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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监管及财务人员履职情况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0-26    阅读:

学校财务管理的自查报告
学校财务监管及财务人员履职情况 第一篇

学校财务管理的自查报告

按照上级财务局、团计财科的要求,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就近两年来学校的财务收支管理工作和学校内控制度认真进行了全面自查。在自查中,我们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要求,逐项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我校能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师教体局的规定,开展财务活动,在每项经济事务中,能依照财经纪律、法规制度办理。

1、建立健全了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学校配有专门的财务办公室,配有专职财务人员3人处理日常相关的财务业务,学校领导经常询问财务运行情况和听取财务工作汇报,及时调整财务支出。财务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素养和较强业务能力,能按照《中小财务制度》的有关财经规定记账,会计科目使用合理,平时报表准确、及时,数据真实。财务人员能及时对当天发生的业务,当天登记入账,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日结。并根据各项资金的性质,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和审核的程序,形成了学校经济业务事项事项的经办、验收、审批内部相互监督和制约机制。

2、 建立了财务管理人员控制责任机制。在每一项财务制度中,都规定了相关人员的职责。各类人员各司其职,共同完成好学校财务的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收支管理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由于对财务人员岗位的职责明确,要求在工作中,必须坚持“收支有据”

的原则,严防虚、假的经济事项发生。强调财务过程管理,做好财务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学校实施了财务收支内部审核制度,工会加强了对学校财务收支的审核力度。坚持学校财务定期公示。

3、 广泛宣传、畅通渠道。认真开好了校务会、行政会、教职工会、学生会、家长会,大力宣传“两免一补”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利用广播、黑板报和宣传画,同时各班主任及时向所有学生和家长发放宣传资料,让学生及家长和社会了解了今年的惠民政策,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政策的温暖。学校利用展板办了专题宣传栏,对该政策的重大意义、具体内容等向广大学生及家长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使新机制改革的内容更加深入人心。

4、 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做好财务预决算工作,保证学校正常运行。我校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制订了学校财务预决算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严格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年初,学校财务人员及时编制并上报了年度财务预算,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比照预算做好经费收支工作。做到了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使学校各项财务收支有计划,统筹使用。

二、 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1、收入管理:学校收入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学校严格执行上级的收费规定。由于我校是义务教育学校,按上级的收费规定没有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实施“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没有截留或擅自坐支应交款项,更没有隐匿不报的现象,很好的禁止了一切乱收费现象的发生。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和制度执行,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从而规范了学校资金运作行为、增强了对学校资金的监管力度,消除坐支、截留、挪用资金的隐患,提高了资金使用效

率。

2、支出管理:学校支出包括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学校能根据年初支出预算开支经费,确保了公用经费的使用发挥了最大效益。严格按照学校经费开支制度执行和资金使用范围列支经费。没有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现象发生。在经费的列支中,能按照相关规定提取招待费和职工福利费。外出培训、学习等费用能按照规定执行,该由单位支付的由单位报销,该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学校不予报销。

3、学校的日常公用品的采购均由团采购办公室负责,由团财务、纪委、工会代表共同组成,采购均按程序办理,纳入政府采购。所有支出凭证都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领导签字审批。从而杜绝了支出无序操作,确保了资金合理使用。在经费支出过程中,所有原始凭证合理、合规,做到了内容真实、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三、资产的管理

团财务核算中心为学校设置了固定资产账户,建立学校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为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台账,学校建立资产卡片、台账制度,将原不规范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严格要求对学校所有资产的购进、报废、转让要填写申报表和政府采购,以报损报废,做到资产清晰。财产物资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立固定资产,建立了专项管理制度。所有财产物资均按申请购买、实物验收、入库登记、使用、维修、处置等制度执行。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

清理,按相关规定对报损、报废的财产进行申报、审批,做到了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通过自查,学校的资产管理规范,没有铺张浪费现象发生、也没有发生过财产上的损失。学校的往来资金入账处理手续完备及时。对财政的专项资金能按照资金的用途用好、用实。

四、自查取得的成效

本次通过对学校内控制度和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的自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对本次自查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二是在学校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方面,工作实在,各项制度健全,并能得到很好的落实。三是自律监管力度和工会经审组内部审计力度强。保证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不断提高了学校的办学质量。【学校财务监管及财务人员履职情况】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完善学校财务内控的长效机制,努力做好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力争再上新台阶。

学校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学校财务监管及财务人员履职情况 第二篇

南林中学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为了加强我校的财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财务工作秩序,正确地行使财务人员的职权,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发挥财务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一、财务处主任工作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和上级财务部门的指导下,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财务制度,组织全校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完善学校内部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部门贯彻执行。

3、积极筹集资金,广开筹资渠道,保证学校各项收入足额收缴,各项拨款、信贷资金及其他资金及时到位。

4、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各项财务收支计划、经费预决算,监督检查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

5、根据审核后的学校财务预算,负责合理安排财务支出和财务核算,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6、负责组织开展学校财产清查的具体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财务分析,及时查找并改进财务工作的漏洞与不足,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参与学校工作人员岗位系数的调整、论证工作。

9、负责组织会计人员进行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检查协调各岗位的工作,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服务质量。

10、积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报销凭证的填写及记账工作。

2、负责财务会计月报表、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财务部门预算报表的编制及报送工作,并攥写相关财务说明。

3、负责财务电算化软件与硬件的管理与维护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及时做好数据备份,保障网络安全运行。

4、负责管理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按要求及时装订、归档、移交,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财务信息。

5、负责非税收入的管理,及时向非税收入管理部门申报用款计划,从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6、负责教职工工资、福利的核算,按期打印工资账表,及时向银行传递有关数据。

7、计算个人所得税,并按税法要求及时申报纳税。

8、负责学杂费管理,及时将学生学杂费收缴情况输入电脑系统。

9、负责向有关部门提供学生缴费情况的资料,协调各部门做好欠费学生的学杂费催缴工作。

10、完成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银行存款和现金管理制度,负责办理全校银行结算和现金收付业务。

2、根据会计填制的记账凭证办理款项收付,收付款后及时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转讫”等戳记。

3、及时提取备用金,按要求登记现金日记账。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账实相符。

4、按要求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存款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开学时进行学杂费集中收缴并办理学杂费的日常收缴工作。收取的学费及时足额缴存银行,认真与财政专户进行资金核对,及时向会计移交收费凭证。

6、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出具支票要求做到手续齐全,去向明确。

7、负责全校工资、福利、补贴、津贴的发放工作,及时向银行报送发放清册。

8、保管现金、支票、有价证券、票据、银行印鉴和重要空白凭证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盗窃事故的发生。

9、积极完成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基建会计工作职责

1、正确掌握基建会计核算方法,按规定及时进行基建会计核算。【学校财务监管及财务人员履职情况】

2、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编报基建会计报表并攥写财务说明。

3、及时办理基建款项的清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基建工程的立项、报建、预决算和交付使用手续。

4、负责保管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时归档保管并协助进行会计档案的查询工作。

5、收集整理与基建工程项目有关的文件、规章、制度、合同及其他有关重要资料并按要求装订成册。

6、协助审计单位开展各项审计工作。

7、积极完成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资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固定资产账目与日常管理工作。

2、对学校所属的资产实施有效管理,建立实物明细账、卡、定期盘点,做好登记、入册、出借、归还等工作。

3、各部门新购设备时,资产管理员或设备使用者必须到校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并将打印设备条形码贴在设备上。

【学校财务监管及财务人员履职情况】

4、严格执行资产调拨、报废、变更制度,必须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前不得随意处理物资。

5、如有人员调离、变动,资产管理员必须做好设备归还、验收等工作,确保原使用设备完好;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动、变更设备。

6、如有设备损坏应及时上报维修部门维修。

7、每学期放假前组织进行一次资产清查,核实本校所有资产,定期接受学校主管部门的检查、核实等工作,做到账、卡、物相符。

8、积极完成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巴楚县教育局关于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及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学校财务监管及财务人员履职情况 第三篇

附件1:

巴楚县教育局关于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及责任追究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促使教育系统财务人员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人员责任追究制度相融合,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根据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责任追究是教育系统财务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学校发展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当事人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学校财务管理人员。

第四条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5、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第二章 核算中心职责及基本设臵

第五条核算中心的基本职责为: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二)统一集中处理学校资金的收支,做好资金的集中管理和支出全过程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对各学校的所有资金进行集中核算,统一进行会计帐务处理;

(四)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促进学校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六)实行事前控制和事后监督。

第六条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结合实际配套与其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在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七条教育局核算中心设臵总会计、学校核算会计、中心总出纳、稽核会计。

(一)总会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财务集中核算工作。负责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资金调入、分配、调整等日常事务,完成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总帐的编制工作,及时向领导反映会计核算中心资金活动的总况。定期对会计凭证进行稽核。

(二)学校核算会计即分户会计负责办理学校财务收支结算业务,对分管学校报送的原始凭证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核,依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填写资金手册,管理会计档案。每月及时核对帐目,做到帐帐相符,及时为学校提供会计信息。

第八条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应当保证资金安全、完整,保证学校开支在资金余额内及时足额拨付。

第九条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结合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第十条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应依法接受有关监督检查。【学校财务监管及财务人员履职情况】

第三章 学校报账员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学校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二)指派报帐员与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联络,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将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及时送交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并办理报帐事宜;

(三)对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退回的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和报告的重大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四)学校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及时提供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

第十二条学校报账员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积极筹集资金,保障学校正常的资金需要;及时填报学校用款计划,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送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和业务报告情况,进行财务活动分析;健全内务部财务管理制度,对本学校财务活动进行控制、监督;加强本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减少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章 财务人员责任追究范围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核算中心总会计和学校核算会计责任

1、工作中以权谋私、吃请受贿、接受他人财物、回扣损害单位利益的;

2、顶撞上级领导、不服从管理两次(含)以上的;

3、工作中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的;

4、工作不配合、不协调或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中拒不执行领导签批或工作安排两次(含)以上的;

6、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失误或重大损失的;

7、工作中不能顾全大局、谋取小团体利益的;

8、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且造成失误的;

9、遇到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利益的事件,不能及时制止,致使事态扩大的;

10、对到其部门办事的人员,态度恶劣、拖延服务或拒绝为其服务;

【学校财务监管及财务人员履职情况】

11、一季度内本职工作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3次(含)以上未能按时完成,或重大工作任务(一次)未能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

12、越级请示、汇报且不符合事实的;

l3、对各类文件不及时传达、执行造成不良影响或后集的;

14、不能搞好本部门内部团结,形成帮派影响止常工作的;

15、将工作或其他争执发展为吵架、骂人或发生打架的;

16、违反单位其他规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学校报账员责任

1、顶撞上级领导、不服从管理两次(含)以上的;

2、工作中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的;

3、工作不配合、不协调或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

4、工作中不执行核算中心安排或拖延工作安排两次(含)以上的;

5、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失误或重大损失的;

6、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且造成失误的;

7、对到其学校办事的老师、学生家长,态度恶劣、拖延服务或拒绝为其服务的;

8、一月内本职工作或核算中心交办的工作、任务未能按时完成,或重大工作任务未能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

9、越级请示、汇报且不符合事实的;

10、不按时对其学校的财务情况进行公示的;

第五章 责任承担及处罚

第十五条承办人失职、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导致审核人、批准人失误,造成损失的,追究承办人责任。

第十六条审核人、批准人应发现而没发现、应纠正而没纠正问题,追究审核人、批准人责任,同时追究承办人责任。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

1、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

2、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纠正的;

3、确因意外和自然因素造成的;

4、非主观因素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且未造成重大影响钓;

5、因当事人确已向上级领导提出建议而来被采纳的,不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严或加重处罚;

1、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2、屡教不改且拒不承认错误的;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监管及财务人员履职情况 第四篇

[篇一: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管好用好学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更好地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要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严禁白条入帐。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2、学校的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坚持会计原则,履行会计义务。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正确行使会计职权,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

3、学校勤工俭学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记帐,把每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交到学校财务室,fǔ 部门规定、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费用。

二、收费人员的规定

1、教育成本费、代收款项统一由财务部或由学校授权招生办收取,其他人员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学生零星款项(如校服、红领巾款)由生活教师(走读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时交到财务部。

3、学生的市外交通 费由校车长代为收取,电话磁卡费由总务处代为收取,统一交到财务部。

4、对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确需由非财务部收取的费用,必须事先征得财务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才能收取,否则作违规处理。

5、其他费用的收取按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收费金额的规定

1、成本费按学校规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项按家长选择的就读方式收取。

2、对于本花园的物业业主子女,须持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证明,按规定享受优惠。

3、教职员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学,其成本费收费按学校规定办理,先到人事部办理预审手续,经校长批准同意后,按批准的金额收取。

4、其他费用的收取,按物价部门批准、由学校公示的价目表收取。

四、收费流程

(一)学费及代收费

1、老生:家长选择就读方式——>财务派发缴费通知——>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财务汇总学生就读方式统计表并报总务一份——>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提供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

2、新生:家长选择就读方式——>招生办办理入学手续——>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

(二)市外交通费校车长期统计学生乘车考勤——>校车管理员汇总——>校车长签字确认(电子表格发财务)——>财务审核汇总——>校车长定期收取车费并上交财务。

五、其他

1、财务部于每学期开学前按规定制定价目表,置于校内网,以供查阅。

2、财务部每学期定期(如一个月一次)提供学生就读方式明细表给学部,学部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应认真进行核对,如有学生交费与服务不符的,应通知家长向学部办理转档手续。

3、学生临时休学的,学部应于三天内书面通知总务及财务,以便办理暂停服务手续,待最终确定结果后,再按规定办理正式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学部相关负责人员承担。

4、校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学生交费情况进行现场核对,将核对结果告知校办。校办应将核对情况作为当月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如现场核对结果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将对直接责任人员(如生活老师、班主任、学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直接从其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费管理,参照现有相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条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6条学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营业务成本: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其内容包括与教学直接相关的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教研活动支出、教学资料支出和其他费用等。

(二)管理费用:包括教师以外的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修缮费、取暖费、物业费等。

(三)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及相关手续费等。

(四)营业外支出: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的盘亏等。

第17条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18条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学年度初由校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计划。超预算支出项目,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财务主任及财务副主任共同签字确认、由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19条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20条学校的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净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条年度净收益是指学校年度收入扣除办学成本后的余额。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第22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学校应当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学校发展资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奖学助学基金,用于支付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报酬及困难学生补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风险保证金,用于学校发生意外事故和学校终止的善后处理。

本条各项资金提取累计未使用总额达到本年度预算支出总额的70%时,不再进行提取。

各项基金的使用须在年度预算内做专项预算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剩余部分按国家相关规定,由校董事会决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23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24条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25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会款项、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26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

二、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和陈列品,折旧年限为10年;

三、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5年。

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可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调整。

第27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校董事会批准。

第28条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

第29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第八章负债管理

第30条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31条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代管款项等。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种类款项,该类款项的管理原则为按实收取、按实支付、多退少补,不能有结余。

第32条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九章财务清算

第33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校董事会决议等,学校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34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成立财务清算机构,在业务主管部门、校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35条学校的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业务主管部门、校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的审核批准后,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36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校董事会及其他有关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37条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现金流量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支出、年度净收益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38条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业务主管部门及校董事会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学校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财务分析指标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总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学生人均支出增减率等。学校可以根据本校特点及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一章会计档案管理及其他

第39条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是学校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财务会计资料、文件等。

一、会计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报告、查账报告、验资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学校章程、合同、协议、权利证书、缴费名册等。

二、会计档案的整理与装订会计档案在归档之前应分类整理、装订,会计档案封面的内容应填写齐全,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三、会计档案保管1、学校财务部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好学校会计档案;2、对于会计档案的归档必须制作归档清册,相关保管人员、经手人员、借阅人员必须在清册上签字,以明确责任;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为15年;2、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为15年;3、会计账簿为15年;4、会计报表及会计报告类为15年;5、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为25年;6、年度决算会计报表为永久保存;7、会计档案归档清册为25年;8、合同、章程、协议、验资报告、权利证照、许可证、缴费名册保管期为公司存续期。

第40条财务人员工作移交制度财务人员工作移交,是指财务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辞职、离职、调岗)时,为保持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对某一财务岗位进行交接的一项工作。

一、须办理财务工作移交的事项1、经管人员岗位变动,如内部调动、换岗等;2、经管人员辞职、离岗等;3、经管人员临时离岗(3个月以上)。

二、移交人员的职责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完成填制;2、尚未登记会计账目的,应当完成登记,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关资料,并就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资料交与接交人;4、将自己所经管的现金、支票、发票、物资、材料、证件、印章等编制清单,逐项清点;5、对自己所经管的工作详细地向接交人员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员能够完全延续移交人的工作为止。

三、接交人的职责

1、对接手的物资、资料、证件清单逐项清点,如有疑问,应向移交人询问;

2、对自己所接手的工作,应详细向移交人询问清楚,直到能够将所接管的工作延续性地开展为止;3、涉及到债权债务的,应当逐项核实清楚,防止坏账、呆账的出现。

四、监交人的职责1、协调解决交接双方争议,不能解决的应上报处理;2、通过交接工作,检验财务工作,检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以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责任1、监交人应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争议予以及时解决或上报解决,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监交人负责;2、移交人对移交前所经管的工作承担责任,接交人对接管后的工作承担责任;3、由移交人没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项引起的后果,由移交人负责;4、对移交时急需处理的事项,接交人应当及时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接交人负责;六、移交工作的监交人员1、会计、出纳人员的工作移交,由财务主任监交;2、财务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级领导指定授权人监交。

第十二章附则

第41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42条本制度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篇四: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学运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第六条

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七条

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分别设立中小学财务核算点,以学校(教学点)为基本核算单位,分别按政策规定的标准,核算中小学经费,各中学和村小(教学点)实行报帐制,但学校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中小学校的账户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规定,在本地金融机构开设零余额账户,核算学校的财务收支,账户的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各乡镇中心学校的财务核算点要有专门人员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一般乡镇2-3人,大乡镇3-4人。各中学和各小学只设立报帐员,财务核算点分别为各中小学校设立帐本。中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有关中学代理记帐,小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各小学代理记帐,并办理学校的会计核算、资金收付、会计报表、档案管理等财会业务。学校可成立教职工选举推荐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收支汇总表进行初审,校长终审。学校对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由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学校财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和调动。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必须编制完全的部门预算,将学校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编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

中小学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时应将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考虑。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重点保证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助贫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

各中小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视资金的用途,采取网上申请或手工填写<中小学校用款计划表>,向教育财务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教育局财务部门对各学校的用款计划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教育财务部门分校汇总表对各学校所需资金进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第十四条预算调整

中小学的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时,可由中小学校提出预算调整申请。预算调整的申请应包括调整的事项和原因、调整的必要性、调整的金额等。预算调整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中小学校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即按申请(指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整使用的,必须报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依法从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须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谋取私利。取得收入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储存。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的收入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学校代收的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不属于学校收入,但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在学校财务部门通过往来账户核算,代收费收入应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的各项支出,必须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中央和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补助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偿还各类非债务。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勤工俭学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人员支出等。

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几项。

公用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它日常支出等;专项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专项支出等。

[篇五: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濠江区教育系统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濠江区教育系统会计工作职责>和<濠江区教育系统出纳工作职责>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本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一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二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三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学校班子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一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二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做好工会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四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面、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会计资料,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第四节出纳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在主管校长和主管主任的领导下,从事学校资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条:认真学习,应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育人意识、主人翁意识和合作意识。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爱岗敬业。

第三条:认真学习、掌握并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及学校的财务工作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第四条: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及时认真做好经费、存款及其它各项费用的现金和转账的收付工作。对违犯政策、纪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权并应坚决予以抵制。

第五条:在办理各项收付工作时,要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差错。如有差错,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并根据会计制度予以纠正。

第六条:根据每天发生的收付凭证,分别现金和转账,及时按科目记好现金收付账,银行存款账,核对现金库存和银行存款金额。做好现金收付日结单,月终做好结账工作。

第七条: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第八条:认真管好各项单据凭证,印章和钥匙,严守各项数字机密。

第三章基础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处理程序

第一条:所有财务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及财政局规定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和辅助账。

第二条: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经办人应及时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内容是否齐全,印章是否完整、齐全和清晰,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物品申购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及财务负责人是否同意报销等。出纳会计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条:财务处理程序是:(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2)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4)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各类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同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第二节财务监督制度

第一条:财务监督的依据:(1)国家的方针、政策。(2)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各类财政、财务制度和其他财经制度。(3)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4)学校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及内部各种经济、业务计划等。

第二条:财务监督的对象:本单位资金活动情况。财务监督的内容:(1)预算编制的真实性、科学性、合理性,预算执行的进度与计划是否适应、是否及时合理地调整。(2)各种收入的计划性、合规性是否有增加的潜力、是否及时入账、是否全额纳入预算管理。(3)各种开支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按计划与预算开支、是否履行审核和批报手续。(4)货币资金、往来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的领用、购建盘点情况。(5)负债的规模,各种应缴款项有无及时、足额解缴,债务是否及时结清,债务是否在可控范围内。(6)国有资产是否流失,专用基金是否专款专用,结余资金的分配情况。(7)有无乱发奖金福利、挥霍浪费、贪污盗窃等问题。(8)其他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第三条:财务监督工作由校长室、总务处及相关人员按照各自的分工,各司其职。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小组成员由教代会推选。对本单位所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条:财务监督人员有权监管学校财经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监管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有权监管资金收付的合法性、真实性和财务资料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对于监管检查出的问题及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人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向单位领导人反映。

第三节内部牵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的财务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可靠,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财务管理必须实行内部牵制。内部牵制的基本要求是:任何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或部门参与的各种会计处理程序规定和实物控制措施。每项经济业务处理,都要使下级受上级的监督,上级受下级的制约,促进上下级均忠于职守。

第二条:财务工作按照机构分设,职务分离,钱、账、物分管的原则进行管理。每一项业务的各种经办人员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出纳、记账、审批和财务保管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物保管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审批出入库手续的人员不得担任采购员和保管员的工作;资产核算与资产保管岗位分离;物资采购与物资保管、物资核算岗位分离;报账人员与内审人员岗位分离。

第三条: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人员要与执行岗位相分离,并对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进行监督。任何一项经济业务的办理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分工办理。经办人员之间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重大经济事项必须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节财务审批制度

第一条: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分为审核和批报。审核由财务室负责人负责;批报由学校校长担任,实行“一支笔”批报。审核和批报两项工作不得兼任。

第二条:学校每一笔经济业务发生后,经办人首先要办理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等签名手续,然后把和经济业务相关的所有凭证如物品申购单、入库单、工程决算书、购物清单等原始资料附在原始凭证后报审核人审核,最后由学校校长批报。

第三条:学校重大购置、维修和活动费用需报校长室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并报请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审核和批报人员应严格执行各类收支审批手续,财会人员严格把关。审核和批报人员对违反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收支承担责任,财会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节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第一条:原始记录的基本内容包括:1、原始记录名称;2、填制日期;3、填制单位或填制人姓名;4、原始记录编号;5、经济业务内容;6、数量、单价和金额或其他计量单位;7、经bàn zhèng明、验收和审批人的签章等。

第二条:原始记录的格式按财政部门具体管理和核算的要求执行。各种原始记录要由业务部门和总务部门进行认真审核,重点是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第三条:原始记录的填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填写的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反映的经济业务符合实际情况。2、各种内容要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齐全,不得遗漏,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经办人员必须认真审查,签字盖章,做到手续齐备。3、文字简明扼要,数字清楚,易于辨认,阿拉伯数字要逐个写清楚,不得连写,在金额数字前面应填写人民币符号,属于套写的凭证一定要写透。4、各种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检查。在发生错误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并将作废单据全部保存备查,不得撕毁。5、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填写错误需要更正时,应加盖经办人印章。6、原始记录要及时填写,按规定程序进行传递。7、原始记录记载后按财务管理规定科学保存,不得遗失。

第六节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库存现金的存放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当日必须及时送存银行。调整库存现金限额需由总务处提出申请,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定。

第二条:收取大额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三条:不得保留账外公款,不得用转账凭证、编造用途或利用账户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更不得将学校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第四条:从银行支取现金,出纳员应在支票上写明用途,现金收入必须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将当天收取的现金直接用于支付,即“坐支”现金;不得用不符合规定的“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第五条:出纳人员每天必须按照现金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将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和日记账上的结存数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如有差错,即时查明原因。

第四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资金。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收入管理的要求:1、必须按规定的渠道、标准取得收入,不得违反规定通过非正常渠道组织收入。2、各项收入应按规定管理,对拨入经费要按国家预算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对行政性收费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执行,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接受财政监督。3、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纳入财务处核算,不得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各项收入要统筹考虑,综合安排,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4、根据收入类别,合理设置明细账,并及时、准确地记账,防止收入流失,提高核算的准确性度。

第三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1、学校收取的资金,统一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再根据财政部门的核定,从财政专户拨回。2、调整收费标准和范围,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3、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范围收取费用,凭<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实行收费公示制,严禁乱收费。

第四条:其他收入纳入学校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作为财政拨款的补充。但取得其他收入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得违法取得。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对其他收入如实填报,不得瞒报、不报或虚报。

第五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支出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第二条:支出管理的任务是:维护本校的正常运转;保证学校基本工作任务的完成;节约使用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支出管理的要求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适度从紧、实行保障与控制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增强支出管理的科学性,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支出管理;深化支出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完善和执行重大支出项目的审批程序。对金额较大或专项支出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决策性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要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基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管理、大宗物资采购的规定执行。学校的重大支出应由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列入学校预算和财务计划予以实施,防止造成无计划开支和损失浪费。对需要报有关部门批准的,要履行报批手续。

第五条: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自行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用于职工待遇方面的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人事、劳动、财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福利待遇政策。未经有权部门批准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包括用于个人的福利待遇支出,一律不得执行。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不合理的开支一律不得支付。

第六条:支出管理要重点保证人员经费和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开支,对批准的人员经费支出和维持学校基本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要予以落实。在执行过程中,努力保证国家规定所必需的人员经费支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完成基本工作所必需的公用经费支出。

第七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对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加大控制力度,杜绝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行为。尤其是要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分别制定管理办法,从严控制这些支出的过快增长。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适当运用经济手段来管理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支出。

第八条:专项资金要专项审批,对于其支出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定期报送使用情况,同时建立专项资金包干负责制,落实到人。专项工程完工后,要进行专项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损失浪费、资金积压等情况,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如何,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自修订之日起实施,学校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各项经济活动。本制度由校长室负责解释,学校上级财务单位监督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与上级新出台的政策和规定不相符的,则按新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制度视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更新和实际执行情况而定期修订。

整改报告怎么写
学校财务监管及财务人员履职情况 第五篇

[篇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报告]

我校地处农村,学生和家长安全意识较为淡薄,所以安全工作时刻不能松懈,“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这是从学校领导到广大教师的一条信念。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2014年秋季开学初对我校各项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现将此次进行排查情况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校园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牵涉到社会稳定。我校于9月1——3日进行了校园及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检查。整改报告怎么写。一是我校做到了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二是健全了组织,层层签定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制,实行了一级抓一级。三是排查全面,检查细致。

二、校园安全工作基本情况

1、学校内部制度建设比较完善,学校定期检查、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以上整改措施已经于2009年年末陆续实施、截止2010年03月近三个月的实践已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各类产品的生产过程控制效果及出厂产品质量已得到保证,本司为能及时、有效地为贵司提出合格产品能力充满信心。

请贵司对以上各项整改措施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并对不足之处予以批评指正。

[篇三:学校教学管理整改报告]

本学期,我校对照上学期学校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中所暴露出的问题,联系上学年期末各年级、学科测试成绩,通过两次教学质量分析会(中心、联校),围绕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和学生发展这个主题,结合近两年来学校“导学案”的开展和推进情况,特别是“阅读、体验、互动、巩固”八字课模的灵活使用情况,以提高教师素质,提升教学质量,打造优质课堂,打造高效课堂,整体提升南沟中心教学质量,提升管理水平为宗旨,提出如下教学管理整改报告。

问题1:各年级、学科发展不平衡,二年级、三年级、六年级在联校所处位置上游水平;一年级、四年级、五年级个别学科相对较差。另外,中心教学管理规范,基层教学点从管理到教学成绩都存在很大问题,特别是小河北教学点一年级班,从这次的考试成绩来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学科成绩与中心、联校同年级学生相比都很差。

问题2:学生学习习惯养成较差,从试卷上所反映出来的问题,部分学生文风差,做题马虎,没有养成认真读题、检查的习惯,分析、理解问题能力差,特别是综合分析能力差。

问题3:学校教学管理上的问题表现在制度、环节管理没有能够很好地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教学五环节监控、指导不到位,领导深入课堂、指导薄弱年级、学科、教师上好研究课、示范课及发现问题不及时。

问题4:联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教师上复习课无教案,校本教研制度、落实不到位、抓的不实,课题研究不重视,校际交流次数少,没有目的性,效果差。

尽管上学期期末测试学校整体成绩名列联校第四,(也受教学点影响)但离联校与学校今年的目标还是有差距,当然这里面也有一些客观的原因,如一年级学生刚从幼儿班上来,各种习惯不适应再加上有一名学生因随母去了杭州未参考,也影响了成绩,另外,弱智生在各班都有,如五年级谢##…。等不知道上课是做啥,考试零分,就连家长也没办法。四年级班两个教师都是新手(一个英语专业代语文、一个试岗实习代数学)对教材不熟、教法不熟种种原因。

但这些都不是主要原因,学生习惯不好是教师的原因;教师执教的问题肯定是学校管理的问题,这个母容置疑。

总观以上问题提出如下改进措施:

1、加强教学监控,完善领导蹲点包班制度,重视薄弱年级、薄弱学科的指导与管理。特别重视对基层校教学点的监控与指导。

2、注重落实师徒结对即:“青蓝结对”计划,加强对年轻教师的培养,从教法、教材、课标入手,使年轻教师尽快成长。

3、加强教学研究,抓实校本教研,注重名师培养,坚持领导、教师推门课制度,真正解决课堂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4、加强教育科研,做到每位教师均要承担一项研究课题,每一位教师都要建立教师博客,并不定时的发表教育论文、反思、经验、案例等,同时加强网络教研活动,定期在教育网上发表文章,通过理论与业务学习,通过课模达标,促进自身素质提升。

5、建立校校联盟,镇内与山底中心校联盟,学习其教学管理经验,与苇泊中心校联盟学习其教学模式的有效构建与运用。校外同山都中心校联盟走出去,取之之长,补己之短,相互学习,共同提高,还可以请进来帮助解决学校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6、重新制定班主任、班级考核办法与教学激励奖惩方案,重视落实班主任对班内各科质量负责制,捆绑考评综合评价,对教学成绩突出者给予重奖。

7、加强对跟对生的辅导,做好“三清”工作。做好家校联系,调动家长参与、关注学校教学、关注学生的学习,邀请家长参与学校教学活动,做到家校共育。

8、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预习习惯、书写习惯、检查习惯、加强对学生的学法指导,落实教师责任从根本上消除马虎习惯。

总之,通过整改只要管理到位,措施落实,加上全体教师的努力,南沟中心校在本学期一定会取得教学上的好成绩,学校管理会更加规范。

[篇四:财务检查整改报告]

县卫计局计财股:

我院收到卫计局关于上半年财务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后,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院委会及相关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吸取通报总结的各兄弟单位好的经验,好的做法,以半年工作检查作为一面镜子认真查找我院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总结经验找差距,并对检查通报中存在的问题统一进行及时整改。

一、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及时补发所拨村室专项资金,所有拨发村室专项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不挪用,挤占专用资金,真正做到专款专用。

二、加强制度管理,及时制订了院财务管理制度,“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建立了以***为组长,***为副组长,***、***、***、***等同志组成的“三公经费”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具体分工,各负其责,坚决贯彻执行卫生计生局下发的关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管理制度,特别是对业务招待费的控制。今年上半年业务招待费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4%。坚决控制“三公经费”下降比例。

三、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手续,每张发票支出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后再由分管财经院长签字后方能报销,每张支出发票必须认真填写清楚五要素,即时间、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一要素也不能缺,品名多的发票必须附有明细清单作为附件。

四、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成立物价管理领导小组,基药严格实行零利润销售。中草药严格执行物价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的规定,按进价顺加20%,将原来的库存中草药都已下调零售价格,统统调为在进价的基础上顺加20%利润。

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已组织专班对各科室财产、器械进行认真的清点盘存,进行逐笔登记,各科负责保管财产的负责人签字负责保管。以便以后财产进行核对,丢失损坏科室照价赔偿。将盘存财产在电脑上进行分科、分类登记,并建立财产台账,做到帐实相符。并及时登记增加,减少变动情况。

[篇五:食堂食品安全卫生整改报告]

宜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xx年9月贵单位组织人员对我校食堂进行了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检查,并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希望,在此,由衷地感谢 你们对我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在虚心听取你们的意见后,学校领导和食堂管理人员十分重视,专门召开了食堂管理工作会议,针对我校食堂存在问题并参照其他学校食堂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和认真整改:

一、进一步强化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校长负责制度,强化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进一步明确专人负责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和监督,建立建全监督管理与定期检查制度,加大检查力度,完善设施设备。

二、进一步健全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完善供货商档案,实行定点采购,签订购销合同,建立健全各类台账。

三、组织人员对原有货物进行彻底排查,清理“三无”及过期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坚决销毁,对检验检疫不严格或者手续不全的产品进行清退。如将原采购的食用猪油退货,改用合格的名牌产品“元宝牌”餐饮大豆油。

四、加大资金的投入,改善仓储设施,加装仓库排风扇,并计划在最近时间内改装地楼。同时要求仓管员加强仓库管理,合理摆放,定期盘查,确保货物质量。

五、改善消毒设施,加强消毒管理,增设餐具保洁柜,进一步加强场所、炊具、餐具的清洗消毒管理工作,安排人员对保洁消毒工作进行全程监管。

六、加强添加剂使用管理,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物。

七、进一步规范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与潲水收取人员签订<潲水处理协议>,安排值班人员对潲水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并随时跟踪考察。

八、对于其它做得较好的工作,如环境卫生、食品安全预警、食品留样、含毒测试、消毒及记录、健康管理、卫生许可等,我们一并予以完善和加强。

再次感谢上级对我们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上级相关部门随时对我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宜章县第八中学

xxxx年xx月xx日

[篇六:企业自查自纠整改报告]

自参加公司开展的自查自纠活动以来,本人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有关文件、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细致地查找自己在学习态度、工作方法、管理经验及日常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一名分公司的管理人员,更应该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本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缺乏主动性,不够系统、不够深入。作为企业的基层管理人员,需要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业务技能知识,才能做到实现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际,而我目前与这样的理想状态还存在一定差距。其根本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学习的必要性认识不足,认为身处基层,只要把全年生产经营指标任务完成,做到领用户满意,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就够了,学不学一样能搞好工作;其次学习方法欠佳,没有把理论知识联系实际工作去学,学习内容也不够全面、深入,疏于学习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由于放松学习,自己的综合素质鲜有提升,就如同缺少了进步的深层动力。

(二)工作主动性有所欠缺。诚如前文提及到,作为基层管理者

可能只着眼于当前面临的实际问题,而很少利用全局观念去思考更为宏观的问题。而缺乏创造性思维、缺乏进取精神也让日常工作囿于简单的“结果导向型”工作方式。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管理者,必须要在日常工作中理清思路、有的放矢、锐意进取,重新掌控在日常工作中的主动权。

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是自身学习不够,思想素质、理论教养、认识水平不高。特别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理解不够透彻和深入。没能完全运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自己的言行,从而导致认识上、行为上的一些偏差。二是宗旨观念不强,对照本次自查自纠活动的主题“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来说,在依法治企、降本增效、爱岗敬业、提升服务等方面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三是自我要求不够严格,反映出一定程度的失之于宽。无论是思想意识还是工作上,有时思考问题、处理问题显得不够严谨,有图“完成任务”,“交差”的观念,不讲究精益求精。

三、整改措施

对照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原则和指导思想,结合公司文件精神,认真反思和检查自己的问题和不足,自查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认真面对,慎重对待,深刻检查,提出改正自己的措施,为下步彻底改正自己的不足提供思路。我将自觉按照以下措施改正自己提高自己。

(一)刻苦学习,振奋精神.提高工作水平要自觉把理论学习作为自己的第一需要,联系实际学,扎实深入学.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正之风,充分展示自己的能力。要把自己空余的时间都放在学习上,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分管业务,不断用新知识、新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增强自己的才干,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

(二)开拓创新,不断进取,要敢于冲破传统理念和习惯势力的束缚,不因循守旧,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总结和完善已有的经验,找出新思路、新方案,落实新举措,开创新局面。着力做到在依法治企、降本增效、履职尽责、安全监督、提升服务等“六个勇于担当”,为实现“六个一”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要严格要求自己,克服松懈心理和懒散情绪,树立崭新的奋斗目标,保持旺盛的精力,积极肯干,吃苦耐劳,为实现“企业发展、成果共享、员工幸福”的“蓝天梦”贡献出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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