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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不在岗自查报告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1-17    阅读:

中岳初中教职工在编不在岗情况自查报告
在编不在岗自查报告 第一篇

中岳初中教职工在编不在岗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登教体通[2012]92号文件精神,我校对教职工在编不在岗情况进行了自查。

我校在编教职工共 58人,现将基本情况分析如下:

一、在校教职工任职基本情况

在校教职工50人,任课教师 45 人,后勤人员5人,其中孙进杰、刘凌君、朱喜清、卢攀峰四位老师是宿管人员,王邵军老师本学期主要负责门卫工作。

二、外单位借用人员基本情况

外单位借用人员 4 人,其中张松波借调到市委、李淑亚借调到是教体局,卢松芹借调到有线电视台,高瑞华老师借调到教育电视台。

三、请假人员情况

请病假3人,分别是燕会丽、蒲红娜、顾大利。目前三人正在完善请假手续。

四、目前因特殊情况不在岗人员情况

目前因特殊情况不在岗1人,任长贵老师2013年2月已经到退休年龄,因身体状况不是很好,又是中心校第三轮聘任人员,暑假至今未在岗,学校根据教体局对教职工管理工作精神,学校自查领导组对任老师这一情况进行了落实,并配合中心校进行协调。

五、存在问题 ;

1、外单位借调人员至今未向单位履行相关借调手续。

2、请病假人员经落实仍未能返回工作岗位,但请假手续不够完善。

3、因特殊情况不在岗人员工作正在协调中。

总之,我校将以本次清查为契机,规范我校教师管理,将出现的

中岳初中 2012年10月8日 问题按教体局、中心校要求逐一解决。

自动离职等在编不在岗人员自查报告
在编不在岗自查报告 第二篇

自动离职等在编不在岗人员核查报告

安庄镇寨子小学

2011/10/24

自动离职等在编不在岗人员核查报告

我校依据《肥城市教育局关于新学年对自动离岗等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核查上报的通知》的精神,成立了以校长为首核查小组,对我校所有教职员工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1.我校不存在自动离职人员,死亡人员未及时上报情况。

2.我校没有出现新的外借人员情况。

3.我校没有出现新的以病,事假为由,长期从事其他工作的情况。

4.我校没有出现新的单位自行安排提前离岗的情况。

5.我校没有出现了随意不上课,随意增加教辅人员的现象。

负责人:张庆功

安庄镇寨子小学

2011/10/24

参考:XX大学“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人员自查情况报告模版
在编不在岗自查报告 第三篇

XXX大学“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人员自查工作

情况报告

按照《辽宁省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人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14]1号)文件精神及《关于报送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人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情况的通知》工作安排,XXX大学对“吃空饷”、在编不在岗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围绕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围绕贯彻落实《辽宁省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人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14]1号)文件精神,我校及时组织全校各单位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积极宣传动员,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学性和主动性,在全校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制定文件,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我校制定了《关于开展XXX大学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人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并下发至全校。

(二)严格把关,排查清理对象

全校各单位对照本单位编制及设岗数、在岗人员名册、工资表、考勤记录等资料进行自查。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严格把关,对于存在漏洞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做到不遗留任何角落。自查后,认真填写自查《统计表》,并形成自查报告,经基层单位研究讨论后上报学校,学校结合基层单位上报情况及学校掌握情况,进行复查核实。

(三)扎实开展自查,确保工作实效

通过这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我校按照清理要求和任务分工认真清查,核实无“吃空饷”人员,在编不在岗人员X人,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实施,清查“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人员的工作在我校有效开展。

二、在编不在岗基本情况

经自查,我校在编不在岗人员X人,其中X人是出国逾期未归人员;另有X人是协议离岗逾期未归人员,X人是内退人员,XX年XX月退休。

三、在编不在岗人员拟处理意见

结合本次清理工作,我校拟做出如下进一步处理。

其中X人属于出国逾期未归人员,根据学校《XXX大学……管理办法》(XX大校发[XXX]XX号)文件中“第XX条……”的规定,对此X人,学校拟积极沟通联系,若尽快回国回校工作,则拟继续留用;否则,拟对此X人做出自动离职处理。

其中X人属于改革发展中历史遗留的停薪留职人员,根据本次自查在”编不在岗的分类情况,暂无法将其进行严格归类,故暂放协议离岗逾期未归人员,学校将进一步摸查当年历史情况,根据摸查结果,拟要求其尽快理顺关系、回校工作;或拟对其进行辞退和依据法律、政策做出的其它处理方式。

另外X名内退人员,待上级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后,按上级文件规定处理。

XXX大学

2014年3月4日

清理在编不岗工作情况汇报
在编不在岗自查报告 第四篇

张寨镇中心学校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汇报

根据阜南县教育局[2012]19号文件精神,中心学校成立了在编不在岗教师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了办公室及具体工作,认真开展中小学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于2012年3月1日--3日对全镇18所中小学,209位在编教职工的上岗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我校工作总体落实情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我校没有外借教师。

2、在编不在岗人员

我镇中小学在编不在岗人员摸底真实准确,无弄虚作假现象。全镇现有在编教职工总数209人,现实际在岗人数203人,有6人不在岗,其中有6人请病假、1人自动离岗。具体情况如下:

曹集小学教师张传生,因脑瘤动手术后不能上岗,第期请假; 徐寺小学教师王彪因患癌症不能上岗,长期请假,朱影因心脏病不能到校;徐学友因患胃肿瘤手术后不能上班。

中心学校教师贾殿清因车货致残不能上班。

徐寺小学教师王晓光,自本学期开学以来一直没到校,经与本人多次联系也没来上班,学校上报情况后,中心学校进行了核查,现已上报县教育局。

3、无教师到民办学校兼课。

4、加强在岗签到管理

5、张贴中心学校的监督电话号码。【在编不在岗自查报告】

二、及时成立清理工作工作领导小组

(一)、2月29日下午学校召开了清理在编不在岗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了工作领导组:

组 长:朱 超

副组长:张 跃 马士力 马 标

成 员:孙明刚 罗德清 尹维武 王新岩

下设办公室:

主 任:张跃

成 员: 罗德清 尹维武 王新岩

(二)宣传政策

第一时间将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明确了各中小学校必然会遵守清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以最大力度进行此项工作,力求稳定教师队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实际行动贯彻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的文件精神,要求相关人员认清当前的形势,思想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配合学校稳步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落实情况

1、2012年3月1日--3日对全镇18所中小学,209位在编教职工的上岗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在中心学校校长办公会议上进行通过核实,由办公室负责对资料进行整理上报。

2、严格执行在岗签到考勤制度和上课考勤制度,每月及时填写上报《阜南县在编教职工在岗情况月报表》。

办公室负责每月及时填写上报《阜南在编教职工在岗情况月

报表》,严格执行《教职工请假制度》。请假超过一个月上报教育局人事股请示备案。在编不在岗人员,及时上报,符合清退条件的及时上报清退。

张寨镇中心学校

二O一二年三月十日

编外人员自查报告
在编不在岗自查报告 第五篇

东方市第六小学

关于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自查情况的报告 根据东方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方市全面开展机构编制核查推行机构编制

实名制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编〔2014〕10号)和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实施了

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

(一)批准机构和实际设置情况

1.批准机构情况(历史现状):我校创办于1995年9月1日,隶属于东方市教育局,机

构级别为股级,本单位属全额事业单位。

2.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二)核定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

1.核定编制情况:根据东方市编制委员会《关于东方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分配方案的批

复》(东编〔2014〕14号)的文件规定,我单位事业编制123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123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0名、经费自理事业编制0名。

2.实有人员情况:目前实有在编在岗人员80人(其中工勤人员4人),其中:全额拨款【在编不在岗自查报告】

80人、差额拨款0人、经费自理0人。

(三)领导职数核定和实际配备情况 - 1 -

1.领导职数核定情况:单位领导正职(股级)1名,副职0名。

2.实际配备情况:单位领导正职(股级)1人,副职3名。

(四)编外人员情况

编外聘用人员15人,其中:特岗教师4人,“4050”公益性岗位人员11人,签订合同书

11人,缴纳五项保险15人。

二、核查自查实施情况

1.整理机构编制审批文件一件,文号为东编﹝2014﹞14号关于东方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分配方案的批复 ;装订基础档案一式三份。

2.整理人员信息资料(一式三份):(1)核查信息生成表6份(包括核查自查情况公示1

份);(2)干部职工花名册1件;(3)空岗卡0件、干部职工介绍信16件、招工表0件、合

同书0件、顶替表0件,其中:由于学校档案室经历了几次搬迁加上以前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不太完善的原因,导致从2010年7月以前进入六小教职工的介绍信全部丢失,共有65人(王

贤萍、卢万林、谢裕玲等65人)找不到上述凭证,经到教育局档案室查找,用“工资变动(确

定)审核表”代替。我校符丽老师于今年6月已工作调动去海口市秀峰实验小学,赵云平老

师今年九月初正办理退休手续,职工吉云同志今年3月已办理退休手续,财政工资表注明为

打折人员;(4)收集领导职务的干部任免文件2件,组织人事调 - 2 - 动手续材料等2件;(5)市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盖章确认的工资明细表1件;(6)住房

公积金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花名册1件;(7)干部职工劳动合同书、

聘用合同书和社保手续材料共0件;(8)编外聘用人员花名册1件;(9)编外事业单位聘用

合同书11件、公益性岗位人员流动申请表1件;(10)核查信息生成表公示1次相片22张。

3.公示期间,共收到举报和反映材料2件,已办结并对核查信息进行变更修改2件,未

办结0件。

4.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意见。

三、核查中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的情况:无。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机构设置形式的情况:无。

3.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无。

4.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变更机构名称的情况:无。

5.我校没有超编。

6.“吃空饷”问题0人。

(二)主要问题简要说明及处理情况

四、对上报核查自查信息的承诺 本单位上报的核查自查信息已经单位自查、审核、公示 - 3 - 等程序,并按要求将收集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材料信息全部录入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

中,核查自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报、瞒报的情况。 专此报告。 - 4 - 东方市第六小学(盖公章) 2014年9月2日篇二:某某市单位机构编制核查自

查报告 xx市xx(单位)2014年机构编制核查自查报告 根据《x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

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景编发〔2014〕2号)精神,现将我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自查情况

报告如下:

一、核查工作基本情况

一、内设机构情况

我单位核定内设机构构),分别是、„„;实有内设机构 、 、 „„;实有机

关党委、纪检监察、、„„。

二、编制、职数和实有人员情况 我单位机关核定行政编制 名,实有 人;核定部门正职职数名、副职名,实有正

职部门其他领导(具体职务名称) 名,实有 名;主任科员 人,副主任科员 人。

科员(办事员) 人;工勤人员 人;借调外单位在编人员 人(借调事由,是否明确借

调期限),在编不在岗人(其中长期病休 人,带工资脱产上学 人,立案未有结论 人,

长期外借 人,离岗创业 人,“退二线”长期不上班 人);“吃空饷”

二、核查工作主要做法 核查机构编制情况核查表、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打印人员情况核查表交个人核查和签

名。填报编外用人情况核查表、借调(借用)人员情况表和机构编制涉嫌违规违纪行为核查

情况表。

在上报本部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前,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将

本部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群

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含临时机构)。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机构对外加挂**牌子,合署办公等。

3、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人。

4、编制外聘用人员**人。

5、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减编**人。

6、超编、超职数人员**人。 不存在问题填写:未发现有超规格设置的机构、人员混编混岗、非政策性超编和“吃空【在编不在岗自查报告】

饷”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打算 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撤销擅自成立的**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

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人。

3、为已到达退休年龄人员**人办理减编。

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5、规范数据平台数据**,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性。 附件:1、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核查表

2、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3、党政群机关离退休人员情况核查表

4、党政群机关编外人员情况核查表

5、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6、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情况核查表

7、离岗人员情况核查表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2014年**月**日篇三:(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

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包括最近的“三定”规定文件,机构全称,合署单位、加挂牌子、机构级别、内设机构

个数,内设机构名称、内设机构级别、内设机构高配情况等情况。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编制情况:包括编制数总数、各类编制数。 在编实有人员情况:实有人员总数,使用各类编制的实有人员数。 编外聘用人员数、借

调人员数。

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包括单位领导职数核定及配备情况、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核定及配备情况、非领导职数核

定及配备情况。

4、事业单位情况

我单位所属事业单位**个,具体情况为:

(1)单位1:包括单位全称,最近的批准文件、级别、经费预算形式、是否参公管理、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号、核定编制数、实有人员数、单位领导职数的核定数和配备数、内设机构

个数、内设机构名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的核定数及配备数、编外聘用人员数、借调人员数

等情况。

(2) 单位2:

„„

- 1 -

二、存在问题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含临时机构)。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机构对外加挂**牌子,合署办公等。

3、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人。

4、编制外聘用人员**人。

5、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出编**人。

6、超编、超职数人员**人。 „„

三、整改措施

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撤销擅自成立的**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

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人。

3、为已到达退休年龄和调出人员**人办理出编。

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 附件:1、自查报告中提及的机构编制批文。 2、 单位(盖章)

2012年 月 日

- 2 -篇四:xx局机构编制自查工作情况汇报 xx市xxx局机构编制自查工作情况汇报 自xx年x月xx局正式成立以来,在市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以及本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

下,我局坚持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程序规范等行政管理体制要求,严格按照“三

定方案”履行各项职能。现将我局机构编制自查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开展核查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在2012年7月19日市委编办召开xx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动员暨培训

会议后,我们及时将会议精神向领导作了专题汇报。领导高度重枧,安排了责任心强的专人

负责此项工作,并成立了由主管人事领导管理人事工作、熟悉电脑操作技术人员,组成机构

编制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专人。为做好核查工作,我单位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并由分管领导组织相

关人员,认真学习《xx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学习相关辅导资料,通

过学习领会核查工作目标、要求,合理调动人员配合, 充分利用时间,加班加点,及时、认

其把核查工作做好。

(三)信息公示。在上报本部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前, 在不涉及国家机密和影响社会

稳定的前提下,在我单位公告栏, 将本部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进行公示,做到“公开、公

平、公正”,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二、机构编制的总体情况

(一)核定编制情况。 按照《关于核定xx市xxxx局编制的通知》(x机编办【2010】xx号)、《关于印发xx市

xxxx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x府办【2010】xx号),以及《关于重新

核定市xxx局领导职数的通知》(x机编【2010】xx号)等文件规定,我局人员编制xx名,

其中行政编制xx名,暂用事业编制xx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x名,领导职数x名(含技术

职务),内设机构x个(办公室、xxx股、xxx股、xxx股、xxx电力股、xxx股以及xxx股);

下属事业单位为xx市xx中心,核定编制x名。

(二)实有人员情况。 我局现有在职行政编制公务员xx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在职事业编制公务员x人(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在职工勤人员x人(xxx、xxx、xxx、xxx、xxx、xxx、xxx)。现有领

导5名,其中局长1名(xxx),副局长4名(xxx、xxx、xxx、xxx)。4名副局长当中,有专

业技术领导1名(xxx)。我局下属事业单位xx市xx中心实有人数3名(xxx、xxx、xxx)。 此外,我局严格按照市有关规定,依照程序,对中层干部进行任免,保证我局7个内设

股(室)领导职数没有超编,其中,办公室现有正副职各1名(xxx、xxx);xxx股现有正副

职各1名(xxx、xxx);xxx股正副职各1名(xxx、xxx);xxx股正副 职各1名(xxx、xxx);xxx股正职1名(xxx)、xxx股正职1名(xxx);xxx股正副职

各1名(xxx、xxx)。

经核实,本单位实有人员情况没有超出编制规定。

(三)编外用工情况。 因业务和工作需要,在没有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我局下属事业单位xxx市xxx

中心自主招聘合同制工人,但没有占用该单位任何编制,且合同制工人薪酬及活动经费由该

中心自筹解决,没有占用市财政支出。中心目前有合同制工人11名。 经严格核查,我局严

格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在计划安排调整或招录人员时亦

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不存在擅自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

用其它类别的编制;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

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部门工作的突

出位置来抓,并要求局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的相关规定,

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此外,我们还将参照地级市一级的做法,争取把本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转入

行政编制;把xxx市xxx中心的事业 编制转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希望上级有关部门给与支持。 xxx市xxx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篇五:机构编制核查自查报告样表 ※※单位机构编制核查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 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

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机构

1、机构情况:

机构全称(合署单位、加挂牌子): 机构级别:

内设机构个数:

内设机构名称、级别:

内设机构设置与三定规定是否相符,不相符的逐一列出名称。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编制情况:包括编制数总数、各类编制数(行政、工勤、事业编制)。 在编实有人员情况:实有人员总数,使用各类编制的实有人员数。 编外聘用人员数、借

调人员数。

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包括单位领导职数核定及配备情况、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核定及配备情况、非领导职数核

定及配备情况。

(二)、事业单位情况

2016关于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在编不在岗自查报告 第六篇

8

关于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市委: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2月以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参与,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以下简称“清理工作”)。目前,自查处理和督促检查两个阶段的任务已基本完成。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本次清理工作自今年2月20日起至5月31日结束,分自查处理(4月12日前)、督促检查(4月28日前)、建章立制(5月31日前)三个阶段进行,涉及行政事业单位xx个,其中市级xx个、县(区)xx个;涉及清理对象xx人,其中市级xx人、县(区)xx人;累计清理出在编不在岗对象XX人,其中市级 XX人(行政和参照人员X人、机关工勤X人、事业人员X人)、县(区)XX人(行政和参照人员XX人、事业及工勤人员XX人),分别为xx区XX人、南江县XX人、xx县XX人、平昌县XX人。截止4月底,被清理对象已返回工作岗位XX人,完善退休、调动等相关手续XX人,辞职(辞退)或解聘XX人,待处理对象尚有XX人。总体上看,这次清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主要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重度重视和各级各部门高度负责,协同攻坚,动真格、抓关键、敢突破,赢得了群众普遍认同和广泛支持。

(一)领导重视,靠前指挥,奠定了清理工作坚实保障。2月6日,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委托,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谭红杰主持召开了全市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魏文通和副市长袁闻聪等领导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这次清理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次会议的召开,充分彰显了市委、市政府在推进“两化”互动、统筹城乡中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助推“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坚定决心。会后,从组建协同机构到落实分工责任,从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到提出具体责任要求,各相关领导都靠前指挥,适时指导,督促全市上下联动协作,为清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保障。

(二)通盘考虑,系统谋划,不断强化政策支撑。为避免重蹈清理工作雷声大、雨点小的覆辙,各职能部门认真总结前三次清理工作中的得失,围绕清理目标周密谋划。首先报请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开展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x委办〔2016〕32号),将清理工作确定为全市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其次,及时跟进制定了对在编不在岗人员的处理政策,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xx市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x委办发〔2016〕7号),确保了各地执行清理工作有章可循,处理各种问题有据可依。与此同时,市人社局先后以市清理工作小组名义向市、县(区)有关部门制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等3个文件,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的业务指导,适时派员督查进展,广泛收集汇总情况,以空前的力度和态势保障清理工作向纵深推进。

(三)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推进清理工作深入开展。面对此次全范围、高规格、严要求的清理工作,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一是组织到位。四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均成立了清理工作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了清理工作有专人抓、有专人管。二是宣传广泛。各级各部门通过会议、电视、网络、书面告之等形式广泛宣传清理工作规定,多途径向社会公开清理信息,营造了良好氛围。三是落实有力。南江县、平昌县及时召开专门会议,统筹布置,层层落实责任。市教育局、市文化局下发专门文件推进系统清理工作,由机关纪委书记牵头抓总,人事科、监察科、财务科具体落实,形成了强势推进的工作格局。

(四)认真实施,严肃纪律,多措并举开展清理工作。在清理工作中,各部门立足实际,强力推进,逗硬查纠。市和县(区)“四大家”机关带头响应市委决定,自觉开展清理工作,各个阶段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发挥了良好的示范效应。xx县制定了《承诺书》,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向县委、政府作出承诺,坚决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行为。南江县卫生系统利用QQ群在各阶段向全系统公告宣传,使清理工作深入人心。xx区在清理中顶住说情风,对假病因、假情况一律说不,全区共清理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XX人,占全市的XX%。平昌县和市交通运输局针对人员多、情况复杂等情况,敢于逗硬,对分别清理出的XX人和XX人,按照十个方面的对象和十一种情形逐人对号入座,并公诸于众。xx区水务局、区城建执法大队等单位在《xx日报》上发布了在编不在岗对象限期返岗公告。市、县(区)各部门通过公开公示处理意见让群众监督,使被清理对象无话可说、无理可辩,感觉脱岗无光,既严肃了人事工作纪律,又减轻了用人单位和干部管理机关的工作压力。

(五)跟踪督查,严格落实,确保清理工作不走过场。为确保清理工作扎实推进,市、县(区)人社局和协作单位及时跟踪指导,努力巩固提升清理成果。

一是强化监督指导。4月18日至20日,市人社局协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抽派专人组成3个督查组,历时3天分赴市级和四县(区)xx个行政事业单位对各地清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督查。重点对第一阶段是否广泛宣传发动、及时清理公示、自查自纠、反馈情况四个方面内容进行督查指导,对清理工作责任不明、协作不力、效果欠佳的1个市级单位、3个县(区)级单位、2个乡镇单位要求限期补改,并及时提出加强改进清理工作的建设性意见,特别对未启动清理工作的平昌县元山中学进行了严肃批评。

二是上下联动落实。xx县、xx区抽派专人分别组成5个、6个督查组,按照统一制发的公示标准式样,对照编制卡分片逐一排查,并重点对教育、交通系统进行督促清理,确保不瞒不漏。xx县养路段通过协同督查,使XX人按时返岗工作。

三是协力巩固成效。针对市、县(区)督查工作存在的发展不平衡和仍在观望等待的倾向,市清理工作小组于4月25日及时召开协调会,并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对存在的全市范围内借用人员、上派人员、待调动人员等情况作出广泛征求处理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操作办法,切实巩固了清理成果。

二、存在的差距

通过收集清理材料、综合各地督查情况,清理工作目前存在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发展不平衡。自2016年以来,我市的清理工作,在全市层面、市级层面、教育系统层面等开展过多次,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龙头蛇尾、不了了之、死灰复燃等现象,致使在本次清理工作中个别单位等待观望、过后再说等错误认识,导致清理不积极、工作不配合、协调不动作,吼得凶、管得松,多次催促,无动于衷。

二是管理不规范。曾受处分人员、自称因病请假人员成为在编不在岗的主流,其中不乏投机钻营、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门职能发挥和社会公信力,亟待认真查纠。

三是借用不归位。此类现象在教育、卫生系统较为突出,市借县、县借乡、乡借村“三角债”式的借用关系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如xx区教育系统在区外借入XX人。正式教师被借用后,学校只好临聘人员,临聘教师又因资质、待遇、考核等无法保证教学质量,严重影响教学水平。xx县xx中心小学在编XX人,就有XX人因借用、病假不在岗。xx县xx中心卫生院在编小XX人就有小XX人因外借等不在岗,占该校在编总数的XX%。

四是在岗不在编。主要反映在业务性较强而编制缺乏的事业单位。市中心血站在没有编制空缺的情况下,根据现实工作需要自聘了X名专业人才,形成了“在岗不在编”现象,需要按照职能配置通过政策支持予以化解。

五是处理不逗硬。从历次清理工作情况看,重清理、轻处理是一个共性问题,主要是执行处理手段软,在编不在岗现象时有反弹,加之部门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有蒙混过关之嫌。

三、对策建议

(一)适时公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拟分市、县(区)两个层级,通过《xx日报》和县(区)政府网站等媒体公示清理总体情况和被清理出人员的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始有终的清理态势。

(二)搞好组织处理,落实相关政策。凡申报辞职、辞退的,从快予以办理;凡不假外出告知以后仍逾期不归的人员,要严格按规定予以办理;凡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再次启动督查程序,积极兑现处理政策。

(三)纳入目标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将在编不在岗人员出现与否纳入市委目标考核的范畴,量化刚性目标,明确奖惩措施,形成从严管控的运作机制,使单位领导不能放任、干部职工不敢逾越的良好态势。

(四)调整编制分配,避免苦乐不均。从总体上看,我市本级、县(区)、乡镇三个层级的编制在全省处于中上水平,目前的问题是结构分布不尽合理。因此,建议对一些人员编制偏多而职能不断弱化的单位,由编制部门视情调减其人员编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进一步充实调整重点部门(单位)的编制和人员,优化编制结构和人员队伍。

(五)构建长效机制,预防屡禁不止。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按照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订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探索构建预防在编不在岗人员出现的领导责任机制、联合监管机制、工作奖惩机制,切实防止在编不在岗的现象屡禁不止的现象发生。

特此报告

附件:xx市清理在编不在岗情况统计表

(代章)

8

2016县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自查报告
在编不在岗自查报告 第七篇

根据中共县纪委、县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在全县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纪发[]34号)文件精神,我局首先成立了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全局清理工作。采取定向核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局属各单位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局下设共计2个局属事业单位(和)。根据核查情况,行政机关共有人员13人,其中在职10人,离退休人员3人;为全额事业单位,共有人员14人,均为在职;为全额事业单位,共有人员18人,均为在职。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领导任成员的清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局清理工作。

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局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工资情况统计、完善社保手续、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三、建议意见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二o一二年八月八日

2016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方案3篇
在编不在岗自查报告 第八篇

第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高我局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党员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铜组字〔2016〕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党员点、互相帮”的方式,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通过细化标准、完善程序、健全制度、慎重处置等办法,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为推进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坚持以下四条原则:

1.坚持分类指导原则。根据不同行业、岗位、层次党员的特点,结合党员工作、生产和生活实际,制定党员评议标准,分类开展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作为衡量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根本标准,在细化党员评议标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不提过泛过高的要求,不蓄意整人,不定指标,不卡比例,不搞末位淘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3.坚持民主公开原则。坚持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充分尊重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接受党内外监督,提高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4.坚持教育为主原则。立足教育转化,将处置不合格党员与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结合起来,把加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观念、遵纪守法教育贯穿始终,积极做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稳妥做好不合格劝退、除名党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三、实施范围

局机关、电视台、电台全体党员干部。

四、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1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11月1日至11月25日)

1.制定方案。按照铜组字〔2016〕12号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我局实际的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组织召开全局党员大会,广泛动员全体党员按时参加本次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3.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专题讨论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内容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使广大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明确评议标准,自觉参加活动。

4.整顿组织。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与整顿后进党支部结合起来,对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应先切实加强整顿,健全组织,配强班子,为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5.调查摸底。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五清理”:即清理入党材料;清理流动党员的管理情况;清理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三不”党员;清理党员违纪违法情况;清理党员信教和参加邪教组织等情况。清理的基本方法:调阅党支部的记录本、党费收缴登记及党员档案等有关资料,查清每个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党员资格情况;与党内外群众座谈,了解党员的现实表现、完成任务、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到有关部门核实党员违纪违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依法纳税等方面的情况;流动党员查阅《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情况。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作为评议党员和党员定格的重要依据。

6.党员登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党支部要集中开展一次党员登记工作,建立完善党员基本信息管理库,为下一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准备。对经调查核实党员身份不实的,不予登记,不参加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对流动党员、口袋党员、隐形党员,要开展党组织找党员和党员找组织活动,至2016年11月25日前,对已取得联系的党员,要进行补充登记,对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暂缓登记,并报上级党委审核备案。暂缓登记的党员,暂不参加本次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

第二阶段:评议定格阶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

已登记的全体党员,根据评议标准,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经自评、互评、民主测评等环节初步认定党员格次。评定格次由局党支部对初步认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经调查取证、结果反馈、组织定格、审批公示等环节确定格次。

预备党员要参加党内民主评议,但不评定格次。

(一)党员评议标准

1.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符合《党章》规定,并能根据本行业、本岗位的特点和要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政治素质优秀、道德品质高尚、工作成绩突出,在遵纪守法、弘扬新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带头作用发挥明显,群众评价较高。

2.基本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介于合格与不合格党员之间,基本能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有一定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比较安心本职工作,基本能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

3、不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不合格党员:

(1)理想信念动摇。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2)思想观念落后。在工作、生产和各项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

(3)党性意识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党费的;或者在转移党组织关系过程中,超过6个月不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的。

(4)原则立场不强。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对坏人坏事不制止、不揭发,甚至包庇纵容;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水灾、火灾、车祸和犯罪分子侵害等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5)组织纪律松弛。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反映情况和问题,煽动或参与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组织群众闹事、非法集会等;在选举、人事任免、发展党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后果;影响、阻碍征地、拆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造成较大影响的。

(6)道德品质败坏。参与黄、赌、毒活动,或为他人赌博等非法活动提供场所;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生活作风不检点,造成不良影响的。

(7)廉洁自律松懈。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群众反映强烈的。

(8)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但不构成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的;或其他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

除上述外,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工作业绩较差。工作中不思进取,业绩平庸,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

(2)工作责任缺乏。不按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办事,给国家和集体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胜任不了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因失职、渎职产生重大损失或发生重大事故的。

(3)工作作风漂浮。对上级决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着不办,致使某一方面工作遭受一定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服务态度恶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拖拉推诿,刁难群众,不按政策规定办事,有索、拿、卡、要行为,或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个人主义严重。不执行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作出的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利用职权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6)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为家庭成员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评议定格程序

1.“一会三评”。及时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开展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一是自我评价。组织每名党员对照《党章》规定和评议标准,形成党员个人自我评价材料。二是相互评议。组织全体党员对照评议标准,先本人自评,再党员采取面对面或背靠背等方式互评,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好评议记录。三是民主测评。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和5名以上品行好、热心集体工作、责任感强的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发放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的得票数,当场宣布,作为党员初步认定的重要依据。四是发放《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进行填写并收回。

没有纳入流动党支部管理的流动党员原则上要回其所在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确实有困难不能返回的应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并及时寄回自我评价材料和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党组织要采取电话、书信联系等形式,将评议的内容、时间安排及要求告知他们,组织好评议;老弱病残党员,应参加局党支部民主评议,因病残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不出席党员大会,局党支部应上门听取他们的评议意见,并向其通报评议和处置情况。

2.初定格次。支部支委会要对党员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严格对照评议标准,对每名党员格次认定提出初步意见,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3.调查取证。对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党员,由局党组派人,联合支委会成员、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三人以上调查组,通过找其本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考察了解、调查取证,做好谈话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局党组在审查确认事实的基础上,以党组名义写出结论材料。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党员落实人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结果反馈。结论材料形成后,要及时反馈至党员本人,听取本人说明并签署意见。本人认为所作结论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时,可以申请重新调查,或向上级党委申诉。如果事实确有出入,局党组应重新调查认定。

5.组织定格。局党支部要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及组织考察情况,以支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对每名党员进行票决定格,定格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每名党员本人。

6.审批公示。局党支部要将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党委要在3日内进行审批),并进行为期3天公示。党委要严把审核关,对党员定格存在有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党(总)支部,责令其重新评定,并将审定后的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报县委组织备案。

第三阶段:组织处置阶段(12月6日至12月20日)

1.谈心谈话。对组织定格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上级党委要及时指派专人找其本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教育其端正态度,稳定思想,正确对待评议结果。

2.帮教转化。实行帮教责任制,由党支部对每名帮教对象指定专人进行帮教。基本合格党员,指定1至2名党员对其进行帮教;不合格党员,指定2名政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正式党员作为帮教联系人,做好帮教转化和思想稳定工作。

3.投票表决。局党支部要根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帮教转化期间现实表现和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情况,适时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形式,对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形成处置决议。基本合格党员限期改正一般不少于6个月,限改期满后,局党支部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结束限期改正。对不合格党员酌情作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党内除名的处置决议。一是限期改正。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如果问题性质不是很严重,本人要求留在党内,并且有改正的决心和措施,经支委会表决同意,一般给予6至12个月的限改期。对限期改正的党员限改期满后,局党支部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结束限期改正处置。在限期改正期间,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二是劝其退党。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三是党内除名。对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

处置决定通过后,要及时送达被处置党员本人签署意见,拒签的不影响决定的执行。预备党员经审查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延长预备期;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能作限期改正处理。

4.党委审批。局党支部需将处置决定连同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签署的意见,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5.反馈决定。处置决定经局党组审批后,局党支部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上级党委批复,并将处置决定反馈至每名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

6.立卷归档。局党组要及时将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决定报县级党(工)委组织部门备案。局党支部处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除处置决定归入个人档案外,民主评议资料、表决资料、调查材料、结论材料、会议记录、组织审批材料等,及时交上级党委保存。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组织处置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后,以局党支部为单位,在党员群众中,广泛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收集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响评价,检验工作成效。局党组要认真总结工作的基本做法、经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动态信息,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上级党委。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评议过程中,要打开情面,不包庇、不护短,要克服和纠正畏难情绪,坚决抵制“领导不重视、支部不认真、党员无所谓”马虎了事的状况,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用整风精神认真开展评议工作。我局特成立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张才兵任组长。局各股室、电视台、电台全体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局党支部的民主评议活动。

2.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评议重点。局党组要根据我局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操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合理组织民主评议工作,确保工作稳妥推进。要努力在提高评议质量、增强评议效果上下功夫,要把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作为这次评议工作的重点。通过评议,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在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严格坚持标准,把握政策界限。一方面,在民主评议工作中,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评议标准,对党员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另一方面,在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时,要把握好五个政策界限:一是把腐败分子、违纪党员同不合格党员区别开来,对不合格党员不能用纪律处分代替组织处置,对违犯党的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要按程序移交纪检机关处理,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纪律处分;二是把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同反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三是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地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把主观上为了搞好工作,但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有限,在工作中发生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行不好,以权谋私,损害人民利益区别开来;五是把因有实际困难一时无力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同组织观念淡薄、革命意志衰退,不发挥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4.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出口”力度。局党组要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建立健全不合格党员即评即处、帮教转化、考核督查等长效机制。对基本合格、不合格限改党员,要建立帮教目标责任制,采取专人帮教、集中教育帮教、领导谈心帮教、亲友情帮教等措施,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帮教期满后要及时进行复评复议重新定格;对不合格劝退、除名处置的党员,要做好结对帮扶和思想稳定工作;对腐败分子更要坚决地清除出去;对“三不”党员,在严格区分五种界限后,该限改的限改,该劝退的劝退,该除名的除名。

第2篇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严格控制机构和人员编制增长的文件精神,坚持“统一核定指标、统一录用程序、统一人员管理”的原则,从严控制编外用人数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编内编外用人管理,努力促进节约型、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二、清理原则

1.从严控制,精简效能。我局使用编外人员须严格遵循“精干高效、先批后用”的原则严格控制,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2.明确责任,自查自纠。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谁清理”的原则,周密部署,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3.依法清理,规范管理。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在清理清退基础上规范编外用人管理,做到依法清理、规范用人。

4.以人为本,稳妥推进。清理规范工作要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有序推进,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对清理规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清理规范对象及范围

局机关所属各股室、县人民电台、县电视台的编外人员。

四、主要任务

(一)清理清退现有编外人员

1.对现有编外用人从用人数量、用人形式、用人待遇、审批手续、经费来源等方面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并在清查基础上,结合工作职能、人员结构等情况,向县人民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申报编外用人计划。

2.对未经审批自行聘用的编外人员,申请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我局在核定指标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合格者可以继续聘用,并统一由县人社局劳务派遣机构办理劳务派遣相关手续,续聘人员名册经县人社局确认后,报县编委办备案。对没有续聘的编外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清退。

(二)清理编外用人经费渠道

将编外用人的经费来源报县财政局。对挤占项目经费、专项业务经费用于编外用人经费支出的情况,由县财政局统一进行清理。

(三)规范编外用人管理

在清理核查、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制订和完善我局编外用人管理的具体措施和相关制度。

五、组织实施

清理规范工作分核查申报、清理清退、登记备案、检查整改四个步骤。

1.核查申报。根据我局编外用人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认真核查编外用人使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填报《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申报编外聘用人员数额情况汇总表》和《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编外聘用人员资料一览表》。根据单位实际,结合单位职能、人员结构等情况,对需要聘用的编外人员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编外人员使用计划书面申请。

2.清理清退。编外用人指标经县编委会审核同意下达后,根据本实施方案精神,对现有编外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对用人指标内续聘的人员完善相关用人手续,未续聘的人员按规定作清退处理。

3.登记备案。在核定的编外用人指标内,对符合用人条件、考试考核合格、予以续聘的编外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填报《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编外人员花名册》,至县人社局劳务派遣机构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并经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确认后,报县编委办、财政局备案。

4.检查整改。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完成情况书面报县编委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实施好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编外用人的清理规范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各项任务。我局编外用人清理规范阶段性工作于2016年11月底前全面结束。

(二)稳步实施,规范操作。要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清理规范中遇到的问题。对清退中因解除和终止合同发生的经济补偿问题,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对经过清理且符合条件续聘的编外人员统一实行劳务派遣。对其中已由我局自聘并订立劳动合同的,如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可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改由劳务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务派遣协议,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严肃纪律,加强督查。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清理规范工作告一段落后,将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对弄虚作假、逾期不清理或清理不彻底、未经批准或超额使用编外人员等违纪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规范、合理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维护广电的良好形象,促进广电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瞒报、漏报、错报各类“吃空饷”人员;

3.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一把手”亲自抓,对清理结果负总责;

4.坚持单位自查与督查组核查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自查,完善台账,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5.坚持从严查处的原则,对“吃空饷”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整改落实到位;

6.坚持清理与健全制度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清理,查漏补缺,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二、清理范围、对象和时限

(一)清理范围

广电系统财政供养人员。

(二)清理对象

1.停薪留职、自动离岗、长期旷工仍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2.经组织选派或非组织选派外出学习或工作,期满未回仍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3.单位对调出、已故人员或遗属不按时办理工资、补贴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停发手续,仍然领取工作和补贴的;

4.达到退休年龄后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标准领取工资和补贴的;

5.一人在两个以上单位(含两个单位)同时领取工资和补贴的;

6.未经人事、编制和财政等部门正常审批工资和补贴的;

7.故意隐瞒情况虚报冒领工资和补贴归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8.被判刑或者受到纪律处分后未按相关规定降级或停发工资,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和补贴的;

9.病休期间未按国家规定执行病假生活待遇,仍按原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

10.其他违反规定领取财政工资的。

(三)清理时限

本次清理工作之前“吃空饷”的均是这次清理范围,重点清理2016年元月以来的“吃空饷”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专项清理工作采取单位自查与督查组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单位自查为主。整体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县广电局组织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搞好宣传动员。成立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发有关文件,召开动员会专题安排专项清理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

(二)自查摸底阶段

广电局各下属单位要对照编制卡、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资料,认真开展自查,摸清家底,并写出自查总结。公开公示,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如实记录,并组织核实;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

(三)重点督查阶段

县广电局配合县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督查核实,重点督查自查工作情况、公示内容、对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采取“一集中、六对照、一抽查”的方法认真核实,即:集中全体在编在岗干部职工,按照人员编制花名册点名;将单位在岗人员考勤签到表与个人身份证对照、与工资福利兑现签字表对照、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卡(名册)对照;对有疑点的问题重点抽查核实。三是走访干部群众。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走访干部群众,查阅相关档案资料,进一步验证检查情况是否真实。四是汇总总结。

(四)整改处理阶段

清理工作完成后,局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清理出来的问题进行分类,按政策提出处理意见,报县纪委审定。县广电局根据县纪委意见进行落实。

1.对检查中发现的“吃空饷”现象,对虚报、冒领的资金,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进行追缴,上交国库。

2.对在编不在岗人员存在严重违反人事纪律的或通知其本人限期回原单位工作逾期不归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解聘或辞退。

3.对未按规定办理病假、离职学习手续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核发相应比例工资。

(五)回头看阶段

对清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对整改不到位,仍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进行跟踪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我局财政供养人员人事、编制和工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吃空饷”问题。

四、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县广电局成立清理“吃空饷”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五、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务必按照此方案要求,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及时安排专人具体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清理任务。

(二)要加强配合。在清理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边查边改,任何单位、部门不得拒绝、拖延清理工作,不得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数据。

(二)要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清理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清理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打击报复、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广电局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015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实施意见
在编不在岗自查报告 第九篇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实施意见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5〕1号)、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和2015年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治理行业不正之风,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结合XX实际,制定2015年纠风工作要点。

一、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一)深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XX市纪委XX市监察局XX市扶贫移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广纪发〔2015〕7号),坚持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责任,形成监管合力;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备案、监管工作情况报送及工作考核等制度,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长抓不懈。进一步发挥扶贫资金项目监管职能部门、纪检监察片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村纪检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廉情监督员、项目所在地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严肃查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总结推广乡镇和村级纪检监察组织开展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群众参与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工作经验。督促主管部门强化对城镇医保、新农合、涉农等领域政府专项资金以及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救灾救助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深化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加强医改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督促主管部门认真履职,确保医改工作顺利推进。继续推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问题。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机制,推动进口药等六大类药品降价,推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开展“阳光用药”电子监察,规范医药购销秩序。开展卫生系统行风建设专项检查工作,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三)深化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督促主管部门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农民负担监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农民权益义务“监督卡”等制度。加强涉农收费管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严格规范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管理,严禁利用“一事一议”等名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坚决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四)深化教育领域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督促主管部门清理教育收费文件,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开展教育系统专项检查,分层次、分类别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教育政策执行、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学生保险、学校内部监管、教育队伍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推动部省共建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

(五)深化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专项治理。督促主管部门规范房屋征收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建立健全完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二、坚决纠正其他领域不正之风

(一)继续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完善监管责任体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纠正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组织市食安办、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业专项治理工作。

(二)继续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建立考录和招聘监管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定,规范相关程序,提高透明度,纠正查处“因人设岗”、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行为。

(三)继续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制度,防止出现“关系户”、“人情房”等现象。开展分配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四)继续纠正公路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公路“三乱”情况开展明查暗访,逗硬查处典型案件并公开曝光。

(五)继续纠正和查处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针对2015年政风行风测评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督促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切实整改。

(六)继续抓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减轻企业负担制度,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

(七)继续抓好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督促相关部门严把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审批关,加强监督检查,严禁违规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八)纠正“公职”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继续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编不在岗“吃空饷”问题清查治理,维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良好形象。

三、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一)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大力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着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会评价工作格局。围绕迎接纪念邓小平同志110周年诞辰,组织开展“提高效能,服务发展”政风行风主题评议活动。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改进作风,规范管理,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为XX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组织开展2015年公用企事业单位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巩固评议成果。各地各部门(行业)要结合实际,以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为重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切实解决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强化结果运用,严格执行《XX市政风行风测评低满意度问责办法(试行)》,对民主测评得分低的单位按规定问责。将测评结果作为部门(行业)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绩效管理考核重要指数,促进部门和行业加强作风建设。

(二)积极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做好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推进《政府热线》节目不断改进完善。积极推进节目形式创新,不断推进完善电台节目与电视、网络、报刊互动的“四位一体”运作模式。积极推进节目内容创新,注重话题审查,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策划特色专题,增强节目吸引力。探索节目户外直播方式,让热线节目走进基层、走进群众。(

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纠风工作的领导责任,把纠风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工作部署和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纠风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部门、行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管行风”原则,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纠风工作,把纠风工作纳入部门业务管理和各项政策措施之中,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任务落实。各级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职,推动纠风工作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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