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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案件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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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醉驾案件调研
醉酒类危险驾驶案件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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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类危险驾驶案件调研报告

作者:薛李竹梅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28期

摘 要 自《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司法实践中针对醉酒类危险驾驶行为的处理与操作逐渐模式化,在积累办理经验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以靖江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醉酒类危险驾驶案为调研对象,着重对相关基础性资料进行梳理和分析,对实践中暴露的问题加以研究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危险驾驶 醉酒 调研

作者简介:薛李竹梅,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0-208-02

一、醉酒类危险驾驶案件办理的基本情况

2012年靖江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醉酒类危险驾驶案件72件72人,除2件2人作相对不诉处理外,其余70件70人均起诉至法院,并被判处危险驾驶罪。

(一)被告人身份情况分析

1.被告人均为男性

由于男性驾驶机动车的比例多于女性,且男性由于社交、工作需要,加之酒文化的影响,饮酒行为较女性更为普遍。靖江市人民检院审查起诉的危险驾驶案件中,无一例外均为男性。

2.中青年人为本罪高发人群

被告人中,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的有16人,占23%;年龄在31至40岁之间的有22人,占31%;年龄在41至50岁之间的有28人,占40%;年龄在51至60岁之间的仅有4人;61岁以上的为零。

3.被告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

被告人文化程度为小学的有12人,初中的有34人,二者占审查起诉的66%;中专以上文化的有24人。可见学历的高低与其对法律的熟知程度及主动遵守法律的意识成正比。

篇二:醉驾案件调研
醉酒驾驶调研分析

短期内市区醉酒驾驶案件急剧上升应引起重视

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以来,截至7月25日,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我院共受理因醉酒驾驶被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1件21人,并且呈不断上升趋势,现已提起公诉15件15人,法院已判决7件7人,其余案件正在审理中。现对市区发生的醉酒驾驶案件综合分析如下:

一、我院受理的市区醉酒驾驶案呈现以下特点

1.犯罪嫌疑人以中青年男性为主。在我院受理的21起案件中,21名犯罪嫌疑人均为男性,年龄最小的21岁,最大的52岁。其中,45岁以下中青年犯罪嫌疑人共20人,占95.2%。

2.醉酒驾驶犯罪嫌疑人所用机动车辆为二轮摩托车的案件比例较高。犯罪嫌疑人所用机动车辆为二轮摩托车的案件共16件16人,占全部醉酒驾驶案件的76.2%;而醉酒驾驶小型汽车的案件共4件4人,占19.8%,中型货车1件1人,占4%。

3.犯罪嫌疑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多因发生交通事故而被查获。在我院办理的21件案件中,由民警在正常执勤中查获的醉酒驾驶案件共6件6人,占办理案件总数的28.6%。而因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而被查获的共有15件15人,占71.4%,其中因车辆碰撞、摩擦发生的双方、多方交通事故12件12人,占发生交通事故而被查获案件的80%,醉酒驾车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件3件3人,占发生交通事故而被查获案件的20%。

4.夜晚发案率较高且相对集中,多数案件案发于参加宴会、聚会、应酬等回家的路上。我院办理的21件醉酒驾驶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醉酒驾驶发生在20时至22时的案件共16件,占76.2%;发生在下午时段的4件,占19.1%,发生在凌晨时段1件,占4.7%。

5.酒精含量在100mg/100ml以上发案比例高。犯罪嫌疑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100mg/100ml的案件共18件,占办理案件总数85.7%;其中超出醉驾标准一倍以上即160 mg/100ml以上的案件共13件,占61.9%。在我院办理的醉酒案件中发现,一般情况下,正常人喝42度的白酒2两,或者4度的啤酒1瓶半,或者10度的红酒7两,血液中酒精含量均已达到80mg/100ml即达到醉酒标准。

二、短期内醉酒驾驶案件急剧上升的原因分析

在盐城市区短期内醉酒驾驶案件达21件,并呈不断上升趋势,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分析如下:

(一)客观方面的原因

1.醉酒驾驶入刑后,公安部门加大了对醉酒驾驶的查处力度,并且此类案件往往是当场抓获,或者民警在处理事故时现场查处的,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对自己醉酒的事实供认不讳,也不好狡辩,证据较为充分。所以,办结此类案件速度快、周期短,导致了在短短2个多月时间内公安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的醉酒驾驶案件高达21件,并呈不断上升的势头。

2.犯罪嫌疑人醉酒驾驶行为未能得到及时劝止。醉酒驾驶犯罪行为的发生除犯罪嫌疑人自身原因外,在一定程度上,还与犯罪嫌疑人

醉驾前未能得到有效及时劝止有关。大多数犯罪嫌疑人都是在参加宴请以及与亲朋聚餐、娱乐等场合喝酒,但是散场离席后,很少有人对犯罪嫌疑人的酒驾行为进行制止。

3.市区公交线路及设施不完善。从我市的公交营运模式来看,分为普通类公交车和BRT快速公交,普通类公交最后一班发车时间为18时30分,即从19时以后在盐城市区、郊区就没有普通类公交运营;而BRT快速公交只有B1、B2两条主线运营至夜间22时,且仅在市区内运营,其他的B支1、B支2、B支5三条支线仅运营至20时30分,这样的公交网络在根本上不能满足大都数人的交通需求,而且大部分犯罪嫌疑人都是在参加完宴会、聚会、应酬后回家,缺少必要的交通工具,21起案件中有12人家住郊区和乡镇,若乘坐出租车则消费过高,因此大多人选择铤而走险。

4.相关部门关于醉酒驾驶的宣传力度不够。少部分人,特别是一些文化层次低、不关心国家大事、不浏览报纸及新闻的农民、工人,他们缺少有效的途径来获取相关的信息,对醉酒驾驶入罪完全不知情,只知道醉酒驾驶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自认为稍加注意、开慢些应该不会造成什么严重后果。

(二)主观方面的原因

1.对醉酒驾驶具体的入罪主体、标准及处罚形式不了解。大部分人主观认为醉酒驾驶仅是针对汽车、货车等,并不知道同样适用于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另外,对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mg/100ml作为行政处罚和构罪标准的临界点不清楚,主观上对喝红酒、白酒、啤酒多

少量就能达到酒精含量在80mg/100ml没有具体化的认识。同时,对醉酒驾驶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的法定刑不够了解。

2.明知醉酒驾驶入罪,并知道相应的入罪标准和情节,但存在侥幸心理。部分犯罪嫌疑人认为:一方面,自己的酒量不错,所喝的酒完全在自己能够控制的范围内,自觉比较清醒,认为能够正常驾车,未能深刻认识到饮酒后驾车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另一面,认为自己即使酒驾,但在道路上正常行驶,也不一定会被交警查获,知法犯法、存在侥幸心理。还有少数的犯罪嫌疑人表示自己当时已喝醉酒,意识模糊,不知道自己不能开车。

【醉驾案件调研】

三、预防和减少市区醉酒驾驶案件的对策与建议

1.加强对醉酒驾驶犯罪的综合治理,引导公民树立健康饮酒,适量饮酒的理念。饮酒是我国的一种风俗习惯,要从根本上改变大众的饮酒理念,不仅需要主人一方少劝酒,多劝阻;还需要开车一方坚持原则,自觉拒绝饮酒,或者以茶代酒。同时,公安机关要加大对醉酒驾驶犯罪的查办力度,加强道路巡逻和盘查工作,特别是在节假日,要在饭店、娱乐场所等集中地段,加强警力,及时发现酒驾行为;要加强饭店、娱乐场所的提醒责任,对开车前来消费的顾客及时劝止酒后驾车行为。通过多种方式,使“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深入人心,使全社会形成禁止酒驾、文明驾车的浓厚氛围。

2.相关执法部门建立快速办理此类案件的机制,并注重办案效果。由于醉酒驾驶罪属于轻罪名,案情一般较为简单。因此,公安、检察院、法院应建立在各自程序内的快速办理机制,提高办案专业化【醉驾案件调研】

水平。特别是公安机关要区别对待酒驾案件行政处罚调查和刑事立案侦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醉酒驾驶案件应由专人办理,提高侦查水平,确保案件质量。检察机关、法院对醉酒驾驶罪案件要快速审查、尽快判决,并利用法庭教育、公开宣判等方式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如7月26日上午,亭湖区法院在五星街道五星村村部召开宣判大会,公开宣判了我院提起公诉的市区首批五名醉酒驾驶被告人。此次宣判大会,400多名干部、群众参加了旁听,受到良好的教育。也让更多人认识到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同时对那些心存侥幸的酒驾者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3.加大醉酒驾驶罪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禁止酒驾的法律法规,一方面要将刑法条文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的规定作为宣传重点,解释清楚法条的含义以及醉酒驾驶的量刑标准。在农村、社区、饭店、宾馆、娱乐场所等醒目位臵张贴警示标志、法制宣传画等,提醒驾驶员不要酒后驾车。另一方面,告知广大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臵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提醒群众机动车不仅仅局限于汽车、货车类,也包括两轮、三轮摩托车等。同时,向广大群众说明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区分临界点,即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一般给予行政处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

篇三:醉驾案件调研
2016醉驾调研报告

醉驾调研报告

我国公路建设为适应经济发展速度,几度提速,到xxxx年底,全国公路里程达398.4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7.4万公里);机动车保有量达1•99亿辆,拥有驾驶证人员2.05亿人。公路建设的高速发展,在助力于经济建设的同时,也引致违法驾驶及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居高不下,严重威胁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正是基于这种严峻形势,国家立法理念从结果本位走向行为本位,于2016年2月25日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追逐竞驶入罪刑法,体现了对民意的回应,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拥护。

在近3年时间里,全国各地司法机关在办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基本采取了零容忍态度,全国形成共识,统一量刑标准,且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有力打击和遏制了醉驾、飚车等危险驾驶之违法犯罪行为。但随着司法实践的深入推进,不少问题显现出来,尤其是醉驾上的疑难问题逐步形成司法困境,而且,初期的有些作法已明显不适应形势的发展,效应式司法必然要走向精细化司法。正是基于以上原因,本文试图就相关醉驾入罪之疑难问题,以法律适用为视角,谈点一孔之见,期望有助于问题之研究。

一、关于醉驾之强制措施适用难问题

醉驾入刑以来,各地司法机关在办案中逐步发现,对醉驾行为人施以强制措施存在诸多困境,主要表现为:刑法第133条中对醉驾犯罪的法定刑为拘役并处罚金,这就自然排除了逮捕强制措施之适用,因为逮捕的必备条件之一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醉酒犯罪不符合逮捕条件。根据刑诉法第六章强制措施的规定,醉驾排除逮捕适用后,只有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可供选择。刑事拘留,法定期限一般为3日,情况复杂且经批准可延长1-4日,对结伙、流窜、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经批准延长至30日。而醉驾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只能是7日。也就是说,司法机关必须在7日内完成醉驾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判决,无疑加重了司法机关的办案压力。取保候审,适用对象是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者或有期徒刑取保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者,以及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者或哺乳期中的妇女等。但醉驾案中一定比例的行为人来自外地,无法提供符合条件的保证人,采用保证金取保方式又难以确保行为人随时到案。监视居住,多适用于严惩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者,怀孕或处于哺育期中的妇女,或属于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等,且办案中采用监视居住方式耗费人力物力,实际效果也不好,司法机关很少适用,这一强制措施基本形同虚设。

综上比较,司法机关对醉驾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法定强制措施,基本上仅限于取保候审和刑事拘留两种,这也是近三年来司法实践的基本走向。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三种办法走出强制措施之司法困境。其一,推行以取保候审为主,刑事拘留为辅的选择适用原则。因为取保候审法定最长期限为12个月,既可以为司法办案留足办案时间,减轻办案压力,又可以节省人力物力,降低司法成本,更合于醉驾案件社会危险性较低之特点,这原本系刑诉法第70条的立法要求。其二,采用取保候审方便了各个司法机关的程序操作与办案衔接,利于诉讼程序的快速运转,而且一旦嫌疑人严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时,各办案机关均可改变措施施行逮捕方式,且不受刑诉法第79条之限制。其三,根据国家立法机关近期已着手修改刑法的动态(法制日报2016年1月24日“人大立法”版《法工委已经着手进行调研论证》),建议增加规定“曾因醉驾判刑的,应当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追究刑事责任”,提高醉驾法定刑,从而解决强制措施适用等一系列程序性问题。

二、关于醉驾之证据收集难问题

目前,一些办案单位反映,一方面,目前认定醉驾犯罪标准主要看犯罪嫌疑人酒精检测结果,即呼气酒精检测结果和血液酒精检测结果。问题在于,呼气、血液两种检测存在时间间隔问题,但酒精却是不断挥发和被人体分解的,从而造成在呼气检测时达到醉驾标准,但送去专门机构进行血液检测时却没能达到标准。另一方面,言词证据存在极大的不稳定性,通常情况下交警最初查获时嫌疑人一般都承认其有醉驾行为,但当案子移送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时,却对醉驾声称不清楚或矢口否认,甚至编造没有开车的事实或证据。再一方面,证人证言也存在不稳定性,因为醉驾案件中,目击证人往往是犯罪嫌疑人的亲朋好友,证人很难作真实陈述,而且犯罪嫌疑人案发后多被取保候审,有充足时间和空间去活动,极大提高了串供和干扰证人的可能性(记者走访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时刘枚副检察长发表的看法,法制日报1月24日“视点”栏目)。

笔者认为,证据是定案之根据,事关醉驾犯罪的打击力度问题,的确马虎不得。根据司法实践反映出的问题,笔者认为改进取证方法,完善规范化、标准化取证体系很重要。第一,在酒精含量的取证上,确保真实性和准确度。既然目前认定醉驾犯罪标准主要是看犯罪嫌疑人酒精检测结果,亦即呼气酒精检测和血液酒精检测定案,所以就应当在检测上下功夫,在抽取血液样本、测定电子违法数据时,谨慎实现证据获取的真实性和准确度,提高取证质量。第二,为防止呼气检测与血液检测因时间间隔发生的误差,一方面,在检测规则上应当确定比较科学的误差值,既承认这种自然现象,又体现以事实为根据的司法原则;另一方面,强化检测程序理念,力求准确、及时,实行血液备分封存,将时间间隔形成之误差降到最低限度。再一方面,在制度和规则上坚持“首次检测为主”的认证标准,之后的任何检测只作为参考值。第三,在言辞证据的取证上,为防止翻供和串证行为,应当效仿看守所提审的方式,实行全程式录音录相监控,以证明办案机关录取口供和证言的文明办案程度,程序合法公正程度,从根本上消除串供、翻供隐患。

三、关于改造与回归社会问题

据相关媒体和办案单位反映,醉驾犯罪的刑事改造和社会接纳问题,亦已成为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这是因为,一方面,醉驾行为人所承受的刑罚是拘役刑,而拘役刑是在看守所的羁押场所内执行,但由于看守所内关押的涉罪人员成份十分复杂,醉驾执行难免发生“感染”,极有可能由轻罪向恶性犯罪恶化,由单纯性犯罪向复杂性犯罪转化。另一方面,按照现有法律和政策规定,劳动者依法判处刑罚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合同;公务员被判刑后,应当给予开除处分;高校学生被判刑后,学校有权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如此,醉驾行为人服刑出狱后,将面临失业、失学等严重社会问题,使之难于回归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中去(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枚的看法,参2016年1月24日法制日报“视点”栏目)。

上列问题,集中反映了醉驾服刑人员的改造环境和回归社会问题,既涉及刑罚之后的改造质量,又涉及服刑完毕后的失业、失学问题。在笔者看来,这些问题,有的是司法机关能够解决的,有的却需要国家政策调整和全社会参与方能解决。首先,关于醉驾改造环境问题,这是司法机关自身可以解决的问题。在笔者看来,醉驾作为轻微刑之短期监禁刑犯罪,无论简单犯罪与复杂犯罪之区分,还是轻刑与重罪之区别,都表明不能在看守所实行混合关押。有条件的,可以另辟看守所之分所,专门设置醉驾服刑之场所,并实行有别于看守所的执行方式,坚持政治教育与劳动改造相结合,重在深刻反省醉酒驾驶给社会、他人和国家带来的危害,从思想深处解决问题;没有条件的,应在看守所专辟“醉驾服刑监区”或监室,由专门管教组织学习和劳动,严防交叉感染。其次,关于回归社会问题,一方面,对醉驾情节较轻,认罪较好,过去没有劣迹者,重视适用非监禁刑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减少被开除所带来的失业、失学后遗症;另一方面,驾驶人员的特点一般是每一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甚至大多是“一辆车养活一个家庭”,一旦失业将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这就需要社会从制度上来保障,应当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凡能接受改造的,均应保留其驾驶资格,不得予以开除;凡公务员犯罪的,一般保留公职;凡在校学生犯罪的,不能因此失学;对未成年学生,应当实行前罪封存制度,不因此影响就读、参军或参加工作。只有这样,方能避免醉驾入刑产生的消极效应。

(编辑:华华)

篇四:醉驾案件调研
2016信访案件调查报告

信访案件调查报告(一)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所反映的问题也参差不齐。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干部工作不到位、作风飘浮,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他们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对群众的切身利益漠不关心,而我们的群众则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能解决他们所反映的这些问题。在这种新形势下,笔者就当前如何搞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仅供参考: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经常换位思考,切实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

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来电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是人民群众作为国家的主人,充分发挥参政议政权利,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有效途径,实质上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一种信任,正确处理好群众信访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有利于惩治和预防腐败,有利于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的不正之风,有利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发展民主政治,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转变观念,整合力量。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不仅仅是纪检监察机关和信访举报部门几个干部的事,信访问题要得到彻底解决,必须各方面、各部门都要统筹协调,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每个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合力。

二是换位思考,转换工作思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干部应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服务“第一要务”的高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要求,随时转换工作思维,善于站在不同的角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忌把为群众办实事看成是找麻烦,把检举揭发的群众看成是“刁民”,而要把群众信访、来访看作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种鞭策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醒、警示。更要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深怀爱民之心,真诚地接受群众倾诉,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逐步化解矛盾,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是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信访部门作为纪检前沿阵地,要高度重视,经常过问,逐步建立起加强做好信访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而使信访举报工作既要立足于基本职责,把执纪办案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相结合,与做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又要把调查取证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疏导群众情绪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充分发挥案源主渠道的作用和直查快办的优势,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服务。

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努力化解基层矛盾和对信访问题的预防处置工作

俗话说:“树有根,水有源”,“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也有其原因。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关心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

一是要加大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自觉遵守信访秩序。要努力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环境,认真查处打击报复案件,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利用接待场所和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相关的法规、信访者的权利与义务、信访工作流程图、本委局受理的范围、工作程序及时限、质量要求以及领导接访的时间等,扩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影响,增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全年工作坚持做到“三办”,即: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普件快办;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保持一张笑脸,程序上讲一个清楚,明确给一个答复,承诺一个时限,搞好优质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实践“三种下访”形式:定点下访,即到信访问题较突出的单位和地区开展下访,督促基层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定人下访,即针对军转人员、重点上访对象、改制企业分流失业人员等特定人群开展下访,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切实解决好这些人员的实际困难;定事下访,针对移民安置补偿、新城征地补偿、城市拆迁等特殊弱势群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下访,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我们要以群众合法合理的意愿、期待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动力,把群众满意或不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也就是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根本和主线,避免盲目决策、武断决策产生诱发群众信访、上访的苗头和隐患,多一点思考,少一分盲目。

【醉驾案件调研】

四是要建立健全部门、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信访工作信息网络点。作为纪检

监察机关信访工作的“前位哨”、“电子眼”,定期或不定期报告信访信息,掌握基层信访苗头和动态,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坚持并完善领导包案、挂帐督办、领导下访、电话约访、信访工作百分考核、党风廉政信息发布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建立基层党政组织与群众互动、互信机制, 随时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

三、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制度,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一是创新工作机机制。结合《信访条例》、中纪委实施《信访条例》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学分工,明确责任,逐步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领导负责机制,领导亲自阅信和接待来访制度和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重要线索和疑难信访问题集体评估与研究制度、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问责任制、实名举报制度、双向承诺制、保密制、信访举报责任追究制、信访季度分析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

二是积极推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信访举报办事程序要按照:受理→登记→送阅→领导批示→转办、交办、自办→反馈调查处理情况→上报领导审批→结案( 了结) →立卷归档等程序办理,并积极探索信访举报在受理、调查、处理等环节的公开,切实增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信访举报的透明度。

三是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因为信访举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通过关门集中学习、走出去考察学习和在工作中实践学习,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干部的素质培养,切实加强信访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和素质建设,努力提高其具备五种能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做群众思想工作的能力;提高捕捉信息,及时发现违纪案件线索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能力;提高正确运用政策和纪律,查办信访案件的能力;提高调动各方面力量,协调处理突发性事件和疑难信访问题的能力;提高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把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秉公执纪,做到每件信访有记录凭据、有拟办意见、有领导批阅、有办理结果、有档案储存,减少处理信访举报的随意性,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群众稳定在当地。

信访案件调查报告(二)

为了有效化解执行信访案件,强化执行力度,突破执行难关,我们对全省法院的执行信访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调研过程中,除了对执行信访案件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全面、客观把握之外,还专程与一些长期上访的当事人进行对话。通过执行信访这面“镜子”,可以反观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执行部门及时改进作风,跟进制度,扎扎实实将执行工作落到实处,用实际行动解决执行难问题。由于执行信访案件在所有信访案件中突兀的地位,而且执行信访已与执行难等问题形成一个锁链,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将产生连锁反应,推动其他环节的运行,使法院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一、执行信访案件的基本情况与特点

执行信访案件本身都有着许多明暗交织的原因促成,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也会在执行信访案件中有所显现。据调查,执行信访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陈年旧账多,化解难度大

执行信访案件中以旧案居多,新案较少。近年来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执行程序的不断规范,民诉法修改后相关救济程序的明确等,执行案件质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这些久执未结的案件主要是因长期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的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虽经法院穷尽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最终难以实现债权。对于执行中确实无履行条件的案件,未向当事人做出合理的释明,致当事人不满。这类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因各种因素,使案件执行进展缓慢,有的案件历时久远,为此申请执行人意见大。这类执行信访案件所占比例约为56%。

(二)被执行主体履行不能问题突出

执行效果与被执行主体的经济实力密切相关,执行信访案件也存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现象。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属弱势群体的案件,大多集中在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财产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类案件。此类执行案件化解难度大,最易引发信访。申请执行人往往因为年幼待养、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生活陷入困难;与此同时被执行人往往也十分贫穷、无履行能力。执行工作陷入无物可执,双方皆有实际难处的两难怪圈。

(三)纠纷解决方式单一,问题堆积于执行环节

对诉讼案件的信访,可以通过申诉复查、再审等方式救济。而执行信访案件的解决途径单一,惟有将案件执行完毕这一条途径,一些本应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的市场交易风险,一旦裁判确定,而又执行不能,风险则有可能转嫁到执行法院。交易风险的存在,往往意味着必须有人为风险埋单,公权力救济途径使申请人规避了市场交易风险,由于种种客观原因限制,一旦执行不能,申请人就会纠缠于法院,使得本来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审理途径,转变为执行信访案件,问题堆积于执行环节。在执行环节中法院执行措施并无明显不妥,但信访人认为危害自己的利益抗辩后执行法院不予理睬,致当事人信访。一些执行案件中正常的救济途径受阻,如应按执行异议、复议程序处理的,有的法院不予立案,导致当事人被迫以信访途径申诉。

(四)被执行人、案外人信访比例增大,执行信访案件的起因更为复杂

由于甘肃省高级法院加大了执行的督导,执行效果得到大幅度的提升,申请执行人信访比例下降,而被执行人、案外人的信访比例却呈上升趋势。二零一二年,我们通过实施《执行流程管理办法》,《执行公开标准》,《执行监督信封》制度,大力强化规范执行,公开执行,强化执行监督。二零一三年,实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加强执行案件的督察督办,执行绩效大幅提升。从执行信访案件的数据反映来看,申请执行人的比例大幅下降,被执行人和案外第三人的信访比例呈明显上升趋势。究其原因,可归纳为三个:一是执行力度加强导致被执行人情绪激化和对立;二是被执行人企图通过执行信访扼制执行;三是执行财产处分力度加大,在执行过程中,触及到案外人,案件第三人的利益。

当然,执行信访案件累积也不乏有些上访人基于投机取巧、无理取闹侥幸心理而引发。该类案件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正确执行工作缺乏理解或对执行结果不满、对法律条文理解不清,或通过执行人员的解释仍然不理解,对法院有对立情绪。这类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当事人不明法理,思想行为偏激,或对通过执行方式解决问题的期望值太高,一旦愿望实现不了,就把自己应承担的风险全部强加于法院执行之上。

二、执行信访案件反射出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执行工作相对于审判工作而言,更容易发生信访,这与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和对抗性有密切关系,与案件审理环节实体判决和程序不当甚至违法相关联,也有整个社会的诚信制度和氛围息息相关,等等。

(一)立案、审判和执行环节相互脱节,难以形成合力

由于立、审、执分立,相关环节脱位,每个阶段的办案人员只关注自己负责的这一阶段,而不在意其他环节的问题;有的甚至只求自己这一段平安过关、回避矛盾,将信访风险推到下一个环节;有的存在判决等执行依据表述不清、执行内容不确定,或执行保障措施不力等,待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即遭遇难以执行的困境。

1、诉讼保全不及时。在立案、审理环节,如果采取保全措施及时、到位,就为执行环节创造了良好的执行条件。但实践中,有些法院不注意立、审、执的协调配合,有的审判人员只考虑审而不考虑能否执行,致使在审判环节本应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却未能及时采取,导致当事人在立案、审理环节预先转移、隐匿财产现象屡见不鲜,给后一环节的执行工作带来了十分严重的困难,最终导致执行不能,引起了当事人的上访

2、执行依据表述不明。案件执行的法律依据是已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主文内容,执行内容不明确,使执行工作陷入被动,从而容易引发当事人的上访。一些在审理期间就本已丧失继续履行条件的案件,判决的判项却是“继续履行合同”等简单的表述,进入执行环节后令执行人员无法操作。

3、片面追求调解率。调解本是化解矛盾的良策,但许多案件调解时办案人员并不注重自动履行问题,对将来能否执行考虑不周、缺乏预判,甚至明知调解确定的内容无法实际兑现却仍然积极以法律文书确认无法履行的调解结果,致调解后并无履行保障,将权利人权益无法兑现的难题交给了执行环节。

(二)执行环节措施不力或贻误执行良机

1、法院执行环节成了矛盾的最后归结点。案件执行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最后环节,是矛盾纠纷的最终归结点。有些案件的矛盾,在审判阶段就得到了解决,但也有不少矛盾会继续存在发展。这些最复杂的矛盾到执行阶段已不可回避,最终爆发甚至激化。因此,执行作为诉讼的最后环节,是矛盾最集中、最尖锐之处,也最容易引发信访。

2、措施不力、依据有误。执行过程中采取执行措施或所依据执行法律文书有暇疵、甚至错误导致执行信访申请人利益受损。这类案件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执行或执行中存在瑕疵行为,或执行法律文书中有瑕疵,并给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影响的案件。这类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执行人员执行方法不当,未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案,或简单粗糙,机械地就案办案,引发当事人与执行人员之间情绪严重对立。

3、执行风险告知不明。当事人往往认为法院已判决了执行就是法院理所应当的事,没有执行不能的风险理念。因此法院立案时应当向当事人清晰地告知执行风险责任,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履行能力的执行案件,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告知清楚,申请执行人在执行阶段负有举证责任,如果不能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流动去向、财产状况或线索,就要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责任。但在工作实践中,有的办案人员未及时告知,导致申请执行人误解,心存不满。这样当事人易把案件的风险责任全部归于法院的执行环节。

4、终结程序设计不合理。执行案件往往无法一蹴而就,需要时间和条件。而当案件执行工作受制于客观因素,短期内无法执行的,可以以程序终结结案。随着情况的变化,需要恢复执行时,对这些老案如何管理目前存在漏洞,且这种旧案并不计入办案考核指标,缺乏相应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而管理者也难以完全主动掌握,是否要恢复执行,有赖于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情况并由申请人提出请求,是否恢复却要由法院执行部门决定。申请人往往认为执行是法院的事,法院将查找财产等职责转嫁于申请人,对法院工作不满。

(三)执行人员责任心与办案水平等有待提升

无可质疑的是,执行队伍中绝大多数执行干警工作很努力,但也有一些执行干警对执行工作认识不足,缺乏应有的责任感和正义感,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态度消极、效率低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工作作风不正等行为,也是造成执行信访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为:案件执行力度不够,办事效率不高,执行效果不佳;执行方法不当,执行人员未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案,没有做好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导致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激化,还引发当事人与执行人员之间情绪严重对立;执行公开性不够。执行人员中嘴勤手懒现象普遍存在,执行人员接受一个执行案件后,做了哪些工作,没有相关记录,不但案卷反映不出来,当事人也不知道,这就容易给当事人造成法院没做什么工作的印象,整个执行过程没有向当事人说清,有关道理没有说透,也是造成当事人信访的因素之一。

三、化解执行信访难题的对策与建议

就甘肃省三级法院而言,执行机构在执行信访案件上付出了巨大的时间和精力。省法院执行局内设三个处,执行信访案件专门由一个处负责,在接访和督办上全局三个处全员参与,对化解执行颇有成效,但繁重的信访化解任务势必影响执行工作和执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如何化繁为简,从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入手,将执行信访引入法治轨道,成为一大难题。

万事行为先。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也必须以切合实际的行动扎实推进。

(一)重视队伍建设,以队建促执行

据调查,执行队伍建设各地均存在历史欠账太多,近几年来,在强调执行工作重要性的基础上,执行队伍人员配备相对有所改善,但重审判、轻执行的思想观念未得到根本扭转,最高法院规定的执行人员比例普遍未达到。同审判部门相比,学历偏低,行政辅助人员转任执行员,年龄偏大问题普遍存在,导致整体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不强,造成执行质量和效率不高,进而引发信访,所以内部治理还需从队伍建设抓起,要选强配齐执行人员,从审判业务部门交流一批精通业务,重视程序,具有丰富社会经验的中坚力量充实法院队伍。

(二)畅通法定救济渠道,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难题

执行中应做到畅通法定救济渠道,充分保障信访人的权利救济途径,尤其应充分发挥执行程序异议复议制度的功能,将无序化的信访问题引导信访人积极行使相应法律权利,使之进入法律渠道依法定程序加以解决。一些当事人因对案件的期望值与实际发生相距甚远而上访,上访理念偏差,固守“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心态,以上访为要挟,以求达到自己的目的。而由于一些绩效考核评比中将重大信访、进京访列为一票否决,使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一度走入误区,有关部门往往为息事宁人,做无原则的让步。对于这类案件,法院要能顶住压力。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信访人,适当予以司法救助,在合理合法范围解决信访人的实际困难,是体现法院人文关怀、为民司法的有效举措。但对不符合救助条件却以无理闹访、缠访的信访人,慎用司法救助等措施,尤其应改变花钱买平安的做法。否则,不仅破坏了基本的法律原则,造成极大的不公平,还会引发闹访人争相效仿、相互串通攀比,(

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相当普遍,甚至借力法院行虚假诉讼、虚假调解之事;法院的执行查询、划拨、交付等执行措施处处受人阻挠;协助义务人对协助执行事项不予协助的情形常常发生;执行人员在执行中受到打骂围攻的事例屡见不鲜。甚至有的案件申请法院执行后久无结果,申请人转而寻求讨债公司解决问题。显然这是法院执行强制力不足的后果。因此,执行中只要符合法定程序,需依法采用强制措施予以应对。

(三)强化执行公开,确保每个执行环节的公开透明

多数法院对于执行工作流程已有标准化管理,立案通知、风险告知、权利义务告知、财产报告等方面大都有书面格式化文本,方便了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交流,节省了办案人员的时间、精力,也使当事人了解了法院的工作进程。但由于执行工作要求时效性,执行过程中并没有要求证据交换、质证等程序,在追加被执行人、执行到期债权等多类案件中,相关方会感到法院执行工作不够公开透明。因此,法院应自觉接受执行各方当事人的监督,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网络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严禁暗箱操作,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执行中除了要规范运用异议复议程序,还应强化听证制度,强化执行监督。

(四)改革管理积弊,重新设计案件终结制度

现行的执行案件结案计算标准,对于提高结案率有很大益处,但对于推进执行工作弊大于利。目前,由于执行案件的结案指标统计将程序终结案件纳入结案数据,至执行结案率、实际到位率等数据虚高不实;而程序终结制度其实是自欺欺人之举,许多法院将无法按期执行完毕的案件,通通采取程序终结的方式报结,而执行案件并未得到实际执行,久积成弊。一些信访人看到法院宣传的执行结案率、到位率如此之高,而自己的案件却没有得到执行,更会心生不满。因此,建议最高法院从上到下统一执行机构的案件管理,改革执行案件的结案统计标准,改革执行案件程序终结制度。

执行实务中尚有很多法律规定空白之处,近年的修法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执行工作法律规定不完善的现状。建议最高法院针对执行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和争议问题,尽快完善立法,及时出台相应的制度措施,以适应日新月异的现实变化。

(五)对内对外拓展空间,强化执行工作的引领、宣传

法院执行工作紧靠法院自身单打独拼是不够的,必须借力于公安、工商、银行、土地管理、房屋产权登记、车管、边境等众多部门协助形成合力的联动机制。法院应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相互配合,互相搭台。积极拓展信息共享空间,发挥理念转变的宣传与引领作用,强化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人积极配合法院执行的引导。近期,甘肃省高法在清理党政机关特殊主体执行案件的过程中,经省院执行局积极组织,主动向各方借力,开展了与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及省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办公室的多方联动、联合下文,省法院院长给各涉案地方政府亲笔信等多项敦促措施,有利地推动了这项工作高质高效地完成。

(六)强化社会诚信理念,力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当今社会许多市场主体追逐财富利益最大化,缺乏风险意识,更有一些人诚信理念缺失,失信、赖债之事频发。有些人明显有履行能力却想方设法转移财产,对抗执行。由于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还不完备,客观上助长了失信人恣意妄为。应从制度层面对此种情形加以辖制,使其切实体会到失去诚信、不履行执行案件债务责任的严重后果。近些年法院开始实行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规定,今年推行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都是强化社会诚信、促进执行工作的有力举措。法院应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发挥勇于担当责任的领头羊作用。建议今后对失信被执行人市场准入,招标投标,银行融资,资质认定等方面出台相应的禁止或限制措施,从制度上限缩其市场空间,在促进执行工作开展的同时,也引领社会的诚信一体化建设,进而为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诚信氛围。

信访案件调查报告(三)

保险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事关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处理不慎便会影响保险业的形象。为此,内蒙古保监局制定下发了《受理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该《规程》从核查和立案、调查与取证、结案三个环节对受理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工作进行了规范。

核查和立案环节

一是建立预审查制度。案件承办部门在登记接收保险举报投诉案件后,应及时进行预审,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者不适宜由本部门办理的案件,原则上,应于分管局长签批后3日内退回法制处并做出相关说明。

二是明确了核查范围。所有实名保险举报投诉事项都应进行调查核实,且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可以要求举报人说明情况,提供资料;匿名保险举报投诉事项则应区别情况办理,凡举报线索清楚,附有一定证明材料的,均应调查处理。

三是规范了立案流程。对属于案件承办部门职责范围并决定赴现场进行检查的举报投诉案件,应填写立案审批表,经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提请分管局长签批。决定立案的,应当在决定立案之日起3日内指定案件调查人员,并启动相应的现场检查程序;决定暂时不予立案的,不直接进入现场检查程序,需要赴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的,案件承办部门可以下发《案件调查通知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形成案件调查报告,由分管局长根据案件调查情况决定是否予以立案。核查完成后决定立案的,由分管局长在立案审批表上签批意见;核查完成后决定不予立案的,由分管局长在信访案件办理单上签批意见。四是实行回避制度。《规程》明确规定,案件调查人员与举报投诉案件调查事项或者信访人、被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与取证环节

一是规范了案件调查程序。调查人员在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者工作证件等合法证件。在具体取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国保监会现场检查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一事一稿的方式编制案件调查工作底稿,如实记录检查相关情况和认定事项内容,具体检查人员应当签字确认。

二是明确了协助调查流程。《规程》规定,案件承办部门可以要求辖区内各级保险行业协会协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但须出具《协助调查函》,各级保险行业协会应当积极予以协助。

三是规范了复杂案件处理情形。当保险举报投诉案件涉及两个以上(含两个)处室职责范围的、情况特殊的或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承办部门可以向内蒙古保监局稽查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请,由稽查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相关处室组成专项案件调查工作组进行查办,必要时可以聘请资信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案件调查,并要求其出具专业报告。

结案环节

一是规范了案件调查报告内容。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终结,案件调查人员应当制作案件调查报告。案件调查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三项内容:保险举报投诉案件基本情况、调查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据、处理建议及相关依据。

二是理顺了结案程序。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结束后5日内,案件调查部门应将案件调查报告提交内蒙古保监局稽查工作委员会进行审议,由稽查工作委员会做出是否应补充调查证据以及是否应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稽查委员会决定实施行政处罚且证据充足的,应及时填写《稽查工作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表》,移交到内蒙古保监局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稽查委员会决定实施行政处罚但需要进一步补充调查证据的,案件承办部门应及时补充调查证据,待补证完成后由稽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相关资料一并移交到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不再重复提交稽查工作委员会进行审议;稽查委员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将稽查委员会的书面意见附在案件调查报告后统一移交到法制处归档。

三是明确了司法移送程序。在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中国保监会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四是明确了延时处理规定。原则上,保险举报投诉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法制处应自受理案件经分管领导批示后3日内转案件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当自接收案件后在限定日期内将案件核查结果或处理进程告知法制处,由法制处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案件承办部门应说明缘由,经分管局长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日。

在《规程》发布的同时,内蒙古保监局还绘制了《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工作流程图》,直观形象地标明了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工作程序,为提高监管部门信访案件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奠定了制度基础,在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方面迈出了更加坚实的步伐。

篇五:醉驾案件调研
2015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方案一: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xx]44号)的精神,根据公安部《全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公通字[20xx]62号)的要求,深入推进构筑全市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根据上级有关要示,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3月1日至12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各镇、各有关部门针对辖区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治,进一步推进政府责任制的落实,加强部门之间联合整治的合力,抓好消防行政审批源头管理,加大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今年,全市要以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整治为重点,对于已建成的建筑依法办理消防手续,对于新建的建筑,加强源头控制,提前做好消防设计审批,同时加强企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切实提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二、集中开展大排查

(一)工作任务

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验收工作,20xx年3月31日前,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特别是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现场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对所有高层居住建筑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单位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的情况。5月1日前,完成高层建筑的排查工作;针对建设工地年后紧密开工的情况,要开展建设工地集中检查行动;高温季节期间,要加大对易燃易爆单位的检查力度。年底前,对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检查一遍,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

(二)工作措施

1.督促单位自查自改。各镇、各有关部门部门要组织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迅速部署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自查自改情况上报消防大队。

2.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联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单位的管理,严格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和居民住宅区逐一排查。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存档备查。

3.发动群众参与。各镇要广泛发动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扩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覆盖面。

三、集中开展大整治

(一)工作任务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要依法查处,填写下发法律文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二)工作措施

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围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1.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2.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

4.对投入使用的建筑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督促停工整改。

5.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6.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情节较重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拘留。

7.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四、集中开展大宣传

(一)工作任务

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20xx年3月31日前,各镇、各部门要以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检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20xx年,要在全市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广泛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各种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工作措施

1.全面启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要按照公安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大纲,因地制宜,周密策划,精心组织,确保每个系统、每个行业、每个单位都按计划和大纲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2.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确保每个中小学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开展一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每个学生制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组织家庭成员进行演练;在互联网上发布“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组织开展网上全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广泛开展“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活动。20xx年3月31日以前,每个社区的每栋住宅至少要聘请一名宣传员,落实职责,强化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楼内和小区内的火灾隐患。

3.强化媒体宣传工作。要利用各级主流媒体,以字幕提示、公益广告、新闻采访、专题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尤其是元旦、春节前后,要集中宣传冬季防火常识、春运消防安全常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逃生自救常识等;协调各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常识科普宣传;加强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黄金时段的消防宣传工作;增加楼宇视频、街头电子显示屏、手机电视等消防常识宣传的频次,扩大受众面。

4.强化社会化宣传活动。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大家庭安全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力度,广泛组织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参观、体验;要利用消防宣传车、文艺演出、逃生疏散演练等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每个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车站、机场、码头和高层住宅,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的提示。

五、集中开展大培训

(一)工作任务

综合运用政府、单位、网络和社会培训力量,制定并实施“社会消防培训大纲”,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分阶段、有重点的社会消防培训教育,全面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和领导能力。

(二)工作措施

1.强化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内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岗位专业能力培训,重点是熟悉和操作消防设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0xx年底前,要保证5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开展以“四个能力”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指导单位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20xx年底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自主消防管理的能力;组织各地保安培训机构对保安员进行全员消防技能培训,重点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3.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各部门要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20xx年底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相关职业的教育、培训和技能鉴定内容。

4.推进领导干部消防培训。20xx年底前,市委党校将社会消防管理纳入对政府领导同志和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培训内容。

5.全面开展农村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20xx年底前,按照分两年对全市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轮训的目标要求,由公安机关分批组织对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全面轮训。

6.强化消防监督业务培训。20xx年6月30日前,公安机关分级分批对所有消防监督人员进行为期15天的消防监督业务技能培训;20xx年10月31日前,公安机关分级分批对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开展一次系统的消防监督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消防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因地制宜,细化方案。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本地的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三)狠抓督导,落实责任。各地要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对典型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各地既要着眼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立足长远,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注意借鉴外地好的做法,制定“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本地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方案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实现武平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排查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

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1、以道路交通、公路、桥梁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2、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3、建设施工领域。4、其他各行业(领域)立足实际,确定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并切实做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三、治理内容与分工

各村(居)、各行业(领域)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交通运输领域:检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农用车非法载客隐患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各类运输车辆特别是营运客车、旅游车、校车安全情况等。(镇公路站、镇农机站、平川中心学校、各村(居)委会牵头)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要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道路运输、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工作;继续推进烟花爆竹专项治理,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和经营等活动。(镇安监站、平川派出所、各村(居)委会牵头)

3、建筑施工: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火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整治。(镇安监站、镇综治办、各村(居)委会牵头)

4、其他各行业(领域):各相关主管部门要牵头负责,立足实际,确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并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四、隐患排查治理方式

各村(居)委会、镇直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排查治理工作安排:

(一)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组织排查(20xx.8.18-8.30)

1、动员部署(20xx.8.18-8.20)。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

2、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自查(20xx.8.20-8.25)。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组织辖区内、行业内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开展单位内部隐患排查治理。

3、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进行排查(20xx.8.25-8.30),结合各企事业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对辖区内、行业内企业进行彻底排查,同时要对辖区内、行业内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公共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二)隐患分类与管理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各自查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整理,并按附件(2)、附件(3)的要求填报,并报镇政府和镇直主管部门。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如实报告镇政府和镇直各有关单位,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治理到位,对无法立即完成整改的,要按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2、各村(居)委会、镇直各主管部门结合各单位自查和排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附件(2)、附件(3)的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对各企业事业单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隐患,由镇实行挂牌督办。对解决难度较大,涉及县直部门或跨部门、跨乡镇的重大隐患,由镇政府汇总上报到县安办,县安办将对上报的重大隐患进行分析整理,提交县政府研究后交由相关部门督促整改,并视情况确定一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三)安全隐患整改治理

加大整改力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严格细致、不留死角,并将其作为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实现常态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放过,该取缔关闭的绝不手软,该搬迁的绝不拖延,该停用的坚决停用;新装备、新工艺投入使用前,要进行严格检验和实验,确保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运行使用。对查出的隐患,要切实做到“五到位”。要实施隐患排查信息化管理,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主要领导、镇直主管部门负责人是本次工作的总负责人,要安排专门力量保证时间精力全力抓好辖区内、行业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彻底摸清安全生产隐患“家底”。

(二)明确分工。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密切合作,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司其职,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

(三)注重方法。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排查工作要认真、全面、系统,不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查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二查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投用检验情况,三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四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四)严格责任。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在9月1日前向镇政府报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镇政府将适时组织综合督查或重点抽查。活动结束后镇政府将各单位完成此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方案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2015年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隐患治理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5号)、《关于铁路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铁安监函〔2015〕203号)文件精神和地方政府有关要求,为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隐患治理年”收到实效,促进运输安全持续稳定,路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深入地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夯实安全基础,构建长效机制,推动运输安全持续稳定。

二、总体目标

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隐患治理年”活动:整改消除“专项行动”中查出而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消除新的隐患;进一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山区铁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的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一般A类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年运输安全目标的实现。

三、范围内容

此次排查治理的范围是局属各单位及多集经和辅业单位、各公安处、各合资铁路公司。各单位要在去年安全生产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突出安全生产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机制体系、规章制度、责任落实、两纪一化、现场管理、事故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各类隐患。主要包括:

1.各单位及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3.保障化学危险品、长大货物等特种货物运输安全的措施和落实情况。

4.机车、车辆、信号、轨道、道岔、接触网等行车关键设备质量及维修情况,铁路交通各类重大基础设施质量情况,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质量及维修情况。

5.道口安全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检查和维修情况,道口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情况,站内平过道封闭和管理情况。

6.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设立以及安全保护区内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拆除情况,防护栅栏、道路桥涵限高架、公铁并行防护桩、公路上跨桥防护桩、公路上跨立交桥防抛网、立交涵等线路防护设施的设置、维修情况。

7.铁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非法采砂及铁路线路两侧采矿、采石及爆破作业的监管情况,易由暴风、暴雨、洪水、暴雪、雷电、地震、地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防范措施制定、监控和落实情况。

8.旅客列车“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及站车防火防爆制度落实情况。

【醉驾案件调研】

9.安全专项整治的推进落实情况。

10.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11.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特别是全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2.应急管理情况,特别是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13.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1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情况。

四、方法步骤

紧密围绕“两会”、汛期、“奥运会”、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和第四季度等重要时段,结合各时段安全生产特点,突出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环节,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两会”和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做好安排部署、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要做好启动工作。路局各专业部门要根据铁道部的要求和路局总体安排,及时研究制定本专业系统的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根据路局总体安排和本专业系统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抓紧部署落实,并按照《转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成铁安函〔2015〕77号)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相关信息资料。

二是对遗留隐患进行梳理整治。各单位、各部门要在2015年国务院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基础上,按专业对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归类,确定各类隐患治理的层级。属站段解决的问题,区分轻重缓急和需与地方政府协调等不同类型,分别制定整治方案,落实责任、期限和资金,逐项进行解决;需路局解决的问题,按专业务部门要求及时上报,各专业部门要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确定治理的目标、方法、措施和时限;对需要报铁道部解决的问题,按照《关于上报需铁道部解决的2015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遗留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办理,确保绝大多数隐患务必于4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三是切实抓好“两会”期间的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治理。按照相关安排和要求,对行车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车站候车室、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排查,集中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稳定。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安全和“安全奥运”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针对汛期安全特点,对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害的隐患点进行排查治理。加强新筑路基、高堤深堑、半堤半堑、滨河路堤、地质灾害多发地点、抗洪能力不足桥涵等重点部位的细致检查,全面完成复旧工程,加大对山体滑坡、崩塌、落石、泥石流、溶洞、水冲路基等重点隐患的整治力度,有效减少大型突发灾害的发生。

二是结合“安全生产月”和“万里行”活动。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主题,营造隐患排查治理的浓厚氛围,促进各单位和广大职工全面、深入、扎实地排查整改消除各类事故;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制度,制定安全防范的长效措施。

三是结合“奥运会”的举办。8月份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以确保旅客列车安全为重点,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提高行车设备质量,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安全奥运”目标。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结合“十一”黄金周和秋冬季安全特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巩固和推进工作。

一是要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工作。以强化客车安全和重点地区客运安全管理为重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现场安全控制,认真解决各类安全问题,确保黄金周运输安全有序。

二是针对秋冬季运输安全特点。扎实开展秋季安全大检查和设备秋检秋鉴工作,加强防火防爆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设备防寒过冬制度,做好应对风雪大雾等恶劣天气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冬季运输安全畅通。

三是巩固治理成果。及时开展“回头看”,全面进行自查自改。各主管部门、站段及多元集团下属公司要抓紧建章立制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健全完善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和措施,使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是搞好总结评估。12月份,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隐患治理年”活动成果和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路局各专业部门要分系统做好“隐患治理年”工作评估,其结果纳入下半年安全评估进行考核。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广泛发动。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形态和行为,是滋生事故的土壤。隐患不除,事故难绝。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效途径,是预防为主、源头治本的具体体现。全路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谐铁路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深刻领会国务院安委会确定2015年作为“隐患治理年”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隐患治理年”对保障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为“两会”、“奥运会”及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重要作用。各级组织要利用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宣传“隐患治理年”的背景意义、目标任务和方案措施,广泛发动,切实增强广大职工搞好“隐患治理年”的责任意识。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结合全路运输安全工作会议部署,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路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工务、电务、机务、客运、货运、运输、车辆、建设、土房、多元、公安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运输、机务、工务、电务、车辆、客运、货运、安监、公安、建设、土房、物资、财务、计统、劳卫、多元、集经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隐患治理年”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隐患治理年”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重点、密切配合的原则,制定周密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实施目标,落实责任负责制。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是隐患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上手安排部署,亲自组织研究隐患整治方案,亲自开展督促检查,全面抓好落实。

3.专业负责,齐抓共干。各专业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隐患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根据路局总体安排,制定本专业系统的实施方案,确定隐患范围和标准,明确隐患治理方案和责任,指导督促各单位抓好隐患治理工作,按阶段分专业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确保工作收到实效。对需要投资解决的隐患,要加强与计划、财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建设部门要比照对专业部门的要求,负责组织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全力消除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事故隐患。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隐患治理年”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影响运输安全的重大隐患要盯住不放,坚持不懈,一抓到底。要定期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上级安全监察部门报送统计分析信息。计划、财务部门要与专业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坚持按原则、按程序办事,严格对隐患治理项目投资的审核和监督把关。

4.注重质量,强化督导。要坚决杜绝走过场、敷衍搪塞等现象,防止搞形式主义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隐患排查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是由于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区分性质和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进行治理。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列出时间表,限期整改;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类隐患在没有消除前,各单位必须全部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负责抓好监控和防范,确保不发生问题。路局有关部门和各办事处要针对每个时段的特点,加强监督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11月份,路局将结合铁道部、地方政府组织的综合督查,对各单位“隐患治理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督查。【醉驾案件调研】

5.健全机制,抓好结合。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治理的定期化制度,做到排查——治理——再排查——再治理,坚持反复查、查反复,形成隐患治理工作的良性循环,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分级治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治理问题库,实行分级管理、分层治理和监控,跟踪整改销号,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将安全专项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统筹安排,整体推进,以排查治理推动专项整治的深化。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汲取事故教训相结合,针对事故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和规律,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制定长效防范机制和措施相结合,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坚持防范与治理工作并举,标本兼治,健全安全防范长效措施和应急预案,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6.加强信息工作。要加强信息统计和反馈工作,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报送信息和资料,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上报。路局各专业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填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和各阶段总结工作。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阶段总结及有关资料,按专业部门要求上报;路局各专业部门向局安委会办公室(局安监室)于每季度后5日前报送路内统计报表及其文字说明和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小结,4月28日、9月28日和11月30日前报送本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阶段总结;路外资料信息的报送按《转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成铁安函〔2015〕77号)要求办理。

方案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校内政治事件和治安、刑事案件以及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按照省教育厅“2015年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和在学校中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三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校领导研究决定,从4月10日至5月15日在全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排查和集中整治学校各类安全隐患,健全和巩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件、事故的出现,努力减少安全问题的发生,进一步深化“安全文明校园”建设成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以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深入、细致、有效地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以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继续推进我校《安全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制办法》、《安全管理规定》等重要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提高预防、预警、预见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为顺利实现全年安全稳定工作“确保零事故、力争零事件,努力减少安全问题的发生,继续保持河北省‘安全文明校园’荣誉称号”的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排查整治内容

1、消防安全:对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沧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以及我校《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按照消防工作“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要求,重点是各种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落实情况;消防用水及压力能否满足需要;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在位有效;重点部位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四懂四会”情况;用电、用火、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有无私拉乱接电源、使用违章电器、私藏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乱扔烟头、楼内焚烧垃圾、擅自动用明火情况;学生宿舍底商(门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规范等情况。

2、交通安全:重点是按上级要求和具体实际设置和完善相关的交通设施,对进校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行人实行规范管理和疏导;定期维护、检测校车,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车况完好;驾驶员资质、表现和技术符合有关规定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检查驾驶员是否存在“三超一疲劳”(超速、超载、超员和疲劳驾驶)以及酒驾、醉驾等违章、违法情况;对驾驶员是否进行定期行车安全教育;是否存在单位、教职工和学生违规包车、私自包车情况;外出活动单位,是否按程序审批备案,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是否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定交通安全方案等。

3、设施设备:重点是检查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燃气、水电管网、体育场地等特种设备和重要设施的完好情况和使用维护情况;尤其是涉及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掌握和执行情况,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存在“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库房及存放设施符合要求情况;实验室、会议室、功能活动室、餐厅、厕所等公共重要场所的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4、房屋建筑:重点是检查教学用房、学生用房、生活用房、图书馆、餐厅、大门等是否存在倾斜、塌陷、脱落、裂缝、漏水渗水等隐患;屋顶有无变形情况;防雷、防震、防风、防洪措施是否完善;楼梯扶手、护栏、阳台等是否符合规范,有无损坏和锈蚀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审批、验收和措施落实情况。

5、饮食卫生:重点是检查餐厅、炊饮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管理情况;是否落实食堂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制度;餐饮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件,有无不良行为及思想倾向、精神疾患情况;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预防情况;对外承包经营的食堂、小卖部、超市是否执行经营准入制度,是否存在恶性竞争事件,饭菜价格是否大致稳定,师生就餐是否文明有序;小卖部、超市、食堂是否取得有效专用许可证,是否出售过期食品和不宜在学校出售的食品、用品等情况。

6、实践环节:重点是检查体育运动、实习、实验、实训、劳动等是否事前进行安全知识、安全防范教育;是否与学生签订实习安全协议书;任课教师是否全程指导、把关,有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象;事前有无落实防火、防毒、防爆、防溺水、防腐蚀、防触电、防坠落等保护和应急措施。

7、电气线路:重点检查自动消防控制、视频监控设备、恶性用电负载装置、天然气管网等重要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使之处于正常运行和灵敏有效状态;检查并及时更换老化线路;纠正私拉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器情况。

8、“三项排查”:一是排查师生员工思想状况。特别是师生对国际国内敏感、重大问题以及学校热点问题的关注度及反映情况,对校园周边及学校内部治安秩序、后勤保障服务、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满意度情况;二是排查矛盾纠纷、治安隐患。特别是学生中男女恋爱危机、同学之间、宿舍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管制刀具、棍棒、钢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流入校园、宿舍情况;三是排查学生特殊群体。特别是学生中涉及“学习吃力、生活拮据、关系紧张、就业困难、心理疾患、夜不归宿、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情况,积极采取包括超前分析、重点关照、感化教育、心理疏导、帮扶减压等在内的综合手段和措施,确保学生主体安全稳定。

9、制度落实:重点是检查学校2015年《安全、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制办法》等重要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演练是否经常化,制度化;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三检查”(处级单位每月一查、科级单位每周一查、岗位人员每天一查)的具体执行情况;大型群体活动的申报审批以及安全保卫情况;师生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应急避险水平如何。

10、政治隐患排查:重点是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苗头的排查。特别是要深入了解、及时掌握“法轮功”不放心、未转化人员的思想动态和活动去向,落实帮教和管控措施;宗教组织,特别是天主教和基督教是否有向我校秘密渗透以及在校内活动、串联的情况;宗教信徒的种类、成分、活动场所、重点骨干及有无非法活动情况;对党和政府不满的人员、不按正规渠道反映问题的人员、经常鼓动上访的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有可能群访、串访、越级访的人员情况;防止学生可能参与社会非法聚集活动的情况;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全面落实实名制,及时协调删除或屏蔽不良信息;学生对涉及自身利益的“奖、贷、补”等方面的反映。

四、责任分工

第1项由安全稳定处牵头负责,有关单位配合;第2项由安全稳定处和后勤管理处共同负责,有关单位配合;第3、4、5、7项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安全稳定处和各系配合;第6项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学生处和各系配合;第8项由各系负责,学生处和团委配合;第9、10项由各单位自行对照检查。

五、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4月12日)。学校拟于4月10日召开全校动员大会;各处级单位要根据学校会议精神,结合本工作方案和具体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2、自查自纠阶段(4月13日—4月25日)。各单位要围绕工作重点,集中时间、组织专门力量对所属区域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帐,登记造册,分门别类,认真梳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间,认真整改。对于情况复杂,一时难以按时完成的也要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有效的保护措施;本单位确实无力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由学校统筹安排。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并于4月26日前报安全稳定处。

3、督促检查阶段(4月26日—4月30日)。学校将加强调度,组织有关职能处室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

4、总结阶段(5月9日—5月15日)。学校和各单位对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行认真反思总结,对组织得力、计划周密、排查细致、整改彻底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排查中存在动员不力、排查不细、工作不实、整改不到位问题的单位、部位,要及时有效地“补课”,甚至推倒重来;对存在明显安全隐患但没有排查出来或已经排查出来不做及时整改的,对屡次督促而迟迟不动或以种种借口搪塞敷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排查治理期间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责任事故的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前置问责。

各单位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本着“往前赶、主动抓”的态度,积极负责,灵活交叉,对实施步骤进行适当调整,力争尽早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本着对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认真负责的原则,充分认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做到“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深入彻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2、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责任,要明确工作目标,把排查整治任务分解到每个岗位和个人。对没有按要求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整治或走过场的,要及时纠正。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岗位的排查力度,深实严细,全面覆盖。要认真坚持“三不放过”原则(职责范围内应查未查的不放过;存在隐患没查清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

3、严格排查,及时整改。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安全。

4、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大家的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鼓励和支持他们全面细致地查找并据实举报各类安全隐患,为排查整治工作、为安全稳定工作建言献策,形成学校安全稳定人人有责、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

5、建立机制,巩固成果。要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认真总结和研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创先争优的精神,及时调整、充实和完善相关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制度,确保我校安全稳定工作可持续发展。

方案五: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按照省、市政府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决把事故的指标压下来,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闽侯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建彬(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其滨(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 蔡友城(县建设局党组副书记)

陈秋方(县国土局党组副书记)

林家彬(县水利局副局长)

陈玉春(县畜牧渔业局副主任科员)

江道告(县教育局副局长)

颜学侠(县卫生局副局长)

姚先华(县交通局副局长)

郭锦芬(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张利国(县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张 明(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黄德江(闽侯县地方海事处处长)

林振建(县质监局特安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其滨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江秋忠、周述庄、周承养、陈学文,电话(传真):22065737。

三、治理内容与分工

全县各行业(领域)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以公路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公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交通管理大队牵头,渔船和农用船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畜牧渔业局牵头)

2、以非煤矿山为重点的矿山领域。继续推进矿山企业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技改;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通风和防治水、露天矿山采场、高陡边坡、尾矿库和排土场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矿山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制度。(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安监局牵头)

3、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要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道路及内河运输和管道输送、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工作。冶金行业要继续抓好煤气等重点生产环节的专项治理工作,以交叉作业、检修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深入排查和治理隐患(由县安监局牵头)

4、以住房建设项目为重点的建筑领域。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深化渣土运输车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火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整治。(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建设局牵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消防大队牵头)

水运、农机、学校、工业卫生、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和各类企业,都要立足实际,确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认真排查整治。各相关主管部门要牵头负责,切实做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不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查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投用检验情况,三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四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县政府安委会将适时组织综合督查或重点抽查。

四、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各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化,改善重点行业领域和重大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秩序。二是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控制,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关闭淘汰技术落后、隐患严重、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监察,严格行政执法、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三是与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工艺、技术,推进科技强安和本质安全企业建设。四是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要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二)落实整改,确保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按计划组织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定期督办,确保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搞好跟踪落实,及时整改销号。

(三)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要强化行政执法,严肃查处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和违法违纪行为、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建立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及时调查核实,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良好氛围。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的实施方案于8月20日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于8月25日报送县政府安办。

篇六:醉驾案件调研
2016政协提案范文

第1篇:政协提案范文

提案人:×××通讯地址:县×局电话、邮编:

案由:关于加强行政办公楼安全保卫措施的建议

内容:

20xx年xx月,县新行政办公楼启用后,县直机关共有46个单位搬迁入住。这些单位有县委、县政府及各组成部门,还有人大、政协机关。新行政办公楼是全县首脑机关所在地和行政办公中心,担负着行政指挥部的

作用,存放大量的行政公文、党和国家的秘密载体,还有大量办公设备等国有资产。

新行政办公楼各办公室的门锁是不安全的简易锁,不太牢固,而且办公楼远离市区,周边没有居民,给盗窃分子可趁之机。去年12月28日和今年1月,县政协分别遭到非法分子侵袭2次,县总商会被盗1次,盗窃电脑共5台,经济损失达4万元,县政协的大量公务文书和资料被毁,报案后,电脑至今没有找回。这两起案件,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和高度警惕。

因此,为了保证新行政办公楼的办公安全和国有资产安全,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保安力量,增强巡视力度,防止盗窃案件发生。要配备配足保安人员,做到全天候巡视巡逻。合理布置保安岗位,安排监控点,以保证行政办公楼的安全工作。

二、健全保安制度,完善安全措施。要制订合理科学的保安措施,提高防范意识,特别要增加节假日或下班后的门岗值班力量,严格检查在节假日或下班后接近办公楼的所有陌生人员,严厉打击非法盗窃行为。在行政办公楼后面增加照明灯,有条件可解决部分办公室门锁的安全性能,加强防范措施。

三、增加布点监控,提高安全系数。有条件时要建立闭路电视系统,加强对各楼层、楼梯、电梯和周边环境的实时监控,让保安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治安情况,排除一切安全隐患,以保证行政办公楼的安全。

第2篇:政协提案范文

一、注重理论学习,加强人生观、世界观改造

在政协副主席的岗位上工作以来,我更加认识到了学习的重要性、必然性、迫切性。一年来,我积极参加旗委中心组学习,参加机关组织的二、五学习,较为系统地学习了中央关于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系列文件,学习了中共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加强政协工作的意见、决定,学习哲学和社会科学,学习现代经济管理和法律知识,通过学习全面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做好政协工作。

二、心系政协,竭尽所能,为我旗经济发展献计出力

按照工作分工,我协助主席分管学习提案经济科技方面的工作,在专门委员会和办公室的配合下,充分发挥所联系界别的委员人多、面广的优势,为党委、政府了解民情、体察民意。

一是切实抓好委员集中培训。旗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期间,在常委会的重视和支持下,结合换届新委员多的实际,邀请旗党校、讲师团讲师辅导学习党的十七大、旗委七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旗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期间,又学习传达了旗委七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通过全委会议期间集中学习这一行之有效的学习形式,为委员知情明政,更好地履行职能奠定了基础,有力地推动了委员的学习活动。

二是提质重效,努力做好提案工作。一年来,我们共征集委员提案79件,经审查立案72件。其中八届政协一次会议收到委员提案53件,审查立案48件,八届二次会议收到委员提案26件,经审查立案24件。立案提案中,委员个人提案45件,委员联名提案27件。这些提案涉及到我旗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方方面面,大多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并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反映了各族各界人民群众呼声及愿望。至9月30日,立案提案全部按期办复完毕,其中《关于建立“一厅式”服务大厅的提案》、《进一步加强嘎查村财务监督的提案》、《增加对敖镇镇郊无公害生产基地建设投入的提案》等受到办理部门的重视和采纳,较好地发挥了提案在我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围绕中心,深入调研,积极建言献策。一年来,在分管的提案委员会的协助配合下,紧紧围绕旗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7月份组织相关界别的委员,深入上海庙镇乌堤嘎查和城川镇巴彦希泊尔嘎查、大场则村等地就留守农牧民生产生活情况进行调研,形成了《关于农村牧区留守农牧民生产生活情况的调研报告》,针对农村牧区存在的人口出现负增长、年龄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出了农牧民转移、培训、就业衔接等意见建议,受到市政协调研的的一致好评,部分意见建议还被采纳。在做好旗内调研的同时,还接待了市政协、毗邻旗区政协考察调研组在我旗的考察调研活动,相互交流经验,促进政协职能的履行。

三、努力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讲学习,树立廉政意识。主要学习了十七大精神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通过学习增强了拒腐自律意识、反腐倡廉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二是讲原则,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人情风、送礼风,严格按照组织要求办事,按照组织程序办事,不该办的事不办。严格要求自己女子和身边工作人员。三是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参加旗委组织的各项活动,虚心听取他人意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当然,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比如,如何使政协提案更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如何进一步提高调研质量,促进调研成果转化等,还需要我在今后工作串下大力气研究和改进。

第3篇:社区建设政协提案

关于加快新型城市社区建设、推进社区管理水平创新的提案

一、背景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和基本单元,是城市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础与保证。在城市化的进程中,社区已成为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居民素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社区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是提升城市化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与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社区的地位和功能发生了重大变化,社区已成为各种社会群体的聚集点、利益关系的交汇点、社会组织的落脚点,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性日趋凸显。加强和创新社区管理服务体制,已成为构建现代化和谐社区的迫切需要。“十一五”期间,各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社区建设取得了突出成就

,表现在:社区管理体制不断健全、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基础条件不断改善、服务队伍不断壮大。这些成绩的取得,有力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徐汇区现辖xx,近年来,xx区社区班子建设得到加强,办公条件有所改善,自治水平逐步提高,纽带作用不断显现,服务功能逐渐拓展。

二、社区管理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尽管社区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目前社区管理体制还适应不了社会管理形势与任务的需要,社区服务功还不能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社区建设还存在很多困难,主要表现为:

1、社区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有待加强

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个别社区在发展取向上仍然对社区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社区居民自治意识薄弱,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强,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不高。

2、社区建设投入有待加大

长期以来,城市社区建设经费,主要以政府投入为主,投入渠道单一,总量尚显不足。部分社区基础设施落后,为居民服务的平台缺乏。有的街道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不足,社区办公经费的紧张,影响了社区服务工作的开展。

【醉驾案件调研】

3、社区干部素质和待遇有待提高

一些社区存在工作人员少、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文化程度偏低的现象。社区工作人员的生活补贴较低,使得工作积极性难以调动,影响队伍稳定。

4、管理体系不完善。zhèng fǔ 部门习惯把社区居委会当作自己的下属机构,社区成了政府的“派出机构”。许多职能部门强调“工作进社区”,简单地把工作任务推给社区,行政事务下移多,由此导致社区检查考核多,创建达标多,服务活动少。对社区给予的少,要求的多,致使社区管理陷于“什么都要管,什么都难管好”的境地,社区工作以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为主,服务功能不足,服务内容不多,社区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5、整体服务功能不凸显。虽然现在不少社区建立了计生、再就业、卫生方面的社区服务站,但与发达国家相比,社区服务整体水平仍然偏低,主要表现为服务领域不宽、服务设施不足、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投入不多等方面。目前社区提供的大多数服务都是由政府主导的,带有很强的政府主导色彩,基本上停留在政府组织、安排的状态(

三、推进社区建设的建议与对策

为加强我区社区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建议如下:

1、切实转变观念,加大扶持力度

社区是社会管理的基础和落脚点,zhèng fǔ 部门要充分认识社区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社区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整合功能,使之成为构建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社会的重要切入点和承载平台,以社会管理的进步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

(1)完善政策法规,为社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zhèng fǔ 部门应进一步明确社区管理的职责,通过制定政策培育社会组织,完善社区服务的市场机制,激发公民的社区精神,促进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依法构建社区管理体系,用法律规范政府、社区、社会组织、家庭、个体的行为,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为居民依法参与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2)加大社区建设投入,确保社区工作的正常、高效开展。建议将社区办公经费按比例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逐年按一定比例增长;政府各部门在工作任务进社区的同时,实行“费随事转”的原则,确保工作经费进社区。

2、创新社区管理体系,提高社区治理能力

(1)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区管理格局,实现从政府单一治理,向全社会多元合作的“一主多元”复合治理模式转变。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自治组织为主体、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补充、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治理结构,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工作平台,制定实施规划和具体方案,将社会公益性工作尽量交由社区,以增强社区凝聚力。同时,强化工作考核考评,落实部门共建责任。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区工作格局,以增强社区的实际工作能力。

(2)构建自治化的社区管理组织体系。建议根据经济的发展状况,构建自治化的社区管理组织体系。在确保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充分尊重社区的自治权利,帮助社区加强自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功能。每个社区要建立居民代表会议,作为决策机构,负责决策本社区重大事项,并对社区居委会进行监督。由居民代表会议制定《社区管理委员会章程》,根据章程成立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管理委员会成员由社区干部、驻社区单位代表、居民代表组成,作为社区事务的执行机构。

(3)科学设置和划分社区管辖范围,有效发挥其自治、服务、管理、监督作用,严格按标准配置社区工作用房和社区公益性设施,并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业规划。

(4)大力培育居民自治和民间服务组织。政府要在明晰职责的基础上,实现公共服务社会化,变直接服务为间接服务,减少政府服务机构,通过政策工具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用资金、物业、人才来培育居民自治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让其承担过去由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责任。

3、创新社区管理机制,提高社区管理实效

在社区管理方面,实现体制创新转型,扩大社区居委会的服务功能,构建“社区——业委会(居民小组)——楼长——居民代表”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执政党基层组织的作用,使得群众遇到疑问或者困难时能够及时找到不推诿、负责任的组织,让他们的各项诉求有正常上传的通道,更好地促进城乡基层群众与政府间的双向沟通与交流,减少或避免矛盾尖锐化现象。要研究政府的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之间的衔接问题。当前特别要强调发挥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两者的能动性,牢固确立社区居民的主人翁地位和意识,倡导并支持社区内部逐步实现民主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

一要建立和完善维护群众利益机制。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着力解决社区居民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关心、关注和解决弱势群体、特殊群体和社会群体的根本利益。

二要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以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的方式,通过教育、疏导、说理等方法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的萌芽状态在社区内解决。

三要建立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预防机制。通过经常性的摸排,掌握社区内不稳定因素,防止问题蔓延,势态扩大,创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

4、创新社区服务机制,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1)不断拓宽社区服务内容。要针对社区居民的需求,开发服务资源,拓宽服务空间,实现由事务性服务向生活服务和福利保障的转变。针对居民的卫生保健需求,开发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龙头的疾病预防、卫生保健、养生指导服务;针对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应以社区为依托,积极探索社区养老服务。

(2)创新社区服务机制。按照民办公助、公办民营、股份制等办法,使社区服务向社会化、产业化、网络化、实体化方向

发展。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覆盖社区全体成员的新型社会福利、社会保障体系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服务门类齐全的社区服务体系。

(3)强化服务内涵,提升社区服务职能。

一是加强社区就业服务。建立社区内失业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申报认定等动态管理制度,提供就业法规政策、就业信息等方面咨询。

二是加大社区救助服务。对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加大动态管理,大力发展社区慈善事业,积极开展慈善救助活动。

三是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全面落实。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多样化、适宜老年人需求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四是加强社区卫生和人口计生服务。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鼓励企业以连锁经营、品牌加盟等形式,大力推进社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

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社区发展物质基础

(1)科学规划,确保社区办公和服务基本条件。建议规划部门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要将社区的办公、活动用房纳入规划。按“五室(会议室、党建活动室、警务室、图书阅览室、文体娱乐室)、四站(社区服务站、医疗卫生计生服务站、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一校(市民学校)、一场所(室外健身活动场所)”的标准配套好社区。对目前尚无条件建设的社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可在国有房产中进行统筹调剂,通过借用的方式解决办公和活动用房,为开展社区服务提供最基本物质条件。对于新建小区,开发商必须按规定建设配套的公共设施,否则不予以审批和验收。

(2)完善投入机制,确保社区建设工作的正常、高效运作。建议出台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资社区建设。加大驻社区单位对社区的支持与配合,实现以财政为主、民资参与、辖区共建单位资助的多渠道投入机制。

(3)远期规划应加大政府对社区公共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努力建设“五个中心”。

社区公共服务可分为行政管理、文体活动、医疗保健、宣传教育、社会福利、商业消费、垃圾处理和治安保障等。我们建议,远期规划应该以政府为主导,依靠社区居民,借助非政府组织的社工力量,重点建设五大中心,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卫生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垃圾分捡处理中心。

每个社区都要设立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除了方便办理市民各类与政府相关的日常事务外,还应该具有倾听诉求、下情上达、上情下传的功能。根据需要,定期不定期举行部委办局和其他zhèng fǔ 部门进社区现场办公活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因地制宜设置社区文体活动中心。要优先解决开放型文体活动的用地需求,建设小型多样方便实用的体育锻炼场所,配备健身器材并定期维护。建设社区公共体育健身场所设施,应当全面考虑各个不同年龄阶段和特殊群体的不同需求,倡导健康快乐的生活方式,满足各类人群的体育锻炼需要,丰富人民群众的业余生活。

因地制宜配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借鉴发达国家的家庭医生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多设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并与地理位置相近的市区两级医院形成快速抢救通道。

因地制宜设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中,充实完善为老年人、残障人服务的内容。随着上海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日益严峻。一方面养老院的床位和档次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另一方面更多老人心理上无法接受养老院养老方式,因此居家养老是不错的选择。独身子女时代的居家养老是子女不能完全承担的,必须依靠社会和政府的力量。

每个社区至少设置一个垃圾分捡处理中心。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有利于节约资源。有的社区明明已经建成了分类收集的垃圾箱,不少市民也知道垃圾应该分类投放,但却不清楚具体该放到哪里。环卫工人在收拾分类垃圾箱里的垃圾时也没有按照科学标准分类放置,而是一股脑儿装运,垃圾填埋和焚烧场的分类收集处理仍处于摸索阶段。我们建议zhèng fǔ 部门向市民大力宣传解释垃圾分类处理的功效,先行试点、逐步推广,在社区层面建设垃圾分捡处理中心,同时从严管控垃圾中转站和末端处理场。

6、加强社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社区干部的整体素质

(1)切实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待遇以吸引更优秀的人才参加社区建设。通过岗前培训、专业培训和鼓励学历进修等抓好社区“两委”干部的理论和业务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定期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人员充实到社区工作者队伍,创新社区工作上挂下派、横向交流、脱产学习深造等培训机制,提高社区人员政治、经济待遇,在评先、评优、公务员招考等方面向其适当倾斜。

(2)完善工作模式。推行“社工+义工”社会工作模式,建立社工、义工联动机制,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常态化、制度化。

(3)加大培养力度。充分利用本区教育资源优势,探索建立社工培训基地,加快专业社工培养培训步伐。同时,积极借助社会尤其是企业力量,拓宽培养渠道,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购买社工服务。

7、加强重点人群监管,破解社区管理难点。

(1)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面掌握社区户籍人口,以社区为依托,以派出所为主管,建立外来人口备案制度,促进人口规范有序流动。

(2)加强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开展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活动,加强对社区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务管理。重点解决辍学生、流失生返校学习问题,加强对孤儿和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管理。

(3)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妥善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为其顺利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4)加强精神病残疾人服务管理。在社区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对吸毒人员排查和管控,促进社区平安、和谐。

8、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水平要坚持开发商与物业管理脱钩,物业管理市场化。设立物业管理监管部门,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化。物业管理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要按照市场机制运作,与社区居委会密切配合,并接受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第4篇:县政协委员提案范文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召开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中心议题是把县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按照分口办理的原则,分配到县政府各相应的职能部门承办,确保把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落到实处,给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个满意的答复。前面,政府办岳主任宣读了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安排意见,县人大、县政协的领导分别做了重要讲话。下面,我就办理工作再强调几点。

一、提高对议案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办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办理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因此各承办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是做好这项工作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项政治任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向政府提出的议案,是代表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如何对待和处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关系到尊重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健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问题。人民政协是我国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政协委员提案是人民政协发挥职能的一条重要渠道。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有利于疏通县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有利于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加快我县小康进程服务。

二是做好这项工作是加强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个重要渠道。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优良传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重要途径。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有着广泛的代表性,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从整体上讲,倾听代表和委员的建议,就是倾听人民的呼声。重视对议案和提案的研究办理,既可以使政府的各项工作更充分地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又可以通过代表和委员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任务,更好地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

三是做好这项工作能更好地推动政府各方面的工作。政府的各项工作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帮助和监督。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关心、爱护,也是对政府工作的有力支持和监督。通过认真研究和办理议案、提案,能更好地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加强政府自身的建设,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四是做好这项工作是政府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具体体现。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努力为人民服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民公仆,必须把认真倾听和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视为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对议案和提案重视与否,办理得是否认真,是衡量为人民服务思想树立得是否牢固的一个重要尺度。

二、突出重点,分类办理,努力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在每年的建议和提案所提问题中都要涉及一定数额的资金。根据我县的实际,在短期内全部解决这些问题显然没有这个财力。为了集中有限的财力解决最突出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实事求是,尽力而为,分类督办,务求实效”的原则,在议案和提案的办理过程中,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清轻重缓急,突出办理重点,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统筹安排,讲求实效,扎实工作,分四个层次对议案、提案进行办理,努力让代表和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

一是对于县城-管理、排危建校、人畜饮水、乡村医疗防疫、洛河污染治理等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紧迫问题,各承办单位要想方设法,竭尽全力,务求解决。

二是对于各类项目,要结合我县的总体项目规划,分别不同情况,认真研究办理。对于已经立项和开工的项目,要作为办理重点,保证投入,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对已经做好前期工作的,要协调有关方面按照程序抓紧审批;对前期工作不到位的,要帮助继续做好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暂时无法解决的,各承办单位要在答复中给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说清原因。

三是对于生态保护、文教卫生、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问题,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

四是对于各类政策性建议和提案,如人才引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优化投资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凡是能够采纳的要积极采纳。虽然解决这些问题不需要资金,但如果解决得好,同样会产生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不断拓宽办理思路,努力做到三个结合,着力提高议案提案的办理质量和水平

一是把议案提案办理与全县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议案提案的办结率。把议案提案

与全县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进行办理,是近年我们在“两案”办理工作中探索取得的一条成功经验。因此,各承办单位接到议案、提案后,要提前安排,统筹考虑,把议案提案办理纳入部门全年工作计划,同安排,同部署,确保把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把议案提案办理同开展调查研究结合起来,走出去现场办理。为了使议案提案办理更符合当地实际情况,使问题得到科学合理的解决,办理人员要深入实际,详细查看,了解情况,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本着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的原则,想方设法现场办理解决。

三是把议案提案办理同介绍县情、宣传经济政策结合起来,努力赢得代表、委员的信任和理解。有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自基层,对全县宏观经济的发展和政府中心工作缺乏全面的了解,提出的一些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为此,各承办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面对面的沟通、协商,进一步倾听代表、委员的意见,广泛开展面商活动。同时,充分利用下乡调研的机会,向他们通报县情和政情,通过耐心细致地介绍解释工作,让代表、委员了解全县的情况,提高函复的满意率,调动代表、委员的积极性。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完成今年的各项办理工作任务

一要靠实责任,明确职责。各承办单位一定要从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接受民-主监督、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我县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的内在需要出发,进一步深化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使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在本单位有位有为,思想上重视,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要求,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精神,努力把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这次交办会后,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并确定一名领导和办理人员,专门抓好办理工作。特别是涉及几个单位办理的议案和提案,要由主办单位牵头,协办单位积极配合,制定落实办法和措施,共同搞好办理工作。

二要明确时限,抓紧办理。按照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意见和政协全会期间委员所提提案,一般应在接到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代表和委员,遇有特殊情况至迟不超过六个月予以答复。因此,各承办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抓紧办理,尽快落实。对能办理到的要立即办复;对确因条件限制暂办理不到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办理,但不能无故拖延,确保给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个满意的答复。

三要从严把关,规范答复。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人大、政协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照省政府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工作手册》,进一步加强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规范办理工作。要通过加强对办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思想认识和办理水平,实现办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各主办单位在答复时,要以本单位正式文件函复;对确有困难暂时难以解决的议案和提案,函复时要给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说明原因,解释清楚。特别对一些需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议案和提案,要根据实际情况切实搞好二次答复工作,确保建议和提案所提问题得到最大限度解决。所有议案和提案均要在9月底前办复完毕,办理结果同时要抄送县政府办公室,以便整理总结。

四要加强督查,保证质量。各承办单位要按照“特事特办,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不断拓宽办理方式,提高办理质量。在办理过程中,对确需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县上分管领导研究解决。建议、提案办理期间,县政府督查科要与人大办、政协办一起,定期不定期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同志们,今年是我县实施追赶战略,全面加快发展步伐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对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保持社会稳定,推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各承办单位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认真负责,制定具体计划,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落实,保质保量地完成今年的各项办理工作任务,力争给各位代表和委员一个满意的答复。

第5篇:县政协委员提案范文

丰都新闻网讯(记者陶涛)2月18日,县政协常委会听取分组审心得体会议常委会和提案报告的情况汇报。桐梓县政协主席彭光伟出席会议。

彭光伟指出,这次大会的提案内容广泛,委员提案在城镇建设、经济科技等方面尤为集中,充分表现了委员们积极参政议政的热情。彭光伟要求工作人员对优秀提案进行收集整理,及时转交县政府办理,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会上,九个讨论组组长分别汇报了各自小组讨论情况。委员们对此次政协会议的会风、文风、会场纪律评价很高。大家纷纷认为,县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对2016年的工作进行了客观真实地回顾,对新一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内容全面,文字精炼,实事求是。

县政协副主席袁永华、张茂杰、李华、陈胜华、何蓉、杨红林参加会议。

第6篇: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政协提案

关于尽快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私家车拥有量逐年加大,并大有加速普及之势。然而,我市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及公共交通工具的发展却明显缓慢,已不能满足交通流量较大时的交通需求,交通拥堵现象常有发生。与此同时,我市对外的公路交通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境内已有同三高速、金丽温高速、诸永高速三条快速通道联系其他城市,外地车辆也大量流入我市,更加剧了城市交通的拥堵情况。因此,尽快研究解决我市的城市交通问题已成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是切实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和改善城市对外形象的必然选择。因此,建议市政府尽快采取一些有力措施以彻底解决我市的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一、建议进一步理顺交通管理机制,以利于实现各种交通方式的有序衔接。改变“一城多交”的管理机制,将公路、铁路、水运、航空及管道交通这五种交通方式的管理职能进行重组,由市政府成立的机构(如交通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实现“一城一交”的管理模式。

二、建议加大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尽快改善城市交通硬件环境。抓紧做好地铁交通网络的布局规划,并尽快启动工程项目的前期研究。抓紧做好城市交通主干道路网络的扩能改造,通过建设地下汽车专用通道或建设高架桥构建“立体型”主干道路网。加快旧城区道路的拓宽改造,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在老城区及居住区建设立体车库,减少沿街停车现象。

三、加速培育新城,引导重要商业及公用服务网点向新城转移,缓解旧城核心商务区的交通压力。目前我市的瓯海大道已建成投用,并已成为城市交通的大动脉,政府可以出台优惠政策引导部分商务服务网点转移到瓯海大道沿线的新城区。

四、加大力度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财政支出应进一步向公共交通倾斜,进一步降低公共交通系统运营成本,进一步扩大公交车服务范围。建议采取可行措施增加出租汽车的数量并降低出租汽车的服务价格,吸引更多市民采用公共交通的方式出行。建议借鉴杭州市的成功经验,通过提供自行车出租服务解决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五、建议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市民使用更加“低碳”、更加环保、占地更少的小型交通工具(如小型电动车)。

六、建议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交通工具的共享使用。支持汽车租赁行业的快速发展,鼓励闲置的自备车通过租赁公司参与日常运营,降低租车费用。在交通流量大的特别时期(如春运期间、法定节假日期间)鼓励有条件的非运营车辆参与运营,缓解特殊时期运力不足的状况。规范并鼓励市民的交通共享行为(如拼车),并为市民更方便地实现交通共享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

答复蔡月琴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第488号提案)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区“停车难、行车难”问题由来已久,也是个“老大难”问题,特别是近几年随着我市机动车数量与日俱增(截至20xx年7月20日,全市汽车保有量72、30万辆,其中市区机动车保有量35、9万余辆)、道路资源日趋紧张,这个问题表现的尤为突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此反映强烈,特别是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连续4年提了上百件相关的建议、提案,今年仅提交市政府综合系统办理的就有9件(分别是代表建议002号、266号、317号、472号,政协提案010号、062号、124号、202号、488号),其中提出的许多建设性意见,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借鉴。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对解决“停车难”问题,还专门启动专题评议程序,开展了专题视察调研。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将这9件建议和提案作为重点办理件予以合并办理,并采取综合、系统的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一、领导高度重视。

为解决市区“停车难、行车难”问题,市政府将其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和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3月2日,市政府召开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大会,将市区交通秩序整治列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全社会动员。此后,市委原书记邵占维和赵一德市长、朱贤良副书记、彭佳学常务副市长、章方璋副市长等市领导多次到市区路面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现场办公,听取交通管理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要坚持“远近结合、软硬并举、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完善规划、加快建设、从严管理、提高素质,确保市区交通秩序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群众创造一个更为安全、便捷、畅通的出行环境。特别是为解决“乱停车、乱收费”问题,彭佳学常务副市长连续于5月26日和5月30日专题听取规范市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汇报,进一步明确了“整治先行、统筹推进、长效管理”的整治要求和“市区联动、区为主体、街道为单元、多元化建设、市场化运作、智能化管理”的运行管理模式。此后,鹿城区政府和市有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强化综合整治。

继续深入开展以“纠陋习、整秩序”活动为重点的市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在巩固中心城区“六纵六横”和两大进城口14条“严管路”管理成效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对城市次干道、支路和背街小巷整治力度。坚持“零容忍”理念,进一步健全查处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长效管理机制,严厉整治酒后驾驶、闯红灯、违法超速、违法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有力规范道路行车秩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今年以来,市区共查处酒后驾驶5073起、闯红灯61906起、违法超速68187起、逆向行驶30497起、乘骑摩托车不戴头盔13402起。同时,着力开展“迎世博、创文明、保平安”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三小车”百日整治、工程运输车专项整治等集中统一行动,不断加大对无牌无证及带马达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残疾车、工程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查控力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改善道路交通环境。专项行动以来,市区共查扣无牌无证三轮车1613辆,带马达三轮车1638辆,闯禁三轮车392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589辆,电动三轮车5273辆,有力打击了市区“三小车”违法猖獗势头,净化了市区道路交通环境。

三、优化交通组织。

通过采取优化信号灯控制、增加单行线、设置“禁左”、硬隔离等措施,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组织,切实提高城市道路“排堵保畅”能力。一是完善单向交通组织。为有效提高大南街区道路的通行能力,缓解老城区交通严重拥堵的状况,我们在去年新增上村路等12条道路为单行线的基础上,拟定以大南路、马鞍池路、荷花

路、小南路为主干路,辅以莲花路、虞师里路、龙泉路等支路,组成新单向交通网络。目前正对该单向交通组织进行论证。二是强化“禁左”管理。截至目前,我市主干道、次干道与相交支路共有186处实施了交通“禁左”措施,主要集中在人民路、府前街、黎明西路、飞霞南路沿线等交叉口。并设置300个视频监控,使“禁左”路口监控覆盖率达90%以上,有效遏制违法左转弯行为的发生。三是优化交通信号控制。根据不同的交叉口、时段、流量、流向,进一步科学合理调配交通信号控制,尽可能满足信号配时的合理性,解决交叉口交通饱和度日趋严重等问题,切实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四是提高路面见警率。市交警部门坚持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压到路面上,最大限度地提高路面管控力,最大限度地确保市区道路安全畅通。从今年春运开始,市交警部门就坚持实行每天一半人员上路参加高峰执勤制度。今年4月6日起,还开展了“每月我为交通管理站一岗”活动,抽调市公安局除交警外的其他机关民警,每天52人分派到市区26个交通拥堵点协助交警执勤,并明确要求执勤期间做到堵情不排除,民警不撤岗。从5月份开始,在市区试行开展监控拍摄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工作。由于采取上述措施,使市区交通事故和拥堵现象逐步减少,群众反映良好。

四、加强规划建设。

一是加快交通管理规划编制工作。委托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等单位编制《xxxx市区交通管理规划》和《xxxx城区慢行及步行交通系统规划》,通过制定符合xxxx市区实际的近、远期交通管理措施,推进道路交通可持续发展。加快编制《xxxx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线网规划中间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二是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今年诸永高速和绕城高速北线的全线建成通车,将形成甬台温、金丽温、诸永、绕城“一环三射”的xxxx绕城高速公路主骨架,有利于缓解市区交通拥堵的压力。同时,加快建设瓯海大道西段快速路、六虹桥路延伸段,开工建设宁波路二期、福州路二期、金丽温古岸头高速互通和330国道仰义至双屿段改建等工程,努力缓解市区西部交通压力。继续投入1000万元,推进市区道路改建和交叉口改造渠化工程建设,已新增市区道路交叉口信号灯18处,施划道路交通标线4万余平方米,安装各类交通标志牌609块,设置新型蓝白塑胶护栏5千米,并对锦绣路/杏花路、黎明路/府东路等10个交叉口进行拓宽,对车站大道、信河街、江滨路、府东路、惠民路沿线人行道和人行过街安全岛进行改造等。三是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含量。投入1455万,建成了道路交通控制系统一期工程;投入500万元,加快视频监控、电子警察等非现场交通执法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同时,加强全球眼监控抓捕系统建设,对路口闯红灯、乱变道、乱超车、乱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抓捕。

五、规范停车管理。

一是制定管理办法。主要是研究制定停车管理和服务收费办法。《xxxx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已于今年6月底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近期即将印发。《xxxx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于牵涉到13000多个停车泊位的不同地段和时段划分,情况比较复杂,正在制订过程中。二是明确管理主体。主要是明确机动车停放管理主体,如交警部门负责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及其相关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及其相关活动的治安管理工作;规划部门负责市区公共停车专项规划的制定工作;市政园林部门负责市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机动车停放泊位的建设、维护,经营权的出让等管理工作;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工商、财政、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相关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做好公共停车场所的施划和管理工作。三是开展规范整治。组织制订“规范停车、规范收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发布严厉打击停车强行收费违法行为的通告,进一步明确整治的目标、步骤和要求(整治工作从20xx年6月上旬开始至11月下旬结束,为期6个月)。坚持以鹿城区重点街道为单元,组建6个取缔停车非法收费巡查小组,通过加强日常巡查、暗访等措施,教育、劝阻停车非法收费人员,对屡教不改和阻碍执法的人员坚决予以取缔、打击。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执法110多次,出动人员1000多人次,受理投诉举报130余件,劝告停车非法人员296人,没收收费发票67本,带至派出所问话76人,治安拘留4人。通过整治,市区停车“乱收费”现象已经得到初步遏制。同时,积极挖潜停车资源,做好道路停车泊位的施划工作,并引导市民文明、规范停车,教育市民自觉抵制停车非法收费行为。今年计划增设道路停车泊位6000个,目前已施划增设停车泊位3800个。并着力抓好重要卡口和节点的停车管理。如针对附一医周边交通道路拥堵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要求取缔早市摊位,科学设置交通标线,施划停车泊位,并确定1名交警、2名协警在该路段进行全天候管理,确保了群众生命通道的畅通。同时,严管主干道违法停车行为,在去年人民路、车站大道等“三纵三横”和机场大道、南塘大道严管路基础上,扩展至府东路、惠民路、大南路—解放街、xxxx大道、划龙桥路、学院路等“六纵六横”14条重点道路,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按照以市区严管路为主,逐步向周边次干道、支路延伸的原则,运用抄告、监控拍摄取证,对在路口、斑马线上、公交汽车站头、禁止停车标志下停车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大力整治。今年以来,市区已共查处违法停车30万余起。

六、加大宣传力度。

牢牢把握“交通安全宣传是交通管理工作命脉”这一理念,广泛深入开展宣传,不断掀起交通安全宣传高潮。一是积极开展大型公益宣传活动。开展“迎世博、创文明、保平安”大型公益宣传活动,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二是大力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网络大赛的教育方式,创建“安全、文明、快乐、和谐”的校园文化,通过“小手拉大手”来提高公民交通文明素质,让孩子来影响家长,形成全社会共同学习、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良好氛围。三是借助典型案例,再掀“严禁酒驾”宣传新高潮。“5·10”瓯海大道上发生“醉驾男子连撞13辆车”事件后,我们及时要求市级各大媒体进行跟踪报道,而后中央电视台、浙江卫视、《京华时报》、《青年时报》等国内各大新闻媒体均对此事件作了详细报道,借机掀起了全市“严禁酒驾”宣传新高潮。

解决“停车难、行车难”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规划、建设、管理和提高市民素质“四管齐下”的要求,着力解决市区“停车难、行车难”问题。并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市区交通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加大对市区交通组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力度,切实解决“停车难、行车难”问题。

(二)进一步深化整治。巩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取得的成果,深化交通堵点乱点和“黑车”、“四小车”整治,从严查处酒后驾驶、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规范管理。要加快规划建设城市交通诱导系统,努力提高市区交通管理信息化、科技化、智能化水平。大力推行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采取单向通行、路口禁左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挖掘道路通行潜能,最大限度地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同时,加强停车规范管理,制定停车收费标准,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明确停车泊位服务经营主体,并按照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收费票据、统一服务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监督电话“五统一”要求进行标准化管理。

(四)进一步加快建设。编制完成《xxxx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和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争取早日启动建设。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理念,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公交线网改造,推进公交体系的整合和升级。并采取政府投入、吸引民资等多种形式,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对外通道和快速路系统,改善慢行交通环境,尽早完成市区“10个卡口、22条道路、9条人行道”的渠化、打通和拓宽工作。同时,最大限度地挖掘市区停车资源,加大停车场改造、建设力度。

最后,恳请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支持力度,帮助市政府共同解决好“停车难、行车难”问题。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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