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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史三书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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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史三书》读书报告》
治史三书读后感 第一篇

感受名家的“充实而有光辉”

——<<治史三书>>读书报告

因为之前从未接触过历史学相关的课程,这次上”成都平原政治经济研究”这门课,才对于史学研究有了一点点极感性的认识.同样作为人文学科,无论是耐心埋首书斋或是费力田野调查,史学研究似乎都与我平时相对熟悉的文学研究极为不同.我特地向一位历史基地班的学长询问,作为一位历史门外汉,如果想进一步了解怎样做关于史学的研究或调查,应该读什么书.学长向我推荐了这本史学界大名鼎鼎的,专为初学者所写的<<治史三书>>.恳请老师原谅学生未选择一本老师所提供范围内的书,无论是通过上课还是之前的实地调查,我都觉得对于史学的概念﹑研究方法﹑研究取向与立场,无论是地方史还是专题史,认知虽粗浅但确实得到提升,想进一步有所系统认识,但无奈专业程度太浅,只好选择这本通达易读的书,作为我迈向史学殿堂,浅尝与领略其中之博大精深的第一步吧.

在此之前,我跟大多数声称对历史有兴趣的文科生一样,对于历史的热情其实不过是对于“历史故事”的好奇与追求,而对于历史学没有真正的了解。随着课程的深入,了解到老师所介绍的研究经济史地方史等方面所需的耐心与天赋,接受老师所布置的实地调查任务,以及读这本对我而言史学专业感较强的书,我对于史学和终身奉献与此的学者们,的的确确有了全新的一份认知与尊敬。读过本书之后,虽然对于治史、历史学的相关研究我仍然懵懂不解其中深意,但我相信,它让我在以后的阅读和充实自己的过程中,再面对历史问题时,不再那样毫无概念的接受和盲从,而是会努力地从更专业更理性的角度去思索。

(一)内容概括与作者简介

《治史三书》是当代史学名家严耕望的所著的一部治史经验之书。本书由《治史经验谈》、《治史问答》和《钱穆宾四先生与我》三本小书汇集而成。作为国学大师钱穆最欣赏的弟子,严耕望先生以治史严谨、淡泊名利、学术成果丰硕厚重而受到尊敬。他主要研究领域在与中国历史地理、政治制度,唐史(唐代交通)等等,这一点从他书中精心拮取的例子就能看出来。严耕望将自己毕生治学经验、甘苦于书中娓娓道来,处处针对青年学子所需,毫无保留,颇具苦心。

(二)读书过程中启发性较大的要点及体会

1、《治史经验谈》

·要精专,亦要博通【治史三书读后感】

作者关于治史中所需要的“博通”提出两点涵义:一是对于史学本身的博通。例如在研究断代史某一朝代历史时,对于前代和后代的历史的了解也相当重要;历史的发展本身具有连贯性,一味只截其中放大研究,必定也不能观其研究对象的全貌。二是对于其它社会科学的博通。例如治某一专史也要通晓其他专史;其它学科的知识对于历史研究也是有必要的,经济、政治、民俗学等等方方面面的都要根据自己的研究范围而有所涉猎。作者还提到“博通”还能帮助我们在面对成堆史料史实时避免错误,以及有助于对一些史实作出更好的解释。 ·做“面”的研究而不是“点”的研究

“面”是指某一个较大的研究范围及里面所包含的广阔的问题群。

将相关联的问题一起并入研究,可以一起搞懂、旁通。在探寻多个问题的过程中,查阅史料时更容易发现材料相互冲突之处和相互补充之处。而且因为研究范围

大,处处可见相关材料,不易遗漏。在研究彼问题时或许能找到相关此问题的答案。这一点不光是治史,在人文科学领域的研究都可以借鉴,例如涉及文学中相关流派、相关风格,特殊群体等等。

·要看书,但不能只抱着题目翻去材料

除了专题研究,也要看非研究范围甚至非专业的书。我想这是要做到严先生所说的“博通”的最重要一步。这一点对于几乎所有的人文学科都适用,每一个研究范围的牵扯涉及面都极广,缺乏其它方面的知识,在自己的领域里也无法自由发挥。

·慎作概括性的结论

作者提醒我们,学术不同于政治宣传、商业广告,不应轻易地下概括性的结论。重视具体论据,并由此得出可靠的具体的结论,甚至哪怕只是真实史料枯燥的排列整合,也比看似光鲜有力而无力的结论强吧。

·不要忽略反面证据

作者提到,研究进行到某一阶段,一般心中都会有了关于事实真相的想法,不免留意与自己意见相契合的证据。“抽样作证”,即只留意有利于自己意见的史料,这样一来几乎任何问题都可以照自己的意见去证明。我当时也想到的为政治服务,如同作者所说“主要的方法就是抽样取证”。最切身的体会便是中学以来啃过无数遍的人教版的历史书,尤其近代史部分,营造的那种“氛围”,“忽略”“敌人”的功绩等等例子太多。隐隐觉得很多客观的史实和经过其实是被化了妆的,历史真的是由胜利者来书写。

·关于具体问题和抽象问题

作者提倡多研究具体问题,从具体问题入手。因为具体问题需要主观判断的成分少,依托于大量的可靠的具体的史料才能站住脚,更不易被人否定。而抽象问题,每人因知识背景不同,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和结论,相比之下更主观也更不容易使其他人信服。

·问题的实用性

如果放在一个大背景下来理解,这个问题应该是说有人文科学都应该关注的。本来在很多人看来,人文学科就容易走上曲高和寡、阳春白雪、脱离实际或者钻牛角尖的路上去。而正因为这一点,在这世界追求功利的大背景下,文科被很多人所误解。但实用性不等同功利性,这两者之间的平衡,即文科研究又要有一定的普世价值,但又不能坠于尘埃平庸之中,我想这是一个恒久的大命题。那些艰深的研究的普世性是否真的能体现出来?或者说怎样曲折地体现出来并且滋润每个社会人的心,甚至是否真的有这种普世性的存在?我从前一直有此类疑惑而不得解.

具体到史学,作者举的是日本学人的例子,他们对于中国历史的研究肯在关乎国计民生方面等重大问题下功夫,这使他们在国际上拥有更高声誉。研究领域中问题的实用性其实也是相对的,没有一个清楚的标准界它是否定实用。确实有某些问题的探讨放在什么地方都是无意义和浪费人力的,但是否也存在那种看似狭窄冷僻,往往容易被人忽略,但实际在一些地方有用有参考价值的问题呢? 老师上课所涉及的问题以及研究的范围,似乎从侧面回答了我这个问题.历史不是埋首象牙塔里空谈,例如这门课所涉及的,如果去某一时期农村经济或农民境况,得出关于历史时期经济﹑农业种种具体的﹑有意义的结论亦是具有“实用性”的.我们着眼于具体之处,有着理论与真实调查和数据做支撑,观照范围也并非空大不可捉摸,积累认知,也可算是意义之所在了.

·大问题与小问题

关于研究问题的大小,作者认为,最好分不同阶段看待:青年时代"小题大做",中年时代"大题大作",晚年则是"大题小作".因为每个阶段学识的充沛吸收程度﹑学术见识﹑研究深入度﹑体能健康状况等等都是不同的.

·自己的能力与材料

作者在此谈能力主要是从个性和知识储备两方面来谈。就作者自己而言,他自认为性格谨慎、客观,因此研究过程中不讲意识形态、不插手思想问题。而在研究过程中如果发现缺少某些辅助知识的储备,则需要我们临时抱佛脚。【治史三书读后感】

材料的选择上,作者提出一定要注意材料是否充分到可以圆满解决问题,而且自己是否有能力掌握材料。其实本书通篇个个精彩而又具体的例子中都可以看出来,作者的举例充分又恰当,且范围几乎不超过其主要研究领域。

·论著标准

这里的论著标准对于我而言更可当作判断是否为一部好著作的标注。作者借用古语“充实而有光辉谓之大”提出“充实”和“光辉”两个优秀厚重的史学论著应该具备的要点:“充实”意味着材料丰富,论断平实,踏实而不发空论,内容扎实、考证精详、术业专工,即古人谓之“学”的范畴;“光辉”意味着有见识力,工作成果有魄力,言别人所不能(敢)言,且工作规模恢宏、组织严密兼有创获,总的来说是目光锐利、思想深刻、高瞻远准,古人谓之“识”的范围。岂止是史学,任何人文学科的学术著作都可以借鉴这样的标准。

作者提到自己在论著过程中,聚集许多似乎不相干(既然是”似乎”其实或多或少有关联和相互作用映现的)的琐碎材料、琐小材料、琐小事例,加以整理组织,使其系统化,从而得到大问题、大结论。作者本人终其一生,史学论著不可不谓之“充实而有光辉”,想来与之术几十年如一日地积累材料,默默耕耘、踏实研读是无不相关的。

·立志与计划之工作要诀

这部分中作者提到其平时工作要诀:勤、恒、毅、勇、谨、和、缓。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勤。从作者的经验的讲述中归纳,治学中需要勤的部分有阅读、思考、抄录、写作、听受与讲授。其中就写作,作者特别提出,一个人的学术见解要想成为有系统的成熟的知识,就必须经过收集材料、加以思考,最后系统化地写出。写作的过程即是使自身学问变得系统通透成熟的过程。不过纵观古今,述而不著的大家也不乏其人,孔子、苏格拉底等等。看来对于学术成果的发表,不同的大家有不同的路线?还是说因为古今学术或者政治甚至整个社会环境的不同等其它原因?

作者还特别提出写作不能中断,否则写作能力与技巧都容易生疏。这一点我到是有体会,平时读书的杂记、关于文学作品的零碎分析等等久了未写都不好下笔,更何况文学创作、评论鉴赏呢。

2、《治史问答》

· 中学、大学时代的课外阅读

由于我平时还算是喜欢读书,对于作者所提的涉及阅读的内容也较为留意。但作者所列的其读书范围几乎是涉及史学、人类学等学科的较深层次,是我的功底和兴趣远不可及。不过作者认为,硬闯式的读书,即好的书不懂也要读,必然有一定收获,不过太吃力,事倍功半,还是循序渐进较佳。这一种类似错误想必很多和我一样读书“贪心”的学子都曾犯过。被书的名气和地位所吸引,往往不顾自己的程度和功底。但有人亦欣赏这样的闯劲,认为只要坚持啃下来,总有吸

收到的有益之处,日积月累则不通也通了。

·研究历史不要从哲学和中文入手

作者所给的原因是:从哲学入手,多半以主观意念为出发点,很少能详征史料、执着求证,只抓概念而推衍发挥,缺乏脚踏实地的工作。当然,研究学术思想史而对于哲学所需较深的认识则是另一回事。从中文入手亦不提倡:历史是一项人文学、社会科学相综合的学科,包罗万象。研究历史就该从历史本身入手,从其它哪一方面入手,都不免无意中执着于某一方面,着眼点不免局限。况且,在研读过程中,对于古代史料、史学名著的阅读亦能帮助提高中文修养。

我还不了解实际操作中怎样用哲学治史或者怎样从中文入手,所以只能猜测,这是否也是史学在人文学科之中独立性和特殊性的表现呢?史学是否该欢迎其它人文学科,无论哲学或文学的干涉?怎样的干涉才不算是干扰?具体来说,作者在书中也提过他怎样用唐诗作为史料,这是否算文学对史学的一种“干涉”?抑或是贡献?我记得老师曾在课堂上引用过古诗来向我们证明成都古时不同月市的气氛,不知道着亦能算是史料还是仅仅只是“侧面烘托”,便于我们得到一些初步印象或感性认识?

·社会科学理论只是研究历史的辅助工具

作者于书中提到,社会科学理论只是研究历史的辅助工具,不能以运用理论为主导方法,“依据未经深入研究而主观拟定的结论和概念,来加以演绎推展,应用到历史事件上去”,联想到,中学所熟知的历史课本,总是高举主义的大旗,喜欢以斩钉截铁的口吻运用材料来一次次证明马克思主义中有关阶级等等的理论。当然这只是我个人感受,中学的文科教育是完全受制于意识形态之下的,最明显之处就是我们对其“化妆”较少或难以化妆的历史部分,考试大纲都不会涉及。我们从小就一遍遍努力地吸收着这些面孔被装饰了的历史,那些素面朝天的历史被抛在脑后大多数人不得知晓。这是可以理解的亦是难以改变的,因为这由我们当前所处的真实环境所决定。

回到作者所提到的以理论治史,是“现有架子,再找材料往上敷”,而传统的治史,是从零碎的材料、毫无定向的散沙中搭起自己的架子、体系,建立自己的看法。孰优孰劣,一目了然。史学不同于文学,文学在某种程度上需要用各种理论去面对不同文本,虽然用理论生硬去分析文学文本未免失之粗暴,虽然解读可以是千变万化,各说各理, 但因为文学是虚构的、主观的,如果没有文学理论奠基和支撑,文学只能沦为玩物。文学亦有有叙述学﹑文类学﹑影响研究等等分支相对客观,但传世的的伟大的作品们才是支撑文学的所在,它们表面上给人以天马行空甚至不知所云之感,但经过相关理论的妥帖过滤,或是得到一定理性的审美处理,再天马行空也是妥贴精彩的,再不知所云也是意义深厚的。而史学不同,历史学家对于理论抱有警惕的心态是对的。理论是可以解释很多现象,但历史是非虚构且一次性发生的,只能用个体眼光看待.面对地方史城市史农村史,那么多鲜鲜活活细节,不合实际地生硬地带着理论去观照,应该不是合适的研究之道吧 ·翻译工作的重要性

由于我是学对外汉语出身,对于翻译的部分尤其注意。作者提到,与其发表一部不成熟的著作,还不如不上扎扎实实翻译一部西方名著,贡献更大。这样的原则几乎适用于所有的治学领域吧,翻译是人类智慧得以共享的必经之路。老师也推荐过一些西方作者书,也提到过他们对于四川的乡土调查,其实最好是外语水平足以懂得原文,才不至于因文化差异所造成的文化过滤与文化误读而一定程度上失去原作的真意.

3、《钱宾四师与我》

这部分讲的不光是钱穆先生与作者的学术、师生之缘,也是作者对于自己学术生涯的再次回顾,使读者领略到这些史学大家们的人格和学术魅力。严耕望先生受钱穆先生的启发与影响相当大,钱穆先生的教诲有两点我印象尤深。一是研究问题时,不但要努力收集具体事实的材料,由此得出可靠的结论,还要思考、引申自己的结论,使之更富有意义。由材料得出结论人人可为,但能从自己的结论中挖掘更深、发现意义所在,境界亦是更高了。

二是钱穆先生写信时提出学问贵在通,如果就文论文、就画论画、就经论经,局限就很大。作者举例,如果研究佛教史,仅仅关注佛教发展而不关注世俗史方面的史料,就达不到看问题的一定的高度和视野,局限可想而知。这一点同样适用其它人文学科,就像文学研究中仅就作品论作品是永远不行的,作者经历、时代背景甚至是美学风潮等等,方方面面都要得以考虑,而跨文化的研究,以博通为基础,才得以探寻不同作品背后的不同文化语境与特质,返过来亦能更好了解被文化背景所支持的作品的独特性.历史研究应该更是如此吧,老师上课所举例子及所提到的范围,大都很难说是限定在哪一具体领域,民俗民间民生经济交通等等,的确是需要一定程度的博通的.

(三)对于书与作者的一些感想

读完以后的的确确能够感受,正如一些评论家所说,是“大家写小书”。作为史学领域的著名学者,严耕望先生丝毫没有摆大家架子,先不论内容,口吻就先给人亲切、诚意十足之感,谆谆教诲,娓娓道来,书中很多段落都以引人注目的“!”结尾,也可见其育人劝教的心之殷切。书中例证丰富,且几乎个个具体详细,对于我这种绝少能接触史料的非专业人,更是大开眼界。整本书通读下来,严先生的形象也渐渐清晰。总的来说他应该算是趋于保守、保持慎重的。比如从他对于创立新说的态度,即认为破旧立新容易流于偏激;再比如他认为理想的研究方法应该重视材料的稳定、细密,并由此材料推出结论,而不是走大胆假设的路线。他也很少涉足主观判断、抽象领域,很少发表“见仁见智的议论”。另外给人印象很深的是,严先生淡名利、避权位而执著于做一个“纯净的学术人”。如今这样的社会环境,要找一个这样的学者实在太难了。

疑惑也有很多,这本书开启了我对于史学的认识,但往往认识的吸收与问题的产生是离不开的。其中一点令我好奇的是作者自己的政治态度,对于大陆及其学术环境的真实看法。书中作者的表达相当隐晦,以我之资更是猜不透作者的想法。作者在书中的态度似乎是不愿意他和老师钱穆过多和政治扯上关系,作者是否真的没有立场?从作者口吻来看,似乎他和钱穆先生目光仅锁定于港台、海外华人学术圈,以“中研院”为“正宗”,自动“忽略”了海峡对岸。我不了解放后整个华人学术界的境况,是否有“分割”?或许我不该自作聪明的想从严先生那里嗅到什么,学术即学术,如果分要扯上那么多其它色彩的东西,也许就已经违背严先生写这本书的目的和用心良苦了。

全书通读后,我所体会到的,作者在书中传递的在最重要的信息也许是"朴素的为学:"于积累的众多材料上,建立自己的体系,建立客观的学术态度、立场、方法;严谨考证、慎下结论;总的来说,要用一种从精细走向宏大、脚踏实地的“笨办法”,下“笨功夫”。这与老师在课上向我们强调的,治史或研究调查所需的耐性﹑细致﹑方法﹑态度亦是一致的.而朴素的为学的最终目的,想必是迈向作者所推崇的“充实而光辉”的境界,聚沙成塔,积水成湖,几十年如一日的积累、摸索,才成就了许多丰厚有分量的学术成果,这是作者所赞成欣赏的治学之路,

《吕著中国通史读书笔记》
治史三书读后感 第二篇

由《吕著中国通史》想开去

著名史学家严耕望曾推崇吕思勉先生为前辈史学四大家之一“论方面广阔,述作宏富,且能深入为文者,我常推重吕思勉诚之先生、陈垣援庵先生、陈寅恪先生与钱穆宾四先生为前辈史学四大家。”吕氏之书“博通周赡但不够深密”。这些特点在《吕著中国通史》一书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在这里,我就《吕著中国通史》一书的优点做一个简要的探讨。首先,吕先生在写本书时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及学者的社会关怀意识。在上册文化部分,涉及到的内容是与一般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包括:婚姻、族制、财产、赋税、实业、衣食、货币、住行、教育和宗教等,精心发掘史籍中社会各项制度的变迁情节,在研究中重视文化、社会结构的变迁而不是像过往的帝王将相史研究一样,把视野集中在上层,尤其是上层的政治领域,这点在同时代的史学家来说是十分罕见的。书中能自觉地运用唯物史观,而不为其所限,较为全面的研究社会各个层面、诸多领域,具有自己的特点。在关于阶级的论述中,既看见了阶级剥削的残酷,上下层之间的不可变动性,又看到了盲动的阶级斗争的危险性,对社会的分析极有自己的独特见解,可谓“成一家之言”。其次,吕先生在本书中有很鲜明的进化史观立场,弥补了传统史学对于社会变革的不足认识。梁启超说“吾中国所以数千年无良史者,以其于进化之现象,见之未明也。”吕先生在《白话本国史》一书中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历史者,研究人类社会之沿革,而认识其变迁进化之因果关系者也”,因而“研究社会进化现象的一部分,就换做历史学”,“现在研究史学,是把所存的材料,用种种科学的眼光,去研究他,以便说明社会进化的现象”。顾颉刚在《当代中国史学》中称《吕著中国通史》“纯从社会科学的立场,批评中国的文化和制度,极多石破天惊之新理论”。先生以中国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的社会现实为关怀,言论多有创造性。在论及婚姻家庭制度时,纵观历史全貌,语言家庭制度必将改革,男女终将平等:论及政体时推崇民主原理,但感慨中国无代议政体的历史条件,急转而下,“而成为现在的党治”等等,都是本土性与时代性相冲撞而产生的火花。第三,是吕先生打破了通史书写的惯常体例形式而是以专题的形式来编排,易使读者了解一个制度、一个社会的历史变迁、沿革情况。吕先生在《吕著》绪论中写到:“史学之所求,不外乎(一)、搜求既往的事实。(二)、加以解释。(三)、用以说明社会。(四)、因以1

2321 严耕望,《治史三书》 吕思勉,《白话本国史》

推测未来,而指示我们以进行的途径。”传统的通史以断代为限,割断了社会发展的连续性,难以达到推测未来,指示当今的作用。再加上“政治活动全靠社会做根底”,于是先生决定更换体例,先就文化现象,分篇叙述,然后按时代加以综合。比方说上册第五章“财产”:“要讲中国的经济制度,我们得把中国的历史,分为三个时期。。。。。。自今以后,则将为第四期的开始”。先用鸟瞰的手法,揭示历史上经济制度的大纲,这样读者一看就明了中国古代的经济制度和财产所有权的演变情况。

由于通史浩繁,难以全盘涉及,幸而吕先生此书除了博通之外最大的优点便是其独特的视角与观点,在此,笔者主要想针对其中的两个问题谈谈自己的观点:一、“汉化”与南方风气的转变,二、选举与贵族制的演变。

第一、“汉化”与南方风气的转变

“军事来说,一直是北方以节制胜,南方以强悍胜,直至东晋时才形成北强南弱的局面。”21直至三国时期,吴蜀的强守也部分基于南方风气的强悍。 “而自东晋以来,此种风气,亦

3潜移默化,谈玄学佛,成为全国文化的重心。”。江南在东晋以前为什么会形成强悍的风气?

文化在很大程度上由民族的经济方式、共同的生活经历所形塑。强悍风气的转变实际上体现了经济与文化类型的转变,精于农耕的民族会带有农耕文化的特性,而“强悍之风”则常常用来形容游牧民族或农业欠发达的民族。此观点的提出体现了吕思勉先生的敏锐、会通。但是,仍不能使我感到满足,为什么南方的风气在东晋时期会产生如此宏大的变化?清末刘光汉认为五胡乱华和汉族的南下以及南北水利便利与否是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虽然这种解释较为中肯,但是仍没有解释:衣冠南渡在何种程度上重新塑造了南方的文化?南方“闾里小人”与“冠冕君子”是否具有差异性?差异性究竟在哪?“冠冕君子,南方为优;闾里小人,北方为愈。”从颜之推的对于南北方语言的评价中我们可以看到,南方的卿相士大夫文化与民间风俗是有差别的,颜之推是如何来评判这种民间与卿相文化间的差异性的呢?“南染吴越,北杂夷虏,皆有深弊。”衣冠南渡,在东晋之朝皆为士族,他们是汉文化的代表,而染吴越之气的闾里小人很明显是指没有完全汉化的吴越之地的少数民族土著居民,在颜之推看来他们是南方文化的污染源。“在北方剩余的汉族被认为是没有骨气之辈,他们柔顺的与新来的异族杂居一处,后来自然彼此通婚。”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东晋以来,对江南文化1

2654 吕思勉,《吕著中国通史》,华东师大出版社,1991年,绪论p4 同上书 P391

3 同上书 p412

4 《颜氏家训》卷七《音辞篇》【治史三书读后感】

5 同上书

的称颂,很大程度上是对南方汉化的认可。而北方在五胡乱华以后长期处于少数民族(至少是汉化的少数民族)统治之下,汉文化受到“夷狄”习俗的污染及异化,没能得到有效地传承与发展,而汉文化却意外的在南方扎了根。“汉以来特别是永嘉之乱后北人的大规模南迁,使南方经济得到加速发展,这不仅仅是南北要素的物理性相加,而是一种化学反应,即汉魏西晋的传统文化随着晋室南渡而迁移、保存于江南,并与以江南文化为核心的南方文化兼容混合,最后演化为一种新的文化,成为当时的主流文化。”正如吕先生所说“内乱是招引外族侵入中国的,又是驱逐本国人流移到外国去的。”而永嘉南迁大约是先生所指的第一种情况:“外国的文明程度低而人数少,而我们移植的人数相当多时,可以把它们完全同化。”

汉化对于少数民族自身来说意味着什么?历史告诉我们:进入中原的少数民族往往成也“汉化”,败也“汉化”,在接受汉文化之初,异族首领往往显出汉化的励精图治之风,和宽容、极富远见的政治胸怀。如隋文帝、忽必烈......然而在该民族被基本汉化后,渐失游牧民族的彪悍之风,不由得显出萎靡之状。这些往往为后来的少数民族统治者所深感忧虑。“弘历强调,再不能对满人中的无赖之徒表现出特别的仁慈了。在本朝初年那个伟大的时代,道德水准要高得多,这样的人似乎还值得改造。但随着满人人口数目的增加,他们中的许多人已‘渐染恶习,浮靡嚣薄,诸失国初浑厚之风’。这些人‘希图安便’,已经‘几与汉人无异”。在乾隆眼中,深受汉化的满人已经失去了游牧民族自身的诚实、勇敢、节俭、毅力,堕落的与汉人无疑了。这当然不仅仅只是乾隆一个人的忧虑,至少代表着大多数被汉化的少数民族首领共同的心声。汉文化作为一把双刃剑是一个很笼统的概念,在古代乃至近代常常被用来作为价值判断的依据,它究竟包含着那些具体内涵呢?首先,我们从少数民族的视角来看,至少包括农业耕作方式,及农业剩余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活跃的商业。从异族首领对东晋以来被日益汉化遂成最具汉文化特点的江南的又献又恨的态度可见一斑。“江南士民风尚本来便浮靡喜事”,再加上官吏姑息放纵,遂致“渐染日深”,以至于达到“牢不可破”之境地。

不仅仅是少数民族的首领对于繁荣的商业所产生的道德败坏有着如此深刻的担忧,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许多杰出的思想家也显现出了相同的忧虑。孔子、韩非子、墨子......尽管政治主张不同,但是对于这个背弃三代以上美好品德,一心逐利的社会都显示了不满以及改革的意图。孟子主张“平均地权”,韩非子主张“节制资本”,一个关注农业,另一个则把焦点放在工商业上,然而,本质上都是反对农业迅速发展过程中所必然伴随而来的兼并和资1

2321 牟发松,《汉唐历史变迁中的南方与北方》 孔飞力,《叫魂》,上海三联书店 ,1999年,p96

本扩张现象。这种试图把“乱世”扭转回“小康”时代的改革尝试一直延续到王莽时期,正如先生对王莽改革的评价中所说的那样:“王莽的失败,不是王莽一个人的失败,乃是先秦以来言社会改革者公共稍微失败。因为王莽所行,并不是王莽一个人的意见,乃是先秦以来言社会改革者公共的意见”。战国以来私有经济的发展打破了三代以上的原有社会组织形式,产生出与封建列国时期相异的思想、伦理、经济形式,因而被孔子看做是“乱世”。封建时代是井田制基础上的伦理本位社会,“统治者阶级的精神,最要紧的有两种:一是勇武,二是不好利”。这大约是由社会经济形式与封建时代的贵族政治所决定的。“在政治体制不尽完善的贵族政治的国家中有一种令人不快的情形,即贵族们虽然富有,却不允许他们任意花费:与节制精神相悖的奢侈是必须摒弃的,因此,在这种国家里只会有得不到任何财富的极为贫穷的人以及非常有钱但不得任意花费的富人”。孟德斯鸠所论述的贵族政治与奢侈的关系在我看来同样的适用于对中国的封建时代的分析,在生产力水平极为有限的上古时代,很难让人相信纣王能够奢侈到哪里去,无非是喝喝酒、吃吃肉,不要说与后世的皇帝相比,就单单是石崇、王恺之流也必然使其相形见绌、望而兴叹了,可是,为什么就被后世历久弥新的定性为惨无人道的暴君典型,而不可翻身了呢?归根结底,还是在于贵族政治下的社会保留了“大同时代”氏族社会的烙印,“当此时代,只有所谓君大夫,原是征服之族者,拥有广大封地,收入甚多,与平民相悬绝。此外,社会各方面的情形,还无甚变化......然则社会的内部,还是和亲康乐的,不过在其上层,多养着一个寄生者罢了”。此社会是谓之“小康”,社会内部仍保留着一定程度的公有成分,并在此经济条件下形成了节俭、互助的时代精神。而纣王的奢侈行为是与当时的伦理道德精神所违背的,自然成为万夫所指的罪恶典型。这也是三代时期的伦理道德的构成要素。春秋时期齐桓公葵丘会盟,相约各国不准把水祸引向别国,不准因别国灾荒而不卖给粮食,在经济上相互合作,在政治上维持宗法统治,这些在商业繁荣、资本迅速扩张的战国时期都被看作是匪夷所思的,更不用说打着仁义之师旗帜而终于败北的宋襄公了。达恩顿在《屠猫记》中说过,“当我们无法理解一个谚语、一个笑话、一项仪式,或一首诗时,我们便知道自己正触及某些事物。选取文献中最使人难以索解的一面进行考察,我们或许可以开启一个相异的意义体系。”战国时代的人难以理解宋襄公的行为,嘲笑他痴傻,实际上是不明白春秋时期与之相异的意义体系。封建时代的伦理本位社会向战国、秦汉的资本社会转变,封建1

24321 吕思勉,《吕著中国通史,华东师大出版社,1991年,p89 同上书, p65

3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的时代精神过去了,社会阶级以贫富分。商业资本的发展完全打破了原有的伦理道德体系,游士在列国之间奔走,全无道德意识。商业的繁荣、资本的发达遂成为汉农耕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大量剩余)所不能避免的。而少数民族较之落后,往往保留了氏族社会的公有制度,在均贫、尚勇的道德约束下,其统治者难免视汉化为畏途,犹恐腐化了本民族的民族精神。我们可以相信东晋以来,江南与江北在经济文化上体现出来的对立实际上不是地理空间的对立,而是更深层次领域的发展水平上的历史性差异。

第二、选举与贵族制的演变

日本学者内藤湖南认为“唐和宋在文化的性质上显著地差别:唐代是中世纪的结束,而宋代则是近世的开始,期间包含了唐末至五代一段过渡时期。”其中,政治上的表现主要是由贵族政治向君主独裁政治的转变。这又与选举制度密切相关,由魏晋到宋朝,选官制度经历了九品中正法向科举制的转变,科举制的考试内容又经历了由带“人格主义”、“抡才大典”倾向的帖经、诗赋向“实务主义”的策论与经义的转变,科举取试成为主要的选官手段。在此过程中,贵族的政治、社会势力逐步消退,直至晚唐诗人刘禹锡有感而发“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对于内藤湖南的观点,吕先生在本书选举一章中也做出了回应(但极有可能是不自觉的回应)。“在官吏登庸法上,看做唯一选拔人才之途,怕还是宋以后的事”。内藤湖南主要针对的是唐宋时期选官制度与贵族政治的关系。在魏晋之前呢?追溯到三代时期,选官制度经过了怎样的演变?它与贵族又有怎样的相关性?这些问题在吕著中国通史中却得到了较好的回答。

“选举制度,在三代以前,是与世袭并行的”。吕先生认为俞正燮在《乡兴贤能论》中对于三代时期的选官制度说的最好。“古代的选官,是限于士以下的,大夫以上是世官,也就是贵族世袭制”。一方面上层政权是由征服部落所占有的,不容许被征服部落去染指。另一方面,在士以下之地方,保留了专制制度未兴时期的原有民主制的残余,这就形成了政治与社会之间的对立与差异,上层政治是世袭与专制的,下层社会却是选举与民主的。“专制政体兴起后,只是把一个强有力的组织,加于其上,而于此等团体固有的组织,并未加以破坏,所以其首领还是出于公举的,不过专制的1321 《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译》第一卷,内藤湖南,《概括的唐宋时代观》,中华书局出版社,1992年,p10

2 吕思勉,《吕著中国通史》,华东师大出版社,1991年,p117

《论法治—历史政治与理论的读后感》
治史三书读后感 第三篇

关于《论法治—历史、政治与理论》的读后感

读了老师推荐的这本书之后,顿时好像感觉到老师的推荐这本书的用意了。通读完全书之后,虽然个人学习与理解能力的水平有限,感觉对于一些内容理解的还不是很准确,但是内心感觉这本书里包含的信息量很大很大。正如这本书的题目一样,作者以法治的历史、政治和理论为整体的主线,一步步的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个与法治有关的连续与变革、共同认识与尖锐斗争的一系列状态的变化过程。从希腊思想里的古典时期法治的萌芽到全球层面上的国际化法治建设,从中世纪国王与教皇之间的斗争到社会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全球性竞争,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主张“法律应该推进共同体的善”再到自由主义与非自由主义社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等等当今世界上的很多人都宣传说“法治提供了普世利益”,作者主要以历史进程为主线,“夹杂着”政治与理论的内容,很形象的向我们展示了“法治”的从古到今的“成长过程”。接下来我大体以本书的章节顺序谈一下我个人的理解与体会。

在第一章中作者探讨了法治在西方文明的古典时代的起源,先谈希腊思想,然后是罗马的贡献。在以“黑暗时代”著称的500年里,希腊思想对西方而言几乎完全迷失,直到中世纪盛期宗教神学家才重新发现并赋予它以新的生命。法治作为一种连绵不断的传统,是在雅典全盛时期以后1000多年才开始生根。希腊人以其卓越见识努力解决的很多问题是永恒的,比如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关注像雅典人生活的时期下大众民主环境下出现暴政的可能性,两者都主张“法律应该增进共同体的善,促进所有公民道德品行的培养”,“法律为优良时就应具有至上性”。罗马对法治传统既有积极贡献也有消极贡献,积极的方面是西塞罗的法律论,他的关键贡献是他跟随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但以更强有力的方式坚持法律必须为共同体服务并且必须符合自然法。消极方面的则可在“王法”和“民法大全”里找到佐证。

第二章中,作者把中世纪法治传统形成的因素主要归纳为以下几点,第一个是教皇与国王,也就是国家与教会在权力和管辖权上的对抗。第二个是日耳曼习惯法,就是君王受习惯法的约束,必须履行其在封建制度下的义务和契约。第三个是《大宪章》,就是法律可用于限制君主的权力并同时保障人民的权利。紧接着作者通过中世纪遗产留下的困境引出“法治如何能够与主权的立法权威相协调?”这一古老的问题。在中世纪,法的至上地位的重要支撑是,人们相信神圣法和自然法的超越性以至习惯法的神圣不可侵犯;但是,到了近代,当代表着立法者的意志的实在法变成了法的唯一或主要渊源时,“法高于统治者”的法治传统如何能维持下去确是一个难题。当政府是终极的法律渊源时,政府的权力就不断的扩大,不同因素的冲突与对抗导致了西方封建制度死亡的结局。随着时间的推

移,商人活动的不断扩张,为商人的经济活动提供便利导致了一种全新的社会和一系列法律制度,此时的社会远离了生而固定不变的封建社会秩序,转向了个人奋斗与财富积累的过程,此时资产阶级兴起,以及与之相随的在政治和法律上的对他们利益的确认引出了自由主义。

读到第三章时,这也是我读这本书感觉读的最为吃力的一章,作者讲了关于自由的很多纯理论的东西。作者在本章中介绍了自由主义的四个主要论题,为关于自由主义体制下的法治的历史与当代理论的讨论提供了背景。作者借助现在自由民主政治回答了我们在法律下不自由,但法律带来的好处是否值得做此交换的问题。作者认为,首先,只要法律是民主的创制的,个人就是自由的。其次,只要政府官员被要求依法办事,个人就是自由的。再次,只要政府被禁止侵犯神圣的个人自治领域,个人就是自由的。最后,当政府权力被划分成几个分立的部分时,自由就得到了增益。紧接着作者提出,没有政治自由,法律自由、个人自由和自由的制度化维护都可以并存。没有民主,法治能够存在。没有个人自由,法律自由也可以轻易存在。这些自由当中的矛盾也就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作者通过对自由主义社会文化语境的提出,更好的让我们把握自由主义,更好的理解作为自由主义之核心的自由。以一种新的方式解释自由主义,使他能够包容道德多元主义。作者最后通过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的比较以及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比较,提出“与对政府暴政的恐惧这种强劲的自由主义忧虑相对照,在社群主义体系下并不必须存在对政府权力的限制。”与“自由主义表达的是一种政治观念,它是资本主义市场实践的要求,也使之正当化”。最后作者在结尾处提出了一个隐含的警示引人深思:不要受正当化理论阐释的欺骗,他们可能转移人们的视线,使他们不能以更少理想化、更加现实的方式感知现实。

第四章中作者用精炼的语言通过对洛克、孟德斯鸠和联邦党人思想与观点的总结向我们传达了他们对法治的理解,洛克的《政府论》被广泛的相信是自由主义理论唯一最有影响力的构想。他的自由主义具有法治至上论的性质。孟德斯鸠认为“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与“只有当人民没有受暴政的危险时自由才能存在”。他的思想与洛克的思想一起对美国的宪法设计者们产生了重大影响。《联邦党人文集》是一部自由主义的经典著作,其任务是将自由主义理论家们的思想转换成操作性的政府结构和制度体系。接着作者以英格兰为实例,关于法治与社会文化的关系,没有比英国更典型的例证了:没有成文宪法,没有明确的个人权利法案,没有司法审查,但英国正是自由主义的诞生地与法治的堡垒。这是因为在英国存在着一种深深地植根于文化和社会中、广泛地存在于公众和官员中间的共同信念和承诺:政府的权力是应该受到法律约束的。

第五章和第六章中作者通过描述保守主义者和激进的左派对于法治在现代

西方社会的演变——尤其是当社会从自由放任式的资本主义过度到社会福利国家的时候——的分析和评价。第五章介绍的是戴雪和哈耶克的观点。戴雪表达了对于法治的衰退的担忧,他有感于行政权的膨胀和有些行政机构行使立法权甚至司法权,受法律和法院的制约的程度减低。哈耶克强调法治之法的普遍性、平等性和明确性,他批评实质平等和分配上的正义等概念,认为它们有违法治的原则和精神。第六章中作者特别指出,如果真的如法律现实主义和批判法学所说的,法院的判决结果并非由本已存在的法律规范所决定,而是取决于与法官个人有关的主观因素(如其价值信念、政治取向、阶级利益、个人偏见等),那么法治就无从实现,它只能沦为人治。

第七章和第八章中,作者从形式理论和实质理论两个方面分析介绍了法治。他把形式性的理论概括为三种,分别是“以法治国”“形式法治”“民主的法治”他把实质理论也概括为三种,第一种理论要求的是个人权利的保障,第二种理论加上正义或人的尊严的价值理念,第三种理论再加上社会福利的要求。

作者在第九章中提出三个主题,分别是“政府受法律限制”“形式合法性”“法律而不是人的统治”。通过对这三个主题的描述,进而过渡到这三个主题的国际层面也即第十章的内容。作者认为形式法治有利于经济发展,但它并不排除法律在内容上不符公义的可能性。当然形式法治并非万能,它也有其局限性。法治的前提是法律的客观性,法官不能主观地任意解释法律,法治要求法官有很高的智慧和判断能力。从国际层面上来看,大部分国家在大部分的情况下都是按国际法的规范行事的,尤其是在经济事务的领域。国际上的法治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际法的正当性和重要性是否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接受。

作者在最后一章中提出了“普遍的人类善”,回应了整本书对法治的理解,与引言中关于多元化的世界都推广法治也呼应。作者仍对法治的三组意思进行了描述,当法治被理解成政府受法律限制时,也就是第一组含义时,汤普森是对的。当法治以形式合法性也即第二组意义时,它是一种极宝贵的善,但它不必然是普遍的人类善。第三组意思也即法律而不是人的统治,在第一组或第二组意思被采纳的任何地方都将随之出现。

通过本书的阅读,使我更加加深了对法治的理解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像作者在本书中提出的一样,在当今世界,没有哪一个政府公开拒绝法治,同时有很多政府领导人对法治公开表示敬意。在我国沿着“一路一带”走向大国时代的背景下,相信我国更需要法治力量的引领,我会更加全面的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将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培根随笔论求知读后感》
治史三书读后感 第四篇

求知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当你孤独寂寞时,阅读可以消遣。当你高谈阔论时,知识可供装饰。当你处世行事时,正确运用知识意味着力量。培根随笔论求知读后感。懂得事物因果的人是幸福的。有实际经验的人虽能够办理个别性的事务,但若要综观整体,运筹全局,却唯有掌握知识方能办到。求知太慢会弛惰,为装潢而求知是自欺欺人,完全照书本条条办事会变成偏执的书呆子。求知可以改进人和天性,而实验又可以改进知识本身。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实习尝试则可检验修正知识本身的真伪。狡诈者轻鄙学问,愚鲁者羡慕学问,唯聪明者善于运用学问。培根随笔论求知读后感。知识本身并没有告诉人怎样运用它,所以,有的书只要读其中一部分,有的书只须知其中梗概即可,而对于少数好书,则要精读,细读,反复地读。

有的书可以请人代读,然后看他的笔记摘要就行了。但这只限于质量粗劣的书。否则一本好书将象已被蒸馏过的水,变得淡而无味了!读书使人的头脑充实,讨论使人明辩是非,作笔记则能使知识精确。因此,如果一个人还原做笔记,他的记忆力就必须强而可靠。如果一个人只愿孤独探索,他的头脑就必须格外锐利。如果有人不读书又想冒充博学多知,他就必定很狡黠,才能掩饰他的无知。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

不仅如此,精神上的各种缺陷,都可以通过求知来改善----正如身体上的缺陷,可以通过运动为改善一样。例如打球有利于腰肾,射箭可扩胸利肺,散步则有助于消

化,骑术使人反应敏捷,等等。同样,一个思维不集中的人,他可以研习数学,因为数学稍不仔细就去出错。缺乏分析判断力的人,他可以研习经院哲学,因为这门学问最讲究繁琐辩证。不善于推理的人,可以研习法律学,如此等等。这种种头脑上的缺陷,可可以通过求知来疗治。


培根随笔论求知读后感(二)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透彻的说理,隽永的警句。善于用诗化的语言阐述精辟的哲理。

1、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

2、读书使人成为完善的人。

3、书籍是在时代的波涛中航行的思想之船,它小心翼翼地把珍贵的货物运送给一代又一代。

4、人类智慧和知识的形象将在书中永存;它们能免遭时间的磨损,并可永远得到翻新。

5、书并不以用处告人,用书之智不在书中,而在书外,全凭观察得之。

6、在读书的时候,我们与智者交谈;在生活的事务中,我们通常都是与愚人交谈。

7、有的知识只要浅尝即可。有的知识只要粗知即可,只有少数专门知识需要深入钻研、仔细揣摩。所以,有的书只读其中的一部分即可,有的书知其中梗概即可,而对于少数好书,则要精读、细读、反复地读。

8、读史使人明智,诗歌使人巧慧,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9、读书能给人乐趣、文雅和能力。人们独居或隐退的时候,最能体会到读书的乐趣;谈话的时候,()最能表现出读书的文雅;判断和处理事务的时候,最能发挥由读书而获得的能力。

10、<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

11、<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

培根是个奇怪的人。培根是个矛盾的人。他追求权力却身陷囹圄,但追求知识则名闻天下。

不得不承认,<培根随笔集>太有名了。培根真的很不正常,“知识就是力量”,培根很有力量。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培根随笔>为英国17世纪着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着。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话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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