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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guoshuiju营改增总结报告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28    阅读:

篇一:2016guoshuiju营改增总结报告
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总结

纳税服务科“营改增”试点工作阶段总结

营改增工作开展以来,xxx国税局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为保障营改增工作顺利实施,通过会议研究,对现行的纳税服务工作进行梳理,贯通纳税服务链条,加强对营改增期间的纳税服务工作监督,成立应急小组解决突发事件,并积极借助新媒体助力纳税服务工作,不断优化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一、大厅硬件设施全部到位。制作、悬挂“营改增服务区”指示牌,设立“营改增”专业咨询台,新配备X张办公桌椅。

二、组织骨干力量充实到一线。专门设置了营改增绿色通道,抽调全局业务精、工作态度好的干部在大厅开展辅导工作,讲解营改增期间各项政策衔接,帮助纳税人从内心接纳营改增。

三、组织好“营改增”政策及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一对一方式,对纳税人开展税收政策、纳税申报表填写、会计处理等几个方面的培训工作,帮助纳税人掌握“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和相关涉税事项办理业务,发放宣传资料和一次性告知书。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培训、摸底考核等形式开展业务培训,使每名工作人员能够全面掌握最新政策和实务操作,在办理业务的同时也能够全面解答纳税人关于“营改增”业务的疑问,确保为纳税人提供更专业的涉税服务。

四、加大“营改增”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LED宣传屏、公告栏、咨询热线、触摸屏等宣传“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原则、政策规定及相关解析,及

时发布“营改增”工作动态和最新政策,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同时用扫描营改增“二维码”和朋友圈分享的方式宣传营改增相关知识。

五、完善局长值班制度和“营改增”试点工作应急预案。根据上级的指示要求,我局充分考虑“营改增”试点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突发性情况,完善局长值班制度,每天由一名局领导在办税场所值班,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六、及时总结经验,提升服务层次。通过总结经验,要根据纳税人情况不尽相同的客观实际,对重点税源户和一般企业、成熟企业和新办企业,对企业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采取不同的服务,而且要兼顾“效率”和“公平”,不断创新为纳税人服务的方式。

篇二:2016guoshuiju营改增总结报告
2016年营改增政策汇编

最新营改增政策汇编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

23号 .................................................................................................................................................. 3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 税总函〔2016〕145号

.......................................................................................................................................................... 9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25

号 ..................................................................................................................................................... 12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 14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 16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15号 ................................. 18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 20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18号 ............................................................................................................................... 56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17号

........................................................................................................................................................ 59

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营业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20号 .............................. 61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19号 ............................................................................................................................... 62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13号 ............................................................................................................................... 63 关于进一步做好营改增税控装置安装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税总函〔2016〕170

号 ..................................................................................................................................................... 65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

第23号 ........................................................................................................................................... 66

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43号 .. 72

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 ....................... 7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 74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 8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 94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46号 .............. 103 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发明电〔2016〕1号 ......................................... 105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47号 ....................................................................................................................... 106

关于迅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税总发〔2016〕60号 .............................................................................................................................................. 108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7号 ................. 110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7号 ................. 111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发文日期: 2016年04月19日

为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申报期

(一)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2016年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延长至2016年6月27日。

(二)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国税局)可以适当延长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2016年6月30日。

(三)实行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2016年5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4月份的营业税;2016年7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5、6月份的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一)试点纳税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二)除本公告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外, 营改增试点实施前(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前)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

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

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行为营业额合计(1+3%)

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

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营业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三)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行为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由主管国税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四)试点实施前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五)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可由省国税局按照本公告及相关规定采取预登记措施。

(六)试点实施后,符合条件的试点纳税人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及相关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七)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行为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标准。

【2016guoshuiju营改增总结报告】

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且不经常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八)试点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后,发生增值税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行为的,主管国税机关可以对其实行6个月的纳税辅导期管理。

【2016guoshuiju营改增总结报告】

三、发票使用

【2016guoshuiju营改增总结报告】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或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启用前,纳税人可通过新系统使用国税机关发放的现有卷式发票。

(四)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五)采取汇总纳税的金融机构,省、自治区所辖地市以下分支机构可以使用地市级机构统一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区县及以下分支机构可以使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机构统一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2016guoshuiju营改增总结报告】

(六)国税机关、地税机关使用新系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六联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五联票。

(七)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

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增值税发票开具

(一)税务总局编写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以下简称编码,见附件),并在新系统中增加了编码相关功能。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和广东省已使用编码的纳税人,应于5月1日前完成开票软件升级。5月1日前已使用新系统的纳税人,应于8月1日前完成开票软件升级。

(二)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三)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四)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五)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六)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优惠政策减按1.5%征收,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征收率减按1.5%征收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七)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销售方开户行及账号"栏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字轨及号码或系统税票号码(免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不填写)。

(八)国税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

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五、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

(一)纳税信用B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二)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至7月期间不需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可进行扫描认证。2016年8月起按照纳税信用级别分别适用发票认证的有关规定。

六、其他纳税事项

(一)原以地市一级机构汇总缴纳营业税的金融机构,营改增后继续以地市一级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

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的金融机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国家税务局和财政厅(局)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三)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按照本公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按季纳税的试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7月纳税申报时,申报的2016年5月、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四)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七、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7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56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电子件)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读)

解读一:

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2016guoshuiju营改增总结报告】

为认真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保障全国范围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对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进行明确。【2016guoshuiju营改增总结报告】

二、纳税申报期有何特别规定?

为确保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能够顺利完成首期申报,2016年6月份

篇三:2016guoshuiju营改增总结报告
2016国税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年上半年翁旗国税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旗委、旗政府的正确指导下,通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团结努力,顺利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攻坚克难,全力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一)经济税源形势简析

**年上半年,国际金融危机和铅、锌价格大幅下滑给翁旗工业经济带来了一定的影响,铅锌采选这一传统优势税源仍处于开工不足状态,风力发电、化工制造等税源稳中有增,商业零售业略有回升,组织收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面对金融危机形势下极大的困难和压力,我们不断加大收入工作力度,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强化行业税收管理,深入挖掘税收增长潜力,积极化解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向管理要收入,向评估要收入,向稽查要收入,顺利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收入目标。截止到5月底完成7501万元,同比增长6.88%,增收483万元,完成旗政府下达年度税收任务的34.74%。上半年预计完成8900万元,同比增长2.75%,增收239万元。

(二)组织收入的主要做法

一是认真实施税源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及时将税收任务抓早、抓紧、抓实。

二是进一步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对年税收在5万元以上的税源企业进行日常监控,对低税负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机制,充分利用外部数据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监控。

三是积极涵养税源,挖掘新兴税源,对我旗招商引资进来的一批具有较大税收潜力的新办企业,制定相应的配套税源测算和管理措施。

四是完善征管措施,在有色金属产品价格下降对税收收入造成较大影响的形势下,坚持加强重点税源管理,紧抓一般税源和零散税源不放松,进一步加大税源监控力度,充分发挥税源监控系统的监督作用,形成对全局税源的有效监控。

二、税收征管质量和纳税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切实掌握工作主动权

一是抓好信息化建设。我们抓住“金税工程三期”推广应用的契机,进一步加强业务工作与信息化工作的结合度,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以市国税局通报的数据为参考,对征管数据进行再加工,清洗垃圾数据。

二是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各重点企业搞调查,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实现税收情况。始终紧抓收入分析预测。

(二)行业税收征管和税种管理有新突破

一是加大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管理力度,充分运用税源调查、纳税评估等有效方式摸清税源底数,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应收尽收。

二是大力开展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在前期调查、评估分析等基础上,此项工作逐步深入开展起来。

(三)个体零散税收管理有新举措

注重小规模企业管理。加大了砖瓦、加油站、城区超市、专卖店等重点小规模企业管理力度,大规模清查漏征漏管户,税收总量有所增加。全面推行税银一体化纳税申报模式,基本达到了城区90%、乡镇85%的覆盖面。

(四)重视税务稽查的实际效果

上半年累计稽查滞补罚收入完成18.5万元。有效发挥了税务稽查工作的打击和震慑作用。

(四)纳税服务上水平,重质量

着眼于纳税人的实际需要,在办税服务领域推出具有实效的服务举措,开办纳税人学校,纳税人从中得到了方便和实惠。借助税收宣传月的有利时机做好税法宣传和政策辅导,对于政府招商引资的企业,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尽快为企业办理各方面手续,为企业的顺利投产开辟“绿色通道”。

三、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一直以来翁旗国税局都把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龙头来抓,增强班子合力,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创新发展。同时结合国税系统机构改革,对环节干部队伍进行了调整和补员竞岗,一批年富力强,专业素质过硬的同志走上了环节干部岗位或调整到更加适合他们的岗位上。环节干部的年龄层次和知识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全体税务干部深入学习了党中央提出的关于密切联系群众,改变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和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并要求全体税干严格按照要求对照检查自己的行为,切实加强对此项规定和会议精神的的贯彻执行。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的活动在全系统范围内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在精神文明创建方面,把树立责任意识,建立团队精神,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素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活动措施。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和窗口单位“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在全局形成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和氛围,以带动全局工作再上新台阶。

**年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下半年,翁旗国税局将继续按照市局工作部署和本局的年度目标开展工作,努力改进不足,推进创新发展,保质保量地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一、全力以赴完成组织收入任务

受铅锌等有色金属市场价格暴跌的不利因素影响,预计**年度全旗有色金属采选行业仍然难以回暖,多个新建的工业项目难以在今年实现税收,国税收入的进一步增长将受到影响。在此条件下,我们以应收尽收为目标,确保税收数量和质量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越权减免税”的原则,将提高收入质量作为首要目标,牢牢抓住有利条件,克服不利因素,深挖税源,做到应收尽收,千方百计完成税收收入任务。

二、不断加强税收征管,从管理上要收入

从目前形势看,未来几年翁旗工业经济将会呈现多样化的发展态势,新办企业不断涌现的同时,老的重点税源或出现一定程度的回升,一些建成投产的或完成改造的新老企业或将在税收上有所贡献。针对可能发生变化的经济税源情况,我们要抓好跟踪管理,找准薄弱环节,把征收管理引向深入。

三、不断推进税收法制化建设

一是提高税法宣传的实际效果,改进宣传手段,着眼于纳税人的实际需要,扩大宣传范围,实现宣传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确保将税收法规政策宣传到位、辅导到位。

二是全面强化稽查工作。以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目标,以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和组织税收专项检查为重点,进一步改进稽查工作方法,完善稽查工作制度,强化稽查队伍建设,规范稽查执法水平,提高稽查工作质量,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持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和征管秩序的控制能力,切实维护税法权威和国家税款安全。

三是继续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日常考核监督,加大执法责任者的考核和过错追究力度,尽快适应新的岗责体系和目标管理考核机制。要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为契机,抓紧提高政策法规和执法监察工作水平,使之真正成为促进税收工作的有效手段。

四、打造翁旗国税纳税服务品牌,并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打造“绿色通道”

一是以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为主要目标,立足本职工作,丰富纳税服务内涵。把为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的同时,全面提高纳税服务效率。

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尤其要加强优惠政策的日常和后续管理,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来增加企业的发展活力,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权益。

三是继续做好办税服务厅的窗口建设,发挥全程服务的社会效益。把“一站式”服务意识和“一窗式”管理模式引向深入,理顺工作机制,探索行之有效的纳税服务模式。深入推行便民服务和人性化服务。

四是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明确职责,细化分工,把握两个主要目标和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做好五个阶段具体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服务,做好系统内外培训准备工作;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及时汇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开展户数摸底调查工作,做好初步税收分析测算工作。

五是周密部署,稳步实施,确保“金税三期”工程如期上线运行。要克服困难,加班加点工作,通过全系统的共同努力,确保在7月份进行双轨运行,8月份实现单轨运行。

五进一步加强班子、队伍以及廉政建设

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税收执法监察水平,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创新发展能力,以执行能力的提高为重点,健全岗责体系和执行机制,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到位。克服消极、散漫等不良风气,提高工作效率,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保持行风建设的优异成绩。通过务实的工作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贡献,继续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切实做好维稳工作,在不稳定因素排查中不留死角,不埋隐患。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建设风清气正,和谐稳定,团结进取的国税队伍。

(编辑:琛哥)

篇四:2016guoshuiju营改增总结报告
2016税务副局长述职报告

税务副局长述职报告

根据地区局党组安排,2016年2月起,我担任英吉沙县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综合业务科、纳税服务科工作,并按照领导班子工作衔接制度代管税源管理科工作。一年来,在地区国税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党组书记段永同志为班长的带领下,在各位同志的配合、帮助和大力支持下,我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分管工作职责,较为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转变观念,加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根据新岗位的要求,只有不断地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也才能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一年来,我严格按照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自觉认真地学习了党组中心组组织的各项学习内容, 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会议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特别是今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契机,系统的学习了党的各项政策、规章和规定,重点是加强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新疆时的讲话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学习,使个人政治思想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同时响应依法治国要求,能积极学习法律法规,树立法治理念,形成依法办事、依法治税规程,严格按照法律办事。通过不断学习和今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洗礼,本人做到了在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政令畅通;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始终坚持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坚决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定,坚持依法办事,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随着工作角色的转变,作为一名业务副局长,我深知业务过硬是关键,为积极应对新的工作岗位的挑战,我一方面,认真学习新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熟悉和掌握纳税服务、税源管理等方面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增强对业务工作指导的准确性。另一方面,通过具体工作的实践,不断加以总结和完善,努力提高领导能力。通过学习和思考,进一步转变了思想观念,认真理清思路,合理有效、统筹兼顾的安排各项工作,增强了自身的解决和处理问题能力。

二、廉洁自律方面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守做为一名公职人员的道德底线。结合工作实际落实“一岗两责”,增强责任意识,做到拒腐防变警钟常鸣。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强化自律意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牢记“两个务必”,以积极的工作态度,明确的工作目标,清晰的工作思路,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做到清白做人,公正做事,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照党纪政纪条规,认真开展自我检查,没有发现不廉洁问题。

三、工作履职情况

我坚持严格要求自己,以尽职尽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积极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党组的各项决议,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统筹协调,努力形成和谐向上的工作局面。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落实组织税收收入任务

我局2016年确定的税收任务为2950万元,2016年1-10月我局共组织税收收入2328.25万元,较去年同期2461.24万元相比,减收132.99万元,减幅5.40%,完成年度任务的78.92%。减收的原因主要为:一是企业所得税较去年同期减收323.31万元,减幅51.55%,完成年初计划的60.77%,该税种减收主要由于英吉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落实西部大开发政策15%税率优惠及抵顶以前年度多缴税款的影响,造成企业所得税收入锐减,仅此企业入库所得税较去年减少就达270.13万元;二是车辆购置税较去年同期减收169.18万元,减幅43.35%,完成年初计划的40.19%,主要是市场需求降低,运输公司车辆饱和以及公车限购等因素造成购车数量大幅减少。

(二)组织开展了全局岗位练兵培训工作

根据《喀什地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喀什地区国税局系统岗位练兵和能手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喀国税函〔2016〕210号)的要求,按照“干什么、学什么;做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开展了岗位练兵工作,通过组织岗位练兵和能手竞赛活动,在全局范围内营造出浓厚的在岗学习氛围,使全体业务干部岗位能力得到了一定提升。

(三)电信业“营改增”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安排,邮政业和电信业分别于1月和6月分别开始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我局接收的邮政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移交户数5户,电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移交户数4户。截至10月底我局营改增纳税人共计36户,其中:一般纳税人6户,小规模纳税人30户。2016年1至10月 “营改增”共征收税款153.66万元,其中:交通运输业64.49万元,现代服务业46.87万元,邮政业1.82万元,电信业40.47万元。

(四)组织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按照税务系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总体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英吉沙县国家税务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安排和具体措施,确保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到实处。一是设置“大一窗”,强化岗位人员培训,提高办税服务效率;二是推行首问责任制,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三是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严格落实地区2个减负清单及认真推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全面推广免填单业务,从而有效减轻纳税人表单填写、报送资料及办理涉税业务负担。四是针对纳税人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推出便民服务卡、便民宣传手册等便民办税措施,推动形成优化纳税服务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辅导

为了切实落实减免税的相关政策,采取召开汇算清缴政策培训辅导会、英吉沙县国税局纳税人学校集中辅导培训、送政策上门、税企平台、在办税服务厅张贴税收法规政策、对重点户进行上门辅导等多种形式,向纳税人宣传和辅导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新出台涉及减免税的政策法规,使纳税人了解减免税的政策法规。

(六)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认真落实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治区促进产业发展优惠和小型微利企业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重点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政策,依法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截至10月底,我局共92户纳税人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共计减免销售额1.05亿元,减免退税额3.39万元;共170户纳税人备案享受企业所得优惠政策,减免所得税额551.79万元。各项优惠政策的有效执行对当地企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促进了英吉沙县经济的良性发展。

(七)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今年以来,我局以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为目标,以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执法考核力度为保障,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创新执法督察方法,为建立科学的依法行政长效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一是科学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强化法制宣传,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总要求,结合“宪法法律宣传月”、“税收宣传月”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日”、“颁布日”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以宪法和税收法律法规为重点的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同时对内强化法制培训,局领导班子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两次,干部通过集中法制培训、业务学习等集体学习法律法规。三是深化执法监督,全力确保执法管理信息系统零过错,截至10月底我局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连续两年保持零过错;根据2016年年初执法督察工作计划安排,我局开展了一次季度执法督察,对10项督察问题清楚划分了责任人,对5位责任人进行了执法责任追究,给予了批评教育,经济追究66元。另外,对地区重点执法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有错必究的原则,根据《自治区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共对7位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经济追究99元。

(八)按时完成税收区域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喀什地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6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喀国税函〔2016〕99号要求,制定了本局工作方案,确定砂石料行业为我局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的对象,截止11月,我局对3户砂石料厂进行了评估,已补缴增值税税款4.08万元,缴纳滞纳金0.2万元,补缴企业所得税0.52万元,缴纳滞纳金0.02万元。

(九)组织开展评估检查工作

为加强税收征管,强化税源监控,促进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依法、如实进行纳税申报,,根据《喀什地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国家税务局2016年纳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喀国税函〔2016〕149号)要求,制定了《英吉沙县国税局2016年纳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行业税负预警分析、纳税评估模型、申报表和财务报表对比分析等方法开展了纳税评估工作。截止截止11月已补缴增值税317926.86元,缴纳滞纳金36309.56元,企业所得税24152.20元,缴纳滞纳金1150.81元。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通过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反思,总结和吸取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使自己的管理能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增强,为适应新岗位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总结今年的工作,还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一是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不够深入,理论和实际结合的不好,不能很好的把握。对实践指导作用不明显。

二是管理经验不足,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缺乏敢抓、敢管、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魄力和勇气

三是由于分管科室较多,工作安排得多、督促检查的少,抓工作落实不够深入细致。

以上是我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工作总体尽职尽责的,管理能有了一定提升,但与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将努力加以改正,切实把工作抓出成效。同时有个人发现和认识得不到的问题,请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以便更好的为英吉沙县国税事业做出贡献。

篇五:2016guoshuiju营改增总结报告
2016市国税局年度工作计划

市国税局年度工作计划

**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全市国税系统要按照省局“科技强税年”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贯彻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和提高税收收入增长质量为重点,扎实有效地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努力实现应收尽收

**年省局下达的收入目标为**亿元,同比增长**%。市政府下达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目标67亿元,同比增长**%。为完成今年的收入目标任务,全市国税系统要坚持以应收尽收作为衡量组织收入工作质量的根本标准,落实组织收入原则,认真做好税收收入质量评价工作。严防新增欠税,继续加大陈欠税款追缴力度。坚决不收过头税,及时发现和处理应退不退、应抵不抵等虚增收入问题。既要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又要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落实税收监控分析规程,加强对数据信息的分析利用,提高收入进度前瞻性、预测性,为组织收入提供决策信息。加强税源调研,深入分析税源状况和征管现状,及时发现和解决带有全局性影响的税源变化情况和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重点税源企业严格监控标准,及时将税收规模大,应税销售收入高的企业纳入监控范围;加强重点税源数据运用分析和监控分析,及时发布税负及风险预警。“营改增”的收入规划准备工作。

(二)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深入贯彻“十二五”时期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健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备案审查机制,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防范税收执法的制度性风险。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继续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积极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支持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继续实施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进步、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税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支农惠农、文化产业、循环经济、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调整、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采集调整等政策。进一步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加强薄弱环节管理风险的税收监控。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加大税收法制宣传力度,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营改增”的准备工作,“营改增”是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未雨绸缪提前做好政策的分析测算和相关培训。

(三)构建纳税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

以信息化为依托,完善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目标的纳税服务综合体系。着力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简化工作流程,合理整合各类表证单书。进一步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相关工作,总结经验,循序渐进,拓宽服务资源。进一步加大办税服务厅建设,不断充实和完善办税服务厅业务流程内容和相关制度。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提高热线的接通率、回复及时率和准确率,进一步提高业务处理能力和影响力;健全完善纳税人诉求响应运行机制,完善征纳互动平台个性化纳税服务模块的建设。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和不断满足纳税人正当需求。建立科学合理的纳税服务绩效考评机制,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合理确定考核的范围、内容和标准,促进纳税服务质量的提升。继续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开展**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继续抓好对税务师事务所的行业监管,规范税务代理,发挥中介机构服务纳税人的积极作用。

(四)强化科技支撑,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以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为主要任务,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完善税源专业化管理机制。落实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管理系统应用,建立常态化的税收征管状况分析工作机制。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完善税收风险信息采集、分析识别、等级排序、风险任务应对推送和考核评价,形成信息化支撑下的税收风险管理闭环工作机制。强化对货物和劳务税管理薄弱环节的专项分析,健全完善税收风险管理预警系统。加强户籍管理和新增税源监控,建立户籍清查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欠税管理,杜绝新欠税款产生,进一步加大追缴陈欠的力度。健全普通发票管理制度,完善普通发票代开系统。继续推进税收管理员辅助信息系统运用,提高信息化建设对税源管理的支撑力度。加强专业市场个体税收征管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零低申报管理。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落实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监控机制,做好预缴监控工作。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做好车购税完税证明换版工作。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把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作为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突破口,继续实行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定点联系企业涉税诉求处理制度。落实出口退(免)税政策,加强预警评估预防骗税,重点加强异地购货出口货源的核查工作。加强国际税收管理,着力抓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工作,积极为“走出去”企业服务。深化信息管税,抓好金税三期的上线准备工作。做好金税工程技术保障,配合总局金税三期广域网改造和建设,做好系统运行管理工作。

**年,要进一步完善纳税评估工作机制,建立专业化、复合型纳税评估队伍,突出纳税评估在重点税源重要涉税事宜中的监控和管理。坚持依法稽查文明执法,推进税务稽查现代化建设。继续加大重大案件、专项检查工作整治和查处力度,不断提升稽查工作质量。纳税评估和稽查工作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税源数据监控和分析利用,积极探索符合实际需要的纳税评估和稽查工作模式。

(五)提高管理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激发干部活力,创新管理模式,完善有利于专业化人才竞争和选拔的用人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昆明国税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合理配置干部资源,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年龄梯次,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干部晋升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继续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以建立学习型国税机关为目标,着力加强专业化、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工作。继续加强基层干部业务培训,努力提高适应征管改革需要的一线干部岗位任职能力。进一步推进学习考评系统在全市国税系统的运行使用。积极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丰富文明创建的形式和载体,努力营造力争上游、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党章,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四群”教育活动,落实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严格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和省局党组贯彻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狠抓好作风建设,切实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改进会风,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讲短话、讲实话;改进文风,严格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要例行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等奢靡之风,推进节约型国税机关的建设。坚持“预防为主、疏堵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舆情引导和应急管理。

(六)落实工作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推进以惩治个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加强源头控制,深化内控信息化、制度化建设,通过“制度科技”、“人控机控”的模式,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通过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和开展巡视等方式,推进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特别是要加大对减免税政策落实情况,普通发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增值税、消费税和所得税管理中执法风险点等重点工作、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查办利用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谋取私利,信访举报线索明确,影响恶劣的案件。认真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警示教育,营造廉洁从税的良好氛围。坚持巡视制度,加强对“两权”的监督制约,整合监督资源,做好联合巡视工作。

(编辑:新新)

篇六:2016guoshuiju营改增总结报告
2016国税局领导调研工作方案

根据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决定由县局领导带队,深入各联系点开展开门纳谏、征求意见调研活动。为确保调研活动有序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了开展我局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查找“四风”问题以及扎实有效地抓好当前组织收入、营改增等重要税收工作,实现教育实践活动与各项税收工作“两手抓”、“两推进”、“两提高”。

二、活动组织

(一)参加人员

县局领导及相关人员。

(二)活动内容

1.就局机关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听取意见。

2.就县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

3.就国税部门职能转变、改进作风,更好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服务发展民生听取意见。

另外,对当前税收重点工作(如组织收入、营改增等)进行调研和督导。

三、活动方式

听取各联系点工作汇报;召开多种形式、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参会人员包括有关部门代表、纳税人代表、基层干部职工代表、青年干部代表、离退休干部代表等),深入联系点和企业,听取纳税人、基层单位和党员干部对县局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及建议,深入对照检查。

四、调研安排

调研时间:原则上从3月11日开始至3月15日前结束。

调研地点原则上按原联系点确定(具体见附件1)。

调研具体日程安排和要求等事项,由各调研小组自行确定。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调研组和联系点要充分认识本次调研活动的意义,切实做好准备,开展工作。要全面总结,对照检查,如实汇报,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务求实效。调研小组要带头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和一线,掌握第一手情况,将收集的有关调研活动资料统一交到县局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各单位要以此次调研为契机,深入查找不足,深刻剖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

(三)严明纪律。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税务总局、自治区国税局、市委和市局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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