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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法委下达企业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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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关于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法委下达企业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通知 第一篇

xxx关于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情况的

报 告

xxx县维稳办:

根据县政法委《关于报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的综合报告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镇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穗党发[2010]12号文件《关于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对此,我镇党委、政府给予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领导认真学习讨论了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实施了《xxx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意见》。根据此意见,我镇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对重大政策制定或调整、重大决策、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和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要进行先期评估。

我们要求,凡是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因实施带来利益性矛盾冲突的重大事项,都要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象。对确定开展评估的对象,要建立专项档案,制定评估方案。方案要准确把握评估重点,明确评估牵头和协助部门责任,适时组织实施。对确定为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要通过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民意测验、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收集文件资料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讨论,征求各方面、

各层次意见,准确了解把握群众的心理动态和意见要求,为预测、评估提供全面客观的第一手资料。同时,要综合收集掌握的情况,对评估事项实施的前提、时机及后续社会影响、配套措施等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和研究论证,特别是对实施评估事项可能引发矛盾冲突及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作出评估预测,形成评估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和应急预案。

二、狠抓日常工作,力争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是抓预防,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重点部位以及重点时段涉稳问题的预测预警预报,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预测,切实增强群众工作的超前性、系统性、预见性和科学性。一年来,我镇未出现群体上访事件.

二是抓排查,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和信息调研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对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实行一旬一排查,一月一研。加强社会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及时收集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般问题常规分析、突发问题及时分析、重大问题定向分析。目前,全镇信访初访率、重复上访率、涉稳事件发生率同比均出现下降。

三是抓疏导,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在全镇各成员单位设立了便民服务窗口,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对来

访和办事群众统一接待登记,当时能办的及时办,办事人员不在的给群众开据限期办理承诺书,在规定时限内由办事人员将办理结果送达或答复当事人,到期未办结的,由主要领导督办,分管领导负责,在督办时限内办结;设立接待和投诉室,凡办事和上访的群众,统一接待登记,并由专门人员引领办事,确定责任领导和办事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送达或答复当事人,直止办结。

四是抓调处,建立健全矛盾化解整体联动机制。成立处置重大信访和突发事件联席会议,不定期研究稳定工作。今年以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余起,无一例演变为重大群体性事件,大量人民内部矛盾被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五是抓积案,建立健全领导挂案和督查督办机制。突出抓好越级上访、重复信访、集体上访和信访老户等“三访一户”化解工作,坚持实行“领导挂案、部门包案”和“信访接待日”制度,定期开展联合接访活动。挂案领导干部坚持带案下访,深入群众面对面听取信访人的述求,直面矛盾,“不回避、不推诿、不敷衍”。对信访工作实行一月一梳理、一月一通报,使一批信访问题在初信初访阶段得到了及时解决。

六是抓落实,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实行稳定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落实稳定工作“定任务、定分管领导、定调处要求及时限、定

牵头单位及协作单位、定直接责任人”的“五定”调处责任制。

三、以《评估工作方案》为依据,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1、为防止新的群体上访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时遗留问题的上访复出,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已采取领导包村,工作组监督到村等多项措施,严格按文件精神、政策条款、合法程序、日程安排监督指导工作。力保不出现集体访、越级访案件的发生,维护辖区稳定。

2、4月份,xx村杨德修等6人准备集体上访,要求解决河堤维修一事。经镇政法委和县农办及相关部门领导及时到现场做村民的思想工作,防止上访群众因情绪激动引发的过激行为,。最后,平息了一起集体越级上访案件。

3、我镇xx村民与原村委会为山林转让一事准备群体上访,为此,我镇积极组织综治、司法和县有关部门多次下村和村民代表作说服工作,同时对山林转让情况走访调查,由于工作比较到位,目前没有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

4、鉴于我镇部分区域存在洪涝灾害隐患,根据风险评估制度,对xx至xx村等6个村重点区域制定了评估方案,提前清理了淤泥,配备了尼龙袋、铁丝、草袋等应急物资,确保未发生洪涝灾害。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由于刚刚开展此项工作,个别单位还存在重视不够、措

施不到位、制度不健全的现象。建议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具体指导,以便更好地贯彻执行好风险评估工作。

xxx政法委

2010年11月30日

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市政法委下达企业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通知 第二篇

样本2

门头沟区建设项目【市政法委下达企业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通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北京市日盛达建筑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门头沟项目部)

2013年3月2日

1.前言

1.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的

为贯彻区政府〈门头沟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建设工程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我项目部按程序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

1.2评估过程和方法

按照《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2013年2月,建设工程指挥部邀请区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共同组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

评估小组首先调阅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工程建设方案、征地拆迁方案等工程资料;并向工程技术人员、项目前期筹备人员咨询了项目的进展和准备情况,对项目进行了初步的了解。多次探入一线进行了实地走访和调研,组织征迁户进行座谈,评估小组还咨询了有关部门,对我区近来总体信访工作、其他在建项目社会稳定情况进行了了解。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根据《办法》要求,评估小组编制完成了《门头沟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1.3评估内容

根据《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的要求,本项目信访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论证、征地拆迁、项目施工等可能出现的信访突出问题和应对措施。

A、项目前期涉及土地征收中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包括征地补偿价格,征地政策,征地程序和补偿款发放等。

B、项目前期涉及房屋拆迁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包括拆迁政策、违章建筑拆除、拆迁安置、对弱势群体的影响等。

C、项目建设中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包括环境影响、交通影响、安全文明施工、周边居民和商户影响、劳资纠纷等。

D、项目其他涉及群众利益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

1.4评估依据

A、《国务院信访条例》

B、镇原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建设项目信访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C、《镇原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

2.工程概况

2.1工程简介

小白楼二期棚改安置房项目建筑面积221618平方米, 1#~9#及商业项目位于门头沟大峪南路,地处繁华地带,交通便利。项目建设用地59280.93㎡,绿地面积为18654.66㎡。总建筑面积为221618㎡、地下建筑面积为59106㎡、地上建筑面积为162511㎡。其中配套公建、商业建筑面积为39043㎡、地下车库为面积为31099㎡,地下车位774个、地上车位330个共计停车位1104个。本工程40㎡一居443户、60㎡两居754户、80㎡三居370户,共计1567套住宅。1#、3#、5#、7#为住宅,地下两层、地上28层建筑总高度80米,2#住宅地下两层、地上18层建筑总高度55米,6#住宅地下两层,地上25层建筑总高度72米。住宅为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1#、3#住宅基础厚度为1000mm,2#住宅基础厚度800mm,5#、6#、7#住宅基础厚度1000mm,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下车库基础为钢筋混凝土基础厚度250mm,外侧为钢筋混凝土挡土墙,中部为框架柱。车库上部为两层、四层商业楼,建筑高度为24米、11.1米、17.4米。8#为幼儿园,3层,建筑高度为12米,基础为独立柱基、框架结构。9#为办公实验楼,3层,建筑高度为12米。项目建成后商业、学校、幼儿园、社区服务站等配套设施完善。

目前,土地审批、房屋拆除、规划设计已经完成,正在进行项目的基础施工。

2.2工程方案

工程于2012年8月开工,计划于2014年10月底竣工。

3.项目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本报告确定土房屋拆迁影响、交通影响、施工影响、噪声影响等十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社会稳定的不利影响因素。

3.1房屋拆迁影响

3.1.1本项目征地拆迁所影响的群体分为以下几类:

本项目涉及拆迁户较多,根据以往经验,房屋拆迁的主要问题是政策执行的公正、公平和平衡。有关街道应切实做好拆迁户安置赔偿工作,认真宣传拆迁政策,让拆迁户了解具体的安置赔偿办法及政策依据,加强和拆迁户之间的沟通,听取拆迁户的看法和意见,注意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尽量避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

3.1.2主要诉求

经过对沿线各乡镇的走访调查,对于征地拆迁问题的主要诉求如下:

一是要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尽早落实、尽快公开。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是受影响群体最为关心的焦点问题。补偿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区委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否照顾到部分弱势或困难群众,是否损害个别群众的利益,都是群众关心的问题。尽快的落实和公开补偿标准,深入宣传相关政策,有利于稳定群众情绪,消除误解和谣言。

二是适当提高补偿标准,重大工程的建设的征地和拆迁补偿历来是工程建设过程中最容易引发不利稳定的因素。虽然目前的补偿标准相比以前已经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心理期望也越来越高。

3.2施工阶段影响

项目施工过程中,红线外住户或企业可能由于工程建设影响进行利益诉求,如施工噪音影响、环境影响、出行不便等情况,要针对此类情况提出针对性措施和应急预案。

3.2.1噪音影响。

夜间施工有严格的规定,因此夜间噪声的影响相对较小,白天噪声较大,受影响的主要是居住区内停留的老人和小孩,而老人和小孩恰恰是对噪声最敏感的人群,他们的反应决定了居民的意见。另外居民们更是项目运营后的交通噪声对他们的生活、建筑的影响。

除了上述受影响较大的群体之处,还有其他受影响的人群,但是相对来说这部分人群分布比较分散,影响特征不明显。

经过调查和走访,工程周边人群对施工期间和运营后噪声影响的主要诉求如下: 务必杜绝夜间施工作业,并尽是避开过早、午休等敏感时间,保障沿线居民

一个比较舒适安静的休息环境。

在施工期间以及项目运营后,做好充分的隔音和除噪声措施。能符合国家相关隔音和除噪的标准和规范。

目前正是两会期间,做好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管理,严防流窜案犯进入现场,加强工人的三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土方开挖待两会闭幕后开始;

3.2.2施工期间交通影响

在建项目位于门头沟区繁华地段,施工车辆对交通会有影响。

3.2.3施工期间其他不利影响

施工期间的其他不利影响因素繁多且容易忽视,常见的主要有环境影响、施工安全、施工管理等方面。

环境影响包括扬尘、污水及固体废弃物。这些废弃物清理不及时,容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施工单位应积极搞好卫生工作,严禁扰民。

4.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4.1社会稳定风险的表现形式及影响

社会稳定风险的形式包括社会治安、涉众经济案件、群众信访、安全生产施工等形式,全面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深入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着力夯实维稳基础,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群体性敏感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正常情况下,社会稳定问题的出现的症结是发起者为了维护合法利益,表达诉求的一种方式之一,本身不会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但如果演变成恶性的整体性事件,其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将是无法估量的。对工程项目建设来讲可能会分散建设精力、增加投入、延迟工期、工程停工、甚至造成破坏;对社会来讲可能会打乱居民正常生活、妨碍社会正常运转、扰乱社会治安、毁坏公司财产、影响社会稳定等。

4.2社会稳定风险可能性分析

在当事方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情况下,反应诉求及救助渠道是一种方式,也是社会救助的一个途径,尤其当各种诉求及救助渠道不通畅的情况下,影响社会稳定的可能性就会进一步增大。

通过上一章的分析,本项目在征地拆迁、噪声、交通组织以及施工期间工程建设等方面会对当地居民、经营户、企事业单位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这些影响可

关于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市政法委下达企业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通知 第三篇

关于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市政法委下达企业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通知】

各镇、县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委维稳办、市发改委《关于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县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明确评估程序,统一工作标准,使全县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估制度化、规范化、统一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且涉及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性日渐显现,单凭维稳部门推动此项工作已不能适应当前社会的需求,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识到位、共同参与。为应对当前社会面临的新常态,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2014年,省、市、县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推动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同时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率达到80%”作为维护稳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唯一指标,分值为2分。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年,全县要巩固保持2014年良好势头,再接再厉、趁热打铁、乘势而【市政法委下达企业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通知】

上,推动我县风险评估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明确主体,抓好落实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归口评估的要求,申报项目的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是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一般由项目的报建单位承担评估及责任,或由项目所在地政府指定评估责任主体,也可以委托工程咨询单位进行第三方评估;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不断修改完善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专项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和配套办法,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三.严格程序,规范评估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上项目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坚持事前评估,做到“应评尽评”,并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党委、政府决策程序,实施前必须经决策机关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应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要扎实认真地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明确评估范围。对涉及重大环境影响和对公众利益影响较大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列入最新中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核准项目,对最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以外的产业类项目,对不符合我县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需要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稳定风险

评估。

二是严格组织评估。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报建单位,或县政府指定的评估责任主体,要按照“制定评估方案、听取各方意见、预测评估风险、形成评估报告、运用评估结论、跟踪决策实施”等“六步”工作法搞好稳评(详见附表一、二)。凡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稳评的,项目报建单位或县政府指定的评估责任主体,应制定稳评工作方案,明确委托具有资质条件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并明确评估信息员,做好协调、指导工作。要把握好四个重点环节:第一,项目报建单位或县政府指定的评估责任主体,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该项目稳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评估工作责任领导(见附表四)。第二,切实做好听取各方意见工作,要采取公示公告、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及会审会等多种形式,从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方面组织评估,在评估过程中要广泛征集群众和有关专家意见和建议、收集相关文件资料,认真分析预测,找准风险源、风险点,形成科学、符合实际的评估结论;要做好原始记录,调查走访群众范围要广,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凡涉及征地拆迁、环境影响等项目被征地群众的意见征求要做到全覆盖(见附表五至十一),对评估中存在的矛盾和突出问题要及时化解。不涉及征地拆迁、环境影响和对群众利益影响较小的项目,可以采取简易评估方式,但必须要有专家评估意见,简易评估报告要素要齐全(见附表十二)。第三,认真编制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要严格按照附表

十二的内容要求逐项完成,不能缺项,评估报告上需项目报建单位(市以上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盖章。矛盾化解工作对策及应急工作预案,要与查找的风险源、风险点和主要涉稳问题相对应,要突出针对性,落实稳控措施和责任,实在管用、便于操作(见附表十三)。第四,建立稳评工作档案。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项目报建单位要及时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档案,档案资料要齐全(见附表三至十三),表五至十一应为原始记录;简易评估档案资料应包括表三、四、十、十一、十二、十三等项内容;附表三的填写时间应为评估完成的建档时间,从指定项目评估方案、成立项目稳评小组到稳评工作完成依次填写附表四至十三的内容。

三是审查评估内容。县委维稳办将严格审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稳评工作相关资料,审查稳评程序、征求意见相关环节(原始记录是否齐全、真实,走访、调查群众范围及人数是否达到规定要求)、评估报告及档案资料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并出具审核意见(见附表十四)。

四是严格项目审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档案资料是发改局审批、核准(包括备案)或者核报中省市审批、核准项目的重要依据,稳评报告及档案资料中应有县委维稳办出具的审核意见。无县委维稳办审核意见或审核意见认为评估程序不符合要求、评估报告不规范、档案资料不齐全等情况时,发改局将不予审批核准(包括备案)或者核报;县委维稳部门审核

意见认为该项目可以实施的,县发改局再结合项目可行性报告等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内容,及时审批、核准。

四.评估工作要求

各镇、县级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风险评估报备工作,严格落实年初报送计划、季度报送进度、年底报送总结,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做好备案登记、备案报送和备案审查等相关工作。县委维稳办、县发改局将以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的形式,对稳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现场进行指导,规范评估程序、严格评估标准,通过督办指导,防止应评事项漏评、拖延,确保重大项目稳评工作规范、全面,确保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风险评估工作进度和质量。

1.年初,由县发改局确定本年度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与县委维稳办会商后,上报市委维稳办、市发改委;各镇、县级各有关单位于4月底之前将全年计划报送县委维稳办。

2.县发改局要严把审批关,凡当年确定的重点新开工项目,没有完成稳评的,坚决不予审批,避免出现先审批后评估、先实施后评估的情况。年底考核或平时检查督查中发现以上问题的,将在全县进行通报,并在年度维护稳定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扣分。凡因先审批后评估、先实施后评估或评估走过程等引发群体性上访、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及负责领导的责任。

3.县委维稳办将及时跟踪问效,督查稳评进展情况,做好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每季度上报一次),对工作不认真、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市政法委下达企业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通知 第四篇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目 录

1 项目概况 ............................................................................................................... 1

1.1 项目背景 ............................................................. 1

1.2 建设方案 ............................................................. 3

1.3 环境及生态影响 ....................................................... 5

1.4 资源利用 ............................................................. 5

1.5 征迁安置 ............................................................. 5

1.6 社会环境概况 ......................................................... 5

2 评估依据 ............................................................................................................... 7

3 评估过程和方法 ................................................................................................... 8

3.1 评估程序 ............................................................. 8

3.2 评估方法 ............................................................. 9

4 社会稳定风险调查 ............................................................................................ 12

4.1 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内容 ............................................. 12

4.2 调查对象 ......................................................... 12

4.3 调查范围............................................。

4.4 公众参与调查情况 ................................................. 13

4.5 调查结果与初步分析 ............................................... 16

5 风险识别、估计和等级划分 ............................................................................ 19

5.1 社会稳定风险识别 ................................................. 19

5.2 风险等级划分 ..................................................... 23

6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24

6.1 项目合法性风险评估 ............................................... 24

6.2 项目合理性风险评估 ............................................... 25

6.3 项目可行性风险评估 ............................................... 29

6.4 项目可控性风险评估 ............................................... 32

6.5 综合评估 ......................................................... 37

7 社会稳定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 ........................................................................ 40

7.1 项目合法性风险化解措施 ........................................... 40

7.2 噪声风险化解措施 ................................................. 40

7.3 大气污染风险化解措施 ............................................. 41

7.4 生态环境风险化解措施 ............................................. 43

7.5 项目可行性风险化解措施 ........................................... 45

7.6 征地拆迁风险化解措施 ............................................. 45

7.7 地道施工风险化解措施 ............................................. 46

7.8 社会治安风险化解措施 ............................................. 46

7.9 社会舆论风险化解措施 ............................................. 47

7.10 社会稳定风险应急预案 ............................................ 47

7.11 落实措施后预期风险等级评估 ...................................... 48

8 结论与建议 ........................................................................................................ 50

8.1 评估结论 ......................................................... 50

8.2 建议 ............................................................. 51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背景

某某路(运河路-龙城大道段)规划为城市主干路,南起运河路,沿线跨越 南凤河、小王河并下穿城际铁路及沪宁铁路后,一直延伸至龙城大道,全长 2536 米。在某某市“拓展南北,提升中心”的城区空间发展方向和“一体两翼”分散 组团式的空间结构版图中,某某路是一条连接城市中心城区(一体)和北翼的重 要通道。

目前,中吴大道至运河路、龙城大道至 338 省道绝大部分路段已经实施完成, 但新闸段因历史原因一直未能实施,不能发挥某某路作为南北向交通要道的作 用。与此同时某某路沿线周边地块正在开发建设,某某路新闸段为新建道路,无 现状老路,市政配套设施极不完善,环境质量差,给本区域的开发建设带来很大 不便。本工程地下管线、路灯照明、环卫绿化等各专业配套工程的实施,将为道 路两侧地块的开发提供良好的交通及基础设施条件。伴随着本区域开发强度的加 大,地区环境面貌将得到彻底改观,地块价值也将随之提升,并将促进周边区域 经济的发展。因此本工程的建设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对于某某城市 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某某路(运河路-龙城大道段)项目的实施,能够沟通南北交通,提 升区域交通整体服务水平,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改善区域环境面貌,带动 区域经济发展,改善周边群众的出行和生活条件。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 要的。

本段某某路工程穿越钟楼经济开发区及新闸街道,道路沿线现状基本为农 田、河塘,部分路段周边有少量厂房和民宅。本工程的实施,将涉及沿线部分房 屋的征收拆迁;施工过程中,将对本区域的交通和环境产生一系列的影响。由于 关系到一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

根据某某的实际,按照“应评尽评”的要求,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 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包括涉及征地拆迁、农 民负担、国有企业改制、环境影响、社会保障、公益事业等方面的重大工程项目 建设、重大政策制定以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决策部门 作出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分析及评估。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和 减少社会稳定风险,确保某某路项目的顺利实施,需开展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法律
市政法委下达企业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通知 第五篇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政策性文件

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1989年10月3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10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日);

(7)《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2011年2月2日);

(8)《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2001年11月29日);

(9)《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

(10)《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意见》(中办发[2004]33号);

(11)《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1号,2005年1月10日);

(1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号);

(1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

(14)《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的通知》(公发[2000]5号);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8)《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19)《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

(20)《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

地方法律法规

(1)《河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2]第15号);

(2)《河北省信访条例》(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3)《河北省燃气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2]第6号);

(4)《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2]第2号);

(5)《河北土地管理条例》(2002年3月30日);

(6)《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

(7)《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2号);

(8)《河北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10号);

(9)《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10)《河北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8号);

(11)《河北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2号);

(12)《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

(13)《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2005修正)》;

(14)《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2005修正)》;

(15)《河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2004修订)》;

(16)《河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4号);

【市政法委下达企业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通知】

(1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11)141号)。

有关规划及批复文件

(1)《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国能油气[2012]145号);

(2)《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支持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外输管道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冀发改函[2013]127号);

(3)《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支持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唐山段输气干线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唐发改函[2012]74号);

(4)《唐山市城乡规划局关于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工程项目输气干线唐山段管道路由的规划意见》(市规函[2012]32号);

(5)《唐山市城乡规划局丰润区分局关于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工程项目的规划意见》;

(6)《玉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局关于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工程项目输气干线路

由的规划意见》(玉住建字[2012]33号);

(7)《沧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干线沧州段路由及分输站、阀室选址意见的函》(沧规建函字[2013]12号);

(8)《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出具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干线路由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沧县建复字[2012]4号);

(9)《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出具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干线路由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青建字[2012]27号);

(10)《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出具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干线路由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孟建字[2012]第18号);

(11)《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出具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干线路由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盐建字[2012]14号)。

产业政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规划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

(2)《天然气“十二五”规划》;

(3)《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4)《河北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

(5)《沧州市工业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

(6)《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其他依据

技术规范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征求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

项目单位的委托书

201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市政法委下达企业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通知 第六篇

第1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我县经济发展和审计工作的关系,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县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主动维护稳定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排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确保地方社会稳定。社会风险评估采取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范围和内容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我对涉及我县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审计项目等。

(一)风险评估范围。

凡涉及我市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审计项目。

(二)风险评估的内容

1、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对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

2、是否会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它群体性事件,化解的办法、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3、除上述几方面外,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三、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制定重大事项的职能部门。我局各股室分别对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涉及的重大审计项目进行评估。

四、评估程序和步骤

(一)成立临时评估组织

根据县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性质,决定成立临时评估小组,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评估小组并负责制定评估方案。

(二)开展民意调查

各股室应向社会广泛宣传审计,让群众全面了解审计相关内容,要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注重征求涉及直接利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真实完整地反映广大广大群众的意愿。

(三)进行分析论证

如遇有分歧,产生异议的重大审计项目,应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有关人员代表参加,与会人员进行认真深入讨论、协商沟通、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会后形成明确的论证意见。

(四)评估结果处理

局临时评估小组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根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对重大事项的实施作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定性处理。对存在一定风险,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急需实施事项,责任主体科室、所要提前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积极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五)评估报告的报送

评估主体必须将存在风险的评估报告报送局临时评估小组,并研究讨论解决办法和及时上报县维护稳定办公室。

五、责任追究

对应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而又不上报局维护稳定办公室,导致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对有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由局临时评估小组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后由局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实施。

第2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关于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意见和我市《全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动我市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结合我局规划编制及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总要求,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在规划编制及实施管理中,正确把握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力争做到对群体性事件及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了,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营造一个长期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及评估主要内容

(一)评估范围: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涉及城市老城改造项目、城市建设中的规划变更调整等。

1.市政用设施的选址,变电站、无线发射(微波通讯)塔站、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公共停车场等项目的选址。如周边有住宅建筑,可能影响市民合法权益,引发上访的

2.老城区改造地块

3.重大项目规划方案

4.对周边影响较大、涉及利害关系人较多的规划行政许可

5.住宅项目规划方案变更等

(二)评估主要内容:

实施风险评估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合法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等。

2.合理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是否考虑到各方面群体的利益,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与长远利益等。

3.可行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决策时机是否成熟,与本地区经济社会以发展总体水平是否相适应。

4.安全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实施后是否会有引发重大社会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这些隐患能否得到有效消除,是否有相应预案。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步骤

1.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业务科室及其分管领导在规划编制及行政许可中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评估建议。由领导小组确定列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责任科室要及时制订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根据实际情况,责任科室要采取专家咨询、专题座谈、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3.科学评估分析,形成评估报告。责任科室对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事项进行分析预测,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涉及对象、范围、反映的问题和激烈程度做出综合判定,形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对事项提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暂不实施的建议。并根据稳定隐患,制定应对策略和应急预案。

4.审查评估报告,建立备案制度。责任科室应在评估结束后3天内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报送领导小组。评估领导小组审核报告,审查决定事项的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并报送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坚持全程跟踪,实行动态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经分析评估付诸实施后,责任科室要不间断地听取相关群众意见反映,及时发现新风险隐患,跟进对策措施,确保评估事项顺利推进。

四、责任追究

将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对因没有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而存在重大隐患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且造成重大影响的,对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五、领导小组

组 长:许振敏

副组长:盛雪东

成 员:单俊炜、何剑鸣、沈 军、陈立新、邵桂林、张玉梅

协 调:办公室(法规科)

第3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隐患,维护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办发[20XX]26 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稳定优先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通过机制创新,准确预测、提示、规避和化解稳定风险,主动将存在或潜在的不稳定隐患降低到社会可承受的范围,有效防止和克服抓改革发展和抓社会稳定脱钩的倾向,防止和克服因决策、政策、项目、改革的偏差而引发的不稳定隐患,实现由被动保稳定向主动创稳定的转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滔河、和谐滔河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评估。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全面、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承受能力的关系,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二)科学评估。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实施评估,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切实增强评估的科学性、可行性、权威性。

(三)民主评估。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影响面较广的评估事项,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听证、论证,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使决策能够体现和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公开评估。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重大决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进行舆论评估和监督。

三、评估范围和重点领域

(一)主要范围

1、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等重大决策;

2、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的政策制定或修改;

3、关系到产权转让、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重大利益格局调整的企事业单位改革或改制;

4、有可能在较大范围或较长时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市政规划和项目建设;

5、涉及到诸多利益群体或较大群体利益的行业政策调整;

6、涉及到生产安全、市场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重大疫情、交通安全等重大措施的制定、调整;

7、其他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二)重点领域

1、国有、集体企业重组改制、关闭破产中的产权转让、资产处置、人员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等;

2、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转让,项目建设和乡村规划建设中的农民土地征收、补偿和人员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筹资酬劳,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农业生产用水等涉及农民的政策性收费等;

3、行政区划调整、旧城改造、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居民安置;增加居民、企业负担的城市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标准的调整等;

4、资源开发和交通、水利、公共服务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选址、实物调查、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移民安置等;

5、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促进就业等政策的重大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重大疫情的预警、防控等;

6、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程序及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资产处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调整等;

7、环境保护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等。

四、评估内容

(一)评估合法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重大事项所涉及政策调整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的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坚持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二)评估合理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超越当地财力和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地统一起来;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反映如何。

(三)评估可行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经过必备的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能够为本级财力所承受;相关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充分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所涉资金的投入是否能够到位;重大事项出台后是否会造成相关行业、相邻地区群众的攀比。

(四)评估安全性。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当地群众对该项目建设有无强烈的反映和要求;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的项目,是否有科学的治理和环保配套措施,是否具有相关权威部门的环保鉴定或审批手续;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影响生产、市场、金融、食品、交通等领域安全,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会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重大事项实施前,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地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

(五)评估可控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存在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是否制定相应的预防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策措施,是否在可控范围之内。

五、评估责任主体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指有关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起草部门、项目的报建部门(单位)、改革的牵头部门以及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的最终决策、审批部门,以及重大事项方案制定的职能部门。如重大事项是党委、人大、政府制订出台的,由党委、人大、政府指定评估责任主体;如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难以界定责任主体的,由党委、政府指定责任主体。重点责任部门的具体分工如下:发改局负责牵头重大改革决策等方面;经贸局、体改办负责牵头所属的企(事业)单位改制等方面;住建局负责重大城镇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房屋拆迁、小区物业管理等方面;国土资源局负责因重大建设项目所需土地开发、土地统征、储备和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交通运输等方面;水利局负责水土保持、水资源利用等方面;环保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人社局负责社会就业、劳动保障、劳资劳务纠纷等方面;物价局负责物价管理方面;卫生局、药监局负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及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农业局、林业局负责农业生产、林业生态、林权制度改革等方面;扶贫局负责做好移民搬迁等方面;其他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能,负责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镇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决策实施、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主管、重大改革措施的评估责任主体。镇维稳办、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

六、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项目。凡属于本《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估事项,都要纳入评估范围,严禁漏项。各责任主体要在3月底前将本年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计划表报镇维稳办备案;每月20 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表;对未备案的事项,一律不予审批。

(二)制定评估方案。评估事项确定后,要合理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牵头和协助部门责任、评估人员责任等,明确评估责任、内容、方法等,适时组织评估;并建立专项工作档案,做好资料的规范化收集和整理以备查。

(三)广泛征求意见。责任主体要采取走访群众、抽样调查、媒体公示、召开听证会、与利益相关方进行座谈、组织专家分析论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群众对评估事项的态度,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复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质疑,对拟做出的重

大决策和重大项目进行修订完善。

(四)认真分析预测。根据了解掌握的有关重大事项的第一手资料,按照评估的主要内容,对重大事项确定之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预测,科学、客观地做出评估。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有关党政领导召开稳定风险评估会和听证会,进行科学论证。特别要对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评估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矛盾冲突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以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等。对重大复杂疑难事项,要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五)划分风险等级。责任主体在对科学分析预测和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做出风险等级评估,并根据风险等级,提出实施建议。风险等级一般分为四个等级,四级为无风险,三级为风险较小,二级为风险较大,一级为风险大。对群众欢迎、条件成熟、无稳定风险或稳定风险较小,经采取相关措施可以化解的,提出可以实施的建议;对群众和相关利益方有异议的,有一定稳定风险且一时难以化解的,提出暂缓实施或部分实施的建议,待条件成熟后再予实施;对矛盾隐患集中、稳定风险大、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提出不予实施的建议。

(六)形成评估报告。评估领导小组要对评估事项实施的前提、时机及后续社会影响、配套设施等进行科学分析和研究论证,做出总体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一般包含以下内容:重大决策或重大工程项目的概括,开展评估有关情况、稳定风险因素分析、稳定风险等级评价、重大事项实施建议、化解风险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市政法委下达企业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通知】

(七)确定实施意见。责任主体根据评估报告提出的意见,确定重大事项是否实施,并按有关决策程序向有权做出决定的组织机构报送重大政策草案、重大项目报告、重大改革方案;评估报告经审批、审议部门审查后,报送镇级分管领导审定,对重大事项做出可实施、可部分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的决定;对存在涉稳重大问题的应报镇委、镇政府审定。评估报告一经审定,责任主体应在决定的次日将评估报告及审定意见分别报镇维稳办、镇联席办备案。

(八)落实应对措施。重大事项出台实施后,责任主体部门要根据分析评估情况,制定和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的应对措施。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要制定应对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发生。在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出现新的重大不稳定情况,责任部门要按照预案及时妥善处置,或对重大事项做出适当调整。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把它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要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于3 月30 日前报镇维稳办、联席办。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经常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确保评估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执行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制定实施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坚决杜绝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盲目进行重大事项或项目决策。要充分尊重和运用预测评估结果,科学决策,统筹协调兼顾好国家、集体、个人等各方利益,凡是有损大多数群众利益的事情坚决不做,凡是绝大多数群众不予理解支持的政策坚决不出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发生。要认真总结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逐步完善,真正建立起源头预防、主动维稳、防患于未然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各单位既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归口管理的要求,统筹落实好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又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兼顾,加强协作,相互配合,正确处理好责任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关系。要坚持依靠业务部门对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中的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又要坚持维稳部门有重点地主动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真实情况,正确处理好维稳部

门与业务部门的关系。要正确处理事项专业性和所涉人员大众性的关系,做好专业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要正确处理多数人意见与少数人意见的关系,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防止产生过激和极端行为。镇维稳办、联席办要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督促、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严肃责任追究。镇维稳办、联席办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以致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有关单位及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事先经过风险评估,并落实了风险应对措施,但仍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酌情减轻责任追究。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4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工程建设稳定的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估内涵

本方案所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或组织实施其他重大事项之前,由决策单位或组织单位牵头,协调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根据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二、评估原则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统筹兼顾;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

三、评估范围

根据应评尽评的要求,对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包括:

(一)因重点工程施工,可能对沿线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建设事项。

(二)关系到单位职工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改革改制。

2015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市政法委下达企业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通知 第七篇

第1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主动地落实稳定是硬任务、第一责任的要求,全力打造和谐稳定的新天河,根据区委、街道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在三合社区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等制定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是实现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有机统一,为全街大建设、大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在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应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范程序,准确研判社会风险及可控度,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的发生。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评估的要求,街直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工作。

3、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主动推进,防范关口前移,努力做到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改革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监督、同考核。

4、客观公正,民主决策。在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程中要充分运用论证、听证、公示、民意调查等公众参与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市政法委下达企业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通知】

二、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领域

凡在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被国家、省、市、区、街道拟定为重点工程的重大项目以及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和问题,事前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重大决策: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居民安置;养老、医疗、失业工商、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的重大调整;促进就业重大政策的调整;城市公用事业和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转让,村规划建设问题,重大疫情的预警、防控等。

2、重大改革:企业改制重组、破产关闭中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及资产处置、社会保障等;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程序及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资产处置、职工待遇调整等。

3、重点项目:水电、矿产、旅游等资源开发和交通、水利、公共服务设施、工业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选址、实物调查、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和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等。

4、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各种大型活动、群众聚会、重要节假日、重大交通事故、其他涉及较大范围或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等;社区认为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三、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涉及人员多,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点项目及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等,社区要围绕其中可能存在的稳定风险,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评估工作,分析不稳定隐患和问题的风险程度和可控程度。

1、合法性评估:(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2)是否符合上级制定的政策;(3)政策调整、利益调整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4)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

2、合理性评估:(1)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2)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是否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4)是否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体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5)是否符合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

3、可行性评估:(1)是否开展了前期宣传解释工作,征求了群众的意见,并为绝大多数群众接受和支持;(2)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是否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3)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4)是否具有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严密性;(5)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具体、可操作;(6)重大事项出台后是否会给其他地方、其他行业、其他群众带来负面影响。

4、可控性评估:(1)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应措施;(3)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会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4)重大事项实施前,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地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

5、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评估。

四、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评估”的原则,凡应进行评估的事项,有关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起草部门、项目的报建部门、改革的牵头部门是负责组织实施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单位,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而难以评估直接责任单位的最大事项,由街道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评估责任单位。

五、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程序

1、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责任主体单位要依据工作需要确定评估事项,合理制定评估方案,广泛征求基层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评估重点,做好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进行评估。每年元月,街直部门将本年度需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报街道维稳办。

2、成立评估组织,准确分析评估。对确定需要评估的项目,社区相关部门应成立强有力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并按评估内容要求,牵头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开展评估工作,工作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具体分为。(1)土地征用评估专业组:由街道规划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2)拆迁评估专业组:由拆迁指挥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3)工资调整评估专业组:由社会事务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4)重大项目建设评估专业组:由经济发展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必要时,可根据各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法律工作者、社会知名人士参与。工作组要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及其它相关问题,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重点走访、民意测验等形式,深入实地、深入群众,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征求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特别是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要逐项进行分析研判。对重大复杂疑难事项,视情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3、综合评估成果,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工作组结合各方面收集掌握的材料、情况,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做出总体的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对重大事项实施后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发生的概率,矛盾冲突带来的负面影响等作出准确的表述,并明确提出应对策略和处置预案。

4、审查评估报告,决策机关作出评估决定。社区对做出决定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评估事项作出“实施”、“完善后实施”、“部分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的决定。决策机构做出决定后应及时将决定情况和相关要求反馈责任主体单位,并对预防和化解矛盾风险、做好稳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5、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措施。重大事项出台后,责任单位要针对预测评估出来的涉稳较大隐患,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

六、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组 长:汪广飞

副组长:罗庆忠

成 员:吕海霞、张先贵、刁吉勇、任桂荣、孙其文、

唐正林、裴正直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对社会稳定风险较大,有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众性事件的重大事项组织召开评估事项风险审核会议,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相关责任人将追究其责任。

2、加强协作配合。社区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加强协作、共同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降至最低。

3、严格追究责任。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第2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新卫发[20XX]27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隐患,保证我院和谐稳定、各项工作顺利、健康开展,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维吾尔医医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负责我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决策:

组 长:艾尼瓦.买买提

副组长:高建平、夏同德

成 员:阿米娜.阿不列孜、阿地里.赛买提、买买提.霍吉、李淑芳、阿孜古丽.依米提、李忠林

活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党政办主任阿米娜.阿不列孜负责。

二、评估工作范围:

1、风险评估范围:

1)事关医院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2)事关医院长远发展工作方针的制定、落实;

3)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的采购、工程选址;

4)关系医院纠纷多发、医疗安全存在较大隐患的科室的整顿与恢复等;

5)关系广大医护人员切实利益的改革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职工待遇的调整、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

6)其他设计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和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的事项和社会关注的重大事项。

2、评估工作内容

1)合法性。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党的政策、文件精神等。

2)合理性。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可续发展观、是否符合医院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与医院的发展速度相适应,是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3)可行性。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论证等。

4)安全性。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引发较大的社会关注性事件。

5)可控性。对评估后认为存在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应急措施和预案。

三、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与评估结果审核的责任主体

医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以“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评估”为原则。

四、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凡是涉及本意见评估范围的内容,均由所属单位或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成立评估机构,组织开展评估。根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程度及所涉及的内容,重大事项相对应的科室成立相应的评估机构,采取专家咨询、抽样调查、公示公告、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合理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要重点分析评估群众、利益相关方的真实心态、接受程度以及重大事项实施后可能引发事态的防控能力的评估,并提出对策意见。 (三)评估报告编制与报送。评估小组根据分析论证意见,负责起草该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项概况、先期预测、民意调查、分析评估、程序依据、稳定风险、意见结论、目前状况等,同时做出总体评估结论,提出意见建议,形成评估报告。

(四)制定工作预案,落实维稳措施。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在提交评估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确有不稳定隐患又必须实施的重大事项,不稳定隐患由责任主体及时提请同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调度化解。

五、责任追究

对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导致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第3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府、县委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源头上控防社会矛盾,保障各重大事项平稳顺利实施,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观念,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总体工作部署,以“会诊工作法”为总抓手,坚持主动维稳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从决策上反映民意,从制度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速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谁主管。是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的原则;以人为本、客观公正的原则;统筹兼顾的原则;重大事项申报制度。

三、方法步骤

1、成立领导小组。镇委镇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以及各班子成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并建立评估人才库(主要包括有关专家、部门业务精熟的人员)。

2、立项、会诊评估。对涉及的重大事项,责任主体单位负责立项及实施,并实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层层把关,涉及多个部门的风险评估由主办或主管部门立项和组织评估。评估方法有责任主体单位组织有关专家、部门业务精熟人员成立专项评估小组,制定评估方案,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从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稳定性等各方面入手进行综合评估。

3、撰写评估报告、进行评估决策。根据评估结果撰写评估综合分析报告,召开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会议,根据评估报告,按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民主决策,对本项重大事项作出实施、暂缓实施、暂不实施、不予实施的评估决定。

四、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村要切实加强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好“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和“会诊工作法”,把风险评估作为源头防范和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2、搞好责任落实和协作配合及跟踪督导。重大事项责任主体单位要及时将立项项目上报至镇委领导小组,成立以重大事项的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的评估领导小组,组织对重大事项相关部门单位以及专家和业务能手进行评估决策,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为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对在实施重大事项之前,不及时认真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导致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的部门单位和村,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5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市政法委下达企业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通知 第八篇

第1篇: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工程建设稳定的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估内涵

本方案所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或组织实施其他重大事项之前,由决策单位或组织单位牵头,协调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根据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二、评估原则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统筹兼顾;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

三、评估范围

根据应评尽评的要求,对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包括:

(一)因重点工程施工,可能对沿线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建设事项。

(二)关系到单位职工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改革改制。

(三)关系到一线建设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拨付、自身权益维护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

(四)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局党组、机关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四、评估内容

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安全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是否经过严谨周密的可行性论证,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履行了征询意见、公示、听证等程序。

(三)是否给所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有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四)是否能通过法律和政策途径,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异议和诉求。

(五)是否能依据法律和政策,化解消除群众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最终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是否对出台的群众补偿、安置、保障等政策进行事前调研论证,避免引起其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涉及群众的攀比。

(七)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他方面因素。

五、组织领导

评估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成立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由局农民工权益维护领导小组成员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处室(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负责具体事项决策的评估工作,部门负责人为风险评估第一责任人,当事人为直接负责人。

六、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凡是涉及本方案第四条规定内容的均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组织开展评估,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专项评估小组,负责具体评估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可采取专家咨询、抽样调查、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合理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提出评估意见。

(三)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小组在全面分析论证基础上形成评估报告,实事求是地对评估事项做出风险很大、有风险、风险较小或无风险评价,并提出是否实施的意见。

(四)制定工作预案。有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在提交评估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确有不稳定隐患又必须实施的重大事项,不稳定隐患由责任主体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局党组或上级主管部门调度化解。

(五)评估报告报送。各部门形成评估报告后,需实施双重备案,在报送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备案的同时,报送局党组备案。

七、有关要求

(一)切实重视评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观念,把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来谋划实施,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做到重大事项未评估不上会、不决策。

(二)遵守评估程序。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估,逐步健全完善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标准,不断进行探索研究和总结完善,逐步提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高评估水平。在实施评估时,要依据全面、周到、细致原则,广泛征求涉及群众的意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不搞闭门评估、想象评估,要深入到群众中去,掌握了解倾向性问题和典型诉求,善于发现真正潜在的隐患风险,不断提高评估水平。

(四)注重风险化解。对可实施的重大事项,属本级本部门的,必须明确风险化解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需要上级协调的,要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加强评估考核。要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维护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各项目现场日常考核范围,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和职工绩效考评,纳入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终考评内容。

(六)落实责任追究。对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应评估而未评估或组织实施评估流于形式,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照《合肥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若干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2篇: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我县经济发展和审计工作的关系,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县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主动维护稳定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排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确保地方社会稳定。社会风险评估采取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范围和内容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我对涉及我县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审计项目等。

(一)风险评估范围。

凡涉及我市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审计项目。

(二)风险评估的内容

1、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对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

2、是否会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它群体性事件,化解的办法、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3、除上述几方面外,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三、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制定重大事项的职能部门。我局各股室分别对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涉及的重大审计项目进行评估。

四、评估程序和步骤

(一)成立临时评估组织

根据县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性质,决定成立临时评估小组,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评估小组并负责制定评估方案。

(二)开展民意调查

各股室应向社会广泛宣传审计,让群众全面了解审计相关内容,要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注重征求涉及直接利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真实完整地反映广大广大群众的意愿。

(三)进行分析论证

如遇有分歧,产生异议的重大审计项目,应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有关人员代表参加,与会人员进行认真深入讨论、协商沟通、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会后形成明确的论证意见。

(四)评估结果处理

局临时评估小组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根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对重大事项的实施作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定性处理。对存在一定风险,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急需实施事项,责任主体科室、所要提前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积极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五)评估报告的报送

评估主体必须将存在风险的评估报告报送局临时评估小组,并研究讨论解决办法和及时上报县维护稳定办公室。

五、责任追究

对应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而又不上报局维护稳定办公室,导致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对有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由局临时评估小组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后由局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实施。

第3篇: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株办发〔20XX〕14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完善依法行政、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程序和行为,科学评估重大决策、重大举措、重大政策的社会风险,充分考虑社会各群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承受能力,不断提高各项政策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保障改善民生与群众期望要求同步,着力构建幸福株洲。

二、基本原则

(一)权责统一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总原则,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负责领导、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方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是否拥护支持、是否满意作为基本标准和尺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范程序,全面深入分析,科学评估预测,把握群众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的结合点,准确判断,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

(三)民主决策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增强重大事项分析评估和决策的透明度,运用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特别注意听取弱势群体的诉求表达,最大限度地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三、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凡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有关政策的起草部门、有关工作的实施部门以及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完成时由局党组决定的牵头部门,是负责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必须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权作出决定的机关是评价重大事项是否可行的责任主体,依据评估报告作出相应决定,并对此负责。局办公室和信访办负责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审查监督,并向局党组提出建议,督促落实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工作。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点领域

(一)重大决策或政策调整。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的重大调整;积极就业政策和创业扶持政策的重大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的重大调整;军队退役人员转业安置政策、企业困难军转干部解困政策的重大调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重大调整等。

(二)重大工作事项。国家、省里重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项;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事项;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尤其是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安置等事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等社会保险待遇的调整;社会保险服务方式、服务程序、服务内涵的变化;公务员招考等人事考试工作;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评审和职称评审工作;军转干部的安置分配工作;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和绩效评估奖励的调整;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合法权益维护事项等。

(三)涉及多数群众的改革改制事项。国有、集体企业重组改制和关停并转中的人员分流、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障等;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涉及的相关改革程序、人员分流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等。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

对所涉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应从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是否会有其他诱发不稳定事件的风险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一)评估合法性。主要评估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规定和规章,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事项开展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按法律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二)评估合理性。主要评估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顾及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否兼顾了各方面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是否兼顾了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是否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评估可行性。主要评估是否经过民主决策,是否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符合当地财政和群众负担的承受能力,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是否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等。

(四)评估安全性。主要评估是否存在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可控,是否有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措施

(一)评估基本程序。在决策作出、政策出台、改革措施实施之前,都要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确定评估项目。需要组织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一般由责任主体确定,也可由局党组指定或建议确定。

2、制定评估方案。责任主体通过收集相关文件、资料,采取问卷调查、民意测验等多种方式,掌握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合理制定评估方案,适时组织评估。

3、分析评估风险。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及其它相关问题,深入实地、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征求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特别是对评估事项实施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分析预测,对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方式等作出评估预测。

4、确定风险等级。对社会稳定风险划分为A、B、C三个等级。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评估为A级;群众反映较大,可能引发一般不稳定事件的,评估为B级;部分群众意见虽有分歧,但仅可能引发个体矛盾纠纷的评估为C级。在形成评估报告前,由责任主体提出风险评估建议,经局领导审核后报市维稳办。市维稳办根据调查、分析情况,核准确定重大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并出据书面意见。

5、形成评估报告。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市维稳办核定的风险等级,由承办部门就评估事项、风险分析、评估结论、应对措施,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6、评估结论采用。对评为A级风险的,不得实施。对评为B级风险的,暂缓实施。或者承办部门汇同维稳部门制定风险应对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制定化解矛盾方案后方可实施。对评为C级风险的,承办部门应根据相关预案,针对性做好矛盾防范和化解工作后,可以组织实施。

(二)落实维稳责任措施。对虽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但经评估决定实施的事项,责任主体部门要认真落实解决矛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对经评估决定暂缓实施的事项,要及时研究对策,待化解矛盾、时机成熟后再行实施;对不能使大多数群众理解支持的事项坚决终止实施;对已经评估付诸实施的重大事项,要坚持全程跟踪做好后续维稳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重大事项顺利推进;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要制定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周光耀任组长,副局长刘遂弦、刘泽贵、贺湘原任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和二级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刘遂弦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如海为副主任,其他局属各科室、二级处综合科长为成员。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将其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作为统筹协调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任务,作为研判工作举措是否可行的重要依据。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室、本单位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从源头上筑牢社会稳定的坚实防线。

(二)严格考核追责。从20XX年起,各科室、各单位要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强化责任主体责任的落实。局办公室、监察室、信访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内容,与评先评优直接挂钩,严格实行维稳工作一票否决制。一旦发生不稳定事件,要按株办〔20XX〕35号的有关规定,查清事件经过、原因、损失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有关单位要注重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相互关系,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应邀请相关专家和群众代表参加,努力提高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全面性。

第4篇: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需要,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必然要求。对于有效预防和化解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目的是在重大事项实施之前,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都要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最大限度的消除不稳定因素。

2016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方案
市政法委下达企业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通知 第九篇

2016年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及区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政法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咬定“奋力争当全区政法工作排头兵”这一目标,筑牢基层组织、基础管理两个基点,全面提升平安、法治、政法队伍三大建设水平,培植社会管理精细化、政法便民惠民优质服务、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以及法治文化建设四个新品牌,完善挂钩共建、交办督办、社会评判、创新驱动、考核激励五个机制,为转型升级突破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强化综治平安建设责任,不断提升组织领导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执政理念,将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纳入“四个文明”建设综合考核(所占比重不低于考核总分的10%),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工作开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力推进综治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政法各部门、综治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系列平安创建工作牵头单位、综治委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街道2016年平安建设目标考核任务分解表》的要求,逐项按时抓好落实,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市、区先进标准。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将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记入干部实绩档案。严格执行组织、人社部门提拔使用领导干部、综合性奖励征求综治部门意见等制度。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全面落实综治委成员单位结对共建和述职报告制度。深入推进系列平安创建和结对共建,各部门挂钩社区,增强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三)进一步强化经费保障。将综治平安建设经费、专项工作经费、群防群治经费等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长效保障机制。财政所要把有关矛盾纠纷、社会创新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计划,重视加强对社区综治工作的经费投入,切实解决社区综治工作人员的报酬和平安创建所需的经费问题,各社区经费落实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

(四)进一步强化督查指导。健全综治、纪检、组织、社会保障、监察等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围绕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重点工作,认真开展督查指导和考核。对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或渎职失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健全完善“大调解”机制,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一)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年内,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开展纳入综治平安考核内容,对各社区有关综治委成员单位进行考核,确保对、街道所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年内实现全覆盖,建立动态排查预警机制,努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健全完善大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配合机制,在全面深化公调、诉调、检调、访调对接的基础上,完善对接平台,规范运行程序,不断增强调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医患纠纷、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等行业调解组织,进一步拓宽调解渠道,推进专业调解组织建设,扩大专业调解的覆盖面,不断增强“大调解”的功能和实效,努力打造“个人调解室”、“法律工作室”等特色品牌,积极探索调解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的新途径,建立一支与化解社会矛盾形势要求相适应的专职调解员队伍。

(三)建立规范矛盾纠纷调处运行机制。各社区、各成员单位要定期排查,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建立健全“三项排查”长效机制,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管控高危人群“三项排查”作为维护基层稳定的重要基础工作,认真执行《区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机制的通知》,坚持每半月开展维稳形势分析,提出并落实针对性工作措施。

(四)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大下访、矛盾纠纷大调处和干部大走访等活动,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结合矛盾纠纷大排查,推动涉法涉诉问题解决,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以“排查得出、调处得了、化解得好”为目标,以加强绩效考核为手段,全面加强调解员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其排查化解工作整体水平和对重大矛盾纠纷的处置能力。年内,民间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收上。

三、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社会面管理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积极探索以居住证制度为核心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一证通”制度,加快推进“三集中”建设步伐,年内,中型以上企业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率达到70%以上。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宽流动人口落户入住条件,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入学等问题。全面建立出租房屋分色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条件,强化责任,坚决消除和减少治安隐患。加强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强化绩效考核,提高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犯罪。

(二)强化对重点人员教育管控工作。继续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服务、救助和管理工作,减少违法犯罪。大力实施“回归工程”,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推进过渡性安置企业和基地建设,妥善解决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三无”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就业困难。积极试行矫正对象分级分类管理,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和矫治方法,提高矫正工作实效,防止脱管漏管。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社会闲散青少年、精神病人、吸毒人员、邪教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治疗、教育和管理措施,防止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

(三)切实加强基层村、社区建设。全面推广建立“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的社会管理模式,构建社会党组织领导、居委会统筹、服务站主抓、综治办协助的管理格局。建立村社区综治办主任由党组织书记或居委会主任担任,配备充实保安辅警、专职调解员、综治社区等人员力量。扎实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强化社区干部工作职能,分片包干、设岗定责、责任到人。广泛建立治安中心户长、楼院门栋长,把管理触角延伸到每个楼栋、每户居民。健全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和服务功能,构建治安警务、矛盾调处、权益保障、公共服务等工作平台,推进“一门式、一站式、一卡通”社区工作法。

(四)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和虚拟社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国家安全人民防线阵地作用,及时掌握预警信息,落实相关管控措施。高度重视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工作,从政策法规、行政手段、技术措施和经济制约等方面多措并举,构建网上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网上发现处置、侦查打击、防范控制能力。切实加强对互联网络和手机短信等虚拟社会的管理,充分发挥、街道专兼职网评队伍作用,占领网络阵地,掌握网络舆论的话语权,年内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网吧专项整治活动2次。

(五)重视街道公共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重点单位和易发火灾事故场所的监督检查,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加强危险品治安管控,切实消除治安隐患。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及枪支弹药的管理,坚决防止发生重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加强对场所行业经营单位的日常治安管理,坚决遏制“黄、赌、毒、娼”等社会丑恶现象。

四、推进“大防控”体系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一)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扫黄打非”,禁娼、禁赌、禁毒等工作,切实提高人民安全感。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制假贩假、走私、传销等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公平竞争。认真组织开展中央、省和市部署的专项斗争和专项行动,年内在、街道组织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打击邪头地霸、打击暴力催债、禁毒、禁赌等专项行动。

(二)切实加强隐蔽战线斗争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严密防范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的有效管理,严密防范境外宗教文化政治渗透,坚决取缔境外宗教组织非法传教。进一步强化国家安全工作小组组织网络建设,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国家安全工作意识。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邪教地区”活动,按照“四个纳入”的要求,建立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长效机制,加强教育转化工作,实现“三个确保、一个零指标”的目标。

(三)强化社会面巡防控制。在街道建立和完善动态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巡防机制,不断提升对社会面的控制能力,上半年完成社会面技防监控补育工作。建立响林、北马、许郑3个社区级的监控室。完善市场监控市。年内完成朱塘、孙唐、林南、周桥、双墩5个社区的技防入户工作,入户率达到85%以上,探索建立技防一条街。继续加强专职巡防力量建设,对主要街面路面实行24小时巡逻。围绕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敏感时期,在、街道定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军警民”大巡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面防范能力。加强治安信息员、中心户长队伍建设,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努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四)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等易受侵害单位和群体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等易受侵害的单位,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安检等各项管理制度,配足专职保安,落实技防措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加强社会办学培训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坚决取缔无证办学机构,强化督促检查责任,加强安全防范宣传,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和重大案件。

(五)严格规范“九小场所”管理。强化阵地控制,建立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和治安管理系统,适时组织“九小场所”(小旅馆、小洗头房、小足疗店、小浴室、小网吧、小酒吧、小游戏机室、小废品收旧场所、小棋牌室)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摸清底数,梳理突出问题,逐一明确牵头部门和工作责任,综合运用打、防、管、建等手段,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防范和打击混迹其间的违法犯罪活动,并有针对性地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五、大力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平安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加强街道政法综治组织建设。规范党委政法委运行质态,选配好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按照《关于加强镇街()综治办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村(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年内,确保街道综治办规范化建设达标率、社区综治办达标率达100%以上。4月份,组织开展基层综治干部业务培训,提高综治干部素质能力。5月份,召开社区“三室”建设现场观摩会,强势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加强街道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根据区政法工作会议要求,今年要扩大“模式”的运行质态。今年一是要完善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各项制度,进一步优化运行模式。二是加强引导真正发挥政法中心的作用。三是完善政法综治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群众上访、法律咨询、安全生产、矛盾纠纷的化解等方面的问题,形成以政法中心为牵引的政法综治工作的格局。

(三)推进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吸收辖区内学校、医院、企业等为综治委成员单位,扩大综治工作覆盖面。全面开展平安(街道)、平安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平安建设成果。广泛开展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市场、平安家庭、平安铁路等13项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把所有机关、团队、企事业单位以及家庭纳入创建范围,实现平安创建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系列平安创建的体制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协同部门的工作职责、规范创建指标,细化创建措施,强化督查指导,全面推进创建活动开展,努力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创建工作格局。年内系列平安创建覆盖率、达标率分别达到100%和90%以上。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方案(2016-11-23)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式是什么(201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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