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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不公证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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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公证的遗嘱有效吗?
遗赠不公证有效吗 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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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公证的遗嘱有效吗? 核心提示:为了避免子女为遗产争执,生前立下遗嘱,将财产进行分配。怎样的遗嘱才是合法有效的呢?一定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才被法律所认可吗?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

为了避免孩子们在日后因家产而产生矛盾,立下书面遗嘱。但并没有进行公证。虽然订立的遗嘱没有进行公证,但只要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这份遗嘱就合法有效。

《继承法》中认可的有效的遗嘱形式只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紧急情况下)五种形式,并要求附随立遗嘱人或见证人亲笔签字,这五种形式以外的遗嘱均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书面遗嘱也是合法有效的,不要求一定要公证。当出现多份遗嘱时,以公证遗嘱为准。避免将来子女因财产发生纠纷,那么公证遗嘱会是最好的选择。 遗嘱除了满足形式要件,还应该满足以下几点实质要件:(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相关法条:

《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1ccf177d4b73f242326c5f02?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ff6c0f5058b3c92ec0080202adf12c3c&sign=427be7ebea&zoom=&png=10904-&jpg=0-0" target="_blank">遗赠可否撤销参考资料
遗赠不公证有效吗 第二篇

《遗赠抚养协议》能否随时撤销?

2014-09-24 10:48:08 | 来源:江西法院网 | 作者:官胜根 李金印

问:周先生66岁,一生未婚,无儿无女。因身体原因,周先生找了一个保姆,并和保姆约定:由保姆来照顾他至终老,去世后,周先生将其唯一的房屋赠与保姆。双方到公证处办理了《遗赠抚养协议》。五年后,周先生病重,周先生的二个弟弟要求周先生撤销遗赠协议,并重新订立遗嘱。保姆不同意。请问周先生能否撤销《遗赠抚养协议》。

余干 周某

答:《遗赠抚养协议》不同于《遗赠协议》。《遗赠协议》是无条件且无偿赠与财产,故可以随时撤销遗赠协议。《遗赠抚养协议》属附条件协议,是老人与保姆双方订立的一个附条件合同,由保姆照顾老人,而老人将房产赠与保姆,即保姆付出劳动,老人支付财物。故老人是不能随意反悔更改的,只要保姆按照约定照顾了周先生,那么周先生应当按照约定将房屋给保姆。所以本案中,周先生不能随时撤销与保姆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

作者单位: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院

得知遗赠房产却未办过户 公证遗赠书过期惹争议

2012-05-31 14:30:08

中国法院网讯 (小陶 夏倩) 因疼爱孙辈,不少年长者会选择将财产留给他们,生前立下遗嘱。但许多受赠人却不了解遗赠具有时效性,即其应在知道受遗赠后的两个月内做出对遗赠接受的表示,否则就被视为放弃。近期,江

苏无锡崇安区法院审结了一起该类案件,由于王女士未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其手里的公证遗赠书可能无效,房产归法定继承人所有。无奈,王女士诉至法院。

“这遗嘱都公证过了,怎么会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呢?”王女士一脸纳闷的询问法官。王女士称,自己打小就和外公外婆同住,感情很好。长大后,王女士也很孝顺,以外公的名义买下了一套位于风雷新村的房屋,给俩老及自己的父母住。这事当时全家人都知道,老两口也一再表示,以后此套房屋仍属于王女士。2000时,王女士的外公想到自己年事已高,还有一位养子,为防去世后大家对房子有争议,便同老太商量后去公证处办理了遗赠书,表示在其去世后房屋归王女士所有,该公证书一直存在王女士的母亲处。2002年时,王女士的外公去世。考虑到外婆还在,自己又持有房产证和遗赠书,王女士就想把房屋过户的事情缓一缓。直至去年,王女士的外婆去世,王女士才去办理房屋过户,但让其没想到的是,公证处的人说该遗赠书已经过期,不能办理,而作为法定继承人的王女士的舅舅又下落不明,无法配合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情急之下,王女士只能将外公外婆的法定继承人告上了法院。

在庭上,王女士的亲属分别证明了王女士的母亲曾在2007年时召开过家庭会议,向大家出示了该份公证遗嘱,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肯定。王女士表示,外公去世后,为了方便照顾外婆,便让其同自己的父母去乡下住了。期间,自己则将该房重新装修并入住,后还将此房以其个人名义出租。

经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王女士出示的遗赠书合法有效,其提供的证据以及对房屋装修、居住、对外出租的行为,均表明其早已接受该案遗赠。现王女士的外公、外婆已去世,

王女士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合法有据。最后,法院判决该案所涉房屋归王女士所有。

法官说法:《继承法》第25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做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也就是说接受遗赠要明示,未明示的视为放弃。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仍会疑惑,“怎样才能表示自己接受遗赠?”法官提醒,可召开家庭会议告知大家,或写书面接受材料去公证处公证以及通过邮寄给法定继承人的方式证明。

为接受房产遗赠 小保姆告倒四名继子女

2013-05-09 16:10:23

中国法院网讯 (李鸿光) 老伴周先生去世10年后,钱老太书写遗赠协议书表示,将生前与小保姆鲍华共有的房屋,遗赠给照顾自己多年的鲍华。当钱老太平静地离世后,鲍华为接受该份遗赠的房产,起诉到法院,要求钱老太的继子女周辉等人确认上述遗赠有效,判令涉案房屋产权归其所有。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遗赠人钱老太对鲍华的遗赠合法有效,涉案房屋在钱老太名下的产权份额归鲍华所有,周辉等四名继子女应配合鲍华办理上述房产过户。

小保姆照顾老人胜过继子女

平均年龄达64.5岁的周辉等四人,均为钱老太的继子女。小保姆鲍华是从安徽九华山来沪做住家保姆的,多年来她一直照顾着钱老太的生活。长期共同生活使得鲍华与钱老太的感情超出了一般雇主与帮佣之间的关系。1998年钱老太丈夫离世。在2006年9月,钱老太购置了涉案约5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

房,钱老太不仅将该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还将鲍华一并登记为该房屋的权利人。

2008年3月17日,体弱多病的钱老太书写遗赠协议书一份,该协议书载明:“我多年来赖鲍华精心照顾,现我年老体弱,尤须她照顾。今以书面委托她长期照顾我,在我百年后,帮助办理我的后事,与先夫周某合葬。因此,任何人,包括继子周辉无权将她解雇。此据。”

钱老太书面确认遗赠房产

2010年6月1日,自知来日无多的钱老太书写委托书一份,该委托书载明:“委托鲍华在本人有生之年或本人一旦神志不清、不能自主时,继续护理本人,有事时通知本人组织共同处理。他人包括继子周辉等人无权阻止、干涉。”案外人曹某作为见证人签字确认。

2011年1月22日,为防继子女在自己百年后找小保姆鲍华的麻烦,意识清晰的钱老太书写委托书(副本)一份,该委托书(副本)载明:“自从我请文史馆将继子周辉一家从安徽调来上海后,多年来他们从未关心奉养我。今我年事已高,朝不保夕,因立此遗嘱。在我百年后或一旦神志不清时,请文史馆曹先生出面,协助处理后事及遗产处理。我百年后,陕西路房产及古琴一把给继子周辉,余姚路房屋给鲍华,以酬谢她多年尽心护理之情。平时收入,需用于日常开销,少量结余用于我身后办事。若有结余赠与鲍华。”作为多年的老同事且属信得过的老朋友,案外人张某、曹某亲临现场见证了钱老太书写的委托书(副本),并在委托书(副本)上注明:“上述委托书(副本),系钱某某老人当我的面所写。”

2011年9月9日,风烛残年的钱老太也随先夫周老先生驾鹤西去。为钱老太身后的财产及后事等,在同年10月8日,周辉作为一方、鲍华作为另一

方签订了关于钱老太遗嘱执行协议书。双方约定钱老太提及的陕西路房屋及古琴交周辉(已当场交付),余姚路房产交鲍华;周辉母亲留下的家具,早年由周辉二姐夫搬走,现余姚路房内家具等系钱老太结婚后所购,按钱老太遗嘱归鲍华所有。经双方再协商,钱老太丈夫周老先生生前留下的字画、红木柜等归周辉等人所有,钱老太故世后,她生前的工作单位上海某大学发放的抚恤金、上海文史馆发放的故世补助由周辉领取,钱老太全部丧葬费用及今后墓地管理费由周辉承担。钱老太生前的老同事张某、曹某等签字证明。

小保姆与继子女诉争房产

因周辉等人不配合,小保姆鲍华无法将涉案余姚路房屋办理过户。无奈在2012年6月下旬,小保姆鲍华将周辉等四名继子女告上法院称,在1967年钱老太与周辉等人父亲周老先生结婚后生活在上海,当时周辉等人均在外地工作生活,两位老人未与四名被告共同生活,双方间也没有抚养和赡养关系,后因周老先生生活需要人照顾,才想方设法把周辉调至上海。

鲍华称,1998年9月,周老先生去世后,钱老太无亲生子女,一直靠自己尽心尽力照顾,直到2011年9月,钱老太在上海第六人民医院平静地去世。遗赠人钱老太生前对她名下房产及其他财产曾立下遗嘱作出了处分,将余姚路的涉案房屋产权份额遗赠给了自己,且该房屋系自己与钱老太共同共有,钱老太以此补偿自己对她多年的照顾之情。现周辉等人不配合产权过户,导致诉讼至法院,请求确认遗赠属合法有效,判令周辉等四人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除钱老太一名在日本的继女未应诉答辩外,法庭上周辉等人均认为钱老太是他们的继母,因上一辈老人间的恩恩怨怨,双方有些矛盾,但周辉一直是赡养继母钱老太的。周辉还认为,鲍华是周辉请来照顾继母的保姆,除对于余姚路房屋产权给鲍华存有异议外,还要求鲍华将放置在该房屋内的红木家具、

接受遗赠公证书
遗赠不公证有效吗 第三篇

遗赠公证申请

赠受益人如果在遗赠人死亡两个月后申请办理接受遗赠公证申请,公证机构如何查明其

还有权利接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

做出接受和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根据这条规定,受遗赠人如

果在被继承人死亡两个月后申请办理接受遗赠的公证申请,公证机构可以要求其提交以下证

明:1、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到两个月;2、知道被继承人生前的遗赠意思表示不到两

个月;3、自己在被继承人死亡两个月内或知道遗赠后已经向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或遗赠财

产的管理(占有)人或人民法院提出过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以上三个证明有一即可,但公

证机构应当通过询问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等方式予以核实。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对受遗

赠人向什么人提出自己愿意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如果出现受遗赠人仅

向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提出,而其他法定继承人对此有异议的情形时,公证机构应当拒绝受

理。篇二:房产继承或遗赠流程、解除遗赠抚养协议 房产继承或遗赠流程解除遗赠抚养协议 法律资讯频道2010年11月05日 14:00遗赠

[导读]

遗赠是指自然人将自己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以遗嘱的方式赠予国家、社会组织、机构

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它人的行为 遗赠是单方的无偿的行为,只要一方做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并不需要重复受赠人的同

意 房产继承(jicheng)或遗赠流程

一、首先要到被继承(jicheng)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

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

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再到所属区房产交易服务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继承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6、两人以上共同继承的需提供共有协议。

7、房产平面图及测绘表各两份。

8、如房产有抵押,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办理继承手续的书面证明材料,继承人与抵押权

人共同登记申请。 说明:如果受赠人是外国人,要首先到涉外安全审查办公室(北京电话:

58301736)对房屋进行审查,该处房屋是否容许给外国人。并且还需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居留

证。以上两项办理完成后,才进入上面程序。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费用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

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有: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

要缴纳契税1.5%。 举例: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

+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

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

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节省费用。 遗赠是以遗嘱处分自己财产的特殊形式。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遗产所有权的转移,这种

转移都是在自然人死后开始的 [标签:尾段]

一、继承房产

1.法定继承房产 办理法定继承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对持公

证机构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地产所有权证、契证按程序办理。

2.遗嘱继承房产 办理遗嘱继承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对遗嘱

受益人持有公证机构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以

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予以办理。 对未经公证的遗嘱,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手续时,应当审查经公证证

明的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遗产分割协议;而未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以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或调解书确认房产权。

二、赠与房产 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赠与房产所有权转移手续时,应当审查接受赠与房产

的受赠人所持的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公证书”或赠与人与受赠人办理

的“赠与合同公证书”,是否在不动产所在地办理公证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的真实性。

三、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或认证证明,然

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事宜。

四、公证管辖

当事人申请公证按照现行法规规定,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公

证机构申请公证,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公证的原则。 办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嘱、赠与书、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在遗嘱人、赠

与人、委托人住所地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外,其它应当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五、房产交易活动中的公证证明活动、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转让房产的以必要、便

民为原则,其他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房产交易和商品房买卖,房屋租赁合同等应当根据当事

人的自愿为原则。篇三:房产遗赠公证书样本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 )××字第××号

继承人:×××,男,××××年×月×日出生,住××省××市××街××号。 被

继承人:×××,男,××××年×月×日出生,生前住××省××市××街××号。 查

×××于××××年×月×日在××(地名)死亡,死亡后在××(地名)留有遗产房屋×间,

死者生前立有遗嘱。根据死者遗嘱,死者×××的遗产应由×××继承。 某市××公证处

【遗赠不公证有效吗】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附件

定式公证书格式 目 录

一、民事法律行为类

第一式 委托

第二式 声明

第三式 赠与

第四式 受赠

第五式 遗嘱

第六式 保证

第七式 公司章程

第八式 认领亲子

二、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类 第九式 出生

第十式 生存

第十一式 死亡

第十二式 身份

国籍

监护

户籍注销

第十三式 曾用名

第十四式 住所地(居住地) 第十五式 学历 第十六式 学位

第十七式 经历

自然人经历

法人经历

第十八式 职务(职称) 第十九式 资格

法人资格

非法人组织资格

职业资格

第二十式 无(有)犯罪记录 无犯罪记录

有犯罪记录

第二十一式 婚姻状况 未婚

离婚或者丧偶(未再婚) 已婚(初婚)

已婚(再婚)

第二十二式 亲属关系 亲属关系

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

第二十三式 收养关系 收养关系

事实收养

第二十四式 扶养事实 第二十五式 财产权

股权

知识产权 存款

不动产物权

第二十六式 收入状况 第二十七式 纳税状况 第二十八式 票据拒绝 第二十九式 选票

第三十式 指纹

第三十一式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 第三十二式 查无档案记载

三、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类 第三十三式 证书(执照) 第三十四式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 第三十五式 文本相符

一、民事法律行为类 第一式 委托公证书格式[注1] 公 证 书 ( )××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注2]) 公证事项: 委托

兹证明×××(申请人)于××××年×月×日来到我处[注3],在本公证员的面前,

在前面的委托书[注4]上签名[注5],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申请人)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注6]的规

定。[注7]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或签名章) ××××年×月×日 注:

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单方委托行为。证明委托合同适用合同类要素式公证书格式。证明

委托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适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格式。

2.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可以根据公证的内容增加出生

日期、住址、联系方式等情况, 发往域外使用的公证书应当注明出生日期;申请人为外国人的,还应当写明国籍和护照

号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基本情况包括:组织名称、登记注册地址,另起一行注明法定

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由代理人代办的公证事项,应当在申请人

基本情况后另起一行注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

加注。

3.在本公证机构以外的地点办证的,办证地点据实表述。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

注。

4.引用文书的全名。

5.签署的形式应当据实表述:仅有签名的,表述为“签名”;签名、印鉴、指纹等几种形

式同时存在的,一并予以表述;申办公证时提交了已签署的委托书,且未作修改,表述为“×

××(申请人)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确认,前面的委托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委托书上的签名

(印鉴)是×××(申请人)本人所为”。

6.有新法或者专门规定的,表述作相应调整。

7.根据需要,可以另起一行注明公证书用途,如“本公证书用于办理继承×××在台湾

的遗产手续”。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

遗赠公证申请
遗赠不公证有效吗 第四篇

遗赠公证申请

赠受益人如果在遗赠人死亡两个月后申请办理接受遗赠公证申请,公证机构如何查明其还有权利接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做出接受和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根据这条规定,受遗赠人如果在被继承人死亡两个月后申请办理接受遗赠的公证申请,公证机构可以要求其提交以下证明:1、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到两个月;2、知道被继承人生前的遗赠意思表示不到两个月;3、自己在被继承人死亡两个月内或知道遗赠后已经向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或遗赠财产的管理(占有)人或人民法院提出过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以上三个证明有一即可,但公证机构应当通过询问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等方式予以核实。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对受遗赠人向什么人提出自己愿意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如果出现受遗赠人仅向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提出,而其他法定继承人对此有异议的情形时,公证机构应当拒绝受理。

代书遗嘱未经公证有效吗
遗赠不公证有效吗 第五篇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代书遗嘱未经公证有效吗? 核心提示:公证并非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代书遗嘱未经公证有效吗?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

1、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

2、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

3、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二)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三)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四)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遗赠不公证有效吗】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遗赠不公证有效吗】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ef48ab1fe45c3b3567ec8b79?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c4b754f9b06069a997d859183520593c&sign=1cf5058dee&zoom=&png=10917-&jpg=0-0" target="_blank">2016继承财产承诺书
遗赠不公证有效吗 第六篇

继承财产承诺书

第一继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

第二继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

第三继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

被继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

第一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是于一九 年 月 结婚的,第二继承人随母到吕家,当时是两周岁,被继承人与第一继承人结婚后又生育一女孩,即第三继承人。被继承人与第一继承人结婚后,于一九 年建筑砖瓦结构房三间。于二0 年 月被继承人去世,但其遗产没有继承,第一继承人又与她人结婚。关于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三位继承人达成继承协议,内容如下:

一、三间房屋是被继承人与第一继承人的夫妻共有财产。被继承人去世后,一间半房屋是被继承人遗产,另一间半房屋是第一继承人的财产。

二、被继承人一间半房屋是遗产,依法应当由三位继承人均等继承。

三、第三继承人出具书面赠与协议,她依法继承的被继承人房屋的遗产份额,赠与第二继承人。所以,第二继承人应继承一间房屋,第一继承人应继承半间房屋。三位继承人均同意。

四、第一、二位继承人经过协商,确定被继承人的一间半房屋归第一继承人,第一继承人给第二继承人一间房屋的价款。即一间半房屋两人商定价款时壹万伍千元整,所以一间房屋的价款第一继承人给第二继承人壹万元整,此继承事务完结。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三方签字后生效。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继承人

第二继承人

第三继承人

年 月 日

财产继承分割协议书

继承人:***,女,生于* 年*月*日, 被继承人之母,退休职工,现住*

继承人:***,女,生于*年*月*日,被继承人之妻,现住*。

继承人:***,女,生于*年*月*日,被继承人之女, *校学生,现住*

遗产人(被继承人):***, 男,生于*年*月*日,于*年*月*日在*地意外身亡。

我们是***的母亲、妻子和女儿,是其法定继承人,本着简单方便经济和睦的原则,经全体家人协商一致,对***的遗产达成如下财产继承分割协议书:

1.女儿***放弃股票继承权。妻子***放弃股票继承权,同时将自己拥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部分全部赠予母亲***。即母亲***继承***全部的股票,并委托***(遗产人的弟弟)负责操作交易,转交母亲***。

2.母亲***放弃除股票以外的全部遗产(房产,公司,存折等遗产),由妻子***和女儿***继承。

3.此前所有有关遗产分割的协议及条款作废。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财产继承分割协议书正本四份,协议人各执一份。

签名:

日期:

房屋财产继承协议书

现户主:xx妻:

现住xx号,经房主xx与妻子商议,将xx院子由其子女所继承并修善改造:

继承人:长女:xx 二女:xx 三女:xx 四女:xx 父母双方与其子女一致商议通过继承赡养和房屋改造等方案如下:

一、子女无任何理由推托赡养义务,共同料理两老人日常起居生活至终。

二、房屋改造为一门四户三层格式,面积匀等,每户现定价为起始10万元,(注:工程钱不够时再平均续拿),面积按院内实际尺寸为准。

三、修善改造后的房屋如遇国家及开发商拆迁,每户房屋赔偿面积为(90-100平方米)范围内,不能无理取闹。

四、每户赔偿注(90-100平方米外)所折合的面积按国家和开发商所开发的价格折合人民币,为两老人所得,其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占强拿。

五、父母、子女要和睦相处,与事要共同商议,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他人利益。

六、此房只能自己住或出租,不得转让变买。如私自转让变买,由其父母和姊妹有权收回。

七、以上商议以由父亲xx,母亲长女:xx夫:xx二女:xx夫:xx三女:xx夫:xx四女:xx夫:者xx共同商议表决无异议。

八、此协议一式五份,签字盖章有效,并起法律效力。

签字:

年月日

继承财产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经营失误,造成企业无法经营运作,现经全体股东讨论决议,拟对该公司进行注销,并把公司的全部财产( 包括客户资源、设备设施、办公用具及原甲方公司的有关权力等)进行转让,各股东全权委托 _____________办理有关转让手续。乙方为扩大经营规模,自愿受让,现双方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经 协商一致,依法订立本协议书。

一、甲方转让财产范围为______________。有形资产由甲方造具详实清册,经乙方签字认可。双方约定于____ 年_____月_______日按清册和帐面实物核实正式移交乙方,交接时所有设备要求能够正常运转,能生产出原有产品并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___年___月____日前甲方协助乙方完成试生产。双方移交完毕,财产所有权即转让归乙方所有。

二、乙方按约定价格受让财产后,设立一家____________生产企业。

三、转让成交价及付款期限

1.经双方商定,该企业财产转让成交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2.付款期限:乙方应在公告期满后,约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万元,即全部转让价的______%(包括银行贷款本金部分转户及垫付的应付款),其余部分甲方允许乙方在公告期满后______天内,约____年___月____日付清剩余的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万元。

四、债权债务处置方式

1.甲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含应收、应付款及对外担保)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处理,与乙方无关;

2.甲方以财产、设备抵押及担保的银行贷款________万元债务,自本协议达成生效后在总价范围内由乙方为其 垫付,解除抵押等手续,乙方在支付财产转让总价金额内扣除。

3.甲方必须依法妥善地处理好鼎力公司自身的债权债务,不得影响乙方财产受让后在该场地上的正常生产 、经营管理。如发生因催讨甲方债务等原因导致乙方合法利益受到损害的,甲方同意乙方在缓付款中扣除相应 的损失费用。

五、该财产转让后,乙方在该地块上发展造纸生产,由甲方协助并提供乙方所需的必要文件资料,乙方自行申 请办理,其办理登记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供水问题:原取水井保持原状不变,由乙方长期使用。

2.出入道路:车辆出入道路必须按原状范围畅通无阻。

3.甲方企业目前用地性质为集体土地,但正在按工业用地出让审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应 向乙方提交有关该地块相关手续的前期审批资料、文件,由乙方继续办理。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申请富阳市公证处公证,双方必须严格信守,认真履行,任何一方违约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当地镇人民政府各执一份备案,副本若干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全体股东签名: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公证方:___________

联系:_____________【遗赠不公证有效吗】

____年_____月____日

房屋继承协议书范本

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

(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

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

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

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2015律师委托书公证
遗赠不公证有效吗 第七篇

一、含义

委托书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只证明当事人委托行为和在委托书上签字的有效性。

二、分类

委托书公证包括:委托办理继承手续、委托管理、处分房屋、委托诉讼等种类;但是,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解除收养、委托、声明书、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的人身权利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三、所需材料

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法人单位提交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的正文。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有无转委托权等,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3)委托授权的法律依据。如:委托代理人办理管理、处分房屋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委托诉讼的,须提交涉及诉讼的合同(协议)或法院的立案通知书。

2016赡养老人承诺书范文
遗赠不公证有效吗 第八篇

赡养老人承诺书范文

为了弘扬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村经两委和老龄委研究,特签定子女赡养老人协议书如下:

一、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别需要。

二、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对患病的老年人应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三、赡养人不得强求老年人承担体力过重的劳动;不得岐视、侮辱和虐-待老年人。

四、赡养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后的生活;不得阻拦老年人参加正当的社会活动;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赡养人对老年人必须尊敬、孝顺、保证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过年、过节的问候和特殊照顾。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选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生活,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待遇从优、生活资料由子女保障。供应标准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龄委研究决定,如每人每年白面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类杂粮_____斤,油__斤,必须保证质量或生活费用________元/年;必须保证老年人用电、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赡养老人承诺书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促进代际和顺、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建设文明家庭,让双方家庭老人安享晚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自觉支持和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现就赡养家庭老人承诺如下:

一、经济上供养老人。我保证老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平均基本生活水平。若老人自愿与我分开生活,我保证按期给付赡养费并安排必要的生活物品。若老人患病需要我提供医疗费用,我保证尽力按要求及时提供。

二、生活上照料老人。若老人患病或生活不能自理,我保证承担护理责任;若我确因特殊情况护理有困难,我保证请人代为履行。

三、精神上慰藉老人。若老人与我分开生活,我保证经常看望和问候老人;若我在外地工作,期间保证与老人保持经常联系,并定期回家探望。

四、权益上保护老人。我保证不让老人居住条件简陋的房屋,尊重老人夫妻共同生活意愿,不干涉老人婚姻,不强行索取、骗取或侵占、毁坏老人合法财产。【遗赠不公证有效吗】

以上承诺,请所在单位校委会监督。如有违诺行为,我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制裁或处理。此承诺书单位、承诺人各持一份。

承诺人签字:

(加按手印)

年 月 日

老人赡养协议书范文

老人赡养协议书范文(2016最新版)

家庭老人赡养协议书被赡养人姓名

父亲:———— 母亲: ————

赡养人姓名

长子:—————— 次子:————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如下养协议。

第一条 赡养的基本原则

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赡养人应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隐私,禁止侮辱、诽谤、殴打、虐-待和遗弃被赡养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家庭成员应尊重、照顾被赡养人。被赡养人所需的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2、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被赡养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赡养人一定的帮助,但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3、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者授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经被赡养人同意由赡养人出资翻建的,应当明确被赡养人享有的产权和居住权。

4、赡养人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赡养人应当尊重被赡养人的婚姻自由,被赡养人有权携带自有财产再婚;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以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为由,强占、分割、隐匿、损毁属于被赡养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或者限制被赡养人对其所有财产的使用和处分。被赡养人再婚的,赡养人仍有赡养的义务,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尽赡养义务。

5、被赡养人有权依法继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遗产和接受遗赠。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赡养人中经济条件较好

的,可以对被赡养人适当多增加赡养费,经济条件较差的,在征得被赡养人和其他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赡养费。

第二条:赡养人的主要义务

1、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添置两套外衣、一套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赡养人保证被赡养人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

当期赡养人是指赡养人按照本协议轮流赡养、护理、照顾被赡养人,当轮到具体的赡养人时,该赡养人即为当期赡养人。

2、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保证每周至少有一顿肉、鱼、蛋以及新鲜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被赡养人的要求。被赡养人单独居住自己负责购买、烹饪的,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赡养人可以提供粮食、蔬菜以及柴、米、油、盐等实物。

3、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被赡养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被赡养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如房屋损毁,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如被赡养人租赁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因房屋拆迁被赡养人没有居住房屋的,被赡养人可以选择到任何赡养人家居住。被赡养人的拆迁补偿款任何赡养人不得截留、侵占。

4、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当期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单独居住时所需的水、电、煤等日常必须费用由各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生活用品、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费用由各赡养人共同承担。

5、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当期赡养人或同住赡养人负责,就近购买。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被赡养人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6、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的,每 个月轮换一次,由当期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

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7、被赡养人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赡养人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看护,在精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被赡养人。

8、赡养人每年要为被赡养人庆祝生日,宴会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承担。庆祝期间赡养人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得谈及伤害、侮辱被赡养人或其他赡养人的话题。

9、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收割被赡养人的责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赡养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被赡养人可以对提供劳务的赡养人给予适当补助。

10、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代为缴纳各种费用,接送物品、邮件。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务,其他赡养人不得干涉。

第三条 赡养的方式、周期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每 个月轮换一次。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每 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第四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每月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 元。

2、赡养人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赡养费,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3、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如被赡养人有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中优先支取,具体由当期赡养人、同住赡养人或预定的监护人、被赡养人委托的人负责支取。

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的,从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卡中支取,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或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被赡养人同意从存款或其他财产中支取的,在保留丧葬费用的前提下,赡养人可以从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4、赡养协议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费标准按照当地物价上涨幅度每二年浮动一次,并不低于当期赡养人家庭成员生活标准或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以两者高者为标准)。

第五条 属于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摊的费用

1、被赡养人的衣、食、住、行、医疗等费用。

2、被赡养人单独生活发生的水、电、煤等生活费用。

3、被赡养人生日宴会费用。

4、丧葬费用等被赡养人花费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摊的费用。

第六条 被赡养人的丧葬费用分担和遗产继承

1、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遗产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2、赡养人应遵守国家关于丧葬的有关规定,不得铺张浪费。个别赡养人在未同其他赡养人协商的情况下,超过正常标准办理丧事的,所花费的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正常标准范围内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赡养人共同承担。

3、被赡养人去世后,被赡养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被赡养人的个人物品、金银首饰等遗产可以由赡养人通过竞价的方式获得,所得款项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第七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赡养人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被赡养人、赡养人向被赡养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赡养人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赡养人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被赡养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八条违约责任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6、本协议赡养人共同委托 村民委会监督执行。

7、本协议共3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赡养人、被赡养人、协议履行监督人、村(居)民委会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父亲: 母亲:

赡养人 协助赡养人

长子: 配偶:

次子: 配偶: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区

赡养老人协议书范本

被赡养人(60周岁以上的公民 ):

男(女), 岁,住址:

男(女), 岁,住址:

赡 养 人(被赡养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男(女), 岁,住址:

男(女), 岁,住址: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 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 法》、《中共中央、xx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的有关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与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生活水平。对无经济 收入的被赡养人,根据其实际需要和赡养人的实际支付能力,赡养人每月(可按年一次付清)付给被赡养人零用钱 元。

2、被赡养人系单独居住且无固定收的,赡养人每年(可按月平均)付给每位被赡养人现金 元,粮食 公斤,食油 公斤,燃料,以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赡养标准 不低于赡养人家庭生活水平。交付粮油时间应在夏收、秋收后的每一个月。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赡养人应相应提高赡养标准。

3、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和照料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4、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由赡养人护理。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或者送养老机构,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5、实行医疗保险的地方,赡养人为无经济收的被赡养人交付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费。

6、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被赡养人的房屋 被损,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

7、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被赡养人的承包田,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

8、在做好物质赡养(衣、食、住、医等)的同时,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老年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

被赡养人的身体和生活状况,给予被赡养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

9、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 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发行赡养义务,也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

10、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丧葬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11、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赡养人的财产 及其它合法收入。

12、赡养人的配偶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13、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

14、其它(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的特殊约定)

(1)

(2)

(3)

二、附则

1、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

2、赡养人不发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可经司法公证。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多位赡养人可复印留存)、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 (签字或盖章)

被赡养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招女婿上门赡养老人协议书

被赡养人:xx-x,女,52岁,住址:贵州省思南县塘头镇xx-x村。

赡 养 人:

xx-x,男,20岁,是xx-x招的上门女婿,住址同上。

xx-x,女,20岁,是xx-x的女儿,现为xx-x的爱人,住址同上。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自愿签订本协议,协议内容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愿意自结婚时日起与被赡养人共同生活。并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被赡养人的房屋被损,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

2、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和照料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3、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由赡养人护理。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由赡养人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4、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被赡养人的承包田、荒山,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被赡养人可以对提供劳务的赡养人给予适当补助。

5、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者授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关系。经被赡养人同意由赡养人出资翻建的,应当明确被赡养人享有的产权和居住权。

6、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与被赡养人女儿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或其它要求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权要求赡养人按月给付赡养费。

7、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丧葬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8、被赡养人的财产和其它合法收入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或私分。

9、赡养人应当尊重被赡养人的婚姻自由,被赡养人有权携带自有财产再婚;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以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为由,强占、分割、隐匿、损毁属于被赡养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或者限制被赡养人对其所有财产的使用和处分。被赡养人再婚的,赡养人仍有赡养的义务,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尽赡养义务。

10、本协议生效后,赡养人必须遵守,赡养人必须自始至终对被赡养人的生、养、病、死、葬负责。赡养关系不存在时自然终止。

11、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12、本协议经被赡养人xx-x、赡养人xx-x和xx-x、赡养人邀请的长辈到场签字,经xx-x村村委会盖章后生效。

13、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被赡养人、村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签字或盖章)

被赡养人:(签字或盖章)

协议履行监督人:xx-x村村委会(盖章)

见证人:xx-x、xx-x夫妻双方及其长辈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015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委托书
遗赠不公证有效吗 第九篇

【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代办人 (身份证号: )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本人保证向贵中心提供的所有提取材料真实,如材料失实或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由此引发住房公积金提取经济纠纷,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委托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止。

委 托 人:

身份证号:

电 话:

20 年 月 日

注:1、本委托书由委托人填写、签名并按手印。

2、除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因继承等原因提取的,不使用本委托书,另按相关规定办理。

【相关阅读: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办理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申请材料

1.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取申请人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复印件、相应证明材料(详见下文)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销户提取的,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职工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

2. 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无需再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及委托公证书原件。职工死亡提取的不能由单位集体代办。

办理流程

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办理场所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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