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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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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报告制度
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 第一篇

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国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实施网络直报中结核病报告有关事宜的通知》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肺结核属于乙类传染病。必须按乙类传染病的报告要求对肺结核病例限时进行报告。

二、学校班主任为结核病疫情的责任报告人,校

长为第一责任人。

三、 凡我校发现的肺结核病人或疑似肺结核病人为病例报告对象。对具有咳嗽、咳痰 3 周(或 3 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学生应及时进行肺结核的排除、诊断。

四、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及时进行疫情

登记,并按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要求,第一时间报告校长,12 小时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2013年4月10日

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3
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 第二篇

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

1、 报告对象

根据《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结核病分册)及《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指南》确诊的结核病人。肺结核临床诊断病例:是指根据患者症状、体征、X线表现等,临床诊断确定为肺结核病,但缺乏痰液检查结果者。

2、 报告时限

【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断肺结核确诊病例或疑似肺结核病例,应按传染病报告时限进行网络直报,未开通网络直报的单位,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寄当地CDC,由其代录。

3、 报告程序

有痰检点的医院的报告程序

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有痰检点的医院-----问诊、体检和X线检查-----如怀疑肺结核病例-----痰检呼吸科或结核科确诊肺结核-----网络直报(诊断方式选择实验室诊断)

转诊单:转结核病定点诊疗机构登记、治疗和管理。

2015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 第三篇

第1篇: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希望相关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1、建立健全医院各科室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发挥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的职责。

2、各科医生在医疗诊治中如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流行性出血热的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医务处,填写传染病卡片由传染病疫报告员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他乙类传染病及病原携带者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瞄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各科医生应认真及时填写传染病卡片,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登记后,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传染病检查员每日对疫情情况进行检查审核,立即网络直报。门诊医生要认真逐项填写目诊日志,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职业、现住址、发病日期、初诊、诊断日期等不得漏项,字记清楚。并用红笔注明“报卡”。住院医师应在住院患者出入院登记本上用红笔注明“报卡”。化验室、放射科建立传染病登记本,防止漏登、漏报。

4、各科建立的门诊工作日志登记及传染病本要保存三年。

5、各科由传染病监控员检查门诊医师工作日志及病区患者出入院登记本是否填写齐全,传染病是否漏报、迟报。

6、认真执行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归口管理程序,经治医生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含结核性胸膜炎)必须立即报卡,12小时内网络直报。同时将患者转到结核病防治所并做好记录。如遇有患者大咯血、自发性气胸及其他严重合并症,可待患者病情稳后再转诊,不得擅自收治。放射科发现疑似肺结核或确诊活动性肺结核时进行登记。并将报告结果直接交给主治医师,以防报告丢失、患者走失。

7、定期对全院工作人员、就诊患者进行传染病的防治宣育。定期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培训。对新毕业、新调入及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传染病管理人员,每日要对全院传染病报卡进行登审核,当日立即报出,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每月对全院门诊医师工作日志、患者出入院登记、病历、处方等进行检查,检查检验科工作记录及放射科传染病登记本,杜绝传染病迟报、漏报等现象。

9、如发现传染病漏报l例要扣罚当事人当月奖金50元,传染病登记不认真或迟报疫情者,予以通报批评。

10、感染办公室要对传染病情报告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向相关科室、部门反馈情况,改进工作。

第2篇: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组织管理

卫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审核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的通报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1、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五)调查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六)卫生院及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分配给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备案,如发现帐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疫情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疫情资料对外公布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如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质量控制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九)奖惩措施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4、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贴。

第3篇: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地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南金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园长z为我园疫情报告管理第一责任人;副园长z为具体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为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她教职员工、家长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联络员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

2、具体负责人负责指导卫生保健工作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定期对全园幼儿的晨检、班级幼儿的出勤统计情况进行巡查;

3、各班班主任(疫情报告人)负责全园卫生保健工作,每天两次对师生做好晨间检查和全日观察。晨间检查时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全日观察中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园领导。凡发现法定传染病(甲类、乙类、丙类)、新发传染病和其他相关文件要求报告的传染病进行汇总后,向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需要报告的传染病时,应立即完整、清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将报告卡送到同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爱滋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在2小时内通知同安区疾控中心疫情报告人员。

5、乙类传染病(除上述病种外),应在6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6、丙类及其他要求报告的传染病,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7、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幼儿园报告,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8、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区疾病防控中心报告。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班主任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各班班主任要加强对本班幼儿的观察询问,如发现幼儿有发热、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在幼儿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有以上可疑症状的幼儿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情况登记日志上(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加强晨检,由值班教师负责对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做到一看二摸三查四问,了解幼儿健康情况,对因漏检的幼儿,各班教师应及时反馈给保健医生。

4、如果幼儿在治疗后返回幼儿园,教师应主动询问患病情况和治疗情况,如经正规医疗机构确诊为患传染病的幼儿,须查验治愈证明

,并报告给园长,确定无传染性后方可入园。

第4篇: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卫生保健教师是幼儿园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

2、每天要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和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及各类卫生消毒、食品监督等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即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园长报告,随后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根据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教育局——办公室、学前科;卫生局——儿保、疾控、卫监等、公安局——警署等)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3名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呕吐、腹泻、皮疹等症状时,疫情发现人和疫情报告人应当第一时间报告园长并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3、在幼儿园同一班级中,如果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3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违者将根据有关法律条文酌情处理。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发现人应当及时以最方便、快捷的通讯方式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报告。园长和疫情报告人同时向有关部门(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区儿保所、街道医院等)报告。(若发生食物中毒还要报区食品监督所)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要建立“来园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由卫生老师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晨检记录上。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园长,并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

2、班级教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及时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消毒。

第5篇: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小组:

组长:杜红梅

副组长:耿孝寅

组员:印志静、黄亦平、各年级组长与教师。

二、具体措施:

1、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主要报告员(张薇),疫情报告员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疫情报告员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报告。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校内发生传染病,每一位教师均为义务报告员,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第一时间告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由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与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联系立即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严防传染病出现须发和多发病例。

3、班主任严密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立即安排专人到医疗部门就诊治疗,防止传染病发生。如果出现传染病的迟、漏报现象,除对外依照传染病法追究情况外,学校按照情节严重与否将与当月和年终奖金挂钩。

4、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学生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请示校领导,进一步到医疗单位诊治。

5、加强传染病防治意识,对未上课同学要立即与家长联系,询问未上课原因,做好传染病的疫情报告。

6、加强学生的晨检制度,发现可疑传染病时,要立即报告领导,逐级进行核实诊断。

7、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疫情报告员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发现传染病疑似病或诊断病人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投药和预防工作,防止传染病进一步扩大或续发。

8、学校领导要及时下班级,收集未上课学生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生病状况,对传染病做到防患于未然。

9、学校疫情报告员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员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学校传染病疫情即时进行直报,同时由疫情报告员汇总登记在《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上备查。

第6篇: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工作制度。

一、校医为学校的疫情报告人员,负责本校常见病的诊治,就诊的病人必须登记在门诊登记簿上,传染病还要登记在传染病登记本上,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当地疾控机构。

二、在校所有教职工、学生都是义务疫情报告员,发现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事件要报告学校的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

三、执行晨检制度,每日早晨上班前对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进行相关健康状况及卫生状况检查,并留有详细记录。

四、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每位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均有权利和义务向在校疫情报告人员报告,疫情报告人员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五、协助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对传染病人及疑似传染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六、加强健康教育,定期开设健康教育课。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认真学习20xx年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二、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共37种。要了解主要以及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非典、艾滋病、病毒性肝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狂犬病、乙脑、细菌性痢疾、肺结核、流脑、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等。

丙类: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1、组织领导:分管副校长为组织领导,政教处配合、校卫生室负责具体工作。

2、工作任务

(1)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应当立即报告校卫生室或卫生主管人员,由校卫生室或卫生主管人员统计后报告校领导,最后经确认和领导审批后由学校报告员上级教育主管单位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发现丙类传染病应及时报告校卫生室,由校卫生室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报告顺序:学生→班主任→校卫生室或卫生工作人员→校领导→镇防保科和镇教委→区教委体卫科和区疾控中心。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学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教职工亦同。

2015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 第四篇

第1篇: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促进我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水平的提高,按照《中小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试点推广实施方案》,以及县关于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计划和要求,现将我校开展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的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树立责任心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学校结核病防治的形势。通过学校相关领导和健康教育老师对相关任课教师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加强对在校学生结核病的防治知识的教育,结合相关宣传材料,增强在校师生结核病防病意识和知识水平,从而促进师生健康,培养学生健康的卫生习惯。通过学生对家长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由家庭向社区辐射,从而提高我校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降低结核病发病率。探讨我校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的有效模式。

二、目标人群

4—6年级学生

三、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

1、结核病防治科普知识;

2、怀疑得了结核病的患者应到哪里就诊;

3、国家对结核病患者治疗的救助政策;

4、结核病患者治疗应注意事项和要求。

四、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组 长:魏九忠(校长)

副组长:陈多明

成 员:钱立泉 黄金鹏 丁小美 吴天仪

分工如下:

魏九忠:负责督查结核病健康健康工作的开展。

陈多明: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

钱立泉:负责组织班主任、教师开展结核病主题班会活动、健康课程落实工作。

黄金鹏:负责做好师生和学生家长结核病情况统计,收集整理教育活动资料,撰写工作总结及相关文字工作。

丁小美:负责做好家校共建工作,负责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由学校学生向家庭传播。

吴天仪:负责指导、督导村级小学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2、学校认真按照《中小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试点推广实施方案》要求,将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授纳入学校常规健康教育课程,组织对学生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

3、学校决定举行“结核病健康教育周”活动,5月11日—15日在学校扎实开展多形式的结核病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4、采取“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方式,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由学校学生向家庭传播。

5、认真做好师生和学生家长结核病情况统计工作。

6、认真做好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总结,接受督导检查。

五、工作安排

1、5月7日派人参加县级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师资培训会。

2、5月8日召开校委会,研究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制订工作计划。

3、5月9日召开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暨师资培训会。

4、5月11日,学校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学生进行结核病健康教育。下午学校统一组织学生观看结核病健康教育光盘。

5、5月12日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张贴海报、发放结核病防治小册子对学生进行教育。采取“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方式,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由学校学生向家庭传播。

6、5月13日各班主任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结核病健康教育讲座。

7、5月15日对学生了解结核病防治知识状况进行测试和评估(知识竞赛)。

8、各班于5月14前办一期结核病健康教育专刊对学生进行教育。【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

9、5月16-17日,学生自办小主人报,19日,进行评比。

10、6月20日前,做好师生和学生家长结核病情况统计工作。

11、6月30日,做好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总结,接受督导检查。

六、认真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做好工作总结。

1、各种培训资料、各种活动照片、宣传资料、签到册、培训资料等都要留存。

2、结核病健康教育档案资料由专人负责收集,建立专档。

【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

3、做好结核病健康教育活动的总结工作。

第2篇: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结核病是我国重点控制的疾病,也是全球关注的严重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制定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计划: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对本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卫生防疫工作纳入对学校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对学校传染病及结核病防治措施进行自查,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重点宣传各学校要配备专(兼)职校医或保健教师,确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员;要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新生入校体检及在校生、教职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做到结核病早发现、早控制;要建立健全学校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制定完善应对突发疫情应急预案,以有效应对学校结核病和突发疫情;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教室、宿舍、食堂等人群密集场所定期进行通风消毒、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有效预防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发生;要广泛开展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健康教育,举办知识讲座,发放有关结核病和其他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并对有关结核病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学校的自我防控能力。

二、加强宣传日常监测报告,及时应对疫情的有关知识

早发现、早隔离、早治愈肺结核和呼吸道传染病病人是控制结核病和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流行的最有效措施。学校师生如发现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有咯血或血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可通过自报、互报向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员报告,对于未成年可疑症状者,疫情信息员应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学校班主任和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的晨检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工作,对因病请假者要追查病因,防止对肺结核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人失去管理。学校要严格执行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结核病疫情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报告。

与此同时,学校应对确定的疫源地(学生居住和学习的集体环境)进行紫外线定期消毒。改善学生宿舍和教室过度密集状况,以及室内通风换气条件。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第3篇: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加强我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增强结核病防病意识,保障师生健康,并由学校向家庭、社区辐射,提高人群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降低结核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推动了我市结核病防治规划更好地落实和完成创建卫生城市的目标特制定此计划:

一、组织领导

成立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徐云峰 (校长)

副组长:郭 凯 (教导主任)

成 员: 各班班主任

二、主要工作:

1、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结核病控制工作的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审议结核病控制计划,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和任务;保证结核病防治落实到位。

2、学校分管领导和健康教育任课教师各1名要积极参加市级结核病防治知识统一培训;

3、参加市级培训或负责的健康教育任课教师,要利用利用宣传员手册采用讲座形式对全校教师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专题培训;

4、学校将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授纳入学校常规卫生教育课程,组织对学生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可通过开展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观看光盘、专题讲座、国旗下讲话、知识竞赛、黑板报、橱窗等形式进行宣传。

5、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或由学生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给家长的方式(要收集家长阅读后的信息反馈资料),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由学校向家庭传播。

6、加大学校晨检工作力度,落实病人发现的各项措施,在学生中开展病人发现工作。

7、加大国家对结核病免费治疗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有效地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

8、建立健全各种档案。

三、保障机制

1、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评先和目标考核当中,对在此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学校领导对结核病防治工作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学校要在经费、物质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2016全县结核病防治实施方案
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 第五篇

【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目标要求

以省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明确职责,完善机制为重点,积极构建“疾控机构负责规划协调、医疗机构负责初筛转诊、定点医院负责确诊收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患者全程管理”的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提高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水平,促进“十二五”结核病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卫生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县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和项目技术指导组。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工作职责

1、县项目办公室

⑴领导、检查、督导项目各项工作。

⑵协调相关部门,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⑶督促药品、经费的规范使用。

⑷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2、县防疫站

⑴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内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⑵定期完成、上报季度、年度报表(告),年度工作总结。

⑶负责本地区药品需求计划制定,根据定点医院需求为其提供免费的抗结核药品。

⑷建立与定点医院的沟通合作机制,定期与定点医院进行信息传递。

⑸负责将定点医院诊治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传递给其居住地镇、办卫生院,落实对病人的追踪与随访治疗管理。

⑹负责管理肺结核患者的督导工作,对网络报告但未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的肺结核患者进行追踪,对中断治疗的患者进行随访。

⑺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镇办卫生院结核病防治工作。

⑻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定期检查和指导定点医院的疫情报告和转诊等工作。

⑼开展对(镇、村级)结核病患者发现、治疗管理和健康教育等的督导检查工作。

⑽充分利用数据资料,定期对本地区的结防工作进行分析评价,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

3、结核病定点医院

⑴建立分管院长领导下的结核病诊断治疗工作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结核门诊、结核病房、药房、检验科、放射科等)工作职责。

⑵建立病人报告、转诊工作流程及考核奖惩制度,定期组织对相关科室工作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院内通报。

⑶设立结核病门诊,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为结核病患者和疑似患者提供免费的诊断与治疗服务,为确诊的肺结核患者提供治疗过程中的3次痰涂片检查、2次胸部X线检查。

⑷建立结核病免费药品专柜,为患者提供免费的抗结核药品,按要求进行管理,定期向县结防机构提供剩余药品数量、有无过期药品、有无破损药品等信息,并及时到县结防机构取药。

⑸设立肺结核病房,收治需要住院的肺结核患者。

⑹按照规划指南的要求建立“三本”(《初诊患者登记本》、《结核病患者登记本》、《痰涂片检查登记本》及确诊肺结核患者《病案记录》,负责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专报)信息录入工作。

⑺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结核病知识健康教育。

⑻定期与县结防机构沟通,及时将患者信息传递给县结防机构。

⑼定期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医防合作例会,接受县结防结构的业务指导、培训、督导。

⑽协助县结防机构完成工作报表和工作报告。

4、镇办卫生院

⑴将发现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推荐转诊至定点医院接受诊断治疗。

⑵落实追踪及患者的治疗管理,并定期将患者的治疗管理信息传递给县防疫站结防科。

⑶负责对村医及督导员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⑷对督导人员的面视下督导服药工作进行现场督导与技术指导。

⑸负责对病人及村民进行健康教育。

5、村卫生室

⑴发现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荐到定点医院就诊。

⑵负责本地区患者治疗的督导管理:督导按时、按量服药;督促患者定期复查;及时上报患者治疗过程中的药物不良反应

⑶。详细做好病人的治疗记录;病人完成全程治疗后,将《肺结核病人治疗记录卡》上交乡镇卫生院。

⑷对乡镇卫生院通知的转诊未到位的病人进行追踪,对中断治疗患者进行追访。

6、其他医疗机构:负责院内初诊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报告和转诊工作,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三、具体实施内容

(一)县防疫站

推行DOTS策略,以镇办为单位,DOTS覆盖率保持在100%;开展日常督导,对结核病定点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督导以及镇办卫生院的督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加强结核病信息管理,定期开展结核病疫情分析,跨区域流动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反馈率达到90%以上,结核病防治工作报表及时准确率达100%;落实患者的治疗管理,开展患者追踪,肺结核患者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追踪到位率达到85%以上;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医疗机构、镇办卫生院结核病防治人员培训率达到100%;组织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公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加强抗结核药品的管理,避免药品浪费;按照项目要求,做好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二)定点医院

做好病人发现工作,新涂阳病人发现率达到70%以上;以《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16)》为操作标准,做好病人接诊、登记、报告、诊断、涂阳患者接触者筛查、治疗等工作,做到初诊患者、肺结核患者、放射、实验室等相关登记本规范齐全、病人登记信息完整、报告及时准确、病历等医疗文书规范,病人报告率100%,涂阳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85%以上,新涂阳患者治愈率达到85%以上;落实国家结核病防治政策,免费标准化疗的患者达到90%以上;门诊和住院医师要做好就诊结核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健康宣教工作,包括免费政策、治疗费用、治疗前后咨询、签订患者知情同意书等,做好医患沟通,避免医患矛盾的发生;按照国家结核病实验室诊断标准和操作规程,疑似肺结核病患者、确诊患者2、5、6(复治病人8)月末,痰分枝杆菌的涂片镜检率达90%以上;做好免费抗结核药物的管理,免费药品处方、发放记录规范齐全,免费药品无过期、霉变、破损和人为损坏现象。

(三)镇办卫生院

落实肺结核患者的管理,对接受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强化期内每月至少访视1次,继续期内每2月访视1次,全程不少于4次,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复查,并做好访视和治疗管理记录,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5%以上;推荐肺结核疑似症状者到结核病定点医院就诊,对未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的疑似肺结核/肺结核患者、中断治疗的患者进行追踪,并做好追踪记录,患者追踪率达到100%,追踪到位率达到95%以上:对村卫生室肺结核防治工作进行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结核病防治人员培训率达100%,对村卫生室进行每月1次督导;开展社区结核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社区居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四)村卫生室

对本村(辖区)肺结核患者治疗进行督导管理,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定期复查和取药,指导患者复查时留送合格的痰标本,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药物不良反应,并做好详细记录,“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填写规范率100%;发现疑似肺结核/肺结核患者及时推荐或转诊到定点医院,协助当地卫生院开展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对实施督导化疗的患者家庭成员或志愿者进行培训、指导,每2周对患者进行1次访视;向患者和社区居民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

(五)其他医疗机构

做好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患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病人报告率、转诊率达到100%;认真开展转诊前的健康宣教工作,转诊到位率达85%以上;在医院内部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结核病防治意识。

四、监控与评价【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

项目实施期间,县项目办应对项目实施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质控。县防疫站、定点医院、镇办与村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与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实施质量,并向上一级项目办公室提供相关的材料和报告

(一)医院内部管理

医院公共卫生科(或指定科室)负责对医院内部肺结核患者登记、报告和转诊工作进行检查。

1、频度:传染病报告工作每日核对,相关科室的登记和转诊工作每周核对;

2、内容:医院内部肺结核患者报告和转诊报告机制、相关制度和流程的执行情况;传染病报告卡、结核病门诊专报系统录入情况,医院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登记本填写质量。

(二)县防疫站管理

1、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定点医院相关业务进行定期督导,对其他医疗机构、镇办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督导按指南要求执行。

2、督导内容

⑴免费政策的落实情况;

⑵病人报告、内部转诊和医院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⑶肺结核患者发现、治疗和管理情况;

⑷定点医院内部培训和健康教育情况;

⑸药品管理与发放情况;

⑹资料信息管理:登记资料的完整,网络直报、结核病专报和季度报表工作情况;

⑺实验室质量控制。

(三)加强考核评估

1、县防疫站负责日常工作的督导考核,对承担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各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报告及时上报县卫生局,对工作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2、.县卫生局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综合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结合日常督导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奖惩兑现。

五、年度工作总结

县项目办在2016年10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项目工作总结提交市结防中心,经市结防中心审核汇总后,于10月20日前提交省项目办。

2015结核病防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 第六篇

第1篇:2015年结核病防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在中心党委及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全所职工团结奋进,共同努力,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员不足等困难,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现将主要业务工作汇报如下:

一、结核病统计监测工作

截止到2015年5月,全省共登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例,完成全年任务的%(/)。其中新涂阳病人例,完成全年任务的%(8/88)。1-5月登记的例新涂阳病人治愈例,治愈率为%;全省2015年1-5月份非结防机构本辖区报告本辖区的应转诊人数为例,总体到位病人为例,总体到位率为%。

二、开展结核病规范化管理工作

为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质量,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继续在全省加强质量管理,上半年召开了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会并举办了培训班6个。并结合各项工作开展了对9个市(州)和部分县级督导工作。在县召开全省定点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推进会,加大定点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推进力度。

三、开展耐多药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继续在我省的七个地区十个县开展耐多药监测,为省耐多药肺结核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开展专项调研活动

2015年我省确定的结核病防治工作重点之一是以县为单位,针对结核病疫情严重的地区进行结核病防治工作帮扶。省疾控中心组织流行病学专家、临床专家和网络报告专家对报告发病率最高的县开展了现场调研,采取有效措施,加速结核病疫情的控制。

五、全球基金结核病控制项目

根据项目要求举办了项目启动会、项目管理培训班和项目管理工作会议,4月举办了定点医院结核病防治培训班,并开展对县的督导工作。

六、达米恩项目

2015年4月,比利时达米恩基金会的两名专家到我省8市、县、县及市进行结核病防治工作督导;6月省疾控中心结防所在县举办省达米恩基金结核病控制项目督导员培训班。

七、结核病健康教育促进活动

2015年3月24日是第17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我国的宣传主题是:“你我共同参与,消除结核危害”。为了在“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期间广泛深入地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活动,提高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公众知晓率,引导大众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正确认知,我所组织开展了结核病防治系列宣传活动,让结核病防治知识走进农村、走进流动人口、走进羁押场所、走进校园、走进广大公众,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结核病防治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结核病防治的良好氛围。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八、参比实验室工作

1、耐多药结核病实验室监测工作进展情况,地级药物敏感实验熟练度测试情况。市、市已通过省级熟练度测试,并已开始对县级上送菌株进行药物敏感性检测。

县级培养工作按照监测工作指标,10个县级已完成培养任务数的46%。总阳性分离率为83%。其中,区培养工作已移交到定点医院,当地疾控开展了相关培训,县医院已安装生物安全柜,正采购所需的其他实验用品,待采齐后,即开展培养工作。

2、督导工作参比实验室上半年共计对7个地区、8个县开展了现场督导工作。

第2篇:结核病防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在卫生厅党组的关怀和下,在各处室的支持和帮助下,××××年全所党政团结、上下齐心,全体职工努力奋斗,以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为,以全国和全省卫生工作大会精神为动力,我省和我所,圆满了所长和党支部两个工作合同所规定的任务,并抓“项目”试点,为开创我省结防工作新奠定了的基础,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合同为基础,抓好全省结防工作。

所长与厅长签订的合同,是全年的工作基础;支部工作合同,是任务的;全省的防痨工作,则是结防所工作和控制全省结核病疫情的要点;而的“项目”试点工作,正是全省结防工作跨上新台阶的开端。

1、党政齐抓共管,争创全省防痨工作新。

今年结防所党、政、工、团组织团结协作,结防所的稳定,并且把全省防痨工作当作我所的任务来抓。带头,工作不分份内份外,只要对全省结防工作有益,对控制我省结核病疫情有利,都努力。对全国和全省卫生大会精神的学习,全所干部职工认识到了控制我省结核病疫情的性,了紧迫感。所与科室同志一道,基层情况,齐心协力,基层防痨工作的。全年所和人员共下基层工作×××天,所党政下基层××天。在各级的带动下,同志们不辞辛苦,不计较个人的得失,走村串寨,想患者所想,急患者所急,宣传政策和防治结核病的知识,所到之处,尽帮助基层解决专业技术上的问题,帮助基层出主意想办法,将各地的结防工作情况和疫情态势汇总分析,并反馈到卫生主管和卫生部结核病控制中心,为卫生主管及行政决策了的依据。和专家们一起,情况,分析疫情,制定解决的方法,使我省结核病防治工作发展。

2、抓“项目”试点,奠定基础,我省结防。

我省结核病疫情严重,而结防力量和基础较为薄弱。《卫生部与结核病控制项目》是一条低投入、高效益、地方结防工作的途径。

我省××××年被卫生部列为“项目”省,并先在××、××、××、××、××、××县试点,从××××年×月启动,在卫生厅的下,在所全体项目工作人员基层各级项目工作人员的努力下,今年×月已结束周期,并考核工作,×个县项目管理病人×××例,较卫生部要求的×××例超出××例。满2个月痰菌阴转率达××,初治菌阳病人治愈率达××%,都了卫生部项目的要求指标。并在全国结核病归口管理会议上了大会交流,受到卫生部和全国结核病控制中心的好评。

我省被列为“项目”省并在×个县的周期试点工作中,全国的标准,高标准严要求,项目办带头同基层项目组同志一起问题、总结经验,使我省结核病项目工作在交通不便、结防基础薄弱、防痨意识差的条件下,仍然了目的,了任务。部份县曾因技术不高、归口管理、或不理解等因素而病例缓慢,结防所技术组同志的现场、办学习班、开交流经验现场会等手段,问题逐渐得以解决,也了结核病防治的整体管理治疗。

项目县对项目管理病人药费减免和不住院化疗,使经济文化贫穷落后的农村结核病患者医治的机会,使边远山区因交通不便或经济的患者也能不住院而彻底的治疗,使感受到了和医务工作者对的和爱护。也使结防人员防治管理的锻炼和。是我省结核病疫情严重的,“项目”县工作的初见为我省结防工作的和控制结核病疫情发展奠定了的基础。

第3篇:疾控中心上半年结核病防治工作总结

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措施

结核病防治工作不仅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全县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无论县卫生局,还是疾控中心,都把结核病防治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当做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在年初的全县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县疾病预防控工作会上,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卫生局和疾控中心主要领导都做了重要讲话,县卫生局和县疾控中心都对结防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并且就结核病防治与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按照结核病防治方案和目标责任,将任务指标分解到乡镇。在中心,还定期召开结核病防治工作例会,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部署、安排各阶段具体工作。中心还将所有乡镇和职工进行划片承包,业务人员对所包片的医疗卫生单位、防痨专干、村医和免费治疗的肺结核病人进行全面督导访视,促进了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大病人发现力度,提高病人发现率和规范治疗率

病人发现是结防工作的首要环节,为了尽可能的多发现病人,我们采取了多种促进方法:第一,请领导多参与、多要求。卫生行政部门是医疗卫生单位的管理者,我们把工作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让领导及时掌握整个工作进展情况,并利用各种机会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不断加强肺结核病人的转诊力度。第二、县合作医疗管理局特别规定肺结核病人只能在县疾控中心免费治疗,合作医疗机构不报销肺结核病人在普通门诊的诊疗费用。第三、通过及时足额发放病人报病费、转诊费用,鼓励医疗人员积极转诊肺结核病人。第四、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培训,将国家关于肺结核病的管理治疗和发现、转诊政策传达给所有医务人员,让所有医务人员了解并自觉执行转诊政策。第五、认真落实病人家属及密切接触者的筛查,通过筛查主动发现肺结核病人;加大对病人的追踪力度,尽量减少已经发现病人的再丢失。第六、在宣传上狠下功夫,不断加强社会宣传,鼓励广大群众自觉到疾控中心咨询和检查。第七、严格单位职工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的管理,以热情的态度和精良的技术感召病人。通过这些方法使病人转诊率、发现率达到国家要求的水平。对发现并登记的病人全面落实国家免费检查治疗政策,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管理一例,治疗一例。1月-6月10日共登记接诊可疑结核病人690例,年病人就诊率为156/10万;胸透6)90人次,胸透率100%;初诊查痰690人次,痰检率100%。非结防机构报告106人,报告率100%;疑似症状者转诊106人,转诊率为100%,追踪到位率为90%,管理病人128人,系统管理率100%。涂阳病人家属筛查率为100%。其中初治涂阳免费治疗69人,完成任务数42.1%;涂阴免费治疗57人,完成任务数17.6%;复治涂阳免费治疗2人,完成任务数8.7%;涂阳病人治疗两月痰菌阴转率为100%,三月痰菌阴转率100%,治愈率为85%。基本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三、强化督导,确保病人的治疗管理质量

为进一步搞好结核病人的督导访视,确保全程督导化疗率达到100%,根据项目工作要求,县中心制定了严格的督导制度,对结防所所有职工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制度:规定每周星期四、五,县结防所人员轮流下乡督导,重点对乡级防痨专干、村医和免费治疗的病人进行全面督导访视,查看各级医疗单位对结核病人和可疑者的报告、转诊、管理情况,询问病人的化疗、服药情况,动员病人家属及密切接触者自觉到中心检查,察看治疗卡、药品保管等,并如实地向被督导者反馈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尽可能就地消化解决问题。每次督导结束后,及时写出督导工作小结,并在全中心会议上向领导和全体职工进行汇报。中心领导要随机进行抽查验证。截止6月10日,共督导乡村级6轮,访视病人137例。对71例初、复治涂阳病人家属,共189人做了检查。除此外还建立了县乡两级网络报告体系,通过网络管理人员每天对网络上报的肺结核病人及时进行登记,通知包乡人员利用上门、打电话等方式联系、随访,最大限度地收治肺结核病人,提高肺结核病人的就诊率和规范治疗率。

四、认真完成卫项目终期自评工作

为了确保“世界银行贷款/英国赠款结核病控制项目”终期评估工作顺利实施,按照市项目办要求,我县成立了卫项目内评领导小组,组建了内评工作组和办公室,经过一个多月的整理、查漏补缺、督导调查,顺利完成项目自评工作。自7月项目启动实施以来,共接诊疑似肺结核病人7436人次,管理治疗1764例,其中初治涂阳1012例,治愈915例,治愈率为90.42%;完成疗程40例,占3.95%;死亡4例,54例仍在管理治疗中。复治及其他涂阳204例,治愈193例,占94.6%;完成疗程8例,占3.92%;死亡3例;初治涂阴538例,完成疗程483例,完成率89.78%,死亡5例,40例仍在管理治疗中。项目覆盖全县43万人口,其中贫困人口12万人,农村妇女20万,60岁以上老年人3.6万。妇女中发现新涂阳病人387例,占38.2%,60岁以上老年人中发现新涂阳病人84例,占8.3%。

五、加强培训和宣传,提高了专业队伍素质,健康教育活动成效显著

今年3月份在全省结防工作会议以后,我们就开始着手新《指南》的培训工作。在市结防所的直接指导下,于4月份完成新《指南》的全面培训。共举办县医疗单位培训班1期,培训40人次;乡级医生1期18人次;村级防痨人员1期271人次。通过业务培训,使大家接受和掌握了新《指南》中现代结核病控制措施、技术、政策和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程序,更新了观念,进一步提高了防痨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3.24”结核病宣传日和“4.25”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结核病宣传和健康促进活动。发放了简单易懂的结核病防治材料和宣传画份,宣传单3份,在县广播电视台开展电视宣传2期,新刷墙体广告6条,办宣传栏6期。在县城中心区域招租宣传牌24个48面,张贴结核病防治知识内容进行宣传。4月16日与县妇联、共青团等单位联合开展“疾控知识进农家”活动。“六一”儿童节和县第一幼儿园联合举办了“疾控杯”“六一”儿童节文艺演出,把有奖结核病防治知识问答贯穿于演出全过程,通过展板和结核病知识竞答的方式宣传了结核病相关知识,在单位上,长期开展电话咨询,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结核病的知晓率,为进一步发现病人,有效控制传染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加强项目资金和药品管理

为了保证结防工作顺利进行,我们不断加强项目资金和药品管理,严防项目资金和药品出问题。项目财务管理实行专人专帐管理,严格落实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支出制度。及时足额发放转诊费和督导管理费用,保证项目经费全部用于结防工作,极大地调动了全县结防人员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了药品和相关物资的管理,做到药品专药专柜、专人管理,及时发放和调领免费药品,严格出入库登记,严格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杜绝了失效浪费和差错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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