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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修建五保之家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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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农民之家”建设工作情况报告08
有关修建五保之家的报告 第一篇

关于 “新农民之家”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委:

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我县于2006年10月在全县各乡镇开展了“新农民之家”建设活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农民之家”建设作为全县农村基层党建一项重点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全县上下高度重视,积极而为,投入了诸多的精力、人力、物力和财力,多数乡镇的“新农民之家”建设进度快、标准高、质量好。截止目前,全县已建成“新农民之家”222个,其中,新建57个,利用村部活动室改扩建151个,依托村小改建14个。

1、高度重视,积极而为,“新农民之家”取得阶段性成果

全县“新农民之家”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多数乡镇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针对不同问题,及时进行阶段性调度。党委书记切实担负起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规划,亲自抓落实。合隆镇党委多次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新农民之家”建设工作,全镇“新农民之家”建设起点高、动作快、效果好。开安镇【有关修建五保之家的报告】

党委采取典型引路、因村制宜的办法,落实领导责任,限期、限量,超额完成了全年“新农民之家”建设任务。农安镇下辖48个村,经济条件参差不齐,“新农民之家”建设任务比较繁重,镇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区分轻重缓急,采取主要领导现场办公的方式,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督促有困难的村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全镇仅新建高标准村部和“新农民之家”就达到了9个。龙王乡在我县属于相对困难的乡镇,乡党委切实把“新农民之家”建设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建的一项重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克服诸多困难和不利因素的影响,多方采取有效措施,一步一调度,一步一总结,“新农民之家”建设整体推进,速度和达标率都排在了全县前列。哈拉海镇、华家镇、万顺乡、新农乡、永安乡、三岗乡党委,结合各自实际,克服各种困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新农民之家”建设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2、加大措施,合力攻坚,“新农民之家”建设呈现出高水平

全县“新农民之家”建设动员会议后,各乡(镇)及县直部门切实把建设“新农民之家”作为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工作的摆布上实行了“三明确”。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全县各村要争取在三年时间内建成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实用有效、农民群众满意的“新农民之家”。2006年完成40%;2007年完成70%;2008年

要完成100%。二是明确建设标准。从未来发展需要出发,我们要求新建的“新农民之家”要适当超前,体现时代特点,在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总体格局及基础配套设施方面都明确了具体要求。三是明确工作责任。为了把“新农民之家”建设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县委确定乡镇党委书记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是具体责任人,村党总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乡村干部尽职尽责,确保了“新农民之家”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为了在全县上下形成“新农民之家”建设合力,县委实行了县级领导和县直部门包联制度,确定县级领导联系点27个,县直部门联系点87个,制定了包保责任制。落实了包保目标、包保内容和包保要求。大多数县直部门积极响应县委号召,主要领导亲自抓,确定专人专责,具体抓好工作落实。部分县直部门的领导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县土地局投资20万元为开安镇万宝村新建了高标准村部和“新农民之家”,县民政局投资17万元为农安镇长山堡村新建了标准化村部、“新农民之家”,并进行了装修和内部设施的完善。县经济局、县物价办分别为巴吉垒镇和平村、龙王乡一心村投入资金3万多元,县安全生产监督局为三盛玉镇三盛玉村送去维修红砖,价值人民币2万元,帮助联系点修建并完善了“新农民之家”。一些垂直管理部门能够响应县委号召,各尽其能,不等不靠,积极投入到全县“新农民之家”建设工作【有关修建五保之家的报告】【有关修建五保之家的报告】

中。县武装部为三盛玉镇四道岗村装修“新农民之家”,投入资金2万元;有线网络公司为农安镇铁西村购臵了60套桌椅以及电视机、VCD等器材,折合人民币2万多元。值得提出的是,有些自身经济条件比较困难的部门也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和物资,支援“新农民之家”建设。县机关党工委为龙王乡太平村送去微机一台、办公桌椅4套,折合人民币6000多元;县妇联为龙王乡沙岗村购买微机4台、图书140册,折合人民币1万多元。目前,全县各部门累计出资出物折合人民币200多万元,为建设标准化“新农民之家”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3、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新农民之家”建设符合农民群众需要

全县各村“新农民之家”建设,由于基础不同,条件不一,情况千差万别,县委没有搞一刀切,而是充分考虑到基层情况,要求各乡镇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根据各村的经济条件,本着立足长远,符合新农村建设未来发展需要,能够满足党员、村民开展科教文化娱乐活动的原则,通过利用原有活动室修建、改扩建以及新建等方式建设“新农民之家”。多数乡镇能够按照县委要求,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通过依托原有的村部活动室进行装修装饰、对面积不大的村部改建扩建、对没有维修价值的村部进行新建等,使“新农民之家”建设既统一标准,又体现了个体差异。同时,县委要求“新农民之家”建设要做到既结合本地财

力、村情等实际情况,又着眼于长远和未来发展,各乡镇党委认真分析本乡镇所辖村的实际情况,在建设规划上做到了长远规划与近期安排相结合,想方设法,在不增加农民群众负担的情况下,努力达到“新农民之家”建设标准。在格局安排和器材配备上,充分考虑当地农民群众的兴趣爱好和活动习惯,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4、依托阵地,开展活动,全县各村“新农民之家”得到有效利用

“新农民之家”建成后,各村在乡镇党委的统一指导下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了统一格式、统一标准、统一上墙。进一步完善了“新农民之家”管理办法,对场所的日常管理、硬件建设、活动开展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全县各村在稳步推进“新农民之家”建设,不断完善内部配套设施的同时,围绕新农村、新农民、新生活,充分发挥“新农民之家”五大功能,广泛开展了法律法规、科技知识、政策宣传以及电化教育等活动。在培训内容上,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针对农民的需求,拓宽农民的致富渠道,增强农民的发展经济能力和致富本领。合隆镇陈家店村党总支,将全村农民根据年龄、文化、产业结构状况、发展经济能力等进行了分类,针对农民的不同需求,有计划组织专门培训,目前已利用“新农民之家”组织培训60余次,培训农民7000多人次,内容涉及科技种植、养殖、劳务输出、小型加工业等,深受党员、农民欢迎;在培训

五保之家管理制度 (1)
有关修建五保之家的报告 第二篇

团坡村五保之家责任管理制度

【有关修建五保之家的报告】

为加强团坡村五保之家的管理,使五保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防止集体财产流失,经团坡村村支两委会议研究及召开村民大会决定,制定以下五保之家责任管理制度:

1.五保之家的房屋、财产及五保老人的生活用品及其附属设施属村集体所有。

2.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在负责村部管理值守的同时,按值守时段同时负责五保之家的管理和水电的正常供应。

3.由胡开树负责五保老人的内部管理工作和“五保之家”的清洁卫生工作。

【有关修建五保之家的报告】

4.五保老人各户所有固定资产及其生活用品,本户必须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损坏照价赔偿。

5.五保老人按照“集中居住、分散供养”的原则。村集体负责五保老人的居住,协调五保老人的国家政策补助和生活保障政策的落实。五保老人所在村组负责其生活不足部分的供给,负责五保老人生病照料及其死亡时的安葬善后工作。

【有关修建五保之家的报告】

团坡村村民委员会

二O一四年八月一日

2015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有关修建五保之家的报告 第三篇

关于我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民政局

(2015年8月28日)

市纪委、市农工办:

按照安纪办函〔2015〕13号通知要求,我局通过调研、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乡低保政策概况

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于1998年开始试点,2001年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我市农村低保工作也启于1998年,省上给予一定资金,按照低标准、小范围、快起步的原则,先后有8个县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按县、乡、村4:4:2比例筹集农村低保资金,但由于没有建立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加之其他一些客观原因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政策的变化,乡、村按比例的资金无法落实,迫使大部分县不得不停止农村低保工作,没有停的几个县也是占用救灾救济款维持现状。为了解决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于2015年逐步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发展至今经历了试点探索、典型引路;建立制度、全面推行;规范管理、应保尽保三个阶段和7次提标扩面,城乡低保政策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十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关心指导下,在贯彻落实十个中央1号文件、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城乡低保的惠农政策上做了大量工作:

1、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近10年来,我市城乡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稳步提高:2015年10月1日,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20元/月·人统一提高到130元/月·人;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45元/月·人;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65元/月·人;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65元/月·人,从10月1日起又提高到295元/月·人,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从1196元/年·人提高到1600元/年·人;2015年10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295元/月·人提高到325/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由1600元/年·人提高到1840元/年·人;2015年年10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345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020元/年·人。目前全市25033户,49274人城镇低保和112806户, 253440人农村低保群众从中受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总体上实现了应保尽保。

2、健全了组织领导,强化了政策宣传。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基层工作人员,市民政局设立了社会救助科,县区民政局设立了低保股,各乡镇成立了民政站(所),配备了工作人员2-3人,保证了城乡低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各县区先后制定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组织实施城乡低保提供了制度保障;围绕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申报审批程序、保障标准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采取业务培训、印发资料、召开会议、广播电视、公布咨询电话等有效形式,加强了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

3、规范了程序,比较合理地确定了对象。各县区结合实际,按照农村低保属地管理原则,以户为单位,统一家庭收入核算口径,核定家庭收入。在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大多数县区、乡镇坚持了“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基本完成了“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规定程序。由于我市贫困面大,需保障的困难人口多,财政拮据配套资金少,贫困居民一次性全部纳入不现实。通过摸底调查,认真测算,本着低标准起步,小范围启动,再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低、中、高山不同的自然条件和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对温饱线以下的城乡贫困居民进行分类施保、分档补差。对痴、呆、傻、残民政救济对象予以重点保障,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难以维系的一般贫困户也纳入保障范围。在低保实施中县乡都健全了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对城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实行一户一档,并按照县有档案室、乡有档案柜、村有低保台账的标准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及时掌握收入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努力探索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模式。

4、加强了监管,力保资金安全。为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各县(区)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县乡两级建立了低保专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全市城镇低保和部分乡镇农村低保实现了财政一折通发放,对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乡镇委托村组党员干部及监护人、包帮人监督使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申报时无法准确核实家庭收入。目前低保家庭收入核查主要依靠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调查的方式开展,并通过张榜公示等手段接受社会监督,但是现阶段居民隐性收入、隐性就业、人户分离现象普遍,家庭收入情况复杂,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核实、务工收入难以核实外,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难以做到绝对准确,很难准确的测算低保户家庭收入,导致部分不符合低保标准的家庭享受低保。

2、审批程序不够规范。尽管去年以来虽三令五申强调低保由镇办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工作力量不足,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一直未能完全落实,部分地方仍依赖于村主任。

3、民政系统人员编制不足。基层民政干部少、工作量大的矛盾十分突出。目前,我市仅有镇办民政干部313人,其中兼职151人,平均每个乡镇1.6个民政工作人员,却承担了对近45万多人的经常救助任务,管理着每年逾8亿多的救助资金,人均服务对象达1400人,人均管理资金达26万元。其工作量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极不相适应,存在严重的结构不合理的现象。随着社会保障和社会建设职能的不断扩大,民政工作的范围逐步拓宽,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他们既要承担民政工作的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老龄工作等,同时,还要承担基层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直接影响到城乡低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4、部门之间数据未实行共享。基层低保人员信息与银行存款、房产、税务、公安、车管所等部门未实行数据共享,低保户存款、房屋、车辆状况无法掌握,管理人员仅能根据低保户提供的劳务、种植收入等简单数据核定其是否具有享受低保的资格,同时由于未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实行数据共享,民政部门不能及时掌握低保人员死亡信息,出现了极个别的低保户已经死亡继续发放低保金的情况。

二、农村五保政策基本情况

我市是一个贫困地区,各级财政都很吃紧,但在五保供养政策执行方面,各级政府都很重视,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基本得到保障。近年来,全市先后新建、改建、扩建、在建农村敬老院200所。其中:县级中心敬老院10所,区域性敬老院53所,镇敬老院137所,保留村级农村五保集中安置点127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床位达到23000张,集中供养五保对象21992人,入住率95.6%,占50633五保对象的43.4%。全市落实管理人员编制250个,现有正式工作人员259人,临时聘用人员986人。集中供养标准由最初的360元/人·年提高到现在的5200元/人·年。实现了五保集中供养工作的新跨越,得到各级党员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极大地提升了全市民政工作的地位,树立了良好的外部形象。

(一)五保供养政策标准实施情况

1、五保供养政策制定出台情况。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出台了《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1997〕1号),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2000年以来,随着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在政策衔接、资金落实等方面出现了一些困难,在落实“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针对这种情况,2015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重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对现行的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作了重大调整,将农村五保供养由农村集体供养转为财政供养,把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以及未成年人教育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2015年11月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布了《陕西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2015年我市五保供养标准为14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200元/人·年);2015年五保供养标准由1400元/人·年提高到164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440元/人·年);2015年提高至1856/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656元/人·年);2015年9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做好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工作有关意见》(安政办发〔2015〕115号),将五保供养标准由1856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656元/人·年)提高到2104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904元/人·年);2015年11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意见》(安政办发〔2015〕171号),从2015年10月1日起,将五保供养标准由2104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904元/人·年),提高到3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3000元/人·年);2015年3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意见》(安政办发〔2015〕14号),从2015年10月1日起,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4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4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40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3800元/人·年);2015 年11月20日,市政府批转了《关于提高全市社会救助标准和实行电价补贴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147号),从2015年10月1日起,我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5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5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47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4500元/人·年)。

2、五保对象医疗情况。按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条件,严格审批程序并颁发《五保供养证书》。分类确定包帮责任人和监护人,加强供养金管理,确保供养金及时足额到位。每年投资300余万元将五保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疗报销后,民政兜底,全额报销,实报实销,解决了五保对象看病难等问题。

(二)、全市敬老院建设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审时度势,用足用活政策,积极推进五保供养工作,敬老院建设工作得到良性发展。一是争取闲置资产,建设敬老院。抢抓撤区并乡、撤并学校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争取闲置资产划拨,改建了一批敬老院,为敬老院建设赢得了先机,为后续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争取了主动。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敬老院建设。充分发挥福彩公益金的撬动作用,出台了奖励办法,把敬老院建设列入年度考核,强化考核机制,加强了项目管理,建设了一批有带动作用的敬老院。三是化灾为机,加快敬老院建设。汉滨区紧紧抓住2015年“5·12”地震灾害之机,紫阳、岚皋等县紧紧抓住2015年“7·18”洪涝灾害之机,把五保户建房纳入灾后恢复重建之中,先后共投入救灾资金近亿元,用于敬老院建设。在工作中,苦口婆心、耐心争取,为敬老院建设争取了有利的地盘,提高了建设水平,加快了建设步伐。汉阴、石泉、紫阳、宁陕4县借“5·12”地震重灾县之机,积极争取把县级中心敬老院建设列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修建了4个有影响力的县级中心敬老院,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四是争取民生项目,发展敬老院。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紧紧抓住中、省实施“民生八大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多方协调,争取敬老院建设项目。同时,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一个项目,做出成效,为后续的项目争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赢得了先机和主动权。平利县民政局先后多次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出面汇报,先后多次赴省汇报,得到省上领导的高度关注与支持,累计投入1200万元完成了中心敬老院高标准的建设项目,为全省、全市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三)、全市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落实情况

由于我市经济落后,财政困难,无法将五保供养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予以解决。

2015年汉滨区本级财政安排251万元作为全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全年的运转维护经费和服务人员工资。敬老院年需运转维护经费:14所区域性敬老院平均每所需要40万元,需560万元;17所镇敬老院平均每所需要30万元,合计510万元;31所敬老院共需运转资金1120万元,资金缺口为869万元。

石泉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尚未全部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现仅将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县财政,其他费用尚未纳入县财政。

岚皋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未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18所敬老院年运转维护经费最低需要66万元,22个供养点最低需运转经费30万元,此项共计需要资金96万元。以上三项共缺资金256万元。

汉阴、旬阳、白河三县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已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由于县级财政困难 ,财政安排资金有限,也难以维持运转。

(四)存在问题

我市五保供养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要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目标,更好地保障五保对象的吃饭、衣被、住房、医疗、安葬等,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服务设施仍然落后。我市大部分敬老院建于二十一世纪初期,有些敬老院属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由于灾后时间紧,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投入有限,建设规模小(大部分占地3亩以下),功能设施不全,有些达不到抗震要求标准,亟需改建和扩建。主要是对加强五保设施建设认识不足,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加上市财政困难,全市敬老院建设资金筹措渠道不畅,从而导致我市五保供养服务设施严重滞后。我市15.6%的集中供养率虽然高于全省的4.7%,但远低于全国26.7%的平均水平,可见我市的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

2、敬老院管理仍然存在缺陷。目前,我市各敬老院管理人员基本都是临时工,岗位不稳定,没有专业素质,主要负责住院老人日常生活料理。全市敬老院仅有正式工作人员259人,聘用服务人员986名,其中护理员521人,医务人员36人,工勤人员323人。护理员的日常工作包括购买柴米油盐等生活用品,还要负责供水供电、清洁卫生、做饭洗衣、病员护理、日夜值班等多项内容,护理质量可想而知。由于管理人员待遇低、人手少、工作任务繁重等原因,很多人都不愿意到敬老院工作。目前,虽然我们市从去年起将敬老院管理人员每人每月800元工资列入市财政预备安排,但护理员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三项还没有得到保障。

3、五保对象就医护理费用无处列支。五保对象生病住院后需要专门的护理人员,但护理经费无处列支。

2015关于对县五保供养状况的调研报告
有关修建五保之家的报告 第四篇

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部分五保户生活出现一定困难,为了进一步做好五保供养工作,落实五保待遇,结合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民政局的这次调研和我县以前调查了解的情况,现将我县五保供养状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位于周口市东部,与安徽毗邻,辖20个乡镇,495个村委会,18个社区居委会,127万人,其中农业120万人,现有耕地150万亩;全县现有已享受五保待遇的有3254户,3363人,其中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372人,应保未保9737户,10271人。

二、供养标准

税费改革前,已保对象执行标准每人每年500元钱、600斤粮,集中供养标准略有提高,应保未保对象以地保为主,税费改革后,由于五保供养资金匮乏,各地执行标准不一,有每人每年300、500、800、1000元不等,执行标准多数较低,仅有敬老院能达到1000元左右,状况堪忧。

三、此次调研情况

这次我们调研的乡镇是**县城郊乡的杨庄、陆庄两个行政村。城郊乡辖27个行政村,120个自然村,共有6.8万人、7.8万亩耕地,全乡已保对象70人,应保未保对象703人,已保对象中有17人是敬老院集中供养,乡筹乡管21人,其余32人为村组分散供养,应保未保多以地保为主,极个别无人供养。

城郊乡杨庄行政村,现有2860人,2340亩耕地,其中五保对象13户14人,走访3个五保对象:柴秀云,2亩地,地保;张本玉,03年给600元钱,04年未给;管文帽,03年给600元钱,04年未给(04年未给是由于乡里农业费附加还未同该村结帐)。以03年村帐目算,乡里共返附费2.5万元,21个村组干部支工资4600元,7个村两委班子工资每人每月约200元,全年合计1.6万元,扣除农业税尾欠3000元,学校修缮2000元,报刊1000元,加上其它开支,还要外欠帐,根本无钱支付五保供养资金。

陆庄行政村现有2455人,2700亩耕地,已保对象12户12人,应保未保对象19户19人,已保对象每年每人仅160元钱,应保未保每人分一份半地,免交农业税,税费改革后,已保对象出现了生活难、就医难,应保未保对象出现了年龄大,无力耕种,又无人代耕的情况。去年该村乡返还附费2.8万元,除去尾欠8000元,下余2万元,村干部工资7人1.6万元,书报1000多元,学校修缮1000多元,五保医疗费4000多元,附费也已超支,五保供养资金无处落实,村干部没办法,又向群众每人收0.75元,共收款1800元,用于12人的五保供养,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五保医疗费一年4000多元,使村里不堪重负,农村五保无钱就医,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四、 存在问题及根源

经过这次调研和以前掌握的情况,我们认为税费改革前五保待遇落实较好,税费改革后,五保供养标准虽然提高了,但五保供养资金从附费和转移支付中支出,致使资金不足,落实很不平衡,只能部分兑现,主要问题:一是农业税附加收缴难度大,五保供养资金难以落实。有些村农业税没收完,乡镇把正税扣足以后,没完成部分算入附费中,没完成部分收缴难度大,以致五保供养资金缺口相当大。城郊杨庄、陆庄03年分别扣除尾欠3000元、8000元,是一笔不小的数字,直接影响五保供养资金的落实。二是税费改革后,附税数额较小,除去干部工资和办公费用后,所剩无几,导致五保供养经费严重不足。三是由村发放五保款不利于五保待遇落实。附税由乡镇返还给行政村后,五保户是弱势群体,优先用于五保的政策落实不够好。四是五保分布不均衡。有些村地少,五保多,附费全部用于五保还不够,又加上转移支付资金没有跟上,由村来发放,无法保证五保待遇落实,也不利于基层政权的巩固。五是五保供养资金少,五保就医困难,陆庄行政村就是一例,每年医疗费4000多元,村里不堪重负。六是乡镇敬老院自身建设与发展资金匮乏。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紧张,个别敬老院房屋无钱维修,影响敬老院的自身发展。七是应保未保人员较多,不少村组采取给五保户多划几份责任田,让其转给他人耕种,从中收取600斤粮食的做法,税费改革后,由于税费降低,造成无人代耕。

五、 建议和解决办法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增大中央和省市财政投入,弥补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资金不足,目前五保供养中央和省市投入专项资金太少。

(二)五保经费纳入正税,从附费中开支,列支项目多,资金不足,难以保证五保待遇落实。

(三)农业税费征收结束后,五保款一次性从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县民政局交民政所发放,实现专款专用,资金封闭运行。

(四)对应保未保人员一律澄清底子,纳入五保范围,确保农村稳定。

201608年乡长述职报告
有关修建五保之家的报告 第五篇

08年乡长述职报告

县审计局:

我于2016年11月,经**乡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任乡长。任职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一、理清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

**乡是一个五强溪库区移民乡,全乡8个村,90个村民小组,10059人,其中涉及移民7个村,64个小组,6771人。稻田面积3380亩,水面面积3万多亩,林地面积13.1万亩,交通等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较为恶劣,要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首先必须加大产业开发的力度,重点是做好水产养殖和林业工作。二是加强以水、电、路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强以计生、文化教育、卫生和民政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四是加强以民主法制教育、社会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平安**建设。五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政府驾驭全局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勤政为民能力和抗腐防变的能力。

二、围绕目标,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任职以来,自己在工作中始终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2016年和2016年国民生产总值分别达4771万元和5200万元,同比增长10%和11%,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470元和1650元,同比增长135元和180元。

(一)抓好产业开发,突出水产养殖和林业两大重点

1、水产养殖:网箱养殖是我乡的一大支柱产业,是全县农业产业中的一个特色产业,全乡现有网箱23000余口,其中美国斑点叉尾网箱6450口,年活鱼起水量超过5000吨。为做好做强这一产业,我带领政府一班子提供积极的扶持、引导和服务。首先是创造了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主动协调水产公司与养殖户的关系,积极处理养殖存在的困难和矛盾,争取县水产公司加大对养殖的扶持力度。二是进一步规范养殖,理顺水产公司和养殖户,尤其是原协会养殖户的合作关系和模式,指导成立渔业合作社,引导养殖户逐步走入市场,自主管理自主经营。三是组织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为养殖户进行技术培训12次,聘请专家教授实地为养殖户技术服务15次,以提高群众的养殖技术,确保养殖稳产高产。并且政府明确了分管领导,抽调了专门的人员服务于水产养殖,尤其是在2016年底和2016年初因受国际市场、自然气候等因素影响,鱼销售困难,政府积极加强与水产公司协调合作,努力扩宽销售渠道,加大销售力度,确保达标成鱼尽快销售,极力克服困难,确保养殖渡过难关。在2016年4月,鱼遭受严重疫情,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苦战半个月,放弃五一休假到网箱督促养殖户落实防控措施,组织清理填埋死鱼,确保存活量达60%,1300多吨死鱼全部上岸集中消毒填埋,尽可能减少了养殖损失,净化养殖水域。四是积极组织大河拦网综合立体开发科学论证,以确保充分科学合理地利用丰富水面资源。

2、林业:林业是我乡的一个重要产业。上任以来我积极组织完成各项林业相关工作。一是紧抓营林生产。每年完成工业原料林1000亩,09年完成三边绿化造林200亩,确保采伐迹地更新改造到位,退耕还林管护到位。二是规范林权管理,明确采伐管理制度,严打非法采伐营运,确保一个良好的林业生产经营环境。三是抓好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将原来84.6%的集体山林,进一步明晰产权,划分到户,全乡总面积92.7%已划分到各农户,并颁发了林权证,编制了详细的采伐经营方案。

(二)抓好三农工作,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抓好农业工作:一是严控耕地被非法占用和稻田抛荒,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二是积极推广新优品种,抓好备耕工作,对困难户采取民政救助和争取信用小额贷款予以扶持。三是鼓励发展畜牧养殖,重点扶持较大规模生猪、山羊及家禽养殖,加强动物防疫,着力规划建设生态养殖小区。四是做好防洪渡汛和地质灾害防范,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五是加强能源建设,100%完成沼气池建设任务。六是落实新开发茶叶面积300亩。

2、抓好涉农政策落实:一是加强对涉农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晓权。二是认真核实退耕还林、移民后扶、粮食直补及良种补贴等涉农补贴底册,确保户头、人头、金额互相一致,不出错。三是落实一卡通,确保涉农资金不截留,不拖延。四是落实生态移民8户,分散外迁安置12人,确保资金落到实处。

3、抓好农民素质教育:积极整合培训资源,组织对农民进行提高生产技能及劳动技能培训和法制教育,加大劳务输出,外出务工达1400多人,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完成村级活动中心建设2个,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逐步实行村帐乡管村用,完善农村“一事一议”制度,扩大基层民主,依法完成全乡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4、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完成2016年初冰灾后,库区村供水恢复,争取水利,移民部门支持完成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涉及6个村,共5处,灌溉渠道改造2000米,小型山塘加固除险1座。二是完成35kv变电站建设一座,完成全乡高压线路改造和3个村低压线路改造,正在实施麻伊溪、大庄坪两村农网改造。三是完成大坪至**24公里县乡公路砂改油改造工程;完成大庄坪至麻伊溪,金塔至驮子口通畅公路硬化7公里,完成砚石溪至清浪白竹溪通达公路工程14公里,**村、麻伊溪村两村通组公里4公里,正在实施板砚通畅工程(全长11.5公里),力争2016年全乡完成通畅工程建设。四是完成库区村小型人行码头4处,正在施工3处,金塔货运码头和集镇综合码头正在抢工期,紧张施工。驮子口人行桥已正式开工建设,集镇垃圾池建设即将启动。五是完成移动基站建设2处,正在组织联通、电信基站建设4处。

(三)抓好社会事业,保民生,促进全面协调发展

1、抓好计划生育,促进人口和环境资源相协调。落实计划生育工作村为主,以人口出生核查、排查隐患、落实补救措施和节育措施,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为重点,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有效控制人口增长。全乡计划生育率在92%以上,人口自然增长在5‰,人口出生性别比控制在100:108以内。2016年期内出生计划生育率92%。

2、加强文化事业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于2016年6月完成文化楼建设,落实广播电视村村通,将80口电视有线器材按上级要求分发到各村,落实村级信息化建设,完成8个村电脑上网或有线电视远程教育建设。每月组织9次公益放影,正在组织文化艺术节目3个参加旅游文化艺术活动节。

3、坚持教育优先,实施教育兴乡。争取上级支持,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改善教育教学环境,完成低龄寄宿制学校建设和标准化学校建设,适龄儿童入学率和义务教育普及率达100%,教育质量名列全县前茅。通过两基教育和农村合格化学校建设验收,乡九校被怀化市评为环境绿化合格学校。

4、发展卫生事业,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卫生院改造,获得新增57万元设备投入,启动2个村级卫生室建设,进一步改善医疗条件。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全乡参合率达95%,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加强疾病防控和婴儿出生缺陷干预,进一步提高防疫率,确保全乡无重大疫病流行,实现孕产妇死亡率为0指标。

5、做好民政工作,关心弱势群体。一是组织做好五保、低保、特困救济、灾情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确保资金不挪用、不截留。二是完成安居工程5户,残疾人建房9户,完成茶溪坪村五保之家建设,安置五保、残疾人9人。三是争取县残联支持,在**乡建立残疾人养殖和培训基地,2016年将重点扶持20户网箱养鱼。

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构建和谐发展环境。

一是开展平安乡创建活动,加强了阵地和队伍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制,健全相应工作机制,认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案子民转刑和群体性事件,加强安全知识教育,举行森防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3次,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组织进行集中整治金矿非法开采2次,车船整治3次,重点加强学生安全渡运。二是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认真组织开展禁毒、禁赌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2016年下半年在县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集中整治了**、驮子口、麻伊溪三村的聚众赌博,抓获涉案人员38人。三是加强信访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实行台帐登记,领导定期接待,及时处理信访案件,确保群众问题尽量不上交。

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效能

1、加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执政为民理念,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第一追求。转变领导方式,改进工作方法,深入调查了解民情、社情,力争科学决策,不轻易盲目表态。坚持政务公开,确保群众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为方便群众办事,实行逢场部门联合办公日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用政策法律规范言行,树立公正诚信廉洁形象。

2、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内务制度和干部日常管理制度等,坚持用制度来管人,用制度来约束人,逐步实现由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变成其自觉行为,进一步控制支出,节约行政成本,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村级管理,增加村干部待遇,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实行目标考核,工作与经费和奖惩相挂钩,确保工作责任到位。

四、加强自身修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廉洁自律

1、加强自身政治理论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政治素养,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政治立场,坚决支持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在工作作风上,每逢重大事项,召开会议集体研究,不独断专行,不搞强迫命令。在工作中能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把各项工作做好。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方面,始中牢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而不从”的古训。作为乡主要领导,要求其他同志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在工作、生活中,能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从不利用职权谋私利,在公款接待中,坚持公事公办原则,并且在接待中能做到勤俭节约,从不铺张浪费,自觉做好表率。

任职以来,我尽职尽责,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平时与同事之间的沟通交流不够,以致对同志们的了解关心不够;二是机关制度建设抓得不紧,还存在少数干部职工拖沓散慢现象;三是工作中求稳意识重,胆气不够。今后的工作中,我会逐步克服存在的不足之处,并加以解决,以更进一步推动工作,加快全乡的发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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