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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研判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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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形势分析研判报告6
刑事案件研判分析报告 第一篇

六库镇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情况报告

六月份,我镇社会治安工作继续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认真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始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积极探索建立维护社会治安长效工作机制的有效途径,扎实推进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确保了一方的平安。现报告如下:

一、全镇社会治安大局的总体状况

(一)强化平安建设的各项措施

我们继续在强化基础建设上下功夫,全力推进平安村建设。加大对学校安全管理和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力度。认真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努力提升安全创建水平和档次,全力促进全镇社会治安和谐平安。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六月份我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件,调处3件,调处成功率100%。镇党委、政府针对突出的热点、难点、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解。包片领导带领督查定期不定期深入各村监督与检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力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三)积极开展平安建设活动

我镇积极响应县创建平安建设活动的工作,在创建平安建设活动中,开展主要三点工作,具体如下:

一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月排月调月报表季分析”制度,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加强特殊群体教育,通过创建“无毒社区”、“反邪教警示教育”等活动,健全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

三是深入开展矿业管理、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等专项行动,解决突出治安问题。

二、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主要因素

一是征地拆迁,部分群众不满意征地拆迁的补偿款上访事件。二是治安案件,偶尔发生在民间纠纷和夜晚(小偷小摸、打架等)较多。

三、下一步工作对策

(一)积极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 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要及时发现、调处、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加强信息沟通,深入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工作提高纠纷的调处率,要妥善处置好群体性事件,防止和减少因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

(二)加大防范力度,减少和堵塞违法犯罪发生的几率 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全面落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重点加强人防、物防,通过经常宣传,增强全镇群众的防范意识,加大对案件易发时段、场

所、区域的治安防范力度;强化基础,提高管控能力,坚持从源头上治理,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加大对周边重点工程在建工地的治安防范力度。

六库镇综治维稳办

2014年6月15日

事故研判调研报告
刑事案件研判分析报告 第二篇

财神镇中心小学

学校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

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分管学校安全副校长为学校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负责人,办公室主任

为学校安全信息兼职报告人。

二、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值周领导以便及时进行分析、

研判和报告。

三、值周领导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对事故情

况进行收集、分析和研判,并如实报告教育管理中心、教育局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安全职能

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组织人员对事故类别和性质进行分析和研判,并向相关

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刑事案件研判分析报告】

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

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

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

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发食物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救援施 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

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如果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事故现场人不向学校和相关部门及时报告的,将追究事

【刑事案件研判分析报告】

故现场人的责任。

财神镇中心小学

2014年9月1日篇二:安全事故收集、分析、研判、报告制度 凤州镇中心小学

安全事故收集、分析、研判、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学校重大突发事件,保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分管校长为学校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负责人,政教主任为学校安全信

息兼职报告人。

二、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值周领导以便及时进行分析、

研判和报告。

三、值班领导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对事故情

况进行收集、分析和研判,并如实报告教育局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

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学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后,应当组织人员对事故类别和性质进行分析和研判,并向

相关部门报告。【刑事案件研判分析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

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

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

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

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发食物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救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

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篇三:安全信息收

集分析研判报告制度 岚头镇中心完小

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 制 度【刑事案件研判分析报告】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

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分管学校安全副校长为学校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负责人,总务主任主

任为学校安全信息兼职报告人。

二、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值日领导以便及时进行分析、

研判和报告。

三、值日领导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对事故情

况进行收集、分析和研判,并如实报告教育管理中心、教育局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安全职能

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组织人员对事故类别和性质进行分析和研判,并向相关

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

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

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 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发食物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救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

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如果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事故现场人不向学校和相关部门及时报告的,将追究事

故现场人的责任。 岚头镇中心完小

2015年3月2日篇四:风险研判报告 秦淮区检察院风险研判报告 伴随着世界经济及我国经济形势的变化,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工作面临着严峻

形势,检察机关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的任务更加艰巨。

为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后面临的新形势,更加主动地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秦淮区检察院会

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经济、治安等领域各类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经济发展、

社会治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形成如下分析意见:

一、当前不稳定因素现状

1、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刑事案件仍呈高发态势。 2008年度我院共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330件530人,受理侵犯财产类案件201件354

人,占受理案件总数的60.9%;

2、经济领域不稳定因素增多,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突出。 在我区所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国有企业运行中职务犯罪突出,是引发企业不稳定因

素的根源。2008年我院共立案查处国有企业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七件八人,

占查办的整个职务犯罪案件的50%左右,涉案金额数百万元。从案件分类来看,贪污两件三

人,贿赂两件两人,挪用公款三件三人,且都是5万元以上大案件。从发案的行业分布来看,

多集中在金融、工程建筑等行业。主要特点是: 一是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职务犯罪严重。在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办的案件中,国有大中型

企业占了近一半,而且多集中在“三 类企业”即亏损企业、垄断行业、热门行业的企业。二是企业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犯罪居

多。如今年来立案查处的省农业发展银行人力资源部吴某和客户服务部赵某贪污案。三是利

用小金库犯罪的较为突出。约有25%的贪污、挪件案件系利用小金库所为。四是利用国企改

制之机,在国企重组、改制、破产、转让、租赁和承包经营过程中,钻改革空子,大肆侵吞

国有资产犯罪呈上升势头。此外,赃款追缴难度大在查办国企职务犯罪案件中反映也越来越

突出。

3、拆迁工作涉及各方面利益,是最有可能产生不稳定因素的环节。 我区老城内危旧房屋多,旧城改造的任务重。随着南京南站的建设,大校场机场的搬迁,

红花地区的拆迁量也日益增大。拆迁历来是政府的核心工作,各方利益诉求容易引发激烈冲

突,是不稳定因素最有可能的集中爆发点。体现在:一是群众的拆迁安臵问题。矛盾的焦点

是拆迁安臵不及时、长期在外过渡,补偿款不足、不到位,损害被拆迁人的利益、影响被拆

迁人的生活,并且得不到妥善解决,因此形成历史问题,容易引发各类刑事案件。二是拆迁

过程中有可能涉及职务犯罪。在实施拆迁过程中,因制度不健全、监督根不上,拆迁单位工

作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开发商等之间可能存在贪污贿赂等犯罪,最终侵害国家利益、侵害 被拆迁人利益。三是一些拆迁户借助突击搭建违章建筑等非法手段,意图牟取超额拆迁

补偿款,极个别拆迁户借助黑恶势力对抗政府,引发刑事案件。 由拆迁引发的刑事案件政策性强,强调对矛盾的妥善处理,而不仅仅局限于案件办理,

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我院办理的犯罪嫌疑人邓美华妨害公务案最为典型。

犯罪嫌疑人邓美华在自家拆迁过程中,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先后到区市容局、司法局,玄武

法院、市法院等机关无理取闹,辱骂工作人员,严重扰乱国家机关秩序,后在公安机关出警

时将二名公安民警打伤。为妥善处理该案,检察院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二、不稳定因素原因分析

1、秦淮区作为一个老城区,贫困人口、外来人口数量较多,人员流动性较大。由于目前

贫困人口、外来人口的受教育程度偏低,多数无固定工作,他们渴望发财致富而无一技之长,

容易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他们追求经济利益的犯罪占了大多数,这是长期以来我区侵犯财产

类犯罪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

2、社会矛盾得不到有效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纠纷得不到及时处理,矛盾加深、激化,演

化成刑事案件。例如,2008年12月12 日晚22时许,秦淮区行政执法大队及秦淮区城市警察大队组成十余人的联合执法队对秦

淮区剪子巷193号附近的多家皮鞋店门前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整治。当联合执法队

至第五家皮鞋店时,遭到摊主阻扰,引发围观人员起哄继而对现场执法人员围攻。正在附近

酗酒的冷大峰、胡兰等闻讯,因与上述被整治第五家店主系亲戚关系,遂迅即窜至现场不问

情由参与抗拒执法,已涉嫌妨害公务犯罪。

3、导致国企职务犯罪的原因,一是权力失去监督制约是国企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对企

业经营者的经营决策权缺乏监督,为职务犯罪打开方便之门。二是国有企业经营者综合素质

不高是国企职务犯罪的直接原因。一些综合素质不高的人走上国有企业领导岗位,往往经不

住物质利益的引诱,违法犯罪成为必然。三是企业内部管理体制落后、管理混乱是国企职务

犯罪的关键原因。部分国企管理制度混乱,松散、低效甚至失控,给职务犯罪分子有隙可钻,

有机可乘。

三、维护社会稳定的对策建议

1、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检察机关要依法打击侵犯人民权益、危及财产安全、破坏经

济秩序的严重刑事犯罪,注重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地区安全稳定,

切实在地区篇五:研判调研报告 学生思想动态的调研报告 顾宪成曾说“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我们学校的同

学是否是这样的呢?所以我们系重点调研了学生对近期社会热点问题的看法和反应,就以钓

鱼岛撞船事件为例进行展开,以座谈会、个别交流等方式进行调研。 根据我们的调查,发现同学们对社会热点的看法及态度有以下4种情况: 第一种极个别同学偏激、极端的态度,他们认为日本的这一做法是不对的,侵犯了我国

的领土,对日本的敌对情绪较为强烈,虽然没有想去诸如游行示威等剧烈的方式表达爱国情

怀,但从自身角度,积极地抵制日货,支持国货。我们不否认他们的爱国情怀,但是这种做

法太过偏激,不够理智,更需要加以引导和教育。 第二种也是个别现象,一种盲目的态度,他们对钓鱼岛事件根本不知道,没听说过,对

其他国家大事和社会上发生的热点问题也漠不关心。我们认为这种态度是不对的,作为一名

中国人,我们应该关心我们的国家大事,只有有了大家才有小家,做人不应该碌碌无为。缺

乏足够的政治敏感性和社会责任感,对于整个社会发展是不利的。 第三种事不关己态度的同学不在少数,他们认为这是国家的事,是政府的事,与我们平

凡的大学生无关,学生也管不着这些大事,觉得离自己很遥远,作为学生应该以学习为重,

其他事次之,我们认为这种态度的同学民族精神意志比较淡薄。 第四种有一部分理性合理的态度,他们对于日方说“钓鱼岛历史上从不属于中国”这句

话发表了自己观点和看法,他们从历史的角度反驳了这一句话,并且引出很多的史实,我们

认为这种态度定位和角度都比较正确,能够用所学到的知识正确理性地有自己的判断,也对

时事政治和身边发生的事有较为成熟的认识。 根据调查结果来看,我们发现整个大学生队伍对时事政治和社会热点问题的关注程度还

不够,对它的敏感度和认识度仍不足。随着就业形势的严竣化,“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

圣贤书”的大学生势必会被社会竞争与时代发展的潮流所淘汰,温家宝总理也在同济大学演

讲时讲到:一个民族有一些关注天空的人,他们才有希望;一个民族只是关心脚下的事情,

那是没有未来的。中华民族是大有希望的民族!那么从学校教育这个角度出发,希望同学们

经常地仰望天空(关注社会时事),学会做人,学会思考,学会知识和技能,做一个关心世界

和国家命运的人。所以应该加强现今大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多点关注国家的时政,只有了

解清楚社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才能在飞速发展的社会中更好地全面发展。

如今的科技发展迅速,大学生通过网络就可以及时了解国内外的时事社会动态,还可以通过

电视、阅读报纸、收音机、校宣栏杆、别人口述等多种多样的途径来获取、了解更多的时事

【刑事案件研判分析报告】

信息,但首先需要有一颗赤诚的爱国之心。 所以我们也建议学校可以开展一些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活动,如思想教育讲座,通过社

团等一些活动也可以组织同学们看一些爱国主 义的电影,这样可以培养同学们的爱国情操和增强爱国主义的信念。另外也可以举办一

些时事知识竞赛,这样有利于同学们关注时事,了解当今的形势。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看到在当今大学生群体中爱国主义教育的不足,但我们也有理由相

信,通过理论知识不断深入和切实有效地实践过程,爱国主义教育定将会以各种全新的方式

融入到大学生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去。

1月份治安研判报告
刑事案件研判分析报告 第三篇

治安形势分析研判报告

为及时掌握维稳工作的矛盾隐患和薄弱环节,适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确保XX乡安全稳定,我乡召集相关部门对1月份辖区维稳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形势分析

据统计,1月份,我镇没有发生到县上访事件。本月无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和火灾事故发生,调处矛盾2起,分别为XX村民要双份村民待遇问题和XXX村民组长选举后的问题。

分析本月维稳形势有以下几个特点:

1、通过年底的集中排查和加大治安巡逻,刑事和治安案件得到有效控制。

2、市场管理等方面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提高,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总之,1月份XX镇维稳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重大信访案件和较大恶性刑事案件,无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组织,宗教专项整治工作平稳有序,企业生产秩序安定。但从对情况的认真分析看,尚存在一些隐患和不足。表现在:流动人员比较多,管理难度比较大,节后仍要重视防火和鞭炮安全问题。

二、下月份维稳形势预测

二月份,从历年来的情况来看,二月份影响农村安全稳定的因素可能来自于以下方面:

1、年初开工,工友、朋友重聚,可能出现酒后闹事的情况。

2、春节期间,大部分工厂和商户停业,门户看管相对松懈,可能发生偷盗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1、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密切关注各企业和员工间的工资利益关系。

2、继续加大巡逻防范力度,对易发案件的地段,特别是没有安装摄像头的地方,不定时开展巡逻,同时广发民警提示,加强防盗、防骗知识宣传。

3、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XXXXX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5年1月28日

案件调查报告
刑事案件研判分析报告 第四篇

[篇一:津城知产案件调查报告]

近两年,dvd专利纠纷硝烟弥漫。由于国内企业不掌控dvd机的任何一项核心专利技术,一台均价500元的dvd,有12家外资企业伸手要钱,总共每台需要交纳各项专利费用20美元。国内各大dvd生产商在巨额专利费的压榨下,已普遍停止传统dvd的出口,大批传统dvd的生产企业也纷纷倒闭。dvd专利战还未平息,日前又传来中国mp3企业在海外遭收专利费的消息,还未掌握mp3核心技术的中国企业正受到知识产权和技术壁垒的双面夹击。案件调查报告。类似的遭遇对于国内企业并不陌生,说来说去都是“知识产权惹的祸”。

保护和发展成为一对矛盾

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负责人说,目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已经十分重要和紧迫,知识产权是创造成果的重要资本。保护知识产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体现。通过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工作,推进科技强国战略的实施,是体现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标志。

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负责人介绍,

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刑事案件研判分析报告 第五篇

[篇一: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实习人:

实习内容:案件诉讼业务

实习地点:

实习时间: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为了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我们利用假期的时间到律师事务所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律师事务所接受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课堂上所学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新体会。

我们的岗位是律师助理,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解决相关的业务,包括:在律师业务活动过程处理一般事务性、联系性的工作;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即为律师的开庭审理案件做好准备工作,使诉讼代理能顺利、高效地完成;在律师的指导下拟写法律文书;进行或辅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进行或辅助进行案源开拓工作。

在实习中,我们主要做了下列工作:

1、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并草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然后请律师审查并给予指导。法学专业实习报告。我们边整理边看,;遇到社会上的一些不好的风气,实实在在的去面对一些暴力案件,离婚案件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而对于在实习期间关于纯粹的法学理论问题,我又会积极的反思和总结。短短的一个月,所见到听到学到的东西并不是小结所能概括完,有一些东西还需要更深入更长久的思考和回味。我想这种总结和反思会对我以后的做人,法学学习,以及职业生涯都会产生很多正面的影响。

实习期间,我接触了一些的案件,通过参加这些案件的讨论分析,我对原本掌握不扎实的法律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的理解,让我认识到,只有通过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相结合,才能更准确的掌握法律的内涵。一个月下来,我获得了许多难得的法学相关工作的工作经验,对于案件的管辖、受理、适用法律、起诉上诉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更加深刻的体会到茂名法治社会的现状,茂名地区的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

具体来说,如作为一个书记员,他的基本工作是什么,平时工作需要注意些什么,通过观察知道,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工作。工作内容有:(1)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2)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3)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等。我们作为实习生也是帮忙做一些书记员分内的事,虽然琐碎,却非常有用和必要。而审判员、审判长等合议庭成员和审判委员会成员的具体操作,和一些程序性问题因为不能参与其中,所以不甚了解,只是开庭当中的工作还是有所知道的,审判长是整个审判的中心,审判的前前后后都需要审判长的主持,问问题,控制当事人以及旁听人员的纪律、情绪,以及如何在审判过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找到争议的焦点,从而充分了解案情的真实情况,最终做出正确的判决。之前在学校做模拟庭审的时候,我也扮演过审判员的角色,然而跟真正的审判是非常不同的,真正的审判,并不是这么简单地坐在那里,需要思考很多问题,以及协助审判长让审判顺利地进行下去。

实习的这些日子,除了在办公室工作或者送送文件,最多的时间就是去旁听庭审,这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由于我是在民庭实习,所以接触最多的当然是民事案件,当然也有听了一个刑事案件。先说说民事案件吧,在一个月的旁听当中,多数是离婚纠纷和合同纠纷案件,借贷纠纷也有少数,由于是在中院,基本上都是二审,所以我们都有通过一审的判决书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听起来也比较容易理解。

在旁听的过程中,我发现了几个值得注意的地方。

一、证据的重要性,在法制世界中,一切都需要证据,尽管你多有理,多无辜,多值得同情,但是要想法官相信你,就需要拿出证据,没有证据,尽管你口若悬河,讲的多精彩,也没用,你要伸张你的权利就得拿出支持你请求的证据。证据是要有针对性的,并且有力,足够让法官相信你的观点就行。在二审当中,很多上诉的当事人都拿不出新的支持自己观点的证据,结果只能是维持原判,也有些当事人拿出无关的证据,让法官莫名其妙,也没用,所以说针对性的证据很重要。

二、委托代理人的能力的重要性,为什么有钱人总能占上风,为什么很多穷人不愿打官司,就是因为有钱人总能请到大律师,他们能力很强,对应变能力,辩论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运用法律能力都很强,他能运用有限的证据来说服法官来相信他,这就是大律师的魅力,这就说明,我们作为法学生如果想从事律师,一定要提升我们的法律实力,没有能力,你就对不起自己的律师费,对不起被代理人,更对不起自己。有老师说,在法律界,没有绝对的真理,只有立场。律师就是要站在自己的被代理人的立场,利用合法的渠道,打赢官司就是尽责。

三、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很重要,人们都说在商业上,最重要的诚信,诚信的确很重要,然而就是有些人缺乏诚信,才会走到打官司的地步,那么我说的法律意识就是说在经济合作当中,要注重立合同,立凭据,这样才不会引起不必要的争论,立下书面凭证,什么事情都可以清清楚楚,人家不守信用,但有个凭据在,他也不能抵赖,这样才能刚好的保护合法的权利,所以说大家做什么都需要有法律意识,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才能利用法律的渠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旁听过程中,我才发现,自己的法律知识是多么的匮乏,先不说自己的辩证能力,像很多他们争论的焦点,我都不能回忆出是用什么法律依据,学了两年的法学,我只能说还不能让我有足够的实习去从事法律工作,为什么有些国家要在研究生时才能给修法学,我想就是法学是专业性超强的学科,所以在后面的两年,我更加要注重基础知识的积累,法律是相对稳定的,但也是与时俱进的,活到老,学到老,法律知识是永无止境的,需要一直的努力。

在跟庭长他们聊天的时候也能学到很多东西,记得实习的最后一天,龙庭长跟我们聊起了法院工作的工资报酬问题,从龙庭长的口中我得知了各级人民法院工资的差别。像他那样有四千多工资,福利另说,而茂名各基层法院的民庭庭长只有一千多工资,同样是庭长,差别也太大了。同时地区与地区的工资差别也是很明显的,由于龙庭到过多个市区的法院,还跟我们说起哪个中院建的最漂亮,最豪华等等问题。根据这些信息,龙庭是在提醒我们如果将来有意进法院工作的话这些资料可以给我有个参考价值。然后庭长们还提醒我们最好是在校期间把司法考给过了。毕竟在校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备考,有丰富的资料去查阅。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这些宝贵意见让我的目标更加明确了。

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同时,发现了许多自己的不足,特别是专业知识匮乏,实际运用不灵活,在往后的日子里一定要加强。此外,我还认识了许多法官,他们对于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谢谢他们的教导。同时也谢谢这次实习让我更加明确以后的学习方向,并且需要注意的诸多方面…………

法院实习报告
刑事案件研判分析报告 第六篇

[篇一:法院实习报告]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法院实习报告。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习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xxxx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xxxx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上学不到的。

虽然这次的实习时间只有一个月,除去双休日甚至只有二十天,但是这短短的二十天却让我感触颇深。

我被分在了行政庭,我们办公室里有一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这一个月来就由她们来指导我的实习工作。刚来到办公室的第一天我就向老师请教了关于法院的基本状况,了解到由于金水区算是郑州市管辖范围比较大的一个区,因此金水区法院平时的工作较其他法院会比较忙,其中尤其以民一庭为最忙,每年接的案子都要有几千数之多,民一庭主要负责像离婚之类的民事纠纷,民二庭则是负责处理经济纠纷,而我们行政庭则是负责处理行政纠纷,也就是我们说的“民告官”,此外还有处理申请行政强制执行问题的职能,这样的性质也决定了行政庭的工作比较清闲;除此之外审判庭还有刑事庭和少年庭,还有负责执行的执行局及法警队,其他职能部门还有负责立案申请及审查的立案庭、审理监察的审监庭、负责处理信访案件的信访科以及从事技术鉴定的技术科等,此外金水区法院下属的还有柳林法庭和祭城法庭。这就是金水区法院大致的组织职能,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才能使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而这些对于法院的基本状况在没有来到这里实习之前是完全不了解的,这次实习的确使我受益匪浅。

在行政庭里,必须协助书记员和法官的工作,即使在这里的工作并不是那么忙,但还是感到充实而有益。以下是我做的主要工作:

(一)整理卷宗

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议庭对案件的讨论意见理由等等,是给法院内部看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绝对看不到的;正卷里包括起诉书、票据、原被告身份材料、委托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证据材料、答辩状、法院传票及公告、庭审笔录、判决书、送达回证以及上诉状、上诉移送函、上级法院的判决书及回复等等,正卷是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带离法院,阅卷完毕后应及时送还案件的承办法官或书记员。卷宗的整理包括按顺序排列内部文书、填写封面、装订成册、张贴封条、书记员盖章等工作。

这项工作看起来是一个简单体力劳动,但是,在整理卷宗时,必须按照一定的顺序要求,熟悉并掌握卷宗的整理方法,才能将这些案件材料整理成工整有序的卷宗。在学习整理的过程中,书记员文老师手把手教导,我秉着不懂就问的精神,向她请教了许多整理过程遇到的问题,例如:缺少票据是怎么回事?送达回证缺失怎么办?多余的证据怎么整理?经过文老师的指导和自我的学习操作,我摸清了整理卷宗的一系列要求,并能够独立的整理卷宗,但不足的是,我整理卷宗的速度太慢而且在粘封皮时总是粘的皱巴巴的,不过所谓熟能生巧,在整理了好几份卷宗之后,这也不成问题了。

(二)打印文书、送达文书

打印文书同样要细心,因为司法文书是正式的文件不能有错别字和不当语句。我首先将文书在电脑上打出来,然后检查打出来的文档,修改错字和不当措辞,然后通过法院内部的即时通讯软件将文档传输给打印室的工作人员打印出来,然后去取回打印出来的文件,发给法官。送达文书和票据一般都是当事人接到了通知,到法院来领,这就提高了工作效率,票据主要退诉讼费,送达文书还需要按照规定填写送达回证。除此之外,每份打印的判决书等都要盖有“与原件核对无异”字样的章,并且要到办公室盖法院的公章,使我更加清晰了法院工作的严谨和程序性。

(三)旁听庭审

通过旁听案件,我对行政案件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行政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因为行政庭审理案件的性质,多数为某人状告某局(厅)或者某单位的行政不作为案件,这就应该是为老百姓提供了一个申诉的平台,在审理过程中就要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为老百姓着想。这就要求法官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应该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四)拟写并校对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

整理校对庭审笔录和合议庭笔录的工作也是相对比较简单的,主要发现有无缺页、错别字、不当措辞等。除此之外,有时需要自己拟写这些笔录,由于笔录一般上都是当事人自己说的原话,是作为证据的,不能对其进行概括总结,因此,这项工作其实也就是在开庭时将当事人的话记录下来,而一般上法院对于这些也是有固定格式的,所以在开庭之前就可以把基本信息先在电脑上写好,这是比较简单的,因此这项工作我也能很容易完成。在运用电脑编排这些文字中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在我们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五)拟写判决书

如果前面的工作只能是一些体力上的劳动的话,那么拟写判决书应该是最有技术含量的一项工作了。判决书前面的内容比较容易,原被告、委托人、第三人的个人情况还比较好写,因为这些内容是现成的,直接写上去即可。案件案由和法院审理情况这一段有着固定的格式,按照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来写即可。

判决书后面的内容比较多,写起来也比较困难。原被告与第三人对案情的陈述以及相关理由等内容必须从起诉书和答辩状中整理出来,要保持与当事人陈述的内容一致,对其中不当的措辞语句进行修改,并适当精简不必要的内容,这是一个比较困难的过程。剩下的内容是“经审理查明?”和“法院认为?”,这是最重要的内容,因为这是法院调查和审理的最终结果,事关双方当事人的具体利益,不能有一丁点儿马虎。由于这个内容是专业方面的知识,作为一个非专业人士还是不是很懂,所以通常是姚老师拟好的稿,只要按照她的拟稿打上去就好了。之后姚老师认真修改了我写的判决书,并对我进行了指导,指出了我拟写时的不足之处,使我受益良多。

在实习过程中,除了做上述的基本工作之外,我也认真翻看过整理成册的卷宗,结合自己专业,发现其中确实是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思考和研究的。

一、关于劳动纠纷和劳动安全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我经常会接触到劳动纠纷案件,比如有关于社保局申请强制执行某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案件,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劳动者入职以来双倍工资、罚款和每日工资3%的滞纳金,还有劳动者状告某单位未履行缴纳五险一金义务的案件、状告社保局行政不作为的案件,以及各种关于工伤的案件等等,对此我也有一些想法。

劳动者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当前社会的焦点问题之一,国内频频出现拖欠工资、强迫劳动、不提供应有的劳动条件等各类劳动纠纷,而劳动者几乎百分之百处于劣势。因此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与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这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至关重要。同时,劳动者应该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劳动合同进行内容审查,即审查劳动合同中有无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存留合同防范风险。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单位一份,劳动者一份,单位盖章后交给劳动者的合同,劳动者必须保存好,虽然相关法律规章中明确规定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依法裁决,但从证据效力上,劳动合同的证明力更强。

其中劳动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永恒主题。劳动安全问题是经济建设中必然会遇到,也必须妥善解决的问题。尽管我国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劳动安全问题,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措施,也确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从总体上讲,劳动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和影响着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也严重影响着经济建设与社会稳定。我觉得劳动安全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是劳动安全问题在立法上存在着空白和矛盾,在执法上存在着严重不足,尤其是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或业主不重视劳动安全,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而劳动者又缺乏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进而提出了应对措施,即要按照依法治国方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劳动安全方面的法律体系,并要强化这些法律规范的实施,使劳动安全问题真正得到落实,从而达到劳动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关于派遣公司的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保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的想法要从一次外出送达说起,实习的某天,有个当事人过来让我们帮他送达判决书,他是残联的,他想解决的问题是依照法律规定残疾人应该被企业按照一定的比例接收,这是对残疾人的一种就业保障,如不接收就要向当地残联缴费,而他状告的是一家小型的中介公司,而这种中介公司实际上并没有多少员工,这要怎么来计算成为了一个问题。由此也引发了我对另外一个问题的思考,就是派遣公司的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障问题该由谁来承担?他们的权益要如何来维护?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的一种用工模式。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相互分离。劳务派遣公司从事的是单纯经营劳动力资源的劳务活动,它通过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方式赚取利润。它有两个最大的特点与其它概念相区别:一是劳动者是派遣公司的职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与劳务中介、劳务代理不同;二是派遣公司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不承包项目,这与劳务承包不同。

目前我国的劳务派遣业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还没有充分进入政府政策的视野。在缺乏规范的情况下,劳务派遣运作中暴露出许多方面的问题。其中,社保问题是不容忽视的焦点。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强调了“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然而,现实中大部分被派遣劳动者还是不能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社保待遇。

(一)派遣公司中的社保问题

通过资料收集与总结,发现较多劳务派遣公司中主要存在的社保问题有以下几个:

1、劳务派遣公司社保业务外包影响到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保缴纳,侵害到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入保和变更办理不及时。大部分派遣公司承诺在被派遣劳动者工作三个月后为其补缴社保,但是否及时有效地补缴就不得而知。

3、退保和注销办理不及时。如果不及时办理减员手续,新的用人单位将无法办理参保增员手续。如果由此影响劳动者在新单位参保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原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劳动监察力度不够从而形成应付劳动监察,实际工作却不断拖延的现象,使得更多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5、劳动者个人信息易于泄露,侵害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6、实务操作中的违规做法。在社保实务操作中最为普遍的违规做法就是要求劳动者承诺“自愿”不参加社会保险。

(二)以上社保问题的原因分析

1、经营地位不明确,经营的业务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2、经营资质没有审批,劳务派遣单位的登记注册,收入核算以及税法方面无详细规定。

3、混业经营问题,造成大规模裁员,甚至使一些企业减少或不用固定职工。

4、劳务派遣三方的权益缺乏保障。具体问题就有劳动合同问题、参加社会保险问题、跨地区就业的政策衔接问题、劳动者的其他权益问题和其它容易发生争议的问题等。

(三)劳务派遣公司社保问题的解决对策

针对于解决劳务派遣公司的社保问题,应当通过制定部门规章,让劳务派遣业享受有关就业促进的优惠政策,成为促进就业安置的重要渠道。

1、劳务派遣许可审批制度。鉴于劳务派遣业涉及到从业人员的劳动权益,开办劳务派遣必须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并实行年审制度。各地应根据当地情况,在坚持适度竞争的原则下,通过实行行政许可和控制进入门槛,合理控制劳务派遣机构的数量。

2、不同经营对象、经营领域的劳务派遣公司设置不同的注册资金等要求。除非特批,否则,必须坚持分业经营,劳务派遣机构不得同时经营劳务承包、劳务中介和劳务代理。同时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审核,人员专业素质的审核等。

3、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如制定劳务派遣业的税收制度。规定以劳务费扣除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以外的收入为税基,实行较低税率。尽快制定劳务派遣企业工商登记的类别,使其法律单位明确。涉及到劳务派遣公司的税收问题,应改进目前社会保险的缴费制度和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派遣公司出具正式的缴费凭证。

4、加强对劳务派遣的劳动保障监察,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务派遣的劳动保障监察对象包括派遣公司、使用派遣人员单位(包括家庭)。针对家政服务点多面广现有的劳动保护监察力量手段不够的情况,可考虑通过对派遣公司的专管员、督导员进行劳动法律政策培训,使其持证上岗的方式,让其担当一部分监督职能,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必须建立一套完备的劳务派遣市场准入制度。劳动保障部门、工商和税务部门设置一套对劳务派遣机构的审核备案制度,严格控制劳务派遣市场准入门槛,淘汰不合要求的劳务派遣单位,从而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6、劳务派遣从业人员采取灵活的社会保险政策。如在劳动力市场管制放开的情况下,对不同就业形式的差别政策对劳务派遣有重要影响。劳动立法、劳动制度和政策对正规就业保护的程度越高,对非正规就业保护的程度越低,对劳务派遣的需求就会越高。劳务派遣企业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正式职工正常缴费,临时劳务派遣人员参照其他规定缴费。针对流动就业者的情况,应该积极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帐户。

三、关于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时产生的劳动纠纷问题

这个问题的提出是基于我看到的一个案件,是一个工伤保险的案件,一个59岁的老清洁工在工作中受伤,根据法律要求,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能再签订劳动合同,因而也不能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法律保护,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那么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离退休人员再就业产生的一系列劳动纠纷该如何解决也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目前,离退休人员再就业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引发诉讼较多,案件处理时对法律适用的问题存在一定争议,退休人员再就业后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即如离退休人员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了,则有关劳动合同应当终止。目前常见的问题是,很多劳动者处于“退”而不“休”的状态,在发挥他们的技术专长和才能,由此,他们也没有办理退休手续或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那么他们的合同效力应当如何确定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难题,实施条例的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即无论有关劳动者是否开始享受养老保险,他的合同都应在他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日终止,这是法定终止条件。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这样,此类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就更加明确了。因此,对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后劳动仲裁部门不能受理,离退休人员应直接通过诉讼解决。综上,<劳动合同法>针对的劳动者,已经不包括退休后工作的人员,这些当事人和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

因此建议离退休人员,在参加工作前不妨与单位签订雇佣或者劳务合同,明确并细化工资、福利、奖金等具体内容,并把加班费、休息日等内容约定清楚。这样发生纠纷后,退休人员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来维权了。

而退休人员再就业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是否认定为工伤,首先需要认定该退休人员与现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如构成劳动关系才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现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范围,故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在务工中受到事故伤害不应认定为工伤,而应由用人单位对其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这方面有这样三个条例我们需要了解:一、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再就业与现用人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二、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三、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民工因工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实习结语

实习,就是实实在在地学习,实习中我深深地体会到这一点。我学会了如何整理卷宗并装订归档,学会了如何拟写判决书,了解了法院内部的职能分工,熟悉了行政审判流程,体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这次实习,可谓收获颇丰。实习在给了我启发的同时,也让我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理论与实践脱节,无法将理论熟练地运用,专业知识不扎实,对于专业知识的学习有待于加强。

实习期间,我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认识到我还有很多知识要去学习,要去实践,要去将自身的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而更多的是希望自己在工作中积累各方面的经验,为将来自己的工作之路做准备。

[篇三:大学生法院实习报告]

根据学校的要求,年八月我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省市人民法院,在民二庭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首先我要向所有为我的这次社会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市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工作人员以及亲自指导我的薛庭长,丁法官和虞法官表示感谢,感谢他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提供的帮助。

通过这次实习,我在专业领域获得了较为丰富的实习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来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的民事案件尤其是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我对案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对立案等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的理论和实习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的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下面是我实习报告的主体部分,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谈下我对相关专业问题的看法,分为三个方面,第二部分是我的实习感悟部分。

第一部分

第一,市场经济对民商事法律的影响巨大。

通过查阅档案室多年的统计资料,从案件的受理,审结,执行等数据分析,我觉得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商事案件也逐年增加,这从一个侧面可以说市场经济也在呼唤民商事法律的发展和完善。从年开始,民商事案件自件左右开始,到年代已经达到了件左右,从年开始,经济类案件也迅速增加,从件到年的件左右,而纯民事案件更是达到了年的超过件,再从标的额看,由年左右的万元上升到亿多元,从年开始后,每年案件执行额,都在亿元以上,并且民商事案件标的额占所有案件的%以上。鲜明的数据最能说明问题了,从统计的结果我们不难发现民商事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并且随着整个市场的发展,民商事法律也在不断的修订,完善和发展过程中。

第二,调解在中国仍然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尽管现代社会对中国的传统的乡土社会起到了极大的冲击,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是一个极为重视关系和人情的国度,尤其是在基层更是如此,当发生了纠纷,一般的人更倾向于非讼的解决方式,只有当争议无法协商时,这些人才会选择去法院提起诉讼去解决问题,有些当事人甚至是为了争一口气,为了自己认为的公道而提起诉讼。有一个同学说他在重庆的一个基层所作的调查,问卷的问题是当发生了土地纠纷的时候,在法院起诉还是由村干部调解,结果%的人都选择了后者。也许这个数据有点偏高,但起码我想可以得出一点结论,那就是在基层调解是有其存在的基础的。“我们之间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吗?”“这不是见外了吗?乡土社会里从熟悉获得信任。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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