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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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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法治建设整改措施
邹庄镇第二季度法治建设工作整改报告

邹庄镇第二季度法治建设工作整改报告

市法治办: 市政法委组织综治办、法治办等五部门于7月7日对我镇上半年的法治与平安创建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对我镇法治镇建设工作进行肯定的同时也指出了不足。我镇党委、政府特别重视,镇法治办针对存在的不足,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我镇把整改工作当作当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和解决人民群众切向利益的大事来抓,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成立以党委副书记陈浩同志为组长、政法委员刘永同志为副组长、镇法治办工作人员和各村各单位法治基干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镇村法治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及时将整改进展情况向镇法治办汇报,以便镇法治办按要求向市政法委与市法治办汇报我镇法治工作整改情况。

一、针对我镇法治创建工作缺乏创新意识问题

我们将按照上级有关会议要求、吃透上级文件精神,依据与上级签订的有关责任状,仔细分析研判我镇工作实际,明确责任,举一反三,制订有效措施,提高创新意识,认真落实,抓出工作亮点和特色,树立一些明星工程。

二、针对法治新闻宣传与信息调研工作做得不够问题【法治建设整改措施】

我们将立足我镇工作实际,做好做好调查研究,认真加强信息收集整理与分析研判工作,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与有关部门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做好我镇辖区里法治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及时把我们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积累的经验教训主动的及时的汇报到上级,供上级有关部门工作参考。

三、针对村级法治建设工作落实不够问题

我们将认真做好对村级法治建设工作的帮教、督导、检查工作,抓好村级法治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并认真做好相关台账的记录与收集整理工作,台账要条理清楚、内容全面、整齐、规范,完全反映我们的工作实绩。村级要认真贯彻落实市镇有关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双基(基层与基础)建设,力争全面达标。

四、法院生效判决涉府案件未履行问题

我们将高度重视,立即认真做好此类案件履行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方向

我们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根据上级有关会议要求、吃透上级文件精神,依据与上级签订的有关责任状,仔细分析研判我镇法治建设工作实际,明确责任,按照有关工作标准,抓领导抓落实,突出工作重点,注意典型培养与后进单位的帮教督导与检查督促,认真对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了有效整改,目前整改到位,希望市法治办适时对我们进行复查。

特此报告。

邹庄镇法治办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篇二:法治建设整改措施
法治建设之措施

让“法治”为“中国梦”的实现保驾护航【法治建设整改措施】

依法治国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早在2000多年前的战国时期,我们的先人就意识到了“法”对于治理国家的重要性。那时的商鞅率先在秦国实行了法治改革,成就了当时的盛世之举。近代的中国,由于外来者的入侵,曾一度长期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法治建设也因此被废弃。但幸运的是,中国再重新振兴之后,又认识到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法治建设再一次被提上了议事日程。2014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京召开了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大会通过了一项重要决定,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此举成功将法治上升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与平台。加强法治建设,对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是一个有力的保障。让我们共同关注“法治建设”,让“法治”为“中国梦”的实现保驾护航。

【法治建设整改措施】

法治,强调的是“法”的重要性,法就是纲领,是规则。这就意味着无论何人,无论何时,无论因为什么事情,都不能无视规则的存在。我们必须按照规则办事,俗话说得好“无规矩无以成方圆”,无论做什么都必须有规矩的存在。不能因为手中握有权力而忘乎所以,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习

总书记说过要“严以用权”,就是要告诫我们,任何人,尤其是党员干部,都要依法办事,不可滥用职权。

为什么中国要将“法治建设”提上议程?那是因为“法治建设”在中国是必要的、重要的、迫切的。国家能否兴旺发达,人民能否幸福生活,与法律能否公平、公正、畅通的实施关系密切。让我们放眼世界,美国、英国、法国等世界发达的现代化国家,哪一个不是法治国家呢?单说美国,美国的法律体系之庞大,法律实施之严格在世界上是非常有名的。美国的法律条款多达168万种,不得不说美国当今的强大与稳定,与他的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息息相关的。换言之,美国如今的强大与稳定,是以他完备的法律体系为保证的。与其相比,我们国家,尤其是中国大陆,与美国是有着巨大差距的。中国大陆目前拥有法律仅261种。所以,中国更应该重视法治建设,更应该将法治建设推向全面深化阶段。

要加强中国的法治建设,完善中国的法治环境。首先必须要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这是中国要进行法治建设必须遵守的原则与前提。除此之外,我们还应该采取以下举措:

一是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完善当前的法律体系。加强立法质量,尽快完善各个领域的法律条款。中国目前的261种法

律是远远不足以满足庞大的中国现实需要的。加强法律体系建设,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有法可守。以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为方针指导,加快“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从更综合、更完整的角度来审视当前中国的法制体制,加快法律体系的建设与完备。

【法治建设整改措施】

二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发展与更新。提高法治工作队伍的公平公正意识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这对于维护党和国家的权威和尊严是至关重要的,对于提高群众中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也是必须的。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将加强加快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传达到所有干部及党员中去,积极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切实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真正将法治精神落实到实处。人民权益要靠法律维护,而法律的权威要靠人民的拥护。所以,在全社会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法治氛围,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与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都是必需的。

四是加强监督。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制和重大案件责任倒查追究制度,以此来监督和威慑党员和领导干部在使用权力时遵守法律,而不敢滥用权力。加强群众的监督力度,拓宽监督渠道,更多的利用媒体、社会舆论等途径加强监督。继续做好作风整改工作,严厉打击不正之风、奢靡之风等行为,继续做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工作,加强党内监督,同时也要发挥各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

加强法治建设,保障人民的主体地位,真正做到公平公正、维护法律权威。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高人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这样才有利于更好更快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让我们共同努力,全面加强法治建设,践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发挥好“法治建设”的作用,让“法治”为“中国梦”的实现保驾护航!

篇三:法治建设整改措施
2016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法治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廉洁高效、法制宣传和法治实事惠民等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制约法治建设推进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按照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

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行政相对人树立食品药品法制观念,自觉做到知法守法、依法经营,促进提高社会公正诚信度和法治化管理水平,构建法治建设长效机制,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四、工作措施

认真按照《区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常新法治办〔2016〕1号)要求,充分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做到爱岗敬业、忠于法律、执法为民,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不良行为,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风范,自觉学法用法守法,努力打造一支“公正执法,廉洁高效”的监管队伍。

(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市行政执法暂行规定》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说理。遵循行政处罚法定、公正、公平、过罚相当的原则,围绕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程序等,采取书面、口头等形式向当事人阐明案件涉及的法律、事实和情节等事由,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凡事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既严格执法,又以理服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积极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

(三)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信用公示、警示告诫、行政建议等方式,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积极化解和消除不和谐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加强政务公开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做到各项工作透明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监管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使“阳光政务”成为依法行政的助推器。

(五)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相互配合、团结协作的工作机制。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讨论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

(六)加强执法监督。每半年开展一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通过自查、互查、查看台帐、调阅卷宗、调查问卷、现场检查等方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行政相对人、企信通短信问答、发放《机关公务人员公务行为反馈表》等方式,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察活动。

(七)抓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高效办理群众举报投诉事项,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及时回复,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案件办结率、群众满意度100%。办好法治惠民实事,有效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争创法治惠民优秀实事项目。

(八)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法律六进”及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和“法治大讲堂”等活动,以及利用分局网站《法制宣传》、《政策法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等栏目,大力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诉求、依法维权,用好法律武器,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工作步骤

(一)提高认识阶段(2月下旬—3月中旬)

做好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的深入发动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凝聚合力。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下旬—8月)

按照制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扎实开展活动,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改提高阶段(9月—10月)

及时收集开展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在吸收借鉴的基础上加以巩固和提高,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详细的整改工作计划,并整改落实到位。

(四)迎检测评阶段(11月—12月)

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法治建设工作成果,努力提高群众认知度,为法治建设满意度测评营造良好氛围,做好法治建设满意度测评各项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组领导、科室负责、上下配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保障力度。落实好专项活动各项保障,确保组织、人员、经费和效果“四到位”,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各科室要结合本职工作特点,在综合协调、日常监管、稽查执法等重点工作环节,身体力行,充分履职,彰显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注意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要积极探索长效机制,促进活动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篇四:法治建设整改措施
2016法治建设考核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2016年市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工作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市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统一安排,由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在铜垂直管理单位)。

三、考核内容

结合我市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实际和《2016年法治建设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要点工作,将考核的内容确定为工作保障、重点工作、表彰奖励三个方面,总分105分,其中工作保障、重点工作100分,表彰奖励为加分项,分值5分。

(一)对县、区的考核内容

1、工作保障(26分)

分别从组织领导、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基础建设、依法治县(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等方面,考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2、重点工作(74分)

(1)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主要考评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和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等情况。

(2)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形式。主要考评“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律节点活动的开展情况;贯彻落实《在全省组织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情况。

(3)法治文化。主要考评法治文化制度建设及活动开展情况。

3、表彰奖励(5分)

根据各县、区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和获得表彰奖励情况,酌情予以政策性加分。

(二)对市直部门(在铜垂直管理单位)的考核内容

1、工作保障(26分)

从领导重视、会议专题研究、机构人员配置、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基础建设等方面考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运行情况。

2、重点工作(74分)

主要考评建立健全和完善学法制度,积极参与法律知识培训,认真落实本部门、本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积极支持配合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完成全省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考核涉及本部门(单位)的各项指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3、表彰奖励(5分)

根据各市直各部门、直属机构、在铜垂直管理单位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和获得表彰奖励情况,酌情予以政策性加分。

四、考核方法

今年的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将采取自查、复查与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考核程序

(一)自查

考核对象应对照《2016年市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见附件),就2016年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总结全年工作成果和经验,查找差距和不足,针对存在问题年内予以整改,在此基础上形成2016年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自查报告,于2016年12月15日前报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复查

复查将与全市党风廉政与作风效能建设考核同时进行,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若干考核组,对被考核对象进行复查,被考核对象应对照考核细则,准备相关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和台账,供考核组查阅。

(三)综合评议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2016年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综合评议小组,根据被考核对象提供的自查报告、台账资料以及复查的情况进行审核评议,并结合“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情况和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形成最终得分。

(四)考核结果报送及使用

由市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2016年全市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结果,经研究审定后,纳入全市党政机关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篇五:法治建设整改措施
2016区城管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我局的职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和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会要求,以系列法治创建活动为载体,突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法治进程,巩固和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力争顺利通过“六五”普法中期考核,不断加快全区城管行政执法系统法治化建设进程,为城市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推进依法执政建设

1.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强化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述法考评制度、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市区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的通知》(通普发〔2016〕22号)。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确保应公开的党务事项公开率达到100%。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确保科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参与面达100%。

2.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与国家、省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违法创设行政权力。制定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经法制工作机构实施合法性审查后,由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单位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我局发布规范性文件后,应当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区政府法制部门备案,报备率达到100%,通过率达到100%。

3.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局党组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就相关决策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充分调研,认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公示、调查、座谈、听证等方式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对专业性较强的事项,召集专家进行咨询论证。落实行政决策责任制,明确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单位以及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法治建设整改措施】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4.深化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全面实行信息公开,以我局网站为载体,设立信息公开窗口。依法公布涉及城市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结果以及对市民群众举报投诉的答复。各项公开信息能够查阅、下载。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逐步实现行政权力运行全程电子化、公开化、透明化。深化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

5.推行移动执法。在多方调研、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移动执法工作方案,学习上级单位开展移动执法的先进经验。按照工作内容和步骤,认真开展权力事项的梳理,做好硬件的配备和软件的开发,加强培训和实际使用。力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预防腐败。

6.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重点案件备案审查机制。在行政处罚案件方面,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移送案件、无当事人案件以及符合听证标准案件的办案流程,规范该类案件卷宗制作;在行政许可行为方面,各单位要明确依申请行政许可与依职权行政许可各类别事项的办理(案)流程,进一步规范许可卷宗的制作;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明确每一档的罚款额度范围,细化量化处罚条款,严格控制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做到科学执法。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7.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提升队伍执法能力为目标,实现队伍建设规范化、职责设置专业化、执法过程标准化,推行移动执法新模式,充分展示亲民、高效、文明、和谐的城管新形象;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延伸试点建设工作,深入推进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完善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运行机制,继续推行城市管理的统一调度指挥、投诉受理和专项考评,完善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解决市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城市管理效能的全面提升。

8.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做到“三个强化”:一是强化宗旨意识。要按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续保持谦虚谨慎的工作态度、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二是强化工作调研。进一步深化机关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执法一线,围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强对策性研究,切实做到领导在一线指挥,干部在一线出力,问题在一线解决。三是强化工作落实。将工作任务逐项逐条进行细化、分解,突出重点中的重点,把握关键中的关键;强化督查抓落实,对照各项工作目标和时限要求,通过明查暗访、追踪督办等形式,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提高效率抓落实,广泛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在全系统形成一个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9.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六五”普法规划和2016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识、法律意识。充分利用宣传周、宣传月、节假日,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0.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根据2016年法制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紧紧围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这一工作目标,分阶段、分层次、分步骤对全区城管执法人员进行法制培训。通过培训促使全区城管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提升城管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继续执行“中心组会议学法制度”和“月学月考”制度,由各单位每月自行组织安排一次学习、组织一次考试;局法制科牵头每季度组织一次“城管法律大讲堂”,不定期组织局系统执法人员考试,考试内容围绕全年学习内容和局中心工作。

六、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1.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要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

12.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办理我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履行行政应诉义务,符合《关于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参与协调行政争议的工作意见》(通办发〔2016〕22号)规定情形的,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力争“一把手”出庭率达到应出庭情形的60%。自觉履行上级机关的行政复议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认真落实司法建议,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良性互动机制建设,共同化解行政争议,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篇六:法治建设整改措施
2016司法局信仰法治守护公正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司法行政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信仰法治、守护公正”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信仰法治守护公正”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信仰法治、守护公正”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想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对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坚持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司法行政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信仰法治、坚守法治,依法办事、守护公正,真正把法治内植于心、外践于行,坚定不移地做法治、法治建设的践行者、推动者、保障者。

二、开展范围和对象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范围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以及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全员轮训。认真制定和落实教育培训计划,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及政治轮训,争取在一年时间内将所有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做好全县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司法所长业务培训;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及人民调解员等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全系统工作人员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通过多种形式和各种类别的培训,对全员进行一次政治、业务轮训。(责任处室:政工科、基层科、律管科、公管科)

(二)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各种方式宣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宣讲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精神,以及政法系统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法治和法治建设进程中肩负的职责任务。积极组织学习观看市“十部法讲座”,确保每人至少听取一次宣讲辅导,以更好领会掌握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自觉以法治引领和推动工作实践。(责任处室:宣教科)

(三)开展集中学法活动。紧密结合工作职能,认真制定法律知识学习计划,以理论中心组、法治讲座、司法行政业务培训的形式集中组织学习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推行干部职工和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使本系统工作人员全面掌握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知识,强化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四季度,组织全县司法行政干部参加普法建档考试。(责任处室:宣教科)

(四)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根据上级要求,在每年“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使全体工作人员铭记誓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责任处室:办公室、宣教科)

(五)开展“依法履职、公正司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检查,不断健全完善执法程序和规则,形成事前预防、事中提醒和事后纠错等制度,切实提高执业人员执法水平。重点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对办理社区服刑人员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等案件逐一进行检查和评查,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等违规违纪行为。深入开展律师案件专项检查活动,不断规范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以县人大开展司法监督为契机,组织开展司法行政防止冤假错案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和整改活动,自始自终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责任处室:办公室、法制科、社矫科、律管科)

(六)开展司法行政便民服务活动。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司法所、深入群众,围绕群众关注的社会平安、公平正义及执法办案问题,认真听取意见,研究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积极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处室:基层科、法援中心)

(七)开展典型教育活动。注重从基层一线、平凡岗位、普通干警中选树尊法守法用法的先进典型,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激励作用。同时,以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推动政法系统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责任处室:政工科、纪检组)

四、工作要求

(一)及时动员部署,全力抓好推动。各乡镇司法所、局属各科室要把开展“信仰法治、守护公正”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实施,逐项活动抓好落实、逐个环节抓好推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抓好推动。县司法局成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三)紧贴工作实际,解决突出问题。要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努力破解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司法行政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总结教育实践活动的做法和经验,不断深化法治理论研究,为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法治工作水平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深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措施和成效,为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营造深厚舆论氛围。要加强正反面典型教育,多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切实把“信仰法治、守护公正”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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