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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程农民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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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中国进程农民工数量
中国农民工现状及其发展趋势总报告

工司地方处李盅盅处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与区域经济研究部李善同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研究员、国家统计局农村司盛来运副司长、劳动科学研究所蔡和平副研究员、国家统计局农村司阳俊雄处长、国家统计局农村司彭丽荃副处长、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章铮副教授、中国青年研究杂志社社长刘俊彦副研究员;本报告主要执笔人:韩俊、汪志洪、崔传义、金三林、秦中春、李青。

【内容提要】全面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问题,总结其发展基本经验;在大量调查的基础上,对我国农民工问题的新特点进行了全面分析,研究了农民工较长时期需求变化趋势及与宏观经济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深入评析农民工中长期发展趋势;全方位剖析农民工面临问题;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出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战略思路、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实施步骤、主要措施和具有方向性、全局性、制度性的政策体系。

【摘 要 题】农村劳动力

【英文摘要】The paper comprehensively reviews the issue of migrant workers since reform and opening-up and sums up the basic experience of the

development. On the base of substantial investigate, the paper analyses the new characteristics of Chinese migrant workers and sets up the quantitative analysis model to study the needs and long-term trends of migrant workers and the interactions between social development and macro-economic. Then it analyses the long-term development trends of migrant workers and make an ali-round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faced by migrant workers. In the end , from an overall and strategic perspective, the paper addresses the problem of peasant workers in strategic thinking, basic principles, objectives and tasks, implementation steps, the main measures and an overall policy system.

【关 键 词】农民工/劳动力转移/市民化/中长期发展

migrant workers/labor transfer/citizenship/long-term development

【正 文】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农民工队伍的产生和不断壮大,对改变农村面貌作出了特殊的重要贡献,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变革的巨大力量。解决好农民工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而且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公正与和谐,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事业的全局。农民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概念,主要是指户籍身份在农村,但主要从事非农产业、依靠工资收入生活的劳动力。农民工虽然进入了城市,但没有融入城市;离开了农村,但仍与农村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农民工现象无疑是中国的特色。广义的农民工包括在县域内二、三产业就业人员和跨地区外出务工人员。狭义的农民工一般指跨地区外出务工人员①。文中所指的农民工主要是指狭义的农民工,但相关政策建议也适合于广义的农民工。

一、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的回顾与基本经验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2006年,农村外出从业农民工达13181万人,如果再考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大约9665万农村劳动力,则全国农民工数量达到22846万人,已超过农村劳动力从业人员总量的40%。农民工已遍布全国各个地区和各个行业,是一个新的社会阶层,并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部分。

(一)农民工是改革开放的重大成果

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共同规律。

一方面,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需要劳动力,有了强大的拉力;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的比较收益下降,农民要增加收入,进城就业是最好的选择,由此产生了巨大的推力。我国农民工的发展和流动也受到上述拉力和推力的共同作用,但这种拉力和推力的形成则有一些特殊背景。

改革开放是农民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动力。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农村改革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率,释放出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国家对乡镇企业、民营经济的鼓励政策,使民营经济发展迅速,在GDP中的比重已经由1978年的几乎零份额增长到2005年的65%左右,在二、三产业的就业份额已占到84.1%[1],成为吸纳农民工就业的重要渠道。对外开放战略的实施,加速了海外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我国转移,成为吸纳农民工就业的另一个重要渠道。加入WTO以后,我国加工贸易快速增长,玩具、服装、鞋类、皮革制品等加工产品出口大幅度增长,直接带动了相关行业的农民工就业。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农民由改革开放前的被“禁锢”一地、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转变为可以自由流动、自主的择业与创业。可以说,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重大成果。

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是农民工产生的客观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结构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三次产业结构从1978年的28.2∶47.9∶23.9转变为2006年的11.7∶48.9∶39.4,就业结构从1978年的70.5∶17.3∶12.2转变为2006年的42.6∶25.2∶32.2,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17.92%提高到2006年的43.9%。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的大大提高,直接带动了非农产业的发展,成为农民工流动的最大拉力源。同时,由于城镇化进程落后于工业化进程,就业结构升级滞后于产业结构升级,导致了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扩大,农业和非农业收入差距扩大,进一步强化了城市和非农产业对农民工的拉力作用。

城乡二元分割制度是农民工的体制根源。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逐渐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但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以及依附于户籍制度之上的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制度改革滞后较为严重,城乡二元分割现象依然突出。这种分割,一方面限制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限制了农民市民化;另一方面,也进一步加大了城乡收入差距,吸引农民向城市流动。可以说,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及其附属制度,是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产生的体制根源。

受国内、国际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农民工队伍的发展具有一定波动性,在时间上则表现为较强的阶段性,不同阶段的流动方式也不同。由于没有农民工统计制度,无法获取农民工数量的精确时间序列数据,但可利用国家统计局、农业部等部门组织进行的较大规模调查,以及有关专家的研究结果,对改革开放以来主要年份的外出就业农民工数量(狭义口径,即农村外出劳动力)进行汇总。

尽管不同部门对外出就业农民工数量的调查、估算结果有一定差异,但基本上都反映我国农民工数量较快增长的趋势。根据相关调查结果来计算,我国外出就业农民工数量从1983年的约200万人增加到2006年的1.32亿人,23年增长了近66倍,年均增长20%左右。其中,20世纪80年代农民工数量年均增长50%左右;90年代初期到中期农民工数量年均增长15%左右;进入21世纪后,农民工数量年均增长6%左右。再考虑到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农民工的流动方式发生较大变化,80年代主要是以本地乡镇企业就业为主,90年代主要是以跨地区就业为主。因此,可以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工的流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期到80年代末期,以就地转移为主的阶段;第二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期到21世纪初期,为大规模跨地区流动阶段;第三阶段:21世纪初期到目前,为稳定增长阶段。

【中国进程农民工数量】

②农业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系统每年两次对全国30个省(区、市)的20084个农户进行调查,调查口径为本年度内在乡镇之外从业3个月以上的农村劳动力。 ③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

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调查口径为本年度内在乡镇之外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时间未限定。

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和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中国农村劳动力就业与流动”合作项目。

⑥本表为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与当年抽样调查数据13212万人有一定差异,误差率为0.2%。

(二)现阶段我国农民工的新特点

进入21世纪,农民工总量继续增加,流动广度和跨度日益扩大,组织形式和流动方式日趋复杂,在保持其流动性等基本特征的同时,还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动向。为了全面、深入了解现阶段我国农民工的主要特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先后于2006年、2007年两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调查研究。2006年的调查覆盖了全国17个省区、20个地级市、57个县市、166个乡镇、2749个村庄(以下简称对2749个村庄的调查)。在调查的村庄中,西部839个,占30.5%;中部759个,占27.6%;东部1151个,占41.9%。2007年开展的以农民工回乡创业为重点的调查,覆盖了除北京、上海、西藏以外的28个省、市、区的99个县、101个乡镇、301个村(以下简称百县调查)。这两次调查样本均具有较好的代表性,调查结果具有很高的可信度。综合这两次调查结果以及其他调查结果来看,新阶段农民工具有以下一些新的特点。

1.虽然总体上农村劳动力仍然过剩,但结构性供求矛盾开始突出,农村劳动力供求关系正从长期“供过于求”转向“总量过剩,结构短缺”。调查显示:

(1)有近80%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30岁以下的农村劳动力供求明显偏紧。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表明,青壮年是外出农民工的主体。在全部外出从业农民工中,30岁以下的占52.6%,30~40岁的占29.5%,40岁以上的占17.9%。而且,在全部30岁以下的农村劳动力资源中,外出从业的比重为43%。如果再考虑本地非农就业的农民工,并假定其年龄构成与外出农民工类似,则30岁以下农村劳动力有近80%已转移到非农产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6年对全国2749个村庄的调查显示,74.3%的村庄认为本村能够外出务工的青年劳动力都已经出去了,只有1/4的村认为本村还有青壮年劳动力可转移。这说明,虽然总体上青壮年劳动力仍存在过剩的现象,但经过近30年的持续转移,越来越多的地区农村青年富余劳动力正在被吸纳殆尽。

(2)有近60%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村劳动力已转移到非农产业,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工供给严重不足。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表明,外出从业农民工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0.1%。同时,在全部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村劳动力资源中,外出就业的比重为33%。如果再考虑本地非农就业的农民工,并假定其文化程度构成与外出农民工类似,则初中及以上农村劳动力有近60%转移到非农产业。另据对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调查,接受过职业培训、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工供给严重不足。从2002年开始,劳动力市场出现了熟练技术工人全面供不应求的现象。

(3)农民工供求的区域矛盾突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出现了“民工荒”。2003年开始,广东、上海、浙江、江苏等东部发达地区的出口和制造业快速增长,对农民工的需求不断增加,而四川、重庆、湖南、湖北、安徽、江西等传统输出大省的农民工供给、尤其是青壮年农民工供给增长放缓,农民工供求的区域矛盾开始突出。由于企业调整生产结构有一定的时滞,在短期内难以采用资本替代劳动,因此2003年以后东部沿海地区开始出现“民工荒”现象,2005年以后“民工荒”现象开始蔓延到内陆一些地区,农民工“就业难”和企业“招工难”的状况并存。

2.外出务工仍然是农民工就业主要途径,农民工流动的稳定性增强。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2749个村庄的调查,每个村平均拥有劳动力1081人,务农的占52.10%;转入非农产业的占47.57%。其中,本地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占21.06%,外出

篇二:中国进程农民工数量
中国农民工问题总体趋势:观测“十二五”

2000

年以来中国农民工的流动【中国进程农民工数量】

[摘要]编制农民工工作“十二五”规划,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农民工工作的高度重视。受国内、国际诸多因素的影响,中国农民工队伍的发展具有一定波动性,在时间上则表现为较强的阶段性。“十二五”时期中国农民工工作面临有利条件,应因势利导,把握走向,积极探索中国特色农村劳动力转移道路,扎实提高人口城镇化水平,进而促进农民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中经评论·北京)农民工是改革开放进程中成长起来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现代产业工人的主体,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农民工队伍的产生和不断壮大,对改变农村面貌作出了特殊的重要贡献,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变革的巨大力量。“十一五”时期,农民工工作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取得了显著成绩,农民工规模保持了稳定增长,流动和就业环境大大改善,并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十二五”期间,农民工就业形势依然严峻,转移难度进一步加大,制约农民工流动、就业和市民化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将日益显现。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就业,以创业促进就业,把以人为本、公平对待、一视同仁作为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根本要求,以稳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基本方向,以扩大农民工转移就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完善农民工公共服务和促进农民工进城定居为重点.扎实提高人口城镇化水平,促进农民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中国农民工就业的发展历程和当前的主要特点

受国内、国际诸多因素的影响,中国农民工队伍的发展具有一定波动性,在时间上则表现为较强的阶段性,不同阶段的流动方式和特点也不同,把握这些特点对做好农民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民工就业的发展阶段

由于没有成熟的农民工统计制度,无法获取农民工数量的精确时间序列数据,但可利用国家统计局、农业部等部门组织进行的较大规模调查,以及有关专家的研究结果,对改革开放以来主要年份的外出就业农民工数量(狭义口径,即农村外出劳动力)进行一个汇总。

尽管不同部门对外出就业农民工数量的调查、估算结果有一定差异.但基本上都反映中国农民工数量较快增长的趋势。根据相关调查结果来计算,中国外出就业农民工数量从1983年的约200万人增加到2009年的1.45亿人,26年增长了近73倍,年均增长18%左右。

其中,20世纪80年代农民工数量年均增长50%左右:20世纪90年代初期到中期农民工数量年均增长15%左右:21世纪前8年,农民工数量年均增长7%左右: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对农民工就业产生较大影响。考虑到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农民工的流动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20世纪80年代主要是以本地乡镇企业就业为主.20世纪90年代主要是以跨地区就业为主。因此,可以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工的流动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期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就地转移为主的阶段。农民工数量从80年代初期的200万人左右发展到1989年的3000万人,乡镇企业是农民工就业的主要渠道。跨省流动的人数逐渐增多,但比重较小,1989年约为23%。

第二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期到21世纪初期,此阶段为大规模跨地区流动阶段。外出就业农民工数量从90年代初期的6000万人左右发展到21世纪初期的1亿人左右.东部沿海地区和城市的二、三产业成为农民工就业的主要渠道。跨省流动比重大幅上升,2001年达到44%。以乡镇企业吸纳为主的农民工就业模式已转换为外出异地就业为主的模式。

第三阶段:21世纪初期到2007年,为稳定增长阶段。2002~2007年,外出就业农民工数量年均增长650万~700万人,增速下降但相对稳定。农民工继续向东部沿海地区和城市的二、三产业集中,在外向型【中国进程农民工数量】

行业就业的比重明显上升。

第四阶段:2008年至今,为危机冲击和深刻调整阶段。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在下半年引发了较大规模的农民工返乡.2009年第二季度后农民工就业较快恢复,但就业的地域结构、行业结构、总体供求关系都在发生深刻的调整。

(二)“十一五”时期农民工工作效应

“十一五”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将农民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推进农民工工作.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农民工工作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进展。

1.成功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农民工总量稳定增长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沿海出口导向的制造业企业大规模裁员,曾造成2000多万农民工失去工作岗位并返回家乡。各级政府、各部门积极贯彻中央部署,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农民工就业的相关政策,随着国家一系列扩大内需政策措施及针对农民工的各种增加就业措施的实施.大量农民工失业返乡问题基本解决,农民工总量继续增加。2009年,全国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达到1.4533亿人,比2005年增加1955万人,年均增加490万人左右。农民工收入水平较快增长.2009年月均收入达到1417元,比2005年增长65%.年均增长13%。1980年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职业培训的农民工比重稳步上升,农民工技能水平不断提高。

2.农民工政策取得重要突破

2006年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重要政策和法规,形成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体系,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大大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不断推进,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和培训开始纳入公共财政的范畴。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两个为主”政策的确立,为进城农民工子女平等享受义务教育创造了条件。农民工社会保障从无到有,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提高。农民工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不断完善.居住和安全管理工作得到加强.户籍改革和人口管理取得一定进展,流动人口信息管理服务系统逐步建立,全社会关心农民工的气氛日益形成。

3.农民工工作管理和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

国务院在2006年3月建立了由31个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地方政府也建立了相应的农民工工作机构,形成了党委政府统揽、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农民工统计监测工作更加规范,农民工家庭服务业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初步建立。

(三)农民工流动和就业出现的新特点

【中国进程农民工数量】

进入21世纪,农民工总量继续增加,流动广度和跨度日益扩大.组织形式和流动方式日趋复杂,在保持其流动性等基本特征的同时,还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动向。为了全面、深入了解现阶段我国农民工的主要特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在2006年、2007年两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并于2009年初再次组织了覆盖19个省市的百村调查。这三次调查样本均具有较好的代表性,调查结果具有很高的可信度。综合这三次调查结果以及其他研究结果、统计数据来看,新阶段农民工具有以下一些新的特点。

1.虽然农民工需求会受到外部冲击的短期影响,但农村劳动力供求关系正从“供过于求”转向“总量过剩.结构短缺”的总体趋势没有改变

第一,有近80%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30岁以下的农村劳动力供求明显偏紧。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表明,青壮年是外出农民工的主体。在全部外出从业农民工中.30岁以下的占52.6%,30~40岁的占29.5%,40岁以上的占17.9%。而且,在全部30岁以下的农村劳动力资源中,外出从业的比重为43%。如果再考虑本地非农就业的农民工.并假定其年龄构成与外出农民工类似,则30岁以下农村劳动力有

近80%已转移到非农产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6年对全国2749个村庄的调查显示,74.3%的村庄认为本村能够外出务工的青年劳动力都已经转移.只有1/4的村认为本村还有青壮年劳动力可转移。这说明,虽然总体上青壮年劳动力仍存在过剩的现象,但经过近30年的持续转移,越来越多的地区农村青年富余劳动力正在被吸纳殆尽。

第二.有近60%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村劳动力已转移到非农产业,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工供给严重不足。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表明,外出从业农民工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0.1%。同时,在全部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村劳动力资源中,外出就业的比重为33%。如果再考虑本地非农就业的农民工,并假定其文化程度构成与外出农民工类似.则初中及以上农村劳动力有近60%转移到非农产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课题组2009年2月份的调查表明,女性农民工的供需匹配度为11,而男性为356,说明女性农民工供给严重不足,而男性农民工供给远超过企业需求。从年龄来看,18~25岁的农民工供需匹配度为30,26~35岁的供需匹配度为76,36岁以上的供需匹配度为6636,说明18~35岁的农民工供给不足,而36岁以上的农民工供给远超过企业需求。

第三,受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下半年出现了较大规模的农民工返乡,但2009年上半年农民工就业较快恢复。2009年第三季度末全国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达到1.52亿人:全年外出就业农民工达到1.45亿人,比上年增加492万人,增长3.5%。沿海一些地方再度出现“民工荒”。

2.外出务工仍然是农民就业和增收的主要途径,农民工流动的稳定性增强

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6年对2749个村庄的调查,每个村平均拥有劳动力1081人,务农的占52.10%;转入非农产业的占47.57%。其中,本地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占21.06%.外出务工的占26.51%。外出务工的比重高于本地从事非农业生产的比重.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途径。2009年的百村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村2007年外出就业达到49874人,占被调查村劳动力总数的42.1%。全村有人外出(出县)就业的农户共22122户,占被调查村农户总数的39.5%。其中,共有53个村外出(出县)就业农户总数超过总户数的50%。

2009年的百村调查还表明.在被调查村农民家庭纯收入来源结构中,外出就业比重最大,农业次之,本地非农收入最少。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555.6元,比2007年增长5.4%。其中,外出就业收入占到48.3%.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农业收入占到28.2%.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本地非农收入占到23.5%,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见表2)。

数据来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

随着经济大发展和社会大开放,流动就业农民工的稳定性特征正逐步显现并不断强化,出现了三个新的趋势:

第一,就业形式日趋稳定。我国的经济体大多以劳动密集型和廉价劳动力为主要竞争手段和利润来源.对低技能、低报酬的劳动力需求旺盛,而流入地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又带来劳动力需求的平稳递增,这些都为农民工的稳定就业创造了条件。当前,农民工已经占据流入地各类“脏、险、苦、累”工作岗位的绝

大多数和制造业、服务业工作岗位的大多数,其就业领域已经从最初的临时性岗位、补充性岗位向各个行业、各类岗位扩张,就业形式的稳定性得到显著提升。农业部2005年的调查显示,外出就业农民工有稳定就业岗位的占57.8%,比2002年提高了6.6个百分点。完全脱离农业生产、长年在外务工的农民工比例已经占到较大比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06年对2749个村庄的调查表明,以常年外出计算的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率,全国平均水平为18.10%,其中东部地区为23.55%,中西部地区为13.6%。

第二,流动“家庭化”和居住的稳定性趋势明显。随着时代的发展,赚钱不再是农民工外出务工经商的唯一目的.在获取更多经济收入的同时,农民工开始并日益注重家庭成员的团聚、子女的教育以及家庭生活水平的改善、提高。农民工群体正在发生重要的结构性变化,从以前男劳动力外出“独闯”逐渐演变成现在夫妻二人同时外出务工以及携子女外出流动的形式,农民工家庭化的趋势明显。举家外出、完全脱离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环境的农民工已经占到一定比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在2009年外出农民工中,举家外出农民工2966万人,占全部外出就业农民工(14533万人)的20.4%。据浙江省的统计数据显示,农民工中居住在出租房屋和单位内部宿舍的比例逐年增加,并且已经占到农民工总数的86.37%。

第三,在流入地居住趋于长期化。人口流动已经由改革开放之初的以在原籍务农为主、农闲时节外出务工的季节性流动,转变为以外出务工为主、以务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全年性、多年性流动,乃至在流入地长期居住。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稳定居住的持续时间逐年增加,返回户籍地老家的次数减少,融入现居住地的趋势比较明显。农民工的“移民”倾向渐趋明显,相当一部分已经成为事实“移民”。据浙江省2007年抽样调查显示,在流入地居住1年以上的农民工已经占到总数的63.4%。其他调查也表明,农民工在城市沉淀的程度和长期居留倾向增加,由“侯鸟式”流动向迁徙式流动转变。有关学者在对上海市2003年流动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和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后发现:进入城市的流动人口中,大约有10%的人口会在城市逐步沉淀下来,稳定居住在城市中:外来流动人口在上海的平均预期居留时间呈延长趋势,2003~2005年已达到7.93年。另据2005年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的来沪人员居留意愿调查,36.03%的来沪常住流动人口希望长期留在上海。该调查结果还显示,在沪居住半年以下的仅占6.16%.半年至2年的占26.44%.2~5年的占32.58%,5~10年的占23.48%,10年以上的占11.34%。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9年7月对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太原等地47461名流动人口的调查表明,劳动年龄人口中平均在现居住地停留时间为5.3年,有一半的人停留时间超过4年,18.7%的人停留时间超过10年。

3.农民工群体不断分层分化.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强烈

农民工是一个复杂的群体。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的素质得到了提升,农民工思想和行为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不断增强,农民工群体发生了巨大变化,呈现出入口成分、流动目的、个体诉求多元化的新特点。

根据流动程度的大小,可将农民工划分为三个群体:第一类是基本融入城市的农民工,即在城市有固定的住所、工作单位,收入相对稳定:第二类是常年在城市务工,但又具有一定流动性(主要是春节返乡)的农民工,在城里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收入和居住地;第三类农民工是间歇性或季节性在城镇务工.仍以农业为主、务工为辅,或务工、务农并重。对第一类农民工而言,除了收入需求以外,更多地要求获得尊重、要求公平对待、要求平等权益以及实现自我价值等。这一群体对在就业地落户、获取社会保障、解决子女教育问题、享受公共医疗服务、享有更多公民权利有较高要求,对农村的土地依赖性较小。第二类农民工是目前我国农民工的主体。他们渴望稳定、较高水平的收入,同时对稳定的居住场所、公共医疗服务、文化服务、计生服务、就业服务、工伤和医疗保险等也有较强的需求,对远期的养老保险服务需求意愿较弱。这一类农民工尽管不以土地为生,但对土地仍有较强的依赖性。对第三类农民工而言,获得应得的劳动报酬是其基本需求,由于这类农民工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外出具有一定盲目性,对就业信息服务、维权服务有较强的需求。

特别需要关注的是,我国20世纪六七十年代“婴儿潮”时期出生的进城农民工已步人中年,并逐步退出城市,他们的子女开始成为农民工的主要构成,即新生代农民工。目前,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年满16周岁以上的青年农民工已经超过1亿人。新生代农民工有着如下特征:一是受教育程度较高。新生

代农民工中,初中文化程度的已经占70%,高中文化程度的占8.7%。二是新生代农民工逐渐丧失了从事传统农业生产的技能。这些农民工尽管在户籍上仍然归属于农民.但是他们中的多数人实际上从离开学校后就进城务工了,很少参加农业劳动,不具有农业生产的基本技能和经验。这就意味着,他们中的多数人如果回到农村,将很难胜任农业生产。三是新生代农民工对土地的情结弱化,思想观念、生活习惯、行为方式已日趋城市化。新生代农民工代表着农民工的主流,正发生由“亦工亦农”向“全职非农”转变,由“城乡双向流动”向“融入城市”转变,由“寻求谋生”向“追求平等”转变。

4.制造业和建筑业仍然是农民工的主要就业领域.服务业就业比重不断提高

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课题组的跟踪研究,2008年以前我国农民工就业的行业结构有以下主要特征:一是以制造业和建筑业为主:二是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比重最高,但就业增长开始放缓,服务业就业比重稳中有升:三是外向型制造业和城市服务业的就业比重逐步上升。

金融危机后,农民工就业的行业结构出现了一些新的趋势。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在外出农民工中,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最大,占39.1%;其次是建筑业,占17.3%;服务业占11.8%:住宿餐饮业和批发零售业各占7.8%;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占5.9%。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比上年下降2.6个百分点,建筑业、批零业、服务业、住宿餐饮业等均有所增长。总的来看,农民工就业从制造业向服务业转移的趋势更加明显。

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城镇化的发展、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加强和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素质的提高,农民工的就业结构、就业方式都将继续发生变化:农民工仍将继续流向工业和建筑业,但餐饮、娱乐、新型服务业等第三产业正在成为更多农民工就业的重要选择。

从就业形式来看,在外出农民工中,以受雇形式从业的农民工占93.6%,自营者占6.4%,自营者比例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从务工地点看,在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务工的外出农民工自营比例分别为5.6%、

7.9%和8.6%。

5.农民工就业地域仍以东部地区为主.但农民工外出流动格局发生明显变化

国家统计局2009年的调查显示,与2005年相比,东部地区吸纳外出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总数的比重由75.4%下降到62.5%.中部地区由12.3%提高到17%、西部地区由12%提高到20.2%(见表3)。虽然外出农民工的就业地仍以东部地区为主,但农民工流动开始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跨省外出的比重开始下降。

第一,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减少.外出农民工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从输入地看,2009年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外出农民工比2008年下降8.9%.占全国外出农民工人数的62.5%.比2008年降低8.5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外出农民工比2008年增长33.2%.占全国外出农民工人数的17%.比2008年提高3.8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外出农民工比2008年增长35.8%.占全国外出农民工人数的20.2%,比2008年提高4.8个百分点。

第二,在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务工农民工减少。2009年在长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比2008年减少7.8%.在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比2008年减少22.5%。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外出农民工分别占全国外出农民工的19.4%和22.6%.分别比2008年下降2.4和7.6个百分点。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减少,特别是在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大幅减少,是2009年下半年东部沿海地区出现“用工荒”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国进程农民工数量】

第三,在省内务工的外出农民工数量增加较多,跨省外出的农民工比重下降。在外出农民工中,在省外务工的农民工比上年减少43万人,减少0.6%.占全国的51.2%:在省内务工的农民工比上年增加535万人,增长8.2%,占全国的48.8%。在省内务工的比重比2008年上升2.1个百分点。调查结果显示,2009年外出农民工增加.主要是在省内就近转移的农民工数量大幅增加。分地区看,东部地区农民工仍以在省内务工为主,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大多数在省外务工,但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在省内就近务工的比例明显增加。 农民工省内就业的增长.主要是因为近年来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和回乡创业步伐明显加快。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课题组2007年组织的百县调查,301个调查村回流农民工3.7万多人,其中回乡创业者占到了16.06%。根据调查推算,2007年全国回乡创业农民工总数约为800万人,他们约创造了

篇三:中国进程农民工数量
2015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镇)和乡镇企业就业。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这就是被称为农民工的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农民工主要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他们就业流动性强,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有的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和工作,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虽然尚未成为城市居民,但与农民也有很大的不同,生产生活方式、思想文化观念已受到城市现代文明的熏陶。农民工的大量涌现,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农民工的出现和发展,是中国国情的产物,将长期存在于现代化事业的进程中。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一个重大的历史性课题。

一、充分认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大量事实说明,农民工已是我国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据国家统计局调查,2015年全国进城务工和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总数超过2亿,其中进城务工人员1.2亿左右。农民工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其中在加工制造业中占从业人员的68%,在建筑业、采掘业中占到近80%,在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这一比重达到50%以上。农民工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说,过去20多年,如果没有农民工,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就不会有那么快,沿海地区新兴产业和开放型经济就不可能迅猛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已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现实情况看,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资偏低,拖欠工资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社会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有着极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改革发展稳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意义。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这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决定的,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和制度,促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使城乡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必须实行有利于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农民工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闯出了一条城乡融合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协调工农关系,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使全体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也必然要求解决好涉及农民工权益的一系列问题。只有妥善解决他们在劳动工资、就业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权益,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充满活力、有序安定的社会局面。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必然趋势。各国在工业化过程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规模、进度和方式不同,其社会效果也不一样。我国人口众多,农村劳动力数量也多,又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市中。农民工队伍的出现和壮大,是我国特色的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正确抉择和有效途径。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在我国不是短期的,而必将是长期的。我们必须顺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规律,并从我国国情出发,正确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能否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现代化进程和宏伟目标的实现。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综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并明确指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这是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科学判断。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提出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这些重要论述和要求,为我们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从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正确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感和长期性。

二、解决农民工问题需要把握好的指导原则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新事物。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最根本的,是要有正确的指导原则。概括地说,既要遵循世界上现代化建设的一般规律,又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积极解决农民工面临的诸多问题,又要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既要着力完善政策和管理,又要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统筹城乡发展,推动中国特色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稳步健康发展。进一步地说,解决好农民工问题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原则:

第一,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就是要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政策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必须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农民工、尊重农民工、保护农民工的良好氛围。这不仅要体现在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措施中,也要体现在各地方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中,还要体现在用人单位的用人观念和做法中,任何部门、地方和单位都不应有歧视农民工的规定和做法。

第二,强化服务,完善管理。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努力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服务,提供维护合法权益和子女接受教育的服务。在管理方式上实现由防范式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在公共产品提供上实现由单纯面向城镇户籍人口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常住人口转变。要充分发挥企业、社区和中介组织的作用,使农民工享受应有的公共服务和权利,也使农民工更好地适应在城市工作、生活的新要求。

第三,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就是实行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结合。要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搞好科学规划,实行正确的政策措施,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我国国情决定了和规定着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方针,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既要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这样,才能确保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防止大量农民盲目涌进城市特别是大城市,避免一些国家出现过的大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和贫富悬殊的现象。

第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就是要坚持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面临的各种问题。我们国家地域辽阔,各地发展不平衡,解决农民工问题也一定要考虑到各地的差异,不搞一个模式。近些年来,许多部门和地区进行了不少的尝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要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输出地和输入地都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问题。要积极探索保护农民工权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的有效办法和途径。

第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就是既要抓紧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靠改革和发展,逐步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深层次问题,形成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体制与制度。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流动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也将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长过程。解决农民工问题应该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方向性和操作性相统一。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原则、方向和思路,为各地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措施留有空间。

贯彻以上这些原则,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思想,尊重、保护和善待农民工,走中国特色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之路。

三、当前需要着力研究解决的几个问题

解决农民工问题涉及面广,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当前,特别要抓紧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一些带普遍性和最现实的问题。

第一,着力解决农民工收入偏低和生产生活条件差的问题。这是农民工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也是当前农民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一方面,要从制度机制上杜绝拖欠和克扣工资的现象,通过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做到农民工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切实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处罚力度。另一方面,要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现在,不少地方在这两个方面都做了积极探索,要认真总结经验,推广成熟做法。同时,要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管职责,企业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的主体责任。要依法保障农民工的休息权和休假权,监督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对于延长工时和占用休息日、法定假日工作的,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任何企业都不得压低或变相减少加班时间的工资支付。要多渠道地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标准,通过完善社区文化设施和公共服务,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

第二,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和劳动合同管理。关键是要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为农民工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各地方、各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清理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各级政府都要把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要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和企业招用工行为。要适应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需求,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与监督,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任何单位都不得违反劳动约定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特别要依法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对介绍和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应从严惩处。

第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也是各方面都比较关注的问题。抓紧建立符合农民工就业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这既涉及维护农民工权益,也关系稳定农民工队伍。要根据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首先着力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适应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关系和待遇能够转移接续,使农民工在流动就业中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害;要兼顾农民工工资收入偏低的实际情况,实行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调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各地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当前,要加快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采掘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各统筹地区要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农民工也可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抓紧研究探索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第四,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农民工输入地政府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管理方式,对农民工实行属地管理。要在编制发展规划、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农民工对公共服务的需要,逐步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当前,子女上学是长期在城市工作农民工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列入教育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输入地政府还要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实行以输入地为主、输出地和输入地协调配合的管理服务体制,全面搞好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第五,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目前,涉及农民工的侵权案件屡屡发生,由于多种原因使得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困难重重,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至关重要。要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权利。农民工在评定技术职称、晋升职务、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等方面要与城镇职工同等看待。要依法保障农民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严禁打骂、侮辱农民工的非法行为。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户籍问题。当然,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又相对复杂的问题,一定要根据大中小城市的不同情况,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积极而稳步推进。要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健全农民工维权举报投诉制度,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应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的作用。

第六,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这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我国庞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指导方针。据调查,目前全国已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在县域经济范围内吸纳了65%,主要是在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浙江、江苏、山东、广东等经济发达省份省内就地、就近转移的农村劳动力都达到90%左右。实践证明,这种就业模式和途径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一定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容量。要努力引导相关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增加中西部地区农民在当地就业机会。要大力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不仅可以帮助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收入,也利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业。要提高小城镇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到小城镇创业和居住。特别要依法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这是降低农民工在城市失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大问题。

第七,着力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由于农民工已经并将进一步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支劳动大军的素质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产业素质和竞争力,关系到整个工业化、现代化水平。因此,一定要用极大的努力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包括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技能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水平。要在农民工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农民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成为既熟练掌握职业技能,又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合格的产业工人。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工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环境、讲究文明礼貌,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广大农民工要努力按照现代产业工人的基本素质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业务和生产技能、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履行当地城市居民应尽义务。

20**年初,国务院领导同志就研究解决农民工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务院研究室牵头,组织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以及部分专家,对农民工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在研究成熟后为国务院制定一个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指导性文件。历经10个多月的努力,课题组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并起草了一个指导性文件;20**年1月18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听取汇报,并讨论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文件,已经发布实施。这本《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汇集了对农民工问题作系统调查研究的丰硕成果。这些研究成果,丰富了对农民工的地位、作用、现状、趋势和一系列相关问题的认识。农民工这一新事物还在不断发展变化中,请广大读者和我们一起继续关注和深入研究农民工问题,为这支新型劳动大军的可贵精神和重大作用鼓与呼,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作坚持不懈的探索与奋斗。

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二)

一、农民工追讨工资的件次及维权方式发生变化 20**年“两节”期间,农民工到因农民工工资未及时支付个访、集访共20余件次,涉及金额1201.1万元。20**年“两节”期间与去年同期相比投诉率上升了15.9%,金额上升10.8%,人数上升51.7%。不包括农民工到区城乡建设委,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农民工问题,堵高速路口等方式,在城区发生一次。城区堵交通干道的行为在北环路,三环路数次发生,同邦。国际城数次发生民工拉标语、敲盆子等方式上街游行。

二、工程领域普遍存在此类现象

其中工程项目有政府项目,也有私营工程,如示范街道及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房地产开发工程,工业园区厂房建设工程,巴渝民居改造工程,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就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要求各融资平台,国有公司,行业主管单位等要及时监督,按照“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等方式保证工资按时发放。层层建立预警排查机制,(

三、存在的原因

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受国家政策调控影响,也有融资市场的限制,支付压力逐渐加大,有个别劳务公司恶意欠薪,或者劳务公司因工程接近收尾,以追讨工资为名,雇请民工帮忙追讨保证金及工程尾款等行为。

根据20**年“两节”期间信访反映出来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项目资金不到位。因银行银根一度紧缩,使得资金融资难,筹集资金不到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资金跟不上建设的进度,到了支付工程款的时间或结点,建设单位无资金来支付进度款、结点款。由此直接给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以及劳务班组造成巨大的支付压力,或以各种借口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工资支付矛盾纠纷增多。

(二)是合同履约难度大。按合同约定执行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也是日常管理工作的依据。一方面,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选择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在选择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在选择劳务班组的时候,由于这些企业的实力和信誉度参差不齐。实力雄厚和信誉度好的企业都能严格履行合同,也能顺利应对市场中的各种风险。遇到经济实力差和信誉度差的企业,他们会以各种形式和方法给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施加压力,逼迫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提前履约支付款项。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劳务分包合同、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不规范,甚至有的工程项目根本就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只有口头约定。导致争议、纠纷不断,给处理这方面的信访问题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工资监管力度差。目前,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主要是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支付给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支付给民工班组、民工班组支付给农民工。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在划拨工程款时,未遵循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原则。即使建设单位在已按合同给定支付工程款后,下属分包单位未直接支付给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仍然存在。从中反映出工程项目对农民工工资监管乏力。

(四)建设秩序不规范。部分项目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未细化不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不力,导致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诱发争议和矛盾纠纷较多。

四、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为了杜绝和减少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的发生,积极探索防止拖欠的方法及措施。从源头上防止拖欠。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资金达不到规定比例或后续资金没有保障的经营性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坚决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批准其开工建设。对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全区各类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要尽快成立处理民工工资应急方案,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民工工资投诉问题。

(二)是落实工程建设信用评价体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认真落实建设领域“工程建设信用评价体系”,利用“市场评价”、“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合同履约”、“市场行为”四个评价体系,重点是参建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采取房屋建筑多层不得少于2次评价(即基础完成评价一次、主体封顶评价一次),高层不得少于3次评价(即基础完成评价一次、主体完成一半评价一次、主体封顶评价一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取建设进度过半一次,结束一次,加强对我区在建工程项目的动态监管。对存在有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行为的工程项目,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工程项目,采取建管、质量、安全、造价管理科室、站、所联动,限制该工程活动的继续进行。

(三)是健全农民工用工体系。区人社局要积极探索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切实加大对农民工用工情况、用工合同签订的动态监督管理力度,随时掌握工程各阶段、各工种的农民工用工情况。切实有效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月结月清”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由建设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落实专人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由用工单位以工资名册的形式向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报送备案。

(四)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首先相关部门要强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管理,重点是在资格审查中,要确保建设单位择优录取实力雄厚、管理规范、信誉度好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坚决打击挂靠、围标、窜标行为。其次,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是加强对施工合同及履约情况的监管,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均表现在对合同的事后监督,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对合同备案后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早发现未按照合同进行履约的情况,避免造成承发包双方的扯皮事件,即时予以纠正,避免更大的损失,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对不按照合同执行的主体应视情况给与一定的处罚。再次,涉及施工现场的管理部门,要强化施工现场的监管,重点是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从业人员持资格证上岗情况、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现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五)是落实清欠工作责任制。清欠工作在今后几年的工作中任务非常艰巨,是关系我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区委、政府一定要把他摆到重要的工作日程上来抓。必须进一步完善健全清欠机制,以目前已经建立的清欠机制为基础,以《刑法修正案》第四十一条规定支撑,以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为重点,以“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为原则,层层落实责任,落实专人,继续推进清欠工作。特别是要加强融资的力度,确保工程项目资金到位,切实维护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三)

春节期间我通过对我家乡盐城市响水县黄圩镇返乡农农民工的问卷调查,我对家乡农民工在收入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农民工的欠薪、讨薪问题予以了特别关注。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的分析研究,认为至少在我省苏南地区各市外来的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基本上解决了,但是在其它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他们普遍忍受着没有福利和保险、没有休假、超时工作以及没有奖金补贴的待遇。我希望对农民工问题不只是关注,而是更多地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来改善农民工的现状。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正文内容)

一、调查背景和调查方式

20**年底,温总理为农妇熊德明讨薪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从政府到民间,都以各种方式关注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尽力帮助农民工争取应得的权益,政府部门更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解决欠薪问题。时隔一年半有余,

1.4亿农民工的现状是否有所改善,权益是否得到保护,特别是欠薪问题是否得以解决呢?对此我决定做一次小小的社会调查,旨在以小见大,一窥农民工的收入状况

本次调查对象均为在苏南务工返乡的农民工,本次调查采取了问卷调查和访问两种方式,一共调查了20名农民工,调查内容涉及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额、计酬方式、发薪方式、签订合同情况、拖欠工资情况、解决欠薪所采取的方式等

二、调查的数据分析

本次调查分别针对农民工、企业(用人单位),主要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 民工的从业情况

【中国进程农民工数量】

1、农民工大多是通过劳动市场找到工作单位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亲友、同乡介绍工作的。

2、从事的职业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厂临时工、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人员、城市环卫工人等。而且农民工大多奋斗在第二产业,从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条件比较差、工作强度大,有些甚至工作环境极为恶劣,是城市居民所不愿从事的工作。

3、对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合同情况的调查发现,由于政府部门加大了建筑行业、加工制造业等农民工相对比较集中的企业的监督管理,现在签订劳动合同、临时雇佣合同的比例大大提高了。但还是有不签合同的情况,往往出现在打短工、由熟人介绍工作、以及在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打工的农民工身上。有的是因为不知道有订合同这回事,有的是根本不把签合同当回事,还有的则是因为老板根本不理会这种要求。而且,即使有签订合同,也往往是企业指定的,存在大量不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条款,再加上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对这些条约理解并不深,明显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权益。

(二)民工的工资状况

1、农民工工作报酬的计酬方式主要为计件制和计时制,计时制有按小时和按日两种。

2、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按工作的强度、技术要求、个人能力等有较大差别,从1500元到3500元不等。但是一般都没有奖金、公积金、社会福利、医疗保险。

3、薪资的发放有三种情况:打短工的一般是在完工以后一次性发放,不过可以预支一些作为生活费;建筑行业一般分为两部分,每月发放一部分生活费,年末或工程结束时再发放另一部分;工厂以及服务业一般按月发放,但会扣留一定的保证金,如果是打短工很容易发生拿不到短期打工的工资,损失保证金的情况。

(三)农民工的讨薪问题

1、出现工资拖欠的比例不高,而且多为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黑工头等不正规的雇主。工厂、工地往往会因为资金没有到位而出现短时间拖欠工资,但都能很快补发。

2、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主要有技术上的和道德上的两方面:技术上的原因有上家汇款迟延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层层分包体制等;道德上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工头卷款逃跑、有的是老板无视农民工的权利而肆意侵害其利益。

3、农民工在遇到长时间老板拖欠工资时,所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门,包括直接向老板抗议、请工会之类的组织进行调解、向新闻媒体曝光、找政府部门投诉、求助于司法、仲裁等,其中,比较极端的有“跳楼秀”、绑架老板、报复包工头等,但一般很少会有人选择这种方式。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农民工选择向政府部门投诉,因为一旦发生拖欠,向老板抗议或进行调解很少有实际效果,申请仲裁和诉诸于司法对农民工来说都成本太高,要上媒体又需要事情具有一定的新闻性,而找政府部门不但成本较低且成功几率也比较高。

4、各地方政府都有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并设有监察大队(纠察大队)专门处理这类案件,以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减少侵害的发生。从调查来看,各地政府部门都能比较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一经调查认定,坚决追讨回欠款,案件成功解决的几率在98%以上,而且对违规单位有处罚、教育等手段。为了减少事件的发生政府还有日常的巡查,主动进行监察工作,平时也经常展开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三、调查得出的结论

虽然我省苏南地区的农民工工资待遇还不错,但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各地离乡务工3个月以上的农民有近1.4亿人,在我省苏南务工的农民工只能占农民工总数的一小部分,所以改善农民工待遇问题仍然任重道远。农民工他们承担了城市中大部分城市人不愿干的累活、脏活,却只拿着微薄的工资,过着艰难的生活,而且还时常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农民工的工资报酬相比与他们工作的强度是很低,这仅仅是农民工收入问题的一个方面,但有时就连这微薄的工资农民工也难以得到兑现!

通过对外来农民工的调查,我发现,由于政府近年来的大力整治与监管,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遇到欠薪的主要是没有合同规范以及雇主为不法经营或经营混乱的农民工。但是,农民工在其他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即使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对其中明显不合理、不合法、差别对待的霸王条款无可奈何。他们已经普遍习惯了没有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没有休息日和假期,长期的超时工作却没有加班补贴的不公平待遇。如今背井离乡的农民工已成为城市最大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存现状,与他们做出的贡献形成巨大反差。如果放任这种不公正持续下去,致使农民工不满情绪上升,是大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

农民工之所以会受到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从其自身的来讲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农民工文化程度低,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受到侵害也不会维护自己利益,使侵害他们权利的人和准备侵害他们利益的人有恃无恐、趁虚而入;第二、农民工缺乏能够维护自己权力的组织,农民工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身单力薄,处于劣势地位,没有专门法律机构帮助农民工维权,而本该代表维护工人利益的工会组织早已名存实亡,许多时候它并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它应该更进一步为维护农民工利益作出努力。

由于经济状况、地理条件等原因,农民工大都文化程度不高,缺乏一定的专业技术,法律意识普遍淡薄。而且,由于来城市打工的农民来自五湖四海,从事的职业五花八门,没有一个有力、团结的组织来保护他们的权益。所以,使得农民工始终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他们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但实际上却没有最基本的国民待遇,依然被排除在城市各类保障体系之外。他们从事条件最差、负荷最重的体力劳动,而用工单位却不愿投入更多成本给予改善。 我认为,社会在得到农民工如此多的给予之后,理应付出对等的回报,给予他们更多实际的关爱和帮助。首先,就应该切实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让他们享有法律所赋予公民的权利,对于侵害其劳动权利的个人与单位,进行有效的惩处,切实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其次,社会各界尤其是社会舆论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督,让欠薪等不法问题无处可藏,让欠薪等不法企业曝光于阳光之下。最后,政府还要有制度保障,从制度着手方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劳动监察制度、国民收入分配制度等。总之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是不会一蹴而就,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要从多方面多角度着手,为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采取一篮子措施。

篇四:中国进程农民工数量
2015关爱农民工子女总结

第1篇:重庆市团区委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中青发〔2015〕5号)、《关于在六一期间集中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中青办发〔2015〕31号)精神,结合团市委《关于实施“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渝青发(2015)29号)要求,推动这项行动深入发展,团区委在2015年“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集中开展了以“心手相牵、快乐成长”为主题的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在全市率先成立了“雏鹰义工队”。5月26日,“爱心手拉手,成长不孤单”大渡口区雏鹰义工队成立仪式暨全区青少年综合素质展演隆重举行,重庆市首个“雏鹰义工队”正式成立,得到了团市委的高度肯定,重庆日报、重庆晨报、新华网、腾讯网、大渝网等媒体予以报道,在全社会范围内引起强烈反响和高度关注。

二是开展爱心捐赠活动。发挥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的杠杆作用,建立“多位一体”的农民工子女帮扶网络,发动全社会爱心人士献爱心,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区育才小学发挥学校艺术特色,在步行街举办“书法爱心义卖活动”,筹集善款2万余元,帮扶慰问了一批贫困学生。各级团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通过捐款、捐物、慰问等形式,“六一”期间慰问帮扶了100余名贫困少年儿童,结成帮扶对子300余对。

三是开展学业辅导活动。区马王小学开展“同在蓝天下,爱心永共筑”活动,学校青年义工与商务学校义工组织“四心社”一道,每周定期课外兴趣爱好培养、剪纸折纸活动,深受农民工子女家长好评,马王小学被授予全市“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示范点”。区大堰、公民等小学结合学校实际,举办了“爱心在行动中成长”等主题活动,发动少先队员相互开展课程辅导,营造了共同进步的氛围。

四是开展“好书传递”行动。积极和有关部门协调,在农民工子弟学校组建了5个红领巾书屋,开展了“捐书”、“藏书”、“漂书”活动,筹集资金落实了一批红色经典、少儿读物、励志文学等适合少先队员的“好书”,为农民工子女营造了积极向上、读书快乐、健康成长的氛围。

第2篇:团市委“关爱农民工子女”活动总结

伴随着我市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子女群体日益增大,农民工问题已然成为重大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为全面履行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的职责和任务,深化和拓展亲民爱民活动形式,积极发挥共青团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的优势,团市委高度重视、统筹规划、积极行动,以亲情、关爱和服务为切入点,通过形式多样的结对帮扶,凝聚农民工子女,进一步扩大结对规模,深化结对内容,规范结对要求,力求形成受益面广、持续性强而又深入人心的品牌活动,在全省营造关爱农民工子女的浓厚氛围。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构,推动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有序开展

近年来,**市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日益增多,随父母进城或留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群体较为庞大。团市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市亲民爱民办公室重视改善农民工子女的学习、教育和生活条件,为他们的成长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的具体要求,认真部署,增强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年初,团市委召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会议,研究工作思路,并将有关精神及时传达到各团县市区委,要求全市各级团组织立即行动,统一推进。同时,团市委建立联系督导、信息反馈制度,机关每个部门负责联系指导有关县区开展活动,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以五四、六一、暑假等节庆假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

第3篇:聊城大学关爱农民工子女活动总结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打工。“农民工子女”这一群体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父母经常不在身边,这些孩子们需要更多的关爱和心灵的润泽。带着对农民工子女的关爱,我们来到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办事处马官屯村,与这里的孩子度过了三天的美好时光。

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旨在把爱心带到农民工子女心中,让他们感受到爱与温暖,品味到生活的乐趣。同时通过我们的宣传,唤起更多人对他们的关注。

活动时间:7月12日——7月15日

活动地点: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办事处马官屯村

活动内容:

志愿者融入到孩子们当中,以做游戏、表演节目的方式与他们进行交流。志愿者给孩子们讲童话故事,开设新型课堂,为孩子们辅导作业,并结合当前热点为孩子们介绍一些世博会、世界杯的相关知识,与他们一起畅谈理想,规划美好的未来。

总结:

策划一个活动也许很容易,但真正实施起来却很难。其间会遇到很多困难。这次活动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点就是活动前一定要做好周密的计划和所有前期准备工作,与各方面做好充分协调。就像我们第一天到马官屯,本以为会有很多孩子来参加活动,可去了才知道想象与现实的差距有多大,来的孩子寥寥无几,活动根本无法开展。如果我们事先考虑到这一问题,与村里协调好,也许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在去之前,我们活动的具体内容和顺序也没有做详细的安排,以致活动中出现了一些混乱现象。还有一点就是要把具体任务分派到个人,每个人做什么要有明确的分工,增强个人的责任感,这样才能中分发挥个人的长处,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活动实施起来也会井然有序。此外,安全问题永远是第一位的。我们不仅要保证自己的安全,还要确保孩子们的安全,活动期间他们的安全就是我们的责任。这就需要我们更加细心,更有责任心,看护好每一个孩子,在带给他们快乐的同时保证他们不收伤害。

具体开展一个活动确实会遇到很多困难,但只要我们不灰心,努力寻找解决的办法,就一定能够克服。召集不到孩子,我们就挨家挨户去找,孩子们不好组织,我们就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他们的交流,拉近彼此的距离。后来我们与孩子们打成一片,相处得十分融洽。

第4篇:心助力心手相连

秦皇岛市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全面铺开

——秦皇岛市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阶段总结

按照团省委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的要求,秦皇岛团市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研究,及时部署,迅速行动,在全市范围内

组织开展“秦皇岛青年志愿者服务农民工子女‘亲情传递e+1行动”,各志愿者组织迅速行动、积极响应,以不同的形式和途径将此项活动在全市全面铺开。

一、领导重视,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已纳入重点工作之

一。秦皇岛团市委领导高度重视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将此项工作列为我市今年全团重点工作之一。团市委志愿者部按照团省委、团市委有关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将青年志愿者服务农民工子女工作做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加强领导,关爱工作已全面铺开形成氛围。按照团省委要求,我市成立了以主管书记为组长,志工部部长为副组长的关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各志愿者组织迅速行动、积极响应,分别以不同的形式和途径在全市全面铺开,现全市各级志愿者组织关爱活动生机勃勃、异彩纷呈,已经形成了关爱农民工子女的爱心氛围。目前,全市8个县区已建立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基地10个,其中,城市5个,农村5个。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志愿者与农民工子女“一助一”或“多助一”结对347对,农民工子女受助人数达到704人,爱心捐款48020元,爱心捐物价值37120元,有731名青年志愿者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年底前,我市将完成志愿者与农民工子女“一助一”或“多助一”结对至少900对,并形成相对完善的工作机制。

三、上下联动,关爱工作形式多样,异彩纷呈。关爱行动以来,全市各志愿者组织迅速行动、积极响应,分别以不同的形式和途径在全市全面铺开。青龙团县委组织心理维护志愿者深入凉水河中学看望留守儿童,并对他们在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心理问题进行解答帮助。为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服务,帮助他们解决成长中的实际困难。北戴河团区委按照“项目+活动+阵地+团建”工作模式,以北戴河区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基地海宁路小学为依托,组织青年志愿者在课余时间开展学业和兴趣辅导讲授安全、自护和健康、卫生知识等。抚宁团县委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关爱行动。抚宁团县委以“授人以渔”为手段,积极与工商、城管等部门取得联系,为农民工建立就业服务站,为其创业、就业、日常生活提供方便。因为收入稳定了,使农民工子女拥有了经济相对稳定的家庭。这成为关爱工作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同时抚宁团县委在关爱工作期间,积极与抚宁镇黄庄小学沟通联系,为抚宁镇兰州拉面馆外来务工人员的两名子女解决了入学问题,使两名适龄儿童及时就学,得到了应有的教育保障,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后顾之忧。卢龙团县委以调查、问卷、走访等形式,深入了解,有的放矢的开展活动。卢龙团县委积极开展农民工子女调查、问卷、走访等工作,以留守儿童比例大、存在实际困难多为摸底重点,确立燕河营镇良仁庄小学为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基地。并以服务基地创建带动全县开展志愿帮扶活动。

四、结合实际,在六·一期间开展多种形式主题活动。各级志愿者组织以“六·一”为契机,通过广泛开展亲情陪伴、学业辅导、自护教育、爱心帮扶等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让农民工子女度过了一个快乐的儿童节。

5月27日,团市委书记焦大伟同志来到抚宁县第二小学和抚宁县第一小学看望10名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代表,并同孩子们亲切的交谈,勉励孩子们发奋学习,孝敬父母,热爱学校,热爱祖国,未来成为有用之才。

5月29日昌黎团县委、昌黎一中团委邀请120名社会各界志愿者和该校180名品学兼优的农民工子女到黄金海岸举行以“感受城市”为主题的拓展训练。通过这次活动使每个孩子都找到了自己的亮点,个性得到飞扬,潜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孩子在游戏的过程中也获得了更多的团结、互助、有爱的精神。

5月31日,抚宁团县委组织全县青年志愿者代表60余人带着慰问金和学习文具,先后到大新寨镇猩猩峪小学和台营镇第二小学看望36名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来自全县18个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志愿者和孩子们建立了多助一结对帮扶关系,志愿者代表和孩子们亲切交流,表达爱心,台营二小的孩子们还特别为志愿者代表们表演了6个精致的小节目,以表达对刚刚结识的亲人的感激之情。

5月31日,为减轻农民工子女的心理负担,表达对他们的关爱,山海关团区委的工作人员与青年志愿者一起来到农民工子女较多的渝东街小学进行捐赠活动,将书包、笔、本等学习用具赠送到十多位农民工子女的手中。并勉励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练就顽强的意志,发奋学习,天天向上,努力做一个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6月1日,昌黎团县委组织了近20名县直机关志愿者,到昌黎县第二小学、昌黎县槐里庄希望小学进行爱心捐助活动,通过此项活动对孩子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给予必要的扶持和关心,真正为农民工子女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6月1日,青龙团县委组织志愿者到凉水河中心小学开展针对农民工子女的结对帮扶救助活动,集中开展了学业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等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们给孩子们带来了爱心包裹,为他们带来了各种学习生活用具,倾听了孩子们在生活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对他们进行了心理疏导,为他们答疑解惑,帮助他们解开心结,释放压抑感,轻松快乐融入学校生活。通过开展亲情e+1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使农民工子女消除了孤独感,更加自信的融入到同龄人当中,切实感到了家的温馨。

6月1日,秦皇岛电力公司营销部团总支组织青年志愿者到纤维里社区“流动花朵服务站”志愿服务农民工子女,将“爱心礼包”交到这些“流动花朵”手中。在活动中,秦皇岛公司营销部“红马甲”不但为孩子们送去了节日礼物——各种文具、书包等学习用品,还与农民工子女结成互助对子,给予孩子们亲切关怀和节日祝福。几年来,每逢节日,该公司营销部“红马甲”都会为这些特殊的孩子们送上礼物,这些小小的礼物让孩子们感到了温暖,体会到了如亲人般的关怀。

五、创新关爱机制,对农民工子女实施全面关爱。下一步,秦皇岛团市委将按照既定的活动方案,围绕“三个关爱”,即“关爱你的学校,关爱你的家庭,关爱你的心灵”,通过改善农民工子女学校的软硬件建设,包括操场建设、体育设施建设、少先队基础阵地建设等,做好“关爱你的学校”;通过一帮一,或者多帮一的结对形式,依靠青联和希望工程凑错资金,为特困、残病农民工子女家庭开展帮扶,做好“关爱你的家庭”;通过心理援助志愿者和报告团成员侯大鲲,开展各项心理援助志愿服务工作,做好“关注你的心灵”。年底前,我市将完成所有农民工子女学校操场全部硬化,体育设施齐全,少先队阵地建设标准,以及成功结成900对帮扶对子。建成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基地10个(基地建设数量还将有所突破),心理援助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进家庭。广泛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手拉手等寓教于乐、生动活泼的活动,帮助农民工子女子在快乐中,提升思想品格,获得成长体验。

第5篇:昌平团区委“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2015年工作总结

按照团中央、团市委关于做好“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有关要求。昌平团区委结合区域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结对工作,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和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效帮扶农民工子女健康成长。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推动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有序开展

“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是共青团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昌平区农民工子女人数日益增多,昌平团区委按照团中央、团市委有关要求,将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作为全年重要工作,成立“关爱行动”领导小组,团区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区志愿服务指导中心、社会工作部负责具体工作。“关爱行动”小组定期研究工作思路,并将有关精神及时传达到各基层团组织,要求全区各级团组织统一推进,积极行动。

二、狠抓结对,搭建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桥梁

昌平区经北京市教委审批,有办学资质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共有15所,为切实有效的帮扶农民工子女学校,团区委对15所学校进行了全面摸底,详细了解了学校学生人数、资源需求、人力需求、已结队单位等情况,并建立数据档案,为结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经过摸查,全区已经开展长期结对的学校共有6所,为实现结对工作的全覆盖,昌平团区委参考摸查情况,动员区内高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组织,逐个落实结对单位。目前15所学校的结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结对单位涵盖高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13家单位,实现了每所学校有一支固定的志愿服务队对应。

三、丰富项目,打造关爱农民工子女品牌项目

昌平团区委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在结对的基础上合理设计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从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方面开展了以结对帮扶为重点的关爱活动,在全区逐步形成了“爱心助成长”系列关爱农民工子女品牌项目。

一是爱心助成长——健康义诊类志愿服务项目。联合区医疗卫生志愿服务队为打工子弟学校开展健康义诊、健康讲座等志愿服务。全年累计服务2000余人。在教师节期间,区医院彩虹志愿服务队为雨竹学校老师进行了全面体检,将帮扶对象由农民工学校学生扩大到学校老师。

二是爱心助成长——教育辅助类志愿服务项目。一方面联合区政法大学、石油大学、化工大学等高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和区计算机网络协会成立支教助学志愿服务队8支,定期开展英语、体育、音乐、等方面的义务授课。另一方面结合志愿者日、六一儿童节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今年3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区志愿服务指导中心组织北京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的志愿者来到昌平区雨竹学校,开展“志愿者在行动,大手拉小手”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和学生们共同进行了拓展训练。5月,昌平区安利志愿服务队在昌平智泉学校邀请“北京最帅交警”孟昆玉为学生讲解了交通安全知识。9月1日,邓亚萍等世界冠军来到昌平打工子弟学校为学生上了开学第一课。9月8日中国石油大学志愿服务队开展了“高校一日游”活动,组织打工子弟学校参观校园。

三是爱心助成长——爱心捐赠类志愿服务项目。

团区委积极联系各界社会企业开展为打工子弟学校献爱心活动,募集爱心捐款310192元,筹集爱心物资价值1万元。其中佳莲集团捐赠善款20万元,用于为打工子弟学校提供冬季取暖用煤部分费用,为全区8所打工子弟学校捐赠“爱心煤”,解决了打工子弟学校冬季供暖问题。安利集团志愿服务队为打工子弟学校捐赠爱心图书,建立爱心书库。一系列的爱心活动为农民工子女健康快乐成长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四、扩大宣传,营造关爱农民工子女的浓厚氛围

昌平团区委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启动以来,积极争取各级媒体的支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大对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扩大活动的影响面。同时,借助志愿者日等活动契机,制作专题报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形成鼓励全社会关爱农民工子女的浓厚氛围。

篇五:中国进程农民工数量
2016新生代农民工权益维护的研讨

我国农民工正在经历代际转换,“新生代”农民工尽管文化程度较父辈高,竞争意识、平等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技术能力,他们难以摆脱低层次的打工状态,于是就有了职业期望值较高与素质较低的矛盾。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亟须——

“新生代”农民工的思想状况

现时社会普遍认为,我国农民工正在经历代际转换,于是就有了“新生代”农民工”的说法。

“新生代”农民工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与其父辈即第一代农民工相比,基本上没有从事过农业生产,对土地的眷恋、依赖程度大大下降,在城市打工若干年后回到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生活预期很低,反之,对城市的认同,对城市生活的预期很高。

二是虽然文化程度依然较低,但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已超过60%,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超过10%,且约有30%以上的人接受过就业培训。尽管他们在城市从事的职业还是属于劳动密集型,但就业结构有所改变,更多的人进入工厂和第三产业,在相对好的环境中。

三是更重尊严、健康与发展。尽管挣多的工资仍是他们到城市务工的主要动力之一。但他们在挑选时,往往追求人格平等。对那些具有浓厚排外色彩的企业与城市,即使工资较高,待遇较好,不少农民工也会选择跳槽或离开。这是“新生代”农民工的鲜明特色,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四是融入城市生活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愿望更强烈。“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务工,更多的是为自己寻找更大更好的发展空间,分享现代城市文明成果。

五是追求精神文化生活的愿望更强烈,表现出比其父辈明显得多的文化气息。超过30的农民工在之余选择学习,有高达56%的人希望当地有关机构组织开展技能培训;他们不满足于简单的、低层次的活,希望能够在之余,享受丰富多彩、贴近实际、健康进步的精神食粮。

六是竞争意识、平等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他们不堪忍受被城市排挤、被城市人轻视,在自身人格和切身利益长期被忽略甚至损害的情况下,他们会表现出逆反心理。

七是面临“技术困境”。“新生代”农民工尽管文化程度较父辈高,但随着城市对高技术劳动力需求越来越强,他们现有的技术水平和能力滞后于社会发展的需要,他们由于缺乏相应的技术能力,难以摆脱低层次的打工状态,于是就有了职业期望值较高与素质较低的矛盾。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维护农民工权益亟须改进乃至创新,立足点和落脚点,就是适应“新生代”农民工的思想实际。

把农民工问题放在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加以考量

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带来了农民工问题,解决农民工问题贯穿于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始终。

从过去近30年的工业化、城市化历程来看,农民工进城务工,不仅为工业发展、城市发展作出了贡献,而且在务工中逐渐接受了城市文明,使之能更容易、更自然地融合到城市之中。这种通过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推进城市化的进程,是目前切实中国国情的工业化、城市化的方式与途径。

从今后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趋势来看,农民工的非农化和产业工人化及其整体素质的提高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健康发展及其升级的基本条件。有学者认为,在中国劳动力在很长时间里丰裕的条件下,现实的道路可能只能是制造业立国。而中国要从一个制造业大国升级为制造业强国,则取决于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高。因此,解决农民工问题,提高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中国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就成为中国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过程的一个关键问题。要提高农民工素质,当然要切实搞好农民工培训教育。但如果不能让农民工安居乐业,农民工的培训效果就可能大打折扣,因为一个流动状态的农民工接受任何技术技能培训都将是临时的不确定的,这种状态不仅会使农民工接受技术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受到挫伤,而且将使技术技能培训很难取得真正成效。因此,搞好培训、提高素质与改革户籍制度、让农民工融入城市、安居乐业是相辅相成、互相制约的。所以,我们必须从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大局出发,调整现在的法律和政策,才能不断推进农民工问题的解决。

解决农民工问题必须着眼于制度建设

“新生代”农民工凸显出来的问题,相当程度是制度造成的。因此,解决农民工问题,调整现有法律和政策,必须着眼于制度建设。

农民工权益问题是社会结构和制度上的缺陷造成的。这种制度性的因素不是一个或若干制度,而是一整套制度的设计和安排,诸如劳动就业制度、城市用工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制度、人口迁移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人事制度、财政制度、组织制度乃至政治制度等造成的,这些制度从总体上使农民工在城市社会中受到整体排斥,致使农民工权益缺乏制度性的长效保护机制的维护。十多年来

,各级政府对农民工权益的维权,多是非稳定、非持续的政策、措施或检查。因此,有必要建立制度性的维护机制,使农民工权益保护规范化、法制化和长效化。概括地说,一要政府牵头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大力度,采取综合措施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关心、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良好氛围。二要通过多种途径,使法律成为保护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最有效手段。而不是仅仅靠政策性措施和临时性突击检查来维护农民工权益。三要建立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建立城乡平等就业准入制度,改革劳动人事制度和管理制度,促使劳动力的充分流动,构建城乡一体、竞争有序、高效公平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四要积极推进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农民工的工伤、医疗、失业、退休养老以及社会救助问题。五要构筑保护农民工权益的社会支持系统。政府、工会、社区、用人单位、血缘和地缘等六个层次的力量要相辅相成,有机结合在一起,构成城市农民工完整的社会支持系统。六要增强农民工群体的维权意识和组织能力,特别要把农民工从地缘和血缘组织转移到正式的工会组织中来,使其信息传达和利益诉求渠道合法化、制度化,从根本上依法有序地维护农民工权益。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农民工

农民工既需要工会在其经济、劳动权益上的维护,更需要在文化上的引领教育。这样更符合其长远利益和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内在要求。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想方设法丰富农民工的文化体验,使他们在体验城市文化之中,在与城市文化互动之中加速其农民工角色与身份的转换。要围绕提高农民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现代公民教育。

在开展这些教育活动的时候,应突出三个方面:一是规范。行为规范是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自觉遵守各种规范是素质高低的外在体现。二是道德。道德或道德取向的背后是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伦理观等,是素质高低的核心所在。应对农民工加强荣辱观教育引导,提高其思想道德水平。三是参与。让农民工成为职工代表,组织农民工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去,让农民工感到,工人阶级对国家、企业事务的参与,不是个人的参与,而是组织的参与。要把思想道德教育与各种各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组织农民工参与,让农民工在参与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在参与中逐步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形成知荣弃耻、褒荣贬耻、扬荣知耻的道德风气和道德价值取向,达到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农民工的目的。

切实提高农民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充分发挥工会的大学校作用

农民工文化素质普遍较低,这不仅制约他们在城市的生存能力、权益享有和实现能力,而且也制约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政府、工会、企业、社会各方都有责任切实提高农民工的科学文化素质。

要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搞好企业培训和工会集中培训。中国工会上百万个基层工会,应协助、监督企业按照法律规定,提取职工培训经费,用于职工在职教育培训。当前在职教育培训,要突出农民工群体,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其文化、技能水平,使之适应企业发展和城市发展需要。农民工达到一定数量的地区,工会应设立农民工学校。办学模式应根据各地情况采取多样化形式。要做到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提高农民工的科学文化和技术技能素质。

“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应不断地向非公企业延伸,最大限度拓宽活动的覆盖面,把尽可能多的农民工涵盖进去。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深知自己融入城市的“资本”———文化、技能不足,因此,最希望掌握的知识是与相关的知识、计算机和经营管理知识,这样不仅可以找到自己较为满意的,将来还可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创争”活动应把农民工这样的愿望与企业愿景相结合,引导他们把学习、提高的愿望持续发展,以关心、鼓励的态度动员、组织他们主动学习、自觉学习、不断学习。“创争”活动必须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不能满足树立、表彰了少数先进典型,而是要坚持不懈地把提高农民工素质,以文化教育农民工,使之融入城市作为自己的战略任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创争”活动的文化价值。

,各级政府对农民工权益的维权,多是非稳定、非持续的政策、措施或检查。因此,有必要建立制度性的维护机制,使农民工权益保护规范化、法制化和长效化。概括地说,一要政府牵头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大力度,采取综合措施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关心、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良好氛围。二要通过多种途径,使法律成为保护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最有效手段。而不是仅仅靠政策性措施和临时性突击检查来维护农民工权益。三要建立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建立城乡平等就业准入制度,改革劳动人事制度和管理制度,促使劳动力的充分流动,构建城乡一体、竞争有序、高效公平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四要积极推进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农民工的工伤、医疗、失业、退休养老以及社会救助问题。五要构筑保护农民工权益的社会支持系统。政府、工会、社区、用人单位、血缘和地缘等六个层次的力量要相辅相成,有机结合在一起,构成城市农民工完整的社会支持系统。六要增强农民工群体的维权意识和组织能力,特别要把农民工从地缘和血缘组织转移到正式的工会组织中来,使其信息传达和利益诉求渠道合法化、制度化,从根本上依法有序地维护农民工权益。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农民工

农民工既需要工会在其经济、劳动权益上的维护,更需要在文化上的引领教育。这样更符合其长远利益和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内在要求。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想方设法丰富农民工的文化体验,使他们在体验城市文化之中,在与城市文化互动之中加速其农民工角色与身份的转换。要围绕提高农民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现代公民教育。

在开展这些教育活动的时候,应突出三个方面:一是规范。行为规范是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自觉遵守各种规范是素质高低的外在体现。二是道德。道德或道德取向的背后是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伦理观等,是素质高低的核心所在。应对农民工加强荣辱观教育引导,提高其思想道德水平。三是参与。让农民工成为职工代表,组织农民工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去,让农民工感到,工人阶级对国家、企业事务的参与,不是个人的参与,而是组织的参与。要把思想道德教育与各种各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组织农民工参与,让农民工在参与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在参与中逐步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形成知荣弃耻、褒荣贬耻、扬荣知耻的道德风气和道德价值取向,达到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农民工的目的。

切实提高农民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充分发挥工会的大学校作用

农民工文化素质普遍较低,这不仅制约他们在城市的生存能力、权益享有和实现能力,而且也制约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政府、工会、企业、社会各方都有责任切实提高农民工的科学文化素质。

要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搞好企业培训和工会集中培训。中国工会上百万个基层工会,应协助、监督企业按照法律规定,提取职工培训经费,用于职工在职教育培训。当前在职教育培训,要突出农民工群体,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其文化、技能水平,使之适应企业发展和城市发展需要。农民工达到一定数量的地区,工会应设立农民工学校。办学模式应根据各地情况采取多样化形式。要做到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提高农民工的科学文化和技术技能素质。

“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应不断地向非公企业延伸,最大限度拓宽活动的覆盖面,把尽可能多的农民工涵盖进去。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深知自己融入城市的“资本”———文化、技能不足,因此,最希望掌握的知识是与相关的知识、计算机和经营管理知识,这样不仅可以找到自己较为满意的,将来还可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创争”活动应把农民工这样的愿望与企业愿景相结合,引导他们把学习、提高的愿望持续发展,以关心、鼓励的态度动员、组织他们主动学习、自觉学习、不断学习。“创争”活动必须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不能满足树立、表彰了少数先进典型,而是要坚持不懈地把提高农民工素质,以文化教育农民工,使之融入城市作为自己的战略任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创争”活动的文化价值。

篇六:中国进程农民工数量
2016区职工队伍稳定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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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职工队伍稳定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6年6月上旬,xx区总工会组织专门力量就全区职工队伍稳定情况进行了专门调研,采取问卷、随访、座谈、抽样等方式,调查了民营(个体)企业8家、事业单位6家、行政单位3家,乡镇2个,比较全面地了解了全区职工队伍的稳定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全区经济和职工队伍概况

党的十七大以来,xx区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工业主导、项目带动、服务拉动、开放驱动、协调发展,扎实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2016年,全区完成生产总值207.38亿元,增长18.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16.44亿元,增长28.56%,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616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754元,分别增长13.3%和11.7%,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51亿元,增长47.86%。包括广大职工在内的人民群众生活得到进一步改善。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过程中,区委、区政府和区属各单位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关心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在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实施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大保险,提高职工社会保障水平,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广大职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充分发挥了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广大职工在改革发展中普遍得到了实惠,全区职工队伍总体稳定。但也要看到,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有可能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影响经济发展的顺利进行。

二、当前我区职工队伍的组成情况

xx区曾经是一个工业老区,区属地域范围内有雄厚的工业基础,上个世纪末因体制的变化,国有大中型企业与xx区脱离了关系,区属企业也响应国有企业改制纷纷转变属性,变为了私营、民营企业。因此,国有、集体企业不复存在,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也随之置换了身份,成为了下岗职工、社区居民。加上xx区职能的变化,区财政陷入了困境,长年入不敷出,最近几年通过区委、区政府和区属各部门的努力,财政收入明显好转,区委、区政府对民生的保障力度也随之加大,职工队伍不断趋于稳定。全区职工队伍构成主要是四大块:一是公务员、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是人民教师、医务工作者;三是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和辖区内市属以外个体单位务工人员;四是进城农民工。

三、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及其分析

从我区的情况看,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使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地实现,劳动关系在总体上是健康协调的,上述五大群体中,队伍稳定情况呈依次递减趋势,具体表现在:

1、公务员、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部分人员属吃财政饭,由国家大包大揽,即使是自收自支编制,只要是进入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其待遇也基本参照公务员待遇执行,因此,这一群体无论是思想情况还是工作队伍都是比较稳定的,但也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具体表现在一是同城不同酬的问题,大家议论纷纷。二是xx区公务员队伍进入渠道狭窄,控制得比较严格,而事业单位编制和工勤编相对放宽了,每年退伍转业人员大量安置、市直单位家属安置、职工子弟工作安置等,这部分人员没有通过竞争择优程序,素质参差不齐,在工作过程中对公务员队伍有一定的冲击。三是因xx区行政架构的限制,优秀人才的晋升空间有限,加上xx区池塘较小,对特别优秀人才挽留的方式方法不多,这部分人在xx区也难以安定下来。

2、人民教师和医务工作者。这部分人员属国家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财政对这部分人的工资待遇有一定的预算,有的甚至是全额预算,也是人们思想意识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对这部分的进入渠道单位和主管部门自主权稍微大些,但区委还是从严进行了编制控制,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教师、医务工作者通过竞争进入xx区相关单位,职工队伍相对稳定。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工作劳动强度较大,xx区的学校生员多、基础设施不足,校舍建设赶不上城市建设和人口增长速度,班级学生严重超员,教学压力大。二是教师绩效工资还没有完全确定下来,影响教师队伍的稳定。三是城乡差距大,城乡矛盾比较突出。

3、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和辖区内市属以外个体单位务工人员。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增长速度快,职工队伍迅速膨胀。辖区内市属以外个体单位数量庞大,务工人员众多,就业方式多种多样。这部分企业职工队伍整体稳定,但也要区别看待。灵活多样就业形式下的劳动关系呈现出非规范、动态和不稳定等是这些单位职工队伍的最大特点。调查中显示,部分服务行业新工人不愿意签订长期、固定的劳动合同,有的甚至连劳动合同都不愿意签订,位于乐坪街的某足浴城,现有工作人员近百人,老板主动要求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没有一人响应,工人的理由是不签订合同有利于随时走人。某高新技术企业反映,高素质劳动者大多希望并尽量与企业签订短期劳动合同,以利于他们频繁“跳槽”提升价值。对于一些就业门槛比较低的如柜台销售、餐饮服务等行业,因为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不高,人员流动性比较强,一方面企业愿意低素质低技能劳动者签订短期合同,这样可以减少雇用长期人员的加薪成本。另一方面劳动者也不愿意长期呆在一个单位,频繁换单位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据某日化销售连锁店反映,他们的职工一年将换掉一半,老员工已经很少,企业其实也想留住老员工,留住业务骨干,让员工有归属感,但是这些人员还是想多进行一些工作体验,加薪、升职、感情投入等都难以奏效,负责人笑着说:有时候,企业面对劳动者也是弱势群体。

4、进城农民工。其实上述第三大职工群体中已经包含了不少进城农民工及其家属、子弟,但在这里还是要特别列出农民工这一群体,主要是想说明这块的农民工的工作性质,本群体中的农民工主要是指在建筑、搬运、重体力等方面的进城劳动者。农民工队伍规模庞大、流动性强,是一个身份特殊、未来发展不确定的特殊群体。他们在城市发展中不可替代的客观作用,他们是国家经济发展尤其是城市经济发展的直接贡献者。由于传统管理体制未得到根本改革,城乡隔离模式下的许多制度仍阻碍着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他们的知识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民主意识和反抗意识较弱,对社会不公平的忍耐性较差,思想上容易走上极端。一些年龄偏大、技能偏低的职工和大量进城的农民工在社会劳动力市场上和企业内部的竞争中都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往往只能在技能和知识含量要求偏低,工作环境相对较差,劳动收入偏低的岗位就业,有时为了在竞争中获得岗位,甚至不得不放弃自己的一些合法权益。他们是真正的弱势群体,在弱者有弱者的反抗方式,在出现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及时和强有力地保护时,有部分农民工采取过激行为,有些酿成群体性事件,成为社会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一些农民工自律意识较弱,沾染不良习气,赚了点钱,聚在一起打牌赌博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接受黄色服务,对生活没有计划和安排。

四、对工会组织如何进一步维护好职工队伍稳定的建议

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也是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必然要求和集中体现。要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维护好职工队伍的稳定,对xx区来说重点是维护好民营企业、“两新”组织、进城务工人员较多的经济组织职工队伍的稳定。

1、继续参与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在增加新的就业岗位、开展再就业培训、完善再就业服务政策、保障改制企业职工就业相对稳定、支持失业职工自谋职业、帮助困难职工再就业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并健全完善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很欣喜的看到,在2016年6月21日全市就业促进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公布,市就业促进会倾力解决弱势群体就业难,我市的就业促进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5年来,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员16万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9.3万人,安排“4050”人员再就业31000人,新办社区就业实体334个,新开发就业岗位60433个,举办现场招聘会649场,介绍成功就业18000人。

2、进一步推进“两个普遍”。一是依法推进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坚持“哪里有职工,哪里就应建立工会组织”和“地域管辖”的原则,积极完善全区乡镇、街道(社区)工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各级工会要积极推动出台党工共建文件或召开专门会议,力争把工会组建纳入党的建设工作规划和考核体系,健全推进基层单位党工组织联建制度,认真贯彻企业工会组建工作3年规划,继续深入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建会行动,统筹做好包括“两新”组织在内的各类单位建立工会,加大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建力度,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行政村和社区应创新工会组建方式,根据实际情况依托村(居)委会、各类经济区、居民小区、街道,建立区域性工会、楼宇工会、一条街工会、市场工会等,也可根据各行各业的不同特点,按行业归类成立行业性工会组织。对于从业人员较多的企业,尝试工会主席委派制。二要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3年规划,根据各类企业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协商方式和协商重点,积极推动《企业工资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参与涉及工资集体协商的立法,为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要引导企业合理调整劳资分配比例,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切实解决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加点不加工资问题。要督促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着重解决企业增效职工不增资问题,逐步提高企业职工收入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适当提高保障水平,让更多的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同时要注意把普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作为重点对象进行一并考虑,使他们真正得到实惠。

3、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各级工会和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薄弱环节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加大对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监督力度,依法处理职工伤亡事故。要督促各类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必须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及时淘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不断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搞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

4、积极推动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引导职工主动参与企业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的制定,使企业精神和价值观念符合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努力构建先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推进职工书屋建设,大力开展向农民工送文化活动。打造职工文化品牌。

5、提高职工整体素质。要加强对职工理想信念、形势政策和法制纪律教育,引导职工群众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对工人阶级和劳动模范的宣传力度,通过劳动模范的引领示范作用,在全社会树立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的意识,让社会形成尊重劳模、关爱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以达到稳定职工队伍,促进企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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