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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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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发展状况调研报告
2016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第一篇

关于**县家庭农场发展状况的调研报告**市科协调研组2013年3月份,市科协调研组深入**县,对**县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层次的专题调研,摸清了家庭农场的发展历程、趋势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就此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现将有关情况形成报告如下。一、**县家庭农场发展的历程及现状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伴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加,在**县农村不同程度出现空心村,造成了土地抛荒,播种面积减少等情况。农民群体也由此产生了分化:一是职业农民,农业生产收入是其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种田追求高产高效;二是季节农民,农忙时回家种田,农闲是外出打工,工资性收入是其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种田只是为了解决吃饭(口粮和蔬菜等)问题;三是身份农民,也就是农民工,基本是常年在外打工,工资性收入其家庭农经济的重要来源,土地只是获取租赁费和享受国家的涉农补贴。与此同时,具备一定文化水平或者农业技能的职业农民开展尝试较大面积种植活动,形成了种田专业大户。从2000年开始,在专业大户的基础上,家庭农场这种形式在**县陆续出现。家庭农场它是在土地集体所有的框架下,耕地通过流转向种田能手和经营型人才集中,实现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

关于xx市全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6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第二篇

关于全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主要推动力量,代表了今后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为促进家庭农场这一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健康发展,提升农业生产的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水平,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最近,衡阳市农经处组织各县市区经管局重点围绕家庭农场土地流转、生产经营活动、经济效益、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得来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我市将家庭农场作为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经营的一种重要载体来抓,全市目前共有各类家庭农场5595个,已注册登记或备案管理的有4468个,其中:主要以个体工商户、独资农业企业或公司名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有221个,主要以农场、果园、基地、苗圃、养殖场等名义在农经管理部门备案的有4426个。

1、产业结构情况。一是种植业家庭农场:主要生产经营涉及到粮食、油(油茶、油菜)、烟叶、蔬菜、果品、药材、苗木等产业。全市种植业家庭农场2609个,占总数的46.63%。二是养殖业家庭农场:主要生产经营涉及生猪、肉牛、山羊、个禽、水产等产业。全市养殖业家庭农场2152个,占总数的38.46%。三是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主要生产形式为粮食+生猪,水果、苗木+生猪等,种植与养殖相结合,既降低能耗,又减少排放。全市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707个,占总数的12.64%。四是其他类型家庭农场:以农家乐为主要形式的特色餐饮以及休闲农业、观光农业127个,占总数的2.27%

2、流转土地情况。全市各类家庭农场共流转土地42.02万亩,流转土地最多的一户为衡阳县西渡镇富乐家庭农场,流转土地5500亩。全市流转土地在50亩以下的家庭农场3756个,占总数的67.99%,50-100亩的1278个,占总数的22.84%,100-500亩的427个,占总数的7.63%,500-1000亩的61个,占总数的1.1%,10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25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0.45%,土地流转价格因地类、地域和地质不同而不一,区位优势较好的地方流转价格约为300-400元/亩,高岸田及交通区域优势不明显的地方,一般流转价格约为100-200元/亩,山地流转价格约为50-100元/亩。国家粮食直补、综合补贴等政策性补助资

金一般由原土地承包经营农户享受。

3、生产经营情况。家庭农场在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体制下,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的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商业化生产经营,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将成为当前或今后与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存的农业生产经营主要组织形态,我市家庭农场中种植业主大多参与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型企业联合经营,多以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家庭农场,挂强靠大,经济效益普遍较好。种植类合作社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业机械化作业、测土配方施肥、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工厂化集中育秧和农资配送等套餐式或点单式服务。养殖类合作社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为家庭农场提供种畜良种繁育、人工采受精、标准化生产所需饲料、畜药配送服务。到目前为止全市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50万元以上的有1150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20.55%,10-50万元的有3095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55.32%,10万元以下的有1350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24.13%。祁东县583户家庭农场2012年实现销售总收入12.87亿元,利润1.5亿元,平均每个农场分别为220.75万元和25.73万元,大大超过普通农户的收入水平,有213个家庭农场主牵头创办或加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269个家庭农场与农业企业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有86个家庭农场拥有产品注册商标,还有不少农场主是购销大户或产品经纪人,市场信息灵、产销连接紧密、产品竞争力强。

二、家庭农场发挥的作用【2016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1、发展家庭农场有力地创新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家庭农场能够有效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人口大量外流而导致的土地闲置抛荒问题,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证了“农地农有、农地农用”,避免了农地“非农化”倾向,能够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是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全市各类家庭农场共流转土地42.02万亩。同时充分发挥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超龄劳动力的劳力互补、技术互补、资金互补、时间互补,资源互补。

2、发展家庭农场有力地促进了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具有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化特征,要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每个家庭农场都会加大物质和科技的投入,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家庭农场有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它必须按照企业管理模式来核算成本、加强管

理、追逐利润,必须要适应市场、开拓市场,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土地承包者、资金投入者、生产经营者甚至产业工人之间有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能取得合理的利益,发展生产、再生产的积极性高,可以更能有有效的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家庭农场亦如家族企业一样,具有较好的传承性,能较好的维持和保护农业生产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3、发展家庭农场有力地增加了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保障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家庭农场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克服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商品化程度高,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家庭农场还解决了农业生产中的合作、监督、激励,以及农产品追溯等问题,会更加注重农产品安全,目前我市5595个家庭农场全年经营总收入达46.87亿元,80%以上的家庭农场实行标准化生产,农场的管理制度、农事记录、财务制度健全。

4、发展家庭农场有力地推进了科教兴农和培育了新型农民。作为规模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比一般农户更迫切需要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也更有能力接受推广和使用,成为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的主力军。大部分农场主产业规模都是从小到大,专业知识、实践技能较强,懂经营、会管理,是典型的新型农民。同时,通过家庭农场效益农业的带动,一批农场主的下一代逐步对现代农业有了新的认识,成为家庭产业继承人,一批农户受影响带动加入家庭农场行列,成为新的农场主,一批大学生在家庭农场就业,培养了现代农业的新生力量,还有一些农民被吸纳到现代农场成为新一代农业产业工人,既有土地租金收入,又有薪金收入,收入水平大大提高。目前我市家庭农场劳动力总数达5.06万人,其中家庭成员2.33万人,占劳动力总数的46.05%,常年雇工2.73万人,占劳动力总数的53.95%。

三、培育家庭农场的主要做法

1、政策引导,激发发展活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快培育和提升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在2月28日召开的2013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蒋勋功副市长在工作报告中,明确2013年将“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以创新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重点,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农业服务体系、质量安全体系、

农产品流通体系”。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让家庭农场能够得以更好更快健康发展。如衡阳县委、县政府制订并出台了《加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若干意见》,并成立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展领导小组。

2、规范管理,挖掘发展潜力。我市按照“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乡经济,富一方百姓”的总体思路,把依法注册登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部纳入业务指导范畴,建立管理档案,录入信息资料。祁东县根据规模、类型,有目的、分步骤进行现场指导服务,在发展规划、产业定位、品牌认证等方面给予引导指导,该县过水坪镇翠野生态农场就是在祁东县经管局的指导下于2012年进行工商登记,注册资金300万元,现已实现年产值468万元,经营面积达1568亩,并注册了“翠野”牌产品商标。【2016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3、部门协作,聚集发展合力。近几年来,我市有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扶持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工商部门赋予经营主体法人地位,财政部门大力给予资金扶持,金融部门给予授信贷款,畜牧水产、农开、科技、科协、水利、农业、林业、农机、农经等部门在项目扶持上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些项目倾斜给有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承担实施。衡阳县信用联社与县农经局共同研究出台了《衡阳县关于开展信贷合作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试行),两个共同办点示范,筛选5-10个运转正常、效益较好、信誉较高的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开展授信贷款试点,每个试点单位给予50万-100万元授信贷款支持。通过部门通力合作,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

【2016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四、家庭农场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1、生产要素约束是家庭农场的发展瓶颈。大多数家庭农场在农业生产要素获得方面仍然面临着较大的约束,主要集中在资金、土地和人才等方面。土地方面,土地流转期限都普遍偏短,以1-2年居多。村规民约与《农村土地承包法》相悖的地方较多,农民对这部法律执行和遵守不够,个别地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仍坚持3-5年一小调,10年一大调,对规模经营造成较大难度。千个万户的分散生产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化生产依然存在矛盾,相当一部分农民还抱着“宁可抛荒不可失地”的思想,害怕失地失权,不愿意把土地流转给他人耕种。在资金方面,绝大多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融资筹资方面都存在着授信担保困

难、申请手续繁杂、隐性交易费用高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发展前景受到很大制约。在人才方面,家庭农场总体上是农村综合素质相对较高的群体,在所从事的行业中往往都有着一定的技术和经验优势,但从事农场生产的主体成员年龄构成普遍“高龄化”、低能化的问题却依然不容忽视。

2、基础设施薄弱是家庭农场的发展障碍。虽然近几年来我市农村基础设施有了大幅度的改善,但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依然存在,地势平坦、交通方便、水源条件好、旱涝保收的耕地农民不愿流转,地形地貌条件差、交通不便、水源缺失的耕地由于收成无保障,往往是家庭农场流转的区域。同时,由于土地流转期过短,导致受让的业主对修建灌溉设施、培肥地力等事关持续发展的项目不愿也不敢投入,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的局面未得到全面的改善。当前农业是投资回报期长、回报率低、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较弱的弱势产业,病虫暴发、洪涝干旱灾害和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等情况时有发生,如遇大的灾难,家庭农场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

3、产业布局无序是家庭农场的发展隐患。从全市家庭农场产业布局上看,盲目扩大生产规模,且品种单一,往往造成生产发展了,产量增加了,但价格急剧下跌,导致价贱伤农。如衡阳县家庭农场中的养殖业,生猪生产占全县养殖业70%以上的份额,全县生猪养殖产量突破200万头,其次是山地鸡占到15%以上份额,全县达2000万羽以上,而黄牛、黑山羊等草食性动物放养和特种养殖偏少,与现在市场行情相向而行,造成生猪、肉鸡价格走低,且跌破材料、人工等成本价格,造成部分家庭农场亏损严重。

五、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思路与对策建议

1、加快改革步伐,增强要素保障。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要进一步赋予村级集体对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调配权,同时加强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在农村金融制度改革方面,要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农村基层建立农业信贷网点,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抵押、担保、信用体系。要完善小额信贷产品,建立灵活高效的农业融资保障体系,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的问题。要制订出台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农民企业家”、“返乡农民工”、“创业大学生”等群体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尤其要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创业,争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16年家庭农场发展调研报告
2016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第三篇

一、全县家庭农场发展基本情况

按照有关家庭农场的基本条件,根据农业、林业、水务、畜牧以及工商等部门的统计,我县现有家庭农(林)场13941个,其中种植业13922个,种养结合2个,畜牧养殖场16个,水产养殖场1个。全县家庭农场劳动力总数71541人,其中家庭成员41970人,常年雇工29571人。加入或领办农民合作组织的有20家,除了个别家庭林场因列入工程造林享受过国家政策补助外,其他均未享受过专项政策扶持补助。

现阶段我县家庭农场呈现以下特点:

1、主要以家庭林场为主。我县林业资源丰富,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家庭林场发展迅速,家庭农场呈现以家庭林场为主的特点,家庭林场比例占到总数98%。

2、发展不规范。根据摸底调查,我县家庭农(林)场数量达13941个,但由于家庭农场属新生事物,缺乏统一认定标准和办法,除了34个家庭林场拟注册,其余所有家庭农场尚无工商注册意识,而且大部分家庭农(林)场账务核算不规范,未进行详细的财务收支记录,只算大帐,不记小账,没有进行成本核算,效益分析。

3、家庭经营规模较小。目前,全县家庭农(林)场经营总面积约52万亩,但以小型家庭农(林)场规模为主。其中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下的8773个,占了总数的63%,50—100亩的5042个,100亩—500亩的91个,500-1000亩的19个,1000亩以上的16个,规模化经营趋势不明显。

4、农场用地来源于土地流转。家庭农(林)场的土地来源主要是承包或租赁镇村组集体林地或私人林地以及荒山荒地造林,承包期限为10至50年不等。

5、从业人员具备一定技术经验。农场业主都是村里懂技术、善管理的能人,个别为村组干部或长期从事木材经营的老板。个别农场业主办有一定规模的加工厂,农场主均有一定资金实力,经验丰富,比较熟悉农业政策,能够非常敏锐地捕捉到商机和市场前景。

二、当前家庭农场存在的问题

1、产品效益较低。农(林)场总体效益较低,总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有13907个,10-50万元的有27个,50万元以上的仅有7个。我县家庭林场产品大部分属于初级产品,原木、原竹或部分加工半成品,有面积无规模、有数量无效益、无特色无品牌,很难形成产业规模,导致产品市场竞争力弱,经济效益不高。

2、经营管理水平待提高。目前,我县家庭农(林)场主大多是农村的种田能手、村组干部等,他们尽管在农村中素质相对较高,具备一定经营管理水平,但就多数家庭农场经营者而言,他们与现代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对农场的经营管理大多停留在传统经验阶段,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日趋激烈的农产品市场竞争的需要。

3、土地流转难以形成规模。我县属于典型山区县,土地细碎化情况较为严重,加上农民的惜地意识等传统思想的影响,使得家庭农场实现规模经营的最大难题是不能流转到大面积连片的耕地,造成农业机械化普及率较低,土地生产效率较低。

4、融资难,投入能力不足。家庭农(林)场属于一家一户的小型生产,资金积累少,加之农村金融发展滞后,以及现行土地产权制度的缺陷,家庭农场大多缺乏贷款抵押,融资难;现有政策不明确,扶持力度不够,进而制约了家庭农场规模的扩大以及集约化水平的提高。

三、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明确主体资格,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在尽快明确家庭农(林)场的概念、内涵、注册登记等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逐步把家庭农场扶持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二是各地在制定家庭农(林)场认定标准时,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行业的性质,进行不同标准界定,把经营规模控制在适度范围内。三是规范管理。在明确认定、注册制度后,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进行管理,协调相关部门,确定专门机构及专(兼)职人员负责家庭农(林)场的管理工作。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家庭农(林)场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新生事物,也是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民群众真正认识什么是家庭农场,积极主动发展这一新生事物。

2、推进产权改革,完善制度保障。一是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推进农地产权制度创新,让农户拥有完全而有保障的土地租赁权、入股权、抵押权和继承权。二是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和服务平台,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实现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要求;三是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贷款担保制度和农业保险制度。

3、推进技术普及,提升科技水平。一是加大农民技术培训力度,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现代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企业家。二是加强土地整理力度,打造集中连片耕地,改造中低产田,完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为规模经营奠定基础。三是研发方便于山地间运输、价格低、体积小、质量轻、操作简易、便于田间作业等特点的小型或微型农机产品,普及机械化操作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坚持企业引领,创新经营模式。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发展“企业+基地+家庭农(林)场”等产业组织模式,创建市场中介组织,探索建设各类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农副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发展独立经营、合作制、公司制等新型家庭农场经营形式,实现家庭农(林)场和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提升家庭农(林)场的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生产。

5、完善扶持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家庭农(林)场作为新兴事物,必须加强扶持和引导。在财政扶持中,要完善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政策,将家庭农场纳入奖补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在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土地流转、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奖补。加强技术服务,定期下乡开展家庭农场的技术指导,农技推广项目向家庭农场倾斜;设立信息服务机构,为家庭农(林)场提供市场销售等信息。

2016下辛店镇家庭农场调研报告
2016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第四篇

下辛店镇家庭农场调研报告

接到上级调研任务后,我们农口组织调研专班到走访了全镇4个类似于家庭农场的种养殖业大户(北堤村王森林、白水湖村王先勇、泗州寺村罗丙田太和村聂正伟),采取数据统计、典型解剖和查阅资料等方法,对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总体情况是发展正常,形势很好,农民满意,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一、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

从调查情况看,4个家庭农场的基本情况是:农场主中有3个村干部,1个农民,户平劳动力3人;8户农场主共有机械设备12台套(获农机补贴30万元),以种植水稻、小麦、养鱼为主;土地流转总面积555亩,其中耕地450亩、水面105亩,流转涉及68户,有2个农场签订了规范的流转合同, 2户是口头协议短期流转;租金亩平约450元,最高的是水面养鱼每亩600元,最低的是60元(汉北河河滩),其中流转土地的粮食补贴由土地所有人所得。4户农场2016年纯收入44万元,户平11.3万元。从4家家庭农场的发展来看,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农场数量增长较快,发展势头良好。4个家庭农场中,有2户从1998年就开始“捡田种”,2户从2016年底开始流转,近几年规模发展越来越大。特别是随着农业机械化的推进,种植大户越来越多,土地流转进一步加快,台湖、安定、北堤等村出现到大冶等外地地承包经营家庭农场的现象。据统计,全镇经营5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有150户。

2、粮食生产得到保障,特色种植进一步显现。4个家庭农场,全部种植粮食,去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250亩,总产量194.1万斤,亩平1134斤(含小麦),一个人种粮可供150的口粮。在粮食生产得到保障的同时,各种特色种养殖的到充分发展,其中白水湖村王先勇种植泥蒿100亩,泗州寺村罗炳田发展精养鱼池160亩,经济效益非常可观,极大促进家庭收入,人均纯收入3.1万元,是当年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倍。

【2016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3、农业机械化程度增强,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4个家庭农场中,2016年种植主要生产环节基本实现了机械作业,农场主配有机械设备12台套,机械投入105多万元。北堤村村民王森林,自有旋耕机、机耕船、收割机等,加上他组建的合作社成员共有的农用机械10台套,总价值40余万元。他家流转土地200亩,其中本村水田50亩、台湖农场50亩,汉北河滩100亩,去年纯收入20多万元。今年,他计划秋季在本村建一座酱菜加工厂,发展带动附近蔬菜生产;秋播时在汉北河附近3个村季节性流转1000亩,连片种植小麦。

二、家庭农场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1、农村土地流转困难。一是部分农户对土地存在思想障碍。有的是“土地命根子”思想浓厚,担心失了地、丢了根,不愿流转;有的是外出收入高,对那点田、那点租金无所谓,田放那也不要饭它吃,还可以领补贴,也不愿意流转;加之政府对土地流转没有“硬措施”,没有办法制约农户。比如2016年我镇为了发展千亩螃蟹基地,在迎风、彭李、北堤三村协调流转土地,设计40户的300多亩土地流转协议整整谈了5各月才签订。二是土地零散和农业基础设施不完善,“旱包子、水袋子”等条件差的田流转难度大。三是土地流转服务还没完全到位。(

2、农村家庭农场融资困难,农业生产后继无人。农业生产周期较长,比较效益低,回报见效慢,缺乏有效抵押物,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较大,多数农场实力不强,加上固定资产不多,大部分投入无法通过资产抵押等方式获取银行贷款,制约其扩大生产规模和发展设施农业。大部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想发展扩大规模,贷款融资很困难。贷款条件苛刻,无法贷款。白水湖村王先勇去年流转100亩土地种粮食,农户每亩的租金500元,他家纯收入也很可观,两相满意。今年他想贷款20万元,扩大种植规模到300亩,因没有抵押无法落实贷款。三是农业人才支撑困难。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从事农业劳动力年龄偏大,结构老化,在家从事家庭农场经营的都是50岁以上老年人,子女全都外出工作、务工,再过10年,“谁来种田”的问题就更加突出了。

【2016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3、农业社会化服务还不完善。突出表现在农机驾驶与维修、配方施肥和病虫害防治等方面。普遍农户信奉“巧种不如拙闭”(施肥)的老信条,不管田里缺什么,搞两包化肥再说。一些农民一季稻谷打五六次药,人家打什么药我打什么药。农村盲目施肥、盲目打药的问题突出,而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只有一名工作人员,面对全镇近6万亩种植面积显得力不从心

4、农业基础设施仍显落后。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镇域一二三级渠道淤塞极其严重,每到旱涝天气,水马齿苋堵塞河道,农业用水根本不能保障。而改造近40公里的一二级渠,以一个乡镇财政之力,就好比螳臂挡车。二是虽然我镇部分村进行过土地平整项目,但仍然有近半村没纳入进来,农业生产仍有很大不便。三是稻谷翻晒困难,每年水稻收获季节,农民就为水稻翻晒发愁,镇域公路到处都变成了晒场,影响了人们日常生活。

三、对策建议

1、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家庭农场与土地流转要相得益彰,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带动土地流转,土地有序流转才能有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或“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是基础,要联合县经管局切实承担起指导流转合同、调节土地承包矛盾纠纷、搜集发布流转信息等职能,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逐步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双方的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促进流转关系稳定和连片集中。

2、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相结合的道路,解决家庭农场融资难题。要大力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帮助解决单个家庭农场干不了、干不好或干了不合算的事情,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实现家庭农场与市场的无缝对接;优化金融服务,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家庭农场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并给予利率优惠,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流转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创新信贷品种,简化信贷手续,提供优质服务;支持和引导农业担保机构优先为家庭农场提供担保贷款。

3、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上级农业基础项目,捆绑利用土地整理、高产农田建设、低丘岗地改造等各项农业建设项目,疏通河道畅通,加快流转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为家庭农场经营提供良好的基础。

4、加强农业人才培养。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培养作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利用和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重点培训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率先发展成为职业农民。参照大学生村官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特别是农业院校的大学生到农村、回家乡,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

5、落实国家对农民的扶持补贴政策。比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把今年中央和省新增的农业补贴,全部单列出来,用于补贴上述对象,其他农民的补贴仍按照去年的标准执行。特别是农机等补贴,优先补贴家庭农场等种养殖大户。

2016新型农业经营情况调查报告
2016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第五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农业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农村产业化进程的主要力量。作为一个山区农业小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如何,在发展中还存在哪些问题,以及如何加快促进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近日对有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整理报告如下:

一、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本特点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加大了对产业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的扶持力度,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呈现出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数量增长快。今年新增农民合作社20家,全县达到157家,比上年增长14.5%,同比增4个百分点,其中省级示范社12家,今年新增7家,同比增长快1倍,全县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203个,目前已有30个家庭农场在工商部门进行了登记注册。

二是经营方式活。一是土地流转形式活:今年全县已流转耕地面积20190亩(其中:转包3960亩,转让745亩,互换1038和出租10941亩,其他3506面),占承包面积的20%左右。二是业主资本组织形式多样:有合伙、股份合作、股份制、独资等;三是从事经营领域广: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休闲农业等。目前已呈现了由传统产业向新型产业拓展,由农业生产向农业企业转变,由各自为阵向联合战线推进的可喜态势。

三是辐射效应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最先进的农业生产力,在信息、技术、投入和市场开拓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其经营收益是传统生产的二倍、三倍甚至十倍。据调查,新型农业主体经营土地一般亩用工40个左右,每个工日40-60元。农民通过给业主打工,不仅获得了务工收入,而且学到了致富本领。

二、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营主体参与者素质有待提高。一是业主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业主思想素质较差,管理水平较低。有的存在“等、靠、要”思想,为项目应付检查,为享受优惠政策成立的;二是农民对新型农业认知较低:如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的意愿不强,小农意识仍很严重,风险意识弱,社员议事意见难以统一。据不完全调查,我县新型农业经营者中有近八成的年龄在40岁以上,超过1/3的经营者年龄在50岁以上。一旦他们从农业产业中退出,将转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发展。

(二)管理体制建设不规范。就全县154家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言,仍有少部份是松散形的,没有内设组织机构,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运作上很少整体参与,甚至没有搞过运作活动,规范化运作差。由于制度的缺失,合作社资金(包括股金)管理上民主度不够,资金运行不透明,利润分配不合理现象依旧存在于少数合作社中,极大影响了农民对加入新型农业经营的积极性。

(三)政策落实效率不高。近些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出台了不少强农惠农政策,对农业稳定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成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支农政策之间缺乏整合性和衔接性,让本来就少的扶持资金更难取到扶持作用。同时,不少支农政策从政府下达到农民获得,经过的中间层次和环节过多,导致政策执行中的寻租现象,政策实施成本较高,具有明显的时滞性,政策效率不高。

三、推进我县新型农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逐步建立起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为骨干,以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纽带,以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保障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加快推进我县新型农业体系建设,建议:

一是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的农民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础。研究制定职业农民的认定标准,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从所从事的农业行业领域、农业劳动时间、生产经营规模、素质能力等方面进行探索认定,并作为培育和扶持的依据。拓宽培养渠道,开展多形式、经常性的职业教育培训,完善农业职业培训体系和绿色证书制度,健全农业技能持证上岗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阳光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规模,广泛开展种粮大户、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和合作社带头人等培训。吸引和支持高素质人才务农创业。

二是大力发展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按照“生产有规模、产品有标牌、经营有场地、设施有配套、管理有制度”的要求,探索不同生产领域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健全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加大扶持力度,对认定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新增农业补贴重点向其倾斜。实行以奖代补,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予以奖励。通过建立土地流转专项资金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流转。加强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指导和服务,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三是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建立示范社评定机制,分级发布示范社名录,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完善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创新适合合作社生产经营特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库和培训基地,着力打造合作社领军人才队伍和辅导员队伍。

四是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深入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促进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社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及合作社共舞共进共赢。

五是加快培育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从市场准入、税费减免、资金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运作市场化,使农民享受到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鼓励和支持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参与良种示范、农机作业、抗旱排涝、沼气维护、统防统治、产品营销等服务。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创建工作,积极探索“专业化服务公司+合作社+专业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服务队+农户”等多种服务模式,及时总结推广。

2016农业示范园调研报告
2016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第六篇

近几年,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倾力支持,各相关镇常抓不懈之下,我县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树形象,三年见成效”的要求,优化资源配置,落实有效措施,呈现出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但思路不清、主业不明、融资困难、效益不高、管理不善等问题成为制约园区发展的瓶颈,因此,创新思路,转变方法,提高效率,对进一步提升园区建设和运营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一、园区建设概况和工作成效

(一)基本概况

我县自然条件差,山高坡陡,平地匮乏,自然资源禀赋先天不足,农村基础设施薄弱,传统农业经营规模小,农业生产靠天吃饭,加之农民老龄化、大量青壮年劳力走出农村转入非农产业,致使大面积的土地撂荒等现象日益增加。农业发展潜力不强、农民收入增收缓慢、农村发展后劲不足,成为摆在历届县委、县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立足县情实际,确立了“三化同步、三农统筹、富民为先”的思路,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产业示范园”目标,将农业示范园区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和主要突破口,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为基本要求,以科技进步和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循环发展和绿色生产为路径,以培育市场经营主体为核心,以规模化、设施化、标准化、产业化为标志,在全县范围内因地制宜,配套建设“61122”现代农业示范体系,探索出“山上建园区、山下建社区、农民变工人”这样一条发展山区现代农业和统筹城乡的好路子。

目前,6个重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规划总面积9.15万亩,建成核心面积2.33万亩,流转耕地1.14万亩、林地1.7万亩。作为引领全县发展的天宝、中营两个农业示范园已初见成效,并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晨合现代农业示范园被命名为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通过示范引领,中厂苗木花卉、卡子木瓜、卡子茶叶产业等示范园区按市级示范园区标准建设,已初具规模,有力地推进了我县山区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同时,在示范园区的带动下,激发了广大群众投身农业发展建设的积极性。

(二)工作措施和成效

1、健全园区包联帮建机制。一是县上成立现代特色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各镇主要领导作为成员,明确职责,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布置新的统一攻坚任务,重点协调解决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过程中的阶段性重大决策事宜。三是每个园区明确了包抓单位和包抓领导,实行一名县级领导包抓、一个部门牵头、一批单位协办的措施狠抓落实。

2、构建现代农业示范体系。我县采取“主攻重点、集中投入、抓点示范、带动全局”的办法,把农业示范园建设与统筹城乡发展,进行统一部署,整体规划,同步建设。围绕“11135”(打造1个宜居县城、11个重点集镇、35个生态社区)的城镇规划体系,确定了“61122”现代农业示范规划建设体系(即建设6个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扶持壮大10个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建立1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扩大20个以家庭农场为主要形式的农业产业示范点,积极培育2000名职业农民,形成了“有示范园区引领,有龙头企业带动,有合作组织推进,有家庭农场支撑,有职业农民经营”的五位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体系。

【2016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3、积极探索园区建设模式。我县紧抓陕南移民避灾扶贫搬迁政策机遇,按照“一个生态社区、一户劳动密集型企业、一个产业示范园区”的思路,围绕农业示范园建设移民安置社区,按照整片区规划、山水田林路综合布局,扶持龙头企业积极流转土地,在山上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生态循环产业,开发休闲观光农业;山下建设安置小区,集中安置搬迁群众,初步形成了“山上建园区、山下建社区、农民就地变工人”的产业示范园建设模式,仓上镇天宝、城关镇中营农业产业示范园在这种模式的探索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4、聚集合力强化帮扶措施。一是凝聚部门力量,实行项目、资金倾斜,帮助园区搞好水、电、路、网络、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支持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建设工作。两年来,县政府及各部门累计支持园区项目40多个,投入资金4000余万元;协调贷款1000余万元。二是从土地流转、金融信贷、招商引资、技术支撑等方面对现代农业园区给予政策优惠扶持,形成良好的支持企业建设的服务管理氛围。三是坚持从园区建设实际出发,做好选人、用人、育人、留人等各项工作,通过技能培训,培养了一批职业农民;通过指导产业大户发展产业,发展了一批农业经营人才;通过园区建设,培养了一批农业管理人才。

5、工农融合助推园区发展。我县坚持依托农业发展工业,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思路,以市场为导向,以壮大龙头企业为关键,以订单生产为手段,倾力打造涉农品牌产品,促使农业产业增产达效。积极引导有实力、有能力的业主投入农业产业兴建现代农业园区;鼓励工商资本进入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引导和支持外出务工的成功人士回乡创业,发展农业产业或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协调服务功能,村组干部带头流转土地,搞规模经营,带动农村发展,形成了“工商资本下乡建设,返乡能人回乡建设、村干部带头建设”的发展模式。通过工农融合引导社会资本的投入、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农村土地流转,带动和形成了一批优势主导产业集群,引领现代农业发展。

二、我园区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发展思路不够明晰。我县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阶段,园区业主没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理念,抱着走一步看一步态度,存在长期规划和短期建设衔接不到位,发展思路不明晰,定位不明确,主业不突出,规模效益不明显等问题,阻碍了园区持续高效发展。

2、经营主体力量薄弱。企业为主园区主体,在农业基础投入过小,投资效益偏低,示范带动作用有限,后续发展能力受到较大影响。要在条件艰苦的山区将示范园区做大做强,单靠园区业主力量很难办到,必须注重培育新型园区经营主体参与园区建设与经营。

3、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周期长、见效慢,业主在前期基础建设投入大量资金,后续建设资金普遍不足,园区建设捆绑项目也非常有限,且项目管理的条件限制及资金难以及时到位,银行贷款难度大,利率高,需抵押等具体问题,使园区建设失去自主性、科学性,支持效果不明显,资金问题成为制约现代农业园区持续发展的瓶颈。

4、园区功能尚需提升。农业示范园区应该具有高效、生态、特色、观光等特点。目前,我县示范园区还处于基础建设,重农业生产,休闲观光功能还未得到体现。最有影响力的天宝农业示范园区虽然已注重生态观光功能提升,但还处于初始规划建设阶段。

5、品牌营销水平较低。园区生产水平不高,产品科技含量低,没有形成具有竞争性的品牌产品和园区,市场竞争力不强,影响园区产品销售推广。同时,园区业主对市场评估也存在偏差,在建设前,市场调研不够充分,缺乏足够的市场支撑,产品销售打开局面难。

6、科技支撑急需强化。园区经营者文化层次不高、技术人才匮乏,产业工人素质偏低,还没形成高水平、高效率的园区建设队伍,主要是因为高强度的园区建设与生产工作需要青壮年劳力和高端技术人才支撑,但是本地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条件艰苦又难以留住高端技术人才。

7、管理机制亟待规范。园区发展中存在“只进不出”、“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没有经济效益就起不到示范推广作用。一方面是农业主管部门对农业园区建设的行政管理与指导,需要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加强项目管理,解决农民与园区利益联结不紧等诸多困难和问题。

8、激励政策落实困难。园区建设项目资金落实有滞后性,建设主体需要大量垫资完成项目,影响后期建设;企业投入园区建设见效慢,需要发展其他见效快的产业来支撑园区建设,政府没有相关扶持措施;园区建设具体相关优惠政策不明确,不利于提高园区建设积极性。

三、农业园区发展路径和建议

近年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成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过程和手段,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支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运行载体。为进一步规范农业园区建设,提升园区经营水平,促进园区在带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经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重点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明确园区发展思路。强有力的产业支撑是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发展的动力,业主在产业选择上应与木瓜、黄姜、畜牧、茶叶、中药材等市县确定的农业主导产业相结合,便于后期的项目资金的争取。一是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复合业态。园区要立足实际,精心布局,突出重点,明确一个主导产业,做好主辅业结合,积极推进产业融合,形成具有市场前景好,持续发展能力强的产业结构。二是加强产业基地培育。茶叶、木瓜、中药材等示范园特色明显,产业单一,必须在培育产业基地上下工夫,提高加工水平,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把园区做大、做强、做专、做精。三是提高产业质量水平。产业发展要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努力构建生命力旺盛和市场竞争力强的园区产业结构。四是建立紧密的利益连结体。在园区与农户之间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体,共同推动园区产业发展,由园区集中流转土地,引入产业大户在园区建家庭农场;建立专业合作社,农民以土地入股,共同发展产业基地;建立农产品加工厂,农民进场务工,让农民能够切实受益。

2、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培养一批能够建设、运营园区的新型经营主体是关键。一是龙头企业自建园区。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发挥自身资金、技术、信息优势,流转土地,建立大型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按照“龙头企业 产业基地 农民”的经营模式,实现产供销一体化。二是农民合作社牵头创办园区。由村组干部或者是创业能人按照“运行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社员技能化、产品安全化”的要求,组建专业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的经营模式,兴办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引导社员集中力量发展规模产业,合作社负责组织产品加工和营销。三是农村社区规划创建园区。抓住陕南避灾扶贫移民搬迁政策机遇,以新型农村社区生产要素聚集为基础,以解决搬迁群众就业为目的,以发展产业为核心,在新建农村社区周边规划布局现代农业示范园,认真策划、包装、规划建设一批前景好、后劲足的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四是家庭农场经营园区。将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载体和平台,加强招商引资,凡是有意愿在园区发展产业的涉农经营主体都可利用园区的规模优势,来从事生产经营。园区业主特别要注意引进具有经营意识的产业大户或创业能人,在示范园内建家庭农场等产业示范点,提升园区产业效能,实现园区规模高效运营。

3、拓展有效融资渠道。一是加强项目资金投入。政府整合项目,充分利用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农业信息化建设等项目资金建设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相关部门全力做好园区项目包装、申报和资金争取,扶持业主建设园区。二是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吸引国内外资金、民间资本和工商资本投资园区建设,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园区建设。三是加强生产要素资本转化。引导广大农户以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等各种生产要素及以承包、入股等形式参与园区建设。四加大金融贷款支持力度。要建立金融信贷服务体系,加大银行对园区的信贷投放,解决园区持续发展资金短缺问题。通过采取政策扶持、项目扶持、信贷支持、财政补贴、招商引资等多种办法,逐步形成多方筹资、多轮驱动的融资新格局。

4、努力提升休闲功能。农业示范园优良的生态环境是乡村休闲的重要空间载体,对其进行休闲提升就是将融合农业生产、农业生活、生态环境,建设集科普、生产、销售、加工、观赏、娱乐、度假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农业园区,成为休闲农业的一种新型农业形态。应从下面四个方面提升观光功能:一是主题提升。结合园区实际,建设具有观赏、品尝、购物、娱乐功能的等观光农业园,强化示范园景观印象和观光功能。二是空间提升。统筹考虑建设和辐射区建设,如周边村庄可考虑延伸发展民宿、餐饮和农家乐等休闲活动,沿路、沿河、沿山可延伸发展休闲度假景观等。三是活动提升。设计各种休闲观光、度假体验、科普教育活动项目及各种主题文化活动,深度挖掘地域文化特征与传统节日,设计乡村节庆活动。四是景观提升。通过园林造景手法,加强示范园区观赏效果、景观特性,营造自然性和文化性相结合的游览空间。

5、抓好科技服务支撑。一是建设专业技术团队。政府组建专家团队,围绕园区发展,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筛选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进行集成、组装、配套,提供操作难度低、劳动强度低、生产成本低的技术标准和规程;建立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结合人才振兴计划,开发公益岗位,实施定点服务,构建“科技人员到点、良种良法到田、技术要领到人”的科技推广新机制。二是积极应用新科技。鼓励园区业主引进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生态化、机械化、设施化、标准化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扩大钢架大棚、喷(低)灌、温湿调控设施及计算机监控等的应用,加快设施栽培技术的推广,加快发展农产品贮藏保鲜和冷链运输,提高园区的科技含量。同时,鼓励各类农业科研机构通过合作共建、技术入股等参与园区建设。三是强化人才培训。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机制,以产业大户为主要对象,以技术示范为主要方法,积极开展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加强本地技术骨干队伍的培养。四是做好市场调研。进一步开展市场需求调查,按照市场需要哪类产品,引进哪类人才,研发新产品,有针对性的发展园区产业。

6、促进品牌效益提升。一是切实保证产品质量。严格监管农产品质量,对农产品、农业环境等进行不定期抽检,保证生产的农产品质量达到无公害标准,积极帮助园区业主申报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产品认证。二是培育农业拳头品牌。充分利用好我县“光皮木瓜”品牌和“xxxx春燕”茶叶品牌,安康市的“富硒”品牌,着力打造一批拳头品牌产品,加强品牌策划包装,走“商标注册、包装销售、挂牌经营”的路子。三是做好市场营销与推广。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直接向超市等终端市场配送农产品,实现产、供、销一体化。抓好特色品牌动态管理和信息发布,抓住时机,做好网络宣传与营销。通过有效营销推广,增加产品附加值,形成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品牌,通过循环发展,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园区品牌。

7、规范运营管理机制。园区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营运管理要逐步实现标准化管理。一是规范土地流转。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的基础上,释放土地效能,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土地向示范基地、示范园区集中,解决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用地问题。二是规范项目管理。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向业主农业、向现代农业示范区、示范点倾斜和捆绑。三是规范市场管理。一方面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方式管理园区;一方面强化市场准入机制,鼓励园区与市场接轨,参与市场竞争,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进行规范管理。

8、强化激励政策扶持。一是对农业园区建设业主,在生产经营销售方面给予减免相关税费,降低成本;对其发展其他经营项目也可相应给予支持,鼓励其通过其他经营项目获取资金或收益,反哺园区建设。二是政府制定园区建设奖励办法,提高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工作有贡献的企业、镇村、能人大户进行奖励。三是在园区土地使用、建设资金筹措、税收减免和人才引进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提高业主建设园区的积极性。

(编辑: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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