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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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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法学开题报告范文》

中 北 大 学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学 生 姓 名:

学 院、系:

专 业:

论文题目:

指导教师:

2012 年 3月xx 学 号: xx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法学系 法学 空间地上权若干法律问题探究 xxx

毕 业 论 文 开 题 报 告

篇二:《浙江大学法学专业开题报告范本(2010版)》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题 目: 论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问题

专 业 法学

学习中心

xxxxxx

姓 名 学 号指导教师法学开题报告

年 月 日

论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问题

一、文献综述法学开题报告

人大对司法机关具体案件实施监督,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发展起来的一项监督工作。它最初是由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逐步发展而来的。最早对个案监督进行地方立法的是辽宁省,以后,各地方人大相继制定了类似的地方性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上都有了关于个案监督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甚至在市县一级人大常委会也制定有个案监督方面的规定。

人大对法院进行个案监督,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合法正当方式,还是对司法制度的一种干涉破坏,数年来学术界和实务界一直存在不同意见。„„。 目前,在关于个案监督活动和个案监督立法的合法性争论中,主要存在支持和反对两大类观点。支持方认为个案监督有充分的宪法和法律依据,不妨碍司法机关独立司法权的行使,完全具有合法性。因此建议通过专门立法,明确其地位,规范其实践。另一类反对方的观点认为个案监督破坏了法院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而且将在事实上和不同程度上分享司法权,不具备充分的合法性。也有一些学者从折中的角度看待人大的个案监督虽然并不赞赏这类做法,但仍认为这是应对当前司法过程中各种问题的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因此不能简单地否定,当务之急是要规范人大个案监督的程序。

公平正义是司法最终的追求目标,如何保证司法公正的实现,是司法制度设置的目的。对此,各国的司法制度不尽相同。笔者认为,在我国,人大作为立法机关对法院行使监督权是有宪法依据和现实必要的,也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然而,人大采取对法院个案监督这种方式来行使监督权利大于弊,稍有不慎可能会沦为对司法的干涉,不宜过分推广。同时,应当对人大的监督进行立法,从监督的主体、程序、对象和范围等进行规范。因此,笔者以《论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为题,从人大监督权的性质、人大对法院个案监督的现状和争议、个案监督的利弊等方面进行探讨,并就如何规范人大监督制度提出了建议,以期有助于司法制度和宪政体制的完善。

(一)国内研究现状

个案监督的性质界定,人大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关系以及个案监督存在空间的发展趋向,已经成为当前宪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综合近期我国有关的研究文献来看,主要存在以下观点:

尹杰在《关于人大个案监督权的思考》中认为,近些年来,司法改革已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话题。对于目前严重的司法腐败现象,人们深恶痛绝,但是如何解决这一痢疾却又是个难题。作者认为,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首要要求,也是

当前司法改革的核心。目前的这种个案监督,显然不利于司法独立的实现。恰恰相反,它对司法独立有百害而无一利。另外,人大的个案监督制度使司法成为立法的附庸,个案监督对破坏了司法权威。因此,个案监督与现代社会的法院是行使司法审判权的唯一有权机关的制度是相违背的,不符合现代法治社会的要求。

在李永红、于晓青的《论人大对司法机关进行个案监督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一文中,对地方人大能否对同级司法机关进行个案监督,作了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分析。作者认为,这种监督是宏观的即对司法机关的工作只作事后的总体监督,而不宜作微观的个案监督,否则,司法独立将受损害,对法治化进程不利。事实上,只要从中国当今社会的现实出发,就会发现,在行政权强大、司法权薄弱以及政与法不分、司法不能自治的特殊历史条件下,人大对司法的监督非但无损司法独立,反而有助于司法与法外因素的抗衡进而有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个案监督作为人大监督司法的一个形式,非但必要而且可行。尽管从制度上看,完善司法制度才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根本选择,但是,在目前情况下人大的个案监督可视为一种临时的权宜之计。

蔡定剑在《人民代表大会个案监督的现状及其改革》中对个案监督持折中的观点,作者认为,在当前情况下,还应承认人大个案监督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人大进行个案监督不能说完全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和实践的必要性。人大对个案监督对保护公民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惩治司法腐败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各地人大的个案监督存在不少问题,由于各种不规范的表现,而导致了监督的正确性和公正性受到怀疑。另外,个案监督对法院的审判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作者认为,应当对人大个案监督进行规范性和制度性改革,提出监督的严格标准,极大限度地减少它对司法审判的干扰和对司法权威的影响。为此需要解决一些理论、观念和制度性问题。

王贵松在《法院:国家的还是地方的?》一文中指出,界定法院的宪法地位,是明确地方人大与法院监督关系的前提。作者的观点是,设在地方的法院也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应是代表国家维护法制统一的机关,而不应是臣属于地方的审判机关。法院应该能独立行使审判权,从宪法上来说也是需要接受人大监督的。但地方人大对法院的监督应该是有限度的,应该顾及法院的这种国家属性。人大对法院的监督是一种受宪法委托的监督,是代替国家监督设在其治下的法院。这种监督的性质应该主要是法律监督,是事后监督,而且应该具有一种谦抑性,。为此人大虽然有权监督法院,但是它并不能取代法院或者说代替法院进行审判。

王利明在《论权力机关对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监督》一文中,结合了我国现行立法和实践,探讨了权力机关与法院的相互关系,认为两者之间是一种立法者与执法者、组织者与被组织者、监督者与被 监督者的关系。文章重点讨 论了权力机关是否可以实行个案监督的问题,作者认为,权力机关对法院实行个案监督有可 能使权力机关成为具体处理案件的机构,不符合权力机关的地位,而且

有可能会妨碍法院的 独立审判。作者最后对如何 保障权力机关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权力机关的监督权必须集体行使, 且这种监督主要是事后的监督,只是对法院工作的一般的监督,权力机关不能对法院的裁判 予以更正或宣告无效。

以上研究成果指明了人大监督制度的重要性,并对人大个案监督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提出了赞成或反对的观点和理由,由于目前实务界和理论界对此具有较大分歧,个案监督利大还是弊大,仍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这也是本论文要分析的重点问题。

(二)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研究现状部分,根据论文选题的不同,可有,可无。

二、论文提纲

引言:谈及个案监督的发展沿革和现状

一、权力机关对司法机关监督的法律分析

(一)法院的宪法地位

(二)人大对法院监督的性质

二、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

(一)个案监督的定义

(二)个案监督的沿革

三、人大对法院个案监督的现实操作和存在的争议

(一)人大对法院个案监督的现行规定和具体操作

(二)人大对法院个案监督的争议

四、人大对法院个案监督的弊端和理由

(一)人大对法院个案监督实践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二)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法理合理性问题

(三)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规范依据合法性问题

五、完善我国人大监督制度的法律思考

(一)对个案监督应当注意几个问题

(二)立法建议

三、参考文献

1、王磊:《宪法的司法化》,法律出版社2000年6月,第1版;

2、蔡定剑:《监督与司法公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2月,第1版;

3、宋冰主编:《程序、正义与现代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4、贺卫方:《司法理念与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5、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

6、龙宗智:《论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法律出版社2003年9月,第1版;

7、谢鹏程:《人大的个案监督权如何定位》,《法学》1999年,第3期;

8、李晓斌:《对“人大”质询法院的质疑》,《法学》1999年,第5期;

9、包万超:《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另一种思路》,《法学》1998年,第4期;

10、王磊:《试论我国的宪法解释机构》,《中国法学》1999年,第5期;

11、于晓青、李永红:《论人大对司法机关进行个案监督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法

学》1999年,第1期;

12、董皞:《法律冲突与法官的权力――李慧娟事件回放与评论》,《法制日报》

2003年11月20日;法学开题报告

13、王利明:《论权力机关对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监督》,《中国民商法律网》,

.cn/article/default.asp?id=9262。

14、尹杰:《关于人大个案监督权的思考》,《东方法眼网》,

/faxuejieti/zh/200402/20040227092303.htm

开题报告的基本要求

1、包括:封面、考核表、开题报告正文,总字数不少于2000字。

2、开题报告正文:由三部分内容组成:(1)文献综述;(2)论文的基本框架;(3)参考文献目录。(文献综述部分,可根据论文选题的特点,主要只概述国内的研究现状)

篇三:《法学开题报告范文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范例

关键词:选题意义 国内外研究情况 内容 文献 中国论文 职称论文

选题意义:

我国最近几年特大灾害性事故频发,如北京市密云县踩人事件、大头婴儿事件、苏丹红事件、深圳“舞王”事件、山西溃坝事件等等。这些灾害事故的发生与某些监督管理者疏于或懈怠监督管理的义务是分不开的,如果监督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绝大部分是可以避免的。在市场经济深化发展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对社会责任的冷漠、对职责的懈怠,甚至官商勾结,疏于防范与监督,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责任事故频发。政府如何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减少对人身及财产的危害,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对于疏于职守、懈怠职责、工作中不谨慎、不履行、本论文由上海论文网整理提供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危害社会后果的行为,现代社会提倡以法律的手段——刑罚来解决公职人员的过失行为,追究监督者、管理者的刑事责任,达到有效地预防、减少类似事故发生的目的。但是,在实践中仍有相当一些责任事故难以处理,最后不得不以行政手段解决,导致肇事者逍遥法外,进而难以遏制责任事故的重复发生。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对行政领导责任的归责依据不明确,在引进监督过失理论时大多照搬已有的思想,而不是结合本国刑法的定罪标准——犯罪构成来对行政领导的有罪与否进行认定,以致于监督过失理论的应用性不强。本文正是针对这一问题,试图从一起责任事故案例引出深化监督过失理论的必要性,继而分析行政领导责任的内涵和本质,再结合犯罪构成来分析对行政领导的非难性,以期使“行政领导责任的理论依据为什么是监督过失”这一问题更明朗化和具有实用性。

国内外研究情况:

自2002—2003年的SARS事件以来,公共责任(类似的表述有行政责任、官员问责、领导责任、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等概念进入了人们的眼界,社会进入了一个承诺“责任”的时代,行政领导责任也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那么追究行政领导责任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对于这一问题可以从不同学者对行政领导责任的分类探知。其中典型的有以下几种:据张成福的理解,可以把行政领导责任分为道德责任、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政府诉讼责任、政府侵权赔偿责任。根据对行政领导责任的分类,相应地,张成福认为对行政领导的非难性源于行政领导不遵守道德规范,决策失误或行为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不遵守法定的权限、越权行事,政府和平民的契约性平等关系,政府仅是为公众提供服务的法人因为须承担赔偿责任。胡建淼、郑春燕认为,行政领导的责任来源于行政领导的职责,若行政领导未履行或未妥善履行行政领导职责,且这种未履行或未妥善履行的行为属于其主观意志能力范围内,就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美国学者特里·L.库珀(Terry L. Cooper)对行政责任做了深入的研究,从行政伦理学的视角出发,认为行政领导责任包括客观责任和主观责任,客观责任源于法律、组织机构、社会对行政人员的角色期待,与外部强加的可能事物相关;主观责任则根植于自己对忠诚、良知、认同的信仰。即库珀认为对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主观上是他们的内心对于忠诚、责任感的价值判断,源于个人内在的道德操守和对真善美的行政行为的追求;客观上是他们作为行政领导这个角色所被寄于应有的职责以及其他外部的可能相关事物。

反思目前关于行政领导责任的研究文献,主要是从政府的角度来进行的,缺乏从个体的角度来研究行政领导责任;多是从正面论述领导责任的重要性,缺乏从否定性惩罚的角度来谈;主要从行政学的角度来研究具体责任追究,缺乏从法学的角度来研究行政领导责任。本文正是针对这一问题,试图从分析行政领导责任的内涵、本质和分类开始,再针对现实中对行政

领导的法律责任追究体系不完善再从法学角度结合我国现行刑法的定罪标准——犯罪构成来分析监督过失理论,以期使“行政领导法律责任的理论依据为什么是监督过失”这一问题更明朗化。因为在分析过程中结合了现行刑法的定罪标准,因此本文的研究也对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法学论文研究内容:

一、引言:由案例(“躲猫猫”事件)--引出问题:现实中对行政领导的监督过失刑事责任追究为什么不力?行政领导责任包括哪些?追究行政领导责任的依据是什么?适用范围如何?

二、行政领导责任概述.

1、行政领导责任概念法学开题报告

2、行政领导责任的分类: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分析追究行政领导刑事责任的理论依据--监督过失理论(从监督过失的构成分析) /falvlunwen/

1、监督过失的实践和理论来源

2、行政领导监督过失的构成要件

(1)监督过失的客体

(2)监督过失的客观方面

(3)监督过失的主体

(4)监督过失的主观方面

四、行政领导监督过失刑事责任追究的限度

(1)有限适用信赖原则

(2)考虑不可抗拒因素

(3)分清责任主体(编辑:)

法学论文研究方法、手段及步骤:

在研究过程中采用了实例分析法、学科交叉法和文献研究法。

1、文中先运用实例分析法引出案例进行分析继而引发对论题的思考;

2、结合行政学和法学分析行政领导责任的内涵及其分类;

3、最后运用文献研究法分析监督过失的犯罪构成;

4、提出在追究行政领导的监督过失刑事责任时的限度问题。

参考文献:

1.新浪网页.

2.[美]珍妮特·V.登哈特 罗伯特·B.登哈特 《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M]. 丁煌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3.《汉语大词典》,第91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2年版.

4.张文显 《法学基本范畴研究》[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法学论文研究方法、手段及步骤:

在研究过程中采用了实例分析法、本论文由上海论文网整理提供学科交叉法和文献研究法。

1、文中先运用实例分析法引出案例进行分析继而引发对论题的思考;

2、结合行政学和法学分析行政领导责任的内涵及其分类;

3、最后运用文献研究法分析监督过失的犯罪构成;

4、提出在追究行政领导的监督过失刑事责任时的限度问题。

参考文献:

1.新浪网页.

2.[美]珍妮特·V.登哈特 罗伯特· 上海论文网/falvlunwen/ B.登哈特 《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M]. 丁煌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3.《汉语大词典》,第91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2年版.

4.张文显 《法学基本范畴研究》[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篇四:《研究生开题报告范文》

[篇一: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日益广泛和深入,特别是inter与校园网的接轨,为中小学教育提供了丰富的资源,使网络教学真正成为现实,同时也为中小学教育开辟了广阔的前景。陈至立部长在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全国实施中小学校校通工程,努力实现基础教育的跨越式发展。”“‘校校通’工程的目标是用5年到10年时间,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建设,使全国90%左右独立建制的中小学校能够上网,使中小学师生都能共享网上资源,提高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校校通”工程的启动和发展,给中小学教学带来革新的机会,为学科教学信息化奠定了物质基础。研究生开题报告范文。如何有效地利用网上的资源,建构基于网络的现代教学模式是一个迫切研究的问题,而开展网络教学模式研究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就是网络教学的设计与评价。因此,习反应信息的自动采集与处理。

四、课题研究价值

(一)创新点

1、建立网络教学设计的理论体系与方法。

2、建立基于网络环境的各类教学评价指标体系。

3、开发出操作性强、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网络教学的设计工具和评价系统软件。

(二)理论意义

传统的教学设计是应用系统方法分析和研究教学的问题和需求,确立解决他们的方法与步骤,并对教学结果作出评价的一种计划过程与操作程序。现代教学设计理论已经不拘泥于系统论的理论基础,不强调对教学活动的绝对控制,逐渐放弃呆板的设计模式,开始强调教学设计的关系性、灵活性和实时性,从而更加有利于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本课题的理论成果将完善和发展传统的教学设计理论与方法。

(三)应用价值

1、通过课题的研究与实践,总结并形成基于网络环境下学科教学设计的理论与方法,优化中小学课堂教学结构。

2、通过课题的研究与实践,探索并总结信息化时代如何改革传统的思想和模式,使学生学会利用网络资源进行学习的方法和经验。

3、通过课题的研究与实践,探索普通中小学利用网络资源的途径与方法,形成一批优秀的网络教学课例。

4、通过课题的研究与实践,开发出具有应用推广价值的网络教学的设计工具和评价系统软件。

五、研究基础

(一)已有相关成果

1、曾于93年、97年两度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其中<多媒体组合教学设计的理论与实践>项目的成果在全国的大中小学广泛应用,<多媒体组合教学设计>(李克东、谢幼如编著,科学出版社)多次再版发行。

2、出版的<多媒体教学软件设计>(含教材与光碟)(谢幼如等编著,电子工业出版社,1999年)、<多媒体教学软件设计与制作>(含教材与光碟)(李克东、谢幼如、柯清超编著,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0年)和<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李克东、谢幼如、柯清超等,万方数据电子出版社,2001年)在全国广泛应用。

3、97年<多媒体技术在基础教育改革中的应用实验研究>和<小学语文四结合教学改革试验研究>获国家教委全国师范院校面向基础教育改革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4、承担国家九五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研制开发与应用>(简称96-750)<小学语文科学小品文>、<小学语文古诗欣赏>、<小学语文扩展阅读>、<初中语文新诗赏析>四个子课题的研制与开发,4个项目6张光盘全部通过教育部组织的专家组鉴定,被评为优秀软件,并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和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在国内及东南亚地区发行。

5、2000年所完成的<学习反应信息分析系统>获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多媒体教学软件一等奖,并出版专著<学习反应信息的处理方法与应用>(谢幼如、李克东著,暨南大学出版社,1999年)。

(二)研究条件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技术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是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单位,我国的教育技术学博士点之一。华南师范大学教育技术研究所拥有从事计算机教育应用研究的人员近30名,其中包括教授2名、副教授5名、讲师8名、博士研究生4名和硕士研究生近15名。他们在长期的研究工作中,对各种多媒体教学软件、网络教学应用软件、学科教学工具、资源库管理应用系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探索,并已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和成果。本研究所拥有先进的计算机软件开发实验室两个、国家级的多媒体教学软件制作基地一个,在国内教育技术领域方面处于领先地位。

(三)参考文献

1、<多媒体组合教学设计>,李克东、谢幼如编著,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一版、1994年第二版

2、<多媒体教学软件设计>谢幼如等编著,电子工业出版社,1999年

3、<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李克东、谢幼如主编,万方数据电子出版社,2001年

4、<学习反应信息的处理方法与应用>,谢幼如、李克东著,暨南大学出版社,1999年

5、,高等教育出版社、springer出版社,1999年

6、<教学设计原理>,r。m。加涅、l。j。布里格斯、w。w。韦杰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

7、<新型教学模式的探索>,谢幼如编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

8、全球华人计算机教育应用大会(gccce)第一届至第五届论文集,1997年(广州)、1998年(香港)、1999年(澳门)、2000年(新加坡)、2001年(台北)

9、<改善学习——2001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国际研讨会论文选编>,吉林教育出版社,2001年

10、<认知过程的评估>,j。p。戴斯、j。a。纳格利尔里、j。r。柯尔比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

11、<教育技术学研究方法>,李克东编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

[篇二: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题目:关于中国政府政府职能转变紧迫性的思考

姓名:

导师:

专业:经济管理

年级:

中共中央党校

2009年09月01日

一、选题依据(目的、意义、学术价值、该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本人学术准备情况)

(一)选题目的

1、通过对该课题的研究和探讨,深化对公共管理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努力探求公共管理理论对加强政府职能转变的作用和意义。

2、通过对中国政府政府职能历史和现状的研究和分析,总结并提出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对策和建议。

3、系统检验自己参加经济管理在职研究生学习以后,在公共管理理论研究方面的学习收获,特别是对中国政府职能转变方向的研究能力。

(二)选题意义

1、对该课题的研究既是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体现。

2、研究该课题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是解决当前最突出的经济和社会矛盾的迫切需要。

3、对该课题的研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三)学术价值

1、研究政府职能转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对推进政府体制改革,建设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系,实现政府管理科学化、民主化、标准化和法制化具有重要意义。

2、丰富和完善我国在政府职能转变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加快推进我国政府职能转变。

(四)研究现状

1、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一步步完善,要求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外压力越来越大,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的研究和报告也进入一个繁荣期。

2、“中国政府应尽快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以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出现的一系列国际国内新情况。”这是目前国内外一直公认的观点。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不仅是对我国加入wto的承诺 的兑现,也标志着我国的对外开放将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显得尤其艰巨,当前关于这一领域的研究也比较多,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政府是由“效率型”向“效能型”政府转变还是由“全能型”向“有限型”政府转变或者是指令型”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3、目前学术界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政府职能是由上而下还是由下而上进行合理转变以及转变后的政府主要实现什么功能。

(五)个人准备

1、材料准备情况:搜集并阅读的论著主要有:金太军:<政府职能梳理与重构——当代中国政府管理与社区治理丛书>、<转变政府职能与建设服务型政府>;叶劲松:<转型期的地方政府职能与管理方式>;朱光磊<现代政府理论>;李文良<中国政府职能转变问题报告>;邹伟<政府职能演变与发展趋势研究>;张e,杨芸:<现阶段我国政府职能转变问题探讨>;顾艳君<和谐社会语境下的政府职能定位>。

2、研究的主要方法:本课题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与政府职能转变相关的文献来获得资料,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理论依据,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正确的对策、观点。

二、论文结构框架(主要观点)

前言(内容提要)

一、我国政府职能的现状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当前我国政府职能的现状特点

1、以经济职能为重心

2、以经济和法律手段间接管理经济

3、政企分开

4、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基础作用

5、政府和社会相互协调

(二)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对微观经济干预过多缺乏有效率的市场环境

2、依法行政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不高

3、政府职能履行效率低下

4、对市场秩序的监管不到位

5、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弱化、异化现象严重

(三)我国政府职能改革的必要性

1、政府职能改革是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2、政府职能改革是我国有效防止和纠正“政府失灵”的需要

3、对国际风险承担能力较弱

二、现阶段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政府职能转变的理论观点及启示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国际先进经验

1、政府支持本国经济的方式发生变化

2、政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发生变化

3、政策针对的范围发生变化

4、政府职能更多地转向社会政策

5、各国政府可以利用国际资源解决国内问题

6、日益重视开放带来的经济安全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防范

7、在政策执行方面国际合作日益重要

三、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对策和思考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变政府职能

1、转变观念

2、建立健全正确的政绩观评价标准

3、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4、建立健全完备的法制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改进政府调节经济活动的方式

1、精干、高效有机结合,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公务人员效率。

2、清理并大幅度减少政府行政性审批

(三)强化市场监督职能

1、加快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步伐

2、抓紧对具有自然垄断和公用事业特点的行业的改革、重组和规划。

3、按照速立统一、开放、公平竟争的国内市场的要求,大力整顿市场秩序

(四)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实现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的转变

主要观点:根据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政府职能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迫在眉睫;政府是营造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主体,我们必须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以政府职能的转变来带动和推进科学发展观的落实。

三、论文写作安排(进程安排、待解决问题)

(一)进程安排

1、第一阶段

时间:2009年8月1日—9月12日

内容:文献资料收集、分析和完成开题报告

2、第二阶段

时间:2009年11月15日—2010年1月31日

内容:完成论文初稿

3、第三阶段

时间:2010年2月1日—4月15日

内容:论文修改定稿

4、第四阶段

时间:2010年4月16日—4月30日

内容:打印上缴论文

5、第五阶段

时间:2010年5月1日——5月31日

内容:参加答辩

(二)待解决问题

1、该课题最新研究成果的搜集;

2、该课题研究对象最新转变进程;

3、研究手段的实际运用。

导师或论文指导组意见:

签名:

年月日

[篇三:理工类研究生开题报告范文]

论文的研究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研究新的高效的聚类算法;一是把已有的聚类算法或论文提出的新算法和入侵检测技术相结合,从而提出一个好的入侵检测模型。具体的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点:

第一、针对聚类算法的研究问题:

1、如何提高算法的可扩展性

许多聚类算法在小于200个数据对象的小数据集上是高效率的,但是无法处理一个大规模数据库里的海量对象。现有的聚类算法只有极少数适合处理大数据集,而且只能处理数值型数据对象,无法分析具有类属性的数据对象。

2、如何处理离群点

在实际应用中,估计数据集中的离群点可能是非常困难的,很多算法通常丢弃增长缓慢的簇,这样的簇趋向于代表离群点。然而在某些应用中,用户可能对相对较小的簇比较感兴趣,比如入侵检测中,这些小的簇可能代表异常行为,那么我们需要考虑在对算法影响更小的前提下,如何更好的处理这些离群点。

3、研究适合具有类属性数据的聚类算法的有效性

对聚类分析而言,有效性问题通常可以转换为最佳类别数k的决策。而目前有关聚类算法的有效性分析,大都集中在对数值数据的聚类方式分析上。对于具有类属性的数据聚类,还没有行之有效的分析方法。

第二、针对聚类算法在ids应用中的研究问题:

1、如何结合聚类技术和入侵检测技术取得更好的效果

很多的聚类算法都已经和ids应用环境结合起来了,很多研究者对前人提出的算法作出改进后,应用到ids系统中去,或者提出一个全新的算法来适应ids的要求。随着聚类技术的不断发展,聚类技术在入侵检测中的应用将是一个很有前景的工作。我们需要把更好的聚类技术成果应用到入侵检测中。

2、利用聚类技术处理入侵检测中的频繁误警

虽然入侵检测是重要的安全措施,然而它常常触发大量的误警,使得安全管理员不堪重负,事实上,大量的误警是重复发生并且频繁发生的,可以利用聚类技术来寻找导致ids产生大量误警的本质原因。

[篇四: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范文]

题目:基于linq的构件化电子商务平台的设计与实现

学号

姓名

专业

指导教师

院(系、所)

一、课题来源、目的和意义。国内外概况和预测

1、课题的来源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完善,电子商务呈现迅猛发展的势头。在市场上已经出现各企业五花八门的解决方案,虽然电子商务模式比传统的商务模式成本更底、效率更快,但现实的状况使得电子商务发展处于一种瓶颈:组件不兼容、系统改造不灵活和资源标准不统一。从而使得电子商务的成本优势和效率优势逐一失散。然而在全球金融危机的新形势下,企业将面临着产业的调整和升级,当企业资源整合的时候,如何将企业原有信息资源进行有效地合并?这就需要建立一个组件兼容、系统改造灵活和资源标准统一的电子商务平台,因此本课题/论文题目暂定为:<基于linq的构件化电子商务平台的设计与实现>。

2、课题的目的和意义

2、1研究的目的

随着inter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的竞争日趋激烈。在这种大环境下商家要想取得长足的发展,必须不断保持和发展自己的竞争优势。电子商务与信息系统的整合正是这样一种能大幅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商业模式,整合电子商务与企业信息系统的核心推动力是企业资源的有效组合所带来的企业竞争力的提升。由此,进行构件化整合的指导思想便是企业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在构件化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企业原有的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建设。首先,建设电子化市场。通过电子方式实现在线销售、在线购物、在线服务,从而达到扩大市场、增加销售和降低成本的目的。实施的关键在于将企业内的产品数据库同电子商务服务器进行有限的资源共享,及相应的数据处理程序开发。其次,整合客户关系资源。把有关市场和客户的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共享,并进行有效分析,从而为企业内部的销售、营销、客户服务等提供全面的支持。最后,实施电子贸易。

传统的企业之间或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交易往往是要耗费企业的大量的资源和时间,无论是销售和分销,还是采购都要占用产品成本。互联网为网络购物的信息流提供了很好的平台,网络购物越来越多地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同时网络购物带给人们的便捷之处是众所周知的,但却使企业做不到按需服务,随需应变。然而,构件化的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统一标准的信息资源,以组件为基础,以接口为纽带,系统改告或升级更加方便和灵活,打破现有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动态的插入或卸出应用,实现按需服务,随需应变,满足客户或企业通过电子交易的方式实现买卖双方在网上完成绝大多数业务流程,使企业之间或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交易真正减少事务性的工作流程,真正意义上降低企业经营、运输、行销等成本,即时产生决策、24小时作业、缩短时差,利用省下来的成本来提升产品质量。

2、2研究的意义

在企业的调整和升级中,原有的电子商务系统逻辑操作跟不上现有的发展需求,这样就需要开发新的电子商务系统,以往的做法就是避开旧系统重新开发新系统,那这样不仅效率低下,资源浪费,而且体现不了电子商务的优势。然而构建一个构件化的电子商务平台,可使得原有的企业资源有效的利用和数据合理的共享,消除了不少中间环节,减少了时间与空间上的延误与浪费,避免了重新开发新系统,大大提高了经济活动质量,促进了企业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市场上持续稳健的发展。

构件化电子商务平台是以组件为核心而展开,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实现商业应用。因为电子商务是通过网络进行的,当商家通过互联网络进行商务活动时,是没有时间上的间断,同时在线服务是每天24小时开业的。在inter上,企业没有大小之分,只有质量和信用之分,这种虚拟市场的竞争将会越来越激烈,而且正在波及到人们熟悉的实体市场,这个现实是任何人都不可忽视的。很显然,电子商务是一个通过虚拟手段缩小传统市场的时间和空间界限的场所。这样一个虚拟市场,不需要修建商场建筑,没有店面租金成本,也没有商品库存压市,经营规模不受限制,而且,非常便于与顾客保持直接而密切的联系。在这个虚拟市场中,除了商品本身是实体以外,一切涉及商品交易的手续,包括合同、资金和运输单证等,都以虚拟方式出现。这种交易方式,一方面降低了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另一方面,也增加了竞争的强度。展现在人们面前的,将是全球性的、全方位的竞争。

3、国内外概况和预测

电子商务:简单来讲是指利用电子网络进行的商务活动。电子商务源于英文electronicmerce,简写为ec。顾名思义,其内容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电子方式,二是商贸活动。

3、1国外概况

emarketer发表的调查报告称,全球电子商务市场规模仍将持续维持高成长率,到2002年底,全球btob电子商务收入将达8234亿美元,到2004年时将成长至2、4万亿美元,年均成长率超过70%。

(1)美国电子商务市场扩张势头减弱

forrester公司认为,在2002-2007年,美国电子商务市场平均增长率为25%。而上一个五年的平均增长率是97%。据美国商务部对11000多家零售企业进行调查后发表的报告称,2002年第三季度美国在线零售业的销售收入为110、6亿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4%,比上个季度增长了7、8%;占美国同期零售业销售收入的1、3%。2001年同期的这一数字为1、1%。

[篇五:广西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范文]

题目名称:南宁监狱绩效考核评估体系研究

一、课题来源,国内外研究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选题的研究意义、目的,参考文献

(一)课题来源

由于历史的原因和我国国情,我国的监狱一直是监狱与企业、农场的统一体。在监企合一体制下,监狱经费、警察的奖金福利待遇直接与监狱企业生产经营挂钩,罪犯劳动生产是维持监狱运转的重要手段。受经济利益的驱动,监狱执法的公正性、行刑效率都有直接的影响,甚至出现“妥协执法”现象,偏离了监狱的根本职能。为了加快推进我国法制化建设,2003年司法部实施监狱体制改革,把监狱企业和监狱分离之后,监狱与企业的利益关系就被切断。监狱职能的单一化,监狱警察的专业化,使监狱能集中精力履行“惩罚与改造相结合,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基本职能。监狱彻底摆脱生产组织管理、生产经营、产品研发、布场开拓等原本属于企业的工作,真正成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成为严格意义上的改造罪犯的场所,而非“生产基地”。监狱经费的“全额保障”,监狱警察发放公务员的“阳光工资”,就可实现监狱警察的刑事执法职能与市场经济利益原则脱钩,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改造罪犯的工作中去。“罪犯”也终于变回到“服刑人员”的角色,连称谓都随之变更。可以说,监企分离从体制上解决了困扰监狱多年的职能模糊、职能移位、职能多元化问题,是监狱重新找回基本职能、履行根本职能的最有力举措。但是在这个转变的过程中,监狱也面临着诸多挑战:没有科学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指标、绩效考评方法单一、绩效考评和绩效工作没有很好实现衔接、监狱警察工资一刀切,监狱警察工作缺乏动力、工作没有积极性,改造罪犯的功能没有得到 有效提高、仍然过于重视生产。

目前,对监狱警察的考核依照公务员考核办法,将考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部分,考核标准也只是定性地做了些说明,考核内容大体相同,没有体现不同类不同层次公务员的基本要求。因此,考核制度往往流于形式。一方面缺乏评价实绩的客观标准,从而使注重实绩这一考核原则变得模糊,另一方面,对干警的考核仍以定性的居多,而定量的太少,政治性评价的作用仍然很大,这样就给划分等次带来很大困难。南宁监狱虽然是2003年才建立的,但是由于其配置的警察主要还是从原系统内各个部门抽调过来的,南宁监狱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缺乏合适的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导致所有的狱警工资一刀切,对先进人员缺乏适当的激励;同时由于缺乏合适的绩效考核导向,监狱狱警的工作还是过于重视对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而不是思想改造,没有达到监狱体制改革的目标。因此不管是对南宁监狱还是其他监狱而已,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评估体系,设置科学的绩效考评指标,借助科学的绩效评估方法对警察绩效进行考核,评估的结果作为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的依据,不仅有助于警察个体的成长;而已可以提高监狱警察准确执行刑罚、依法履职、文明执法的意识,提高执法水平,提高教育改造罪犯的能力。因此对南宁监狱警察的绩效考核评估体系研究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这个问题的研究不仅可以提高监狱体制改革的效果,而且可以促进监狱警察队伍的建设。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

2、1建立监狱绩效考核评估体系的必要性

绩效管理目标考核是现代政府机关和企业管理的主要手段,也是近年来监狱对民警加强管理、从严治警的重要方式。科学的目标考核机制可以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评价民警,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强化民警争先创优、务实创新意识,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民警目标考核为抓手,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切实加强效能建设,促进民警队伍建设整体工作目标的落实和完成(喻丹圣,2005)。

2、1、1加强特殊过渡时期民警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

民警队伍建设要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目标管理是一种融岗位责任制与奖惩制为一体的现代管理方法,由计划、实施、考核、反馈等环节构成一个完整的循环系统(张兰,2008)。在这个系统中,计划即目标的制定至关重要,须将目标管理这种现代经济管理的方法和数字化管理形式相结合,并加以不断改进和完善,使之成为推动监管工作的一个有力杠杆。通过目标考核“职责明晰化、工作规范化、管理精细化、考核数字化”为核心内容的管理模式,有利于对民警队伍建设的效果作出科学评价,从而提高工作效能,促进民警队伍建设整体工作目标的落实和完成(王凤芹,2008)。

2、1、2科学评价民警队伍建设整体效果的客观需要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的不断完善,对监狱执法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监狱能否发展,监狱体制改革的最终效果能否体现,刑罚执行与罪犯改造质量能否提高,关键在于监狱是否能顺应时代发展,优化人才结构,推进人才管理制度和选人用人机制创新(张兰,2008)。特别随着目前监企分离的推进,为保证严格公正执法,对监狱人民警察的管理逐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由单一管理体制向多元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转变,对民警队伍建设情况的就需要科学的评价机制(柳原,2005)。民警队伍管理工作通过目标考核,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既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严格治警、规范管警的客观需要,更是科学、全面评估民警队伍建设整体效果的客观需要(邱福兴,2010)。

2、1、3有助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目标评价既是方法,更是过程,通过数据资料收集、定量分析和定性评价民警队伍建设的过程,确保民警队伍建设的既定目标能够实现预期成果,并在过程中增强发现和解决问题的处理能力(张兰,2008)。因此,目标考核评价就是监狱民警队伍建设工作的“修正液”、“导航标”。通过科学、准确的绩效评价,管理部门可以及时发现基层民警队伍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指导,采取针对性强的措施进行改进和解决,从而提高“抓基层、打基础”的能力水平(王小勇,2009)。

2、1、4充分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的有效手段

实行目标考核评价,借鉴先进管理理念,在民警队伍建设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原则,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各单位、部门和民警个人的工作热情,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挖掘工作潜能,使民警产生紧迫感、危机感,积极工作,主动适应,不断进取和创新,从而激发民警更大的工作原动力和创造力,促进民警队伍建设整体工作高质量、高效率的不断发展

[篇六: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范文]

论文题目:浅析水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的证据交换制度

报告人姓名:

研究方向:行政法实务

学科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年级:

指导教师:

所在学院(所):政法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制

一、研究问题与文献综述

(一)研究内容

当前,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生态问题也日趋严重。特别是水污染形势严峻:七大水系中,只有珠江、长江总体水质良好,松花江为轻度污染,黄河、淮河为中度污染,辽河、海河为重度污染。局部海域污染加剧:四大海区近岸海域中,渤海为轻度污染,东海为重度污染。广大农村更面临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双重威胁:突出表现为生活污染加剧,水源污染加重,工矿污染凸显,饮用水存在安全隐患,生态退化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中国的环保工作依然是任重而道远,因此,我国有必要建立水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来加强对我国整体环境的保护。当前关于水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更多的是对举证责任问题的关注,但是仅仅依靠举证责任并不能够解决原告在行政公益诉讼当中的困境,作为原告的公民个人或者非政府组织,与其希望保护的环境利益之间,既无法定保护义务,也未获法律授权,更无直接经济利益。正是为了救济环境公益,才作为环境公益的代言人、环境资源的义务监护人。相对于公权力机关的被告方,力量相差悬殊,虽然在行政诉讼中确定了举证责任倒置,但是在庭审过程中,由于取证力量的悬殊,很可能导致面对审理过程中的行政机关的“突然袭击”,难以抗辩,而证据交换制度的设计和实施就直接关系到证据固定、证据抗辩,实现审理的集中有效进行的效果,并且维护程序正义,选择这一制度作为研究对象,虽不是热点,但其作用却更为重要。

证据交换制度又称证据开式制度,起源于十六世纪下半期英国衡平法实践,借鉴英美法中的发现程序(证据开式)和审前会议制度给了我们很多借鉴。我国在2001年在民事诉讼中正式确立了该项制度,我国学者一般将证据交换制度定义为公开开庭前案件双方当事人将各自持有的证据材料和副本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依照一定的顺序和期限提交对方当事人查询辨认并发表意见,其交换结果对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具有一定影响和效率的一种诉讼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原则性的规定的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交换制度,然而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证据交换的程序和效力。证据交换制度在水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由于原告方与水污染侵害案件本身没有利害关系,而且面对的被告是不作为或者违法作为的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其在证据方面先天不足,证据交换有助于双方当事人了解对方掌握证据的情况而产生正常意义上的有效抗辩,避免发生原告面对被告方的“突然袭击”而无力抗辩,更能维护原告所代表的公共利益。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当事人在开庭前进行和解和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和减少成本。诉讼争议点的整理,明确争议点所在,在诉讼实践中仅仅通过起诉状和答辩状的内容往往难以明确争议点,因为争议点的明确需要借助于当事人双方的证据,在没有充分的交换证据的情况下,也就无法较全面的了解争议点,不能把握诉讼当事人双方的争议点便不能集中进行审理,法院通过证据交换熟悉案情以便开庭审理能够集中有效进行,提高诉讼效率。虽然证据交换制度在水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作用重大,但它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依旧存在着约束水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证据交换的法律法规缺失、未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等诸多缺陷,亟待完善。

文章大体的内容安排分为以下几个大部分:

1、第一部分,国内外水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的证据交换制度的发展现状。该部分主要针对国外较有代表性的美国、英国以及日本三个国家,展开全面的分析。西方国家历来重视法律对于环境保护的作用,所以其环境诉讼出现的比较早,发展得也比较完善。而对于诉讼中的证据交换制度国外的作法也有很多借鉴意义。在国外一般都明确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证据交换应该遵循的基本内容,比如证据交换的证据范围、交换的次数、交换的期限以及相关证据的效力问题等都比较明确固定,学者的研究也较多的集中在具体内容的研究上。

“众说并存的格局一方面说明了举证责任分担问题极为复杂,另一方面也表明试图用一两条原则一劳永逸的解决所有案件举证责任分担的努力注定不会取得成功。”美国证据法学家威格莫尔强调,在诉讼过程中,因为具体情况的不同,不可能按照既定的标准将举证责任平均分配给各方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分配以及证据交换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密执安州环境保护法>第3条就规定,为减轻原告的举证责任负担,原告只需提出初步的表面证据,把实质性的举证责任转移给被告。德国学者对于证据交换的认识更为复杂,主张从利益衡量、实质公平、危险领域和实质分担等更加具体和多元化价值的角度,解决证据交换问题。比较有代表性的学说是危险领域说、盖然性说和损害归属说。所以国外目前对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的证据交换制度的研究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都比较成熟,有很多值得中国借鉴的地方。我国可以从国外学说与实践中得出普适性的经验,在水污染行政公益诉讼中从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确立证据交换制度。

2、第二部分,我国水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的证据交换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探析。结合上文,提出我国现行制度中在立法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具体包括约束水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证据交换的法律法规缺失、证据交换制度的各项内容不完善、制度在实践中流于形式化以及未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等。针对这些问题的出现,进行梳理,结合案例从实证的角度有针对性的对上述问题的出现进行归纳,分析出其深层次的根源性原因,包括立法者及司法者针对证据交换的程序价值认识错位、我国行政诉讼制度本身发展的不健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举证责任划分的复杂性以及我国公民及社会团体等维权意识不强等。通过对于问题和根源的深入分析,为后文提出完善的建议和措施提供了铺垫,使建议的出台顺理成章。

3、第三部分,完善我国水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证据交换制度的建议与措施。通过前面的各种阐述和分析,结合我国目前实践的具体情况,通过分析具体案例在论文的最后一部分就我国今后证据交换在水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完善作出建议和措施。

我国针对水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的证据交换制度的研究应当适当调整方向,将研究重点放在证据交换制度的具体措施方面,包括启动条件、交换时间、交换方式、交换内容以及未参加交换证据的效力问题等,这都将是今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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