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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分离办社会职能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7-12    阅读:

2016中央在###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2016分离办社会职能 第一篇

2016中央在###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中央在###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

[2016]4号和财政部企业司中央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动态等文件为政策依据,按照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确定的“三个阶段,六个步骤”的总体要求,各企业及中央在###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下属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核实移交单位机构、人员、资产和经费收支情况,合理运用中央政策,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基数,为签署移交协议,办理移交手续,圆满完成移交工作铺平道路。

二、工作安排

我市第二批中央在###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要求与全省分离工作同步,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六个步骤。即:

第一阶段为核对确认阶段。主要任务是我市第二批中央在###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企业核对并确认移交单位、人员、资产及经费收支情况,向省财政厅上报基础数据。这一阶段共分为四个步骤:

第一步,建立办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第二步,广泛宣传动员,组织人员培训。

第三步,详细调查摸底,具体组织测算。

第四步,认真核对协商,上报基础数据。

第二阶段为签署移交协议阶段。主要任务是省财政厅对我市上报的基础数据进行审核,并上报财政部进行审核确认后,正式签署移交协议要求八月底完成。

第五步, 签署移交协议,申报批复文件。

第三阶段为办理移交阶段。主要任务是办理具体移交手续,并将我市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效果、主要做法和体会等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报上级备案。

第六步,办理移交手续,开展工作总结。

三、人员和机构

中央在###企业有##、##、##、##共四户企业。移交机构#个,其中:中小学#所,公安机构#个,移交人员包括##年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及##年新增人员。

四、工作进度

我市中央在###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于#月##日启动以来,由市财政局、国资委、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安局、编办等部门抽调##人,组成工作专班。按照中央在###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方案的安排,深入企业调查摸底,截至#月初,第一阶段与企业进行数据核对、确认,测算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基数的工作已顺利结束。目前正在积极稳妥地向第三阶段推进。

国有企业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探索
2016分离办社会职能 第二篇

国有企业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探索

[摘 要]当前,研究包括职工养老保险在内的整个社会保险社会化服务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当务之急。国有企业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主要应从养老保险的发放、信息化服务、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改革探索。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养老保险;企业办社会

1 施行养老保险社会化已经无法回避,必须走社会化管理的道路

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通常是指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企业与个人从支付保费之时一直到养老保险的发放、结算等提供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从这个定义我们可以看出不少端倪:提供服务的机构不再是隶属于企业,而是社会保障机构以及居民所在地的社区服务中心。假如提供服务的主体还是企业,那又怎能被称为社会化的服务?从局部看来,我们的养老保险是为劳动者养老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可是真正的社会化管理也包含了为企业的离退休人员提供服务内容。

2 尽快将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推广执行

【2016分离办社会职能】

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所涉及的内容较为繁杂,目前最为迫切的主要是下列几项:

第一,养老金由单位发放改为由社保机构发放。这是养老保险领取人身份的重要转变,表明他们已经变为社会人,由社保机构来管理,而不是以往工作的国有企业。这不但可以为我们国有企业转变为市场经济竞争机制构建良好的基础,同时也可以让人们的思想发生一定的改变,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不能像前辈那样完全依靠企业来养老,而是需要通过自己的勤奋以及社会的保障来养老。对于养老金发放的要求为:距离领取人近,安全且发放成本低廉。

第二,养老金的发放由国有企业改变为社保机构。具体的操作模式:社保机构可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由银行与中国邮政来代为发放,针对不少离退休人员已经不在原工作单位居住的实际情况,可以通过邮政的通存通兑来实现养老金的发放。对于少数没有行动能力的离退休人员可以由工作人员上门派送。

第三,需要将养老保险的工作流程以及有关的文件及时公布,并在办事机构的显著位置张贴,以便离退休人员查询。同时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查询服务人员来为离退休人员释疑解惑。因为这是直接面对离退休老同志的工作。

第四,采用各种科技手段为离退休人员的查询提供自助服务。现在已经有成熟的技术条件将离退休人员的各种信息集中在一个小小的芯片上,离退休人员通过特定的自助服务器可以查询有关的数据。

2016年社会组织发展工作方案
2016分离办社会职能 第三篇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群众工作创新社会治理的意见》和《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支持与促进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暂行办法>的通知》(筑委厅字〔2016〕173号)的要求,围绕《区社会组织发展三年规划(2016—2016)》,以成功申报我省唯一一家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和举办全国社会治理年会为契机,逐步构建我区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保障体系,力争2016年培育和发展不少于40家围绕从事社区服务的、服务“民生十困”的、群众需求强烈的、政府部门职能尚未覆盖到位的社会组织,不断巩固我区社会治理工作成果。

二、主要任务及时间安排

以打造“四平台、四库”为重点,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突出发展重点,加大培育扶持,加强规范管理,强化保障措施。采取项目化方式推动各级各相关单位在全区社会组织建设参与社会治理中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共同推进和创新具有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模式。

(一)逐步扩大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认识范围。

1.一次讲座。在全区中心组学习中邀请社会治理方面的教授就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进行一次讲座。(4月中旬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2.一轮培训。在全区社会建设各相关部门、人民团体、各乡(镇)、社区主要领导及中层以上干部中开展一轮围绕社会组织建设相关知识的培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对社会组织建设重要性的认识。(4月中旬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委群工委)

3.长期宣传。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社会组织工作亮点的挖掘和宣传引导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社会组织相关工作的内部培训和学习,普及和引导正确的社会组织理论知识及观念。(长期工作,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二)加强“四平台”建设。

1.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管理平台(见图1)。

在现有民政登记注册的基础上,摸排我区现有社会组织及社区组织数量及性质,按照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的联系、服务与指导,建立以人民团体及专业社会服务组织联合会为主体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基本实现对本区域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全覆盖。建立“枢纽型”社会组织联席会议制度及党建工作制度。完成第一批区“枢纽型”社会组织授权认定工作。(4月20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委群工委、区委组织部)

2.改造提升社会组织孵化平台。

加快推进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的升级改造及区社会组织服务园建设,加大引进、培育专业社会组织的速度,委托专业社会组织代管,实现2016年全年培育不少于10家专业社会服务组织及30家社区社会组织。成立专业社会服务组织联合会,加大行业管理及自律。投入60万开展“公益创投”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成长,为社会组织社会创新提供支持。(4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3.建立社会组织信息沟通平台。

依托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立以社会组织为重点的区公益网络平台及新媒体平台,用于公益咨询、公益展示、公益推广,以及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等工作动态的发布、宣传和沟通。(4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4.建立志愿者及专业社工培养服务平台。

(1)建立区社工服务站,在创新蔚蓝服务社加挂区社工服务站的牌子,作为区专业社工队伍的枢纽及高校社工专业的实训基地,培育、带动更多的专业社工服务辐射全区。(4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2)出台我区长期开展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培训计划,对通过社工人才全国职业水平考试的社区临聘人员或大学毕业生,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给予相关优惠条件。(4月15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3)做实区志愿者协会,完善志愿者登记、管理与激励机制,建立市民参与公益的便捷管道,支持志愿者的发动与组织工作逐步回归社会行动,构建“人人公益”志愿参与大格局。(4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志愿者协会)

(三)加强“四库”建设。

1.建立公共服务项目库。

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充分挖掘、整理基层社会组织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积极培育和打造示范效应好、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社会公益服务项目;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围绕社区服务的、服务“民生十困”的、群众需求强烈的、政府部门职能尚未覆盖到位的服务方向,将政府职能转变中适宜由社会组织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与管理事项进行项目打造。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逐步建立我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库,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展方向。(长期工作,牵头单位:区委群工委、区民政局、区编委办)

2.建立社会组织信息库。

建立区级社会组织信息库和乡(镇)、社区社会组织、草根组织信息库,掌握其基本信息,具体内容包括社会组织名称、所在社区、成立方式、活动领域、活动人数、牵头人、联系方式等。对社会组织基础数据实行动态更新,及时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4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委群工委、区民政局)

3.建立社工、志愿者数据库。

建立全区社工和志愿者数据库,对专业社工人才及志愿者的基本信息、专业特长等数据进行广泛收集、全面掌握,有效利用志愿者、专职社工及相关社会资源,为社会组织的工作开展提供人才支持。(5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团区委)

4.建立专家库。

依托高校资源及省内外社会建设领域专家团队的力量,推进我区社会建设课题研究、项目评审、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指导我区社会治理特别是社会组织建设工作。(4月底完成,牵头单位:区委群工委)

(四)建立健全政策措施。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社会组织发展实际特点,各牵头单位在5月中旬前制定或完善我区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

1.拟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建设三年规划及一年计划。(牵头单位:区委群工委)

2.拟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3.逐步推动社会组织政社分开、管办分离,将政府职能转变中适宜由社会组织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与管理事项,按规定逐步有序向社会组织转移。(牵头单位:区编委办)

4.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制定并公布政府年度购买社会服务与管理事项目录,负责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资金保障(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5.建立社会组织设立导向目录,科学、合理的培养和发展社会组织。(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6.建立我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及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区委群工委)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实施项目化管理,明确项目牵头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按照时间要求强力推进各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及分工,抓好本单位承担的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审核备案。工作任务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报区长办公会、区委常委会审议前,须经牵头单位送区委群工委审核;区长办公会、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送区委群工委备案。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牵头单位要建立信息采集渠道,及时、准确、全面的掌握各项工作动态,充分利用现有的工作宣传渠道,及时以简报、动态等形式反映社会组织工作情况。

(四)严格考核奖惩。此项工作将纳入全区年终目标考核,牵头单位要采取日常检查、定期督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目标办要采取多种督查方式与对工作进度缓慢、完成任务不好的单位和个人加强督查力度。

2015社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2016分离办社会职能 第四篇

方案一:社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努力构建与城市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小区居住环境,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高居民安居乐业的满意度,根据区政府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按照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业主自主管理与社区自治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职能,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建立健全规范、稳定、有效、和谐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促进文明社区与和谐宁南建设。

二、职责任务

(一)强化属地管理,建立责权明确的工作体系

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领导下的“两站一中心”物业管理体系,承接市区物业管理部门下放的部分职能,具体落实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组织、监管工作,。

1.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职责

(1)会同主管部门参与辖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新建居住小区的物业承接验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负责物业维修资金续筹与使用审核,物业服务质量检查考评,物业管理项目交接监管等。

(2)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改选和换届工作,并对业主委员会的备案提出审核意见;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

(3)对本辖区内没有物业管理或物业公司弃管的住宅小区,在业主大会没有确定管理方式之前,负责组织街道物业服务中心有偿提供物业基本服务。

(4)协调处理辖区内有关物业管理投诉和信访方面的工作。

(5)对未按规划建设配套共用设施、社区和物业管理用房,或配套用房、设施存在质量问题的,提请有关部门责令开发建设单位整改。

(6)组织建立辖区物业管理的领导机构。

2.社区居委会职责

(1)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派代表参加筹备工作;会同开发建设单位组织新开发的小区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并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选举;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换届和新老业主委员会的交接工作等。

(2)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负责传达街道对社区公共利益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委员会的决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3)配合街道办事处建立辖区物业管理责任体系,并融入到社区综合管理当中。

(4)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5)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3.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老旧小区内住宅及公共设施、公共秩序、居住环境、卫生、绿化、停车场、装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接受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管委会的监督,广泛听取业主、使用人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定期参加业主大会,为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质服务。

(3)受理业主来访、查询、委托、投诉等事宜,能解决的及时解决。

(4)建立健全住户档案,完善老旧小区管理台帐。

(5)检查、督促清洁人员做好楼道和小区环境卫生工作,加强老旧小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6)定期检查保养公用设施设备,对下水道、化粪池适时组织疏通清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每天不少于两次在小区内巡逻,遇突发事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对小区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疏导,保持出入口畅通。

(9)按时保质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物业管理其他工作。

(二)完善分类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

1.已实施市场化物管的小区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协调业主对物管公司的监管;加强物管公司的培训指导,不断提升服务水准;对物管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为主管部门年审提供基本意见;参与优秀小区评比活动,推广优秀小区的管理和服务模式,推动物业管理规范运行。

2.单位自管小区的物管要求:督促自管单位切实担负起物管责任,及时将各级有关检查考评情况向物管公司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3.不具备市场化运作的老旧小区的接管要求:由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有偿提供基本物业服务,经过一段时期运行,逐步过渡到由业主委员会与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委托合同,进行基本业务规范管理。

4.对经济适用房住宅区的接管要求:经济适用房住宅区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原则上由街道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实施物业管理,实行低标准收费。开发商按规定建设一定比例的商业用房,其收益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的不足。

(三)加大帮扶力度,推进物业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对小区居民的宣传力度,增强居民花钱买服务的意识。组织社委会协助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以收费促管理,以管理促环境,以环境再促收费,形成良性循环。二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协助搞好出新小区房屋维修、保洁护绿、治安巡逻等工作,为物业管理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三是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物业管理企业参与竞争。提高市场份额,推进物业公司规模化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整体水平。

三、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物业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郭治宇同志兼任,谢洪同志任副主任,各社区成立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站,站长由社区主任担任,联系电话:52400834。

四、机构设置

为便于机构运转,街道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下设立“两站一中心一小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物业管理过程中的事务处理。

1.街道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站

站长:储德顺

成员:陶芸

2.街道物业管理应急维修服务站

站长:丁勇

成员:加盟企业

3.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常务主任:谢洪

成员:袁洋王子成孙桂勇杨日富

徐长祥周明福陈杰丁勇

孙子明陶芸徐雅珍干程

4.社区物业管理监督小组

各社区居委会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实行二级监管。一级监管,由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与各社区主任组织实施,履行区物业科下放职权与职责;二级监管由小区“四位一体”组织实施,由居委会社工代表、社区业主代表,社委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组成,社委会主任任组长,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五、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阶段(6月12日前)

(1)调查辖区内住宅性质。分已实行物业管理小区、自管小区、失管小区,摸清范围、楼幢数、居民户数等情况。

(2)外出调研,深入试点单位调研住宅小区属地化管理经验。

(3)落实办公的场地,各种制度及网络流程图上墙。

2.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前)

(1)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两站一中心一小组”人员动员会。

(2)通过各社区物业执行机构。召开社区居民骨干、楼幢长、党小组长、社区积极分子,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社区居民对实行物业管理的认识,积极协助物管公司开展工作。

3.全面实施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两站一中心一小组”全面开展工作,切实为社区居民开展物业服务。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领导要从建设新型现代社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高度出发。认真领会物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措施,建立问责体系,确保体制创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做好舆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的意义、作用及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采取散发宣传单、印制便民手册、宣传板报等方式,积极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树立物业管理是消费、是商品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住宅小区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3.明确职责,落实要求。各职能科室要齐抓共管,相互配合,落实支持物业工作的各项政策。各社区要建立物业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体系,抽出精干力量落实社区责任及考核标准。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要认真组织检查考核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严格督办并通报检查结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4.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各社区要加大对本辖区物业管理的监管,特别对老旧小区要重点扶持,完善各项公共配套设施,并延伸服务内容。同时,街道将采取争取一点,自筹一点的办法,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给予必要投入。

方案二:社区物业服务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改善人居环境,争创人民满意城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市创建文明满意城市实施办法》为依据,在巩固文明创建各项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居民自治、因地制宜、便民利民”的原则,和“三先三后”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我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全区社区物业化服务体系,有效提升居民对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

二、服务范围

社区物业服务要以社区公共部分的管理和服务为重点,以完善社区功能、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秩序管理。加强对辖区内的流动摊担、店外经营、车辆停放的规范管理。

(二)公共环境卫生维护。做好社区辖区范围内(维护作业标段以外)公共场所、道路的清扫保洁,空中垃圾和楼道堆物清理,居民楼栋、门店生活垃圾袋装化及上门收集服务等工作。

(三)公共安全防范。协助管理辖区内公共秩序的同时,搞好辖区内的治安巡查。

(四)公用设施管理。做好栋间道路、楼栋下水管网、化粪池、垃圾果皮筒、公共亮化、文体器材等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五)公共绿化维护。做好辖区内公共绿地的修剪、浇灌、施肥、除虫、补栽补种等绿化养护工作。

(六)其他。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物业服务项目。

三、基本原则

(一)居民自治的原则。物业服务是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参照《物业管理条例》,在居民自治与政府引导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居民意见,通过无偿或低偿服务以及非赢利性经营,优化整合资源配置,逐步理顺和规范物业服务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创新社区物业服务新机制,力求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在推进社区物业服务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根据各个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包括费用收取和服务项目在内的社区物业服务章程,并按章程具体实施,不断促进社区建设与物业服务的协调发展。在不同社区或同一社区的不同小区、楼盘之间,可采用多种模式进行分类分层次管理。

(三)便民利民的原则。要将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作为为民办事的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通过推行社区物业化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市容卫生维护体系、社区治安保障体系、4050人员就业体系和居民生活服务体系,在净化市容的同时,努力扩大社区就业,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市民对社区环境的满意度。【2016分离办社会职能】

四、工作任务

按照文明创建的标准和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要求,把我区农民安置小区和破产企业宿舍区纳入社区物业服务推行计划。今年实施的10个社区(小区)是:观沙岭街道金岭农民安置小区、观沙岭街道黄泥塘农民安置小区、咸嘉湖街道白鹤嘴社区安塑小区、咸嘉湖街道荷叶塘社区丽臣小区、西湖街道裕民农民安置小区南片、西湖街道裕民农民安置小区北片、望岳街道道坡农民安置小区、望岳街道上堆坊农民安置小区、岳麓街道洋海塘农民安置小区东片、岳麓街道洋海塘农民安置小区西片。

五、工作思路

在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中,确定“三先三后”的工作思路。

(一)先整治后管理。按照“整治在先,管理长效”的原则,对先期实施物业化服务的社区进行“牛皮癣”、绿化设施、沟渠、围墙、路灯、地面、化粪池、晾衣架等多项设施的专项整治,再通过物业化服务的实施对其进行长效管理。

(二)先宣传后实施。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加深居民对社区物业化的了解,取得居民对社区实行物业化管理的理解与支持,为后续工作营造良好的群众氛围。

(三)先服务后收费。根据社区居民中失地农民、破产企业下岗职工较多,人均收入较低的现状,实行“先服务后收费”低偿服务原则,先提供优质的服务,让社区居民切实感受到实施物业服务所带来的好处,再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保证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转。

六、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综治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商分局、区市政公司、区园林公司、区环卫公司及各街道办事处。

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社区物业化服务的组织机构。

七、责任分工

区政府办: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的历史遗留问题;

区综治办:负责指导和支持做好治安防控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指导确定社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区财政局:负责社区物业服务的经费统筹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

区民政局:协助做好特困、低保人员的就业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行业指导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对成立物业服务公司的办证和资质审批提供支持;

区市政、园林和环卫公司:在社区专业维护上给予指导、支持和配合;

各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实施社区物业服务工作。

八、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1、2月份对全区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农民安置小区和破产企业宿舍区全面调查摸底,确定推行物业服务的社区(小区)名单。

2、3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专题研究开放式居民社区推行物业化服务工作。

3、3月下旬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

(二)实施阶段

1、4月份对今年确定的物业化服务的社区,由街道统一组织,重点拆除违法建筑,改善治安,交通现状,整治老旧建筑的外墙,整修围墙,道路、绿地、路灯、供排水等设施,改善社区基本状况,强化小巷、小区、小院、小店“四小”管理,办好四件实事,重点解决路灯不亮,下水不通,路面不平,环境不洁的问题,为实施社区物业化服务打下基础。

2、5月上旬组织参观,学习其他单位经验做法。

3、5月下旬全力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

1、将开放式居民社区推行物业服务工作作为对街道全年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6月份组织相关社区进行交流讲评。

3、8月份由区城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将以社区(小区)实施物业服务后脏乱现象是否得到根本改变,市容卫生是否得到显著提升,周边生活环境是否得到明显改善为依据,社区物业服务模式是否可持续、社区居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对社区居民上门问卷调查,满意度未达到85%以上的社区一律要求“补课”,不予验收,扣除政府奖励资金和相应的绩效考核分值。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推行社区物业化服务的重要意义

推行社区物业服务,是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基础工程,是提升社区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宜居创业环境的民心工程。各街道和社区要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推进社区城市管理水平、创建文明城区的一个重要抓手。要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和部署此项工作。要统一思想,充分认清开展好社区物业化服务是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社区居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是加强社会治安、增强群众安全感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快推进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基本要求。

(二)充分准备,为全面实施社区物业化服务打下基础

一是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各街道要把搞好社区物业化服务,完成任务指标,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去抓,要明确责任和标准,要克服一切畏难情绪,不等不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要搞好宣传发动。要进行广泛宣传,努力争取居民的认可和参与。要广泛发动辖区内的民间组织、单位、团体和社区志愿者出资出力共同参与社区物业服务工作,最终实现服务和管理的常态化。三是要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街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责任,要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事、具体人身上,要有具体要求和质量标准。

(三)全力支持,为顺利实施社区物业化服务提供保障

一是人员要落实。各街道和部门要明确专人抓此项工作,确定专责。二是经费要保证。每个实施物业服务的社区(小区)明确经费10万元,区和街道各安排5万元。区和街道先期各拿2万元,作为启动经费,保证社区物业化服务前期工作的正常、快速运行,验收合格后,全部经费到位。要动员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物业管理,自觉缴纳相应费用,并使之逐步成为社区物业管理主要经费来源。三是合力要形成。要努力形成齐抓共促的机制,牵涉到的各种专业问题各部门要通力协作,给予足够的支持。

方案三:牌楼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执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范我办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张劲松(牌楼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成兵(牌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幸坤权(牌楼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骆霞(牌楼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科长)

陈守元(印盒石社区主任)

陈联国(观音岩社区主任)

黄东方(万安社区主任)

潘中英(太平社区主任)

王明(石峰村主任)

叶平(大河沟社区主任)

周君(搭马桥社区主任)

何永凤(袁家墩社区主任)

何小燕(牌楼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区服务中心,幸坤权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划分物业管理小区,抓好试点,协调帮助社区居委会解决有关问题,各社区要成立社区服务站,作为社区基层的物业管理协调机构。

二、规划与目标

1、小区根据需要与合理原则,全办城建规划为176个物业管理小区,(其中基础条件较好的居民区(一类小区)个;单位型居住区(二类小区)个;目前,各方面尚不具备条件的小区(三类小区)个。

印盒石社区17个,其中一类小区1个,二类小区12个,三类小区4个。

观音岩社区19个,其中一类小区4个,二类小区5个,三类小区10个。

万安社区31个,其中一类小区2个,二类小区8个,三类小区21个。

石峰村1个,其中一类小区个,二类小区个,三类小区1个。

太平社区30个,其中一类小区5个,二类小区9个,三类小区16个。

大河沟社区20个,其中一类小区3个,二类小区3个,三类小区4个。

搭马桥社区29个,其中一类小区个,二类小区8个,三类小区21个。

袁家墩社区21个,其中一类小区4个,二类小区6个,三类小区11个。

牌楼社区8个,其中一类小区2个,二类小区4个,三类小区2个。

2、工作目标。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切利益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加强社区物业管理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改善居住环境,而且对于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和一流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我办物业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加大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到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取得理解和支持;在辖区物业管理小区逐个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力争在2015年底,逐步实现规范化的物业管理,以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2015年8月1日——8月30日。组织街、居工作人员对社区居民住宅进行摸底调查,研究讨论,在征求有关单位和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划定物业管理小区、制定社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2、宣传部署(2015年9月1日——9月30日)。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动员部署。运用墙报、黑板报、专栏等形式加大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实行物业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意义,以及给群众带来的切身利益。

3、抓好试点(2015年10月1日——10月30日)。确定大河沟社区、牌楼社区、太平社区为物业管理的试点社区。【2016分离办社会职能】

4、总结推广(2015年11月1日——11月30日)。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在各社区加以推广,试点中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加以修正和改进,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搞好分类督促指导,推进(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在我办的全面落实。

四、主要措施

1、物业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进度,查摆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等。

2、建立街、居二级目标管理责任制。街道和社区居委会主要领导是落实物业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做到亲自规划部署,经常了解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全办物业管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3、强化考评,严肃纪律。街道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社区居委会对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评比,对物管工作落实好的社区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年终进行表彰。对群众反映强烈,不认真宣传条例,不主动划定物业管理区域,不积极支持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或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单位,要及时督导,责令限期改正,典型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

方案四: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为规范小区管理,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我公司将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措施,确保小区品质。

一管理目标

物业公司本着“科学规范、竭诚高效、安全文明、持续发展”的质量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管理念,对小区物业实施科学的管理、提供优质的服务,并在现有管理经验及管理资源的基础上,不断调整更新,导入先进的管理理念,使广大业主及使用人能真切地感受高品位的物业和高品质的管理所带来的超值享受。我公司将按照河北省及唐山市有关标准(并高于此标准),确保业主及使用人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管理原则

为实现即定管理目标,追求最佳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将始终把握以下原则:

(一)服务第一、管理从严的原则

“服务第一”是物业管理的宗旨,因此管理中要继续秉承“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从业主及使用人的需求出发,强化服务机能,丰富服务内涵,提供优质、周到、及时的服务。“管理从严”是服务的保障和基础,包括对物业的维护管理、员工的管理以及对业主及使用人不适当行为的管理和劝阻,建立严格、周全的管理制度,实施依法管理、从严管理、科学管理以确保物业管理服务收到应有的成效。

(二)专业管理与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在日常管理中,要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即物业管理公司的积极性和业主使用人的积极性。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尊重并按照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要求,通过服务中心对小区实施专业化的管理,同时努力争取业主及使用人的支持配合,使其能正确使用和维护物业,并自觉遵守业主公约,共同创建文明的办公环境。

(三)物管为主、多种经营的原则

在搞好日常管理和常规服务的同时,从物业的实际出发,开展一系列服务性的多种经营,既满足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不同需求,又增强物业公司的造血功能,增加经济积累,以利于更好地为业主及使用人服务。

三管理方法

(一)实施全程物业管理,从开发商、业主及专业物业管理公司的角度对物业提出合理化建议,构筑一个优秀的物业管理硬件环境;

(二)成立物业服务中心,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实施专业化管理;

(三)在公司现有管理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借鉴行业先进管理经验,积极培养高素质的管理人才,组建一支高素质的物业管理队伍;

(四)制定一套切合实际的规章制度,确定一系列高标准的物业管理行为规范,以制度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

(五)严格遵守有关物业管理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与业主签订各项协议,依法约束双方行为;

(六)依照市场化、企业化的运作方式,提供全方位服务,开展多元化经营。

2016法制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10篇
2016分离办社会职能 第五篇

第1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6月7日全国、全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委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根据当政办发[2016]35号《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全办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9月底。

三、组织领导

四、时间步骤

(一)集中排查阶段(6月20日至7月20日)。迅速传达学习市当政办发[2016]35号文件精神,进行动员布署,制定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按隐患类型、形成原因、整改措施等逐一建立工作预案,逐一落实领导责任,逐一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对照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至8月20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治安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定出时间表,限期解决,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争取不发案、少发案,坚决杜绝重大恶性案件。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21日至9月30日)。要对此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消除隐患,及时发现好的典型,认真总结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好的经验与做法,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做好当前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迅速行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根据当政办发[2016]3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三)加强执法,落实责任。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深入基层、狠抓落实,确实大检查取得实效。

第2篇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在市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坚持规范与培育并重,建立公平竞争的中介市场秩序,确保市场中介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集中一年左右时间,解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中介市场管理、监督、购买服务中不作为、乱作为,利用职权干预市场、谋取私利,市场中介组织和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经营、执业等突出问题,遏制市场中介领域腐败蔓延势头;进一步开放中介服务市场,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初步建立制度规范、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培育壮大一批适应市场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中介组织,促进市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二、治理范围

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政府购买中介服务单位。

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中介组织,在机构编制部门登记的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事业单位,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的各类法律服务机构。

从事中介服务业务和承担中介组织自律管理的社会组织。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排查整改突出问题

1.登记管理(含前置审批环节)机关重点排查整改在办理准入、登记注册、年检中,超越法定权限,擅自增设环节、提高门槛、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业务主管部门重点排查整改违反规定擅自设定资质条件,强行指定服务和收费,将行政职能违法转交中介组织和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社会组织,违规干预已转移事项办理,行政审批中介前置事项管理中的问题等。履行监管职责的部门重点排查整改监管制度不健全、监管责任不到位,对违法执业行为纠正不及时的问题。同步组织国家机关对2016年以来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金支付中介业务费用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整改违纪违规问题;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自查整改在中介组织和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社会组织中兼职、领取报酬、无偿占有财物和报销个人费用,以及利用职权为中介组织招揽业务等问题。

2.市场中介组织重点排查整改违法接受委托授权实施认证、检验、鉴定,借国家机关名义指定或变相指定服务,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强制交易、乱收费、设立“小金库”及严重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问题。从事中介业务的事业单位、企业和法律服务机构重点排查整改双法人登记,既行使政府职能,又从事有偿服务,强制或变相强制委托人购买指定产品或接受指定服务,进行价格欺诈等问题。

3.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社会组织重点排查整改与行业主管部门机构、人员、财务、职责不分,在民政部门和编制部门进行双重登记,强制发展会员、强行服务,乱收乱支、设立“小金库”,只收费不服务,不设银行账户,违规使用票据,以及违反规定举办评比达标活动或提供展览会、交易会、研讨会、培训、出国考察服务等问题。

以上内容属于国家机关内部的,要区分权力类别、办理事项和关键环节等逐一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涉及市场中介组织和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要实行分别自查和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组织重点核查相结合,在各部门和行业协会建立排查台账,重点排查整改2016年以来的情况。

(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重点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公权插手、干预中介服务谋取私利,甚至勾结中介组织套取国家资金、索贿受贿的突出案件;工程建设、金融信贷、土地矿产资源配置、财税优惠政策执行和国企生产经营等领域进行权钱交易的腐败案件;中介组织商业贿赂、价格欺诈、合同欺诈、串通投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和报告,为严重经济犯罪提供服务的行为。依法取缔无执业资质,未经登记非法开展活动的中介组织。

2.畅通举报途径,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作用,认真受理举报和投诉,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

3.剖析典型案例,查找体制机制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制定加强规范管理的措施。公开处理和集中通报典型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推进脱钩改制

1.按照政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全面推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与所属市场中介组织机构分设、人员分开、职能分离、财务分账、办公场所分开,切断市场中介组织与主管单位的利益联系,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规范中介组织名称,取消主管部门冠名,禁止以主管部门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禁止国家现职工作人员在中介组织兼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退休后接受中介组织聘任的行为,禁止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中介活动。

2.分类推进从事中介服务的事业单位脱钩改制。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登记的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事业单位,以及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按事业体制运行的法律服务机构,按照省、市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抓紧完成改制任务。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剥离市场中介业务;对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并与原主管部门脱钩;对从事公益服务不宜市场化的,可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已进行脱钩改制的中介服务事业单位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切实做到“五分开”。

3.推进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社会组织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彻底脱钩。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社会组织不再挂靠国家机关及其下属单位,不再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合署办公,设立银行账户和独立建帐,实行财务独立核算,加强资产监管。妥善解决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社会组织双重登记问题,对承担政府委托职能或赋予特定职能,按事业体制运行的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在民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对不宜作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及时与原主管部门脱钩,由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核销事业编制,财政部门不再核拨经费。

(四)完善监督管理制度

1.清理中介行业管理法规,分类推进废、改、立工作。推动完善各行业监管制度,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强化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协调配合的日常监管机制建设,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

2.建立健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聘请中介服务的相关制度,完善使用财政性资金、政府和国有资金购买中介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强化信息公开和审计监督。制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费、社会组织会费收费办法。在注册会计师、评估、律师等鉴证行业试行职业责任保险制度。

3.推进市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及从业人员征信工作,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完善信用信息采集、管理、发布等运行机制,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建立中介组织信用等级评价以及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制度,在政府购买中介服务中实行信用准入制度。推进市场中介组织信息公开,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4.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建立健全中介组织行业自律、执业质量控制、廉洁风险防控、行为规范等制度。加强市场中介组织等自身建设,加强和改进市场中介组织党的建设,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政治引领作用。

5.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行业管理权限,明确监管职责。建立完善中介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对无行业主管部门的中介组织,由登记管理机关承担主要监管责任。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国内外的开放的中介服务市场,凡不涉及国家安全及保密等规定的,一律解除异地执业限制,完善有利于开放竞争的异地执业管理机制,加强异地执业行为监管。

6.政府法制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中介领域法规制度的清理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并针对清理中暴露出来的管理监督突出问题,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其中,编制部门和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前置中介事项的管理规定;财政、审计和国资管理等部门负责研究制定使用财政性资金、国有资金选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配套制度;民政、工商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完善对市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制度;物价、民政部门负责制定服务收费、会费管理办法,发改部门负责制定促进市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完善行业诚信管理制度。

四、步骤安排

专项治理活动从2016年10月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至2016年12月基本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0月)

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行宣传发动,部署治理工作。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和投诉。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6年11月至2016年1月)

对照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及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开展自我整改,发现纠正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查找制度上的漏洞,制定完善制度的目标任务。

(三)督查整改阶段(2016年2月至6月)

组织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抽查和专项督查,发现和纠正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集中力量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完成脱钩改制任务。每月向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7月至12月)

全面完成专项治理工作,完成各项制度建设任务,建立市场中介领域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和制度成果,组织检查验收。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承担专项治理日常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把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与强化日常监管结合起来,既加大中介组织监管力度,又切实规范自身行为;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注重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在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专项治理任务的同时,积极支持、配合其他部门抓好相关工作,共同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三)加强指导督查。要加强督办检查,及时总结报送治理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重点督查,确保治理不走过场、工作不留死角;对工作任务拒不落实、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严格责任追究。

第3篇

一、工作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综合目标管理考评指标任务分解表中关于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的要求,全面、准确完成依法行政各项指标和任务,切实做好我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迎检工作,确保依法行政考评取得好成绩。

二、工作内容

(一)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拟写好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材料按规定提交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并由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接受审议。

(二)认真收集资料为考核迎检作准备。积极与市法制办联系,争取第一时间掌握《市县市区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细则》。按照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的要求进行资料收集、查缺补漏,并根据工作实际安排专人予以补充完善,对收集和补充完善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填写自评分并装订成册,作为考核迎检的重要资料。

(三)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我办将认真清查今年未审结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抓紧时间办理,依法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做好迎检工作,既是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检阅,也是提高我市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能力的有效途径,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协作。此次考核检查内容系统全面,牵涉到依法行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各科室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相互配合,紧密协作,要认真对照考评细则对工作任务再细化、再明确、再落实,落实到人,责任到岗,确保各项工作筹备到位。

(三)确保质量。此次考核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科室要按照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保材料起草和资料整理高质量,为顺利通过考核检查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城市文明文明程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高群众幸福指数为目的,不断加大领导力度、管理力度、创建力度、宣传力度,动员全办干部职工投入到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来,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迎检作出应有的贡献,为加快“五个”建设、冲刺全国百强县市增添力量。

二、工作目标

全面达到《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责任分解表》及《2016年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及责任分解》要求,助推市2016年再次获得“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三、工作任务

(一)建设高效廉洁的法制队伍

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学习型机关,形成学习型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法开展质量监督,提高服务能力和执行力。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整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质监作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努力提高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

(二)实施道德教育提高文明素质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到党员干部教育及日常学习生活中。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在根本立场上坚持党性原则,在政治态度上坚持以民为本,在行为准则上坚持依法行政,永葆党员的先进性。二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形成良好文明风尚。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和普及活动,积极开展道德模范的评选及推荐工作,打造学习、崇尚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利用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集中性学习宣传活动。三是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管理日常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四是组建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

(三)规范基层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16分离办社会职能】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在规范性文件审查中,除了对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审查把关外,对政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也按要求实行前置审查制度,明确规定我办对市直部门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任何部门不得发布,从源头上保障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执法领域的自由裁量权进行科学细化、量化,压缩自由裁量弹性空间,避免执法的随意性。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的问题。三是积极开展法制培训。开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将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同级年度干部培训计划,用2至3年时间,对全市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四)营造良好的文明创建氛围

召开“创建迎检”活动动员会,结合实际制定下发活动方案,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利用部门网站开设专栏、宣传标语,建橱窗,编发简报,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9月初)

成立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机关动员会,提高认识,明确意义。采取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浓郁的创建氛围,普遍提高干部职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推动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第二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9月-12月)

深入学习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开展“文明关爱”等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进一步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力求做到“写规范字、讲普通话、用文明语”。分析评估现状,找准不足,细化责任,落实措施,全面推进。准确掌握创建过程,针对困难及时解决。各科室要做好本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自查迎检和深化阶段(2016年1月-5月)

对照要求,全面自查,查漏补缺,整改完善,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按照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要求,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落实措施,及时、高质量地完成创建工作各项任务。

(二)广泛宣传。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必须要有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召开动员会,并利用单位内部各种宣传设施,层层宣传动员,做好群众发动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创建热情,形成人人关注创建,个个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查。对确定的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按时完成。对工作负责、成效显著的科室所将予以通报表扬,对作风拖沓、工作滞后的科室所将予以通报批评。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2016分离办社会职能】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城区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及包街管理工作责任制,切实改善沿街市容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法制办“门前三包”及包街管理领导小组。

三、责任分工

“门前三包”及包街管理责任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以确保责任制的全面贯彻落实。根据我办具体情况,将包街段面分成两段:环城南路至凌云集团门口一段由罗鹏和徐艳承包;临沮公园大门沿河南路至二桥桥头由李世玺和史柳柳承包。

四、工作要求

(一)包卫生。责任区内无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贴乱画现象,安排有专人全天保洁。

(二)包绿化。负责管理好责任区内的树木、草坪,不得在门前绿化树木上吊挂物品。

(三)包秩序。责任区内无出店经营、流动叫卖,停车线醒目,自行车、摩托车在停车线内按序停放整齐。凡需临时占道、门前悬挂条幅、装修房屋、设置户外广告的必须报市城市管理局审批。

(四)包街管理。认真落实“周末卫生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洁城活动,对各自包街段面内的卫生死角、杂草、杂物、“牛皮癣”、建筑垃圾及停车秩序进行整治,确保市容环境干净整洁。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办发[2016]8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着力抓好排查管控、安全防范、疏导化解等环节,全面贯彻各项措施,不断推进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建设,确保国庆和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年”活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坚决杜绝特大事故,为国庆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组织领导

【2016分离办社会职能】

四、时间步骤

(一)集中排查阶段(8月29日至9月15日)迅速传达学习市安办发[2016]8号文件精神,制定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按隐患类型、形成原因、整改措施等逐一建立工作预案,逐一落实领导责任,逐一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对照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6日至10月10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治安问题迅速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定出时间表,限期解决,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争取不发案、少发案,坚决杜绝重大恶性案件。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1日)要对此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消除隐患,及时发现好的典型,总结经验,加以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做好国庆和党的十八大召开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迅速行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根据市安办发[2016]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三)加强执法,落实责任。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国庆节前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为主题,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抓手,着力解决我办党组织建设中的问题,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完善加强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目标

通过基层组织建设年,主要实现以下三个目标:一是在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提升方面,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教育管理服务,逐步完善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二是在基层基础保障水平提升方面,提高基础保障水平,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保障党建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推进党建工作信息化。三是在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提升方面,落实好现有制度,健全基层党建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水平。

三、主要内容

1、深入推进迎创推活动。开展“深走访、接地气、促和谐”调研活动,全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点走访调研,广泛了解民意,全力推动科学发展,凝聚人心,振奋精神,齐心协力推进“十二五”期间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以深化“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重点,扎实推进“三讲四评”活动。将公开承诺等好的做法上升到制度规定,至少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的工作制度,努力实现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目标。

2、进一步改进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按照组织需要、党员方便、活动有效的原则,加大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力度,将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我办党建工作有机结合,推动党员干部立足本职,争创一流,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切实增强党员的组织归属感。

3、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制度。立足基层党建工作的实际需求和薄弱环节,健全和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制度,抓好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全面梳理基层党建工作有关文件和制度,制定完善贯彻中央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制度文件,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活动要求

1、强化领导责任。要把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单位全面建设的整体规划。党支部书记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深入基层抓调研、抓指导、抓落实、抓联点共建。机关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周密谋划,狠抓落实,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2、注重工作实效。要按照“强组织、强队伍、强阵地、强管理、强保障”的目标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工作中要结合本实际,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作风建设一并推进,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形式,不断巩固工作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全办的全面建设。

第八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团结带领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为王店教育跨越发展争创业绩、争做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二、活动目标

按照“单位创先,人人争优”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制工作,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行政执法规范、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引导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标准。深化以“讲党性、讲业绩、讲正气,评宗旨观念牢不牢、评素质本领强不强、评道德品行好不好、评履职践诺实不实”为内容的创先争优“三讲四评”活动,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开展新一轮创先争优和治庸问责承诺,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主要内容

开展“双联双促”活动,要在全面完成“三万”活动、“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突出强组织、增活力,围绕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要求,抓好以下工作:

(一)机关联系基层,重点做好“强班子、强实力、强管理,办实事”工作。具体任务包括:配合乡镇党委建立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配套组织;主要领导干部要为联系村全体党员上1次党课或作形势报告;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1次“把支部会开在群众家”活动;派人参加和指导联系村召开1次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帮助和指导联系村谋划完善1个好的发展规划,加快强村富民步伐;帮助和指导有条件的村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指导村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和管理制度,落实重大事务决策办理“五议五公开”工作法;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联系村办1-2件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二)干部联系群众,重点做好“五访五问”和“三送一增”工作。“五访五问”即:深入联系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访基层干部、群众代表,问发展良策;访创业能手、致富大户,问致富经验;访上访户、意见户,问问题原由;访困难户、低保户,问群众疾苦;访服务对象、管理对象,问期望需求”。通过“五访五问”,做好政策宣传、解疑释惑工作,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群众合理诉求,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三送一增”即:围绕“送政策、送信息、送温暖,增感情”做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力所能及地为基层群众献爱心、办实事、解难题。

活动期间,重点采取选派干部驻村、蹲点调研、登门入户、邀请上门等方式保持经常联系。要围绕工作任务,有计划、分批次地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到联系点,广泛联系群众,集中访民情、解难题、办实事;可定期邀请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到本机关开展联谊活动;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员要驻村开展工作。要坚持和发扬“三万”活动中的好经验、好作法,使之制度化、常态化。

四、组织领导

“双联双促”活动,自2016年2月下旬开始,至2016年12月底结束。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进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抓好落实。

(一)严格落实责任。我办组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一名领导主管、一个专班具体负责。结合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安排到月、具体到周、细化到天。机关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过问活动开展情况,研究解决进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带头联系群众、带头送温暖献爱心,发挥好表率示范作用。机关党员干部要记好民情日记,机关所在单位和基层联系点要建立台帐,登记机关和党员干部活动开展情况。

(二)严肃工作纪律。机关党员干部要带着感情、带着工作、带着责任深入基层、融入群众,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要轻车简从、作风深入,不要层层陪同、走马观花;要沉下身子、虚心学习,不要高高在上、指手划脚;要不怕吃苦、勤俭节约,不要贪图安逸、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树好形象,不准以权谋私、索要好处。

(三)加强督办考核。活动期间,建立实行活动季报、调研督办、定期例会、工作通报等“四项”制度。要及时向市直机关工委报告一次活动开展情况,随时报送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我办网站要开辟专栏,及时宣传报道“三抓一促”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成效,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做到全员参与,人人创先争优;要注意总结经验,培养典型,在全办上下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超越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统筹兼顾,抓好结合。要把开展“三抓一促”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基层组织建设年”结合起来,与“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结合起来,科学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有效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九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进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强力推进“三抓一促”活动为主线,着力促进党员干部转作风、优环境、抓落实,凝神聚力提效能,服务发展新跨越,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节约型、廉洁型机关,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二、主要目标

坚持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目标,紧紧把握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召开的重大机遇,按照“思想领先、工作争先、业绩创先、作风率先”的要求,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狠抓工作落实,促进跨越发展,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创先争优的实际行动,创造新业绩,作出新贡献,实现新跨越。

三、活动内容

这次“三抓一促”活动以转变工作作风、夯实基层组织、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主要开展以下九项活动:

1、开展“机关联基层、干部联群众,促科学发展、促社会和谐”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做好机关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积极响应和参加省委省政府组织的“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组织全办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转变工作作风,增进群众感情,多为基层和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中去。

2、开展“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简办事”活动。认真贯彻鄂办发〔2016〕1号文件和鄂政办发〔2016〕102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简办事的要求,切实改进会风、文风、话风和事风。我办要切实减少会议频次和时间,压缩会议开支;全办党员干部要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在服务群众上,把成效体现在推进各项工作上。

3、开展定期民主评议活动。继续推行以季度工作实绩考核、动态跟踪管理、民主测评相结合的综合考评办法,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问卷调查、上门征求意见、会议集中评议等方式开门评议,以基层和人民群众的满意来评价和衡量“三抓一促”活动的成效,做到以评促服务,以评促作风,以评促效能。

4、开展选树典型活动。按照中央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年”的要求,大力推进“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认真抓好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开展“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结合“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和“学雷锋”活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七一”前夕,在我办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三抓一促”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我办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整体谋划、制定具体方案,组织活动实施,加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一、总体要求

以迎接党的十八、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突出强组织、增活力,着力知民情、惠民生,巩固扩大“三万”活动成果,深化拓展“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改进机关干部作风,增进群众感情,锤炼坚强党性,巩固执政根基,为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走在全省同等县市发展前列奠定坚实基础。

第十篇

一、创建目标

通过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示范点创建活动,做到防控更加超前、权力更加清晰、流程更加优化、管理更加规范、监督更加到位,进一步加强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一次廉政风险再排查。以去年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表为基础,在全办开展一次风险点再自查、再承诺,针对遗漏的风险点、人员岗位变动等情况,制定完善防控措施,及时更新干部勤廉档案管理系统。

2、完善一套风险防控制度。对照《廉政风险防控示范点创建内容及标准》,依据“三定方案”,研究分析薄弱环节,在“依法规范职权、查找廉政风险、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公开业务流程,规范行政裁量权、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科技防控、实施预警处置、坚持动态管理”等重点环节,制订完善一套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努力使廉政防控特色化、岗位防控标准化、整体防控制度化。

3、制作一批风险防控标牌。为强化干部廉政风险日常防控意识,按照创建标准要求,充分利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廉政监督意见举报箱、工作人员去向牌,补充制作科室职责公示牌、业务流程公示牌、岗位廉政风险提示牌。

4、积极开展“六个一”活动。紧密结合“廉政文化建设年”活动,积极开展以学好一份文件,阅读一本廉政文化书,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写好一篇警示教育体会,举办一场廉政知识考试,建立健全一套勤廉档案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学习教育。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科室要把廉政风险防控示范点创建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高度重视,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

2、突出重点。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突出制度机制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管用。每位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积极参与、严密组织,确保创建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3、注重规范。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规范,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各项业务之中,科学配置职权,健全制度规定,细化工作流程,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创建工作情况要纳入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2015针对城市社区组织体系改革和社区党建的问题与策略
2016分离办社会职能 第六篇

近年来,城市社区的改革和建设愈来愈受到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指出:“逐步推行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管理,实行退休人员与原企业相分离,养老金由社会服务机构发放,人员由社区管理。”把经济体制的改革与社区联在一起,在我们党的全会文件上是第一次;中组部去年10月在上海召开了“全国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这在党的历史上也是第一次;中国共产党杭州市委、市人民政府于1999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杭州城市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在该“意见”中,对社区建设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地位、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但是,当前我市社区建设中存在着诸多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本文拟就杭州城市社区建设与发展中的组织体系,并与之对应的社区党建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作一些探讨。

一、城市社区组织体系改革的历史必然性1、“社区”概念的提出及我国城市社区的特征

最早提出“社区”概念的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1855~1936)认为,社区是指那些具有共同价值取向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亲密、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抚、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团体。我们通常所说的社区建设,就是指街道社区,在政府的指导和帮助下,依靠社区的力量,利用社区的资源,解决社区问题,发展社区事业,以改善社区的人居环境,党建资讯网,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质量,促进社区经济与社会协调而又可持续的发展。为什么以街道行政区域为区划来划分社区,其理由在于:首先,以现有街道所辖地域为一个社区,在人口、面积、社会成员组成等自然条件方面都比较符合构成城市社区建设与发展实体的基本要求。第二,现有的街道党政组织已形成比较成熟的管理协调组织框架体系,为开展社区工作奠定了必要的基础。第三,虽然社区工作是一种新的社会发展机制,但在起步阶段,必须要有政府的扶持和指导,同时基于社会稳定和发展的连续性要求,必须有一个政府与民间相对应的接口,即街道社区。2、当前街道行政管理与社区发展的矛盾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社区发展未曾走上正轨,经验积累与理论研究甚少,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我国城市长期以来按行政体制划分辖区,加上条块分割,虽然客观意义上的城市社区在“空间”已形成并保持运作,但任务往往是被行政上大一统的、带有运动色彩的非社区发展性任务所代替。形成我国城市社区“成熟性不足的问题”。二是改革开放以前,国家对社会事务的行政干预过多,单位对职工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等本应由社区承担的职能又承揽过多,形成了我国城市社区“功能不足”的问题。客观地说,计划经济体制下,以单一化、行政化为其主要特征的社区组织体系曾是我国城市社会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其历史功绩不可磨灭。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生活的形式和内容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涌现出大量新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社会结构、社会功能、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需求、社会组织间的相互关系都日益趋于多元化,现有的街道行政管理方式已显得越来越不相适应。目前街道实际所承担的工作职能从经济、城管、民政、党群到精神文明建设、人民武装、综治司法、综合行政管理等,大到人大换届选举、街道集体资产管理,小到住户下水道疏通、公用电话管理,粗略统计达77项之多。从目前街道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看,街道行政管理体制与社区建设的要求相比,存在以下四对矛盾:(1)街道行政管理主体与社区内利益主体的矛盾

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城市组织管理体制的一个基本特点是“一元化”的组织管理结构。在城市基层“街道”社区中,“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派出机构,代表政府对辖区内的行政事务、社会事务实施管理,是社区组织管理的主体。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城市社区中出现多元化的利益主体。首先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使原来依附于政府的企事业单位从行政系统中脱离出来,正成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社区成为它们的真正立足点。其次是单位组织与个人之间的分离,单位不再是个人利益的唯一载体,“单位人”正在逐步地转化“社会人”。再次出现了很多新型的区域性社会组织,如物业管理公司等新的利益主体。显然,“街道”组织作为唯一的管理主体,依靠单一的行政手段、行政资源已不能对社区事务实施全面、有效的管理,从社区组织结构的角度看,这是一元化的管理主体与多元化管理需要之间的矛盾。

(2)街道行政管理方式与社区内社会服务功能需求的矛盾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合一”、“政社合一”的社会组织结构所造成的最直接的后果,是企事业单位功能的充分发育和社区功能的相对萎缩,最显著的表现是“政府办企业、企业办社会”,企事业单位不仅仅是生产单位,而且是生活、服务、管理单位,成为具有行政、经济、社会等多元功能的相对独立的“小社会”。而街道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在整个社会管理系统中仅处于细枝末节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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