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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人员长期不上班,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28    阅读:

篇一:公安局人员长期不上班,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自查清理报告

XX市体育局关于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

兼职(任职)的自查报告

根据宜组通[2014]36号文件要求,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本局高度重视,通过认真摸底排查,按照清理范围、对象和时限要求,逐人核实并登记造册,全面落实纠正清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市体育局下设6个科室共计在编在岗在职人员22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5人。退休3人。

二、主要做法

1、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本局及时召开了班子成员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自查清理领导小组。

2、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通知》,局各科室认真开展了自查,并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进行集中清理。

3、统一思想,如实填报。采取有效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相关人员,如实填写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情况统计表,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完善兼职(任职)台账。通过全面自查、认真摸排、从严整顿,确保做到一个不漏。在此次清理活动中,经过确认核实,当前本局未发现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

局党组书记:

2014年9月11日

篇二:公安局人员长期不上班,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关于解决公司长期不在岗人员问题的工作方案

关于解决公司长期不在岗人员问题的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公司对长期不在岗人员的有效管理,营造公司积极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现成立公司解决长期不在岗人员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公安局人员长期不上班,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组 长:张西义 孙明荣【公安局人员长期不上班,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副组长:齐洪祥 杨良玉 刘晓欣 贾 谋 周庆水

成 员:党委办公室 人力资源处 群众工作部

纪委监察处宣传部 法律事务处财务处

行政事务中心各作业部及运行部

相关职责:

领导班子成员:

党委书记、总经理全面负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共同推进解决公司长期不在岗人员的遗留问题。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必要时与长期不在岗人员进行谈话。

党委办公室:

负责长期不在岗人员的信访稳定工作,处理异常上访、突发信访事件,做好人员的疏导安抚工作,维护企业稳定。

人力资源处:

负责起草并制定长期不在岗人员安置解决的方案 ,报送公司班子成员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依据公司相关规定,与人员所【公安局人员长期不上班,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在单位沟通协调,尽最大努力为长期不在岗人员提供可供选择的工作岗位。联合党委办公室,工会、法律、纪委等部门,组织长期不在岗人员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见面谈话。

群众工作部:

必要时组织召开公司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长期不在岗人员的解决方案。会同法律事务处、纪委监察处,针对长期不在岗人员确实存在的特殊困难,提出困难救助方案。

宣传部:

按照公司领导要求,部署规划思想政治宣传工作,围绕规范管理长期不在岗人员的问题,积极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财务处:

合理调配资金,为帮扶救困工作提供财务支持和保障。

行政事务中心:

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对信访期间涉及的安保突发事件能有效防范和处理。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组 长: 各作业部(运行部)部长 书记

副组长: 各作业部(运行部)班子成员

成 员: 各作业部(运行部)副主任师 政工员 办事员

职 责:摸清每个人的详细情况,分析人员长期不在岗的具体原因,协同人力、法律、纪委等部门,提出可行性的处理意见,力争做到一人一策。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成员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努力做好长期不在岗人员的安置工作。集中解决长期不在人员上岗的期限暂定为三个月,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7月份各相关部门完成调查、方案制订、发动宣传。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8月份组织对长期不在岗人员完成谈话。 9月份基本安置完毕。 人力资源处 2016年7月12日

篇三:公安局人员长期不上班,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2016煤炭局长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班子成员密切配合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下,我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反腐败工作和党风廉政自律方面的各项规定,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围绕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克难攻坚,奋勇拼搏,积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煤矿监管水平不断提高,有效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将一年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从严要求,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政治素质

**年以来,我十分注重政治、法律和有关业务的学习,不断加强自身思想和作风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省九次党代会和市八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理论素养。始终坚持把学习理论与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和工作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驾驭复杂局面、解决困难问题的能力。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产生问题的根本症结,制定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始终坚持党性原则,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实际工作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把上级部署和我市地方煤炭行业的实际紧密地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班子内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经常性进行思想沟通,充分调动每个同志的积极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作为对同志的真正爱护,对同志以诚相待,不搞亲亲疏疏,厚此薄彼;坚持以身作则,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政为民、为官清廉作为我的工作目标和前进方向,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

二、尽职尽责,开拓创新,全面完成2016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定信心,强力推进兼并重组和整顿关闭

1、继续做好兼并重组后续工作。今年是实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第三年,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督促下,平顶山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进展顺利。我市原有各类地方煤矿160座,截至目前,全市7个产煤县(区)尚余40座兼并重组煤矿(平煤神马集团34座,省煤层气公司5座,郑煤集团1座)。省政府要求兼并重组煤矿开展“回头看”活动以来,我们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所有煤矿一律停工停产,积极稳妥地开展“回头看”整改活动。目前全市有2座煤矿经骨干煤业集团批准进入井下隐患整改,每班入井人数不超过49人。38座煤矿仍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其中30座煤矿采取自行封闭井口或停电措施,停止入井通风排水。兼并重组工作大头落地,做好兼并重组收尾工作,妥善处理遗留问题,是今年市煤炭局的工作重心。我们一方面对省政府确定的16个主体移交煤矿,多次召集有关县(区)政府、主体企业对接协商,帮助主体企业解决煤矿经济纠纷,督促双方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平稳移交。目前,16座移交煤矿全部完成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移交,资产移交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另一方面对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实现“三真”的煤矿,积极协调主体企业和原投资方,加强沟通,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尽早实现“三真”;三是协助主体企业加快兼并重组煤矿后备资源配置方案的申报。

2、贯彻国家新的煤炭产业政策,做好煤矿退出关闭工作。今年以来,我局配合主体企业,对参与兼并重组的煤矿,逐矿进行经济技术再分析论证。对资源枯竭、安全条件差,投入后无明显经济效益的煤矿,继续开展耐心细致的劝退工作,又成功地劝退了2座煤矿。目前,全市共计关闭各类兼并重组煤矿76座。其中72座符合政府补偿条件。45座煤矿的补偿资金已到位。剩余27座煤矿的资金(8100万元)待今后逐步分期分批落实。

(二)加大力度,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

1、不断探索新的安全监管模式。一是对停工停产的煤矿,继续执行“两到位、五控制”的政策。通过抽掉主井钢丝绳,拆除、封存主井天轮,拆除副井口轨道,副井口垒砌挡墙,拆除、封存主斜井皮带电机等多种有效形式,彻底杜绝偷生产。二是强力推行“5 2”安全监管服务站监管体制,从产煤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监、煤炭、国土、公安等部门抽调7名业务工作人员,组成煤矿安全监管服务站,加强煤矿的现场管理,对进入隐患整改矿井严格监管,严防非法违法违规作业。三是实行领导包片,分片负责,网格化三级管理的煤矿安全监管新模式,实现煤矿监管责任到人,任务到边,不留死角。四是充分利用市政府9个安全生产督导组,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督导力度,确保了上级各项政策的严格执行。

2、严格落实煤矿雨季“三防”各项措施。在汛期到来之前,我们对煤矿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认真落实煤矿防汛机构、人员、设备物资,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有关煤炭部门加强对上游水库、河道、地面裂缝、地面防洪设施的监控,严防洪水灌入井下,对遭遇极端恶劣天气不能保证安全的矿井,提前撤出井下人员,确保今年煤矿的安全度汛。

3、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市煤炭局抽调业务骨干和执法人员,重点对批准入井维修的煤矿进行检查,严防超人员入井、超批准作业地点施工等非法违法现象。并组织各产煤县(区)政府对前期退出煤矿的关闭到位情况进行了排查,发现有关闭不彻底或存在井筒下陷情况的,及时处理,确保安全。同时,成立全天候执法检查队伍。对鲁山县、宝丰县、石龙区等重点地区进行重点督查巡查,在各个交通要道设立矿业秩序检查站,对矿区运输的煤炭进行检查,对运输无证非法开采煤炭的车辆依法进行没收和处罚。对新发现的非法存煤点,追踪煤源,依法取缔。共查处取缔违法生产矿点14处,全部进行了充填,恢复地貌。

4、周密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活动。一是周密部署,集中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促各煤矿企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整理造册,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资金和整改责任人。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全市40座兼并重组煤矿全部自查自纠排查一遍,共查出一般事故隐患200余条,已全部整改完毕,累计落实隐患治理资金320万元。二是深入开展兼并重组小煤矿“回头看”活动,按照上级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各产县(区)政府对兼并重组矿井“三真”“三到位”落实情况、矿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三是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按照《平顶山市百日安全生产攻坚战活动方案》要求,对全市地方煤炭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确保了国庆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四是与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形成合力,大力开展煤炭经营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确保煤炭经营领域的健康稳定。

(三)全力以赴,切实搞好信访稳定

【公安局人员长期不上班,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1、搞好新华区平能一矿的稳定工作。我们高度重视平能一矿的兼并重组工作进程和平能一矿外方投资人丘先生所反映的问题,两年多来,多次召开联合会议,就该矿重组工作推进进行协调安排,力促重组双方达成一致,化解矛盾,积极推进。另外,多次赴省直有关部门汇报问题根源,争取上级领导支持。近期还将组织专人赴泰国,向丘永生先生做详细的情况说明,表明态度、显示诚意,做好稳定安抚工作。

2、继续抓好梁洼矿务局伤残农民工的稳定工作。今年以来,对李书立等9人的工伤事故伤残补偿问题进行了调查,详细掌握了李书立等9人工伤事故伤残补偿的原始情况,组织他们进行了工伤等级鉴定,并按签订的工伤赔偿方案进行了赔偿;另外对梁洼矿务局家属工养老保险返补问题引起的上访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对原供应公司退休职工医保问题进行了协调解决。

3、局直属单位的稳定工作。局属二级单位因兼并重组失去了服务对象,失去了工作业务和收入来源,大部分单位长期放假,职工生活困难,存在一定的不稳定因素,多次引起来局、赴市政府上访。针对这种情况,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的良方。首先是领导班子成员做好分管口职工的思想工作,讲大局,讲政策,讲出路,使职工看到希望;其次是想方设法,支持二级单位增收节支,能节省的钱,坚决不花,同时积极增加业务范围,寻求新的收入来源确;第三为确保职工的生活费有保障,积极向市政府申请财政支助,为职工解决了最低生活保障,暂时缓解了局属单位的信访压力。

(四)创先争优,扎实推进全局各项工作

以深入开展学习雷锋见行动、“三平”之中做贡献活动为载体,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创先争优。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参加市法制办举办的《行政强制法》专题讲座和行政执法证年检培训考试,对全局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进行了年审。二是切实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资格证等证照的管理工作。对关闭退出煤矿有关证件给予及时注(吊)销,对全市300余家煤炭经营户进行了审查,有效的规范了我市煤炭生产经营秩序。三是认真开展行政审批工作。按照“一个窗口对外、廉洁、高效”的原则,认真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今年,局审批窗口接待咨询服务300余人次,受理行政审批件180余件,按时办结率达100%;未发生“双轨运行、体外循环”等不良现象。四是扎实开展“双创”工作。按照市“双创”工作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明确责任领导,划分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我局“双创”工作和春季植树造林绿化工作受到了上级好评。五是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按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和措施,在全局张贴宣传彩页,进行深入宣传,推广使用节能灯、节能水阀等节约用具,全局形成了人人讲节约的良好氛围。全年,节水节电达2万元。六是按照程序组织开展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平顶山市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民主推荐、组织考核、党组研究、任前公示、呈报审批等程序,从局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选出2名科级干部调任机关工作,从属直企业单位选出1名科级干部调任局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七是扎实开展局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按照全市市直部门局属单位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初步完成了局执法队、监控中心、救护队、培训中心等6个局属单位的认定和上报工作。八是积极参加全市第九套广播操展演大赛。我局代表队经过刻苦备战,顽强拼搏,在全市第九套广播操展演大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荣获了二等奖,不仅赛出了风格、赛出了较高的运动竞技水平,而且也展现了全局干部队伍“积极、团结、拼搏、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九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三费”公示制度,积极公务用车专项治理、“节日病”治理工作,公务灶的推进工作,扎实开展党政纪监察,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今年以来,全局无发生违规违纪案件。

三、严于律己,廉洁从政,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勤政廉政的各项规定

在局班子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进展顺利的同时,我始终牢记的党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引领带头作用,树立形象,展现品质。

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初工作计划,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开展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廉政准则》、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题教育。通过学习,使我的思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转变了思想观念。因此,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我始终做到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及时解决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及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认真开展清理局直单位“小金库”专项活动,有效防止局直单位私设“小金库”的行为,制止了经济领域的违规行为;三是积极配合市纪委开展的公用车辆专项政治活动,对局公用车辆进行认真清理登记,并及时上报,同时,在日常车辆使用、油料的发放及维修过程中,充分实现公开透明,勤俭节约,公车使用费用明显减少。由于采取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并且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有效地遏制了腐败之风的滋生。四是五是制定下发文件,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厉行节约;同时组织开展党政纪监察工作,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多年来无发生一例违规违纪案件。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能够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带头严于律己,用身教重于言教的方法来影响和教育广大职工,在家庭重大事项及子女方面,没有出现任何不正之风和违规现象。在干部提拔使用问题上,我始终坚持任人唯贤,任人唯才的原则,坚持按照干部管理条例,把那些德才兼备,年富力强,在职工享有较高威信的人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在费用支出方面,严禁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在招待客人用餐时,实行谁主管、谁坐陪的原则,严禁大帮哄,严格控制用餐标准,自从我到市煤炭局工作以来,没有进行过一次娱乐活动,没有报销过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在日常公务活动中,没有收任何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从没有在企业兼职领取报酬;从不参与赌博;从没有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2016年没有出国(境),乘坐的车辆和居住的房子,均符合上级规定,没有超标。我的原则就是堂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当官,对上对下有个明确的交待。由于我在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抓得比较紧,要求的比较严,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未出现大的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自已在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之处:一是工作上有时有急躁情绪,领导艺术和工作方法有待提高;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深入。应付检查多、应付会议多;深入基层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做得还不够。

今后,我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履行职责,团结带领市煤炭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在新的一年里把平顶山市煤炭行业的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编辑:果宝)

篇四:公安局人员长期不上班,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2015公司综治工作方案

方案一:公司综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企业建设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根据自治区、市、旗关于加强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全力构筑“覆盖全面,反应迅速,防范严密,控制有效”的治安防控体系,夯实综治管理基础,提升公司社会治安工作水平,为公司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平安企业”为目标,以规范运作、发挥作用为出发点,依托公司综治工作站这一平台,不断深化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整合各项资源,完善工作职能,建立适应新形势的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扩大综治工作覆盖面,实现公司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联动对接,切实提高打击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预防、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确保公司运营平安稳定。

三、组织领导

站长:xxx(xxxx公司副总经理)

兼职综治干事:xxx(xxxx公司保卫科负责人)兼职维稳信息员:xxx(xxxx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专职保安:xxx、xxx、xxx

四、工作制度

1、例会学习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分析、研究公司综治工作情况,提出综治工作意见和整改措施。

【公安局人员长期不上班,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2、矛盾排查制度。

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常对公司内部的各类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做到提前介入,及时化解,逐级上报。

3、集中会办制度

各部门提出需要集中会办的重大问题,由综治工作站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集中办理。

4、督查督办制度

对阶段性重点工作的落实、重大事件的处置进行专项督查督办。

5、应急处置制度

制定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预案,明确组织领导、部门职责、力量整合和使用、处置责任等。

6、考核奖惩制度。

综治工作站每季度对各部门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半年组织一次考核,年终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兑现奖惩。

五、工作机制

1、建立联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集中排查矛盾纠纷,按照分工负责、归口调处的要求,落实责任部室、责任人,限期调查处理。对超出公司处理范围的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共同加以解决。

2、建立联防机制。定期进行治安形势分析,提出针对性工作意见,及时发布治安预警、预报。健全治安联防网络,组建治安防控队伍,落实公司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参与区域联防协防工作。

3、建立联动机制。统一组织安排公司综治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落实值班备勤,巡逻执勤。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事件或治安突发事件,能及时疏导和处置,降低影响,减少损失。

4、建立联治机制。定期组织摸排、梳理公司突出治安问题,确定重点整治对象、部位,在综治工作站和驻公司公安人员的指导下,统一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整治。同时,动员和组织公司员工及社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整治行动,实现群防群治、联防联治。

5、建立联创机制。围绕平安建设工作目标和要求,整合各方面力量,把铁路运营管理、预防职务犯罪,防范与处理突发事件等作为公司综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

六、工作要求

1、要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要真正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充分认识当前抓好公司综治工作站的建设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升公司综治基础工作的重要举措,把综治工作站建设与公司运营管理有机结合,精心研究规划,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形成一把手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充分认识建立综治工作站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加强与公司所在地公安、司法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扎实推进公司综治工作站建设,确保综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要强化督查考核,明确奖惩。建立和完善公司综治工作站的考核奖惩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综治工作考核细则,以量化的考核标准来加强公司综治工作站人员的考核,推进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方案二:公司综治工作方案

按照上级综治委和公司党委要求,确保公司员工、家属度过一个稳定和谐、安乐祥和的“三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方针和目标

节日期间总的方针:“以防为主、防控结合”。工作目标:“四个不发生”,即:不发生群体越级进省、进京上访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特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法轮功”滋事、非法聚集事件。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此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成立节日期间维稳综治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下设工作办公室

主任:xxx

副主任:xxx

成员:xxxxxx

各二级单位维稳办、综治办、保卫人员

电话:xxxxxxx

三、工作措施

(一)排查调处影响政治稳定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要在节前全面组织一次专项排查,按照公司维稳办要求,切实做到管理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排查得出,不留死角和空白,对可能引发非正常上访、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和苗头,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对所有正常来信来访,明确分工,专人负责,坚持第一时间登记、第一时间接待、第一时间约谈、第一时间处置。加大基层调处力度,尽最大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消灭在萌芽状态。对缠访闹访老户、群体访的组织者、串联者,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稳控工作,不能放任自流,严防跨地区、跨企业串联集会。

(二)排查整治重点要害部位的安保隐患。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关系安全生产和居民生活的重要部位和基础设施,特别是施工作业现场、生产装置、油气管道、储油储气、供水供电、通信设施等重要区域、重点环节开展安保专项检查,从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及时发现和切实消除各类隐患。严格对爆炸和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购买申请、入库登记、发放、支领、使用、退库及报废、销毁等工作制度,严格登记造册,加强内部人员管理,落实安全管护措施,严防爆炸及危险化学物品丢失、被盗、遭抢,严防危险物品流入恐怖分子手中。要加强生活水厂、通讯设施、计算机网络的管理,严格落实责任,严加防卫,严防遭到破坏,发现人为破坏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加强对出租屋、宾馆、空置库房等重点区域的专项排查,确保各类风险处于可预、可控范围之内,确保万无一失。信息技术中心、通讯公司、新闻宣传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加强对互联网、电话、电视节目等信息安全监督和舆论引导,提高社会治安动态控制能力

(三)充分发挥保卫部门保一方平安稳定的职能作用。保卫一部、保卫二部要切实承担责任,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严格人员、车辆出入厂管理,实行专人巡检,分段落实责任,严防死守,确保公司生产生活安全。重点打击偷窃生产建设物资、原材料、成品案件,对各主要路口、路段巡回检查,发现可疑人员、车辆做好布控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嫌疑人。特别是要加强生活小区治安保卫工作,物业管理中心加强门岗管理,组建小区巡逻队,与保卫部门协调配合,形成门岗守卫与巡逻紧密结合的防控机制,做好节日期间生活小区治安防范工作,解决员工后顾之忧。同时,保卫一部、保卫二部要做好节日期间备勤工作,保证每天各有20人处于备勤状态,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反应,听从指挥。

(四)加大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监控力度。各单位要对“法轮功”重点人逐一落实包保教小组和责任人,加大监控力度,对于包保教对象因失控漏管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物业管理中心要加强生活小区反宣品清理工作,对楼道内、公共设施上粘贴的反宣传品及时清理,同时,注意发放和粘贴人员,发现后及时向本单位维稳办报告。

四、具体要求

(一)要落实责任。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维稳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维稳综治工作负总责。要亲自听取汇报、安排部署,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亲自检查,现场办公,切实担负起维护平安稳定的第一责任。

(二)要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要分区、划片,层层开展督查工作。公司维稳办将组织检查小组,不定期深入到基层,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做好本单位排查和整治工作,同时与保卫部门和相邻单位搞好联防联动,做到资源共享,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特别要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各级群防群治组织作用,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期间保卫干部值班工作,将保卫干部值班表发送到黄福胜信箱。各单位要确定一名领导、一名信息报送工作人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遇有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各单位要依据此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安保实施方案,并于本月底发送到田野信箱。

方案三:公司综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年初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现就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公司20xx年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切实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公司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之中,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领导共同抓,确保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领导高度重视

为切实做好公司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确保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工作,为此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并对主要成员进行明确分工,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公司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负责督促相关人员制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各部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及时督查,确保综合治理工作目标顺利完成。注重将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与具体业务工作相结合,将具体措施切实落实到业务工作中。

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其工作机构如下:

主任:

副主任: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工作人员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和完善维护稳定工作机制、治安防控机制、重大情报信息报告制、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社情民意调查机制、专项工作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为进一步做好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有综治干事负责建立和完善综治各项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责任落实到人。

2、继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狠抓落实平安创建活动,充实综合治理内容。平安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措施的有效载体,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所期盼的工程,是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化和发展。因此,部门、供电所要继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狠抓落实平安建设活动,有效防范设备设施被盗,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为综合治理工作锦上添花。

3、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部门要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相关动态,及时撰写相关信息,及时上报信息,以便社会各界能够及时了解情况,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同时,也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便于今后工作的开展。

4、做好“反邪教”工作。按照阜新街办事处综治办的要求,做好反邪教工作,严格做到有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工作总结,并做好无邪教单位创建工作。

5、认真做好“法治六进”工作。结合县委、政府和西双版纳供电局有关要求,认真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建立健全普法保障措施,落实好规划内容。

6、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做好“法治六进”工作。以宪法学习宣传为重点,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水利相关法律法规活动,认真开展“法治进机关”主题活动,以创建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为载体,坚持普治并举,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努力实现“六个一”(即: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角、一个专兼职的法律宣传队伍、一套实用的学法制度、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一堂法制讲座)要求,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法治六进”工作,全力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做好“宪法、法律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认真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法制教育活动,将法制教育宣传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7、落实好信访联系会议制度,抓好信访工作。按照政府和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信访联系会议制度等信访制度,年内落实信访联系会议4次,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3次,积极解决各方矛盾纠纷,进一步抓好信访案件办理程序,办理好信访案件。

8、抓好防洪抗旱工作,严格落实防洪抗旱工作,依法做好水情监测预报,确保第一时间准确发布灾害警报,保护好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工作力度,加强农村工作,避免因用电问题发生纠纷,酿成群众斗殴等群体性事件。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安排(5月1日—5月20日)

成立公司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及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建立部门责任制,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

(二)实施阶段(5月20日—12月10日)

各部门要根据根据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沟通与协调,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杜绝群众斗殴等群体性事件。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将防范工作做到位,杜绝设备设施被盗、破坏社会稳定案件的发生。同时,各部门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宣传教育有计划、有记录,坚决抵制工作中的吃、拿、卡、要等现象。

各部门要及时做好各项工作的自查、评估总结,将综合治理半年自查、评估总结于7月10日前上报至党群工作部,逾期不报的各部门,将影响年终考核,各部门要认真负责落实此项工作。

(三)全面查验(12月10日—12月25日)

由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牵头,对各部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查验,查验工作将根据考核细则,对各部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打分。请各部门根据考核细则准备好相关资料和综合治理工作年终总结,以便领导小组查验工作的开展。

(四)成果通报

领导小组将对全面查验结果进行汇总,将汇总结果在整个水利系统内进行通报。

五、有关要求

1、建立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各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人、供电所负责人,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明确职责,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及时查找薄弱环节,狠抓工作措施的落实。

2、健全舆论宣传工作机制。各支部、部门、供电所要结合各自实际,综合利用多种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载体,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热情,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3、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公司综合治理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考核细则,各支部、部门要严格按照考核细则有关内容对本部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于不能够按照考核细则开展工作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年终综合目标考核时,酌情予以扣分。

4、各支部、部门要注重信息报送工作。总结以往的经验,各部门对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不高,各部门负责人要督促部门信息员,及时准确的报送信息,将本部门工作中的好的经验介绍给其他部门,使其少走弯路,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篇五:公安局人员长期不上班,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2015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第1篇: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九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豫纪发〔20XX〕21号)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强化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监管,推进编制、财政、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通过专项治理,澄清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和工作关系底数,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二、治理范围

【公安局人员长期不上班,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学院所属部门各类财政供养人员。

三、治理内容

(一)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二)工作人员考上全日制学历教育脱产学习的;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等,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

(三)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四)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五)已调整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办的。

(六)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

(七)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的。

(八)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和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

(九)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津补贴的。

(十)不符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有关规定,仍由家属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

(十一)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十二)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和部门自查整改与组织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宽严相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对照“吃空饷”的各类情形,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认真梳理全体人员工作关系、工资发放、在岗在位情况,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隐瞒、不作假,如实填写《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统计表》和《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5年9月15日前报学院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行政办公楼427房间,联系人:李志荣,电话:65928118)。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9月16日至10月10日)

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察看、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各部门进行全面核查。被群众举报投诉、自查不认真自纠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重点核查。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0月11日至11月10日)

加强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问责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办法,实现人员编制、人事关系、工资变动、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理等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建立机构编制情况、人事工作关系、工资津补贴发放、人员去向公开公示制度,建立“谁管理谁负责”的问责机制。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洛阳理工学院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杨小林

副组长:袁静波 董延寿 韩振英 曹国杰

成 员:韩洪涛 王大力 赵尊群 宁建辉 王 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韩洪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密切配合。各机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组织部、人事处要进一步核实各部门机构编制及现有在编人员情况,为治理工作提供数据,并根据核查情况及时调整或核销“吃空饷”人员所占编制;同时要根据在编人员在岗情况及时调整核销组织人事、工资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财务处要根据编制、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手续,及时调整工资数据或核销工资关系,并相应核减工资预算。纪委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治理办要及时收集各种表格并及时向上一级治理办公室上报有关材料。全校各部门要加强沟通,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注重实效。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安排。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自查清理和审核整改工作,尤其要严把审核关,逐人逐单位进行审查,做到“六查”: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要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肃纪律。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自查自纠阶段的督促指导,做好重点检查阶段的核查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切实强化社会监督。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认真清理纠正。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第2篇: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周口市深化“转创”活动、推进“狠抓落实年”工作方案》(周办〔20XX〕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切实解决机关干部长期缺岗不上班“吃空饷”问题,依据《公务员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治理范围

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公职人员。

二、治理对象

1、不符合政策规定,以借调、病休、停薪留职等名义不在岗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2、经组织选派或非经组织选派外出学习期满未回原单位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3、长期旷工或请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不在岗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4、在职人员自动离职或离退休人员死亡或被宣告失踪后,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5、达到退休年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6、调动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又在新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故意隐瞒情况虚报冒领工资、补贴归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7、被判刑或者受到纪律处分后,未按相关规定降级或停发工资,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8、将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9.企业下岗、内退人员领取生活费后,又在财政供给单位就业领取工资的人员;

10、其他各类虚报人员编制,冒领财政拨款的。

三、治理方法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由市“转创办”牵头,会同组织、编办、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成专项治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治理工作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核查、整顿规范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一6月20日)。各级各部门召开动员会,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明确专人负责。结合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册、工资表、花名册、考勤记录等相关信息,摸清底数,认真登记,如实填报“吃空饷”人员表(表格附后)。对自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主动承认错误并退还违规领取的工资和福利补助的,以及能积极主动如实上报纠正“吃空饷”人员的单位,可不追究该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由所在单位负责清退已领取的工资和补贴,上缴同级财政,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核减工资和编制手续。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要写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自查结果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并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报各级专项治理办公室。

(二)集中核查阶段(6月21至7月31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根据自查情况,深入市直各单位进行核查,抽查各县市区有关单位,按照编办数据库实名制信息与单位实有人员相对照,财政核拨工资花名册与单位实有人员相对照,单位实有人数花名册与考勤登记表、人员身份证相对照的办法,与干部职工逐人见面,不留盲点。特别是把各级教育部门的一线教师作为重点核查对象,采取现场签名笔迹与教案备课笔迹相对照,师生相互指认等办法,坚决制止弄虚作假及其他不良现象的出现。凡不认真自查自纠,经群众举报并核查属实的“吃空饷”人员,除退还已领取的工资和福利外,还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整顿规范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核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对核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解决本单位在人员管理上出现的各种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并将工作总结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市专项治理办公室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会同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制定解决“吃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把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开展好各个阶段的工作,研究和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公职人员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坚持边清理、边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各级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对清理结果负总责;坚持实事求是,严禁瞒报、漏报各类“吃空饷”人员;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打击报复、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三)建立机制。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以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严肃编制、人事纪律和财务管理,本着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掌握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到组织、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办理各种手续,凡干部任免、调入、调出或录用到新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将工资关系留在原单位,调出单位必须在3个月内向有关部门申请,理顺编制和工资手续;及时核减在职死亡人员的编制、工资关系;核减离退休死亡人员的离退休生活费;及时核减非组织选派的离岗学习人员的工资;及时核减不符合遗属补助条件人员的遗属补助等,坚决杜绝公职人员“吃空饷”现象的再次发生。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394-8238930,电子信箱:XXXX。

第3篇: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省委、省政府决定,20XX年9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根据《河北省“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以纠正多领、冒领、骗领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为突破口,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为重点,以构建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为目标,切实解决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振兴河北体育、建设体育强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治理范围和清理对象

(一)治理范围

此次“吃空饷”专项治理的单位,包括局机关和以财政拨款安排人员经费的各直属单位。人员范围包括20XX年6-8月份以财政性资金发放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人员。

(二)清理对象

1、在编职工离职、开除、辞职、辞退、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原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福利人员。

2、按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已办理了退休手续,但仍按在编职工领取工资人员。

3、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已故或失踪,其家属或利害关系人仍代领离休费、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人员。

4、离休、退休职工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养老保险金,又同时从财政领取离休费、退休费人员。

5、受党纪政纪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工资核销(减)人员。

6、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已不具备享受补助规定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人员。

7、虚报多领、冒领职工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单位和人员。

8、其他已经不具备直接从财政领取补助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的人员。

三、治理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9月5日开始,至20XX年12月20日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9月5日至9月18日)。

9月中旬,召开河北省体育局系统“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各单位也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部署,启动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发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吃空饷”的危害性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单位自查阶段(20XX年9月19日至10月15日)。

各单位要按照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信息公示和自查工作。公示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包括:专项治理公告,单位2015年6-8月份领取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人员信息(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本单位及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和通信地址。第二次公示的内容为各单位自查结果,即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在组织进行全员公示的同时,各单位要对照机构编制管理证、增人计划卡、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领取表、在岗及离退休退职人员名册等的基础上,结合单位考勤记录等情况对在职领取工资人员进行核查;采取走访、慰问或其他合适形式,了解掌握领取离退休金、退职生活费、遗属补助人员准确信息。对所有被群众举报人员,必须一并纳入排查清理范围,仔细查证,一一确认。两次公示纸质信息要在单位办公地点明显位置张贴,有条件的单位要在内部网络发布公示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各单位要将两次公示信息和全面汇总整理确认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及相关材料,连同自查情况报告一并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的公示、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抽查面不少于30%。

(三)集中核查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11月5日)。

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专门人员,依据各单位报备的公示信息、群众举报信息和单位排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对照有关文件和所掌握的清理范围内所有人员信息,进行对比核查。对部分单位,特别是一些人员较多、自查“吃空饷”人员零报告的单位,要作为重点进行检查。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群众举报,详细记录群众举报信息,并依据举报线索逐一调查核实。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所有重点检查和群众举报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单独记录,单独统计,并向有关单位反馈。

(四)清退处理阶段(20XX年11月6日至11月25日)。

对清理出的“吃空饷”人员,要立即停止其领“饷”行为,并立即按照规定程序核销(减)工资福利和补助。认真核实“吃空饷”人员多领财政资金情况,多领资金追溯到“吃空饷”人员开始时间算起,对多领的财政资金单位必须负责追回或在以后发放的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中逐月扣回,并缴入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

对“吃空饷”人员的处理,要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指导思想,对主动自查上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退回多领财政资金的,依据有关规定从宽从轻处理,可不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被群众举报核查属实或经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证实的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除必须退回多领资金外,还要对“吃空饷”人员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性质恶劣、影响大、涉及腐败违法违纪或拒不配合的人员,可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开除党籍、公职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1月26日至12月15日)。

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同时认真填写有关报表(见附件2、3)。报表和单位总结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数据一并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得良同志和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牛祯贵同志为组长,计财处、人事处、监察室等有关同志为成员的河北省体育局“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财处,具体负责组织局系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实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既要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又要通力协作配合。计财处既要全力做好日常工作协调,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正常运转,同时要负责提供、核实财政统发工资人员信息、协助办理多领财政资金的缴库手续、指导单位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人事处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编制管理,做好政策解释、信息提供、各单位编制情况核实、清理范围人员工资福利核定、“吃空饷”人员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核销(减)手续办理、从社保机构领取养老保险人员信息核实、领取遗属补助人员资格认定、“吃空饷”人员界定和组织人事处理;监察室要对“吃空饷”人员清退处理进行全过程监督,并提供有关违规违纪党员和领导干部方面的信息。

(三)把握政策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关乎个人利益。因此,要准确把握落实有关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及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政策,确保各项工作在正确、一致的政策指导下进行。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事项,做到逐一登记、逐一排查、逐一处理,同时要特别注意做好群众举报信息的保密工作,防止打击报复行为发生。要密切关注社情舆论,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和各种咨询,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各类“吃空饷”专项治理数据,未经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得对外发布。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于组织工作不认真、公示信息不全面、受理举报不及时、执行政策不彻底的单位,要责令其立即改正并“补课”。逾期完不成工作任务、达不到工作目标的,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

(五) 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各单位要结合本次专项治理情况,全面分析、查找在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政策执行和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巩固本次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吃空饷”问题反弹。

第4篇: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9月至12月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根据《张家口市市本级“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我局“吃空饷”专项治理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纠正多领、冒领、骗领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为突破口,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为重点,以构建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为目标,切实解决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篇六:公安局人员长期不上班,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2016xxx局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根据县纪委吉纪发xxx号文件要求,给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xxx局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十三届江西省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国家工作人员履职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问题,切实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行为,从源头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1、通过专项治理,国家工作人员利益冲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通过专项治理,防止国家工作人员利益冲突的规章制度得以建立健全,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3、通过专项治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事效能进一步提升,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树立。

三、对象范围

本单位工作人员。

四、治理重点

本次专项治理的重点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个人利益与公职身份所代表或维护的公共利益之间发生冲突,因其作为或不作为,直接或间接使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获得利益(财产性利益和非财产性利益)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违反任职、履职、兼职和离职等方面有关规定的9种行为:

(一)我局国家工作人员与其特定关系人同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任职,或者一方在我局担任领导职务,另一方在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单位内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工作,参与涉及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的录用、调动、任免、奖惩等事项有关的考察、调查、讨论、审核和决定等工作。

(二)我局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或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三)我局国家工作人员离职或者退休后违反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四)我局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指定、授意或暗示有关单位使用特定材料、供应商或检测、检验、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五)我局国家工作人员或其特定关系人,与其本人服务或受其监督管理的对象,违反规定参股投资或发生买卖、租赁、承包等交易行为。

(六)我局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涉及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的行政审批、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协调等事项有关的调查、审理、讨论、审核、决定等工作。

(七)我局国家工作人员在从事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工作中,参与涉及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相关事项的讨论、研究、决策等工作,利用职权为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获取利益提供方便。

(八)我局国家工作人员在其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为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活动提供职务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通过向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请托等不当方式施加影响,为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九)我局国家工作人员其他利益冲突的行为。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2016年3月20日前)。

制定方案并上交方案。

负责人:xxx

2、自查自纠(2016年4月30日前)。

对本单位现有的国家工作人员行为限制和回避制度进行清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负责人:xxx

3、建章立制(2016年7月30日前)。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防止利益冲突的制度规定。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防止利益冲突是党的十八大在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战略高度推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提升国家工作人员行政伦理、强化从政道德操守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途径,也是关心爱护领导干部的具体体现。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上来,消除思想顾虑,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查出来,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防止利益冲突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局长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在自身业务分管范围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局各股室主要负责人要确保本单位组织领导到位、贯彻落实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要把动员部署作为基础,把自查整改作为关键,把建章立制作为根本,把迎接抽查作为重点,将四个环节的要求贯通起来、衔接起来,切实将专项治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严明政策,稳步推进。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以自查自纠为主,对主动查摆、积极整改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力戒简单、粗暴、急躁、一刀切的做法,多沟通协调,多交流谈心,努力争取国家工作人员本人及其特定关系人的理解和认同。要统筹好时间和精力,处理好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使各项活动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四)强化督导,严格问责。专项治理期间,发现存在利益冲突行为的,一经查证属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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