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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801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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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银川市大事记
银川801杀人 第一篇

2010年8月大事记

2010-09-10

8月1日, 2010第三届银川国际汽车博览会在银川国际会展中心举行。自治区领导张毅、王正伟、项宗西、崔波、蔡国英、李锐,中国贸促会汽车行业分会会长、本届车展组委会主任王侠,市领导孙荣山、李泽峰、贾奋强、梁积裕、王玮等出席开幕式。开幕式由副市长马迎秋主持。

8月2日,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毅在自治区、银川市领导崔波、蔡国英、李泽峰、梁积裕、马迎秋等的陪同下,深入宁夏国际小商品交易中心、兴庆区塔桥村花卉园区、新华百货股份公司东方红店等处,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8月6日,第二届中国(宁夏)园艺博览会在宁夏园艺产业园隆重开幕,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成玉,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毅,自治区主席王正伟共同为园博会启幕。自治区领导项宗西、于革胜、崔波、陈二曦、齐同生、马瑞文、马秀芬、解孟林等,国家粮食局副局长曾丽瑛、中国农科院副院长唐华俊等国家有关部委(单位)领导,各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团和国外嘉宾等出席开幕式。自治区副主席郝林海主持开幕式。

8月6日,银川市第二个全民创业月暨百名青年创业行动在西夏区801创意产业园启动。区、市领导崔波、解孟林、孙荣山、李泽峰、马军生、陈军等参加了启动仪式。

8月8日,全区第十三届运动会在银川隆重开幕。王正伟、崔波、陈二曦、刘国祥、张小素、赵小平、安纯仁等自治区党政军领导,以及2万名观众观看了开幕式盛况。开幕式由自治区副主席姚爱兴主持。

8月12日,银川市市长王儒贵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动员大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毅在银川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听取了2010年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督促加快办理进度。

8月13日,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崔波,与副市长马军生一行,深入银川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兴庆区掌政镇残疾人扶贫基地、贺兰县残疾人托养机构等处,对我市残疾人工作进行调研。崔波强调,要积极、主动、自觉地做好残疾人各项事业,重点抓好康复、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残疾人撑起一片蓝天。

8月13日,王儒贵及教育、建设和城管等多部门负责人,来到银川市职教中心、新华街、第十九小学等地,实地调研督察我市城建工作。

8月16日,银川海宝公园正式开园。自治区、银川市领导郝林海、陶源、王儒贵、洪梅香、王玮、雷鸣、孙建峰出席了银川市首届花艺大赛暨海宝公园开园仪式。

8月16日,银川市市长王儒贵会见了马来西亚吉兰丹州副州长拿督胡思玛及政府代表团一行,市政协主席洪梅香、副市长马迎秋参加了会见。

8月17日,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崔波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关于银川市“十二五”期间城市建设新“五创”的建议》和《关于我市“十二五”规划中增加的人文指标的建议》汇报,并进行充分讨论。市领导王儒贵、李泽峰、梁积裕、王玮、雷鸣、张秉忠、马迎秋、王久彬、马军生参加会议。

8月18日,全市项目建设百日大会战动员大会召开,对百日大会战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在全市掀起项目建设新高潮,确保全年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不断增强我市经济发展的后劲。市领导崔波、王儒贵、洪梅香、李泽峰、左新军、贾奋强、郑震、梁积裕、马迎秋、王久彬、马军生、何正荣参加了动员大会。

8月21至22日,全区县域经济观摩团先后到灵武市、永宁县、金凤区、兴庆区、西夏区,对我市今年县域经济发展进行实地观摩。自治区领导张毅、王正伟、于革胜、崔波、徐松南、刘晓滨、刘慧、马金虎、杨春光、苏德良、蔡国英等,在王儒贵、李泽峰、贺满明、梁积裕、马凯、王久彬等市领导的陪同下进行了实地检查观摩。

8月23日,全区县域经济观摩团来贺兰县,对我市今年县域经济发展继续进行实地观摩。自治区领导张毅、王正伟、于革胜、崔波、徐松南、刘晓滨、刘慧、马金虎、杨春光、蔡国英等,在市领导王儒贵、李泽峰、梁积裕、马凯等的陪同下进行了实地检查观摩。

2010年7月大事记

2010-08-18

7月2日,银川市政协主席洪梅香带领市政协委员,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积裕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视察了我市“黄河金岸”建设情况,市政协副主席刘国强、王学新、于晓兵、孙建峰、顾川、陈军参加了视察。

7月6日,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崔波,主持召开市委2010年第17次常委会议,传达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7月7日,银川市市长王儒贵与市领导贾奋强、马军生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我市公安工作进行调研。王儒贵强调,要扎实推进科技强警,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7月12日,我市召开重点项目建设汇报会,在今年的30个重点项目中,目前已开工24个,累计完成投资44.03亿元,其中本年度完成18.97亿元。市长王儒贵,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积裕参加会议并对工作做了进一步的安排

7月13日,市长王儒贵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了《银川市限价

商品住房建设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将于8月15日起实施。

7月13日,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崔波,在银川会见了南非拉普斯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菲尔·帕顿和首席执行官马丁·瑞格一行。副市长代荣民参加了会见。

7月14日,我市召开农业经济形势分析会,今年上半年,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保持良好发展态势,预计上半年全市农业增加值达7.4亿元,同比增长6.5%左右,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4260元,同比增长13.5%左右。市领导李泽峰、梁积裕参加了分析会,并对下半年农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7月15日,为期两天的全市领导干部集体学习会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崔波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市长王儒贵传达了全区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精神,并部署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领导孙荣山、洪梅香、贺满明、左新军、贾奋强、郑震、梁积裕、王玮、马凯等参加了会议。

7月15日,市长王儒贵,与随行的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玮,深入市辖三区,对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督察,所到之处对细节上的“把抠”,无不令随同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再次强化了做好细节工作的意识。

7月19日,自治区主席王正伟在银川会见了蒙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杨文俊一行,并就该公司在银川投资发展进行了友好会谈。自治区、银川市领导崔波、郝林海、王儒贵、贺满明、梁积裕参加了会见。

7月20日,由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7.5亿元,在银川建设的日产1000吨液态奶生产基地,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正式破土开工。区、市领导于革胜、崔波、郝林海、孙荣山、王儒贵、洪梅香、贺满明、梁积裕、王玮等参加奠基仪式。

7月20日,由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5亿元建设的宁夏软件园新园工程开工建设。区、市领导于革胜、崔波、郝林海、孙荣山、王儒贵、洪梅香、贺满明、梁积裕、王玮等参加奠基仪式。

7月21日,银川市市长王儒贵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会议原则通过了《银川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这意味着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能力将再度提升。

7月22日,银川市第三届国际青少年音乐节正式启幕,在此后5天时间里,受邀来银的法国里昂“夏娃之声”合唱团将与银川青少年管弦乐团、宁夏歌舞团管弦乐团同台表演,为银川市民带来多场音乐盛宴。市领导崔波、王儒贵、李泽峰、郑震、张秉忠、王丹华、马迎秋等出席了开幕式。

7月26日,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崔波,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积裕深入贺兰县南梁台子水厂、灵武市郝家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崇兴镇东塔饮水项目工程建设现场,实地察看工程建设情况,详细了解了工程规模、进度、覆盖范围、解决的人口数量

等问题,对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行调研。

2010年6月大事记

2010-07-13

6月1日,市长王儒贵来到位于西夏区兴泾镇的银川市穆斯林孤儿院,和生活在这里的穆斯林孤儿一起过“六一”。

6月2日、3日,区市领导崔波、孙荣山、王儒贵、洪梅香带队,实地检查全市产业发展情况。各地立足自身优势,挖掘本地特色,找准突破口,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带动了地方经济发展,这一切都让大家为之振奋。

6月3日,自治区副主席李锐在银川市领导马凯、马迎秋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先后来到永宁县、灵武市、兴庆区、贺兰县,实地察看了黄河生态园、永宁县望洪镇和谐新村、世界水车博览园、黄河书院、兴庆区掌政镇特色小城镇、长河湾国际休闲度假中心、滨河工业基地、贺兰县立岗镇幸福村等沿黄重点项目的建设情况。

6月6日至9日,银川市党政代表团来到普陀区,对该区的城市建设、服务业发展等情况进行了考察。市人大主任孙荣山、市长王儒贵、市委副书记李泽峰,及市领导雷鸣、王久彬、刘国强、孙建峰等参加了考察活动。

6月17日,“创意银川2010设计节”在镇北堡西部影城正式启动。区市领导崔波、王儒贵、梁积裕、王玮、马军生,以及原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银川创意产业促进会会长陈育宁,原自治区文联主席、中国著名作家、镇北堡西部影视城董事长张贤亮出席启动仪式。

6月18日,自治区主席王正伟与区市领导崔波、赵小平、田明、王儒贵、代荣民等来到贺兰山体育场、银川市职业教育中心、火车站站前广场项目、银川市北部水系整治工程、银川中央商务区(CBD)B区规划建设项目、宁夏大剧院工程、五里湖畔和五里宜居保障性住房项目等建设工地,实地调研银川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6月18日,自治区主席王正伟在区市领导赵小平、田明、王儒贵、代荣民等陪同下,对苏峪口国家森林公园贺兰山阙景区规划进行调研。

6月20日,兴庆区掌政镇特色小城镇建设正式开工奠基。银川市领导王儒贵、李泽峰、雷鸣、代荣民等出席奠基仪式。

6月21日,“党员献爱心”向银川市党内关爱资金捐助活动仪式在市行政中心举行,在市领导崔波、孙荣山、王儒贵、洪梅香、李泽峰等带头捐助下,市直机关党员,以及企业等社会各界代表踊跃捐款。

【银川801杀人】

6月22日,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崔波和银川市市长王儒贵会见了“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家宁夏行活动”企业家一行,副市长王久彬参加了会见。

6月23日,银川市召开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长王儒贵对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6月24日,市长王儒贵会见了前来访问的美国新泽西州森都布鲁克市市长路易斯、西橙市市长华勒斯和西柏市名誉市长梁德铨一行,双方就加强合作进行了友好交流,副市长王久彬参加会见。当天,银川市与森都布鲁克市签署了建立友好城市关系意向协议书。

6月25日,自治区主席王正伟会见了著名艺术大师、“福娃之父”韩美林一行,银川市领导王儒贵、洪梅香、何正荣等参加了会见。

6月27日,第三届贺兰山岩画艺术节暨国际岩画学术研讨会在巍巍贺兰山下举行开幕式,来自国内外近80位岩画专家与知名学者齐聚贺兰山岩画景区,品评岩画,为岩画的研究、保护、发展出谋划策。自治区、银川市领导崔波、马秀芬、田明、王儒贵、洪梅香、李泽峰、王玮、杨波、张秉忠、刘国强、于晓兵出席开幕式。

6月26日,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崔波,会见了前来银川出席第三届贺兰山岩画艺术节的著名艺术大师、“福娃之父”韩美林一行,市领导洪梅香、李泽峰、何正荣等参加了会见。

6月27日,著名艺术大师韩美林将创作的100件作品送给银川市人民政府。银川市领导崔波、王儒贵、洪梅香、李泽峰、王玮出席艺术作品赠送仪式。

6月28日,由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总投资近23亿元的9个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在开发区西区隆重开工。陈建国、王正伟、崔波、王儒贵、洪梅香、李泽峰、贺满明等区市领导参加奠基仪式。

6月29日,《月上贺兰》总结表彰暨文化体制改革动员大会在银川市行政中心礼堂隆重举行。自治区、银川市领导崔波、杨春光、孙荣山、王儒贵、洪梅香、李泽峰、贺满明、郑震、梁积裕、王玮、张秉忠等出席大会并为受表彰的个人和单位颁奖。

2010年5月大事记

2010-06-17

政务要闻

5月5日,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在自治区、银川市领导崔波、蔡国英、李泽峰、代荣民等的陪同下,先后来到德馨公园、海宝公园、银川市职业教育基地、沙城子农场和801创意产业园等地,对我市生态环境建设进行调研。陈建国强调,要以愚公移山的精神,高起点、高标准地开展生态环境建设,把这一社会公益事业做好做实做出成效,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5月6日,市领导崔波、李泽峰、贾奋强、金忠华、马迎秋、马军生、于晓兵分7个组,对我市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进行暗访。暗访中,7个组分别深入市直属和6个县(市)

银川市20092012年小学毕业生暨青年语文教师
银川801杀人 第二篇

银川市2009—2012年小学毕业生暨青年语文教师古诗词背诵抽测

阶段性小结【银川801杀人】

一、背景回顾

2001年,全国开始了第八次课程改革,新的《语文课程标准》中第一次以“专家推荐”的方式列举了70首古诗文篇目供小学生背诵积累。为了落实这一造福于千万学生的学习任务,银川市教科所和银川市小语会从2002年启动了“小学生古诗文背诵推广工程”,从2007年开始组织人员对小学毕业班学生背诵70首古诗文情况进行抽测和督察。经过几年的背诵检查,该项工作已经成为了银川市小学语文的一个“传统项目”,在每年的4月份如期进行。2009年,抽测学校由每县(区市)2所增加到3所,2011年又增加到4所(其中包括2所农村小学)。同时,教科所于2009年向全市35岁以下青年语文老师发出了倡议,建议青年教师趁着年轻,与学生同背经典。2011年、2012年教科所采取教师自愿参与的方式进行了了解性抽查。

附录:2011年版《语文课程标准》中专家推荐的75首小学生古诗词背诵篇目——

1.江南(江南可采莲) 汉乐府 2.长歌行(青青园中葵) 汉乐府 3.敕勒歌(敕勒川) 北朝民歌 4.咏鹅(鹅鹅鹅) 骆宾王 5.风(解落三秋叶) 李峤 6.咏柳(碧玉妆成一树高) 贺知章 7.回乡偶书(少小离家老大回) 贺知章 8.凉州词(黄河远上白云间) 王之涣 9.登鹳雀楼(白日依山尽) 王之涣 10.春晓(春眠不觉晓) 孟浩然 11.凉州词(葡萄美酒夜光杯) 王翰 12.出塞(秦时明月汉时关) 王昌龄 13.芙蓉楼送辛渐(寒雨连江夜入吴) 王昌龄 14.鹿柴(空山不见人) 王维 15.送元二使安西(渭城朝雨浥轻尘) 王维 16.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独在异乡为异客)王维 17.静夜思(床前明月光) 李白 18.古朗月行(小时不识月) 李白 19.望庐山瀑布(日照香炉生紫烟) 李白 20.赠汪伦(李白乘舟将欲行) 李白 21.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故人西辞黄鹤楼)李白 22.早发白帝城(朝辞白帝彩云间) 李白 23.望天门山(天门中断楚江开) 李白 24.别董大(千里黄云白日曛) 高适 25.绝句(两个黄鹂鸣翠柳) 杜甫 26.春夜喜雨(好雨知时节) 杜甫 27.绝句(迟日江山丽) 杜甫 28.江畔独步寻花(黄师塔前江水东) 杜甫 29.枫桥夜泊(月落乌啼霜满天) 张继 30.滁州西涧(独怜幽草涧边生) 韦应物 31.游子吟(慈母手中线) 孟郊

32.早春呈水部张十八员外(天街小雨润如酥)韩愈 33.渔歌子(西塞山前白鹭飞) 张志和 34.塞下曲(月黑雁飞高) 卢纶 35.望洞庭(湖光秋月两相和) 刘禹锡 36.浪淘沙(九曲黄河万里沙) 刘禹锡 37.赋得古原草送别(离离原上草) 白居易 38.池上(小娃撑小艇) 白居易

39.忆江南(江南好) 白居易 40.小儿垂钓(蓬头稚子学垂纶) 胡令能 41.悯农(锄禾日当午) 李绅 42.悯农(春种一粒粟) 李绅 43.江雪(千山鸟飞绝) 柳宗元 44.寻隐者不遇(松下问童子) 贾岛 45.山行(远上寒山石径斜) 杜牧 46.清明(清明时节雨纷纷) 杜牧 47.江南春(千里莺啼绿映红) 杜牧 48.蜂(不论平地与山尖) 罗隐 49.江上渔者(江上往来人) 范仲淹 50.元日(爆竹声中一岁除) 王安石 51.泊船瓜洲(京口瓜洲一水间) 王安石 52.书湖阴先生壁(茅檐长扫净无苔) 王安石

53.六月二十七日望湖楼醉书(黑云翻墨未遮山) 苏轼 54.饮湖上初晴后雨(水光潋滟晴方好) 苏轼 55.惠崇春江晓景(竹外桃花三两枝) 苏轼 56.题西林壁(横看成岭侧成峰) 苏轼 57.夏日绝句(生当作人杰) 李清照 58.三衢道中(梅子黄时日日晴) 曾几 59.示儿(死去元知万事空) 陆游

60.秋夜将晓出篱门迎凉有感(三万里河东入海) 陆游 61.四时田园杂兴(昼出耘田夜绩麻) 范成大 62.四时田园杂兴(梅子金黄杏子肥) 范成大 63.小池(泉眼无声惜细流) 杨万里 64.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毕竟西湖六月中)杨万里 65.春日(胜日寻芳泗水滨) 朱熹 66.观书有感(半亩方塘一鉴开) 朱熹 67.题临安邸(山外青山楼外楼) 林升 68.游园不值(应怜屐齿印苍苔) 叶绍翁 69.乡村四月(绿遍山原白满川) 翁卷 70.墨梅(我家洗砚池头树) 王冕 71.石灰吟(千锤万凿出深山) 于谦 72.竹石(咬定青山不放松) 郑燮 73.所见(牧童骑黄牛) 袁枚 74.村居(草长莺飞二月天) 高鼎 75.己亥杂诗(九州生气恃风雷) 龚自珍

(和2001年试验版《语文课程标准》中专家推荐的70首背诵篇目相对照,增加了《长歌行(青青园中葵)》、《回乡偶书(少小离家老大回)》、《滁州西涧(独怜幽草涧边生)》、《早春呈水部张十八员外(天街小雨润如酥)》、《三衢道中(梅子黄时日日晴)》和《观书有感(半亩方塘一鉴开)》6首古诗,减掉了原来的《乐游原》。)

二、抽查方式及评分标准

1.抽测前一天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检测学校;入校后,随即抽取一定数量的学生作为抽测对象,每个学生抽签背诵10—15首古诗词;35岁以下的语文老师自愿参加检测,结果只做记录和了解,不做评比。

2.一首诗从诗人(包括朝代)到诗文能熟练背诵的为A级;略加提醒或纠正后能够背诵的为B级;经提醒仍有两句或两句以上诗文背诵不出的为C级。 三、三年成绩回顾

5.2009—2012年三次抽测中熟背率列全市前三名的学校 2009年——银川市实验小学(96.7%)

银川市第二十一小学(94.7%) 金凤区盈南小学(93.7%) 2011年——银川市博文小学(99.9%)

银川市实验小学(98.4%) 银川市第二十一小学(97%)

2012年——银川市博文小学(99.3%)

银川市第二十一小学(98.2%) 银川市实验小学(97.5%)

6.2009—2012年三次抽测中熟背率高于当年全市平均成绩的农村学校 2009年——金凤区盈南小学(93.7%)、兴庆区上前城小学(93.2%) 2011年——灵武杜木桥回民小学(92%)、贺兰县太阳城小学(87%)

【银川801杀人】

兴庆区张桂英小学(85%)、兴庆区司家桥小学(80%)

2012年——金凤区光彩小学(94.4%)、永宁县蓝山实验分校(94.3%)

灵武杜木桥小学(89.3%)、永宁县新华小学(85.6%) 永宁县李俊小学(84.1%)、灵武市杨洪桥小学(82.8%)

四、经验介绍

——从两年前开始,金凤区教育局在每年年初的校长会议上,在千头万绪的各项工作布置中增加了另一项重要工作——“让课标推荐的古诗文诵读任务在金凤区各个学校得到落实”;西夏区教育局也以比赛促落实,在全区各小学中举办“诵经典诗文,做儒雅少年”大型汇演活动;永宁县教研室将只针对部分年轻老师的教科所“倡议”扩大为全县所有小学语文老师的专业学习内容,以举办全县师生古诗文诵读竞赛等方式大力推

银川市20092012年小学毕业生暨青年语文教师
银川801杀人 第三篇

银川市2009—2012年小学毕业生暨青年语文教师古诗词背诵抽测

阶段性小结

一、背景回顾

2001年,全国开始了第八次课程改革,新的《语文课程标准》中第一次以“专家推荐”的方式列举了70首古诗文篇目供小学生背诵积累。为了落实这一造福于千万学生的学习任务,银川市教科所和银川市小语会从2002年启动了“小学生古诗文背诵推广工程”,从2007年开始组织人员对小学毕业班学生背诵70首古诗文情况进行抽测和督察。经过几年的背诵检查,该项工作已经成为了银川市小学语文的一个“传统项目”,在每年的4月份如期进行。2009年,抽测学校由每县(区市)2所增加到3所,2011年又增加到4所(其中包括2所农村小学)。同时,教科所于2009年向全市35岁以下青年语文老师发出了倡议,建议青年教师趁着年轻,与学生同背经典。2011年、2012年教科所采取教师自愿参与的方式进行了了解性抽查。

附录:2011年版《语文课程标准》中专家推荐的75首小学生古诗词背诵篇目——

1.江南(江南可采莲) 汉乐府 2.长歌行(青青园中葵) 汉乐府 3.敕勒歌(敕勒川) 北朝民歌 4.咏鹅(鹅鹅鹅) 骆宾王 5.风(解落三秋叶) 李峤 6.咏柳(碧玉妆成一树高) 贺知章 7.回乡偶书(少小离家老大回) 贺知章 8.凉州词(黄河远上白云间) 王之涣 9.登鹳雀楼(白日依山尽) 王之涣 10.春晓(春眠不觉晓) 孟浩然 11.凉州词(葡萄美酒夜光杯) 王翰 12.出塞(秦时明月汉时关) 王昌龄 13.芙蓉楼送辛渐(寒雨连江夜入吴) 王昌龄 14.鹿柴(空山不见人) 王维 15.送元二使安西(渭城朝雨浥轻尘) 王维 16.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独在异乡为异客)王维 17.静夜思(床前明月光) 李白 18.古朗月行(小时不识月) 李白 19.望庐山瀑布(日照香炉生紫烟) 李白 20.赠汪伦(李白乘舟将欲行) 李白 21.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故人西辞黄鹤楼)李白 22.早发白帝城(朝辞白帝彩云间) 李白 23.望天门山(天门中断楚江开) 李白 24.别董大(千里黄云白日曛) 高适 25.绝句(两个黄鹂鸣翠柳) 杜甫 26.春夜喜雨(好雨知时节) 杜甫 27.绝句(迟日江山丽) 杜甫 28.江畔独步寻花(黄师塔前江水东) 杜甫

29.枫桥夜泊(月落乌啼霜满天) 张继 30.滁州西涧(独怜幽草涧边生) 韦应物 31.游子吟(慈母手中线) 孟郊

32.早春呈水部张十八员外(天街小雨润如酥)韩愈 33.渔歌子(西塞山前白鹭飞) 张志和 34.塞下曲(月黑雁飞高) 卢纶 35.望洞庭(湖光秋月两相和) 刘禹锡 36.浪淘沙(九曲黄河万里沙) 刘禹锡 37.赋得古原草送别(离离原上草) 白居易 38.池上(小娃撑小艇) 白居易 39.忆江南(江南好) 白居易 40.小儿垂钓(蓬头稚子学垂纶) 胡令能 41.悯农(锄禾日当午) 李绅 42.悯农(春种一粒粟) 李绅 43.江雪(千山鸟飞绝) 柳宗元 44.寻隐者不遇(松下问童子) 贾岛 45.山行(远上寒山石径斜) 杜牧 46.清明(清明时节雨纷纷) 杜牧 47.江南春(千里莺啼绿映红) 杜牧 48.蜂(不论平地与山尖) 罗隐 49.江上渔者(江上往来人) 范仲淹 50.元日(爆竹声中一岁除) 王安石 51.泊船瓜洲(京口瓜洲一水间) 王安石 52.书湖阴先生壁(茅檐长扫净无苔) 王安石

53.六月二十七日望湖楼醉书(黑云翻墨未遮山) 苏轼 54.饮湖上初晴后雨(水光潋滟晴方好) 苏轼 55.惠崇春江晓景(竹外桃花三两枝) 苏轼 56.题西林壁(横看成岭侧成峰) 苏轼 57.夏日绝句(生当作人杰) 李清照 58.三衢道中(梅子黄时日日晴) 曾几 59.示儿(死去元知万事空) 陆游

60.秋夜将晓出篱门迎凉有感(三万里河东入海) 陆游 61.四时田园杂兴(昼出耘田夜绩麻) 范成大 62.四时田园杂兴(梅子金黄杏子肥) 范成大 63.小池(泉眼无声惜细流) 杨万里 64.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毕竟西湖六月中)杨万里 65.春日(胜日寻芳泗水滨) 朱熹 66.观书有感(半亩方塘一鉴开) 朱熹 67.题临安邸(山外青山楼外楼) 林升 68.游园不值(应怜屐齿印苍苔) 叶绍翁 69.乡村四月(绿遍山原白满川) 翁卷 70.墨梅(我家洗砚池头树) 王冕 71.石灰吟(千锤万凿出深山) 于谦 72.竹石(咬定青山不放松) 郑燮

73.所见(牧童骑黄牛) 袁枚 74.村居(草长莺飞二月天) 高鼎 75.己亥杂诗(九州生气恃风雷) 龚自珍

(和2001年试验版《语文课程标准》中专家推荐的70首背诵篇目相对照,增加了《长歌行(青青园中葵)》、《回乡偶书(少小离家老大回)》、《滁州西涧(独怜幽草涧边生)》、《早春呈水部张十八员外(天街小雨润如酥)》、《三衢道中(梅子黄时日日晴)》和《观书有感(半亩方塘一鉴开)》6首古诗,减掉了原来的《乐游原》。)

二、抽查方式及评分标准【银川801杀人】

1.抽测前一天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检测学校;入校后,随即抽取一定数量的学生作为抽测对象,每个学生抽签背诵10—15首古诗词;35岁以下的语文老师自愿参加检测,结果只做记录和了解,不做评比。

2.一首诗从诗人(包括朝代)到诗文能熟练背诵的为A级;略加提醒或纠正后能够背诵的为B级;经提醒仍有两句或两句以上诗文背诵不出的为C级。 三、三年成绩回顾

银川市20092012年小学毕业生暨青年语文教师
银川801杀人 第四篇

银川市2009—2012年小学毕业生暨青年语文教师古诗词背诵抽测

阶段性小结

一、背景回顾

2001年,全国开始了第八次课程改革,新的《语文课程标准》中第一次以“专家推荐”的方式列举了70首古诗文篇目供小学生背诵积累。为了落实这一造福于千万学生的学习任务,银川市教科所和银川市小语会从2002年启动了“小学生古诗文背诵推广工程”,从2007年开始组织人员对小学毕业班学生背诵70首古诗文情况进行抽测和督察。经过几年的背诵检查,该项工作已经成为了银川市小学语文的一个“传统项目”,在每年的4月份如期进行。2009年,抽测学校由每县(区市)2所增加到3所,2011年又增加到4所(其中包括2所农村小学)。同时,教科所于2009年向全市35岁以下青年语文老师发出了倡议,建议青年教师趁着年轻,与学生同背经典。2011年、2012年教科所采取教师自愿参与的方式进行了了解性抽查。

附录:2011年版《语文课程标准》中专家推荐的75首小学生古诗词背诵篇目——

1.江南(江南可采莲) 汉乐府 2.长歌行(青青园中葵) 汉乐府 3.敕勒歌(敕勒川) 北朝民歌 4.咏鹅(鹅鹅鹅) 骆宾王 5.风(解落三秋叶) 李峤 6.咏柳(碧玉妆成一树高) 贺知章 7.回乡偶书(少小离家老大回) 贺知章 8.凉州词(黄河远上白云间) 王之涣 9.登鹳雀楼(白日依山尽) 王之涣 10.春晓(春眠不觉晓) 孟浩然 11.凉州词(葡萄美酒夜光杯) 王翰 12.出塞(秦时明月汉时关) 王昌龄 13.芙蓉楼送辛渐(寒雨连江夜入吴) 王昌龄 14.鹿柴(空山不见人) 王维 15.送元二使安西(渭城朝雨浥轻尘) 王维 16.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独在异乡为异客)王维 17.静夜思(床前明月光) 李白 18.古朗月行(小时不识月) 李白 19.望庐山瀑布(日照香炉生紫烟) 李白 20.赠汪伦(李白乘舟将欲行) 李白 21.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故人西辞黄鹤楼)李白 22.早发白帝城(朝辞白帝彩云间) 李白 23.望天门山(天门中断楚江开) 李白 24.别董大(千里黄云白日曛) 高适 25.绝句(两个黄鹂鸣翠柳) 杜甫 26.春夜喜雨(好雨知时节) 杜甫 27.绝句(迟日江山丽) 杜甫 28.江畔独步寻花(黄师塔前江水东) 杜甫 29.枫桥夜泊(月落乌啼霜满天) 张继 30.滁州西涧(独怜幽草涧边生) 韦应物 31.游子吟(慈母手中线) 孟郊

32.早春呈水部张十八员外(天街小雨润如酥)韩愈 33.渔歌子(西塞山前白鹭飞) 张志和 34.塞下曲(月黑雁飞高) 卢纶 35.望洞庭(湖光秋月两相和) 刘禹锡 36.浪淘沙(九曲黄河万里沙) 刘禹锡 37.赋得古原草送别(离离原上草) 白居易 38.池上(小娃撑小艇) 白居易 39.忆江南(江南好) 白居易 40.小儿垂钓(蓬头稚子学垂纶) 胡令能 41.悯农(锄禾日当午) 李绅 42.悯农(春种一粒粟) 李绅 43.江雪(千山鸟飞绝) 柳宗元 44.寻隐者不遇(松下问童子) 贾岛 45.山行(远上寒山石径斜) 杜牧 46.清明(清明时节雨纷纷) 杜牧 47.江南春(千里莺啼绿映红) 杜牧 48.蜂(不论平地与山尖) 罗隐 49.江上渔者(江上往来人) 范仲淹 50.元日(爆竹声中一岁除) 王安石 51.泊船瓜洲(京口瓜洲一水间) 王安石 52.书湖阴先生壁(茅檐长扫净无苔) 王安石

53.六月二十七日望湖楼醉书(黑云翻墨未遮山) 苏轼 54.饮湖上初晴后雨(水光潋滟晴方好) 苏轼 55.惠崇春江晓景(竹外桃花三两枝) 苏轼 56.题西林壁(横看成岭侧成峰) 苏轼 57.夏日绝句(生当作人杰) 李清照 58.三衢道中(梅子黄时日日晴) 曾几 59.示儿(死去元知万事空) 陆游

60.秋夜将晓出篱门迎凉有感(三万里河东入海) 陆游 61.四时田园杂兴(昼出耘田夜绩麻) 范成大 62.四时田园杂兴(梅子金黄杏子肥) 范成大 63.小池(泉眼无声惜细流) 杨万里 64.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毕竟西湖六月中)杨万里 65.春日(胜日寻芳泗水滨) 朱熹 66.观书有感(半亩方塘一鉴开) 朱熹 67.题临安邸(山外青山楼外楼) 林升 68.游园不值(应怜屐齿印苍苔) 叶绍翁 69.乡村四月(绿遍山原白满川) 翁卷 70.墨梅(我家洗砚池头树) 王冕 71.石灰吟(千锤万凿出深山) 于谦 72.竹石(咬定青山不放松) 郑燮 73.所见(牧童骑黄牛) 袁枚 74.村居(草长莺飞二月天) 高鼎 75.己亥杂诗(九州生气恃风雷) 龚自珍

(和2001年试验版《语文课程标准》中专家推荐的70首背诵篇目相对照,增加了《长歌行(青青园中葵)》、《回乡偶书(少小离家老大回)》、《滁州西涧(独怜幽草涧边生)》、《早春呈水部张十八

员外(天街小雨润如酥)》、《三衢道中(梅子黄时日日晴)》和《观书有感(半亩方塘一鉴开)》6首古诗,减掉了原来的《乐游原》。)

二、抽查方式及评分标准

1.抽测前一天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检测学校;入校后,随即抽取一定数量的学生作为抽测对象,每个学生抽签背诵10—15首古诗词;35岁以下的语文老师自愿参加检测,结果只做记录和了解,不做评比。

2.一首诗从诗人(包括朝代)到诗文能熟练背诵的为A级;略加提醒或纠正后能够背诵的为B级;经提醒仍有两句或两句以上诗文背诵不出的为C级。 三、三年成绩回顾

银川市场资料 (2)
银川801杀人 第五篇

在今年持续调控作用下,银川楼市明显趋冷,商品房销售面积持续走低,待售总量不断增加。截至11月底,全市商品房待售面积已达262.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0%。

据银川市统计局分析,前11个月,银川市住宅待售面积为15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5.8%,占全市待售总量的59%。此外,办公楼待售面积同比增长99%,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同比增长12.6%,其它房屋待售面积同比增长1倍。从待售时间看,一至三年待售商品房面积同比增长48.7%。

持续的严控政策和购房者的观望使银川市很多楼盘出现滞销,但房价并未出现明显的下降。据了解,1—11月份,银川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为36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2%,其中,住宅销售同比下降6%,占全市商品房销售总面积的82.1%。不过,前11个月全市商品房实现销售额仍同比增长2.8%。

从销售形式看,期房销售面积为260.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占全市商品房销售总面积的72.2%,实现销售额却达121.2亿元,同比增长3.9%。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11月份银川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3.1%,环比持平。

从银川市统计局了解到,今年1-10月,银川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58.70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9%。其中,住宅完成投资109.95亿元,同比增长15.2%;办公楼完成投资5.78亿元,同比下降0.2%;商业营业用房完成投资21.61亿元,同比增长39.1%。其它投资21.41亿元,同比增长59.1%。

从1-10月份的各项数据指标来看,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主要呈现商品房施工面积稳步增长、商品房新开工面积低速运行、竣工面积小幅下降、销售面积降幅趋缓和待售总量明显增加五个特点。

商品房施工面积稳步增长 数据显示,1-10月,全市房屋施工面积2246.7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8.8%,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11.7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施工面积1619.4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3.6%,占全市房屋施工总面积的72.1%;办公楼施工79.2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3.6%;商业营业用房施工293.6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7.8%;其它房屋施工254.4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2.8%。

由于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实施,银川市各房地产公司放慢了房地产的开发速度。而原有已动工的项目也正在稳步进行。

商品房新开工面积低速运行

1-10月,本年新开工房屋面积为994.5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8%,其中住宅新开工面

积690.8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6%,占全市新开工房屋总面积的69.5%;办公楼新开工面积35.7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倍;商业营业用房新开工面积145.4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3.3%;其它房屋新开工面积122.5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1.5%。

数据显示,房地产调控政策效果明显,今年住宅新开工面积有所下降。而近年来银川经济发展较快,商业需求较大,所以,办公楼和商业用房的新开工面积转而增长较高。

商品房竣工面积小幅下降

1-10月,全市竣工房屋面积为238.8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9%,其中:住宅竣工187.9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1%,占全市房屋竣工总面积的78.7%;办公楼竣工7.1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8.5%;商业营业用房竣工30.6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8.4%;其它房屋竣工13.0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0.1%。

商品房销售面积降幅趋缓

1-10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为311.4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6%,降幅比1-9月份收窄了11.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254.9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0.8%;办公楼销售4.0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5.9%;商业营业用房销售46.7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3.0%;其它房屋销售5.7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7.6%。

从销售形式看:现房销售面积79.7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9.1%;期房销售面积231.7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4%,占全市商品房销售总面积的74.4%。

今年,全国加大了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多个城市的房价都开始松动甚至开始下降。鉴于此,银川市民都持币观望,等候房价下降。而各房地产公司为了能够吸引消费者购房,推出各种促销活动。

商品房待售总量明显增加

截至10月底,全市商品房待售面积为258.9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5.5%,其中,住宅待售面积为153.1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倍,占全市待售总量的59.1%;办公楼待售面积

8.6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倍;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为81.3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4%;其它房屋待售面积为15.8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5.5%。

从待售时间看:一至三年待售商品房面积为100.2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7.3%;三年以上待售商品房面积为10.8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7%。

1-8月银川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8.5%

1-8月,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04.98亿元,同比增长18.5%,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了49.9个百分点,其中:住宅完成投资73.20亿元,同比增长12.9%,占全市开发投资总量的69.7%;办公楼完成投资3.53亿元,同比下降19.4%;商业营业用房完成投资14.26亿元,同比增长35.1%;其它房屋完成投资14.00亿元,同比增长58.7%。

1-8月,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商品房施工面积平稳增长,新开工面积明显下降

1-8月,全市房屋施工面积1902.9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1%,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22.6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施工面积1378.6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4.5%,占全市房屋施工面积的72.4%;办公楼施工69.3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8%;商业营业用房施工249.1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2.5%;其它房屋施工205.9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5.8%。本年新开工房屋面积为650.2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8.1%,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450.0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8.0%,占全市新开工房屋面积的69.2%;办公楼新开工面积25.7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1.2倍;商业营业用房新开工面积100.9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0%;其它房屋新开工面积73.5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4.6%。

二、商品房竣工面积明显下降,住宅竣工占据七成

1-8月,全市竣工房屋面积122.3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9.4%,其中:住宅竣工89.2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2.9%,占全市房屋竣工总面积的73.0%;办公楼竣工7.1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9%;商业营业用房竣工20.8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3%;其它房屋竣工5.0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3.6%。

三、商品房销售面积持续下降,销售额小幅增长

今年以来,受市场调控政策影响,银川市商品房销售持续低迷,除1-3月与上年同期持平、1-4月比上年同期增长10.9%外,1-2月、1-5月、1-6月、1-7月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分别下降26.5%、8.2%、6.2%和12.0%。1-8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为209.7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9.9%,实现销售额100.70亿元,同比增长3.6%;其中住宅销售173.0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1.2%;办公楼销售3.2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5.9%;商业营业用房销售28.7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5%;其它房屋销售4.6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3.1%。

从销售形式看:现房销售面积59.6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9.2%,占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的28.4%,实现销售额27.24亿元,同比下降3.1%;期房销售面积150.1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5.6%,占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的71.6%,实现销售额73.46亿元,同比增长6.3%。

四、商品房待售总量明显增加,住宅待售占据五成

截止8月底,全市商品房待售面积为208.1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2%, 其中,住宅待售面积为112.0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8.7%,占全市待售总量的53.8%;办公楼待售面积

8.1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3.2%;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为76.4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2%;其它房屋待售面积为11.5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7.7%。

从待售时间看:一至三年待售商品房面积为77.7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3%;三年以上待售商品房面积为11.0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0.1%。

【银川801杀人】

五、金凤区开发投资优势依存,投资总量居县(市)区首位

1-8月,从县(市)区投资总量看,金凤区以35.96亿元的开发投资总量位居首位,其次是兴庆区(24.08亿元)、贺兰县(18.23亿元)、永宁县(10.93亿元)、西夏区(9.51亿元)和灵武市(6.27亿元)。从增速看,西夏区以增长95.7%的速度位居首位,其次是贺兰县(40.9%)、永宁县(30.0%)、金凤区(18.2%)、兴庆区(-2.6%)和灵武市(-13.8%)。

2010年经济发展概况

投资持续快速增长。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深入开展项目建设“百日大会战”,加大政府投资力度,优化投资结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实施市级重点建设项目30个,完成投资62亿元;实施30个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完成投资300亿元,增长30%;完成房地产投资160.82亿元,增长66.8%。全年争取中央、自治区项目资金11.3亿元;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420亿元,增长19.7%,中粮集团等11家世界和中国500强企业入驻银川,为我市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活力。【银川801杀人】

工业经济高位运行。2010年完成工业增加值282.72亿元,增长19.1%,增速同比提高

4.9个百分点。能源化工产业加快推进,下游产业迅速发展;机械装备制造业协作配套能力明显增强,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业异军突起,光伏发电、风电初步形成产业链;组建羊绒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品牌战略深入实施;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市场开拓力度加大;新材料、发酵及生物制药产业产值分别增长60%和20%以上,“一强五优”产业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90.4%。工业发展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在宁东设立“飞地工业园”,临河综合项目区C区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德胜、望远、灵武羊绒等园区产业集聚效应初步显现。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研发加快推进,30个重点技改项目进展顺利。工业综合效益指数达314.67,提高51.8个点,工业经济运行质量明显提升。

现代农业提质增效。2010年完成农业增加值41.37亿元,增长6.4%。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发放农业直补资金1.6亿元。全面启动建设29个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新增设施园艺面积4.9万亩,总量达29万亩,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宁夏)园艺博览会;奶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奶牛存栏量达到13万头;建设16个粮食创高产示范区,粮食总产达93.99万吨。露地瓜菜、长红枣、酿酒葡萄、花卉产业规模和效益进一步提升,清真牛羊肉、“适水”产业加快发展,有机大米、种子产业迅速起步,优势特色产业区域化布局基本形成。累计流转土地面积21万亩。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216项,农业科技人员下基层的比率在80%以上。培育28家龙头企业扩规升级,组织41家企业开展“村企互动”,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30家,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16个。建成新世纪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新增冷藏保鲜库5万平方米。农业机械化、信息化全面推进。

服务业层次提升。2010年完成第三产业增加值342.63亿元,增长11%。亲水商业广场、凯宾斯基酒店、建发现代城等项目建成投用,大连万达、华润万家、世纪金花等知名商企进驻银川。空港、陆港、银川物流港等物流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国家A级物流企业达到10家,我市进入全国首批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行列。总部经济和会展业蓬勃发展,总部企业达到82家,主办第十三届房地产交易博览会暨家居婚庆博览会、第四届清真美食文化节等大型展会18场次,荣获“中国清真美食文化之都”。创意、软件动漫和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成功举办“创意银川2010”设计节,建成“801”创意产业园,软件动漫产业产值增长20%。运动休闲城市和旅游目的地建设步伐加快,市民休闲场所不断增加完善,开展了龙舟赛、市民健步走等主题活动,成功举办第三届贺兰山岩画艺术节、第九届中国银川国际汽车摩托车旅游节等重大节会,银川代表队在法国赢得“城市之间”国际总决赛冠军,我市入选2010“中国10大休闲城市”,全年旅游接待人数和旅游收入增长20%和31%。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深入开展,城乡消费持续升温,消费总量迅速扩大。

2016冬至节气各地习俗介绍
银川801杀人 第六篇

冬至(阳历十二月二十一日或二十二日),为进九之始。古人认为到了冬至白昼一天比一天长,阳气上升,是个吉日。因此值得庆贺。明、清两代皇帝均有祭天大典,谓之“冬至郊天”。宫内有百官向皇帝呈递贺表的仪式,而且还要互相投刺祝贺,就像元旦一样。但民间并不以冬至为节,不过有些应时应景的活动。

南方人在在北京客居旅游的,亦有设筵祭祀祖先的。同时也邀请同僚或挚友在一起聚餐、餐饮。燕俗则不重冬祭。老北京人向无此举。

冬至之日,京师各大道观有盛大法会。道士唪经,上表,庆贺元始天尊诞辰。道教认为,元始天尊象征混沌未分,道气未显的第一大世纪。故民间有吃锟饨的习俗。《燕京岁时记》云:“夫馄饨之形有如鸡卵,颇似天地浑沌之象,故于冬至日食之。”实际上“湿饨”与“混沌”谐音,故民间将吃馄饨引伸为,打破混沌,开辟天地。后世不再解释其原义,只流传所谓“冬至馄饨夏至面”的谚语,把它单纯看做是节令饮食而已。

入九以后,有些文人、士大夫者流,搞所谓消寒活动,择一“九”日,相约九人饮酒(“酒”与“九”谐音),席上用九碟九碗,成桌者用“花九件”席,以取九九消寒之意。

民间还流行填九九消寒图以供消遣。九九消寒图通常是一幅双钩描红书法,上有繁体的“庭前垂柳珍重待春风”九字,每字九划,共八十一划,从冬至开始每天按照笔划顺序填充一个笔划,每过一九填充好一个字,直到九九之后春回大地,一幅九九消寒图才算大功告成。填充每天的笔划所用颜色根据当天的天气决定,晴则为红;阴则为蓝;雨则为绿;风则为黄;落雪填白。此外,还有采用图画版的九九消寒图,又称作“雅图”,是在白纸上绘制九枝寒梅,每枝九朵,一枝对应一九,一朵对应一天,每天根据天气实况用特定的颜色填充一朵梅花。元朝杨允孚在《滦京杂咏》中记载:“试数窗间九九图,余寒消尽暖回初。梅花点徧无余白,看到今朝是杏株。”

最雅致的九九消寒图是作九体对联。每联九字,每字九划,每天在上下联各填一笔,如上联写有“春泉垂春柳春染春美”;下联对以“秋院挂秋柿秋送秋香”,称为九九消寒迎春联。然而,不管哪种九九消寒图,在消磨时日、娱乐身心的同时,也简单记录了气象变化。据说有经验的老人,还能根据九九消寒图,推测出这一年的雨水多寡和丰歉情况。

生活习俗 冬至团

亦称“冬至丸”。汉族冬至节食品。流行于南方地区。每年冬至日(阳历12月2日前后(磨糯米粉,用糖、肉、菜、果、豇豆、萝卜丝等作馅,包成团,称作“冬至团”,并馈赠亲友。也有在早餐全家聚食的,取团圆的意思。

苏州人过冬至——吃馄饨忆西施

由于苏州二千五百年前是吴国的都城,吴国始祖泰伯、仲雍是周太王后裔,曾承袭周代历法把冬至作为一年之初,所以至今古城苏州仍有“冬至大如年”的遗俗,而每年冬至夜的“菜单”更是考究,延续着渊远的吴地风情,形成了与其他城市不一样的独特意义。

在古城苏州的大街小巷的超市内,冬酿酒堆得像座“小山”。一年只酿造一次的冬酿酒,桂花香郁、甘甜爽口。苏州自古有句俗话,冬至不喝冬酿酒是要冻一夜的。

“老苏州”们回到家,桌上摆好的“圆夜饭”不仅丰盛更是有“意思”,无论是冷盆热炒还是鱼肉牲禽,都换了雅名成了“吉祥菜”,“元宝”(蛋饺)、“团圆”(肉圆)、“鸡”(扑扑腾),“金链条”(粉条)、“如意菜”(黄豆芽)、“吃有余”(鱼)等,形色相似,处处渗透着姑苏传统节庆的喜气和寓意。

自古太湖地区盛产稻米,用糯米粉制成各种糕团更是当地颇具特色和最常见的点心。圆圆的冬至团更是席间的必备点心,据说在苏州,一月元宵,二月二撑腰糕,三月青团子,四月十四神仙糕,五月炒肉馅团子,六月二十四谢灶团,七月豇豆糕,八月糍团,九月初九重阳糕,十月萝卜团,十一月冬至团,十二月桂花猪油糖年糕,吃完十二道点心,新一年又来临。

据说,苏州人冬至还有吃馄饨的习俗。相传吴越春秋一宴上,吃腻了山珍海味的吴王没胃口,美女西施就进御厨房包出一种畚箕式点心献给吴王。吴王一口气吃了一大碗,连声问道:“此为何种点心,如此鲜美?”西施想:这昏君浑浑噩噩混沌不开,便随口应道:“混沌。”为了纪念西施的智慧和创造,苏州人便把它定为冬至节的应景美食。

“冬至进补,春天打虎”,是广泛流传于吴地的民间俗语。苏州人从冬至这天起也开始启动大进补,也形成了秋后食羊肉的最高峰。驰名中外的吴中藏书羊肉店的羊肉生意更是一下子兴旺了不少。一家小型藏书羊肉店的老板透露,冬至里他的羊肉店可卖出八只羊,对食者而言,无论是烧、焖、炖、煮,都是既享口福又补身体,实是一举两得的美事。

宁夏:冬至吃“头脑”

银川有个习俗,冬至这一天喝粉汤、吃羊肉粉汤饺子。银川老百姓冬至这一天给羊肉粉汤叫了个古怪的名字——“头脑”。

五更天当家的早早地忙活起来,把松山上的紫蘑菇洗净、熬汤,熬好后将蘑菇捞出;羊肉丁下锅烹炒,水汽炒干后放姜、葱、蒜、辣椒面翻炒,入味后将切好的蘑菇加在肉丁上再炒一下,然后用醋一腌(清除野蘑菇的毒味),再放入调和面、精盐、酱油;肉烂以后放木耳、金针(黄花菜)略炒,将清好的蘑菇汤加入,汤滚开后放进切好的粉块、泡好的粉条,再加入韭黄、蒜苗、香菜,这样就做好一锅羊肉粉汤了。这锅汤红有辣椒,黄有黄花菜,绿有蒜苗、香菜,白有粉块、粉条,黑有蘑菇、木耳,红黄绿白黑五色俱全,香气扑鼻,让人垂涎欲滴。

冬至,老百姓叫鬼节,粉汤饺子做好后先盛一碗供起来,还要给近邻端上一碗。早上吃不下饺子,就买吊炉三尖饼子、茴香饼子泡着粉汤吃。羊肉粉汤黄萝卜馅饺子,对银川人来说是司空见惯的饭食,外地人一吃却赞不绝口。在外地很少见这样香辣可口的饺子,这也算是银川的一种特色风味小吃吧。

福建:“冬至暝”搓丸

“冬至霜,月娘光;柏叶红,丸子捧。”这是冬至一首儿歌。

《八闽通志·兴化府风俗·冬至》载:“前期糯米为丸,是日早熟,而荐之于祖考。”这就是“冬至暝”“搓丸子”和冬至早以熟的“甜丸子”祭祖的民俗。

冬至前一夜,莆俗叫“冬至暝”。这天傍晚,家家厅堂上红烛通明,灯光如昼,寓意事业辉煌。桌上以红柑为“果岳”(即是把红柑堆叠成小山岳状,故名)。红柑的最顶层插上“三春”(即民间剪纸者用红纸剪成福禄寿的纸花)一支,用红纸条封腰的箸子一副(十双)和生姜、板糖各一块,一家人洗手面,家长点烛上香,放了鞭炮,开始“搓丸”。所搓的“丸子”,是白色的,如当年有新婚的,则是搓红色丸子,以示家中添丁,家道会更红火。这时,女的穿上红衫,在灯光下分外耀目,孩子们笑口开颜,天真活泼。大家一齐围在大簸箕(俗叫“大笠弧”)的四周,孩子们坐在高高的凳子上,“跃跃欲试”。主妇把糯米碾成的粉(俗叫“米祭”)加入开水揉捏成圆形长条,摘成一大粒一大粒圆坯,然后各人用手掌把它搓成一粒粒如桂元核大小的“丸子”,这就是“冬至暝搓丸”。其中最有兴趣的是:大人有的在捏元宝、聚宝盆;有的在捏小狗、小猪,取“运气好,狗仔衔元宝”及“做狗,做猪,做元宝”的俗谚,寓有“财源广进、六畜兴旺”的意思。孩子们对小狗、小猪最有兴趣,欢呼“阿公在做狗”、“阿爸也在做狗”、“妈妈、奶奶都在做猪!”惹得全家人哈哈大笑起来。有的搓只有豆粒大小的“喜鹊丸”(俗叫“客鸟丸”)。孩子们搓来搓去总是搓不完,有扁扁的,也有长长的,连他自己也觉得好笑起来。有的把米祭弄在眉毛上,鼻子上,真是可笑又可爱。如孩子把丸子落下地上,要叫孩子把他捡起来,吹去沾上的灰尘,不然的话,今后会长得丑。其意是在教育儿童从小就要爱惜粮食。“搓丸”毕,把“丸子”放在“大笠孤”之中,扣上盖子,摆在“灶公”灶前过夜。

冬至的夜最长,而孩子们爱吃“丸子汤”,睡不着,天未亮,就吵着妈妈要吃“丸子汤”,故有“爱吃丸子汤,盼啊天未光”的童谣。主妇把“丸子”倒进锅里,和生姜、板糖(姜、糖能祛寒开胃)加水一起煮成香、甜、粘、热的“甜丸子汤”。把它祭祖后,全家人分而食之。要把“丸子”粘在门框之上,以祀“门丞户尉”,保一家平安。还要把“(饲)喜鹊丸”丢在屋顶(一般是12粒,闰年为13粒,寓意全年月月平安),等喜鹊来争食时,噪声哗然,俗叫“报喜”,寓意五福临门。

冬至早,一家人带着“丸子”、水果、香烛、纸钱等上山祭扫祖墓。因为冬至节是一年中最后的一个扫墓节,所以扫墓的人家反比清明和重阳两节的为多,寓慎终追远之意。

潮汕冬至习俗

冬至,是二十四节气之一。据《月令七十二候集解》载:“十一月十五日,终藏之气,至此而极也。”《通纬·孝经援神契》载:“大雪后十五日,斗指子,为冬至,十五日中。阴极而阳始至,日南至,渐长至也。”据《辞海》载:“天文学上规定冬至为北半球冬季开始。”冬至,不仅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同时也是潮汕地区民间一个大节日,有“小过年”之俗称。

潮汕各市县冬至之习俗基本相同,都有祭祖先、吃甜丸、上坟扫墓等习俗。

祭拜祖先:潮汕民间,在这一天备足猪肉、鸡、鱼等三牲和果品,上祠堂祭拜祖先,然后家人围桌共餐,一般都在中午前祭拜完毕,午餐家人团聚。但沿海地区如饶平之海山一带,则在清晨便祭祖,赶在渔民出海捕鱼之前,意为请神明和祖先保佑渔民出海捕鱼平安。

吃甜丸:此习俗几乎普及整个潮汕地区,但这个习俗还包含着一个有趣的陋俗:人们在这一天把甜丸祭拜祖先之后,拿出一些贴在自家的门顶、屋梁、米缸等处。为什么要这样做呢?相传有两个原因:一是甜丸既甜又圆,是表示好意义,它预示明年又获丰收,家人又能团聚。这一天家人如能不慎碰上它,更是好兆头,这有如少数民族的“泼水节”一样。如果这一天碰巧有外人上门拜访,让外人碰上它,这些外人也会交上好运。所以,这一天人们不希望有外人上门拜访。一是专放给老鼠吃的。相传五谷的种子,是老鼠从很远很远的地方咬来给农民种的,农民为报答老鼠的功劳,约定每年收割时,应留一小部分不收割,以便老鼠吃。后来,因为有一个贪心的人,把田里的五谷全收割了,老鼠一气之下便向观音娘娘投诉,观音娘娘听后也觉得可怜,便赐给它一副坚硬的牙齿,叫它以后搬进人家屋内居住,以便寻食,自此,老鼠便到处为害了。成为如今“四害之一”。然而,这个“到处贴甜丸”的陋俗毕竟行不久,它不仅不卫生,而且有损美观和十分浪费,也就自然消亡了。而这个“吃甜九”的习俗则一直流传至今。

上坟扫墓:这是冬至另一项活动。按潮汕习俗,每年上坟扫墓一般在清明和冬至,谓之“过春纸”和“过冬纸”。一般情况,人死后前三年都应行“过春纸”俗例,三年后才可以行“过冬纸”。但人们大多喜欢行“过冬纸”,原因是清明时节,经常下雨,道路难走;冬至时则气候好,便于上山野餐。

潮汕还有“吃了冬节圆多一岁”的俗谚。据王琳乾先生的《汕头旧俗谈》载:“人们对此有二种解释:一说冬至是小过年,过了小年也就应多加一岁了;一说此俗谚是出自犯人。古时每年秋天,都是杀人的季节,凡犯死罪的犯人一般都在秋季被处决,如果到冬至尚未处决,则循例可延至明年再处决,所以说‘又多一岁”’。

潮汕习俗,是潮汕文化的一个内容。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和社会实践中,对于好的习俗便继承下来,对于不好的陋俗就丢弃了。冬至这个“上坟扫墓”是纪念先人艰苦创业和“吃甜丸”是预示来年又获丰收的习俗,自然就沿袭下来。

绍兴冬至习俗

冬至是绍兴民间一年中的大节,谚称“冬至大如年”。在古代,人们一直是把它当作另一个新年来过的。《嘉泰会稽志》称其节“大略如正旦而差简”,且诸多事情皆以冬至为起点。农历推算清明,即以冬至后106天为准,谓“冬至百六是清明”。《九九歌》也以冬至起算为头九、二九直至九九,以记季节变化。民间更有“冬至月初,石板冰酥,冬至月中,赤裸过冬,冬至月底,卖牛买被”,“冬前不结冰,冬后冻煞人”及“晴冬至烂年边,雨冬至晴过年”之谚,以冬至迟早、晴雨占一冬寒暖与年边干湿。是日,民间必家家团聚宴饮,一如除夕吃年夜饭之俗。

绍兴民间冬至家家祭祀祖先,有的甚至到祠堂家庙里去祭祖,谓“做冬至”。一般于冬至前剪纸作男女衣服,冬至送至先祖墓前焚化,俗称“送寒衣”。祭祀之后,亲朋好友聚饮,俗称“冬至酒”,既怀念亡者,又联络感情。绍兴、新昌等县的习俗,多于是日去坟头加泥、除草、修基,以为此日动土大吉,否则可能会横遭不测之祸。

冬至又称“长至”,一年中,此日夜晚为时最长,故民间有“困觉要困冬至夜”之说,谓冬至安眠一夜,可保全年好梦天天。

旧时,食米多用石碓石臼舂白,绍兴人爱在冬至日前后将一年中的吃饭米预先舂好,谓之“冬舂米”,一来因为过了冬至,再个把月时间就“着春”了,家事将兴,人人须忙于备耕,无暇再去舂米;二来因为春气一动,米芽浮起,米粒便不如冬令时的坚实,冬舂米可免米粒易碎而多粞,减少粮食的损耗。

绍兴人家中酿酒,一般都爱在冬至前下缸,称为“冬酿酒”,酿成后香气扑鼻,特别诱人,加之此时的水还属冬水,所酿之酒易于保藏,不会变质。此时还可以用特种技法酿成“酒窝酒”、“蜜殷勤”以飨老人,或作礼品馈赠亲友。

冬至夜,绍兴民间还有“生火熜”习俗,畚隔夜火熜,裹入被内,谓至翌晨炭火不熄,可兆来年家事兴旺发达。

旧时越中,无论男子妇女,在冬至那天,人人都要弄碗馄饨吃吃;而在夏至,则挨家挨户都要吃一顿面条,谓之“冬至馄饨夏至面”。此俗流传已久。但到底因何成俗,却各有说法。或言至日最短,以馄饨形团而就节;夏至食面,则用面(条)之长状夏至之长昼。虽然后者可用寿庆吃面讨长寿彩头之俗进行印证,但毕竟无见于记载。晚清绍兴学者范寅在《越谚·饮食》中说馄饨“或芝麻糖或醢肉裹以面粉,冬至时食”,可见古代绍兴还有甜味的馄饨。

是日,绍兴民间忌讳甚多,忌说不吉利之语,忌吵骂滋事,忌打碎盘碗;妇女不归宁,出嫁妇女务必于是日回夫家,不得在娘家过夜;不许打骂孩子,即使是最顽皮的学生,冬至日也可免受责罚,先生只能举着戒尺警告说:“帐,给你记到明天再算!”。

泉州人“冬节不回家无祖”

中国天气网每年农历十二月中旬,约当公历12月22日(或前、后一天),是冬至节,又称冬节。冬至为24个节气之一,特别为人们所重视,泉州人称冬至为“冬节小年兜”,其重视程度似稍为逊色,但过节时同样很隆重。

冬至应节食品,各地不一,北方吃馄饨,西北一带多吃饺,江浙一带则吃汤圆和麻糍。苏州人过冬至节所吃的汤圆,又称“冬至团”,分为粉团和粉圆两种,《清嘉录》曰:“有馅而大者为粉团,冬至夜祭先品也;无馅而小者为粉圆,冬至朝供神品也。”泉州人所吃的“冬节丸”,实际上就是《清嘉录》所介绍的苏州人应节食品粉圆。节日前夕,家家户户要“搓丸”。有红、白两色。“搓丸”手艺细巧,晋江深沪、石狮祥芝、惠安崇武的渔村妇女,搓丸速度快,质量好,粒粒小如鱼目珠子,令人赞叹不已,在搓冬节丸的同时,还用米丸料捏做一些小巧玲珑的瓜果动物和金锭银宝,以象征兴旺吉样有财气,俗称“做鸡母狗仔”。

泉俗有“冬节不回家无祖”之说,故出门在外者,都会尽可能回家过节谒祖。冬节早晨,要煮甜丸汤敬奉祖先,然后合家以甜丸汤为早餐。有的人家还于餐后留下几粒米丸,粘于门上,称“敬门神”。泉州人吃丸,称元宵丸为“头丸(圆)”,冬节为“尾丸(圆)”,这样头尾都圆,是意味着全家人整年从头到尾一切圆满。但清嘉庆《惠安县志. 风俗志》对冬节吃丸是这样解释的:“十一月,冬至,阳气始萌,食米丸,乃粘丸于门。凡阳尚圆,阴尚方,五月阳始生,黍先谷而熟,而为角黍,以象阴,角,方也。冬至阳始生,则为米丸,以象阳,丸、圆也;各以其类象之。夏至不以为节,抑阴也。”中午祭敬祖先,供品用荤素五味,入夜,又举行家祭如除夕,供品中必有嫩饼菜。泉俗过年,一年中只有冬节、除夕和清明节要备办嫩饼菜,据说都寓有“包金包银”之意,旨在祈望家庭兴旺发达。旧时如属大宗望族者,还于是日开宗庙词堂大门,举行祭祖仪式,与清明节的那次祭祖,合称春冬二祭。祭仪十分严格,参加者虔敬至诚。

在惠安,冬节除祭祖外,还有一些清明节同样的习俗,如可于是日前后十大内上山扫墓献钱,修坟迁地也百无忌讳。

冬至作为一个重要节气,有关的谚语也不少。如“吃冬节,上冬天;吃清明,下苦坑”。天文学上规定冬至为北半球冬季的开始,冬节过后,气温继续下降,农活也很少,成了农闲季节,称“上冬天”。而到了清明节,气候温暖,草木萌茂,农业生产上多忙于春耕春种,是农民最劳累阶段,所以谓之“入苦坑”。但农闲不忘农忙,谚语又及时提醒农民:“冬至百日六是清明。”冬至过后106天就是清明,应该及早准备农耕之事。此外,还有“干冬节,湿年兜”。“冬至在月头,严寒在年兜;冬至在月末,严寒正二月”。“冬至前,米价长,贫儿受长养;冬至前,米价落,贫儿转萧索”,等等。

泉州部分山区的风俗是冬至扫墓

清明是众所周知的扫墓时节,但奇特的是,泉州山区部分地方并不是清明扫墓的,而是在冬至。这一风俗究竟流传了多久,这里有什么样的谜团呢?

台湾冬至习俗

在我国台湾还保存着冬至用九层糕祭祖的传统,用糯米粉捏成鸡、鸭、龟、猪、牛、羊等象征吉祥中意福禄寿的动物,然后用蒸笼分层蒸成,用以祭祖,以示不忘老祖宗。同姓同宗者于冬至或前后约定之早日,集到祖祠中照长幼之序,一一祭拜祖先,俗称“祭祖”。祭典之后,还会大摆宴席,招待前来祭祖的宗亲们。大家开怀畅饮,相互联络久别生疏的感情,称之为“食祖。”冬至节祖先,在台湾一直世代相传,以示不忘自己的“根”。

2015法院工作报告
银川801杀人 第七篇

第1篇:2015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5年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受理案件420430件,同比上升1.7%,审结404022件,同比下降1.4%,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7.5%,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4%。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推进平安北京建设。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1474件,判处罪犯23117人。过去的一年,一批大案要案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解疑释惑,宣扬了法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理解和信任。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韩磊摔童、首都机场爆炸、梁桂山驾车冲撞24人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4529件,对1683名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力维护了首都安全稳定。二是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及涉铁路部门系列案、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90件,对364人判处刑罚,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发挥了惩戒效果,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三是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98件,对536人判处刑罚,并就审判中发现的食品药品监管漏洞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完善。四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发挥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市高级法院在全国高级法院中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评估、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强化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59823件。一是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重点,依法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社会保险缴纳等问题进一步明确执法标准,对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全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6248件,维护了正常的用工秩序,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就旅游消费中零团费、强迫购物等问题发布审理指南,全年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2758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与市妇联签署《关于在全市法院建立妇女维权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依法审理涉军案件,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二是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依法审理商事案件。随着民间借贷规模的扩大,民间借贷纠纷大量增加,2015年审结此类案件10472件,同比上升14.9%,注重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依法制裁高利贷等不法行为,并以新闻通报会等方式,向社会集中发布典型案例和裁判标准,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妥善审理涉及“新国五条”房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保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全年审结房地产案件22548件,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修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操作规程》,依法妥善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21件,推动不符合首都产业政策的企业有序退出,促进了首都产业结构调整。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优化了首都投资环境。三是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0.2%。在全国首例空难赔偿案中,法院经过100余次谈话、开庭和调解,促成33名遇难者的107名家属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后被告给付了全部赔偿款,同时促成未提起诉讼的其他22名遇难者的家属达成和解,彻底化解了纠纷。加强诉讼与非诉调解机制的衔接,开展人民调解进法院等工作,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486件,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

(三)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促进科技创新、文化创新。随着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性不断增强。2015年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628件,同比上升9.1%。一是主动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市高级法院制定《服务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文化艺术等6大行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对策措施。姜颖法官知识产权服务团队以网络公开课等方式,结合案件审理,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得到社会好评。二是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加强对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的研究,就网络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专利侵权判定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标准。审结国际四大唱片公司与搜狐、搜狗音乐作品著作权系列案,百度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全国首例行业协会横向垄断案等重大、新类型案件。在最高法院公布的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10大创新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中,北京法院有16篇案例入选,数量居全国首位。三是完善知识产权审判组织。建立首家知识产权专业人民法庭——中关村法庭,试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

(四)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随着法治建设的发展,行政相对人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需求不断增长,2015年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0264件,同比上升9.3%。一是坚持合法性审查。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12.1%。同时,结合行政机关败诉案例,分析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建立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大行政纠纷化解力度。在案件审理中,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撤诉率达36.2%。三是发挥行政审判的服务保障作用。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为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化解房屋征收、违章建筑拆除中的矛盾纠纷,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保障我市重点工作开展。

二、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公正司法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最大期待。全市法院着力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努力以当事人能够感受到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一)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认真贯彻最高法院部署,开展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出司法公开走在全国法院前列的工作目标。一是建设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平台。除涉及国家秘密

、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外,今年1月1日起,全市法院所有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传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将案件事实认定、裁判说理、法律适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为实现审判、执行全程公开,梳理出18类60项上网公开内容。目前,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期已投入运行,公众可查询诉讼指南等静态信息,二期正在试运行,今年6月底前将提供案件办理实时进展查询服务。三是继续深化庭审公开。在保障公民旁听庭审的基础上,加大庭审直播力度,市高级法院建立的全国首个庭审直播网每日进行庭审直播,已累计直播7527期。开通北京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实时播报大要案审理情况,2015年6月上线以来发布信息1335条,关注网民达到96万。四是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拓展参审监督形式。全市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1.5%,同比提高18.7个百分点,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9.3个百分点。

(二)以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为重点,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2015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全市法院以两部新法的贯彻实施为重点,开展全员培训,调研解决法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正确适用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权威。一是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理念,坚持疑罪从无,坚持证据裁判,强化司法机关之间的监督制约,发挥辩护律师的作用,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年对18件刑事案件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对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报最高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没有出现因事实证据问题不予核准的情况。牢固树立程序公正、庭审中心理念,切实做到证据在法庭审理中展示、事实在法庭审理中认定、是非在法庭审理中辨明,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人次增加了41.7%,二审开庭率提高了8.6个百分点,庭审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统一司法尺度。在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市高级法院调研解决了42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制定了《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指导意见》、《适用简易程序的工作意见》等配套文件12件。在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针对小额诉讼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新制度,在三级法院联动调研、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市高级法院对历年制定的80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判委员会研究,确定有效文件239件,部分有效26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明晰了审判工作标准。同时,建立了公报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定期向社会发布,实现了制度规范的公开。四是加强和规范审级监督。市高级法院和各中级法院通过二审、再审程序,依法监督纠错,保障执法统一,全年审结二审案件36853件,改判1399件,发回重审995件,审结再审案件622件,改判99件,发回重审198件。

(三)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围绕“立案难”、“执行难”,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诉讼当事人的意见建议,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着力化解“立案难”问题。制定《关于落实司法为民规范立案工作的若干意见》,统一立案审查尺度,修订完善立案指引,明确了起诉材料提交标准,明确了9类常见案件需提交的证据材料,要求做到不因追求结案率年底限制立案,同时探索开展网上预约立案、网上送达,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加强了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二是着力化解“执行难”问题。在建立执行信息查询中心的基础上,与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建“查、冻一体化办公系统”,实现账户查询、冻结一次完成,有效防范资产转移,提高了执行效率。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整合全市法院执行力量,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控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上传“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供社会公众查询,全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05条。全市法院全年执结案件95076件,执结标的额240.2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86.9%,同比提高了7.9个百分点。

(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诉讼服务。着力建设“四统一”的诉讼服务平台。一是实现诉讼服务机构统一。全市法院都建立专门的诉讼服务机构作为统一的对外服务窗口,使当事人在诉讼全程中提出的各种需求都能在诉讼服务平台得到接待处理。二是实现诉讼服务内容统一。明确诉讼服务部门承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等十项基本职能,使当事人在各法院都能获得大体一致的诉讼服务。三是实现诉讼服务标准统一。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诉讼服务工作规范。举办司法礼仪系列讲座,促进窗口工作人员从着装、举止、语言、态度等方面展示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四是推动诉讼服务标识统一。设置全市法院统一的诉讼服务标识,使当事人易认好找,促进诉讼服务规范化。全市法院诉讼服务机构全年开展诉讼引导58万人次、案件查询16万件次。

(五)自觉接受监督,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市高级法院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就保障辩护权利、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等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院长办公会逐一研究,28件建议全部办结,代表均表示满意或同意。积极配合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参加重要会议,及时向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全年组织调研视察活动43次,发送《北京法院法情专报》手机短信40期。二是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9件,主动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三是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年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51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9件。市高级法院制定检察建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机制和规范,进一步落实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四是高度重视律师的作用,接受律师监督,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建立与市律师协会的定期沟通机制,更加注重听取律师的意见,推动解决律师反映的司法公开、诉讼便民、律师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实现司法公正,关键在队伍,重点在基层。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中央、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一系列论述精神,增强了公正司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市高级法院每名院领导都到基层法院窗口单位,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通过向当事人发放满意度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坦诚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了班子的团结,提高了班子的战斗力。制定5个方面23条整改措施。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对全市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开展司法巡查,建立了整治“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培养高素质审判队伍。制定《首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考评机制,按照审判工作规律,修订了审判质量评估体系,着重分析解决考评中发现的审判质量问题,注重避免因追求指标数据发生强制调解、突击结案等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问题,进一步发挥了考评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在市委领导下,成立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优化了首都审判工作格局。指定北京铁路两级法院管辖部分民商事案件,平衡了审判任务压力。对市高级法院内设机构进行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指导和审判管理能力。

(四)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遵纪守法专项教育,将近年来违法违纪案例编写成警示教育手册,编导了纪实警示教育片《折戟沉沙》,各法院院长亲自讲廉政党课,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全体干警真正受到触动。加大审判质量评查力度,全年评查案件67716件。对窗口部门工作作风开展审务督察,将不规范行为拍摄制作成视频短片,在全市法院通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构建三级法院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在廉政风险较高的司法评估拍卖领域试行网络竞价拍卖。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全年查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4件5人。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诚恳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首都法院工作的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审判质量效率还不适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有的审判人员公平正义的理念不牢固,责任心不强,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有的案件久拖不决,有的案件执法不统一,有的裁判说理性不强,甚至出现了个别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二是审判权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在法院内部,审判权、行政权、监督权界限不够明晰,权责不够统一,院庭长的指导管理方式、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机制需要改进和规范。三是基层基础相对薄弱。一批年轻法官逐步成长起来,但素质能力和审判经验还不适应日益复杂的审判工作。由于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保障不完善,出现了人才流失问题。

2015年的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5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落实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为重点,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强化审判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承担维护首都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责任,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交易秩序的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促进市场法治建设,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服务首都文化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促进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围绕保障民生,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房屋买卖、损害赔偿、征收补偿等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推进司法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按照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深入调研,认真落实改革任务,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明晰审判权和管理权的界限,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动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研究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可行性,就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范围、机构设置等问题提出调研建议。探索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选任招录、法官任免惩戒和职业保障制度。做好涉诉信访改革相关工作,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三)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继续开展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完成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二期工程,将所有案件立案、审理、延长审限、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上传至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2368语音电话、APP移动平台,实现让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动态情况,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将庭审光盘刻录系统升级为高清数字法庭,并实行数字存储,方便公众依法查阅复制。建设北京法院审判信息资源库,强化对案件信息及时性、准确性的检查,为全面落实司法公开提供信息化保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的监督,加强法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让人民群众更便捷、更直接地监督司法工作。

(四)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规范各个环节的司法行为,确保全面公开后审判工作经得起人民群众的评判检验。进一步解决“立案难”问题,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在裁判文书中准确反映当事人和律师的诉辩意见,加强裁判说理,做到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理由依据都充分公开。加强对审判实务疑难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统一司法尺度。加大审判质量检查力度,继续完善审判质效考评体系,监督和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

(五)提高队伍素质,确保队伍廉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督促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增强队伍凝聚力。细化加强基层法院建设的工作措施,做到审判力量向基层下沉、保障机制向基层下倾、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旗帜鲜明地坚持从严治院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法院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牢固树立首都意识、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2篇:2015年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华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遵循“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保公正”总体思路,以“司法办案更加公正、保障服务更加有力、法院管理更加规范、队伍素质更加过硬、基层基础更加牢固、群众评价更加满意”为努力方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新进步。

一、履行审判职责,服务工作大局

2015年,我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共受理各类案件1206件,审、执结1114件,结案率为92%,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打击犯罪,保护人民。

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33件,审结117件,结案率为89%。共判处人犯177人,给予刑事处罚17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3人,五年以下95人,缓刑49人,免刑10人,拘役3人,管制4人,单处罚金3人。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惩处危害公共安全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及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影响社会安全感的“两抢一盗”案件。二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严必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既严厉地惩罚了罪行较重的罪犯,又给予未成年犯和罪行较轻的被告人以重新做人的机会。同时对因邻里纠纷发生的轻伤害案件和过失轻微犯罪尽可能地选用非监禁刑罚,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和谐。三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犯罪预防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

安创建活动。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组织公开宣判、公开开庭、法制讲座等活动达到全县各中小学全覆盖。刑事审判进社区、进军营15件次,有力地打击了犯罪,保护了人民,教育了群众,维护了社会秩序的稳定。

(二)有效化解民商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75件,审结825件,结案率为94%。一是妥善处理涉及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和离婚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二是及时审理好各类合同纠纷案件,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三是注重审理好侵权纠纷案件,制裁了违法侵权行为,确保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四是高度重视农民工讨薪案件,对恶意欠薪和确因“三角债”引起的欠薪区别对待,针对不同情况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最短的时间内以调解的方式兑现农民工的工资,消除了多起群体性上访事件。五是加强调解工作,注重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相互配合,形成良性互动,促使大量的纠纷在进入法院审判之前得到化解或调解处理。进入审判程序后,优先选择调解方式结案。全年审结的民事案件中,调解、撤诉结案608件,调撤率为74%,为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和县域经济协调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三)积极探索行政协调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我院着力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坚持立案审查“宽进严出”,充分保护诉权。让群众感受到有论理讲法的地方,切实解决行政相对人“告状难”问题;二是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新机制,充分做好案外协调工作。通过宣传释明法律,由行政机关主动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由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以此化解行政争议。三是审查、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确保行政机关有效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10件,审结10件。

(四)加大执行力度,保障群众胜诉权益尽快实现

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努力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一是依靠党委领导,立足执行联动平台,凝聚执行合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在县政府及各乡镇的大力支持下,对涉及zhèng fǔ 部门、乡镇政府以及村委会履行政府职能形成的债务纠纷案件全部执结,如期完成“涉府”案件清理任务。二是强化执行措施,对每个执行案件实行“三限时一严格”,做到“三穷尽”。即限时查清财产线索、限时采取强制措施、限时评估拍卖、严格责任追究。穷尽执行措施、穷尽执行线索、穷尽执行程序。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情节恶劣的“老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定期给予曝光。在执行过程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以案说法,提高了执行效果。四是用足用活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对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使一大批执行积案和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得到彻底有效地解决。全年共计收案164件,执结159件,执结率97%,案件实际到位率达到89%。化解有重大信访苗头案件10件。实现了案件执结率上升、标的到位率上升、涉执信访率下降的“两升一降”目标。

二、深化司法为民措施,维护群众权益

强化宗旨意识,增添为民举措,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努力做到心中有人民、倾心听民声、真心解民忧、诚心抓落实。

(一)完善司法服务平台

大力推进立案信访大厅建设,拓展诉讼服务功能。立案信访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对来诉来访的当事人,问题不出大厅就能得到答复和办理。为当事人配备了储物柜,设立了电子触摸屏,在当事人等候区,配备了休息座椅、饮水机、雨伞、花镜、急救药箱等设施。提供报刊、文书样式、打印复印及公共网络和长途电话服务等。极大方便了当事人参与诉讼。在立案调解方面,我们选聘曾获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的罗东旺同志常年驻大厅工作,为来诉者进行服务。并在全县选聘了十七名司法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通过以上方法,今年我院诉前调解案件316件,占全院民事立案数的40%,减轻了民事审判的压力,也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8余万元。司法救助生活困难当事人16人次共计5万余元。

(二)加强涉诉信访工作

开展清理涉诉信访专项活动和“百日会战”活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法治权威。坚持院长接访制和领导班子处访制;确立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做到有访必接、来信必复、处理及时,全年共处理各级交办群众来信6件,处结率为100%,无一例因我院工作不当引发的赴京上访、越级访案件。加强源头治理,落实风险评估、约期接谈、情况通报、案件终结等制度,努力从案件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加强审判监督,对确有问题的案件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及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纠正,树立司法公信。

(三)继续深入推进审判“五进”活动、“一村一法官”活动和“一村一警一干”活动

继续深化审判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活动。今年我院采用五进方式审理案件226件,五进率为18%,征询旁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27件。并在全县242个行政村都设立了法官工作点。全院抽调55名干警参与“一村一警一干”活动,走村入户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就地调解纠纷,把司法为民体现在基层一线,向群众宣传平安创建知识,努力提升“两率一度”。

三、坚持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

始终坚守公正司法生命线,抓管理提公正,推公开促公正,强监督保公正,以公正司法筑牢公信基础。一是大力提升审判质效。把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作为重中之重,努力形成全员参与上下协力抓办案、提质效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和通报排名制度,对各业务庭的案件质效情况逐月通报、季度分析、半年研判、年终排名。年终排名末位的向院党组说明情况,对审判工作运行态势定期分析研判,落实改进措施。狠抓案件质量评查,在对所有办结案件进行评查的基础上,对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督办和追责。增强法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大力推动司法公开。实行法律文书上网制度,逐月对全院法律文书上网情况进行通报,今年网上公开法律文书475件。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落实人民陪审制度,全年陪审率达到53%。在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了院长邮箱,及时接受和处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学生及社会各界群众到法院旁听庭审、征询对案件裁判意见建议,提高了裁判的民意认同度和审判工作群众知晓率。成立了网络新闻中心,建立健全网民意见研判机制;开通了官方微博,及时发布工作信息,目前对八起案件庭审实行了网上微博直播,实现司法审判和社会舆论良性互动。

四、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引领,全面提高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一是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了党支部学习、全院干警专题讨论、党组书记上党课等活动,党组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聚焦“四风”查找问题、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院党组班子成员走基层、访民意、听民声,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重点组织开展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问题、“拖延执行、消极执行”问题、涉诉信访问题、违规使用警车问题等专项治理。使人民法院的工作更加符合民情、更加体现民意、更加服务民生、更加赢得民心。法院队伍的理想信念

进一步坚定,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公正公信形象进一步树立。二是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司法廉洁教育、警示教育和公务车辆专项治理活动,结合一些反面典型开展了整风肃纪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案件、重要节点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切实转变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对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对2名法官干警进行了警示训诫,给予1人政纪处分,整饬了风纪,纯洁了队伍。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今年以来,我院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截止11月底,已全面建成人民法院专网,实现了上下级法院专线通信、视频应用和数据交换、法院办公办案全部上网。积极争取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加快推进基层科技法庭、网上庭审直播系统、数据中心和电子档案系统建设,提升了基层装备水平。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报告,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法院工作。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均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办结,办结率为100%。加强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参与调解、监督执行。开展集中走访“两代表一委员”活动,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落实改进措施。

各位代表,2015年我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是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法院全体干警对各位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少数审判人员的大局观念和司法为民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少数案件质量不高,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尚有差距,便民、利民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执行工作还未真正实现良性循环,“执行难”问题还比较突出;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2015年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和改进。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院工作的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突出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加快推进规范化建设,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加有力地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提高审判质量。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提高审判质量是司法效能建设的首要目标。审判质量不高、司法不公,司法效能也就失去了基础。要强化质量意识,始终把提高审判质量作为加强效能建设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好。

二是不断提高审判效率。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合理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要强化庭审功能,提高当庭宣判率;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在确保审判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做到案件的快审、快结,缩短审判周期,提高审判效率。

三是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为民的核心就是要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的发生;要加强立案“窗口”建设,依法简化立案程序和手续,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强和改进诉讼风险告知和诉讼指导;不断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健全和落实司法救助制度,让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

四是狠抓信访案件的处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力度,落实信访维稳责任追究,促进涉诉信访工作良性有序开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从大局着眼,从小事入手,从细节做起,自觉约束和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要建立和健全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意识和能力。

六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要结合开展“双联双争”、“群众路线教育”等活动,大力加强法院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通过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全体法官干警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弘扬正气,展示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广大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满意度。

七是继续推进司法公开。依托信息化建设平台,充公运用互联网、专网双重互动,扩大司法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在网上公开法律文书的基础上,逐步开展网上执行信息公开、庭审视频直播、当事人网上查询审判进程工作。继续深化审判“五进”,扩大巡回审判案件范围,以公开促公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方位、多角度让公众感受司法的公开与公正。

各位代表,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这既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也是广大法官的崇高使命。让我们在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实力、人文、宜居、和谐新华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3篇:2015年蒲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蒲城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二O一三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强化职责使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审判质量效率,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建设过硬法院队伍,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193件,审(执)结2133件,结案率97.26%,民(商)事案件调撤率81.2%,诉前调解结案356件,为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打造平安蒲城。2015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36件,审结129件,结案率94.85%。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活动,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诈骗、非法集资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涉及食品、传销、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力地遏制、预防和减少了犯罪,有效促进了平安蒲城建设,创造了刑事审判工作新业绩,刑事审判庭被省高院授予“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重视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注重庭审教育,庭后帮教。积极协助做好非监禁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帮教,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服务经济发展。2015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91件,审结1456件,结案率为97.65%。妥善处理涉及离婚、赡养、抚养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及时审理借贷、工程承包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积极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正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稳妥审理宅基地纠纷和相邻关系案件,防止矛盾激化,促进了相邻关系和睦。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共有1182件通过调解、撤诉结案,调撤率达81.2%。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强化诉权保障。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积极推进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结合受理、审理案件情况,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30余条。到行政机关举办法制讲座,向行政执法人员讲述行政审判理念,帮助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水平,增强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3件,审结12件,结案率92.31%,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案件152件,执结152件,执结率100%,成功审结了法兰西水泥(中国)有限公司不服蒲城县国家税务局税收征收首例涉外行政纠纷案件。

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2015年,共受理执行案件553件,执结536件,结案率96.93%,执结标的达1247万元。深化执行机制建设,通过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查配合,加强执行联动;通过限制高消费、借助媒体曝光、与银行合作建立诚信档案等措施,加强执行威慑;通过依法打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抗法行为,优化执行环境;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强制措施,积极查扣被执行人财产,落实《关于公布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要求,依法打击各类规避执行行为,提高实际执结率,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权益。

二、司法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调解工作抓“合力”,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参与“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构建,全面加强调解、和解、协调工作,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加大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指导调解工作,注重依靠基层力量,积极与乡镇司法所联系沟通,同时注重发挥村(居)人民调解员、执行联络员、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合力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非诉讼调解结案356件,有效推进了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建设。

惠民举措抓“规范”,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强化立案信访服务大厅功能,以司法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发挥好导诉导访、法律咨询、司法救助、案件查询、便民服务、判后答疑等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改进窗口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对诉讼当事人“冷”、“硬”、“横”、“推”的现象,坚决消除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良作风,努力为人民群众参与各项诉讼活动提供高效的服务。

为民服务抓“主动”,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坚持开展审判“五进”活动,先后8次选择赡养、交通事故赔偿等典型案件深入农村就地开庭巡回审判,扩大法制宣传,送法到基层,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进一步做好诉讼费减、缓、免和执行救助工作,努力让每一位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使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依法对306件案件缓交诉讼费15余万元,向16名生活困难亟需救助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8万元。

涉诉信访抓“源头”,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加强案件源头治理,狠抓案件质量、释法析理、排查化解、初信初访等工作,着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坚持用群众路线统揽信访工作,扎实开展“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落实领导包案、重点督办、联动化解和考核通报等工作措施,着力化解上级交办的重点涉诉信访案件。2015年,共接待来访群众250余人(次),当场答复200余人(次),收到各级督、转办案件21件,已化解18件,其中包括5件多年未化解的积案。

三、创新机制,切实提高法院管理水平

强化审判管理意识,加强审判管理。建立了院长主抓,副院长分管,审判管理办公室具体主管和各业务庭负责的“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的审判管理责任体系。多次召开审判管理工作会议,把评估数据作为案件质量的“体检表”和“指挥棒”,进行审判质效评估,对影响案件质量、效率、结案率、均衡结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市中院在对全市法院的考评中,我院取得了前三名的好成绩,受到了市中院的表彰。严格按照《岗位目标考评及奖惩办法》的规定,考核奖惩法官干警工作,突出绩效考评导向和激励作用。

强化管理注重实效,确保裁判公正。实行由审判长、庭长审核,主管院长签发的审签制度,严把案件审核、法律文书签发关,并对已结案件按月进行质量检查和归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促进了案件质效的提高。定期对审判执行工作态势研判和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审判质量的问题。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审判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实现对案件质量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指导,确保了季度、年度均衡结案。

强化案件管理监督,规范庭审行为。成立了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的审务督察领导小组,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关于开展合议制度执行情况监督的实施方案》、《案件回访工作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对各业务庭案件审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出监督通报,限期整改并回访;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各业务庭的庭审规范情况,对于法官不守时,不按公告时间开庭,庭审中着装不规范等现象,对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四、从严治院,切实增强公正司法的能力

开展主题活动,筑牢思想根基。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百名政法干警大走访”、“政法干警一线工作日”、“两学一读”等活动,引导干警自觉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贯彻于审判执行工作之中,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和谐因素。开展了“清风伴我行、办案解民忧”为主题活动的演讲、征文比赛,深化教育活动效果,全面展现了法院队伍、法官干警的良好风貌。

建设学习型法院,提高司法能力。深入开展全员岗位大培训活动,先后选派61名法官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并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举办审判业务培训班,构建多形式、全覆盖的法院队伍全员培训体系。2月份,我院邀请省高院赵建民老师讲授了新《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过一系列培训,切实增强了审判人员驾驭庭审、法律适用、辨法析理、化解矛盾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鼓励支持干警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和专项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干警的法律素养。实施精品审判工程,深入开展“两评查”活动,集中优势审判资源精心打造一批精品庭审、精品裁判文书、精品审判执行案件。2015年,共进行庭审观摩案件10件,参评法律文书1800余份,参评案件2000余件,并评选出了优秀审判长3名,精品法律文书6份,进一步强化了广大法官的精品意识,提高了广大法官的司法能力。加强调研工作,倡导广大干警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报告和文章,共编发工作简报、调查研究80余篇,其中10篇被中国法院网和陕西高院网采用,38篇稿件被市中院网采用,为更好的搞好审判执行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

抓风险重防控,确保司法廉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做到了审判业务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着力将教育、制度、监督、惩处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全过程,筑牢廉洁自律防线。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和最高院制定的六项措施,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坚持廉政教育经常化。开展了春训教育活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了影片《南平红荔》,发放了反腐倡廉书籍,进一步提高了廉洁自律的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四风”治理活动和职业道德岗位职责纪律作风大排查大整顿活动为契机,加强机关内部作风巡查,突出治理“庸”、“懒”、“散”、“奢”现象,规范了庭审行为,严肃了审判纪律。

沟通抓载体,自觉接受监督。我院始终把人大的监督,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工作制度纳入到法院整体工作之中,强化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和措施,自觉接受人大对法院工作的评议和监督。在重大案件、重要工作、法官任免等重大事项方面及时向人大请示报告,虚心听取建议和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联系的方式和渠道,认真办理人大批转和督办的案件10件。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在原有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新任命了人民陪审员25名,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2015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284件,参审率为60.2%。

五、固本强基,切实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抓好法庭规范化建设,完善后勤保障。切实抓好人民法庭的规范化管理。罕井、兴镇、孙镇法庭已完成装修绿化及网络化改造,配齐了办公用品,搬入新法庭,实现了管理网络化和办公自动化,提高了人民法庭的办案效率。克服经费紧缺困难,想尽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对我院立案接待大厅进行了合理的改建,重新合理分配了执行局和法警大队的办公场所,有计划的更新了必需的物质装备。

推进信息化建设,实施科技强院。加强法庭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完善硬件、深化应用的要求,开通了内网的办公系统,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组织了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使广大法官干警尽快会用、善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基本实现了案件基本信息网上查询、网上公告,办案流程网上管理、网上考评,办公、办案自动化程度有了新的提高。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体干警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各项工作呈现稳步推进的良好发展态势。我院先后有7个集体和26名个人受到省、市、县的表彰奖励。省高院授予刑事审判庭“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授予孙镇人民法庭“优秀人民法庭”、省政法委、省高院授予执行局“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行政审判庭荣立“集体三等功”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法院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蒲城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对长期以来理解、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2015年,尽管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办案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新类型案件明显增多,审判难度增大;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新时期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不完全适应,一些法官处理疑难复杂案件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党睦新法庭主体工程已完工,尚未装修绿化、室外硬化,缺少配套设施;办案经费严重不足,装备落后,严重制约审判执行工作等等。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尽早予以解决,力争在短期内使法院的总体工作有一个新发展、新突破、新跨越。

二O一四年工作任务

2015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法院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理念,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全力推进平安蒲城、法治蒲城建设,为蒲城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务。

一、全力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贯彻落实好量刑规范化意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活动,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逃税骗税、制假售假、传销和金融、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依法打击强揽工程、暴力阻工、强买强卖、盗抢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民生工程项目建设保障力度。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依法公正审理涉农、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社会保障及婚姻家庭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强化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加强对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执行力度。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分析行政案件特点,提出化解和预防行政争议的建议。加强执行工作,适时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对有能力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执行,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依法追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与土地、城建、交通、银行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切实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全力破解执行难。

二、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加强诉前调解,注重司法调解与行业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相互配合,形成良性互动,合力构建“大调解”格局,促使大量的纠纷在进入法院审判之前得到化解或调解处理;着力完善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对接机制,切实帮助涉诉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全力抓好法院队伍建设,切实维护清正廉洁形象

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案例教育、廉政讲座、廉政文化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增强干警的廉政意识,提升干警的政治素养;通过业务培训、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疑难纠纷的能力;通过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丰富干警业余文体生活,增强队伍凝聚力;重新梳理、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完善以制度管人、按规范办事的管理体系。

四、全力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基层保障水平

力争完成党睦法庭建设任务,争资金、跑项目,努力使党睦法庭早日投入使用,为本辖区人民群众服务;加强内务管理,有计划的更新必需的物质装备;按照“科技强院”的要求,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化处理能力,不断提高科技强院水平,适应审判工作的新需要。

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党对法院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确保审判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向县委、人大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县委和人大的支持;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争取人大代表的理解、支持。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坚定信心、攻坚克难,齐心协力、奋勇拼搏,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构建平安蒲城、法治蒲城,实现蒲城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4篇: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全省法院在省委的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八项司法”,为建设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和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年新收各类案件108万件,结案107.6万件,首次突破100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0.6%和11.3%,一线办案法官年人均结案185件,是全国平均数的2.3倍;上诉率为6.3%,二审改判发回率为7.8%,生效裁判息诉率为99.2%,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位居全国法院前列。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严格执行新刑事诉讼法,确保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新收一审刑事案件8.62万件,审结8.63万件,同比分别下降2%和1.2%,判处罪犯12.46万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05万人,同比下降26.1%。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抢劫、绑架、强奸、放火、涉黑涉毒等犯罪案件1.02万件;加大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及假药犯罪的惩治力度,审结752件,判处罪犯1346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179件,判处罪犯1358人,其中处级66人,厅级5人;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44件;依法审慎适用死刑,完善死刑犯临刑前会见制度。审结强制医疗申请案件70件,依法对62名精神病人决定强制医疗,使社会免受侵害,也使精神病人得到妥善治疗。对3.38万名尚属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人犯等具有从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判处缓刑。为8019名没有钱请律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的律师出庭,获得刑事辩护的比例领先全国。对公诉案件8名被告人和自诉案件中4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152件。

做好刑事冤错案件的纠正预防工作。对发现“两张叔侄强奸案”和“萧山5青年抢劫杀人案”的冤错,省高院及时启动复查、再审程序,改判无罪并作出国家赔偿。推动各级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完善预防冤错案件的工作机制,联合出台关于死刑案件证据收集审查、证据补查程序等规定,共同坚守纠正预防冤错案件的法律底线。

调判结合妥处民商事纠纷。贯彻新民事诉讼法,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和实体权利。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52.68万件,审结52.63万件,同比分别上升7.7%和9.1%。对婚姻家庭、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民间纠纷,注重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社区环境;对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案件,从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理性医患关系的角度,注重利益平衡,尽可能减少对抗冲突;对涉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案件,实行“绿色通道”、优先清偿赔付、司法救助等措施。审结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2.6%,劳动报酬、赡养、扶养、抚育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偿付率达89.3%。对于不宜调解、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依法作出裁判,引导社会公众增强行为规范和法治意识。成立涉军案件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审结涉军案件352件,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监督行政执法化解争议。充分发挥司法审查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受理一审行政案件3611件,审结3626件,同比分别上升1.1%和下降2.6%,九成半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完善指定管辖、提级管辖,开展行政案件跨区域相对集中管辖的试点。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89.3%。落实高中级法院院长与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共商破解执法难点热点问题。省高院连续六年向省政府发送行政审判白皮书,全省已有63家法院跟进,及时反映政府年度执法的成效和不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坚持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破解执行难。新收执行案件34.8万件,执结34.6万件,同比分别上升22.1%和22.6%。注重运用信息化等科技手段,建立健全网上“点对点”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户籍、出入境、婚姻登记、房地产等执行新机制。与在浙58家商业银行建立了网上查询被执行人存款系统,与25家银行建立了网上冻结存款机制,共查询被执行人存款107万人次,14.2万件案件得以执结或部分执结。与公安、民政、国土、工商、机场等单位建立被执行人身份和财产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威慑力度,促使6.3万名被执行人自行给付。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惩治力度,拘留、罚款3749人,对拒不执行构成犯罪的30人依法判刑。

健全诉讼便民利民。推动基层法院设立“站点式”巡回审判,健全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建设,打造“一站式、低成本”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推行12368短信服务、在线诉讼服务、网上远程视频庭审与询问取证等便民方式。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8.7%,3.2万件案件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实现一审终审,有效提高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加大刑事被害人和执行案困难当事人等救助力度,缓减免诉讼费4852.2万元,为2493名被害人、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4439.5万元。

保障申诉信访权利。在全国各高院中率先出台意见,全面规范刑事申诉复查、再审工作,畅通申诉渠道。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5092件(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保障重点工程和整治环境污染等工作依法推进。依法稳妥处理涉重点工程的土地及房屋征收等行政案件,兼顾重点工程、城市化建设等公共利益需求与被征收人合法利益保护。共审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搬迁、拆除违法建筑案件4876件,依法准予强制执行3461件,不准予636件,撤回226件,作其它处理553件,无一起对抗失控的恶性事件发生。依法支持环保部门处罚违法排污等行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2287件。落实污染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省高院明确环保联合会可以作为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依法制裁污染环境的侵权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35人依法判刑。

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坚持涉诉困难企业差异化司法处置,运用集中管辖、活扣押、债转股等司法手段,帮扶有市场前景的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恢复生产。审结涉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的借贷纠纷、投资合同纠纷3.7万件,兼并、改制、股份转让等案件2641件。出台企业破产案件简易审纪要、破产财产变价分配纪要等指导性文件,发布企业破产审判白皮书,依靠当地党政加大破产企业司法重整、重组或清算的协调化解力度,加速有效资产的重新配置,逐步建立市场化导向的破产企业有序退出的常态机制。全年共受理破产案件346件,审结269件,同比分别上升145%和265%。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连续5年邀请外国驻华机构、境外媒体列席我省年度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首次发布《浙江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等案件1.16万件,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妥善审理各类涉外商事和海事海商案件6613件,最高法院批准我省具有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增加到36家,数量居全国第一,为外向型经济和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优化金融法治环境。省高院及时出台审理民间借贷纠纷10条意见,推动民间融资的规范化、阳光化,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依法保障温州金改和丽水农村金改的先行先试。集中开展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核销专项活动,审结金融纠纷案件4.5万件,同比上升15.8%,结案标的额845.1亿元;执结银行为申请人的金融债权案件2.02万件,标的额362.4亿元;妥善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1.5万件,同比上升3.7%,结案标的额613.6亿元,有效防范了区域性金融风险。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结合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大力推行委托调解和立案协调等工作,在诉前成功化解了民商事纠纷5.4万件,把矛盾纠纷最大限度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和监外执行工作,依法办理减刑假释4.7万人。改进外地籍被告人缓刑平等适用和社区矫正工作,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向zhèng fǔ 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发出司法建议868份,七成得到采纳落实,有效延伸了司法活动对优化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影响力。

四、坚持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抓好阳光司法指数测评应用。推行省高院联手浙江大学研发的国内首创“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选取最能直接反映司法公开实际水平的36个评估指数,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我省103家法院进行客观监测和量化评估。根据该院测评反映的问题,倒逼全省法院有针对性地抓好立案庭审、裁判文书、执行、审务公开中薄弱环节的改进,努力形成开放、透明、便民、现代化的阳光司法新机制,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批示予以推广。中国社会科学院、最高法院在京联合召开了“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新闻发布会”,受到国内外司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关注。

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改革。实行“公开网拍优先”,全省105家法院中已有101家借助淘宝网进行了司法网拍,拍品种类已经涵盖了汽车、房产、机器设备、公司股权、海域使用权、商位使用权等几乎所有涉诉资产,真正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和零佣金”,有效杜绝了传统拍卖中串标围标低价拍卖牟利的暗箱操作潜规则。目前已成交1946件,平均每件网拍的围观人数达1.2万人,总成交额为42.9亿元,成交率96.5%,平均溢价率45.6%,比传统拍卖分别提高19个百分点和26.6个百分点,为当事人节省佣金9127万元,受到当事人、网民和中小微企业界的一致好评。

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省法院均已建立门户网站,并开通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依托全省法院审判质效电子评估体系,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现对所有案件流程节点的网上全程监控。开通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在网上查询本案的审理、执行进度。发挥数字化法庭的优势,选择典型案件在互联网和当地广场视频上开展庭审直播、点播,拉近法院与公众距离。全省法院已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共计91万余篇,数量领先全国。全面启动案卷档案的数字化采集、存储工作,逐步实现全省已结案件的网上调档、网上查阅,为当事人、律师安全快捷查阅卷宗提供便利。

提升新媒体时代的沟通应对能力。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同时,运用好网络、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全省法院均已开通官方微博。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1769次,社会公众5万余人参加,召开新闻发布会214次,扩大全媒体环境下法治先行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坚持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能力

改进司法作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出台浙江法院“10项措施”。通过开展回访案件当事人、全省律师评法院、干警座谈会、院长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梳理后可立即整改的59个问题,做到立说立行,即知即改。加强审务督察和明查暗访,对1312场庭审程序作风进行了视频抽检督察。对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萧山法院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最高法院和省委联合召开了追记陶蛟龙同志一等功追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向全国法院和全省推广我省的这个优秀领导干部典型,年前入选央视“2015年度致敬英雄”。

深化司法廉洁。开发廉政风险预警系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做好每年法官授职典礼和春节后首个工作日的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组织拍摄《柔性处理艺术拒绝——法官拒礼、拒请、拒托廉洁司法教育》情景剧,编印违纪违法干警忏悔录,深化警示教育。

落实科技强院。构建了网络互联通、业务广覆盖、数据大集中、资源共享用的浙江法院办案信息化体系,有效服务基层审判,缓解法官办案压力,受到最高法院的多次肯定和推广。1758个审判用法庭全部实现数字化,开庭案件全程录音录像。在90个看守所建立了92个远程视频提讯室,使一大批简易刑事案件可通过该系统完成提讯或开庭。省高院数据中心已汇集到全省法院758万个案件的涉案信息,为实现海量数据的实时分类检索和比对研判奠定了基础。省高院和多数中院已建成集庭审督察、执行指挥、司法公开、安保监控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集控中心。

加强基层基础。牢固树立固本强基观念,着力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和问题。201个人民法庭完成了统一标识工程。出台青年法官培养工作意见,完善青年法官导师制,对5016名基层法官进行了办案实务技能培训和指导,编写出版《审判实务技能》丛书11册,填补我国法官培训教材空白。组织开展司法警务安全保障的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涉诉群众、法官和法院安全及正常秩序。

六、坚持接受监督,促进法院工作

认真贯彻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省“两会”代表建议、政协提案34件。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和决定抓好整改落实。继续做好三级法院院长分工定向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向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定期通报情况,听取意见,改进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监督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执行、接待信访。开展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审理一审案件11.8万件,陪审率达93.4%,领先全国法院。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认真研究检察建议,依法审理抗诉案件,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机制。审结的621件抗诉案件中,维持242件,改判和发回重审249件,调解撤诉89件,其它方式结案41件。

2015年,全省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化“八项司法”,推进人民法院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为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当前,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维护社会稳定,而且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不仅要求实体公正,而且要求程序公正;不仅要求享有知情权、表达权,而且要求享有参与权、监督权。我们必须以时不我待、敢于担当的责任感、紧迫感,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加快司法改革步伐,着力在推进司法管理体制、深化司法公开、完善人权保障、健全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建立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加强法官职业保障等改革方面取得新进展。坚守法治,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审判,努力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实施好新刑事诉讼法。坚守防止冤错底线,建立废止劳教后轻微犯罪案件的简易速裁机制,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诉调衔接工作机制,重视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中的涉案应对,妥善化解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更加重视审判领域的民生保障问题,落实便民诉讼措施,加大对污染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制裁力度,妥善审理好医患纠纷、欠薪、征地拆迁和社会保障等涉民生的各类重点案件。深化司法公开,全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改革,综合运用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多种执行措施,争取各方协助,合力破解执行难,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的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做到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

建设过硬队伍。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腐败现象,清除害群之马。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关心关爱法院干警,千方百计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优化基层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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