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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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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简介
中国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 第一篇

中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介绍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农业银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建设银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工商银行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银行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在管理和处置资产时,可以从事追偿债务、资产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等活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管理和处置资产,在转让资产时,主要采取招标、拍卖、竞价等方式。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华融资产)

华融资产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金融机构,于1999年成立,注册资本100亿元,总部设立在北京。旗下拥有华融湘江银行、华融证券、华融信托、华融租赁、融德资产、华融渝富、华融期货、华融置业、华融致远投资、华融汇通资产10家子公司,服务网络遍及30个省、市、自治区,可以为客户提供资产经营管理、银行、证券、金融租赁、信托、投资、基金、期货、置业等全牌照、多功能、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截至2011年底,公司总资产达2185亿元,净资本收益率达12.5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城资产)

长城资产是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注册资本100亿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额拨入,1999年在北京挂牌成立。该企业是中国拥有金融债权资产资源最多的资产管理公司,共成功收购了中国银行资产包7个、中国工商银行资产包17个,以及华夏银行资产包1个,收购债权本金2634亿元。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东方资产)

东方资产是经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于1999年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100亿元,其中人民币60亿元,外汇5亿元,由财政部全额拨入。公司下辖25个办事处和东银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东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邦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三家直属公司。该公司拥有100亿资本金,其中有以酒店为特色的数十亿投资类资产,主要分布在沿海及内地大城市,三星级以上酒店近三十家,其中四星酒店16家,五星酒店7家,运作前景广阔。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信达资产)

信达资产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99年在北京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注册资本100亿元。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收购并经营金融机构剥离的本外币不良资产;追偿本外币债务; 对所收购本外币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

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不良资产证券化;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2010年6月公司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51亿,公司性质为非银行金融机构。

这里所谓的四大,指的是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AMC):东方、长城、信达和华融四家。有的媒体在提到他们的时候会称他们是坏账银行,这自然是因为他们成立之初的主要职能:专门处理不良资产,1999年,东方、信达、华融、长城四大AMC在国务院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相继成立,并规定存续期为10年,分别负责收购、管理、处置相对应的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所剥离的不良资产。当时财政部为四家公司各提供了100亿元资本金,央行发放了5700亿元的再贷款,AMC获准向对口国有商业银行发行了固定利率为2.25%的8200亿元金融债券,并用这些钱向四大行收购1.4万亿元不良资产。

2009年之后,由于政策性任务逐渐完成,四大AMC在此后先后加强了商业化进程。关于转型,2010年的时候,Sohu做了一个专题,可以帮助大家了解多一点背景知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转型在发展的过程中,四大AMC都开始了各具特色的经营模式:

1、东方彻底退出非金融类业务,2012年斥资78亿收购了中华联合

保险。中华财产保险,在全国财险市场份额占据第四,2012年收入过200亿元,净利27亿元。有一种说法是东方几年内会向保险业务转型。

2、长城重点服务中小企业,同时将办事处的转型发展作为整个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2012年,长城有23个办事处年利润过亿人民币。他们也针对中小企业,开发了中小企业财务顾问及不良资产收购综合服务业务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票据)等业务模块。

3、华融一直走的是大客户路线,近几年签约客户达252家,合作客户1693户,主要是通过与政府、大企业、大集团、大项目、大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获得持续性的客户资源。也因为此,目前华融集团的资产总额3100亿元,超过了此前一直领先的信达资产的资产规模。该公司官网上有一句话颇有亮点:大客户战略取得了明显成效,凸显中国华融「听党的话,跟政府走,按市场规律办事」直面市场的经营特色。

4、信达的不良资产处置的营收和利润一直领先于其他三家,同时他是四大中唯一一个获准处置地产等非金融类资产,因此能更直接的参与到地产信托之类的项目中去。而且信达是四大中第一个改制并进入战略性投资者的,「至2012年3月,信达资产引入4名战略投资者,包括社保基金入股8%,以及渣打、瑞银、中信资本合共入股8.54%,

合计入股103亿人民币。」。8月19日的最新消息,信达向港交所递交了IPO申请,预计融资规模达20亿美金

再看四大AMC的主要业务:

1. 不良资产处理。四大AMC分别对应四大宇宙行,工农建中永远都会有不良资产需要处置,只是2009年之后不再是政策性任务,而是商业化的操作。这一块空间仍然很大,也仍然会是他们很重要的营收利润来源。至于处理不良资产的方式太多,包括且不限于:债务追偿、债转股、资产证券化、资产置换、债务重组、资产拍卖、资产租赁等等。

2. 信托业务。2010年国家新一轮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出台之后,可谓为AMC提供了丰富的盈利空间,信达能够直接参与房地产项目;而其他三家则通过收购上游信托公司的应收款或者发放所谓的「第二期信托计划」都是AMC参与其中的重要方式,其他模式包括提供过桥资金、增信业务等。

3. 投资银行和直投业务,四大AMC除长城外都有自己的券商,而他们下属的投资机构也都为数不少。AMC们在做不良资产加投方面原本就有先天的优势,在处理问题资产的时候,AMC们甚至可以通过内部自身的直接投资,对企业的资产进行重组和经营,并以此实现盈利。而他们多年来在大中型国企和各地政府之间的关系,对他们的股权投资和投资银行业务帮助也很大,四大下属的券商,无论是净资本、营收和利润都位居全国前50。

论中国的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 第二篇

论中国的资产管理公司

[出处]:《经济研究》1999年第12期

切实解决银行不良资产问题,防范金融风险,在我国议之已久。现在,在解决方法上有了突破:各家国有商业银行成立资产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ion―AMC)集中处理不良资产。尽管在国际上AMC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债务重组模式,但我国的经济环境与其成功运作所要求的外在条件尚有较大的差距,决定了中国的AMC需要做更多的制度创新。本文从解决国有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的紧迫性入手,依次分析了我国选择AMC模式的合理性、AMC的运作框架以及AMC的前景等三个问题。

一、解决不良资产问题的紧迫性与着力点

一般的看法是,外部金融危机加深了中国对不良资产累积的严重后果的认识,促使中国下决心及早清理不良资产。不过,也许更主要的是国有商业银行防范金融风险与扩大贷款的矛盾,已经发展到拖累经济增长的地步。我国资本市场不发达,企业融资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而银行累积了大量的坏帐,为降低金融风险与保费支付,对于新增贷款,银行只能慎之又慎,一些有市场前景但目前经营状况较差或者不能按期付息的

企业便被排除在信贷体系之外。表现在宏观层面上,就是货币供应量的主渠道发生了堵塞,基础货币不能转化为货币供应量,通货紧缩现象加重。在财政政策空间日益狭小的情况下,宏观政策不得不由财政政策为主转变为货币政策为主。以货币政策来推动经济增长,清理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是先决条件。

我国的不良资产问题有其特殊性,其债权人国有银行和债务人国有企业都是“国有的”,由此决定了在处理不良资产时不能单纯从银行出发,而要重点考虑如何处理国有企业债务以及人员下岗对社会稳定的冲击问题。同时,也只有把清理不良资产和实现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结合起来,使得国有企业状况根本好转,才能真正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国有企业机制不转换,国有银行可以说是“永无宁日”。国有企业属于政府所有,国企搞不好,早晚要向银行转嫁矛盾,这个矛盾就是明天的不良资产。对此,国有银行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鼓励产权多元化从而降低国有经济的比重,要么千方百计扶持国有企业变机制找出路。

所以,中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的解决,不是迫于严重的银行危机压力,而是为了解决国有企业资金来源不足的燃眉之急,帮助国有企业脱困。

这决定了中国清理不良资产的着力点不在于立即恢复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而在于借此渐进地转变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

二、AMC模式在国际上的流行及在中国的应用价值

不良资产问题并非中国所独有,由于信贷资金的使用和偿还在时间上的分离,银行业出现一定数量的不良资产几乎是必然的。当经济危机发生、泡沫经济破灭、政府过度干预、银行疏于管理等情况出现时,银行业的不良资产就会累积到威胁单个银行生存甚至会使整个信用体系坍塌。处理不良资产最简单的方式是让问题银行破产,但当问题银行众多或市场地位突出时,就不宜采取破产的方式。战后以来,由于信息传递速度的加快,处理问题银行的主导方法由破产变成了救助。

在许许多多救助银行的方案中,一条基本的思路是分离银行的资产负债表。银行业凭藉信誉而生存,所以要维持公众对银行的信心,就得把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坏资产”分离出去。分离出去的“坏资产”需要一个中介机构来经营和管理,这个中介机构发展到今天,获得了一个统一的名称――资产管理公司(AMC)。80年代以来,金融危机不断,AMC也广泛流行起来。在发达国家,有美国的RTC,德国的托管银行,日本

的过渡银行,法国的CDC,瑞典的AMC;在转轨国家,匈牙利、波兰、捷克都成立了类似于AMC的机构,来处理体制转轨中产生的大量银行坏帐;在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墨西哥以及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的韩国、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都相继成立了AMC。从实际运行的结果看,美国、德国、瑞典、匈牙利、波兰、捷克已经取得了成功,AMC均已完成使命并解散;法国的CDC正在按计划运行;泰国的AMC 1998年12月对关闭的56家金融机构的102亿泰铢不良资产进行拍卖,有41%的不良债务找到了买主。由此看来,AMC模式确实是成功的多,失败的少。【中国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

在国内,通过设立中介机构解决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早在1993年,周小川的论文就有所涉及,该文所主张的通过分设商业银行部和投资银行部,投资银行部通过发行债券购入商业银行部的债权。其中的投资银行部即有中介机构的含义。1994年,刘遵义和钱颖一提出创立企业银行重建基金,由基金接收不良资产,并对困难企业提供有固定期限的财政补贴。后来,李稻葵和李山(1997)提出设立企业重整中心,由中心负责对债务重组过程中受损的债权人进行补偿。张春霖(1997)的论文提出将国有银行的帐务分为新帐与老帐,新帐由国有银行继续经营,老帐则由新设立的债务托管机构来管理,由托管机构决定对债务企业是清算还是重整。

现在,以组建AMC的方式来解决国有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已在政策层面上被接受。那么,AMC方案究竟具有哪些独到的优势呢?首先是国有银行业务范围受到严格约束,自行清理不良资产必然会遇到法规限制、专业技术知识不足、管理能力不够和信息来源不充分等困难,导致化解不良资产的手段和方式非常单一,难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采取对策。而AMC可以广泛运用商业银行所不能采取的各种金融市场手段盘活资产,有利于降低清理成本,减少清理损失。其次,组建AMC,收购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可以使国有银行立即获得一个健康的资产负债表,便于维护国内外对国有银行的信心。

三、AMC的组建

界定AMC的性质是一件困难的事。曾经有人将其界定为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是看重了其对营利的淡漠。但这显然不合理。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市场缺陷起一种适度弥补的作用,AMC显然不是为纠正市场缺陷而设。在我国,AMC最后被含糊地定性为不以营利为目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我国的AMC由财政部出资设立,系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银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相互独立。

中国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状况分析
中国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 第三篇

中国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状况分析(转载)(2006-09-22 22:29:49)

AMC的资产处置模式

20世纪90年代未,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由于历史原因积累了大量的不良资产,分散处置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因此,成立AMC(采用集中处置模式、由政府发起设立的不良资产专门处置机构)对不良资产进行集中处置成为一项现实选择。 信达、东方、长城、华融四家AMC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主要包括:依法清收、以物抵债、债务重组、债权转股权、打包出售、信托处置、破产清算等。

一是债权转股权。指银行或AMC把原来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关系。截至2004年6月底,AMC实施债转股项目557户,金额3061亿元,自2000年4月以来已累计停息800亿元以上。其中,已注册新公司456户,转股金额2037亿元。二是打包出售。不良资产的打包处置方式与传统的诉讼、以物抵债、债务重组等按户处置方式相比,具有处置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AMC努力开拓国内外两个市场,对不良资产批量打包出售,并进行网上拍卖交易和债权资产拍卖交易,开展了国际和国内招标的处置活动,加快了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三是对不良资产进行信托处置。2003年6月,华融公司将22个省市256户企业132.5亿元债权组成一个资产包,委托给中信信托(受托人)设立财产信托,期限3年。中信信托按照委托人的意愿,首先将这笔财产信托设立成自益性信托,华融公司作为惟一受益人,取得该信托项下全部(优先级和次级)信托受益权。华融再将其取得的优先级受益权转让给投资者。优先级受益权的预计收益率为4.17%。四是外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2001年10月,颁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此后又陆续颁布了其他配套法规。四家AMC纷纷与摩根士坦利、高盛、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等国际知名投资银行合作,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也开始了这方面的尝试。截至2005年3月底,中国批准设立了10家外商投资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整体债权和实物资产近900亿元人民币。

AMC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四家AMC运营6年多时间,在银行财务重组,处置不良资产,推进企业改革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仍然面临着较多问题。

一是AMC的法律环境不完善。目前,缺少有关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和AMC的专门法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虽然确定了AMC的法律地位,但其属于行政法规,法律层次较低。

二是地方政府行政干预较多。目前部分地方政府把AMC处置不良资产当成企业减少负担的机会,不断向AMC要求加大减免企业债务的幅度。有的地方政府支持或是默认企业逃废债务,干扰AMC处置资产工作。

三是AMC业务开展面临较多困难。

资产评估存在较多问题。对于不良债权的评估,中外理论和实践都缺乏统一规范。债务人不配合导致评估难以实施。债务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军工企业、"三无企业"、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项目,不具备评估的规范条件。在向外资打包出售不良资产时,定价差异更加明显。外资定价方法是计算贴现现金流,在计算可回收现金流时,很大程度上依据法律诉讼的胜诉率确定现金回收比率。

债转股的实际操作出现偏差。债转股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使银行和AMC通过从债权人到股东的身份转变,能在企业的资产重组、经营管理中享有更大的话语权,以实现盘活不良资产的目的。然而,部分拟转股资产长期处于"非股非债"的悬空状态。资产评估水分多,AMC股权受损严重。股权管理难以落实,AMC股东权益缺乏保护。债转股企业退出机制不完善。

资产证券化中的问题。目前,中国已出台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从国际通行做法来看,信贷资产证券化模式(SPV)可分为信托型和公司型等类型。信托型(SPT),即将贷款资产信托于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上述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基础,向资本市场发售信托受益凭证。公司型(SPC),则基本上由专业的贷款证券化公司向商业银行购买信贷资产,以该资产为基础向市场发行有价证券产品。中国现有《公司法》并没有认可资产证券化这种操作模式,使得资产证券化运作主体(SPV)的设立和存在缺乏法律依据。目前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主要采用信托型(SPT)模式,而作为信托资产的债权的性质与《信托法》中信托财产的性质并不完全符合,因此以信贷资产作为信托资产缺少法律依据。资产证券化是创新性的投融资工具,作为投融资成本的税收直接影响着其效率的发挥,如果没有实行减免税,有可能导致资产证券化由于成本过高而失去经济意义。【中国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

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相互混合中的风险。随着AMC资产来源的多元化,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混合管理和处置的矛盾日益突出。一方面政策风险较大,主要表现在:"政策性破产"的影响以及后两次剥离中的瑕疵资产已造成既定损失。另一方面,虽然要求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实行财务分离、人员分离和考评分离,但在具体处置过程中,完全隔离的操作难度较大,增加了内部管理和防范道德风险的难度。

AMC管理体制存在较多问题。AMC职能定位不明确,使其背负多重目标,银行卸包袱、企业免负担、财政减损失,AMC处于尴尬地位,制约着AMC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尽管从2004年4月开始,四家AMC可以开展投资、委托代理和商业化收购三项业务,促进其经营向市场化方向发展,但AMC政策性管理体制与市场化运作之间仍存在矛盾,并难以协调。AMC的产权结构改革滞后,难以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在管理体制上仍采用行政化、机关化管理模式,激励机制不足。 AMC的市场环境不完善。中国尚未形成统一的不良资产批发与交易市场。一级市场四家公司垄断程度较高,二级市场信息流通不畅,透明度低,市场交易主体数量有限、中介机构少、交易手段和交易品种缺乏等问题依然非常突出。不良资产处置的衍生产品创新进展缓慢,市场深度不够。AMC税费负担过重,各种优惠政策不到位,影响了不良资产处置效率。

中国资产管理公司未来发展方向

依据IMF的统计,从1980年以来,发生严重金融问题的108例中,由于银行不良贷款引发的有72例,占67%;发生金融危机的有31个国家共41起,其中由不良贷款引发的有24起,占50%以上。因此,威胁金融系统安全运行的主要风险仍然是不良贷款问题。

AMC存在的必要性分析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通过重组和改制,较大幅度地降低了不良贷款比率,但银行体系的不良贷款规模仍然比较庞大。截至2005年9月末,全部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2808亿元,不良贷款率8.58%。从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来看,经过1999年的不良资产大规模集中剥离和改革中的财务重组,不良贷款的比率逐年下降,但是,不良贷款的余额仍然高达10175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0.11%。此外,国有商业银行2004年二季度和2005年二季度不良贷款大幅"双降",分别源于中行、建行和工行通过财务重组对总计10190亿元不良贷款的集中处置。

根据2005年银监会第2季度的统计数据分析,79.43%的不良贷款集中在国有银行,其次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占11.78%,城市商业银行占8.14%,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的占比不到1%。

从2005年起,银监会将在国内的外资银行纳入不良贷款统计范围,从而可以看到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的差距。在2005年第1季度,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率为15%,远高于股份制商业银行的4.9%和外资银行的1.2%。

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改制过程中,金融企业和工商企业都会有相当数量不良资产需要处置,商业银行系统不良贷款比例较高的情况将会在较长一段时期内存在。此外还有政策性银行、农信社等机构的不良资产以及金融机构日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不良资产。商业银行改制后,未来是否能够避免出现大规模的不良资产,在很大程度上首先取决于客户的整体素质和银企关系。 AMC未来发展战略

关于中国AMC的发展方向,理论界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AMC完成既定任务目标后,予以解散。二是根据AMC财务可持续状况,不能够存续的予以关闭,能够存续的向商业化转型。三是将四家AMC的政策性业务整合,全部划归一家AMC,使其成为批发性处置金融风险的常设政策性机构,其余三家根据财务状况,选择关闭或商业化转型。我们认为,无论是朝哪一个方向转型或发展,AMC都要先解决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处理好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分离的问题。总体来看,商业银行日常经营产生的不良贷款主要依靠自身进行处置,也可以通过商业性机构用专业化方式进行处置,而出现重大问题的银行以及濒临倒闭的金融机构,其不良贷款的处置主要通过存款保险机构和其他专门机构,动用公共资金进行处置。中国经济转轨时

期,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问题时有发生,建立专门的政策性的AMC,能够有效降低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行为,提高资产处置专业化水平。

二是明确AMC的组织体制和发展方向。四家AMC在大规模处置不良资产完成后,需要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

第一,建立政策性的AMC。政策性的AMC可以是国有独资公司,并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规范化的公司制度,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由国家授权的机构或部门委派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共资金,即财政拨款、央行再贷款等;经营目标不是盈利最大化,而是在短时间内将不良资产处理完毕,最终损失由财政负担。

第二,建立商业性的专门机构。总的来看,在AMC的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分离后,承担商业性业务机构的发展方向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仍然保持AMC功能的专门处置不良资产的机构。二是具备投资银行功能和国有资产经理管理功能的全能型机构。三是为不良资产处置和企业并购重组的服务商。

AMC也可以重组为具备投资银行功能和资产管理功能的机构。目前四家公司管理着上万亿元资产,对数万户企业拥有债权或股权;近年来通过托管证券公司等开拓了新的业务领域。这些构成了规模庞大、分布广泛的资产池,是AMC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稳定的业务资源。中国在相当一段时期,不良资产的存量和流量都较大,因此,需要建立具备投资银行功能和资产管理功能的机构,即具有不良资产收购、评估和处置,以及兼有投资、证券承销、推荐上市、资产证券化、机构托管清算、资产评估、财务及法律咨询等功能的专门机构。该类机构可以在原有AMC基础上实行股份制改造,吸收多元化主体入股,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该类机构的组织结构可以是功能性的或目标导向性的。

三是AMC通过多种途径处置不良资产。

灵活运用资产出售方式。AMC应当根据资产的性质采用恰当的处置形式,处理好分包出售与分散处置的关系。一般情况下,对于额度较大的项目通过分散单个项目处置可能会取得比较好的效果,而对于一些小项目,采用打包的方式进行集中处置会比较好。对于具有价值提升潜力的资产的处置,主要包括具有重组价值的资产和大部分债转股企业的股权资产,AMC应全面掌握不良资产的地区分布、产业结构、资产状况等基本情况,并从打破地区限制、行业整体以及产业发展的角度来制定处置的总体思路。

探索新的不良资产处置模式。从AMC专业化技术手段的实施看,应建立多层面的不良资产推介、信息披露和资产营销的网络体系,更有效地组织和实施不良资产打包处置、资产拍卖和资产招标。借助于现代投资银行手段,对具有行业、市场特点以及有资产关联特点的资产群开展重组、并购和置换运作,并充分利用AMC的上市推荐、证券承销和财务顾问咨询手段,将不良资产价值提升和提高资产处置效率相结合。依托资本市场开发新型的不良资产转让和投资的工具与载体,其中包括:分包;托管;单个不良资产销售;批量打包出售;资产担保融资拍卖;建立合资或合作企业;不良资产证券化;财产信托处置不良资产等等。

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在AMC以往的资产处置工作中,也在一些方面得到了地方政府的支持,特别是债转股项目。由于债转股政策性较强,涉及到税收优惠、费用减免、人员安置等问题,如果没有地方政府的配合和支持,很难顺利开展工作。 同时,要完善AMC的内控制度和激励机制。

妥善处理AMC资产处置损失。许多国家的政府为处置不良资产,维护金融稳定,动用大量公共资金弥补处置损失。例如,美国的RTC名为公司,实际上是一个独立的政府机构,其资金来源于国会的拨款。中国四家AMC处置不良资产形成的损失,相当大的部分也需要动用公共资金来弥补。为避免资产处置累计损失额较大而最终形成较重的财政负担,国家应尽早明确不良资产处置损失问题的解决方式。 此外,要逐步建立商业银行与AMC的风险收益共担机制,双方共同承担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变现的收益与损失。AMC商业化转型过程中,可以对其进行财务重组。首先核实AMC的政策性业务资产、负债和处置损失,确定国家应承担的损失。其次,分离AMC的政策性业务的资产、负债和处置损失。最后选择适当模式,对AMC政策性业务亏损进行财务处理,其中包括发行专项国债模式,中央汇金公司模式等。

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与措施。第一,完善AMC的监管方式。AMC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理应由金融监管部门负责监管。考虑到目前AMC运营中政策性比较强,以及财政部负责对AMC最终损失提出解决方案。因此,可考虑强化和完善以财政部为主要监管部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国资委等参与和配合的监管体制。待AMC成为商业性的运营实体后,监管部门可调整为以银监会为主,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等参与和配合。也可以考虑采取另一种模式,即设立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监管协调委员会,该委员会可由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的人员组成,并可以吸收国内外专家作顾问,统一制定不良资产处置的规则,监管和协调AMC与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置工作。

第二,改善AMC的法律环境。首先要完善以《破产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基本法律法规,以保护投资人、贷款人等金融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此外,要进一步完善AMC立法,对于已有但难以适应市场发展的法律,应该尽早修改,为AMC的正常运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第三,完善市场和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可以以现有的遍布全国的产权交易市场的网络、渠道为基础,通过合并、改组、增设功能的方式,充分吸纳上述市场主体,形成一个高效率、多层次、专业化的不良资产交易市场。要加大市场开放程度,加强市场交易工具的开发,丰富市场参与主体的数量与类型,促进参与主体行为的市场化与需求的多元化。

第四,AMC的高效运营需要一些优惠政策的支持。国家可考虑由政府出面组建成立专门的信用担保机构,为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信用升级提供担保。尽快建立起统

一、高效的不动产和动产担保登记系统。扩大担保物的范围,将动产引入抵押担保实践和信贷实践。建议对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过户费、评估费、登记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 第四篇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LOGO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经国务院批准,于1999年10月19日在北京成立。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公司资本金为100亿元人民币。全国设有30家办事处,拥有6家平台公司,服务网络遍及30个省、市、自治区。公司以收购、管理和处置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为主要任务。公司主要经营目标是最大限度保全资产,提高银行业不良资产回收价值。

公司简介

中国华融股改后的新司徽[1]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发起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前身为创立于1999年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全国设有32家分公司和营业部,旗下拥有华融湘江银行、华融证券、华融信托、华融租赁、融德资产、华融渝富、华融期货、华融置业、华融致远投资、华融汇通资产10家子公司,服务网络遍及30个省、市、自治区,可以为客户提供资产经营管理、银行、证券、金融租赁、信托、投资、基金、期货、置业等全牌照、多功能、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截至2011年底,公司总资产达2185亿元,净资本收益率达12.58%。

经过十多年的成功运作和发展,中国华融全面完成了政策性资产处置目标任务,为促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发展、国有企业减债脱困、维护金融体系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减少国家损失、促进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12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中国华融由政策性金融机构转变为市场化的金融机构,中国华融从此迈入第二次创业新征程。

中国华融始终坚持“听党的话,跟政府走,按市场规律办事”,稳步推进“五年三步走”发展战略,即:一是大力推进实施“大客户”战略,彻底走市场化路子;二是适时引入优秀的战略投资者,走市场化、多元化、综合化的现代金融企业发展路子;三是择机上市,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2009年以来,中国华融利润已连续三年翻番,三年半累计实现利润112.7亿元,2011年利润首次突破50亿元大关,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2010年,中国华融荣获“2010年度中国最具创新力企业”称号;赖小民总裁荣获“2010中国企业创新十大年度人物”称号。

改制后的中国华融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建立市场化的法人治理结构,努力构建“到位的党委会、规范的股东大会、健康的董事会、有效的监事会、负责任的经营班子”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各尽其责、定位准确、管理科学、运作有序、相互制衡、形成合力的现代金融企业运作机制。中国华融将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利润为目标,发挥网络优势、专业优势、品牌优势、牌照优势、资源优势“五大优势”,打好“一体两翼”业务“组合拳”,不断为股东、客户、企业、员工、国家和社会创造更大价值,努力创建“有尊严、有价值、有内涵、有实力、有责任”的“五有”现代金融企业。 编辑本段主管部门

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涉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范围以外的金融业务,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监管,财政部负责财务监管。

改制后的中国华融实行统一法人、授权经营的经营管理体制。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全面负责。总部拥有全公司的法人财产权,是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心、风险管控中心、决策指挥中心、资源调配中心、经营服务中心和业务创新中心。中国华融把抓好全面风险管理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守风险底线,确保各项业务健康发展,在总部和各办事处成立了两级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委员会,各子公司成立风险管理议事机构,建立了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分类管理制度。总部对全系统内部审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监督作用。为加强对子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指导,中国华融总部设有监事会工作部,建立子公司监事会联席会议制度。中国华融建立了符合实际需要的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并于2005年8月通过国际权威认证机构英国标准协会(BSI)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标准认证,成为国内首家通过认证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管理层

董事长、党委书记:赖小民

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柯卡生

监事长、党委副书记:隋运生

副总裁(总裁级)、党委委员:戴克维

副总裁、党委委员:徐肇宏

副总裁、党委委员:梁志军

副总裁、党委委员、董事:王克悦

副总裁、党委委员:章琳

纪委书记、党委委员:李玉平

总裁助理、党委委员:熊丘谷

历届总裁

1999年09月——2005年11月杨凯生(现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还兼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武汉大学兼职教授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第16届委员会副主任。)

2005年11月——2008年12月丁仲篪(现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

2009年1月至2012年10月,赖小民(现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华融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2年10月至今,柯卡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 主要业务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

收购并经营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含商业化收购)

追偿债务

对所收购的不良资产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

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

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

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

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

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

接受委托代理处置不良资产

对管理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追加必要的投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 业务运作

收购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于2000年间政策性收购了中国工商银行4077亿元,涉及

7.2万户企业的不良资产。

权利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已收购的不良贷款,承继债权,行使债权主体的权利。华融在处置不良贷款过程中,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部门确定的经营范围和方式对承接的不良贷款实施重组。

实施细则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对收购的不良资产,综合运用出售、置换、资产重组、债转股、证券化等方法对贷款及其抵押物进行处置;对债务人提供管理咨询、收购兼并、分立重组、证券承销等方面的服务,最大限度回收资产,减少损失。按照财政部统计口径,截至2004年,华融公司累计处置政策性购入不良贷款3036.04亿元,资产处置率达到74.47%,累计回收现金413.35亿元,现金回收率16.82%。 考核制度

2004年初,国家财政部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正式实施处置回收目标考核责任制。华融公司资产处置目标考核责任制实施第一年开局良好,2004年不良资产处置综合收现达156.4亿元,创历史最好水平。其中,按照财政部目标考核责任制口径,2004年,华融公司共处置债权资产545.04亿元,回收现金102.74亿元,现金回收率为18.85%。同时,经营成本进一步降低,公司每回收百元现金费用成本为3.88元,较上年减少2.46元。

在盘活不良资产的同时,为了帮助国有企业减轻债务负担,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扭亏脱困,国家推出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重大举措。截至2004年末,华融公司已经组建债转股新公司368个,华融转股金额628.57亿元。实施债转股后,华融即成为企业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在持股期间,依法行使和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华融持有的股权,可依法向境内外投资者转让,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可以上市。截至2004年底,华融已向债转股新公司派出董事、监事1638人次,派出人员参加债转股新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会议4000多次,认真履行了出资人的职责。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以来,积极发展与国内社会中介机构、金融同业的合作关系,在资产管理、债转股、资产评估和企业重组等方面进行了密切合作。华融先后与100余家国际金融机构、战略投资者和中介机构建立了密切联系。 在总结第一次国际招标项目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华融成功地举行了第二次大规模对外资产打包处置国际招标。截至2004年末,第二次国际招标对外处置资产项目全部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完成了资产交割。其中,2个资产包向花旗集【中国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

团卖断,11个资产包由华融与瑞士银行、摩根大通、雷曼兄弟、高盛、摩根斯坦利成立中外合作资产管理公司合作处置。这次资产处置是中国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不良资产国际招标,也是亚洲地区最大规模的不良资产交易活动。此次国际招标是华融公司利用市场化运作机制,通过国内外投资者竞争,从而发现和决定不良资产的价格,加快不良资产处置的又一次积极尝试。通过这次国际招标批量处置不良资产,加快了华融公司的资产处置进度,提前收回了部分现金,提高了资产处置的效率和效益。

2003年成功实施的资产处置信托项目是华融公司向资产证券化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该项目依据资产证券化和信托的基本原理,按市场化运作模式,将未来若干笔资产的处置收入集中整合成便于投资的受益权,调动市场资金参与资产处置,是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和监管政策框架推出的一项全新的资产处置业务交易方式。2004年,据权威信用评级公司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资产处置信托项下优先级收益权的信用等级跟踪评级结果为AAA级。目前资产处置信托项目受托处置进展顺利,截至2004年末,已累计收回现金13.07亿元,预计2005年2月20日将提前赎回全部优先级受益权,此后剩余资产收益将全部归华融所有。

【中国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

开拓市场

上市

为了提升资产质量,挖掘资产的潜在价值,培育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华融全方位开拓以证券承销和企业重组为重点的投资银行业务,相继与一些资产管理范围内的公司签订了股票发行主承销商服务协议,证券承销业务呈现良好发展态势。2004年,投资银行业务取得了新的进展,作为证监会公布的首批67家保荐机构之一,2004年完成了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A股股票发行上市保荐项目。继2002年8月由华融公司担任主承销商的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000万股A股股票成功上市,首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担任股份公司新股发行上市主承销商的先河之后,2003年9月成功地完成了江西长力汽车弹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5000万A股的主承销和上市推荐,目前又有1个主承销项目正在证监会审核,3个项目已完成辅导和制作发行申请文件工作,还有3个项目正在辅导和验收阶段。公司股票承销业务居同业领先地位。截至2004年底,华融公司累计与90余户企业签订了共计130余项管理咨询和财务顾问服务协议。成立五年来,华融公司先后采取多种形式完成了一批上市公司的债务重组工作,为经营陷入困境的上市公司实质性改善运行质量创造了有利条件。另外,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国债现券交易和国债回购等理财活动。 受托管理和处置原中创公司资产的工作有了新进展,截至2004年末已累计收回现金6.32亿元,其中2004年收现3.32亿元。

托管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出路
中国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 第五篇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出路

【作者: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陈义斌】

与一般公司不同,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1999年成立伊始,经国家批准的《公司章程》就标定了十年的生死大限。由资产管理公司开创的我国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事业在1.3万亿元不良资产处置完毕后是否就是“矫兔亡”,而要“走狗烹”呢?在我国金融体制大改革的背景下,今后资产管理公司如何发展?值得关注。

一、从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处置看资产管理公司的出路

1.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处置业务分析。

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共从四大国有银行等价收购1.3万亿元不良资产。对这些资产,资产管理公司分成债权资产和股权资产,采取了不同的管理和处置模式。

股权资产指资产管理公司购买的银行剥离资产中,按国家要求,把这部分债权转为对债务主体出资(股权)的资产,又称债转股资产。债转股资产实质上是国家赋予资产管理公司两大任务之一——促进国有企业扭贫脱困的载体。短期讲,这一任务的完成办法是对这部分资产进行停息处理,减少国有企业的财务负担;长远讲,是利用这部分资产作为资产管理公司的出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企业的股东多元化,对抗国有企业实际存在的内部人控制,进而消除或减弱国有产权主体缺位带来的国有资产经营风险。

债权资产指资产管理公司购买的银行剥离资产中,除去股权资产以外的部分。资产管理公司主要通过债务追偿、折让减免、债权转让、实物资产出售拍卖、破产清偿等方式进行最终处置。这部分资产占资产公司收购总额的绝大部分,具有明显的“冰棒效应”,即处置时间越长,整体资产质量越差,因此,是资产公司不断加快处置的首选。据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02年底,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债权类资产3014.42亿元,回收资产1013.18亿元,其中,回收现金674.82亿元,处置资产占债权资产总量的三分之一,从这个进度看,资产管理公司在十年内完成这部分资产的处置不成问题。

2.债转股资产的处置和可能归宿

按照债转股的四大条件:产品有市场、设备较先进、管理班子能力较强、转股后能实现扭亏,债转股资产并不具有债权类资产的“冰棒效应”,实质上不是处置性资产,而是可经营

性资产。债转股的多数企业转股前能够按时付息,多数资产在银行的管理中也作为正常贷款对待。从国家对债转股企业的慎重选择和政策出台的背景看,债转股实际上是国家对国有企业的一种扶持和对“拨改贷”政策导致的国有企业资本金缺乏的回归。

债转股后形成的股权,如果在短短的十年大限内完成退出,只有两个途径,一是转让给投资者,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有4600亿元(含银行委托转股资产)的债转股资产,以信达公司为例,在1700亿元的债转股资产中,主要是集中在煤炭、化工、冶金和有色行业这四大基础产业,其中煤炭占30.6%;化工占18%;冶金占16.6%;有色占6.6%。这些行业的企业一般资产额大,盈利能力差,许多涉及有关国计民生的矿山资源,外界资本愿不愿投资,国家政策允不允许尚且不说,如此巨量的资产在短期内我国的资本市场也无法消受。另一种途径是原企业回购,即便以五折的比例,也相当于抽走2300亿元的现金,这势必是“掀下包袱扛上石头”,对资金本就非常紧张的国有企业无异于“雪上加霜”,而且,回到单一股东模式,完全背离了脱贫减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债转股政策初衷。因此,这两条退出之路都很难行得通。

【中国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

“十六大”提出的国有资产管理思路为债转股资产的归宿带来了新机遇。在持股数千亿元国有股权资产及日趋成熟的股权管理经验的背景下,比较合理的方式是把资产管理公司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成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切实参与转股企业管理,股权主体到位,把债转股的政策初衷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变革相结合,走出一条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交融的新路子。

二、新的不良资产需要专业机构不断处置和管理

把不良资产处置继续作为资产管理公司发展业务的关键是:是否存在一个源源不断的不良资产供应源。

市场经济具有产生不良资产的活水源头。不良资产的产生除偶然性的因素(如经营水平、投资目标失误等)外,系统性的产生原因是经济转轨、产业升级和经济的周期性波动。经济转轨、产业升级是社会进步的必然;历史发展也证实,不论何种特色的市场经济,经济的周期性波动是无法避免的。而且,在经济危机或金融风暴(如东南亚金融风暴、墨西哥金融危机)来临时,不良资产的源泉般的产生将变成井喷规模。这一点,无论在金融制度完善的美国、西欧诸国,还是在发展中的东南亚诸国,都证实是无可避免的。1988年,美国各种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高达7000多亿美元;2002年台湾的大型银行拍卖了高达2400亿元(新台币)的不良资产。日本银行、韩国银行的高不良资产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我国有一个庞大的不良资产蓄水池。2002年底,控制我国65%左右金融资源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按五级分类的不良资产率分别是,工商银行25.52%,中国银行22.37%,建设银行15.28%,尽管农业银行没有公布,但顶多处于工、建、中三家银行中间;另据央行统计,

到2005年,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才能降到15%以下。2002年底,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人民币各项贷款为10万亿元左右,就以20%计算,不良资产规模在2万亿以上。另外,其他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规模估计也不是个小数,2002年末,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各项贷款规模为3万亿元,以经营状况中性的深圳发展银行为例,据报道,1999年,深发展的304亿元总贷款中,逾期和呆滞贷款之和就有102亿元。2002年,我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新增规模为2万亿元,以新增贷款的5%的不良资产率计算,每年将新增不良资产1000亿元。除银行类金融机构外,证券公司、大型投资公司也是不良资产的巨大源泉。

对不良资产的处置,重新搞一套人马和网络处置是既费钱又费力的事,显然利用资产管理公司的经验和网络,进行规模处置无论对银行还是对社会都是最经济的选择,问题的关键是对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理能以市场化的形式运作。

三、以不良资产经营和处置为核心业务的大投行的发展之路

完善的市场经济不能消除不良资产的产生,那么,一个完善的金融市场,处置不良资产的专业机构就不可空缺。

从历史发展及其现状看,投资银行在最广阔的范围内是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交易的中介,是确定资本最佳使用方案、最佳使用方式、最佳使用对象的资本配置者。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目前的所谓投资银行还只能说在从事投资银行某些业务或是狭义的投资银行。而国际一流的大型投资银行,如美林、高盛、雷曼兄弟,则扮演了公司购并重组、基金管理、证券承销和经纪、风险资本、资产管理和处置、金融咨询等资本市场所需的众多角色。

资产管理公司具有开展以不良资产经营和处置为核心业务的竞争优势。资产管理公司的核心优势,第一是网络优势,有遍布各省的办事处,成为进入地方市场的触角,形成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第二是先入为主的经验优势,不良资产处置以前在我国是新事物,通过资产管理公司的实践,正成为一项成熟业务;第三是客户资源优势,几年的处置业务,使资产管理公司具有了消纳不良资产的客户资源库。这些优势是大金融机构,如银行、大证券公司所不具备的,也是一些以投行、资产管理为主业的民营或股份制公司无力达到的。另外,资产管理公司已有从事投行业务的相关经验。在几年的处置中,资产管理公司创造象郑百文换壳重组、中纺机的行业重组、河北凌云的股权拍卖、酒钢宏兴上市等资本市场的一系列成功案例,在人才和声誉上为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转型创造了条件。

因此,结合资产管理公司的这些优势,其转型发展的合适目标应该是广泛意义上的、以不良资产经营和处置为核心业务的大型投资银行。

转型后,从我国金融体系的构成看,资产管理公司与商业银行会形成新的优势互补与协

调组合。在市场机制主导下,资产管理公司,自主选择、评估定价(摒弃政策性的等价定额收购方式)、协商收购新的资产,包括继续收购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客观上,这种收购将成为国有银行化解风险的一个可供选择。

四、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大投行的业务模式

正象资产管理公司过去走过的道路一样,资产管理公司向大投行转型之路也是一条前人从未走过的探索之路,本文抛砖引玉,大致勾勒了资产管理公司未来的运作模式、管理体制和发展前景。

1.四家公司进行合并。在经过多年处置后,剩余资产是一种"少而精"的相对优质资产,进行集约经营,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益,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合并是应有之义。但合而为一未必明智,合为两家应是上策。从竞争意义考虑,两强存在的相互促进意义非常深刻,电信、民航打破垄断求进步,我们不能一开始就为资产管理公司提供滋生惰性的垄断温床。从资产规模上看,目前四公司手中掌握的政策性债转股资产和银行委托转股资产规模共计4600亿元左右,加上后期通过资产重组、证券化等方式累积的其他可经营资产,总额估计应有5000亿元以上,即便在短期内不能接受新的不良资产,也完全利于两家大型控股公司的精耕细作。

2.采取金融控股公司的管理体制。从国际经验看,重组业务(即狭义的投行业务)和企业管理业务(及狭义的资产管理)是资产处置的两翼,共同服务于资产增值的目的。未来的资产处置模式大致如图:

上述三项业务具有相对独立性,为推动各业务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对投行业务和企业管理应分别成立相对独立的投资银行和资产经营公司。各分公司在其决策范围内相对独立,在资源、信息、资金、人员方面则在集团的领导下,协调运作。

这种模式还与世界金融变革的方向相适应。当前随着投资者多元化的服务要求,金融控股公司等集团化模式已经成为金融变革的潮流,我们熟悉的花旗集团、汇丰集团、德意志银行集团都是典型的金融集团控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参与国际不良资产处置的市场竞争,必须学习国外同行的手段,构筑合理的管理体系,否则,在竞争平台上就输与了对手。

3.转型之后的主要业务范围。转型之后,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目标是国际一流的投资银行,其核心优势和核心业务则在于不良资产的经营和处置业务。

一方面,以市场化手段继续收购新的资产,但不再是政策性的等价定额收购,而是按照市场原则自主选择、评估定价、协商收购。在经营目标上,由“最大限度地保全资产、减少损失”转变为“最大限度增殖资产、获取效益”,在接受价格和处置价格之间发掘巨大的利润空

间。在市场机制主导下,与其他金融机构形成新的优势互补与协调组合。

另一方面,它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咨询等业务,而不仅限于资产管理范围之内的。利用资产公司原先从事资产管理范围内有关业务的经验,使资产公司可以在更广阔的范围内从事上市推荐及股票、债券承销,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资产与项目评估,企业审计与破产清算等各项业务,从而发展成为集团化、全能型的真正投资银行。

资产管理公司不仅立足于国内,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步放开,利用本地资源,参与处理外资在中国的不良资产处置,并进而进入国际不良资产处置的巨大市场,参与国际不良资产处置竞争。这条道路走通后,它所经营运作的资产不再是一个固定不变或者不断减少的数字,而是随着运作经营出现不断的组合、替换与扩大,为资产管理公司成为百年老店奠定坚实基础。

2015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中国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 第六篇

第1篇:论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首先要抓住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特征。抓住本质特征了,工作起来就会得心应手,顺理成章;抓不住本质特征,工作起来就会不得要领,再三折腾。

现代企业特征本质是什么呢?现代企业制度表面特征形形色色,但本质特征独一无二,就是实行经济主权制度,也就是实行所有者负责制制度。通常被认为是典型现代企业制度的股份制就是实行所有者负责制制度的。在股份公司中董事会的权利最高,经理则自始至终都将受到董事会的钳制;而董事会成员往往都是持股人,也就是资本所有者。如果某个持股人的资本达到公司全部资本的一定比数,那么他就拥有了完全控制整个公司的权力。这种制度看似寻常,实际上却体现了资本主权或经济主权思想。在股份制企业中,担负最终责任是所有者,而不是经营者,所以,所有者是绝对实权派。

我国有些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造,但是徒有其名,并无其实。其实股份制只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形式,而不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特征。企业制度是否现代,不是看它是否实行了股份制,而是看它是否实行了经济主权制度。比如一个较小的私人独资企业,由于资本规模较小而不能成为技术水平一流的股份公司,但是谁也不能因此而断定这个企业是原始型的;它到底现代与否,主要还得看它是否实行了经济主权制度。它或许是由所有者自己家长式地经营着的,也或许是委托他人代理经营的,但无论如何,只要所有者真正掌握着对资本的最终权力,企业就是现代的。而一些较大的技术水平一流的企业,虽然实行股份制了,但是由于只重形式而不真正落实经济主权思想,企业仍然是非现代的。

经济主权思想在西方国家是被股份制企业作为一种根本原则加以贯彻落实的。正是因为这样,股份制在西方国家才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典型的企业制度。而股份企业所表现出的各种优点均是以这一原则的贯彻落实为前提的,没有这个前提,股份制是不能表现出各种优点并获得如此成功的。

为什么股分制企业贯彻了经济主权思想,就能够优势尽显、战绩卓著呢?我们不难发现,股份制在西方是一种十分成熟健全的责任制度。可以说股份制是一种毫不含糊的责任制。由于企业的经营者是受所有者的委托而成为经营者的,他必须向所有者负完全责任。经营者由于需要,当然也掌握了相当大的权力,但是却并不掌握最终权力;最终权力掌握在所有者手中,所有者将决定经营者的任免;此项权力决不委托。相对所有者而言,经营者总是被动者;在这里,平庸和读职是不能容忍的,因此经营者只能克尽职守尽到责任,除此别无选择。经营者对所有者负责,那么所有者又将对谁负责呢?所有者对自己负责。对自己负责,可靠吗?完全可靠。古语说,不人自害。人对自己最忠诚不二了,每个人都本能地对自己负责任。这一点每个人都能从自身的生活经验中觉到。假如所有者对自己不负责,那么他就会对经营者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而使整个责任制系统在这一环节上出现故障,影响整个责任制度的实在程度。不过我们不必有此忧虑,因为这种假设是不真实的。

由于引入主权机制,责任制度变得相对实在,企业中大大小小的事务都自然地就有人管理,有人负责,这就象在无形中给企业安装了一套自动化装置。这是一种关于责任的自动化,而非关于机器的自动化。可见,主权是实现责任自动化的基本手段;而股份制正是因为这种责任的自动化而现代化的。股份制由于实行经济主权制度而现代化,所以现代企业制度的本持特征实际上就是经济主权制度。

经济主权思想应该是根源于责任制度思想的。要实行真正的责任的制度,就要贯彻落实经济主权思想。因为只有贯彻落实经济主权思想,才能够确保责任制度的实在性。所以经济主权思想慢实行责任制度的必然产物。

我国有许多经济学者都特别强调过改革产权制度、明析产权关系的重要性。其实产权问题也就是主权问题,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责任关系问题;解决产权问题就是要理顺企业内部责任关系,建立实实在在的责任制度。他们对解决主权或产权问题的强调并非偶然的,因为在所有问题中,主权问题是最根本的了;如果主权问题被真正解决了,那么其余问题都将随之迎刃而解。

毛主席曾断言,“阶级斗争,一抓就灵。”这个论断显然是早已过时了,但是我们仍可从中发现某些道理。为什么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呢?抓阶级斗争,就是发动群众跟少数“敌人”进行斗争,少数人当然斗争不过多数人。可是群众容易发动吗?事实表明,群众十分容易发动起来,而且非常积极非常勇跃。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当时群众是把这种斗争视为自己当家作主的表现,他们的主人的地位是相对于这些“敌人”而言的,参加阶级斗争就是掌握和运用自己的最高无上的权力。所以群众不但容易发动,而且还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毛主席的这项策略未必愚笨。

人们为什么会对主权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呢?大概人们知道主权的力量是无与匹敌的。在所有问题中,主权问题是关键中的关键。如果过去是阶级斗争,一抓就灵,那么现在则是主权问题,解决就灵。主权是一种最积极的因素。我们所极为关心的效率和命运等问题都是受主权决定着的。因此,人们可以认为主权就是效率,主权就是命运,共至主权就是一切;有了主权,就几乎有了一切,就什么都有了。所以人们一直对主权极有兴趣,为了争取主权,曾不惜付出巨大代价。

长期以来人们为争取主权进行了不懈努力,然而事情总是那么曲折坎坷。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当家作主了,但在权力技术上缺乏深入认识和实际经验,不免有时会事与愿违,南辕北辙。我们近些年来的经济体制改革,在国有企业方面,由于受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限制,也未能把主权机制及时引入进来。正是这个原因,我们所实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都效果甚微。无论是利改税,还是放权让利,厂长负责制,培育企业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及设备,都效果不很理想。这是很自然的,因为一切舍本求末的做法都是必定不能取得满意效果的。

目前我国正大力进行企业租赁、出售、联合、兼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委托经营、合资合作等转制工作,这是应该给予肯定的。但是我们不应局限于这些措施,而应切实引入主权机制,使企业从根本上发生变化,真正成为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现代企业。否则,无论怎么变幻花样,它们也仍还将是一些虚有其表的阿斗企业。

应该看到,我们现在进行的联合兼并,并不主要是必然的优胜劣汰,而主要是由于偶然因素发生作用的结果。因为在主权机制未引入之前,任何企业都是非现代的,这样它们的优或劣就主要是受偶然因素的影响的。优胜者之所以优,不过是因为偶然遇着一位能人而已;劣汰者之所以劣,也不过是因为偶然遇着一位平庸或拙劣的厂长而已。因此,企业的成败优劣是极为偶然或偶然性的相对较大的。而那些暂时优胜的企业也仍将面临着相对较大偶然性而导致劣汰的风险。如果企业制度已经现代了,由于主权机制的作用,企业的责任制度相对实在,平庸拙劣之人就难以钻营。于是,人才的偶然性就减小了;人才偶然性减小,企业的兼并与被兼并就较少是受人才因素的影响的,而较多是受商品市场的影响的。

承包、租赁、转让等似乎是一种比较实在的责任制了,因为所有者、经营者似乎都是具体的了,似乎主权机制已经被引入进来了,而实际则不然。因为这里的所有者并非最终的所有者,而是带有代理人的性质的。因此这种责任制就可能是不甚实在的。不过这些方法也不是因此而不能使用,只要能从技术上确保所谓的所有者的责任,这些方法也将会成为行之有效的方法的。但是技术上的难度显然较大,或者还要再交付许多学费。

股份制在西方已经是一种普遍有效的现代企业制度,在我国也仍然应该有效,不妨引进过来。但是要对它加以适当的改造,否则这种东西在外国有效,到了我国就可能无效或者效果很差。因为我国与西方国家相比存在许多不同之处,尤其在所有制方面,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的,西方国家则相反。正是这个特点,使得我们在引进股份制时必须对它加以改造。因为公有制的最终所有者不是行政管理部门,而是全国的广大人民,而全国的广大人民要对某个企业直接行使所有者的权力,是毫无可能的,显然我们必须要对西方的股份制加以切合我国实际的改造。这个事情或许比较难做,然而再难做,也毕竟属于技术方面的问题,而技术问题总是可以解决的。

有些经济学者或许是认为这个事情困难得不能做好,于是提出私有化主张,甚至默认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现象。当然私有化自然也有私有化的道理的,就是它天生就是产权关系十分明确的,无论实行股份制或独资都容易建立责任关系。虽然私有化有这种优点,但是仍不能说明它是一条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因为公有制真理和希望永存。虽然我国近半个世纪的公有制道路坎坷曲折,但是这主要应该归因于经验,不应该归因于公有制本身。经验不足,事情就难以做成。孙中山中华民国的失败,不是因为中华民国不好,而是因为经验不足。过去我们偏爱计划经济,把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看成是对立的关系,现在我们的看法则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变化。我们发觉在公有制下也能够实行市场经济,也能够实行股份制度,也能够建立责任关系。而这只不过是有待我们去加以解决的技术问题。过去我们没有产生这种认识,也没有进行这种尝试,所以没有理由认为此路不通。主张私有化或许是因为怕费力气,也或许是因为怕走弯路,而选择了一条现成的道路。除非还有其他原因,比如对公有制完全失去信心,否则这种态度就是不端正的。

我们应该积极进行公有制下的市场经济、公有制下的股份制度、公有制下的责任关系的实践,这是十分必要的。为什么呢?因为首先我们对解决这样一个技术问题持有充足信心;其次公有制最便于实现社会力量保障,因此它对人类的意义极不寻常。我们知道,每个人的生活一方面是受个人力量保障的,一方面是受社会力量保障的。二者都很重要。然而初看似乎前者重要于后者,因为人们生活所需哪一样不是靠自己的能力得来的?也确实如此。然而我们每个人的能力却是一种纯粹偶然的东西。比如有的人一生下来就先天不足,有的人则先天良好。这种不足与良好都是偶然的,老天安排的。即使一些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具备了卓越的能力,也主要是因为受益于某些偶然的有利条件。所以一个人的成功看似必然,实则偶然。人们常说成功一半是靠努力,一半是靠机会,而实际上努力的人总是运运多于成功的人。这大概算是老天给安排的吧。既然是老天安排的,那又有什么公道可言呢?因此,个人力量保障总是存在缺憾的。那么有没有补救的办法呢?回答是肯定的,就是用社会力量保障补救个人力量保障。社会力量显然是相对稳固而较少受偶然因素的影响的,因此这种保障就相对必然得多了。实现社会力量保障是人类不断努力的结果,同时也是人类社会进步文明的标志。随着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社会力量保障将会日益成为人类最重要的保障。社会力量保障变得日益重要,公有制也将因而变得日益重要,因为公有制是最便于实现社会力量保障的社会制度。

既然公有制日益重要,日益不可放弃,我们在引进股份制时就应该让股份制来适应公有制,而不应该让公有制去适应股份制。股份制在中国不是不可以创造性利用的,不是既成不变的套路。何况股份制只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形式,现代企业制度未必非此不可。

如果我们比较钟情股份制,那么怎样把它引进公有制经济中呢?前面讲过,股份制是凭借主权力量管理的责任制度,我国国有企业要实行股分制,只需在经济主权上大作文章,使责任制度周详起来,防止一切可能的虚假。从根本上说来,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全国人民;全国人民把他们共同拥有的财产或资本委托给各级zhèng fǔ 部门,zhèng fǔ 部门又把这些资本分别委托给不同的企业。如此说来,所有者要对自己的资本负责,他首先就要追纠zhèng fǔ 部门的责任。由于我国实行公有制制度,zhèng fǔ 部门接受委托的资本十分巨大,因此它的责任也是十分巨大。鉴于这样重大的责任,我国应该尽快地完善责任政府制度。目前我国政通人和,形势很好。尤其中央政府拥有一批德才兼备的官员。他们大多是品质优秀的人,为了正义敢闯地雷阵、敢跃万丈深渊的人;他们的才能也是很卓越的,甚至许多面临精简下岗的人员也都在电视画面上表现得十分干练。因此我国有希望有够尽快地完善责任政府制度。

由于责任政府制度的实施,zhèng fǔ 部门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将努力负起所承担的责任。那么zhèng fǔ 部门将怎样实现自己的责任呢?很显然,zhèng fǔ 部门也是不便于直接经营的,除了委托也是别无妙法。应该如何委托呢?如果是私人资本,通常都能够进行一种正常的比较把握的委托。所有者将挑选一个靠得住的人作为经营者,并且还将对经营者的经营活动随时进行监督。所有者绝不会随便委托他人,也绝不会委托之后放任自流。因为这是他们对自己负责而进行正常委托的必要手段。国有资本当然也应该实行这种正常的比较把握的委托,但是要因情制宜,善于通变。相对国有企业而言,zhèng fǔ 部门便成了所有者;作为所有者,与私人所有者不同的,是政府要挑选一个靠得住的人作为经营者,并随时进行责任监督非常不易做到,因为zhèng fǔ 部门远远没有私人所有者那样多的时间和精力,而且zhèng fǔ 部门本身可能存在着渎职和效率等问题。这样就使得正常委托不便于进行下去。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进行委托呢?最好是改变过去单元委托的做法,而实行多元委托。即不把权力只委托给厂长或书记,而同时委托给厂长、财务、监察、全体职工等。如果只是委托给厂长或书记,由于权力过分集中,不但难以对经营者形成制约,而且还反而会为其所制;还由于受时间和精力等的限制,zhèng fǔ 部门无法及时而灵活地对经营者的行为做出反应。而如果实行多元委托,由于把一些事务或权力有效地委托出去了,zhèng fǔ 部门就能够以有限的精力控制好手中的全部资本。这岂不就是垂拱而治、无为而无不为了?

在多元委托中,对全体职工的委托最为重要。因为委托给多数人要比委托给一两个人更可靠;一两个人易于谋私或渎职,而多数人则易于谋公或尽职。所以zhèng fǔ 部门应该首先是把权力或资本委托给企业全体职工大会;其次才是委托给厂长或书记。如果设立董事会,那么董事会成员主要应从职工中产生,而且由全体职工大会决定。董事会成员确定之后,再从中产生厂长或书记及各部门负责人。经营者或由厂长、书记充任,或由董事会对外招聘

在这种委托方法中有个关键问题,就是要真正赋予全体职工权力,使每个职工都拥有一份权力。请注意,这里所讲的权力不同于权利;权利只是一些好处,而权力则是一种力量。只有这种力量才能保障责任的实现。

但是赋予职工权力,职工喜欢接受吗?换句话说,职工喜欢承担责任吗?前面讲过,人们对权力是很有兴趣的,可以说每个人都是天然的权力爱好者。因为权力是一切手段中最具效力的了。可惜我们过去从未在企业中进行过这样的尝试。近来人们对权力显得冷漠

,是因为它不够实在,而实在的权力只有傻子才不想去把握。

把经营权委托给全体职工,责任关系就相对实在了,但委托还不算是完全结束。虽然全体职工不便于谋私,但却还存在着全体职工的局部利益与全国人民的整体利益的冲突,所以zhèng fǔ 部门还要加强调整局部与整体之间利益关系的行政立法、执法和监督工作。

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把经济主权委托企业全体职工,让职工来决定领导者,而不是直接培训招标企业家而委之。因为我国企业家未必奇缺,而奇缺的是一种真正实在的责任制度以及由此而生成的负责精神。何况企业家是在工作实际中造就出来的。把经济主权委托全体职工正是为了建立真实的责任关系,防止虚假责任关系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尤其在目前我国政府责任尚未严明的情况下,这项技术对实现企业责任具有一定弥补作用。

这项技术措施还有益于实现政企分开。如果把巨额资本直接委托给一个所谓企业家,由于客观存在着的巨大风险,zhèng fǔ 部门作为所有者理应对经营者进行很多干预;而如果是委托全体职工,由于风险减小,zhèng fǔ 部门就可以少些对企业的干预,使企业增大独立性,从而能够真正做到政企分开,从国营变成国有。

这项技术措施比较适合用于不很大也不很小的中型企业。这类企业不大不小,数量繁多,zhèng fǔ 部门直接经营,显然没有这种精力;,卖给私人或外商,国家又会蒙受巨大损失。所以最好是实行委托全体职工的国有民营或国民合营的委托方式。

zhèng fǔ 部门把权力委托给企业的全体职工,这是否会防碍实行减人增效政策呢?这也未必。全体职工大会虽然掌握着企业的最高权力,但是董事会一经产生,它就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确定岗位数量,安排具体人员;对剩余人员仍可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裁减。减人政策固然必要,但不宜过于剧烈,而应该适度。目前我国仍应实行低工资高就业的政策。

综上所述,现代企业制度本质上是一种责任制度,而这种责任制度是通过主权力力量实现的;我国的所以制是以公有制为主的,公有制不便于直接委托经营,而必须实行间接委托经营,于是在责任关系上增加了一个环节,因而也就侃责任关系增多了松懈的机会。正是我国的这种特殊国情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普遍本质决定了中国现代企业制度将是多元委托的主权责任制度,而且主要将是委托企业全体职工的主权责任制度。

第2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首先要抓住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特征。抓住本质特征了,工作起来就会得心应手,顺理成章;抓不住本质特征,工作起来就会不得要领,再三折腾。

现代企业特征本质是什么呢?现代企业制度表面特征形形色色,但本质特征独一无二,就是实行经济主权制度,也就是实行所有者负责制制度。通常被认为是典型现代企业制度的股份制就是实行所有者负责制制度的。在股份公司中董事会的权利最高,经理则自始至终都将受到董事会的钳制;而董事会成员往往都是持股人,也就是资本所有者。如果某个持股人的资本达到公司全部资本的一定比数,那么他就拥有了完全控制整个公司的权力。这种制度看似寻常,实际上却体现了资本主权或经济主权思想。在股份制企业中,担负最终责任是所有者,而不是经营者,所以,所有者是绝对实权派。

我国有些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造,但是徒有其名,并无其实。其实股份制只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形式,而不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特征。企业制度是否现代,不是看它是否实行了股份制,而是看它是否实行了经济主权制度。比如一个较小的私人独资企业,由于资本规模较小而不能成为技术水平一流的股份公司,但是谁也不能因此而断定这个企业是原始型的;它到底现代与否,主要还得看它是否实行了经济主权制度。它或许是由所有者自己家长式地经营着的,也或许是委托他人代理经营的,但无论如何,只要所有者真正掌握着对资本的最终权力,企业就是现代的。而一些较大的技术水平一流的企业,虽然实行股份制了,但是由于只重形式而不真正落实经济主权思想,企业仍然是非现代的。

经济主权思想在西方国家是被股份制企业作为一种根本原则加以贯彻落实的()。正是因为这样,股份制在西方国家才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典型的企业制度。而股份企业所表现出的各种优点均是以这一原则的贯彻落实为前提的,没有这个前提,股份制是不能表现出各种优点并获得如此成功的。

为什么股分制企业贯彻了经济主权思想,就能够优势尽显、战绩卓著呢?我们不难发现,股份制在西方是一种十分成熟健全的责任制度。可以说股份制是一种毫不含糊的责任制。由于企业的经营者是受所有者的委托而成为经营者的,他必须向所有者负完全责任。经营者由于需要,当然也掌握了相当大的权力,但是却并不掌握最终权力;最终权力掌握在所有者手中,所有者将决定经营者的任免;此项权力决不委托。相对所有者而言,经营者总是被动者;在这里,平庸和读职是不能容忍的,因此经营者只能克尽职守尽到责任,除此别无选择。经营者对所有者负责,那么所有者又将对谁负责呢?所有者对自己负责。对自己负责,可靠吗?完全可靠。古语说,不人自害。人对自己最忠诚不二了,每个人都本能地对自己负责任。这一点每个人都能从自身的生活经验中觉到。假如所有者对自己不负责,那么他就会对经营者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而使整个责任制系统在这一环节上出现故障,影响整个责任制度的实在程度。不过我们不必有此忧虑,因为这种假设是不真实的。

由于引入主权机制,责任制度变得相对实在,企业中大大小小的事务都自然地就有人管理,有人负责,这就象在无形中给企业安装了一套自动化装置。这是一种关于责任的自动化,而非关于机器的自动化。可见,主权是实现责任自动化的基本手段;而股份制正是因为这种责任的自动化而现代化的。股份制由于实行经济主权制度而现代化,所以现代企业制度的本持特征实际上就是经济主权制度。

经济主权思想应该是根源于责任制度思想的。要实行真正的责任的制度,就要贯彻落实经济主权思想。因为只有贯彻落实经济主权思想,才能够确保责任制度的实在性。所以经济主权思想慢实行责任制度的必然产物。

我国有许多经济学者都特别强调过改革产权制度、明析产权关系的重要性。其实产权问题也就是主权问题,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责任关系问题;解决产权问题就是要理顺企业内部责任关系,建立实实在在的责任制度。他们对解决主权或产权问题的强调并非偶然的,因为在所有问题中,主权问题是最根本的了;如果主权问题被真正解决了,那么其余问题都将随之迎刃而解。

第3篇: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拉开了中国新一阶段改革的大幕。《决定》中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方面的论述,给出了下一步国资国企改革的基本思路和路径。

当前国企的改革方向,从宏观角度,是建立有效的国有资本管理与考核机制;从微观角度,还是围绕建立健全董事会制度来完善公司治理。无前者,后者没有目标和原动力,无后者,前者也是空中楼阁。

从资产管理到资本管理

资产管理是从经营者的角度出发,资本管理是从所有者角度出发,企业资产的所有权按法律是归该企业所有,国有资产存在的形态并非企业占有的全部资产,而仅是国家在该企业所拥有的资本

《决定》中多次提到“国有资本”这一概念,并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这一较新的提法。理解这一提法,首先要厘清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的资产和国有资本这几个常常被混淆误读的概念。

《决定》中所论及的“国有资产”,即经营性国有资产,其中主体为国有企业占有和使用的、产权属于国家的一切财产(这一概念以下再详细探讨);《决定》中论及的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公司。

国有资本和国有资产有何不同呢?企业的全部资产等于企业的负债加所有者权益,国家在国企里的所有者权益即是国有资本。在当前国有企业普遍改制为公司制法人的背景下,就一家国企而言,国有资产存在的形态并非企业占有的全部资产,而仅是国家在该企业所拥有的资本,因为企业资产的所有权按法律是归该企业所有(企业法人的财产权)。因此,从法律角度看,国有资本即是国家在国有企业中的权益。“国有资本”最重要的属性是所有权属性。理论上,国有资本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政府只是受托人,并不直接经营企业,而是代理行使类似于股东的权利,这也是当年将“国营”改为“国有”的原因,即突出所有权属性而弱化管理和控制属性。

在现代企业制度(即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条件下,资产管理是从经营者的角度出发,手段是通过经营者掌控的全部资源,利用生产再生产过程实现利润,即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而资本管理是从所有者角度出发,手段是通过选择投入(或退出)的目标和时机,通过获取资本利息(分红派息)或资本增值(包括退出时获得的溢价)以实现尽可能高的回报。

资产管理和资本管理的目标并不完全一致,前者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后者的目标是回报最大化。回报不等同于当期的利润分配,如是证券化的资本,证券价格(如股价)的溢价也是回报,这包括了对未来资本收益预期的折现,另外,资本管理必须考虑权益资本成本的因素(而在以利润为核心的会计考核体系中通常不会考虑权益成本,即股东要求的最低回报率)。国有资本的管理核心应是资本回报的管理,因为获取持续的回报是资本的本质属性。

《决定》提出了“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这涉及到今后国资管理体制的变化,可能涉及国资委职能的变化。关于国资委的职能,通常理解,其核心是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这一概念不太严谨,资产管理应是经营者的权责范畴而非出资者的权责范畴。国资委如作为出资人,其在国企的权利是“国有资本”附属的权利,其管理的标的应是“国有资本”而非“国有资产”。

《决定》提及“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及“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这两类公司的定位区别从《决定》中可见端倪。“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应是类似淡马锡一样的国家投资控股机构,将一部分央企的股权或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划归其所有,对这类机构的主要考核指标是资本回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应主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及公共事业,在“前瞻型战略产业、保护生态环境、国家安全”等领域投资。对这类机构,主要应围绕实现政策性任务的好坏来考核。

目前而言,这两类公司同国资委的关系尚不明确,国资委今后的职能变化尚待观察。

从国有资本全民所有的属性而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在政策制定、监督管理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下一步,国务院应制定中长期的国有资本回报分配计划报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应制定或审批国有资本回报政策,明确国有资本回报的考核方式、收益使用范围等。

另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国有资本的证券化,这有利于对国有资本的收益实行监督考核及建立起透明、有效的退出机制,防止对国有资本权益的损害。当前,国有资本的主体部分已存在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当中,下一步应加快国企整体上市的进程,最大程度实现国有资本的证券化,而市值管理将成为国有资本管理的重要方面。

当前,建立基于资本回报的考核机制应作为进一步推动国企改革的着力点,而建立国有资本向全民回报的机制则是国有资本的属性所决定的。《决定》在这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国有上市公司将部分股权划转社保基金的政策已经在执行,即按上市融资额10%的比例将股权或相应股权出售的收益转给社保基金,下一步将增加这一比例。增加的同时,还应制定或完善社保基金所持国有上市公司股权管理的相关制度,保证社保基金的收益权和其作为股东的监督权。社保基金作为上市公司的重要股东不应仅作为一般的财务投资者,还应发挥主要股东的作用,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促进上市公司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谈国有资本的回报管理不应回避国有资本的流动性,资本流动同样可产生回报。《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种混合所有制经济使国有资本能够按市场机制流动,相比于笼统的“国退民进”的提法更具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卡在哪里

国企公司治理的一个显著的缺陷是董事会职能的虚化,最主要的问题是董事会选聘管理层的职能没有落实。当前各级国资管理部门很大程度上是以zhèng fǔ 部门的面目管理国有企业,这同国资委设立前政府行业部委的管理没有本质区别

《决定》提出“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及“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所谓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核心是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各自的运作机制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当董事被股东委任后,即同股东形成委托代理关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果,董事会向股东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经营成果有考核、评价权,对董事有选举和罢免权,董事会为完成股东的委托及投资回报的期望而选择合格的管理者。

政府(通过国资管理部门)对国有资本的管理责任建立在所有权(股权)之上,但如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则会背离多年来的市场化改革方向。在保证国企作为平等市场竞争主体的前提下,国有股东有对受托人的委任、考核、监督等权利或权力。这一过程与其他类型公司的股东行使权利并无不同。

但是,当前各级国资管理部门很大程度上是以zhèng fǔ 部门的面目管理国有企业,这同国资委设立前政府行业部委的管理没有本质区别。

就每个企业而言,婆婆的名字变了,但监管手段大体相似。国家投资控股机构作为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东,其权利和义务应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和履行,同时国家投资控股机构(包括社保基金)也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公司制或投资基金理事会制等)。国家投资控股机构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不但能增加其透明度以便审计及考核,而且使其成为资本市场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参与交易(国资委本身并不是营利性的法人组织,加入市场交易活动时等同于政府)。

国有投资控股机构切实履行好股东责任,最重要的应当是促使董事会制定合理的业绩目标,为股东贡献理想的、可持续的回报,在公司无法完成回报预期的情况下,行使问责权(包括调整董事会成员)。今后,在设定国有资本投资回报目标的前提下,如何将考核指标层层传递落实,从而促进国企提高效率是国有投资控股机构的一个重要职责,这就涉及选人、用人的问题。

《决定》在国有企业的选人、用人机制方面提出了“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合理增加市场化比例”的表述,但谁去为企业选择职业经理人?谁对这种选择承担责任?这涉及到当前中国国企公司治理的一个显著的缺陷,即董事会职能的虚化,而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董事会选聘管理层的职能没有落实。

就国有独资公司而言,这一职能目前大多被各级政府(国资委)、党组织取代,就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而言,这一职能大多被控股股东实质取代,这导致明显的权责不一致。上述这些机构和组织代行了董事会的职权,却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结果对股东承担责任。

在国企管理层的人事任命方面,应明确责任主体为董事会,而不是某一级政府或党组织这样无法确定职责的机构。人事任命的责任,归根结底是对国有资本能否获得持续稳定的回报承担责任。

就欧美等成熟市场经济国家而言,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董事会职权的相对弱化虽也是一种较普遍的现象,但其最重要的职能始终切实地履行着,即选聘CEO并制定CEO的考核目标和薪酬计划,这不仅是董事会的最重要的权力,也是其不可推卸的义务。

当前我国国企管理层的选聘,大多情况下仍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命令和组织指派方式上,虽然可能也履行了董事会批准的形式,但这种批准只是对组织任命的确认,对经营班子成员,尤其是总经理这样的管理团队的一把手,董事会并无提名的权力。这一现实,同现代企业制度下经营者选聘机制差别较大。

这一点不改革,建立起以资本回报考核为核心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就失去了根基。试想,董事会不能选择总经理,董事会还能对经营成果承担什么责任?董事会对经营成果不承担责任,董事会和股东之间的委托授权关系就会遭到根本性破坏。

如何建立真正的董事会

根据淡马锡的公司章程,该公司董事会10名成员中政府仅委派4名(财政部提名,其中现任官员一般仅一名),其他均为专业人士出任的独立董事(一般由董事会提名),董事长和CEO的人选必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而不是政府直接委派

首先是国企的董事会如何组建,这里涉及董事提名权和任命权的问题。董事由股东选举或任命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应有之义。哪怕在中国国情下,董事会一旦建立起来,其作为对本企业情况更为熟悉的机构,也应有对董事的提名权,至少应有提名的建议权。即使是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也不应全部由政府指派。

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的经验。该公司为新加坡财政部全资控股,财政部对该公司的影响主要在委派董事、审查财务报表及重大事项的审批,这同一般的股东权力基本一致。但我们注意到,根据淡马锡的公司章程,该公司董事会10名成员中政府仅委派4名(财政部提名,其中现任官员一般仅一名),其他均为专业人士出任的独立董事(一般由董事会提名)。虽然按该公司章程,公司董事、董事长、CEO的任命须经财政部复审、报总统批准,但董事长和CEO的人选必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而不是政府直接委派。

第二,现代企业制度下,董事会应在企业管理层选聘和考核方面发挥核心作用,这也是董事会最重要的职能。还是以新加坡淡马锡公司为例,2015年该公司董事会拟提命必和必拓前CEO顾之博接替何晶任CEO,后来顾之博因同董事会有分歧未接任,新的CEO人选仍由一名执行董事负责寻找并报董事会。淡马锡董事会中执行董事(有一名或两名,其中一名为CEO)的薪酬由董事会下设的、由非执行董事组成的薪酬委员会决定。

当前对中国国企管理层的考核与薪酬设定的争议,本质也是公司治理问题。国资委设定经营目标,国资委考核后确定管理层薪酬,理论上作为出资人有此权力,但国资委这一出资人面对的不是一家国企,而是很多家,国资委对每一家的目标是如何设定的?经过了什么程序?怎样保证目标的合理性?这些都是疑问。

例如,某一国企的管理层为何被考核成ABCD,缺少透明度。首先是考核所设的目标和考核过程公众不知情,加之管理层未经真正的竞争和选聘程序而是由党组织任命,其拿到多少薪酬才合理难以说得清楚。

以考核和薪酬来说,中国几个龙头央企的领导人面临两难,企业利润高了,社会公众舆论认为是垄断的结果,利润低了,又被指责为管理无方、效率低下。

这些国企的核心资产均已上市,如在境外上市(发行H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等)会面临这样的尴尬,国外投资者认为管理层拿这么少的薪酬却管理这么大的资产对公司和股东而言有很大的风险,最起码说明公司管理层绝不是行业中最优秀的人才;另一方面,国内的社会环境却又倾向于认为国企领导薪酬过高,还认为即使企业的效益好管理者也不能拿过高薪酬,原因一是其为组织任命,不是从市场选聘的;二是企业的效益好是垄断的结果,不完全是其本人的贡献。

而当管理层的选聘权及考核权在董事会的情况下,选聘与考核的过程也可能不完全透明,但董事会整体和董事个人对所作出的决定要承担责任,因为董事会是法定的对投资者承担责任的主体。投资者要求或期望的资本回报目标,对董事会是一种压力,促使其寻找高水平管理者,并给管理者制定相应的业绩目标。

在管理层的选聘权及考核权由政府(国资委)或党组织(或任何组织人事部门)行使的情况下,我们能明确是哪一个具体人承担责任吗?事实上,我们很少听说国企领导出事后,在人事任命方面有人被问责。

研究各国的公司制度可看出,将责任落实到自然人正是董事会制度的意义所在。法律上,每个董事均要对公司及所有股东承担个人责任。

另外,董事会作为公司战略和日常重大事项决策的机构,对公司需要什么样的管理层应是最清楚的,如董事会真正拥有选择和考核管理层的实际权力,寻找合格的“职业经理人”根本不会成为一个问题。中国搞了这么多年市场经济,各行业涌现了大量经营管理人才,更何况从全球视野,职业经理人市场早就存在,“猎头公司”有很多,人才获取早已实现市场化。

目前,我国对国企管理团队的选聘仍是政府主导,即使搞一些市场化的招聘活动,也是国资部门对外公开招聘信息,确定选人的标准、薪酬的标准,并在确定最终人选方面有实际决定权,这同“跨国公司”在市场上寻找职业经理人的做法差别很大。

第三,现代企业制度下,董事会还应在企业内控和风险管理方面发挥核心作用。当前,我国国企的董事会在人事及考核方面的权力虚化,还进一步导致了董事会对企业的实际控制力的弱化,带来企业内控和风险管理的诸多问题。

从对国企的监管而言,目前的制度建设已比较完善,有外部审计、内部审计(包括目前的巡视制度等),但这种监管很大程度是事后监管。许多大的问题实际上是“一把手”离任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经严重,损失已经造成,影响已难以挽回,而外部力量对企业事务事前或事中的监管,因涉及成本和效率问题,也并非是合理的机制(过多的监管本身也消蚀了“企业家精神”)。

因此,作为对股东承担责任的主体的董事会,本身也是公司日常重大决策的主体和责任人,应对公司的内控和风险管理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在日常监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出于对资本回报的考量,董事会一般会在监管手段与监管成本及保护“企业家精神”方面做出合理的平衡。

但在目前,我国国企的董事会在内控和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责大多流于形式,缺少一种真正有效的日常监管机制。例如,公司的内审和内控部门作为监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职能部门,应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且其负责人通常应由董事会任命,使董事会及时掌握准确的风控信息。但在我国,国企的内审部门一般是由管理层任命并主要向管理层报告,这就使董事会无法对管理层尤其是对经营班子的“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管,这是一个明显的公司治理缺陷。

总之,我们通常说国有企业有三大责任,即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而国有企业通过可持续的、优良的业绩回报以提高全民福利,是其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的最佳途径,这也应当成为国有资本管理的目标所在,成为下一步深化国资改革的重中之重。

第4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015年,唐骏从微软跳槽到本土企业盛大,引起一片惊诧。盛大引进唐骏,一方面希望借他在资本运作方面的能力和在美国投资人当中的影响帮助盛大成功上市,另一方面引进唐骏也是一个强烈的暗示,借鉴国际大公司的管理经验,摆脱本土企业的局限,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已经提上了当时陈天桥的议事日程。

唐骏只是一个显性样本,其实陈天桥引进职业经理人,走现代企业管理之路的努力一直没有停止过,像李瑜、王静颖等人在盛大的成功就是最好的例子。他们带来了先进的管理理念,建立起一套现代企业的规范。另一方面,盛大也非常注重内部员工的培养,建立起很好的管理梯队。在这批“70后”高管之后,“80后”的管理人员也在逐渐崛起。

李瑜说,本土企业的规范性差一点,但敏捷度(agility)高。她发现几万人的跨国企业的活力比不上几千人的本土企业,所以本土公司的关键就在于“把握标准化和敏捷度的平衡”,标准本身要有成长能力,规范的同时不束缚公司迅速捕获发展的机会。

“在Boston国际电讯,我的第一个经理教给我的管理哲学听起来很简单:创造一个环境,让每个人都发挥到最好。”李瑜说,“世界顶尖的公关媒体公司奥美的创始人Ogilvy创业时送给每个高管一个俄罗斯套娃,最里面是一张小纸条:‘聘用人,如果都找比自己能力小一圈的,公司很快会变成侏儒,反之,则会成为巨人。’严格遵循这一原则,奥美成就了今天的辉煌。十几年来自己一直坚持这两条,而且还会坚持下去。”

在当代,有许多企业家或者创始人把企业的经营权交给职业经理人,如Google、微软、Yahoo,Oracle等把创始人和职业经理完美地结合从而打造出世界一流的企业。创始人的不离开,更证明对自己企业的发展有信心,对管理团队有信心,对投资回报有信心。这样的结合能最好地发挥创始人和管理团队各自的优势,让企业发展得更好,给投资人和客户最高回报。

至于职业经理人的归属感或者说忠诚度问题,李瑜觉得这还是个体的问题,比如鲍尔默作为职业经理人,就为一家公司工作了近30年。当然也有职业经理人会选择频频跳槽,但在当今的职场,这并不奇怪。重要的是企业是否能够营造一个与职业经理人共同发展的、让个人和企业共同增值的“环境”。

朱继盛则认为,外部新鲜血液的加入,会带来新的思路,也会带来更多创意,而“娱乐”当然是最需要创意的。

“革自己的命”

SDG的全新组建,意味着盛大新的组织架构的初具规模。从今年开始,盛大将进一步强化自己的平台功能,集中优势资源打造多款成功游戏。今年他们推出的20款游戏中,就有颇具潜力的、数据证明已受用户欢迎的大作,比如MMO游戏《苍天》、为迎接奥运设计的休闲游戏《超级乒乓》、与日本合作开发的《生死格斗》等。

“放眼未来,我们要为盛大的百年基业奠定百家游戏。”李瑜说,“Xbox前7年都是亏损的,第八年才盈利,而盛大,第一年就盈利了,现在Xbox已经拥有200多款游戏,盛大运营百款游戏应该不是梦。”

为了实现百款游戏的IP资源整合,盛大先后推出了三大计划——“18计划”、“风云计划”和“20计划”。所谓的“18计划”,就是每月18日,盛大听全球来的团队讲述创业计划,有十几款游戏已经获得18基金投资。比如第一个被盛大看中的“18项目”,就是由一个盛大离职员工带领团队在做,盛大不仅提供了创业基金,办公条件,还授权了他们“鬼吹灯”这个文学品牌,及丰富的盛大在线平台资源支持。“风云计划”是盛大收购游戏产品的代表,收购《风云》创造了平民亿万富翁第一人——成都23岁的小伙子彭海涛,也吸引了更多创业者的目光。

另一个“20计划”则针对人才激励,也更加开放,允许外部人才通过招标的方式竟聘盛大平台上的游戏,赋予盛大内、外部的游戏经理人事、财务、运营权,他们和团队将享受最高20%的游戏收益分成。如今,在盛大内部,运营得好的游戏,一个季度一个项目组的分成奖金达到两三百万。所有这些,盛大都是业界的急先锋,未雨绸缪,把眼光放得更长远是陈天桥一贯的作风。

另一方面,盛大已经迈出走向国际的步伐。4月16日,盛大宣布携《疯狂赛车》进军印度市场,这是继《疯狂赛车》开拓中国香港地区、越南和泰国之后的再次游戏输出。据李瑜介绍,盛大的音乐游戏和《风云》已经进入在网游研发上领先的韩国及台湾地区市场,具有标志性意义。新阶段下海外战略被提升到更高的位置,李瑜说,最终盛大要变“产品输出”为“产业输出”;变“中国制造”为“中国创造”。

凌海笑称盛大是个“不安分”的公司,网游是新兴行业,发展快,变化大,所以要有快速响应满足客户需求的能力,为此,盛大要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甚者向竞争者学习,革自己的命。盛大的管理层永远不会安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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