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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提拔方案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30    阅读:

篇一:破格提拔方案
破格提拔自查报告

篇一:选人用人自查报告

关于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自查的通知》要求,xx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并对照《通知》检查内容,对xx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详尽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加强学习宣传、提高认识。

多年来,xx一直高度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xx党委将学习贯彻《条例》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在选人用人方面的政策、法规,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深刻领会《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精神实质,从而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2、强化程序意识,注重落实。

在选人用人工作方面,xx党委始终坚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等政策法规精神和所要求的程序进行,一丝不苟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考察报告等程序,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随时完善单位的工作措施。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核并举的原则,全面考查干部的德、能、勤、绩、廉,通过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对候选干部进行全面了解,对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坚持做到贯彻程序一步不缺,落实程序一步不错。

3、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选人用人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xx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符合我社实际情况的相关的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了民主推荐制度和群众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进一步强化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公示、开设举报电话、设立举报意见箱等方式,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用健全的制度、科学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在民主的监督下,把人选准用好。

4、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杜绝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xx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组织人事纪律,带头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深入开展了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经广泛、认真、深入调查了解,近年来xx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未发现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任人唯亲、指定提拔、弄虚作假、造假骗官、到龄不退等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虽然我们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上级选人用人制度和《干部任用条例》,xx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选人用人配套机制。结合《干部任用条例》与《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选人用人配套机制,用纪律和制度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2、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考察办法。根据不同职务、不同责任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干部考核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宽干部考核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干部竞争上岗。

4、建立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经组织考核不称职干部的,

坚决予以调整。

2014年8月18日篇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近年来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加强了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我单位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意识

领导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对《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制度带头进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带头掌握其基本规定。将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在相关会议、培训、文件和领导讲话中积极宣传学习相关制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让单位成员及时了解掌握各项规定和要求,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意识逐步增强。

二、 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相关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突出工作重点,严把关口,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一是严把资格审查关。严格审查干部的任职时间、学历学位是否具备资格,以及是否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二是严把民主推荐关。每次干部推荐前,发放干部人事纪律卡片,对拉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进行预警提示。坚持民主推荐制度,认真做好民主推荐环节的相关工作。三是严把组织考察关。严格按照制定的考察方案,组建考察组,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力求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客观公正的撰写考察材料。四是严把酝酿关。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根据考察情况,广泛征求相关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书面征求党支部的意见。五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和决定任职环节上,坚决做到考察不充分的不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党支部相关意见的不上会,酝酿不充分的不上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集体研究决策。

三、 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在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使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尊重干部群众的意愿,推荐票数达不到要求比例的、群众认可度较低的同志不列为考察对象。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制度的宣传培训,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和干部任用前公示制度,切实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有序参与的有机统一。公开监督电话,作为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多方听取意见,面向社会各界,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篇三:关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春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关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2011年1月

根据《关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春组通字?2011?3号)的有关要求,我办结合自身实际,对2008年至2010年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三年市政府办公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深入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我办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重点,坚持把学习《条例》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三年来,市政府办党组按照市委、市委组织部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一是利用党组中心组

学习机会专题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让班子成员掌握干部任用的程序及条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二是利用每周例行的理论学习时间,召集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对《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文件进行了进一步传达学习。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党组还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业余时间抓好自学。

(二)坚持干部任用条件,严格干部任用程序,提高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就是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积极履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所赋予我们的职责,真正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005年以来,市政府办共提拔机关、直属单位科级干部21人次,平级交流任命科级干部28人次,都能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要求,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牢牢把握德才兼备,任人唯贤这个核心,严格程序,按章办事,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对各科室及直属单位科级干部的任职,严格按照民主(或组织)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并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多年来,办公室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直属单位的科级干部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人事科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办党组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近几年实行了考察预告制,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要求人事科把好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党组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党组会 ,没有征求廉政意见的不上党组会。

总之,在近年来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市政府办能够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所任用干部都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与资格,没有破格和越级提拔干部及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情况,没有出现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纪律的情况。任用的科级干部全部经过党组民主研究、组织考核和任前公示等程序。

二、选人用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破格提拔方案】

一是受干部领导职数的限制,每年向市委推荐的处级后备干部名额有限,相当一部分能力强的干部无法得到提拔,多年正科的干部积压较多;二是干部能上不能下,提拔上去的干部在工作中不胜任现职,只能平级交流;

三是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认定缺乏明确的标准,在实际工作中难以界定;

四是责任追究的机制不完善,责权不统一,责任追究的主客体和方式不明确,一旦出现失察失误,责任追究难以落到实处;

三、对选人用人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对后备干部的推荐力度,加强干部的流动性; 二是加大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要积极探索干部能下机制,加大了对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干部“下”的力度。 四是要制定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四、对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建议 存在用人不正之风,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要做到:

(二)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一是要有量化的标准。把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分解成若干要素,参照技术职称评定的“打分制”经验,制定出相应的干部考核细则,使考核指标符合实际,能够准确反映干部的品行、才能和工作业绩,既科学合理,又便于操作。二是要有准确的评价。要系统地、全面地考察干部,客观、公正,采取科学的方式评价一名干部。要在干部所处的特定环境中去考察干部。对干部的功过是非,要联系客观环境进行具体分析。从干部的工作岗位出发,联系主观努力与客观环境的关系,个人作用与集体力量的关系,前绩与现绩的关系,显绩与潜绩

篇二:破格提拔方案
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办法

关于加强优秀年轻干部

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根据《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形成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抓紧储备、培育、选拔、使用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为实现我县“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第三条 根据我县干部队伍的总体情况,按照扩大总量、提高占比、优化结构的思路,从干部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出发,应有一定数量的党外干部和女干部。

第四条 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组织实施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强化责任意识,及时研究制定本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计划,明确目标、比例和举措,主动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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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县委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全县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工作的专题汇报,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提出思路,部署工作。

第二章 招录

第六条 县组织、人事、编办等部门要加强对现有编制的宏观管理和科学使用,充分运用现有编制资源,加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力度,不断夯实年轻干部队伍的源头基础。各单位要及时对空缺编制进行人员补充,空缺编制相对较多的单位,可逐年招录补充。

第七条 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坚持五湖四海。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突破行业、县域、身份、资历等限制,运用公开招考、遴选、定向招聘名校毕业生等方式,面向社会和高校引进优秀年轻人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面向企事业单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公务员队伍。每年统筹15个左右空缺编制用于招考公务员,20个左右空缺编制用于面向全国或省、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

第八条 在招收录用工作中,县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宏观统筹和指导把关,用人单位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把年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作为录用的主要考虑因素,抓紧储备一批我县急需紧缺专业的优秀年轻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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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要切实防止新招录干部的流失。对新招录的干部,县组织人事部门要进行县情教育,使他们增加对花都的了解,增进对花都的感情,引导他们适应花都发展、融入花都生活、立志扎根花都。单位主要领导要进行谈心谈话,在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要协助解决食宿、交通等生活问题。新招录的干部,原则上应在我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五年后方可调到县外工作。

第三章 培养

第十条 按干部管理权限,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年轻干部进行跟踪培养和管理服务。

第十一条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突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引导年轻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能力素质教育,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增长才干。

第十二条 定期开办优秀年轻干部主体培训班,保证优秀年轻干部每年轮训一遍,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一星期。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题调训班次,优先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参加。

第十三条 针对政治素质好、能力强、潜力大、后劲足的优秀年轻干部,实行机关基层双向交流。每年从县直部门选派10名左右优秀年轻干部到镇街学习锻炼,选派10名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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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优秀年轻干部到招商引资、征地拆迁、信访维稳、重点项目一线学习锻炼,从街镇等基层一线选拔10名左右优秀年轻干部到县直部门或省、市机关跟班学习。强化学习锻炼期间的跟踪考察。

第十四条 建立年轻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加大对年轻干部的轮岗力度,科级及以下的年轻干部原则上每三年轮岗一次。县组织人事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对优秀的年轻干部开展轮岗交流,把优秀年轻干部放到更有利于其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进行历练。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在单位或系统内部进行轮岗交流。

第四章 选拔

第十五条 着眼发展需要,经组织推荐或竞争性选拔,把35周岁以下优秀正科级干部列入县二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的范围。结合岗位特点和个人的专业特长、性格特质,对年轻后备干部进行分类管理,有针对性地跟踪培养。

第十六条 完善和规范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跨部门竞岗交流等选拔任用制度。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统筹,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处级和科级领导岗位,面向年轻干部进行竞争性选拔。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破格提拔机制。探索优秀年轻干部破格提拔办法,明确并公开破格提拔的适用范围、程序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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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年轻干部,大胆破格提拔使用。

第十八条 加强团干部的培养选拔。各街镇团委负责人的人选,由街镇党(工)委商团县委和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日常管理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进行。团干部的培养选拔要准入更严、视野更宽、要求更高,不局限于在团系统内和体制内选拔团干部。定期开展团干部竞争性选拔工作,建立一支30周岁以下干部为主体的团干队伍。

本办法由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破格提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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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破格提拔方案
2014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第1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选拔任用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法》和《选拔任用条例》为依据,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安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培养人才、提高素质、激发活力、推动工作、开创机关建设新局面为重点,坚持尊重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群众公认与注重实绩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干部队伍,为我省安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拟配备干部职位

正处级领导职务4名:宣传教育处处长1名、监督管理三处处长1名、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专员1名。

副处级领导职务4名:监督管理二处副处长2名、应急救援办公室副主任1名、人事处副处长1名。

处级非领导职务6名:调研员3名、副调研员3名。

三、竞争上岗和推荐选拔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被推荐的人员须具备《选拔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在安全监管事业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以及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顾大局识大体,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二)任职资格

1.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正处级领导干部,要求副处(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两年以上;副处级领导干部,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三年以上;调研员,要求副处级(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四年以上;副调研员,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四年以上。干部任职截至时间20XX年8月31日。

3.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等次以上。

4.选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5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选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0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特别优秀,符合《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破格越级提拔任用办法(试行)》规定的年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

四、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此次处级领导职务选拔除监察专员外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级非领导职务选拔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方法进行。

第一步,8月11日上午,召开动员会,公布职位。

第二步,8月12至14日,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自愿参加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人员,在此期限内到人事处领取《省安监局选拔任用干部报名表》报名,每人只可报1个职位。

第三步,8月15日,召开全局职工大会,组织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演讲和处级非领导职务会议投票推荐。

1.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就本人情况、竞岗理由和工作思路等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3.对非领导职务符合条件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第四步,8月16日至18日,个别谈话推荐。谈话范围:副处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和部分职工代表。

第五步,8月19日至21日,干部考察组综合竞岗演讲情况和民主推荐情况后,提出处级领导职务和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拟考察对象,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发布考察预告。

第六步,8月22日至8月29日,干部考察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使用建议。

第七步,9月初,局党组对干部考察组提出的拟任职建议,进行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第八步,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干部考察组受理群众的举报和反映,对反映的问题,由干部考察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由局党组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

第九步,任职。处级领导职务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享受试用前职级待遇。非领导职务不实行任职试用期。

五、组织领导

干部选拔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干部考察组,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忠明同志担任,成员由胡利平、何云霞、牛坤华、杨耀东等同志组成。

第2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学院教育教学管理上水平,进一步加强学院的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科级干部的合理配置和岗位交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临发〔20XX〕12号、临发[20XX]2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推进学院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逐步形成“人才脱颖而出、干部能上能下,梯队结构合理,队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能够适应高职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岗位设置及职数

根据《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的通知》(临编发[20XX]31号)、《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设置内部科室的批复》(临编办发[20XX]127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配备干部的批复》(临组复字[20XX]17号),全院共设置科级岗位95个,其中:正科级岗位31个,副科级岗位64个。

1、学院党政职能机构、教学辅助机构副职和直属二级机构正职18个,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内设机构正职25个,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2、教学业务机构副职13个,为正科级;专业教研室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共39个,为副科级。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四、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政治理论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勇于改革,实绩突出。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的地开展工作。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部门管理的实践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以身作则,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顾全大局。

5、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任职资格。

6、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连续为称职以上等次。

7、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0、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任职资格

1、年龄要求:正科级干部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52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副科级干部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由一般干部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在35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2、资历要求: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当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具有3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生应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优秀学科带头人(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年龄要求按有关规定适当放宽。

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六、组织领导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秦国杰

副组长:王福成

成 员:郭运德武丙云周锦明高运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任:周锦明(兼)

办公室副主任:高运昌(兼)、马温才

市委组织部将派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指导。

七、工作程序

1、公开岗位,全院动员。

召开全院干部大会,公布设立的岗位,宣布实施方案,进行全院动员,充分调动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

2、个人报名,资格审查。

全院在编(含下属两所医院)符合条件的干部均可自愿报名,由本人如实填写《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经院党委集体研究后,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

3、民主推荐,确定对象。

分批次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提供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名册。参加大会推荐的范围为:正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学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副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全院全体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

民主推荐按职位等额设置,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民主推荐的结果将作为组织推荐参考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注重实绩。

按正、副科级岗位职数设置,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岗位空缺,不再替补。考察组由学院组织人事、党办、纪检监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察方案另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5、集体研究,提名报批。

按照有关规定,院党委集体研究提出科级干部拟任岗位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履行职数审批手续,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八、组织纪律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纪律和监督的各项规定。提拔对象要自觉遵守干部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请客拉票,对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任资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准弄虚作假,封官许愿,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九、其他

1、合校前原任正科级职务的人员,没有选拔任用到科级领导职位的,原则上保留原工资待遇,不再担任原领导职务。

2、新任干部必须按照党委规定的时间到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本实施方案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仅适用于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4、未尽事宜,由院党委集体研究做出决定。

第3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推进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金华市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任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拔任用职位、对象和任期

职位:这次选拔任用的科级职位共31个,其中正科职位15个(见附表),副科职位16个。条件暂不具备的,有的职位可以少配或不配,正职职位可以配副职主持工作。

对象:选拔任用对象为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市局机关现任中层副职,分局班子副科职领导,市局机关在编在职民警和分局中层干部。

任期:新提拔任用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任职,不再重新公布任命文件,任职时间从确定试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选拔任用的条件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作风正派,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和胜任领导工作必需的能力。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副科实职时间需满2年以上;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其中任科员级职务的需满3年。

3、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男47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

4、在政工、纪检、机关党委岗位任职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不得提拔任用。

年龄、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XX年8月31日。

四、选拔任用的程序

市局机关科级职位选拔任用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荐报名。在市局主页上公布《实施方案》,符合条件人员自荐报名,填写《市局机关选拔科级领导自荐报名表》,在报名职位栏内填写具体职位或正科(副科)职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将自荐表投入指定的投票箱内。因公出差等原因在外的,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征得本人意愿后代其填报。政治部和纪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民警日记。

(二)推荐测评。对近期可提拔正科职、副科职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分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和部门推荐。

1、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数、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自荐人员名单,提出有关要求,按职位数1:3比例组织海推。根据海推结果,由市局党委确定是否进行第二轮比推。第二轮比推按职位数1:1.5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实行等额比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调研员、副局(处)级干部、副调研员,市局机关民主议事委员会成员,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和市局、分局推荐的民警代表(民警代表:30人以下的民警代表2名、3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3名、1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4名、2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5名、3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6名、4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7名。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和支队其他部门分别作为单独单位选派民警代表。老干部代表3名)。

2、谈话推荐。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为市局机关中层正职领导和分局正职领导。谈话推荐按职位数等额推荐。

3、部门推荐。组织正科级领导职位空缺部门的民警对提供的推荐人员名单按1:1比例进行推荐。参加部门推荐的人员为各空缺部门全体在职民警(交警支队为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股级领导和考试中心全体民警)。

4、民主测评。市局党委根据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确定正、副职民主测评对象。民主测评分综合测评、部门测评二项信任度测评。参加综合测评人员与民主推荐的人员相同,参加部门测评的人员市局机关为被确定测评对象所在部门的民警,分局为中层以上干部。二项测评信任度(优秀票+称职票)合计须达到60%以上(含本数)。

既是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又参加推荐和测评,推荐和测评结果均按基数减去同意推荐票数、优秀票数各一票。

(三)决定任免。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和岗位任职要求确定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会议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得票均未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及二项测评信任度达不到60%以上(含本数)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市局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职位匹配性、岗位要求和部门班子结构状况等,统盘考虑,集体研究决定任用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谈话教育,办理任免手续。

五、工作要求

空缺科级职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局党委领导下,由政治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严禁跑官要官,严禁搞各种形式的拉票等非组织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分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六、本方案由市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重大事项由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四:破格提拔方案
2016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拔任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参照本条例执行。

上列机关、单位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条本条例第四条所列范围中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党政领导职务,党组织推荐、提名人选的产生,适用本条例的规定,其选举和依法任免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进行。

第六条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七条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八条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提任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第九条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七项规定的资格要求。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第十条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注意从担任过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

第三章动议

第十一条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第十二条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

第十三条初步建议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第四章民主推荐

第十四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五条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第十六条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由同级党委(党组)主持,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

(二)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三)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四)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第十七条领导班子换届,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党委成员;

(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

(三)纪委领导成员;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五)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主要领导成员;

(六)下一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

(七)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推荐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应当有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领导班子换届,根据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情况和领导班子结构需要,可以差额提出初步名单进行二次会议推荐。二次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党委成员;

(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四)纪委副书记;

(五)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十九条个别提拔任职的民主推荐程序,可以参照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进行,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情况,经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第二十条个别提拔任职,参加民主推荐人员按下列范围执行:

(一)民主推荐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参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执行,可以适当调整。

(二)民主推荐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会议推荐由本部门领导成员、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本部门人数较少的,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吸收本系统下级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参加。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三)民主推荐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人选,参照前项所列范围确定。

【破格提拔方案】

第二十一条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所推荐人选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民主推荐范围,缺乏民意基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第二十二条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作为考察对象。

第五章考察【破格提拔方案】

第二十三条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四)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五)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六)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第二十五条领导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等工作的常委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本级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个别提拔任职,由党委(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第二十六条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

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

第二十七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

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深入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科技创新、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的考核,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债务状况等指标的权重,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考察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应当把执行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

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破格提拔方案】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根据实际,制定具体考察标准。

第二十八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经过下列程序:

(一)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三)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四)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根据需要进行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

(五)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六)向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反馈考察情况,并交换意见;

(七)考察组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第二十九条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

(一)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

(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

第三十条考察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

(一)考察对象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领导成员;

(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

(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

考察内设机构领导职务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参照上列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巡视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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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破格提拔方案
2016年度述职报告标题

年度述职报告标题

XX年,我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激情承担了分行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和合规、监察等五个管理部门的职能。立足本职岗位,组织办文办会、推动日常办公、抓好优质服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章制度、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履行合规监察职能、营造企业文化、协调内外关系等具体工作,克服人手少、兼岗多、事务杂等困难,确保了分行行政办公正常运转、业务规范合规合法、安全平稳运行。分行被评为“XX市金融机构安全防范优秀单位”和“XX区金融机构安全防范优秀单位”;被总行评为服务管理工作良好分行,分行营业部被评为良好网点;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工作获总行督导组肯定。现将XX年工作述职如下:

一、规范运行,将办公室职能作用的发挥体现在办文办会和推动日常办公的效率上

一是提升服务意识和理念。针对办公室人员新手多、新员工多的实际情况,我从办公室工作职能和理念入手,以会代训,对员工进行洗脑。一是提出了办公室工作做好二个服务,即为领导服务讲究一个“早”字;为群众服务讲究一个“快”字。二是加强作风建设,立好办公室规矩,建立工作秩序,带好队伍,按照X行长对办公室要求“敬业、保密、协调、团结、争先”的要求,做到“二长二短加二圆;三事三多一了安”。要求每位员工建立每周工作日志和卫生值班日志管理。

二是提高公文运行效率和质量。全年共收文XXXX件,行发文XXXX件,审核签报XXXX件,做到传送及时,办理准确,实现了无错传、无漏传,无漏办、无积压。亲自起草修改文件材料,印发了分行会议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类会议流程管理,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文件传递分办力求精准;保证各类文件拟办、流转、传阅的时效性,并及时将上级文件精神传达至各基层单位,确保政令畅通。文件阅办完毕后,及时办结归档。

三是强化督办工作力度。严格抓好行领导交办和批办的事项,对各个部门处理公文执行进度进行追踪,对总行、省机关事业单位等有关部门下达的通知、文件、任务等,第一时间向领导反馈。

四是严把关印章管理关口。严格按照执行印章使用审批制度,每次用印严格履行批准手续,确保了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五是推动行政日常办公,做好行政接待。全行共组织召开分行党委会XX次、行长办公会XX次、行务会XX次全员大会XX次和各类专题会XX多次。除必要的会议和公文以外,通过合并会议和事项,精简内容和流程。在推动日常办公方面,抓考核制度的督办落实。带队检查考勤、卫生、着装、环境,对着装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加强值班室管理,建立值班登记、严格查岗考核。建立办公用品物料管理审批制度,推动各项办公秩序的建立。XX年接待总行领导来分行调研、指导和相关部门进行开办费审计,党务工作、合规工作、服务工作等多项检查,同时接待人民银行、银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和相关地市领导来行检查和来访。承办了XX省辖内股份制银行监管通报会等会议。

六是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杜绝治安刑事案件和责任事故发生。重点围绕防抢、防盗、防火等方面的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每月针对110报警联动,红外布防,监控等方面的检测,夯实技防物防基础。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各项规章。修订了《XX银行XX分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持开展每月安全排查,保证安防设备运行平稳。围绕“打、防、控”一体化建设,扎实开展治安防范、综治宣传和培训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履行了企业“保一方平安”的神圣职责。

二、强化责任,将参谋助手作用的发挥体现在建立规章制度和营造企业文化的氛围上

XX分行作为一个新建行,百业待兴。我力求将XX银行成熟的管理办法,结合XX分行实际,进行修改和完善。

一是梳理完善各部门岗位职责,为部门负责人制作了岗位说明书,明确了部门及个人的岗位职责和要求。制定了员工录用、聘用、提拔、辞职流程并制图上墙。落实业务流程一纸通,编写了员工培训《掌中宝》。

二是起草制定相关制度办法。我在起草了分行四年发展规划纲要、分行创先争优方案、分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系列方案和报告、两个80%总结报告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分行舆情管理办法,双百分绩效考核办法、信息宣传工作方案、三方人员星级考核办法、分行会议管理办法、分行大楼环境管理办法、分行员工行为管理办法,分行大楼空调管理办法、分行安全应急管理办法、分行考勤管理办法、分行车辆管理办法、分行食堂管理办法,分行行政值班管理办法、分行服务长效机制、分行营业网点规范化服务标准等20多项制度,初步建立了行政管理基本的制度体系。

三是加强信息宣传和舆情管理工作。运用分行内部展板和信息动态对十八大精神和日常业务和管理工作动态进行宣传,及时上报总行办公室,并在XX金融、XX日报、XX网等媒体上进行宣传。分别通过XX卫视、XX三套的电视媒体,《XX都市报》、《XX日报》等报纸媒体,XX网、新浪XX等网络媒体以及电台、公交车身、杂志等渠道进行了品牌宣传,进一步扩大XX银行的品牌影响力。全年采用XX多篇信息和《分行营业部大堂经理优质服务二三事》等文章。组织参加XX省银行业协会布置的在XX广场开展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和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布置的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大型宣传活动。组织全行人员撰写会计检查XX通报后的心得体会和我为岗位作贡献等学习文章。在协调内外关系方面,将负面舆情压缩在可控状态。保持与省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局、银行业协会的汇报联系,积极与媒体沟通、联系,平衡各类媒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主动争取指导、支持和理解,营造良好外部发展环境。

四是营造“六个一流”文化氛围。通过开业庆典、卡拉OK联欢晚会、新年酒会、冷餐会、五四演讲比赛,行庆周年演讲、团委改选等每一次大型活动,让华夏文化展示出来,在环境场地布置、主题背景设计、视频录像播放等方面,追求丰富、有序、热烈、紧凑的文化氛围。让新员工开阔眼界,增强自信心、自豪感和凝聚力。

三、严谨务实,将精细管理的过程体现在人力资源管理和人员培训的细节上

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方面,围绕分行中心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制定了“双百分”绩效考核办法,创造性地形成新员工培训体系,不断地满足群众合理诉求,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和人力资源对全行发展的支持和保障作用。

一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制定了《XX银行XX分行2016年年度绩效双百分考核分配办法》,引入了岗位指标、评价指标和贡献积分,并根据专业条线对员工进行考核。制定了《XX银行XX分行三方派遣人员星级考核制度》,为三方派遣员工营造良好的晋升通道。

二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采取“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并重,不断充实干部员工队伍。XX年分行共引进正式行员XX人,其中X级以上管理人才XX人,X级以上经理级人才XX人,充实了分行的管理团队,有效保障了分行的发展。干部员工队伍得到充实、结构进一步优化。内部培养提拔X人,其中X级以上经理级提拔X人,X、X级管理人才X人。坚持把有限的编制资源使用到紧缺岗位、业务急需岗位上。其中引进一线营销人员XX人,占引进人员总数的XX%。同时分行不断加强对国际业务、财富管理等业务领域的人才引进,录用了X名国际部人员和X名理财管理专员,大力支持分行的新兴业务发展。为分行营业部配备了2名大堂经理,1名大堂助理,提升了网点客户服务水平。分行人员配置较为稳定,符合总行人员管理要求。

三是加强新员工培训,开展人才库人才入库工作。XX年累计组织社会招聘X次,面试人数XXX多人,录取了XX多人;收到校园招聘简历XXX余份,初步确定拟录取XX位大学生,作为开立支行网点的储备人才。全年共实施培训项目XXX次,其中集中面授培训XXX次,在线培训XX次。为配合分行新支行网点的建设,分行XX年在XX财经大学等一本高校招录了XX名大四、研三的实习生,作为储备人才。分行行领导及部室总经理亲自为这些新入行的员工进行授课,并现场回答新员工的疑难问题。我亲自编写了统一培训教材《XX分行新员工掌中宝》,开设了会计技能培训、礼仪培训、师带徒跟岗培训等一系列培训项目,形成了一套实践性强、操作性强的新员工培训体系。贯彻落实了总行加强人才储备与培养的精神,加大内部干部选拔和培养,进行了人才库人才的选拔工作。XX年分行选拔X类人才XX人、X类人才XX人,推动了分行内部干部的培养工作。

四是完善党委工作制度,加强干部任用管理。严格执行总行下发的干部聘任管理办法,对分行提拔的X级及以上干部均采用票决制度,对需要破格提拔的严格履行报批手续。XX年分行共提拔X级及以上干部XX人,其中破格提拔X人,均履行了破格提拔手续,符合总行相关文件的要求。

五是加大专业管控力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本专业不发生重大案件。每季度进行考勤排查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未发现的异常问题。XX年分行已执行强制休假XX人,强休率达到100%,轮岗不需要实施。出入境审查方面,分行正式行员已经全部报备至XX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中心,并严格证照审批流程。

四、严格落实,将“XX服务”的品牌体现在服务体系的建立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上

XX年分行办公室把服务效能的提升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一季度,总行“神秘顾客”检查我行仅得XX分,到二季度上升至XX分,三季度再次上升至XX分,全行排名也由最初的XX名上升到X名,分行和营业部分别被总行评为良好银行和良好网点,为新建行“XX服务”的品牌的建立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是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强化服务工作的组织部署。制订了分行文明规范服务体系长效机制,明确了组织机制、检查机制、考核机制、培训机制、动态管理机制。分行行长担任分行文明规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分管副行长对条线的服务工作分片包干。同时制订了《XX银行XX分行营业网点规范化服务标准》,以统一全行品牌形象和服务标准,打造XX银行特色服务品牌。制订了XX年文明规范服务工作计划,将相关工作按进度落实到相关单位。分行办公室和在营业部专门落实了服务管理人员,上下协同,将服务工作一抓到底。

二是强化检查推动,狠抓过程管理,形成整体联动。分行文明规范服务工作小组坚持每季召开专题会,研究服务工作中的问题,检查推动服务工作的落实。建立营业网点日常检查、分行专业部门检查、分行服务小组检查、总行“神秘顾客”检查的“四维”检查制度。每月由分管副行长带队,分行办公室、会计部、信息技术部等部门通过调阅监控、现场检查、抽查管理工具等多种方式,对网点硬件设施环境、服务人员服务技巧、服务规范和服务礼仪进行联合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

三是狠抓员工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先后2次邀请XX咨询公司开展网点导入式培训和效果检验培训。办公室组织了《XX银行营业网点规范服务手册》的专项培训,一季度重点是服务礼仪,二季度重点是服务营销,三季度重点是投诉处理。针对大堂服务比较弱的问题。我还组织了《赢在大堂》、《银行公文标题写作》和《商业银行新员工应具备的九种能力》培训,以案例的形式对大堂经理服务用语、商务礼仪和营销技巧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分行各条线累计开展了业务培训XX次。分行在X月底还举办了首届全员技能比赛,提升了全员服务意识。

四是狠抓专项提升,确保一线服务水平。一季度总行“神秘顾客”检查中XX分行排名XX。分行班子高度重视,党委会对此专门研究,逐条分析扣分项目,制定整改措施。为解决柜台服务人员对客户关怀不够的问题,我在四月份组织开展了营业柜台“七步曲十句话”服务主题活动,要求柜员必须熟记营业柜台“七步曲十句话”内容和相应规范要求,快速提升分行营业部整体服务水平。三季度,我行在总行“神秘顾客”检查中在“网点环境”、“营业设施使用”、“仪容仪表”和“投诉处理”等4项检查内容中获得满分。

五、任劳任怨,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在规范动作和扎实有序的推进上

从XX年X月份开始,我承担了分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落实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谋划、精心准备,扎实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各项准备工作。一个人任劳任怨、加班加点地兼职承担了系统内其他分行X人以上的具体推动工作,起草了近XX万字的材料。先后起草了活动方案、实施办法和动员报告,开展问卷调查,广泛收集群众意见,提炼归纳存在的问题,组织班子和党员干部的集中学习,起草并XX多次修改分行党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民主生活会汇报、整改材料和调研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材料,两个80%调研报告,正风肃纪的自查报告,制度建设报告。编写了XX多期活动简报,加强与总行活动办公室和督导组的沟通,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各项议程。计划修订完善X项制度,包括《XX银行XX分行重点工作报告制度》、《XX银行XX分行营销工作指引》、《XX银行XX分行绩效考核办法》、《XX分行业务招待费制度》、《XX分行公务用车制度》。计划新制定X项制度,包括《XX分行领导班子定期调研制度》、《XX分行领导接待日制度》、《XX银行南昌分行员工AB角补充制度》和《XX银行XX分行三方人员星级考核制度》。较圆满地完成了活动所要求的各项规定动作。

推动和落实分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整改成果。提高奖金发放水平,从X月份开始降低了对后台员工业绩考核要求,奖金预发比例由XX%提高至XX%;从X月份开始降低了总行专业检查通报后的处罚力度,多以批评教育提高为主;增加员工福利,X月份返还了为解决员工流动性大问题存在员工名下的行服押金,为每位员工发放洗衣卡、办公电暖器、生日蛋糕券,为每人增做了X套行服和羊毛衫,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和重大医疗保险。组织全行员工进行体检。

六、统筹兼顾,把总行内控管理的落实体现在合规管理和监察工作的要求上

合规工作在总行合规部、分行党委以及当地监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总分行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分行的中心工作,强化制度管理,统筹专业检查,推动问题整改,做好监管联系互动,在合规管理、案防排查、监管联动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确保了各项业务规范、合规、合法、安全运行。一是完善风险与内控体系,统筹全面风险管理。XX年分行共召开了四次风控委员会会议对文件具体要求进行强调。制定了《XX分行XX年合规和操作风险管理工作安排》明确了分行XX年合规管理工作的重点,确保《XX银行内部控制手册》的全面贯彻执行。三是统筹专业检查,制定分行全年检查计划。XX年分行共接受外部监管部门及总行检查X次,稽核检查发现问题XX个,整改率100%;总行条线检查发现问题XX个,整改率100%。分行综合整改率达100%。四是落实监管要求,持续开展“员工行为管理年”专项治理活动。通过制定方案、强化宣传、等一系列措施,提升分行的合规经营水平和规范服务能力,对建立合规运行的长效机制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五是落实案防工作要求,组织开展风险排查活动。最大限度排除风险隐患,实现案防关口前移。

纪检监察工作强化“一岗双责”,坚持以“零案件”为目标,有序推进案件风险防控,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构建和谐分行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党委书记亲自抓,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制定量化考核实施细则,严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二是履行“一岗双责”,强化监督排查,建立健全案件风险防控体系。实现严守“杜绝重大案件和重大事件”、“不发生重大系统事件”两条底线的工作要求。分行聘请了省公安厅经侦大队专家授课,让现场员工时刻提高风险意识、保留合规操作意识,清楚认识到依法经营的重要性。三是健全惩防体系,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组织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分行领导班子、机关各部室和支行负责人以及部分员工代表共计XX人在分行行长XXX的带领下,参观了省纪委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全面建设分行廉政建设园地。通过OA网站、食堂、楼道宣传栏、展板以及阅览室建设等载体,设立廉洁活动园地。四是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监督机制,抓好重点事项专项监督。各部室有效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五是严肃员工违反业务行为规范的问责。XX年,未发生重大实质性违规行为,未发生违规问责案例。

在XX银行XX分行一年多的工作经历是我人生中到目前为止最为紧张忙碌的阶段,平时虽然工作很累,但身心愉悦。虽然强烈地感受到了外部市场竞争带来的巨大压力,但更多的感受到了分行领导以及身边同事们的亲切关怀、敬业精神和人格魅力,使我对XX银行XX分行产生了强烈的归宿感和荣誉感。个人还利用业余时间编写了《商业银行大堂经理读本》一书,被中国银行业协会采用并组织专家修订,由中国金融出版社面向全国发行。我非常珍视和珍惜来XX工作、学习的机会,也更加热爱并能胜任我所从事的工作,做到一心扑在工作上,以行为家,加班加点,夜以继日,任劳任怨,用心做事,真诚做人,廉洁自律,慎重交友,洁身自好,不计较个人得失。

篇六:破格提拔方案
2015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XX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实际,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做好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不断扩大民主,创新机制,深化改革,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进程。

一、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势的分析判断

近年来,XX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加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贯彻力度,通过不断探索、实践,牢固树立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形成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干部群众“四权”得到进一步落实,选用干部的民主化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干部监督管理及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培养机制进一步健全,干部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正朝着有益的方向发展。当前,新形势新任务下,各个方面社会矛盾越来越显现,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领导能力提出了考验。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要求越来越高,落实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四权”,迫切需要扩大选人用人公信度,提高干部选拔程序的透明度。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程中仍有许多困扰我们的重点难点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如何规范干部提名方式、选准用好干部的问题;二是如何考实考准干部、实现对干部有效监督管理的问题;三是如何实现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公认原则的有机统一,实现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与建立科学机制有机统一的问题;四是如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问题;五是如何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问题;六是如何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问题。

二、XX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创新与探索

(一)坚持“一个统领”,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程。即坚持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为统领,着眼于建立健全干部人事制度体系,深化改革,对新一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一直以来,市委组织部组织开展了干部队伍建设大调研活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草拟了《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计划适时召开全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会议,推出一批相关配套措施,对干部初始提名、干部考核考察、任免程序、推进干部培养交流、破格提拔、实行公开选拔、扩大干部任用公信力、强化干部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健全干部培养、使用、交流机制。

(二)努力达到“两个满意”,不断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一是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牢固树立重视品行、重视基层、重视能力、重视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五湖四海”、“四面八方”,做到唯才是举,公正用人。同时,放眼各条战线、各个领域,放眼基层和生产一线,放眼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矛盾复杂的地方,放眼关键岗位、重要岗位、长期默默奉献的岗位,把各方面真正优秀的人才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选人用人做到“四看”,即:看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看干部的作风、看干部的实绩、看干部的群众公认度。二是扩大干部任用提名环节民主。制定了《进一步完善市管党政正职领导干部选配制度》,县(区)、市直部门党政正职出现缺额时,在组织考察、会议决定前,市委组织部全面分析推荐职位所在单位存在主要问题、岗位的需求情况、后备干部情况和班子现状,充分进行多层面的沟通和交换意见后,在全委会委员、候补委员中进行第一轮民主推荐,在“第一轮推荐”的基础上按不少于1:2比例进行酝酿,确定考察人选方向,再到酝酿拟任人选所在单位进行“第二轮推荐”,根据推荐情况,确定考察人选。确定考察人选一般应多于拟任人选。三是扩大干部推荐环节民主。做到“三个扩大”、“四个结合”,即扩大民主推荐范围、扩大个别谈话推荐范围和在考察廉洁自律方面扩大听取意见的范围,把平时考察与使用考察相结合、听取意见与实地察看相结合、考察干部的一贯表现与关键时刻的表现相结合、注重八小时以内与八小时以外考察相结合。四是扩大干部讨论决定环节民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实行“两记实、两审核、一征求、一票决”把关制度,即:“两记实”是对拟任人选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到讨论决定全程记实记录,讨论干部时用省委组织部配发的专用记录本专人记录,要求记录全面详细,真实准确,能够反映讨论干部任用的全过程,以备查考;“两审核”是重点审核拟任人选所在单位和干部监督“12380”举报专线有无举报,有无影响任用或需要缓议情况,坚决从源头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发生;“一征求”是讨论干部前必须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在廉洁自律方面严把关;“一票决”是市委常委会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坚持任免人选票决制度,做到集体把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对拟提拔人选在XX市电视台、《XX日报》和组织工作《党建栏目》网上进行公示,切实落实人民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四权”。

(三)按照“三个一”的要求,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按照省委提出的“三个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监督和激励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制定出台了《干部任免职工作联系制度》、《进一步完善市管党政正职领导干部选配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几个重要环节工作的意见》、《干部例行考察办法(试行)》、《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办法,为选准用好干部提供了可靠保证。二是建立健全干部退出流动机制。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保持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稳定。加大调整不胜任现职和不称职领导干部工作力度,制定出台了《XX市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不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使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化。三是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十一·五”规划》,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和班子“一把手”、优秀年轻干部、新型工业化人才、少数民族干部和边境一线干部的教育培训,推进“十大培训工程”的组织实施,将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四是建立健全干部实绩考核机制。出台了《XX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和《XX市市直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注重考核干部在应对严峻形势、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解决复杂矛盾中的表现,坚持在关键时刻、危难关头和涉及个人利益的重大问题上考察干部,坚持在工作一线、民生问题处理中识别干部,坚持在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处理、维护稳定中检验干部。

(四)执行四项制度,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一是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以规范党政“一把手”用人行为的监督检查为重点,严格按照一年一自查,两年一检查的要求,对各级党委(党组)执行《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本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接受全委会委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对新提拔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二是执行从严管理领导干部的各项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财产申报、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任前廉洁承诺制度,严格执行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协调机构,聘请了一批干部特邀监督员,拓宽干部监督渠道,制定了《信访工作首问、首办责任制暂行办法》、《信访工作规程》、《督查工作制度》、《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等制度。三是执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关规定。健全选人用人问责制,严格执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调查制度,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坚决查处各种非组织活动,坚决查处封官许愿、跑风漏气行为,坚决查处突击提拔干部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不按《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选人用人的问题。坚决整治乱告状、乱造谣、乱诬陷、干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歪风邪气,营造心齐劲足、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四是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和追究制暂行办法》,对干部推荐、考察、任用等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认定和追究方式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试行干部考察全程记实制和考察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按照“谁考察,谁负责,谁失察,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责任。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需要突破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从扩大民主入手,推进干部工作的民主化进程。把扩大民主贯穿于干部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选拔任用干部。一是扩大推荐提名环节中的民主,把初始提名权交给干部群众;二是扩大征求意见环节中的民主,充分发挥地方党委全体委员把关作用;三是扩大组织考察环节中的民主,坚持同等对待、同一标准,比较分析,优中选优,真正把最优秀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四是扩大决策任用环节中的民主,坚持和完善党委常委会讨论任免干部票决制和全委会对重要干部投票表决制,做到多数人不同意的不提名,多数人不赞成的不通过,切实减少和避免用人失误。

(二)从坚持标准入手,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三个一”要求选人用人,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对一些特别重要的岗位,要选拔那些政治素质强、基层经验丰富、埋头苦干、政治可靠的人,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三)从推进改革入手,努力创新干部工作机制。以扩大民主为改革方向,建立以民主为基本趋向的机制,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的公开程度和透明度;以完善考核为关键环节,建立以竞争为基本特征的机制,使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党组织的选拔视野;以推进交流为重要措施,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以加强监督为根本保证,进一步完善制约制度和措施。

(四)从提高能力入手,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干部的培养教育,着力提高干部的能力素质。一要加大培训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促使干部开阔视野,更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强新本领。二要注重在实践中锻炼培养年轻干部。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全面培养锻炼干部。研究制定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办法,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各级党政机关,真正形成“到基层去、从基层来”的科学培养链。三要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快后备干部库建设进度,对年龄、民族结构进行优化,确保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有充足的来源。

(五)从规范程序入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委“三个一”要求。一要强化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经常性检查。二要加大监督力度,规范“一把手”用人行为,积极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加强巡视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推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用人情况离任检查制度。三要完善监督机制,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拟提拔领导干部个人有关情况报告制度。四要坚决查处用人上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调查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不按《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选人用人的问题。五要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记实制度,明确监督的主体和责任,建立记实档案,使推荐、考察、酝酿、决定等各个环节都有据可查,保证选人用人的各个环节置于党委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六要建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就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六)从强化责任入手,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要建立相关制度和科学有效的机制,保障《条例》及相关规定的落实。一要建立健全落实《条例》及相关规定的责任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二要建立健全落实《条例》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贯彻执行《条例》及相关规定的情况要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三要落实好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加大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

(七)从加大宣传入手,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整合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资源,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广泛深入宣传党的干部政策、干部工作法规、干部工作程序、干部工作纪律,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工作,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扩大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让干部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监督,努力营造干部工作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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