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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16    阅读:

篇一:支部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XXXX党(总)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总)支部建设标准。

(一)、支部班子坚强。深入学习贯彻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善于运用科学理论

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创新活力强。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团结协

作;密切联系群众,勤政廉洁,作风扎实,战斗堡垒作用突出。

(二)、党员队伍过硬。认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和

遵守党章,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思

想政治素质和技术业务素质过硬,牢记党的宗旨,心系职工群众,

模范作用突出,在生产生活和社会主义实践中充分体现先进性。

(三)、基础工作扎实。党(总)支部工作目标清晰,职责

明确,支部工作和党内生活制度健全,党组织生活质量高,党内

活动实效性强,基础工作规范,运作机制科学有效。

(四)、发挥作用突出。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

党组织部署和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实施,有效参与车间重要问题

的研究决定,充分发挥宣传优势、组织优势、骨干队伍优势和群

众工作优势,保证安全质量、生产经营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五)、思想工作有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党员和职工群

众主体地位,注重解决职工群众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思想政

治工作扎实有效,职工队伍和谐稳定,支部班子的战斗堡垒作用、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职工的认可。

二、党(总)支部建设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紧密围绕和谐XXXX建设和企业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好宣传引领、组织推动、攻坚克难的作用,确保各项任务完成,并作为检验党支部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

(二)、坚持分类指导,分类管理。根据我段施工性质,区别不同类型党支部情况,分别提出不同的工作重点和要求,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推动党支部建设上水平。

(三)、坚持符合实际,务求实效。坚持从实际出发,党内活动内容和形式注重贴近基层、贴近党员、贴近实际,工作方法、手段和措施务实有效,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四)、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面对路局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途径,丰富新内容,创造新方法,使党支部工作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

(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职工。从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出发,通过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开展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党员、职工群众在思想、工作、生活的问题,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业务技术能力,调动工作积极性。

三、党(总)支部设置

(一)、本着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服务、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有利于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原则,坚持从实【支部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际出发,因地制宜设置党支部。

(二)、党(总)支部设置一般应与同级行政组织相对应。新组建或变更行政组织,应当同步调整党总支或党支部设置。

(三)、车间党(总)支部的设置、合并、撤销,一般应由段党委决定。

(四)、党员超过50人的较大车间,应当设立党总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党支部。离退休党员原则上单独成立党支部。

(五)、根据党员分布和运输生产组织形式设置划分党小组。党员人数10人以下、且易于集中的党支部可不设党小组。

(六)、车间一般设置党总支或党支部。

(七)、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车间可与相近的车间联合组成党支部。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减少无党员班组。

(八)、 党(总)支部应当认真完成好党章规定的八项基本任务。同时,根据不同类型党支部情况,工作做到各有侧重。

四、党(总)支部职责

(一)、车间党总支工作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决议和部署。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制定有效措施,保证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做出决议的正确贯彻落实,并做好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2、抓好党总支委员会自身建设。严格落实党总支委员会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发挥监督保证作用。参与车间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重要问题研究决策,并支持车间行政负责人按照制度规定行使职权,独立处理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技术创新中的问题。

4、制定和落实工作机制。按照上级党组织制定的制度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工作内容、标准和措施,制定和严格落实符合自身实际的基本工作制度,并根据发展变化不断修订完善。

5、抓好班组党支部建设。动态调整党员分布,研究提出党支部优化设置建议方案。指导党支部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和工作制度,定期对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讲评。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日常培训和指导。为班组党支部上好党课。

6、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制定党员政治学习计划,落实“三会一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保障党员权利,督促党员旅行义务,关心党员的工作生活,做好困难 党员帮扶。

7、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抓好启蒙教育,确定党员发展计划,组织政治审查和发展前公示,指导班组党支部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考察,参加指导班组党支部预备党员接转正会议,做好材料归档、呈报审批工作。

8、组织开展党内活动。按照党委活动部署,结合实际细化活动方案,健全党内活动制度,并做好活动的过程指导和定期总结,提升党内活动科学化水平。动态优化岗区设置,完善岗区考

评标准,审核认定先锋岗、红旗区。

9、抓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的意见建议,定期分析职工思想动态,针对性做好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及时解决职工思想和实际问题。抓好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抓好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培养。

10、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领导。定期听取群众组织工作汇报,讨论研究群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群众组织按照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11、建好管好用好党支部活动阵地。

(二)、车间党支部工作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决议和部署。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制定有效措施,保证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做出决议的正确贯彻落实,并做好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2、抓好支委员会自身建设。严格落实支委员会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发挥监督保证作用。参与车间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重要问题研究决策,并支持车间行政负责人按照制度规定行使职权,独立处理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技术创新中的问题。

4、制定和落实工作机制。按照上级党组织制定的制度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工作内容、标准和措施,制定和严格

篇二:支部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

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员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 党员每半年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和工

作情况。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汇报。

二、 汇报的主要内容: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和党的基

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情况;执行党的决定,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的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做群众工作的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 因外出或病、事假等原因无法按期汇报的党员,要及时

向所在支部和党小组说明情况,并须按季写出书面汇报情况。

四、 每个党员除通过民主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

况外,也可采取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单独向支部书记或者党小组长汇报。

五、 对未经党组织同意而不能按时汇报思想和工作的党员,

支部应给予批评教育。对无故长期不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经教育仍不明显改进的党员,党组织要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进行妥善处理。

篇三:支部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2015党建工作制度

第1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第2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第3篇:20XX年党建工作制度

2015年,市发改委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积极作为,科学务实,深入开展和谐

机关建设,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提升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素质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也是今年我委机关党的建设的一项中心工作。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活动的重点放在“实践”上,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提高应对复杂经济形势的能力,积极有效地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认真参加市里组织的系列活动,并结合我委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二是认真开展日常政治学习。充分发挥党支部集中学习、党小组学习、党员自学等多种形式的作用,保证政治学习的时间和质量,确保政治学习与业务工作同抓共促。三是积极组织支部书记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各种培训活动。力争通过培训,打牢支部书记的思想理论基础,不断提高其领导党建工作的能力素质;进一步端正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动机,加深对党的认识,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使其早日达到党组织的培养要求。

二、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今年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党员发展质量。严格发展程序和标准,严把公示、政审、谈话等重要关口,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二是继续开展党员目标承诺活动。在认真总结我委2015年党员目标承诺试点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的安排部署,继续开展好党员目标承诺活动。以业务工作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通过目标承诺使广大党员干部自我加压,促进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三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加强对党务干部的教育培养,确保基层组织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四是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内信息数据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确保党员组织关系和组织生活不出现断档,做好党内信息数据系统的维护管理,并及时报送上级党组织。

三、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为促进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的精神境界,形成良好的团结氛围,以和谐向上的机关风气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为促进全委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抓好和谐机关创建活动,加大机关文化建设力度。以构建学习型、服务型、文化型、廉洁型机关为主要内容,以建设公平正义、关系融洽、政令畅通、清正廉洁、充满生机的机关为目标,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制度、文化、廉政建设,逐步创建文明向上、充满活力的和谐机关。着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逐步建立全方位、深层次、有内涵、有特色的威海发改委机关文化体系。二是做好各项帮扶工作,力求产生良好社会效应。加大调研力度,全面掌握所联系村、敬老院等的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发展出路,认真做好贫困户、贫困职工的帮扶工作,尽最大努力给他们提供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确保圆满完成帮扶任务。三是继续抓好争创“优秀工作成果”活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结合我委实际,选准优势项目进行选题立项、认真培养,确保成果的“创新性、领先性、实效性”,使工作成果水平更高、质量更好、影响更大。

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工作规划》和《山东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实施办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拒绝腐败现象的发生。突出抓好“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义务、权力就是服务、权力就是奉献”的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突出抓好三个结合: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提高机关干部素质、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拒腐防变能力、促进机关各项工作协调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机关创建结合起来。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勇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机关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加强平安机关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有针对性地解决机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机关工会要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解决职工实际困难、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系统内乒乓球比赛、征文比赛等文体活动,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市直机关第九届运动会和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红色歌曲传唱活动。团支部要把青春创业、青春绿化、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争创等“青”字号工程抓好,于植树节期间开展青春绿化活动,学雷锋月期间,组织一次青年志愿者义务服务活动,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妇委会要积极探索“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有效机制,不断加大妇女儿童维权的宣传力度,围绕和谐家庭建设,深入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激励广大妇女创新、创造、创业精神,推动妇女工作创新开展。

篇四:支部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2015党员管理制度

第1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中特理论、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在农村现行政策法规及科技知识。

【支部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2、坚持开展党员争先创优、“双学”和“三比三争”活动,牢固树立改革开放的发展观、求真务实的人生观,乐于奉献的价值观,维护大局的世界观。

3、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按党章和党的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民主监督,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4、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必须重实效,党员半年以上不过组织生活或不缴党费视为自行脱党,党的组织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必须注重以下五个步骤:(1)学习教育;(2)自我总结:(3)民主评议:(4)组织处理;(5)健全制度。【支部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6、坚持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学习、借调、停薪留职、务工等必须按时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一年以内除上述以外,由单位出据鉴定书,一年以上接转组织关系。

第2篇:西街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工作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籍关系

1、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以及其他原因等,需从本村转到外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应及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要详细记载。临时性、间断性外出,离家较近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外出时间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通信联系。

4、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党员应主动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按时缴纳党费,在返回期间,支部要对他们进行补课,单独组织他们学习外出期间的党内相关文件,并进行教育。

二、自身建设

1、定期汇报。党员每个月至少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2、定期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按分工(),每个季度至少同党员谈一次话。通过谈话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本人或通过他们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及上好党课。

2、每个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事前必须向党支部请假。

3、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工作,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积极发言,做好笔记。

5、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休养的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重要文件和党内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6、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由入党介绍人定期写考察记实(填写培养跟踪表),并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预备期满,及时讨论转正问题,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民主评议

1、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2、严格依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本人的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通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

4、根据评议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党费收缴

1、党员交纳党费要自觉、按时、足额。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同意,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交纳或补交,但补交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3个月。

2、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的党费收缴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不同阶段工资变动情况随时按标准进行调整。

4、支部党费的收缴,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上缴一次。要严格党费收缴手续,便于监督、检查和公布。

5、党支部对不能按时和不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增强党员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

六、违规责任

1、对违纪党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

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报到。经批评教育仍继续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4、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

第3篇: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1、社区党员应当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2、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5、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

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7、社区党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第4篇:党员管理的主要制度

党员管理的成功实践大多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在新形势下不断坚持和完善这些制度,即构成了新时期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1)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此外,其他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也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4)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通常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接收新党员入党,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坚持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5)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照党章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应当按自行脱党处理。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中共中央于1988年12月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后,这项制度在全国城乡基层党组织中逐步建立起来。每年进行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有关党组织只有在接到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证明其党员身份,在所去单位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但在这个党组织中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人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9)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

第5篇:党员管理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吸收同级行政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并且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召开支部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会后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

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会议的议题应事先通知支部委员,做好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中心任务,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国际国内形势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活动,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纯洁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支部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动员,全体党员参加。

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关于党费的交纳办法、使用原则、审批、检查、报告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有关规定。收缴党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交纳所收的党费两个方面。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要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正常情况下,党费必须由本人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各党总支(支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收缴党费,认真登记造册,每季度末15日前上交组织部。

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由组织科专人负责;建立会计专帐,单独立户存放;按照党费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严格党费使用范围、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和党费检查报告制度;组织部每年一次向市委组织部和党委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向学院全体党员通报。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六、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是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等。

充分利用党校阵地,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举办党员轮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效果。

七、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由于工作调动、离退休、外出学习培训、毕业(结业)等原因,使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化时,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妥善保管携带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1、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

来我院工作、学习的党员,时间在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的,应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到组织部办理转入我院手续。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调离的党员,在办理离开手续的同时,由党员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外出工作、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党员,持所在党组织证明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工作、学习结束后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党员离退休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至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对异地安置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或受聘到新单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纳入社区管理的,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

3、校内组织关系的接转

党员因工作、学习需要,在校内各单位调动时,原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篇五:支部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2016三会一课制度是支部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支部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月一次,可结合党员活动日进行;按照镇党委安排,组织党员参加党课教育。

二、主要内容

1、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党支部的重要问题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1)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检查党员履行义务、完成任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

(2)组织党员讨论研究决定本村有关重大事项,并向党员报告支部工作和通报本村有关重大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3)组织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内活动,研究决定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的重要事项。

(4)组织党员研究讨论支委会提交的其它重要问题。

2、支部委员会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决议。

(2)研究、制定和检查本村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执行情况。

(3)讨论决定支部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经济发展;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干部的选拔和其他组织的有关工作。

(4)研究决定其它重要问题。

3、党小组会: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任务,组织党员学习。

(2)汇报交通思想工作情况,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检查党员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向党员布臵工作。

(4)酝酿讨论党的自身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4、坚持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制度,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参加党课教育。

三、党员大会、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如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员因故缺度必须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四、参加会议人员要主动发言;对会议讨论决定内容需保密的,没有正式公布之前,不得向外传播;对会议的决定,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地执行。

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1、科学正确的决策是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过程,重大决策要广开言路,多方征求意见,充分反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愿,避免造成决策失误,以致于给党的事业带来损害。

2、党内重大决策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的事项,事关本镇、村、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等。

3、征求意见的方式:集体讨论,个别征求意见、决策预告、决策内容通报等。

4、对与基层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基层组织的意见。

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1、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支部意愿的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2、情况反映的主要内容:党员个人向党支部的思想汇报和情况反映、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作风方面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风、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以及村情民-意的反映。

3、实行首问责任制,接受反映者要及时向领导或上级组织汇报,不能截留,确保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不能报喜不报忧,特别是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4、反映可采取个别汇报、会议、信访、书面、电话等形式。

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议制度

一、会议内容

1、组织学习中央、省、州、县有关加强党的建设的文件、规定。

2、党委书记通报领导班子及本人的工作情况,党委成员通报本人的工作情况。

3、通报会前征求社会各界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

4、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发表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建议。

5、其他有关事项。

二、会议规则

1、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的要求确定。

2、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成员参加,镇机关其他党员干部列席会议。

3、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要提前一周报告县委组织部。

4、民-主生活会应根据县委确定的主题召开。

5、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6、在民-主生活会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围绕主题,紧密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认真检查、剖析思想,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

7、办公室负责民-主生活会的筹备、记录,并按时上报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

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为了加强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的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一、党员教育和管理

1、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会议;坚持每月过一次组织生活;坚持每半年上1-2次党课;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党员进行评议;积极参加局党委组织的党课、廉政建设等教育活动。

2、党支部建立党员情况一览表册、组织生活会和支部大会记录、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册。

3、教育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经过全体党员广泛讨论,评出2—3件好人好事上报局党委,以便进行宣传报道。

4、党支部定期对党员进行考核,党员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作为支部考核的依据,党支部每年向党委汇报一次对党员考核的结果,支部书记每年撰写一篇工作经验类的调查报告,努力提高党建工作。

二、组织生活的内容

1、切实加强党员的理论教育工作,采取长期灌输、渐进积累的办法,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

2、讨论支部的工作、决议。

3、检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

5、发展新党员和进行党纪教育。

6、组织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聆听报告、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录像、戏剧等,使党员在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中受到启发教育。

三、组织生活的基本要求

1、明确组织生活的意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端正党风、增强党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有效措施。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

2、注重组织生活的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组织生活会前都要通知每个党员,让大家做好准备,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上,要引导党员认真地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端正思想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防范巩固工作,相互进行帮助,本着与人为善、实事求是的精神,分清是非、提高觉悟、增强团结。

4、组织生活会要有专人负责记录、管理。

发展党员制度

为进一步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果,做好本村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党员队伍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根据《党章》规定的标准,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必须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入党程序发展党员。要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既不能突击发展,也不能停止发展。

三、要把社会各阶层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在确保以工人、农牧民、知识分子、干部为重点的同时,注重在生产工作一线、新的社会阶层和妇女中发展党员,使党员结构趋于合理,扩大党的影响力,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28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发展团员入党要经过团组织推荐,真正使“推优”工作成为发展青年党员的主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五、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以后,党组织要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

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培养和考察。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帮助他们找出成绩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提供帮助和指导,鼓励他们发挥优点,克服缺点,端正入党动机。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党员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六、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才能被党组织列为发展对象。确定为发展对象后,申请入党人要有2名正式党中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各被介绍人讲解党的知识,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以及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如实向党支部汇报;指导被介绍人填写《中国共-产-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情况。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入党介绍人要继续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帮助,帮助预备党员不仅在组织上入党,而且在思想上入党。

如果入党介绍人调离工作岗位,无法继续履行入党介绍人的责任时,党支部应重新确定介绍人;申请入党人调离工作单位,党支部要及时办理转移手续,向调入单位党支部介

绍培养、教育的情况。

七、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在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党组织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基础上,经支部大会和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期间,乡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为5至7天。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八、在确定为发展对象一年后,党支部根据本人的表现,认为条件成熟时,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吸收为预备党员。申请入党人要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向党支部说明的问题。入党介绍人要向党支部介绍培养考察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支部委员会报告审议情况及意见,在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申请入党人对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之后进行表决,有表决权的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宣布表决结果。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申请

入党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并将决议报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要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进行认真考察。

九、发展对象被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要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终身牢记入党誓言,并努力付诸实践。在一年的预备期期间,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1-2个月汇报一次,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支部应善意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或不宜扩散的内容,要予以保密。

十、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支部提交书面转正申请。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后,转为正式党员。

对有的预备党员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要党支部继续进行考察、教育,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对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支部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十一、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要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党组织保存。

三会一课制度是支部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 [篇2]

一、“三会一课”制度

指学院各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二、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

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贯彻落实本支部的计划、措施;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三、支委会的主要任务

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

四、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

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党员的奖惩意见,落实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措施等。

五、党课的主要任务

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六、活动要求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党支部要对“三会一课”作出统筹安排,拿出全年活动计划,固定党员活动日,确保党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

3.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

4.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党支部要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组织活动情况。

5.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活化形式,解决问题,注重实效。

6.“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三会一课制度是支部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 [篇3] “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按时上好党课,这是健全党内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坚持这一制度,对于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坚持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监督支部工作的一条重要途径。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增加召开次数。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支部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1)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以及有关党的会议精神。

(3)听取和讨论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4)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6)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宜。

3、支部党员大会的组织

支部委员会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组织者,一般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支部书记因故无法召集和主持时,可由支部委员代行职责。支部党员大会召开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议题,并将会议内容、时间、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

4、需要说明的问题

(1)会议主持者报告支部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未到会党员缺席的原因。

(2)大会按预定的议事程序进行,党员要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3)对需要做出决议的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4)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决议中,对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纪党员、改选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方面的内容,还需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批准。

(5)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出席和缺席人、会议主持人、大会中心议题、党员发言的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做出的决议等。

5、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凡属需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一般都应做出决议或决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议题时,应当鼓励和支持党员充分发表意见,每个有表决权的党员,都要明确地表明自己的观点和看法。通过决议时,视不同情况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赞成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并将表决结果向与会同志公布,决议方可生效。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部委员会会议,是支部委员会成员参加的会议,是坚持集体领导原则,维护党支部领导核心,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保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增加召开次数。

2、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内容有: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2)党员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集中精力抓好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3)本部门建设的发展规划、重大措施、精神文明建设和支部工作计划等。

(4)确定召开党员大会时间,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处理日常事务。(5)、根据党小组的提名,审查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并及时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5)需要由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3、需要说明的问题

(1)必须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开好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坚持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因此,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关系。书记必须把自己置于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和监督之下,凡重大问题必须经过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2)支部委员缺席时讨论问题的做法。当有支部委员缺席时,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问题时应当慎重,通常的做法是:以三名委员组成的支部委员会为例,一名支部委员有事请假,一般不宜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如果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很紧迫,可以直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如果需要讨论的问题支部委员会会议或支部大会已经有过决议,纯属是贯彻执行中的具体问题时,只要不违背原决议的精神,可以由两名委员协商办理,不必再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

(3)正确处理支部委员会与支部党员大会的关系。支部委员会与支部党员大会,是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关系。支部委员会不能超越支部党员大会,它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贯彻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它的审查和监督。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支部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反之,则不能。但是,如果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发生错误时,支部委员会有权重新召集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修改或请求上级组织裁决。

三、支部组织生活会

1、支部组织生活会,是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它是支部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也是党员过好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召开次数。

2、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实现支部的决议,完成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

(2)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好群众存在的实际困难;及时向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组织党员积极参加义务劳动、文体活动和其它有意义的活动。

四、党课

1、党课,是党员教育的基本形式。基层党组织按时给党员上党课,对于加强党员的思想

建设,保持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支部要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保

证每季度集中给党员上一次党课。

2、党课的基本任务

基层党组织党课的基本任务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有关重要文件为基本依据,以上级党组织、党委宣传部编发的党员读物为基础教材,针对本部门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系统上课。通过党课教育,使广大党员进一步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加深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性修养,牢固地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争当改革和建设的模范,自觉地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3、党课的主要内容

(1)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主要包括:党的性质、纲领、宗旨、和指导思想,党的组织制度和机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风、党纪、党史和党的优良传统等。

(2)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主要包括: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党内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党内重要决议、指示、形势与任务等。

(3)党的基本理论教育。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理论思想等。

(4)现代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开阔党员视野,更新观念,强化本领,而有选择地介绍有关的常识。

3、党课的形式

(1)对话式,即围绕某些问题,进行说理、启发的一种教育方式。

(2)专题报告式,即邀请专家、学者、社会名人、有关领导等,对某一问题进行报告的一种教育方式。

(3)读书演讲式,即由党员登台对某一主题内容发表见解,抒发感情,把讲与演结合起来的一种教育方式。

(4)典型示范式,即宣传具有教育意义的正反典型,为党员树立学习的榜样或从他人的错误中吸取教训的一种教育方式。

(5)实践感受式,即结合课堂教育的内容或主题教育的内容,组织党员参观访问等,使大家获得实际感受的一种教育方式。

(6)知识竞赛式,即围绕某一教育内容,在系统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各种形式的知识竞赛,使大家在竞赛中深化和巩固党课教育内容的一种形式。

此外,还可以结合集中讲课的内容,组织党员观看有关电影、录像等。

五、“三会一课”制度的要求

1、党支部要建立“一薄四册”,即:会议记录簿、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党费收缴登记册、党员活动点名册。

2、“三会一课”会前要有准备,内容要集中,时间要紧凑,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实际问题,防止会前无准备,在党员和干部中造成不良影响。

3、三会一课制度做到月有安排,季有检查,半年有考核总结,达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机关党总支

2016年3月

篇六:支部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2015党员学习制度

第1篇:党员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培训工作的成果,建立党员的长效学习教育机制,使全党牢固树立“终生学习,自觉改造”的理念,不断提高每个党员目查、自省、自警、自励、防徽杜渐的自觉性,增强自身的政治理论素质和党性修养;同时,使学院党委及各个党支部不断增强抓好对党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主动性、长久性和实效性,引导广大党员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的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为学院的兴旺发达做出贡献。

二、重点内容

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的重点内容是坚持不懈地进行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坚持不懈地进行党性学习教育,坚持不懈地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的学习教育。

三、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制度

院党委中心学习组由院党委成员、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工会副主席、纪检干部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每年学习不少于12次。中心学习组成员写读书笔记不少于12篇。通过理论学习,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促进我院各项工作持续发展。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和组织生活会制度

过好党的组织生活会是保证党员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正规化的基本

方式,应当长久、严格的坚持。同时内容要充实,方法要改进,要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强化组织生活会的效果。日常组织生活会,每次时间要短,内容要精,力求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由院党委组织,参加人员为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院属各党支部书记、工会副主席、纪检干事、党办主任列席。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参加范围为本支部全体党员。

五、上党课制度

党课教育是党组织用授课形式向党员及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是我们党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员教育培训方式。院党委每年对院属各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培训上党课2天以上。院属各党支部上党课时间每季不少于1次。

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按照党章规定和全党先进性教育活动提出的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的制度,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评议每个党员在实践“xxxx”重要思想中永葆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改队伍的目的。民主评议党员在院党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进行一次。

七、目标要求

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把教育活动中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的好办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与以前延用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加以综合,建立一套党员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最终达到的目的就是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

第2篇: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

一、每月的第一周的星期一为“两委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学习日。

二、采取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体学习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学习中要突出实效性和针对性,注意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三、集中学习,严格考勤,并做好学习记录,有文化的党员也要做好个人笔记,并作为年终考核党支部、评议党员政治学习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在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本居实际,开展专题讨论。“两委班子”成员讨论,每年不得少于3次,全体党员讨论,每年不得少于2次,并要做好记录。

五、每名党员,尤其“两委班子”成员要在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基础上,坚持记好学习笔记,写出心得体会。

六、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主要思想。

2、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时事政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法律法规和农村实用科学技术及上级党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等。

3、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居规民约》等。

4、结合理论学习,联系当地实际,立足当地优势,探讨脱贫致富、发展经济的路子。

第3篇: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制度

党日活动是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提高党员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有效手段。为切实提高党日活动质量,更好地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党员活动日制度、学习制度。

一、活动时间:

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具体时间由学校党组织确定,并相对固定。间周安排一次党员学习活动

二、活动内容:

1、传达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结合本校实际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研究本校党组织的重要工作;报告党组织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教育教学理论、科学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改革动态等。

3、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交流思想、工作情况,讨论、处理其他党务工作等。

4、能彰显时代特点和教育特色,促进党员作用发挥的其它相关内容。

三、活动要求

1、认真准备。党日活动要充分酝酿,科学安排,详细制订《党日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要求。

2、精心组织。党日活动要严格按方案实施,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注重思想性、时代性、趣味性与实效性。

3、力求创新。党日活动要围绕本地区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学校办学实际,围绕学校社区共建和教育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载体,形成鲜明的学校党日活动特色,促进党员活动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4篇:学校党员学习制度

坚持学习制度是提高党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党员党性锻炼和修养的前提,是党支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创建学习型支部的重要内容。为把我校党支部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为广大党员的学习搭建平台,帮助广大党员形成学习、思考、工作和提高的良性循环,在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风等方面都始终保持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重点放在带领党员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

2、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学习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以及党的基本知识。

4、学习现代科学知识与业务工作有关的各种知识。

5、学习时事政治,及时了解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形势。

二、学习形式

学习要做到长期规划与近期安排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党员集中学习每月1次,时间定在每月末周五下午。党员的自学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学习要求

1、学习要始终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着眼于提高党员的政治水平,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着眼于努力解决本部门和本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每学期初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

3、每次集中学习党支部要事先明确学习内容以及主讲人。主讲人必须认真备课,保证学习质量。

4、支部对每次学习情况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安排专人负责考勤。

5、党员要做到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事要提前请假。

6、党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撰写心得体会。学习笔记每学期要达到15000字。心得体会完成3篇,每篇2000字以上。

7、学校党支部要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年终评出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学习不认真的党员要进行通报批评。

8、每位党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发展的正确思路、推动工作的有效办法、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永远保持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和对本职工作的热情。

第5篇:支部党员学习制度

一、开展支部党员学习目的: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员工两个素质,满足我社未来业务发展需要。

二、学习的方式:以科室组织学习与员工根据自身实际开展自学相结合;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

三、各部门年初要制定本部门学习培训规划,学习培训的内容要结合上级行组织的有关考试,注重本岗位新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操作技能的提高,学习内容要具有实用性和超前性。

四、党员个人要有明确的学习目标,本着缺啥、学啥的原则保证自学时间和学习效果。

五、办公室对党员学习培训活动进行定期考核,采取考试、技能比赛、走访听看等形式检查员工学习情况和学习培训效果,考核结果张榜公布。

六、对学习培训表现好,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成绩差的要通报批评。

七、员工学习培训考核成绩做为员工年终考评和聘任、聘用的一项依据。

  • ·党的报告工作制度(2016-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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