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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食品添加剂不合格使用情况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1-28    阅读:

2016年食品添加剂现状研究及发展趋势
2016食品添加剂不合格使用情况 第一篇

中国食品添加剂市场调查研究与发展前景

预测报告(2016-2022年)

报告编号:1689760

行业市场研究属于企业战略研究范畴,作为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咨询服务,其研究成果以报告形式呈现,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一份专业的行业研究报告,注重指导企业或投资者了解该行业整体发展态势及经济运行状况,旨在为企业或投资者提供方向性的思路和参考。

一份有价值的行业研究报告,可以完成对行业系统、完整的调研分析工作,使决策者在阅读完行业研究报告后,能够清楚地了解该行业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趋势,确保了决策方向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中国产业调研网Cir.cn基于多年来对客户需求的深入了解,全面系统地研究了该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注重信息的时效性,从而更好地把握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

一、基本信息

报告名称: 中国食品添加剂市场调查研究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2016-2022年) 报告编号: 1689760 ←咨询时,请说明此编号。 优惠价: ¥7380 元 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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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介绍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年上半年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达到855家。当中149家企业出现亏损,亏损企业亏损金额为5.04亿元。 2011-2015年上半年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分析

据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中国食品添加剂市场调查研究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2016-2022年)显示,2015年上半年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规模总资产达到1379.99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43%。行业销售收入为899.7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88%。2015年上半年行业利润总额为56.3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5%。 2011-2015年上半年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资产走势图 2011-2015年上半年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销售收入走势图 2011-2015年上半年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利润走势图

《中国食品添加剂市场调查研究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2016-2022年)》在多年食品添加剂行业研究结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国食品添加剂行业市场的发展现状,通过资深研究团队对食品添加剂市场各类资讯进行整理分析,并依托国家权威数据资源和长期市场监测的数据库,对食品添加剂行业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

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中国食品添加剂市场调查研究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2016-2022年)可以帮助投资者准确把握食品添加剂行业的市场现状,为投资者进行投资作出食品添加剂行业前景预判,挖掘食品添加剂行业投资价值,同时提出食品添加剂行业投资策略、营销策略等方面的建议。

正文目录

第一章 中国食品添加剂相关概述 第一节 食品添加剂基本概述 一、食品添加剂定义 二、食品添加剂的分类 三、食品添加剂的作用 第二节 食品添加剂使用状况 一、食品添加剂安全等级 二、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 三、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问题

第二章 2014-2016年中国食品添加剂行业发展环境分析 第一节 食品添加剂行业宏观环境分析 一、GDP增长情况分析 二、工业经济发展形势分析 三、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析 四、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五、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分析 六、居民消费价格变化分析 七、对外贸易发展形势分析 第二节 食品添加剂行业社会环境分析 一、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 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特点 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问题 四、食品添加剂认识误区分析

第三节 食品添加剂行业技术环境分析 一、食品添加剂行业技术现状 二、食品添加剂检验技术分析 三、功能性食品添加剂研究现状

第三章 2014-2016年中国食品添加剂监管与食品安全分析 第一节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分析 一、国内食品安全现状 1、食品安全内涵 2、食品安全存在问题 3、食品安全问题原因 二、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经验 1、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2、强化食品安全信用管理 3、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4、食品安全管理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对策 1、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2、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3、完善食品安全预警机制 4、健全食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 第二节 食品添加剂行业监管体制 一、食品添加剂行业监管现状 二、食品添加剂行业标准分析

1、《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11)

2016年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2016食品添加剂不合格使用情况 第二篇

现代双语实验学校 2016年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安全,对食品添加剂应实行严格科学的管理,即有利于工作又不造成滥用。

1、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认明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对产品标签没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2、食品必须添加是食品用途的添加剂,添加剂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3、使用添加剂目的在于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不得用于掩盖食品的缺陷(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4、使用添加剂在于减少食品消耗,改进存储条件,简化工艺等目的,不能因使用了添加剂而降低良好的加工措施和卫生要求。

5、使用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围。

6、严格添加剂采购、验收、使用登记制度。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

7、食品添加剂要分类、分开存放,以防误用。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8、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香料和加工助剂应备案并批准后使用。

食品添加剂生产和原材料采购情况调查报告2016
2016食品添加剂不合格使用情况 第三篇

食品添加剂生产和原材料采购情况调查报告2016

《食品添加剂生产和原材料采购情况调查报告2016》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数据分析方法,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概况、食品添加剂产量、食品添加剂产能、食品添加剂销售收入、食品添加剂库存水平以及食品添加剂原材料采购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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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产能利用率及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该部分内容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产量利用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统计分析。通过该部分内容用户可以清晰了解食品添加剂是否存在产能过剩或者产能不足的情况,从而制定有效的投资、生产策略。【2016食品添加剂不合格使用情况】

2016食品添加剂保证书
2016食品添加剂不合格使用情况 第四篇

2016食品添加剂保证书

食品添加剂保证书

为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确保公司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我公司承诺如下:

1、我公司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绝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2、我公司应实行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制度。在采购食品添加剂时严格实施进货查验制度,验明产品标识,向供货单位索取有关资质证件、与购进批次相符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近期(半年内)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凡采购属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必须采购获证产品。

3、我公司对购进的食品添加剂实行专库存放、专人保管制度,对入厂的食品添加剂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建立食品添加剂档案,由专人放入专库存放。

4、我公司对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实行专人使用制度。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严格按gb2760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进行添加,在使用复合型食品添加剂时对复合添加剂中各单一添加剂的名称及含量对照gb2760标准进行检查,务必使每一种成份都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5、我公司在标签上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标示所使用的每一种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6、我公司在使用和更换食品添加剂前要到平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备案。 承诺人:

二0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餐饮业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承诺书

为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和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本单位向广大消费者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在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前提下合法经营,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保证在食品加工中规范采购、储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

二、切实落实餐饮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高自律意识和科学管理水平,且做到依法诚信经营。

三、建立健全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制度,做到自制的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中所使用的原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有合法的进货渠道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四、严格按照许可经营范围进行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对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种类、使用剂量进行务案登记,并保证记录真实、完整准确;对本单位自制的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让消费者能够知情消费。

五、保证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中依法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保证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不采购和使用标识不规范的、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六、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

专柜保存)管理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实行专项登记,统一存放,严格领用,规范使用。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盖章) 承诺单位负责人: 承诺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承诺书

为切实履行企业责任,确保餐饮安全,现就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有关事项我单位承诺如下:

1、不购买、不使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标识不清或不规范、配方或具体成分不明、没有产品检验报不购买、不使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标识不清或不规范、配方或具体成分不明、没有产品检验报告的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调味料;告的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调味料;

2、不在食品调味料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非食用物

质,不使用甲醛、硼砂硼酸、臭粉、水杨酸、吊白块等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

3、不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食品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或食品调味料。

4、如果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剂或食品调味料,我们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16)规定,不超范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5、严格执行《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按要求索证,对购买的食品添加剂或食品调味料进行索证和建立台帐制度,对食品添加剂实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并加贴明显标识。

6、对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我单位对以上承诺负责,并接受广大消费者监督,对违反相关事项的违法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单位(加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使用食品添加剂承诺书

我是 (企业名称),为了积极配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餐饮环节食品添加剂管理整顿工作,我郑重向食品药监部门和广大消费者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规定,对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储藏、制作加工等环节进行全面自查。

二、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规定,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行为。

三、严格落实食品查验记录制度,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

四、依法诚信经营,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不采购和使用标识不规范的、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

五、企业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情况,主动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六、消费者询问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我如实告知。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

食品添加剂使用承诺书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落实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现就食品质量安全及食品添加剂使用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并对记录及台账的真实性负责。

三、严格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四、决不再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和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五、决不使用有毒有害、非食用的原辅材料和回收过期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决不超标准、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上述承诺公开接受社会各方监督,如有违背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并担负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2016-2022年中国食品添加剂市场供需现状报告
2016食品添加剂不合格使用情况 第五篇

2016-2022年中国食品添加剂市场供

需现状及投资战略咨询报告

中国产业信息网

什么是行业研究报告

行业研究是通过深入研究某一行业发展动态、规模结构、竞争格局以及综合经济信息等,为企业自身发展或行业投资者等相关客户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2016食品添加剂不合格使用情况】

企业通常通过自身的营销网络了解到所在行业的微观市场,但微观市场中的假象经常误导管理者对行业发展全局的判断和把握。一个全面竞争的时代,不但要了解自己现状,还要了解对手动向,更需要将整个行业系统的运行规律了然于胸。

行业研究报告的构成

一般来说,行业研究报告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五方面:

行业研究的目的及主要任务

行业研究是进行资源整合的前提和基础。

对企业而言,发展战略的制定通常由三部分构成:外部的行业研究、内部的企业资源评估以及基于两者之上的战略制定和设计。

行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面和点的关系,行业的规模和发展趋势决定了企业的成长空间;企业的发展永远必须遵循行业的经营特征和规律。

【2016食品添加剂不合格使用情况】

行业研究的主要任务:

解释行业本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分析影响行业的各种因素以及判断对行业影响的力度

预测并引导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判断行业投资价值

揭示行业投资风险

为投资者提供依据

2016-2022年中国食品添加剂市场供需现状及投资战

略咨询报告

【出版日期】2015年

【交付方式】Email电子版/特快专递

【价 格】纸介版:7000元 电子版:7200元 纸介+电子:7500元

【报告编号】R373502

报告目录: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年上半年我国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达到855家。当中149家企业出现亏损,亏损企业亏损金额为5.04亿元。

2011-2015年上半年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分析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5年上半年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规模总资产达到1379.99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43%。行业销售收入为899.7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88%。2015年上半年行业利润总额为56.3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5%。

2011-2015年上半年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资产走势图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1-2015年上半年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销售收入走势图

2016年度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计划
2016食品添加剂不合格使用情况 第六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将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和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作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切入点,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肉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用最严格的准入、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执法、最严厉的处罚,更加深入地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直接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使人员配备、经费拨付以及执法装备、交通工具、办公条件等与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相适应,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

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确保严打工作取得实效。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一是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查验。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责任,分片包干,消除监管死角。市农业局、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贸局等部门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并作为日常监管检查的重点。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加密自检频次。完善监督抽检制度,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特别要针对生鲜乳收购、活畜贩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推广应用快检筛查技术,提高抽检效率。二是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立即封存问题产品,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企业负责人不得再从事相关食品行业;对上述行为,同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快惩处。三是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市工信局、农业局、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商贸局和卫生局要依法加强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并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加强对化工厂、兽药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要严密监测,坚决打击通过互联网等方式销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各乡镇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

(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一是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市质监局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从严惩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加强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规范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市工商局要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市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制售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行为,督促企业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和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不得出厂、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二是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市质监局和卫生局要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市卫生局要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得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要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三、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处力度

市直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严打工作高压态势,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发现非法添加线索要立即向市公安局通报,公安局要及早介入,及时立案侦查,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局调查取证,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和检验鉴定证明,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据刑法修正案,从重从快处理。

四、严格落实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一是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全面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任务、定责任的原则,制定责任分解方案,将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到科,落实到岗到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是市监察局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责任范围内较长时间或较大范围出现非法添加行为且未及时有效查处的,或者责任范围内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出现违法添加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对乡镇及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中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从严进行责任追究;对涉嫌徇私舞弊、构成渎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泛宣传发动,加强信息报送

一是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各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以及严厉惩处的措施,要宣传至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要正确引导群众科学理性消费,及时回答群众问题,防止不实炒作,制止虚假报道。要特别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集中宣教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二是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实行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和环境保护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完善工作机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积极支持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认真追查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查处的食品安全案件。三是各乡镇区和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要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情况每周两次形成书面材料,分别于每周一、每周四上午9:00时前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以上这篇2016年度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计划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2016食品生产企业保证书
2016食品添加剂不合格使用情况 第七篇

【2016食品添加剂不合格使用情况】

食品生产企业保证书

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保障消费者人体健康、人身安全,是食品生产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本企业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的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各项主体责任和义务。

(二)恪守职业道德,诚实信用,规范生产行为。严格按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保证不把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和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以及含有三聚氰胺等禁用物质的生鲜乳、乳粉用于食品生产。

(三)保证食品生产场所、设备或者设施符合国家法定要求。保持生产场所、厂区环境、设备设施的清洁卫生,保证消毒、更-衣、盥洗、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者设施齐全和有效运作。

(四)保证依法制订并严格执行食品原辅材料进货验收、生产过程控制、成品出厂检验、不合格的原料及食品的管理和处理、食品召回和安全风险报告、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等六项管理和记录制度。

(五)保证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不发生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伪造食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

(六)认真履行食品售后服务义务,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发现缺陷产品及时召回,并依法赔偿相应损失和承担相应责任。

(七)本企业的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广大市民、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企业印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长春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承诺书范本

食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为社会提供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的安全合格食品,是每一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质量诚信将为企业赢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作为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企业法人(负责人),我们将通过一切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再此,我们郑重向社会承诺:

一、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不断强化企业法人(负责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努力提高食品质量水平。

二、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努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决不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和在食品中添加有害有毒物质。

三、 保证企业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从人员、设备、环境、标准、检验、工艺、原料、管理、储运、包装等10个方面,建立并落实有效的管理机制,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四、 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保证按照有效的标准组织生产,国家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要求执行。

五、 保证食品生产加工工艺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质量安全关键点进行严格有效的控制。

六、 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决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有毒、有害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七、 保证具有食品质量检验、检验的设备和人员,按要求进行出厂检验,严格执行强制检验的规定,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决不出厂。检验、检验设备仪器定期进行计量检定。

八、 保证产品标识及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九、 自觉接受消费者、社会和行政部门的监督,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努力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十、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接受监管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理。

承诺企业(盖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承诺书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履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意识,本企业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企业的各类资质、资格证书与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保持一致、合法、有效。

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不用于生产。

三、严格落实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对生产环境、生产设备、生产过程、原辅材料、人员卫生防护等关键控制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全方位控制。

四、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留样记录、自行进行出厂检验、委托检验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五、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建立并保存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建立并保存生产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

六、企业生产的产品,严格按照《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等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标注。

七、建立销售台帐。台帐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八、做好企业标准执行、备案、培训和法律法规规定有关标准的其他工作。

九、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企业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企业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做好食品召回等相关工作。

十、建立企业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十一、食品添加剂的贮存、保管、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和《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积极履行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

十二、委托或受委托加工食品时,向所在地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委托加工食品时其包装标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十三、建立、保存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和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受理记录包括:投诉者姓名、联系方式、投诉的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投诉质量问题、企业采取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

十四、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做出反应,同时建立并保存相关记录。

十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建立并保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

十六、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本单位将严守以上承诺,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注:本承诺书所称的食品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塑料包装容器等食品相关产品。

企业名称(公章):

企业负责人(签字):

监管单位: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企业、食品监管股、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各一份。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1、遵守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底线。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自觉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监督,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切实履行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恪守职业道德,诚信制造良心食品。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引导企业干部职工讲道德、守诚信,将“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贯穿于企业决策和管理之中,体现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之中,生产和销售让消费者信得过的良心食品。

3、规范企业管理,努力提升品牌质量。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提升产品质量,打造知名品牌。

4、严把原辅料关口,杜绝食品添加剂滥用。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采购供应制度,在食品包装、运输、贮存过程中,确保食品的清洁安全、无毒无害,符合卫生标准。

保证不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保证合法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

5、完善服务体系,建立产品追溯体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依法赔偿消费者损失,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完善企业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应急机制,主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全市所有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云南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2016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省133户食品加工企业向社会郑重承诺,并向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倡议: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保证食品安全。

二、树立和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意识,履行第一责任人义务,对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保障食品安全。

三、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生产的食品符合质量安全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

四、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监控,保证各环节安全。建立岗位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考核。

五、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坚决抵制来源不明、不合格原料和产品。

六、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6)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八、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承担由于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九、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学习、运用先进管理技术手段,提高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水平,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全面促进食品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十、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供科学消费信息,构建和-谐消费环境。

2016年5月13日

2016食品生产承诺书
2016食品添加剂不合格使用情况 第八篇

食品生产承诺书

企业名称:阳新新冠生态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编号:

我公司(厂)在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中,为保证所生产的食品质量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要求,作为公司(厂)的法人代表,特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保证出厂食品安全,担负企业社会责任。

2、食品加工过程严格、规范,避免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以及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成品,陈旧食品与新鲜食品等的交叉污染。

3、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决不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陈化的、回收的或者非食用的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采购食品原材料时向供货单位索取合格证明,或者自行检验、委托检验合格。

4、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污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

5、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建立岗位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考核。

6、保证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清洁、安全,对食品无污染。

7、食品出厂必须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出厂,不销售。

8、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在食品出厂前严格按有关规定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不超过取证范围。食品标识真实,不欺诈,不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杜绝和唾弃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公平交易,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9、保证本公司(厂)为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证明和生产设施的真实性、合法性,保证取证后食品质量安全把关措施、手段以及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水平不低于取证前。

10、自觉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公司(厂)的巡查、回访、年审、产品质量抽查等各种方式的监督,对企业生产和管理工作不断进行改进。欢迎社会监督,倾听消费者意见,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及时召回,维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如发生违反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承诺,本公司(厂)及我个人愿承担职责范围内的

一切的责任并赔偿一切相应损失。

法人代表签名:

签名日期:

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本着对社会和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建立原辅材料采购进货台帐,严格进货检验制度。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申报,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6)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严格执行食品标签标识规定。认真执行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有关法定要求,保证食品标签标识清楚、真实。

七、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八、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加工台帐制度。建立健全生产加工台帐,保证相关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九、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十、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十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以上各项承诺,恳请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消费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承诺企业::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本企业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质量安全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批批留样,及时向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报告原辅材料进货及检验、合格证明等情况。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备案,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6)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七、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八、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九、委托或受委托加工食品时,及时到市质监局办理委托加工备案手续。

十、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生产企业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我厂现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二、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厂,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厂。

三、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四、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五、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质量安全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六、保证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不短斤缺两、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

七、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单位(签字盖章):年月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企业留存一份、质量监督部门留存一份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来源于文秘114网,欢迎阅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范文

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2016年食品生产企业安全承诺书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公司(厂)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的食品质量负责,并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生产食品的设备、工艺、环境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要求。

二、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生产食品。

三、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四、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和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五、不使用有毒有害、非食用的原辅材料和回收过期食品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六、不使用受污染、不清洁的包装材料、容器、工具和设备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

七、不雇用身体不健康、患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工作。

八、确保具备必要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水平。

九、严格进行产品出厂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决不出厂。

十、自觉接受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以上承诺,我们接受社会各界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负责人签字(企业公章):

年月日

2016食品企业停产承诺书
2016食品添加剂不合格使用情况 第九篇

食品企业停产承诺书

企业名称:阳新新冠生态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编号:

我公司(厂)在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中,为保证所生产的食品质量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要求,作为公司(厂)的法人代表,特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保证出厂食品安全,担负企业社会责任。

2、食品加工过程严格、规范,避免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以及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成品,陈旧食品与新鲜食品等的交叉污染。

3、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决不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陈化的、回收的或者非食用的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采购食品原材料时向供货单位索取合格证明,或者自行检验、委托检验合格。

4、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污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

5、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建立岗位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考核。

6、保证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清洁、安全,对食品无污染。

7、食品出厂必须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出厂,不销售。

8、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在食品出厂前严格按有关规定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不超过取证范围。食品标识真实,不欺诈,不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杜绝和唾弃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公平交易,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9、保证本公司(厂)为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证明和生产设施的真实性、合法性,保证取证后食品质量安全把关措施、手段以及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水平不低于取证前。

10、自觉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公司(厂)的巡查、回访、年审、产品质量抽查等各种方式的监督,对企业生产和管理工作不断进行改进。欢迎社会监督,倾听消费者意见,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及时召回,维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如发生违反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承诺,本公司(厂)及我个人愿承担职责范围内的

一切的责任并赔偿一切相应损失。

法人代表签名:

签名日期:

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本着对社会和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建立原辅材料采购进货台帐,严格进货检验制度。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申报,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6)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严格执行食品标签标识规定。认真执行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有关法定要求,保证食品标签标识清楚、真实。

七、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八、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加工台帐制度。建立健全生产加工台帐,保证相关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九、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十、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十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以上各项承诺,恳请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消费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承诺企业::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本企业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质量安全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批批留样,及时向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报告原辅材料进货及检验、合格证明等情况。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备案,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6)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七、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八、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九、委托或受委托加工食品时,及时到市质监局办理委托加工备案手续。

十、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生产企业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范文

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2016年食品生产企业安全承诺书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公司(厂)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的食品质量负责,并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生产食品的设备、工艺、环境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要求。

二、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生产食品。

三、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四、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和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五、不使用有毒有害、非食用的原辅材料和回收过期食品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六、不使用受污染、不清洁的包装材料、容器、工具和设备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

七、不雇用身体不健康、患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工作。

八、确保具备必要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水平。

九、严格进行产品出厂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决不出厂。

十、自觉接受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以上承诺,我们接受社会各界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负责人签字(企业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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