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文档 > 推荐 >

绩效工资实施原则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2-15    阅读:

绩效分配管理办法
绩效工资实施原则 第一篇

?

XXXX医院

关于修订《绩效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科室:

《XXXX医院关于印发绩效分配管理条例的通知》实施以来,逐步完善了绩效考核机制,通过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病人费用,提高社会效益;通过成本控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人保部“绩效工资管理”的精神,进一步调动医院各类各级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各自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能力,不断改善本县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状况。根据卫生部“卫规财发[2004]410号”等系列相关文件的规定,医院修订了《XXXX医院关于印发绩效分配管理条例的通知》,请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该办法。现将绩效分配管理办法公布如下:

一、绩效分配原则

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质量为核心,向临床一线岗位、风险岗位、关键岗位倾斜的原则,坚决取缔奖金分配直接与经济收入挂钩,与药品收入挂钩和单纯用经济指标考核奖金的分配办法,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量取酬,按服务质量取酬,按工作绩效取酬的新型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绩效、工作岗位性质、风险程度、职业道德、医德医风及成本费用控制等业绩挂钩。具体体现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则:

(一)综合目标考核,突出社会效益原则。建立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工作效率、职业道德综合目标考核指标体系,重点突出社会效益,切实减轻病人负担,满足广

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和保健需求,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以降低医疗成本费用为重点,实行综合量化考核。

(二)按质按劳分配,体现激励机制原则。根据不同岗位的责任大小、技术含量高低、承担的风险程度、工作量的大小等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分配档次,把工作业绩、服务质量紧密挂钩,向业绩优、贡献大、效率高、高风险的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全员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机制作用。

(三)成本核算管理,体现优质、高效、低耗原则。实行成本核算,使全员参与成本管理,真正增强全员的成本意识,严格成本费用控制,开源节流,增收节支,降低成本,提高医院含金量,实现优质、高效、低耗的管理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管理和各方面工作的协调,使绩效考核分配方案得到顺利实施,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实现优质、高效、低耗的管理目标,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经研究,成立XXX医院绩效分配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XXX

副组长:XXXXX

成 ?员:XXXXXXXXX

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的修订和完善。为加强领导和对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管理和各方面的协调,使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得到顺利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核算小组,工作数量考核小组,工作质量考核小组,医疗质量考核小组和工作量、质量与效率及职业道德考核小组,职责如下:

(一)绩效工资核算、工作数量考核小组。组长XXX,成员XXX。具体负责业务

科室工作数量考核统计,每季度统计汇总,根据汇总资料进行绩效核算,每季度核算一次,组长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管理、协调、汇总和解释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汇报考核情况。

(二)工作质量(包括医疗质量、护理质量、院内感染控制)考核小组:

1、医疗质量考核小组。组长:XXX。具体负责各业务科室医疗质量的考核,每季度综合考核一次,将考核结果统计汇总报办公室。

2、护理质量考核小组。组长:周英。具体负责各业务科室护理质量的考核,每季度综合考核一次,将考核结果统计汇总报办公室。

3、院内感染控制考核小组。组长:XXX。具体负责各业务科室院内感染控制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将考核结果统计汇总报办公室。

(五)医德医风考核小组。组长:XXX。具体负责各业务科室医德医风考核,每季度综合考核一次,将考核结果统计汇总报办公室。

(六)工作量、工作质量与效率及职业道德考核小组。组 ?长:刘春生。具体负责行政、后勤科室工作量、工作质量与效率及职业道德的考核,每季度综合考核一次,将考核结果统计汇总报办公室。

三、科室设置与岗位职数设定

根据按需设岗、精简高效、结构合理的原则,结合本院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实际情况,参与核科室分为行政职能及后勤科室和业务科室:

(一)行政职能及后勤科室:包括院办、党办、行政办公室、护理部、医务科、科教科、医疗纠纷投诉办公室、设备科、财务科、后勤科、保卫科共11个科室;

(二)业务科室:包括门诊部、急诊科、内一科、内二科、外一科、外三科、骨一科、骨二科、眼科耳鼻喉科、儿科、妇产科、手术室、检验科、功能科、药械科、

制剂室、供应室等共17个科室;

(三)岗位职数:全院共XXX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XXX,其它人员XX人;病床XXX张。

四、绩效工资的核算与分配办法

(一)全院绩效工资分配总额的核定

全院绩效分配总额的核定主要根据以下三条原则:

1、 医院绩效分配要充分考虑医院可持续发展,实行宏观管理,总额调控,确保医院年终决算实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2、医院绩效分配总额应在全院人员费用支出总额内核定,严格控制人员费用支出占医院业务总支出的比例。(参考上一年度在同等业务量发放的绩效工资基础上适当增减)。

3、医院收支核算按全年决算为准,若在年度计算内无法确保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情况下,应适当调减绩效工资的发放金额。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模式

绩效分配采用考核计分的办法实行院科两级核算分配模式。

1、一级核算分配。一级核算分配即由医院核算分配到科室。

2、二级核算分配。二级核算分配即将医院一级核算的绩效工资由科室核算分配到个人。科室将医院一级分配的绩效工资额,根据科室内部各人职务职称岗位能力、完成工作量、工作质量、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等考核计分法,具体计算分配到个人。

(三)绩效考核计分依据

按照XX医[200X]XX号文件规定,关于《XXX医院综合目标考核根据综合目标考核实施细则的考核计分结果,作为绩效分配计分依据。

(四)绩效核算的各项指标

1、劳动工作量(实际占有总床日数/科室在编人数)

2、门诊量、人均门诊量、门诊量增长率

3、出院人数、人均出院人数、出院人数增长率

4、病床使用率

5、病床周转次数

6、平均住院日

7、手术量、人均手术量、每床位手术台次

8、成本费用利润率(科室利润/科室成本费用 × 100%)

9、日床消耗费用(日床消耗成本费用/出院者总床日数)

10、人均业务毛收入(劳动生产率)、毛收入增长率

11、收支结余、人均收支结余、收支结余增长率

12、药品比例、中药占总药品收入比例

13、收入含金量(科室非药物治疗收入/科室总收入)

14、论文(或综述)发表篇数

15、医疗技术质量

(五)收入核算的范围

1、为了更好突出中医药特色:中药饮片、中成药、自制药品列入收入核算范围内;非药物治疗类收入实现开单科室与执行科室双计收入;西药药品收入不列入核算范围之内、不与劳务分配挂钩。

2、出现因超出医疗费用控制标准或其他规定的收入项目,不列入收入核算之内。

3、各科室因医疗活动产生的业务收入(药品收入除外),按成本核算的原则,按收

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试行)
绩效工资实施原则 第二篇

郧阳师专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一稿)

根据《高等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国人部【2006】113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鄂人[2006]18号)和《郧阳师专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郧师校发[2010]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思想

实行岗位分类分级管理,以体现岗位绩效为核心,进一步完善符合学校实际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改善教职工待遇,共享学校事业发展成果,激发教职工更好地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做贡献的积极性,增强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实施绩效工资的基本原则

(一)规范教职工收入分配秩序,将教职工收入划分为档案工资和绩效工资,且绩效工资分配总量随学校事业收入总量同步增加,保障教职工收入水平可持续提高。档案工资指教职工现有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国家规定的各项津补贴;绩效工资指简化归并原校内分配的所有项目。

(二)实行岗位管理,以岗定薪,合理设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绩效工资比例,向关键岗位和教学一线倾斜,合理调整收入差距,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使收入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增强竞争力。

(三)在坚持绩效优先和激励功能的同时,进一步体现保障因素,注重公平,使收入偏低人员的待遇得到明显改善。

(四)实行校系两级管理相结合,体现责权一致。

三、实施范围

实施绩效工资的范围为在岗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学校聘用的实行人事代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和协议工资人员不纳入绩效工资实施范围。

四、绩效工资的构成

绩效工资由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分别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0%和40%。根据执行情况可调整二者比例。

基础绩效工资是各类各级岗位工作人员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基本工作任

务所获得的报酬。

奖励绩效工资是各类各级岗位工作人员出色履行岗位职责、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取得突出业绩所获得的报酬。

五、基础绩效工资核算办法

【绩效工资实施原则】

按照满负荷工作的要求,基础绩效工资按岗位等级系数核算,由学校直接发放到个人。

全校教职员工基础绩效工资总量Q=IΣXiNi,i为岗位等级,Ni为相应等级的在岗人数,Xi为对应级别的等级系数,I为单位分配系数金额。单位分配系

数金额根据当年学校财力和综合情况确定。

非领导职务等级系数按同级实职的85%核算;未达到同工同酬条件的人事代理人员的等级系数,按同类同级人员的80%核算。

各类各级岗位及岗位等级系数如下:

(一)专业技术岗位

(二)管理岗位

六、奖励绩效工资划拨原则及办法

(一)奖励绩效工资划拨原则

1、总量控制。奖励绩效工资总量=基础绩效工资总量÷基础绩效工资所占比例×奖励绩效工资所占比例。学校将奖励绩效工资纳入学年经费预算,实行总量控制。

2、向教学一线倾斜。奖励绩效工资的划拨,教学系人均奖励绩效工资比机关、教辅部门工作人员的人均奖励绩效工资高15%。

3、二级管理。奖励绩效工资切块划拨到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到个人。

(二)奖励绩效工资划拨办法

1、奖励绩效工资总量的95%切块划拨到二级单位,预留5%作为机动,用于调节二级单位之间的收入分配差异。

2、教学系奖励绩效工资划拨:本系教学系奖励绩效工资总量=K×[(承担本系教学工作量+承担其他系教学工作量)÷全校教学工作量×70%+本系在校学生实交学费÷全校在校学生实交学费×30%]。

K为发放到教学系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量。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由教务处确定,实交学费由财务处统计。

3、机关教辅部门奖励绩效工资划拨:本部门奖励绩效工资总量= M×本部门的[校级领导数×1.3+中层领导数×1.1+其他人员数] ÷机关教辅部门的

[校级领导数×1.3+中层领导数×1.1+其他人员数]。

M为发放到机关教辅部门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量。

七、附则

1、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后,原校内分配中的专业技术职务补贴、特殊津贴与岗位津贴合并为基础绩效工资。

2、后勤服务集团可参照本方案自行确定其分配办法,经费以自筹为主,学校适当增拨。增拨经费是在2000年后勤社会化方案的基础上,根据服务对象数量和服务工作量适当增加。

3、离退休人员参照其离退休时职务、职称或工人技术等级,调整校内补贴标准。

4、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郧师校发〔2009〕1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 1、《基础绩效工资发放暂行办法》

2、《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指导性意见(试行)》

3、《离退休人员校内补贴发放暂行办法》

4、《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指导性意见(试行)》

附件1:

【绩效工资实施原则】

基础绩效工资发放暂行办法

一、基础绩效工资的发放与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基本工作量挂钩。

二、专任教师和实验系列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与基本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挂钩,圆满完成者全额享受。

(一)基本教学工作量标准:专任教师授课每周6个自然学时,实验系列人员指导实验课每周8个自然学时。

教学系党政领导正职减免1/2教学基本工作量,副职减免1/3教学基本工作量,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分团委书记、班主任减免1/6教学基本工作量。身兼数职者,其教学基本工作量减免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减免。

(二)基本科研工作量标准。

1、正高级职称人员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一个聘期内出版专著、编著、译著、主编教材一部以上;

(2)一个聘期内主持市厅级重点科研、教研项目一项或主持8万元以上的横向合作项目一项;

(3)每年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或在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两篇以上;

(4)一个聘期内获发明专利或科技成果转让与推广一项以上;

(5)一个聘期内获市级政府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以上。

2、副高级职称人员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一个聘期内出版合著、编著、译著、参编教材等8万字以上;

(2)一个聘期内主持市厅级科研、教研项目一项或主持6万元以上的横

向合作项目一项;

(3)每年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或在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两篇以上;

(4)一个聘期内发明专利或科技成果转让与推广一项以上;

(5)一个聘期内获市级政府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

3、中级职称人员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一个聘期内出版合著、编著、译著、主编教材等3万字以上;

(2)一个聘期内主持市厅级科研、教研项目一项或主持3万元以上的横向合作项目一项或主持校级重点课题一项;

(3)每年在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4)一个聘期内发明专利或科技成果转让与推广一项以上;

(5)一个聘期内获市级政府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

三、专职辅导员的基础绩效工资与管理的学生人数挂钩,每学期管理的基本学生数为180人,带队实习管理的基本学生数为30人。

四、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工作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与考勤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挂钩,每周坐班不少于35小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五、教辅部门工作人员的科研基本工作量对应专职教师和实验系列同级同职务人员。

六、岗位设置过渡期内,教职工中既有管理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岗位系数按就高原则。

七、鼓励高职称人员充实到教学一线,发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作用。教学系中高职称人员基础绩效岗位系数执行专业技术岗位标准,机关中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且没有担任实职的工作人员,其基础绩效工资等级系数=(管理等级系数+专技等级系数)/2。

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绩效工资实施原则 第三篇

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吉林省人社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吉人联字[2012]56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现结合全系统地勘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绩效工资实施原则

(一)以“按劳分配”为导向,以地勘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为依据,本着重实绩、重贡献、重公平为原则,逐步建立向专业技术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分配的激励机制。

(二)坚持效率优先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在人社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切合实际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进行绩效工资分配。

二、绩效工资核定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低于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标准的60%。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标准的40%部分、年终一次性奖金、和上一年度利润收入的30%这三部分可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增量不能高于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30%。

(二)对地质找矿重大成果和特殊贡献奖励可根据年度

实际情况单独核定并追加本年度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需计入省人社厅核定的工资总额内。核定发放的绩效工资的资金须符合相关的财务规定,并报请相关部门审定。

三、绩效工资的结构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地勘行业特点设立符合单位和部门实际的绩效工资项目,包括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励兑现、优秀地质勘查项目奖励、特殊贡献奖励等项。

四、绩效工资实施范围及审批程序

绩效工资分配实施范围是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地勘单位和部门。奖励分配方案奖励分配方案应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后,并逐级申报批准后执行。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调整,因此,全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和机关本部要在省人社厅核定的工资总额内,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保证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足额发放的基础上,根据全局年度工作目标和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特点的量化考核指标,要建立以岗位职责为主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在定员、定岗的基础上,依据工作强度、责任大小、工作环境等因素,采用岗位评价、职务分析等方法,建立以岗位系数为主体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职工最

高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与单位最低绩效工资发放标准的比例应控制在3:1范围内。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支付形式采取年终进行绩效考核,经审计确认达到目标考核标准后采取年度内按月预发。

六、相关要求

(一)全系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不得擅自设置津贴补贴项目,不得超额发放绩效工资。

(二)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受刑事处罚及行政处分的不实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其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执行。

(三)待岗、长病、长学、休产假等人员不实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其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执行。

七、绩效工资领导小组

全局成立绩效工资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绩效工资实施工作。

2013年5月9日

国务院明确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4项基本原则
绩效工资实施原则 第四篇

国务院明确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4项基本原则

2009年09月02日18:08 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60)

中新网9月2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并明确了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基本原则。

这四项原则是:一是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秩序,严肃分配纪律。二是以促进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三是分级分类管理,因地制宜,强化地方和部门职责。四是统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不断完善绩效工资政策。

会议确定,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保障,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及东部部分财力薄弱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其他事业单位实

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按单位类型不同,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会议强调,实施绩效工资涉及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工作任务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切实解决好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平稳进行。

[责任编辑:tumizhao]

关于绩效工资实施试行办法
绩效工资实施原则 第五篇

院行政„2013‟215号

关于印发《合肥学院绩效工资实施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系部、院直各部门:

经2013年10月12日合肥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同意《合肥学院绩效工资实施试行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合肥学院绩效工资实施试行办法

附件二:合肥学院科研工作考核试行办法

附件三:合肥学院教研工作考核试行办法

附件四:合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

二○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抄送:合肥市人社局

合肥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3年10月29日印发 — 1 —

附件

合肥学院绩效工资实施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适应学院改革、发展和建设的需要,不断提高教职工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皖人社发„2010‟61号、皖政办„2012‟7号、合政办„2012‟24号、合人社秘„2010‟318号、合人社秘„2012‟210号和院党委„2010‟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校内部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要求,逐步建立起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能力态度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注重实绩,注重贡献原则。向高层次人才、优秀人才和贡献大、成绩突出的部门倾斜,向教学和科研一线教师倾斜。

(二)坚持质效优先,按劳取酬原则。尽量做到津贴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挂钩。

(三)坚持分级管理,包干使用原则。绩效工资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考核、统筹包干使用,增强学院各教学单位和部门的活力,实现管理重心下移。

(四)坚持奖惩结合,奖惩并重原则。

三、实施范围

本暂行办法的适用范围: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含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实行合同管理人员)。

四、绩效工资的构成

绩效工资是指除国家规定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以外的补贴性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

【绩效工资实施原则】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是指学院按照教职工受聘的岗位等级,履行规定的基本职责,由市财政拨款所支付的基础性津贴。依据合人社秘„2012‟210号规定的不同职务(职称)对应的标准,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6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学院根据教职工所完成的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的大小所支付的奖励性津贴。可采用年度学期内预发和年终核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市财政拨款的40%绩效工资+当年度学院自筹配套资金”组成。具体如下:

1、教学和管理奖励津贴:教学奖励津贴是指学院用于支付相应人员超出额 — 2 —

定教学任务以上的超学时奖励津贴;管理奖励津贴是指学院按照合人社秘„2012‟210号关于各类非教学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规定,用于非教学人员完成相应岗位等级任务要求所支付的奖励津贴。

2、二级管理工作奖励津贴:是指学院为了促进二级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各二级单位现有在编在岗教职工(含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数量,划拨1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至各二级单位,用于各二级单位教职工承担管理性工作所支付的奖励津贴。

3、科研或教研等达标奖励津贴:是指学院对于达到额定科研或教研标时的教职工所支付的奖励性津贴。其中:教学人员发放标准为:教授6000元、副教授4500元、讲师3000元、助教2000元;其他岗位的教职工在完成其岗位任务的前提下,按照教学人员相应职称总额的平均数额发放。

4、项目评审专家奖励津贴:是指学院对于参加完成各类项目评审、督查或推荐的专家所支付的评审津贴。

5、战略性目标奖励津贴:是指学院对于完成诸如“模块化教学改革、国家级(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和硕士研究生教育”等影响学院重大战略发展的工作,设臵“战略性目标奖励津贴”,分别由学院相关处室与实施单位签订协议,根据任务落实情况实施激励。同时,学院设立院长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当年度为学院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教职工(特殊贡献的教职工,由学院工会评选推荐)。

6、其他奖励性津贴:是指学院为了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激励教职工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管理质量,划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含因教学事故或管理事故等原因收回的惩罚性资金),用于奖励在教育教学和管理等各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教职工。具体奖励考核办法及发放标准,由学院各二级单位集体讨论研究并公示,经学院相关部门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其他院级评优评奖所发放的奖励性津贴,由相关牵头部门和人事处共同制定考核办法及发放标准,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其他奖励性津贴在年终结算时,予以一次性发放。

7、政策性奖励津贴:

⑴科研或教研(教改)奖励津贴:是指学院对教职工在科学研究或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或获得的项目进行奖励所支付的津贴。具体科研或教研(教改)奖励津贴实施办法另行制订。

⑵高层次人才奖励津贴:为了稳住和吸引高层次人才,学院设立高层次人才奖励津贴。在完成相应额定任务的基础上,教授每月发放1000元,博士每月300元。每年年底,根据实际完成额定任务情况,进行决算。对同时符合享受2种特殊津贴的人员,按高档次享受。

8、补助性津贴:

⑴基础性补贴:是指学院对于年度内承担学院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因远离生活区而给予的补助津贴。以每个工作日30元的标准,按10个月发放。划拨至各二级单位,由各二级单位根据实际承担教学工作任务或出勤情况,按月核发 — 3 —

至教职工个人账户。非教学人员每缺勤一个工作日扣30元;教学人员每缺席一次教学单位安排的活动扣30元。扣完为止,达到违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⑵校园浮动津贴:是指学院为了平衡原三校合并遗留的工资级差,根据教职工个人实际情况而设定的校内补差津贴。

五、岗位设置

岗位绩效工资的岗位按照院党委„2010‟33号文件规定,以分级聘用时所确定的每位在职人员实际岗位情况划分,分为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和工勤技能岗三大类,其中:教学岗和其它专业技术岗等均为专业技术岗。

(一)管理岗位设臵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和办事员8个等级。

(二)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包括正高级岗位、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助理级岗位和员级岗位,共设臵5个等级。

(三)工勤技能岗位设臵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5个等级。

六、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

1、教学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

教学人员包括承担专业课教学的专任教师和承担公共课的专任教师。根据学院发展实际情况,要求所有教学人员必须承担教学、科研或教研和管理等三项工作任务(教学人员参与的管理工作,由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其中:

⑴专业课专任教师:承担教学工作量为(系数折算后)260学时;承担科研或教研工作要求是:教授或相应职称人员260标时,副教授及相应职称人员(含博士未定职称人员)160标时,讲师及相应职称人员100标时,助教及相应职称人员50标时。

⑵公共课专任教师(专指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基础的专任教师,承担教学工作量(系数折算后)为350学时;承担科研或教研工作要求是:教授或相应职称人员200标时,副教授及相应职称人员(含博士未定职称人员)120标时,讲师及相应职称人员75标时,助教及相应职称人员35标时。

教学人员在当年度内完成相应额定工作任务,按照合人社秘„2012‟210号专业技术人员对应比例按月发放。

完成额定教学工作任务60%~至额定教学工作任务之间者,除扣减基础绩效工资外(当年度结算时,按照实际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占额定教学工作任务的比例进行扣减),年度考核将直接定为基本合格;完成额定教学工作任务60%以下者,除扣去基础性绩效工资外,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科研或教研工作任务实施正向激励。达到科研或教研额定工作任务60%~至达标工作任务之间者,发放相应科研或教研达标奖励津贴的60%;科研或教 — 4 —

研额定工作任务60%以下者,只扣除科研或教研达标奖励津贴,不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

2、非教学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

非教学人员包括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其它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学院根据部门职能和各岗位要求,在其履行对应基本职责的基础上,按照合人社秘„2012‟210号各类非教学人员相应比例按月发放。

3、“双肩挑”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

“双肩挑”人员是指在学院、校控股或参股企业、省级基地或中心、编制外院级重点研究机构等从事管理岗位且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就高原则”,其主岗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合人社秘„2012‟210号规定的对应比例,比照非教学人员按月发放。同时,要求“双肩挑”人员必须承担同类教学人员1/3的额定教学工作量和1/3的额定科研或教研工作量。

4、专职实验技术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

专职实验技术人员是指编制在实验室,专门从事实验管理及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任务包括:实验建设与管理、实验(实践)教学和科研或教研等三部分。其中:实验(实践)教学工作量应不低于200实验学时(系数折算后)(低于200实验(实践)学时的,必须附书面说明,报院人事处审核);同时,必须承担相应专任教师额定科研或教研工作量的1/3。在完成上述各项额定任务的基础上,按照合人社秘„2012‟210号规定的对应比例,比照非教学人员按月发放。

完成额定实验(实践)教学工作任务60% ~ 200学时之间者,除扣除基础绩效工资外(当年度结算时,按照实际完成实验(实践)教学工作任务占额定实验(实践)教学工作任务的比例进行扣减),年度考核将直接定为基本合格;完成额定实验(实践)教学工作任务60%以下者,除扣去基础性绩效工资外,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5、专职辅导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

专职辅导员是指根据学院工作安排,专门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工作的人员。他们既可以申请相应管理岗位,也可以申请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专职辅导员必须带满学院规定的学生数,在履行基本岗位工作量的基础上,按照合人社秘„2012‟210号相应比例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

1、教学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

教学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为超学时学院支付的奖励性津贴。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教学人员年度内学时不得超过600学时(系数折算后)。超出600学时以上的学时,原则上只计工作量,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确因专业师资力量不足且聘请不到外聘教师而导致教学人员超出600学时以上的,必须由系务委员会集体研究,经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院长审批。

— 5 —

2015教师绩效工资方案
绩效工资实施原则 第六篇

第1篇: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明光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育教学质量。真正落实多劳多得,优劳高薪的激励机制。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小学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桥头教育,提高全镇小学教育质量为总

体目标。坚持“一突出”(突出教学质量),“二抓牢”(抓牢检查落实,抓牢奖惩兑现),“三强化”(强化管理、强化过程、强化师德师风)的工作思路,坚持优劳优酬、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确保我镇小学教育事业健康、高效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依照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

案,提出考评结果,报教育局审核后,每学期由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划入个人工资银行帐户。

四、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

组 长:钟如飞

副组长:吕永胜 严保卫

成 员:吕发青 李明斌 蒋家杰 顾长银 卢丙香 吕 杰

郑克庭 毕美功 曹 甫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吕永胜担任办公室主任,并安排操作程序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一、考勤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全月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者按考勤津贴标准发放,有下列情况者之

一从考勤津贴中扣除:

A、迟到、早退3 次折算事假半天。以此累计。

B、旷工1天扣考勤津贴10元,旷课一节扣5元。

C、对婚、丧、产相关法律规定假期。以实际假期天数不享受月考勤津贴。

但不做缺勤处理。

D、开会以及参加各种培训缺席1次扣3元,迟到1次扣1元。依次类推,

连续5次以上者,按旷工1天处理。

E、事、病假每天扣3元,超过10天以上,当月不享受考勤津贴,

二、班主任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班主任要全面做好本班日常管理、认真做好班级卫生、板报、学生思想等

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的任务和职责。按班主任津贴标准发放,副班主任按班主任津贴标准50%执行,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从班主任津贴中扣除。

1、黑板报缺一期,扣5元。

2、班主任手册填写不完整,发现一次扣5元。

3、班主任计划,总结不及时上交,一次扣5元。

4、正副班主任没有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一次扣30元。

5、班级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当月正副班主任

津贴。

6、凡遇学校大型活动,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检查,因正副班主任思想

麻痹、工作落实不到位,受到上级批评者,扣除当月正副班主任津贴。

7、正副班主任在(升旗、课间操、集会、大扫除、劳动)时,不在场,每

缺一次扣5元。

8、小学生素质报告册填写应客观、公平、合理评价学生,如草率了解、不

认真的,发现1个扣班主任1元。

9、班级卫生连续3次被评为不清洁,扣正副班主任5元。

三、学校常规管理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

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是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教职工精神文明建设重要组

成部分。 每个教师都要认真执行教育法规,依法执教,依法办事,做遵纪守法的好教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加强师德修养。爱岗敬业,团结共事,尊重他人,顾全大局,维护集体荣誉。虚心好学,不骄不躁,不讲不利团结的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与家长交往文明得体,接待家长客气、礼让,关心爱护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学校常规管理津贴中扣除: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发现1次扣10元。

2、办公时间上网聊天、打扑克、打游戏的,1次扣5元。

3、违规补课或搞有偿家教的,扣20元。

4、私自向学生推荐资料或商品的,扣20元。

5、教学过程中不负责任,造成学生伤害的,扣45元。

6、无故损坏公物的,按价赔偿。

四、教育教学管理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

1、教学常规管理,(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按要求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积极做好各方面常规性工作。全额发

放教学常规管理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教学常规津贴中扣除。

⑴ 、备课

a没超周备课,发现一次扣2元。

b没有教学反思,或未按要求备课,每1课扣1元。

⑵、上课

1无教案进堂上课,扣5元。

2坐着上课,无故缺课不在岗,扣5元。

3擅自调课或私自请人代课,双方当事人均扣2元。

4上课未关闭或使用通讯设备,扣2元。

⑶ 作业

1、教师未按时批改作业的,或批改错误的,一次扣5元。

2 、没有督促学生及时更正错误的,一次扣2元。

⑷其他

a 、不交各种计划、总结,一次扣10元。

2、 教学质量检验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⑴中心校教学质量检测津贴标准

①合格率在90~100%(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100%)

②合格率在80~89% (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95%)

③合格率在70~79% (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90%)

④合格率在60~69% (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80%)

⑤合格率在60%以下 (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的70%)

计算方法:

1一、二年级65分为合格。

2三~六年级60分为合格。

3专职教师按所教学学科合格率总平,按教学质量津贴乘以1.5计算。

4跨学科老师教学质量检测津贴,语文、数学两科按标准计算,另加英语

学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的50%计算

5学前班教师按教学质量检测津贴的人均数计算。

⑵ 村校教学质量检测津贴标准:

①合格率在90~100%(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100%)

②合格率在80~89% (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95%)

③合格率在70~79% (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90%)

④合格率在60~69% (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80%)

⑤合格率在60%以下 (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的70%)

计算方法:

1一、二年级语、数以65分为合格。

2三~六年级语、数、英以60分为合格。

3担任语、数、英两科以上的教师取所任学科的平均合格率,再参照教学

质量检测津贴标准计算。

4担任语、数、英一个学科。按一学科学生合格率计算。

五 教科研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不得迟到、缺席,做到有事履行请假手续。每学期

要读一本教育理论专著,写好一篇学习心得,上一堂公开教学课,坚持“科研兴校”理念,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促进作用,密切教育科研与教育思想、教育实践关系,使教育科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进一步调动,保护教职工的教育科研积极性,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登上新台阶,为此,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教科研津贴中扣除

1、政治业务学习,迟到一次扣1元。

2、每学期、没上公开课扣5元。

3、一学期,没有读教育理论书籍,没交心得体会和教学论文,缺一扣5元。

4、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一次扣5元

六、工作量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1、工作量主要体现教师多劳多得原则,教师超课时工作,每节课补贴4元,

不足扣2元。其计算标准为按每学期初教师任课课时为标准。(因公除外)

2、班级学生超过45人,每超过1人补足任课教师4元。

3、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每天30元。

六、特别说明

1、制订和执行本方案时不考虑个别情况。

2、执行中如出现重大偏差或出现未尽事宜,由办公室主任将问题提交校委

会或教师大会讨论定夺。

3、本方案报教育局备案。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5】133号)、教育部(国教人发【2015】15号)、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人发【2015】99号)、齐齐哈尔市教育局(齐教人发【2015】6号)文件精神,结合试点学校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从而调动广大教师争先创优积极性。

二、基本原则:

1、“政策导向,激励为主”原则。用正确的政策舆论为导向,坚持激励为主、处罚为辅,引导教职工把主要精力用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上。

2、“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充分向班主任、一线骨干教师和超工作量的教师倾斜,以责任心、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

3、“相对统一,学校自主”原则。为有效推进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必须全区一致,相对统一。同时,各校要根据自身情况,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制定学校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4、“科学定岗,公平公正”原则。教师绩效工资首先应建立在科学定岗、竟聘定员的基础上,坚持能者优先、效能优先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按照有关规定科学设置各种岗位,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聘上岗模式合理安排各类教学人员和教辅人员,有效开发和利用学校人力资源,切实提高学校办学效益。

三、实施范围

实施对象是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职工。

以下情况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

(1)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借调及留守人员。

(2)长期病休的人员(两个月以上)。参照黑人办字[1998]131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3)长期无故离岗停发工资、报请相关部门审批、终止其劳动关系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人员。

四、资金来源

绩效工资=津补贴(2015年规范的津补贴增资额+区政府投入的资金)+年终一次性奖金

津补贴:在校期间的津补贴用于每月的班主任岗位津贴、任课教师岗位津贴和校长岗位津贴的发放;寒、暑假期的津补贴,学校统筹管理使用,作为骨干教师岗位津贴、超课时补贴、学期内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奖励资金。

一次性奖励资金:按照年末综合考核结果发放,考核结果分四档,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每档之间要相差200元,不合格者不发放。对于考核优秀的校长和教师(工作者),由政府另行发放奖励资金。

五、考核与发放

教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一)工资考核与发放

教师没有出满勤、不满工作量等情况,要从固定工资中扣除。

(固定工资=实领工资-2015年规范的津补贴增资额)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婚、丧、产、休等假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照依据黑人办字[1998]131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执行。

(1)缺勤考核:病假、事假、旷工。按照学校(单位)的考勤制度执行。病假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30%,事假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50%,旷工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100%。

(2)在岗考核:主要考核是否按时进课堂、临时外出、无故缺课或调课、课内发生事故等,以校为单位,结合实际适当扣除工资。

2、工作量:要结合各校实际,科学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做到均衡、合理。

(1)任课标准:小学16-18课时/周,中学10-16课时/周。

(2)兼职标准:兼职岗位有班主任、教研组长、学年组长、干事、实验员、档案员、现代信息管理员等。

中层以上领导要求必须兼课,周课时标准为:学校副职2—4节;中层领导4—6节。

按岗位核算周课时标准:干事6—8节;图书管理员8--10节;实验员8—10节;校医8—10节;档案员6—8节;各专业教室2—4节;学年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2课时。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执行。

(二)津补贴考核与发放

月发放部分:能够完成岗位工作职责,考核合格者,每月按下列岗位发放津贴(在满工作基础上)。正校级领导月岗位津贴160-180元,副校级领导月岗位津贴140—160元,班主任月岗位津贴66—86元(186—216元),中层领导月岗位津贴120—140元(或30元+其他岗位津贴),主线学科月岗位津贴120—130元(中学指中考学科、小学指数、语、外学科),其他人员月岗位津贴100—110元,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借调和留守人员岗位津贴100元(各校可按此标准参考执行),工人岗位津贴和值周教师等岗位月补贴由学校自定。

学期发放部分:寒、暑假津补贴由学校统筹管理使用(在满工作量的基础上),用于骨干教师的岗位津贴、超课时补贴、教职工的政绩和业绩考核奖励资金。骨干教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岗位津贴。各级骨干教师每学期津贴标准为:校级50元、区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对出满勤者,区政府每学期补助午餐费100元,每缺勤一天扣除一元。根据学校规模和实绩,区政府还将给予补助。

(三)一次性奖金考核与发放

年终一次性奖金要根据教职工年度综合考核分档发放,各校要结合《龙沙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和本校实际,制定本校的绩效工资考核细则,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校长奖励工资由区教育局考核分档发放。

六、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标准由学校负责认真核算,经学校职代会通过后,报区教育局财审科和人事科审核、备案,以工资折的方式发放到个人。

七、特殊规定

1、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者,下年度只发放基本工资。

2、学校竞岗落聘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重新分配,不服从分配的教师停发工资。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一)区政府成立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大伟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亚娜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陆忠华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谷金柱 区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崔晓敏 区人事局局长

崔 凯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王崇丽 区教育局局长

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王崇丽(兼)。

(二)各学校也要成立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应由副校长、工会主席、人事干事、财务人员及教职工代表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的领导、管理和实施。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达成共识。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精神,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方案必须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反复讨论,不断完善,并且必须经过学校职代会审议通过,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于2015年3月份开始实施绩效工资。

3、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在学校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要实行校长责任制,各考核环节要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学校要严肃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纪律,绩效工资执行后,一律不准擅自增设津贴和奖金项目;要制定详实的落实方案,确保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万无一失。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方案必须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反复讨论,不断完善,并且必须经过学校职代会审议通过,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于2015年3月份开始实施绩效工资。

3、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在学校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要实行校长责任制,各考核环节要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学校要严肃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纪律,绩效工资执行后,一律不准擅自增设津贴和奖金项目;要制定详实的落实方案,确保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万无一失。

第3篇:县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农村学校教师津贴

实施绩效工资时,在城区学校(见附注)以外的学校分二类设立农村学校教师津贴。偏远农村山区学校30元/人月;一般农村学校10元/人月。

农村教师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农村学校(不含教育局确定的城区学校)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教师、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但不包括校长。

具体分类为:

偏远农村山区学校:奉家镇、天门乡、金凤乡、古台山林尝大熊山林场五个乡、镇、场的学校。

一般农村学校:除城区学校和偏远农村山区学校以外的其它农村学校。

上述偏远农村山区学校教师和一般农村学校教师津贴先从全县绩效(jixiao)工资总量中提出,再加入到教师个人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按月发放。

工作人员调离农村学校后按新学校所在区域的标准执行。

二、校长的绩效工资。

享受校长绩效工资的对象是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校长。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校长的绩效工资在县人事、财政核定的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中按人均1.2倍提取,单独考核确定分配。乡镇初中和中心小学校长的绩效工资按人均1.2倍从各乡镇绩效工资总量中提龋

校长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校长所聘同等次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即副高5748元/年,中级5472元/年,助理级5124元/年随月统发,其余部分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分配。其中乡镇中心学校和县属学校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县教育局对各乡镇和县属学校的年度工作绩效评估结果挂钩。其它学校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参照县教育局对学校的年度工作绩效评估方案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审定后发放。

三、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工作以班主任津贴形式进行补贴,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出。按标准班额小学不低于80元/月、中学不低于100元/月的标准执行,具体由乡镇中心学校根据实际确定。但学校必须根据班主任职责制定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方案,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此津贴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列支。

四、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于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和未考核的人员,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也应视情况减发直至全部取消。

五、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基础性绩效工资审批到人,打卡发放到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定到校,按程序审批,打卡发放到人。

六、关于请假、退线、借调等人员的绩效工资的规定

1、请病假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参照国发(1986)77号、湘政发(1986)38号文件执行,对身患癌症、重性精神病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教职工要出示省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方可全额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请假长短相应扣减,即每请一个月(满一个月)核减六分之一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半年分配一次),依此类推。

2、退居二线的学校领导和男年满58岁、女年满53岁作编外休养的教职工,享受全额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平均数享受。

3、借调到外系统的人员不参与所在学校的绩效工资的分配,其他“吃空饷”的人员(新人发[2015]25号文件规定的清理对象)一律停发所有待遇。

附注:下述学校为城区学校:上梅镇中心学校、黄泥学校、县实验小学、上梅镇二孝三孝四孝五孝县双语实验小学、上渡办中心学校、上渡办中心小学、铁牛小学、上渡办明德小学、十四中、十五中、一中、三中、上梅中学、职业中专、教师进修学校,县机关幼儿园。

第4篇:福建教师绩效工资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相关的指导性方案,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

1、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

2、优质优酬,注重绩效的原则。

3、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教学骨干倾斜的原则。

4、岗变薪变,待遇能高能低的原则。

5、不区分职称差异,不体现学科差异的原则。

三、具体办法

(一)工作量分值设定(以月绩效为计算单位,半年累计)

1、周满工作量:语文、数学、英语10—12课时,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12—14课时,美术、音乐、体育、信息、综合实践、通用技术14—16课时,体育教师带两操及组织课外活动按每周共增加2课时计算。(其他岗位以学校核定岗位为满工作量,学校将另行公布教职工工作量清单)

2、按县有关文件规定,副校级领导、处室主任半个教学工作量视为满工作量,副主任为正常工作量,会计、教务员、学籍管理员为满工作量,出纳为三分之二个工作量。

3、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在执行此标准时,不取上限和下限,拟取中限。已达下限、未达中限者按中限计算。

4、设满工作量为每月100分。非个人原因,课时较少且未担任其他兼职,每月低于80分的,按80分计(50周岁以上的教师按90分计算,55周岁以上的教师按100分计算),其他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其他工作且胜任者,按100分计。

5、教研组长、年段长每月增加10分,备课组长每月增加5分。

6、校级每月增加40分,行政、班主任每月增加30分。

7、教师代课或超课时按每课时每月增加2分,跨年段按每月增加一课时计算(可累加)。

8、早读、早自习、晚自习下班由教务处按实际计算,早读、早自习下班每次增加0.5分,晚自习下班每节增加0.5分。保卫科人员晚间巡逻值班每晚按三节晚自习下班计算。

9、网络管理维护人员每月增加10分。

10、周末及节假日值班或加班,每天增加5分。

11、寒、署假期间,除提取10%用于中高考奖励外,全体教职工同分考核。

二)考核实施办法

1、教职工考勤管理由相关处室考核,交办公室汇总

在教学工作中请事假每天扣5分,旷勤每天扣10分(教师每缺一节课扣5分),教工例会、升旗仪式、教研组活动、备课组活动、月考质量分析会、师生座谈会、希望生座谈会及其他活动缺勤每次扣2分,请事假每次扣1分,早、晚下班缺勤每节课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体育老师下操缺勤每次扣0.5分。(教职工请假制度按县教育局文件执行)

2、班主任工作考核、扣分由政治处负责

3、教师教学常规工作考核、扣分由教务处负责

4、教师业绩考核由教务处负责

体现优质高薪,设目标完成系数(取得等级乘以相应的系数)。教职工根据学校安排的工作,根据教育、教学业绩,经“教师业绩工作绩效考评组”考核认定后,成绩突出者可以高出一至二级;业绩特差,或有重大违纪、失职者、或给学校声誉、财产造成损失者,经行政会认定后,可以低定一至二级。具体分五级,即系数为1.1、1.05、1.0、0.95、0.9。(业绩认定参照《长汀县半期考、期末考教学质量考核与奖罚实施细则》执行)

5、关于教师在教学中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培养学科特长生指导教师、参与教育科研课题奖、学科技能竞赛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优秀课评比奖,由教研室另拟方案另行加分。

6、行政人员工作目标考核:由校长负责

(三)考虑到毕业班教学质量评估因素,学校从每年绩效工资总收入中抽出10%,根据毕业班奖励办法,另行奖励毕业班教师。

(四)根据工作职能,相关工作由有关部门负责统计,并于当月25日前报给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公示3个工作日。绩效得分核实无误后由办公室核算教职工个人当月绩效工资,校长审批后由会计室每半年一次发放给教职工。

第5篇: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2015年,我校将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修文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的实施办法》为准则,结合《贵阳市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在总结三年来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绩效考核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了《修文县久长镇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2015年度试行)》。2015年12月16日经久长镇中心小学第二届一次教代会于以51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讨论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绩效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修文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公平、公正、合理地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考核工作,以此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管理有序开展,教学质量逐步提高,学生素质全面发展。

二、绩效实施对象

2015年元月至12月之间在久长镇中心小学在岗任职的全体小学教师(中途调离、退休等教师根据教育局方案考核)。

三、绩效实施总量

绩效工资总量是修文县教育局以久长镇中心小学在全县教育系统年终目标考核所获等次为依据下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绩效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中心校统筹,各学校具体实施的原则。

五、绩效工作定量

中心校中层人员不任课,各学校校长任课2节,教育专干任课6节,教导主任任课6节,党支部书记任课6节(如行政人员参与统考科目教学,则按具体课程安排)。

2015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绩效工资实施原则 第七篇

第1篇: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相关的指导性方案,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原则

1、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

2、优劳优酬,注重绩效的原则。

3、凸显岗位,倾斜一线的原则。

4、岗变薪变,能高能低的原则。

5、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实施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每年按12个月发放)

1、基本津贴

高级:600元/月【绩效工资实施原则】

中级:520元/月

助理级(中学二级):440元/月

员级及以下:360元/月

2、岗位津贴(每年按10个月发放)

(1)职务补贴

①正校级:330元/月

②副校级:310元/月(未兼课人员另加60元,退居二线的校级领导正职310元/月,副职290元/月)

③中层正职:290元/月(未兼课人员另加60元)

④中层副职:270元/月(未兼课人员另加60元)

⑤班主任: 230元/月

⑥教研组长、备课组长:60元/月

⑦教辅人员:未兼课人员220元/月,兼课人员185元/月.

⑧年级助理:140元/月

⑨其它:分管保卫领导每月补助40元,保卫科长、干事晚上值班(到学生熄灯后)每晚12元(安实际考勤次数计算);行政干部值周30元/天;图书馆负责人25元/月 ;实验室负责人25元/月,仪器保管员35元/月,北校区保卫科负责人60元/月,财会室负责人60元/月,各支部书记、委员25元/月,小车司机出车补贴230元/月,早操叫操的体育老师每次6元,课间操到位的体育老师每次2.5元,校男女排球、篮球、田径教练每天计3课时(早晨1课时,下午2课时),工会小组长25元/月(在工会经费中开支)。

(2)在岗补贴:

①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均享受300元/月的在岗补贴。

②在岗不在编的教工享受在岗补贴

③在职在编不在岗的教工不享受在岗补贴

④学校聘请的临时工、合同工不享受在岗补贴

⑤按规定享受在岗补贴的教工如有请假、迟到、早退、脱岗、旷工等现象,按学校有关出勤的奖惩规定进行相应扣除。

⑥国家规定天数以内的婚、产、丧假享受在岗补贴,超过部分从在岗补贴中扣除,扣完为止。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1、工作量补贴(每年按10个月发放)

(1)满工作量要求

行政领导周工作量:

①校长、书记3节,副校长、副书记4节;

②中层正职5节,中层副职6节(中层干部语、数、外上一个班为满工作量)。

科任老师周工作量:

①语文、数学、英语每人两个班;

②物理(初中、高一、高三、高二理科)、化学(初中、高一、高三、高二理科)、政治(初二、初三、高一、高二与高三文科)、历史(初二、初三、高一、高二与高三文科)、生物(高二、高三理科)、地理(高一、高二与高三文科)每人10节;

③物理(高二文科)、化学(高二文科)、历史(初一)、政治(初一、高二与高三理科)、地理(初一、初二、初三<如中考宣布为考试科目, 则10节算满工作量>)、生物(初一、初二、初三<如中考宣布为考试科目, 则10节算满工作量>)、体育每人12节(初三如中考宣布为考试科目, 则10节算满工作量);

④微机、音乐、美术、心理咨询等每人14节。

(2)津贴标准

① “科任老师周工作量”中的第1、2条中所列课程高级和中级职称的每课时7元,初级职称的每课时6.5元,无职称的每课时6.0元;教案每课时3元。

②“科任老师周工作量”中的第3条中所列课程高级和中级职称的每课时6元,初级职称的每课时5.5元,无职称的每课时5.0元;教案每课时2.8元。

③“科任老师周工作量”中的第4条中所列课程高级和中级职称的每课时5.0元,初级职称的每课时4.5元,无职称的每课时4.0 元;教案每课时2.6元。

④只达正常工作量一半(或一半以下)的课时津贴(不含备课)乘以系数0.8(新分配来的毕业生第一年除外)。

⑤实际年龄距规定退休年龄相差两年的每周补助2课时(不含备课)附加津贴(不作为计算超工作量的基数)。

⑥监考90分钟以上每堂10元,90分钟以下每堂6元;命题(期中、期末)90分钟以上每科30元,90分钟以下每科20元;审题90分钟以上每科20元,90分钟以下每科10元;阅卷90分钟以上每份试卷0.40元,90分钟以下每份试卷0.30元。

(3)超工作量课时津贴

①凡超工作量的,课时超则课时津贴翻倍,教案超则教案津贴翻倍(超教案必须符合下面两个条件:A要跨头的;B每周总教案超过4课时<不含4课时>,应届高三跨补习班的老师,教案不能算超,只能算二个月的两头教案费)。

②行政领导超工作量的,超量部分(包括课时和教案)乘以系数1.5。

(4)代课津贴

①未满工作量的代课,每节按各自所上课时的档次计算。

②满工作量的代课,每节按超课时计算。

2、出勤津贴

(1)凡出满勤者,按90元/月标准发放出勤津贴

(2)未出满勤者,按下列标准扣发:

①婚、产、丧假(限国家规定天数),规定天数内不享受出勤奖。超过的按事假或旷工标准执行。

②病假每天扣8元,超过的或弄虚作假的按事假或旷工标准执行。

③事假每天扣15元,超过的按旷工标准执行。

④旷工一天扣50元,无故缺课一节扣25元,上课迟到一次扣7元。

⑤全校大会、党员大会、党课、升旗、分组政治学习、学科活动、备课活动等各类集体活动,每缺席一次扣15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7元,非公务请假每次扣6元。

⑥监考迟到每次扣7元,缺席按旷课一节计算。

⑦教案缺一课时扣7元。

⑧未完成全学期听课任务的,每少听一节扣7元。

⑨外出拿文凭的进修学习每天扣4元,出公差、开会或学习等不扣出勤奖。

⑩在规定坐班时间内,每缺席一次扣30元。

(3)未出满勤者,如出勤津贴扣完,其余部分从在岗补贴中扣除。

3、教育教学质量

(1)综合先进奖(包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先进班主任、先进年级主任等)

注:1、同一年次同一项奖励取最高奖,不重复计奖;2、其他由部门评选的优秀工作者算单项,每个级别按五分之三取奖金。

(2)优质课比赛(包括仪器制作获奖)

(包括课件、科研课题评审通过已结题的)

注:1、各级论文获奖,需教育局教研室及各级专业学会组织的方可计奖; 2、报道学校的新闻稿件按稿费的2倍计奖;3、科研课题奖参照论文奖。

(4)奥林匹克竞赛(指数、理、化、生、计算机)

注:1、个人奖与团体奖不重复计奖;就高不就低;2、如公布结果是以名次排列,则:第一名相当于一等奖;第二名和第三名相当于二等奖;其它名次相当于三等奖。

(5)其它学科与非学科竞赛(须由教育部门组织)

注:1、非学科指代表学校参加市、省和国家教育部门或党政组织的各种演讲、作文、知识竞赛等;2、个人奖与团体奖不重复计奖,就高不就低;3、如公布结果是以名次排列,则第一名相当于一等奖,第二名和第三名相当于二等奖;其它名次相当于三等奖;4、奖金分配:①非学科竞赛奖给辅导老师;老师参赛的奖给参赛者;②其他学科如属开卷,只能按奖励标准的50%领奖。

(6)体育、艺术竞赛

注:1、必须是由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2、逐级比赛获奖,只取最高成绩给予奖励。

(7)高考、中考奖:按学校每年高考、中考奖方案发放。

四、核算、审批、发放

由总务处、教务处、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上报数据进行核算,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财务副校长、校长审批,财务室统一发放。

第2篇: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X县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10%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X局、人社局。

经县X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考评细则一旦通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X局认为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县、乡服务单位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是国家用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一种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干部职工个人,只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人头、职称等进行了测算。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县乡服务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单位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报县局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县乡服务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办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结果分配的,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制。考核结果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县乡服务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

第3篇: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根据广东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XX]59号)和《阳山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的有关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促进我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集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绩效工资管理及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不平均发放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边远山区教师、班主任及在一线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教育教学人员倾斜,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主要考核教师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3、按广东省文件规定:占绩效工资总量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所列项目的比例经考核后,直接发放给教师本人或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4、实行动态管理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1—6月考核一次,7—12月考核一次),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工作量等有变动时,应按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方案程序给予调整。

三、考核对象、时间

考核对象:本校全体在编在岗已聘的正式教职工。

实施时间:从20XX年9月1日起实施绩效考核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具体考核实施方案

(一)资金组成

县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根据我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总数划拨的绩效工资总量的3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资金。

(二)项目设立

班主任岗位津贴、边远山区教师津贴、超课时工作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五类。

(三)考核细则

教学一线教师的考核办法

1、班主任岗位津贴。

(1)总经费:50元×班主任总人数。

(2)标准:按50元/人月(一年按10个月计发)。其中30元作为班主任费基数,根据当年(或学期)担任班主任总月数发给。另外20元作为浮动资金,给予担任大班额的班主任教师津贴。

(3)计算方法举例:

①某班有学生45人,我小学一到六年级58个教学班,总学生1846人,则该班主任每月班主任费=30+20×58×45÷1846=58.3(元);

②某班有学生15人,我小学一到六年级共有58个教学班,总学生1846人,则该班主任每月班主任费=30+20×58×15÷1846=39.4(元)。

(4)设立副班主任奖,其岗位津贴为本班主任的一半。(副班主任必须参与本班的管理及家访及学生的思想教育等工作)

2、边远山区教师津贴。

①边远山区学校分三类:岩口小学为一类,横岗、桂花小学为一类,大岗小学为一类。

②津贴标准:岩口小学(10元/月人),横岗、桂花小学(20元/月人),大岗小学(30元/月人)。

③根据教师在每类学校实际工作总月数(每年以10个月计算)计发。

计算方法:岩口小学10×总月数=该类津贴总额;

横岗、桂花小学20×总月数=该类津贴总额;

大岗小学30×总月数=该类津贴总额。

3、教育教学成果津贴量化。

按德、能、勤、绩四块考核,满分100分。

第4篇: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与教育局有关会议精神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把竞争机制引入教师人员分工和工资制度改革之中;全面建立科学规范化,便于操作的收入分配机制,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激励教师爱岗敬业,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推动学校教育工作健康、和谐、快速发展。

2015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绩效工资实施原则 第八篇

方案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大同市市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及11月23日全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拨款(财政补助、自收自支)单位,主要职能是……。人员编制数为XX名,在岗正式职工XX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XX名,管理人员XX名,工勤技能人员XX名 。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绩效考核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我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3、实行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 :我单位在编、在职、在岗正式职工。

实施时间 :20xx年4月1日。

四、绩效工资的核定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考核挂钩的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 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绩效工资总量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比例为7:3(6:4、5:5),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所对应的职务、级别,按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统一核定标准,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在岗、在编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年底根据考核结果 ,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额度内核定。

五、绩效考核

(一)考核内容采取个人总结自评、单位考核的方式,年终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实行百分制办法,具体如下:

1、德(XX分)

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服从领导,听从安排;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忠于职守,顾全大局。

2、能(XX分)【绩效工资实施原则】

熟悉本职业务及相关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善于协调各种关系,具有创新精神和处事能力。

3、勤(XX分)

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参与单位管理。

4、绩(XX分)按照岗位说明书,从以下几方面考核:

工作作风:责任心强、扎实主动、团结协作、尽职尽责;

工作任务:圆满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情况;

工作质量:完成工作质量高、协调能力强;

工作效率:快捷、稳妥、效益明显。 5、廉(分XX)

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自评;

2、考核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听取职工个人意见,评出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取得考核结果;

3、将职工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参照考核分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依据

考核结果,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划分若干档次进行分配,不得平均分配。

七、组织实施

我单位将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专款专用。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主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好实施绩效工资中的各项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推动单位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方案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X县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10%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X局、人社局。

经县X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绩效工资实施原则】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考评细则一旦通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X局认为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县、乡服务单位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是国家用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一种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干部职工个人,只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人头、职称等进行了测算。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县乡服务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单位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报县局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县乡服务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办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结果分配的,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制。考核结果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县乡服务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

方案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东人发[201X]17号《关于事业单位201X年度绩效工资总额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单位劳动人事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特制定我单位201X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认真贯彻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方针和原则,适应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的要求,在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围绕搞活内部分配,努力建立起以岗位管理为基础,以养老保险扩面和工作业绩考核为依据,以岗位目标考核为手段的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二、分配的原则

1、在绩效工资分配形式上,建立总量宏观控制、加大岗考核兑现力度的分配制度。

2、在岗位目标考核上,建立岗位目标考核、扩面目标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的立体考核制度,按月公布考核结果,实现量化考核,确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绩效工资分配兑现上,建立重工作目标、重工作实绩、重争先创优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拉开分配档次,保证收入分配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三、绩效工资分配的范围和对象

本单位全体在编工作人员。

四、绩效工资分配的形式

按照绩效工资分配的要求,为切实搞活内部分配,强化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绩效机制,适当拉开分配档次,实行绩与效挂钩,按分配工资的总额和个人基本绩效工资为基础,以量化分数来进行分配。

五、绩效工资分配的考核方法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我单位的工作目标,将年度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年度工作目标分岗位目标、扩面目标和综合目标三部分。三项目标按40%、30%、30%进行量化考核。

(一) 岗位目标

按照年初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由处考核小组对科室进行考核,并由科室考核到个人。满分为100分,按完成当年本单位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得满分;超额完成任务的酌情加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扣分标准减分。

(二)扩面目标

每年初下达每个工作人员的扩面目标,按实际完成情况兑现。

(三)综合目标

综合目标分共性目标、争先创优目标和追加目标三项。共性目标满分100分,争先创优目标和追加目标不设基本分,采用加分办法。

1、共性目标:主要指按照上级政府、部门要求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任务情况;考勤情况;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必须共同执行的行为规范,包括政治思想品德、遵守党纪政纪、执行规章制度、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2、争先创优目标:主要对工作人员在围绕中心工作任务争先创优等方面制定的目标。

3、追加目标:主要考核科室或个人在主要职责范围外,完成领导交办的阶段性、突击性的工作任务。

六、考核标准

(一)岗位目标考核

处考核小组对各科室岗位目标的考核,采取分项积分办法进行。(1)科室工作协调,按各科室职责分工,对因工作失职影响其他科室工作的,每项扣1-3分;(2)科室工作目标,每项目标每减一个百分点扣0.5-1分,超额完成目标的酌情加分;(3)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因工作失职造成社会影响的,扣当事人5-10分。

(二)扩面目标考核

处考核小组对各科室工作人员扩面目标完成情况按科室实行分阶段考核,全年统算分值,按各科室实际完成扩面目标任务的百分比计算。

(三)综合目标考核

1、共性目标采取违例扣分法。由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1)制度考核:对违反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每发现一例扣减当事人1-5分。

(2)考勤考核:当月迟到、早退10分钟五次以下的,每次扣减当事人5分;当月旷工一天以下的或中途擅自离岗一次半小时以下的,扣减当事人10分;当月旷工两天以下或中途擅自离岗一次半小时以上的,扣减当事人20分;当月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或迟到、早退10分钟五次(含五次)以上以及中途擅自离岗两次半小时以上的,按照本单位制定的《东台市社会保险业务结算大厅规章制度》规定执行,予以待岗,待岗时间视情节轻重而定,一般为1-6个月,待岗期间不发绩效工资。

2、争先创优目标采取加分法。科室和个人某项工作受到市委或市政府、盐城市、省、国家级表彰的,分别按5、10、15、20分加分,列入综合目标考核得分。

3、追加目标采取达标加分法。对完成处领导交办的突击性工作及涉及全处面上工作的目标任务,处办公室及时记载,年终汇总,报处考核小组审核确认,酌情加分,列入综合目标考核得分。

七、组织领导

1、成立处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由×××、×××、×××、×××等四名同志组成,×××任组长。

2、建立处考核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由×××、×××、×××、×××、×××、×××、×××、×××等同志组成。

3、各科室和个人考核表格、资料等由办公室负责制发、收集、考核、汇总。

方案四:三类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调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XXX,20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

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

我中心在职人员6人,全年绩效工资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29680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54.8%),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89216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45.2%)。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月考勤奖,600元/月/人,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4320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8%;(二)月绩效奖,基数为800元/月/人,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分配。正科实职、副科实职、管理八级和专技十级职员、一般工作人员(包含管理九、十级和专技十一、十

二、十三级)比例为1.3:1.2:1.1:1,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5856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9%;

(三)年度绩效奖,年末发放,年度绩效奖=(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3.5。年度绩效奖71778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7.9%

(四)其他绩效奖,年末发放,总额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奖、月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扣发的金额和其他奖励),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3%。

四、考核办法

(一)月考勤奖

1、工作人员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内的,每次扣发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无故旷工的,扣发当月全部月考勤奖;

2、当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的,每个工作日扣发

50元,当月请病假10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当月请事假3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

3、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月考勤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月绩效奖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25%:

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达到6-10次的;

②当月事假累计达4-6个工作日的;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50%:

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超过10次的;

②当月事假累计达到7-10个工作日的;

③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全额扣发当月月绩效奖:

①当月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的;

②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③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④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⑤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经批准请病假的,按病假日数比例,扣发月绩效奖;

5、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三)年度绩效奖

年度绩效奖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绩效奖。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发当年年度绩效奖。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绩效奖部分基础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计事假超过60个工作日、病假90个工作日的全额扣发年度绩效奖。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四)其他绩效奖

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终先进奖励,按规定系数比例进行统筹发放。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市级(含市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

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其它事项

本方案20xx年12月 日经职工大会表决通过,于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2015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绩效工资实施原则 第九篇

第1篇: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规范机关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桓仁满族自治县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桓委发[20XX]15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效率、简便易行的原则,以绩效考核工作的激励和鞭策为导向,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推动全县林业建设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

二、对象和内容

(一)单位考核

1、对象:局机关股室及各事业单位(不含国有林场)。

2、内容:自身建设、公共评价两个部分组成。

(二)工作人员考核

1、对象: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借用人员,临时工)。

2、内容:共性项目、公共评价两个部分组成。

三、程序和方法

(一)各单位的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

1、自身建设(70分)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单位目标任务、履行职能、依法行政、工作效率、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年终根据考核结果予以打分。

2、公共评价(30分)

(1)社会测评(20分)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单位涉及的服务对象(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年终根据测评结果予以打分。

(2)领导测评(10分)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国有林场、林业站等有关人员,对单位的总体工作情况,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年终根据测评结果予以打分。

单位绩效考核细则表(见附表一)。

(二)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

1、共性项目(70分)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规范服务、工作纪律、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年终根据考核结果予以打分。

2、公共评价(30分)

(1)社会测评(15分)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人员涉及的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年终根据测评结果予以打分。

(2)领导测评(15分)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小组领导、本单位领导及有关单位领导,对工作人员总体工作情况,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年终根据测评结果予以打分。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细则表(见附表二)。

四、加分及否决项

(一)加分项

1、获省、市、县政府表彰的单位分别加7、5、3分;

2、获省、市业务部门表彰的单位分别加3、2分;

3、对社会公益事业贡献突出,受到公开表奖的单位或个人,每次加5分。

表彰奖励以提供当年文件、证书为依据。同一内容加分项取最高奖励加分,不累计计算。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二)否决项

1、出现计划生育超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未达标的;

2、出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

3、出现工作失误造成较大影响,受到省、市、县政府或行业部门通报批评的;

4、工作人员工作严重失职或出现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

单位或工作人员出现上述情形的,给予一票否决,视为未达标或不称职。

五、考核等次和结果运用

(一)单位考核

1、单位考核分为三个档次,即先进(90分以上)、达标(70—89.9分)、不达标(70分以下)。

2、被评为先进单位的,通报表彰,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每人兑现绩效考核奖金1000元;达标单位的,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每人兑现绩效考核奖金700元;不达标的,通报批评,取消绩效考核奖,考核小组领导对该单位负责人诫勉谈话或给予降职。

(二)工作人员考核

1、工作人员考核分为四个等次,即优秀(90分以上)、称职(80—89.9分)、基本称职(70-79.9)、不称职(70分以下)。

2、考核优秀的,通报表彰;基本称职的,给予诫勉谈话;不称职或两次诫勉谈话的,调整工作岗位。

六、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为了确保绩效考核的顺利实施,特成立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庄庆平、宋月春

副组长:韩克生、肖凤珊、王树杰、徐斌、高雁安、王思利、林玉华

成 员:史本利、梁震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其中韩克生兼任考核办公室主任,史本利、梁震任副主任,负责绩效考核的组织工作。

绩效考核工作是一项长期探索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反思整改,务求实效。同时,绩效考核办公室要加强指导。为进一步提高绩效考核的透明度,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和鞭策作用,不断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第2篇: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范围: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时间:

每一学年或每学期以教育局规定时间进行考核。本考核为一学年计分,若以月考核作相应折算。

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杨在初

副 组 长:孙金和、杨永华、王席陶。

成 员: 杨子镔、许卫、程大俊、年级组长、魏玉仲、杨清华、梁安生、武斌。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一)师德(10分)。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职业道德高尚。

1、理论学习(2分)

①积极认真参加集体(教研组学习、学校政治业务学习、校外学习)学习,主动自学自悟,记好记全学习笔记。学习期间无迟到、早退、缺席,并认真做好笔记者得满分。

②无故缺席一次扣0.2分。

③早退、迟到一次扣0.1分。

④笔记不全者视情况扣0.2分。

2、职业道德(8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达到者得满分。有如下情况者扣分或加分:

①言行违背规范,打架、污辱他人人格等现象,每次扣1分。

②有乱收费、乱订资料情况,每人次扣1分。

③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每人次扣2分。

④学期内受党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者扣5分。

⑤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发现一次扣0.1分。诸如:穿奇装异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裤进教室,染指甲,在教室内吸烟,坐课桌,随地吐痰,扔杂物,说话粗野等不文明行为。

⑥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师德得分为0。

⑦把学生赶出课堂,每人次扣0.1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如殴打、漫骂学生等),每人次扣0.3分。留惩罚性作业,每人次扣0.1分。

⑧教师为人师表,行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积极影响,加0.2分。

⑨不分份内份外,积极主动关心学校各项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任务,维护学校声誉,为集体做出贡献的教师,酌情加节0.2分以上。

⑩学生测评合格率在90%以上者得1分,不合格一票扣0.01分。

(二)、出勤(10分)。忠于职守,工作积极主动,一丝不苟,完成任务好。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顾全大局,有责任心,愉快接受临时性工作,积极参加义务活动。

1、工作纪律(5分)

①一学年病事假在八天内不扣分。在八天以外,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旷工1天扣3分,出勤的10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不假离校以旷工计。

②本人结婚婚期7天内不扣分,产假90天内不扣分,本人的直系亲属婚丧在5天内不扣分。公派学习、公假不扣分(学历函授学习、外出培训等)。

③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补贴。a、本学期累计旷工达20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的;b、脱产学习的;c、解除聘用合同的;d、停发工资的;e、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工作态度(5分)

①违反工作纪律,如课内时间闲谈、玩电脑游戏等,发现一次扣0.1分。

②强调个人原因,不完成学校工作,工作被动,推推动动,应付差事,每次扣1分。

③上班时擅自离岗,每次扣0.2分。

④擅自调课每次扣0.1分,上课迟到,每次扣0.1分,上课时间无故接听手机扣0.1分,中途脱堂,每次扣0.1分。

⑤全勤:按学期考核,若无事假、病假与迟到等缺勤的算全勤,加3分。

(三)教育教学工作量(30分)

1、教师课时数

(1)与教学内容有关的

①课时折算办法

a、学科教学科时数

单班语文、数学、英语=1.2,单班物理、化学=1.15,九年级单班政治、历史、四五年级英语=1.1,单班政治、历史、生物、地理=1.05,单班体育、音乐、美术、微机、小学思品、科学及地方课程=1.0,跨年级的学科只一次性另加1.0课时。

b、教学自习课时

自习课=0.8。

c、教学辅导课时数

所有学科辅导=0.6。

d、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代)课时,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门主课,所接(代)课的 =1.5,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一个头的主课,所接(代)课的 =1.4,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的主副课,所接(代)课的 =1.35,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的副副课,所接(代)课的 =1.3,自习课=1.1, 学科辅导=0.9。

②教师课时数

以一周每位教师课时总量与①中权重计算出每位教师的周课时数。

(2)与授课班级内学生人数有关的

(班级人数/学校班平均人数-1)÷2+1

(3)与学段有关的

①一、二、三,=0.85

②四、五年级,=0.9

③六年级, 七、八年级,=0.95

④九年级=1.0

(4)其中(1)、(2)、(3)的相应的权重的积为教师课时总数。其中副校级另加平均工作量的2/3,主任、会计另加平均工作量的3/5,主任、出纳另加平均工作量的1/2,幼儿教师以平均工作量计入,后勤人员由考核委员会评定工作量。

2、教师工作量学年得分

教师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师学年度人均教育教学工作量×30分。

(四)教育教学过程(20分)。岗位专业知识及基本功扎实、过硬,工作中具有不断创新能力;主动获取新知识、新信息,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掌握运用现代化教学或办公手段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对学校、班级、学科工作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有教改实践、教学评价、教研科研的能力。

1、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①不按时限制订工作计划,或虽制订但任务不明确,重点不突出,措施不具体,无创见,进度不合理,扣0.5分。

②不重视工作中的信息反馈,个人实践资料积累不及时,期末无一定价值的总结或报告,期末查无记录,扣0.5分。

③不积极参加各项教科研活动,每缺1次扣0.1分。

④认真备课,教案能体现现代教学理念,超前备课,教学目标明确,有实现目标的教学过程,有教学反思和强化训练题及板书设计;有创意不照搬教师用书。由教导处对每次检查的教案评出abcd四等级,每次b等级扣0.1分,c等级扣0.2分,d等级扣0.3分。

⑤无学生平时成绩记录(建立过程性评价记录)、成长活动记录不齐全,经检查有一项扣0.5分。

⑥对学生要求不严,学生作业缺交严重,且书面脏乱、潦草,任课教师无改进措施,批改不合要求。由教导处对每次检查的教案评出abcd四等级,每次b等级扣0.1分,c等级扣0.2分,d等级扣0.3分。

⑦所任课堂学生纪律差,教师维持无效,以致逐渐形成乱堂,每发现一次扣0.1分。

⑧教导处等的常规检查送检不及时,每次扣0.2分,缺检每次扣0.5分。

⑨教师学期累计听课少不于15节,每少1节扣0.2分;教研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0.1分。

⑩监考: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期间,不离开考场,不随意走动,监考时宽严适度,学生不能出现徇私舞弊,否则扣2分;阅卷:按要求阅卷,保质保量地批阅试卷,不能出现人为抬高得分或压低得分。否则扣2分。

2、公开课或校考评小组采用推门进课堂方式对教师听评课,一次或多次听评取平均分。由教科室学期结束时对教师的上课情况确定abcd四等级,b等扣1分,c等扣2分,d等扣4分。

(1)教学过程

①以新课标为依据,吃透课本内涵。

②课堂内容适当,重点突出,难点突破适宜。

③讲课思路清晰,节奏适当。

④鼓励独创的教学风格,鼓励创新思维的培养。

⑤注重学生思维品质的培养,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

⑥鼓励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学习和生活的联系,加强学科之间的整合。

(2)教学方法:

①强调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

② 教学方法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课堂生动、活泼,有利于学习内容的接受和能力的培养。

(3)教师基本功:

①衣着得体、教态自然、有亲和力。

②语言规范、标准,富于表现力和感染力。

③能处理教学过程中随机出现的问题。

④板书工整合理,规范科学。

3、未及时完成学校各处室交办工作一次扣1分。

(五)教育教学业绩(30分)。育人成效明显,学生综合学业水平提高,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实现自我积累。

1、教育教学质量(20分)

(1)学校设立三级教学成绩质量指标。

(2)教学成绩以期末统考为考核对象,以期中考试为参考。达到一级指标积分20分(a率6分,b率6分,c率6分,全b率2分),视为教学成果显著;达到二级指标,积分18分(a率5分,b率6分,c率5分阶段,全b率2分),视为教学效果良好;达到三级指标,积分16分(a率4.5分,b率5分,c率4.5分,全b率2分),视为教学效果一般;教学成绩低于三级指标,积分10分(a率3分,b率3分,c率3分,全b率1分),视为教学效果较差。a率:一年级和二年级为总分的92%,三、四为总分的85%,五为总分的82%,六、七、八、九年级为总分的76%;b率:一年级和二年级为总分的75%,三、四、五为总分的65%,六、七、八、九年级为总分的60%;c率:一年级和二年级为总分的60%,三、四、五为总分的50%,六、七、八、九年级为总分的40%。

注:①、若教办有统一进行成绩分析或教育局对有些年级进行成绩分析时,以此数据为准进行考核。

②、若中途接班以接班的基础为基数,根据升降酌情加减分。

(3)任教两科或两科以上得分综合取平均值。

(4)凡未参加学业期末质量检测的学科,视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完成情况、活动开展等由考评委综合评定等级。a等:18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10分。

2、教育教研成果(10分)

①所教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学生学习行为习惯好。由考评委定出abcd四个等级,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3分。

②评为优质课、说课、优秀教案、教学案例、评选的获奖论文、课件及科技作品、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获教育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模范班主任、等加分区、县、市、省、国家各为1、2、3、4、5分。

③班主任、教研组长工作责任心强,工作及时到位,成绩突出者加2分。

④获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值周等荣誉称号的记 1分。

⑤有课题实验并有实验方案及实验记录材料的教师加2分,取得成果的,按等级区、县、市、省、国家各为1、2、3、4、5分。

第3篇: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本公司《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1目的

1.1客观公正地分析和评价员工履行职责情况及实际工作效果,并依据考核结论正确地指导分配、实施奖惩,以充分激发员工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热情,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2完善目标管理体系。公司制定年度经营目标和阶段工作目标,通过逐级分解展开实施,必须有相应的配套考核体系。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部门工作的考核,以及对总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非生产人员的考核。

3考核原则

3.1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为依据,按照岗位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

3.2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

3.3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就考核结果及时沟通。

3.4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

3.5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考核组织

4.1公司成立考核小组,对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分管副总、总经办和人力资源部组成。考评结果由总经办负责汇总,人力资源部根据考评结果核定部门绩效。

4.2各部门长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工作,于3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考核方式

5.1采用月度考核制,每月对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

5.2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部门整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部门进行考核。

5.3部门考核:以公司下达的月计划和部门职责为考核内容,月终由部门长向考核小组汇报,考核小组根据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定考核结果。

5.4员工考核:由部门长根据各岗位特点制定考评细则,参考附表三。部门负责人直接考核人数超过8人的,可指定人代为考核,再签批。

5.5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员工考核的过程和结果有监督权。员工对考核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投诉,由人力资源部调查后裁决。

6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6.1部门绩效考核见附表一。

6.2部门负责人考核内容:工作目标与关键指标考核结果(取百分率)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取百分率)相乘,得当月绩效分配系数,见附表二。

6.3员工考核内容:要求各部门针对岗位特征定出量化考核指标,并将考评标准告知本部门员工。

7考核程序

7.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长提交工作报告,作为月度考核依据。

7.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报告、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打分并签字。

7.3各部门考核表打分完毕,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7.4各部门长每月26日向公司考评小组交月度工作总结,作为部门月度考核依据。

8考核注意事项

8.1员工考核工作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每次考核时,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必须与被考核者进行至少一次的沟通。部门考核由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并进行相关沟通和统计工作。

8.2每月30日前,各部门将员工考核表、总经办将部门考核表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完成对数据的统计。

9考核结果处理

9.1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9.2年度综合考核为“不合格”者,予以降级、降薪或解除劳动合同

9.3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且无“不合格”记录者,晋一级。

9.4职等五等以下员工,连续五年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者,晋一等。

10考核责任

10.1不能在规定的日期内上交考核表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每延误1天,减发考核者20%的绩效工资。

10.2考核者应对被考核者作出公正评价。若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减发考核者20%的绩效工资;考核者一年内累计失误3次者,视同失职处理。

11工资发放

11.1公司按部门核发部门工资总额,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工资的考核发放。

11.2绩效系数 绩效考核结果转化为绩效系数,实现其调节工资分配的功能。部门绩效系数和个人绩效系数均定义为百分制考核结果取百分率;其中部门长的个人绩效系数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取百分率)的连乘积。

11.3部门工资计算方法

部门工资=基本工资总额+年功工资总额+全勤奖总额+(岗位技能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 ×部门绩效系数=∑部门员工工资

11.4部门负责人工资计算方法

部门长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绩效系数

11.5员工工资计算方法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 “个人岗、效工资和” =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 )

12相关文件

q/bw. 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办法

13记录文件

绩效考核表(部门)

绩效考核表(员工)

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

第4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绩效考评是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确评价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实绩的重要方式,是强化科学管理,提高机关效能的重要措施,也是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规范工作,推动绩效考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福建省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意见》和《福清市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机关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应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为指导,通过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干部评价标准,使干部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服务意识、法制意识和效率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考评对象

局机关、各基层广电站全体干部、职工。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下一篇: 2017迎接

最新成考报名

  • 党员个人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范文(通...
  • 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的标准方面存在的...
  • 2023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四篇
  • 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材料3000字(通用8篇)
  • 对党支部的批评意见八篇
  • 党员民主评议个人对照检查材料【6篇】
  • 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范文五篇
  • 组织生活互评批评意见50条范文(精选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