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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治超执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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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关于加强治超执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路政执法调研报告

道真自治县公路管理所

关于公路路政执法工作的调研报告

1964年9月1日,我县成立道真县交通局公路养护工区,属正股级事业单位。2005年9月,将“公路养护工区”更名为“公路管理所”,隶属于道真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9人,职能职责主要是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和路政管理。现对近年来我所执法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困难以及对路政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道真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现状

道真地处黔北,辖10镇4乡,总人口35万,县内县道232.007公里,乡道278.6公里。我所现有专职路政人员4人、兼职8人、协勤11人。

“十一五”以来,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就我县而言,农村公路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然而与公路建设相比,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却相对滞后,主要是地方政府在认识上对公路路政管理还没有像公路建设那样高度重视。在我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中,4名专职路政人员负责路政日常管理(含超限治理)工作,处于超负荷工作、疲于应付状态。我所在县交通运输局的正确领导和市公路处的指导下,千方百计加大路政管理力度,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遇急、难案件,则全所集中力量统一出动。通过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但在实际工作中,尚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路政管理人员数量及结构问题,全县仅有4个专职路政管理人员,且由于历史原因,现有人员结构与规范实施路政管理工作的要求之间存在差距;二是有关部门在办理 - 1 -

涉路行政许可或有关手续时,未考虑或不按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将公路管理部门置于尴尬境地;三是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项目规划、实施或基础设施建设中无视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在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堵塞边沟,在公路上乱开挖埋、架设管线,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的行为较为普遍和严重,不但不衔接沟通,违法强行施工,公路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时,对方反而到上级去先叫委屈先告状,而公路管理机构对行政干预问题又束手无策。特别是新农村建设,因该项工作是地方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当地群众肆无忌惮,公路毁损严重。因涉及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很多案子无法处理,群众相互效仿和抵触,导致普遍存在执法难的现象;四是全县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淡薄,占道堆物、堵塞边沟、蚕食公路、乱搭乱接的行为普遍;五是从上至下普遍存在重建轻管问题,相关组织对群众破坏公路、占用公路、违法建筑等现象态度暖昧,有的公然为违法者撑腰,对抗执法;六是路政执法(超限运输治理)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运输需求之间难以平衡,只能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运输需求。

2009年12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出台《贵州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2010年5月,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出台《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公路管理工作的通告》;2012年6月,道真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中共道真自治县委关于强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道真自治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道真自治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考核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奖惩办法》),标志着我县农村公路的管养工作步入一个新的时期。

二、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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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我所执法人员按照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路政管理目标任务,为道真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获得省、市、县“公路管养工作先进单位”、“文明路政执法单位”、 “公路安全管理先进单位”、 “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公路信息宣传一等奖”等荣誉称号,得到上级的肯定和群众的赞扬。具体做法是:

(一)重素质培养,建设文明执法队伍

1、提高政治思想觉悟。近年来,我所积极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职业操守培训,扎实了开展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建党90周年胡锦涛总书记讲话、“国发2号”文件、喜迎党的十八大上级有关要求等多项学教活动,通过网络、书籍、报刊、文件等渠道进行深入学习,引导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实现思想的再教育再丰富,进一步提升执行力。

2、提高执法业务水平。一方面,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安全生产法》、《公路法》、《贵州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同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公路交通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学习《公路路政管理学》、《公路路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贵州省公路路政管理岗位职责》等专业知识,深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进行执法文书的实际制作和法律案卷的归档操作;第三,专题学习主管部门及本单位的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通过系统的培训学习,全所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建立了合法执法程序,形成了行政执法管理长效机制,提高路政人员执法工作水平。 - 3 -

3、抓好队伍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上级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要求,加强路政执法人员作风和纪律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意识和纪律观念。与全体执法人员签订承诺书、保证书、责任书等,进一步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同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重点督查执法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违法乱纪行为,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二)重宣传教育,营造和谐执法环境

路政执法管理涉及面广,难度大,离不开政府部门和广大群众的支持。为提高路政执法工作的社会知晓度,我所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一是总结调研路政执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会议、媒体传播;二是采取领导讲话、散发资料、制作标语、设立咨询台、出版简报等多种形式,进行活动宣传;三是针对“钉子户”、“耍赖户”、“公路法盲”等影响力大的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采取送法上门宣传。通过种种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公路法律、法规和路政执法内容,让执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个方面的监督,提高其透明度及社会法制效应。我所从2007年开始实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以来,据统计,全所狠抓法制宣传,年均出动宣传车30余台次,设立咨询台5处,上路宣传210余人次。共印制路政宣传资料2万余份,电视新闻8期,编辑工作简报72期,被市、县级报刊采用稿件20余篇,近两年用稿量均获市公路处首位。通过有效宣传,真正把公路法律法规送到了群众手中,送进了人们心中,营造了文明和谐的公路路政执法工作环境。

(三)重依法行政,探索有效执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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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抓责任落实。近年来,我所相继成立了行风评议和执法督查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年初组织讨论制定了全年路政工作计划,明确路政执法年内工作目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落实到队、点,再由队、点细化到个人,使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抓规范执法。一是严格做到执法人员挂牌上岗、着装整齐、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事,对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无理取闹的执法对象,理智、冷静的做好说服教育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他们理解路政执法工作的难处,积极配合。二是按照路政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可操作性强、特色性强、针对性强的规章制度和执法程序,确保路政执法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近年来,我所按照管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作业程序化、内务制式化的标准,从内业资料到外业管理、从日常考评到年终考核、从人员管理到装备保障,全面进行了规范。通过努力,增设了基本的办公设施和执法装备,提升现场执法能力,为路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提供保证。三是引入社会监督方式,使执法人员自觉做到廉洁自律、依法行政,有效地杜绝了公路“三乱”行为,从未出现“吃、拿、卡、要”和循私舞弊等违法违纪现象。

3、抓部门联动。一是促成政府重视。我所就路政执法管理现状多次向上级做专题汇报,得到了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决定》中明确,举全县之力发展农村交通,管养并重。《办法》中明确了相关工作责任,县人民政府是所辖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县公路管理所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承担县道、乡道的养护管理;乡(镇) - 5 -

篇二:关于加强治超执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2016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报告

2016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报告

一、路政行政执法

(一)执法机构及人员

县地方公路管理站行政执法人员编制8人,实际在岗8人,平均年龄43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人,占62.5﹪。

(二)执法权限和依据

1、行政执法权限

(1)行政许可。主要是: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行为;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审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审批;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审批;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审批;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审批;在公路两侧控制区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的审批;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的行为;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其他标志的行为;铁轮车、履带车或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需要在公路上行驶的行为审批;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确需在公路上行驶行为的审批;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以及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设施的审批。

(2)、行政处罚。主要是:占用公路、损坏公路、污染公路或者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

(3)、行政强制。主要是: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现场调查处理的;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且拒不改正,或者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采取故意堵塞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或者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行政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省公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路政管理工作中超限治理受到的压力与日俱增,在我县农村公路没有设置国定的检测站点,由于农村公路线多面广,无法同时满足不同路线、不同路段的治超需要。对策:对解决大型车辆绕行逃避检测现象,可采取以流动检查检测的方式,既可以扩大路面治超范围,灵活控制治超时机,也可以很大程度减少目前治超人员的安全隐患,超限比率降低,使运输经营者的行为归于理性,逐步形成超限治理长效机制。

2、路政管理直接涉及行政相对人的切身利益,对路政管理带来一定难度,管理盲点也相应增多,造成执法难、处理更难,在调查处理时,往往遇到许多干扰和阻力,一是说情风严重;二是无理取闹,纠缠执法人员;三是威胁、恐吓执法人员,这些都不同范围的影响了规范执法,并造成不良影响。对策:(1)认真宣传贯彻《公路法》、《路政管理规定》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公路法律法规,为路政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向公路沿线乡镇、村群众宣传公路法规,宣传形式要丰富多样,讲究实效,取得沿线乡村领导和群众的支持与配合。(2)强化沿路环境管理。有关乡镇要把路政管理纳入政府管理责任范围,明确乡镇管理职责,自上而下建立路政管理组织网络,实行目标责任【关于加强治超执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考核;县镇两级协调市容、国土、工商等部门,以建设文明路活动为载体,结合乡镇文明创建,着力整治沿路逢集和“脏乱差”现象,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3、涉路行政许可或有关手续时,水电等有关部门未考虑或不按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将公路管理部门置于尴尬境地;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项目规划、实施或基础设施建设中无视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在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堵塞边沟,在公路上乱开挖埋、架设管线,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的行为较为普遍和严重,不但不衔接沟通,违法强行施工,公路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时,对方反而到上级去先叫委屈先告状,而公路管理机构对行政干预问题又束手无策。因涉及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部分案子无法处理,群众相互效仿和抵触,导致普遍存在执法难的现象。对策:加强管理,控制农村沿路建房。沿线各乡镇在新农村规划时,须垂直于公路建设,要坚决避开沿路封沟建房,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通行安全与畅通。严格对沿路建房有关手续的审批,由政府出台相应的管理办理,由城建、国土、公路管理等部门联合审实施源头政策控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实施源头政策控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4、部分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淡薄,占道堆物、堵塞边沟、蚕食公路、乱搭乱接的行为普遍;公路用地权属不清。在公路建设时,由于征用土地涉及巨额的赔偿费用问题,许多承担征地任务的地方政府,往往变通处理,并不办理正式的土地征用手续,这就造成我们众多公路部门路产路权的“虚名”。从法律上讲,我们对公路的管理权几乎要大打问号。至于路边的开挖填土、搭建,由于我们常常连最基本的土地使用证书都拿不出来,在法律上,本身就处在不利的位臵,要进行阻止,谈何容易。对策:(1)加大对公路红线控制区管理。对在公路红线控制区的违法建设,进行加大宣传和巡查的力度,消除公路红线控制区内新增违法建设,相关部门互相协作,有重点的进行联合执法,清除沿路违法建筑。(2)要完善公路绿化。乡镇政府要把公路用地按照公路部门的部署统一规划、绿化,使公路两侧呈现绿色长廊,可以美化公路净化环境,还能提升蒙城整体形象,给司乘人员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更重要的是可以为蒙城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并给沿线群众带来很高的经济效益。

(四)行政执法查办案件情况

2016至2016年路政执法查办案件611宗。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许可案件18宗,行政处罚案件578宗,罚款28.77万元,公路赔偿案件15宗,赔偿款19.82万元。

二、运政行政执法

(一)执法机构及人员

县交通管理总站行政执法人员编制22人,实际在岗21人,平均年龄44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5人,占71﹪。

(二)执法权限和依据

1、行政执法权限

(1)行政许可。主要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和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

【关于加强治超执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2)、行政处罚。主要是各类道路运输经营违法行为

2、行政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运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三)存在问题及对策

1、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存在不足。县级交通运输运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

试、执法证件管理一直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实施和监管,应多进行经常性和针对性的执法培训与学习,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关于加强治超执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2、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条件跟不上形势发展要求。我县交通执法的办公条件、执法装备建设等较差、建议省、县两级大力支持,逐年解决我县运政大楼建设和购置现代办公设备,配备必要的执法工具。

3、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急需优化。交通运政执法队伍由省一级交通主管部门进行系统化管理,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在系统化监管方面由于人力、设施不足,管理力度不够,应建立省、县级联体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优化管理。

(四)行政执法查办案件情况

2016至2016年运政执法查办案件216宗。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许可案件153宗,行政处罚案件216宗,罚款213000万元。

篇三:关于加强治超执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2016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报告

一、路政行政执法

(一)执法机构及人员

县地方公路管理站行政执法人员编制8人,实际在岗8人,平均年龄43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人,占62.5﹪。

(二)执法权限和依据

1、行政执法权限

(1)行政许可。主要是: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行为;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审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审批;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审批;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审批;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审批;在公路两侧控制区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的审批;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的行为;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其他标志的行为;铁轮车、履带车或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需要在公路上行驶的行为审批;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确需在公路上行驶行为的审批;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以及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设施的审批。

(2)、行政处罚。主要是:占用公路、损坏公路、污染公路或者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

(3)、行政强制。主要是: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现场调查处理的;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且拒不改正,或者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采取故意堵塞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或者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行政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省公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路政管理工作中超限治理受到的压力与日俱增,在我县农村公路没有设置国定的检测站点,由于农村公路线多面广,无法同时满足不同路线、不同路段的治超需要。对策:对解决大型车辆绕行逃避检测现象,可采取以流动检查检测的方式,既可以扩大路面治超范围,灵活控制治超时机,也可以很大程度减少目前治超人员的安全隐患,超限比率降低,使运输经营者的行为归于理性,逐步形成超限治理长效机制。

2、路政管理直接涉及行政相对人的切身利益,对路政管理带来一定难度,管理盲点也相应增多,造成执法难、处理更难,在调查处理时,往往遇到许多干扰和阻力,一是说情风严重;二是无理取闹,纠缠执法人员;三是威胁、恐吓执法人员,这些都不同范围的影响了规范执法,并造成不良影响。对策:(1)认真宣传贯彻《公路法》、《路政管理规定》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公路法律法规,为路政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向公路沿线乡镇、村群众宣传公路法规,宣传形式要丰富多样,讲究实效,取得沿线乡村领导和群众的支持与配合。(2)强化沿路环境管理。有关乡镇要把路政管理纳入政府管理责任范围,明确乡镇管理职责,自上而下建立路政管理组织网络,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县镇两级协调市容、国土、工商等部门,以建设文明路活动为载体,结合乡镇文明创建,着力整治沿路逢集和“脏乱差”现象,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3、涉路行政许可或有关手续时,水电等有关部门未考虑或不按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将公路管理部门置于尴尬境地;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项目规划、实施或基础设施建设中无视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在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堵塞边沟,在公路上乱开挖埋、架设管线,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的行为较为普遍和严重,不但不衔接沟通,违法强行施工,公路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时,对方反而到上级去先叫委屈先告状,而公路管理机构对行政干预问题又束手无策。因涉及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部分案子无法处理,群众相互效仿和抵触,导致普遍存在执法难的现象。对策:加强管理,控制农村沿路建房。沿线各乡镇在新农村规划时,须垂直于公路建设,要坚决避开沿路封沟建房,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通行安全与畅通。严格对沿路建房有关手续的审批,由政府出台相应的管理办理,由城建、国土、公路管理等部门联合审实施源头政策控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实施源头政策控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4、部分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淡薄,占道堆物、堵塞边沟、蚕食公路、乱搭乱接的行为普遍;公路用地权属不清。在公路建设时,由于征用土地涉及巨额的赔偿费用问题,许多承担征地任务的地方政府,往往变通处理,并不办理正式的土地征用手续,这就造成我们众多公路部门路产路权的“虚名”。从法律上讲,我们对公路的管理权几乎要大打问号。至于路边的开挖填土、搭建,由于我们常常连最基本的土地使用证书都拿不出来,在法律上,本身就处在不利的位臵,要进行阻止,谈何容易。对策:(1)加大对公路红线控制区管理。对在公路红线控制区的违法建设,进行加大宣传和巡查的力度,消除公路红线控制区内新增违法建设,相关部门互相协作,有重点的进行联合执法,清除沿路违法建筑。(2)要完善公路绿化。乡镇政府要把公路用地按照公路部门的部署统一规划、绿化,使公路两侧呈现绿色长廊,可以美化公路净化环境,还能提升蒙城整体形象,给司乘人员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更重要的是可以为蒙城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并给沿线群众带来很高的经济效益。

(四)行政执法查办案件情况

2016至2016年路政执法查办案件611宗。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许可案件18宗,行政处罚案件578宗,罚款28.77万元,公路赔偿案件15宗,赔偿款19.82万元。

二、运政行政执法

(一)执法机构及人员

县交通管理总站行政执法人员编制22人,实际在岗21人,平均年龄44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5人,占71﹪。

(二)执法权限和依据

1、行政执法权限

(1)行政许可。主要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和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

(2)、行政处罚。主要是各类道路运输经营违法行为

2、行政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运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三)存在问题及对策

1、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存在不足。县级交通运输运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执法证件管理一直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实施和监管,应多进行经常性和针对性的执法培训与学习,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2、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条件跟不上形势发展要求。我县交通执法的办公条件、执法装备建设等较差、建议省、县两级大力支持,逐年解决我县运政大楼建设和购置现代办公设备,配备必要的执法工具。

3、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急需优化。交通运政执法队伍由省一级交通主管部门进行系统化管理,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在系统化监管方面由于人力、设施不足,管理力度不够,应建立省、县级联体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优化管理。

(四)行政执法查办案件情况

2016至2016年运政执法查办案件216宗。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许可案件153宗,行政处罚案件216宗,罚款213000万元。

篇四:关于加强治超执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2015治超工作计划

治超工作计划(一)

为认真贯彻执行《公路法》、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确保公路完好畅通,防止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规定,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继续加强“治超”工作,坚持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科学“治超”的方针,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治超”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超”工作组织领导,局成立“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下,按照国家九部委“治超”工作要点开展治理工作。调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路政科,×××任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公路系统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指导、调度、协调、信息收集、报表统计、宣传报道和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三、工作任务与要求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1、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渠道,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目的、意义、治理措施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印制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设置标志牌、政务宣传栏等进行宣传;二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广造声势,形成全方位、立体的宣传格局,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2、集中组织开展“治超”执法人员的上岗强化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①传达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及实施

方案内容;②观看“三乱”曝光录像片,进行廉政教育;③学习讨论“治超”有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检测检查、处理处罚、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制作;④邀请专家讲课;⑤进行考试;⑥交通指挥动作训练等。

3、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宣传方式要注重实效性,要集中展现各地“治超”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突出成效等。同时,还要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违法性的宣传和教育,对超限超载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消除超限超载惯性心理。

(二)坚持联合治超,加大依法严管的力度

继续实行路面联合“治超”执法,确保人员投入,坚持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态势,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在开展“治超”执法过程中,要继续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XX]455号)的要求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对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按照《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厉进行处罚,同时严格实施卸载,消除违法行为。对严重超限超载的违法运输车辆,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工作原则和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各项治理工作要点,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1、加强协作配合。公路路政队伍作为交通执法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对超限超载治理负有法定的义不容辞的职责。全体执法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2、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对现有车型进行全面清理,整合和解决车辆“大吨小标”问题,继续打击非法改装车辆。在实施检查过程中,严禁以目测或凭难判定超限超载车辆。

3、要严格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法管理,避免重复处罚。严格执行超限超载处罚标准,严禁只罚款不卸载。

4、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车辆。重点检查处理从事大件物品运输和运输煤炭、矿产品、钢材、建材等大吨位超限超载车辆,对重量不超的运载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油、汽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不实施卸载措施,但要实行现象告诫、登记,并将有关违章情况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加强管理,控制超限超载;对于超限超载登记超过3次的实行抄告、公示制度,由车籍所在地交通部门取消其营运性运输从业资格。

5、检查期间如遇通行车辆密集时,则只拦截检测检查大吨位的超限超载车辆;如发生交通堵塞,疏导交通。严禁执法人员随意上路拦车检查、强行追车检查。恶劣天气或条件不具备时,停止检查。【关于加强治超执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6、检查站的检测通道要用锥型警示桩设置检测警戒区,并在距检测点1000米和500米处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检测过渡区,100米处设置“限速20”,50米处设“称重检测点”,称重通道右侧设照明设备。配备的检测称重仪应始终保持正常的技术状态,定期检修并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校检认定。

7、严格遵守车辆检(测)查与处理处罚程序。实施检查必须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发现超限超载车辆后,示意其减速靠边停驶接受检测、检查。执法人员实施检(测)查时,应首先向当事人敬礼,表明身份,说明检查理由,请当事人出示相关证件,交记录员登记后,引导被检车辆以每小时5公里匀速通过称重检测仪,称重仪打印出验测单后,操作员应请当事人在检测单上签字确认,并将车主联交当事人,并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程序及有关处罚标准实施处罚。做出处罚前应制作《勘验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必要时运用照像、摄像设备收集证据。作出处罚应向当事人出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处罚决定书》,交当事人签收。

四、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关于加强治超执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为确保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树立良好的公路执法队伍形象,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服务社会、奉献人民”的宗旨,必须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措施,加强队伍建设管理。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违纪、违法有关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1、加强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明察暗访、投诉举报查处制度,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局“治超”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执法政务公示栏,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级和本局制定的“治超”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对于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执法人员一经查实,坚决调离执法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特别是对于执法人员内外勾结,私处带车、放车逃避检查的,一经查实,坚决从严处理,对直责任人坚决开除公职,决不迁就,并追究有关科室的领导责任。

3、执法责任人要对所属执法人员严格管理、教育,要以身作则,带头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加强内业管理,保持办公场所卫生、有序;坚持岗前工作例会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反馈工作情况。

五、加快“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1、针对治超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总结、研究“治超”工作的基本经验和内在规律,逐步建立“治超”长效机制。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出台“治超”方面的规定,建立多层次“治超”规章制度体系。

3、强化管理规范,加强横向联合,推进信息共享,建立起“治超”网络,为长效治理工作奠定基础。同时,提高“治超”检测工作的效率,在依法“治超”的同时,有效保障公路交通畅通。

治超工作计划(二)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巩固现阶段治成果,将公路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0.3%以内,根据我镇实际制定20**年金龟镇公路治超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着力构建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为目标,按照“政府牵头,各线配合,立足源头,全面治理”的原则,以货物装载源头治理为重点,健全公路治超网络,加密盲区布控范围,加强治超队伍建设,创新科学治超手段,完善治超工作体系,确保公路治超工作长期有效和持续稳定地开展。

二、工作目标

车辆平均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0.3%以下。公路治超网络基本完善,(

三、工作任务

(一)摸清底子,健全治超检测网络

1、摸清底子,制定明确的治理方案

治超办结合辖区内公路实际情况,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超载超限车辆规律,掌握其特点,明确超限超载货物的装载源头。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方案和严密的治超网络布局规划;治超办要加强对各企业、各村的指导工作,及时提出改进建议,推进我乡公路治超工作有效开展。

2、以堵为主,健全治超网络体系

治超办根据治超网络布局规划,在选定的治超控制节点,通过执勤点堵、流动巡逻车查、开展群防群治等措施,建立起辖区公路治超网络,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对行驶公路的超限超载车辆实施打击。

(二)开展货物装载源头治理,把好源头装在关口

1、建立政府主导,各线参与的装载源头综合治理机制

镇治超办要起牵头部门的作用,积极向镇政府汇报,推动镇政府将货物装载源头治理纳入各村及企业办的目标考核内容。治超办要负责各条线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线治超责任的落实,促进装载源头治理工作进入常态化监管。

2、确定治理重点,强化监管措施

治超办负责调查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货物装载源头分布情况,科学分类,根据不同的源头类型制订相应的治理措施和工作机制,采取行政、经济手段相结合的方式,统筹调配现有执法力量,对源头企业进行治理。

(三)强化联动治理,开展集中打击整治

治超办负责各相邻乡镇间的协调沟通,根据各辖区内货物装载源头分布和超限超载车辆行驶情况,共同研究制订联动治超方案,确定布控位置、管控措施,统一步调、统一行动,并定期召开治超通气会,通报各自治理情况,动态适时调整治理措施,形成对超限超载车辆的合围攻势。

治超工作计划(三)

20XX年是我县治超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的关键一年。为切实转变我县治超工作推进方式,深入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山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全面推进全县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现就柿庄镇20XX年治超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持之以恒、立足源头、强化路查”的原则,继续贯彻“铁腕治超,坚持不懈,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十六字治超方针不动摇,不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治超长效机制,加强目标任务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坚决防止超限超载现象反弹,努力推进治超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加快建设“平安柿庄”,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强化治超联动机制建设,加大路面、源头两个方面的治超力度,加快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和治超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四个转向”、“两个确保”:一是把治超主战场转向超限运输、超载装卸集中连片的盲区盲点上来;二是把流动治超逐步转向固定治超上来;三是把临时应急治超转向常态化治超工作机制上来;四是把部门治超真正转向政府治超的工作层面上来。确保县区道路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3%以下,进驻监管的货源单位超限超载车辆零出场,巡查监管的货源单位车辆超限超载出场率控制在2%以下;确保治超工作在全县处于第一方阵。

三、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继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治超长效机制。

1、进一步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治超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的治超领导机构,将治超工作列入政府全年工作计划,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级监管部门要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治超工作深入开展。

2、落实治超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乡镇政府要召开一次治超相关部门和各行政村参加的治超专题会议,总结和部署治超工作,研究治超相关问题。完善抄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突出抓好抄报案件反馈工作,提高联动工作威慑力。

3、深化协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部门之间、县镇之间相互联动,形成全镇治超“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工商、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安监、交通运输、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各类货物转运场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杜绝二次配载超限行为。依法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非法兼营车辆改装的汽车修配厂、维修点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对销售外廓尺寸、轴荷、总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安全技术标准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4、加强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的衔接、配合。路面执法部门与源头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换,特别是要及时交换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有关信息。交通运管部门对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实施吊销车辆营运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5、深入开展区域联动治超。根据货源分布及车流分布特点,划分治超重点区域,要积极与相邻政府沟通,有针对性的开展跨区域联合治超行动,实现区域间治理超限超载联防联控。

(二)全面加强源头治超工作。

6、加大对重点货物运输装载源头单位监管力度。镇安监部门要结合货运市场管理,会同派出所对辖区内货运源头单位进一步展开摸排,及时调整、公布重点监管货源单位,强化货运源头单位进驻、巡查监管,并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流动进驻监管。

【关于加强治超执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7、明确货运源头单位工作职责,加强企业自律。,履行治超义务,确保出场车辆无超限行为。安监部门对违反有关装载规定的货源单位,要严格进行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有关机关对移送的案件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抄告移送案件的运管部门。

8、加强货运车辆查验审核工作。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应急时上报公安部门不得予以登记和发放牌照,交通运管部门不得办理车辆营运证。在车辆年检、年审或车辆二级维护竣工验收检测中,发现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货运车辆,公安车管、交通运管部门要坚决予以恢复原状,杜绝非法改装及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符合规定用途的车辆进入道路货运市场。

(三)继续强化路面治超执法力度。

9、县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大投入,增加执法人员,进一步完善乡镇路面治超联合执法机制,以固定超限检测站和治超卡点为依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开展流动巡查,加大治超辐射面,形成全区域、全路段、全天候的监控,始终保持路面严管严控的治超态势,加大挤压超限超载运输的时间和空间。

10、路面治超以四轴以上、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大型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城乡道路为重点,强化夜间治超力度,消除盲区盲点。对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改装等违法行为,责令并监督违法行为人采取卸载、拆解等改正措施,及时纠正违法状态。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违法记分制度;对累积记分超过规定限值的驾驶人,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11、深入开展集中行动。县、乡交通、镇安监部门要针对超限运输车辆较为集中的地区或绕行较多的路段,每年定期开展集中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对我镇治理难点地区和路段,县乡治理超办可抽调执法人员开展专项行动,且每月不少于两次。

12、积极争取资金,加快固定治超检测站建设,实施执法全过程监控,提高出勤率、查处率、卸载率以及逃逸车辆电子取证率,保证规范执法、规范治超。

(四)积极探索农村公路治超模式。

13、镇政府要依靠公路沿线广大人民群众,群防群治,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要求,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农村公路治超特点的政策措施,组织乡镇政府、行政村在重点农村公路设置限宽限高的龙门架和水泥墩等防护设施;聘请农村公路管理人员在保洁的同时看路护路,发现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农村公路应及时报告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五)加大治超工作宣传力度。

14、镇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加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办法》的宣传及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典型宣传报道,努力提高道路货运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引导相关企业和人员按章装载、合法运输。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对治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治理过程中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道和推广,推动治超工作深入开展。

(六)保障措施。

15、制度保障。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考核办法,实现有奖有惩。县乡安监、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和路段的督导检查,对治超执法人员违反规定执法或徇私舞弊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严防公路“三乱”。对治超工作不力、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未能得到有效遏止的予以通报,依法追究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16、安全保障。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治超执法人员人身安全。治超检查时,要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配备相关预警提示设备,引导车辆进行检查。对恶意堵塞交通、暴力抗法、聚集冲卡、寻衅滋事危及执法人员安全等行为,公安机关要采取措施,严厉打击,维护治超工作环境,树立政府治超权威。

篇五:关于加强治超执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2015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队伍是政法队伍的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六大及其全会为我们描绘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队伍建设既是司法行政机关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根本要求,也是正确履行职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的关键和保障。今年3月,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关于开展队伍建设调研工作的指示精神,我们对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概况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包括XX市司法局系统、XX区司法局系统、XX市司法局系统,全市队伍包括市、区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国家司法鉴定人。目前全市共有地、县级司法局3个,机关工作人员111人;找文章到范文搜网-http://

篇六:关于加强治超执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2016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6年,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具体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省、市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提出的要求,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化解行政争议、保障依法决策,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本年度我县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回顾

(一)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切实增强我县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制定了《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例会制度的通知》,充分发挥县政府领导带头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各乡镇、各部门也建立健全了干部学法制度,干部集中学习年度不少于四次,做到了学习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二是履行职责,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根据《决定》要求,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2016年,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递交了《大名县人民政府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报告了县政府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履行了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及上级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的职责。各乡镇政府、政府各部门向县政府报告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三是进一步完善全县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为全面掌握我县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情况,科学评价各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我县印发了《大名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实施意见》,决定于今年12月份对各乡镇政府、县直部门开展依法行政考核。今年的考核将对所有乡镇、县直部门采取实地检查方式进行,考核结果还将同时纳入全县绩效考评体系。

四是认真抓好“六.五”普法工作。围绕构建和谐新大名,以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为指导,针对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公务员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群众依法表达诉求、青少年提升法律知识,在大名府路、人民广场和乡村集市开展了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律八进”活动200多场次,编印了10000本《常用法律法规108问》。在3.15等法制宣传日、重大活动采取上街咨询、下乡解答疑问、举办法制文艺演出62场次、开播《举案说法》普法节目30期、编发法制短信2万余条。围绕重点项目、土地综合整治等全县中心工作出动法制宣传车1000余台次,不间断播放相关法律法规3万余小时,电视广播循环播放土地整治法律政策2000余小时,发放法律法规明白纸10万张,法制宣传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冲锋号、排头兵,为推进我县翻身崛起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五是充分发挥行政服务大厅载体功能。行政服务大厅内设50个办事窗口,集中了工商、质监、国土资源、建设、民政、人事等职能部门集中办公,可为投资者办理生产性、经营性、社会公益性等项目所需的审批,核发各类批准文件、证照和收取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2016年,截至目前行政服务大厅累计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3360余项、行政服务事项20000余件次,限时办结率达到100%,进一步简化了审批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全县经济发展环境,赢得了广大群众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六是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着力改善“两个环境”的决策部署,我县积极主动作为,在全市率先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再造审批流程,全面提升行政效率。全县行政许可事项由原来的150项削减合并到87项,削减率达42%;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原来的97项削减到67项,削减率达30%。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环节平均减少2.6处,压减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通过清事项、减流程、压时限,使全县行政审批效率全面“提速”。

(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县政府明确要求,在研究审议和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经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不得作出决策。并制定了《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今年以来,县政府法制办审核修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研究议题7件,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二是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听证制度。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或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对政府重要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积极探索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为加强对全县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与反馈,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县政府探索建立了行政决策后评价制度。近年来,我县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招商引资方面的优惠政策规定,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和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这些优惠政策是否适应现实的需要,有待于进一步评价。为此,县政府要求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对这些招商引资政策措施进行专项评估,并及时向县领导提出决策建议。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为保证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凡以县政府或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都必须经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后,才能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二是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县印发了《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名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2016】93号),对2016年清理后列入保留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以及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制定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目前正在对清理出的40件规定进行逐件审核,待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后向社会公布;三是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审查。在规范性文件审核过程中,我们坚持规范性文件专人审核和重大疑难问题集体讨论制度,重点把好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这三个关口,坚持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力求文件内容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能解决实际问题。截止目前,我办共审查县委、县政府及“两办”各类拟印发文稿312件,其中属于规范性文件备案5件,提出审核意见39条,从源头上保障了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四)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按照2016年度法制工作安排,今年4月份我县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再次梳理,并在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与省、市处罚标准对接。二是开展行政执法现场巡查监督,先后4次组织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到交通治超站、交警中队、物价检查所、工商所等与群众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重点执法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求当场整改,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对我县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按市法制办要求今年6月份,我县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自2016年以来我县的办证人员总数为1824人,因退休、转岗等原因不在执法岗位的为606人,现有行政执法人员1218人,清理结果已上报市法制办。四是督促行政执法案卷整改,根据省、市要求,针对卫生、水利、物价等部门在行政执法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指导督促存在问题单位开展全面清查整改,并向省、市反馈了整改结果。五是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制度,为贯彻落实好《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精神,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我县印发了《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统计情况的通知》,并搭建了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密切合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平台。

(五)注重实效,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各类信息,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壮大信息公开队伍,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人才支持。为了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县要求各乡镇、县直部门确定一到两名信息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20个乡镇、69个县直部门均配备了信息主管领导和专职信息员,做到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负责日常事务的工作格局,壮大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入了新的力量。二是加强指导监督,组织开展培训。今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成了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聚合,8月份我县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培训班,邀请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工程师讲解新平台的使用方法和功能,对信息员上传政府网站信息格式作出了统一要求,明确了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县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全面公开各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我县依托大名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狠抓信息公开质量和数量,坚持以公开促工作、促服务、促实效、促规范的原则,尽心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目前,我县通过大名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传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85条。四是认真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在总结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大名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政府门户网公布。目前,正在积极编制《大名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六)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主动调解纠纷,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目前全县共建立各类调解组织800个,至此以县人民调解中心为龙头,以各级各单位调解委员会为组成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化调解组织业已建成。围绕“早预防、早处置、早解决”,实现矛盾纠纷真正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只有让基层干部能够掌握了一定的基本法律常识,依法解决问题,才能减少矛盾隐患。为此,我县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组织12名法律工作者,编印了1万本《人民调解培训教材》,结合乡镇和相关部门对全县近万名人民调解员和新当选基层干部分批进行了培训,让基层干部带着“法律武器”、“政策红线”来处理解决问题。按照“调解优先、普法调解相结合”的原则,县司法部门要求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在办理案件时,必须向当事人讲清、讲透案件所涉法律政策,正确引导当事人依法解决纠纷,能够调解的不诉讼,避免激化矛盾,1-10份全县法律服务机构所办理的近千起案件无一件激化,真正实现了“调解一案、普法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为了把矛盾纠纷化解的目标锁定到户、落实到人,我县1-10份共安排定期矛盾纠纷大排查10期,各乡镇由司法所牵头,包村干部结合村治安员、人民调解员具体落实所包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一般纠纷能够现场解决的均已现场化解,疑难纠纷上报乡镇主管领导,由乡镇安排专人包案限期化解。1-10份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000余件,基本实现了把矛盾化解在了基层,解决在萌芽的目标,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利地保障了社会稳定。

二是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我县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作用,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真正做到复议为民。2016年,我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件,受理5件,全部前置调解结案,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行政复议专项经费能够得到落实,县政府每年将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依法列入行政经费,2016年我县行政复议经费已经落实到位。

三是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2016年县政府积极做好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对全县的行政诉讼案件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分析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中存在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建议,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积极探索基层信访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通过扎实工作,已在全县形成畅通、便捷、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格局,全面提升了工作质量和效果,巩固并维护了全县依法逐级有序的信访稳定局面。今年,我县共接待受理群众到县信访事项531件次,其中来人单访441户次669人次,集体访90批次892人次;对所有群众信访案件,按照“真接待、真负责、真解决”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进行了办理。全县90%以上的个体访都在县内得到及时妥善解决,未发生一起被记帐越级集体访,越级单访全市最少,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为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七)积极发挥法律参谋、顾问职能

不断强化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职能,充分发挥他们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事务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充分发挥法制办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中的作用,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二是充分发挥法制办在行政执法监督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全县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充分发挥法制办在办理法律事务中的作用,让他们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今年以来我县法制机构共办理政府及部门涉法事务11件,其中县政府领导交办5件、政府部门6件,涉及城管局、卫生局、国土局等4个单位;审查合同协议4件、其它法律事务5件。

二、存在问题

我县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甚至少数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薄弱,运用法律手段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总体水平还不够高,个别部门法定职能履行不到位,行政效率较低,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还不够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需进一步提高;部门规范性文件存在缺报、漏报现象,备案审查机制还需加强;有些部门在法制机构建设、人员到位、职能履行等方面需引起进一步的重视。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6年工作谋划

2016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着力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优化我县的发展环境,完善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确保科学民主决策质量,提高依法行政整体水平。重点作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决定》的力度,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优化行政执法环境。一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努力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问题。二是规范、强化程序建设和程序意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探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三是严格依法行政考核,对违法行政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三)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我县发展环境。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改进许可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对审批行为、审批手续的监督检查,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和监督机制。重点做好与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确保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真正落实到位。

(四)切实加强和创新行政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二是加强行政复议。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五)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全县中心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解决政府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热点问题,为政府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制度保障。

(六)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二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加快政府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三要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七)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及自身建设。要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政府参谋、助手、法律顾问的作用,为县政府在重大涉法事件上提供法律顾问支持和保障,有力促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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