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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工会工资集体协商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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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总工会调研报告
乡镇工会工资集体协商调研报告 第一篇

XX镇总工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市总工会的指导推动下,XX镇的基层工会组织网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工作成效也日益明显,尤其是于2009年底成立的镇总工会,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指导服务基层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已成为新区工会组织体系中承上启下、不可缺少的重要层级。前一阶段,我们抽调专人,对全镇各工会一年来的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专门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工作现状

XX镇总工会成立以来,在健全基层工会组织网络,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发展。随着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的完成,非公有制经济体制占据了主导地位,基层工会组建和职工入会工作也迎来了新的挑战。为确保基层组建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建立了镇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多方配合”的工作格局。同时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三个同时”(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工会组建工作的开展。目前,四镇两办下设的89个行政村、7个办事处,已全部建立了工会委员会。二是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针对镇总工会辖区内企业和职工的特点,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会维权网络,在全镇的企业中大力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共签订工资集体协商41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3份。

三、镇总工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受到思想认识、组织体制、工作机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当前镇总工会还没有完全适应工作职责的要求,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

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领导重视不够。个别企业少、职工少、工会工作基础薄弱的镇街领导对工会的性质和职能、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到位,对工会工作开展重视支持不够。二是工会干部专职不“专”。镇总工会出现了专职工会干部以兼职为主,主业为辅的现象,造成工会干部专职不专,使工会成为摆设,工作流于形式,难以有效开展各项工作。三是工会职能不清。现在虽然都成立了总工会,但对总工会的职能认识不到位,仍然以工会委员会的角度看待问题,工作缺乏主动性。四是人员随意变动。工作人员随意变动较为严重,流动性较大,有的工作人员走了,工作没人接收,导致工作“没人管”,出现空岗现象。

四、加强镇总工会建设的对策建议

加强镇总工会建设,是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当前,针对镇总工会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推进镇总工会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镇总工会的工作水平。1、进一步提高加强镇总工会建设的重要性的认识。破解当前镇总工会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只有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不断健全镇街一级工会组织网络体系,才能把更多的非公有制经济体制和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置于党的领导下,团结在党的周围,更好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2、为镇总工会开展工作创建良好的舆论氛围。首先,要加强《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宣传,大力宣传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历史地位和突出贡献,推动全社会认识工会、了解工会、接受工会、欢迎工会。其次,要加强工会基本知识的宣传,积极培养党政领导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对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正确认识,使他们充分了解工会在促发展、维护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再次,要加强工会重点工作【乡镇工会工资集体协商调研报告】

和重大活动的宣传,使工会工作妇孺皆知、深入人心,为工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最后,要大力宣传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树立工会“职工合法权益代言人”的良好形象。

3、进一步规范镇总工会的工作职责。要着眼于镇总工会工作的长远发展,围绕解决镇总工会“干什么”的问题,从五个方面确立镇总工会的主要职责:一是抓好辖区内基层工会组建和职工入会工作,切实做好农民工入会工作。二是加强镇工会维权机制建设,做好职工维权和农民工的双向维权工作。三是结合实际做好引导和服务职工工作,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和送温暖等活动,努力为职工群众多办好事实事。四是组织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和创争活动,团结和动员职工为推动镇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五是指导和帮助基层工会开展工作,代行基层工会难以履行的工作职责,及时解决基层工会工作中的问题,维护基层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

4、加强镇总工会的干部队伍建设。通过以会代训、短期培训、鼓励自学等多种形式,抓好工会干部任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帮助镇总工会干部提高从事工会工作的本领和能力。同时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对做出突出成绩的镇总工会干部予以表彰,充分调动镇总工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5、指导镇总工会充分发挥作用。主动加强与党政领导沟通,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为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同时,要认真总结开展创建活动中的经验,结合新的形势健全完善创建活动的工作规划、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不断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发展,促进镇总工会切实发挥作用,肩负起总工会应有的职能。

关于马鞍山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调研报告
乡镇工会工资集体协商调研报告 第二篇

关于马鞍山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调研报告

【乡镇工会工资集体协商调研报告】

作者:李 迅 发布时间:2013-07-13 11:06信息来源: 马鞍山市总工会

【乡镇工会工资集体协商调研报告】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对于企业转变工资决定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分配制度,形成企业工资分配正常增长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扎实推进“双走访、三服务”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根据省总有关文件要求及马鞍山市总相关活动的部署安排,5月份以来,马鞍山市总工会第二走访调研组,对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听取基层工会汇报、召开企业负责人、工会干部及企业职工代表座谈会和个案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先后深入到和县、含山县、当涂县、市教育工会、交行马鞍山分行、博望新区等不同类型企事业单位进行了调研,深入了解我市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乡镇工会工资集体协商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马鞍山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和谐马鞍山”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建机制,巩固基础;抓重点,注重深度;破难点,努力创新;以上下联动,多方互动,典型推动等多种方式,积极建立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努力实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和谐统一。

1、党政重视,强化领导。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由党委、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市总工会把2011年作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并明确对未完成工资集体协商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在涉及各项集体和个人的评先评优中实行重点考核,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职工参与的工资共决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按时足额支付保障机制。今年马鞍山市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意见,8月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首次要求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及市各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工资集体协商的目标任务和考核要求。县(区)政府先后下发推行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文件,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党政目标责任制,对所属区域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积极部署推进。各县区均成立了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政府分管领导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工作责任状,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创建和谐企业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如和县将工资集体协商列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雨山经济开发区积极在辖区企业内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超过60%的企业分别上调了职工工资,其中,6家规模较大的企业平均为员工上调工资10%以上。

2、联动协作,合力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坚持定期例会制度,研究解决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中的重点、难点以及全局性问题,并明确责任,加强考核,开展督查,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未达标的单位,在工会组织的各类评先中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先后出台了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集体合同要约行动等专项工作制度,推广使用集体协商要约参考样本,统一规范协商程序。各级工会组织将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融入工会的基础性、全局性工作中,坚持“抓重点、破难点、补弱点、攻盲点、创亮点”,以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多措并举,大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成立了由劳动、法律、工资等方面10位专家组成的工资集体协商顾问团,以及由54名工会干部组成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与此同时,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市总党组所有成员分别建立了工作联系点,量化分解目标任务,定期督查。加强工作调研和分类指导,并通过试点探索,样板培育,典型引路,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乡镇工会工资集体协商调研报告】

3、突破创新,取得成效。积极引导基层工会开展行业性和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如花山区餐饮行业经过5轮工资集体协商,《马鞍山日报》公示,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签订了目前全省规模最大的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今年4月以来,马鞍山市建筑行业经过7轮协商,7月份,马鞍山市

在全省首签市级建筑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合同》覆盖建筑企业352家,惠及职工近11.3万人;同时,慈湖高新区在全省首签省级高新区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随着“两个普遍“工作的深入推进,企业劳动关系双方共同参与工资分配的集体协商制度有效推进,覆盖面逐步扩大。截止到目前,全市集体合同已覆盖1435家企业、19.6万名职工,工资专项协议覆盖1248家企业、11.2万名职工。从统计情况看,自开展工资集体协议工作以来,大多数企业职工随着企业发展工资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劳动关系更为和谐,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有效调动,企业凝聚力增强,促进了企业和谐发展,实现了职工与企业双赢。

随着马鞍山市深入开展“全民创业”和“项目推进年”等活动以及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文件,进一步营造了和谐、宽松的创业和就业环境,全市非公经济呈现出增速大、质量优、发展快的良好态势。同时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对城镇新增就业和再就业的拉动作用也日益凸现。截止到8月底,我市三县三区个体工商户已超过6.9万户,民营企业超过1.6万户,吸纳从业人员近30万人,已成为实现创业和就业的重要渠道。

二、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随着各类所有制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国内外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我市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企业职工工资分配领域也产生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走访调研中发现,我市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中存在着以下困难和问题:

1、认识不够到位。一是政府领导有顾虑,“企业不想签”。 由于“五险一金”基数逐年上调,部分企业消极对待工资协商,少数政府领导担心影响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据测算,如数缴纳“五险一金”、规范实行工资增长机制的企业,比不缴纳的同类企业用工成本提高40%以上。我市非公企业大多数是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市场变化等,使企业运行成本上升,市场竞争压力加大,有的企业以生存困难为由,不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有的外资企业认为工资集体协商不是必须执行的法律条款,采取规避态度。有些企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规避工资协商,一些服务型企业劳务派遣工成为工资集体协商盲区。二是工会干部有担心,“工会不敢签”。有的企业工会难以发挥作用。非公企业的工会干部大都受雇于企业老板,基本是兼职,只能“看老板脸色行事”,开展企业职工工资协商时既有顾虑又有难度。三是职工素质有差异,“个人不知道签”。职工关注度不够高。不少职工认为工资集体协商与自己关系不大,据2012年我市企业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状况问卷调查显示,有超过一半以上的职工表示“没看过”集体合同文本;有的职工求职不容易,怕维权会丢岗位,不敢参与工资协商。

2、规范不够到位。一是有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流于形式。有的企业协商程序不规范,“重数量、轻质量,重签约、轻履约”现象客观存在,有的协议是企业主与企业工会“碰头”后的产物,未经职工充分参与或协商结果未向职工公布,有的协商内容仅有原则性条款,有的仅是将示范文本填写空格、双方盖章,应付考核。二是一线职工的收入仍然偏低。市区部分企业生产一线工人、辅助生产工人的工资低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少数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随意单方制定过高的劳动定额,职工收入增长缓慢,增长部分大多来源于加班加点。三是劳资双方的集体协商能力有待提高。参与协商的企业经营者与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实际地位和掌握信息不对等,较难形成平等协商的氛围,企业经营者强调企业经营状况单方决定工资水平、工会和职工代表不敢要约不会协商等问题依然存在。参与各方对工资集体协商的相关法规政策及方法、程序还缺乏深入研究,协商水平和协商技巧有待提高。

3、机制不够到位。一是三方机制覆盖不全面。有的县(区)三方协调机制的组织机构尚未建立健全,有的县(区)和开发区还未建立企业家协会或企业家联合会,组织建设不完全到位,参与主体不够健全,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开展只能依靠部门间的临时合作,缺乏长期、稳定、规范的工作机制。二是工会组织在非公企业未实现全覆盖。已成立的企业工会力量和工作基础薄弱,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没有独立的工会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织也不够健全。因行业工会和行业商会、行业协会组织的缺位,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缺乏基础。三是工资集体协商的支撑平台不健全。虽然每年省市都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但不具备强制性,只作为协商的重要参考。再者目前政府有关方面为工资集体协商提供的数据比较笼统,集体协商所需要的包括省内、省外同行业工资水平等指导性较强的动态数据缺乏,不能满足不同岗位、不同工种、不同行业企业决定劳动定额与工资水平的实际需要。

【乡镇工会工资集体协商调研报告】

4、法规不够到位。支撑工资协商的法规散见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中,而且都是原则性要求和措词为“可以”的选择性条款,可操作性不强。现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对规范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行为的内容、程序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但均属于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部门规章,没有相关实施细则。2011年正式实施的《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明确签订集体合同成为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为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法律武器。但上述法律法规对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缺乏刚性监督,对违反协议的行为缺乏必要的罚则,难以形成强有力的约束。企业是否开展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和协商质量的高低,往往还取决于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和开明程度。

三、对策建议

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对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形成企业合理分配机制、建立和谐的新型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现实和深远的意义。地市工会如何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担负起职责、发挥重要作用,笔者认为应在“十个加强”上,下真功、求实效。

一要加强工作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因此 ,地市工会应当主动推动党委、政府制定出台贯彻实施意见,建立由党委、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努力形成党政主导、工会力推、多方配合、企业和职工广泛参与的推进工作大格局。

二要加强三方联动。协商劳动关系三方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整合力量,加强联动。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履行行政职能,加强指导、服务、管理和监督。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大工会组建力度,培育工资集体协商主体,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和企业职工方协商代表队伍建设。各级企业代表组织要督促企业将工资集体协商纳入企业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中,认真履行集体合同,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三要加强调查研究。把调研本地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及职工收入情况作为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的重要内容。全面、准确地掌握各类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出台一系列指导性意见和政策,为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

四要加强学习培训。定期对各级工会干部和职工协商代表进行分级培训,并把集体协商知识作为新任工会主席岗位培训的必修内容,使工会工作者普遍具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需要的理论素质,提高职工协商代表的协商水平和各级工会干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能力。

五要加强工会组建。深入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建会行动;强力推进“双措并举、二次覆盖”;建立和完善建会数据软件管理系统;开展“双亮”活动;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工会组织建设和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不断提高企业建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要加强职代会建设。职代会是是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必经的法定程序和主要环节。职代会制度与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互为作用。职代会制度保证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运行的合法化、规范化,是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平台。因此必须加大力度,多措并举,保障这两项制度的同步推进、健康发展。

七要加强专业服务。组建由工资、法律等专家组成的工资集体协商顾问团或专家组,成立以工会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干部等相关专业人员为主体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具体负责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政策法规、谈判技巧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接受基层工会聘请直接参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

八要加强典型培育。坚持“抓重点、破难点、补弱点、攻盲点、创亮点”,注重培育不同类型的典型,注意挖掘工作亮点,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努力发挥典型示范和引路作用,通过召开推进会、现场会、观摩会等形式,推广典型做法。通过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已经实践证明的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成效和经验。

九要加强分类指导。坚持因地因企制宜,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指导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重在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生产经营比较困难和效益较差的企业,重在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非

国有企业参考企业工资指导线等因素,重在解决企业职工工资总额随企业效益增加而相应提高等问题;指导实行垂直管理的企业,在工资总额由上一级确定的情况下,重点围绕绩效分配开展要约协商,理顺企业内部分配关系。

十要加强督查考核。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大工作检查和督促力度,不断建立健全约束和激励机制。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不得参加“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诚信企业”评比表彰,企业经营者不得授予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

(作者系马鞍山市总常务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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