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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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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基本情况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第一篇

岔河联营煤矿基本情况

1、矿井沿革情况(整合或兼并情况)

贞丰县挽澜岔河联营煤矿为整合矿井,由“原岔河煤矿、原岔河联营煤矿、原安贞宏业煤矿及原通达煤矿”合并而成,设计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矿井2008开始技改,2011年6月份开始验收,10月份开始联合试运转。

2、地理位置

岔河联营煤矿位于贞丰县城东南部,距贞丰县城16km,位于贞丰县挽澜乡北西侧约3公里处,行政区划隶属贞丰县挽澜乡所辖。地理坐标:东经105°30′28″—105°32′49″,北纬25°22′01″—25°23′42″。 3、所属集团公司

岔河联营煤矿现隶属贵州黔越矿业有限公司。 4、企业性质

岔河联营煤矿为私营合资企业。 5、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分工情况

法人代表

矿长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总工程师 机电矿长

法人代表陈文纪 :负责煤矿证照办理、对外协调 ; 矿长陈野: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技术负责人彭宏亮 :负责全矿技术管理; 生产副矿长陆地丰:分管煤矿生产管理; 安全副矿长李国忠:分管煤矿安全管理; 机电副矿长赵必卿:分管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6、矿井性质(生产、建设)

岔河联营煤矿为生产矿井。 7、开拓方式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 8、瓦斯等级

根据 2010年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矿井为低瓦斯矿井。

K2、K3煤层自燃倾向等级鉴定为II(自燃煤层),煤尘有爆炸危险性。 9、涌水量

矿井正常涌水量30m3/h,最大涌水量为60m3/h。

10、可采煤层及现开采煤层

矿井可采煤层为两层,煤层编号为K2、K3,煤层倾角2°~4°,属近水平煤层,煤种为烟煤。

现开采K2煤层,工作面布置有10208采煤工作面,20210运输巷、回风巷掘进头。

11、矿井“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1)紧急避险系统

本矿利用主皮带运输巷与主轨道运输巷之间的联络巷经过改造后作为永久避难硐室,总长度为45m,生存室长度为35m,两端过渡室长度各自

为5m,硐室里面根据设计要求和人员避灾需要安装有配套的避灾设施。

(2)矿井监测监控系统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采用KJ160N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监控分站配备监控分站后备电源,按照要求设置各类传感器及配套设备;监控电缆通过穿管铺设在巷道上部;传感器将采集的数据传输给监控分站,通过监控分站传送给地面监控室,安全监控系统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安装、使用、维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备齐全,数据准确,系统能实现声光报警。

(3)供水施救系统

避难硐室供水施救系统是利用300m3地面生产、消防水池敷设100mm无缝钢管与井下消防、防尘管路连通,采用阀门控制,管路接至各采掘地点。

(4)人员定位系统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使用型号为KJ237型井下人员考勤定位系统,通过监控分站传送给交换机再传输至地面人员定位系统主机,对矿井人员进、出实施监测监控。

(5)压风自救系统

矿区地面工业广场安装有SA75W型螺杆式空气压缩机二台2台,排气量11.3~12.6m3/minm。硐室压风管路从副斜井井口直接铺设到井下各地点供风。

(6)通信联络系统

调度室通讯型号:TC-2000B型程控交换主机,主机直接安设一部防爆电话到井下各地点,确保通讯畅通。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第二篇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一、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 《煤矿安全规程》第10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对出人井人员执行

人井人员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三、 煤矿职工每班入井必须参加班前会,接受入井前的安全教育;

四、 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

五、 煤矿“三违”是指: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六、 对“三违”人员过六关是指:安全学习关,现身说法关,区队、

组干科或纪委谈心关,井口亮相关,女工帮教关,家属签字关;

七、 “违章作业”是指:职工违反“三大规程”自行其是,冒险作业;

八、 “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职工在井下打架斗殴,早上井、晚下井,

九、 井下职工应做到:下井前不喝酒;下井时不带烟和火;井下不睡

觉;不坐载车;不爬飞车;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摘坐安全帽;不拆卸矿灯;

十、 矿井瓦斯是指井下以甲烷为主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

十一、 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不能用人的的感觉器官感觉【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到;

十二、 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是:瓦斯浓度在5%-16%之间、650-750℃

的高温火源;氧气浓度高于12%;

十三、 瓦斯的三大危害:使人员窒息、燃烧或爆炸、与煤或岩一起

突出;

十四、 煤矿井下比较容易发生瓦斯积聚的地点:掘进工作面风流达

不到处、回采工作面的上偶角、顶板冒落的空洞处、停风的盲巷废巷、风流小的巷道顶板处等;

十五、 采掘工作面透水的征兆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

气、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水叫、底鼓等;

十六、 巷道片帮、冒顶的征兆有:岩石有新产生的裂隙或断裂,用

长把工具撞击时,发出沉闷的咚咚声,岩石发出清脆的断裂声,有小块岩石掉落,煤巷里出现碎煤从支架上方顶板落下;

十七、 井下透水在破坏避灾路线的情况下人员应朝有风流通过的上

山巷道方向撤退;

十八、 爆破“三保险”是指:站岗、设置警标、吹哨;

十九、 “一炮三检”是指:在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检查瓦斯

的浓度;

二十、 “三人联锁爆破制”中是指:班组长、瓦检员、放炮员; 二十一、 《规程》规定:矿井进风流中,氧气浓度应不低于20%; 二十二、 当井下风流中氧气浓度降到17%时,人会出现气喘、呼吸困难

和心跳加快;

二十三、 采掘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工作,

进行处理;

二十四、 煤矿的五大自然灾害是:水、火、煤尘、顶板、瓦斯;

二十五、 《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开工前进入采掘工作面,必须严

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二十六、 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二十七、 处理瞎炮、残炮时必须在离炮眼至少0.3米处,另打同炮眼

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二十八、 爆破前,必须由班组长清点人数并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

爆命令;

二十九、 倾斜巷道必须设置“一坡三档”,“一坡三档”指的是:阻车

器和上、下挡车栏;

三十、 斜井的上下车场为了便于联系,必须设置声光信号装置和联【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系电话;

三十一、 井下供电应当设置的三大保护:接地保护、过流保护、漏电

保护;

三十二、 井下安全供电应做到的“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

接头;

三十三、 井下电气设备在检修和搬迁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检查瓦斯

浓度;

三十四、 矿井探放水的原则: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三十五、 煤矿生产的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

技术操作规程;

三十六、 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

隐患;

三十七、 煤矿生产经常提到的“三不伤害”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

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三十八、 区、队、班组长对所管辖范围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十九、 掘进工作面打完眼后“一净三齐”的内容是:“一净”是指钻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具、风水管路从工作面撤干净;“三齐”是指撤出的电缆吊挂整齐、撤出的风水管路靠一帮盘放整齐、撤出的钻具存放整齐;

四十、 掘进工作面打眼扶钻人员应注意要躲开眼口方向,站在钻机

侧面,禁止骑在钻架上,以免断钎伤人;

四十一、 矿工自救应遵守的五字原则:灭、护、撤、躲、报;

四十二、 班前会的内容必须以安全生产工作为主要内容,学习有关的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技术措施,讲明当班的工作安排和工序安排,并落实责任,强调各工种、工序的安全工作重点及注意事项,讲明当班的工作质量要求、有关事故预兆及预防和应急措施;

四十三、 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

四十四、 对事故追查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是:事故原因分析不清

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四十五、 把钩工“五不挂”是指:安全设施不全不挂;信号联系不通

不挂;重车装得不标准不挂;绞车道有行人不挂;超规定车数不挂;

四十六、 绞车司机“五不开”指的是: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打结、

断丝超限、缠绕排列不整齐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开;

四十七、 下井人员对井下信号应注意:①必须熟悉本矿规定的各种信

号,听从信号指挥;②要爱护信号,不能随意拨弄损坏,发现信号失灵或不起作用,要及时报告;③只有被指定人员才可以发送信号,其他人不得擅自发送;

四十八、 《矿山安全法》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矿山安全,防止矿山

事故,保护矿山职工的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

四十九、 《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矿安全法规中一部重要规章,它的特

点是:强制性、科学性、规范性、相对稳定性;

五十、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

权利有:①了解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③生产事故中受到损害获得赔偿;④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⑤危及人身安全时停止工作; 五十一、 国务院制定“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目

的是:①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②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③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④保障职工生命安全;

五十二、 煤矿工人为什么要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因为煤矿工

人通过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方面,明确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煤矿职工应享有的权利,以及为了保护职工的权利企业应承担的责任,有利于煤矿企业职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通过学习,明确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煤矿职工应承担的义务,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第三篇

沙河市金泰煤业有限公司三王村煤矿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讲义

1、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煤矿安全规程》第10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对出人井人员执行人井人员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3、煤矿职工每班入井必须参加班前会,接受入井前的安全教育;

4、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

5、煤矿“三违”是指: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6、“违章作业”是指:职工违反“三大规程”自行其是,冒险作业;

7、井下职工应做到:下井前不喝酒;下井时不带烟和火;井下不睡觉;不坐载车;不爬飞车;不违章作业;不摘坐安全帽;不拆卸矿灯;自救器不离身。

8、矿井瓦斯是指井下以甲烷为主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不能用人的的感觉器官感觉到;

9、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是:瓦斯浓度在5%-16%之间、650-750℃的高温火源;氧气浓度高于12%;

10、瓦斯的三大危害:使人员窒息、燃烧或爆炸、与煤或岩一起突出; 煤矿井下比较容易发生瓦斯积聚的地点:掘进工作面风流达不到处、回采工作面的上偶角、顶板冒落的空洞处、停风的盲巷废巷、风流小的巷道顶板处等;

11、采掘工作面透水的征兆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水叫、底鼓等;

12、巷道片帮、冒顶的征兆有:岩石有新产生的裂隙或断裂,用长把工具撞击时,发出沉闷的咚咚声,岩石发出清脆的断裂声,有小块岩石掉落,煤巷里出现碎煤从支架上方顶板落下;

13、井下透水在破坏避灾路线的情况下人员应朝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14、“一炮三检”是指:在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检查瓦斯的浓度;

15、“三人联锁爆破制”中是指:班组长、瓦检员、放炮员;

16、《规程》规定:矿井进风流中,氧气浓度应不低于20%;当井下风流中氧气浓度降到17%时,人会出现气喘、呼吸困难和心跳加快;采掘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17、煤矿的五大自然灾害是:水、火、煤尘、顶板、瓦斯;

18、《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开工前进入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19、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20、处理瞎炮、残炮时必须在离炮眼至少0.3米处,另打同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21、爆破前,必须由班组长清点人数并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22、倾斜巷道必须设置“一坡三档”,“一坡三档”指的是:阻车器和上、下挡车栏;

23、斜井的上下车场为了便于联系,必须设置声光信号装置和联系电话;【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24、井下供电应当设置的三大保护:接地保护、过流保护、漏电保护;

25、井下安全供电应做到的“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26、井下电气设备在检修和搬迁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检查瓦斯浓度;

27、煤矿生产的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8、煤矿生产经常提到的“三不伤害”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29、掘进工作面打完眼后“一净三齐”的内容是:“一净”是指钻具、风水管路从工作面撤干净;“三齐”是指撤出的电缆吊挂整齐、撤出的风水管路靠一帮盘放整齐、撤出的钻具存放整齐;

30、掘进工作面打眼扶钻人员应注意要躲开眼口方向,站在钻机侧面,禁止骑在钻架上,以免断钎伤人;

31、矿工自救应遵守的五字原则:灭、护、撤、躲、报;

32、班前会的内容必须以安全生产工作为主要内容,学习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技术措施,讲明当班的工作安排和工序安排,并落实责任,强调各工种、工序的安全工作重点及注意事项,讲明当班的工作质量要求、有关事故预兆及预防和应急措施;

33、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

34、对事故追查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是: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5、把钩工“五不挂”是指:安全设施不全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重车装得不标准不挂;绞车道有行人不挂;超规定车数不挂;

36、绞车司机“五不开”指的是: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打结、断丝超限、缠绕排列不整齐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安全设施不

齐全不开;

37、下井人员对井下信号应注意:①必须熟悉本矿规定的各种信号,听从信号指挥;②要爱护信号,不能随意拨弄损坏,发现信号失灵或不起作用,要及时报告;③只有被指定人员才可以发送信号,其他人不得擅自发送;

38、《矿山安全法》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矿山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的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

39、《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矿安全法规中一部重要规章,它的特点是:强制性、科学性、规范性、相对稳定性;

40、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有:①了解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③生产事故中受到损害获得赔偿;④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⑤危及人身安全时停止工作。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1、 矿井主要自然灾害有哪些:其中瓦斯、 煤尘灾害对矿井有哪些危 害:矿井主要自然灾害有瓦斯、煤尘、顶板、火、水。 瓦斯、煤尘 的主要危害是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发生爆炸,产生高温、高压,形成强大 冲击波,并产生大量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矿尘还能使 矿工患煤、矽肺病,给矿工带来痛苦。

2、 矿井气候条件三要素是: 温度、湿度和风速。⑴温度是构成井下气候条件的主要因素, 最适宜人们劳动的温度是 15—20℃。《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掘工作 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 26℃; 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 30℃; 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

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 温保健待遇。⑵空气湿度是指空气中所含水蒸气量的多少,人体最适宜 的相对湿度一般为 50—60%。⑶风速对人体散热有着明显的影响,风 速过高或过低都会引起人的不良生理反应, 还对矿井有毒有害气体积聚、 煤尘飞扬有直接影响。

3、 矿井通风的任务是: ⑴供给井下人员足够的新鲜空气;⑵冲淡和排除有害气体及浮 游矿尘,使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⑶提供良好的气候条件, 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4、 矿井中控制风量的设施主要有哪些: 包括风门、风桥、密闭、挡风墙、调节风门和风窗等。

5、 局扇停止运转和恢复通风时,各需要采取哪些安全措施, 局扇停止运转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禁止 人员入内。恢复送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在局扇和开关地点附近 10m 内 风流中沼气浓度不超过 0.5%,在停风区中沼气和二氧化碳分别不超过 1%和

1.5%的情况下, 方可人工开动局扇恢复通风。 否则必须制定排放 瓦斯的安全措施由救护队负责排放瓦斯。

6、 分区通风(并联通风)、什么叫串联通风、扩散通风: 分区通风是指井下各用风地点的回风直接进入采区回风巷或总 回风巷的通风方式。串联通风是指井下用风地点的回风全部或部分再次 进入其他用风地点的通风方式。扩散通风是指利用矿井空气分子的自然 扩散运动,对局部地点进行通风的方式。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现状、特点与对策措施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第四篇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现状、特点与对策措施

煤炭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2002年全国煤炭产量达到13.93亿t,增长26%。千万吨以上煤炭生产企业达到21户,并创造了一批高产高效矿井。但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分析煤矿安全生产的现状、特点和规律,研究存在的问题,探讨控制对策,对促进我国煤矿持续健康发展、适应全国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一、 煤矿安全生产现状

在国家的高度重视下,通过深化煤矿安全整治和贯彻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12字方针,各地区、各部门和煤炭企业提高了认识、强化了管理,随着煤矿经济形势恢复性好转,安全投入也普遍有所增加,使煤矿在产量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实现了安全生产状况的总体稳定。但煤矿仍然是我国工矿企业中事故发生最频繁、安全生产形势最严峻的工业部门。与国外的差距也仍然很大。

二、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

对2002年煤矿事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可以发现其安全生产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和规律。

1.煤矿的主要事故类型为顶板、瓦斯和运输事故。3类事故占事故总起数的82.94%和死亡总人数的81.58%。顶板事故的发生频率最高,占事故总起数的54.42%。火灾死亡事故的严重度最大,平均每起事故造成9.25人死亡。瓦斯事故的危害最严重,事故起数占17.10%,死亡人数占34.41%。

2.随着煤矿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自然灾害事故所占比例下降,生产性事故所占比例增大。但在提高装备水平的同时,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3.安全生产状况与煤炭产量成正比,即煤炭产量较高的省市或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较好;产量越低,安全状况越差。较高的装备和管理水平为安全生产创造了基础,同时,安全生产状况的改善又为生产能力的发挥创造了前提和保障。

4.事故发生具有时间规律。在月份方面,3、4、5月是事故的高发月,在月旬方面,2002年下旬特大事故占62.5%,在工作班次方面,日班发生的重大事故占46.55%。

5.采掘工作地点事故集中,以掘进工作面的危险性最大。在国有煤矿特大事故中,采掘工作面占76.92%,在重特大瓦斯事故中,掘进工作面占42.82%,采煤工作面占25%;但巷道事故比例也有增大趋势。

6.不同经济类型的煤矿安全生产的发展不平衡。国有重点煤矿产量占全国煤炭总产量的51.07%,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仅分别占全国煤矿的11.88%和12.92%;国有地方煤矿产量占全国的18.91%,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的15.17%和14.62%;而乡镇煤矿产量仅占全国的30.02%,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到72.95%和72.45%。

7.不同地域的煤矿安全生产的发展不平衡。由于地质条件、技术条件和管理水平的差异,不同地域的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差别较大。神东、兖州、大同等35户企业百万吨死亡率已控制在0.5以下,平顶山、开滦等16家企业在0.5~1.0之间,而南桐、鸡西、资兴、攀枝花等9户企业在10以上。重大事故多发生在辽宁、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南和贵州,六省占总起数的54.84%;特大事故多发生在黑龙江、河北、山西、河南、四川等省市。

三、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因素是复杂的、综合的,国有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也是全方位的。分析表明,国有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煤矿从上至下存在较严重的急功近利的思想。表现为或在煤炭市场恢复性好转的形势下急于摆脱困境;或在采掘失调情况下急于恢复正常生产;或为追求更大利润,片面追求生产而使安全处于从属地位。可以说每起煤矿重特大事故均与此相关。

2.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权威性不高、监察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工作效率有待提高。此外,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安全监察工作机制,以应对我国幅员辽阔、煤矿数目众多、安全监察人员有限的现实。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效率、技术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尚不能满足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需要。

3.随着矿井的延深,煤矿自然灾害的危险性在增加,灾害治理的难度加大。表现在瓦斯涌出量越来越高、矿山压力增大,灾害治理更加复杂。

4.防灾措施缺乏针对性,且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大量存在。在2002年国有煤矿发生的16起重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中,防突措施不力的8起,石门揭煤未采取专门措施的3起,地质条件变化未能及时修改实施措施的3起。

5.现场管理不力、“三违”屡禁不止。2002年80%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是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造成的。

6.安全欠帐大,装备状况差,防灾系统不完善,设备失爆或不防爆现象严重。 7.事故应急措施不力,装备不到位,人员缺乏避灾自救训练。入井人员不随身携带自救器的现象相当普遍。事故应急中,由于工人不能正确选择逃生路线而造成灾害事故扩大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8.职工综合素质低,自我保护意识差,缺乏有针对性的培训。据2002年开展的全国煤矿安全状况调查,大中型煤矿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仅占5.44%;中小型煤矿中,平均每处煤矿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职工不足3人。由于煤炭行业近年职工的流动性加大,给安全技术培训造成困难。

四、煤矿安全生产的对策

煤矿安全生产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采取综合性措施,从法律法规、科技进步、行政执法监察、工伤保险、宣传培训等方面采取措施,并力求使安全生产“关口前移”,真正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强化煤矿各级领导、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应通过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月等措施,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客观规律,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同时,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责任感。要建立完善行政责任追究制,并逐级向下延伸,依法严肃查处事故,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通过有效激励强化安全意识。

2.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建设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支撑保障体系。应尽快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察,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技术保障、信息网络和安全技术培训六大体系,为安全生产及其监察提供各种支撑和保障平台,促进我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

3.提高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权威性和监察工作效率,强化政府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职能。一方面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有关执法部门的积极配合;另一方面,需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高行政执法和安全技术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4.继续深化煤矿安全整治,强化安全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煤矿安全整治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内容,应严格煤炭生产准入,完善安全保障设施和防灾系统。应继续深化对重点地域、重点企业的重点监控。

5.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企业安全状况的好转。随着我国煤炭开采深度的增加和开采强度的加大,煤矿灾害治理的难度和复杂性增加,应大力开展安全科技创新,推广先进煤矿灾害防治技术,积极推动企业间的技术经验交流,促进煤矿企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6.尽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工伤保险制度,建设强制性的覆盖全煤炭行业的事故预防、赔偿和康复的一体化工伤保险体系。根据企业安全保障程度、事故发生概率、事故严重度、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与业绩,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制,以从经济上引导企业主动加大安全投入。此外,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目前分别由劳动保障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部门负责,且缺乏相互协作机制,不利于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在事故预防方面的重要作用,应进行改革。

7.依法规范事故处理程序和伤亡人员赔付标准,加大事故成本。目前,我国煤矿事故处理和伤亡人员赔付很不规范,随意性强,赔付标准过低,以致使煤矿矿主和经营管理者认识不到安全生产的严峻性。因此,应尽快通过立法,规范事故处理程序,提高赔付标准,加大事故成本,使企业因担心“死不起人”而不得不加大安全投入。

8.实行煤炭从业准入制度,强化职工的安全培训。煤炭生产是地下作业,昏暗狭窄,人员集中,安全问题突出,对从业人员必须设定一定条件,实行准入制度。煤矿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必须是全员培训和终身培训、上岗培训和经常性培训相结合,煤矿经营管理者和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将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情况作为监察工作的重点之一。

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第五篇

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1 浅谈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几点认识 安全生产长期以来一直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工作,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安全生产的实质是要在生产过程中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这次培训使我更加深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上新台阶,可谓受益非浅。一句话:安全工作是煤炭企业的生命线、幸福线。 一、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安全是人类的一种生存保证,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追求。人类要生存,就要克服、避免威胁生命的种种不利因素及危险,竭尽全力获取平安生存的基本条件。人类社会发展史证明,凡是有人类活动的地方,人们都迫切地需要有一个安全的条件和环境,以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对以“安全第一”为主的煤炭企业来说,更是需要具有良好的安全形势。可以说,安全一词把人类对在与自然的斗争中创造财富、保存自己、延续生命所采取的手段,以及所要达到的目的,作了形象的概括。 我国宪法规定:“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劳动报酬,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是搞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国家生产的目的是最大限度满足劳动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人民的生活需要,最重要的莫过于生存和健康的需要。近几年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安全工作上做过多次重要指示,重点强

调:“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各地方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增加安全设施投入,搞好设备维修,消除事故隐患,要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地方和单位,在严肃查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这些重要指示说明国家把安全生产放在了一个重要的位置来考虑,安全生产绝非是一个简单的经济问题,已经上升到一 2 个十分严肃的政治问题,尤其是煤炭企业应把安全管理放在首位来抓。 二、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国家对煤矿安全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和安全监管力度。尽管如此,我们国家的煤矿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据有关部门对煤矿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全部事故都是事先可以预防的,究其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我认为主要有: 1、职工的安全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 有好多职工对井下的安全生产和自己的人身安全掉以轻心,对于矿井灾害事故预防知识和安全生产知识懂得不多。有些职工甚至为了抢时间、图省事、怕麻烦并存在侥幸心理,在安全理念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安全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因此,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在安全形势严峻的时候要加强安全培训,在安全形势最平稳的时刻更要加强安全培训,时时刻刻提醒职工注意安全,增加安全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这样,煤矿的安全工作才会有保

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也就有了保障。煤矿职工的培训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系统工程,也是煤矿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的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只要我们在实践中勤于思考,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就会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效果,培训工作也就会发挥出他应有的作用。 2、安全硬件设施不强,基础投入不到位,安全生产没有保障 除了人的因素,就数安全基础设施了。安全投入和安全基础设施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基本条件。针对我煤矿的现状在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还不够,这是日后事故的隐患。为此我们要加大安全设施投入,一定不能吝啬,安全是一切,安全就是效益。另外,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竞赛活动,只有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不断完善安全基础设施,加大安全投入,组织、培训工作及硬件设施上去了,才能实现安全生产。 3 3、安全管理的贯彻力不强,安全管理失控 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的健全。有了制度,而不去很好的贯彻和落实的话,就如同纸上谈兵,安全管理也就成了一句空话。说是安全管理,其实也就是管人、管物并且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以及综合协调力。简单来说也是执行的问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执行力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与生产任务的完成与否。毋庸讳言,人本身是有缺陷的,一个共性的问题是存在惰性,在煤矿井下生产中,由于人的惰性原因,就是使某个阶段安全管理出现时紧时松的现象。为了保证安全管理到位,要根据实际,制定符合本矿实际可行的安全管理的标准和要求,包

括人员考勤制度、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及安全管理制度、各岗位工种安全作业制度等在内的一切管理制度。在考核中严格按标准进行,不断细化、量化、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一丝不苟,并按照考核的结果,与班组长和个人的利益相互挂钩,奖罚分明。只有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落实得好,实现人人有职责,事事有人管,才能使安全管理上台阶,实现规范化。煤矿安全生产的发展,始终离不开安全标准的建设。为此,我们根据矿井实际,从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入手,把每一项涉及到安全生产的工作都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同时,我们还要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度,并通过严格的制度约束,严格落实到现场、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为安全生产提供了保障。 4、对机电设备的检查,维护不到位 随着煤矿机械化程度的提高,井下轨道运输系统也逐步实现了电气化,可紧接而来的是机电设备故障引起的轨道运输事故也不断增多。如:绞车失控而跑车的事故,人车落闸保护系统失效而导致的人员伤亡等等。这样的事故很多,但归根结底是由于对系统的定期检查不够、维护不到位而造成的。生产设备的电气化给我们带来了丰厚的利润,但我们要会用、会保养、会维修,只有彻底弄懂它,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动化。有了故障能随时处理,正常情况下搞好定期检查、维护,也就不存在机电故障。该淘汰的设备一定要淘汰,到了报废期而 4 仍坚持使用的设备能不出安全问题吗?另外,要不断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利用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使用。只有这

样,才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认识与思考 煤矿安全生产涉及到方方面面,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缺陷是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四大因素,只要其中一个环节断链,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事故。安全管理是一项基础工作,需要有一整套完整的制度和机制去加以约束和激励,并在生产实际中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职工教育和队伍素质建设,筑起了矿井安全生产的厚重屏障,有效地提升了职工队伍素质,才能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1、转变观念,做到事事有人管 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干部是决定因素,因此,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管理干部必须认识到位,转变观念,开阔视野,找出差距,消除自满情绪和畏难情绪,树立安全生产的信心和决心。管理干部要做到靠前指挥、深入现场,深化、细化管理,养成“细心、耐心、细致” 的“勤思考、亲自干、敢负责”的习惯,要经常深入现场、深入井下,严密控制各个生产环节,理顺工作过程,细分工作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对每项工作、每个任务,都要安排到人,安排到位,不留任何死角和盲点,做到事事有安排,有落实。 2、完善制度,做到事事有标准 煤矿管理制度是煤矿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共同遵守的规定和准则,如果没有统一的规范性的管理制度,煤矿就不可能正常运行;因此,要保证煤矿的规范化和精细化运作,必须从完善、细化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入手,建立一整套包括组织机构设计、职能分工、岗位职责说明、工作流程以及各种专业

2015煤矿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第六篇

心得一:煤矿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是煤炭企业的天字号大事,安全生产与人的生命息息相关。我们常常听到这样一句话:“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说明了安全生产对我们的重要 性,分析目前所有安全事故,绝大多数是有违章造成的,也就是一切事故的根源出现在我们的思想上。安全意识不强,现场管理不严,凡事掉以轻心,这些问题依旧 是引发各类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讲,抓安全生产,其实就是抓人的思想工作,以增强人的安全意识。我公司在三八节组织的安全演讲活动,三月十八 晋城苗匠x事故发生一周年的警示,宣誓活动,无不在提醒我们要不断增强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安全生产;加强制度落实,保障安全生 产。

增强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

增强人的安全意识,我认为首先要通过各种培训和学习来提高。现在我们xx正在不定时的 集中培训学习,以及每日在餐厅的黑板上写出一道有关安全生产的题目,以供职工在吃饭的间隙也可以了解一些安全生产知识。这种方法其实都是在意示着我们要时 刻增强安全意识,保持高度警觉;要居安思危,防范于未然。我不知道你们是否注意过蚂蚁窝,只要是在平地的蚂蚁窝,都会在洞口边发现一圈高高的土,你知道它 是用来干什么的吗?它们就是怕下雨的时候雨水流进洞来。一只小小的蚂蚁都能做到居安思危,防范于未然,对于我们来说,更应该如此。其次,我们还要通过身边 的典型和事例来警醒。这两年,我国发生的x不安全事故很多,离我们近的,比如说我们单位6·22顶板事故,晋城苗匠x事故,还有前几天发生在孝义的安信x 主井发生炸药爆炸事故,我相信,谁听说之后心情都会沉重,都会悲痛,但是我们不能只是听听而已,当时心痛一下,更多要从中反思,总结教训,不断的警示自 己,告诫自己该怎样做,从哪里做起。增强安全意识,实际上就是要我们明白防患于未然的价值,要远远大于发生事故后的吸取教训;事前努力的意义要远远大于事 后的追悔莫及和追究责任,要在安全时抓安全,不要在事故后去埋怨。因此,我们的安全意识和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一定要抓到点上,落到实处,不能盲目无序,要 把“安全第一”当作首要的价值取向,只有真正让员工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才能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才能确保我们的企业兴旺发达,长盛不衰。

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的实现,除了有极强的安全意识,更重要的是要有一支综合素质高、技术本领强的队伍,包括管理队伍和生产队伍。

心得二:煤矿安全生产月心得体会

今年6月是全国开展安全月活动的第十二个安全月,今年安全月主题是“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我的心得体会是:从1984-20xx年的安全周到20xx至今的安全月活动,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作为我们煤矿企业,更加要把职工安全生产放到头等大事来抓。记得矿长对我们开会时讲过一句话:“煤矿的最大隐患是缺少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确实是如此,如果对大家的安全教育到位了,那么我想我们大家也就知道在作业中应该怎么去做,应该怎么去治理隐患,应该怎么去防患事故,当然也就消除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无危则安,无损则全。安全就是人们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生命得到保证,身体免于伤害,财产免于损失。安全生产是企业管理的重点,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安全就是效益。我们肩负着国家的财产、职工的安全。血的教训,时时刻刻印在我心中。企业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是要时刻把职工的安危放在心上。“安全在我心中”就是要做到“人人事事保安全”。人人事事保安全,关键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作为一名职工,就更应该用一颗赤诚的心,去维护自己和每一个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用安全的规章制度和周到的服务为职工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以辛勤的工作,为企业的大船护航。应该做到:一、端正自己的思想作风。有“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从严要求,敢抓敢管,大胆揭露矛盾,果断解决问题;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热情服务,公正清廉,在安全管理以及检查过程中始终要体现公平、公正;要不断创新,注重与时俱进,完善自我,增加安全管理的超前性。二、熟练掌握安全专业知识,才能预知危险、分析和控制危险,同时,还必须掌握和熟悉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以便在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做到依法监督、按章指挥。三、要有系统的管理理论,提高安全管理业务水平,促进安全管理科学的发展。四、要有崇高的敬业精神,做到“三心两意”,即工作上的“专心、细心、耐心”,思想上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时刻紧绷安全之弦,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把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

人人事事保安全,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只有把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技术能力提高了,才能在生产劳动过程中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从“要我安全”转向“我要安全”、“我应安全”、“我能安全”、“我懂安全”,这是安全意识的飞跃,这种飞跃只有通过经常的反复的安全再教育。

人人事事保安全,采用科学管理手段,通过危险源的辨识,根据后果的严重程度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来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再进行重大危险源的有效控制和管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必须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安全生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员动手,综合治理,常抓不懈,只要安全在我们心中,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让我们共同努力,心存安全。安全,连着我和你,它在我心中,在你心中,也在大家的心中。

煤矿不同于其他行业,它是个高危行业,时时刻刻都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因此要把安全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它是基础、是根基,只要每个工人心中都把安全当做第一位,时时刻刻想安全、时时刻刻为安全、时时刻刻保安全,我们才能放心的生产,放心的工作,才能达到推动安全发展的目的。

联想起刚刚发生的xx煤矿机械伤人一事和去年xx煤矿的机械伤人事故,自己有太多的感触,都是由于个人安全意识不强导致事故的发生,我们应该引以为戒,克服任何困难排除隐患才能安心生产,也要教导广大职工牢记安全第一,才能团结一致,不发生任何事故。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后半年的安全就看大家的共同努力了!

这就是我的心得体会!

心得三:煤矿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对煤矿企业的基层工作产生了一些心得体会,已以文字书面形式提交矿委,好的企业不但要有好的基层工作者,更应该有好的矿委领导及好的决策层,以及好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和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同时还得有好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下面将我自己的心得体会表白如下:

一、好的企业要有好的矿委领导及好的决策层。矿长和业主对煤矿安全生产负总责,作为煤矿企业的决策层和直接受益者,必须对煤矿安全生产负责,做到“执行上级安全规定不打折,完善煤矿安全制度不走样,狠抓全员培训不放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欠账,排查安全隐患、追究安全责任不手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指令和决定;负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奖惩兑现等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业主必须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安全思想认识到位。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要给煤矿安全工作人员讲安全生产课,要定期不定期地到煤矿生产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安全制度措施要到位。不准随意更换矿长,不准为安全副矿长分配安全生产以外的任务,不准下达超产指令;三是安全生产投入要到位。保证矿井现场管理设施设备、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培训等方面的优先投入。

二、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是国务院确定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煤矿企业内部围绕现场管理,实行三级责任、落实十项措施的工作制度,使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自己负责的意识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的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不断推进。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以及劳动组织用工培训管理。

三、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提高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企业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事宜:一建立技术管理体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井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二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加强矿井灾害预防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绘制相关图纸。对矿井地质情况、开采情况、周边矿井采空区情况等要由技术人员定期进行分析,针对性的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形成完整的技术基础资料。三确保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矿井和采区生产布局科学合理,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壁式采煤方法。四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矿井每月必须制定风量分配计划,严禁采掘工作面微风和无风作业;对通风设施设专人看管和维护;配备足量的瓦斯检查员;必须安装瓦斯监控系统;掘进工作面实行“三专两闭锁”;切实落实综合防灭火措施和落实综合防尘措施。五加强矿井水害的防治管理。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制定专项措施和配备设备、专业人员。六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每月组织一次技术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重大安全隐患或技术难题,应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心得四:煤矿安全生产学习心得体会

目前煤矿是我国主要能源生产企业,对推进社会建设和发展起着巨大的作用,但是由于煤炭赋存条件比较复杂,很多自然灾害与之并存,导致开采难度加大,危险程 度增高,加之其他不确定危险因数,导致煤矿事故率极高,因此如何破解煤矿安全生产难题,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降低生产事故,保证鑫国煤电公司职工生命安 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课题。下面就如何抓好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些心得浅见向大家介绍一下。

在安全生产上我们四个矿业公司全面建立安 全管理、会议、隐患排查治理、质量评价、奖惩等制度160余项。也加大了安全的投入20xx年,投资2000余万元为6对矿井装备了安全调度系统,购进3 台综掘机和2套采煤机组,同时,狠抓了雨季“三防”、冬季“四防”和地面安全管理,确保了地面安全生产。从制度和生产环节上都进行了严密的设计,以确保生 产安全和生命安全。可生产安全形势依然严重,威胁生命安全的局面仍然存在。那这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我认为这主要是一些公司和一部分人没有从以人为本的 高度出发,落实和推进好“安全第一”理念,使生产安全服从于生命安全。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绝不能把它看作是一条故弄玄虚的宣传标语,或者当作一种华而不实的安全理念。而是每一个生产设计、生产流程、技术操作等各方面都需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第一。保障人的生命安全成为我们企业首当其冲要考虑和解决的最重要问题。

2015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第七篇

方案一: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的“攻坚年”部署,推进我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深入开展,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制定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制定临淄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整治重点

20xx年煤矿整治的重点是:煤矿“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和提升运输。

(二)工作目标

20xx年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目标是:通过深化安全整治,全区煤矿杜绝死亡事故、2人以上重伤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

二、煤矿安全整治的主要措施

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把解决眼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研究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努力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一)着力抓好瓦斯治理、防治水及雨季“三防”工作。所有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要使用“双风机、双电源”;要把落实“以风定产”与合理集中生产、加强现场管理结合起来,严禁多头多面过度集中生产,严禁无风、微风作业,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串联和扩散通风,严禁随意停开局扇;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禁空班漏检。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制度,探放水工作要有设计、有施工、验收记录。各煤矿要加强对落实探放水措施、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探水的煤矿依据国务院446号令严厉处罚。雨季“三防”工作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动,在雨季来临前及早清捞水仓、清挖水沟,疏通地面泄洪道,填平古井。对供电电源和排水设备进行认真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二)深化“双基”建设内涵,提高矿井本质安全水平。继续大力开展“双基”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着力提高矿井本质安全水平。一是加强矿井技术管理。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明确总工程师的职责,把技术管理作为安全管理中的关键工作来抓。二是加强现场管理。要把安全基础管理的重点放在区队、班组和现场,建立以安全考核为主的区队及班组业绩考核标准,加大安全工资在工资构成中所占的比例。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现场,落实到每位作业人员。三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治理的重点是“一通三防”、防治水两个方面,包括国务院《特别规定》及《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所列的60多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违法生产行为。加强对薄弱地点、薄弱时间、薄弱环节、薄弱人物的排查和监控,加大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力度,确保项目、措施、资金、时间、人员、责任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不能有效治理或不能实施有效监控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止作业,做到防患于未然。四是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上档次。各煤矿必须不等不靠,加大投入,从地面绞车房、矿灯房、职工宿舍、澡堂、调度室、办公室等到井下各生产系统都要高起点、高标准进行整改。地面广场、办公区做到干净、整齐、有序,矿区绿化达到园林化;井下各系统要向质量标准化更高级别迈进。

(三)着力加强区队班组建设,强化自主管理。要明确区队长、班组长安全管理和生产管理的职责,赋予他们安全管理权、生产组织权和考核分配权。充分发挥区队长、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的作用。切实把区队班组建设作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加强区队长、班组长培训管理,强化区队长、班组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知识的培训。根据区队长、班组长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建立健全区队长、班组长工作考核标准,严格进行业绩考核,对不合格人员要及时撤换。健全区队长、班组长、安监员“三位一体”的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到科学、安全的组织生产和施工。

(四)加大安全投入,提高矿井技术装备水平。各煤矿要积极推进采掘工艺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炮采、炮掘,加快淘汰木支护。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及时足额提取维简费并按规定全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系统安全保障能力,从根本上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认真搞好受自然灾害威胁严重矿井安全开采的技术论证工作,完善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加快发展煤矿生产机械化。要积极推进采煤工艺改革,尽快实现采掘机械化。开采薄煤层矿井要结合煤层赋存条件,制定适宜的机械化发展规划。通过加大安全投入,着力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五)加强教育培训,改善办矿条件,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煤矿要制定职工教育培训规划,落实培训经费、保证培训时间。煤矿矿长、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职工要进行梯次教育培训。要采取委托培养、专项技术培训等措施,培养一批煤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加强应知应会教育和强制性安全轮训,增强干部工人的安全业务素质和自助保安能力。要抬高新工人入矿“门槛”,逐步推行变招工为招生的用工机制和全员从业资格准入制度。凡是招用的新工人必须具备相应学历,并接受为期六个月的系统培训,经培训合格取得“煤矿工作资格证”方可上岗。要改进和完善劳动分配管理,增加煤矿井下工人特别是一线生产工人的劳动报酬,用较高的劳动报酬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吸引高素质的人才。

(六)持续不断的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矿井“一通三防”、防治水措施的制订和落实情况,采掘工程部署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区煤炭办将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跟踪督察,督促矿井及时进行整改。

(七)认真开展劳动定员工作,严格按矿井核定能力和劳动定员组织生产。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委《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要求,煤矿要明确专人负责劳动定员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劳动定员工作,结合矿井生产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做好劳动定员原始记录、入井人员考勤和统计分析等工作。要采取定采区、定头面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井下作业人员。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不得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逐步推行一个采区一个回采工作面、二个掘进工作面的生产作业方式。严格按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煤矿必须严格按核定的生产能力合理安排全年生产计划和劳动定员,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做到均衡生产。除带班人员、要害岗位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以外,其他人员不得在采、掘工作面交接班。严禁两班交叉作业。实行“限员挂牌”制。煤矿要在井口公示牌上真实标明每个采区及采、掘工作面核定的每班作业人数和实际每班作业人数。

三、加强对全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是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安全工作部署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煤矿要把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目的。

为加强对煤矿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区煤炭办成立煤矿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周效东主任任组长,煤炭办其他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部署煤矿安全整治活动,搞好组织协调和检查调度,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煤炭办,具体负责活动的检查调度和日常工作。

方案二: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安排部署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15〕11号),扎实做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特制订《全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晋政发电[2015]第5号),紧紧围绕“三个突出”(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三个加强”(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扎实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按照深化、巩固、提高的要求,抓反复,反复抓,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规范全省煤矿的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坚决杜绝特大事故,加快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继续深入开展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省煤炭工业厅、山西煤监局、省国土资源厅成立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xxx

成员:xxx

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继续深入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对全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协调各级、各部门、各省属煤炭集团公司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将依据省煤炭厅、山西煤监局、省国土资源厅各自业务职责,组织有关监管人员,并抽调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省级督查工作组,对全省11个市及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公司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其中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太原、大同、朔州、忻州、阳泉五个市的督查工作,省煤炭工业厅负责长治、晋城、晋中、吕梁、临汾、运城六个市的督查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对涉及私挖滥采、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及移交后的关闭矿井组织专项督查。

领导组下设综合信息组,分别设在省煤炭工业厅、山西煤监局、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跟踪掌握各市、各省属煤炭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整理、汇总、通报、上报等工作。

组 长:xxx

成 员:xxx

三、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此次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一是逐级对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各级、各部门、各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分类整治;二是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晋政发电[2015]第5号)情况;三是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一)对省属煤炭企业集团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本次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制定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本集团所属煤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是否对所有煤矿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该关闭的矿井是否组织实施了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是否停产整顿,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加强了日常监管。

2.是否建立了“集团统一领导、部门加强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是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集团公司发展规划,实行了同步规划、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3.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对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进行了层层分解,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实行严格考核;是否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了每个重点企业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确定的事项是否得到全面落实;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并落实到位。

4.是否积极推进煤矿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隐患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效果专家评价制度和公告制度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5.是否建立健全了能够适应本集团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否配足配强了监督管理人员;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体系,编制了应急预案,配置了相应的人员和装备,并进行了演练;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制度,并按规定提取、使用和管理。

6.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对不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事前责任问责。

7.是否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是否严格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规定,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严禁不经验收、不经签字擅自作业。

(二)对地方政府及部门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煤矿企业进行了分类整治。一类企业是否关闭到位,关死关实;二类企业是否真停真整,整改无望的是否列为关闭对象实施关闭,整改达标的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复产复工验收;三类企业是否切实加强了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保证安全生产。

2.《通知》中明确的对地方政府及部门检查的主要内容以及2015年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3、是否制定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4、政府班子成员、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领导、市县长安全助理“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到位情况和安全监管“三落实”情况。

5.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对不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事前责任问责。

6、是否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是否严格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规定,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严禁不经验收、不经签字擅自作业。

7、是否加快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度,做到早关、快关、关实、关到位;是否严格规范煤矿整合技改行为,严格执行煤矿整合技改期限,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进整合技改矿井实现管理强矿;是否切实做好兼并重组煤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整合技改矿井的监管。

(三)对煤矿企业检查内容

1.对列入关闭名单的矿井要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六条标准”彻底关闭,尚未执行关闭的矿井,是否拆除主提升系统的动力设备、加封上锁、停止供电,任何单位不准向其提供生产条件,当地政府和主体企业要派人24小时盯牢看守。

2、对生产矿井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瓦斯方面: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情况,“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工作体系建设情况;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抽放情况,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2)防治水方面:是否严格执行煤矿水害防治规定;是否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是否摸清本矿井周边老空积水情况,完善水文地质资料。

(3)采掘方面:是否加强工作面探放水、支护、通风等重点环节的管理。

(4)机电方面:是否加强机电、大型设备维修检查和运行状况的动态管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机电设备,严禁违章作业和机电设备带病运转,杜绝机电失爆。

(5)火灾、煤尘防治:是否严格落实火灾预防和管理的各项规定,是否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6)是否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主的煤矿安全技术责任体系,严禁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未经审查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组织生产。

(7)现场管理情况,矿领导是否跟班指挥,与职工同上同下,区队长是否带班作业,是否落实“六大员”安全管理责任, “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8)是否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全过程、全方位动态达标。

3、对全省煤矿在建项目还要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煤矿建设管理机构和安全监管体系。

(2)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存在转包行为,建设、施工作业人员是否达标。

(3)建设、施工企业是否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多头多面建设。

(4)是否严格“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

(5)是否设置专门防治水机构、措施到位。

(6)矿井防灭火方案措施是否落实。

(四)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5]5号)和《山西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晋安发[2015]6号)要求,8-10月在在全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一)对全省兼并重组整合已关闭矿井、正在实施关闭

和列入关闭名单且未批准过渡期生产的矿井(不含已经移交国土部门的关闭矿井)重点检查和打击:

1、已经关闭的矿井是否按照《关闭矿井六条标准》关实关死,重点打击死灰复燃现象。

2、正在实施关闭和列入关闭名单且未批准过渡期生产的矿井是否拆除主、副井提升系统动力设备,从业人员是否遣散,公安部门是否停供并清缴火工品,供电部门是否停止供电,监管部门是否逐矿派驻专人24小时盯守,是否不再具备生产条件,重点打击擅自非法组织生产行为。

(二)对其他煤矿企业重点打击: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建设的;

2、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3、不认真落实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4、未依法进行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7、《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规定的15类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未治理或治理不彻底的;

8、其他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建设行为。

四、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此次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按照“企业全面自查,市县政府组织检查,省专项整治领导组垂直督导”的方式进行,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统一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8月)

各级、各部门、各省属煤炭集团公司要成立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本地、本部门、本企业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做好专项整治部署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发布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使各级各部门和所有煤矿企业了解和掌握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方式步骤和具体要求,为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自整

企业自查贯穿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各煤矿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对照本次专项行动内容,组织全面自查自整,查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治理,一般隐患和问题,要按照“五落实”(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规定限期整改,发现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停建,并及时上报煤炭行政主管部门。重大隐患整改完成前不得组织生产建设,隐患整改情况要在本单位以板报、企业内部报纸等形式进行公示。各煤矿企业8月10日、2015年1月10日前将本企业上半年和全年自查自整情况报上级煤炭主管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集团。

第三阶段:实施整治阶段(9、10、11月)

市、县(区)人民政府、各省属煤炭企业集团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所属)煤矿企业进行巡回检查。监督检查新建、整合改造矿井,相关手续是否完善齐备,是否严格按照批准设计组织施工建设,是否以基建名义组织生产;监督检查纳入关闭范围的矿井是否存在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彻底现象;监督检查整顿矿井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资金,明确时限,明确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整改;监督检查生产矿井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处理落实,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查处,处罚到位,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煤矿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治本之策。

县级检查比例:一类企业100%,二类企业100%,三类企业100%以上;市级检查比例:一类企业100%,二类企业70%,三类企业50%以上,同时要对各县人民政府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检查比例:一类企业100%,二类企业100%,三类企业100%以上。

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对各市、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公司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对煤矿企业进行重点抽查,抽查一半以上的县(市、区),每县一类企业30%,二类企业20%,三类企业10%以上,对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所属企业抽查比例为:一类企业30%,二类企业20%,三类企业10%以上(督查分组名单附后)。

第四阶段“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12月)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省属煤炭企业集团要组织回头看检查,跟踪抽查一类企业关闭情况,二类企业整改情况以及第三阶段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将适时组织省级督查“回头看”。

各市人民政府、各省属煤炭企业集团每月5日前将上月专项整治情况上报省领导组,20xx年1月10日前将全年专项整治总结报省煤炭工业厅,省领导组将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打分评比,并在全省通报。

方案三: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仙政文〔2015〕233号文),推进我镇矿山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镇非煁矿山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仙游县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切实把集中专项整改的过程变成依法规范矿山安全生产的行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树立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职责,细化整治措施,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用一个月时间整合各方力量,集中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淘汰、关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整顿和规范矿山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矿山安全生产投入,提高矿山企业生产安全水平;完善矿山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治理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我镇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稳步好转,完成第四季度矿山安全生产各项指标。

三、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整治我镇非煤矿山违规开采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贯彻执行“采剥并举、剥高先行、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的露天矿采矿原则。

1、实行自上而下,按顺序分层开采,分层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4米,采用浅眼爆破分层高度不超过6米。采用中深孔爆破分层高度不超过20米;

2、剥高表层土的宽度始终符合设计规定;

3、禁止采用扩壶爆破和中底部掏采;

4、终了边坡角度符合设计要求,但最大不得超过60度;

5、爆破安全距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

6、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矿区;

7、作业人员遵守岗位操作规程,杜绝冒险作业;

8、生产期间矿长、安全员在岗在位;

9、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二)整治未按设计建设和开采行为。

1、未取得安全生产计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要责令补办后方可投入生产;露天矿的开采设计与原生产系统变动较大的,应履行“三同时”手续后方可投入生产;

2、要严格按开采设计方案建设和开采,未按设计完成开拓系统的,应停止开采,在按设计完成开拓系统后,方可按设计方案组织开采;

3、在建设和开采过程中,须对原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须报原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并经原审查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4、对已持证的矿山企业没有做到一个独立生产系统办理一张安全产生许可证的。

(三)整治不定时爆破和爆破安全警戒制度;

1、严格执行规定时爆破和爆破安全警戒制度;

2、爆破安全距离内的工棚、宿舍、民房住宅,高压供电线路及其他重要构筑物应限期搬迁或迁移到爆破安全距离之外或签定安全管理协议书或租用协议合同,在搬迁、迁移或未签定安全协议书或租用合同前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3、对整改无望的矿山,依法撤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仙游县人民政府予与关闭。相关部门应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批复吊销相关证照。

(四)整治非煤矿山机械设备安全和安全运输。

对桅杆吊等危险性较大的超重、提升等机械设备,配合质监部门由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定期检测,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行;加强运输车辆和运输道路的安全监管,人货混装和运输超载,危险路段和部位须设置安全警示栏和防护栏。依法取缔矿区内无牌无证车辆。各矿山企业不得私自储藏易燃易爆机械用油。

(五)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期间自查自纠。矿山企业要在每日生产期间对本矿山安全生产进行自查自纠,并登入《矿山企业安全自查、隐患整改记录表》。

(六)建立健全矿山企业档案制度。

矿山企业在十一月底前按县安监局《关于印发仙游县非煤 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仙安监〔2015〕18号)文的要在现场办公地点设立档案柜。

(七)关闭和取缔无证开采的矿山(含各种证照过期的),关闭率达100%。

(八)依法查处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对持证矿山要按划定矿区范围内开采,发现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

(九)整治非煤矿山安全用电

对矿山企业用电管理制度不落实,电工人员没有取得特种许可证的,用电设备、线路老化的,供电企业可以采取停止供电措施,直至矿山企业整改到位,保证矿山企业的安全可靠用电。

(十)集中整治砖瓦窑安全生产

对砖瓦窑不按安全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要求开采及不按安全用电要求的,应停止生产。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含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水土保持合格证、环境影响就评价表有效期已过,被暂扣、吊扣)的矿山企业,不得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有关职能部门应暂停提供爆破物品、电力使用等生产资料,促进企业规范化开采。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0月31日—11月1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详细整治方案,全面动员和部署矿山安全整治各项工作,确保矿山安全整治取得阶段性实效。

2、排查整治阶段(11月2日—11月15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的矿山进行全面拉网式大排查,对排查出的矿山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集中力量跟踪督促矿山企业整治到位;要按照巡查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发现无证采矿(含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水土保持合格证、环境影响就评价表有效期已过,被暂扣、吊扣),要予以关闭、取缔。

3、整改复查阶段(11月16日-11月25日)

对整改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的复查。拒不整改的矿山企业要上报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该取缔的要取缔,该关闭的要关闭;整改不到位的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行综合执法;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有关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我镇矿山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的原则,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国土资源所要于每周五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表填报国土资源局地矿股。

2、抓好源头安全监管,加大整治工作力度。

要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对不按安全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要求开采及不按安全用电要求的,都必须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要坚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私自组织采矿生产作业,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按程序提请吊销其有关证照,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3、继续深化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工秩序工作专项整治,规范非煤矿山无采秩序。

各村、有关各单位要按照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突出重点抓好砖瓦窑、采石场,尤其是个体私营小矿山的整治工作,深化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每周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至少检查一次,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资源的合力,着力整治采矿秩序,打击非法采矿行为。通过联合执法,使采矿秩序、安全状况逐步好转。

4、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村、有关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标语、广播、有线电视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加大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要设立公布事故隐患举报电话,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调动职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对整治走过场的村、单位要予以曝光,对整治不力的,在整治期间发生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坚决按照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煤矿安全总结报告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第八篇

##第1篇:煤矿安全生产总结报告

公司董事:

20XX年7月复兴煤矿经耒阳市煤矿安全生产整治领导小组同意复工,按照复兴煤矿启动复工整改方案,公司组织人员于年8月启动复工。现将年8-11月份安全生产作一汇报。

一、安全培训:矿井于20XX年7月停产至今有一年之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实施全员培训100多人次,并委托市煤炭培训部门进行为期三天岗位培训。对进矿新职工,参加岗前培训72学时,12人经考试合格和身体检查合格者,安排上岗。安排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人次去衡阳参加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培(复)训,4人次去耒阳培训特殊工种培(复)训,并通过考试。制订了员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规定各工种每班召开班前会,每月还定时召开班组长会议。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二、安全生产管理:

①、复工前组织采、掘、机、运、通部门负责人对矿井安全生产系统进行安全大检查,了解矿井安全生产动态。按照《复兴煤矿启动复工整改方案》安排布置工作,每班按时召开班前会,把上班的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如实汇报,安排下一班现场的工作及安全生产,专人落实负责管理,保证现场安全生产。矿级干部按上级文件精神和公司要求,按时按量

下井现场带班,与工人同进同出,带班领导实行交接班制度,并作现场交接班记录和相关记录,每月由矿长和安全副矿长至少组织一次安全例会,总结井下、地面的安全生产情况,现场有异常情况时,立即由矿长、技术负责人共同组织召开相关人员的研讨会议,群策群力,制定相应的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处理,保证现场在安全下作业。

②、认真贯彻耒阳市安委办《耒阳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改“三大行动”的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开展“三大行动”实际意义,投入资金2万余元制作宣传牌板、标语。按照耒煤安整[]104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奋战一百天,实现安全年”专项行动。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工程技术人员、带班长、安全员等为组员的“三大行动”、“奋战一百天,实现安全年”领导小组。每旬按时对井下、地面进行彻底的隐患检查,年8月-11月份配合了上级行业部分进行安全检查12次,矿井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11次,共检查了68条隐患,其中顶板管理11条,文明生产4条,机电设备45条,提升运输8条。以上隐患都逐一落实专人负责定期整改,定期由矿长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追究负责人的管理责任,查明原因,返工整改,直至合格,报矿长签字审阅、存档。

三、安全生产情况:

①、按照《复兴煤矿启动复工整改方案》工程安排,8-11月份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1、主井筒清理整改巷道708m,维护管路、电缆、轨道708m。更换轨道200余米、忱木408块。清理悬挂电缆2098m,更换信号设备5台件。

2、井底车场维修巷道102m,其中改扩拱62m。更换、铺设轨道120m、更换忱木60块,清理、维修水沟102m。

3、中央泵房维修巷道30m,其中改扩拱10m,对水泵进行分台大修,更换、添加零部件20余件。

4、中央变电所清理巷道30m,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维护,更换淘汰开关4台,检修线路500余米。

5、主井提升机检修,更换钢丝绳880m、设备、设施5台件,主通风机、压风机、主排水泵设备、设施全面检修。地面生产系统维护、清理。

6、22轨道下山:凹底320m,整改22轨道下山轨道508m,更换忱木360块,改换拱80m。检修、维护管路、电缆、轨道508m。安装移动信号一套。

7、-345m车场:维修巷道42m,其中改扩巷22m,打拱22m。更换淘汰开关、禁用通风机3台件。检修线路90m。

8、-345m中央石门扩巷280m,打拱260m。

9、维修保养22轨道下山绞车,更换钢丝绳600m、零部件7台件。

10、掘进-345m主水仓30m,砌碹30m,添置并安装排水管路708m。

11、维修瓦斯监控系统。更换分站二套、传输线路400m、各类传感器7台,恢复正常监控。

12、维护人员定位系统。更换分站一套,读卡器3台,发放识别卡68张。

13、主斜井安装了防跑车装置(简易),并投入使用。

14、-345水平中央石门、顶板运输巷:扩巷、打拱98m;撤换12kg轨道、铺设15kg轨道120m,更换忱木150块;构建水沟120m;敷设电缆350m,其中敷设新90mm2电缆150m;清理、撤除淘汰、非防爆设备3台件(2台压风机)

15、2261回采工作面运输巷掘进30m,架设金属支架40架(梯形棚),出煤300吨;购置安装局扇11kw二台,敷设阻燃风筒180m。

17、维修煤巷20m,出煤100吨;更换支木支护使用金属支架30架。

18、淘汰水冷式压风机一台,安置20m3螺杆式压风机一台,井下6m3防爆螺杆压风机一台,添置(更换)压风管路1400m。

19、22轨道下山砌碹30m;敷设120m2新电缆560m,安置缆钩280个。

20、淘汰木支护,购置11#工字钢材20吨,加工梯形棚子90架。

21、-130水平通风联络巷掘进30m,砌碹30m。

22、-306水平安装移动信号设备一套,石门掘进60m。维修李友泽煤矿三水平巷道120m。

23、-306水平煤巷掘进二个上山,进尺120m,产煤2000吨。

24、截至11月25日止总计产煤2400吨。实现了安全生产。

②、资金使用情况(见财务报表)

四、存在问题

由于矿井停产时间较长,井巷工程没有及时维护,设备设施长期没有使用,经过维修后,性能不稳定,要定期检查,完善维护,保证正常。部分员工时有违章现象发生,应加强全员安全培训教育、规范作业者行为。劳动力较少,预期工程难已完成。

五、十二工作安排

十二月份按照《整改方案》的布置整改,深入落实开展“三大行动”、“奋战一百天,实现安全年”活动。抓好回采工作面施工,准备好煤掘、岩掘工作。维护好机电设备、设施。抓好“一通三防”调整矿井通风系统,实现北风井抽风。抓好顶板、盲巷、运输管理。争取年元月份实施矿井复产验收。

##第2篇:煤矿安全工程师工作总结报告

20XX年已逝去,这一年以来,在煤炭、科室领导的指导、关怀与帮助下,我坚决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一个党员的政治素养,时刻以“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作为导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纪守法,勤勤恳恳,紧紧围绕我煤炭全年“安全事故为零”的安全生产目标,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了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更好的开展今后各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个人思想道德修养,端正做人、做事良好态度。

跨出了校园的大门,就得融入社会这个大家庭,为了能够在生活、工作过程中,与同事建立一种和谐的人际关系,我始终坚持“干工作先做人”的原则,不断学习成功人士的先进经验,戒骄戒躁,虚心谨慎,接受前辈的教导,不断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端正做人、做事应有的正确态度,为自己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作好铺垫。同时,积极认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集团公司的各项政策和会议精神,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二、加强业务及专业知识学习,提高处理技术业务工作能力。

1、认真学习煤炭炭相关的规程措施,明确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参加工作以来,我始终不忘“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先后多次学习了各采煤炭及掘进工作面的作业规程,了解并熟悉了各种作业的工艺流程。通过对各类针对性强的安全措施的学习,初步了解了在特定作业过程中容易引发事故而值得高度重视的环节。通过对我煤炭《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编制,也对部分工种的作业内容及责任有了初步的认识,比如安检员、瓦检员、爆破工、检身工等等。当然,煤炭炭“三大规程”之一的《煤炭炭安全规程》,作为煤炭炭企业安全生产的准绳、衡量标准,我更不敢丝毫的懈怠,经常学习熟悉掌握,努力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依据。在“三大规程”的学习之余,我仍就密切关注国家、省及其他各大安全相关网站,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与煤炭炭行业动态,不断开拓自己的视野。

2、高度重视煤炭井防突工作,不断充实防突知识。我煤炭瓦斯等级在年末升级为煤炭与瓦斯突出,升级后的安全管理工作难度加大,防突任务重,突出治理措施的探索和应用是安全生产的重点。因此,可以说煤炭井防突知识掌握的多少、理解的深浅,将很大程度上反映一个人的现场突出防治的能力与水平。今年随着8月1日起《防治煤炭与瓦斯突出规定》的颁布施行,我对《防突规定》进行了系统的学习,进一步看到国家对煤炭炭瓦斯治理工作的重视,更加清晰的了解了两个“四位一体”的真实内含(即: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区域验证;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面防突措施、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明确了法律法规对突出煤炭井的要求: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区域防突措施不到位,严禁采掘活动;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防治煤炭与瓦斯突出必须始终坚持“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十二字方针,必须严格执行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3、继续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不断延伸拓展知识结构。坚持走“活到老,学到老”、“终身学习”的学习路线,工作以来我先后购买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辅导教材》、《煤炭山压力显现及岩层控制技术》、《煤炭炭瓦斯突出灾害防治技术》、《煤炭炭防治水技术》等相关专业书籍,时刻不忘多看、多记、多了解,努力为日后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4、认真完成好领导安排的“五优”资料收集、质量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等工作,逐步熟悉科室相关业务。xxxx年我煤炭顺利通过了省煤炭炭工业管理局的“五优”煤炭井验收,为了断续保持“五优”水平不降低、不滑坡,煤炭高度重视“五优”煤炭井保持工作,为了迎接省局对“五优”煤炭井的复验,我积极按照标准要求对所需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以迎接省局验收。严格按照煤炭、科领导的要求继续加大对基层单位精细化管理的考核力度,一如既往的坚持旬报表向企管科通报制度,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工作在安全工作中的现实意义。

5、了解现场薄弱环节之所在,明确安全管理之重点。做任何事情总会有出发点,而安全监管也不例外。只有抓住了事物发展的主要矛盾,才能控制好事物发展的主要方向。通过日常接触质量标准化、精细化、各级监察监管部门查出的各类存在的问题,使我对煤炭井的安全状况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对现场作业中易出现违章违规操作环节也有了进一步了解。比如对我煤炭安全生产威胁较大(也即管理重点)的几个方面有煤炭与瓦斯突出防治、防治水、顶板管理等。

6、按照集团公司及煤炭安排,我积极参加了集团公司第三季度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通过对集团中部五个煤炭井为期两个星期的检查,让我对质量标准化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要想安全无事故,必须工程质量无缺陷。

7、按照煤炭关于后两个月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我负责对后两月中层干部风险抵押的考核统计工作,并始终坚持客观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努力将此项工作落在实处,为煤炭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8、加强对各单位规程措施的归档管理,及时掌握各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重视的安全问题,发现不按措施作业的,坚决制止并要求整改。

9、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掌握各基层单位施工进度及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作为煤炭炭安全的一名工作人员,没有丰富的现场实践经验,何谈管理。通过在地面经常翻阅我煤炭诸如巷道布置图、通风系统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让我对井下整个生产布局有了一个更清楚的认识。但为了能够真正到现场到工作面、作业头去学习,我坚持每月下井12班以上,与科室领导们一同下井去检查监督。通过他们在检查中对现场人员的询问、指导及不安隐患的填写,让我知道了很多现场管理规范、薄弱需要重点监护的环节,如工作面超前支护规定的单双抬棚打设要求,机头机尾端着特殊支护方法,工作面、上下端头、超前支护单体液压支柱的压力监测,老塘悬顶管理措施(强制放顶、切顶柱、丛柱、木垛等)。

##第3篇:煤矿安全总结报告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目的是全面贯彻落实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分析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强化措施,坚持安全发展,稳步提升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全面开展隐患治理"攻坚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进展

过去的一年,区委、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攻坚年"、"落实年"的各项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有效遏制了我区煤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扭转了全区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的态势,使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向好转,为维护我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保障作用。

20XX年我区共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2起,伤X人,死亡3人,是市上下达控制指标的150%。超控制指标1人;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我局坚持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时刻保持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全年共8次煤炭生产企业专题工作会议。在春节、五一、乌洽会等节庆日和重大社会活动期间,全面开展煤矿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了“三节两会”、“五一”、乌洽会、国庆、党的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稳定。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年初召开了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与各矿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安全事故控制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单位,形成煤矿企业对我局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格局。逐步完善区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一岗双责"制度。我局经常不定期到各煤矿井下检查安全隐患,了解各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有力保证了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生产安全事故认真组织开展调查,对事故多发煤矿企业进行通报批评,警示教育企业业主和从业人员,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保留煤矿给予关闭处理,并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建设,下发了安全生产文件份,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使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有效推进。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强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集中整治开展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百日安全集中整治。3月份至6月份我区矿山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开展了集中整治。在整治期间,我区围绕重点、难点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检查,同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狠抓隐患整改,在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00余人次,检查企业81家,下发现场笔录60份,整改通知书60份,查处隐患400余处、停产停业企业8家。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

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今年,我区重点对4家生产矿井和4家9万吨规划矿井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定了一批重点治理的安全隐患,督促备矿制定了整改方案,确定了整改时间,落实了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并在四家煤矿安装了数字化瓦斯安全监控系统。投资33万元建立了区级煤矿瓦斯监控分站。全年共计检查矿井48次,下发现场检查笔录20份,行政处罚5家,罚款7万元,共查处各类安全隐患238条,整改隐患215条,整改率在90%,累计投入整改资金128万。

(四)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以"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大力营造安全宣传教育氛围,突出宣传煤炭法规及生产、生活安全常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舆论工具,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同时,区政府在年初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确定企业经营者、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人数、时间、内容和方式,并强制执行,严格持证上岗制度。我区共举办企业事业安全负责人、特种人员等各类安全培训班6期,有500多人(次)接受了相应的安全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文化素质,保证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大局。

(五)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认真开展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全面抓好安全生产的"落实年"、"攻坚年"为契机,区政府把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建立预防性监督监察的长效机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安全生产重要措施。对煤矿企业加强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建章立制,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第一,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监管人员。第二,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不断建立和完善备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安全行为,提升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第三,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督促、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费用提取制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改善安全条件,企业安全管理和防灾抗灾水平大大提高。第四,加快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基础工作水平,在区内按照"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方位推进"的工作思路,加大力度,稳步推进,大力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区煤矿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工作逐步推进。依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302号令和“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各类违法行为。针对年来裕煤矿发生的2起事故,组织了2次专题事故分析会,并给予了通报批评。年我局共处理各类生产安全违法案件起,罚款万元,全部结案,结案率达到。其中一般程序起,简易程序起,通过严格执法,教育了企业和违法人员,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和有关人员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的看到,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还不牢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类安全事故仍然频发。年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118起,死亡23人,事故总量依然居高不下;二是部分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隐患依然突出。认真反思,深入研究,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安全投入不足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观,生产一线职工素质不高,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未从根木上得到解决。

二、坚持安全发展,深化隐患治理,扎实做好年的各项工作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年"的关键一年,同时,将迎来改革开放30周年和北京奥运会两项重大活动,所以,做好全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意义特殊,责任重大。

20XX年全区安全生产的工作目标是: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开展落实好"隐患治理年";坚决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将事故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范围之内,为达扳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围绕上述工作目标,20XX年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为做好20XX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我区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落实地方政府、煤矿企业两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小煤矿整顿关闭力度,加快资源整合步伐,认真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实现自治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目标

全区各类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确保不突破市下达的控制指标;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不突破控制指标;力争杜绝一次死亡人以上重大事故。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切实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1、煤矿企业是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确立“一切事故都可以避免”、“煤矿可以做到不死人”的安全理念,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各级职能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各岗位职工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把安全目标考核与经济利益挂钩,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2、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是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主体,我局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3、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针对辖区煤矿安全状况,切实做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并及时向上级领导通报煤矿安全监察的有关情况,切实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管理。

二、全面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深化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工作

1、各煤矿企业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监控制度。要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深入宣传,广泛发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全社会力量,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为依据,以治理大隐患、防范大事故为主要目标,从企业管理的主体责任、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思想认识、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各种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继续减少事故总量。

2、各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方针,按照《自治区煤矿瓦斯治理若干规定》,建立瓦斯防治机构,配齐瓦斯管理人员,落实瓦斯检查制度,完善安全监控系统。没有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不可靠运行不正常、应当建立而没有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的煤矿,必须停产整顿,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存在前述隐患的煤矿建设项目,不得投入联合试运转和生产。

3、我局要进一步加大对高瓦斯、瓦斯涌出异常、瓦斯相对涌出量大于6m3/t等重点矿井的监管、监察力度。督促各煤矿企业做好瓦斯等级鉴定、年度通风设计等瓦斯管理基础工作;对存在“一通三防”管理混乱、瓦斯检查空班漏检、安全监控系统或瓦斯抽放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等重大隐患的矿井,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4、对于4处保留矿井,按照淘汰关闭时限、标准予以关闭,防止死灰复燃。

三、切实加强顶板管理和水害防治工作

1、加大支护改革工作力度,有效防范顶板事故。要积极推广使用锚杆、锚喷、锚网、锚索、砌碹、金属支架等巷道支护方式;除临时支护和过地质构造带外,禁止采用木支护;原有的木支护巷道应当制定支护改革计划,逐步淘汰木支护。壁式采煤工作面应采用单体液压支柱、悬移顶梁液压支架等稳定性和可靠性较高的支护方式。

2、切实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建立与地方气象、水利、地震等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签订工作协议,建立预报预警制度,形成应对自然灾害、防范事故灾难的协同工作机制。督促各矿抓紧自然灾害隐患点的除险加固工作。

3、各煤矿企业要继续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方针,查清矿区内水文地质情况,定期组织对矿区及周边小窑积水情况调查,制定老窑、采空区、火烧区防治水及季节性防治水的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防治水装备,确保水患的有效治理。

四、强化煤矿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4、30万吨/年及以上的煤矿要按照《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健全煤矿安全规章制度体系。积极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深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基础管理精细化,技术装备现代化,人员培训制度化”。

5、各煤矿企业要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及我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强化制度建设、安全管理、技术管理、现场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规范采、掘、机、运、通等环节的管理,规范各工种、各岗位的现场操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6、要求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安全费用的投入要向开采方法、支护改革、“一通三防”、防治水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和安全科研工作倾斜,达到强基固本的目的。

7、认真贯彻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规定,督促煤矿企业合理确定井下劳动定员。对超劳动定员或无劳动定员管理组织生产的煤矿要依法严肃查处,防范群死群伤事故。

8、加强检查指导,切实抓好煤矿“三条线”建设工作。各煤矿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安装和完善井下通讯、压风、防尘供水系统(以下简称“三条线”)的建设,不能正常使用的新建、改扩建矿井,不予通过验收。未安装“三条线”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生产矿井,要责令其停产整顿。

9、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粉尘防治和职业卫生工作,完善防尘设施,加强对作业场所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和治理,按规定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和尘肺病等职业病普查,保护矿工身心健康。

五、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1、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我局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标准和内容,提高检查质量,切实履行好煤矿监管职责。对煤矿企业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彻底和不执行监管指令的,要加大经济处罚力度,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治理。

2、依法查处煤矿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据《刑法修正案》依法严惩。对重大、特大事故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六、继续加强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各矿要制定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落实建设资金,提高救援队伍装备水平和救灾能力。煤矿企业要积极建立辅助救护队并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灾协议,定期组织矿山救护队对所服务矿井进行预防性安全检查,熟悉矿井基本情况,提高其处置事故灾害的能力。

七、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1、各煤矿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制度,依法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编制并落实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特别要加强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2、我局要认真开展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改进培训方法,确保培训质量。

3、继续加强对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煤炭行政执法、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工作水平。

八、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传煤矿安全生产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对忽视安全生产、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典型事故案例予以曝光。弘扬全社会“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主旋律,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2016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第九篇

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一切事故都是可防可控”的理念,根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8号),坚决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我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保证我矿生产(建设)手续齐全,杜绝手续不全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保证我矿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杜绝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三、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可靠,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四、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杜绝违规作业。

五、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杜绝开采防隔水煤柱。

六、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杜绝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七、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杜绝违章指挥。

以上承诺,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未兑现承诺,愿意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处罚,直至关闭煤矿。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本人对本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全体职工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省、地、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持贯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本年度本矿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认真落实上级监管监察部门的指令,按要求设置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在反“三违”上下功夫,及时消除生产(建设)各处坏节上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即要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也要尽量避免名类轻重伤事故和涉险事故发生。

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和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有效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测、监控和整改。

四、认真落实“一通三防”、水害防治、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重点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

度、超定员生产,确保安全生产。

五、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促使全体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保护自己和别人不受伤害)。认真贯彻落实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带班下井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

六、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不在有重大隐患的情况下违法组织生产;严格执行煤矿基本建设审批和程序,规范煤矿建设项目管理,不擅自开工建设,不私自扩大矿井建设规模,不以掘代采,不以基建名义组织生产,边施工边生产,不超工期组织建设和技改。

七、绝不在兼并重组整合过程中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实施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未通过竣工验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绝不组织生产。保证从事建设的施工监理单位有相应的资质,不以包代管或层层转包。

八、对矿区内已关闭矿井的死灰复燃现象和非法采煤窝点,协助辖区政府加强巡查,一经发现,立即提请当地镇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关闭取缔。

九、对被上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停产停工期间,坚持按标准进行整改,绝不非法违法生产。

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愿意全面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凡发现建设矿井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和边建设边生产,整合关闭矿井非法组织生产的,一律免去煤矿矿长职务。如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上级监管监察部门检查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因此导致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本企业及相关人员将自觉接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处罚,并承担相应后果。

承诺企业(公章): 承诺人:

二0一一年 月 日

李承诺书一式二份,市安监局和各煤矿企业各存一份。

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安全条件,落实主体责任,防止再次发生事故,特制定本承诺书。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诚信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企业安全诚信机制。

3.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建立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5.大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一年内建成示范矿井。

6.加大煤矿安全科技投入力度,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7.积极推行“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班组建设,强化现场管理。

8.按规定配备煤矿专业技术人员。

9.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和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10.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严防煤矿职业危害的发生。

11.不再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

以上承诺,请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我矿进行监督检查。如果没有兑现承诺,愿自觉接受处理。

煤矿科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承诺书

本人作为煤矿的管理人员,是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人,是矿工生命的护卫者,为保障矿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向公司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严格按照七条规定要求,结合“十条禁令”做好各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大监督监管,守规尽责;加大考核,着重解决现场安全问题,为职工打造安全生产环境。

二、切实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对本企业安全事务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树立“一切事故都是可防可控”的理念,严格执行煤#from本文来自学优网

五、保障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知应会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六、树立表率作用,不断强化和奖励正确的安全行为,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持续改进。若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接受相关的处罚及处理。

煤矿名称:

承诺人:

时间:20年月日

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

忻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等相关规定,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本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将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检查包保责任制,向所属各煤矿派驻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和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有效治理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测、监控和整改。

四、认真落实“一通三防”、水害防治、顶板管理等重点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确保安全生产。

五、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则,坚持“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探放水规定。

六、确保地面通风机运行可靠,工作面风量充足,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七、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认真贯彻落实企业负责人下井带班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

八、严禁“三超”和存在重大隐患组织生产;严格执行煤矿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规范煤矿建设项目管理,严禁擅自开工建设,严禁私自扩大矿井建设规模,严禁以掘代采,严禁建设矿井以基建名义组织生产,边施工边生产。

九、严格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未通过竣工验收,绝不组织生产。保证从事建设的施工监理单位有相应的资质,不以包代管或层层转包。

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愿意全面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凡发现建设矿井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和边建设边生产,整合关闭矿井非法组织生产的,一律免去煤矿矿长职务,如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3人及以上责任事故的,本人将自愿辞职,接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处罚,并承担相应后果。

承诺企业: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三百子煤业有限公司

承 诺 人: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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