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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2016年上半年调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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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司法所2016年上半年调研文章
2016司法所建设调研报告

2016司法所建设调研报告

司法所建设调研报告

我市司法所建设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深入了解当前司法所建设中遇到的现实影响和亟需解决的问题,从司法所管理体制问题、司法所业务建设和职能发挥、司法所队伍建设和人员管理、司法所保障工作等方面,采取座谈研讨、调查统计的方式 ,广泛听取各个层面的意见和建议,经分析研究形成了初步的调研情况报告。现将基本情况综述如下:

一、全市司法所建设现状

(一)司法所办公场所建设。目前,全市共111个司法所,办公房总面积为27916平方米,所均面积达到251平方米。拥有独立办公房司法所48个,占总数43.2%。司法所达到200平方米以上的68个,占司法所总数61%。全市司法所现有电脑569台、打印机218台、复印机77台、电话机314部、传真机126部、照相机127个、摄像机32部,能够较好保障工作需要。

(二)司法所人员情况。现有工作人员759人,平均每所6.8人。其中公务员370人,事业编57人,聘用人员332人。行政编和事业编人员占司法所人员总数56.3%。中共党员542人,占总数71.4%。大专以上学历621人,占总数81.8%,其中研究生学历12人。40岁至50岁、40岁以下人员,分别占总数34.8%、43.1%。

(三)司法所经费保障情况。从调查的情况看,司法所的工作经费保障以街镇为主,区司法局为辅;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主要由街镇保障,专职调解员的经费主要由街镇保障,矫正社工的经费基本上由区司法局保障。

(四)司法所标识制作情况。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全市已有99个司法所制作了标识,占总数的89.2%,大部分区已全部完成标识制作,因办公房调整或条件不具备暂缓制作的司法所,也在抓紧制作之中。

二、司法所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市、区各级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司法所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的不到位,加之司法所建设中遇到的一些实际情况,一些影响和制约司法所深入发展的问题逐渐显现。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不到位。到目前为止,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比较好的有江宁区、浦口区和高淳区。但大多数区的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未到位,主要表现在区司法局对司法所的人员管不住,业务工作难开展。有的街镇调整司法所长,事前不征求区司法局的意见,待人员调整后,再打个招呼,有的甚至连招呼都不打。有的区司法局召开司法所长例会,到会的司法所长连一半都不到。

(二)司法所队伍不够稳定。从调查的情况看,虽然当前我市司法所人员数量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队伍老龄化,45岁以上人员占总人数的48%,另外,专职调解员队伍老龄化的问题比较严重;二是流动性大,有的区司法局在一年之内,所长都进行了调整。三是人才留不住,有的区司法局刚招录了几名公务员,没干多长时间就调走了。

(三)司法所经费保障不落实。经费保障渠道不一,预算不明确,基本是在综治经费总盘子内,可多可少,没有固定标准。虽然,2016年司法部和财政部联合下文,要求规范司法所经费保障,但省里一直未下文明确,这给我市落实司法所经费保障带来了一定困难。

(四)司法所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区司法局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不够,尤

其是近年来,司法所大量补入专职调解员和矫正社工,这些人应该说基本素质是不错的,但由于没有及时开展岗前培训和平时工作的指导,有的人对工作流程不熟,对工作规定不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所业务工作的开展。

(五)街镇在建设政法综治中心的时候,对司法所建设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有的基层单位在建设“政法综治中心”时,强调“集中办公”,由于街镇办公房有限,为了建设“中心”,只得将原先划给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重新调整布局,挤压了司法所的办公用房。

【司法所2016年上半年调研文章】

三、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统一认识,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通过调研,明显感到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比较好的区与未调整到位的区相比,司法所队伍相对稳定,业务工作明显增强。下一步,一方面要进一步统一认识,使大家真正认识到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必要性,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有关规定要求;另一方面,通过研究制定一些相应的配套办法,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流动升迁方面做出相应的明确,尽量解除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更好地推进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同时,针对各区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逐个突破,深入推进。通过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突破当前制约司法所发展的“瓶颈”问题,实现全市司法所发展新的跨越。

(二)健全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着力优化司法所队伍结构,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司法所人员管理体制,形成规范化的管理体系。一是对于司法所人员进出设立门槛。在把好“入口”方面,利用公务员招录、部门选调、转业安置等途径,将具有法律专业、善做群众工作、年龄40岁左右的优秀人才选录到司法所工作;在畅通“出口”方面,一方面要支持司法所人员参加街道和区级两个层面的岗位竞争,另一方面要通过年度考核,逐步将年龄偏大、难以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调离司法所;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制定严细的管理目标和措施,把管理渗透到各个环节。重点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制定日常考核管理办法,落实管理责任;三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通过年度考评,对表现突出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实施奖励,以充分调动司法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规范,树立整体形象。继续推进司法所标识系统建设,尽快全面完成司法所标识制作,强化司法所的外观形象。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司法所人员的工作服装,规范执法和服务行为,展现司法行政基层队伍的良好风貌。进一步统一司法所的内务设置,对司法所公示内容、制度上墙、档案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要求,规范内部秩序,加强内部管理。通过进一步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水平,树立统一、规范的整体形象,促进司法所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提升社会对司法所的认知度。

(四)明确标准,加强司法所经费保障。完善司法所经费保障制度,确保司法所办公经费、专项经费、人员经费等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适时进行调整,保持合理增长,做到专款专用,以满足司法所正常工作的需要。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制定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办法,明确基层司法所各项经费的保障渠道和最低标准,保证基层工作各项业务支出。将区县、街镇两级调处中心、专业性调解委员会聘用的专职调解员的聘用经费和日常运行经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调解员补贴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五)厘清责任,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针对基层司法所人员不断补充的实际情况,厘清市、区两级的培训对象和责任,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完善司法所人员的培训机制。市局重点抓好司法所长的培训工作,每年利用10天左右的时间,采取综合培训或专题培训方式,举办1-2期司法所长培训班,着重提高司法所长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区司法局重点抓好司法所一般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培训形式以专题培训和以会代训为主;培训时间,以每季度组织一次为宜;培训内容,侧重与司法所

工作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工作技巧的熟练运用。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并纠正司法所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掘司法所在围绕中心、为民服务中的闪光点,予以总结推广。

(六)争创一流,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以创建省优秀司法所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不断释放司法所职能优势。要坚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中有所作为,在法治建设、平安创建中有所作为,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有所作为,使司法所成为基层党委、政府信得过、靠得住、拉得出的一支重要队伍,在基层政法体系中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

篇二:司法所2016年上半年调研文章
2016基层司法所建设调研报告

2016基层司法所建设调研报告

基层司法所建设调研报告

司法所,在基层政法机构体系中是基层政法组织机构之一,它与公安派出所、法庭共同构成我国乡镇(街道)一级的政法体系,成为中国基层司法运行机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机构体系中,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成员单位,处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第一线。近年来,xxxx司法所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已成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主要力量。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我所建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加强,职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与此同时,如何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管理,切实发挥司法所在维护稳定、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是基层工作中面临的一个重大而现实的课题。为此,如何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提出几点思考。

一、xxxx司法所现状和主要管理方法

xxxx司法所是江苏省优秀司法所,现有办公面积220平方米并统一设立了办公室、调解室、接待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办公桌椅、文件柜、档案柜等办公设施,司法所外观标识、门牌、工作人员桌牌胸牌、各项制度公示上墙、各类文书制式规格统一。

近年来,xxxx司法所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和帮助,全面提升司法所建设和管理水平,努力在加强管理、发挥职能上寻求突破,主要采取了如下办法。

(一)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日常监管力度。

xxxx司法所是南京市司法局在乡镇的派出机构,实行南京市司法局和xxxx镇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由于xxxx司法所远离市局,具体的日常管理由区司法局负责,再加上因建所时间相对较晚,职能发挥不充分,镇干部群众对xxxx司法所的认知度不高,司法所职能弱、位不高、权不重、经费缺,不能为镇提供强制力等原因,xxxx镇党委、政府对xxxx司法所管得少、支持力度不大,造成xxxx司法所人员“懒、软、散”现象比较突出,我们专门制定了镇xxxx司法所考勤制度。为了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xxxx司法所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并主动参与到xxxx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司法所2016年上半年调研文章】

(二)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按照省级优秀司法所的要求,司法所应具备5名人员,其中配备1名司法助理员,而现在xxxx司法所只有行政编制1人(兼任综治办主任),2016年配备了一名专职社工,2016年聘用一名专职调解员,当人员任达不到要求、力量薄弱,与当前社会发展新形势和“大调解”机制的构建不适应。为解决暂时编制不足的问题,强化司法所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服务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加强队伍建设成为基层司法所的首要问题。

(三)强化经费保障,确保工作运行。

基层司法所在编工作人员的工资由xxxx区财政支付外,xxxx司法所的日常办公经费基本上靠xxxx镇财政解决,这种局面使xxxx司法所“直不起腰”,因工作经费有求于人,造成实际从事的事务必然被镇其他部门牵制,不得不承担很多与司法行政工作无关的事务,xxxx所的工作在政府的安排下,本末倒置,司法行政本职工作倒成了“副业”。为扭转这种不利局面,必须解决好“有钱办事”的困难,确保司法所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加大督查力度,严格目标考核。

【司法所2016年上半年调研文章】

为主动适应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以工作目标考评标准为牵引,加强对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指导能力,加大督查力度,促进司法所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在原有的检查考核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对司法所承担的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档案管理等工作分别进行量化考核,根据半年和年终考核检查情况,对司法所业务工作进行表彰奖励或通报批评。以活跃业务开展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强力提升司法所业务工作质量。

二、当前基层司法所管理中凸显的几个问题

通过近些年的努力,xxxx所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管理方法和措施得到了加强,但从司法所实际运行的效果和发挥的作用来看,整体情况较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

(一)缺编缺员的情况有所缓解,但一岗多责的问题依然存在。

司法助理员属政法专项编制,按照司法部“司法所应当由3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要求,人员缺编缺员的问题相当突出,目前虽然选聘了1名专职司法助理员作为补充,但也只是权宜之计,并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由于司法行政职能不强、体制不顺、待遇不高等因素,加上同公、检、法等其他政法部门相比,在政治待遇的落实上,工作经费的保障上具有明显的反差,大大挫伤了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司法助理员队伍中一岗多责的的问题依然存在,一旦有机会,就想离开司法助理员岗位,这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着很大的潜在人才危机。如果不从根本上去解决,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缺编缺员的问题将长期存在,从而就会制约和影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缺钱缺物的情况暂有缓解,但经费保障的问题依然尖锐。

在领导重视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司法所建设逐渐摆脱了“一张桌子两条腿”的尴尬局面,司法所行政运行经费始终得不到全额的保障,人民调解工作也实行了“个案补贴”,但司法所开展工作必要经费却难以落实,司法所的各项经费保障与新形势发展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制约了司法所的整体发展。随着社区矫正、大调解、法制宣传等工作职能的强化,工作经费缺口将进一步增大。司法行政部门同公、检、法各部门一样,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国家的政法部门。然而同其他政法部门相比,司法局的经费却大打折扣,不可同日而语。由于司法局职能弱,没有什么收费职能,其工作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三)缺位缺权的情况已有些缓解,但“弱势群体”的问题依然突出。

司法行政部门在政法系统中位不高,权不重、职能弱,近几年来,在社会转型、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社会矛盾纠纷日益突出,维稳任务压力倍增,在上级领导的关注下,司法行政部门职能有所彰显,但“弱势群体”的问题依然存在。司法系统几乎没有什么决定权、审批权、强制力,而决定权、审批权、强制力代表着威信,威信则关系到该系统的社会地位。在镇,司法所在干群中的地位还不如国土所、兽医站等具有审批、决定权的部门,加上群众对司法所职能认知度、公信度不高,群众主动上门“找”司法所的时候少,致使工作缺乏一定威信,难以形成威慑力,影响法律的有效实施和工作开展,很大程度影响了司法所职能发挥。

三、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司法所管理的几点建议。

镇司法助理员是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的主要力量,是农村基层政权的中坚,他们有着“熟悉民情,懂得法律,身处基层”的特有优势,是农村通向法治的桥梁,是送法到群众的通道,是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的载体,是化解民间纠纷的调节器,是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润滑剂。因此加强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必须要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从根本上解决司法职能不强、体制不顺、经费不足等问题。

(一)落实待遇,增强队伍凝聚力。【司法所2016年上半年调研文章】

1、工作经费要进一步保障。确保司法所人员经费、办案经费、装备经费、教育培训经费和必要的基础设施经费等,确保办公经费要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并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逐步解决基层司法所的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专项活动开展所需的专项经费。有效解决司法所无钱办案的突出问题。

2、工作环境要进一步改善。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加大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投入,力争司法所要达到规范化司法所的达标要求,保证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给乡镇司法助理员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力争实现乡镇司法所全部配齐车辆,每个所一辆(台)以上,使其能快速及时处理有关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

(二)加强综合业务素质教育,提高队伍战斗力。

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业务素质,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永恒主题,司法助理员队伍建设不在一朝一夕,而在长抓不懈。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素质教育、法律知识教育、业务技能教育和知识更新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业务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助理员队伍。在推进工作开展的进程中,引导司法助理员要认清形势,把握大局,并善于从大局中找准司法行政工作的着力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抓手,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关心。主动融入农村、社区,服务农民、居民,用工作成效彰显司法所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才能让司法行政在新的时期有新的贡献,有新的亮点,以此提高自身在乡镇的工作威信和在群众中的认知度、公信度。

篇三:司法所2016年上半年调研文章
2016基层司法所建设调研报告

基层司法所建设调研报告

司法所,在基层政法机构体系中是基层政法组织机构之一,它与公安派出所、法庭共同构成我国乡镇(街道)一级的政法体系,成为中国基层司法运行机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机构体系中,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成员单位,处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第一线。近年来,xxxx司法所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已成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主要力量。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我所建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加强,职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与此同时,如何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管理,切实发挥司法所在维护稳定、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是基层工作中面临的一个重大而现实的课题。为此,如何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提出几点思考。

一、xxxx司法所现状和主要管理方法

xxxx司法所是江苏省优秀司法所,现有办公面积220平方米并统一设立了办公室、调解室、接待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办公桌椅、文件柜、档案柜等办公设施,司法所外观标识、门牌、工作人员桌牌胸牌、各项制度公示上墙、各类文书制式规格统一。

近年来,xxxx司法所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和帮助,全面提升司法所建设和管理水平,努力在加强管理、发挥职能上寻求突破,主要采取了如下办法。

(一)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日常监管力度。

xxxx司法所是南京市司法局在乡镇的派出机构,实行南京市司法局和xxxx镇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由于xxxx司法所远离市局,具体的日常管理由区司法局负责,再加上因建所时间相对较晚,职能发挥不充分,镇干部群众对xxxx司法所的认知度不高,司法所职能弱、位不高、权不重、经费缺,不能为镇提供强制力等原因,xxxx镇党委、政府对xxxx司法所管得少、支持力度不大,造成xxxx司法所人员“懒、软、散”现象比较突出,我们专门制定了镇xxxx司法所考勤制度。为了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xxxx司法所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并主动参与到xxxx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

(二)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按照省级优秀司法所的要求,司法所应具备5名人员,其中配备1名司法助理员,而现在xxxx司法所只有行政编制1人(兼任综治办主任),2016年配备了一名专职社工,2016年聘用一名专职调解员,当人员任达不到要求、力量薄弱,与当前社会发展新形势和“大调解”机制的构建不适应。为解决暂时编制不足的问题,强化司法所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服务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加强队伍建设成为基层司法所的首要问题。

(三)强化经费保障,确保工作运行。

基层司法所在编工作人员的工资由xxxx区财政支付外,xxxx司法所的日常办公经费基本上靠xxxx镇财政解决,这种局面使xxxx司法所“直不起腰”,因工作经费有求于人,造成实际从事的事务必然被镇其他部门牵制,不得不承担很多与司法行政工作无关的事务,xxxx所的工作在政府的安排下,本末倒置,司法行政本职工作倒成了“副业”。为扭转这种不利局面,必须解决好“有钱办事”的困难,确保司法所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加大督查力度,严格目标考核。【司法所2016年上半年调研文章】

为主动适应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以工作目标考评标准为牵引,加强对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指导能力,加大督查力度,促进司法所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在原有的检查考核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对司法所承担的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档案管理等工作分别进行量化考核,根据半年和年终考核检查情况,对司法所业务工作进行表彰奖励或通报批评。以活跃业务开展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强力提升司法所业务工作质量。

二、当前基层司法所管理中凸显的几个问题

通过近些年的努力,xxxx所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管理方法和措施得到了加强,但从司法所实际运行的效果和发挥的作用来看,整体情况较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

(一)缺编缺员的情况有所缓解,但一岗多责的问题依然存在。

司法助理员属政法专项编制,按照司法部“司法所应当由3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要求,人员缺编缺员的问题相当突出,目前虽然选聘了1名专职司法助理员作为补充,但也只是权宜之计,并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由于司法行政职能不强、体制不顺、待遇不高等因素,加上同公、检、法等其他政法部门相比,在政治待遇的落实上,工作经费的保障上具有明显的反差,大大挫伤了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司法助理员队伍中一岗多责的的问题依然存在,一旦有机会,就想离开司法助理员岗位,这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着很大的潜在人才危机。如果不从根本上去解决,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缺编缺员的问题将长期存在,从而就会制约和影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缺钱缺物的情况暂有缓解,但经费保障的问题依然尖锐。

在领导重视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司法所建设逐渐摆脱了“一张桌子两条腿”的尴尬局面,司法所行政运行经费始终得不到全额的保障,人民调解工作也实行了“个案补贴”,但司法所开展工作必要经费却难以落实,司法所的各项经费保障与新形势发展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制约了司法所的整体发展。随着社区矫正、大调解、法制宣传等工作职能的强化,工作经费缺口将进一步增大。司法行政部门同公、检、法各部门一样,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国家的政法部门。然而同其他政法部门相比,司法局的经费却大打折扣,不可同日而语。由于司法局职能弱,没有什么收费职能,其工作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三)缺位缺权的情况已有些缓解,但“弱势群体”的问题依然突出。

司法行政部门在政法系统中位不高,权不重、职能弱,近几年来,在社会转型、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社会矛盾纠纷日益突出,维稳任务压力倍增,在上级领导的关注下,司法行政部门职能有所彰显,但“弱势群体”的问题依然存在。司法系统几乎没有什么决定权、审批权、强制力,而决定权、审批权、强制力代表着威信,威信则关系到该系统的社会地位。在镇,司法所在干群中的地位还不如国土所、兽医站等具有审批、决定权的部门,加上群众对司法所职能认知度、公信度不高,群众主动上门“找”司法所的时候少,致使工作缺乏一定威信,难以形成威慑力,影响法律的有效实施和工作开展,很大程度影响了司法所职能发挥。

三、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司法所管理的几点建议。

镇司法助理员是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的主要力量,是农村基层政权的中坚,他们有着“熟悉民情,懂得法律,身处基层”的特有优势,是农村通向法治的桥梁,是送法到群众的通道,是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的载体,是化解民间纠纷的调节器,是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润滑剂。因此加强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必须要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从根本上解决司法职能不强、体制不顺、经费不足等问题。

(一)落实待遇,增强队伍凝聚力。

1、工作经费要进一步保障。确保司法所人员经费、办案经费、装备经费、教育培训经费和必要的基础设施经费等,确保办公经费要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并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逐步解决基层司法所的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专项活动开展所需的专项经费。有效解决司法所无钱办案的突出问题。

2、工作环境要进一步改善。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加大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投入,力争司法所要达到规范化司法所的达标要求,保证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给乡镇司法助理员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力争实现乡镇司法所全部配齐车辆,每个所一辆(台)以上,使其能快速及时处理有关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

(二)加强综合业务素质教育,提高队伍战斗力。

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业务素质,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永恒主题,司法助理员队伍建设不在一朝一夕,而在长抓不懈。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素质教育、法律知识教育、业务技能教育和知识更新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业务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助理员队伍。在推进工作开展的进程中,引导司法助理员要认清形势,把握大局,并善于从大局中找准司法行政工作的着力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抓手,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关心。主动融入农村、社区,服务农民、居民,用工作成效彰显司法所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才能让司法行政在新的时期有新的贡献,有新的亮点,以此提高自身在乡镇的工作威信和在群众中的认知度、公信度。

(编辑:华华)

篇四:司法所2016年上半年调研文章
2016原创司法局调研报告

原创司法局调研报告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加快、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以及人们对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特別是在开发开放以来,农村征地拆迁、企业改制中,由于经济方面的因素,在群众中出现的攀比思想严重,导致各类矛盾的发生层出不穷,而且发生的矛盾形式多样化、群体纠纷多、问题复杂化、调处程度疑难化、当事人的情绪过激化,频繁的矛盾发生,影响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进程,给社会带来不和谐的因素。

司法所作为基层政法部门,是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力量,承担着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控制、调处这一重要职能。那么,面对矛盾纠纷复杂多样的新形势,司法所如何才能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主力军作用,更好地为四个文明建设履行好职能呢?在下文中,笔者将结合基层工作实践,从当前司法所的工作现状出发,对提高司法所实战能力提出四点建议。

一、司法所发展现状

1、工作力量不足

多年来,基层司法所一直承担着司法行政基础工作以及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等多项工作,即:人民调解、大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政府管理、决策提供法律服务等职能。面对这些工作,司法所的工作压力大,仼务多。特别是近几年,各个部门对工作要求质量高,检查考核多,创建评比多,台帐要求规范,就目前司法所的实际状况而言,笔者所在的区的司法所一般在4一8人左右,每人要负责1一2项工作,甚至更多过的工作任务,这给给司法所人员带来繁重的工作压力和精神负担,超负荷的工作也影响到司法所人员的身体健康。

2、基层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

由于司法所与区(县)局机关相比,通常位置比较偏僻,工作任务量大,工作环境也往往更为艰苦,尤其是一些已经成家的工作人员,因为在司法所工作经常占用到休息时间,无法陪伴家人。上述种种原因,再加上局机关对司法所管理时受到的地理位置、人力、时间的制约,都造成了部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高,个别情况下存在消极怠工的情况。

3、司法所分工不够科学

目前,从实际工作来看,司法所人员作了分工,各负其职,但有的所出现“分工如分家”,各干各的,遇到一些中心工作或要急办的事情,不能互相协调好,共同去完成,主要原因有三点。

其一,司法所工作多,任务重,人员少,各司其职,各有任务。

其二,有的司法所人员在一个所工作多年,负责某项工作也很长时间,对所内的其他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其他人分工负责的工作也不好插手,所以,协助所里其他同志做好某项工作,也不太现实,就是去帮忙,也是应付而己,也不能很好地去做好,更谈不上会有多大的成效。

其三,从实际工作状况来讲,所里人员之间无法配合做好其他工作,主要是每个人对司法所的职能不全面熟悉,了解掌握,从人员上来看,人员与工作量极不协调,现有的人员很难满足现有的工作需要。

此外,个别情况下也是由于具体工作人员的主观原因导致工作之间配合不好。同时,有的司法所对九项工作作了明确分工,加上有的司法所长或负责人在管理指导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在组织协调、指导上还缺乏能力,还有一些个别人员存在工作上怕吃苦,不主动,多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等原因,造成一些工作难以开展,任务不能很好地完成。

二、提高司法所实战能力的四点建议

1、多元化充实司法所人员

如前述,由于司法所人员少,任务多,要想全面认真的做好司法所工作常常是力不从心,更谈不上把工作做好,做出成效来。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主管机关要从实际出发,从工作上考虑,加大对司法所人员的增加力度,充实司法所人员力量,使司法行政工作真正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发挥积极的作用,更好地屐行好职能,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四个文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作用。到位,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更好地确保各项任务扎实完成。在现有编制有限的情况下,建议在积极争取编制的同时,发挥主观能动性,从行政、事业、聘用等多种渠道着眼,建立多元化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发挥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协调配合作用,调动法律工作志愿者的积极性,最大程度的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力量。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树立大局意识

人的思想決定一切,决定工作质量和成效,决定工作任务能否完成,特别是司法行政干警肩负着屐行职能的使命,肩负着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重任,为保证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走样,作为司法行政主管机关,要使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屐行好司法行政职能,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更好地为服务社会服务,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把“保稳定、保民生、保增长”作为是司法行政干警的首要任务。

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觉悟、思想觉悟,是每一名干警能够认识到做好本职工作是义务和职责所在,作为司法行政干警如何做好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更好地为民办实事,这就需要各级司法行政主管机关从提高人员的思想,调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着手,拟定对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计划、制定严格的教育措施,通过一系列的政治理论的学习,使全体人员在思想上有转变,觉悟上有提高,工作上不怕吃苦,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责任心。组织司法所人员进行政治、理论、思想教育的学习,从根本上解决人的思想问题,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为民意识、主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司法行政的职能才能够有所发挥,职能在工作中才能够得到充分体现,这样,才能扎实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司法所在党委、政府心目中才会有影响、有地位,司法行政机关在社会更显得有活力、有威望,在党委、政府心目中有地位,在群众中有威信。

3、加强业务素质和技能培训

加强对司法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培训,提高司法所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使每个司法行政干警能够适应新时期开展各项工作的需要。近二十多年来,司法所为服务党委、政府、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调处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领导一心一意抓经济、抓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更加凸显重要。司法所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取得的成效,多年来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但是,经济在不断快速发展、社会建设突飞猛进,各种矛盾更是多发,群体性矛盾更多,司法所承担的任务越来越多,工作压力越耒越重,调处的纠纷更多,为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司法所人员要自学有关法律和业务知识,把学到的知识,要经常性的对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法制宣传在维稳工作中更显重要。

【司法所2016年上半年调研文章】

加强对司法所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的培训,是新形势下工作的需求。很多人都会讲,“现在的工作好做,很容易”,但做起来就不那么简单了,没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业务知识作基础,没有理论和实践功底,稍有不慎,就会带来很多问题。现在有些人总把事情想得简单,认为不要把问题看得过于复杂,因此,司法行政干警如何适应新形势下工作的需要,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这就需要每个司法行政干警自觉地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政治与本职业务有关的知识,同时,要积极参加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有关业务、技能培训和继续深造学习的活动,只有通过学习,来丰富自已的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工作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屐行好职能,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把司法所人员培养成多面手

把司法所人员培养成“多面手”,换言之,就是使每个人对司法所的九项工作能拿得起、做得好。为使司法所的九项职能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有成效,提高司法所在四个文明建设中实战能力,树立司法所的良好形象,使司法所在党委、政府心目中占据一定的地位,增加群众的信任感,扩大司法所对外的知名度,笔者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其一,司法局作为司法所的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人员轮岗制度,由区局统一规划,各司法所根据工作实际安排本所人员轮岗,打破一人一岗多年,不了解所内全部业务工作的局面。

其二,制定司法所人员每年学习和掌握司法所一门其他业务的实施计划,并经过考试,同时,把这种学习纳入司法局对每名基层干警的年终考核,奖优罚懒。

其三,制定多种奖励机制,以此调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把人要我做变为我要做的工作作风。笔者认为:虽然司法所的人员分工比较明确、责任到人,但从司法所的几项工作来看,有的人负责的工作任务重,要做的亊情很多,如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要做的具体业务工作多,而且,台帐要求严而规范,司法所有些工作相对轻松些,有些人闲的闲,忙得忙,也影响到一些人的工作积极性。

其四,司法所人员实行轮岗制度,这里的轮岗和第一点不同,指的是在不同司法所之间的轮岗。目前的情况是,很多工作人员往往在某个司法所工作多年,司法所之间流动性不强。一个人工作在一个地方多年,难免与当地人接触多产生感情,对于开展工作有利有弊,但是总体来说是弊大于利。因此,要打破一人一地工作多年的局面,采取一些灵活有效的方法,激发司法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为维护和谐稳定发展作贡献。

(编辑:华华)

篇五:司法所2016年上半年调研文章
2016司法局基层组织建设调研报告

根据省厅、市局的安排部署,区司法局认真组织落实,对全区司法行政基层司法所组织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层司法所设置现状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在基层的延伸,承担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多项重要职能,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力量,是维护社会稳定不可缺少的职能部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力军。我区对司法所的管理施行以区司法局管理为主、乡镇管理为辅的双重管理体制。现我区有21个乡镇及1个工业园区司法所。其中司法所、工业园区司法所所长按副科配备。现已建成省级规范化司法所3个,市级精品司法所1个。

二、司法助理员队伍情况

2016年以来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共招录11名干警,全部充实到乡(镇)司法所担任司法助理员。现有司法助理员22人(其中司法所所长16人),占应配数名的73%;享受副科级待遇7人,股级干部17人。1人所16个,2人所2个,尚有4个司法所属无人所。司法助理员的配备,是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但是,在司法助理员的配备和管理上仍存在不少问题,急需加以解决,主要是:

1.部分干部来源困难,配备难度大,至今司法所助理员配备仍有缺额。如市委、市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每个建成司法所至少应配备1名司法助理员,工作任务重的司法所应配备2名以上司法助理员和适应工作需要的司法辅助人员。我区仍有4个司法所未配备司法助理员,业务较重的司法所目前也仅有一人承担所有的业务工作。

2.由于司法助理员缺额、参与其它工作,以及调动等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

为了使司法助理员能够真正发挥其职能作用,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1.要保持专职司法助理员的相对稳定性。各司法助理员不得随意调动,如因提拔使用等原因必须调动时,应事先征得有关区司法局的同意,同时选配符合条件的干部接替工作。

2.要积极解决干部来源,配齐缺额司法助理员。区司法局应对尚未配齐专职司法助理员的司法所要抓紧配备。干部来源可从公开招考司法助理员、招收司法辅助员、乡镇干部兼任等方面解决。

3.区司法局要加强对司法助理员的领导。要关心他们的生活,加强思想教育工作,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通过基层调研掌握的情况来看,乡镇司法助理员队伍整体素质较高,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较强,工作有激情、有活力。全区司法助理员队伍学历明显提升(其中本科学历21人,占到95%),面貌明显改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活力不断彰显。

三、精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区司法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司法所规划化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精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16年承担精品司法所建设任务的横山司法所在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保障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扶持,同时也逐渐赢得了群众的认可和信赖。

1.基础装备日益加强:目前,横山精品司法所基础建设基本完成,除拥有均120平米独立办公用房及必要的办公设备外,我局还不断加大对司法所的投入,提高现代化办公条件,宽带视频、数码影像设备、复印一体机等办公设备已全部应用到日常工作当中。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来我局对精品司法所的投入已愈6万元。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大投入建立起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司法所经费保障。

2.人员队伍素质提高:我局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使一批高学历、高素质的青年骨干充实到一线。目前,精品司法所的司法助理员中,100%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司法助理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3.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对于每项管理工作,我们都建立了相应的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有计划、有目标、有程序、有考核地确保任务的完成。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学习例会制、信息报送制等,基本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

4.各项业务渐进深化:司法鉴定咨询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品牌调解室均按要求设置建成。司法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核心,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都不同程度地实现了突破,工作业绩受到了当地政府的重视和肯定,辖区百姓的支持和信任。

今年我局还将继续落实市局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继续推进精品司法所创建工作。

四、对基层司法所组织建设的思考

基层司法所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制约发展的因素。一是基层司法所的经费与其承担的工作量不相匹配。基层司法所的职责很明确,其所承担的九大职能和目前划拨的经费相差甚远,远不能满足工作的正常运转。二是司法所人员素质仍有待提高。现有工作人员中有法律专业学历的较少,有的缺乏基层司法调解工作经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力不从心,难以胜任。三是乡镇司法所人员稍显不足。作为一级政府,各种矛盾纠纷牵涉量大面广,无论是化解纠纷,还是法制宣传,仅靠一两名工作人员难以有效开展工作。

五、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1.建议多渠道加大对司法所投入。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不断补充、健全基层司法所硬件设施,保障有序开展工作。

2.争取领导重视,以有为争有位。司法所有别于公安派出所、法庭等机构,履行职能离不开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这就要求司法所要积极主动地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促进乡镇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为普通老百姓反映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纷争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渠道。同时,建议区政府将司法所建设纳入乡镇综合目标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项目政策支持。

3.畅通干部学习任用渠道,加强司法队伍建设。鉴于基层司法所职能多、人手欠缺的实际,加快建立健全以公务员为主、以事业编制人员为辅的用人机制和能上能下的干部交流机制,继续设置社区矫正等公益性岗位,不断充实司法所人员力量。建立健全有利于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政治、业务学习培训制度,完善鼓励司法所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自学成才激励机制。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成长成才提供政策平台。

篇六:司法所2016年上半年调研文章
2016司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格局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县司法局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司法行政队伍离岗占编、“五个能力”建设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关于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离岗占编问题

(一)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干部提前离岗年龄情况:主要领导干部(正科级)52周岁,其他领导干部51周岁,一般干部不提前离岗。

(二)干部离岗占编情况:目前,县司法局共使用司法行政编制62个,事业编制9个。其中,县局机关司法行政编制18个(在职14人,离岗4人),基层司法所司法行政编制38个(在职29人,无人离岗),公证处司法行政编制6个(在职4人,离岗1人,空编1人),法律援助中心事业编制5个(在职4人,离岗1人),社区矫正办公室事业编制4个(在职2人,空编2人)。局机关、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离岗人员占实有人员比例分别为:22%、20%、20%。

(三)解决这一问题的做法和建议:一是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对我系统离岗人员做不占编制处理。二是上级部门根据司法行政实际,出台单列编制有关政策,通过允许提前退休、临时超编等办法腾出年级已大但尚未退休人员所占编制。三是完善轮岗交流机制,合理利用离岗人员,发挥其特长,解决离岗占编带来的一线工作人员力量不足问题。

二、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情况

(一)提升队伍建设“五个能力”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围绕推进跨越发展,优化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和“一村一顾问”工程,帮助群众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的法律服务。落实企业法律顾问政策,指导企业依法规避市场风险,助推企业发展。今年以来,全县法律服务人员担当常年法律顾问500多家,参与办理重大涉法涉诉案件4起,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0多人次。

二是围绕平安建设,强化法律保障。以“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专家库和人才库,积极推进构建三级调解网络紧密衔接的“大调解”格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674件,筑牢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积极索刑释解教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安置帮教工作水平,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截止目前,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130人,解除矫正607人,无一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三是围绕法治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重要载体,不断创新方式方法,认真总结推广经验,深入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依法治县。突出抓好与市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生问题解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城镇等重点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更好地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充分运用法律服务热线、普法网站、电视报刊、短信平台等现代媒体资源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企业等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实效性。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法治镇(街道)、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等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今年以来,举办法治宣传活动3次,出动宣传车20辆,发放宣传材料2500余份。

四是围绕解决民生问题,加强法律援助。围绕移民安置、土地征用、城镇拆迁、环境治理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以及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措施,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建设,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着力完善独生子女户、农村低保户、五保供养户及弱势群体的便民法律援助措施,推进解决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依法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利益。今年以来,全县法律服务人员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5件,受援对象达90人,进一步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对市局在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一是尽快统一工作制服。司法行政工作包括法律服务、法律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多个方面,涉及执法事项较多,具有很强的严肃性,工作人员着便装越来越不适应工作的开展,特别是相关执法工作的开展。建议尽快争取相关政策,统一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着装,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发展。

二是进一步提升干警政治待遇。由于县级司法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职数、职级职数有限,在职在编人数远远多于其他同级工作部门(我局司法行政编制62个,在职47人;事业编制9个,在职6人。53名在职人员中副科级以上干部仅8人),干部职工得到提拔重用机会相对大大减少,干警政治待遇落实不够到位,影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进一步提升干警经济待遇。整个政法系统除司法行政外,都有岗位(我县29名司法助理员补贴已于去年7月份发放到位,但是系统内其他人员享受不到任何岗位补贴。)、警衔等补贴,建议争取相关政策,落实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的司法助理员、警衔等相关补贴,进一步调动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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