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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管理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1-17    阅读: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报告管理 第一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 目的

1、 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

疗”。

2、 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

征,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

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三) 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

1、 按照“网络直报,逐级审核上报,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属地化管理,依法报告,依法

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监测病例遵循属地管理。

2、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乡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卫生所、个体诊所),各负其责,实施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的报告。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

卫生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睡传染病进行

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 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

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3、 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

指导。

4、 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乡村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村级卫生室的疫情报告管

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审核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的通报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实行)》执行。

1. 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科室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报告管理 第二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希望相关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1、建立健全医院各科室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发挥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的职责。

2、各科医生在医疗诊治中如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流行性出血热的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医务处,填写传染病卡片由传染病疫报告员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他乙类传染病及病原携带者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瞄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各科医生应认真及时填写传染病卡片,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登记后,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传染病检查员每日对疫情情况进行检查审核,立即网络直报。门诊医生要认真逐项填写目诊日志,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职业、现住址、发病日期、初诊、诊断日期等不得漏项,字记清楚。并用红笔注明“报卡”。住院医师应在住院患者出入院登记本上用红笔注明“报卡”。化验室、放射科建立传染病登记本,防止漏登、漏报。

4、各科建立的门诊工作日志登记及传染病本要保存三年。

5、各科由传染病监控员检查门诊医师工作日志及病区患者出入院登记本是否填写齐全,传染病是否漏报、迟报。

6、认真执行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归口管理程序,经治医生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含结核性胸膜炎)必须立即报卡,12小时内网络直报。同时将患者转到结核病防治所并做好记录。如遇有患者大咯血、自发性气胸及其他严重合并症,可待患者病情稳后再转诊,不得擅自收治。放射科发现疑似肺结核或确诊活动性肺结核时进行登记。并将报告结果直接交给主治医师,以防报告丢失、患者走失。

7、定期对全院工作人员、就诊患者进行传染病的防治宣育。定期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培训。对新毕业、新调入及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传染病报告管理】

8、传染病管理人员,每日要对全院传染病报卡进行登审核,当日立即报出,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每月对全院门诊医师工作日志、患者出入院登记、病历、处方等进行检查,检查检验科工作记录及放射科传染病登记本,杜绝传染病迟报、漏报等现象。

9、如发现传染病漏报l例要扣罚当事人当月奖金50元,传染病登记不认真或迟报疫情者,予以通报批评。

10、感染办公室要对传染病情报告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向相关科室、部门反馈情况,改进工作。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报告管理 第三篇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确诊法定传染病应填写传报卡,发现淋病,梅毒等,及结核(肺内、外结核)、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需分别选用性病、结核、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报告卡,根据要求认真填写。

二、发现可疑肝炎、伤寒、副伤寒等疾病,应在传染病报告卡的疾病名称后方格内划“?”符号,但在第二次复诊时要作出确定或否定报告,猩红热、菌痢、麻疹等疑似病例可不必填写疑似传报卡,但在第二次复诊时要作出确定或否定诊断,肝炎要填写甲型、乙型、丙型、丁型或戊型病原学诊断。

三、原已报告的病名需作更正报告时,在更正病名栏内填写更正病名,同时在报告的病名后小方格内作“×”符号表示。

四、发现鼠疫、霍乱、副霍乱、禽流感、非典型肺炎、天花、白喉、流脑、乙脑、炭疽病、脊髓灰质炎,出血热等传染病,以及肝炎住院病例应先向洪山区疾控中心或病员户口所在地的卫生防疫机构电话报告后,再填写传报卡立即发出,如未确诊应作疑似传染病报告。

五、对疑似、确诊、住院、出院、死亡的急性、慢性迁延和慢性活动性肝炎病例,均应作传染病报告。并在备注栏内要注明急性、慢性迁延性、慢性活动性、疑似或输血后肝炎,如做病原学检查的,应在传染病卡注明阳性或阴性,对肝炎疑似病例经确诊或否定后应在一个月内更正报告,对迁延性、慢性肝炎发作一次,要报告一次,如慢性迁延及慢性活动性肝炎发作后尚未痊愈病例,每隔十二月报告一次。

六、在临床特征一项内,要填写阳性化验结果。找寄生虫结果和肥达氏反应等诊断依据。

七、凡外院诊断的传染病,在我院就诊时认为依据不足可作疑似诊断,在病史卡中要写明外院诊治情况,在病史封面诊断项内可写疑似病名。

八、凡疑似法定传染病所开的大便培养,沉淀孵化血培养,肝功能等化验申请单,必须要写明病员家庭地址,防止错报。发病地点是指疾病症状开始出现的地点,发病日期是指疾病开始出现的日期。初诊病例及初诊死亡的诊断可分别圈

划“发病”、“死亡”,对已填报过“发病”的传染病人在订正诊断,出院或死亡发生时,必须再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一次,填写时分别圈划“订正”、“出院”或“死亡”栏目,如同时属于其中一个以上栏目,可同时圈划,如死亡、出院时要同时圈划“出院”和“死亡”两项。

九、传染病报告卡一律填写实足年龄,婴儿用周月,年龄不足周月者,可将“月”字划掉改为“日”字。

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必须详细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必要时应核对门诊病史卡地址,防止错报、迟报、漏报、便于及时做好疫点调查处理工作;在门诊发现法定传染病,就诊医生应将传染病诊断写在病史封面上,注明“传染病已报”并签诊治医生全名。在住院期间发现法定传染病,除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外,在临时医嘱内要注明传染病已报,并在病史封面上再要加盖“传染病已报”图章。

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一、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人员配置

1、中心配备一台专用计算机,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2、传防科配备2名工作人员:

邱经建医师负责网络直报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并负责网络直报系统硬件与网络维护,以保障其正常运行。

凌琍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及初审工作,防止错报、漏报。

二、责任报告人填卡要求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医生填卡时,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三、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

1、邱经建医师为疫情管理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性病、慢病、居民病死亡原因、症状监测等项工作的网络直报及电话报告工作。

2、凌琍负责每日的收卡、录入、初审工作。常规收卡上、下午各一次;常规录卡应在17点30分前完成;特殊情况立即录入,不得延误。

3、将“现住址国标”下拉框逐级选至乡镇级,以避免红卡的出现;如遇到现住地址不详的卡片,即作为市内、省内和省际流动人口处理:录卡操作时,在“现住址国标”栏逐级选中“不详”,并在“现住详细地址”栏填写“不详”

或已获得的内容。系统会自动将此类卡片统计在本地流动人口发病数内。

4、若病人为学生,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学校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勿用简称。

5、艾滋病、HIV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副卡。

6、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

7、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保留三年备查。

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管理制度

1、门诊日志

(1)门诊日志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初诊和复诊、处理、报卡九项基本内容,必须逐项填写完整,不能用症状代替诊断;

(2)门诊日志由临床医生填写,于次月5号前汇总交院办公室;

(3)挂号与日志登记符合率不低于90%。

2、住院病人登记:住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须逐项填写,由各病区妥善保存。

性病规范化门诊工作制度

一、接待患者,耐心解答问题,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文明行医。

二、仔细询问发病经过,了解临床症状和体征,注意为患者保密。

三、认真填写门诊病历,按规范要求注意内容的完整性,提高首诊符合率和及时率。

四、采集标本操作应规范化,使用正规的检查方法和试剂。

五、男医生给女病人检查和取材时,必须有女医护人员在场。

六、采用卫生部推荐的规范化治疗方案,科学合理用药,减少病人负担。

七、对患者开展健康教育和促进安全套使用,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和联系卡。

八、保持诊室清洁,改善就诊条件,创造轻松良好的“一对一”就诊环境。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传染病报告管理 第四篇

附件: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机构职责

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有关部门与机构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1、负责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建设和完善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网络报告系统,并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条件。

2、定期组织开展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辖区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

4、卫生部及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全国或各省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可增加传染病监测报告病种和内容。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协助卫生部制定相关标准和方案。

(2)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重大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3)负责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和应用性能的改进与完善,提供技术支持。

(4)动态监视全国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5)负责对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6)开展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考核和评估。

2、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实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相关方案,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管理组织和制度。

(2)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3)负责本辖区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传染病报告管理】

(4)动态监视本辖区的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调查核实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5)负责对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分析相关数据备份,确保报告数据安全。

(6)开展对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负责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其他责任报告单位报告传染病信息的审核;承担本辖区内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告的传染病信息的网络直报。

(三)医疗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登记制度;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培训;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的调查。

(四)采供血机构。

采供血机构应对献血员进行登记,发现HIV抗体检测两次初筛阳性结果的,应按传染病报告卡登记的内容,在本规范报告时限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二、传染病信息报告

(一)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二) 报告病种。

1、法定传染病

(1)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三) 填报要求。

1、传染病报告卡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见附表)统一格式,用A4纸印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也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2、病例分类与分型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结果五类。其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仅限采供血机构填写。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

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

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 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

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

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乙型肝炎、血吸虫病应分为急性和慢性。

3、传染病专项调查、监测信息的报告

国家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开展的专项调查、报告和监测的传染病,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4、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执行。

(四) 报告程序与方式。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现场调查时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报告卡;采供血机构发现HIV两次初筛阳性检测结果也应填写报告卡。

1、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收集和报告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信息。

3、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时,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当按照本规定向属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管理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 报告时限。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报告。

三、 报告数据管理

(一)审核。

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管理人员每日上网对辖区内报告的传染病信息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报告信息及时反馈报告单位或向报告人核实。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日进行报告信息审核时,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

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的报告信息,应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对报告信息进行确认,对误报、重报信息应及时删除。

对于其他传染病报告卡,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对无误后,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对报告信息确认。

(二)订正。

在同一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由该医疗卫生机构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

转诊病例发生诊断变更、死亡时,由转诊医疗机构填写订正卡并向病人现住址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对于调查核实现住址查无此人的病例,应由核实单位更正为地址不详。

实行专病报告管理的传染病,由相应的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对报告的病例进行追踪调查,发现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有误或排除病例时及时订正。由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订正过的病例需要再次订正的,应通知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再次进行订正。

(三)补报。

责任报告单位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四)查重。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每日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进行删除。

四、传染病疫情分析与利用

1、疫情分析所需的人口资料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系统》的数据(以当地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每日对通过网络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动态监控,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须按周、月、年进行动态分析报告。当有甲类或按甲类管理及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随时作出专题分析和报告。

市(地)和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工作需要,建立地方疫情分析制度。

3、用于对外公布的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死亡数按审核日期和现住址统计。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将疫情分析结果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反馈到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应向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馈上年报告的个案数据。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定期将辖区内疫情分析结果反馈到辖区内的医疗机构。

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疫情。

五、资料保存

(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保存3年。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其传染病报告卡由收卡单位保存,原报告单位必须进行登记备案。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将传染病信息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档案管理。

六、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信息报告系统用户权限的维护,制定相应的制度,加强对信息报告系统的帐户安全管理。

(二)信息报告系统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发现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各地应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信息查询、使用制度。未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扩大系统使用的范围和权限,其他政府部门和机构查询传染病疫情信息资料,应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七、考核与评估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本辖区内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考核方案,并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指导与考核。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定期进行自查。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报告管理 第五篇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了做好全县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报告管理工作,确保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传染病报告率及各项疫情管理工作质量,使疫情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防病治病提供可靠的疫情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疾控中心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根据疾控中心工作规范要求,以及云浮市疾控中心疫情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我中心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一、传染病报告信息实时监控制度

二、传染病报告卡审核、查重、订正制度

三、传染病报告信息分析与应用制度

四、疫情报告与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

五、疫情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六、疫情管理及直报系统维护技术指导制度

七、节假日疫情值班制度

一、传染病报告信息实时监控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每天应登录系统,浏览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信息,对其进行实时监控。

2、疫情管理员必须每天至少2次登录系统查询,上、下午各一次。

3、查询内容包括从上次浏览后到本次的卡片及其近期病例分布,查询有无问题卡片及霍乱等特殊、少见病例。

4、关注有无聚集性病例,对可能暴发的疫情进行预警。

5、每次查询后认真填写《传染病疫情信息查询记录本》。

6、对以上监控中发现的各种异常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反馈到各医院。

二、传染病报告卡审核、查重、订正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每天上网浏览情报告信息,对报告的卡片进行查询、审核。

2、审核时发现有问题的卡片要及时核对,确保疫情报告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每天至少上、下午各一次登录系统查询传染病报告卡片。

4、对初次审核后诊断等报告信息有变动的卡片,要及时进行订正。

5、定期进行查重,每天至少查重一次。

6、以上审核、查重、订正中发现的问题均要向领导汇报,

【传染病报告管理】

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传染病报告信息分析与应用制度

1、每月对直报网中获取的疫情信息进行分析一次,并形成疫情简报。

2、每年对网报数据会审后,根据发病时间对全年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年度疫情报告。

3、通过对疫情资料的分析,结合其它相关信息,完成夏秋季、冬春季主要传染病预测预报。

4、上述分析报告应送市CDC、县相关领导查阅。

5、对网络直报数据进行分析和利用时,可参考专报系统和监测系统的数据。

6、疫情管理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分析质量,注意核对,杜绝错误。

四、疫情报告与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

1、利用各种机会对各医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定期开展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报告管理进行督导检查。

3、督导内容包括传染病的报告、管理、培训、记录及实际操作等。

4、定期开展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检查工作,并及时将总结上报上级疾控中心。

五、疫情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管理】

1、直报领导小组由中心领导直接领导,疾控科长负责管理,疫情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共同做好全区疫情直报和网络安全工作

2、疫情网络计算机必需专机专用,坚持保密制度。

3、疫情网络计算机未经上级同意不得连入其它任何网络,禁止随意更改通讯协议和参数。

4、疫情网络计算机发生故障,应首先报市CDC,由市CDC作出是否维修及维修地点,以免泄密。

5、疫情网络计算机不得随意使用外来软件或来历不明的软件。

6、疫情网络计算机应安装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坚持每周杀毒。

7、网络直报信息系统必须每月更改密码,严防泄漏。

8、定期对疫情直报网的数据进行备份,每月备份一次,年终对全年数据进行统一备份。

9、备份的数据应包括传染病个案、统计分析报表。

10、备份数据以XLS文件形式导出,保存在光盘或系统盘以外的硬盘中。

六、疫情管理及直报系统维护技术指导制度

1、中心落实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等网络管理工作。

2、定期对全县各医院疫情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3、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报告提供技术指导

4、负责对网络系统进行了维护并提供技术指导

5、技术指导可溶入日常工作中,包括通过回答咨询的问题,或发现问题后主动联系进行指导,以及利用各种督导检查机会进行现场指导等。

七、节假日疫情值班制度

1、双休日、节假日实行疫情值班制度。

2、值班工作内容与平时疫情管理工作内容一致。

3、值班人员应确保24小时值班电话畅通。

4、值班人员可在办公室或家里值班,及时对网报疫情进行浏览审核,接到疫情电话应及时上报、和处理。

5、值班时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6、值班人员应及时做好各项值班记录。

7、值班应按相关规定给予加班补助。

2015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传染病报告管理 第六篇

第1篇: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机构职责

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有关部门与机构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1、负责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建设和完善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网络报告系统,并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条件。

2、定期组织开展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辖区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

4、卫生部及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全国或各省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可增加传染病监测报告病种和内容。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协助卫生部制定相关标准和方案。

(2)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重大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3)负责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和应用性能的改进与完善,提供技术支持。

(4)动态监视全国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5)负责对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6)开展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考核和评估。

2、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实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相关方案,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管理组织和制度。

(2)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3)负责本辖区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

(4)动态监视本辖区的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调查核实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5)负责对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分析相关数据备份,确保报告数据安全。

(6)开展对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负责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其他责任报告单位报告传染病信息的审核;承担本辖区内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告的传染病信息的网络直报。

(三)医疗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登记制度;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培训;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的调查。

(四)采供血机构。

采供血机构应对献血员进行登记,发现HIV抗体检测两次初筛阳性结果的,应按传染病报告卡登记的内容,在本规范报告时限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二、传染病信息报告

(一)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二)报告病种。

1、法定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三)填报要求。

1、传染病报告卡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见附表)统一格式,用A4纸印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也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2、病例分类与分型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结果五类。其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仅限采供血机构填写。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

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

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

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

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

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乙型肝炎、血吸虫病应分为急性和慢性。

3、传染病专项调查、监测信息的报告

国家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开展的专项调查、报告和监测的传染病,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4、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执行。

(四)报告程序与方式。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现场调查时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报告卡;采供血机构发现HIV两次初筛阳性检测结果也应填写报告卡。

1、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收集和报告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信息。

3、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时,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当按照本规定向属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管理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告时限。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

、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报告。

三、报告数据管理

(一)审核。

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管理人员每日上网对辖区内报告的传染病信息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报告信息及时反馈报告单位或向报告人核实。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日进行报告信息审核时,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的报告信息,应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对报告信息进行确认,对误报、重报信息应及时删除。

对于其他传染病报告卡,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对无误后,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对报告信息确认。

(二)订正。

在同一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由该医疗卫生机构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

转诊病例发生诊断变更、死亡时,由转诊医疗机构填写订正卡并向病人现住址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对于调查核实现住址查无此人的病例,应由核实单位更正为地址不详。

实行专病报告管理的传染病,由相应的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对报告的病例进行追踪调查,发现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有误或排除病例时及时订正。由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订正过的病例需要再次订正的,应通知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再次进行订正。

(三)补报。

责任报告单位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四)查重。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每日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进行删除。

四、传染病疫情分析与利用

1、疫情分析所需的人口资料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系统》的数据(以当地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每日对通过网络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动态监控,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须按周、月、年进行动态分析报告。当有甲类或按甲类管理及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随时作出专题分析和报告。

市(地)和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工作需要,建立地方疫情分析制度。

3、用于对外公布的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死亡数按审核日期和现住址统计。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将疫情分析结果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反馈到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应向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馈上年报告的个案数据。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定期将辖区内疫情分析结果反馈到辖区内的医疗机构。

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疫情。

五、资料保存

(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保存3年。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其传染病报告卡由收卡单位保存,原报告单位必须进行登记备案。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将传染病信息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档案管理。

六、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信息报告系统用户权限的维护,制定相应的制度,加强对信息报告系统的帐户安全管理。

(二)信息报告系统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发现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各地应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信息查询、使用制度。未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扩大系统使用的范围和权限,其他zhèng fǔ 部门和机构查询传染病疫情信息资料,应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七、考核与评估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本辖区内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考核方案,并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指导与考核。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定期进行自查。

2015传染病报告制度
传染病报告管理 第七篇

第1篇:传染病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管理工作,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确保疫情数字及时、准确、完整,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特规定如下:

1、传染病疫情报告范围:

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4种。

2、报告制度:

①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其他医务人员或病人家属为义务报告人。

②门诊医师发现传染病(包括疑似病人),应在门诊日志中认真填写,并填写传染卡在传染病登记册上登记,在门诊日志、病历上注明:“疫情已报”、“注意疫报”。

③住院患者如已确诊为疑似传染病,亦应填写传染卡,并应及时填写“转归订正”。

④传染卡的填写项目要求完整、清晰、字迹不得潦草。

⑤甲类传染病线电话报告,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出,再补送传染病报告卡,并在未确诊前作疑似报告;乙类传染病于6小时内报出;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报出。

⑥每天由各科室疫情报告兼职人员将传染病报告卡送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人员,再有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人员汇总、登记并及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区防疫站。

⑦一人同时患有两种传染病时,应同时报两张传染病报告卡。迁延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未愈者,应每年报传染病报告卡一次。

⑧急性食物中毒也列入报告的范围,应电话报告疾控部门,在填写报告卡上报。

⑨各科室传染卡要有专人负责登记、送交。预防保健科应有专人签字登记。

第2篇: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希望相关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1、建立健全医院各科室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发挥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的职责。

2、各科医生在医疗诊治中如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流行性出血热的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医务处,填写传染病卡片由传染病疫报告员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他乙类传染病及病原携带者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瞄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各科医生应认真及时填写传染病卡片,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登记后,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传染病检查员每日对疫情情况进行检查审核,立即网络直报。门诊医生要认真逐项填写目诊日志,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职业、现住址、发病日期、初诊、诊断日期等不得漏项,字记清楚。并用红笔注明“报卡”。住院医师应在住院患者出入院登记本上用红笔注明“报卡”。化验室、放射科建立传染病登记本,防止漏登、漏报。

4、各科建立的门诊工作日志登记及传染病本要保存三年。

5、各科由传染病监控员检查门诊医师工作日志及病区患者出入院登记本是否填写齐全,传染病是否漏报、迟报。

6、认真执行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归口管理程序,经治医生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含结核性胸膜炎)必须立即报卡,12小时内网络直报。同时将患者转到结核病防治所并做好记录。如遇有患者大咯血、自发性气胸及其他严重合并症,可待患者病情稳后再转诊,不得擅自收治。放射科发现疑似肺结核或确诊活动性肺结核时进行登记。并将报告结果直接交给主治医师,以防报告丢失、患者走失。

7、定期对全院工作人员、就诊患者进行传染病的防治宣育。定期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培训。对新毕业、新调入及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传染病管理人员,每日要对全院传染病报卡进行登审核,当日立即报出,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每月对全院门诊医师工作日志、患者出入院登记、病历、处方等进行检查,检查检验科工作记录及放射科传染病登记本,杜绝传染病迟报、漏报等现象。

9、如发现传染病漏报l例要扣罚当事人当月奖金50元,传染病登记不认真或迟报疫情者,予以通报批评。

10、感染办公室要对传染病情报告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向相关科室、部门反馈情况,改进工作。

第3篇:传染病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士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一、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传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行政自然村,不得有缺项、漏项。

二、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疫科,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三、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防疫科。

四、防疫科每月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五、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六、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第4篇: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历来是国家重视、民众受益的火事,也是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纽成部分。预防为主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方针。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我校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机构,建立传染病疼情报告网络,固定专(蒹)职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疫情管理人员何永清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老师、学生等为义务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瘸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存规定时限内,向县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及时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五、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耍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傈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直传栏、举办黑扳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七、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宿舍要经常通风,设置防蚊灭蝇设施。食堂要讲究卫生,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八、学校坚持晨检制度,每天早8:10上早自习时前10分钟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舅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校医负责全投的异常情况的排查。1、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2、向卫生室老师汇报,卫生室老师诊断为疑似病人后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3、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4、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6、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7、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

2015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传染病报告管理 第八篇

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健全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机构,我市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市发展工作首要议程,并制订了传染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传染病防治计划,充分落实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责任。在市委、市政府、创卫办的组织领导下,创国卫传染病组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全方位开展了传染病防治各项措施,使创国卫传染病防治工作有了更好的进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总人口137万,18乡镇,全市市直医疗单位3家,乡镇卫生院26家,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和全体卫技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传染病发病率呈平稳态势。现对近三年我市甲乙类传染病防治概况报告如下:

2015年***市共报告甲乙类传染病9种,计679例,总报告发病率为201.2/10万。重点传染病中无霍乱,无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和鼠疫病例报告,丙类传染病6种,共计891例,报告发病率264/10万,乙类传染病死亡1例,报告死亡率0.29/10万,丙类传染病无死亡病例;2015年***市共报告甲乙类传染病9种,计953例,总报告发病率为283.11/10万。重点传染病中霍乱、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和鼠疫均无病例报告,丙类传染病6种,共计1876例,报告发病率557/10万,乙类传染病死亡4例,报告死亡率1.2/10万,丙类传染病无死亡病例;2015年***市共报告甲类传染病0种;乙类传染病12种,共计986例,报告发病率289/10万,丙类传染病6种,共计1161例,报告发病率340.9/10万,乙类传染病死亡5例,报告死亡率1.5/10万,丙类传染病无死亡病例。

2015年-2015年***市无甲乙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仅有1起手足口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创卫工作完成情况

1、市政府重视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定了《传染病防治规划》及《传染病防治法的实施措施》及相关管理制度,市政府对我市重点传染病防治有经费投入,为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相应财政保障,市卫生局制定年度《传染病防治计划》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预案,市卫生监督所每年对传染病防治进行执法监督,完善了我市传染病防治各项措施,我市连续三年无甲、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达到规定要求。

2、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管理人员,有健全的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市立医院已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及规范的预检分诊点。

⑴各医疗机构均设预防保健科,并设专职防疫专干,部分医疗单位防疫专干为临床医师兼职。

⑵各医疗单位均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各科室均建立健全的门诊日志。

⑶市立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他医疗机构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

3.***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疾病控制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4、全面落实传染病及突发事件网络直报、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率<2%。

5、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

6、对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儿童实行免疫管理,建卡建证率达到98%,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达到98%。

7、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无有偿献血。

8、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统一由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9、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得到有效治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良好。

10、各医疗单位传染病防治相关资料已整理归档。

三、具体做法

(一)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法制化管理,从人员及财力配置上保障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积极开展。

(二)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1、开展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市疾控中心制定霍乱应急预案,所有医疗机构均按时开放了腹泻门诊,配备了霍乱快速检测卡,开展了霍乱疫源检索工作,并按标准做到规范、齐全,认真做好登记,开展霍乱内环境疫源检索,按时上报疫情,实行腹泻病周报制度。市疾控中心每年5-10月开展霍乱外环境疫源监测,每年监测外环境120余份,没有发现阳性水体及水产品。

2、艾滋病的防治宣传教育,普及艾滋病预防知识,努力做好每年艾滋病宣传活动。

2.1每年进行艾滋病防治的宣传:"6.26"国际禁毒日,举办了有一定规模、有一定影响的宣传活动。制作并悬挂宣传横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宣传册、宣传单、购物代、避孕具等),使市民科学认识艾滋病、消除恐惧、减少偏见和歧视,树立起关爱艾滋病人的良好社会风气。深入娱乐场所,现场讲解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通过问卷测试服务小姐了解艾滋病防治知识的程度,发放宣传资料和安全套。利用中心美沙酮门诊与外展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吸毒人员的干预教育。

2.2开展自愿咨询初筛艾滋病,检测阳性病例。并通过面对面的传授,使他们基本了解了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以及预防措施。

2.3对艾滋病人进行随访、CD4检测。

3、对结核病人进行归口管理,提高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报告率,做好结核病的转诊、登记、上报及追踪、督导治疗工作。

4、传染性呼吸道疾病的预防控制,各医疗单位开设发热门诊。制定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禽流感预案并做好相关防治工作。针对"非典"、"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疫情,我市各医疗单位更加规范了原先设立的发热门诊,配备了一批高质能的医护人员值班,完善了医护人员的防护措施,储备了相应的消毒药械。认真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全年未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通过上半年和下半年2次督导,督导检查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规范设置。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疫情控制与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并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准备工作,及时上报、处理总结。保证每一起传染病暴发疫情及时处置率100%。中心实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4小时值班制度,配备了2支应急处置机动队,要求机动队员保持信息畅通,随时待命。一旦发生传染病暴发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置。

6、加强苗控传染病的防治监测,重点是麻疹、乙脑、流脑、水痘以及14岁以内新法乙肝的监测、流调、报告等工作市传染病防控专业人员相关传染病防治知识知晓率100%。根据全市传染病疫情形势,市卫生局统筹安排,召开1次全市传染病与卫生应急知识培训会议,将禽流感、手足口病等热点传染病的防控知识逐一培训到各传染病防控工作人员,并对培训效果进行测试……

(三)做好疫情上报工作。认真抓好门诊日志和住院病人的登记,及时准确报告疫情,认真填写好报告卡和报表,及时准确网上上报疫情。每周主动到各科室及村卫生室进行监测搜索,督导疫情上工作。保证网络直报单位疫情网络运行正常率100%。①每年度对疫情网络直报人员开展1次网络直报知识培训,对新上岗的工作人员要求到中心疫情室现场培训直至能够独立承担工作;从而保证了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②疾控中心不定期派网络直报专业技术人员到各网络直报单位督查,及时发现并解决直报系统运行不正常问题;同时要求各网络直报人员在没有传染病报告的情况下仍要网络直报1例非传染病以检查直报系统是否运行正常。从软、硬件均保证了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认真做好0-5岁儿童手足口病的预防、登记、(

(五)慢性传染病的防治。

1、继续抓好疾病疫情监测和搜素工作,做好发热病人常规镜检疟原虫工作,及时落实"两根治,一预防"等综合性防治措施。

2、落实上级关于地方性氟中毒,职业病的防治计划。

(六)做好计划免疫工作。

1、做好计划免疫宣传工作,中心加大了计划免疫宣传力度,每年4月24日至4月30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计划免疫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2、做好接种率调查:于每年年3-8月对全市20个乡镇开展了适龄儿童免疫接种率调查工作。并要求各接种机构做好查漏补种工作。

3、开展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全面落实我市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提高儿童免疫接种率,保证适龄儿童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的接种,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4、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整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医疗救治小组。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报告,并及时进行了网络直报。

5、工作督导:根据年初计划要求,全年对各接种点进行计划免疫工作督查和指导。

通过这一系列举措,我市传染病防治取得了不错的成效,3年来我市无甲、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

2015传染病疫情动态分析报告
传染病报告管理 第九篇

2015年1-3月份**市二院传染病疫情动态分析报告

1、疫情概况:

2015年1-3月份我院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7种,共报告病例493例,其中无鼠疫、霍乱甲类传染病病例报告;乙类传染病报告11种,共报告454例;丙类传染病报告6种,共报告39例。乙类传染病报告最多的是肺结核病例,均为成年人;丙类传染病报告中以尖锐湿疣居首,均未成年人。

2、发病位次:

我院2015年1-3月份传染病报告病种位居前五位的依次为肺结核80例,手足口病68例,感染性腹泻66例,尖锐湿疣63例,水痘56例,五位病种报告率占报告数的67.5%。

三、科室分别、人群分布:

我院1-3月份传染病报告数位于前三位的科室有呼吸科、儿科、及肠道门诊。

其中成人发病较高的传染病有肺结核、感染性腹泻、尖锐湿疣及梅毒。

儿童发病较多的传染病有手足口病、水痘,以农村儿童手足口病发病率较高。

4、疫情分析:

我院1-3月份共报告法定传染病493例,其中无甲类传染病报告病例。肠道传染病报告发病77例,占报告数的15.6%,其中感染性腹泻报告66例,菌痢报告10例,伤寒报告1例。

呼吸道传染病报告发病103例,占报告数的20.9%,其中肺结核报告80例,多为成人,且大学生多见;另外流行性腮腺炎报告23例,成人、儿童均有报告。

血源及性传播传染病报告发病161例,占报告数的32.7%,其中乙肝报告34例,梅毒报告37例,尖锐湿疣报告63例,自然疫源及虫媒传染病无报告病例。

公共卫生事件分析:

我院1-3月报告煤气中毒病例共三起,均为轻症患者,来我院后经过高压氧治疗后均痊愈回家,并将上述三起事件报告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重点传染病分析:

流行性感冒:1-3月我院流感样病例就诊人数为460例,占门急诊就诊人数的1.8%。其中病例主要集中于25-60岁之间的青壮年。我院作为全市唯一一家哨点医院,(

手足口病:1-3月,我院手足口病报告68例,占报告数的13.8%,以农村患儿发病多见,无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报告。本季度手足口病发病水平虽然较低,但随着气温的逐渐升高,肠道传染病的发病数将会增加,通常4-7月份为高峰期,故应加强儿科及肠道门诊的诊治工作。

其他感染性腹泻:1-3月,我院其他感染性腹泻报告66例,占报告数的13.4%,与去年同期无明显异常,但随着气温逐渐升高,肠道传染病的发病数将会上升,故我院要加大肠道门诊的管理力度,做好肠道传染病的诊治工作。

6、传染病报告质量统计:

2015年1-3月我院共报告法定传染病493例,收集报告卡493张(不含重卡)无未及时报告卡,无未及时审核卡。不过仍有少数楣栏填写不全现象,针对上述情况,我院将加强对传染病报告卡的审核,及时与各科室负责人沟通,加强对临床医生疫情报告的培训和指导。

  • ·传染病报告要求管理报告(201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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