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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开展婚宴自查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2-07    阅读:

关于子女大操大办婚宴的检讨书
机关开展婚宴自查 第一篇

关于子女大操大办婚宴的检讨书

尊敬的纪检书纪: 您好,我怀着无比愧疚和沉重的心情向您递交这份检讨书。这次在给子女操办婚礼的过程中,因为没有认真学习国家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违反了纪律,造成了影响,对此我经过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感到非常痛心,特向组织进行检讨。

年月,是我 结婚的日子。在组织婚礼过程中,没有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关于不允许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心存麻痹思想,忽视党员认为自己在 战线工作多年,人情往来属正常情况,便将婚礼准备工作托付给同事,在婚礼举行当天,出现了超人数的严重问题。虽然后期将情况向 机关党总支进行了反馈与检讨,但也造成了较坏的影响,损害了机关干部的形象,我的心情觉得很沉重,每当我想起这个错误,我就会感到深深内疚和自责。

通过组织的批评与自我反思,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身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认真履行党员及领导干部的职责,将廉洁自律的要求熟记于心。按照世俗习惯大操大办子女的婚礼不应该发生在我这样党员干部的身上,这也看出平时对自身要求不高,纪律性不强。若能提前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并按规定提前向组织汇报操办婚礼的细节,听取组织和领导的意见,就一定不会出现今天的局面。

此事之后,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学习认识到我们党一贯要求共产党员遵守廉洁自律,

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就必须反对铺张浪费,要勤俭节约,每一名共产党员应该倡廉治奢,才能保证社会和谐发展,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通过一些案例的对比反思,我深感内疚,感受到自身的思想觉悟还需加强,自律性仍需提高,要对自身的一言一行负责。在这一方面我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忽视了作为领导干部应该以身示范的责任,所出现的问题非常严重,给组织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对今后的工作与生活我一定恪守责任,牢记共产党员的要求。

一重新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重新审视自己的理想信念,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自觉抵制消极腐朽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二要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始终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不正之风当作大事来抓,从严要求自已,确实管住自己,管好自己的配偶和子女;还必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要加强组织纪律性,对自身的言行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经常向机关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对工作与生活中的出现的问题辩证思考。时刻牢记身为党员干部,严于律己、身正为范。

四严格要求自己家庭子女。在今后,我一定严格要求家庭子女,以此事作为教训,在外做事认认真真,一丝不苟,做合法之事,不给单位和他人带来不好的影响。

五廉洁自律要从大事抓起,也要在细微之处坚持。今后工作中,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下属做好的自己首先做好,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意识,把好政治关、权利关、金钱关,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在广大群众的监督、参与和支持下做好了相关工作。

以上是我对此次违规事件的反思与检讨,请领导给予批评。

机关单位作风自查报告
机关开展婚宴自查 第二篇

机关作风建设自查报告

通过前一阶段的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机关作风建设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剖析总结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活动认识不到位。在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初期,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机关作风建设缺乏危机感和责任感,认识上存有偏差,态度不够明确。

2、创新意识不强。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找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没有大的进步。

3、业务知识不精。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知识的学习,等到实际工作中遇到了才去学习,缺乏自主学习意识,上进心不强。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照搬照抄、应付了事,只讲求时间,不讲求效率。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力求寻找对策,缺乏刻苦钻研的精神。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

还是自身主观因素造成的。在这段时间,结合理论学习,我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对重要理论、思想知识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业务水平不高,钻研功夫不够。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认为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今后不仅要学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更要认真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科学理论和重要论断,精读有关重点文章,用先进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理想信念。

2、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和锻炼,

努力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个人素质与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目前最大的问题是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一定要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实做人,认真工作,保质高效完成各项任务。篇二:机关作风建设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机关作风建设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自2008年5月16日,全局召开贯彻落实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会议以来,我局按县委、县政府要求深入开展了机关作风建设活动。进入“查找问题”阶段以后,全局职工紧紧围绕“机关作风建设 ”具体内容的学习,认真对照自己平时的思想动态及实际工作,查摆了在思想认

识、组织纪律、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认真剖析,查找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了今后的整改方向,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

1、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表现在: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贯彻、执行不够坚定,不能做到与时俱进,及时的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足,不善于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透过事物表象把握事物本质的能力不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2、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不够牢固。表现在:对待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稍多时,性子就有些急燥,态度不够和蔼,遇到当事人反复询问的问题时,缺乏耐心,没有合理调整自己的情绪。有时过多考虑个人得失,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

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由于私心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态度,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有时因此产生工作效率低的问题。

4、存在好人主义、形式主义思想。表现在:处理问题时的原则性有待加强,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碍于情面,能不提的就不提,能不管的就不管,好人主义。有时有只求形式,不求落实的问题,具体制度的落实不够严谨,工作时只求是否做了,不求做得好坏。

5、工作纪律的自我约束方面有待加强。表现在:有时有迟到早退的问题,着装有时不规范,有时在工作时间处理一些私人事务。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是思想上对政治学习缺乏正确的认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流于形式,理论与实践相脱节,思想意识的更新与党的政策、方针脱节。

二是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足。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的领会不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冲突时,往往考虑个人得失较多,而忽略了大局,这是工作中缺

乏耐心的根本原因。

三是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对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认识有不足,一方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的不够。另一方面知识结构滞后,对专业知识结构的更新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

四是工作方法简单。对问题的认识不够深入,思考不深刻,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不能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问题,处理问题。

三、整改措施 :

拟在认真整改阶段对全局职工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逐条落实。

一是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公仆意识,真正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首先,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用先进理论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不断加强共产主义道德修养;其次,站在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要求自己。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的冲击。最后,要把为人民服务意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首先,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务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理论水平。其次,注重法律实务,将法律理

论与实务相结合,提高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以高度工作责任感和踏实工作作风,严格、公正、文明地执法,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扎实工作作风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中多动脑子想办法,做到既坚持原则又灵活主动,不做“老好人”。发扬勇于开拓创新、敢于斗争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

四是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遵守工作纪律的标兵。要形成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严谨、规范、科学地做好各项工作。

五是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紧跟时代脉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路线、方针、政策,做一名合格的机关工作者。篇三:改进机关作风自查报告

改进机关作风自查报告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根据我局改进机关作风领导小组的安排,我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在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干部素质建设上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这次活动,围绕思想作风整顿的具体内容,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认真查摆了在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其成因以及危害进行更深层次的剖析,针对自己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进行了自查。现就自查情况作自我剖析如下:

一、参加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情况。

我能够按照局党委的安排,积极参加学习,认真查找问题。在学习方面,单位组织的每周学习会,我都按 时参加,没有缺席,同时认真安排时间自学。学习之后,及时撰写心得体会。在坚持学习的同时,我还注意对照要求,查找实际工作中和个人思想中的问题和不足,努力纠正自 己存在的作风懒散、纪律松弛、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

二、自查自纠情况。

对照局党委要求查找的几个重点进行自查,自己认为我

个人总体上还做得比较好。一是服从大局观念好、有强烈的全局意识,在工作中能够和同志们很好的合作。不管是份内份外,只要有任务,只要有利于工作,有利于农牧事业的发展,我们都是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没有一点相互推诿、相互扯皮、争权夺利的现象。二是认真搞好团结,充分发挥团结协作精神。我一直把搞好团结作为我个人工作的重要要求之一,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利团结的话不说,维护集体形象。三是责任感较强,精神状态好,我都有一种不甘落后的信念,千方百计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我所做的一切也受到 了领导的肯定。四是能不断充实自已,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和效率。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坚持学习,努力使自己不掉队。

三、存在的问题。

与越来越高的工作要求相比,与不断发展的形势相比,个人身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自身的能力和知识的局限,在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面前,有时有心有余而力不足之感,不能主动出击,只能被动应付。存在以下问题

1、思想认识反思不够。平时总是认为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就行,只要不违犯纪律、不犯错误,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求过得硬,但求过得去,缺乏积极进取的精神,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对如何开拓性地开展工作研究不够,没有从领导角度方面和政治高度方面考虑问题;

2、缺乏大局意识。在责任落实方面存在应付、自己负责范围不出问题就行思想,在责任落实上存在“这个”问题我说过、“这个事情应该不是我负责”等推诿思想;

3、对工作的落实缺乏一杠子插到底的精神。对待工作有时有应付心理,只是满足于不出差错,而没有更进一步研究如何将工作做的更好、更深入、更细致。

四、今后的整改措施。

1、以学习教育为途径,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局党委有关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文件资料的精神实质,把握起精神要点,提高理论素质与思想政治水平。努力钻研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经济知识、科技知识、历史知识,夯实基础、拓展视野、坚定信念、提高素质。

2、在强化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上下功夫。 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紧跟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在强化服务意识上下功夫;加强与同志间的思想交流,做到相互帮助、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以诚相待。

3、积极开拓进取,改变工作方法。要不断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己工作的能力,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开展工作、处理问题,把工作能力提高

到一个新的水平。

4、在总结中提高。今后在学习和工作中认真总结自己的工作和思想,通过调查研究,思考提炼出实践中的大量真知灼见。一要以调查研究为基础,要通过调研取得大量的第一手资料,要开门调研,不能闭门造车,不能将工作和思想上的总结与写文章划等号。二要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基 本观点、方法和原理,去认识分析事物,总结出反映事物全面情况、本质联系、带有规律性的正确结论。

通过上述方式、方法,努力改变自身不足,不断改进个人的思维模式、不断提升自身的执行能力。我一定从思想上、作风上严格要求自己,努力转变自己的工作作风,把本职工作搞好。以上自查,从主观上说,我是重视的,查摆问题是认真的,但毕竟我觉悟程度有限,可能会有疏漏和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婚前健康检查:自愿还是强制?(薛宁兰)
机关开展婚宴自查 第三篇

婚前健康检查:自愿还是强制?

薛宁兰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副研究员

上传时间:2007-6-19

一、婚前健康检查由强制到自愿

2003年的诸多法制热点中,民政部新《婚姻登记条例》在保障公民婚姻自主权方面的种种变化为全社会关注。其中,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时,不再要求当事人出具婚前健康检查证明,是最受争议的改变。[01]在当年12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十大法制热点专题节目中,《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强制婚检名列其中。

我国要求男女结婚登记时出具婚检证明,始于1986 年。当年,卫生部、民政部发布的《关于婚前健康检查问题的通知》要求,“确定开展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由指定的妇幼保健部门或医院,指定医生承担”,“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要求当事人出具《婚姻登记办法》规定的禁止结婚疾病的检查证明。”自此,在一些省市,男女申请登记结婚之前,必须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婚检由此成为公民申请结婚登记的必备手续。1994 年民政部颁布《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条例”第九条第三款要求“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婚前健康检查正式被我国规范婚姻登记的专门法规认可,成为结婚登记的前置程序。

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原来的规定。这是否意味着今后当事人没有婚检也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呢?当时,有法学专家指出,虽然《婚姻登记条例》中将“婚前检查”的规定取消,但是,1995 年6月1日实施的《母婴保健法》中要求,“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母婴保健法》作为法律,其法律效力优于《婚姻登记条例》。因此,不能因为民政部的条例不规定“婚前检查”,就认为在婚姻登记中婚检被取消。[02]

实际情况是否与法学专家的解释相一致?从民政部官员对《婚姻登记条例》这一变化的解释来看,民政部门并不认为《母婴保健法》的规定适用于今后的结婚登记,而是指出“如果结婚当事人从双方健康的角度考虑,可以自愿到医院检查身体。”[03]

《婚姻登记条例》公布之后,迅速在社会上产生了“缓婚”效应。当它的施行日——2003年10月1日到来之际,在各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的人数剧增。客观事实表明,从《婚姻登记条例》生效之日起,在我国一些地区实行十多年的强制婚检不再继续。

国家取消强制婚检,实行自愿婚检,简化了人们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从2003年到2005年的两年间,各地的婚检率直线下滑,有些地方跌至为零—— 2003 年“十·一”黄金周期间, 广东全省共有16374 对男女结婚,自愿婚检的只有114 对,比例为0.7%。在广州市结婚的3149 对新人中,没有一对自愿婚检。婚检比例最高的惠州市,也不过6% 。[04]

在北京,《婚姻登记条例》实施的头一个月里, 全市各区县婚检率急剧下降, 平均不及往年的十分之一。其中,朝阳区的婚检人数为54 人,通州区有40 多人, 而往年这些地区的婚检数字都在600 人以上, 在其他远郊区县甚至整个月没有一对婚检的。[05]

1996年到2003年,浙江省全省婚检率达到95%,位居全国之首。但是,从2003年10月到2005年年中,该省婚检率急遽下滑至1.94%。[06]

武汉市2004年上半年共有25,300万余对男女登记结婚,自愿婚检的仅400多对,婚检率为1.77%,其中3个城区的结婚青年中,无一人参加婚检。[07]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2004年上半年有2000余对男女登记结婚,而到市妇幼保健院自愿婚检的只有104对,占结婚登记对数的4%。[08]

据国家卫生部公布的统计数据,2004年全国婚检率不到10%,个别地方已不足1%。

[09]

取消强制婚检之初,学界普遍对此持肯定态度。许多人认为,结婚是基本的人权,新条例取消强制婚检,是对人的基本权利的保护和尊重。[10]有的法学专家从解读《母婴保健法》相关条文入手,认为准备结婚者没有婚检义务,并指出民政部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关于“婚检”的规定,也非婚姻法上的法定义务,其存在的合法性是值得推敲的。[11] 专家建议,从结婚双方应对各自健康状况负责和优生优育的角度出发,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该主动到医疗机构检查身体健康状况。但是,也有专家对“条例”取消强制婚检,仍然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不予登记,今后如何在结婚登记中保障《婚姻法》这一禁止结婚疾病规定的实施,提出了疑问。认为,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需要婚检,至于怎么检,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12]

二、强制婚检 呼声再起【机关开展婚宴自查】

面对《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之后,婚前健康检查遭遇寒流和一些地区相继传来的出生婴儿缺陷率上升的消息。[13]为提高公众对婚前健康检查意义的认识, 2004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民政部、司法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七个部委联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尊重生命尊重爱——‘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一些地区政府也尝试着由政府“埋单”,提高自愿婚检率。武汉市各区从2004年10月开始,先后推行免费婚检。2005年12月,湖北省宣布将全面实行免费婚检。在此前后,青岛、上海、深圳、福建等地也已开始或正在着手将免费婚检纳入公共卫生体系。[14]

国家实行“自愿婚检”导致婚检率大幅下降是必然的,也是不能否认的。婚检率下降与婴儿缺陷率上升是否有着必然的联系?2005年“两会”期间,参会代表和委员对我国要否恢复强制婚检展开了讨论,一些代表、委员提出了《协调、修订和完善有关婚前医学检查的法律法规》的议案。之后,由国务院法制办、民政部牵头,卫生部、人口计生委、财政部组成的国务院联合调查组分赴北京、内蒙古、上海、浙江、河南、云南进行专题调研。7月份调查组在报送给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答复中指出,自《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各省的统计数字显示,新生儿出生缺陷率有升有降,缺陷儿出生率是波动的,而波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目前新生儿缺陷数仍属正常波动范围,没有确切数据表明是由取消强制婚检造成的。调查组还指出,婚检对预防出生缺陷作用有限。即使实行强制婚检也不能避免缺陷儿的出现,也无法实施对缺陷儿数量增减的控制。[15]

应该说,国务院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可以基本澄清婚检与人口先天素质的关系,使要求恢复强制婚检的呼声偃旗息鼓。但是,就在调查组赴各地调查期间,

当年6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修改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继续规定:“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健康教育,凭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查验并留存男女双方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没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黑龙江省的这一举动,使得稍稍归于平静的有关“婚检”的话题,再度沸扬。

7月26日由婚姻家庭杂志社主办的全国婚前医学检查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上来自全国22个省(区、市)的专家,从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健康等领域,对婚检是强制还是自愿等问题展开研讨,会议形成的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应当实行强制婚检。[16]

法学界对于《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的讨论,焦点集中在“条例”将提交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作为办理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是否合适,是否属于越权立法上。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马怀德教授指出,《母婴保健法》、《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三个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存在着本质不同,作为地方性法规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作出和上位法《母婴保健法》一致的规定,符合法制统一的原则,但随后作出的要求当事人凭婚检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没有婚检证明不予办理结婚登记的规定,超出了该地方法规的调整范围,而且与《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强制婚检的规定相悖。《婚姻登记条例》属于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则是省级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法律效力低于《婚姻登记条例》,按照《立法法》规定,该省人大常委会在对该省《母婴保健条例》进行修改时,发现其中关于强制婚检的规定与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相悖时,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17]

国家行政学院应松年教授也指出,黑龙江的《母婴条例》作出和上位法《母婴保健法》一致的规定,符合法制统一的原则,但《立法法》还规定,“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这意味着黑龙江的地方立法不得与《婚姻登记条例》这一行政法规的内容相抵触,从这个意义上,黑龙江的《母婴条例》又不得保留强制婚检的内容。[18]

也有专家认为,该条例并不违法。其主要理由是,根据《立法法》第64条,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作出规定。黑龙江省条例的上述规定实际上是对《母婴保健法》内容的确认,也是对《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不足的一个补充。该条例并不违法。至于其与《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不同,是二者的立法目的不一致。《母婴保健法》的立法目的是“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婚姻登记条例》的立法目的是“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者虽有密切联系,但后者并不是前者的实施条例。因此不能简单地适用《立法法》所规定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法规之间的法律适用规范。[19]

专家们还对解决上述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献言献策。应松年教授指出,国务院以及有关国家机关今后在出台新的法规、规章时,应考虑到与上位法的一致,对于一些不适应实际要求的上位法,要等其修改以后再出台法规、规章,“否则,即使有好的立法意愿,也未必能达到好的立法结果。这种法律打架、执行部门处于两难境地的情况要尽量避免。”北京大学法学院姜明安教授认为,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进一步明确对婚检的态度,要么维持《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强制婚检制度,修订与之相违背的条例,要么

对《母婴保健法》进行修订,取消强制婚检制度,或者修改《婚姻法》,明确自愿婚检。[20]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指出,目前比较理想的做法是,由国务院补充、完善《婚姻登记条例》,或者另行制定相关的法规或者规定相应的措施,落实《母婴保健法》有关强制婚检的规定,而不是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否定《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21]

专家们在讨论由婚检引发的立法问题时,还涉及到另一个层面的法律冲突。那就是《母婴保健法》的规定是否与《婚姻法》冲突?我国1995年6月1日起施行的《母婴保健法》以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的,(第一条)在婚前保健一章将婚前医学检查作为内容之一,明确了婚前医学检查的疾病种类、医师向当事人提出医学建议的种类与标准,第12条要求, “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 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这就使得婚前医学检查这项优生措施,在婚姻关系成立的形式要件—结婚登记的环节上得到了强化。2001年《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进一步指出“在实行婚前医学检查的地区, 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 应当查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母婴保健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医学鉴定证明”。专家指出,《母婴保健法》规定结婚登记前必须要进行婚检,已经超出了它的调整范围。还有专家认为,2001年4月修正后的《婚姻法》并没有将婚检列入婚姻登记的法律程序之中,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立法原则,《婚姻法》有关结婚登记的规定自动取代《母婴保健法》的相关规定;再者,《婚姻法》有关结婚登记的规定相对于《母婴保健法》是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规定,《婚姻法》有关结婚登记的规定亦自动取代《母婴保健法》。[22]

法学家解决这一立法冲突的思路,受制于他们对婚检是应当自愿还是强制的不同认识。认为婚检应当自愿,不应成为婚姻登记的必要条件的,采取取消上位法中不恰当的规定,使国务院行政部门的规章,不致一出台就与国家法律相冲突的解决办法;坚持继续强制婚检制度的专家,提出的解决办法则是由国务院补充、完善《婚姻登记条例》,落实《母婴保健法》有关强制婚检的规定。看来,问题的解决并不单纯是依照《立法法》,在上位法与下位法、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新法与旧法之间的适用上,推导出最终以哪项规定为准的立法技术问题,而是在立法选择之前,对婚前健康检查的必要性进行探讨。实际上,在黑龙江省,尽管《母婴保健条例》要求结婚登记之前,当事人必须婚检,但是当地民政部门依旧以《婚姻登记条例》为依据,办理当事人的结婚登记申请。

三、关于婚前健康检查及其必要性的认识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国家推行婚前健康检查措施是靠政府部门的行政决定,进入九十年代,这项婚前保健工作被纳入法制轨道,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尽管婚检最初是凭借行政手段被纳入结婚登记的行政程序,成为公民行使婚姻自主权时的附加义务。但是,1995年《母婴保健法》关于婚前保健性质的界定是明确的,它是医疗保健机构为公民提供的婚前保健服务。(第七条第一款)在我国,婚前保健服务包括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和婚前医学检查三项内容。依照《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婚前医学检查的疾病有四类:(一)在传染期内的指定产染病。这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它传染病;(二)在发病期内的有关精神病。主要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及其它重型精神病;(二)严重遗传性疾病。主要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

致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子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四)其它与婚育有关的疾病。例如,重要脏器疾病和生殖系统疾病等。国家依法推行婚前健康检查的目的是发现有碍结婚、生育的疾病,由医师告之受检者,并提出不同的医学意见:建议不宜结婚、建议不宜生育、建议暂缓结婚。(《母婴保健法》第八、第九条)

根据《母婴保健法》第七条第二款,婚前医学检查,即婚前健康检查,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的医学检查。从这一法律界定看,它具有双重功能,既有利于婚姻双方的身体健康,也有利于优生优育。普遍认为,婚检关涉的领域是双重的。事关婚姻双方的身心健康、婚姻幸福、家庭美满,也通过降低遗传性、传染性疾病在子代身上的发病机率,提高人口的出生素质,推动社会的持续发展。所以,它不是一个绝对的私权范畴内的制度,而是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交叉的领域,是我国公共卫生体系的一部分。但是,根据《母婴保健法》第一条,该法的立法宗旨与目的只是,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所以,该法是优生法,而非“优婚”法。禁止患有某些严重疾病者结婚,是我国《婚姻法》的一个特色,然而,对于哪些疾病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却一直没有明确,既没有医学部门的权威性解释,也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既然医学上很难定论哪些疾病患者绝对禁止结婚,那么,婚姻法上禁止结婚疾病的规定,就是缺乏科学依据的;将它作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和婚姻无效的情形,实际也是难以执行的。民政部官员在解释结婚登记中取消强制婚检的原因时指出,婚姻法规定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一直未能明确,是主要原因。由于上位法规定不明确,在婚检制度实施过程中产生了两方面问题:一是,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检机构出具的检查结果,无法认定当事人是否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是否可以办理登记;二是,由于检查没有针对性, 造成婚检中存在检查项目多、收费高等问题。[23]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观念的进步,对疾病患者婚姻权的保护,提到了立法议事日程。按照前述规定,在传染期内的指定产染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它传染病,是婚前医学检查的内容。以目前的医学水平,艾滋病不可治愈,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若干年后会发病成为病患者。近年来,艾滋病在我国呈现出向一般人群传播的趋势,国家加大了对它的防治力度。按照过去的认识,艾滋病属于禁婚疾病。然而,从2002年以来,相继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身体健康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之间登记结婚的报道。[24]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我国《艾滋病防治条例》明确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这表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婚姻权在行使过程中不应受到不和理的限制。现在,出现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身体健康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之间结婚的事例,并被视为消除对艾滋病患者歧视的最好范例,今后,必将出现艾滋病人之间、艾滋病人与非艾滋病人结婚的现象。对此,是严格按照《婚姻法》禁止其结婚,还是尊重他们的知情选择,为他们步入婚姻殿堂,共享幸福人生提供法律保障呢?显然,未来的趋势应当是后者。毕竟,在对对方健康状况相互知情的情况下,两个相爱的人结为夫妻,共同生活,并不必然对他人、对社会带来危害。在目前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家庭承担着养老育幼,减少疾病带来的物质和精神损失的重要社会功能。从这个角度看,允许艾滋病病人结婚,对他们本人、社会都是有益的。因此,需要从根本上反思《婚姻法》禁止结婚疾病规定的妥当性与合理性。

机关整风活动自查分析材料2015
机关开展婚宴自查 第四篇

机关整风活动自查分析材料

开展机关整风活动以来,自己认真学习相关的文件和政策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照市局提出的 八个方面的问题,认真自查自纠,追根溯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现将我的认识向大家进行汇报: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学习上敷衍了事,标准不高。特别是在业务知识的学习上,仍然存在一知半解的现象,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不够透彻,不能适应形势的要求。【机关开展婚宴自查】

2、工作缺乏主动性,创新意识不强。

工作中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对分配的工作虽然能够完成,但没有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想办法、出主意、添措施,而是仅凭一腔热情去工作,缺乏创造性,不善于从日常工作中去总结经验教训,寻找规律。

3、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对自己职责范围的事能积极办理,对不属于自己的事,能推就推。有时由于工作繁忙,容易产生急躁情绪,工作方法有些简单。

4、纪律观念不强。

在工作中,有时不能够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时紧时松,有早退现象。

【机关开展婚宴自查】

二、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

1、自身学习不够,思想素质、理论修养、认识水平不高。认为政治理论学习都是形式主义,只要参加了,笔记记了,心得写了,就完成任务了。不管学习效果如何,能不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从而导致认识上、行为上的一些偏差。

2、思想认识反思不够。平时总是认为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就行,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求过得硬,但求过得去,缺乏积极进取的精神,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对如何开拓性地开展工作研究不够,没有从全局工作方面和政治高度方面考虑问题。

3、对自身要求不严。认为自己平时基本能够机关各项工作纪律,因而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没能够起到机关人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1、以学习教育为途径,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市局有关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文件资料的精神实质,把握起精神要点,提高理论素质与思想政治水平。努力钻研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夯实基础、拓展视野、坚定信念、提高素质。

2、在强化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上下功夫。 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紧跟不断发

展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在强化服务意识上下功夫,为领导决策出谋划策,献智献力;加强与同志间的思想交流,做到相互帮助、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以诚相待。

3、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一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物价系统五不准、六不让规定及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从按时上下班、不脱岗溜号、上班网购、浪费公物等最基本的要求做起,保持最大的工作热情,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自己的贡献。 这次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认识,鼓足了干劲,吹响了我局新年工作的号角,我一定要努力适应经济发展和作风建设的新常态,做一个合格的、称职的物价干部。

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喜庆的自查报告
机关开展婚宴自查 第五篇

尊敬的党组织: 八项规定是规范我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言行的一个指标,而日前有八起违反了相关规定精神的典型事例受到了中央纪委的通报批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必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进行严厉地禁止、查处,绝不手软、姑息。 在违反的典型问题中,大办婚宴收受礼金成为了众人瞩目的焦点。同时,湖南纪委发出了《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表示正常的亲戚间人情往来是可以有的,除了婚宴与葬礼,其他事宜如做寿生子等,亲戚以外的客人应当不请,而且也不能收受除亲戚意外的贵重礼品或礼金。 这是对某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做寿等来宴请宾客,以达到收受大额礼金或贵重礼品这个风气的一种遏制,更是对八项规定精神的一个贯彻,对党内风气的纯净行动,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应该着重注意的一个要点。 本人作为XXX(职位)以来廉洁从政,现就是否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进行自查: 第一,自上任以来,本人在职期间严格遵守党的优秀传统,坚持勤俭作风,清白做人、廉洁做官,拒绝奢侈浪费,拒绝宾客宴请。 在任期间,适逢本人父亲、母亲的相继亡故,以及幼儿的出生,在这三次人生大事中,我依然没有大肆铺张,只邀请了亲戚以及父母所在村相熟的村民,宴请人数进行严格控制。一方面我自觉愧对家人,但另一方面家人却非常支持我的行动,理解我工作的特殊性,让我能够更无顾虑与包袱地工作。 第二,坚决拒绝礼金的收取与贵重礼品的接纳。我党是人民的党,作为国家工作人员,首先要明白的是我们的工作重心是人民群众。国有一人不小康,我们就应该自觉做好模范作用,不应提高享受水平,而应该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来生活、思考,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解他们、帮助他们,进而提高其生活水平。 第三,在婚丧喜庆事宜的操办中,有同事提议过借用公务用车,该提议被本人驳回。本人没有一次动用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守住了作为共产党人的底线,作为一名人民公仆的底线。 党组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是带领人民实现中国梦的领头者,是应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和榜样作用的。为了减少恶性敛财情况的发生,杜绝贪污受贿情况的出现,提高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和信赖度,我将从自己做起,坚决维护八项规定,贯彻其精神,让党内风气的净化自我开始!

2015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报告
机关开展婚宴自查 第六篇

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的自查报告

市政府法制办:

按照贵办《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市级行政执法部门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攀府法办发〔2015〕73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依法行政评估考核工作的通知》(攀府法办发〔2015〕91号),我局严格按照依法行政评估考核的内容及标准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基础制度建设,确保行政决策规范化

(一)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加强普法学习宣传,把合法性作为行政决策的基本要求。

1.严格执行《攀枝花市民政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攀枝花市民政局执法人员学法制度》,认真组织全局人员学法、知法、懂法,把依法行政作为行政决策的基本要求。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利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学习实践群众路线活动集中学习阶段的集体学习活动和全局职工大会的机会,全年安排领导干部学法活动6次、全局职工学法活动4次,还安排2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的同志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学习,并通过了考试。普法教育与民政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高。

2.通过自学、培训等方式认真开展学法活动,提高民政职工法制意识。向机关各处室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解读》、《攀枝花市妇女儿童维权手册》、《宪法及新法学习读本》、《行政强制法解读》等法律读本供职工自学。有重点的、分层次的开展法规教育,对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将法律学习与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相结合,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等机会开展依法行政专项教育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对业务处室工作人员,将学好业务法律法规,了解民政事业涉及法律法规作为学习重点,同时加大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基本法的学习,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确保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和公务员任职、晋升任前培训制度,提高公务员自觉学法、守法意识。局属各单位也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

3.抓好民政执法人员学法。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参加各类行政执法培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升执法业务水平。

4.建立健全党员学法制度。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建立学法制度,把党员学法工作纳入了机关党组织学习内容,充分发挥党员在学法用法上的先锋模范作用。以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为契机,通过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普法中主要学习了《宪法》、《国家赔偿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建立健全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1.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在建章立制阶段重点修订完善了局党组会议制度、局行政办公会议制度,认真执行《攀枝花市民政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攀枝花市民政局重大决策及决策后评价制度》、《攀枝花市民政局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民政系统深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坚持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的政策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项决策程序,切实规范行政决策行为。确定对重要事务、资金分配、专项资金监管等重大事项实行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执行集体决策。(

2.认真执行《攀枝花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攀枝花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努力推行依法行政工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并按时报送各类法制工作报表

1.在严格执行市政府法制办和省民政厅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评估、清理等各项工作制度的同时,按要求制定了《攀枝花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评估办法》。经常性的向有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任务的处室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的宣传工作。

2.加强日常办文审核。局办公室认真履行文秘工作职能,对机关发文进行严格审核,对处室起草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力义务的文件,进行了提醒告知。每年年初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经征询业务处室意见,向局行政办公会提出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对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的规定配合关处室开展向市政府法制办送审和报备的工作。

3.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评估。每年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认真组织有关处室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明确继续有效、已经失效、需要修改、建议作废的规范性文件,并上报政府法制办。

4.按照要求按时报送了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及行政调解等各类法制工作报表。

二、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行政权利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按照要求,我局对2015年颁布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清理。清理后的行政权力共72项,其中行政审批(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31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给付6项;其他行政权力20项。在行政权力事项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完成了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数据录入和流程图的编制工作。全面查找权力运行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及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基本形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积极主动的参加市里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的培训。与监察部门紧密衔接,对行权运行流程设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修正。今年已正式启用行政权力运行平台,2015年申请调评残资料审核上报流程,实现了上网运行。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执法行为

(一)对相关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并按规定按时上报,该取消的坚决取消,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则严格规范了审批程序、方式。

(二)认真落实《攀枝花市民政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组织我局涉及行政执法的业务处室领导和具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制度,保证一旦发生行政执法案件法律文书使用规范,符合法律规定。

(三)按规定建立了《攀枝花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处罚措施备案制度》,我局不存在重大行政强制权。今年,全局未发生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局党组始终坚持把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为保证组织机构的健全,我局根据人员岗位的变化,及时调整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始终明确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实行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

2.我局在年初的依法行政工作意见中都对各县区民政局的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要求。按照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经常性开展对本级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今年以来,各县区民政局均参与了由教育、工商等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但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也未进行过单独的行政执法。

3.依法接受并认真落实人大、政府、政协和监察、法制等部门的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及建议的满意率达100%.

四、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一)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保执法主体具备执法主体资格。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资格审查、认证,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合法、执法依据合法,并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人员信息按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按程序申请执法证,所有执法人员均持有四川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并通过政府法制部门的年检,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100%,并按时对执法证件进行了年审。

(二)认真贯彻落实《攀枝花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牢固执法人员树立法制意识,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今年,对全局执法人员组织了多次《宪法》、《国家赔偿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五、改革完善行政复议体制,积极主动开展行政调解

(一)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认真落实《攀枝花市民政局行政复议工作办法》、《攀枝花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按时报送行政复议信息,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

(二)下发了《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成立"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行政调解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健全了行政调解组织机构建设和工作制度。

(三)先后制定下发了《攀枝花市民政局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实施办法》、《攀枝花市民政局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攀枝花市民政局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攀枝花市民政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实施办法》、《攀枝花市民政局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实施办法》、《攀枝花市民政局维护社会稳定和信访工作全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攀枝花市民政局重大信访维稳评估办法》等文件,为进一步做好民政系统矛盾防范与化解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制度保障。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15年12月12日

2015工商联群众路线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自查报告
机关开展婚宴自查 第七篇

工商联群众路线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自查报告

县督导组:

按照侯群组办〔2015〕1号《关于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的通知》的工作安排部署。我会党组通过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树立标杆,聚焦"四风"问题不放,教育实践活动与党建和非公经济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的方式,扎实推进了教育实践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开展。现将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回头看" 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县委要求,做到"机构不撤、职能不变、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后续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会党组书记为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的"领导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结合实际工作,实行抓业务与抓整改工作"一岗双责"的责任。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落实"回头看"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先后以统战支部会议、党组会议等形式,专题听取关于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对《两方案一计划》整改的内容和措施逐项逐条地进行了"回头看",明确要求班子成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的态度,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注重实效,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把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纳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之中,进一步把握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并建立了整改落实工作的"三项制度".一是建立了分析研究制度,会党组根据上报的整改落实情况,定期分析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制定相应工作措施。二是建立了督查检查制度。采取召开工作例会、深入基层一线等形式,检查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建立了公开制度,定期召开基层群众、服务对象座谈会,请他们评价整改效果,把整改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营造了整改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四个看".在开展"回头看"自查工作基础上,继续按每月通报1次整改台帐的进度,进行归档并前后对照查漏补缺, 更加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工作,重点做好"四个看":一看整改落实情况。对照整改台帐中的整改措施,看已经整改的是否发生"反弹",正在整改的是否进展顺利,尚未整改的是否已经采取措施抓紧推动,整改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是否及时跟进。二看建章立制情况。对照制度建设计划,看制度规定"废、改、立"工作开展情况,计划中明确的制度是否已经建立,是否采取措施抓好制度落实。三看专项整治情况。对照落实县委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重点看专项整治任务是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四看党员干部个人整改落实工作。每位党员干部均结合实际形成了个人整改落实情况自查清单,通过召开支部会议,逐人逐项进行了汇报,支部会议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对每位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措施、整改成效进行集体评判把关,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对党组成员个人整改情况自查清单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判和监督。

二、整改"回头看"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规范自身工作,在建章立制中抓整改转作风。结合深入开展县级文明机关和县级"五好"工商联创建活动,加强对自身工作的规范,围绕工作的有效落实,及时构建了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反对"四风"制度,社会服务管理制度、效能建设制度与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制度体系,涵盖已建、修订和新建制度共计12项已全部出台。同时坚持把严格各项制度落实作为整改工作的基本保证,按照"落实好上级的,规范好本级的"原则,抓好"四风"专项整治工作,为有效杜绝"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接待和会议上的奢侈、资金使用上的漏洞奠定了制度基础,真正形成了靠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工作格局。("三公"经费总支出5.56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3%.

【机关开展婚宴自查】

(二)联系服务群众,在实际行动中抓整改转作风。以"海西春风、春雨、光彩"行动和"百千万、心连心"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畅通联系群众渠道、健全服务群众体系,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积极开展了"走村入户"活动, 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3户,走访农户数73户,走访非公企业120家。积极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等共同参与三方协调,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纠纷困难,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及合法权益。引导会员捐赠积少成多达到43万元,分别投入陕西富平县教育事业,我县特殊教育、鸿尾中学"六一"助学,走访慰问挂钩帮扶村廷坪乡赤坑村60多户贫困户,支持挂钩捆绑帮扶村鸿尾乡里头村用于村部修缮,资助罹患白血病的闽侯青口的黄挺森小朋友和闽侯一中的刘浩同学等多项公益活动。同时积极协调县宣传部审核举荐十余名在读贫困大学生名单,联系异地商会,根据这些大学生在学习、生活、未来工作上的不同需求与相关会员企业结成帮扶对子。

(三)搭建发展平台,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抓整改转作风。搭建信息平台。 工商联网站于7月份正式上线,作为闽侯政府门户网站的子网站,网站开辟"工作动态、政策宣传、企业文化、供求信息、融资服务、商道杂谈、商务平台"等专栏,旨在促进会员企业信息共享,发挥优势企业的引领作用,促进企业交流,发展壮大;搭建参政平台。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协商会、通报会、座谈会等,就我县重点工作和重要决策等提出建议意见。引导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会员认真履职,在县两会上提交有数量、有份量的提案、建议件20件;搭建教育平台。与福州大学管理学院合作,推荐会员参加 "博道讲堂"系列讲座。组织会员参加市工商联举办的"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学习。组织会员前往陕西、台湾、香港等地开展工商届交流学习,拓宽视野。 并通过各种会议、会务活动等形式,多渠道地适时宣传,引导会员合法诚信经营;搭建"回归"平台。充分利用一切机会宣传推介我县"回归工程"优惠政策,鼓励更多异地企业家回归创业创新发展。加快闽商总部大厦重点项目建设步伐,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截止9月份,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500万元,完成累计投资1.14亿元,地下室底板完成100%.为"广州斯泰克电子商务"牵线搭桥,如今已在南屿高新园区挂牌,11月份已落户,投资额度3亿。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同时认真做好经常性收集情况、协调各方、统计上报等工作,目前已收集"回归工程"项目11项,总投资60亿元。

三、工作中的不足和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我会通过把教育实践活动凝聚的共识、取得的成效、积累的经验转化为推动工商联工作的动力,进一步加大了对事关全局发展的大事要事的战略性、前瞻性和系统性研究,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着力解决我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职工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我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但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 当前我会作风建设的基础还不牢固,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整改力度还须加大;领导干部抓作风建设的责任意识与县委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还不到位。对于这些问题,已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会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思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的推进与落实:

(一)继续坚持"思想不放松、行动不失矩、标准不降低"的理念,继续引导全联在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上狠下功夫,在各项制度规范的落地生根上狠下功夫,在纠"四风"、防"反弹"上狠下功夫,在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措施的整改效果上紧盯不放,突出当前正在整改的重点问题,在跟踪问效上狠下功夫。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精心组织,抓好学习培训,全面领会和把握全会的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全联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带动全联学法、用法、讲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三)继续突出"两个注重".注重到基层一线走访了解,确保真实掌握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的真实情况;注重对自选动作落实情况的督导,及时发现、挖掘、推介经验典型。

(四)对未排查出来的一些隐性问题和隐患,将继续加大"大排查、大整治"力度,注重细节,不留死角,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任务书、时间表,纳入整改范畴。

(五)把整改落实工作与谋划2015年工作发展思路、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结合起来。 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以改作风新成效推动工作取得新进展。

专此报告,请审阅。

2015机关作风建设自查报告
机关开展婚宴自查 第八篇

机关作风建设自查报告(一)

根据省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农业厅自6月上旬起扎实开展了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现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自评自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认真开展了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

省委及省直机关工委历来十分重视省直机关作风建设,始终把省直机关作风建设作为全省各级党组织作风建设的工作重点予以常抓不懈。和,省委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对省直机关95个单位的作风建设进行了社会评议。今年5月22日,省委召开省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动员大会,决定在全省扎实有效地开展此项活动。按照省里的安排部署,农业厅做到了领导重视、行动迅速、组织落实、措施得力,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

一是不断提高对新形势下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省里动员大会召开后,农业厅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领导有关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有关文件,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对新形势下开展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对农业厅系统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进行了周密部署。厅党组书记、厅长段兴祥批示:“此项工作十分重要,应高度重视,请智泽同志召集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驻厅监察室等相关处室作一次专题研究并拟定工作方案”。

二是成立了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机构。6月8日,农业厅成立了以厅党组书记、厅长段兴祥任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智泽任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厅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直属机关党委,负责评议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要像前几年开展“云岭先锋”、团结干事谋发展、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解放思想大讨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责任政府”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等活动一样,认真开展好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

三是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根据省《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农业厅结合实际于6月15日制定并印发了《云南省农业厅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每一阶段活动。为充分调动参评积极性,提高参评率和参评质量,切实搞好厅系统的机关作风建设,厅党组除以农业厅的名义参加省里的评议活动外,还安排了21个处室和14家单位作为内部评议对象。

四是召开了动员大会,对全厅评议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6月29日,农业厅召开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动员大会。受厅党组书记、厅长、厅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段兴祥委托,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厅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智泽在会上作了题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的动员讲话。厅机关全体公务员、全厅副处级以上干部共200多人参加会议。

五是认真开展了自评自查。自评自查是推进省直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评自查阶段,我们开展了以下工作:其一,以厅评办的名义下发了《云南省农业厅关于认真做好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自评自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自评自查的内容、重点、要求。其二,精心组织和督导了参评处室、单位搞好自评自查,并把自评自查与交叉评议检查结合起来。其三,制作了《问卷调查表》,对厅内外进行了近200人次问卷调查。其四,总结推广了省渔政执法总队等4家处室、单位的作风与经验。参评的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认真开展了自评自查工作,均于8月31日前上交了《自评自查报告》。厅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自评自查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农业厅今年以来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整改落实措施。

六是广泛听取了干部群众的意见与建议。6月上旬以来,我们先后到了厅办公室、驻厅监察室、省渔政执法总队、省畜牧兽医科学院、省种畜场、省种鸡场等8个处室或单位调研,共召开5个座谈会,组织干部群众积极参加了网络评议。通过调研和召开座谈会,我们收集到了干部群众对农业厅机关作风方面的14条意见与建议,了解并掌握了农业厅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七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营造良好氛围。我厅充分利用云南农业信息网、广播、报刊、简报等媒体,广泛宣传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的重要意义,着力营造“团结和谐、务实高效、勤政清廉、注重落实”的环境氛围,以良好的机关作风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促进今年农业厅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创造良好的条件。自活动开展以来到9月上旬,农业厅共编印活动《工作简报》10期,将我厅开展活动的做法与经验及时上报了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开展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过程中,我们注意把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考察云南结束时的重要讲话相结合,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回头看”及整改落实相结合,与深入开展“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贯彻落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相结合,与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节约型”机关相结合;始终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贯穿于服务“三农”的具体工作中,边评边改、边议边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变,为促进今年农业厅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对照群众评议机关作风的“规定动作”,逐条进行了自评自查

尽管省、厅两级领导小组的《实施方案》都允许在6月1日至9月30日之内完成,但我厅参评的21个处室和14家单位普遍安排在8月份进行。一是当月业务工作量相对较少,二是九月份要迎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集中学习。在自评自查过程中,厅党组及有关处室、单位对照厅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活动方案》中明确的评议内容,认真开展了自评自查。

(一)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方面。今年的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政策性文件中,特别强调了要在“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中突出农业基础的保障作用。农业厅党组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做到了行动迅速、强力执行。厅党组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和关注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尤其是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做到了行动迅速、强力执行、不折不扣;厅机关各处室不仅建立健全了抓落实的机制,保证了政令畅通和执行有力,而且将10余项免除农业税和农业科技项目补贴等直接落实到千家万户。如国家安排云南省种粮农民的补贴资金30.5亿元,农业厅系统于3月底就将22.78亿元农资综合直补兑付完毕,6月上旬就将2.4亿元水稻良种补贴、1.9亿元玉米良种补贴、6402万元小麦良种补贴兑付完毕。2亿元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正在抓紧实施,到目前已确认补贴机具4.6多万台(套)、使用补贴资金1.46亿元。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厅党组坚持重大问题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不搞少数人和“一把手”说了算,注意把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融入并体现在“三农”工作中。班子成员顾大局、识大体、讲党性,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和“一把手”权威,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既能按照分工履行职责、又能关心全局服从大局,做到了主动沟通、互相支持、分工不分家。在农业扶持项目分配、农业补贴资金划拨、重要岗位人事调整、涉农行政项目审批、涉农税费征收减免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上,厅党组坚定不移地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规定,确保了公共权力必须在阳光下合法运行。三是大力发展了农业农村经济。具体体现在:其一,业务处室和业务单位的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厅计财处严把农业项目规划、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查关,修订完善了《农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逐步建立了“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相结合的财务监督机制;厅种植业处针对年初曲靖、文山、红河、大理等州市出现的严重低温冻害,导致农作物大面积受灾的现实,迅速协调下拨救灾经费3000万元,组织省级专家158人次分赴灾区指导农户生产自救;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厅政策与法规处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规的执法检查,开展农资打假次,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达万元;厅科技教育宣传处以州市农科所为主的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及示范推广为突破口,认真抓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其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得到了改善。农业厅今年把实施200万亩中低产田地改造,作为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全局的头等大事、急事来抓。到目前,不仅以省政府名义起草了《改造意见》、《规划纲要》和《技术规程》,而且实现了到位资金17.82亿元(占计划投资28.33亿元的%)、实际改造了94.34万亩(占计划改造231.51万亩的%)。其三,进一步稳定和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业厅的农业农村工作重点,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搞好村容村貌整治、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其中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重中之重。农业厅认真抓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经营权流转的监督指导工作,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推进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代拟稿),制作了《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样本)。此外,还探索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抓了14个农业部及省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试点县的试点工作。

(二)转变职能、提高效能、依法行政,不断优化农业发展环境方面。农业厅重视农业法制建设,并以此作为农业部门转变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我厅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认真开展了自查:一是认真组织法规学习,依法界定了执法职责。年初以来,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共52次组织所属人员学习了《农业法》、《种子法》、《畜牧法》、《土地承包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等农业法规,参加人数达3800人次。按照中央及省的有关要求,上半年我厅对执法依据再次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梳理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193件。与此同时,还系统地梳理了执法事项近300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第五次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削减为53项,与**年的205项相比仅保留25%;53项审批事项中,4项的办理时限压缩到了5个工作日以内,14项的办理时限压缩了一半以上,35项的办理时限压缩了1/3以上。二是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及人事制度等改革。农业厅于**年就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并率先步入了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前列。年初以来,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加强了对行政许可活动的监督检查,积极稳妥地推进了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转变了职能、提高了效能。厅办公室、厅计财处、厅市场与信息处、厅种植业处、厅渔业处、厅畜牧处、厅兽医处、厅草山饲料处、厅农机管理处、省茶叶办公室等机关处室,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省渔政执法总队、省种子管理站、省植保植检总站、省土壤肥料工作站、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省农机鉴定站、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等直属单位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全面推行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升了执法效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去年农业厅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了以“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为主要内容的“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向社会郑重承诺认真办理22项具体工作,并公布了投诉监督电话,广泛接受了社会和群众的监督。通过辛勤努力,贯彻实施的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厅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变,服务效能明显转变。今年除继续贯彻落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外,开始贯彻落实了以“重大决策听证制度、重要事项公示制度、重点工作通报制度、政务信息查询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厅机关精心制作了《政务信息查询电话“96128”专线值班员服务规程》,组织精干力量编写了《云南省农业厅政务信息查询工作手册》。截至9月15日,厅机关共次编印《贯彻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情况简报》(其中期为月报),次进行“农业重点工作通报”。厅领导围绕惠农政策落实和省农业厅承担的重点工作,带头开展在线访谈活动,通过云南电台“金色热线”栏目和云南农业信息网等媒体解答群众的咨询次,先后受到了省政府督查组和省纪委监察厅的表扬。

(三)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断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方面。农业厅重视机关作风建设,积极推动机关工作作风转变,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零距离”现场办公。一是深入基层加强调研。为掌握第一手情况,有针对性地靠前指挥,党组成员自觉做到“决策之前调查研究到一线,决策之后指导工作到一线,遇到急难险重任务解决困难到一线”,每人每年下基层均达60天以上。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厅党组书记、厅长段兴祥于年初在全省农业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围绕三大目标、紧扣三大任务、突出十二项措施”的年度总体要求,既突出了重点,又兼顾了全局。在厅党组的示范带动下,厅机关各处室紧紧围绕业务工作开展调研,每年都有100份调研报告供领导科学决策时参考。今年,农业厅继续开展了“百人调研”、“千人入户送科技”、“万人建言献策”和“三走进、三破解”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二是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农业生产节令性强,云南又是一个无灾不成年的省份。每逢农忙时节和严重自然灾害发生之际,厅党组成员都会迅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农业生产一线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并将这些工作加以制度化。在今年动物疫病防控和h1n1流感防治过程中,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指导防控防治达60人次,全省农业系统1750多名干部驻村参与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作。据初步统计,上半年我省农业总产值590亿元,同比增长6.2%;增加值299.4亿元,同比增长5.5%;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791元,同比增长11.2%。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既广大干部职工带领农民群众团结奋斗的结果,也是农业厅系统大力加强作风建设的结果。三是改进服务提高能力。农业行业有别于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大都在农村完成。厅党组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建立和完善服务基层和群众的政策措施,将服务内容、标准、程序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完善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机制,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等问题;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中心任务,切实提高服务的实效性。近年来,农业厅始终把注意力放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用技术推广、绿色证书培训、病虫害防治、农业科技入户等工作上,不断提高了服务基层的水平。

(四)党组重视、加强建设、统筹推进,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方面。厅党组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一是突出主题,做到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厅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带头实践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作风,制定了《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农业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的意见》,先后下发了《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机关干部学习制度》、《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干部外出报告制度》等20多项规章制度;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农业厅成立了机关党建和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做到了党组重视、机构健全、思路明晰、政令畅通;每年召开专题会议3次以上,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和作风建设,不仅列入厅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而且把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与机关党建和反腐倡廉建设一起布置、考核。二是着眼落实,确保了机关党建和作风建设的机制运行。每年初,农业厅都要召开全厅系统党的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全厅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级签订《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将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建立了“每月报告、半年检查、年度考核”工作制度……全厅上下逐步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工作中,不断加大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的力度。如去年底,厅党组接受省委省政府实施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年度检查考核,成为80个省直部门中的67个合格单位之一。随后厅党组及时安排3个检查组,在各单位自评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严格地检查考核,10个优秀单位和39个合格单位受到了表彰奖励,3个基本合格单位(省农机监理总站、省草地动物科学研究院、省保山疫苗厂)被责令整改。三是依托载体,增强机关党建和机关作风建设的效果。中央和省委近几年来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建设“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节约型”机关为目标,以牢记使命、践行职责、凝心聚力、开拓进取为手段,以加强机关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改进机关作风为重点,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目的,先后组织开展了“云岭先锋”、团结干事谋发展、创先争优、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解放思想大讨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配套活动。农业厅以此为载体,不断增强机关党建和机关作风建设的效果。在上述诸多活动中,农业厅的共同特点是: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交流讨论深入,查摆问题实在;对策措施具体,努力方向明确;紧扣“三农”实际,整改贯穿始终;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制度落实;规定动作扎实到位,自选动作特色鲜明。当前,农业厅正在按照省委提出的“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三个一”的要求,大力加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

(五)加强学习、努力实践,不断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方面。去年9月至今年2月,农业厅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厅共50个基层党组织、985名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率达99.5%。3月上旬至6月下旬,农业厅按照省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回头看”及整改落实后续工作。一是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学习实践活动期间,农业厅共收到建言献策文章114篇、调研报告45篇、意见建议784个,结合实际制定了955条整改措施。学习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为确保“回头看”及整改落实后续工作有人组织、有人落实,农业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正常运转。通过“回头看”,发现共有12个问题和不足未能彻底地克服和解决,另发现了6个新的问题与不足。

【机关开展婚宴自查】

总的看来,“回头看”及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取得了较为满意的预期效果。主要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统一,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改进措施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存在问题得到了进一步纠正,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1、厅党组是否做到了高度重视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后续工作,对整改落实工作专门进行研究和部署;

2、是否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建立相应的整改落实、督促检查的工作机制,明确履行督促检查职责的部门和责任人,建立了“每月报告、半年检查、年度考核”制度;

3、是否做到了按照省委要求,组织开展“回头看”;

4、是否做到了根据整改落实方案的承诺和部署,建立和落实整改“销号”制度,确保问题解决和体制机制完善,以实际行动兑现整改承诺。

通过抓作风建设,切实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保障。

机关作风建设自查报告(二)

自XX年年6月以来,我局按工委、管委要求深入开展了机关作风建设教育整顿活动。进入“学习教育”阶段以后,我按规定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等有关文件,加强了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基础知识学习,阅读了毛泽东同志《为人民服务》、《反对自由主义》两篇文章,并做好笔记,认真撰写了读后感。我围绕“机关作风建设”具体内容的学习,认真对照自己平时的思想动态及实际工作及,查摆了自己在思想认识、组织纪律、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认真剖析,查找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了今后的整改方向,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表现在: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贯彻、执行不够坚定,不能做到与时俱进,及时的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足,不善于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透过事物表象把握事物本质的能力不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2、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不够牢固。表现在:对待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稍多时,性子就有些急燥,态度不够和蔼,遇到当事人反复询问的问题时,缺乏耐心,没有合理调整自己的情绪。有时过多考虑个人得失,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

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由于私心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态度,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有时因此产生工作效率低的问题。

4、存在好人主义、形式主义思想。表现在:处理问题时的原则性有待加强,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碍于情面,能不提的就不提,能不管的就不管,好人主义。有时有只求形式,(

5、工作纪律的自我约束方面有待加强。表现在:有时有迟到早退的问题,工作着装有时不规范,有时在工作时间处理一些私人事务,特别是父亲患病治疗期间,因为照顾父亲部分影响了工作。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思想上对政治学习缺乏正确的认识。平时虽然经常参加政治学习,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流于形式,理论与实践相脱节,自己思想意识的更新与党的政策、方针脱节。

二是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足。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的领会不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没有坚实任何时候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得失的衡量标准,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冲突时,往往考虑个人得失较多,而忽略了群众的想法,这是工作中缺乏耐心的根本原因。换位思考还做的不够,不能站在劳资双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经常处于旁观者的位置解答咨询,处理工作。

三是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对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认识有不足,一方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的不够,有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情况存在。另一方面,缺乏敬业精神,对专业知识结构的更新不能跟上国家劳动法建设的速度,有知识结构滞后的问题。

四是工作方法简单。对问题的认识不够深入,思考不深刻,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不能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问题,处理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公仆意识,真正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首先,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关于人民公仆的理论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不断加强共产主义道德修养;其次,站在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要求自己。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的冲击。最后,要把为人民服务意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首先,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务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理论水平。其次,注重法律实务,将法律理论与实务相结合,提高案件处理的规范性、科学性。最后,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以高度工作责任感和踏实工作作风,严格、公正、文明地执法,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机关开展婚宴自查】

三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扎实工作作风完成党和人民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中多动脑子想办法,做到既坚持原则又灵活主动,不做“老好人”。发扬勇于开拓创新、敢于斗争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

四是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遵守工作纪律的标兵。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形成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法律程序,严谨、规范、科学地做好各项工作。

五是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紧跟时代脉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路线、方针、政策,做一名合格的机关工作者。

机关作风建设自查报告(三)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的通知》和省联社主任王术君同志在《省联社机关作风建设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现在自身的工作岗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工作作风思想意识不够强。表现在:对上级关于工作人员认真服务好广大老百姓文件精神学习落实不够,不能清楚地认识现代金融服务观念、对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没有完全运用到工作中来,对未来银行业发展和服务工作理念没有从心里去扎根落实到实处、透过事物表象把握事物本质的能力不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2、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不够。表现在:对待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稍多时,性子就有些急燥,态度不够和蔼,有时候工作带有情绪化、遇到当事人反复询问的问题时,有时缺乏耐心,没有合理调整自己的情绪。有时过多考虑个人得失,存有“事不关己,只做到了在其位做其事,没有雪中送碳的思想。

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由于私心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态度,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有时因此产生工作效率低的问题。

4、存在好人主义、形式主义思想。表现在:处理问题时的原则性有待加强,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碍于情面,能不提的就不提,能不管的就不管,好人主义。有时有只求形式,不求落实的问题,具体制度的落实不够严谨,工作时只求是否做了,不求做得好坏。

5、工作纪律的自我约束方面有待加强。表现在:有时瞌睡大睡过头了有迟到早退的问题,工作着装有时不规范,有时在工作时间处理一些私人事务,从根本上违背了省委省府省联社的关于机关作风四要十不准的规定。农村信用社是最接近农村经济工作、最了解老百姓和接近老百姓的业务部门,我们做的没一件事都是体现我们党在老百姓心中的地位,关乎到农村信用社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

作为一线业务岗位是最体现农村信用社工作作风和形象的关键,通过对四要十部准的学习,我的思想有了很清晰地认识,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四要十部准的要求落实在工作中去,让农村信用社的形象和工作作风在老百姓的心目中上个大台阶。

为进一步加大劳动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的力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工作实际,草塘信用社党支部书记向松同志动员全体职工集中学习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省联社县联社关于机关作风讲话精神,让每位员工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作风建设的必要性,针对性和严肃性。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作风,切实体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高办事和工作效率,树立农村信用社良好的形象。

2015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机关开展婚宴自查 第九篇

第1篇:廉洁从政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自从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以来,市局多次认真组织学习《党员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相关文件精神。自己也经常挤用时间选读报刊杂志上刊载的关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章,现对照廉洁从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检查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工作奋斗目标,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一件大事,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是我们每一个干部必备的品质,也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思想上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认真记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结合社会实际,我更加认识到反腐败倡廉教育的重要性和必须性。廉洁从政必须从领导干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能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和学习文件上,应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认识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这次干部廉洁自律的自查自纠活动,使我深刻认识到加强干部廉洁从政建设是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防腐倡廉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必经之路,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在我国新形势下推进社会发展、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的需要,要充分认识开展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须性。把依法、廉洁从政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切实上心入脑,认真查找工作存在的不足,把自查自工作纠落到实处。

二、遵守纪律,廉洁从政。

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了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干部纪律,工作纪律,加强干部修养,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从思想上,政治上,行为上与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保证政令畅通,坚决纠正有令不行,自禁不止,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不良作风。做到尽职尽责的完成本职工作,上对得起领导要求,下不愧百姓期望,休息时间只参与法律和道德允许的正常活动。深刻反省自己,作为一个基层干部,必须做到两袖清风,操守如玉,清清白白做人,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律,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争做一名优秀的土地管理卫士!

三、勤政为民,爱岗敬业。

提高思想水平和政治觉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和推进科学及经济发展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提高依法从政、依法管理土地的能力,把土地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发展社会经济为落脚点,切实加强廉洁勤政建设,把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贯穿于勤政为民之中,勤政廉政并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为民服务的能力,抓好两个落实,同时要在求真务实上狠下功夫,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政绩和业绩。坚决纠正办事拖拉,推诿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冷,横,硬,推’等不良作风,做到廉洁从政,执政为民的爱岗敬业精神。

四、求真务实,开拓进取。

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利益观,改变无功便是徳的工作理念,转变干部作风和工作作风,发扬革命时期的吃苦耐劳精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勤政为民活动。坚决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反对工作平庸,不求进取,畏首畏尾,固步自封,不劳求安的享乐主义。倡导开拓创新,敢打敢拼,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工作干劲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开展当前工作,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土地征收任务。

五、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1、政治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有时为了忙于具体工作,放松了对理论知识的学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够,影响了工作和思想上的进步。

2、工作上存在自私自利,麻木不仁的思想,主要表现在注重自己的工作,对别人的事情显得麻木不仁,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方面不够深刻,在深入群众调查工作上也不够尽职尽责,有时工作做的不顺畅,导致工作上与群众要求不相适应,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3、在团结同志方面存在不主动,不敢说真话,硬话,在帮助同志进步方面有躲进小楼成一统的观点及二耳不闻不问的态度。

4、纪律上不严格要求自己,上班时间存在迟到早退现象。

六、整改措施及下不打算

通过政风行风的学习和评论,使自己明白了很多道理,也找出了平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争对这些问题我已着了全面系统的自我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和整改,现拟定整改措施如下;

1、从政治理论入手,廉洁从政,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学用结合,接受群众教育,不断开拓进取,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的学习,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努力提高政治素质。为适应反腐倡廉需要,随时用反面教材警示自己,服务于民。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正确理解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摆正服务位置,以为人民工作为荣,挤时间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加强对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等新生事物的学习,努力充实自己。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适应本职工作的需要,我们必须依法从政,反腐倡廉,把征地工作落实到实处,做到事前宣传,事中落实,事后检查。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用廉洁从政的尺子检验我们的征地工作。

3、转变作风,踏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杜绝那种对待基层群众、门难、脸难看、事难办的机关老爷作风。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全面贯彻党的法制观念。执行干部纪律,本着对领导,对工作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接受群众监督,转变办事作风,坚持勤政为民。

4、进一步振奋精神,保持积极上进的态度,学习、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吃苦耐劳的精神顽强工作。在廉洁从政的前提下把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做的更好,用实际行动来完成中心征地工作,将自己的一生贡献给脚下的这片黑土地。

第2篇: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自税务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以来,我认真学习了****、****等文件精神,积极参与行评活动,扎实进行自查自纠,思想境界得到

升华,工作作风得到改进。现将我个人的认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以及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我对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认识

在自查自纠阶段,我积极参加分局开展的行评活动,学习了一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阅读了一批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书籍,对照检查了自己的行为,深挖根源剖析了自己的思想,个人认识大有提高,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点:行风建设须以人为本。一个单位或一个行业的作风,是其内在精神、整体素质、政治倾向、纪律规范的综合体现和反映。单位的风气,是通过个人的作风体现出来的。个人作风直接影响单位的行风。一个单位,只要有一个人的作风低劣,单位的整体形象就会大打折扣,反映在人民群众的脑子里,就是这个单位的行风败坏。“一粒老鼠屎搞坏一锅粥”,说的就是这个理。因此,抓行风,抓的就是人员素质。税务机关的政风行风,是每一个税务人员工作作风的集合体现。税务干部职工都有了好的精、气、神,税务机关的作风自然就会变好。因此,行风建设应以人为本,行风建设应从我做起。

第二点:行风建设无小事。我们的党已经认识到:作风建设不仅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更关系党和人民的事业成败、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在改革开放条件下,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并不存在“松绑”的问题。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没有好的行风,经济建设也是搞不好的。同理,税务机关没有好的税风税纪,税制改革就会成为空谈。因此,只重视经济建设,不重视作风建设,只重视业务管理,不重视队伍建设,是很危险的。税务干部不仅要把税收好,更要把人做好,而且,好的行风,在一桩一件的小事上就能体现出来。

第三点:行风建设应长抓不懈。行风评议活动开展了很多次,但各行各业的风气总是不能令人满意,群众的意见仍然很大,要求对执法部门和服务行业整风的呼声仍然很高,说明以前多次开展的行风评议活动并没取得真正的实效。原其原因,一是每次行风评议活动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人的素质问题,毕竟提高全民素质非一日之功;二是是许多部门单位的行风建设缺乏长效机制,缺乏日常评议机制。把行风评议活动当作“一次性活动”、“阶段性活动”,为避风头而开展活动,为争名次而开展活动,活动一了,行风坏了。

二、本人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在分局主要负责****、****、***等岗位工作,对内服务于领导和干部职工,对外服务于纳税人和人民群众,既有务实工作,又有务虚工作,近年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得领导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但自身还是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学风不端正。认为自己是业务老手,放松了业务学习,导致没有及时掌握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法规,不能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认为自己是“计算机能手”,放松了信息化管理知识的学习,在省局、市局不断推出网络申报、网络扣税、网络发票、税控收款等一系列税收征管信息化手段后,专业知识没有及时跟上,作为一名信息管理员,技术上经常捉襟见肘;认为自己是一名老党员,放松了政治思想学习,不关注社会民生,不关注经济发展,导致思想上不能与时俱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够彻底,没有发挥出一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奉献精神不强。没有充分发扬“不讲条件、不讲报酬、不计个人得失”的“三不精神”,在工作当中,只愿做份内的事,不愿做份外的事。有“事做多了,挨的批评也多,因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错误想法,做事不积极,不主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单位的整体执行力。

3、文明服务不到位。纳税人来分局找本人办事,基本上只能做到公事公办,缺乏热情,缺少关心,缺乏“售后服务”。很少主动地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很少主动地将纳税人的权利告知对方,很少主动为纳税人提供便民服务。下到纳税户中,主要是检查企业的税收情况,发现纳税申报错,对企业办税员批评得多,辅导得少,只关心企业的税收缴纳情况,很少关心企业的生存大计、发展困难等问题。

4、帮助同志不热情。一些同志找我寻求业务帮助或技术支持,找的次数多了,有不耐烦的情绪,就会说“网上有,书上也有,自己查去”,影响了同志间的协作性。有时候因一些同志提出的问题比较简单,就会说“这么简单的事都不会么”,损伤了同志的自尊,影响了同志间的共事关系。

5、履行职责有待加强。作为一名监督员,有时会做“老好人”,对少数同志没有遵守税风税纪的行为没有当面及时制止,没有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向分局提出处理建议,从而影响了其他同志的工作积极性。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

1、缺乏宗旨意识。作为一名党员,思想上退步,公仆意识不浓,淡忘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一名税务人员,认识上没有提高,服务意识不浓,淡忘了“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

2、缺乏大局意识。没有弄通弄懂税务机关乃至每名干部的生存进步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没有从一定高度上认识到损害纳税人的利益就是损害税务机关的利益,损害人民的利益就是损害部门和个人的利益。

3、缺乏创新意识。没有进取精神,工作上就事论事,疲于应付,在落实上打了折扣。工作中只求数量,不求质量,更不求创新,只出“产品”,不出“精品”。

四、我的整改措施

1、树立正气。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2、加强学习。一是广度学习:认真学习党的重要文献和纪律规定,认真学习公务员法,认真学习税收法律法规;二是深度学习,既要学习历史知识,以史为鉴,也要认真了解国内国际时事,与时俱进;三是精度学习,不仅要写心得体会,做学习笔记,还要注重提炼知识点,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3、接受批评。全方位、多途径剖析自己思想上的误区、行动上的偏差。一是向组织靠拢,向组织交心,交出自己的思想根源,让组织为自己指明方向;二是向同志靠近,和同事谈心,让他们指出自己的缺点;三是深入到纳税人当中去,和纳税人换心,了解他们的难处和需求,让他们指出自己工作中的问题。

4、自觉行动。自觉将分局制定的和个人自拟的整改计划变成实际行动。在税收执法和税收管理过程中,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思想,牢固树立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思想,在工作中,在生活中,在学习中,校正自己的一言一行,认真对待一人一物,从一点一滴做起,确保每时每刻办理每件事都要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

第3篇:群众路线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县商务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委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聚焦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以重点突破推动整改工作的持续深入。根据《中共泸溪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5月份督查工作方案》,现将我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放在首要位置来抓。县商务局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泸溪县商务局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把目标细化、量化,落实到个人,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2、认真学习,提高党员干部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召开群众路线教育集中学习会、专题办公会、各项工作会议等形式,多次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大会,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作风建设教育,不断统一思想,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加强作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了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作风建设的自觉性。

3、强化制度,营造纪律严明的干事氛围。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办公和生活环境建设作为重要内容长抓不懈。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事、用情感管心,引导干部树立良好的服务观念。

二、主要成效

1、突出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按照《湘西自治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州办发〔2015〕27号)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没有违反公务用车超编审批、超标更新配备公务用车;没有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现象。,强化了公务车辆的日常管理,严格实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定点集中封停制、公务用车统一张贴标识制度。

2、突出整治秘书配备方面的问题:根据湘群组发201545号文件精神,严格开展领导干部违规配备秘书清理工作,我局没有以设立联络员为名,为领导干部配备秘书等问题。

3、突出整治领导干部参与社会活动方面的问题:我局领导干部和职工没有频繁出席社会活动现象;没有通过参加任何活动庆典收受邀请费、酬劳费及礼品礼金等问题。

4、突出整治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方面的问题:我局领导干部和职工没有违规兼任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务的现象();没有违规收取社会组织给予的报酬、补贴;没有在所兼职的社会组织或下属单位开支、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5、突出整治办公用房方面的问题:我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6人,办公室公房6间,平均三人一间办公室,没有存在办公用房超标整治不到位现象;没有滥建、巧借名目新建楼堂馆所现象;没有违规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

6、突出整治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考勤签到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不存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看电影、看小说、闲聊、干私活等情况;没有上班时间进入休闲、娱乐场所,工作时间中餐饮酒等情况。

7、突出整治公款接待方面的问题:没有公务宴请标准超高、陪客过多现象;不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没有公款大吃大喝、安排与公务无关宴请、无客自请等现象;不存在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

8、突出整治人员编制方面的问题:没有干部职工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现象;没有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现象;没有以借调为名,长期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现象;没有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现象。

9、突出整治人情宴请方面的问题:我局严格履行领导干部人情宴请报告制度;没有干部职工操办中央和省、州、县委明令禁止的人情宴请行为;没有在未报告或在报告未批准的情况下操办人情宴请的行为;不存在借人情宴请大肆敛财的现象。

10、突出整治服务基层方面的问题:我局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没有“软、弱、散”整顿不力现象;严格开展进村级场所“清零”工程;对待服务对象的态度大方热情,执法过程中没有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没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和相互推诿、敷衍应付、久拖不决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在巩固前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继续抓好下一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确保我局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一是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要始终对“四风”突出问题的危害性、长期性、顽固性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打好打赢专项整治工作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二是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自查自纠。整治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将继续深入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主要看整治是否实现、整问题是否反弹、责任追究是否到位、群众对整治成果是否满意。

三是完善监督体系。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督促干部职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我局将立足于工作实际,求真务实,扎实推动,时刻在思想认识上和作风建设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州委“七条规定”和县委“六个一律”纳进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高效型的泸溪商务。

第4篇:四风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市纪委督导检查组:

市纪委办公室《关于严格执纪监督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枣纪办发电201529号)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进行全文学习,并下发了《枣庄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枣牧发[2015]140号),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目前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现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廉政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廉政意识进一步提高

坚持每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8月30日上午,全文学习了市纪委办公室《关于严格执纪监督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使廉洁从政意识入耳、入脑、入心,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变成自觉行动,着力提高了全体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突出抓好关键环节,坚决刹住各种不正之风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会议精神,有效预防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腐败问题的发生,我们下发了《关于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畜牧兽医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土特产品或有价证券,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挥霍浪费,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纪念

品等,不准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准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用公款组织的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执行公车使用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用公车接送子女、参加婚宴、探访亲友等非公务活动。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支出,削减一切不必要开支。

三、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机关作风有了新的提升

深入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行动和“勤俭节约在机关”活动,制定了《枣庄市畜牧兽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从改进调研工作、提高会议实效、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外事活动、改进宣传报道、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规定了具体的办法措施。扎实开展效能提升年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提升”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并签订了机关效能建设个人承诺书,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干部作风、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了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制定了《枣庄市畜牧兽医局加强公务饮酒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务饮酒的管理规定。建立了公务用车使用登记记录,严格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管理。切实加强审批窗口效能建设。上半年,我局行政审批事项限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市电台“市民热线”、省局“阳光政务热线”等民生栏目,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共解决热点、难题问题32个,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为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我局对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情况深入开展自查,采取明察暗访、公开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大监管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通报,绝不姑息,确保了局机关风清气正、清正廉洁。

虽然我局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离市纪委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比如,个别同志认为自己无职无权,没有机会腐败,经常被动应付,放弃对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个别同志勤俭节约意识不强,在日常办公中存在“常流水”、“常明灯”等现象。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待,加以解决。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创新思路,强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不正之风,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为加快全市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第5篇:发展党员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自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对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后,我镇党委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摸底检查。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全镇共发展党员5名。在发展党员过程中,镇党委严格执行了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发展党员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组发〔〕11号)等文件精神,整项工作已纳入制度化、程序化、正常化轨道。镇党委及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了发展党员必备程序和规范必备材料。

二、主要做法

(一)注重在基层一线发展党员,重点解决党员队伍性别、年龄结构等问题

在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预备党员的接收等程序中,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基层党建工作:一是着力解决农村党员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党委与各支部签定了《三凤镇2015年党建工作责任书》,明确党员发展工作的相关要求和责任。二是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注重在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

(二)严把入口关,从严要求、从严执行发展党员程序

全镇各党支部严格要求坚决杜绝异地发展党员现象。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实行农村发展党员“三推荐两预审一回避”制度。对将要发展的入党积分子,组织全体党员、群众代表等相关人员从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员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对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集中报到镇党委进行备案,并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录入入党积极分子数据库)。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其培养联系人,认真填写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每季度填写一次。经支委会研究,培养考察1年以上合格拟为发展对象的,党支部对发展对象张榜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报镇党委审查,再集中公示7天。经过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镇党委派员(各支部党建指导员)参加会议。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按期转正,不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做出决定。在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发展对象确定、预备党员接收、转正等各个环节,党委均进行了党委会研究,合理分派责任心强的同志,到各党支部全程参与,确保了工作的严肃性、公平性。

(三)加强培训指导,从严要求,规范发展党员必备材料

一是镇党委加强了党务培训力度,在2015年集中开展了2次全镇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党建指导员、党员大学生村官)集中组织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发展党员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组发〔〕11号)和《掌握“五大流程”规范“九个材料”》及镇党委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要求,提高了全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二是为各支部选优配齐了党建指导员,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考察、确定发展对象、政审、讨论等具体环节,各相关党建指导员均参与指导,确保了入党申请书、自传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每季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理论培训班结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及政审综合材料、各阶段公示情况登记表及票决汇总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转正申请书等发展党员工作必备材料齐备规范。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仍然存在长期不发展党员的村。二是从发展结构来看在发展对象的学历、年龄、性别、以及一线情况,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入党材料整理完备的不够及时。部分预备期已满的同志由于种种原因支部不能按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该同志的转正问题,导致党员入党志愿书等材料更新完备的不够及时。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镇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了党委会,听取了有关人员关于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汇报,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重点安排,组成由党务副书记牵头,以各党支部为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查缺补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有关检查情况及时上报镇党委。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明确提出包片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作为责任人,各支部书记一定要以大局为重,从村党员队伍建设和长远发展为重,认真按照上级党委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确保党员队伍的质量。切实把发展党员迎查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继续加大党务培训指导力度通过培训使全镇党务干部做发展党员工作的明白人。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建工作责任心不强、不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发展党员、发展党员材料不规范等的相关人员严格问责。

第6篇: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按照中共汉锌纪字〔2015〕2号文件要求,本人严格依据文件精神并充分结合现阶段公司自上而下全面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我政治思想水平,认清“四风”之弊,查摆自身问题,力求在个人作风方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贯彻好中央八项规定,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把上级党政的重托和职工群众的信任转化为克服困难努力工作的内在精神动力,切实团结带领铜矿公司干部职工艰苦奋斗,为实现和完成公司总部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生产经营

任务,保持和创建燕子砭铜矿健康稳定平安和谐的良好局面,在持续创新发展中进一步巩固好铜矿老基地,而奉献自己一份绵薄的力量。

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我认真参加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阶段的各项活动,研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了公司纪委下发的《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摘要)》、《习近平关于弘扬焦裕禄精神的重要论述》、学习了王岐山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聚焦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学习了陕色集团党字〔2015〕28号文《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试行)》、汉锌党字〔2015〕2号文《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以及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劳动纪律监管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是我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保持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廉洁作风,必须将高度自律作为前提,自觉改造世界观,努力加强党性锻炼,坚持“三严三实”,牢记“两个务必”,在企业尤其要坚持“三重一大”原则。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使自己始终能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把党的需要摆在首位,克己奉公,不折不扣地完成组织分配的各种任务。在注重增强政治修养的同时,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业务工作水平,坚持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生产经营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在本职工作中,身体力行,恪尽职守,忠实履行工作责任,克服困难,创新思路,谋求发展。日常生活中,严以律己,信守规范,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党纪党规,严格从政行为准则,带头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思想和行动同公司党委、党总支保持一致,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忠于职守,热爱岗位。在本职业务工作中,做到原则不动摇,条件不变通,程序不走样,不搞特权,不搞歪门斜道。现将本人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我深知党风廉政建设是我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每个领导干部必须将廉洁作风、高度自律作为前提,必须从自身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以此带动大家。按照与公司总部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首先从自身做好而外,分别对各二级车间制定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具体细化,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身做起,努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明确职责,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两个务必”的精神,贯彻实行党内两个条例。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状的签订,层层监督,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合力。而且在此基础上,签订了《共建廉洁家庭承诺书》,推进廉洁家庭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

二、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

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我党的基本政治原则,是正确决策的保证。在面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活动、关键岗位人事任免等过程中,始终坚持班子成员集体讨论民主议事集体决策原则,求同存异,集思广益,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此基础上,广泛征求业务对口部门、车间主管的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防止不计后果独断专行,形成良好的民主氛围,真正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作用。

三、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

本人能够严格按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具体要求,对涉及事关铜矿公司发展的生产经营、技改项目、人事任免等特殊重大事项始终坚持向上级汇报、审批制度,以确保我公司重大事项工作中得以科学正确实施,实现健康稳定平安和谐的既定目标。

四、其他方面的情况

本人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几年以来,深知责任重大,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很多,但始终能够坚持组织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在不同阶段注重时刻与各级党政组织保持联系,细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职业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在思想政治方面首先提高自己,带动他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工作和交往中特别注意维护党的形象、企业声誉,慎言慎行,保持低调的生活方式;在管理工作中,要求其他党员干部和部门领导做到的事情自己首先做到,用潜移默化的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培养坚韧的职业操守,提升整体防腐拒变的能力,保持党员领导干部队伍的纯洁性;能坚持业务知识学习,带动管理干部自觉学习的积极性,做业务学习的倡导者、排头兵。在主持公司生产经营全面工作中,以持家的精神管好公司各项工作和各单位各部门管理干部,勤俭为本,不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同时审时度势,真对铜矿公司实际,千方百计地盘活生产线,尽力为大家找活干、找事做,提高员工收入、保障员工工作生活、稳定员工队伍。此外,针对年久失修的多处厂房、居民住宅等,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修缮加固保护,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

在经营管理上,始终坚持“比质比价”原则不动摇,坚持从严要求供销、质计、化验等部门和岗位,坚持公开透明、公正效率原则,杜绝以次充好人情交易和吃、拿、卡、要的歪风在工作中存在。今年公司的主产品之一阴极锌不再铸锭以后,大部分业务均已成为上下级公司之间的内部购销业务,生产计划、签订合同、检斤计量化验等各项工作更趋规范化,工作流程岗位职责更加简析,效率明显提升,执行力得到加强。突出的表现在金属锌粉粗锌采购、生产供应量以及电锌产量接连突破历史新高。在个人生活中,始终保持与工作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距离,从不收受其财物,严格执行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管住自己身边的人,没有利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情况,不存在住房上以权谋私、借欠公款不还、大办婚丧聚敛钱财、拖欠各项税费等问题。而是始终保持节俭朴实的生活方式,平静地对待生活,静心地看待名利,保持平凡的心态。

在社会交往中,本人一向注意职业本位的出发点,慎交朋友,掌握好来往的度,不以利益为先导,不把私人生活的情感带入工作中注重廉洁从业自我约束,没有违反“八项规定”等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打算

今年,公司依然面对重重困难,资金越发紧张,原料市场萎缩,矿山停滞未动,选厂无活可干,以及退休养老等诸项社会综合杂务,疲于应对解决各种矛盾困难、稳定当期生产经营、着力解决选厂员工干活吃饭问题,是全公司头等大事,在此过程中,除了把重担层层落实分解负起总责而外,还要分出精力积极参与党总支部的工作,尤其是加强和推进全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这方面的工作。坚持把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还要把公司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工作抓好,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组织原则,不断探索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建立科学的廉政建设体制,将廉政建设贯穿到整个生产经营任务、管理工作目标等各项工作中去,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有力的保障。

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这次自查自纠活动,本人更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工作中自身在这方面或多或少还存在一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和切入点为指导,努力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同时作为公司党总支部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牢固贯穿工作始终,积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加强自身自律能力,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加强总支部廉政建设的同时,还要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服从上级组织的领导,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执行锌业公司集团和公司党委各项廉政规定和政策,严谨务实、实事求是、清正廉洁,忠实地履行公司经理工作职责,营造企业依法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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