浴、主题公园、度假酒店、旅游小镇等系列项目,辐射和带动这一聚集带整体快速发展。珍惜和保护区域内的森林、河流等生态资源,加大文物及民俗文化保护力度,坚决防止过度开发建设。

2、文化产业聚集区

——曲江文化产业核心区。充分利用大雁塔北广场、大唐芙蓉园、曲江海洋世界、盛世嘉年华等系列重大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巨大效应,进一步建设和完善以盛唐文化为特色的文化产业核心区。打造中国西部第一文化产业品牌,努力争取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区。加快建设曲江文化旅游、传媒、会展、娱乐、影视、创意、生态休闲等文化产业功能区和文化产业人才培育基地、旅游文化商品生产基地。通过各种文化产业功能区和文化产业基地的建设,加快资源整合,强化市场化运营,辐射带动其它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和区域的发展,努力使曲江文化产业核心区成为可容纳就业20万人以上文化产业年产值过100亿的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发展第一高地。

——老城(唐皇城)区文化、商贸、旅游产业聚集区。通过规划立法,有计划地稳步推进恢复唐皇城历史文化古城风貌,逐步强化该区域文化、旅游、金融、娱乐功能,形成历史文化氛围浓厚的文化产业聚集区。实施“皇城复兴计划,使唐皇城文化街区风貌、明城墙风貌、古民居风貌等景点景区和穆斯林民风民俗、地方风味小吃及百年老店集中安置区等有机融合为一体。按照建设文化产业聚集区和市内历史文化一日游精品线路的大思路,对碑林博物馆、湘子庙、钟鼓楼、城隍庙和西五台的周边,以及东大街和南大街商务街区等关联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实现历史人文景观旅游和现代都市商务观光游览的相互交融。

——临潼文化产业聚集区。加快临潼旅游区域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周边环境,努力提升旅游产品文化品位,挖掘、培育高质量的旅游文化延伸项目,促进各旅游景点景区之间的环线联接,加强区域及省际合作,全面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以秦兵马俑、秦始皇陵、唐华清池等世界著名历史文化古迹为主体,以骊山、渭水等自然山水环境为依托,加快形成“四区一线两带五水”有机结合、旅游观光产品与休闲度假产品互补的大旅游文化产业格局(“四区”为秦文化旅游区、唐文化旅游区、仰韶文化旅游区和沐浴疗养区“一线”为沿旅游交通专线形成石榴自然生态观光旅游线“两带”为渭河滨水休闲度假及农业生态观光带和骊山自然风景观光带“五水”为发源于骊山北麓、流入渭河的五条水脉的水环境保护工程及衍生旅游项目)

(三)强化对优势资源和特色产品的策划、宣传,打造一批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品牌

1、历史文化品牌

以周、秦、汉、唐的历史遗存为依托,精心打造以秦兵马俑、秦始皇陵、秦阿房宫等为代表的秦文化品牌;打造以汉长安城遗址、汉阳陵博物馆为代表的汉文化品牌;打造以唐华清宫、唐大明宫遗址、大雁塔等为代表的唐文化品牌;打造以碑林—书院门古文化一条街,莲湖历史街区、古城墙等为代表的历史文化散步道品牌;打造以东线一日游、西线一日游和市区一日游为代表的历史文化旅游品牌。

2、革命文化品牌

利用西安作为诸多近现代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和众多知名人物活动地的条件,与延安革命圣地紧密联结,着力打造以西安事变旧址、革命公园、八路军办事处等为代表的革命文化品牌,形成我市文化旅游新的增长点。

3、民俗文化品牌

深入挖掘和开发独具西安特色的眉户、古乐、曲艺、剪纸皮影、锣鼓社火、高跷芯子、方言歌谣以及礼俗、节会等民俗文化资源,推陈出新,继承发展,精心打造以长安古乐、户县农民画、北院门回民街坊、蓝田玉雕等为代表的独具西安地方特色的民间民俗文化品牌。

4.宗教文化品牌

挖掘西安地区的宗教文化资源,依托大兴善寺、大慈恩寺、兴教寺、华严寺、净业寺、草堂寺、香积寺、悟真寺等佛教祖庭,面向国内外佛教信徒和游客,以佛教历史文化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旅游活动,重点推出玄奘取经归来敕封仪式等文化产品。依托楼观台道教祖庭知名度,举办老子文化节和国际研讨会。开发八仙宫、重阳宫等道教文化旅游活动。以都城隍庙的复原重建,开发都城隍庙文化旅游产品。以回坊民俗风情街和清真寺为依托,开发回族风情和伊斯兰教文化体验旅游产品。大力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宗教文化旅游纪念品,形成一批有广泛影响和旅游吸引力的宗教文化品牌。

5、文化艺术品牌

精心编排推出大型历史舞剧《大秦帝国、秦腔歌剧《杨贵妃》和关中民俗风情舞台剧《风情长安,对《梦回大唐、《仿唐乐舞》等歌舞剧进行精加工,使其成为展示西安“秦风唐韵”魅力的艺术品牌。精心打造西安易俗社秦腔艺术博览院、西安“梨园教场”主题公园、西安秦腔剧院等知名文化艺术品牌。扶植壮大西安地区文学、书法、绘画、影视剧创作、戏剧表演等作家、艺术家队伍,推出一批有代表性的名剧作家、名书画家和名演员等,延续和提升“长安画派”和“文学陕军、“影视陕军”等品牌的知名度。强化西安地区历史学、考古学、城市规划等权威学科的建设,提升西安人文社会学科影响力。

6、休闲文化品牌

充分发挥现实文化资源优势继续扶持以大雁塔北广场、钟鼓楼广场、西部电子城广场、德福巷咖啡酒吧一条街等为代表的休闲文化品牌,进一步加快大唐不夜城、大唐西市、唐诗博览园、城隍庙广场等重大休闲文化产业项目的开发建设力度努力打造出一批具有西安古城特色的休闲文化品牌。

7、自然风光品牌

加大秦岭北麓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建设保护力度,加大泾渭浐灞等河流水系的生态建设和治理力度,加快渭灞三角洲、浐灞三角洲等水环境生态工程建设,精心打造以骊山、终南山、楼观台、朱雀、南太白、王顺山等森林公园和泾渭湿地、野生动物园、广运潭等为代表的自然风光品牌。

8、节庆活动品牌

进一步办好西安古文化艺术节、仿古迎宾入城式、城墙国际马拉松比赛、城墙灯展、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曲江论坛等重大节庆文化活动。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开办西部电影电视节,国际文物文化艺术节、汉唐文化艺术节、曲江文化旅游节等节庆活动。

(四)以重点工程为龙头,加快建设一批体现西安特色,具有较强支撑、示范、带动作用的文化产业项目

1、西安城墙景区

该项目是包括西安火车站城墙复原、顺城巷改造、城墙艺术文化活动等在内的项目建设,以政府投资和招商引资为主,总投入117亿元。该项目的建成,将极大地丰富西安古城墙的文化内涵,使西安城墙、护城河、环城公园三位一体,交相辉映,成为展示西安魅力的城市名片。

2、秦始皇陵遗址公园

该项目以国家和省上投资为主,总投资5.5亿元。此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实现对秦文化资源的深度开发,成为彰显秦文化特征文化与旅游完美结合的西安文化旅游新亮点。

3、大唐不夜城

该项目总投资30亿元。建成后,将形成重现盛唐文化特色的历史人文新景观和现代都市观光购物娱乐聚集的中国第一个“文化MALL。

4、中国西部影视城

总投资30亿元,包括高科技影视公园、影视拍摄景区、休闲娱乐度假区、滨河生态别墅区、综合开发服务区和影视文化产业延伸区等子项目。建成后,将成为集影视创作、影视科技娱乐、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影视艺术人才培训等为一体的西部最大的影视文化产业基地。

5、广运潭生态景区工程

总投资2亿元,由浐灞管委会投入。建成后,将形成集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健身娱乐等为一体的西部最大的嬉水休闲娱乐文化产业。

6、大明宫遗址公园和含元殿御道修复工程

该项目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和国家文物局、市政府投资为主,总投资分别为2.72亿元和1.6亿元。该项目的实施,将形成集文、商、旅、餐为一体的较大规模的文化产业版块,从而成为西安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一个重要窗口。

7、乐游塬青龙寺遗址保护工程

该项目以政府投资和政府贷款为主,总投资1亿元。建成后,将形成彰显佛教文化特色,融旅游、休闲、观光于一体的典型示范区。

8、西安广电中心

该项目以政府投资和吸引外资为主,总投资5.1亿元。包括广电世纪园、西部明珠影视城、广电科技博览中心。建成后将成为西安广电传播和影视制作的重要基地和平台。

9、西安歌剧院和西安文化艺术大厦

建成后,西安歌剧院将成为西部地区档次最高的歌(舞)剧场和大型演艺活动中心,西安文化艺术大厦将成为集文化艺术创作、研究交流、展示展演、教育培训、消费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艺术场所,成为西安的标志性文化建筑。

10、户县农民画风情园及展览中心

该项目以招商引资和政府投资为主,总投资2.5亿元。此项目的建设,极大地提高户县农民画的知名度,推动户县农民画尽快实现产业化、走向国际化,成为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的强势品牌。

11、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馆

总投资6亿元,包括民俗文物展馆区、古镇游览区、休闲度假区等子项目。建成后,将成为集关中民居实物陈列、民俗文化展示展演、民俗风情体验、旅游休闲为一体的具有明清风格的民俗文化新亮点。该项目属民营企业,资金来源为招商引资。

12、阎良区航空文化主题公园

总投资3亿元,招商引资2亿元,政府投资1亿元。建成后,将形成以航空科技文化为主题的公园,辐射带动区域商贸旅游、观光度假、健身娱乐等行业,以科技文化为突出特色的文化产业功能区。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科学决策

1、成立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机构,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研究制定文化产业发展目标、计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市重大文化项目论证、布局、立项、投资、运营等的决策指导,研究解决文化产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2、成立由知名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组成的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咨询机构,为政府制定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文化产业政策等提供咨询服务,提高政府统领文化产业发展的决策能力和水平。

3、加快建立西安文化产业数据库。按照国家《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建立完善我市文化产业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动态分析和预测,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前瞻性和针对性。

(二)改革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

1、改革文化行政审批制度,清理和取消不必要的文化项目前置审批。理顺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整顿规范文化市场秩序,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管。

2、全面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三项制度”改革,加快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重塑文化市场主体。整合文化资源,使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从部门所有向社会共享转变,促进文化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

3、培育、发展和规范文化产业协会和具有一定社会文化管理职能的文化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管理、协调、组织、监督等作用,加快形成行业自律,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市场主体

1、盘活国有文化资产存量,提高国有文化企业的运营水平和效益,更好地发挥其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2、逐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拓宽投融资渠道,开放文化资本市场。积极鼓励、引导非公有资本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伙制及个体私营等多种形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并可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参股兼并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探索建立文化产业投资公司、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风险投资基金、发行文化产业发展债券、资本市场上市等,进一步提高融资能力和投资效益,努力形成国有、民营等多种所有制企业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

3、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重要新闻媒体的经营部分剥离转制为企业时,在确保国家绝对控股的前提下,允许吸收社会资本;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公司在广电系统国有资本控股的前提下,经批准可吸收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四)强化政策引导,加大财税扶持

1、认真落实国家文化产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对凡符合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文化企业,可享受相应的待遇,并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对重大项目、特殊项目市政府将给予重点支持。

2、加大政府投入,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照重大文化设施和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有关政策规定,20XX年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从20XX年开始每年安排2000万元,以后根据文化产业发展情况逐年递增,专项用于支持发展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由财政部门商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支持的方式,以项目投入和政策性投入为主,采取贴息、补助等形式,用于项目启动、文化设施和信息网络平台建设、高新技术改造等。对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行地方配套资金补贴和项目前期经费补助。

3、允许投资人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作价入股组建文化企业。

4、为生产重点文化产品引进先进技术或进口所需要的自用设备等,按现行税法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或承担国家指定任务而造成亏损的文化单位,经批准,免征经营用土地和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五)实施“走出去”战略,开拓国内外市场

1、广泛开展文化产业的推介、交流与合作,通过主办或参与各类文化产业(产品)博览、展示和研讨活动等途径,进一步加大对精品旅游线路、地方特色文化产品以及高科技文化产品等的宣传力度。

2、鼓励文化产业开拓海外市场,文化产品出口可按照国家现行税法规定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积极开展对外投资和跨国生产合作,构筑海外营销网,利用网络、外国代理商、开发直销、合作经销等多种手段,为西安文化产品走向世界开辟途径。

(六)加快培养引进,构筑人才高地

1、制定文化产业人才计划和人才兴业战略;创新用人机制,制定优惠政策,改革分配制度,建立文化产业人才激励机制。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专项奖励基金,重奖文化产业领域各门类专业人才中绩效突出的核心人才和领军代表人物。

2、树立大西安的人才理念,充分挖掘和发挥西安地区高等院校高素质文化产业人才资源,积极引进海内外高级文化产业人才,构筑西安文化产业发展的人才高地。

3、建立文化产业人才交流中心,促进具有文化科技创新能力的智能人才、策划人才、经纪类人才等文化产业人才的良性互动、双向交流,为促进西安文化产业的后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积蓄后发优势。

第3篇:文化产业实施方案

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文化产业的兴起和发展正在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引人注目的文化经济现象。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云南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等一系列战略发展机遇的到来,文化产业的发展迎来了加快扩张、健康发展的大好时机。按照州委、州政府提出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建设民族文化大州”的要求,结合建水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建水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

一、建水发展文化产业的条件分析

建水是国务院公布的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其众多的古迹,丰富的旅游资源,多彩的民族风情,富有特色的文化产品在省内外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随着“鸡石”、“通建”两条高等级公路的即将贯通和建水“文化旅游大县”建设的实施,建水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正在逐步完善,建水旅游业不断升温,有望成为云南既丽江、大理、香格里拉等知名旅游热区之后的又一旅游热点。省、州提出建设“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区”,给建水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从建水自身的情况看,发展文化产业既有机遇,也有挑战。

(一)主要优势及机会

1.建水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及数量众多、极富历史和艺术价值的古迹,发展文化旅游业有着良好的基础。

2.建水民族众多,民风民俗淳朴自然,民族风情绚丽多姿,民间传统文化独具特色,民间艺人颇具实力,民族资源十分丰富。

3.建水处于滇南交通网络的枢纽位置,两条高等级公路贯通后,便捷的交通将给外来者带来便利。

4.建水发展文化旅游的定位与省、州建设民族文化大省和民族文化大州的总目标一致,发展文化旅游有政策和措施保障。

5.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的重要性日益凸现,正被更多的人接受和认识。

(二)劣势及威胁

1.由于对外宣传的不足,建水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知名度远远落后于其它同类城市。

2.众多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人文资源未能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外界对建水的认知还比较低。

3.旅游硬件设施还较薄弱,软件建设不够完善,部分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刚刚起步。

4.与省内其它地区在旅游及文化市场的竞争上后劲不足。

二、发展文化产业的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的指示精神以及红河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民族文化大州”的决定,围绕“新型工业强县、文化旅游大县、特色农业强县”的奋斗目标,从建水实际情况出发,解放思想,抓住机遇,突出特色,发挥建水历史悠久、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推进文化创新,综合开发建水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实现文化转型,分阶段、分层次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步伐。突出特点,理顺机制,调整结构,合理布局,以文化旅游业为龙头,带动其它产业的发展,使文化产业成为建水新的经济增长点。

2.建水发展文化产业应遵循的原则

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文化产业是一种特殊的精神文化产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文化市场的经济效益日渐显现,文化产业对市场经济的拉动作用越来越明显,文化进入市场,正在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发展文化产业既要遵循党的文化方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的原则,也要遵循市场经济和文化艺术发展的客观规律,寻求与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点,实现两者的相互统一。

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的原则。抓住特色,就抓住了生存权与主动权。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大背景下,文化产品没有特色,文化产业就无从发展。因此,应从自身实际出发,选择最具特色和市场前景的文化产业项目进行开发,发展优势产业。

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不同的民族和地区,都有着自己的独特文化,在发展文化产业的初期,应以自己的特色文化为重点,先在重点领域内实现突破,起到辐射和带动效应,进一步促进其它产业的良性成长,最终实现文化产业的全面发展。

遵循市场规律,恪守文艺规律的原则。任何一个产业的发展,都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文化产业的发展也不例外。发展文化产业的最终目的是使大部分文化形态尤其是经营性文化产品进入市场。因此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市场法规运作,发挥市场对文化产业的调节作用,使文化产品适应社会的需要。

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中要坚持对文化资源的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既要将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又要注意保护文化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资源使其不受破坏。

以人为本的原则。发展文化产业要以人为本,一方面是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质量,促进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提高人的综合素质,这是发展文化产业的根本目的;另一方面,文化产业要得到充分发展,就必须发挥人才资源优势,充分合理地利用人才这一无形资产,调动人才的积极性,用其所长,才能加快文化产业建设的步伐。

3.发展文化产业的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的努力,初步形成一个投资多元化,特色鲜明,结构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显著的开放的文化形态体系,发挥文化对三个文明建设、增加全县综合经济实力的积极作用。

三、发展文化产业的主要内容

建水民族文化资源丰富,在红河州具有一定的特色和份量,在地理位置、交通等方面占有一定优势,发展文化产业有着良好的基础。按照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建设“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区”的要求,根据建水的地域特点,建水应着重发展以下文化产业:

(一)文化旅游业

建水旅游业的发展已被定位为“红河州龙头旅游城市”、“云南省重点旅游城市”和“国际旅游城市”,旅游业的发展正在逐步成为建水第三产业中的支柱产业。建水旅游业的发展应按照“依托旅游资源,拓展文化内涵,打响城市品牌”的思路,以建水特有的文物古迹、人文习俗、民族风情和区域文化为核心,来带动饮食、住宿、商业、娱乐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加强文化与旅游的结合,以文促旅、以旅兴文。

1.抓住云南民族文化大省建设和红河民族文化大州建设的机遇,做好对文化旅游景区的区域布局规划。利用人文这一主线,将现有资源进行整合。在对民族文化资源进行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加大对现有资源的利用,不断推出具有建水特色的旅游产品,开辟多种内容和形式的旅游线路。如以建水文庙、云龙山、指林寺、燃灯寺等寺庙为主的宗教文化旅游,以朱家花园、张家花园等为主的古民居旅游,以哈尼族、彝族民间节庆为主的民族风情旅游,以建水燕子洞为主的岩洞探险旅游,以建水古桥、古塔、古井、古街为一体的特色资源旅游等,以满足不同游客的需要。

2.配合旅游黄金周、节日、双休日,以曲江温泉、黄龙寺、绵羊冲等景区为主,积极创建以娱乐、休闲为主的生态旅游和短期里程旅游市场。

3.加强对旅游业的投入和支持,提供招商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改善旅游设施配套建设尤其是宾馆酒店的建设,力争在近两年内建成一批新的星级酒店。

4.加大文化旅游宣传力度,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积极策划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推出一部“斯文人家·建水故事”方言系列剧,打响“燕归古镇、斯文人家”的建水旅游形象城市品牌,推动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二)民族工艺品产业

建水民族工艺品以建水紫陶和民族银饰品为代表。建水陶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为中国“四大名陶”之一,在海内外享有一定声誉;建水民族银饰品具有民族特色。两种艺术品均具有产业化经营的基础。

1.提升两种文化产品的艺术品位,突出品牌及特色,走高工艺、高品质、高价位的营销路子;

2.改革工艺美术陶厂和民族首饰厂现有体制,采取多元投资方式,走组建企业,实行规模经营、连锁经营,实现产销一体化;

(三)文化饮食业

建水有着丰富的地方名特食品:过桥米线驰名海内外;烧豆腐、草芽为建水独有;建水汽锅鸡为滇味名肴。还有许多小吃独具特色。发展饮食业有着良好的基础。

1.建立一座名城饮食城,使之成为建水名特食品的集中展示点。

2.过桥米线最早起源于建水,历史悠久,风味独特。重点培植一家有实力的饮食企业,对过桥米线进行更具品质和文化品位的研究开发,将过桥米线打造成为“东方麦当劳”,拓展成为连锁企业,打入外地市场。

(四)娱乐产业

发展文化娱乐业的指导思想是要以生动活泼的、能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和喜爱的优秀文艺产品,来满足群众休闲娱乐的需要。其思路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带动一片。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规划加强对娱乐业的管理和引导,为文化娱乐业的发展提供舞台。

1.盘活电影公司现有资产,广泛吸纳社会和外来资金,组建一个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文化娱乐公司,建设大型综合性娱乐场所,使之成为建水文化娱乐业的龙头,带动全行业的发展。

2.以曲江温泉度假区、黄龙寺水上游乐场等乡村度假区为中心和重点,在现有规模的基础上建设成为大型游乐中心,提高文化娱乐和休闲度假的文化含量和文化品位,积极发展文化娱乐业,带动其它文化娱乐场所的发展。

3.探索发展娱乐业的新技术、开拓新的娱乐方式和项目,提高文化娱乐的文化科技含量,促进文化与娱乐的结合,在挖掘建水民族传统优秀文化娱乐方式的基础上,不断推出健康向上的新型娱乐项目。

(五)演艺产业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与发展,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文化事业管理体制。

1.以红河彝族花灯团为试点,采取政府扶持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促使其通过精品展演逐步实现自主经营和自我发展,增强活力,5年后逐步与政府脱钩。走文化演出单位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的新路。实现由公益性事业单位向经营性方向的过渡转型。鼓励外来企业集团参与艺术展演产业的投资和经营管理。

2.组建一个文化传播中心,投资建设各类艺术培训基地和活动场地,开发演艺市场;以为群众提供优质艺术产品和服务为目标,开拓文化服务市场。

3.利用建水丰富的名胜古迹和自然景观,以朱家花园为主要场地,拍摄一部精品电视连续剧,打造建水滇南影视拍摄、创作基地。

4.组建一支建水芒鼓艺术表演团,在政府调控下尝试商业性演出。

(六)体育产业

1.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体育经济实体,从事体育健身娱乐方面的各类经营性活动。

2.政府投资兴建体育中心,为各类体育竞赛和群众开展健身、健美、康复、娱乐等体育活动提供产地设施和技术指导。

3.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承办各种规格和级别的体育竞赛表演;积极开发建水少数民族体育资源。

(七)教育产业

教育是最重要的基础性产业,要确立教育的产业化意识,真正把教育和人才资源的开发作为最重要的基础产业来抓,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使其适应教育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1.深化以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为核心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竞争上岗和择优选用,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2.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扶持发展民办学校,探索多种形式的办学方式,积极吸引省内外资金和设备到建水办学。

3.以建水一中为示范点,积极发展校办产业和教育服务业。以联办等方式,使学校后勤部门从学校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形成市场化的后勤服务体系。

(八)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1.在两年内完成县博物馆、文化馆的建设,使之成为建水规模较大、功能较齐全的标志性文化基础设施,集中展示建水历史文化,弘扬优秀传统,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2.五年内建设完成县图书馆,完成后可形成公益经营兼容的文化产业运作形式。

3.四年内按照州资金配套政策完成各乡镇文化站的新建、重建和扩建任务,实现全县乡镇文化站全部达标。

四、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体制改革、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的决定,将文化产业的发展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文化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发展文化产业的具体组织工作。

2.加强政策扶持,广开门路,多渠道筹集资金,除积极争取国家、省、州支持外,还应争取社会多方面的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合作经营、土地置换等方式,引导投资文化产业设施和经营文化产业项目。

3.加大财政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对有较大市场潜力和开发价值的文化产业项目重点给予支持。县财政可拿出部分资金作为文化发展基金,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

4.鼓励企业赞助文艺表演、体育竞赛等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办文化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力量组建国家政策许可的各种文化经营企业,在规划建设、土地征用、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5.创新用人机制,搞好文化产业队伍建设。文化事业单位要建立竞争机制,实行双向选择、能进能出的用人新机制,改革分配制度,定岗定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红河彝族花灯团要加快文艺尖子人才培养步伐,不断提高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组建商业演出团队、发展演艺产业打下良好基础。

6.成立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落实编制、人员、经费,明确工作职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各项文化产业项目的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好协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

第4篇:文化产业实施方案

一、 蓬莱市发展文化产业的条件分析

蓬莱有2100多年的建城历史,神仙文化、精武文化、港口文化、海洋文化、开放文化、和平文化积淀深 厚,其众多的古迹,丰富的旅游资源,加上对外开放的港口优势、岸线优势及腹地优势,以及德龙铁路的贯通与我市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逐步完善,旅游业的不断升 温,再结合我市提出的打造"人间仙境、和平圣城"的契机,我市文化产业的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

1、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及数量众 多、极富历史和艺术价值的古迹,发展文化产业有着良好的基础。蓬莱素有"人间仙境"之称,传说蓬莱、瀛洲、方丈是海中的三座仙山,为神仙居住之所,亦是秦 始皇东寻求药、汉武帝御驾访仙之地。广为流传的"八仙过海"神话传说即源于蓬莱。"蓬莱"作为地名(而不是神山名),最早以文字形式记载于唐代杜佑的《通 典》中。唐贞观八年(公元634年),蓬莱被设立为镇。唐神龙三年(公元707年),登州衙门移至蓬莱,蓬莱于是升镇为县。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 年),登州升级为府。由唐至清的1100多年间,蓬莱一直是胶东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登州古港唐代即与泉州、扬州、明州(宁波)并成为中国四大古 港。蓬莱人杰地灵,名人辈出。明代监察御史浦镜、刑部尚书陈其学、民族英雄戚继光、清代礼部尚书沙澄、军事将领宋庆等国师有名。清同治三年(公元1864 年)创办于蓬莱的登州文会馆(后改为齐鲁大学)是省内最高的高等学校。清光绪十三年(公元1887年)创办于蓬莱的启暗学馆是全国第一所聋校。

古 迹遗存。蓬莱众景之胜,首推蓬莱阁。蓬莱阁是我国的名胜古迹,它与黄鹤楼、岳阳楼、滕王阁并称全国四大名楼,建于北宋嘉佑六年(公元1061年),至今已 有九百多年的历史了。蓬莱阁是神仙频繁光顾的好地方,风景之胜,建筑之美,传说之奇,更使蓬莱阁声名在外。登阁四望,正北海深处的长山列岛,云遮雾盖,时 隐时现,与海市蜃楼交相辉映;西部就是"八百壮士不仕秦"的田横岛,铁马金哥的悲壮一幕早已成为过去,但千秋传诵的壮志豪情似乎还在上空蒸腾。水城,又名 备倭城,最早建于宋朝庆历二年(公元1042年),始称"刀鱼寨"。明朝洪武年(公元1676年),以"刀鱼寨"为基础,又建起了码头和上城墙,形成了现 今水城的雏形,到了明万历二十四年(公元1696年),又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整修。水城中的小海,是停泊船只的港湾,当年戚继光就是在这里操练水师,抗击 倭寇。水城是我国现存的古代海军基地之一,也是我国古代海上运输和对外交通的重要口岸。早在唐朝,这里就同广州、扬州、胶州并称四大通商口岸,是东渡日本 的主要海上通道。蓬莱阁、蓬莱水城、民族英雄戚继光故里等都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刘家沟遗址、村里集古城址、村里集墓群被列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蓬 莱还有登州古城遗址等众多的名胜古迹。

2、独特的自然资源。蓬莱市位于胶东半岛北端,濒临渤、黄二海,其

地势南高北低, 属山前冲洪积、丘陵剥蚀平地为主的地带,平均海拔高度在15-25m之间,市内的主要地层结构为强风化玄武岩层。总面积1128.5平方公里,总人口 44.73万。蓬莱地处中纬度,属暖温带季风区大陆性气候,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年平均气温11.8℃,年平均最高气温28.8℃,年平均日最低气温 -2.3℃,年平均降水量664㎜,年平均日照量2826小时,相对湿度65%,年均风速5.2米/秒。蓬莱气候怡人,湿润凉爽,有被国际公认的"3S" 条件,即:海洋、沙滩、阳光,无洪水,不受台风影响。蓬莱城北海上常出现海市蜃楼奇特景观,景象纷繁,精彩动人。

3、陆、空、海三方交通 十分便利。蓬莱具有较好的区位优势,烟台青岛两个航空港、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海港使蓬莱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良好的可达性。同时,烟台机场新选址与蓬莱非常 靠近,随着烟台机场航班密度增加,通过空港赴蓬莱的可达性将进一步提高。规划中的铁路也将为蓬莱创造另一种承载能力强的进入新方式。蓬莱位于胶东半岛的最 北端,离大连、韩国等地海域距离最近,蓬莱新港已开通到大连的航线。依托陆、海、空三方交通的配置,完全可以满足日益增加的海内外游客的交通需求。

4、我市发展文化产业的定位与省发展文化大省的总目标是一致的,发

展文化产业有政策和措施保障。

5、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的重要性日益凸现,正被更多的人接受和认识。

二、 发展文化产业主要规划

蓬莱市文化资源丰富,在全国具有一定的特色和份量,在地理位置、交通方面占有很大优势,发展文化产业有着良好基础。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文化立市"战略、打造"人间仙境,和平圣城"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提出重点发展以下文化产业:

1、文化旅游业

蓬 莱旅游业的发展已被定位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旅游业正在成为我市第三产业的支柱产业。蓬莱旅游业的发展应按照"依托旅游资源,拓展文化内涵,打响城市 品牌"的思路,以蓬莱特有的文物古迹、人文风俗、区域文化和八仙文化为核心,带动饮食、住宿、商业、娱乐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加强文化与旅游的结合,以文促 旅,以旅兴文。

(1) 巧借市委、市政府提出"文化立市"战略、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这一机遇,做好对文化旅游景区的区域布局规划。在对文化资源进行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加大对现有资 源的利用,不断推出具有蓬莱特色的旅游产品;开辟各种形式的旅游线路,如:以蓬莱阁、慕湘藏书馆、戚继光故里,以艾山、古城、温泉,以蓬莱阁、海底世界、 八仙渡、蓬莱村、田横山、水城等为主的民俗风情旅游和特色旅游,以满足不同旅客的需求。

(2) 配合旅游黄金周、节假日、双休日,以"胶东屋脊"--艾山、

村里集古城、温泉、南王山谷、黄金海岸、风玲谷等景区为主,积极创建以娱乐、休闲为主的生态旅游和短期旅游市场。

(3) 加强对旅游业的投入和支持,提供招商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加

大招商引资力度,改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尤其是宾馆酒店的建设,力争在近两年内建成一批新的星级酒店。

2、文化饮食业

蓬 莱有着丰富的地方特色食品,蓬莱小面独具地方特色,"八仙宴"中外驰名,蓬莱海鲜全国有名,将它们逐一包装上市,搞全国连锁,并做大做强;同时,将招商引 资的重点放在餐饮业的引进上,争取蓬莱成为各地名吃的集聚地,从餐饮业上作突破,挖掘新的客源,打造一条卫生、纯正的名吃一条街,可以弥补由于季节原因导 致的旅游业淡季经营惨淡,收入锐减的问题。

3、文化娱乐业

休闲娱乐业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项消费需求。随着我市以及全 国范围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以休闲康体、养心益智、游戏娱乐为特征的文化需求快速增长,休闲娱乐业也随之迅速兴起。茶吧、酒吧、健身房、会馆以及 各种俱乐部等新的消费场所不断涌现,呈现出强劲发展态势。要积极适应时代的发展潮流,重视人民群众的各种文化需求和文化消费,积极发展休闲娱乐业,不断丰 富和活跃城乡群众的文化生活。其思路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带动一片。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规划加强对娱乐业的管理和引导,为文化娱乐业的发展 提供舞台。

(1)盘活电影戏剧公司现有资产,广泛吸纳社会和外来资金,组建一个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文化娱乐公司,建设大型综合性娱乐场 所,使之成为蓬莱文化娱乐业的龙头,带动全行业发展;打造名副其实的海滨娱乐广场,通过春、夏、秋、冬系列主题活动,丰富广场文化,引导老百姓过健康、文 明的生活。

(2)以村里集温泉、风玲谷、艾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等农村景区为中心和

重点,建成一批休闲、娱乐、度假的综合性大型游乐中心,提高文化娱乐和休闲度假的文化含量和文化品位,积极发展文化娱乐业,带动其它文化场所的发展。

(3)积极探索发展娱乐业的新技术、开拓新的娱乐方式和项目,提高娱

乐业的文化科技含量,促进文化与娱乐的结合,在挖掘蓬莱民族传统优秀文化娱乐方式的基础上,不断推出健康向上的新型娱乐项目。

4、文艺演出业

要 突出抓好文艺团体发展、演艺设施建设、演出市场开拓和演艺业与旅游业、餐饮业相结合等重点工作,不断推进文艺演出业的繁荣与发展。在继续抓好现有事业性文 艺表演团体改革与发展的同时,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发展,同时要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专业文艺演出经营公司来蓬组建文艺表演团,充分调动 社会各方面力量和我市民间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共同开创我市文艺演出业的新局面。在演艺设施建设方面,尽快引进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档 次的文娱演艺设施,力争培育若干家在域内外知名的演艺厅和演艺品牌。演出市场的开拓,一方面要认真研究不同层次、不同人群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丰富文艺表 演内容,特别是要与旅游业相结合,突出地方特色,增强旅游的文化吸引力。另一方面要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集中力量推名人、创名作、塑名剧,打造一批文 艺演出精品项目,不断走向国内国际文艺演出市场。

5、广播影视产业

对于开发"八仙"题材的各类文化项目,尤其是"八仙" 题材的影视剧制作,无论从文化积淀还是创作条件上,蓬莱应该是首屈一指的。目前,我国动漫产业的发展引起了中央及各地方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究其原因,一 是打造优秀的、民族的、本土化的动漫产品,用先进的、健康的意识形态产品影响教育下一代,从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增强青少年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培育民 族自豪感,抵御外来不健康文化侵蚀,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方面来说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2015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工作计划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第七篇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工作计划

**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加快推进“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的关键一年,也是实现稳中求进、竞进提质目标的落实之年。第一季度,各县市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对文化建设提出的总体要求,今年全市文化工作要把握以下要点。

一、指导思想

**年

全市文化(含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下同)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核心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打造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文化名城为奋斗目标,全面落实全省宣传文化工作会议、省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省新闻出版工作会议、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紧贴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全面推进文化襄阳建设。

二、工作目标

全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有明显发展,文化服务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明显增强,文化工作在全国的影响、在全省的位次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文化工作的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三、工作重点

我们将重点实施“八大行动”,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环境。

(一)围绕增强建设文化襄阳的自觉和自信,深入推进十八精神学习贯彻行动党的十八大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保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为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作出战略部署而召开的重要会议。十八大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作出深刻阐述,为文化工作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1、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全局。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明确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面落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等文化建设四项任务,抢抓“黄金十年”发展机遇,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2、坚持学习理论与工作实践有机结合。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与全市文化改革发展实际结合起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建设文化襄阳、打造区域性文化中心的重大决策上来。针对当前文化襄阳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新思路、制定新对策,努力突破文化发展的瓶颈制约因素,推动襄阳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围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实施重大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建设行动

3、强力推进市区“两馆一院一中心一学校”(博物馆、图书馆、襄阳大剧院、文化艺术中心、**艺术学校)等市区地标式文化设施建设。襄阳大剧院、市博物馆、图书馆、艺术中心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博物馆、大剧院今年完成主体工程;艺术学校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年内动工兴建;各项目要在“十二五”期间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4、全面落实县(市)区“两馆”(文化馆、图书馆)改造和扩建任务。已经纳入省项目库的“两馆”建设项目,今年要如期开工建设;未纳入省项目库的,今年要全部挤进国家计划“笼子”,并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重点启动市区虎头山、南漳雷家坡等8座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2个台站在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

6、抓好“乡镇文化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至少有一个乡镇文化综合体项目开工建设。

(三)围绕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实施基本文化权益保障行动

7、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申报和建设。进一步优化申报报告、充实创建规划、研究创建制度、完善设计方案,培育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导向性、科学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创建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创建成功。

8、深入抓好文化惠民活动。继续开展送戏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工厂、进学校“五进”活动,全年完成送戏下乡1000场以上,送电影下乡3万场次以上,开展“欢乐襄阳”文化惠民活动150场;举办“群星音乐厅”活动12场以上,举办“好戏大家看·优秀剧目展演”活动12场,新建社区流动图书站30所;继续做好博物馆、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社区流动图书站等文化场馆的免费开放工作。完成城乡“公共文化地图”和“公共文化服务指南”的编制和完善工作。

9、提升基层文化网络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全面启动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进一步提高农家书屋、乡镇文化站、广播电视村村通、城市社区文化设施、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基础设施的功能发挥和使用效率;启动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文化(群艺)馆数字化建设;继续推进县级数字影院建设。

10、打造具有**特色的文化品牌。继续打造“十里汉江文化长廊”、“**讲坛”、“欢乐襄阳”、“群星音乐厅”、“文化**好戏大家看”、“书香溢**”等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打造培育一批地方文化活动品牌。

(四)围绕提升城市文化氛围和文化品位,实施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生产和宣传推介攻坚行动

11、全面实施“五项文化艺术工程”。即:上映一部电影;力争开拍一部电视剧;创作一批文学艺术作品;推广传唱一组歌颂襄阳的优秀歌曲,完成“歌颂襄阳”歌曲征集综评,挑选优秀作品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推广;展演一系列优秀剧目,每月安排一台优秀剧(节)目在襄阳演出。

12、重点打造富有襄阳文化特色的舞台艺术作品。继续抓好《踏歌襄阳》、《乡村调解员》等优秀剧目、剧本的攻关打磨,将豫剧《水镜先生》立上舞台,力争更多富有襄阳历史积淀和地域特色的舞台艺术作品在全国、全省产生影响,成为我市新的文化品牌。

13、鼓励文艺家多出好作品。以优惠的政策措施、宽松的创作条件、必要的资金投入支持本地文艺家参与创作实践,力争在绘画、书法、音乐、地方戏剧等文化艺术领域推出一批高质量的作品,成为展现襄阳魅力的亮丽名片。

14、积极筹办和参与重大节会及专题展演活动。围绕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大主题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招商活动,举办好各类专题晚会、专场演出活动;全程参与诸葛亮文化旅游节的筹备、策划、展演等活动;举办好襄阳市首届文化艺术节。各县(市)区也要在文化艺术节会、展演、文化宣传推介方面,有新的更大的突破。

15、加强对外文化交流。配合市属媒体与中央及各级主流媒体、境外媒体交流合作;支持本地优秀剧目、文化艺术品、文化遗产精品对外展演;积极引进文艺表演团队及文化名人来襄阳展演、考察、采风、讲学,提高襄阳文化的吸引力。

(五)围绕传承和弘扬襄阳历史文化,实施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利用行动

16、加大重大文物项目的保护和建设力度。尽快完成习家池二期工程,加紧展开米公祠改扩建项目建设;做好打通护城河、贯通古城墙、修复襄阳王府、商业会馆等文物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完善襄阳大遗址名录,争取邓城遗址、楚皇城遗址列入国家大遗址名录,培育大遗址公园。

17、注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对襄阳市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全面普查,为申报第四批市级、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储备项目;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注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鼓励培养后继人才;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着手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和保护示范基地。同时,启动古籍普查工作,加强古籍修复和保护性利用工作。

18、健全贯通全市文物保护网络。健全市县两级文物保护网络,定期开展文物安全单位大检查,加强对博物馆、古墓葬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认真执行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情况公告制度,完善文物保护安全应急预案,启动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做好东津新区、高新区等重点工程区域内的文物勘探发掘工作,做到服务经济建设和文物保护两不误。

19、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鼓励民间收藏者、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建设参与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积极发展民办博物馆,建设汽车博物馆、根雕艺术博物馆、奇石博物馆等小型特色博物馆,争取有2家民办博物馆挂牌;依托博物馆藏品,做好文物交流、展示、复制工作,增加文物展出机会。

20、利用文化遗产资源宣传推介襄阳。重点是利用带有襄阳三国文化、荆楚文化、汉水文化和古城文化元素的文物资源,开展多种宣传推介活动,扩大襄阳文化的影响力。

(六)围绕增强襄阳文化发展后劲,实施推进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行动

21、加大项目招商力度。要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采取定点招商、驻点招商和大员上阵亲自招商等形式,重点开展对央企、对国内外有实力的大型文化集团的大型招商活动。力争全市引进20家投资规模在亿元以上的文化项目,引进资金总额超过100亿元,全市新增各类文化市场主体100家。

22、强力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重点推进“四园区”、“四基地”建设;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四区”建设。积极推进中国中部特色文化产业园、唐城、汉城等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各县(市)区也要规划建设各自的文化产业园区。

23、培育和拓展市场主体和文化产业门类。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降低投资门槛、拓宽融资渠道、优化投资环境等措施,下大力引进娱乐业、会展业、创意动漫产业等文化门类落户襄阳,繁荣襄阳文化市场;注重培育文化市场主体,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培育襄阳文化产业集群,拉长文化产业链条,使襄阳成为中西部地区文化产业聚集洼地。

24、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文化立市建设文化**的实施意见》要求,从土地政策、财政扶持、税费减免、信贷支持等多方面支持文化企业;搭建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拓展投入渠道,促进文化产业诸要素在全市范围内合理流动。

(七)围绕提高行政管理和综合执法水平,实施行业监管水平提升行动

25、狠抓“扫黄打非”。坚决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淫秽色情出版物;以校园周边为重点,重点扫除以未成年人为题材和主要销售对象的有害出版物;严厉打击非法报刊、非法网络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以及违规报刊;重点查处非法进境和非代销场所销售的境外报刊;加强歌舞娱乐场所监督检查,强化网络文化产品内容监管,严厉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歌舞娱乐场所涉黄涉毒等违法经营行为。

26、加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加强报刊出版秩序管理,依法规范新闻采编和报刊经营秩序;加强印刷管理和发行行业管理;积极开展版权保护宣传,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争创全国版权保护示范城市;进一步规范印刷业管理秩序,从制度上、源头上对企业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防范;拓展版权行政执法领域,以软件、网络和教材教辅为版权执法的重点领域,以查办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

27、强化广播影视行业监管。认真落实国家广电总局播出审查、值班值守、安全保卫等规章制度,提高调度指挥、技术监测、队伍应急处变能力,确保播出安全。加强宣传管理、广播电视传播秩序管理和互联网传播试听节目管理,坚决抵制各类低俗之风。加强卫星电视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广播电视公信力。

(八)围绕提升文化系统队伍整体素质,实施文化人才引进和培育行动

28、实施文化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将文化人才引进纳入“隆中人才支持计划”;做好2016年新公务员和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录工作;各县(市)区文化部门也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争取支持,以优惠的条件,引进优秀的文化人才。

29、实施文化人才“千人”培训计划。对文化艺术专业人才、文化管理人才、文化经营人才进行分类培训。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重点培训1000名文化辅导员、**名农家书屋管理员、100名基层文化站长、100名群众文化骨干,全年力争培训5000人以上。

30、实施襄阳文化领军人才培育计划。通过培育、挖掘和引进等措施,培育一批在文化艺术界、学术界和本专业领域有重大影响的文化大家和领军人物,打造引领新时期文化潮流的“文化襄军”群体。

四、措施和要求

31、创新工作理念。要从就文化抓文化的工作模式,(

32、抢抓发展机遇。紧紧围绕“文化立市”、建设文化襄阳战略,抢抓国家高度重视文化建设的历史性机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强力推进招商引资,争取更多的文化项目挤进国家计划笼子,更多的文化企业落户襄阳。

33、强化服务意识。市县两级文化单位,特别是承担服务、管理及综合执法职能的文化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优化经济建设和文化发展环境,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4、争取领导支持,凝聚社会各界共识。各级文化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力争把文化工作放到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像抓经济建设一样重视文化建设,及时解决文化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络沟通,取得社会各界支持,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抓文化的良好氛围。

35、完善工作制度。全面落实《文化**发展战略规划》、《**文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文化项目建设五年计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路径化操作、路线图化落实、倒排工期式结账;市局组建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办公室、招商引资办公室等五大办公室,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通过落实班子成员工作周报制、重点工作定期通报制、重大项目督办落实制、科室干部工作月报制、县(市)区局工作季报制等制度措施,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36、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推行干部绩效综合考评,持续开展“治庸问责”,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大力推行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五字学习法”(写、讲、听、读、研),办好机关夜校和各类学习培训,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和执行力,确保今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015海珠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第八篇

海珠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2015年11月18日)尊敬的王部长、各位领导:

下午好。受邓书记委托,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就我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情况作一个简要的汇报。

一、海珠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提出的新时期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发展的新目标。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于进一步推动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满足城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激发创新活力,提升海珠区文化软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在市的正确领导下,海珠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指标,始终坚持“五个注重”,着力构筑“五个平台”,初步建成了覆盖全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一)注重加大投入,构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平台

近几年来,我区加大了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各种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我区文、图、博三馆齐全,文化馆连续两次、图书馆连续三次被评为国家一级馆,博物馆是广州市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市重点建设文化项目广州市群艺馆海珠分馆、广州市少儿图书馆海珠分馆、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旧址和潘鹤雕塑艺术园先后在我区落成。粤海第一关纪念馆、“十香园”第一期工程相继建成。先后确立三批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共18个,新确立区国防教育基地3个。

目前,全区省一级以上文化站占全区总数的89%,改变了长期以来我区街道文化站存在的不达标状况。图书服务网点日益完善,分别开设了区图书馆赤岗、土华、琶洲三个分馆;在华洲街土华村、小洲村、南洲街西窖村、官洲街仑头村、琶洲街黄埔村开设了5个“农家(社区)书屋”示范点,今年我区还将建成17个“农家书屋”;设立海军通讯连、赵广军工作室、南粤印社等基层图书服务点七个。

继2015年区投资400余万元建成海印“周周乐”群众文化广场后,我们争取市的支持建成了赤岗街的“鹭江文化广场”、沙园街的“广重文化广场”、素社街的“大家乐文化广场”、南洲街的“爱都青年文化广场”。并陆续打造了中大北门文化广场、洲头咀绿化文化广场、北山公园、庄头公园、龙潭公园、磨碟沙公园等新的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场所,为加强和改善公共文化服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注重满足干部群众文化需求,构筑公共文化供给平台

完善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体系是基层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必要条件。公共文化服务的对象是全体干部群众,以全体干部群众为导向就要认真研究他们的需求,对他们的文化需求进行分类分析,区别不同人群、提供不同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努力为他们提供一流的公共文化服务。

近几年来,我区先后探索建立了“海珠讲坛”、“海珠区理论教育讲师团”、“海珠区宣传文化干部大学堂”、“海珠区街坊讲坛”等4个公共文化内容配送品牌,形成了菜单式服务的运行模式。如以配送优质讲座资源为主的“海珠讲坛”,以提高全区宣传文化干部综合素质为目的的“海珠区宣传文化干部大学堂”,以“周周乐”群众文化广场等为阵地开展的“公益文化春风行”、“经典电影社区行”等,将丰富文艺套餐配送到街道、社区,让群众在家门口便可以享受文化大餐,受到了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同和广泛的欢迎。

(三)注重支持创作文艺精品,构筑公共文化创新平台

我区自1995年以来,区文化系统获得全国性奖项103个,并6次荣膺“群星奖”及“蒲公英奖”,在全市各区中处于领先地位。

近年来,区进一步加大了对文艺创作的支持力度。全区宣传文化战线干部立足基层,面向群众,注重从实践中吸取创作营养,文化文艺创作质量不断提升,一批作品获得了国家级大奖。其中美术作品《伐木场》、舞蹈作品《老火靓汤》、曲艺作品《新娘借官》荣获全国“群星奖”,舞蹈《人鸟情》、《哈罗,靓姨》获广东省文艺创作一等奖。街舞《魔力锁舞》、《极力舞动》分别荣获CCTV全国第四届电视舞蹈大赛“银奖”及上海、香港国际街舞邀请赛等多项冠军。今年,我区组织创作的男声四重唱《咸水歌、疍家情》作为广州市唯一的节目荣获国家文化部主办的中国首届农民文艺汇演“银穗”奖;在11月17日结束的第四届广东省音乐舞蹈花会上,我区创作的街舞《阳光总在风雨后》获金奖,男声四重唱《咸水歌、疍家情》获银奖。

今年,我区还利用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有利契机,举办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歌咏比赛以及三十年来我区获奖文艺作品展演等大型活动,激发了全区本土艺术爱好者的创作热情,讴歌海珠区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巨大成就。

(四)注重整合全区文化资源,构筑公共文化品牌展示平台

打造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公共文化品牌是展示城区文化底蕴、满足群众公共文化需求的良好载体。近几年来特别是去年来,我区在市的支持和关心下,对岭南画派发祥地“十香园”进行修缮保护,并籍此成功举办了首届“广州岭南书画艺术节”,精心组织了五大系列28场不同规模的岭南书画艺术展览,擦亮了岭南书画的品牌。

鼓励和支持各街道按照“一街一品牌”、“一社区一特色”的思路,挖掘自身的文化特色,开展各具特色的品牌创建活动,在全区形成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经多年努力,目前我区各街特色群众文化活动异彩纷呈:滨江街每年举办的咸水歌歌会,昌岗街每年都举办的地区钢琴比赛,素社街街头的曲艺展演,沙园街的群众合唱团,南华西街的粤曲,南石头街的书画等均成为各自街道的知名品牌。2015年,我区被评为广东省民族民间艺术书画之乡,滨江街被评为广东省民族民间咸水歌艺术之乡,南华西街被评为广东省民族民间粤剧艺术之乡,南石头街被评为广东省民族民间书画、摄影艺术之乡。

与此同时,加大了对广彩、广绣、剪纸等海珠民间传统文化的挖掘和整合力度,利用中秋佳节举办活动,邀请广彩、广绣、榄雕、剪纸、书法等方面的大师现场展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五)注重传承优秀民族文化,构筑公共文化遗产保护平台

我区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名人辈出,地上、地下遗留着丰富的文物古迹,民间流传着多姿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近几年来,我区在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方面有了新突破。在第四次文物普查中,全区共挖掘整理出文物线索285条,包括遗址、墓葬、祠堂、庙宇、民居、石刻等多种类型。目前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登记在册的普查项目共计37项,其中,广州木雕、广州咸水歌、广式家具工艺、陈李济中药、岭南古琴已成功入选广州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广州咸水歌、广式家具工艺、陈李济中药、岭南古琴已成功入选广东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广式家具工艺、陈李济中药、岭南古琴已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与此同时,为理清海珠历史文化脉络,我们先后编辑出版了《甲午名将邓世昌》、《海珠古诗录》、《文史纵横》、《居巢、居廉白描手稿》、《居巢、居廉研究》等系列读本,为加强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公共文化素质教育奠定了良好条件。

二、海珠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体会

在加强城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中,我们有以下六点体会:

(一)必须重视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

一个地方的发展,经济为“形”,文化为“神”,光有经济没有文化,那是“有形无神”,只有二者同步发展,才叫“形神兼备”。这些年,我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是与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宣传文化部门的关注和支持分不开的,也是与区委、区政府在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分不开的。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市区共向黄埔古港、潘鹤雕塑艺术园、广州市少儿图书馆海珠分馆、“十香园”纪念馆等文化项目投入经费约1.5亿元,这些投入为我区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基本保证。借此机会,我代表海珠区委、区政府对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一直以来对我区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必须重视公共文化服务意识的教育

从根本的意义上讲,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整合历史文化资源,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文化需求,创作出一流的公共文化文艺精品,都依赖于公共文化服务意识的培养。缺乏公共文化服务意识,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以一定的支持是难以想象的。我区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公共文化服务意识的教育问题,在区委全会、区委常委会议及全区领导干部参加的“海珠讲坛”上,区领导都经常强调这一问题,我区出台的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中也将公共文化服务意识的教育问题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公共文化服务意识的树立,有利于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把调查研究作为改进和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有利于了解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提出新对策,也有利于各级宣传文化干部在实践的土壤中把握基层和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文化消费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三)必须重视公共文化创新精神的培养

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创新尤其重要,它是一个社会的公民是否能够得到高质量的公共文化服务,激发社会整体创造能力,形成整个社会创新意识的基础组成部分。近几年来,我区文文艺创作质量不断提升,一批作品屡获国家、省、市相关奖项,这是与长期以来我区坚持创新精神的培养分不开的。比如,我们积极探索文化馆管理的新模式。针对我区特点,提出“一馆多中心(基地)”的管理模式,成立了流行舞基地,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最近,流行舞基地组织创作的街舞《阳光总在风雨后》把街舞和抗震救灾主题紧密结合起来,赋予现代表现形式以主旋律的内涵,取得了非常好的艺术效果,受到了国内舞蹈界专家的一致好评。最近,我们正抓紧建立现代舞培训中心、戏剧创作基地、漆画工作室。

(四)必须重视公共文化品牌的打造

文化品牌是文化工作生命力的来源,文化品牌打造是城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灵魂。近年来,我区立足实际,实施品牌带动战略,不断加大对全区历史文化资源的整合深度和力度,相继打造了岭南书画艺术节等文化品牌,有效提升了我区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大加快了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进程。特别是去年,我区成功举办了首届“广州岭南书画艺术节”。在首届“广州岭南书画艺术节”上,来自海内外的岭南画派五代传人齐聚海珠共襄岭南画派发展大计;由数名书画艺术家共同创作的巨幅扇面画《十色天香》成功载入上海基尼斯世界纪录;参加这次书画活动的群众达数十万人次,成为我区有史以来书画展览活动最密集、参观人数最多、群众覆盖面最广的群众文化盛事。岭南书画艺术节也因此成为了广州市文化建设新的亮点和品牌。

(五)必须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的建设

文化作为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其竞争力归根结底决定于文化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培养和引进优秀文化人才,建立高质量的公共文化人才队伍一直是我区文化建设工作长抓不懈的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区“文、图、博”三馆大力实施专业人才引进制度,针对性地从声乐、戏曲、图书管理、文物博物等不同领域逐步汲取新鲜血液。通过新老更替,三馆已基本实现年轻化、专业化的老、中、青合理配置。获中国首届农民文艺汇演“银穗”奖殊荣的男声四重唱《咸水歌、疍家情》就是我区文化战线年轻人创作、表演的杰作。今年以来,结合十七大召开后全区宣传文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我区加大了对全区宣传文化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逢双月开设“海珠区宣传文化干部大学堂”,对他们进行文化修养等多个层面的培训。实践证明,这些措施有利于形成一个有利于文化人才成长和发展的社会氛围,吸引各种优秀专业人才特别是思想素质高,有开拓精神,懂文化、能经营、善管理的文化经营管理型人才到我区创业发展,不断为我区文化工作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增添新的活力。

(六)必须重视公共文化社会力量的整合

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用品无法满足全体民众的差异化需求,需要非营利的各种社会力量的广泛介入,提供多元的、多样的产品与服务,以形成良性竞争、多元互补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市场化的要求,又可以改变过去由政府包办时期公共文化服务品种单一的局面,丰富公共文化服务,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率与质量。比如,陈李济岭南中药博物馆的建设,龙潭白纶生公祠、黄埔村北帝庙等历史文化古迹的修复等就是在社会力量的支持下完成的。此外,我们还正在与“芳华十八”集团合作,在小洲村建设岭南民族乐器展览馆。实践证明,这些探索是卓有成效的。

各位领导,近几年,海珠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基层文化服务能力还不能有效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欠帐较多,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与海珠区日益增长的人口密度发展不平衡的现象还十分突出,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还需要加强,与海珠区作为建设中的现代化中心城区对文化工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随着广州市“南拓”、“中调”战略的逐步实施和深入推进,广交会已整体迁驻海珠区,以广州电视观光塔为标志的城市新中轴线和白鹅潭文化观光休闲区在我区的建设,必将为海珠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个新的发展机遇。我们将借全党上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东风,始终坚持以广州市建设“首善之区”新目标、新定位引领海珠新发展这个主题,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出发,全面整合全区公共文化资源,完善文化设施,创新文化管理,丰富文化活动,打造文化品牌,拓展文化服务,为把海珠区打造成为现代化中心城区而努力。

谢谢大家。

2016农村文化建设调查报告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第九篇

农村文化建设调查报告(一)

一、基本现状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及文化工作部门对我县农村文化建设十分重视,注重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乡村文化活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为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推动和加快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使我县农村文化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是文化基础建设得到加强。目前,全县建有文化馆、图书馆个1个,乡镇文化站7个,村组文化室35个,文化专业户120个。20**年争取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项目投资263万元,建成县级支中心1个,乡镇服务点10个,村级服务点123个,工程网络实现了县乡村三级全覆盖,提升了农村文化设施现代化水平。

二是群众性文体活动开展较好。一是民间节庆文化得到较大发展。各乡镇能结合地方民俗,组织锣鼓秧歌、农民文化艺术节等内容丰富、风格独特的文化活动。二是各类文艺演出队伍发展迅速。全县现有各类文艺团队249个,常年活跃在农村,已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生力军。三是农村文化大院初见生机。青化乡农民荔改朝建立了集锣鼓秧歌,自乐班、农家书屋、文化共享工程为一体的民间文化组织“老荔文化大院”,为农村文化建设创出了新路子。

三是“送文化下乡”活动扎实有效。20**年我县争取国家文化发展项目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国家投资110万元配发了10台数字电影放映机。县财政每年列支7万元用于放映补贴,保证了放映工作的正常开展。20**年共放映数字电影2000多场,吸引观众70万人次。

二、存在问题分析

我县农村文化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文化阵地薄弱,发展不均衡。目前,农民最需要的村级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尤显缺乏,很多村级文化活动室难以达到标准,除几个基础建设搞得较好的亮点村和成立比较早的县城社区之外,仍有不少边远村的活动场地设施简陋,设施陈旧,难以满足正常开放。加上农村青年大多外出打工,日常在家的多半为老年儿童,因而看书读报的少,造成文化活动匮乏,乡村之间文化活动发展不平衡。

二是工作机制不活,专业人才缺乏。县乡文化服务机构自身力量薄弱,在指导、推进农村文化建设上着力较少。乡镇文化站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且大多兼职,专不起来,难以发挥服务作用。基层文艺人才匮乏,已成为制约我县基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最大瓶颈。

三是文化载体不丰富,乡村之间缺乏交流。有组织经常性的文化活动少,农民喜闻乐见的节目不多,活动内容形式单一,基层乡村文化生活依然贫乏。乡村文化活动主要集中在各种节庆日、民俗日,上级组织开展的“文化、科普、电影文艺演出”下乡活动也仅到个别乡村,边远乡村文化活动次数与形式十分有限。

四是文化投入不足,发展势头较弱。县乡财政可用财力有限,文化投入虽然有所增加,但与乡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差距较大。文化投入的不足使得农民自办文化力量薄弱,很多乡土文化基本上处于未开发状态。只有以少量的小规模出现,其组织程度也不高,尚未形成强劲的发展势头。

三、相关建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加快农村文化建设步伐,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丰富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是当前农村的一项当务之急。政府及文化部门要高度重视“文化软力”的作用,将农村文化事业纳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纳入工作业绩考核,积极构筑“充满活力、独具特色”的农村文化建设新格局,以农村公共文化事业的大繁荣,推动农村经济大发展。

(二)加大投入,完善设施

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是农村文化建设的关键。必须加大对村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倾斜,切实保障农村基层文化建设所需经费。文化部门要加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切实抓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等文化惠农工程建设。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事业,寻求社会力量对乡村文化建设的支持扶助,努力为农村提供满足群众所需的更多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三)整合资源,拓宽阵地

要充分发挥文化站(室)的阵地作用,加强与工青妇学校组织的联系互动。有计划、有组织、经常性地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坚持贴近农村、贴近实际,按照“业余自愿、形式多样、健康有益、便捷长效”的原则,广泛利用农闲、节日和集市,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活动,使大型、示范性活动与平时的小型、分散性群众文化活动结合起来,让群众就近、方便地参加各种群众文化活动,多层次、多形式地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创新机制,丰富载体

建议政府及文化部门,在抓好“送文化”活动同时,更加注重“种文化”工作。一方面要坚持深入基层特别是边远乡村社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下乡活动。多为基层选送一批农村适用、群众喜爱的图书,通过乡镇文化站定期将图书流动到村文化活动室,方便农民群众就近读书,真正解决农民看书难的问题;一方面又要加快对农村文艺人才发掘培养与教育。积极开展乡村文化人才资源普查,大力培植文艺骨干。将思想素质好、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人才充实到乡村文化干部队伍中,稳定乡村两级文化队伍,为基层文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使文化下乡活动实实在在地惠及广大群众。

(五)突出特色,推动发展

要加强对乡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发掘、整理和保护,着力发展我县乡村特色文化。积极扶持乡村民间文化团体,力争每个乡村社区都有自己的文体队伍。要大力鼓励促进以青化、横渠为代表的具有地方特色的锣鼓秧歌、社火、戏曲等民间艺术活动开展;要依托马家镇刺绣工艺品基地的发展,全面打造富有乡村文化特色的乡村文化品牌。此外每年还要定期组织开展文化艺术和民间文艺展演活动。通过发挥示范引导,以点带面,互相交流,进一步繁荣发展乡村文化,积极满足群众文化需求,正确引导农村文化的价值走向,巩固发展农村文化阵地,加快农村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农村文化建设调查报告(二)

随着如火如荼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xx乡大力发展新型文化事业,积极开展文化下乡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遍布全乡的农村乡土文化彰显出其巨大的魅力和蓬勃生机,为xx乡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一、xx乡新农村文化建设工作的主要成效

1、领导重视、加大投入。在乡政府在财政赤紧的情况下,尽力保证文化必要的投入,据统计,近几年来,乡里共投入14万元,文化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民文化活动得到丰富,为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2、大力开展文化下乡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乡政府以文化站为主体,积极开展文化下乡活动。乡文化站在圩镇办起了“阅报长廊”和“时事政策博览墙”。乡政府以培育新农民入手,创办了农民知识化培训学校,举办种养、加工培训班24期,培训人数达5000多人次,免费赠送科技书刊和资料近万份。乡里还办起了图书室、歌舞厅。同时,采取政府埋单,农民看戏看电影的形式,乡政府请县剧团来乡下村巡回演出,乡电影队下村放电影,为农民送上丰盛的精神食粮。(

3、弘扬乡土文化,织牢“乡、村、组”文化网。在抓好新农村建设的同时,xx乡通过“以奖代扶”的方式,着力构建乡、村、户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在规划、土地、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全乡已创建了5个特色文化村,15个文化活动室,200个文化示范户,并村经济贫困村的创建工作给予适当扶持。为了让当地农民成为本土文化活动的主角,乡政府以唢呐,鲤鱼灯为依托,经常组织文艺演出、竞技比赛等活动,开展民间艺术汇演,桂竹村鲤鱼灯获得2016年全县民间艺术汇演二等奖。

4、政府搭台、农民看戏。xx乡从加强乡文化站和农村文化队伍建设入手,依托县文化局,县采茶剧团,开办了歌舞、乐器、书画等培训班。同时,按照“政府出资,乡镇搭台、农民看戏”的形式,定期送电影、送戏下乡,免费赠送图书和科技读物,为农民群众送上文化大餐。乡政府还采取企业冠名,社会捐助等方式,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开展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彩,风格清新质朴的农村文化活动。

二、当前新农村文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1、农民的文化意识相对薄弱。由于受“经济利益”思想的冲突,一些农民往往忽略了对文化活动的追求。因此,要加大对农民群众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增强精神文明和文化意识。

2、经费投入不大,导致文化事业发展滞缓。由于上级对农村文化事业资金扶持力度不大,乡镇对培育本土文化、民间艺术、添制设备却无从下手。因此,上级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扶持农村文化事业。

3、乡镇文化站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应加强乡镇文化站专职干部的培训,配齐配强乡镇文化干部队伍,解决办公场所,下拨资金建好乡镇文化活动中心,增强乡镇文化服务功能。

农村文化建设调查报告(三)

农村文化建设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题中之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撑。为推动我县新农村建设,促进和谐村社发展,我们对县农村文化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对存在困难和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提出加强我县农村文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农村文化建设现状

1、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十一五”期间,我县财政加大了对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一是建设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体系。围绕加快推进县、乡(镇)、村三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集资金,先后投入资金1420多万元,完成了榆山社区和锦水社区及安城乡、洪范池镇、孔村镇等6个乡镇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初步形成了“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大院”的文化阵地建设格局,为全县特别是农村文化工作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乡镇综合文化站起步良好。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的要求,推动乡镇综合文化站高标准迈进。全县2个办事处和6个乡镇全部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任务,建设率达100%,为丰富和活跃农村群众文化生活做出了积极贡献。三是村文化大院建设渐成规模。我县共有365个行政村,截至20**年底我县文化大院建有率达到70%,为促进全县文化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2、农村重点文化工程日益深化。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宣传文化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着力推进重点基层文化建设工程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一是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按照省、市统一要求,我县建设完善了县级分中心站点、乡镇基本型站点、村级基本型和扩展型站点。县级分中心站点由市里统一购置设备,将原来图书馆的普通阅览室改为拥有20台微机的电子阅览室,并配有图书馆业务自动化管理系统,使其具有加工、存储、整合、传输信息资源的功能,使我县图书阅览实现真正的网上阅览。乡镇、村基层站点与镇、村的党员远程教育相结合,实行一个场所,两个牌子,实现资源的共享共用。二是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是政府统一规划、组织实施的新农村文化建设基础工程、民心工程之一,是为了满足农民文化需要,能为农民提供实用的图书、报刊和音像电子产品的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配套工程。截止到20**年底,我县共建成农家书屋260个,根据省新闻出版局要求,20**年我县将实现农家书屋全覆盖。三是文化下乡工程。该工程是我们为广大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的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一个重要抓手,县乡两级宣传文化部门组织的送戏、送电影和送图书下乡活动,受到广大村民的欢迎。20**年至今,县乡两级财政安排大量资金作为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的专项经费,每年送戏下乡,送书下乡,送电影下乡,较好地满足了广大群众的文化需求。四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截至目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项(东阿镇福牌阿胶制作工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项(王皮戏、东阿镇福牌阿胶制作工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1项(加鼓通、于派山东竹板快书、平阴渔鼓、和圣柳下惠传说故事、阁老于慎行传说故事、管仲三归台传说、黄石公祭祀活动、少岱山庙会、王皮戏、平阴木偶戏、东阿镇福牌阿胶制作工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8项(太平大刀、花棍秧歌、南天观道教音乐、天主教民族音乐、柳子戏、丁兰孝母传说故事、玫瑰花的传说、和圣柳下惠传说故事、阁老于慎行传说故事、管仲三归台传说等)。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格局基本形成。五是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我县有6个乡镇2个办事处共346个行政村,电影放映公司共有13支电影放映队,其中国有队6支,占放映队46%,集体队7支占放映队54%。20**年,全县共放映电影4200场,完成公益电影放映任务,实现农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丰富了农村群众文化。

3、群众文化日益红火。在政府扶持和社会各界支持的创新服务和典型示范引领下,我县农村文化蓬勃发展,已经成为了新时期农村文化生活的重要形式。一是节日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特别是春节、元宵节、元旦、国庆等重大节庆日,我县各乡镇都要举办各种各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基本上做到了县城有活动,乡镇闹“红火”,且内容日渐丰富,形式日渐多样,规模日渐宏大;消夏广场文艺晚会好戏连台。20**年的消夏广场文艺晚会历时两个月,不仅为各行各业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普及国家法律法规、文化科技卫生知识,展示在三个文明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先进英模事迹,树立行业形象等方面搭建了平台,也极大地丰富活跃了城乡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二是积级培训,强化农村文化队伍体系。针对农村文化生活贫乏,文化队伍弱化和农村群众文化消费需求强烈的现状,建立农村文化骨干培训网络,经常开展文艺辅导和培训,不断提高农村文化干部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基层文化机构工作;组建了10几支多支民间艺术表演队伍,为繁荣农村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三是农民文化异彩纷呈。随着近年来各级政府对农村文化的重视和扶持,各地涌现出了多个读书、音乐、摄影、剪纸、花卉种植等特色文化户,这些农村特色文化户为我县农村文化建设树立了新典型,注入了新活力。

二、农村文化建设存在困难问题及原因

(一)经费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薄弱

近年来,虽然我县的文化事业经费总量有所增加,但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并没有随着财力的增长而增长。各级政府文化财政支出增长速度明显低于政府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文化事业投入横向比远低于卫生和教育事业投入、农村文化事业投入又远低于城市文化事业投入是长期以来的普遍现象。国家要求市、县建立的各项专项经费基本上因财力问题或其他原因而落实不了;由于国家缺少刚性政策支持,加之地方经济发展滞后,农村文化事业的投入较少,县财政直接投入乡镇的文化事业经费微乎其微。由于经费紧缺,农村文化单位的活动经费也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尤其是部分贫困地区,文化活动经费几乎为零,甚至连文化工作人员的工资都无法开支,致使许多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文化活动室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21号)精神,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要纳入城乡建设的总体规划,要对文化设施建设用地无偿划拨。从调研情况来看,各乡镇普遍存在文化设施建设土地批复、划拨困难的情况,致使部分乡镇的文化设施建设处于有钱无地、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二)工作队伍素质不高,管理体制不顺

一是文化专干整体素质偏低,业务技能不适应岗位要求。这些文化专干有些是上世纪80年代初从事文化工作的,学历偏低、文化专业素质偏低,对各项现代技术特别是网络信息技术的掌握尤其欠缺。二是农村文化队伍不稳定。从事农村文化工作位虚薪低无法解决编制问题,无法评专业职称,也没有提拔晋升的机会,导致广大文化专干工作积极性不高,干劲不足,人才流失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文化站工作人员的工资长期得不到保障,养老保险等待遇保障更是无从谈起,严重影响了工作积极性。三是文化队伍缺乏指导,疏于培训。因为缺少培训和业务学习,部分人员虽然从事文化工作多年,但业务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缺乏,很多乡镇文化站活动中涉及戏剧、曲艺、舞蹈、音乐、书画技能辅导领域渐成弱项。四是农村文化队伍建设缺乏有效激励。特别是正在发展的农民业余文艺团体,队伍建设和发展面临较大困难,缺乏经费支持,音响、乐器等基本设备严重缺乏,演出收入难以弥补活动开支,且相当一部分文艺队伍年龄老化严重,人员青黄不接;缺乏激励机制和政府扶持,发展后劲不足,一些文艺队伍面临消亡的危险。

(三)发展不平衡,群众文化生活差距大

文化底蕴不同,经济发展不平衡,领导认识程度不一,导致了文化建设存在差距。文化底蕴厚,经济条件好,领导认识到位的地方,文化建设就相对搞得好,相对比较丰富。文化底蕴薄,经济条件差,特别是有的地方,领导存在“经济发展是硬指标,文化建设是软任务”的模糊观念,工作中,对文化建设“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忽视了文化工作,群众文化生活就较为贫乏。据调查,一些经济落后、地处偏远的农户看书难、看戏难、看电视难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

(四)民间文艺队伍不稳定,开展活动难度大

民间文艺队伍是农村开展文化活动的有生力量,近些年,农村多数有文化知识和文艺才能的人员外出务工,组织民间文艺队伍缺乏人才保障。目前,全县有6个镇组建民间文艺队伍60支,近1000人。民间文艺队伍组成人员无待遇,不从属于有关部门管理,人员随意流动,队伍不稳定,给农村开展文化宣传、文艺活动带来一定困难。

(五)农村文化消费意识不强,群众文化生活贫乏

受传统消费观念影响,多数群众在经济支出中存在“量入为出”和“无债一身轻”的消费观念,在文化娱乐方面消费比例低,有钱宁愿储蓄,一生的花费主要集中在建房、婚丧嫁娶、子女上学和看病就医等几件大事上,不愿花钱购买报刊书籍、电视设备和用于其他文化娱乐上,认为能够吃饱穿暖就行了,不追求文化生活。重物质消费轻精神消费,导致了文化生活贫乏,给农村文化建设带来一定难度。

三、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对策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农村文化工作的领导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加强领导,加大管理和指导力度。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要求,明确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网络服务建设和活动载体建设的长远目标和任务,将发展经济和文化建设有机统一,将乡村文化事业发展纳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纳入工作业绩考核,积极构建`“充满活力,独具特色”的农村文化建设格局,促进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

(二)加大投入,加快和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是发展农村文化事业的关键,是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物质载体,其建设水平决定着群众的参与程度,同时也影响农村文化的效果发挥。要采取“向上争、本县投、民间吸”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形成国家、集体和个体共办文化的新格局,实行文化建设社会化,文化服务有偿化。在向上级争取投入的基础上,县、乡财政要将文化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用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农村文化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和文体活动补助。同时,动员社会力量投资农村文化事业,形成产业,实行有偿服务。

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设备建设,要坚持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村民小组为基础,以户为对象,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现一乡镇一中心(文化中心),一行政村一室(综合文化室),一自然村一院(农家文化大院)。乡镇文化中心应包括影剧院、图书室、书画室、多媒体室、乒乓室、台球室等多功能用房和篮球场、网球场和门球场等室外活动场地。村综合文化室应包括图书室、娱乐室和球场。乡村文化中心(室)应相应配备电脑、电视、音响、摄像机、照像机等文体器材和一定数量的图书。农家文化大院应有图书、电视、电脑、娱乐器具、体育器材和室外活动场地。同时,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发挥农村中小学在开展农村文化活动方面的作用,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活动的前提下,提倡将学校的图书室、体育器材和活动场地等设施设备定时向广大农民群众开放。

(三)强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农村文化队伍管理体制

农村文化队伍建设是发展农村文化事业的根本,是农村文化软件建设的主体,其素质高低决定着群众文化生活的繁荣程度,同时也影响着农民群众的文化取向。我县农村文化队伍的现状是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管理体制不顺,工作效果不佳。在逐步加强硬件建设的基础上,必须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理顺关系,加强管理,才能搞好农村文化工作。一是要按编职数配齐配强乡镇文化站人员,明确村文化室兼职人员,并考虑适当工作报酬。二是努力提高乡村文化队伍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在要求其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基础上,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素质,提高履职能力。三是进行管理体制改革,乡镇文化站人财物上划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乡镇党委政府协助管理,人员调配流动和工作安排须经主管部门同意,以保证队伍稳定、素质提高和工作专一。四是对农村文化工作机构制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县乡村一级对一级负责,工作效率与待遇挂钩,实行考核,严格奖惩。五是对农村民间文化团体加强引导,加强管理,鼓励和支持其开展文化活动,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六是加强对我县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加大经费投入,增加人员编制,以利于送戏下乡质量提高,数量增加,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七是加强我县文化执法队伍建设,文化执法大队应对农村文化经营活动加强监管,使其健康有序发展。

(四)开拓创新,丰富农村文化生活载体

文化生活是农民群众精神寄托的有效载体,其丰富与否,决定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思想阵地在农村的巩固程度,影响着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的需求。一是县、乡要继续搞好送戏、送电影、送科技知识下乡活动,提高群众的文化科技知识。二是要进一步发挥传统文化载体作用,适时组织开展球类、棋类、牌类等比赛活动和龙灯舞、戏曲歌舞等表演活动,让群众多参与,多受益。三是积极培育自发性的群众文化团体,加强对农村文艺积极分子、骨干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组织能力和业务水平,利用文化团体和文艺骨干较好的文化艺术基础和社会影响,丰富当地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四是鼓励支持开展民间文化活动,使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节目表演自娱自乐。五是挖掘特色,以文化活动为载体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六是加强对民间传说、民间歌舞、民风民俗等非物质文化的发掘、保护和利用,使其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七是创建文明村组、文明示范户和“农家文化大院”,现暂无条件建设“农家文化大院”的村,应首先建好“农家书室”,切实解决农民读书难、看报难的问题。引导广大农民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扫黄打非,禁赌禁毒,限烟限酒,节俭办事,移风易俗,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使农村文化建设在促进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五)加强引导,改变农民群众文化消费观念

精神生活是人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生活寓于精神生活之中,随着经济的发展,物质生活的改善,文化生活也应随之提高。但农村部分群众知识浅薄,观念落后,对文化生活没有认识,没有追求,没有参与,没有投入。县乡村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宣传活动和娱乐活动,加强引导,使广大农民群众从中得乐,从中受益,认识到怎样生活才是美好、丰富、幸福的人生。激发他们的热情,使他们逐步改变传统消费观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购买书刊电视和其它文化用品,参与文体活动。以构建一个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大文化社会,促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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