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文档 > 推荐 >

国税同城同办全市通办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2-19    阅读:

同城通办业务办税指南
国税同城同办全市通办 第一篇

同城通办”业务办税指南

来源: 日期:2011-12-28

“同城通办”业务办税指南

一、 概述

1、问:什么是“同城通办”?

答:“同城通办”是指纳税人可以不受主管税务机关的限制,就近到市区各国税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常规涉税事务的全新办税模式。实现“同城通办”以后,纳税人在办理“同城通办”范围内的涉税业务时,不必非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不可,而是可以选择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城区各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的任何一个办税大厅前往办理即可。

2、问:目前已纳入“同城通办”常规涉税事项的有哪些?

答:根据目前信息化基础和管理现状,确定以下七个事项作为“同城通办”常规涉税事项,即:

申报征收(通报通缴):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季度)、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等包括代扣代缴税款在内的各税种的申报征收(含扣款或税票打印);

抄税认证(通抄通认):包括一般纳税人征收期内IC卡抄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发票认证以及认证结果通知书打印; 发票购销(即通售通验):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普通发票的验旧和领购,但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申请定印衔头发票的企业,以及超过核定用量以上的发票验旧供新;

代开发票:普通发票代开(免税农产品除外)和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咨询:税收政策上门咨询服务的受理;

纳税证明开具:包括已纳税证明和换开完税证明的开具; 发票轻度违章的简易处罚等。

3、问:哪些业务目前不适用“同城通办”?

答:1、纳税人逾期申报,以及一般纳税人逾期抄税和申报纳税;

2、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初始发行、金税卡变更发行(如调整最大开票限额、购票限量等)、注销发行、税控IC卡更换、维护授权、注销报税、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专用设备的处理、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处理及其他需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的业务;

3、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凭发票复印件认证及抵扣联认证结果为无纳税人档案的业务。

4、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临时增量手续;

5、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

6、各税种的委托代征;

7、对适用一般程序的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的处罚;

8、个体工商户的领购发票;

9、申请定印衔头发票企业的验旧供新;

10、各税种的逾期申报以及处罚;

11、发票领购簿的申请以及普通发票的增量申请;

12、跨税种抵缴;

13、其他需要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审核的涉税业务。

4、问:办理“同城通办”业务是否需要资格审批?

答:不需要资格审批。

5、问:如何办理“同城通办”业务?

答:纳税人办理“同城通办”常规涉税业务时,按要求备齐有关资料后,自行选择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城区各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的任何一个办税大厅前往办理即可。

6、问:目前“同城通办”涉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包括哪些?

答:包括上城区国家税务局、下城区国家税务局、江干区国家税务局、拱墅区国家税务局、西湖区国家税务局、滨江区国家税务局和开发区分局的办税服务厅。

7、问:如何申请开具已纳税证明?

答:如果纳税人自己的需要,要求税务机关开具已纳税证明的,可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城区各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任何一个办税大厅的“全程服务台”办理即可。税款所属期在2004年1月1日以前的纳税证明仍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8、问:使用“一户通”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如何换开完税证明? 答:使用“一户通”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如果需要纸质完税凭证,可凭开户银行打印的《“一户通”系统同城委托收款凭证(付款通知)》,到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城区各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窗口换开《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

9.问:“同城通办”后,办税服务厅的服务时间是否调整?

答:“同城通办”以后,各办税服务大厅在正常工作日的服务时间不变,但为了保证票、款的安全,每日发票的发售时间截至到下午4点30分。月末,如遇双休日,各办税服务大厅将派人值班,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业务。每月征期实行中午值班制度,有值班人员处理申报征收类业务。

二、申报征收

1、问:推行“同城通办”后,纳税人如何办理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

答:推行“同城通办”后,纳税人在法定的期限(节假日顺延)内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纳税人可选择网上申报,也可就近选择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城区各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的任一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进行申报。

2、问:推行“同城通办”后,一般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办理增值税申报时需附哪些资料?

答:推行“同城通办”后,一般纳税人携带下列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办理纳税申报: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表一、二、三、四);

(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清单;

(4)重点税源调查表(列入重点税源的企业);

(5)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须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明细数据备份在软盘上的,须报软盘);

(6)从事成品油零售的纳税人须报送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

3、问:推行“同城通办”后,小规模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办理增值税申报时需附哪些资料?

答:推行“同城通办”后,小规模纳税人应携带下列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办理纳税申报: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

(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问:推行“同城通办”后,消费税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办理消费税申报时须附哪些资料?

答:推行“同城通办”后,消费税纳税人携带下列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办理纳税申报:

(1)消费税申报表及其附表(金银饰品购销存月报表);

(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问:申报填报数据与税务局系统数据不一致怎么办?

答:纳税人填报的申报表数据与税务局系统数据不一致时,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说服务厅“申报征收”窗口核实后再办理申报。

6、问:发现申报错误如何纠正?

答:纳税人发现当月申报有误,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或到原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7、问:发现申报缴纳错误,多缴了税款如何申请退税?

答: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应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8、问:推行“同城通办”以后,逾期申报如何办理?

答:推行“同城通办”以后,逾期申报的纳税人必须到主管税务局办理申报。

9、问:在涉外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事项上,哪些项目已列入“同城通办”服务范围?

答:涉外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的申报纳税、涉外企业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税款的缴纳已列入“同城通办”范围。

10、问:如何办理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

答:纳税人持以下资料到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城区各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的任何一个办税大厅办理上门申报:

(1)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

(2)《资产负债表》;

(3)《损益表》。

三、抄税认证

1、问:推行“同城通办”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如何进行抄税申报? 答:征收期内(一般是5号前),一般纳税人自行持税控IC卡(或

报税软盘)、其他抵扣凭证信息采集软盘到城区国税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抄税申报。未按规定期限抄报税的,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2、问:一般纳税人无法正常抄报税怎么办?

答:一般纳税人正常抄报税不成功时,应携带发票记帐联和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3、问:实现“同城通办”后,如何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业务? 答:每月工作日,一般纳税人可持合法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 窗口进行认证,领取《认证结果通知书》。

4、问:是否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业务都可以全市通办? 答:不是。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凭发票记帐联复印件认证及抵扣联认证结果为无纳税人档案的,需回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除了以上情况外,其他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业务均可通办。

5、问:如果需要补打认证结果通知书怎么办?

【国税同城同办全市通办】

答:纳税人需补打认证结果通知书的,可到城区国税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申请补打。

四、发票购销

1、问:纳税人发票领购资格如何办理?

答:纳税人发票领购资格确定业务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应到自己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取得。

2、问:“同城通办”的发票供售包括哪些发票?

答:“同城通办”的发票供售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发售。纳税人可选择城区国税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窗口或“全程服务台”办理发票领购和验旧手续。

3、问:一般纳税人如何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业务?

答:纳税人需持下列资料在城区(萧山、余杭区除外,下同)各办税服务大厅按月供量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购票员身份证明(非购票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3)发票领购簿;

(4)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发票购领申请表;

(5)税控IC卡;

(6)《选择发票号码查询》(保留类别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合计金额、税率、合计税额、作废标志等七个项目);或最后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负数发票清单、正数发票废票清单、负数发票废票清单;

(7)作废发票全部联次和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原件。

4、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如何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业务? 答: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发票需报送下述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购票员身份证明(非购票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及本

人身份证明);

(3)发票领购簿;

(4)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发票购领申请表;

(5)税控IC卡;

(6)作废发票全部联次和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原件;

(7)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全部记帐联;

(8)《选择发票号码查询》(保留类别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合计金额、税率、合计税额、作废标志等七个项目);

(9)正数发票清单;

(10)《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购专用发票抵减或差额预缴增值税款申请表》

5、对购票量超过核定“月供量”的,应在哪里办理增购手续? 答:对购票量超过核定“月供量”或“次供量”的,纳税人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购发票手续。

6、问:如何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领购业务?【国税同城同办全市通办】

答:纳税人可到城区国税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的“发票管理”窗口或“全程服务台”申请领购增值税普通发票,应携带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同城同办全市通办】

(2)购票人员身份证明(非购票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3)发票领购簿;

(4)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发票购领申请表;

(5)税控IC卡;

(6)《选择发票号码查询》(保留类别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合计金额、税率、合计税额、作废标志等七个项目);或最后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负数发票清单、正数发票废票清单、负数发票废票清单及作废发票全部联次;

(7)《开具红字普通发票报备单》

7、问:如何办理普通发票的领购业务?

答:纳税人可到城区国税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窗口或“全程服务台”申请领购普通发票,应携带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购票员身份证明(非购票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3)发票领购簿;

(4)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发票购领申请表;

(5)上次购买的普通发票。

8、问:个体工商户领购发票,是否实行“同城通办”?

答:个体工商户领购发票暂不实行“同城通办”。个体工商户如要领购发票,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9、问:如何办理退票?

“国税全市通”办税指南
国税同城同办全市通办 第二篇

“国税全市通”办税指南

“国税全市通”办税指南

一、概述

1、问:什么是“国税全市通”?

答:“国税全市通”是指以税务信息网络系统为依托,支持纳税人多地点、多时间和多种方式办理税务事项的全新征纳模式。具体包括申报纳税、抄税认证、发票供售(含代开发票)、文书领取(含纳税证明开具)、税务登记等不需要审批的税收业务在全市范围内通办。实现“国税全市通”后,纳税人办理上述业务不再必须到属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可采取多种方式到任一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办理,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汇算清缴、免抵退税申报、委托代征税款结报、代扣代缴税款结报及管理环节的业务(如审核、审批等),暂不属于“国税全市通”业务范围,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2、问:“国税全市通”包括哪些业务范围? 答:“国税全市通”包括以下业务:

(1)抄税和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除外)征收期内抄报

税、其他抵扣凭证信息采集和增值税申报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除外)、营业税、消费税及海洋分局征管的各税种的申报纳税。

(2)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发票认证

包括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和货物运输发票认证以及认证结果通知书打印。

(3)发票供售和代开发票

*一般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发售、验旧和缴销。

*代开发票,包括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代开普通发票和临时纳税人代开普通发票。

(4)涉税文书领取和纳税证明开具

*涉税文书领取,包括查询纳税人涉税文书的办理状态;打印涉税文书办理结果通知书;涉税文书送达销号;各类涉税文书办理结果通知书重打。

*纳税证明开具。

(5)税务登记

*开业登记,不包括外国承包商办理的税务登记、代扣代缴义务人登记。

*变更税务登记。

【国税同城同办全市通办】

*停业登记和复业登记。

3、问:“国税全市通”不包括哪些业务?

答:“国税全市通”不包括以下业务:

(1)一般纳税人逾期抄税和申报纳税;

(2)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抄税和申报纳税;

(3)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初始发行、金税卡变更发行(如调整最大开票限额、购票限量等)、注销发行、税控IC卡更换、维护授权、注销报税、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处理及其他需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的业务;

(4)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凭发票复印件认证及抵扣联认证结果为无纳税人档案的业务;

(5)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

(6)各税种的委托代征和代扣代缴税款结报;

(7)邮寄申报;

(8)纳税人申请自印的衔头发票、海洋石油专用发票的验旧供新;

(9)需同时开具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的代开专用发票业务和代开减免税发票业务;

(10)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跨区迁移;

(11)注销登记;

(12)需要审批或审核的各项涉税业务。

4、问:办理“国税全市通”业务是否需要资格审批? 答:不需要资格审批。

5、问:如何办理“国税全市通”业务?

答:纳税人办理“国税全市通”范围内的业务时,按规定备齐有关资料后,自行选择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下属的任何一个办税大厅前往办理即可。

二、抄税和申报纳税

6、问:推行“国税全市通”后申报资料有何不同? 答:适用“国税全市通”的纳税人申报资料由原来一式三份改为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国税局留存。 个体双定户上门申报必须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定期定额户)》,取消以定税手册代替申报表的申报方式。个体双定户若需补报属期2007年3月份以前的增值税请使用旧版的表格《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7、问:推行“国税全市通”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如何抄税申报纳税?

答:征收期内,一般纳税人自行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申报附报资料一式两份、税控IC卡、其他抵扣凭证信息采集软盘到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下属的任何一个办税大厅的申报征收窗口抄税申报纳税。

未按规定期限抄税申报的,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8、问:一般纳税人跨区抄税不成功怎么办?

答:一般纳税人跨区抄税不成功时,应携带发票记帐联和发票领购簿等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9、问:推行“国税全市通”后一般纳税人抄税申报成功但“票表稽核”不符怎么办?

答:一般纳税人抄税申报成功但“票表稽核”不符的视不符原因分别处理,因填表错误造成稽核不符的,纳税人修改后回原受理窗口重新申报并领取税控IC卡,因其他原因造成稽核不符的,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复核并通过“票表稽核”后,凭《票表稽核信息表》处理结果回原扣卡窗口领取税控IC卡。

10、问:推行“国税全市通”后一般纳税人抄税申报

巴州国税局关于开展同城(全州)通办工作的通知
国税同城同办全市通办 第三篇

巴州国税局关于开展同城(全州)通办工作的通知

按照《巴州国税局 巴州地税局联合服务厅办税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关于同城通办试点工作的要求,巴州国税局拟在2016年4月起开展同城(全州)通办工作,为确保同城(全州)通办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同城(全州)通办范围

2016年4月库尔勒市国家税务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试点开展,5月16日起,在全州各县市区国税局实行同城通办。

二、同城(全州)通办业务范围

(一)联合办税服务厅

1.同城通办业务对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

2.同城通办业务范围

(1)税务登记

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受理、遗失补办、报告备案登记、报验登记等;

(2)各税种申报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代扣代缴等申报;

(3)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4)防伪税控系统报税;

(5)纳税证明;

(6)涉税信息查询。

(三)发票管理。

待测试

(二)暂不纳入同城(全州)通办范围的特殊情况

1.逾期办理税务登记业务,或办理税务登记时发现必需处理的违法违章的其他情况;

2.办理税务登记时,发现申请人法人(负责人)、业主等身份信息因非正常等原因被纳入监控的;

3.逾期申报,或受理申报时发现其他需要处理的违法违章或需要加收滞纳金的其他情况;

4.已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现金收款业务(含现金收款及POS刷卡)。

三、同城(全州)通办相关系统设置

(一)金税三期征管软件

金税三期征管软件已设置区县同城通办岗,由本局运维岗人员添加岗位至操作人员,实现同城通办。

(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同城通办设置已经部署完毕。各单位要保证有增值税防伪税控抄报税及认证业务的办税服务

厅窗口配置使用加/解密服务器大读卡器。

三、同城(全州)通办的资料交换

为保证同城通办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巴州国税局设立资料交换站,安排人员负责管理,建立资料传递记录本,负责各类资料传递。各县市区国税局需设立资料交换岗安排人员前往巴州国税局征管科进行资料交换。

(一)资料整理方式

各县市区国税局在征管资料管理中,应区分本辖区纳税人资料和同城通办业务范围内需交由其他税务机关保管的征管资料(以下简称同城资料)。对本辖区纳税人资料,按照原有管理办法进行归档管理。对同城资料,资料受理(产生)人员业务办理完成后,应在资料明显处标记该资料保管税务机关,并按照本局同类资料的传递要求进行传递。各县市区资料交换岗在整理同城资料时,发现纸质资料短缺不全的,应当退回经办岗位,并(应)督促经办人在本岗位保管期限内补齐。资料齐全的,资料交换岗制作资料移交清单(一式三份),移交清单应列明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资料类别,资料份数(张数)等信息,移交清单一份贴于资料盒封口处,两份用于移交签收。

(二)传递方式

各县市区国税局资料交换岗人员应于每周五(遇节假日顺延)前往巴州国税局进行资料交换。资料交换人员需按照

移交清单核对移交资料,核对无误后在三份移交清单上签字,一份随资料带回,一份留巴州国税局交换站备查,一份交还资料受理机关。

(三)资料归档

交换资料应按照征管资料整理要求,审核资料完整性,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报科室负责人,安排相关岗位人员补充采集,并将此情况报巴州国税局合作办公室用于考核。资料符合要求的,按照本局征管资料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整理归档。

四、同城(全州)通办实施后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两个“规范”的各项要求

同城通办是对两个“规范”执行情况的一次有效检验,因此各县市区应加强两个“规范”的培训,严格按照巴州国税局确定的操作规范统一纳税服务标准。

(二)严格落实同城(全州)通办的业务范围

各县市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不得以纳税人非本单位辖区所属为由拒绝办理同城通办业务。同城通办业务范围一经确定,试点单位不得擅自扩大,禁止为非本单位辖区纳税人办理本方案确定的同城通办业务范围以外的涉税业务。

巴州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日

同城通办介绍
国税同城同办全市通办 第四篇

同城通办介绍

一、同城通办业务的含义

同城通办是在以现有综合征管软件数据省级集中的基础上,实现纳税人不受经营地点和所属地税机关限制,在同一城区自主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有关涉税事项,达到全面提升办税效率,降低税收成本的纳税服务措施。同城通办主要便利于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城市城区纳税人有关税收业务的跨税务机关办理。

二、同城通办业务受理范围

受信息技术、管理风险和外部条件的限制,同城通办的业务有一定的选择性,不是所有的税收业务都适用同城通办。目前同城通办业务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管理(发售、代开)、纳税申报(增值税申报、所得税申报)等业务。

三、同城通办的优势

一是给纳税人提供了多种选择。实施“同城通办”后,纳税人的选择多了,可以从就近、排队时间短、易停车等多种偏好出发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涉税事务,而不必像以前只能在主管税务机关的大厅办理。二是平衡了工作压力,整合了服务资源。“同城通办”业务使纳税人相对集中的办税服务厅业务量得到了分流,而其他办税服务厅的服务资源得到了更充分有效的利用。同时,税务机关在“同城通办”的过程中,不断规范服务标准,调配资源,实现了征管资源

的共享和优化。三是打破地域限制,引入了协作竞争机制。“同城通办”业务改变了按管辖权圈定服务对象的旧有模式,根据工作量对办税厅人员进行激励考核促使各办税服务厅及其办税人员产生竞争,从而激励其不断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

全市通办办税服务指南
国税同城同办全市通办 第五篇

全市通办 办税服务指南

浙江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二0一一年九月

一、什么是“全市通办”?

“全市通办”是指宁波市国税部门所属范围内的全部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可以就近就便在全大市范围内任何一个国税办税服务场所办理部分涉税事项的纳税服务工作模式。

二、为什么要实行“全市通办”?

这是我市国税部门为适应现阶段纳税服务新形势和新要求,有效提升纳税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服务举措;是在积极鼓励纳税人实行网络申报、网上认证、网络抄报税等多元化远程自助办税服务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纳税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避免纳税人多头奔波长时间等候,提升纳税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的新型服务举措;是国税机关在已实施跨区通办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举措,拓展服务范围的重要工作。

三、“全市通办”何时开始实施?

从2011年9月26日起,国税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涵盖七大类三十项涉税事项的“全市通办”工作。

四、“全市通办”的对象是哪些纳税人?

“全市通办”的对象为我市国税部门所属范围内的全部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

五、纳税人办理“全市通办”是否需要资格审批?

全市范围内的纳税人在办理所规定的已纳入“全市通办”涉税事项时,不需要向国税机关申请办理资格审批。

六、已纳入“全市通办”的涉税事项具体包括哪些业务内容? 目前已纳入“全市通办”的涉税事项均为即办事项。国税机关确定的即办事项是指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办理条件、可以在办税服务大厅当场办结的涉税事项。分为申报征收(通报通缴)、报税认证(通报通认)、发票(收据)领购(通售通验)、代开发票、纳税证明、税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以下简称税务简易处罚)、税收咨询辅导七大类。

具体包括下述三十项涉税事项:

(一)申报征收(通报通缴):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

3、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

4、消费税纳税申报;

5、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

6、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

7、扣缴义务人申报;

8、零散申报;

9、现金税款征收;

10、无申报税款缴纳;

11、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税款缴纳;

12、违法所得和行政处罚的解缴;

13、税票打印。

(二)报税认证(通报通认):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收期内的防伪税控IC卡抄报税;(不含无法正常抄报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非征收期的防伪税控抄报税;(不含无法正常抄报税)

3、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不含无法正常认证)

4、货物运输发票认证;

5、机动车销售发票认证;

6、认证结果通知书打印。

(三)发票(收据)领购(通售通验):(不包括增值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发票领购事项)

1、已核定版式和用量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旧和购新;

2、已核定版式和用量内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验旧和购新;

3、已核定版式和用量内的普通发票(收据)验旧和购新。

(四)代开发票: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代开普通发票。

(五)纳税证明:

1、开具已纳税(报税)证明;

2、开具一联式电子转账完税凭证。

(六)税务简易处罚:

1、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违章行为简易处罚;

2、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违章行为简易处罚;

3、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增值税抄报税的违章行为简易处罚。 上述各项涉税违章行为的简易处罚标准如下:

备注:上述简易处罚标准中对个体工商户最高不超过50元,对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元。

(七)税收咨询辅导:

受理各类纳税人税收咨询辅导服务。

七、国税机关哪些办税服务场所可办理“全市通办”涉税事项?

2016市国税局工作总结
国税同城同办全市通办 第六篇

市国税局工作总结

xxxx年是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全面启动之年。今年来,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国税系统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收征管、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海洋经济发展

xxxx年以来,我局充分宣传、研究和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依法放大政策效应,给创业、投资、发展以最大的税收空间,在大力培植战略新兴产业、升级现代服务业、推动舟山群岛新区“四岛一城”建设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强化宣传辅导,提高税收政策的引导力

一是做好“一个基地、两个平台、三支队伍”的建设。立足商会业余税校基地,全年共对200余家企业开展了3期培训辅导;借助税务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这两个平台,分发各类优惠税收政策汇编千余册;依靠驻格税官、办税大厅工作人员、舟山晚报小记者团这三支队伍,在社区、基层、学校开展第2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提升了税收宣传的吸引力。二是紧密联系当地媒体。通过做好舟山日报“国税之窗”的组稿工作,密切联系“舟视新闻”、“行风热线”、“一把手廉政访谈”等栏目,及时报道了“两服务”调研、“营改增”试点等重要工作举措,扩大了宣传的影响力。三是深化国税网站建设。依托内外网同步开放的12366知识库,发布各类政策解读200余条,解答纳税人涉税咨询120条,增强了宣传的渗透力。

(二)优化税收举措,增强落实政策的能效度

一是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继续落实好推动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实施意见“80条”、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46条”等政策措施;落实起征点提高政策,使全市24185户起征点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受益,据测算全年共计减免税款4504万元,受惠面达91%;全年办理各类减免24528万元,给我市的海洋经济发展和新区建设提供税收政策支撑。认真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特别是在做好货物运输业“营改增”方面成绩突出,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贯彻出口退(免)税政策。全年共计办理出口退(免)税44.56亿元。不断加快出口退税审批进度,对11家A类出口企业实行“当月审核,当月退税”,促进了资质优良外贸企业的发展。同时继续推行船舶制造出口企业“先退税后核销”管理办法,今年累计已为船舶企业办理先退税9.85亿元,有力支持了该行业的转型升级。

(三)深化调研分析,加强建言献策的针对性

围绕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四岛一城”的新格局,在确保各项税收政策落到实处的同时,主动调研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为地方党委政府出谋划策,并积极向总局、省局争取有利于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惠政策。一是系统梳理研究了有关海洋经济发展、综合保税港区建设的相关政策,并形成了《财税支持舟山群岛新区发展的建议》上报,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二是扎实开展了“营改增”试点的调研,特别是深入一线摸清了个体挂靠船、国际运输业等情况,为省局推进试点工作减轻了压力。三是由我局牵头向上争取的海外船舶融资租赁业务出口退税试点,目前已获总局同意,这将有利于我市海运业的发展。

二、依法坚持收入原则,保证税收收入质量

xxxx年初,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我局及早谋划,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扎实开展经济税源分析和收入预测,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xxxx全年我局组织收入52.22亿元,比去年下降8.27%,组织地方财政收入13.21亿元,顺利完成了市政府提出的地方财政收入目标,成绩来之不易。

(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

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执行关于严格依法理财有关问题的文件要求,坚决杜绝企业无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留抵税款应抵不抵等情况的发生,坚决防止采取空转、财政垫付税款、转引税款等非法手段虚增收入,坚决避免突击收税。综合分析今年的总体税收情况,在总减收额75876万元(剔除免低调库因素)中,由于中海油影响减收48253万元,船舶行业减收15499万元,商业减收8001万元,分别占减收总额的63.59%,20.43%和10.54%。剔除这三个行业的影响,税收水平基本与去年持平。

(二)强化税收分析预测

根据经济税源发展、政策、征管以及财政需求等因素变化,深入开展税收分析,准确预测税收收入,及早制定组织收入应急预案,主动向省局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统筹规划组织收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强对收入工作的组织协调,每月进行收入调度和考核督促,每季度召开收入形势分析会,及时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提高税收预测的及时性和准确度,将经济下行对税收的影响降到了最低。

(三)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管理

对全市税收年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开展税收经济联动分析,剖析影响企业税收增减的主要因素,摸清企业的纳税现状和纳税潜力。依托一般纳税人监控分析系统,通过对纳税申报、税负情况的分析,加强对船舶、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的税收管理。同时对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税源大户加大监控力度,及时发现管理上的薄弱环节,防止欠税产生。【国税同城同办全市通办】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营造公平税收环境

xxxx年以来,我局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合法行政与合理行政相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进一步融洽了征纳关系。

(一)健全基础性制度体系

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省局部署,指导县(区)局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市系统共分类整理220件文件目录,整理出建议全文废止、失效的文件177件,建议部分条款废止、失效的文件4件。深化重大税务案件管理,对《舟山市国税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并在市本级和岱山县局推行了重大税务案件说理性文书试点工作,切实规范了税务执法人员的处罚行为。规范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在配合省局做好执行情况调研的同时,进一步压缩了自由裁量权的空间。

(二)加强税收执法监督

对内不断强化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今年全市国税系统具有执法风险的人员均安装了税收执法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保证了监控执法和预警纠错等功能的有效发挥。并且按照省局规定及时开展问题提报、业务公告111个,有效化解了执法风险,xxxx年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执法正确率一直保持在99.99%以上。对外坚持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舟山门户网、国税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媒介,共发布各类涉税公开事项200余条,进一步拓宽了公开领域,增强了外部监督力度。

(三)营造依法行政和谐氛围

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发挥“巾帼税法志愿服务队”品牌优势,积极宣传“我身边的好税官”,将文明执法、阳光执法理念深入人心。积极推进“服务执法型”税务稽查建设,初步构建起了公开的告知回访体系和规范的评估自查体系,进一步提高了纳税遵从度。开展了包括3个项目的税收专项检查和涉及2个行业的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查补收入8693万元,同时重点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全年共查处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42件,涉及发票493份,进一步维护了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

四、深化服务品牌创建,巩固和谐征纳关系

xxxx年以来,我局以品牌创建为指引,深化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平台功能,切实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人满意度稳步提高。

(一)深化纳税服务体系建设

不断放大“海上办税服务站”的品牌效应,进一步打造“驻格税官”、“税情联络室”等贴近纳税人并且行之有效的服务项目,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国税工作的认知度和美誉度。健全服务制度建设,出台了《纳税服务制度汇编》,对涉及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23项规定予以整理归纳,推行窗口单位季度“纳税服务之星”评比,为提升全市系统整体服务水平奠定基础。完善涉税事项快速响应机制,借助12366咨询服务反馈工单、大厅热线,认真梳理并及时解决纳税人需求中热点、难点问题百余个,当天办结率接近100%,提高了纳税人满意度。

(二)完善纳税服务平台功能

主要是推进四个平台的功能建设。一是在市内范围“同城通办”的基础上,于12月20日实现实现全市通办,为纳税人提供申报征收、代开发票等八大类27小项等涉税事项的服务,进一步方便了纳税人到非所辖税务机关办税。二是推进大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改善内外环境、规范服务行为,并添置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机(ARM机)方便纳税人办税,目前我局已完成省局下达的60%大厅达标的任务。三是推进国税网站日常维护管理和功能应用,畅通征纳网络交流互动渠道,加强涉税政策信息宣传推送,发挥网上办税服务平台作用,增强征管服务效果。四是加强货运专票代开延伸服务点建设。建立健全代开延伸服务点的各项服务制度,做好工作人员的培训,防范代开点的涉税风险。

(三)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推动由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牵头、税务机关提供支持的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建设,如定海区局建立了“税企俱乐部”、普陀区局建立了“税企促进协会”,完善了税收化解争议机制。积极会同地税部门向A级以上的纳税人发放纳税信用等级证书593份,推进了纳税信用建设工作,营造了社会各界依法诚信纳税的氛围。认真做好全国第三次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准备工作,借此进一步健全了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的长效机制。年中集中开展了国税机关与税务师事务所关系清理的专项活动,强化了监督管理,为全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守法、诚信、公正开展业务创造了良好环境。

五、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提升征管质量和效率

xxxx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构建现代化征管体系的总体要求,结合舟山实际,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

(一)扎实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

全局上下团结一致,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多措并举,统筹兼顾,确保了“营改增”工作试点的顺利推进。一是做好数据核实和资格认定工作。从9月20日起,通过下户核实、联系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等方式逐户进行审核确认,实际接受地税“营改增”试点并导入CTAIS系统的纳税人5927户,其中确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55户。二是做好发票管理工作。及时完成207种“营改增”相关发票的印制和发售,保证了试点纳税人12月1日起顺利开票。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在确保原有办税服务点的基础上,又增设了3个货运专用发票代开延伸点,方便了交通运输业纳税人代开票。三是开展辅导培训。有针对性、分层次开展培训工作,除了辅导企业进行日常申报等业务外,在帮助企业尽快建立起适应“营改增”试点的管理机制上更是提出了不少建议。共组织系列培训24期,辅导试点纳税人共计2143人次。目前,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一切正常。在12月1日零时开展的征管系统测试工作中,各县(区)局均顺利开出营改增各种相关发票。

(二)积极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

从年初开始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初步建立了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实行重点税源集中管理,专业化评估和日常评估相结合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同时积极做好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相关配套工作,在继续深化应用船舶修造和外包工模型之外,今年我局又确定螺杆行业为重点行业进行建模,目前该行业建模运行良好。完善重点税源纳税人基础信息管理,分户到人,共对27户重点税源的135条基础信息进行补录,为后续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继续开展对定点联系企业的税务风险评估,督促企业补缴税款和滞纳金651万元。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季度统计分析,实现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4290万元。积极推行专业化重点评估与日常纳税评估相结合的联合评估模式,共纳税评估企业269户,入库税款1430万元。深化机动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工作,准确采集、及时传递车购税征收环节的车辆识别代码信息和异常发票信息,并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行车购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提高车购税办税效率。加强出口退(免)税管理,不断提高征退税一体化管理水平,初步建立了水产品出口预警体系。xxxx年增值税入库34.61亿元,消费税入库3.76亿元,企业所得税入库11.83亿元,车辆购置税入库2.02亿元。

(三)强化涉税信息综合应用

落实全市涉税公民身份存量信息疑点核查工作,全年通过涉税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核查4977户次,有效遏制了各类代开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加强非正常户异地协作管理,充分利用协作单位提供的非正常户信息,强化本地企业的日常管理。继续深化电力发票数据信息在税源监控中的应用,全年共完成工业纳税人用电户号与纳税人识别号匹配3764户,并且已经成功应用在螺杆、机制冰、砖瓦窑等三个行业,补缴税款117万元。积极实施金税三期网络改造工程,优化全市网络架构,进一步巩固了信息与网络的安全。继续扩大网络发票的使用范围,在企业全面推行的基础上,全市又有1527户个体户推广使用了网络发票。加大对全市44户企业冠名发票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了冠名发票综合应用的数据信息完整。扎实开展网络发票查验工作,选择了保险、房屋建筑业和受票额大的部分金融、船舶企业共80户的2326份发票进行了查验,涉及金额2.13亿元,引导社会各界利用网络发票系统查验鉴别发票真伪。

六、着力激发干部活力,保持国税部门良好形象

xxxx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人为本,搭建干事的平台,激发干事的热情,提高干事的水平,盘活了全局人力资源,形成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一)加强干部培养使用

通过每月举办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参加市里组织的“领导干部双休日课堂”,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积极落实省局党组《关于加强市、县国税局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民主推荐,提拔任用了4名干部,充实了两县局两区局班子配备。探索和创新干部锻炼培养渠道,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研究制定了《民主推荐选派驻社区工作指导员工作方案》,并选派1名干部到定海城北社区担任农村指导员。结合舟山实际修订完善《舟山国税系统推荐考察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工作办法》,合理延长了股级干部的最高任职年龄,促进了海岛国税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xxxx年,在文明创建方面,我局取得了喜人的成绩。市局在继续保持全省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的同时,又被省局推荐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候选单位上报总局。市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组被市委宣传部、组织部评为xxxx-xxxx年度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进单位。(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积极处理了1起科级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警示了广大干部职工加强自身约束和提高自身修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三谈两述”和函询等制度的落实。xxxx年度市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同县局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11人次,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谈话6人次。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廉政专题学习、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全年共召开市局党组会议12次、局长办公会议10次,民主生活会1次,并将有关会议情况及时向全局通报,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公务用车问题、“小金库”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了长效机制。继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参加市纪委组织的“行风热线”直播,展示舟山国税良好形象。

2016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10篇
国税同城同办全市通办 第七篇

第1篇:国税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6年我县国税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纠建并举、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国税干部队伍建设和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完成。

二、评议对象

今年评议的对象为征管科、税政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一、二、三科和稽查局。

三、评议内容

(一)健全税收宣传咨询服务

1.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或电子触摸屏公布办税流程、服务措施,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

2.办税服务厅设立咨询辅导区,配备专职咨询人员。推行首问责任制,现场受理、解答涉税咨询。开展咨询业务整合,构建电话咨询、网站咨询和现场咨询“三位一体”的专业咨询服务格局,为纳税人提供统一、权威、方便、高效的涉税咨询服务。

3.通过“税法讲坛”、印刷税收宣传材料、国税门户网站、12366热线等渠道为纳税人提供税收业务培训,传递最新政策,及时做好涉税政策解读,保证纳税人了解政策,用足政策。

(二)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1.提升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进涉税审批事项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加快推行“一窗通办”,整合窗口职能,将办税服务厅单一职能窗口变为“一窗通办”的全职能窗口。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纳税人申请办理的涉税事项,提供限时、延时、导税、全程、提醒等服务,从根本上解决窗口拥堵,忙闲不均的现象,最大限度缩短纳税人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效率。

2.加快拓展“同城通办”范围。完善“同城通办”内涵,扩大同城通办地域范围和业务覆盖面。扩大申报征收、发票领购、普票代开等基础服务“同城通办”范围,实现对纳税人深层次、全方位的服务。

3.推行缺件备忘服务。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时,在个别资料准备不全情况下,由税务部门甄别缺件原因和涉税事项办理的紧急程度以及补正资料的可能性,为纳税人提供“先办后补”的服务制度。

四、评议方法与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方法。2016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在2016年11月底完成全面评议工作任务。评议步骤分为宣传发动阶段、查找问题阶段、落实整改阶段、总结考评阶段。

(一)宣传发动(6—7月)

本阶段主要工作:一是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掌握进展情况,针对性提出工作目标和任务,以加强对评议工作的领导。二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重点地选择1—2个问题开展选题评议,结合实际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纠风办备案后实施。三是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纳税人的理解、支持、参与和监督。四是选聘民主评议代表,赋予评议代表调查权、评议权、监督权,并组成政风行风评议组或督导组,监督、指导并参与评议工作。

(二)查找问题(7—8月)

本阶段主要工作:县局今年确定“健全税收宣传咨询服务”、“提高办税服务效率”两个选题开展评议。各单位按实际选题全面开展工作,力争在年内取得明显的成效。上级局将组织评议代表,深入各单位,采取听、看、查、议、评等方式开展检查,帮助被评部门查找问题,提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召开评议大会做好准备。

(三)落实整改(9—10月)

本阶段主要工作:一是召开评议大会。由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发表评议意见,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全面客观地评议被评单位的政风行风情况,重点评议存在的问题。参加评议的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评议的问题进行表态。二是针对评议代表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和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建立整改档案,向群众公布、反馈整改情况。三是在抓好整改工作同时,要将整改承诺和整改结果报送县政府纠风办和市局监察室,并通过政府(或纪检监察)门户网站和国税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总结考评(11月份上旬)

本阶段主要工作:一是对全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县纠风办和市局监察室。二是要建立和落实行之有效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制,把评议结果作为绩效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一项内容,奖优罚劣,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

第2篇:经贸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开展“积极融入六新大,全面建设五特好”活动,围绕经贸中心工作,促进经贸系统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进一步优化经济建设环境,为构建和谐促进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全过程。

二、评议范围

各直属单位,本局各股室。

三、评议内容

1、促进发展。紧紧围绕提速增效“两城建设”目标,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制定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2、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及乱摊派等问题。

3、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细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重实干、求实效,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民利。

4、转变职能。顺应市场需求,减少行政许可项目,主动为市场主体路线和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切实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5、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政策、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公开尽公开。

6、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坚决纠正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弄虚作假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行为。

7、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8、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基本建立。要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目标责任制,制定出工作方案,与业务工作、绩效评估工作共部署、共落实,做到领导机构、工作责任、工作措施落实。

四、评议方法和实施步骤

2016年县经贸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别实施,上下联运,突出重点,纠建并举,公众评议与明察暗访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设点投诉、发放问卷与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健全组织,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5、6月)。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调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二是结合实际,制定2016年民主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工作任务分解;三是宣传发动,认真部署。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部署2016年县经贸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做到人人参与,自觉接受监督;四是宣传“纠风短信平台”;五是针对本系统特点,聘请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代表。

(二)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阶段(2016年6、7、8、9月)。

一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纠风短信平台”、公开投诉电话及邮箱等方式向有关单位、企业、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征求群众意见,查找本系统政风行风存在的问题;二是由县经贸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成员会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代表一起开展明察暗访活动,进一步查找经贸系统在政风行风上存在的不足。三是开展选题评议。由局领导带领民评办人员和民评代表,深入基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确定选题评议,并报县政府纠风办备案;四是各单位和各股室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整改不足。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实施考评,总结上报阶段(2016年10、11月)

一是迎接市经贸委行风评议员的考评,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整改。二是接受县纠风办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会议。三是根据考评情况和自评情况,总结好的方面、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上报县纠风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了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必须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第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集中一段时间与精力认真落实好这项工作。要努力研究评议工作规律,主动创新评议机制,创新活动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系列活动,邀请其它单位参加,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2、扩大民主,畅通渠道。充分发挥民评代表的作用,广开言路,虚心听取评议意见,在查找问题征求意见中,要更广泛、更深入地注意收集各个层面代表的意见。确保民评工作深入持久、抓紧、抓实。建立健全整改责任追究制,促进整改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把解决基层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作为重点,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企业减负工作及本单位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评促改,寓改于建,强化服务意识。

4、加强联系,及时沟通。要及时将各个阶段工作情况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总结好的经验与做法,相互交流学习,以促进经贸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第3篇:民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入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根据市民政局和县纠风办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紧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全面推进全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群众路线、关注民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把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创新。

(三)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以评促纠,寓改于建,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

(四)坚持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确保评议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逐步提高评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长效机制,创新和改进评议形式、方法,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渠道,增强评议效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按照“全面开展,重点督查”的要求,不断加强民政机关和窗口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突出开展以基层窗口单位为重点的评议活动,深入推进各类民政窗口单位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民评代表作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纠风部门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进一步拓展与群众沟通的平台,及时受理、有效解决群众诉求。重视民主评议日常工作网上监管,规范和提升民主评议工作质量。

(二)认真抓好选题评议工作。一是继续深化巩固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成果。继续开展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活动,不断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督促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推动殡葬改革。二是抓好救助管理机构重点选题评议工作(具体方案另行下发)。以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和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着力解决救助管理工作薄弱环节和不足,推动救助工作机制完善、救助管理制度健全、救助基础设施配套、救助管理程序规范、救助队伍素质提升、救助服务理念创新,不断提高救助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深入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坚持抓业务与抓行风有机结合起来,将创建活动贯穿于各项民政业务工作之中,严格按照12类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标准,加强分类指导,深入挖掘典型,认真扎实抓好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成果的巩固和拓展,继续创建和培育一批作风优良、依法行政、服务优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行风建设示范单位,促进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健康发展,巩固和提高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水平。积极探索、不断完善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考评机制,加强示范单位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实行退出机制,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四、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包括全县民政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重点抓好各类民政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评议工作。同时,继续将救助管理机构作为行风建设重点选题评议对象,救助管理站站长为重点评议岗位,负责救助管理工作的业务部门为评议工作的牵头单位。并结合实际,继续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殡葬管理机构作为重点评议对象。

五、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重围绕作风建设、信息公开、依法办事、服务质量、服务环境、廉洁自律和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评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是否建立和完善评议工作领导机构,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是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具体任务;是否研究确定重点选题评议内容,制定具体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整改效果明显;是否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优化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环境;是否建立政风行风建设考核、激励、惩戒等监督管理制度,促进评议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法办事、勤政为民。是否采取措施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爱岗敬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树立勤政为民、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民政业务政策规定,无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收费的现象,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是否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推进依法行政、廉洁办事、诚信服务;是否建立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严格规范、落实公开。是否认真履行公开责任,不断完善和严格落实各项公开制度,政务(事务)公开方式和手段科学、合理、直观,便于群众知晓;是否及时公开有关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等重要信息;是否存在公开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不规范,甚至出现虚假公开、敷衍塞责等问题;是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信息咨询和查询、披露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改进作风、高效服务。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否贯彻《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树立和自觉践行“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是否从便民利民实际出发,简化办事程序,无存在服务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及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是否按照民政标准化和行业等级评定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服务设施、改进服务手段、拓展服务内容,为群众排忧解难。基层窗口单位是否开展规范化建设、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文明行业创建要求,有功能齐全的便民服务设施和服务场所,工作人员精通业务,热情周到,诚实守信,文明礼貌。

六、方法步骤

全县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面向社会、群众参与,分类指导、综合评议”的方法进行。实施过程中,采取问卷调查、电话抽查、明查暗访、组织评议、自查整改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民主评议工作总体上分为组织准备、动员部署、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总结提高五个阶段进行。

七、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要把民主评议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纳入局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要求,把评议工作放在民政工作总体规划中谋划和部署,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管辖范围内的政风行风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分管业务具体抓,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对业务范围内政风行风建设负责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要将评议结果与单位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挂钩,确保政风行风建设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着力解决问题。要把解决问题作为评议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督查力度,采取日常检查、集中督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要坚持开门纳谏、群众参与,通过调研座谈、现场接访、评议检查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要依托“政风行风热线”、政务网站和“四下基层”活动等载体,及时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愿望,切实把评议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提升服务上,放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上,放在解决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软环境治理上,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主动加强与纠风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指导,不断拓宽评议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民评代表的作用,建立正常的联系制度,邀请民评代表参与评议活动,认真接受督导检查,提升评议效果。

(三)抓好工作结合,注重实际效果。要科学计划、统筹安排,切实把民主评议活动与完成工作任务、落实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机关效能建设、绩效管理考评等有机结合,以评议活动促进各项民政工作的落实,以工作成效检验评议活动效果。涉及重点选题评议内容和纠风专项工作的业务部门、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履行牵头主抓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评议工作的落实。特别是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或服务窗口,要组织力量开展帮促,找出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直至群众满意为止。要建立和完善评议结果运用机制,对工作不负责、问题不及时整改、群众满意度低、社会影响差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警告、劝诫、通报,直至追究责任。

(四)坚持纠建并举,构建长效机制。要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结合,研究建立评议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巩固评议工作成果。注重把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着力在完善监管制度和内控机制上下功夫,尤其是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对策,切实把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和办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同时要加大制度执行督查力度,提升政风行风建设的成效,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纠正不正之风。

(五)认真总结提高,按时报送材料。今年民政系统继续列入公共服务类的评议部门,评议方法按百分制统计,分日常考评、群众评议和下级评议三个部分,每个部分有具体的量化考评内容,要求细、标准高,要积极适应新的任务要求,认真分析研究,把握关键环节,不断总结探索,创新措施办法,确保评议工作常抓不懈。要突出基层窗口,以推进民政服务标准化和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注意挖掘、培育先进典型,着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同时,要及时掌握评议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网络动态监管,重视抓好每个阶段文件、资料、报表等材料的整理,认真分类归档,及时总结分析。分别在8月15日前和11月15日前,将查摆问题整改情况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局民评办。

第4篇:司法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有序有效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和服务行为,改进工作作风,为促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事业的新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评议对象

1、局机关各股室及基层司法所。

2、法律服务行业,包括县公证处、宁荣律师事务所、县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

三、评议内容

(一)共性评议内容

1、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县贯彻实施办法,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3、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4、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5、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健全落实“效能问责”、效能投诉监督热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个性评议内容

【国税同城同办全市通办】

1、司法行政机关

(1)转变职能。顺应企业和群众需求,主动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

(2)维护民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利民惠民政策。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法律服务行业

(1)诚信服务。主动公开、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无强制服务、收费陷阱等问题。

(2)优质服务。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作风粗暴、态度生硬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3、基层司法所

(1)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2)服务环境。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创建群众满意的“规范化司法所”氛围浓厚。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

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同时,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研究提出2016年度重点整治的2—3个评议选题内容,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加以解决。

(二)调查评议阶段(6月中旬至8月)

通过查摆存在问题、组织明查暗访、开展选题评议、开展“面对面”评议等各种形式,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参与民主评议,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查找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落实整改阶段(9月至10月)

1、整改落实。要对自查、明查暗访、社会各界反映、群众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和反映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和梳理归类,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一件一整改。

2、整改反馈。要通过政府子网公开整改问题,及时将整改情况包括纠风办反馈的个案整改情况上报纠风办。

(四)工作考评阶段(11月至12月)

1、督导检查。组织对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窗口评议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问题比较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重点督查。

2、接受考评。要及时收集、分类整理评议工作有关的文件、资粮、照片等,形成工作档案,并按要求接受纠风部门的动态监管和工作考评。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参评部门要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牢固树立政风行风建设常抓不懈的思想,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切实把民主评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2、着力解决问题。要坚持评改结合、边评边改、纠建并举,突出重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行业都要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群众对法律服务行风的满意度。

3、注重搞好结合。各部门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等活动结合起来,善于借力,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局纪检、政工部门要把各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纳入督查的重要内容,督促改进不足和薄弱环节,促进全系统上下进一步形成“务实高效、公正廉洁、便民利民”的良好风气。

4、强化结果运用。要把查找问题、督促整改贯穿民主评议始终,建立健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把组织开展民评工作情况及测评结果纳入绩效管理考评的范围,同时作为评选先进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5篇:人保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效能建设,根据县政府纠风办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人社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紧紧围绕“五特好”建设目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以服务和改善民生为核心,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民利;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庸、懒、浮、散、蛮”和“中梗阻”、“吃拿卡要”等现象;以转变作风、促进发展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方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扎实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服务标准化”建设。

二、评议原则

(一)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在抓好自身政风行风建设的同时,将评议工作延伸到基层所站;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四)坚持以选题评议为抓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

三、评议对象

按照“全面开展,重点督查”的要求,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重点对象是: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直接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行政审批审核机构,就业服务、技能培训鉴定、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窗口单位,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其中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作为独立参评单位接受县政府纠风办的考评。

四、评议内容

(一)促进发展。从本单位职能和特点出发,紧紧围绕“五特好”建设目标,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制定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二)依法履职。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三)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细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重实干、求实效,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民利。

(四)转变职能。顺应群众需求,减少行政许可项目,主动为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办事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七)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八)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府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热线”、“视线”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五、评议方法

县局负责对本局各股室、直属单位进行考评。健全“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工作机制,按百分制,分选题评议、工作考评、群众评议和下级综合评议4个部分进行量化考评。

六、评议步骤

(一)宣传动员(4月21日至5月31日)。本阶段主要工作是:调整充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部门实际,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服务对象和相关人员中选聘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监督、指导并参与评议工作;通过设立评议意见箱、热线电话、电子信箱、发放征求意见表、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工作职能、业务范围、公开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展示近年来人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成效;多形式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直属单位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上报局行评办。

(二)查找问题(6月1日至8月31日)。本阶段主要工作是:通过召开自评会等有效形式和方法,联系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认真进行自查、自摆、自寻、自评;开门纳谏,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发放评议调查问卷,通过举报电话、举报箱、网上访问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组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行评代表也可结合各自的工作,进行经常性的随机暗访,收集群众意见建议,调查局系统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反馈;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座谈会,对局系统行评工作进行综合评议,评议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把受理群众投诉作为查找问题的重要渠道,建立和完善对群众投诉的处理和反馈机制,并选择几个查摆问题和整改工作到位的典型事例,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三)整改评议(9月1日至10月31日)。本阶段主要工作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对自查自纠、群众评议及行评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探索建立改进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达到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目的。要着力抓好个案整改,做到整改内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四落实;实行个案问题一案一袋,单独装订,案卷材料要详实,既要有问题的来源和具体情况,又要有整改措施和落实的情况以及反映问题的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满意度的认定;对群众仍不满意的问题,要分清情况,认真对待,能进一步改好的,要着力改正;对一时因条件不具备而不能整改的,要解释说明。召开评议大会,邀请县政府民评代表、局系统行评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面对面”或“背靠背”的评议。组织评议代表针对评议大会提出的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政风行风评议的成果。

(四)全面总结(11月)。本阶段主要工作是:各直属单位对2016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考评和总结;县局以问卷调查测评结果、评议代表明察暗访测评结果、评议大会评议结果等为依据,对各直属单位工作进行考评,通报局系统行评工作情况,宣布评议结果,对组织有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较高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群众满意度较低的,责令整改。对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创建优质服务窗口考评标准,采取内部评议、社会评议和组织审核验收相结合的方法,对局系统的服务窗口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推荐上报全国、全省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的重要依据。各直属单位应将自评结果和总结材料于11月25日前上报局行评办。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切实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方案,做出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民主评议工作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把工作责任分工细化,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分工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检查落实到位。

(二)狠抓整改,务求实效。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结合,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决杜绝“庸、懒、浮、散、蛮”和“中梗阻”、“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把整改贯穿评议过程的始终,针对评议中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抓好整改,并将整改通过媒体向社会反馈,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评议中发现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坚决严肃追究,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善于宣传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充分发挥先进示范作用,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实际成果。

(三)加强督查,健全机制。重视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检查和督导,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与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创建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管理体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从而推动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第6篇:住建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一、领导重视,部署及时

今年,县住建局认真按照省市住建部门和全县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系统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有创新地深入开展住建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行评工作,并把行评工作列入局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同志副组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住建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7月20日召开全县住建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县住建局在家领导班子成员、行评工作领导小组、住建系统副股级以上干部职工、窗口单位共6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了县行评考评组代表陈家验、林开学、袁石福、陈兴佃四位同志及局廉政监督员、行评监督员、县纪委常委、执法监察室孔美清主任等到会指导。

10月22日,县住建局邀请县检察院领导及反贪局、反渎局、预防科负责人参加住建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县检察院检察长、住建局局长就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分别对住建系统干部职工提出了具体要求。

10月25日,市行评督导组组长一行在市住建局纪检组长同志的陪同下,深入我局督查行评工作开展情况,查阅了行评档案资料并召开座谈会,督导组领导对我局的行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表扬。

11月30日,召开住建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大会,会议邀请县行评代表,,住建局廉政监督员,行评监督员参加评议大会,与会各位代表监督员对住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作了评议发言,充分肯定了住建局政风行风建设所取得得成效,并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二、健全制度,运作规范

一是完善制度,明确落实行评工作责任。今年又重新完善机关考勤制度、学习制度、接待制度等10大项33条制度,出台了“解放思想、力求先行、服务基层、服务企业”10条措施。由住建局局长分别与18个下属单位及机关股站签订了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状,细化行评工作的责任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效工作机制和明察暗访行风建设制度。公布纠风短信平台,设立举报箱及投诉监督电话:。编写行评信息简报18期,其中被省住建厅纪检监察信息采纳4条,其中专刊二期,被市住建局采纳1条。

二是继续落实“三联三挂”工作机制。把聘请的11位廉政、行评监督员分别与机关股站和下属单位挂钩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同时局班子成员又分别与局属单位负责人挂钩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由监督员不定期与局班子成员了解、沟通、反馈工作情况,并提醒注意廉洁自律,局纪检组不定期组织监督员深入到挂钩联系单位环卫处、房地产公司、城市建设监察大队、建筑设计院、房管所等联系单位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督查指导工作,听取联系单位工作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抓好干部队伍廉政建设和行评等各项工作。

三是努力实施“五个五”工程。为了进一步加强县住建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一要推行“五亮”制度,即亮办事身份、亮服务承诺、亮收费标准、亮政务公开、亮勤政廉政,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二要增强“五种意识”,即依法、廉洁、高效、服务、责任意识,时刻绷紧依法依规和廉洁自律这两根弦;三要落实“五项制度”,即推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立即办结制、终身负责制、失职追究制,以制度来管人、以制度来约束人;四要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强买强卖,严禁本人或帮助亲属朋友推销建筑材料、设备等,严禁介绍人员参与工程建设或管理工作等,严禁推诿、扯皮、拖拉;五要实现“五个目标”,即实现“队伍纯洁、办事高效、服务周到、作风转变、形象提升”。

四是深入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7月31日,县住建局局长主持召开全县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大会,就结合住建系统的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好全县“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推进会精神强调了五点意见:一是思想认识要再提高。二是工作部署要再落实。三是内部巡查要再严紧。四是班子成员要再带头。五是贯彻落实要再到位。

五是继续开展“六个不让”活动。即不让业务工作在我手中延误,不让承办事项在我手中积压,不让工作差错在我手中出现,不让办事群众在我手中冷落,不让违纪行为在我手中发生,不让单位形象在我手中受损。同时继续组建服务小分队,为企业上门送政策、送服务活动。

六是继续推行政务、廉政勤政公示。坚持每季度将建设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勤政廉政情况和个人申请建房审批情况、办理房屋产权证、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分配和廉租租赁补贴人员名单、行政事业性收费、违章建筑、行政处罚等有关内容和有关评议行风工作整改情况定期对外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办事透明度。

今年3月份省住建厅召开全省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省唯一一个县局参加了会议,局长在会上作了“自律他律并重,惩治预防并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典型经验交流,得到了省厅领导的高度表扬。2016年9月底市文明委对全市文明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结果公布,我县住建局在全市住建系统获得第一名。

三、广泛征求,落实整改

一是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向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发放问卷调查100份,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6.7%,收集的意见和建议32条,其中问卷调查收集有8条,座谈会11条,投诉件8条,信访件2件,转县水利局1条,供电公司2条,主要反映在队伍建设、规划审批、市容市貌、道路挖掘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目前已落实整改到位14条,正期解决2条,长期抓13条。坚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与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做到真查真纠真改,行评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紧抓不懈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是组织县行评代表、局行评监督员分别深入环卫处、房地产开发公司、城建大队、房管所、建筑设计院、质量监督站、规划设计室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等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检查行业行风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三是抓好选题评议。今年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选题评议主要工作来抓,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标准和准入条件对外公开,加大准入条件的对外宣传力度。今年已完成了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其中廉租房58套、经济适用房40套、限价房72套。7月份联合县纪委、监察、财政、发改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检查。11月份组织县行评代表,住建局廉政监督员,行评监督员深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现场督察工程,质量和房屋户型等情况。目前已全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现场摇号,保证符合条件的对象入住手续。

四是把燃气行业作为今年纠风工作的专项治理,5月1日两家燃气公司对螺丝瓶收取更换新瓶成本费。换一个瓶收取20元,引起了用气户不满和上访,事情发生后,我局及时报告政府,采取措施,立即停止收费,按原有渠道正常换瓶供气。6月29日邀请县政协委员10多人视察了城区燃气供应站和骏达、天业两家燃气公司的行业服务管理工作。8月31日组织县行评代表,住建局廉政监督员和行评监督员深入两家公司充装站,供应站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燃气价格、质量、计量、螺丝瓶更换送气服务等情况汇报,稳定了供气正常,停止收取更换费。得到大家肯定和理解。

五是抓好个案整改工作。对8个投诉件,2个信访件,所反映的内容做为今年的个案整改工作来抓,投诉、信访的内容主要反映在市政管理、道路损坏、市容管理,个人建房规划审批,垃圾收费等方面问题,进行了逐条逐件整改和答复反馈的落实。同时对整改到位现场拍下照片,我局把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针对所收集的意见和建议逐条逐项的认真落实,并在局政务公开栏对外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检查监督,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第7篇:移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为深化和规范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确保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县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库区移民工作实际,现就2016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决杜绝“庸、懒、浮、散、蛮”和“中梗阻”、“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移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移民群众利益,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推进库区移民工作“创先争优”和服务标准化建设。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靠移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和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逐步实现评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全局工作人员,各股室。

(二)评议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党员干部在政风行风建设中是否发挥表率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2.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贯彻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重实干、求实效,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移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民利。

3.依法履行职能,积极推行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有效解决影响推进库区社会发展的软环境问题。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建立公示制、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讲求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解决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

4.针对移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损害移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主动、及时、认真地给以解决,及时落实处理意见,及时向移民群众反映处理结果。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移民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

5.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侵害移民群众利益等问题。

6.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积极参与“热线”、“视线”互动工作。对移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按照县纠风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评议要求,今年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以继续深入开展维护移民群众利益、推进库区社会和谐发展工作为主题,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讨论,树立发展意识;二是更新思想观念,理清发展思路;三是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发展活力;四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五是推进工作落实,实现各项目标。根据实际情况,抓住1-2个移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措施,大力整治,力争在年内有明显成效。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

局行评办将专门设立来信来访接待室(局综合股办公室),开通行评热线电话,拓宽渠道听取移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采取问卷调查、选题评议、自查整改、明察暗访、工作考核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议方法,对全局人员和各股室做出综合评定。

(一)准备阶段(7月份)

1.宣传发动工作。通过组织专题座谈,设立热线电话、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宣传工作职能(业务范围),公开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2.建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工作需求,从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级主干和移民代表中选聘评议代表,充分体现代表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监督、指导。要把加强部门和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行业新风放在突出位置,围绕库区移民中心工作,围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和纠正损害移民群众切身利益不正之风这两大问题,认认真真地确定评议内容,根据实际确定一个重点或主题,重点解决一两个问题,不搞形式、走过场,要突出库区移民工作的特色。

(二)评议阶段(8-10月份)

1.查摆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走访移民群众、设点咨询和“政风行风热线”、“网络监督互动平台”等形式,认真查摆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问卷调查主体范围: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移民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士等。

2.自查整改。按照评议内容,结合年度工作,经常性地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针对社会各界对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分析梳理,找准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认认真真地确定评议目标,制定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做到“五定”,即定整改内容、定分管领导、定责任股室、定整改办法和措施、定整改期限。在落实整改工作中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问题没有查清的不放过;问题没有整改的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不放过,问题的责任者该处理没有处理的不放过。年终组织工作考评时,着重考评政风行风建设存在问题是否找准,整改是否落实到位,工作有无新的“亮点”。

3.工作考核。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约访走访发现的问题,“网络监督互动平台”以及省、市、县交办问题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情况。二是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库区发展创造软环境的情况。三是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查看县局是否按照县行评办的部署和要求,有条不紊地推进工作。

(三)总结阶段(11月份)

1.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总结,11月中旬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大会,并及时将评议报告报送县行评办。

2.根据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大会,抓紧对政风行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四、评议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纠正损害移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移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是扩大基层民主、强化群众监督、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库区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为评议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要积极履行职责,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岗位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分解落实到人,切实把民主评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政风行风评议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把民主评议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移民群众反映的问题。针对移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采取移民群众欢迎的新形式,充实需要的新内容,注入解决问题的新办法。要在为我县库区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和为移民群众办实事上下功夫,把移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切实取得让移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和建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创新思路,改进评议方式,建立科学严谨的评议和考评机制,在坚决纠正损害移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同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评议工作,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民主评议机制,不断提高民主评议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使民主评议的内容更有针对性,使民主评议的过程更有实效性,使民主评议的结果更具公正性。

第八篇:财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一、评议对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及“全面开展、重点评议”的要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向基层所站延伸,要加强对所辖乡镇(街道)财政所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指导,确定一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服务窗口以及乡镇(街道)财政所作为评议对象。

二、评议内容

1、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和县委贯彻落实办法,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做到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行政经费公开工作。

3、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4、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5、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基本建立。

6、转变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从企业和群众需要出发,主动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

7、维护民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利民惠民政策,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8、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职能,积极推行各种便民、利民措施,优化服务流程,无作风粗暴、态度生硬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三、评议原则

民主评议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原则。

四、评议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乡财政部门要担负起全面领导本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责任,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作为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坚持从机关做起,发挥表率作用,带动全系统树立良好的风气。

2、找准问题,认真开展选题评议。县乡财政部门要创造条件,把发言权、监督权、评判权交给群众,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两代表-委员”、民评代表、特邀监察员、效能监督员,以及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让他们更加了解财政、支持财政。要选择2-3个群众反映强烈、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评议,制定整改措施和评议目标,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3、强化督查,扎实推进评议工作。县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注重发现典型,总结经验,通过抓点带面,提升工作成效。要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积极支持和配合民评代表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推进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县财政局民评办将加大暗访力度,不定期组织民评代表加强对乡镇(街道)财政所的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4、注重实效,突出实际问题。县乡财政部门要以评议为契机,组织财政干部走出办公室,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认真体察社情民意,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坚持不懈做好事,限期解决和整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问题,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5、总结提高,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在评议过程中,要创新完善评议方式方法,使评议工作更有针对性、时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要注意挖掘、推广基层财政所和服务窗口抓政风行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环境优化。县财政局将及时推广交流经验,推进全县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迈上新水平。

第九篇:救助站选题评议工作方案

为巩固深化、持续深入抓好救助管理站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提高救助管理水平,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结合救助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县救助管理工作实际,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切实维护救助对象合法权益为目的,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促进救助管理机构政风行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依靠人民群众,以群众直评为主要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救助管理机构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2、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和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合理运用评议结果,不断提高评议工作的公信度。

二、评议的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今年政风行风评议的重点对象是县救助管理站,救助管理站负责人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第一责任人,救助管理工作业务部门为民评的具体牵头单位。

(二)评议内容

1、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按照提升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坚持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一起抓,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优化美化社会发展环境紧密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在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2、是否依法履行职能,切实维护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是否公正、文明开展救助;是否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将救助管理工作有关制度上墙;是否讲求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对求助对象认真甄别适时救助,解决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等问题。

3、是否继续巩固开展流浪孩子回家、回校园专项行动,是否继续开展寒冬送温暖、炎夏送清凉活动,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4、是否对救助对象、民评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并按规定的时间反馈整改结果。是否对“政风行风热线”等载体上的举报投诉认真受理,积极整改。

5、是否清正廉洁,有否存在以权谋私、侵害救助对象利益等问题。

三、评议的步骤和方法

(一)评议步骤

今年县救助管理站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大体上分五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5月上旬至5月下旬)。4月份,市民政局召开全市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会议进行部署。拟5月下旬,县民政局召开会议对全体干部职工地进行动员部署,并制定实施方案。

2、查找问题阶段(2016年6月上旬至7月中旬)。县救助管理站要通过邀请媒体采访、举行“开放日”活动、召开不同对象座谈会、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组织民评代表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将问题梳理汇总后,于7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市局民评办。

3、落实整改阶段(2016年7月下旬至9月上旬)。县救助管理站要对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县局将组织民评代表对救助管理站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开展检查,进行面对面的评议,并开展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整改结果,于8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市局民评办。

4、抽查评议阶段(2016年9月中旬至10月下旬)。县民政局和救助管理站要认真做好“面对面”评议活动准备,积极配合当地纠风部门的“面对面”评议活动,主动接受质询、点评,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同时认真做好迎接市局行评代表对我县救助管理站的检查工作。

5、总结通报阶段(2016年11月上旬至11月下旬)。要认真做好选题评议的总结,同时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整改情况和工作总结,于11月10日前,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市局民评办。

(二)评议方法

县救助管理站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省厅、市局的部署,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加强指导、综合评议的办法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采取组织评议和民主评议相结合、公开评议与代表评议相结合、自查自评与抽查评议相结合。民主评议工作总体上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抽查评议、总结通报五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持续时间与工作内容,各地可根据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内容可穿插进行,做到有机结合、相互衔接、效果明显。

四、评议的措施要求

(一)创新理念,丰富救助文化内涵。要结合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并倡导救助机构文化建设,以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帮助人为立足点,创建各具特色的救助机构文化理念,丰富和提升救助工作文化内涵,创新主动救助、关爱救助、亲情救助内容,推动救助管理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依法救助,切实维护合法权益。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重点围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容易发生恶劣影响问题等,进一步深化流浪孩子回家、回校园专项行动,主动开展寒冬送温暖、炎夏送清凉活动,大力公开救助政策、救助内容、教育矫治结果等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维护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标本兼治,建立救助长效机制。县救助管理站既要集中精力开展救助专项行动,又要强化做好日常预防工作,尽量减少新流浪人员的出现;充分发挥现有救助保护工作体制和救助服务网络优势,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健全跨省、跨市、跨县接送机制和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救助机制。要切实指导乡(镇)、村(居)积极做好源头治理工作,加强监护监督和家庭教育指导,建立长效预防机制。

(四)完善设施,不断提高救助水平。按照民政部救助管理机构等级站建设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救助站基础设施、业务设施等各项配套设施建设,特别要加强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设施建设,规范救助服务场所,构建良好的受助环境,办公场所和服务环境布局合理,优美整洁、秩序井然。不断健全完善服务规范,增强主动救助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第十篇:农业局政风行风选题评议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农业局政风行风选题评议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县农业系统的良好形象,根据《县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选题评议议题

以维护群众利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评议的重点内容,结合农业部门实际,经全体干部职工及民评代表讨论、研究决定,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为今年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评议内容。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措施

1、责任科室: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2、工作目标

切实发挥农业部门的职能,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大任务,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落实监管职责,强化全程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努力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可靠,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3、工作措施

⑴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结合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加强乡镇基层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建设,配齐配强监管队伍。同时加强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今年举办1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或检验检测业务培训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能力。

⑵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田环境监管。一是开展农资打假等专项治理。继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假劣农资及违法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瘦肉精”、禁用兽药等突出问题。二是加强农药使用的技术指导。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生产记录制度,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档案,严防超范围、超剂量滥用、乱用农药现象的发生。加快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农业防治等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三是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测试点。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区域采用调整种植结构、改进农艺农耕措施、实施生物防治等办法,努力降低重金属污染风险。

⑶大力实施标准化建设。加快地方农业标准制订,通过政府主导、龙头企业带动和市场拉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示范园区创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三品一标”建设,强化对农业品牌和“三品一标”认证后监管,坚决打击假冒行为。

⑷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承诺制度“黑名单”制度、信息发布制度、产地准出制度、应急处置制度以及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等各项监管制度,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⑸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以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为重点,全面掌握生产基地各时期应市蔬菜、水果质量安全状况,并强化重要节假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专项和突击检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通过整合各有关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资源,强化监测结果信息分析,进一步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强化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三、工作要求

局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民评代表采取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抽查,向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了解和掌握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选题评议相关责任站股要按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评议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和开展自查整改,切实做到优化发展、服务三农,并分别于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上报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2016国税局全市通办工作方案
国税同城同办全市通办 第八篇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今年“两个年”建设工作目标,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整合资源力量,优化办税方式,拓展办税渠道,提高服务质效,实现纳税人方便办税、快捷办税和畅通办税,努力打造“宜”服务特色工作品牌,全面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在全省的排名站位。

(二)工作目标

推行“全市通办”的基本工作目标是实现全市“四个通办”,即各税种申报缴纳“通报通缴”,各类抵扣凭证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认通验”,各种发票“通配通售”,税务咨询“通问通答”。以综合征管软件V2.0系统为依托,实现纳税人不受经营地点和所属国税机关的限制,可以到全市任何一个办税地点办理纳税申报、抵扣凭证认证、发票领购等事宜,打破传统的地域和辖区限制,节约纳税人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时效。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全市通办”是国税机关提供给纳税人的一种跨辖区的办税方式和渠道,不改变对纳税人的属地管理原则,纳税人所属税务机关、收入分配级次和对纳税人实施属地管理与现行要求一致。

(二)规范统一原则

“全市通办”作为一项新的办税模式,在推行过程中需要做到四个统一:统一税收业务流程、统一操作规范、统一执法标准、统一纳税服务标准,严格按照省局“两化”工作规程(2016版)、省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操作事项清单明确的工作规程及《市国家税务局“全市通办”作业规范》(见附件一)的要求办理“全市通办”各项涉税业务。

(三)信息共享原则

为了简化传递手续和减少纸制资料传递,“全市通办”涉及各单位之间的信息和资料传递,应尽可能通过综合征管软件、外部信息交互平台等信息化手段进行前后台间的信息共享与传递,实物资料的传递和交换也应以集中、定期为原则。

(四)统筹推进原则

围绕总局、省局建立现代化征管体系的总体工作目标,将推行“全市通办”和打造“全员全程全域”工作模式,推动征管服务调整转型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三、“全市通办”范围

(一)区域范围

全市区域内的所有国税纳税人,均可结合自身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办税地点办理通办业务。

(二)业务范围

“全市通办”涉税业务范围包括:

1.申报征收全市通办。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季度)等税种的申报征收。

2.报税认证全市通办。包括一般纳税人正常抄报税(涉及需要更换金税卡的除外)、农产品收购发票采集、货物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认证以及认证结果打印。

3.发票领购全市通办。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普通发票核定数量和版位以内的验旧和领购(发票的首次领购、调整票种、版式、领购数量除外),不包括印制衔头发票。

4.税务咨询全市通办。税收政策上门咨询服务的受理。

四、“全市通办”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5月26日-5月30日)

1.组织准备。市局成立“全市通办”推行办公室,由市局纳税服务科牵头负责,市局征管科、收核科、货劳科、所得税科、信息中心协助工作,完成方案和“全市通办”作业规范的制定,统一业务流程和作业标准,明确“全市通办”范围和业务内容。各单位成立工作组,指定专人负责,测算本单位通办窗口设置数量,确定通办岗操作人员。

2.维护岗位人员权限。根据“全市通办”业务需求及岗位职责,市局设置、调整综合征管系统V2.0的全市权限的通办岗位和用户组,对农产品收购发票、货物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等采集、认证系统相关岗位人员进行用户组设置、权限升级维护。各(县)区局对应完成赋岗赋权工作。

3.组织岗位培训。各单位迅速组织通办岗位人员进行“全市通办”作业规范和工作流程的业务培训,使通办岗位人员能够明晰工作职责,熟悉业务流程,熟练掌握操作要领。

4.加强宣传。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办税服务厅及媒体、网络等渠道告知纳税人。

(二)正式运行(6月征期起)

从6月征期起,全市各单位全面推行“全市通办”。

(三)调整及总结

各单位在推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要及时向市局反馈,并于8月底前向市局上报整体运行情况,市局针对运行中的问题作进一步调整。年底前,市局将对“全市通办”推行工作进行总结提炼,结合全市“全员全程全域”工作开展情况,对通办业务范围做进一步拓展。

五、注意事项

(一)大读卡器的使用及保管

由于各单位购买大读卡器数量较大,要做好登记并指定专人负责大读卡器的使用及保管工作,严防遗失,出现质量问题及时向金税公司申请调换。除通办业务窗口外,各单位应尽量延续使用金税卡办理各项抄报税、认证业务,节约资源、减少浪费。

(二)涉及需要开具纸质税票的问题

由于目前金库无法完全实现县支金库与市支金库及翠屏区支金库纸质票据交换,纳税人涉及税款缴纳需要开具纸质税票的暂不纳入“全市通办”。原城区板块和县涉及纸质税票可以办理“同城通办”业务暂停办理。纳税人有实际需要的,通过税库银或银行端查询等电子缴税方式解决。

(三)几类特殊情况处理

1.跨区申报纳税人因银行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扣缴税款不成功的,受理税务机关应删除申报表和电子缴款书信息,并告知纳税人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2.跨区纳税人办理申报时,由于系统及其他原因导致重复扣款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清理并办理退库事宜。在重复扣款未解决之前,主管税务机关应告知纳税人在本局办理相关涉税事宜;3.纳税人发现领购的发票存在错售、次版等问题,需要进行退票处理的,按照“谁售票谁退票”的原则,到原领购发票的国税办税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申请退票处理;4.受理机关在办理跨区纳税人发票发售业务时,由于错售等原因需要发票退库操作的,发售岗人员需进入非同城通办岗位下的发票发售模块进行退库操作;5.跨区办理纳税人涉税业务时,由于误操作导致综合征管系统2.0中相关数据错误的,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数据的清理和修改;6.对有欠税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受理税务机关不得向纳人配售发票,应告知纳税人回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并及时通知其主管税务机关。

(四)征管资料和发票管理工作

“全市通办”启动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通办业务跟踪及数据核对工作,受理涉及“全市通办”的各项资料,按类分时序存放,就地集中管理,年终送主管税务机关存档。对发票发售情况,各单位要按月进行清理核对,对帐实不相符的,要及时查明情况并进行调整,同时逐笔填写《市国家税务局“全市通办”发票发售情况明细表》(见附件二),于次月5日内报市局征管科,由征管科汇总挂网,供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查对。

六、组织保障

“全市通办”是提高办税工作质效,建设服务型国税机关的重要举措,是今年我局推进征管服务模式调整转型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主要抓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组织保障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抓好该项工作的部署、落实,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精选优秀人员从事通办工作,为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及时跟踪关注税源变化情况

各单位在实行“全市通办”后,要加强前台办理业务的后续管理,充分运用税收分析监控系统、风险评估及电子档案系统及行业网即时通迅软件等信息化平台和手段,监控发票发售、申报征收等业务变化情况,及时进行信息传递交换、反馈沟通,力避出现业务真空和工作断档。

(三)积极做好宣传辅导工作

要做好针对纳税人的辅导培训、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就“全市通办”的业务范围和办理程序对外公告,并通过其他多种渠道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不得推诿、拒绝纳税人的通办业务申请,对于不属于通办业务范围的,要向纳税人做好解释,确保推行工作顺利进行。

2015年国税系统工作报告(工作计划部分)
国税同城同办全市通办 第九篇

2016年国税系统工作报告(工作计划部分)

根据上级的部署以及今年的经济、税收形势,今年全市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税收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对今年经济与税收工作的部署,突出工作主题、主线,围绕"四零一高"工作目标,以服务大局、征管改革、"四化建设"、"四大风险"防控为重点,稳中求进,开拓创新,全面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设美丽XX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围绕讲政治、顾大局的工作方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国税系统首要的政治任务。系统各级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学习活动,深刻领会党中央的精神和部署,自觉从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职业敏感性,尽职尽责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地履行税务部门的职责,真正把十八大精神贯彻到工作中、融会到思想里、体现到行动上。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税收工作,牢固树立经济税收观,充分利用国税部门的政策优势和管理优势,在融入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上有所作为。要抓好建设XX国际旅游胜地有关文件的学习,按照XX市发展规划纲要确立的功能分区、产业布局,立足国税部门的工作职责,对现有的税收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效应进行客观评价,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二)围绕应收尽收的工作原则,严格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今年税收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压力很大,各单位务必要克服麻痹和懈怠思想,抓早、抓紧、抓实组织收入工作。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要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各个时期的税收收入形势,加强对税收收入形势的分析研判,强化税源监控,准确了解和掌握经济形势与税源变化趋势,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分析,掌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把提高税收收入质量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提高收入质量,确保税收收入增长没有水分,为各级政府履行职能提供真实可用的财力保障。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及时汇报和反映组织收入工作的情况和问题,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组织收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围绕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核心,加快"四化建设"的步伐。

开展"四化建设"是区局党组为适应当前世情、国情、税情新变化提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各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四化建设"与当前实际工作相结合,统筹兼顾,抓好推进、落实。各单位要按照"以制度规范运行,用过程保证结果,以考核促进落实"的工作思路,在今年年底前建立"四化"的标准体系、流程体系和制度体系。切实抓好工作标准化建设,将工作尽可能标准量化,建立起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工作标准执行的考核,对各项工作任务在执行过程进行痕迹管理,促进绩效考评工作的科学、公正、公平。切实抓好行为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范干部的政治行为、职务行为、廉政行为、社会行为、日常行为,杜绝各种风险的发生。切实抓好手段现代化建设,吸收先进管理理念,构建信息化管理综合平台,拓展现代化工具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抓好成效最优化建设,优化组织机构,科学配置人力资源、物质资源,狠抓督促落实,努力达到"成本付出最低,工作业绩最好,社会形象最佳,荣誉档次最高"的工作目标。

(四)围绕五个依法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依法行政。

按照"十二五"时期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的要求,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执法、依法征收、依法服务、依法减免、依法稽查。深入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完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调整执法考核办法,构建人机结合的税收执法责任考核机制。加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力度,提高审理质量和效率。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应诉,维护税法公正性。有效发挥督察内审的监督保障作用,初步建立"完善体系、健全机制,整合资源、建库管理,适时介入、查防结合,分级管理、分类督审"的督察内审工作管理新模式。继续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和财务收支监督,严格防范执法风险和财务管理风险,确保队伍执法管理行为规范,充分发挥督察内审"查错纠弊、促进管理、防范风险、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稳步推进督察内审工作管理创新,推行督察审计报告专家联审制度,总结完善介入式审计创新工作,抓好清单式审计的运用。加大税务稽查工作力度,重点抓好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狠抓涉税违法大要案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抓好基层单位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促进基层税务机关规范执法,进而带动提升全市国税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五)围绕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着力提高纳税服务工作的层次和针对性。

提高办税效率,优化办税流程,积极推广办税流程标准化建设;探索将部分审批事项、基础管理事项前移到办税服务厅,提高审核审批速度。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充分发挥现有服务平台的宣传功能,让纳税人熟悉税收政策和办税程序。完善纳税服务措施,继续推进网上办税、自助办税、全市通办等多元化办税方式,扩大办税"免填单"的范围;推广"办税便利通"服务平台,提高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和涉税业务"全市通办"的工作效率,实现"服务全天候、办税全市通"的目标。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通过税务网站、短信服务、纳税人学校、纳税人权益维护中心等平台,建立纳税人需求收集、处理和反馈机制,快速有效地处理投诉和举报问题。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组织办税服务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围绕两提高、两降低的工作目标,加强征管工作提高质量、效率。

夯实征管基础。强化户籍管理,加强户籍信息清理,严格非正常户、停业户、注销户的控管;深化申报管理,加强长期零申报、低申报户的监控,提高纳税人的申报准确性和真实性;细化发票管理,规范发票的供应,提升发票数据的分析应用水平,扩大网络发票使用范围;硬化欠税管理,防止新欠,积极清理陈欠、呆账欠税。加强税源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对重点税源实行精细化管理、一般税源实行行业化管理,对零散税源实行社会化管理;完善税源与征管状况一体化的互动机制,优化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体系,提高监控分析对征管工作的导向作用。加强纳税评估,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提升数据分析应用能力,规范税收风险的识别、排序、应对等。继续加强对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各税种的管理,切实防范征管风险,堵塞税收流失漏洞。认真做好"营改增"相关准备工作。

积极稳妥推进征管改革。一是要更新理念、明确目标。树立促进税法遵从理念,摒弃"以收入论英雄"、把完成收入任务指标作为征管主要目标的观念,兼顾管理和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二是要优化税收征管程序。明晰征纳双方权责,明确纳税人自主申报的主体地位,突出纳税评估在税收征管业务中的核心地位。三是要优化组织体系和征管方式。大胆创新,对不利于"两提高、两降低"的制度、机制和管理方式要敢于打破;推进市、县(区)局扁平化、实体化管理,在暂不改变机构及领导职数的前提下,整合优化工作流程,理顺工作职责,实现人力及征管资源向纳税服务、税源管理、税务稽查倾斜;梳理办税流程,减少、简化审批环节,将不必要的事前调查和审批事项改为报备,尽可能将纳税人申请的涉税事项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即时办理。四是要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由管户制向管事制过渡,逐步实现税收专业化团队管理;按照"解剖一个企业,带动一个行业"的工作思路,对部分典型企业进行分析研究,查找问题,探寻规律,实现对行业税收的强化管理、精准管理。五是要强化信息支撑手段。加强内外部信息的采集的规范和应用,推进第三方涉税信息平台的构建,探索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工商、地税、银行、质监、发改委等信息共享交换机制。

(七)围绕提升能力、激发活力的工作导向,大力加强队伍管理。

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县(区)局领导班子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双争双优"活动,根据职位空缺情况,择机开展全系统科级空缺职位竞争上岗工作,调整和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以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为主,建立和完善多种方式并举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中年领导干部的管理,发挥其工作阅历深、经验丰富的优势和主力军作用;坚持公道正派、任人唯贤,注重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让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到提拔和重用;摒弃论资排辈的选人用人观念,为优秀年青干部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发展空间;加强妇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任用。加强干部思想引导,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鼓励大家想干事;加强培训,提升能力,让大家能干事、干成事;加强廉政机制建设,防止干部不出事。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采取"菜单式"的培训方式,缺什么补什么,满足干部实际需求,改变教育培训"形式多于内容、针对性不强、效果不理想"的状况。健全干部激励机制,通过记功、嘉奖、授以荣誉称号等多种形式,把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结合起来,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深入推进系统党建和工青妇工作,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工青妇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规范活动内容,提高管理水平。继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重点抓好1-2个县(区)局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认真抓好区局"五件实事"的落实,切实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

(八)围绕巩固和完善内控机制建设的工作重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和"四大风险"防控。

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反腐倡廉的工作要求,以巩固和完善内控机制建设为重点,突出"惩防并举、重在预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防风险和化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消除"干多错多"的不良思想和逃避责任、不作为的不良现象,使全体干部既要意识到"风险无处不在",又要克服执法恐惧症,树立"工作不作为就是最大的风险"的理念,忠于职守,狠抓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推进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要抓教育引导。以贯彻落实《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为重点抓好廉政教育学习活动,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和岗位风险教育,增强干部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让大家懂得 "防什么,怎样防"风险;要继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倡廉、守廉的良好氛围。二要抓健全机制,围绕四大风险领域,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客观评定风险等级,根据不同等级制定处置的预案、应对的措施。建立风险防控模型,对各类风险进行识别排序,明确风险防控部门的职责,初级风险由前台防控,中级风险由税源管理部门防控,高级风险由稽查部门防控。三要抓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县(区)局领导班子、农村分局领导班子、重点岗位及岗位人员的监督,严明工作纪律,推进工作规范管理。同时要抓好巡视工作,提高巡视质量,用好巡视成果。四要抓效能跟踪。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落实纠风整治,深化政务公开,提升国税部门工作形象。五要抓案件查处。坚持将监督关口前移,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分析、及时解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九)围绕高效、安全、有序的工作方向,加强行政管理。

切实加强政务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机关政务服务的标准、制度、措施、办法,建立目标责任制,优化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督查督办,努力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减轻基层负担。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制度化,努力提高机关事务工作水平。创新社会管理,认真落实信访、舆情、应急管理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实行源头治理,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维护系统各级正常工作秩序。加强财务管理,坚持依法理财,进一步健全财务制度。着力防控财务风险,抓好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强化日常管理和监控。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资产和基建项目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格追责。充分发挥后勤服务职能,加强和完善接待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接待开支;加强安全防控,做好防洪、防火、防盗以及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责任事故零发生。

(十)围绕清简、务实的工作标准,大力改进工作作风。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良好的工作作风是抓好工作落实的重要保证。各级各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各级制定的实施办法。要紧紧围绕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厉行勤俭节约等工作重点,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整改。要大力弘扬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将实事求是、狠抓落实作为推动我市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落脚点,以实事求是的精神筹划工作,以实事求是的要求部署工作,以实事求是的作风推动工作,以实事求是的标准检验工作。要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讲实话、出实招、务实效,把心思放到干实事、抓落实、解决实际问题上,把各项工作部署和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到位。各级"一把手"是改进工作作风的关键,要带头倡导、真转实改,善于释放上行下效的正能量;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为促进作风的转变、风气的革新做出表率。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最新成考报名

  • 党员个人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范文(通...
  • 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的标准方面存在的...
  • 2023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四篇
  • 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材料3000字(通用8篇)
  • 对党支部的批评意见八篇
  • 党员民主评议个人对照检查材料【6篇】
  • 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范文五篇
  • 组织生活互评批评意见50条范文(精选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