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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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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汇报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汇报 第一篇

华县卫生局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汇报

自2009年医改工作启动以来,我县医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县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医疗卫生单位及时出台政策,精心组织实施,协同配合,有序推进,全县医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下面,我就县三年医改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以汇报。

一、基本情况

华县位于陕西省关中东部,南依秦岭,北临渭河,是“关中——天水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县总人口37万人,土地面积113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1万亩,现辖10个镇,242个行政村,17个居委会。境内山、塬、川、滩兼有,是一个“六山一水三分田”的半山区县。

华县县委、县政府抓民生工程的决心是一贯的,对卫生事业的发展始终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全县拥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347所,其中:县级医疗机构5所,镇卫生院13所,村卫生室247所,厂矿医院4所,厂矿卫生所4所,计生服务站1所,民营医疗机构73所。全县共设臵床位985张,其中县级458张,乡镇卫生院262张,厂矿医院265张,平均每千人拥有床位1.2张。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努力推进医改工作

为抓好卫生系统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我们按照2011年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责任书进行了明确分工,确定分管业务的李宪社副局长具体负责医改工作。

二、医改各项重点工作进展顺利

(一)新农合参合率稳步提高,受益面不断扩大。

2011年我县农业人口260364人,参合农民246128人,参合率达到96.58%。比上年94.53%有所提高。不断完善新农合制度,建立健全新农合长效筹资机制,确保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今年,新农合财政补助每人将增加到200元,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进一步提高筹资水平、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积极开展门诊统筹,4月份在乡镇卫生院和部分村卫生室先行开展试点,力争年底前全面开展门诊统筹工作,扩大新农合的受益面。同时,要加强管理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全面实现参合人员在统筹区域内即时结算。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基金管理使用,合理控制基金结余,保障基金安全。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

(二),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实施了药品三统一工作。在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工作中,我县制定了《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实施意见》各《关于印发华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华县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董严强担任。为加强领导,理顺职责,规范集中采购工作,在今年6月份,县政府决定对县药品三统一有关领导机构进行整合,撤销华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杨翠红县长担任,办公室设在了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局长李满荣兼任。

2010年10月26日,召开了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动员大会及药品配送启动仪式。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都积极行动起来,研究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

从2010年10月28日起,我县已经全面启动药品统一配送工作,卫生局制定了《华县卫生系统药品“三统一”工作实施细则》,督促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10月28日前全部和配送企业签订了配送合同。基层医疗机构直接报送配药计划到配送企业和卫生局,配送企业12小时内配送至医疗机构。各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三统一药品目录》范围内基本药物品种规格的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统一牌匾、统一目录、统一品种、统一规格、统一价格向群众进行公示,并公布县药品统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我局在2011年11月、12月,2012年4月多次对我县的13所乡镇卫生院进行了两次督导检查,要求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在基本达到90%以上,原库存药品清零率基本达到90%以上,并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截止今年六月,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配送金额共计120多万元。

对还没达到要求的基层医疗机构提出了批评和要求积

极改进,并组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了《陕西省基层医疗

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违反规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将严格按照《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中标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为加强领导,理顺职责,规范集中采购工作,在今年6月份,县政府决定对县药品三统一有关领导机构进行整合,撤销华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杨翠红县长担任,办公室设在了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局长李满荣兼任。

(三) 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是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大明卫生院、毕家卫生院、下庙中心卫生院住院楼工程,改扩建的柳枝卫生院、杏林卫生院、莲花寺中心卫生院工程均已投入使用。赤水中心卫生院住院楼工程内外装饰已经完成,金堆中心卫生院已开工建设。占地面积100亩,建筑总面积24000平方米,总投资1.2亿元的华县人民医院扩建项目正在进行地基处理。建筑面积6976平方米,七层框架结构的华县中医医院门诊楼主体已完成。投资1235万元、建筑面积5000余平方米的华县卫生综合楼(卫生监督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破土动工,目前已完成地基开挖、回填和基础浇铸。【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汇报】

二是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内涵建设工作。对全县未建、在建、建成的卫生室边督

导、边检查、边初验,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注重内涵建设、软件建设。对全县村卫生室的药品目录、卫防妇幼资料、合疗监督公示、处方、门诊日志等进行了统一标准、统一制作、统一发放,达到了诊断、治疗、用药、收费等就诊流程的规范化。

三是采用多种方式,充实村卫生室业务技术人员,县卫生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乡医进行了阶段性的培训。对无资质的乡医组织其学习、考试。对无技术人员的卫生室采取聘请、卫生院托管等方式,建立长效考核机制。坚决杜绝将村卫生室建设变成私人住宅装修,确保卫生室在达到标准化建设后能给村民提供长远、有力的健康保障。

四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要重点抓好五个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一是完成县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确保五月底投入使用。二是华县人民医院扩建,门诊楼主体工程必须在年底前竣工。三是完成卫生监督综合楼主体工程。四是完成金堆中心卫生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五是做好高塘、金惠卫生院综合楼项目申报和争取工作。通过实施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群众保健就医环境。

五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加强了乡镇卫生院规范化管理和村卫生室内涵建设,加强三基三严训练,开展病历书写培训和书写质量考核评比,规范基本医疗服务技术,全面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继续实施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和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工作。

六是积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组织安排县妇幼院、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单位全面开展实施了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宣传、儿童保健、

xx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汇报 第二篇

xx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xx县人民政府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汇报】

(2011年 月)

国家、省、市医改方案出台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并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和省医改工作总体部署,始终坚持以群众得实惠、卫生事业有发展、医务人员待遇和积极性有提高、人民群众医疗有保障为主线,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积极运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部署和有关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县医院、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卫生事业单位19个(县医院、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结防所和9个乡镇卫生院以及初级卫生保健办、红十字会、医学会、合管办)。全县共有村级卫生所xx个,均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乡村卫生所从业人员xx人,均具有乡村医生或助理职业医师资格,行政村卫生所覆盖率达到100%。此外,还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个。

二、工作开展情况

被省政府确定为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县后,我县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初步实现了开好局、起好步。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将医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坚持把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作为改善民生、扩大内需的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其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成立了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发改、卫生、财政、人保、药监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嘉荫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改局,主任由发改局局长兼任,同时还配有2名副主任和5名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政府的公共医疗卫生责任,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有序推进了改革进程。

(二)广泛宣传,强化培训,全力营造良好的医改工作舆论氛围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性强,且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因此,我县采取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措施,努力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一是通过电视、网站以及宣传栏等媒介积极做好政策宣传,特别是在xx县电视台开办了“医改政策解读专栏”,每天对国家、省、市、县医改政策进行宣传和讲解,并以滚动字幕的形式不间断的播放医改宣传标语,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合理预期,增强群众信心,增进公众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认识和

理解,使改革深入基层、深入人心。二是在各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公示,通过宣传栏、健康教育宣传窗、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及时公布本单位使用的基本药物种类及价格,确保公众的知情权。三是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会议和参加省市相关培训等形式,积极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学习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高了各基层医疗单位负责人及基层医务人员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的认知度和执行能力。

(三)科学研究,细化方案,为医改工作稳步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国家和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出台及国家、省医改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我县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同时,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改革模式和途径,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调查研究,确保了执行政策不走样,立足实际无偏差。一是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和征求意见会以及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广开言路、借鉴吸收各方意见和建议,不断修改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和意见。二是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多项专题调研,重点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以及经费补助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确保改革有的放矢。三是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赴xx等地学习借鉴先进做法和成熟经验。同时,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测算调研、科学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xx县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xx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为确保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落实任务,明确目标,积极筹备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用药,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扎实有序的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省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我县将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筹备,实行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抓,发改、卫生及相关部门具体抓,并开展了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经反复讨论、充分酝酿,制定了《xx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我县从2010年9月份开始在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实现药品零差价销售。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又相继制定了《xx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补偿试点(暂行)办法》、《xx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偿办法(试行)》等文件,为稳步推进药品零差价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合理提高报销标准。医保部门将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比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在定点配送实行前,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尽快消化原有药品库存,压缩药品采购数量,原则上采购量不得超过半个月的药品使用量,并且优先采购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三是科学界定财政补偿政策。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改革顺利推行,财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及经费核定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进行了详细测算。根据调查研究和测算结果,经研究,我县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划属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并于2011年1月起实行财政全额拨款。经测算,要保证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正常运转,县财政每年将支出xxx余万元。此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的经常性收入不足以弥补核定的经常性支出的差额部分,将通过政府预算等渠道予以足额安排,年终时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予以结算。

(五)统筹兼顾,合理规划,坚持循序渐进重在科学实施的改革步骤

一是明确了药品采购数量品种。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设备进行盘点和造册登记,摸清了药品库存品种、数量,掌握了所需基本药物品种、数量。二是确定了药品配送企业。通过登录xx省政府药品采购平台,在已通过资质审核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中确定了xx省金天集团金天慈济医药有限公司作为我县唯一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承担我县基本药物统一配送任务,并签订了配送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第一批基本药物已于2010年11月通过网上采购并相继到货,实施了零差价销售。2011年1月我县基本药物制度已在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铺开。三是稳步推进综合改革。我县在全面核编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事制度、考核制度、绩效工资制度等改革工作,建立了竞争择优、激励约束、公平分配的用人机制。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保障制度等各项改革工作已全面完成,并在此基础上,实施了绩效工资制度,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所占比重为70%,实行按月发放,30%奖励性绩效工资将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发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及业务经费,全部由县级财政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臵等发展支出,由县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统筹安排。

(六)狠抓落实,注重实效,确保医药改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农村常住人口参合率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100%和90.39%,各定点医疗单位全部开展了门诊统筹。提高了新农合补助标准,补偿封顶线由3万

2015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汇报 第三篇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国家、省和医改三年近期工作目标要求,近年来,我市以理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为抓手,不断健全和完善以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四大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较大程度提高。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一)不断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和保障水平

一是医保参保率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7%以上,农村居民参合率连续五年达到100%。二是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不断提升。2015年,我市新农合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镇卫生院达到90%以上,县级医院达到75%以上,儿童白血病等重大疾病报销比例提高到75%,住院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5万元。城镇职工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及城镇非从业人员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和门诊统筹金报销标准也得到提高,最高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5%和60%。

(二)不断提高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和保障范围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汇报】

新农合个人住院报销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新农合大病门诊报销范围扩大到16种,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报销病种扩大到9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5.3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5万元;简化城镇医保门诊大病资格审批程序,对器官移植抗排异、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等22个门诊大病病种实行即时办理。

(三)不断完善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控制措施

扎实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实行门诊总额预付、规定门诊日处方限额、提高市级医院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限制自费药品使用、控制大型检查、探索临床路径管理、实行按病种付费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四)不断加强现场结报和基金监管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市、区、镇、村四级一体化"网络建设,大力推广就医"一卡通"工程,市区域内定点医院实现现场结报,提高了医保基金的监管能力,杜绝了套保、骗保等现象。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汇报】

二、大力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我市于2015年3月和11月分别在13处卫生院、503处村卫生室全面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率先实现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

一是统一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保险、工资及补贴。2015年,市财政共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工资、保险和补贴3200万元。二是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专项补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每年分别拨付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专项补助资金1300万元和400万元,村卫生室补助资金自2015年起提高到460万元。三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根据工作量、辖区服务人口及绩效考核成绩,对镇村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2015年共补助镇村两级资金1800万元。四是加大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设施投入。市财政先后投入5000多万元,对全市13处镇卫生院实施了重建、扩建、修缮,全部配备X光机、救护车、计算机等必需的医疗器械和设备,对所有规划内村卫生室进行了规范化达标建设。

(二)加快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步伐

近年来,我市按照"政府主导、整体设计、统一规划、实用高效"的原则,先后投入800多万元,为所有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和扫码枪等硬件设备,并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基本药物监管系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系统和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系统)进行整合,建立了区域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专网连接卫生行政部门和市、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了数据共享与信息交互,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信息技术支撑。

(三)创新基层药房管理模式

依托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我市探索实施了以"药房双管、零库存管理、阳光用药、处方审核"为主要内容的药事服务模式改革。一是建立契约式药房双管机制。基层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签署药房双管协议,利用信息平台可自动接收基层医疗机构上传的药品需求计划,并及时配送药品,实现基层药房零库存管理。二是建立无缝隙阳光用药监管机制。基层医务人员开具电子处方后,需通过基本药物和新农合系统双重审核,确保电子处方用药品种、数量、价格等信息匹配,并通过扫码出库实现新农合报销。三是建立常态化处方审核机制。镇卫生院药学专业人员除对本单位用药行为进行处方审核、点评外,还要通过信息系统随时对辖区**村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抽查、审核,及时纠正乡村医生开大处方及"两素"滥用等不合理用药行为,降低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风险,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合理、有效、价廉。该制度的实施得到了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等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多次到我市进行调研总结。

(四)扎实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根据上级统一要求,2015年我市扎实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以建机制为抓手,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一是完善公益性的管理体制。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2015年已经全部划归市卫生局统一管理,2015年9月份完成核编定岗,2015年9月全面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以市为单位实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二是完善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按照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总岗位的90%、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的90%的原则,科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963人,实行竞聘上岗。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医、药、护、技、公共卫生等岗位为主体,优先满足全科医生、公共卫生和中医药岗位的需要。三是完善激励性的分配机制。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方案,经费发放、奖励性补助与绩效考核成绩挂钩;在基层单位推行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积极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

出台了《我市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实施方案》,卫生和财政等部门对债务情况进行认定,建立了债务台账和债务数据库。目前摸底排查、债务确认上报等工作已经完成。

三、不断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持续改善群众就医环境

一是加快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工程总投资1.5亿元、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已于2015年12月底完成封顶,目前室内装修、设备安置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二是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2015至2015年度,我市高标准完成200个规范化村卫生室新建、改建任务。三是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15年市政府将"社区便民就医工程"列为政府实事,重点新建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预计10月底前全部完成机构建设、人员配备等任务。

(二)持续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师培训制度

2015年,我市创新建立镇卫生院身份全科医师培训制度,每年考录30名本科毕业生到镇卫生院,前3年在市直二级医院学习培训,考核合格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后回镇卫生院工作,不合格者退回人才市场。

(三)持续落实卫生支农和"卫生强基"等人才帮扶措施

认真开展镇卫生院技术骨干、乡村医生岗位、基层中医适宜技术免费培训、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标准化建设等项目,中医科中药房达标率100%,2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覆盖率100%,有力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四、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一)全面做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通过建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考核制度,严格依据工作数量和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补助经费,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起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强化项目宣传。通过集中印制发放无纺布宣传袋、制作宣传展板和媒体节目等形式大力宣传公共卫生项目,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从局机关到基层单位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任务。截止2015年6月底,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市目标任务。

(二)深入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项目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慢病综合防控体系,提升综合防治水平,我市以降低高血压、糖尿病发病率,预防并发症发生,促进农村居民健康状况持续改善为目标,于2015年始全面启动了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项目。对35岁以上农民中筛查出的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开展了定期随访和健康教育,对确诊的"两病"患者则落实早诊早治、跟踪随访、药物治疗等综合防治措施,"量身定做"一对一的干预和治疗方案,并选择复方利血平片、卡托普利、尼群地平、二甲双胍、格列吡嗪、肠溶阿司匹林片等6种药物作为基础药物,免费发放给患者使用。(

(三)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动态管理机制

2015年以来,我市先后组织开展了"居民健康档案质量完善月"和"居民健康档案重点信息完善纠错"活动,对重点人群进行面对面的随访、筛查、核实,锁定重复档案,纠正错误信息,完善缺失内容,规范电子档案管理。建立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发放"健康查体服务券",每年对老年人进行免费健康查体,并及时更新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医务人员根据查体结果进行相应的健康指导和随访管理,2015年共免费查体7万余人次,2015年已录入查体服务信息2.8万人次。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汇报】

2016医疗卫生体制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汇报 第四篇

医疗卫生体制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我局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安排和部署,积极发挥工作职能作用,在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岗位设置、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制度、绩效工资等方面积极谋划、平稳推进,确保了我县医改工作的全面落实。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汇报】

一、人事管理工作

1、精心组织设岗和竞聘工作。与有关部门协同共进,全力指导卫生部门按照规定设置各类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拟定岗位设置方案,并及时核准报批;会同卫生等部门对上报的竞聘人员逐人进行审核、确认。加强对人员的竞聘定岗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查,组织竞聘上岗,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对完成岗位设置、人员定岗和签订聘用合同等情况及时进行认定。

2、推行基层医疗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取得良好的成果。2016年10月,全面完成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核对和岗位设置工作,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设置岗位336个,实有165人。其中设置管理岗位25个,设置专业技术岗位292个,设置工勤岗位19个。扎实推进了我县基层医疗卫生结构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二、绩效工资工作

1、制定出台我县相关政策。2016年10月14日出台了《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馆人社【2016】18号)的基础上,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县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

2、全面把握,整体推进,核定了**县基层医疗事业单位2016年度绩效工资总量,共计核定8家单位,165人,工资总量1822896元,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1275360元,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547536元,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城乡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汇报 第五篇

**城乡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州成立了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调研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城乡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专题调研组,由州人民政府州长助理张建武任组长,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谦任副组长,州人社局、州卫生局、州民政局、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工信委为成员,由州政府办秘书四科牵头联系、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结合部门职能,围绕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就业创业创新机制改革,建立更加公平、合理、可持续的医疗、养老、住房、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等重点内容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加快,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建立。

1.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稳步推进,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6年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和州级统筹。截止到2016年10月底,全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6.82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5.84万人、新农合参保277.24万人,三项医疗保险共约300.79万人,以户籍人员为基数,综合参保率为87.40%;以常住人口为基数,综合参保率为101.23%。

2.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水平达330元,其中各级政府财政补助达到每人每年28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达75.81%,实际补偿比达64.22%;最高支付限额大幅度提高,住院报销比例最高提高到90%,一、二档住院费用年支付最高限额分别提高到14万元和16万元,一、二档慢性病门诊年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2.5万元和3万元,实行母婴共享医疗保险待遇,妇女“两癌”和白内障在州内医院免费治疗,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苯比酮尿症、尿道下裂儿童在州内享受免费治疗的年龄从14周岁以下扩大到18周岁以下。

3.重大疾病保险制度基本建立。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建立了大病统筹制度,采取由政府购买商业保险公司服务的方式,将大病医疗保险交州人寿保险公司承办;全州城乡医疗大病保险年度筹资总额4643.26万元,覆盖281.41万人。提高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22种重大疾病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范围,实行免费治疗或提高报销比例;完善医疗救助制度,2016年1至9月,城乡医疗救助住院救助9759人次2693.77万元。同时,对农村五保户等10类人员实行大病医疗救助。

4.城乡居民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在兴义市推行按病种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按照贵州省的要求,2016年全省50%的县实施支付方式改革,我州将在完善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门诊总额预付、住院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

5.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巩固完善。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州127个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和1491个村卫生室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了基本药物制度乡村全覆盖。对基层民营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探索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全州共有10所二级以上医院在贵州省基药平台采购国家基本药物,基药收入占药品收入的26.24%;其中三级以上医院机构基药收入比例达15%,二级医疗机构基药收入比例达58.4%,均达到了省的要求。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改革不断深化。目前全州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实施了编制管理、补偿机制、人事分配、绩效考核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在州直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开展绩效考核,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落实在基层医疗机构实行一般诊疗费标准及医保支付政策,全州8县市实行了一般诊疗费预付制;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各县(市)均落实财政对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75%的采取收支两条线的办法落实财政补助,50%的采取定额补偿形式落实补助。

7.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实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目前,已完成1197所村卫生室建设,全州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个村卫生室。2016-2016年建成中心乡镇卫生院 20个,2016年实施48个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已完工46个;2016年争取14个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139个村卫生室建设和29个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建设,14个乡镇卫生院已完成可研评审,预计2016年年底开工建设,29个乡镇卫生周转宿舍建设实施方案已批。

8.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实效。加强全科医生培养,推进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目前全州全科医生达294人,其中在基层医疗机构执业的达200人,力争到2016年,使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2016年培养38人(其中临床30人、中医8人)。实施590名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临床医学类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到边远村卫生室工作的,月补助不低于1200元;临床医学类专科毕业或中专毕业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到边远村卫生室工作的,月补助不低于800元,所需经费由州、县两级财政按3:7的比例解决,其他乡村医生每月补助不低于300元,州级财政补助50元,县级财政补助250元。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政府政策性补助资金和实施基药补助资金达每人每月817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不低于40%的比例拨付到村级。

9.公立医院改革深入推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推进以取消“以药补医”为重点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2016年,兴仁县、贞丰县、安龙县、望谟县被列入全省第二批县级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其余县市被列入第三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积极探索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和城市公立医院重大体制机制改革。

10.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开展“三好一满意”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大力推行惠民便民服务,推广优质护理服务,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大力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加强质量控制,目前全州有4所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30个病种实行临床路径管理。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巩固深化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的长期合作帮扶机制,安排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发展面向农村及边远地区的远程诊疗系统,目前全州县级医院与对口支援的三级医院均建立了远程医疗系统。

1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入推进。2016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0元。截止到2016年10月底,全州累计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建档人数达275.87万人,建档率90.45%。加强对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等人群众的规范管理,做好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重性精神病、重大地方病等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疾病防治。加强农村急救体系和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2016年以来,新建农村卫生急救中心5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8个,目前正在实施。鼓励社会办医,支持非公医院发展。2016年全州非公立医疗机构数达240所,其中一级综合医院44所,占全州综合医院总数的83.02%,非公立医院床位1475张,占全州医院床位的25.83%,非公立医院住院人次达2.58万人次,占医院住院人次的24.81%。加快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快新农合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以电子病历系统为核心的规范化医院信息建设。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强县级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建设,2016年,全州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数138所,占基层医疗机构总数的7.66%。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关键环节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城镇化发展加快推进,综合承载能力明显提升。

全州城镇化率由2016年的28.15%提高到2016年的32.17%,全州城镇人口达108.04万人,县城以上建成区面积81.26平方公里,县城以上城镇道路总长407.56公里,总面积817.34万平方米,人均城镇道路面积11.67平方米,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城镇人居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2016年全州城镇化率预计在34%以上。

(三)就业创业机制不断完善,就业局势总体保持稳定。

1. 人力资源充足。总体上劳动力供大于求。截止到2016年底,我州有常住人口281.2万人、户籍人口为347.92万人,其中:男性1796457人、女性1682738人,18岁以下974784人、18-35岁1037198人、35-60岁1070196人、60岁以上397017人);全州年末就业人员达155.11万人,其中,第一产业114.24万人、第二产业14.62万人、第三产业26.25万人。

2.人才规模不断壮大。截止到2016年底,全州人才总量为17.4493万人,其中党政人才1.297万人、事业单位管理人才0.6139万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2.0371万人、专业技术人才5.592万人、技能人才4.8562万人、农村实用人才3.0531万人,每万人人才资源数为600人。

3.促进就业成效显著。2016年,全州城镇新增就业5.82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9356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657人,转移农业劳动力就业4.7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41%,各县(市)均控制在4.2%以内。2016年1至10月,全州城镇新增就业48389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003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293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5876人,职业技能培训11008人,技能鉴定935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47%,各县(市)均控制在4.2%以内。

4.外出务工有序输出。2016年,全州外出务工人员471675人,主要分布在珠三角、长三角、泛渤海湾地区(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164455人,占省外务工总数的43.17%;长江三角洲地区111479人,占省外务工总数的29.26%;泛渤海湾地区28101人,占省外务工总数的7.38%;其他地区76940人,占省外务工总数的20.19%)。从年龄结构看,16-20岁78583人,占16.66%;21-30岁183863人,占38.98%;31-40岁116395人,占24.68%;41-50岁64907人,占13.76%,50岁以上27927人,占5.92%。从文化程度上看,外出务工初中及以下人员304665人,占外出务工人员的64.59%;高中文化程度人员113230人,占外出务工人员的24.01%;大专文化程度人员39688人,占外出务工人员的8.41%;本科及以上人员14092人,占外出务工人员的2.99%。外出务工人员月平均收入约2300元,比2016年增加150元左右。

(四)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1.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制定出台了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未参保困难企业职工以及退休人员参保政策,并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州级统筹,建立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全州8县(市)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实现州级统筹,扩大失业保险金支出范围,对困难企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措施,减轻了企业负担,稳定了就业岗位。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费的缴纳实现了“拨改缴”;逐步将煤矿、非煤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及农民工较为集中的服务行业和其它企业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一、二、三类风险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1%、2%、3%,对二、三类风险行业实行费率浮动将老工伤人员纳入社会统筹管理。生育保险有效推进,将参保人员产前检查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2.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取得新成绩。参保人数大幅增加,基金收入快速增长,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截止到2016年11月底,全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8.7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2.68万人(职工16.71万人、城镇居民15.97万人),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分别达7.4万人、17.68万人、13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41.84万人,新农合参保277.24万人,参保率达99.25%。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分别达到4.22亿元、4.1亿元、6283万元、1.32亿元、161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达7802万元。连续9年调整调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月人均增加177.1元,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1662.31元;失业金从一类、二类、三类地区月人均651元、581元、518元全部调整到721元。60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33.25万人,享受养老待遇33.2万人,发放基础养老金1.68亿元。

3.社会福利体系基本建立。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目前,全州共有60岁以上老人37.64万人,国有养老机构床位3286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8.73张。八个县(市)共有社会福利院9个,床位906张,入住院民81人,县级以上城市老年养护设施覆盖率达100%。2016年,全州新(改扩)建敬老院17所,拟建设床位1139张,总投资3936.5万元,目前,全州共有农村敬老院106所,敬老院床位2380张,入住院民1349人。

4.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健全。2016年实施农村低保工作以来,各项制度已经建立,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基本形成了城乡低保工作“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目前,全州城低保19125户28192人,农村低保229716户474743人,保障面达到人口比重的15.5%。城市低保金标准为每月326元,人均补差达到了235元;农村低保金标准为每年1710元,农村人均补差达到了864元。城乡低保标准每年以不低于10%的幅度提高。低保资金全部实现银行社会化发放。2016年,共发放城低保资金5942.37万元、农低保资金56.23亿元。

5. 住房保障建设步入正轨。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2016至2016年申报廉租房建设项目,2016年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2016以来,全州建设保障性住房4.8万套,解决14.4万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住房问题。“十二五”期末,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到2016年,全州需建设保障性住房12万套左右,才能满足所有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2016年,省里已初步安排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5.5万套的目标,照此推算,2016年还需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万套左右,我州就能实现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全覆盖。

(五)收入分配稳步推进,收入水平逐年提高。

1.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结构。2016年工资改革后,我州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国家统一制定标准。机关除工勤人员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工资由基本工资、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住房增量补贴、公务通话费)、国家统一规定的补贴(边远地区补贴、部门的特殊岗位津贴)组成,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组成。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住房增量补贴)、国家统一规定的补贴(边远地区补贴、部门的特殊津贴,如中小学教师、医院护士10%教护津贴)组成,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组成。基本工资、部分补贴均为国家统一制定标准;公务员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行的年人均总水平由国家规定调控线,地方政府在调控线范围内制定标准。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我州第一步调控线人年均1.8万元,第二步为人年均2.4万元,第三步为人年均2.7万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与公务员同步。改革性补贴的计算比例、基数均由国家规定。

2.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决定机制。随着改革的推进,企业自主决定工资分配的权利逐步落实,从不同所有制企业来看,职工民主参与工资分配的方式不同。国有、集体企业工资调整方案一般都由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施行;私营和其他类型的企业通过建立职代会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在工资分配上发挥了一定作用。大多数企业改革工资分配制度,都实行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分配模式,少数国有企业,实行了功效挂钩,依据“两低于”原则自主决定工资总额的办法。政府实施工资指导和调控,严格执行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最低工资标准。2016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兴义市每月1030元,二类区兴仁县、安龙县每月950元,三类区普安县、册亨县、望谟县、贞丰县、晴隆县每月850元。

3.收入水平现状。2016年,全州城镇居民(不包括非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为3.609万元(包括非从业人员的城镇居民的人均年收入为11198元);农民人均年收入为4625元。城镇低保人年均收入为3912元;农村低保人年均收入为1710元。2016年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均年收入为5.3万元;企业职工年平均收入为3.77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亟待加强。

1.卫生资源严重不足。目前,全州医疗卫生机构编制1.4642万人,实有1.0031万人,空编461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513人,平均每千人口拥有2.5人;执业(助理)医师3904人,每千人口拥有0.9人;注册护士3067人,平均每千人拥有0.9人;有床位9147张,平均每千人拥有2.69张,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科医师294人,在乡镇卫生院执业的有124人,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的乡镇卫生院仅59所,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所。到2016年,要实现城市社区每万名居民有1-2名全科医生,农村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目前差距较大,特别是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历、职称较低,影像、检验、中医和全科医学等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和护士缺口较大。

2.新农合资金沉淀过大。受管理体制、人手缺乏、服务能力弱等因素影响,新农合资金审核报销不及时,2016年末新农合累计结余资金5.51亿元,2016年新农合应筹集资金9.15亿元,2016年前三季度资金使用总额5.46亿元,目前结余9.2亿元。

3.地方配套资金困难。2016年,全州医疗卫生机构新建和续建项目60个,项目总投资6.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6300万元,省投资2111万元,其余资金共计49589万元均由州级配套。此外,地方政府需承担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配套资金6418.11万元,其中新农合资金州级1480万元、县级2606.04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资金州级800万元、县级8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州级227万元、县级305.07万元。我州经济总量小,财力较弱,绝大多数县都是国家级贫困县,部分县每年都要依靠中央转移支付维持财政,配套资金筹备较为困难。

4.传染病发病呈高发态势。从今年上半年看,全州传染病报告总发病率、总死亡率和总病死率较去年同期明显下降,但总体上仍处于高发状态,报告发病较高的传染病分别是手足口病、肺结核、乙肝、流行性腮腺炎和梅毒,5种传染病占传染病报告的84.93%。

(二)城镇化人才资金缺乏,城镇化城进程缓慢。

1.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融资困难。州、县财政投入少、城建资金不足。财政投入在城乡规划编制、非经营性公用事业、市政基础设施、环卫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量很小,目前州级财政预计投入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2500万元,各县(市)更少,导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受金融政策的影响,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困难,制约着城镇化发展。

2.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随着我州城市建设发展,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行业管理等要求不断规范,推进城镇化建设,需要大量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但全州各级建设管理部门由于编制不足等原因,工程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缺乏,特别是乡镇比较突出,多数是兼职工作人员,且普遍没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严重影响的城镇化的进程。州住建局有局领导职数6名,内设13个行政科室,科级职数14名,但局机关行政编制仅15名,存在1人负责多个科室的情况,工作开展困难;局直属事业站人员配备不到位,州安监站现有编制3人,任务较重,按照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考核规定,州级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人员不少于9人,我州安全监督检查站考核不合格。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较少,从2016年看,全州建设系统有在职职工70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为322人(副高职称43人、中级职称124人、初级职称155人),技能型人才94人。

(三)就业体制有待创新,基层平台建设滞后。

1. 劳动力供求矛盾凸显。我州人口基数大、农村人口多和“欠发达、欠开发”的基本州情决定了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在“十二五”期间,全州城乡新成长劳动力都在5.2万人左右,其中:初中毕业未能升学的约3.8万人,高中毕业未能升学的约1万人,高校毕业生约0.3万人。而当期城镇新增就业需求总量仅为1.2万人左右,供求矛盾十分突出。

2.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全州城乡劳动力文化程度总体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劳动力所占比重高达75%。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城乡劳动力每年仅5000人左右(不含接受职业技术培训人员)。劳动者自身素质难以适应新就业岗位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就业难问题的出现。此外,部分大学生就业难主要是由于择业观念落后,就业期望值偏高。公益性岗位控制线偏低,随着就业困难人员的逐步增多,公益性岗位需求量也随之增大,省每年都公益性岗位作刚性控制,2016年、2016年分别为8000人、7000人,逐年减少,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3.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有待加强。一是基层工作力量薄弱。随着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的不断加大,全州各级就业服务机构人员显得不足,有的乡(镇)甚至没有专职人员从事劳动保障工作,部分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队伍不稳定,人员总体业务素质不高,影响基层就业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全州136个乡镇中,只有16个乡镇已建成人社中心,有4个乡镇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尚有116个乡镇还没有组建人社中心,1097个村没有就业服务办公场地。二是职业培训机制有待完善。政府培训资源过于分散,不能发挥资源整体优势。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培训多头管理、各自为政,涉及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的部门有教育、人社、农业、扶贫等10多家,州、县均没有专门、统一的农村劳动力培训管理部门。技工学校较少,全州仅有技工学校3所,培养的技能人才较少,不能满足全州“工业强州和城镇化带动”战略需要。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经费缺乏,多数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条件改善缓慢,教学场地及实验、实习设备不能适应教学需要;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针对性不强,培训的人员不适应市场就业需求。技师培训评审难以开展,由于缺乏激励机制,企业自主用人又没有将技师职称与工效挂钩,技师参评没有积极性,自愿报名人员较少,技师培训评审难以开展。三是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有待提高。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建设还不适应市场变化和服务对象的新需求;劳动保障信息网络不健全,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及失业状况的底数不够清楚,劳动力供求信息发布、职业介绍等功能项目所需的信息平台还没有形成,相关信息无法实现共享。四是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滞后。2016年以来,安龙县、兴义市、册亨县、晴隆县、贞丰县获得国家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一拖四)试点项目,安龙县全部投入使用,兴义市未全面完成,晴隆县在建,册亨县县本级规划调整待批,其中3个乡镇已投用、1个乡镇在建,贞丰县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兴仁县、普安县、望谟县已申报2016年建设项目。这些项目除望谟县“一拖九”外,其余均“一拖四”,即一个县本级四个乡镇。从全州情况看,只有个别县建成投用,其余均在建,即使全部项目建成后对乡镇覆盖范围也比较小。同时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和县级政府匹配,由地方财力薄弱,配套资金不足,项目建设进展缓慢,项目推进力度不够。

(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尚不完善,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1.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尚未破除重大难题。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差距仍然较大,城镇无工作老年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亟待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展缓慢,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缺乏有机衔接。 “老工伤”人员纳入社会统筹步伐较慢,部分非公企业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职工仍未统一纳入工伤保险制度管理。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制度体系仍需完善,职业病防治机构不健全,州内医院无诊断治疗设备;受煤炭产业生产销售影响,工伤保险征缴困难,基金支出压力大,工伤康复处于暂停状态。

2.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统筹推进不够。制度之间互通互联不足,城乡低保、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援助、最低工资、失业保险、扶贫开发、就业再就业等制度缺乏有效衔接,整体效益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标准和救助水平差距较大。

3.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滞后。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机构普遍存在工作条件简陋、人员编制不足、工作经费缺乏、激励机制尚未落实、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部分管理服务机构尚无稳定的办公场所的问题。一是乡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运转不正常,2016年乡镇民政办撤销并入社会事务办后,没有专职的工作人员,现在工作人员多数是兼职,且流动性较大。二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方面存在“三个不统一”,即:行政管理体制不统一、财务统计不统一、基金管理不统一;行政管理上,我州从州层面将原新农合职能划转人社部门,但由于省级层面还没有解决这一问题,导致卫生部门还在履行这一职责,进而呈现出“明合暗不合、多头管理”的局面;财务统计上,仍然实行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两个口径统计和核算,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不统一,导致不能提供准确数据、为决策提供服务;基金管理上,虽然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了州级统筹,但省级财政、人社、卫生部门没有形成统一,基金归集还未做到统一归并、互相调剂,在运行过程中,新农合基金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仍然分开管理、原渠道运行,基金未归并使用,既增加了基金管理和运行分析难度,又增加了经办机构审计风险。三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我州已经实现了制度全覆盖,但续保缴费和扩面工作压力较大,有的乡镇存在“重突击、轻长期”的情况,部分乡镇续保缴费率不高;金融机构服务能力不足,部分银行在乡镇无服务网点,只设置了临时代办点或委托电信等服务平台提供服务,不能正常开展代缴代扣业务,给参保群众带来了不便,在经办过程中还存在重复制卡、漏卡、错卡、账号错误等,影响了养老金待遇的按时发放和相关业务的正常办理。四是基层人员少、工作量大。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情况看,2016年全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299.14万人,县级城乡医保经办人员有58人,每个县平均7.2人,平均每人服务51575人次,是有关专家研究标准3000人次/人的17倍,每年每人平均要审核结算医疗费用715.46万元,导致有的地方结算报销不及时。人员编制不足,队伍不稳定。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情况看,全州县级经办机构定编97人,实际工作人员75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47人、借用14人、公益性岗位14人,平均每个专职人员服务2.4万人次,是专家提出的5000人次的4.8倍。乡镇级经办机构定编727人,实际工作人员470人(专职工作人员308人,借用23人,公益性岗位139人),乡镇社保服务中心还同时承担新农合经办业务,每个专职人员平均服务12600人次,是有关专家提出的8000人次的1.58倍。有的乡镇一人身兼数职,不符合内控制度的要求。五是养老服务人员缺乏。全州9个社会福利院、106所农村敬老院,专职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全州106个农村敬老院,除望谟县解决有51个、兴义市解决6个公益性岗位人员,其余敬老院没有专职管理服务员,导致服务水平差,院民入住率低。

4.基层经办能力不足。一是匹配资金不到位。部份县市未及时匹配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金,农村五保供养州、县匹配部分未能纳入财政预算,导致五保供养标准不能提高。二是乡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运转不正常。2016年乡镇民政办撤销并入社会事务办后,没有专职的工作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三是低保对象收入核实难。部分低保对象经济收入不易核实,难以核算有劳动能力保障对象的隐形收入、困难农户外出务工人员收入或临时性收入和确定农户具有法定赡养、抚养关系并且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全体人员收入,农村低保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偏差,存在人情保、关系保。四是乡镇对低保工作重视不够。部分乡镇忙于经济工作和计生工作,对低保工作重视不够,低保提标未能如期完成,影响资金正常发放。

(五)保障性住房资金缺口较大,后续管理困难。

1.资金缺口大。2016年的建设项目,各县市缺少匹配资金,建设资金缺口很大,难以维持正常的建设进度;2016-2016年,要建设7.5万套的保障性住房,除国家补助外,我州需匹配建设资金35个亿,地方政府的资金压力较大。

2.后续管理难。保障房建成交付使用后,大量的低收入人群居住在一起,素质参差不齐,后续管理就是一个大问题,若管理不善,会引发大量的社会矛盾。

(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存在诸多难题,制度改革进展缓慢。

1.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层级较高。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由国家和省的层面制定,州权权限较小。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工资标准未能跟上物价上涨水平,自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至今,工资标准尚未调整,而物价上涨指数逐年递增。二是地区附加津贴尚未执行,自199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时提出的实施地区附加津贴,至今未能顺利实施,足额发放给员工。三是职务与职级未能挂钩,自2016年中共中央9号关于职务和级别挂钩文件下发后,一直未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2.企业工资收入实行政府指导。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方式主要是由政府宏观调控,实行政府指导。总体上存在的问题是,企业一线职工工资收入偏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企业间职工工资收入差距较大;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存在诸多不合。具体表现在:一是一线职工工资水平总体仍然偏低,工资收入低和增长缓慢。如企业薪酬调查数显示,调查284户企业,职工35769名,涉及15个行业,职工年平均收入达3.77万元。二是行业间、企业间职工收入差距大。行业和企业间工资差距普遍存在。如调查数据显示,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年收入在3.6万元,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年收入5万以上。三是企业内部收入分配不合理。有些企业不是严格依法规和政策对工资收入分配进行规范操作,完全由企业老板经营者个人说了算。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单价计算缺乏依据,存在劳动定额偏高,工资单价标准偏低的问题。目前,在企业收入分配中,普遍存在向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倾斜的倾向,高层与一线职工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如调查数据显示,地方国有企业高管层年收入是职工年收入的2倍;国有控股企业高管层年收入是职工年收入的7倍。

三、有关对策建议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完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实施范围;推动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巩固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成果,加快完成基层医疗机构债务化解。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2016年立项的48个标准化卫生院建设项目,力争年底全部建成投入使用。抓好2016年14个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139个村卫生室建设,29个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建设。加快推进州医院新院,县级卫生监督所,县级急救中心建设,积极争取州儿童医院、州妇幼保健院,县级中医院立项建设;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严格按照每千人口配置1名村医的标准,合理配备、聘用村医并发放政府补助,确保每名村医享受的政府政策性补助月平均不少于817元;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好村医中专学历教育。

3.加快县级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兴仁县、贞丰县、安龙县、望谟县第一批县级立医院改革试点,尽快拟定实施方案。在公立医院继续开展“三好一满意”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大力推行惠民便民服务,推广优质护理服务,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水平。

4.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国家要求,今年将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30元,并确保村卫生室不低于40%的比例;切实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努力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继续实施和扩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有效控制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遏制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快速上升势头。

5.加强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加强政府行政监管,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管理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产品、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利益的违法行为。

6.加大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卫生信息化水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尽快解决总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和分布不合理问题,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一是临床医学类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护士资格愿意到边远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直接招聘录用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取得执业(助理)医生的村医,经考核录用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二是州政府从2016年起每年预算专项资金或争取上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持,在州民族技术职业学院举办少数民族乡土医生培训班、定向招收高中毕业的少数民族青年进行2年的培训后回到本村卫生室工作。三是州政府每年财政预算300-500万元经费用于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全科医生的培训;乡镇产科人员、儿科人员的培训;执业医生考前培训等,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完善投资投入机制,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推进城镇化发展。

1.加大投入,完善机制。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建立州、县两级城镇建设专项基金,保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各种公用事业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城建规费全部用于城市建设和维护,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性作用。二是推进投融资主体多元化。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城建投资体制。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逐步形成城镇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放开市政公用设施经营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国外资本和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益性事业的建设和经营,积极吸纳民间资金和商业银行信贷资金,鼓励股份制市政公用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发行城市市政建设债券,多方积极筹措城市建设资金。三是推行特许经营,拓宽融资渠道。对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议政府授权由经营者出资建设、经营、管理。采取BOT(建设—经营—转让)、BT(建设—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合资合作、股权转让等多种方式,公开招标、出让、转让全部或部分投资权或经营权,吸纳国内外资金,完善项目的价格评估与定价体系,逐步形成城镇基础设施投资—经营—回收—再投资的良性循环机制。四是完善城市管理经营机制,提高经营城市水平。城市建设坚持综合开发、熟地出让,把握好土地投放量,合理配置城市土地资源,实现城镇土地收益最大化。对外公开出让城市路桥“冠名权”、户外广告经营权、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权,收取城镇居民水电附加费、城市垃圾处置费等,努力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最终实现“以城养城”目的。

2.健全管理机构,加强队伍建设。一是从省、州层面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吸引和定向招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充实基础城镇建设管理队伍。二是加大对城镇化建设管理的培训投入的力度,大力培养和引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城镇化工作水平。健全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每个乡镇配备4至6名村镇建设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专门从事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三)创新就业服务机制,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1.整合培训资源。一是在州、县设立一个专门的培训管理机构,负责全州各系统各部门职业技术培训教育和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增设技工学校,在各县职中加挂技工学校牌子。二是成立**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负责培训、职业介绍、劳务派遣和信息发布等工作,形成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2.完善政策支持。出台政策文件,由财政资金对技师进行相应的补贴,提高技师参评的积极性,推动技师发挥作用。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对吸纳残疾人就业、重点就业群体就业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实行小额担保贷款全额贴息政策。

3.深入推进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省的支持,将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试点项目建设转变全面推进建设,实现州、县、乡全覆盖。同时中央和省提高补助资金比例,减少县级财政匹配压力。

(四)深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切实提高社会保障能力。

1.进一步理顺新农合管理体制。撤销新农合机构和牌子,实现机构和业务统一,悬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机构的牌子。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以电子病历系统为核心的规范化医院信息建设;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促进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制定全州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完善转诊审核、费用报销等程序,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控制机制;积极推进医疗付费方式改革,完善与医疗服务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分析和监测制度,合理控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

2.完善养老保险体制建设。一是坚持政府和个人共担责任,对无力承担个人责任的困难群体,由政府代为缴费。在中央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的同时,地方政府根据财力增长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缴费补贴或增发养老金。二是在全省统筹的基础上提高到全国统筹的层次。研究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接轨和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应同行政事业单位缩短差距的政策。

3.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一是深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逐年提高报销比例。从政策设计上对一些必要的自费项目(一次性耗材)应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二是解决医疗资源分配不合理的问题。积极支持和鼓励有资质、有规模的民营医疗机构向贫困县延伸。以提供更多的可选择有资质、有规模、环境好的民营医疗机构,方便老百姓就医。从布局上,逐步让医疗资源处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三是根据目前**医疗保险的管理模式,将改进医疗保险付费结算方式作为此次调研的重点。国家人社部、卫生部把改革医保结算方式作为今后促进医保健康发展、保障基金合理支出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我州实行的是单病种定额付费和普通病种及按项目付费的方式,我们将认真分析历年医保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科学合理地确定和完善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不同病种的医疗费用结算标准,进一步探索适合我州医疗保险的多种付费结算方式,如:总额预付、按服务单元的定额付费、按人头付费、一体化付费等,特别是针对综合性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多种结算方式进行综合结算管理。四是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将次均费用、复诊率、人次人头比、参保人自付自费额、转诊转院率等作为重点监控指标,与信息部门逐步实现医疗保险信息实时监控系统;完善评价方式,引导社会参与,实行部门联动,建立以参保人员满意度为核心、同行评议为补充的医疗服务行为的评价体系,加大对违约、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五是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参保人员的体检费用;中医按摩、推拿费用;用于传染病预防,注射流感疫苗、乙肝疫苗、狂犬疫苗等医疗费用;有药准字号的药品;有消字号的产品;有食药监械(准)字号的普通真长器械、电子压力测量装置、运用卫生材料及敷料、计划生育用品;在定点运动健身场所进行体育锻炼发生的费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累计结余1000元以上部分,可以为其直系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六是为方便异地居住、转诊转院参保人员就医,2016年启动实施**省内异地就医即结算工作,进一步完善州内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不再全额垫付医疗费,本人只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4.完善失业保险政策。一是建议加快修改完善《失业保险条例》。现行的《失业保险条例》在政策的制定上存在一些空白点,如对促进就业方面的功能设置比较简单,更没有对失业保险调控和防控作用的具体规定,在制度的设置上没有形成完善的长效机制。二是建立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职业介绍机构形成联动机制,形成“一条龙”服务。凡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尽可能接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及时为他们办理和发放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由职业介绍机构推荐就业。三是对全员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无人员失业的企业能否进行稳岗补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能否下调或实行浮动费率,既企业解聘人员多的,缴纳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就高,反之费率就低。四是实行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服务重心下移,从失业金申领、发放、跟踪管理等经办服务功能延伸到街道(乡镇)基层平台,促进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的紧密结合。

(五)深化社会福利求助制度建设,推进低保工作信息化管理。

1.完善农低保制度,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对农村低保工作的制度建设。完善低保资金管理、审核审批程序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布等制度,规范农村低保工作。2016年全面建立全州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完善现有农村低保信息网络,把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以及资金的记录、核算、支付、查询服务等纳入系统管理。

2.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合理设置农村低保机构规格、编制,加强农村低保人才队伍建设。统一规范县(市)和乡镇社会救助机构的名称、规格,将机构编制为公务员编制或参公事业编制。专职人员实行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由各级政府进行管理,也可以参考毕节市的做法,县以下的专职人员由县级民政部门直接进行管理,每个乡镇设立低保专职工作人员2名,低保人数较多的乡镇,按保障对象的一定比例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同时,村级配备农村低保协管员,负责农村低保工作。

3.将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纳入事业单位管理。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参照六盘水市的做法,农村养老服务机构作为公益性非盈利组织,纳入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管理,由各县事业机构登记管理部门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每个农村敬老院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或解决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

(六)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强化持续管理服务。

1.多渠道筹措资金。从省、州政府层面,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扩大保障覆盖面,促进保障房出售、加快资金回笼。搭建好融资平台,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吸纳社会资金,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保障房建设。

2、加强后续管理。一是考虑增加住房保障工作管理人员和解决相应的工作经费;二是积极探索采取由住建部门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对所建保障房小区进行管理,或采取由社区牵头,聘请小区内住户进行自助管理等模式进行管理。三是研究落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相关措施,国土部门将配建5-10%的保障性住房纳入土地招拍挂的前置条件,引进房开企业参与,将保障性住房相对分散建设,避免形成新的“贫民窟”。

(七)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增加各类人员收入。总体上采取“提低、扩中、控高”的方式,即通过改革调整现有收入分配格局,将“沙漏形”的社会两极向中间挤压,扩大作为消费主力军的中等收入群体占比,最终形成“橄榄形”的收入分配格局。一是要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为契机,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着力实施机关事业人员收入倍增计划,研究制定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办法,继续配合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根据单位具体情况,结合规范津贴有关政策,制定超出工作、节假日加班补贴的发放规定。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研究完善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二是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薪酬进行指导。三是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加强技能培训,加大劳动力转移力度,大力推进全民创业,提高农民经营性、工资性和转移性收入。加大农业投入,着力提高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提高农民增收幅度。四是加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问题研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深入研究当前企业分配问题,为政府提供依据。五是加快工资立法和执法监督,尽快将工资支付条例纳入人大立法规划,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工资支付的有关问题做出规定。六是加强政府协调和企业工资分配的政策调控,建立健全完善工资指导线与人工成本信息制度,重点强化对行业工资增长的指导,提高指导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七是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完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加大职工民主参与的力度,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政府要制定相应法规政策,增强工资集体协商强制性。九是加强对垄断行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监督。深化体制改革,从体制上打破垄断,形成公平合理的分配关系,改变由于资源优势带来的分配不公;完善工资衡量办法,合理控制收入水平;采取切实措施,将工资外收入纳入工资管理,使这些行业的工资水平与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保持一个合理的比例,防止差距过大。

(八)整合项目资金,实行“五房合建”。

目前,由各部门组织实施的房屋建设项目较多,有公租房、廉租房、教师周转房、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和棚户区改革,项目资金分散,统筹规划缺乏。可由发改部门统一规划、组织实施,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实现资金、土地利用效果最大化。

(编辑:圆圆)

2015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汇报 第六篇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卫生厅医疗服务监管处周晓实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安排部署,卫生厅高度重视公立医院改革。成立了医改领导小组和公立医院改革推进领导小组,确定了*市、*市作为自治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各盟市确定了24个旗县的28所医院作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旗县,开展试点工作。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卫生厅、财政厅、编办、发改委、人社厅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卫生厅起草了《关于推进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准备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卫生厅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并将公立医院改革任务纳入责任状与各盟市卫生局主要负责人签订,同时将主要任务给厅内各处室分工,落实责任抓落实。卫生厅和各地多次举办培训班,加强对公立医院试点政策的解读,采取考察学习的方法,学习公立医院改革经验。卫生厅多次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并开展了全区公立医院改革监测工作,有力推动了试点工作的开展。

各地、各试点医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改革措施积极推进,医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改革效果逐步显现。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各地紧紧围绕公立医院改革目标、领域和主要任务,积极探索,积累了经验。

(一)公立医院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1.加强统筹规划。在自治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指导下,各盟市制定出台了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各地坚持政府主导、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立足当前、谋划未来的原则,统筹医疗资源配置,确定公立医院数量、规模和功能定位,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年卫生厅确定了六大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在呼伦贝尔市先行试点。全区在现有重点专科基础上,有计划地加强慢性病、老年病以及妇女、儿童医疗服务等专科建设,形成基本覆盖居民所有主要健康问题的专科体系。目前,全区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基本完善,有三级综合医院*所,三级专科医院19所,每个旗县均设立综合医院,多数旗县设立蒙中医院,部分旗县设立专科医院。

2.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以三级医院为龙头,促进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合作,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诊疗模式,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目前,我区三级医院托管二级医院的有7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组建医疗联合体的有6个;**市成立功能、体格检查诊断中心,有4个旗县实行了一体化管理;**市乌审旗推行“三制五统一”的运行机制;呼市和**推行县乡五个一体化管理;**市莫力达瓦旗人民医院伸腿举办中心卫生院的成功经验在全区医院院长培训班上进行大会交流;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实行医保、医疗服务、公共卫生、食药监管、财政保障、卫生信息六个一体化管理,推进城乡卫生统筹;全区有70所旗县医院与区内外三级医院自主建立技术合作关系。通过分工协作机制的建立,促进了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了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3.加强公立医院能力建设。近年来,全区公立医院不同程度地加强了基本建设和设备装备,近三年的固定资产额占到固定资产总额的43%,医疗服务条件明显改善。在加强公立医院能力建设过程中,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把旗县级医院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突破口,重点抓好旗县级医院能力建设。一是,从**年开始实施了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每年投入项目经费**万元。我区74所旗县级综合医院分别与北京市26所三级医院和我区**所三级医院确立了对口支援关系;我区部分旗县级蒙中医院分别与北京市13所医院和我区4所三级蒙中医院确立了对口支援关系。通过派出医疗队接诊、手术、开展新技术、新业务、专题讲座,接受骨干医师培训和其他人员进修,提高了受援医院的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北京医院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北京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中医院、包钢医院被卫生部表彰为城乡对口支援工作先进集体。二是,从**年开始实施了骨干医师培训项目,每年投入项目经费240万元。

我区**所旗县级医院选派240名医师,分别由北京市38所医院和我区29所医院承担导师制专科规范化培训。三是,**年实施了县医院能力建设项目,投入项目经费**亿元,在87个旗县级医院重点进行了信息化建设。四是,实施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项目,**年投入项目经费361万元。我区两所三级医院与北京协和医院建立远程高端会诊系统,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与5所旗县医院建立区级远程会诊系统。**年投入经费1235万元,扩展了三所三级医院和25所旗县医院建立远程会诊系统,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监护、远程技术指导、远程教育等,有效提升旗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高疑难重症救治水平。此项工作得到卫生部医管司领导的肯定,并奖励三台病理扫描仪。五是,**年实施农村巡回医疗车购置项目,投入项目经费1400万元。给35所旗县医院各购置一台巡回医疗车,每台车配置11种医疗设备。

(二)创新公立医院体制机制

1.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我区改革的重点是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各地已经开始积极探索实践。一是,明确了各级政府举办和管理公立医院的职责。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制定并落实医院建设、编制、投入、价格、管理等政策措施,为公立医院履行职能提供保障。二是,推进政府其他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公立医院属地化业务管理。三是,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加强医院监管。**年6月卫生厅设立了医疗服务监管处,主要职责是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财务监督和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督制度。有部分盟市卫生局设立了医管科。**市和通辽市已经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加的医院管理委员会,下设医管办,挂靠卫生局。主要职责是受政府委托,负责公立医院资产管理、财务、业务、编制等监管。四是,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我区在公立医院中实行了院长负责制。通辽市按照“决策、执行、监督”协调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准备在公立医院成立理事会,监事会,院务会,合理确定政府作为所有者与医院管理者之间的权责。我区兴安盟、乌海市、霍林郭勒市积极研究制定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制度,推行了公开竞聘院长,实行了任期目标管理和院长年薪制。自治区和各地加强对院长的培训,推行院长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

2.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补偿机制的改革是难点,也是重点。是关系到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改变过去“以药养医”、趋利经营方式的关键。我区各地通过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破除“以药养医”机制。

(1)明确政府对公立医院举办的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包括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政府性亏损等运行经费,离退休人员工资等。**市对二、三级综合公立医院按编制人数工资额70%补贴,中医院按90%补贴,其他医院实行全额补贴,同时给予专项补助;全市对公立医院的补助额占医院总收入的**%,对所产生的水、电、暖等日常费用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市从**年开始,将市直属公立医院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全额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年阿拉善盟财政补助**万元用于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比例达到90%,阿右旗人民医院财政补助100%。乌海市财政补贴医疗服务人员工资达到70%。

(2)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推进医药分开。全区实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旗县,实行了收支两条线,取消了药品加成。目前,全区已经有26所旗县医院取消了全部药品的加成,有5个旗县医院取消了基本药物加成。**市在所有旗县级公立医院中取消了药品加成,由此减少的收入由政府每年进行一次性补助。地方财政按药品销售总额的15%给予补偿。准格尔旗在取消药品加成后,旗财政采取“先减后补”和“以奖代补”的方式,依托“财政补医”和“医保补医”两个途径,专项投入870万元用于补偿公立医院取消医药补医及价格因素造成的政策性亏损。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两年来,共让利群众2600万元,有效地降低了群众医疗负担。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所有公立医院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年市政府投入300万元予以补偿。

(3)合理调整医疗收费标准,建立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年5月卫生厅召开了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和成本核算工作培训会议,为制定公立医院补偿政策奠定基础。

(4)完善医保支付机制,推进总额预付、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复合支付方式改革。我区25个旗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探索按病种和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结合开展了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流程,加强成本控制,规范合理用药,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

3.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医院运行机制的改革推进了医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了医院的管理水平、医疗质量、效率,对患者顺利安全就医起到了保障作用。一是,各医院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按照卫生部下发的医院各项制度完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二是,不断完善了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执行了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报批制度,实行了院务分开,推进民主管理。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为了使医院报表更全面,信息决策相关度更高,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加强医院的监管,有利于降低成本和绩效考核,卫生厅举办培训班,推行了卫生部制定的新会计制度,各医院正在筹备实施。部分三级医院实行了总会计师制度。四是,改革人事和分配制度。各医院实行了全员聘用制,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了以服务质量、岗位工作量、服务效率和岗位责任为基础的综合绩效考核制度,做到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提高临床一线医师和护士的待遇,调动了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4.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卫生厅指导各地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医务服务监管职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实现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均依法实行全行业统一监管,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准入和退出机制。一是,建立医院评审评价机制。卫生厅按照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评价标准》,制定了《**自治区医院评审实施办法(暂行)》,并根据自治区实际,遵循卫生部“内容只增不减,标准只升不降”的原则,研究制定、印发了《**自治区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开展全区新周期医院评审工作。新周期的评审机制包括了自我评价、现场专家评价、统计评价、社会评价和跟踪评价环节,通过对医院围绕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的评审评价,推进医院标准化管理,提高医院管理和服务水平,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规范医院评审专家的遴选与管理工作,提高医院评审质量,充分发挥医疗卫生管理技术专家在本领域工作的作用,确保医院评审的科学性和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卫生厅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医院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对专家的遴选、管理、培训、派出、权利和义务做出明确的规定。为了规范评审,卫生厅组织专家编写了《医院评审手册》。确定评审要素10380条,开发了管理和评审软件,此项工作受到卫生部医管司的肯定,决定派员参加我区第4次专家论证会。为切实推进和指导各盟市开展好新一轮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卫生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于2015年7月至9月期间举办了两期医院管理干部培训班和一期医院评审骨干专家培训班,对医院管理和医院评审、评价进行了培训,接受培训人员近600名。二是,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机制。去年卫生厅制定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考核领导组织、办事机构,认定了考核机构并开展了医师考核工作。三是,建立日常监管机制。我区各地按照统一安排,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及配套文件、《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疗器械临床合理使用与安全管理方案》、《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及指导工作规范》、《内镜与微创器械消毒灭菌质量评价指南》等法规、规章,开展了监管工作。尤其今年,按照卫生部要求,加强了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重点加强了机构、人员执业资格监管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四是,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2015年自治区司法厅、卫生厅、保监局联合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实施意见》,全区已有7个盟市建立调处机构55个,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建平安医院。同时在医院中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在卫生行政部门落实《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制度暂行规定》。五是,建立医院运行监测机制。确定了信息统计指标、开发软件,为及时、准确汇总分析医疗服务信息,为各医院统计评价工作打基础。

(三)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

1.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近几年,卫生厅按照卫生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优质医院创建”、“医疗质量万里行”、“优质护理示范工程”、“三好一满意”等专项活动,有力推进了各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服务行为逐步规范。一是,建立健全了质量管理组织,加强了重点质量管理培训,通过评价、分析、反馈、整改、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二是,各医院加强了临床科室建设,三级医院临床科室756个,已经二级分科的有**个。同时加强重点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建成自治区临床医学领先和重点学科65个,盟市重点专科141个。今年在74所旗县医院中,每所确定了3个重点专科由对口支援的医院帮助扶持建立,并明确了责任。三是,开展了临床路径试点工作,卫生厅21所三级医院开展了22个专业11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试点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评估方案。通过推行临床路径,加强了病种质量管理,规范了临床检查、诊断、治疗和使用药物,控制了成本。四是,各医院规范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执行了基本药物采购供应管理制度。卫生厅推进了医疗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五是,部分医院在加强规范和保证质量的基础上,试行了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降低了患者医疗费用。

2.完善医院服务。各地各医院努力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模式,从患者最急需、最关切的问题抓起,创造患者良好的就医环境,采取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缩短患者就医等候时间,提高患者满意度,社会反响较好。一是,新建改造门诊设施,标识醒目,优化服务流程,提供导医服务,方便群众就医。通辽市医院院内的标识使用了蒙汉两种文字;包钢妇产医院在门诊各楼层增设收费点;包医附院成立客服队,为患者就医提供服务;**县医院建立急救联动协调机制,提高了急救能力。二是,三级医院和部分二级医院延长了门诊时间,实行了双休日和节假日全天门诊。三是,三级医院全面实行了预约诊疗服务,制定了工作规范,丰富了预约形式。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和包医一附院通过12320信息平台开展预约诊疗服务试点后,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以12320为统一平台实施预约诊疗服务的通知》,要求全区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分步统一到12320的平台上运行。

3.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卫生厅去年实施五项工程之一就是卫生信息化建设工程,本着建设一个信息平台、打造急诊急救和信息传输两个通道的思路,启动了“3533”卫生信息化工程。3级平台、5大系统、3个基础数据库,3项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卫生厅实施卫生信息化建设工程的要求,全区各医院加强了医院信息化建设。一是,三级医院加大投入,改、扩建医院信息化平台。增添医疗信息系统软件,实现医院信息化管理。逐步与区域卫生信息系统对接,实现支持日常监测信息自动采集、上报和开展远程会诊。二是,卫生厅规范了全区医疗机构ICD编码和住院病案首页。在三甲医院中先行推广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评价工作。此项工作已被卫生部确定为全国8个试点省区。三是,利用2015年县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在87个旗县医院中开展了信息化建设工作。各地按照卫生部县医院能力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技术方案要求,医院信息化系统建设要达到三级部署中的高级部署,实现临床服务、医疗管理、运营管理系统功能。同时,卫生厅要求增加临床路径模块功能,提高各医院信息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四是,利用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项目,加强了医院信息化建设。五是,卫生厅高度重视医院信息化建设,在医院评审实施细则中规定,二、三级甲等医院信息化建设不达标一票否决。

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改革试点工作进展不平衡。从我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来看,一方面地区进展不平衡,试点地区和试点旗县对推进改革有差异,包括领导认识上的差异和地区内经济、社会发展上的原因,决定了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推动的力度。另一方面,改革任务进展不平衡,公立医院改革中体系建设、医院内部管理成效多一些,涉及管理体制、补偿机制改革成效少一些。按照公立医院改革目标来看,改革是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只有坚持公益性才能完整准确地把握试点的政策框架,在体制机制改革上大有作为,才能让群众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2.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区公立医院机构不尽合理,综合医院多,专科医院少。优势医疗卫生资源城市多,旗县少,而且地区分布不均。三级医院患者多,基层医院患者少,大量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加重了患者看病难、看病贵。二级医院医疗资源的差距制约着医院评审标准的落实。

3.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不健全。公立医院公益性必须有健全的补偿机制支撑。由于我区没有公立医院财政补助统一政策规定,致使各医院财政补助政策标准不一。鄂尔多斯市公立医院补助占到医院总收入的31.8%,而**市公立医院补助仅占医院总收入的6.1%,全区公立医院财政补助占人头费的比例从4%至100%不等,差距极大,造成各公立医院不在同一管理的平台上。一些医院为了生存、发展,出现趋利行为,药品费用占到住院费的一半,严重制约了公立医院的改革推进。只有政府职责明晰、责任到位,取消药品加成,各级政府建立稳定的补偿机制,才能破除逐利机制,回归公益性。

4.政府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随着改革的深化,任务将更加繁重,难度将逐步加大,需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统一协调解决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管理体制改革需深入研究。从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来看,各地建立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做法不一。因此,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管办分开”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还需要深入探索实践,借鉴经验,形成共识。

三、下一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思路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和卫生部五部办《关于做好**年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进程中,重点组织开展旗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下发关于推进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改革试点思路和目标是在实践中探索、完善,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分层推进、先易后难、重点突破。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围绕政事、管办、医药、营利与非营利性四个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旗县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旗县公立医院的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力争使旗县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

1.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指导,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制止公立医院盲目扩张和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

2.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认真借鉴全国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探索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出资者和经营管理者责任。重点要推进医药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完善我区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配合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出台。在实施医院成本核算工程基础上,调整医疗收费价格,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先调整床位、挂号、护理费,第二步再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与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补偿办法。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自治区、盟市、旗县共同建立稳定的补偿机制,明确财政补助比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政策,确保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彻底改变“以药补医”。

3.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年内全区开展新周期医院评审工作,下发评审手册,开展培训。规范医院评审评价。对第一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督查。加强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开展统计评价。完善日常监测机制。对各地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进行调研、督导。

4.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推进医疗质量管理,完善医院服务,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

  •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汇报(2016-08-13)
  •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201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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