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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15    阅读:

篇一:工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第一条 评议对象及参评人员

1、公司副总师以上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作履职报告。职工代表根据每名班子成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进行评议,并进行民主测评,评议情况、民主测评结果及班子成员的履职报告上报局党委组织部。履职报告会由公司工会主席主持。民主测评由党委组织部部长主持。

2、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在本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上作履职报告,职工代表根据每名班子成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进行评议,并进行民主测评,评议情况、民主测评结果及班子成员的履职报告上报公司党委组织部。履职报告会由本单位工会主席主持。民主测评由本单位组织干事主持。

3、公司机关部室正、副职领导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参加人员由公司机关全体干部、基层单位党政正职组成,民主测评大会由公司党委组织部主持。

第二条 评议内容

按照对干部德、能、勤、绩的要求,从政治立场、思想品质、领导才能、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群众威信等方面进行评议。根据领导干部的不同岗位职责,评议的内容应有所区别和侧重。对公司及基层单位两级领导班子应作出整体评价。

第三条 评议步骤

1、评议准备。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成立评议领导小组,由负责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工会工作的同志组成,组织协调评议工作。提前两周通知领导干部本人撰写履职报告,评议前要向上一级组织、工会部门报告,必要时可请上一级组织、工会部门派人参加。

2、评议动员。在正式评议前,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作动员报告,讲清评议领导干部的意义、方法、要求。

3、履职报告。现职领导干部要在评议大会上作个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读。病休、离职、学习、借调半年以上,提拔任职和交流到新单位任职不足半年的,不作年度履职报告,但要提交工作总结。

4、评议方法。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等方法。座谈会采取“背对背”的方法进行,由专人记录,不记发言人姓名。民主测评填写《民主测评票》。《民主测评票》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民主测评要设立投票箱,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5、情况反馈。评议情况反馈由评议领导小组负责。反馈领导班子的评议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听取。反馈领导干部的评议结果,可由被评议者单独听取,允许本人提出不同意见或解释说明。如有必要,评议小组要做进一步的考核了解。

6、问题整改。公司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机关部室正、副职领导人员要在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上,对照评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7、评议总结。评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通报评议结果,公布整改措施,并于十日内将干部履职报告、民主评议及民主测评结果报上一级组织部门。

第四条 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要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下,结合年终总结每年评议一次。

2、严密组织。评议工作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充分体现参加评议人员的意愿。防止借评议之机拉信任票,搞打击报复,一经发现,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被评议的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民主评议的意义,把评议的过程作为自我教育、自我评价、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过程。

4、参加评议的人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议领导干部。 评议结果要作为干部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民主测评优秀、胜任票合计不足60%的干部,免去现任职务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也可责令其辞去或解聘现任职务。

篇二:工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企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制度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制度

l 总则

为贯彻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把民主评议干部纳入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使之制度化、科学化,同时使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能及时听取广大职工的建议和意见,不断增强抵歪风、拒腐蚀、扬正气的能力,保持旺盛的斗志办好社会主义企业,特制订本制度。

2 评议对象

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3 评议时间

一般情况下一年评议一次。

4 组织机构

4.1 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由组织部门、公司工会共同负责实施。

4.2 公司各分厂(部门)评议干部,在党支部领导下,由职工代表组长负责具体开展。

5 评议内容

5.1 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及岗位职责,对公司中层以上干部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认真地、实事求是地评议。

5.2 在填写评议表时,填写人应从被评议人的思想品德、领导能力、开拓创新、业务水平、敬业精神、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和工作实绩八个方面综合评议。

6 实施过程

6.1 被评议的公司、中层两级干部,首先进行自我总结,然后分别向职工代表或职工大会进行述职。

6.2 由职工代表或派一般职工的代表背对背地口头或书面评议,一般先对公司、部门的领导班子进行评议,然后再对个人进行评

议。

6.3 在公司民主评议过程中,可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参加,中层一级评议也可扩大到综合职能部门的人员范围。

6.4 对职工代表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批评,被评议的干部也可采取谈心、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方式,对照检查,实事求是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整改意见。

6.5 汇总两级干部的评议材料和群众意见后,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党委、行政汇报,提出职代会意见。

6.6 做到奖惩分明,根据民主评议的情况,党委组织部门结合组织考察和考核,分别向党委和总经理提出重用、提升、免职和处理的建议意见。

7 注意事项

7.1 坚持实事求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和辩证思维的方法进行评议。

7.2 允许被评议的干部对评议的意见及问题进行说明和申辩。

7.3 严禁打击报复。【工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7.4 属于需要核实的问题,由党委组织部门妥善处理,防止扩散。

福州港务集团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全面履行企业职代会职能,切实保障职工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和民主权利,大力推进企业民主制度建设,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中组部、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做好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建设工作的通知》、全国总工会《关于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和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集团实际,制订本实施规定。

第二条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集团所属的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集团控股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 企业人数较少,且尚未建立职代会制度的单位,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职能由职工大会行使。

第二章 民主评议的对象与时间要求

第四条 集团系统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对象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主要是:企业的总经理(经

理)、副总经理(副经理)、企业的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企业其它领导人员及中层干部是否列入民主评议的范围,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 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并以制度的形式加以固定,评议结果作为企业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必备内容。

第三章 民主评议的内容

第六条 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内容,要与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相结合,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全面进行。

第七条 民主评议的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国、爱岗;坚持“两手抓”等情况。

2、廉洁勤政。主要包括:遵守党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港口职工职业道德规范情况,勤奋敬业和廉洁公道等情况。

3、领导能力。主要包括:业务知识与现代科技知识的掌握与更新、本岗位工作(技术)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开拓创新、培养人才、组织协调等情况。

4、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情况,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成果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5、联系群众。主要包括:尊重职工主人翁地位,坚持走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谦虚谨慎、作风民主、团结同志、关心职工疾苦,为职工办实事,调动职工积极性等情况。

第八条 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应根据其单位性质、岗位和承担的工作任务、职责的不同,体现相应的特点,在总体反映其各方面素质的同时,考核内容项目上可有所侧重。各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工作)特点,将以上各方面内容细化、量化为可测评指标、目标并报集团党委备案。

第四章 民主评议的程序要求

第九条 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应在党委(总支、支部)领导下,与工会、纪委、人事、党办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部署,用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在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的基础上开展好这项工作,民主评议过程大体可分为准备阶段、评议阶段、处理评议结果阶段,其具体步骤为:

(一)准备阶段。

各级党组织、工会应加强领导,把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党政工要齐心协力,通过各种途径和不同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动员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増强使命感和责任心。同时,应提早通知被评议的领导干部根据评议内容写好书面述职报告,作出自我评价,提前15天提交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委员会(小组)。

(二)评议阶段。

1、召开职代会:参会的职工代表人数要符合召开职代会的法定人数。

2、述职:由被评议对象(本规定第二章第四条所列人员)在职代会上进行口头述职。因公出差等特殊原因未能到会者,需事先请假并由本人写出书面委托书,委托一名本单位职工代表代为述职。

企业中层干部的评议,可由被评议人口头述职,也可书面述职,然后直接在职代会上问卷测评,具体方式由企业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3、民主测评。参会的职工代表或职工根据被评议人的述职报告,按调查问卷的要求进行实事求是的评议。

企业领导干部是职工代表的,同样以代表身份参加评议,同样享受评议权、被评议权,当职工代表对本人评议时应当回避,让职工代表充分发扬民主。问卷测评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表由集团设置统一格式下发。民主测评的五项内容均按“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设定,归纳五项评议内容的综合等级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设定。

(三)民主评议结果的处理。

1、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委员会(小组)如实整理职工代表的评议意见,统计测评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职代会主席团。

【工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2、评议结果经职代会主席团同意后,报集团人事教育部、工会和纪委,作为对企业领导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在职代会一定范围内向职工代表公布,同时向被评议人反馈。

第五章 民主评议的激励制约办法

第十条 集团两级人事、工会和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部门的业务工作,建起对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工作的激励制约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工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1、被评议的领导干部要结合评议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集团组织人事部门和本企业职代会分别提出整改措施或努力方向,并在下次职代会述职时报告个人的整改情况。

2、对在民主评议中获三分之二以上“优秀”票的干部,可由所在企业予以表彰奖励。

3、对在民主评议中“不称职”票超出30%、基本称职票(含不称职票)超出60%的干部,提请上级组织人事、纪检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了解,经核实确系不称职者,不能提升和列为后备干部人选。

4、对在民主评议中“不称职”票在三分之一以上、半数以下,基本称职票在半数以上、60%以下的领导干部,结合集团有关部门的调查与考核,由所属单位职代会协同本单位组织干部、工会和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5、对在民主评议中“不称职”票占50%以上的领导干部,由集团人事、工会和纪委部门深入调查核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对连续两次评议“不称职”票均超半数的干部,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核实,视不同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降职或解聘。

第六章 民主评议的组织领导

第十一条 为加强民主评议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协调,集团成立民主评议工作指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领导、纪检监察、工会、人事、党办、审计、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工会。

第十二条 集团下属企业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在集团民主评议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和同级党委(总支、支部)领导下进行,由职代会主席团组织实施。企业工会作为职代会工作机构,负责民主评议工作的具体组织工作。

第十三条 集团下属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委员会(工作小组),该委员会(工作小组)的成员一般应由党委组织人事、工会、纪检、审计、职工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并由工会提名,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经职代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职代会表决通过。委员人数依企业实际而定,企业领导干部不得作为委员会(工作小组)成员。

尚无职代会机构的企业,可成立由相应人员组成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小组,成员由组织人事、工会、纪检、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人数依企业实际而定。

各企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委员会(工作小组)的名单应报集团民主评议干部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六条 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委员会(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起草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方案。

【工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2、对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3、认真负责地整理职工代表的评议意见,及时准确地统计测评结果。

4、监督检查民主评议结果的落实情况。

5、及时完成职代会主席团交办的有关民主评议的工作任务。

6、做好民主评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类、管理。

第七章 民主评议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各单位要按照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修订、完善职代会实施细则,规范职代会民主评议制度并正确行使评议职能。

第十六条 各单位要重视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提高对职代会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认识,了解民主评议的基本方法和步骤,不断提高职工代表思想、业务素质,提高民主评议的质量与水平。

第十七条 为更好地抓好民主评议干部工作,集团所属企业要按本规定要求,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在征得本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同意后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第十八条 集团所属企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向集团提交书面报告一次。提交书面报告时间为: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的十天内,对上年度民主评议的时间一般不超过6月份。

第十九条 职代会民主评议工作,接受上级工会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第二十条 集团党委原则上每两年至三年对集团管的干部全面考核一次。考核年份的民主评议工作与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结合起来,不搞重复评议。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行,今后遇有上级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篇三:工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2015党员学习制度

第1篇:党员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培训工作的成果,建立党员的长效学习教育机制,使全党牢固树立“终生学习,自觉改造”的理念,不断提高每个党员目查、自省、自警、自励、防徽杜渐的自觉性,增强自身的政治理论素质和党性修养;同时,使学院党委及各个党支部不断增强抓好对党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主动性、长久性和实效性,引导广大党员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的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为学院的兴旺发达做出贡献。

二、重点内容

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的重点内容是坚持不懈地进行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坚持不懈地进行党性学习教育,坚持不懈地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的学习教育。

三、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制度

院党委中心学习组由院党委成员、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工会副主席、纪检干部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每年学习不少于12次。中心学习组成员写读书笔记不少于12篇。通过理论学习,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促进我院各项工作持续发展。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和组织生活会制度

过好党的组织生活会是保证党员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正规化的基本

方式,应当长久、严格的坚持。同时内容要充实,方法要改进,要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强化组织生活会的效果。日常组织生活会,每次时间要短,内容要精,力求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由院党委组织,参加人员为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院属各党支部书记、工会副主席、纪检干事、党办主任列席。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参加范围为本支部全体党员。

五、上党课制度

党课教育是党组织用授课形式向党员及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是我们党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员教育培训方式。院党委每年对院属各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培训上党课2天以上。院属各党支部上党课时间每季不少于1次。

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按照党章规定和全党先进性教育活动提出的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的制度,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评议每个党员在实践“xxxx”重要思想中永葆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改队伍的目的。民主评议党员在院党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进行一次。

七、目标要求

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把教育活动中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的好办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与以前延用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加以综合,建立一套党员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最终达到的目的就是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

第2篇: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

一、每月的第一周的星期一为“两委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学习日。

二、采取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体学习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学习中要突出实效性和针对性,注意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三、集中学习,严格考勤,并做好学习记录,有文化的党员也要做好个人笔记,并作为年终考核党支部、评议党员政治学习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在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本居实际,开展专题讨论。“两委班子”成员讨论,每年不得少于3次,全体党员讨论,每年不得少于2次,并要做好记录。

五、每名党员,尤其“两委班子”成员要在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基础上,坚持记好学习笔记,写出心得体会。

六、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主要思想。

2、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时事政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法律法规和农村实用科学技术及上级党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等。

3、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居规民约》等。

4、结合理论学习,联系当地实际,立足当地优势,探讨脱贫致富、发展经济的路子。

第3篇: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制度

党日活动是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提高党员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有效手段。为切实提高党日活动质量,更好地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党员活动日制度、学习制度。

一、活动时间:

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具体时间由学校党组织确定,并相对固定。间周安排一次党员学习活动

二、活动内容:

1、传达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结合本校实际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研究本校党组织的重要工作;报告党组织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教育教学理论、科学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改革动态等。

3、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交流思想、工作情况,讨论、处理其他党务工作等。

4、能彰显时代特点和教育特色,促进党员作用发挥的其它相关内容。

三、活动要求

1、认真准备。党日活动要充分酝酿,科学安排,详细制订《党日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要求。

2、精心组织。党日活动要严格按方案实施,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注重思想性、时代性、趣味性与实效性。

3、力求创新。党日活动要围绕本地区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学校办学实际,围绕学校社区共建和教育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载体,形成鲜明的学校党日活动特色,促进党员活动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4篇:学校党员学习制度

坚持学习制度是提高党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党员党性锻炼和修养的前提,是党支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创建学习型支部的重要内容。为把我校党支部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为广大党员的学习搭建平台,帮助广大党员形成学习、思考、工作和提高的良性循环,在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风等方面都始终保持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重点放在带领党员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

2、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学习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以及党的基本知识。

4、学习现代科学知识与业务工作有关的各种知识。

5、学习时事政治,及时了解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形势。

二、学习形式

学习要做到长期规划与近期安排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党员集中学习每月1次,时间定在每月末周五下午。党员的自学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学习要求

1、学习要始终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着眼于提高党员的政治水平,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着眼于努力解决本部门和本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每学期初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

3、每次集中学习党支部要事先明确学习内容以及主讲人。主讲人必须认真备课,保证学习质量。

4、支部对每次学习情况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安排专人负责考勤。

5、党员要做到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事要提前请假。

6、党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撰写心得体会。学习笔记每学期要达到15000字。心得体会完成3篇,每篇2000字以上。

7、学校党支部要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年终评出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学习不认真的党员要进行通报批评。

8、每位党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发展的正确思路、推动工作的有效办法、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永远保持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和对本职工作的热情。

第5篇:支部党员学习制度

一、开展支部党员学习目的: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员工两个素质,满足我社未来业务发展需要。

二、学习的方式:以科室组织学习与员工根据自身实际开展自学相结合;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

三、各部门年初要制定本部门学习培训规划,学习培训的内容要结合上级行组织的有关考试,注重本岗位新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操作技能的提高,学习内容要具有实用性和超前性。

四、党员个人要有明确的学习目标,本着缺啥、学啥的原则保证自学时间和学习效果。

五、办公室对党员学习培训活动进行定期考核,采取考试、技能比赛、走访听看等形式检查员工学习情况和学习培训效果,考核结果张榜公布。

六、对学习培训表现好,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成绩差的要通报批评。

七、员工学习培训考核成绩做为员工年终考评和聘任、聘用的一项依据。

篇四:工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2015工会工作制度

第1篇:基层工会工作制度

一、工会会员代表或会员大会制度

1、由全体会员代表参加的会议称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会员参加的会议称会员大会。

2、大会主要内容: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议和修改工会主席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邀请总经理作生产经营报告;大会有权对企业作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行为,依法提出建议并进行协商,行使法律所给予的民-主权利。

3、大会时间:一般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每届任期3-5年。

4、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条件:本单位在职的工会会员;热爱祖国;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受到会员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二、工会委员会议事制度

1、工会委员会每季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会议。

2、年初的会议作好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打算;年底的会议作好总结并向会员大会报告。

3、对会员大会员工提出的要求和建议,并经大会通过的,委员会要贯彻执行。

4、年初的会议对工会经费的全年使用情况要作好预算,涉及员工福利的开支要规范化、制度化。年终的会议作好经费决算,并向会员大会报告。

5、委员会工作民-主集中,主席行使合法权利。

三、工会与行政沟通的协商制度

1、工会依法行使《工会法》所赋予的权利,是员工与行政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2、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经营权。

3、工会每季或半年主动向行政提出约见,约见时可以沟通工会近期工作、会员的具体建议和要求;听取行政对工会的希望和建议。建立和睦、良好的沟通氛围。

4、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和《女职工权益专项协议》。

四、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1、工会经费的来源:根据工会法规定,企业每月按实际工资总额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划归工会账户;会员按规定交纳会费,会费为个人工资收入的百分之零点五;工会经费的其他来源为工会所建立的职工技协、第三产业的收入;政府和企业给予的行政补助等。

2、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宣传、文艺、体育活动的费用(举办讲座、办报、购买书籍、体育用品的购置与维护、文娱活动);职工奖励费用(鼓励自学成才而制定奖励办法的奖励;优秀员工、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评比奖励等);慰问费用(对员工婚、丧、并孕等特殊情况的慰问费用);工会行政费用(工会召开大会、办公费用、差旅费等费用)。

3、工会各项经费的使用(包括会费、行政拨交经费、工会事业收入和行政补助),应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勤俭节约、群众满意。要严格执行不分发现金、不分发实物、不请客聚餐的规定。工会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必须符合上级工会经费使用原则和标准,分清资金渠道。不是工会举办的活动,不属工会经费开支范围的,不得在工会经费中支付。

4、行政拨给的2%中的40%,应上缴上级工会。

五、重大问题、重大信息报告及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制度

1、建立重大问题(事件)请示汇报制度。企业工会如需召开工会全体会员、企业全体职工大会或其他重大活动,其内容涉及企业经营策略、发展规划、工资制度改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且工会与行政意见不一致时,企业工会必须请示上级工会。请示时须采用书面形式,时限原则上应为召开会议或行动一周前上报。未经上级工会同意,企业工会不得擅自采取行动。

2、建立信息上报制度。企业工会要配备一名兼职信息员,要准确、及时上报本工会的信息。包括职工思想动态、劳资矛盾、重大恶性事故(事件)、热点问题、典型经验和特色成果等。

3、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制度,依法协调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企业工会主席兼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企业辞退或处分职工应当事先征求工会的意见,工会有权提出异议,并与企业行政协商解决。

第2篇:机关工会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工会工作,充分发挥本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会职责

(一)搞好自身建设和改革,认真履行维护、教育、参与、建设职能,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技能培训和文体活动,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工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群众路线,代表职工的利益,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发挥工会联系党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工会会员

(一)凡本机关在职在编(含事业编)公务员、工勤人员(雇员)、合同工(含合同临时工),均可申请加入工会组织。

(二)职工加入工会须本人自愿,并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其会籍从批准之日算起。会员有退会自由,退会须提出退会申请,由所在工会小组讨论,经工会委员会批准。从退会之日起,停止缴纳会费,收回会员证,在原会员登记表上予以注销。

(三)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

、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加***管理,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三、工会委员会

(一)工会委员会的产生

新一届机关工会委员会由上一届工会委员会酝酿产生6名候选人后,由全体工会成员对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经本局党组研究审定,报中共江门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准产生,设工会主席1名,副主席1名,经审委员1名(兼组织委员),女工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兼文体委员)。

工会委员会可配后备干部3名,由工会委员讨论推荐,报局党组讨论决定产生。工会委员后备干部列席工会委员会会议,但不具备表决权。

工会设工会小组,小组长由各工会小组推荐产生。

(二)工会委员会基本工作准则和要求

1、重大问题由委员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

2、坚持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开展工作;

3、坚持正常思想教育同群众自我教育相结合;

4、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三)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任职资格

1、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主席必须是副处级以下干部;

2、熟悉《工会法》、《妇女儿童权益保***》、《婚姻法》《劳动保***》以及工会工作知识;

3、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热爱工会工作;

4、代表和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权益,勇于为干部职工群众说话办事。

四、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职责

(一)工会主席职责

负责本机关工会全面工作。

(二)工会副主席职责

协助工会主席做好工会各项管理工作。

(三)经审委员(兼组织委员)职责

1、负责对工会经费使用的审查、监督工作;

2、负责对干部、职工的劳动争议及调解,处理群众来信,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生活、工作情况,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做好定期走防、慰问和困难补助工作;

4、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工作;

5、负责办理新会员入会手续,办理会员组织关系及档案管理。

(四)女工委员(兼财务委员)职责

1、严格执行财务政策,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审查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

2、主动向工会委员会汇报工会财务工作情况,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

3、帮助会员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家庭问题;

4、注意了解和征求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督促协助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妇女保护的政策,同歧视、***妇女的错误行为作斗争。

(五)宣传委员(兼文体委员)职责

1、组织安排各种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干部、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定期归集向党组汇报;

2、负责向会员进行权利和义务的教育;

3、起草工会有关制度,负责有关会议的召集组织工作;

4、利用报纸、电台、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报道本局的各项活动;

5、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业务学习,提***部职工素质。

第3篇:学校工会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学校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市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

五、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习考察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每两年组织全体教职工体检一次。

七、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定期向教职工公布,接受市教育工会和本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九、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十、学校工会工作考核与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为了加强学校工会工作的管理,使其工会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推动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工会工作制度。

⒈根据上级工会委员会的安排布置,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一般三年一次换届改选工会委员会,并上报县教育工会审批备案。

⒉凡正式教职工均要入会,并填写会员入会登记表,不愿入会者,其后果自负。每学年初办理一次调出或调入会员入会与离会手续。

⒊工会委员与工会组长,必须分工负责,相互协作。每学期一次检查考核,并与奖惩挂钩。

⒋坚持每期召开一次工会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工会委员会,每月一次工会小组活动。

⒌经常了解会员思想动态,定期开展会员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会员法制教育与师德建设,认真组织会员学习教育教学及管理知识,不断提高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⒍利用星期六工会活动时间或课余时间,有组织有纪律地开展有意义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会员的文化生活。

⒎关心会员生活与疾苦,凡会员的婚、嫁、娶主动关心,丧、病灾要尉问。对特困家庭教职工要给予适当资助。

⒏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经常收集、反映教职工对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组织教职工每期或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大会,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奖惩办法、财务收支等重大事项。

⒐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实施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与物质权利。

⒑建立定期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组织教职工每年评议一次学校领导干部,评议结果作为对干部进行奖惩、任免依据之一。

⒒协助地主党政、执法机关、学校行政查处侵犯学校与教师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事件,维护学校与教职工的正当权益。

⒓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帮助农村教职工家属扶贫致富,出点子,找门路,进行科技扶贫宣传,帮助教职工下岗家属再就业。

⒔遵守财经纪律制度,严格管理工会经费,做到账据齐全,收支合理,定期公布账目。

⒕正确处理工会与党支部、行政的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监督并支持学校行政工作。

⒖有专用的工会活动室,以及学习、文娱、体育等设施、器材,并有专人管理,为工会工作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

⒗每个工会会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按期缴纳会费。

第4篇:工会工作制度汇编

为加强工会管理工作,把工会办成为职工办事,替职工说话,充分发挥“四项职能”作用,受到群众广泛拥护的先进组织,根据《工会法》精神和实际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及上级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

二、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三、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职工参政议政的民主管理工作。

四、组织职工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以公路建设为中心,开创两个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五、抓好工会委员的管理工作,做到组织健全,任务明确,办好“职工之家”。

六、协助行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做好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调解劳动争议。

七、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参与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处理。

八、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做斗争。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女职工的保护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十、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演讲、参观、竞赛等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生活

工会走访制度

一、在职工出现婚、育、病、丧等特殊情况时派人走访、慰问,力所能及地帮助职工解决各种困难(),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解决救济、捐助等问题,使职工顺利渡过难关。

二、定期组织人员对一线职工及其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一线职工解除后顾之忧。

三、在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对职工进行走访慰问,及时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

四、节假日期间定期派人对退居二线的老干部和退休职工进行慰问。

第5篇:工会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

1、院工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相对独立的群众团体,学院工会财务工作是直接在工会主管主席的领导下,在省总、省教育工会及本院财务部门指导监督下,负责全院工会经费核算工作和管理工作。

2、院工会财务工作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务部颁发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条例为工作准则。

3、院工会财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发挥会计的反映和监督职能,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和全院教职工的合法利益。

4、院工会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正确处理会计账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提高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全院教职工当好家,理好财。

二、管理范围及办法

工会财务制度包括工会资金的筹集、分配、计划、使用和财产进出、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主要有:预算、决算管理制度,会费、经费收缴制度,经费使用原则和开支范围,财产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

1、经费收入:

(1)经常向主管领导和财务部门宣传有关政策规定,使拨交经费的政策深入人心,全面落实。

(2)严格制度,依法办事。每季度按时按规定向教育工会上解经费,做到及时、准确、足额。

2、会费收入:

(1)抓好工会组织建设,增强组织观念,提高会员素质,使会费收缴率达到100%。

(2)面对现实,合理使用。一般情况下,70%留用于基层工会,以增强工会活力和会员的凝聚力。

(3)严格手续,坚持会员、基层工会、院工会对口-交借的管理办法。

(4)坚持公布制度,每年向基层工会公布会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的监督。

3、经费开支:

(1)严格执行全总印发的经费开支范围,对超出的开支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对不合理的开支不予报销。

(2)量入定出,周密计划,在略有节余的前提下开展各种活动。

强调计划性,对大额的开支必须先提出计划,经工会经审小组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决不允许先用后报。

(4)坚持一本帐、一只笔、一个户头、杜绝以领代报现象。

(5)坚持廉洁公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

4、经费预决算:

(1)编制预算时要分析上年预决算执行情况,掌握当年的工作规划和重大活动项目,力争使预算符合实际。

(2)控制预算外开支,如遇特殊情况急需追加预算时,报主席会议讨论批准后方可追加。

(3)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

5、会计工作制度:

(1)熟悉本职业务,掌握财经政策,严格执行法律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上账,准确清楚。

(2)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提供准确数据。

(3)每月同银行核对一次账目,千张传票事故不超过0、5%。

(4)接待报销的同志应主动热情,坚持原则,手续齐全,必须坚持先审批,后报销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解释工作。

(5)月末凭证附件完整,装订整洁。

(6)按规定控制库存现金,保证支付而不超限额。

(7)严禁私人向工会财务借现金和支票。

(8)出主意、想办法、协助主管领导收好、管好、用好经费

6、认真执行工会财经纪律:

(1)工会财务工作应按照上级规定和财务制度认真编制,执行财务计划,预算、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经费渠道,合理使用经费,保证完成工会各项活动所需费用。

(2)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认真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3)不准挪用,截留应上解的经费。

(4)不准化大公为小公,损害会员利益。

(5)不准私分工会财产,不准侵占国家财产,用白条顶库存。

(6)不准滥发奖金,津贴和实物。

(7)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铺张浪费。

(8)不准弄虚作假,虚报冒领。

(9)不准借出差、开会之机游山玩水。

(10)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堵塞漏洞。

篇五:工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201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方案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局党委《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徒教党[20xx]1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要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要求,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在教育教学工作实践中创先争优,现就做好学校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原则和从严治党方针,认真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弘扬先进,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和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励广大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创先争优。

二、评议内容

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章》要求,对照“五个模范”标准,重点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组织生活和发挥作用等四个方面的表现情况,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政治思想是看党员在政治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遵纪守法是看党员是否严格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和法律法规,做到令行禁止;组织生活是看党员是否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内活动,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发挥作用是看党员是否立足岗位作贡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评议格次

评议格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不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评议步骤

1.学习发动(20xx年1月6日—16日)。党总支以网上党校、集中学习、发放党课学习资料等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新《党章》和党员评议标准。

2.对照检查(20xx年1月6日—14日)。每个党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照评议标准和承诺事项,认真总结年度工作,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于1月14日前形成书面小结,作出自我评定。

3.民主评议(20xx年1月16日—17日)。一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大会,进一步明确评议的要求和意义,布置按党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要求。二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逐个进行党性分析。在此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不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对党员进行评议。三召开党外群众座谈会,开展党外评议,听取党外干部群众对党总支和党员的意见,并组织民主测评。

4.格次认定(20xx年1月18日)。总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结果以及党外群众意见,结合平时表现情况,对每位党员作出公正客观的格次认定,优秀党员一般不超过参评党员总数的5%。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格次。

5.意见反馈(20xx年1月19日—25日)。总支部委员会要根据评议结果,形成每名党员的组织意见。党员评议结果通过学校党务公开栏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6.组织处理(20xx年1月20日)总支部委员会将学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情况和评议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教育局党委,年度优秀党员由教育局党委表彰。对基本不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进行诫勉谈话,研究处理意见,报教育局党委审批。

方案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励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并依据镇党委的相关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本党支部的实际,决定从12月15日至12月25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坚持的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县委有关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对每名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议。通过民主评议,不断提高党员素质,进一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为实现固安“顶级发展、富民强县”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遵循以下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一致的原则。在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做到摆事实、讲道理,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允许申辩。不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二、评议内容

对照《党章》规定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员标准,以及市、县有关创先争优活动文件的要求,对每个党员主要围绕五个方面内容进行重点评议。

(一)在党性意识方面,是否坚持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言行上同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一致;是否按要求开展党性分析活动,查找自身的缺点和不足并加以改进;是否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二)在参加组织活动方面,是否认真参加“三会一课”,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发挥应有作用。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参加党委或党组的民主生活会。

(三)在完成工作和任务方面,是否勤政为民、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廉洁自律;是否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勇挑重担;能否及时圆满完成自己应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在发挥作用方面,是否在工作、生活和学习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是否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目标承诺,履行“七权七责”,践行“四大战略”,建功“两个率先”行动和“三定三评”工作机制要求,密切联系群众,切实为群众解决问题;是否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顾全大局,艰苦奋斗,克己奉公。

(五)在遵纪守法、维护团结和稳定方面,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是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是否能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主动化解日常矛盾;是否带头维护稳定;有无搞小集团活动;有无参与、鼓动和组织群众上访。

三、评议的步骤、方法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广泛动员、积极准备(12月15日—12月17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动员。认真学习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关文件,明确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目的、内容、方法及政策。摸清党员队伍的基本情况,找出党员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比较突出的个性问题,明确着力解决问题的途径,从而解决好民主评议中标准不好掌握、档次不好认定的问题。

第二阶段思想发动、学习教育(12月18日—12月20日)。集中利用党员的农闲时间,对广大党员进行教育,重点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以及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通过学习,使每名党员深刻认识理想信念、党性党纪、党员意识、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教育和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民主评议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三阶段自我评价、民主评议(12月21日—12月25日)。

1、自我评价。集中组织党员对照《党章》和优秀党员“六个表率”标准,认真总结个人的思想、工作和学习,进行自我评估,自我定格,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形成党性分析报告提交党支部,同时填写《民主评议党员鉴定表》交党小组长。再由党支部负责人要根据每个党员的党性分析报告评定档次。

2、民主评议。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评议工作首先在党小组举行,党小组长要实事求是地与每名党员谈话,组织全组党员认真填写《党小组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组织全体党员采取背靠背测评、背靠背指出问题的方法,对每个党员进行全面、公正、客观的评价。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剖析自己,接受批评,评议别人,并对每个党员承诺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与每名党小组长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群众代表进行民意测评。镇党委专人参加评议会。最后形成《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上报镇党委。

方案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有效方法和具体措施。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教育局党委为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促进教育系统党员队伍建设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章》为基本准则,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通过民主评议党员,树立典型,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和使命意识,激发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增强光荣感和责任感,保持先进性的内在动力,推动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的佳木斯做出贡献。

二、主要内容

20xx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是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章》的有关规定,每名党员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在思想、学习、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主要成绩和问题。机关党员要紧紧围绕发挥带头作用,爱岗敬业,精通业务,争创优良业绩,模范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这个中心,认真解决一些机关党员掌握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差,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低,脱离群众、以权谋私和作风不正等问题;事业单位(学校)党员要紧紧围绕积极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维护群众利益,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中发挥骨干作用为中心,认真解决一些事业单位(学校)党员思想保守、教育观念陈旧、教学质量不高、业绩不突出,遵守职业道德(师德)、抵制行业不正之风不坚决,精神不振、信心不足、个别党员混同一般群众等问题。

三、时间和方法步骤

直属单位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局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评议时间从20xx年12月中旬开始,到20xx年1月中旬结束。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1、调查摸底阶段。各直属党组织要依据《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及市委、教育局党委关于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要求,采取发布公告、召开群众座谈会、下发调查表、查阅支部有关记录,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进行认真的调查摸底,做到“三清楚”:一要清楚党员的基本情况。特别是要掌握清楚离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与他们联系的方式及能否参加民主评议等情况;二要清楚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不合格党员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认真调查取证,切实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定性准确;三要清楚民主评议党员的重点。主要是通过调查摸底,明确评议工作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及应当有针对性建立的规章制度等。调查摸底时间掌握在5天左右。

2、学习教育阶段。各基层党组织要召开动员会,做好思想发动。要以党支部(总支)为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和关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有关文件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方法和标准。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做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贯穿民主评议党员的全过程,领会其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澄清思想认识。要改进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坚持集中辅导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学习质量。通过学习,使党员进一步增强党性,端正态度,明确标准,自觉参加评议。学习教育阶段时间掌握在8天左右。

3、民主评议阶段。要充分走群众路线,坚持开门搞评议,采取“自己找、群众帮、上级点、相互提”的方法进行。一是自我评议。每名党员都要以《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践行科学发展观为“镜子”,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包括主要成绩和突出问题,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二是群众帮评。基层党支部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谈话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对本支部及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三是上级点评。根据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上级领导对有问题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进行自我查摆和剖析。四是党内互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报调查摸底情况,党员介绍自我评议情况,党员与党员之间进行互相评议。五是民主测评。召开由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测评大会,采取发放测评票的方式,对每名党员进行测评。测评内容主要按照不合格党员的10种表现,实行反测评法进行。六是组织考察。党支部根据自评、帮评、点评、互评、测评情况进行综合研究,评选出本系统的优秀党员(不超过党员总数的5%)、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

篇六:工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2015党员管理制度

第1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中特理论、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在农村现行政策法规及科技知识。

2、坚持开展党员争先创优、“双学”和“三比三争”活动,牢固树立改革开放的发展观、求真务实的人生观,乐于奉献的价值观,维护大局的世界观。

3、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按党章和党的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民主监督,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4、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必须重实效,党员半年以上不过组织生活或不缴党费视为自行脱党,党的组织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必须注重以下五个步骤:(1)学习教育;(2)自我总结:(3)民主评议:(4)组织处理;(5)健全制度。

6、坚持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学习、借调、停薪留职、务工等必须按时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一年以内除上述以外,由单位出据鉴定书,一年以上接转组织关系。

第2篇:西街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工作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籍关系

1、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以及其他原因等,需从本村转到外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应及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要详细记载。临时性、间断性外出,离家较近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外出时间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通信联系。

4、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党员应主动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按时缴纳党费,在返回期间,支部要对他们进行补课,单独组织他们学习外出期间的党内相关文件,并进行教育。

二、自身建设

1、定期汇报。党员每个月至少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2、定期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按分工(),每个季度至少同党员谈一次话。通过谈话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本人或通过他们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及上好党课。

2、每个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事前必须向党支部请假。

3、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工作,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积极发言,做好笔记。

5、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休养的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重要文件和党内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6、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由入党介绍人定期写考察记实(填写培养跟踪表),并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预备期满,及时讨论转正问题,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民主评议

1、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2、严格依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本人的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通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

4、根据评议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党费收缴

1、党员交纳党费要自觉、按时、足额。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同意,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交纳或补交,但补交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3个月。

2、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的党费收缴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不同阶段工资变动情况随时按标准进行调整。

4、支部党费的收缴,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上缴一次。要严格党费收缴手续,便于监督、检查和公布。

5、党支部对不能按时和不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增强党员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

六、违规责任

1、对违纪党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

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报到。经批评教育仍继续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4、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

第3篇: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1、社区党员应当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2、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5、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

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7、社区党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第4篇:党员管理的主要制度

党员管理的成功实践大多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在新形势下不断坚持和完善这些制度,即构成了新时期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1)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此外,其他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也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4)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通常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接收新党员入党,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坚持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5)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照党章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应当按自行脱党处理。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中共中央于1988年12月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后,这项制度在全国城乡基层党组织中逐步建立起来。每年进行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有关党组织只有在接到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证明其党员身份,在所去单位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但在这个党组织中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人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9)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

第5篇:党员管理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吸收同级行政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并且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召开支部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会后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

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会议的议题应事先通知支部委员,做好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中心任务,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国际国内形势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活动,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纯洁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动员,全体党员参加。

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关于党费的交纳办法、使用原则、审批、检查、报告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有关规定。收缴党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交纳所收的党费两个方面。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要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正常情况下,党费必须由本人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各党总支(支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收缴党费,认真登记造册,每季度末15日前上交组织部。

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由组织科专人负责;建立会计专帐,单独立户存放;按照党费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严格党费使用范围、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和党费检查报告制度;组织部每年一次向市委组织部和党委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向学院全体党员通报。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六、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是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等。

充分利用党校阵地,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举办党员轮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效果。

七、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由于工作调动、离退休、外出学习培训、毕业(结业)等原因,使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化时,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妥善保管携带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1、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

来我院工作、学习的党员,时间在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的,应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到组织部办理转入我院手续。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调离的党员,在办理离开手续的同时,由党员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外出工作、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党员,持所在党组织证明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工作、学习结束后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党员离退休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至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对异地安置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或受聘到新单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纳入社区管理的,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

3、校内组织关系的接转

党员因工作、学习需要,在校内各单位调动时,原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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