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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法制报告会或观看法制教育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2-22    阅读:

参加法制报告会或观看法制教育篇一
《观法制教育报告会有感》

观法制教育报告会有感

今天下午,我校师生集体开展了一次法制教育报告会,我认为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很有意义,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给我们上了一次生动的法律课。通过一个个真实的案例,让我们明白了,要有法律意识不可以做违反法律的事情。

通过老师的讲解,我明白了违法与犯罪的区别,也让我更深刻的了解到了法律的重要性,法律就是一把尺子,我们不可以越出尺子所规定的界限。

通过老师讲解的一个个真实的案例,我明白了法律的严格性,允许只是因为当时和别人的一时冲动,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你可曾想过,这些不理智的行为极有可能就会触犯法律,得到法律的追究。当听到一个个和我年龄和我不相上下的学生犯罪时,我真替他们感到惋惜和后悔,放着大好年华不要,偏要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去承受那牢狱之苦甚至是死刑或无期徒刑。或许,如果当时冷静下来,想想这样做的后果,或许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事情了。

通过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老师的讲解,我感触到了很多,或许,如果人与人之间少一些吵闹,多一些宽容,或许就不会发生一些不必要的违法犯罪的事情。

我们要做一个有修养的人,尽量不要接触不好的东西和一些社会上的闲杂人士,要懂得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如果发现周围的人有不好的习惯我们应该告诉他们及时改正,让他们迷途知返。

从今天开始我要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参加法制报告会或观看法制教育篇二
《法制报告会流程》

镇原县华文中学法制报告会流程

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

为深化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加强和谐平安校园建设,让法制知识走进校园,让全体学生接受法制教育,能够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维护,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今天我们隆重召开法制报告大会。现在我宣布报告会现在开始。

(首先请允许我来介绍一下今天来参加大会的给位嘉宾:

。下面让我们大家以热烈的掌声欢迎他们的到来)。

接下来我宣布本次法制报告会现在开始

第一项 做法制报告。

第二项:请政教处申主任讲话。

第三项:由董校长讲话。

(法制报告会到此结束,让我们大家用热烈的掌声欢送领导退席)。

法制报告会讲话稿

政教主任:申永杰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 ,他们在百忙之中参加我们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法制报告会,是对我校工作的大力支持和极大的激励。刘干事有的放矢地结合案例作了一场生动的法制报告,他摆事实讲道理,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明确了如何才能做到学法、守法、护法、用法,对我校创建平安和谐校园起到了极大的推动、指导作用,对此,我代表全校师生对各位领导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法制教育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百行德为首,有才无德要坏事,有德无才办不成事,德才双馨干大事”,这是中华传统道德观念在国人心中的份量,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性问题。强化法制教育建设,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对于促进依法治校,实施素质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法制报告会主要宗旨就是培养广大师生“遵纪守法光荣,违纪违法可耻”的意识,教育同学们正确认识社会,拒绝诱惑,远离危险,防范侵害,懂得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对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树立“羊未亡而补牢,防患于未然”的理念,确保校园安全。

下面就进一步做好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搞好法制教育工作我讲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正确认识我校法制教育建设的现状,进一步增强抓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

近年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师生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学校始终坚持对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管理力度,取得了一定成绩和成效。一是狠抓了学习宣传教育。学校把法律法规教育作为重点,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主题班会等形式进行深入宣传;二是多种形式推进法制教育,学校组织开展了“安全教育、告别不文明行为”和“远离网吧”的教育活动,提高了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三是加强了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坚持门卫制度、午休教师值班、路队值班等等,有力杜绝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创设了良好的育人环境。学校法制教育虽

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我校法制教育建设离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社会上的消极思想、不安定因素时常干扰着我们的学校;学生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学生对《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认识落实还不够理想。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人之初,性本善”,任指导员讲的案例中当事人不会一时就学坏犯罪,都是不注意个人行为,造成了恶性循环,导致了个人的家庭的悲剧。图一时之快,当用一生痛苦补偿,败坏了个人形象,伤害了他人,玷污了集体。以下教学中违规违法现象及学校管理措施请同学们对对号,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1)违犯国家相关法律在校组织拉帮结派、以大欺小、打架、不尊重同学、老师。视其结果作出相应处分。

(2)校内学生与社会上的不法分子、不良青年有联系,或者携带管制刀具、凶器进校园造成恶劣后果和影响。对这样的学生我们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将其情况及结果记入该生个人成长档案中。

(3)对同学进行敲诈勒索,一经发现,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违犯《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而辍学,学校进行动员4次,拒不返校,学校上报教育局,依法对该生家长进行起诉,敦请司法部门依法强制该生接受完义务教育。

(5)违背《中学生守则》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出现早恋,并影响恶劣的,学校与家长配合教育不改者,给予校内记过处分,并将其情况及结果记入该生个人成长档案中。

(6)经常旷课、上网吧或看不健康书籍、光盘者,留长发、奇装异服,一经查出并核实,全校通报。

(7)故意破坏学校公物或他人财物者,经核定视情节每人次给该同学及相应班级给予扣分,责令该生双倍赔偿并校内通报批评。

(8)偷窃学校及私人财物,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视情节给相应班级扣分,给该同学严肃处理。

(9)学生和学生之间纠纷,由于歪曲事实导致家长扰乱学校教学秩序者,

给责任人严肃处理,并给所在班级给予扣分。

(10)在校期间私自逃学并造成恶劣影响者,对该生严肃处理。

以上10种情况,对学生的处分和处理将从今年起记入个人成长档案,升入高一级学校,学校将对学生个人成长档案进行移交。

二、提高认识,全面落实,积极拓宽教育渠道,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对学生加强法制教育。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首先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维护校园安全的自觉性、坚定性,安全压倒一切,没有安全的校园环境,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就会受到影响,我们要深刻理解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精神实质,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狠抓落实,持之以恒,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切实担负起确保校园一方平安的重大责任。

乘借本次报告会的东风,我校进一步确立了以法制教育建设为主线,以法制宣传为核心,并配合以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德育路子,实行层层目标责任制和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定期召开专门法制安全会议,研究部署法制教育和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全校上下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确保我校安全工作的实效性。

2、加强宣传、学习教育,提高法制观念

学校坚持定期学习制度,以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组织观看法制教育录相、图片等多种形式强化学习效果,认真抓好广大师生学法活动,把国家的法律法规知识同学校的规章制度结合起来,让学生真正体会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

三、拓宽教育渠道,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体系。 要构建以学校为主体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网络。我们将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学校在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后定时召开家长会,并把班主任和导师定期家访或召开家长会作为考核其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将关心帮助后进生或有不良行为的学生的教师作为先进典型加以表彰,改变只重教师教学成绩的现象,树立“转变一个后进生和培养一个优等生同等重要和更有意义”的观念。学生的在校表现,学校将原封不动记录下来放进个人成长档案,并在你毕业后移交给高中等上级学校。学校规定:凡是进派出所受过处分的,今后升学实行一票否决。你只要进了派出所,恐怕踏上社会进企业、提干,参军都要受到严重影响。所以学生的评价手册和个人成长档案,将关乎每个学生的一生发展。

同学们,学习后进点还可以通过努力得到进步,而犯法违规则一失足成千古恨。所以,为防微杜渐,学校还要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机关、公安部门的沟通,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努力形成校警共建、家校共建的网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让在校青少年有安全感,并防止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四、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德育系列活动,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把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长期坚持的重点。主要进行理想信念教育、行为养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意志品质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自尊,培养自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联系社会上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件,做好分析和引导,让学生真正认清社会的各种消极现象和不法行为对青少年对社会的危害,培养学生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

(二)是充分发挥思想政治课的主渠道作用,每位政治学科教师要联系学生思想、学习及生活习惯和社会实际,积极改进教学方法和形式,帮助学生解决在成长中遇到的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同时把德育内容始终贯穿于每堂课中,始终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之中。

(三)是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言行,有针对性落实好《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坚持学生文明行为礼仪检查制度,开展好“文明礼仪常规月”、“素质教育月”等,评选学校“文明学生”等;

(四)是加强信息交流反馈,通过定期召开班主任会、班干部会、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全面了解各种情况,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五)是建立帮教名单,定期进行培训,对部分违纪现象较多的或具有不良倾向的学生建立辅导档案,经常进行专门座谈,及时指出他们的不良倾向可能带来的危害,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辅导和心理辅导,使之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老师们、同学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中华民族素质的重大举措,更是关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头等大事。同学们只有从现在起学法、懂法,才能在未来和现今社会里依法参与国家的管理,在未来的岗位上建功立业,才能正确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才能更好的理解和尊重别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

今后我们要以高度的负责精神(为教育事业负责、为孩子的一生负责、为

参加法制报告会或观看法制教育篇三
《法制教育讲座》

法制教育讲座

尊敬的×××校长、各位领导、老师,敬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上几方面,与大家共勉。希望同学们认真听讲。

一、谈“未成年人犯罪”。

1、尚秀云:对待未成年罪犯最好的教育方式是感化

人民网北京2007年9月29日电 今天下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资深法官、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电影《法官妈妈》的原形尚秀云法官作客人民议事厅,谈“未成年人犯罪”。

谈到对未成年人的最好的教育方式,尚秀云说,现在未成年人审判,少年法庭的法官一半是法官一半是老师,还有三项:我对孩子不是板着面孔敲法锤,少年法庭的法官是面对成长中的未成年人,所以审判的目的和职责和成年人是不一样的,国家法律有规定要对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在这个同时要考虑到怎么通过审判找准这个孩子犯罪的根源,找到他的闪光点,深挖他的感化点,通过少年法庭的审判让他成为走向新生的转折点。

法官对少年审判不是简单的一判了之,现在的助理法官主要管社会调查,调查一下这个孩子为什么犯罪,主客观原因是什么。

孩子惹了祸最怕爸爸妈妈不要他,怕爸爸妈妈打他一顿,这时候父母亲最关心他的孩子,父母亲用声泪俱下的、震撼的语言教育他的孩子,往往孩子的心灵会受到震撼,他犯了罪才真正感觉到自己对不起养育自己的父母,父母亲这么疼爱自己还去危害社会。还有就是最关心他的老师、最了解他的老师,对他进行教育。

2、尚秀云: “问题父母”造成“问题孩子”

未成年人犯罪最重要的原因是家庭影响,“问题父母”对孩子的家庭教育上的缺失,造成了众多“问题孩子”。

“我已经判了800多孩子了,感触最深的是问题少年是问题父母的产物”。从事多年少年犯罪审判工作的尚秀云认为,未成年人犯罪最重要的原因是家庭影响。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受到父母好的影响,就会健康成长;收到不好的影响未成年人也可能因此逐渐出现问题。 尚秀云认为,0~6岁是人生奠基期,是对孩子“根”的教育时期。未成年罪犯的“恶”就源于早期人格教育没有培养好,进入青春期父母又不能正确履行监护责任。父母在家庭教育中错误地采取溺爱、打骂或者放任不管的态度,都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埋下了向“恶”发展的隐患。再加上学校重智育轻德育、社会上不良情况等的影响,就可能使“恶”的隐患爆发。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所研究员陈卫东认为,未成年人犯罪有综合性的原因,在直接原因上,家庭、学校、社区的因素更多一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综合治理。

3、网络电视暴力色情信息催化诱发未成年人犯罪

网络以及电视等媒介上大量无序传播的暴力和色情信息,对青少年成长造成负面影响。不少未成年罪犯有某种程度的网瘾,并因这些不良信息的催化诱发犯罪。

陈卫东称,网络暴力、色情信息,包括影视作品当中的暴力场面,污染了儿童成长的媒介环境。以前有黑录像厅,现在有黑网吧等,更以这些色情等不良信息来吸引未成年人,给诱发未成年人犯罪制造温床。

尚秀云分析说,未成年人罪犯都有旷课、夜不归宿、泡网吧的经历,网络成为孩子获得不良信息的一个很重要的渠道。一些未成年人经常从网络里面看枪战、飙车、砍杀,形成道德认知上的错位甚至认为抢劫是合理的。一些涉及暴力的电视业对孩子的暴力倾向起到负面影响,很多未成年人罪犯爱看古惑仔等涉及暴力的影片。另外,网上还有大量色情、淫秽的

信息,吸引了不少进入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另外小孩因为容易接受暗示,又容易模仿,好奇心强,受到这种有害信息的影响也比较大。

还有网络之外的电视台或者广播电台,播放的一些广告中也含有涉性的内容。程卫东与尚秀云都认为,国家的有关职能部门应该采取强制措施,规范网络、电视等媒介上播放的信息,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外部环境。网络、电视等媒介上的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对未成年成长的负面影响已经引起国家的重视,广电总局连续叫停好几个省级电台播出的涉性节目的栏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指出父母要及时制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4尚秀云:为孩子营造良好、净化、绿色、阳光的成长环境

尚秀云认为,“如果全社会都关注未成年人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父母都能够履行监护职责、教育责任,学校也能够更加关注未成年人的道德和法制教育,社会能够给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净化的、绿色的、阳光的成长环境,未成年人犯罪还是能够控制住的。

尚秀云认为,未成年人犯罪在很多国家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时候未成年人犯罪都是呈上升趋势的。经济高速发展会凸显出各种各样的矛盾,因为小孩很多时候在矛盾面前分辨不清,所以小孩可能就会出现很多问题。

“我是在第一线从事少年审判的,我明显有这样的感觉,少年法庭成立于1987年,那时候因为青少年犯罪比较突出,那时候99个基层法院觉得比较多,但是到了97年我们就判到了230多。进入新世纪,也就是00年到了380,03年因为有非典,到了04年到了400多,我们现在每年要判到400多孩子。

少年犯罪从成员上来说也是不断变化的,我们现在处理的少年犯罪的孩子外来的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犯罪要占相当的比例,过去都是很少的,现在要占到一半多一点。这些大多都是盲目流入城市的一些孩子。另外是一些进城打工的孩子,因为进城打工本身找的工作都比较劳累,要有一个适应过程,再加上这些孩子本身的文化程度普遍比较低,加上家庭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比较薄弱,进入城市以后生活环境发生了改变,可能他们在农村生活水平比较低,到城市一看有很多享受的地方他们会心里不平衡,没有钱怎么办?可能就会出现触犯法律的情况,他们要想办法弄钱,如果歪门邪道弄钱就会偷、抢,就会犯罪,所以现在明显的未成年人犯罪当中突出的特点是侵犯财产罪占很大的比例。

从年龄上看,犯罪的小孩最多的是17岁,16岁、17岁占到90%。尚秀云指说,17岁可能是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精力是最旺盛的情况,进入青春期以后个子长高了,需求也多了,长到和成人差不多了,需求也就多了,精力非常旺盛,但是辨别能力不强,好奇好动,控制能力不强,他有很多需求,再加上大部分的文化层次比较低,法制教育非常淡薄,道德水平也比较低,失教失控,在社会上没有人管的这些孩子。

犯罪的孩子绝大多数都有一个不幸的、无助的、冷漠的、无情的、关注特别少的童年,失去爱、没有家庭温暖、没有父母的监护和教育,孩子的法制、道德观念比较薄弱就会出现问题。

未成年人犯罪还有一个特点,侵犯财产占到了70%—80%,强拿硬要、寻衅滋事,另外我们的孩子未成年人犯罪很少有单个的犯罪,都是团伙犯罪,共同犯罪是一个特点。一个孩子可能想偷想抢,但是身单力薄,一个孩子胆小如鼠,两个孩子气壮如牛、三个胆大包天、四个到一起就什么都敢干了。

除了侵犯财产方面的犯罪就是小孩打架,故意伤害。因为现在都是独生子女,在家里都说了算,比较溺爱的家庭占很大比例,小孩从小养成了在家说了算的习惯,在学校的大多是独生子女,难免发生小矛盾,如果互相不谦让吵起来以后小孩都不计后果,打起来往往会造成伤害的后果,从犯罪类型来讲小孩故意伤害罪占到第三类。其次,现在受一些不良文化的影响,特别是淫秽色情的文化影响,现在小孩的性犯罪占到第四位。

尚秀云指出,未成年人犯罪是螺旋式上升。胡锦涛总书记曾经在05年的6月28号在一个文件上这样批示,要从国家的民族和未来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要明确责任、大力协同、综合防治、采取教育和法制相结合,使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得到明显好转,就是要控制住,要逐渐减少。

现在随着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随着出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全社会都能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我们的少年法庭主要是进行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但我们总觉得还是有成效的,起码有增加,都不是像那些年那么明显。

最后,尚秀云呼吁,如果全社会都关注未成年人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父母都能够履行监护职责、教育责任,学校也能够更加关注未成年人的道德和法制教育,社会能够给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净化的、绿色的、阳光的成长环境,未成年人犯罪还是能够控制住的。 5尚秀云:已满14不满18周岁犯罪称为“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与青少年犯罪不同,尚秀云说,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是指不满18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是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只有满了14周岁才构成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为触犯了国家法律,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就构成了未成年人犯罪。具体法律语言“未成年人犯罪”的提法比较多。 未成年人犯罪实际是指四个年龄段的孩子,未成年人是指14岁、15岁、16岁、17岁,只是这四个年龄段的孩子。如果是青少年犯罪的话,可能从年龄段上来讲就会到28岁,不能只限于未成年人不满18周岁,满了18周岁到25周岁的青少年犯罪总称应该为“青少年犯罪”。未成年人和青少年犯罪,应该说未成年人犯罪只占我国刑事犯罪的10%左右,如果说青少年犯罪,那就多了,因为我们国家的青少年犯罪要占到70―80%。

未成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犯罪和成年人犯罪不同表现在:未成年人都是成长中的少年,未成年人主要表现在生理、心理都不成熟,很容易受好的影响,也容易受坏的影响,状态不稳定。这段的孩子具有很大的可塑性,他很容易受不良因素的影响学坏,但是学坏以后又有可塑性,也有容易改好的一面。

尚秀云说,现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形势还是挺严峻的,说到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犯罪的区别,我首先感觉到未成年人犯罪和成年人犯罪是本质的不同,不仅仅是数量上的不同,主要是说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讲是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人。

二、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

不良行为是指: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长12厘米,小于60度角为管制刀具)

(三)多次拦路欧打他人或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三、法制教育讲稿:今天我用听法制课懂法守法,让在校学生健康成长。

一、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

二、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学校则是青少年学习本领、提高素质的地方,应当是一片净土。但近年来,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频繁发生,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危害到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犯罪的主要原因

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犯罪的增加,是各种复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主要原因有:

1、学生法制意识淡薄,心智不成熟,或为追求享受、或为寻求保护,或出于讲义气或泄愤报复容易,或受到他人的唆摆或者好奇心的驱使,走上犯罪的道路。由于学生有好友、好胜和好动的心理,有的学生喜欢拉帮结派,一旦和不良青少年为伍就很可能下水。也有的学生为了不受其他学生欺侮,而加入到不良少年团伙中寻求保护。有的成绩较差的学生不安心学习,经常旷课,结识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从而走上邪路。有的学生贪图享受,羡慕别人的高消费,于是不该伸手时却伸手,导致盗窃犯罪成为各类校园犯罪之首。有的甚至铤而走险,发展到抢劫学生和其他公民。

2、家庭缺少温暖,家长教育方式简单粗暴或过于溺爱,或者是家庭生活困难,非法占有他人财物。79年以后出生的学生普遍是独生子女,受到家庭的宠爱较多。而父母作为孩

子的第一任教师,如果把这种关爱变成溺爱,对孩子明知有缺点也不纠正,就会培养子女的任性、骄横等不健康的心理。有的家庭则采取打骂等不正确教育方法,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从而脱离家庭的监管,有的夜不归宿到处游荡,有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还有的家庭父母离异后,孩子得不到家庭的温暖,走向堕落。

3、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法制教育流于形式或是缺失,对于差生的转化工作不重视。现在虽然强调素质教育,但分数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学生及至教师的前途。一部分教师对学生成绩的关心有加,而对学生个人品德有所忽略。表现在对差生放手不管,缺少必要的关心,对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也不了解、不研究。有的学生因此自暴自弃,直到他们犯罪了,老师才如梦方醒。而且有的学校不重视对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学生不学法、不懂法,当然也不会有知觉守法的意识。

4、社会正处于转型期,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使学生无所适从,不良社会环境的污染严重。青少年学生辨别能力相对较差,但模仿能力强。从对犯罪学生的统计情况看,他们绝大多数都是网吧、电子游戏室、发廊、舞厅的常客,由于他们的模仿能力强,受黄色、暴力、色情等内容的书刊音像影响较大。有的是没有钱打游戏就去偷,也有的学生生理成熟而心理却未成熟,在黄色录像的引诱下很容易犯罪。

(三)、如何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

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要遵循学校教育的规律,充分利用校园这一特定的文化传递空间,发挥各有关课程在进行法制教育方面的作用和功能,使学生在学习文化知识的过程中受到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要以课程教学为主要渠道,形成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紧密结合的学校法制教育的网络和体系。

首先,法制教育必须先从教师做起,加强教师的学法工作。老师是学校教学的主导者,是学生的引路人。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求教师首先必须具备较强的法制意识,这是一个前提条件,否则一切都是空谈。学校要充分利用行政会议和教师政治学习的时间,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学习法制知识的活动。着重学习了《普法读本》、《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小学教育教学法规等,提高了教师们的守法意识和依法保障学校、教师、学生的正当权益的自觉性。

其次,法制教育的重点是必须加强对学生的普法教育工作。江泽民同志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要经常地在学生中开展纪律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纪律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因此,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健全学校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法制教育并不是一两堂法律常识课能全部解决的。应充分利用校会、班会,利用政治课专题进行法律知识的专题讲座,利用其它学科寓法律知识的教育于教学之中,同时,利用学生的团、队活动和学科兴趣小组渗透法律知识的教育,努力使得学生的普法教育网络化、系统化。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学校应当认真落实聘请法律副校长参与法制教育工作,使学校的法制教育活动和学校各项工作向正规化、法制化。

再次,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心理教育结合起来,加强对学生的道德、心理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工作要有生动性、针对性、有效性,防止空洞的说教。如果说法制教育的重点是加强对学生的普法教育的话,那么道德教育、心理教育即是与法制教育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要加强对学生进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教育,培养学生的仁爱之心、恻隐之心、容忍之心,教育学生爱惜生命、尊重他人人格,这些都是最基本的、却常常被忽略的教育内容。心理素质教育是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应当通过教育克服学生中存在的逞能、好胜、霸道、急躁心理,培养他们自制力,防止因小事而发生恶性案件。对早熟的学生要加强青春期教育和心理疏导,防止犯罪。建立学生心理咨询机构,对有心理疾患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第四、 要在全社会开展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的综合治理工作。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净化社会环境,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防止暴力、色情、赌博、恐怖等内

参加法制报告会或观看法制教育篇四
《法制教育讲座》

时 间:第一周星期四第六节课

地 点:四年级2班教室

出席人:四年级2班全体学生

主持人:叶宏宾

内 容:法制教育讲座

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学校法制工作的领导,支持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帮助解决工很高兴今天能为大家作这个法制讲座。应当肯定,由于学校的高度重视,全体老师的辛勤教育,广大同学们遵纪守法意识逐步提高,学校在教学工作取得优异成就的同时,校园的治安秩序稳定,周边的治安环境良好,未发生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特别是学校内的治安防范越来越规范,正常的教学活动得到保障,师生的安全感不断增强。但我要提醒的事,也有个别学生不注重法制法规知识的学习,守法意识淡薄,这些问题虽然只是发生在个别人的身上,但会严重影响了我们学校的声誉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时刻牢记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今天的任务就是认真学习、掌握全面的科学知识和社会知识,为自己美好的明天奠定坚实的基础。

同学们,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也要正告那些行为上有违法行为、思想上有糊涂观念的同学,尽早悬崖勒马,规范自己的行为,好好学习,一定要明白,法制是柄双刃剑,遵守他,就会受到他的保护,违反他,就要受到他的惩罚。在我们的工作中,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秩序整顿力度,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影响教学、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全力为学校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服务和保障。

同学们:作为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我诚恳地向同学们提三点建议:

1、加强道德修养,培养自身优良品行。具体地说,作为一名中学生,就是要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遵守公德,严于律己,培养积极向上、向善、向美的优良品格和心理素质。

2、遵守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预防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同学们入学后,学校组织学习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同学们对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仅要认真学习,更要以此为标尺,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进行对照,约束和制止不守法、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自觉抵制不良思想和不良文化的侵蚀,确保自身健康成长,确保学校安全良好的教学秩序,把我们的学校建设成一座远离犯罪、消灭违法违纪现象的真正的“平安学校”。

3、认真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法制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全民普法的重点。多年以来,我们学校一直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开设法制知识

讲座等形式,在校园营造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希望同学们积极参加各种法制教育活动,认真地进行分析和思考,通过活动,进一步丰富自身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遵守法律、遵章守纪,依法行使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充分尊重和保障他人合法权利的意识,从而在青少年时代,就在内心树立起强烈的尊重法治、崇尚法治、严格依法办事的现代司法理念。

同学们,新学年意味着新起点,我坚信,有学校领导的正确领导,有全体老师的辛勤工作,有全体同学的共同努力,我们黎里的校园将会更加美丽,大家的明天将更加美好!

小学生法制安全教育宣传材料

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买好东西玩,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班房。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特别是双休日、寒暑假,什么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听到看到许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被带坏,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增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守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三、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辨别善恶。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须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例如学生之间打架事件,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人总是心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时 间:第五周星期四第六节课

地 点:四年级2班教室

出席人:四年级2班全体学生

主持人:叶宏宾

内 容:法制教育讲座

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百年大计。

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对学生的知识结构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学生法制教育提出了新的课题。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学校法制教育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目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青少年学生依法保护自己权益的能力比较弱,法制观念比较淡漠。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的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探索新学期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推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上一个台阶。

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主要是使小学生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逐步培养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小学法制教育主要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现法制观念教育,使他们知道法律的作用,了解我国的法制的原则,帮助学生树立宪法权威的观念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知道公民应依法办事,违法必受制裁,提高遵纪守法的

自觉性,树立社会主义责任感。《宪法》、《教育法》、《国旗法》、《国 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刑法》、《治安管理条例》、《婚姻法》、《集体游行示威法》、《环境保护法》等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的全民普法教育内容均要在思想政治课中进行妥善安排。在小学法制教育内容要注意从公民与法制关系等方面,对学生进行依法治国、依法办事及个人生活离不开法的教育。

今天我们来学学《中华人殿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

A、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⑴旷课、夜不归宿;⑵携带管制刀具;⑶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⑷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⑸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⑹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⑺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⑻进入法律、法制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⑼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B、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⑴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⑵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⑶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⑷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⑸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⑹多次偷窃;⑺参与赌博、屡教不改;⑻吸食、注射毒品;⑼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及相应的法规条款规定:

1、严重不良行为表现: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⑴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⑵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⑶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秩序的;⑷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2、严重不良行为表现: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严重不良行为表现: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敲诈勒索公共财物的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4、严重不良行为表现: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3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严重不良行为表现: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客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15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严重不良行为表现:多次偷窃。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款: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7、严重不良行为表现:参与赌博,屡教不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依照实行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严重不良行为表现:吸食、注射毒品。《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十第(三)款:违反政府禁令,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的,处于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处罚或者警告。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有一定的司法保护,但若14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有一定情节、后果严重、性质恶劣,已触犯了刑法和有关规定的,还是应该承担必要的刑事责任和处罚。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此街道司法所将预防青少年犯罪作为法制宣传的重点, 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同时,我们深深感到青少年法制知识的匮乏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欠缺,为此向社会和家庭提出倡议:“青少年是人类的春天,在春天的世界里,要让沙漠变成珍珠,要让枯枝结出鲜果,

保持青春应有的魅力,使青少年在全社会的关注与关爱中健康成长”。希望大家都来关心、关爱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着力培养他们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他们免受不法行为的侵害。

搞好在学校的法制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各级党政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必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并教育青少年增强法制观念和意识。

时 间:第九周星期四第六节课

地 点:四年级2班教室

出席人:四年级2班全体学生

主持人:叶宏宾

内 容:法制教育讲座

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

大家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触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自己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触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座的都是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所以,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但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们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

参加法制报告会或观看法制教育篇五
《法制教育报告会》

我校举办法制教育报告会

为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观念,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育人环境,4月5日下午,我校特别邀请到校法律顾问、陕西省法力律师事务所张登产律师,为全校师生作法制教育报告。 张律师根据当前的社会和校园周边安全稳定形势,重点针对学生密切相关但又容易混淆的法律知识进行讲解,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及司法保护等进行贴近生活的解读,对校园暴力、自我保护等作详细分析,用一些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现身说法,告诫同学们必须引以为戒,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的意识。同时张律师还为同学们介绍了遵纪守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犯罪、打击犯罪及自我防范和保障生命安全的一些方法和策略,张律师的报告理论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通过此次法制教育,同学们意识到自己应有的法制责任以及如何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安全素质,懂得了怎样规范自己的言行、怎样预防犯罪,明白了在生活中一定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学校教师表示要以此为契机,认真搞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各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整堂讲座使学生们受益匪浅,得到了广大师生的好评。

学校法制教育所具有的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人才以及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等特有的功能,奠定了它在现代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我校积极探索学校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特制定了《旬阳

中学关于法制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和《2012年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并把《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发送给校领导、处室、年级组、班主任及各个班级手中,利用安全课进行集中学习和讨论,以此提高法律知识素养,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学校法制教育做到形式和内容的真正统一。

参加法制报告会或观看法制教育篇六
《法制教育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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