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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资金申请报告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1-30    阅读:

普法宣传申报书
普法宣传资金申请报告 第一篇

2015年海南省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申报书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宗旨、业务范围、历史、活动品牌、荣誉声誉

三亚学院法学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于2012年,隶属于三亚学院法学学院团委,是由法学院社会实践部直接管理的志愿从事社会公益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学院阳光学子组成的学院性团体。以“走进校园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走向社会”为宗旨,培养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与社会接轨,旨在通过组织和指导在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者服务,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积极推动我校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增强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努力提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二)本单位在社会救助或社会工作服务方面发挥的作用和已有经验

三亚学院法学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开设了众多富有特色、创新力的志愿者活动,如丹洲幼儿园志愿者活动、凤凰岭老年公寓志愿者活动、光明链接脑残儿童志愿者活动,其中法律知识宣传志愿服务项目是根据本学院特点而形成的特色志愿服务项目,加强市民及在校学生的法律维权意识,将维权法律知识具体化;提高市民及在校学生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身行为的能力,让大家

明确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项目方案

(一)项目主要内容

以“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弘扬宪法精神,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开展了系列普法教育活动。教职工积极组织宪法知识宣讲会、学生开展宪法主题班会,切实地将集体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法学师生对三亚相关法院的真实案件进行模拟庭审,师生进行现场观摩;学校还特别邀请了海口海事法院三沙海事法庭庭长蔡斌航法官、海口海事法院三亚法庭副庭长王茂以及相关业界人士走进校园,与师生开展宪法研讨会,共同学习宪法精神。

(二)实施地域、受益对象

主要采用校内校外相结合,通过在校内举办模拟庭审,在校外开展了“三亚市区宪法宣传专项活动”、“ 宪法宣传志愿队三亚中小学宣讲服务活动”、“‘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

(三)项目进度安排:

2015年12月3日晚七点钟,人员在书德楼模拟法庭集合,举行启动仪式;三亚学院校内部分,12月4日早上八点半组织志愿者进行普法宣传,校外部分,九点半左右到达明珠广场,与司法局负责人沟通,根据活动内容安排好志愿者们,配合好整个活动。

(四)项目解决的问题与社会效益

通过此次活动,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律维权意识,将维权法律知识具体化;提高在校学生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身行为的能力,让大家明确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就是要让每个人奉宪法为准绳,通过有效的宪法实施,让宪法和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信仰。而知法、懂法、守法是作为现代公民的基本准则,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五)宣传总结

与法院、司法局协商,印制宣传资料;宣传部制作活动

宣传共计四张签名海报;制作宣传横幅,内容“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学校网站、广播、宣传栏等都增加了宪法宣传内容;教职工积极组织宪法知识宣讲会、学生开展宪法主题班会,切实地将集体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

三、项目背景

(一)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

12月4日是国家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作为一名大学生、一名法学院的学生,更要积极响应祖国法制建设的号召,用实际的行动来促进祖国法制建设的历程,为构建和谐的法治社会出谋划策,贡献自己的力量。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许多权益问题离人们的日常生活越来越近,并且从社会来到了大学校园,这些问题与大家的生活、工作、学习密切相关,越来越成为大家想关注、了解的热点问题。

(二)项目可行性

三亚学院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三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具有较高的水平,同时由于是法学专业对待法律问题更加客观,更加了解,更加突出法学学子的精神面貌,举办过多次的普法宣传活动拥有较深的经验。

(三)项目创新性

本次项目具有较高的可行性,同时对于宪法是很好的普及活动,让宪法深入人心,让每个人更加的了解法律、运用法律。该活动的举办同时响应我国“法治国家”的口号,也让法律更深入社会,在该项目的活动中,我们大胆的运用网

络的便捷,在微博上进行宣传,开创了史无前例的宣传方式,更加扩大了号召力与影响力。

关于申请拨付百名律师进校园活动经费的报告
普法宣传资金申请报告 第二篇

遵义市律师协会

关于申请拨付“百名律师进校园”活动经费的

报 告

遵义市委、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计划纲要(2010—2020年)》和贵州省“七五”普法规划,整体提升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普法教育工作的要求,提高青少年学生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水平,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充分发挥我市律师在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要作用,遵义市律师协会决定在遵义市范围内开展“百名律师进校园”法治教育活动。 本次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将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指导思想,以“弘扬法制精神,普及法律知识”为主题,组织百名律师分赴全市各县(区)中小学分阶段开展宣传普法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使全市青少年学生养成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根据活动方案及具体工作安排,本项活动的开展,需要基本活动费用合计10万元。为此,特向市委政府提出申请,请求给予解决基本工作经费10万元为谢!

特此报告

遵义市律师协会

(盖 章)

2016年6月20日

附:遵义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百名律师进校园”活动方案》。

关于要求解决司法所工作经费的请示1
普法宣传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篇

关于要求解决司法所工作经费的请示【普法宣传资金申请报告】

镇政府:

2011年度XX司法所在县司法局和XX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在年度考核中得分排在全县第一,批评为先进司法所。2011年度共调解、指导调处民间纠纷20多起,担负对全镇34社区矫正对象、60多名刑释解教人员的规范管理等各项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1年度在上级的重视下,基层司法所办公经费6.6万元(人均3.3万元)已按月拨到镇财政。2011年,由于大量的工作任务,共用了各项工作经费11800元(详见附件),敬请镇政府给予拨付。

可否,请批示。

XX司法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所需费用详单:

1、2011年度下乡误餐费及招待费2500元;

2、2011年度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员(司法所人员)岗位补贴2400元; 3、2011年度司法所摩托车使用费1300元;

4、2011年度司法所日常办公经费1200元;

5、2011年度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及2011年度司法所人员工作经费4000元(按司法局2012年1月10日通知)。

6、其它经费400元。

司法局办公楼装修资金申请报告
普法宣传资金申请报告 第四篇

***司法局办公楼装修资金

申请报告

1

第一章 项目概述

1.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司法局办公楼装修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司法局

3、建设性质:办公楼装修

4、项目负责人:***

5、建设地址:****

6、项目总投资:**万元

7、资金来源:***

1.2可行性报告主要内容

【普法宣传资金申请报告】

对***司法局办公楼装修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进行

了阐述,按照党政机关办公楼的建设标准对装修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工程方案作了分析和研究,运用投资项目分项详细法估算了项目总投资。

1.3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业务用房建设面积**平方米,实际建设面积**平方米,

特申请项目资为**万元进行整体装修。

2

第二章 必要性和可行性

2.1 项目提出的背景

***司法局业务办公楼建于**年*月*日开工,**年*月*

日竣工。该楼建设面积**平方米,实际建设面积**平方米,办公室用房共有**间。其中,设立会议室、法律援助办公大厅、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社区矫正教育矫正中心、法律服务中心、普法教育中心。

2.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建设是改善原有办公楼状况的需要

原办公楼的楼道、走廊、水房、楼梯、卫生间内侧小房、

等公共设施整体形象有待改进。法律服务大厅面积较小不健全等因素,严重的影响到了司法行政工作。

2、项目建设是各部门办公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司法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重要部门之一,主要负责人民

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等工作。多年来,由于一直占用其他机关单位办公楼,严重影响了司法局工作制约了机关办公信息化、现代化建设。这些问题也只有通过装修办公楼的方式解决。总之,由于办公用房环境已经严重影响到机关工作秩序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影响到机关效能建设和文明和谐机关建设。

3

第三章 工程方案确定

3.1 项目建设地点

***司法局业务办公楼

项目土地权属类别:国有土地使用权

项目面积:**平方米㎡

3.2内装饰改造方案

1、设计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改造装修内容

主楼装修方案 

(1)办公室、法律援助业务用房(法律援助中心)、

社区矫正、帮教安置业务用房(教育矫治中心)、法律事务接待用房(法律服务中心)、法制宣传业务用房(普法教育中心)进行整体装修。 

(2)办公区 墙面、地面、天棚进行装饰。墙面粉刷环

保乳胶漆、地面满铺防滑600×600地砖、天花吊顶采用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叠级造型日光灯照明。

(3)走廊地面天花、墙面饰面进行装饰。墙面粉刷环

4

保乳胶漆、地面满铺防滑600×600地砖、天花吊顶采用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叠级造型日光灯照明。 

(4)楼梯间 铺设楼梯间地面、墙面粉刷环保乳胶漆、【普法宣传资金申请报告】

地面满铺防滑600×600地砖、天花为石膏板饰面叠级造型四周暗藏日光灯带。 

(5)卫生间对卫生间装饰、墙面粘贴防水瓷砖、地面

满铺防滑地砖、新安装卫生设施。 

(6)门窗装饰门窗新安装复合实木门及塑钢窗户。

第四章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4.1 编制依据

1、《***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2、《***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

3、《***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4、《***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标准》

5、设备价格以市场询价为准

4.2投资估算说明

根据工程方案设计,参考估算指标,并结合当地市场价

确定主楼、裙楼装修造价指标见工程量清单:

实木门装饰 320㎡×161.98元=51833.6元

塑钢窗 900㎡×348.86元=313974元

5

“五五”普法申请报告
普法宣传资金申请报告 第五篇

里仁小学关于“五五”普法考核

申 请 报 告

泗阳县教育局、司法局:

为了迎接省委、省政府法制建设工作要求和县司法局“五五”普法考核工作要求,我校从2007年元月份起,在全乡各小学积极开展“五五”普法考核准备工作。认真按照“五五”普法考核标准去做。把学校的“五五”普法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从落实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到各项工作的布置与检查,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校师生都能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其中来。为适应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需要,加强学校普法与依法治校的领导力量,提高依法治校水平,提高师生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实现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学校调整充实了依法治校领导小组,使之成为带头学法、依法管理的指挥中心和实施普法教育的领导班子。由第一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配合抓,各年级负责人共同参与,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年级、各部门共同管理的工作格局,我校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坚持依法治校。要在“五五”普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实现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把我校建成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所要求的高标准学校。师生对活动的知晓率达90%以上,全校无一起安全事故的发生,无一例师生违法犯罪行为。通过自查,认为已符合“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标准,我们特申请县教育局、司法局,对我校所做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普法宣传资金申请报告】

里仁乡中心小学 2007年11月30日

2016财政局依法理财工作方案
普法宣传资金申请报告 第六篇

一、指导思想

加强财政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财政管理制度建设,完善财政体系和机制建设,规范财政行为和运作程序建设,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方式,建立稳健的财政机制,提高财政运行效能,为建设法制财政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与加强财政法治建设相结合。

二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与财政改革相结合。

三是坚持财政规范化管理与强化服务意识相结合。

四是坚持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满足公共需求相结合。

五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

六是坚持作风转变与工作效能、工作质量相结合。

三、目标任务

(一)目标:经过三年在财政系统开展依法理财工作,力争达到财政公共服务功能健全,财政各项制度完备,财政运作体系和机制健全,财政管理规范有序,监督检查职能充分发挥,法制建设制度化、经常化,财政队伍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

(二)任务:

1、加强财政公共服务功能建设。改变财政面貌,改善办公环境和条件,加快财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公设施配备工作,尽快满足和适应依法理财工作的需要。

2、加强制度建设。一要依据《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建立健全社会经济发展与财政改革发展同步的法规制度,与地方性文件相统一的财政制度,与强化财政管理相配套的制度,形成科学严密、立章有据、规范有文的财政管理机制。二要修订、完善局领导机构设置及职责、局属单位设置及职责、内设科室设置及职责。三要修订、制订、完善财政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使财政各项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违法必究。在此基础上,将各项制度和办法汇编成书,发送相关单位,部分制度统一内容、统一规格,挂牌上墙。

3、强化预算管理,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和机制。一要依法完善县乡新一轮财政收支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转移支付范围和责任,达到县乡各部门、单位人权、事权、财权相统一的目的,加大公共服务设施基础建设力度,保障全县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二要建立稳健的财政机制,制定新一轮财源建设规划和3—5年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规划及考核办法,极大地调动县乡两级政府生财、聚财、理财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严防财政收入大起大落,导致预算运行循环不畅、失调。三要建立规范、严谨、流畅、高效便捷、公开、公平、透明的预算收支管理机制,对预算收支各项指标实行科学的精细化管理,完善县乡两级政府财政收支责任制,实行严格的考核考评奖罚制度,确保预算高效运行,建立预算收支数据信息网络系统,做到及时、全面、准确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并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四要积极推行综合预算,依法确定政府非税收入范围和基数,全面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收缴分离,统一政策”的非税收入管理模式,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五要积极探索国库集中收付制管理和国库现金管理制度,大胆创新财政支出管理新模式,不断提高国库运转水平。六要制订“两政一教”债务化解方案,逐年消化“两政一教”债务。七要建立预算运行分析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全面准确把握,判断经济形势和财政动态,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八要规范公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严禁铺张浪费,坚持勤俭办事,高效运作的原则,严控超预算支出。

4、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组织、管理体系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资金拨付程序,严格实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制,接受人大、政协、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

5、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一要科学合理地配置资产,保障工作正常运转。二要加强资产使用管理,严防资产损坏和丢失。三要严格资产处置工作,严防国有资产变相低价处置。四要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工作,严防资产流失。

6、强化会计管理工作,规范会计业务,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一要依法设置会计帐薄和会计科目,规范使用会计凭证,严格记帐规则,规范会计核算流程,真实、全面、及时编写会计报表,大力推进会计电算化,加强会计档案管理,达到会计资料合法完整统一。二要加大会计培训教育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培训教育活动,实行会计人员长期再教育战略工程,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三要经常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不断规范会计行为和会计业务。四要加强会计考核考评工作,制订会计考核奖惩办法,对会计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考评,将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主要依据。

7、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全面促进依法理财工作。一要根据财政“十一五”普法规划和法律进机关进岗位活动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在全系统长期开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活动。每个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60小时,撰写学法体会不少于2篇,笔记不少于32k200页。二要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大小会议、普法宣传月、周、日开展形式多样、独特新颖、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更多的人了解、支持依法理财工作。三要加大法律培训教育力度,制定培训教育计划,卓有成效地开展培训教育工作,举办岗前政策法规培训考试和依法行政程序规则培训考试每年不少于2次,实行持证上岗,达到合法合理理财。四要明确执法工作,落实执法责任。把财政法制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盘量化,层层落实责任,与各乡镇财政所长、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法制工作目标责任书,使财政法制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月检查、月评比、季通报、年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财政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统一表彰奖励。五要清理规范地方性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地方性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与中、省、市、县文件、政策、法规及要求相统一,使国家、集体、部门、个人之间不相矛盾,避免政出多门,政令不畅现象。六要严格执法,建立理财过错责任追究机制。重点明确执法主体、执法责任、执法范围、执法任务、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制订严格的执法考核办法,对执法工作绩效实行考核考评制。建立及时有效的理财过程纠错机制,明确过错责任追究对象、追究方式、追究程序、追究程度,区别不同过错情况,严格依据《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有关条款,坚持“有错必纠,处罚到位,惩教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质量。

8、强化监督,完善机制,发挥职能。一要完善监督检查体系和机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改革发展、与其职能充分发挥相适应,与省市财政会议精神要求相统一的财政监督检查机构,重点是做好监督检查机构的性质改变,建制级别的提升,人员编制的扩编等相关工作。二要建立规范的监督检查方法和程序,强化监督措施和手段,积极推行全方位监督、全过程监督、全系统监督、信息化监督,认真开展内审和多层面的外查工作,把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与公、检、法、审计、监察部门联合起来,实行资源共享,提高财政监督检查整体效能。三要建立财政社会义务监督员体系,制订财政义务监督员实施办法,把财政义务监督员工作与人大、政协监督工作紧密联合起来,形成强有力的社会义务监督体系和机制。四要依据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财政监督检查办法,制订县财政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对全县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收入征管情况,退税免税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实行静态和动态监督检查管理。静态就是在行政企事业单位实行三年轮回监督检查制,动态就是在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不定期的专项检查活动,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五要构建财政电算化信息网络监控系统,加快实施“金财工程”建设,在县、乡财政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对各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国库资金拨付、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项目立项申报、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流动等情况实行电算化信息网络监控,做到随时掌握和了解财政资金的动态流向情况,闲置资产的处置情况,国税、地税、农税退税情况,非税收支使用情况。

9、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各乡镇财政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建立学法用法制度,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加强财政财务工作人员新知识、新政策、新制度、新技能和通用法律法规制度培训,按照《公务员法》和依法行政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依法理财知识培训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培训方式、学时要求和考试标准,不断提高财政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更好地服务于依法理财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财政法律机构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努力建立一支懂财政、懂法律、政治强、作风硬的高素质队伍。

四、实施步骤

依法理财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底为宣传动员和全面启动阶段。重点抓好宣传动员和思想发动,成立机构、制订方案、明确目标、安排部署、落实责任工作。

第二阶段:底为分解任务,组织实施阶段。按照“合法理财、合理理财、程序规范、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和实施工作,采取行之有效、切实得当的方法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有效地开展,妥善解决财政改革和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及矛盾,促进依法理财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保证财政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目标实现。

第三阶段:为巩固成果,总结经验阶段。重点工作一是抓好全面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工作;二是抓好回顾总结工作,通过开展依法理财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工作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抓好各项资料收集和归档工作;四是认真总结,撰写好总结材料和相关上报材料工作,迎接上级验收准备工作。

第四阶段:为检查验收,考核评比阶段。重点工作一是制订检查验收考核评比办法;二是抽调人员,组成若干个检查验收考核评比小组,分片进行达标检查验收、考核评比。三是做好省市检查验收所有相关工作。四是依法理财试点工作经省市检查验收后,根据对各基层单位检查验收考核评比结果,组织召开全财政系统依法理财经验总结交流表彰大会,表彰奖励在依法理财试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先办法另行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确定依法理财责任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各科室负责人是依法理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依法理财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工作,不定期检查指导督促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抽调人员,成立依法理财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纪检组长、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属单位、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局办公室、税政法规科部分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工作,使依法理财工作得到组织和力量的保障。三是全盘量化依法理财各项工作,实行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采取局长包全盘,副职包联片,科室包所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办法,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亲自组织和实施工作,把依法理财各项工作贯穿于财政工作各个环节、方方面面,真正抓紧、抓实、抓出实效。

(二)建立严格的依法理财考核工作机制。一是制定依法理财检查验收考核办法。二是日常管理工作采取月安排月检查月报告制,季小结季通报制,年考核年表彰制。三是依法理财工作实行单项考核,不纳入财政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依法理财工作考核将由依法理财领导小组进行专一组织考核,对考核结果前3名进行表彰奖励。

(三)加大经费投入。依法理财工作全局性强,涉及方方面面,硬件和软件建设比较多,标准高,任务重,因此,县乡财政要在省、市补助经费的基础上,要在本级预算中安排一定的经费,保证依法理财工作正常开展。

(四)实施理财过错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理财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现理财行为权责统一,各所、科室、局属单位要明确过错责任追究范围、追究程序、追究方式,要坚持有错必纠、处罚到位、惩教结合的原则,不断强化依法理财的责任意识。

(五)构建财政信息网络化建设。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步伐,为促进依法理财提供电子信息技术服务,达到县、乡财政与同级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办事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六)广泛宣传,改善环境,营造氛围。一要通过组织召开大小会议,在系统开展依法理财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活动,通过活动开展、撰写体会,使财政干部对依法理财的重要性及其目的意义有较高、较深的认识,才能统一大家的思想,凝聚大家的智慧,发挥大家群策群力积极参与依法理财工作。二要办培训班,对依法理财工作进行系统性、全面性、可操作性、业务性的辅导讲座,让大家都要知道我在岗位做些什么,应该怎么做。三要制作大幅过街红,办专栏,在新闻媒体报道,中心广场电子屏幕宣传,音画制品宣传、依法理财文化长廊、依法理财知识问卷调查、依法理财考试等形式开展多种宣传活动。四要加强信息报道。开展多思考、多调查研究、多做实实在在的工作,写出具有全局性的、指导性的、典范性的信息报道,进行全面报道,才能让社会各界了解、认同、支持依法理财工作,才能为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工作改善内外环境,才能为顺利完成依法理财各项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氛围。

2015申请拨付普法经费的请示
普法宣传资金申请报告 第七篇

申请拨付普法经费的请示,普法每五年为一个定制周期,提升法治文化的作用,开展与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简单的说就是给公民普及一些法律知识。以下是两篇是怎样申请拨付普法经费请示的范本,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这篇由资料站为您提供的文章。

申请拨付普法经费的请示一:

区政府:

今年是“五五”普法启动之年,我区拟在六月份召开“四五”普法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并由我局承办。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运行之中。但因本次会议规模较大,规格较高,相关费用支出亦较大,预计为2.1万元(清单附后),由于我局无预算外收入,现特具请示,请求区政府予以解决。

以上请示当否,请示复。

XXX司法局

年月日

抄送:区财政局

“四五”普法表彰费用清单

先进集体奖牌制作费用:22块×160元/块﹦3520元;

先进个人奖牌制作费用:26块×60元/块﹦1560元;

场租费:1000元;

材料印刷费:5000元;

招待费:2000元;

先进个人奖品购置费:26人×300元/人﹦7800元。

以上合计:16880元

申请拨付普法经费的请示二:

地委、行署主要领导:

自治区“六五”普法规划提出:“扎实推进以‘法治六进’为基础的法治城市(县、市)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主阵地作用,集中民意民智,推进法治实践等诸多内容”。为大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一反两讲”活动,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形成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经我局党组研究,在地区电视台开办《法治阿克苏》(维、汉)栏目。该栏目每周一期,每期10分钟左右,全年48期,栏目覆盖地区八县一市及农一师部分团场。

《法治阿克苏》栏目主要反映我地区在开展“法治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工作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牧民、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宗教人士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促进经济发展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管理创新、反腐倡廉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及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诸多法治城市(县、市)创建活动中取得的成效。经同地区电视台共同预算开办该栏目年所需经费35万元。

妥否,请给予批复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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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普法宣传资金申请报告 第八篇

【普法宣传资金申请报告】

第1篇: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总结

县委依法治县和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年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五五”普法规划和“三五”依法治县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XX年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落实“十一五”规划,推进“两个”规划的全面落实,保障和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XX年年普法依法治理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州第七次党代会及省、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工作思路,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和普法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XX年年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拓宽领域,突出重点,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一)大力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推进法治县建设,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有关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法治建设的宣传,为加快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等,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积极主动参与“严打”整治斗争,进一步加强对有关“严打”整治斗争和扫除黄、赌、毒等专项斗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格执法意识、公正司法意识,积极防范和及时打击各种犯罪行为;努力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与违法行为作斗争的意识。

二、以人为本,提高全体干部法律素质,加强普法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积极征订好普法宣传资料。

(二)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工作。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制教育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学习计划和学法内容,全年法制学习教育5次。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制轮训,主要学习内容为全国“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及相关法律知识。

(四)结合综治宣传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着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

(五)积极参与全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以此为契机,组织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的法制宣传活动,把法治之声传播到各个角落,促进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法治理念,利用新的载体提高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创新,努力提高依法治理普法教育工作水平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启动,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要求,做好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和试点工作,是当前面临的迫切任务。我们紧紧抓住难点工作,加大调研力度;抓住重点工作,加大推进力度;抓住关键环节,加大检查督查工作力度;抓住基础性工作,加大查漏补缺力度。

(二)加强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善于发现典型,推广典型,用典型指导工作。培养出各级各种类型的先进典型。不断提高典型的质量,发挥典型的实际指导作用。

(三)加大了学习培训力度,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县上组织的骨干培训和法制讲座,提高普法宣传员自身素质和水平,使其在法制讲座和法律培训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2篇:2015年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在上级机关的领导下,按照市普法办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普法工作引导、教育、服务、保障作用,大力提高了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推进全县依法治理,努力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15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为落实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各项任务,我县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普法依治理工作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向,坚持工作早安排、早部署。于年初召开全县政法工作会议,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责任;二是根据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县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制定了我县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下发各乡(镇)、各部门贯彻执行,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目标任务。三是坚持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和奖惩激励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政府考核,推行依法治县工作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考评,统一表彰奖励,有力地促进了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有序的地开展。

二、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抓法制宣传教育。

今年我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重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五.五”普法规划,突出了宣传社会治安防范、防盗窃、消防安全、禁毒防艾、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安全生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食品卫生、预防侵权渎职和职务犯罪和法院的“五个严禁”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和禁令。广泛性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开展区域性、广泛性的宣传活动。做到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密部署安排,集中开展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信访条例》、《土地承包法》、《环境保护法》《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治县办及时配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学习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对学习形式、宣传方法、时间要求等作了具体规定。各专业法部门结合实际,一是利用每星期政治学习日,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了解掌握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内容和条款,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组织精干的工作人员,上街摆摊设点,采取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等,向来往群众宣传法律法规。三是制作录音磁带,利用宣传车,深入各乡(镇)农村巡回宣传,使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创新形式,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我县以各种宣传月、日、周活动为契机,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五个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确保了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为切实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我县各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都按要求制定了法律法规的学习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得到了有效开展。三是县委组织部、人事局、县委党校等有关部门把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在每次干部培训中都安排了法制培训内容,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国家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各单位、各部门充分利用板报、专栏、政治业务学习等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重点抓好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守法意识。我县根据不同年龄青少年学生的不同特点,采取多种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继续发挥好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全县县完小以上学校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工作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按要求积极深入学校上法制课。今年全县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深入完小以上学校为师生上法制课37余场(次),受教育师生达4800余人(次)。二是积极引导各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橱窗等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中小学生的学法积极性。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我县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深入各企业、厂矿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企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诚实守信、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增强了依法经营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在各乡(镇)组织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采取在普法中调解纠纷,在调解纠纷中普法的办法,对排查出的家庭纠纷、土地纠纷、山林纠纷、婚姻纠纷等突出问题逐一进行实地调解,邀请当地群众、特别是当地村干部、党员及各家各户当家人参与,对广大群众进行《土地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共开展155次法制宣传,受教育群众达35507人次,让群众在调解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解决问题。二是做到了每个村委会有1支法制宣传队伍;有1块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有1名法制宣传员;每户有1名法律明白人;每个村有3户法制示范户。三是开展农村党员干部法律和实用技术培训。使培训活动贴近农村、贴近群众,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农村实用技术的掌握运用水平,增强了农村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为充分发挥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在推进平安建设和发展农村经济中的主力军作用奠定了基础。

四、突出重点,大力开展各种专项宣传活动。

(一)开展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实施二十周年专项宣传活动。

为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颁布实施二十周年,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制度的知晓率,6月17日,县司法局积极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及乡镇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在人员密集的集贸市场,统一时间,在各自辖区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实施二十周年专项宣传活动。活动通过开展现场解答、分发宣传材料、悬挂宣传布幅标语、出动宣传车辆、在电视台滚动播出人民调解宣传标语1周等形式,广泛宣传人民调解的性质、任务、受理的条件、范围、程序等知识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等,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提高群众运用人民调解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此次宣传活动,全县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出动宣传车2辆,悬挂宣传布标1条,现场解答咨询300余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扩大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为迎接《人民调解法》的顺利出台和建国60周年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认真组织开展“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主题活动。

为使“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效明显,我县精心组织、及早安排、充分发动,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围绕主题有特色、有创新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主题明确、重点突出。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突出宣传《宪法》、构建和谐社会、“五五”普法规划总体目标任务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加强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城镇流动人口、青少年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法律援助宣传,提高全体公民尤其是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二是针对性强。活动期间各乡(镇)、各部门措施有力、富有特色。如依法治县办、司法局组织人员,深入车站、建筑工地、劳务输出重点村寨发放《农村法律知识读本》,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工商、农业、食品药品监督、畜牧、烟草、技术监督等消委会成员单位和涉农单位以“消费与责任”主题,集中上街摆摊设点向群众讲解识别假农资、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知识,预防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向广大群众宣传《土地法》、《森林法》、《消防安全法》及防火知识等法律法规,做到中心工作开展到哪里,法制宣传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和矛盾调处职能作用,做好普调结合,对年初排查出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认真调处,有效地化解了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厨窗、宣传栏、黑板报、标语、悬挂横幅、展版、图片、发放宣传资料、法律知识读本、播放录音录像、出动宣传车、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法制课、座谈会、法治文艺演出、知识竞赛、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认真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

云南省自3月1日“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启动以来,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综治维稳委和市委政法委、市综治维稳委的部署要求。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组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我县把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作为组织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创建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根据县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西政法20151号)及《××佤族自治县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及时成立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各乡(镇)、各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也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我县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严格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根据本县实际,结合“五.五”普法规划,突出了宣传社会治安防范、防盗窃、消防安全、禁毒防艾、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安全生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食品卫生、预防侵权渎职和职务犯罪和法院的“五个严禁”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和禁令。广泛性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开展区域性、广泛性的宣传活动。做到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密部署安排,确保了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宣传月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扎扎实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在此次开展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过程中,设立了永久性宣传牌3块,宣传横幅5条,共出动宣传人员129人次,宣传车32辆次,现场播放了禁毒防艾宣传光碟17场次,深入农户家中宣传、座谈16户次,广播宣传45次,电视宣传45次,展示毒品原植物23件次,禁毒防艾画展200余幅,发放宣传材料21579份,解答法律咨询89条次,检查市场5个,超市2个,检查经营户245个,检查食品和其他商品300余种,查获并没收假冒伪劣商品、过期食品100余种,价值2721元,销毁了一批被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和过期食品等,价值达5483.50元,受教育群众25000余人,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

(四)开展声势浩大的12.4法制宣传活动。

我县2015年紧扣“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12.4主题,联合县妇联、科技局、民宗局、种子站、供电公司等单位,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向人民群众送法律、送温暖、办实事、解难题,推进我县法治化建设步伐为目的,精心组织、策划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以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悬挂内容为“12.4法制宣传日”、“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标语3条;组织相关单位在农贸市场门前显耀位置设立了法律咨询点,委派有经验、法律知识丰富的同志携带各部门的专业法宣传资料和宣传图版参加了法律咨询,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并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受到了群众的欢迎。整个上午法律咨询点共接待咨询群众200多人(

此次活动对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用法,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我县农村法治化建设步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我县普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面上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部门和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二是企业普法仍是工作难点,企业普法路子还不清晰。三是我县是贫困县,人民素质低,交通不便,对边远山区普法困难。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领导,加大普法工作投入,适应新形势,探索新举措,推进“五五普法”工作扎实开展,确保普法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第3篇: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半年工作总结

XX年,是“xx”开局之年,也是“xx”普法启动之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有效实施依法治理,积极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努力做好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检查验收工作,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推进。

(一)协调落实重点普法内容宣传。

各部门、各单位借助“法律六进”活动这一载体和形式,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同时面向社会大众,大力宣传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活动中,对农民咨询有关土地承包、劳动保障、房屋拆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认真解答,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利益诉求。年初,全市集中开展了“四下乡—送法下乡”活动,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3月24日,市人大代表法治培训班第一期开班,培训内容包括人大代表的性质和地位、权利和义务、人大代表的代表利益、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和依法行政、我国司法体制的基本构成等方面内容,突出解决了人大代表在依法履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针对务工农民工学法需求,市法律援助中心多次来到市火车站广场、人才招聘会现场、施工工地,开展送法进工地活动,向其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内容。各街道、乡镇、司法所结合全市开展的“四城同创”活动,注重把开展普法教育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相结合,在社区多层次、全方位进行《物权法》、《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街道(乡镇)党工委经常利用学习日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道德的文章,在提升法律意识的同时,切实增强全体机关干部的道德素质。

(二)加强主题宣传活动,探索普法新形式。一是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成立招商法律服务团,设六个组,对应联系六个招商分局,宣讲法律,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在全市大拆违、大建设中,我市经常组织和指派律师等熟悉法律人员深入征迁拆违现场,宣讲法律,提供咨询,支持政府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还在“3·8”妇女维权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等法律宣传节点,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二是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6月15日,XX年“江淮普法行”活动部署会暨启动仪式举行。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吴祥荣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芮琼作重要讲话并宣布我市XX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正式启动,市政府副市长王晓焱出席会议。将今年的“江淮普法行”活动与“xx”普法启动紧密结合,与宣传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结合,与“四城同创”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宣传法律法规。“江淮普法行”期间,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形式和载体,充分发挥现代媒体的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力量、充分加强普法志愿者,尤其是执法机关志愿者普法的意识,各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宣传合力。三是发挥律师在普法中的作用。市律师协会举办律师论坛,面向全市不同层面、不同人群开展法制宣讲。组织“律师之旅”,到全市所有乡镇,讲法咨询,提供服务。今年始,市律师协会又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实施“法律免费辅导计划”——安排律师定时定点到各社区,讲法咨询、对生活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给以辅导帮助,培育社会法治文化。

(三)开展“xx”普法启动工作。今年年初,市依法治市办印发了《XX年全市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其中,对整个“xx”普法启动工作进行了基本安排。今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下发;4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市依法治市办多次组织学习“规划”和“决议”;并就全市相关工作情况向市领导作了报告。前不久,派专人参加了省里组织的就“xx法治安徽建设纲要”、“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XX—2015)规划”两个稿子的讨论,进一步了解形势、拓展视野,理清思路,搞好规划。先后起草了《“xx”期间法治***建设纲要(征求意见稿)》、《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两次讨论,在全市广泛征求意见。为配合“xx”普法启动,开展专门活动,宣传普法和法治建设的成就、意义,宣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为“xx”普法启动工作营造氛围、奠定基础。

二、依法治市工作不断深化。

(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体现改革精神,维护法制统一。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市建设法治政府定性定量指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现纳入建设法治政府指标考核的县区政府、市属部门等已有42个单位。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将公开透明的原则贯穿于行政各个环节,建设阳光政府、廉洁政府、责任政府。

(二)坚持公正司法,规范行为、锤炼队伍,保障公平正义。全市各级审判机关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调节经济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依法惩治犯罪。完善审判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审务公开,采取措施努力缓解“执行难”。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创新,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检务公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推进“法治***”创建活动,探索依法治理新路子大力开展法治***创建工作,以法律六进为主要形式,开展了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了各级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大幅提升,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健全,公民法制素质和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对省、市、县三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分类登记,建立健全“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档案。采取有效期管理、日常监督和年度审核相结合的动态管理办法,对已命名表彰的“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动态管理。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切实做好“xx”普法启动工作。认真总结“xx”普法经验,对全市“xx”普法工作进行评比表彰。组织召开座谈会,高质量完成《“xx”期间法治***建设纲要》、《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组织召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调整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提请市委转发《纲要》,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规划》,提请市人大通过《关于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在全市高规格启动“xx”普法。加强全市“xx”普法启动工作督促检查。

(二)继续推行“大普法”工作体制建设,形成共同参与的格局。重点组织安排“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突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持续性。

(三)扎实开展“法治***”和“法治县(区)”以及基层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树立多层面、多领域的工作典型,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

第4篇:全县2015年上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关于深入推进法治华容建设的意见》和“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深入推进法治华容建设夯实基础。

一、加强领导,组织有力

我们落实了一系列保障措施,确保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建立健全了由县委书记、县长挂帅的法治华容建设领导体系,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法治华容建设机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了法治华容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把法治华容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对法治华容建设开展评议。通过新闻媒体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曝光。对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以点促面,整体推进法治华容建设。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突出抓好公职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抓好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学法用法,促进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进一步健全了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出台了全县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全县执法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一次法律知识,努力增强业务素质。县人大内司委、法治华容建设办公室开展了政法系统执法人员学法用法集中考试的筹备工作。

2、突出抓好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利用农民工春节、春耕返乡的契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等单位运用本部门的教育培训资源,认真开展对农民工的法制教育培训,重点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依法维权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遵纪守法的意识,增强他们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突出抓好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全县每个乡镇、县直单位普遍建立了1处以上法制宣传栏(牌)。利用全县组织开展和谐社区建设契机,实施“六有”工程,即每个行政村、居委会有一个法制宣传栏,有1个法制阅览室,有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每季度有1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户有一本法律知识书籍,每户有一名法律明白人。今年,全县组建了1支拥有80人的法律宣传志愿者队伍。

4、突出抓好主题法律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安全生产日”、“土地日”、“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等重要节点,有关部门重点组织开展较大规模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今年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中,县广播台、电视台举办了专题法制宣传节目,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了播放普法宣传光碟、倡导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法制文艺演出活动。全县各地各有关部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宣传活动,深受社会各界好评。

三、注重实效,切实抓好依法治理

1、狠抓行业依法治理。全县各有关部门结合行风、政风评议活动,大力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认真接受社会各界评议,把行政行为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极大地促进了执法机关依法办事水平的提高。

2、狠抓专项治理。县药品食品、工商、质监等部门通过专项整治行为,杜绝了重大假冒伪劣商品事件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土、建设、房产等部门依法进行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工作,严格监管房地产开发和交易。

3、狠抓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了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办事示范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7个序列的创建活动。

今年我县将开展和谐社区建设作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契入点,进行重点指导、重点创建,力争初步构建起以自治为基础、以民主为途径、以法治为保障、以和谐为目标的格局。

我县今年上半年以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如发展不平衡,工作协调、监督力度和任务落实等方面还需加强。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再谋新突破,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5篇:药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2015年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和市法建办的指导下,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四、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保证各项事业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现将基本情况总结如下:

一、普法教育工作

(一)全面贯彻实施“五五”普法制度,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参加了全市组织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我局还深入社区开展合理用药宣传活动,向人们群众宣传药品安全知识,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

(二)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等新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2015年6月1日,由我局牵头组织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局、水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喷泉广场举行《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大型宣传活动,现场设立了食品安全法咨询台,发放食品安全相关宣传单、食品安全法知识手册,制作了宣传栏和展板,为群众介绍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知识和常识;教授群众简单识别假冒伪劣食品、酒类的方法,还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

(三)加强公务员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局全体执法人员轮流参加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普法培训。经过培训要求公务员在行政执法和服务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四)要求全体公务员利用报刊、电视法制栏目接受法制教育。

二、依法行政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了jú长对辖区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分管副jú长具体负责,各业务股(室)对行政执法业务工作负责,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并定期进行考核,为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理清了思路,明确了职责,形成了从jú长到每一岗位相互负责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确保行政执法有序、高效运行。

由于我市涉药单位点多、面广、线长等客观原因,监管任务重、监管力量薄弱一直是我局监管工作的一大难题。为确保日常监管任务的完成,我局全力推行全员监督制和片区责任制,全局在编工作人员全部考取执法证,按片区分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在组织、时间、人员、车辆等保障上给予了最大的倾斜,确保全市监管工作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一)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管理。我局对辖区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信用等级管理,评级高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年度检查频次降低,评级低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年度检查频次增加,信用等级每年根据检查情况重新评定,使我局的监管工作做到了松紧有度,重点突出。为加强“基药”的监管,今年,我局还对辖区内的药品生产企业实行“驻厂监督”制度,组织有限人力对涉及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派驻监督,把握关键环节,增加监督检查频次,从源头上确保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质量。今年组织3个检查小组对辖区内11个连锁公司、4个批发企业、96个门店开展GSp日常抽查,检查门店数占全县门店总数的12%,检查面达100%。

(二)监管重点转向农村地区。为确保广大农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根据市局要求组织3个检查组对全县63个乡镇卫生院及29个村卫生站,129个乡村个体诊所进行用药用械安全检查。对乡镇卫生院检查面达至100%,对村卫生站及个体诊所检查面达到80%。【普法宣传资金申请报告】

(三)重点开展专项检查。认真开展了制售假冒人用狂犬病疫苗、兴奋剂、假冒万通筋骨片等6种假药、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镜市场、加强宗教场所药品安全管理、邮政渠道寄递假劣药品违法行为、违法广告药品、学校和厂矿医务室用药、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品经营企业GSp执行情况等10项专项检查工作,并全面完成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注射剂清查和监督召回工作,确保了药械市场安全。

(四)突出假劣药品的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认真研究往年打假治劣工作做法,借鉴兄弟单位成功经验,不断理顺工作思路,拓展稽查方式方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活动引向深入。对涉假案件的查处坚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及的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案件产生的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涉案人员未得到应有的惩处不放过,今后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今年来,一般程序案件结案率达91.1%;受理举报12个,处理率达100%。对国家、省质量公告的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的查处率达100%。通过法制宣传学习和行政执法查处,较好地规范了药品、医疗器械

莲山课件市场秩序,打假治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总之,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凡是重大行政处罚我们都坚持集体决策前先由局案审委研究进行决策评估。年内无行政复议案件。

三、依法治理工作

(一)强化行业治理。实行政务公开,公开了办事程序和监督电话,并指定专

人受理。增加了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药品市场的治理工作,全年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今年来,一般程序案件结案率达91.1%;受理举报12个,处理率达100%。对国家、省质量公告的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的查处率达100%。通过法制宣传学习和行政执法查处,较好地规范了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打假治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对党员干部严格管理。开好党的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规定。

(四)强化行政监督,建立了行政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五)建立了举报和信访制度。

(六)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做到了按实报销。

(七)对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有关资料报表按时上报。

第6篇:2015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2015年是师市“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法治进机关”工作的第五年。按照师市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石河子地税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税收支持和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观念,坚持聚财为国、依法治税、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不断加强税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提高税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法制观念,努力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进机关活动,坚持不懈地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依法治税进程。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法依法治理基本成效

通过“六五”普法教育,我局干部职工知法懂法用法的意识以及税收执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遵法守法意识浓,自我约束能力强;在知法、懂法的前提下,能控制住自己的行为不闯“禁区”,一年来未发现干部职工有违反基本法、公共法以及违反党风廉政法规的问题;二是税收工作中自觉贯彻了“依法行政、合理征收、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原则,在税务执法过程中,无论涉及企业纳税人或个体纳税人,都能够按操作程序规范进行,因而全年未发现因执法行为过激、不当或执法违法引发复议或诉讼;三是较好地处理了执法与服务的辩证统一关系,既努力做好纳税服务,引导纳税人消除对税收和执法的抵触情绪,又严格执法,维护公平税负的环境,使纳税人得到较满易的服务。此外,通过对外开展广泛的普法教育,使广大纳税人较好地掌握了税收政策和有关法规,知道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反馈信息,对税务人员的执法活动起到监督作用。

经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我局被师市依法治师市领导小组评为“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党组书记宁香兰被评为“五五”普法先进个人,2015年度被师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为优秀单位。

二、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石河子地方税务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2015年我系统围绕“税收·发展·民生”这个主题,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为主要内容,以普及税法知识,加强税法宣传教育,推进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诚信服务和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为目标,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纳税人遵从税法意识、税务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推动税收执法的进一步规范、不断增强公民依法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

(一)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税收征管工作的各环节,日常化、长期化。

我局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广泛性、多样性和长期性。做到了法制宣传与税收工作的“三结合”,即法制宣传与组织收入相结合,与征管检查相结合,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强化对社会、对纳税人的法制宣传,同时加强税务干部自身素质、注重优质服务,体现地税良好形象。

一是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了税务政策宣传栏,及时公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设立咨询服务窗口,对纳税人提出的疑难问题进行解答;通过设立电子触摸屏、发放税法宣传资料、张贴法制宣传画等方式,认真开展好面向纳税人的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纳税辅导等税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置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法制宣传内容。二是坚持把税法宣传贯穿于纳税检查中。坚持“一书一卡一通报”制度,稽查人员进企业检查,在给被查企业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同时送达《稽查业务公开手册》和党风、行风建设反馈卡等资料,把税法宣传、廉政监督和税务稽查“三同步”。三是依托网站,开设政务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税法宣传。我局开通了石河子地方税务局网站,并定期进行更新,在醒目位置专门开设了公民关注率较高的“税收优惠政策”、“网上咨询”专栏,对最新发布的各类税收政策法规做了标注,便于公民查询。我局还开通了“网上邮箱”“税务博客”,创新纳税服务渠道和领域,建立征纳双向互动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经济、高效服务,实现纳税服务“零距离”。依托新的综合征管软件中的企业网上申报功能,大力推进网上申报覆盖率,做到了企业100%网上申报,并在网上申报界面及时公布税收政策及办税指南与要求,实现了信息资源为民服务的有机整合,充分利用市政府网络平台,及时解答老百姓提出的涉税问题。四是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纳税咨询,健全了“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为全局办公电话设置了税收彩铃,让纳税人在电话等待中感受税收宣传。全年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受理市民举报纳税人发票违法行为107起,全部给予严肃处理,保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税法严肃性。五是在依法治理纳税环境的同时,定期对税务违法案件及企业欠税情况进行公告,对税务违法行为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二)以税收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采取各项措施使法制宣传突出重点、扩大范围、增加影响。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我局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这个主题,在内容上突出与民生有关的税收宣传;在宣传方向上突出诚信纳税宣传,突出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宣传、突出税务部门“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宣传;在宣传活动中注重便民、服务意识,树立税务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是在繁华商业区、主要街道、企业门前、公交车、出租车等悬挂宣传横幅400余条,张贴税收宣传画、海报200多幅。在办税服务厅、税务所、办公楼前和温州商业街的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税收宣传口号和宣传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是向纳税人印发彩色税收宣传资料及本局编印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汇编》、税宣精美笔记本。通过街头咨询点、座谈会、下户检查、办税服务厅发放等形式,把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最新税收政策主动及时传递给纳税人,印制发放税收宣传资料55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900余人次。

三是借助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局干部职工、广大纳税人发送税收宣传手机短信一万余条;在电视台底拉字幕播放宣传口号;利用网络优势,各基层局设立电子信箱、税企QQ,建立税企政策、信息传递平台,既方便了纳税人,又提高了办税效率。各局共收发电子邮件550余封;开通税务博客,将最新的税收政策、特别是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关注民生、促进发展的税收政策放在博客上,使企业能及时了解掌握政策,月访问量超过1500余人次。

四是利用《石河子日报》、石河子广播电台、电视台、《都市消费晨报》、本局网站、税务板报等载体普及税法知识,宣传税收政策,把税收宣传现场延伸到各个角落,扩大宣传覆盖面。本局内部编辑税收宣传月专刊信息2期,在各级新闻媒体刊出、播放专题新闻32篇。

五是4月2日,石河子地税局、国税局联合举办了全国第20个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在仪式上,表彰了40家纳税大户,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纳税的氛围;通报了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涉税违法案件,以案说法、以案促宣。

六是在启动仪式上,开展了“百米长卷绘税收蓝图”活动,50多名来自石河子市一小、二小的学生拿起手中的画笔,在长达百米的白色横幅上绘出“我是小小税收宣传员”、“纳税光荣”等五十余幅美术作品,表达了对全社会形成“依法诚信纳税、构建和谐社会”良好氛围的祝愿。

七是开展“让税收宣传动起来”活动,积极与市城市监察大队、公交公司、客管处、石河子市客运公司等单位联系,通过公交车、出租车以及发往北疆各地的“大巴”车的车体、顶灯箱、车载影院宣传各项税收法规、政策,宣传石河子特有的军垦文化。

八是通过“纺织行业税企座谈会”、“农产品加工行业税企座谈会”、“走近个体纳税人座谈会”、“大宗物品采购供应商座谈会”和“纪念全国税收宣传20周年座谈会”等“五个座谈会”,搭建征纳“连心桥”。师市党政领导、市工商联、各行业协会负责人、师市龙头企业负责人、财务科长、个体纳税人代表和在各企业就职的市人大、政协委员等参加了座谈会。利用座谈会的形式,石河子地税局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广大纳税人对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工作、纳税服务和税收执法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在座谈会上地税干部认真讲解了税收优惠政策和减免税工作程序,现场解答纳税人的提问,及时解决纳税人在依法治税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并向参会人员赠送了精心印制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和税宣笔记本。

九是开展纳税人“做一日税官”活动。组织纳税人代表到办税服务厅纳税咨询、发票管理、综合服务等窗口进行为期一天的操作,在我局干部的指导下,真实体验税务干部的工作状态和涉税事宜操作流程。以换位置的方式让纳税人了解税务部门工作、支持税收工作,增强了征纳之间的交流和理解。

通过上述措施,力争使税法宣传辐射到各个角落,扩大了税收宣传的影响力,形成了辐射全市的税收宣传面,使纳税人不断提高自觉诚信纳税意识。

三、积极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

2015年是师市“法治六进”的第五年,我局以“法治进机关”活动为载体,通过建设“法治机关”,促进税务干部“学法知责”与“依法履责”的紧密结合,提高税务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布署、创新监督制约机制

法治进机关是落实普法规划,强化行政机关法治意识,提高执法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局十分重视,及时制发了《石河子地方税务系统认真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实施办法》和《石河子地税系统“法治进机关”工作标准》。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成立了“法治进机关”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管局领导、每个成员的工作职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设置兼职法制员(兼职监察员),使普法、依法治理、法治进机关的实施在执法最基层有了“根”。并要求与“一抓双挂”制度捆绑实施,在工作中注重抓正反典型,把“法治进机关”工作开展情况与各单位考核及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挂钩,与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挂钩。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建立规范有序,制度健全、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群众满意的法治地税。

(二)进一步落实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

1、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法普法。石河子地税局党组一班人清醒地认识到:组织收入离不开依法治税,带好队伍也离不开依法治税。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将参加学习的人员范围扩大到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基层局主要领导,开展经常性的工作交流、思想沟通,班子成员每年坚持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调研,摸透下情,努力解决基层出现的问题。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集体、民主、科学决策,做到思想同心、工作同步、目标同向。班子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补台,党组核心作用不断加强,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从程序、内容、形式、要求等方面指导各基层局召开民主生活会,通过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等环节,班子成员交流了思想,增进了团结,明确了改进方向。

2、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坚持自我培训为主,开拓干部教育培训新途径,切实提高转化效果。制定“干部跟踪管理办法、绩效考核体系和指标、干部子女奖励办法、达标闯关培训奖励办法、AB配角制办法、岗位责任制办法、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等7个办法,强化系统内实行外出培训干部回单位必须授课制度,重点突出财会实务、税收实务和征管软件及应用技能等方面的培训。继续深化岗位培训和全员培训,单位内部自训和外出选送培训相结合,建立“干中学”机制,对全系统158名干部进行分层次四级基本摸底考试,完成分级指标达标,为达标培训提供了基础标准。为基层局和机关考试开通两个网络学习平台,配发了26个系统管理红盾或途径,逐步完善“网上税校”的功能。在系统内组织更新业务知识培训班1期,与石河子大学共同举办达标培训专题财务知识培训班1期,参加培训人员121人,取得了很好的培训效果。大力开展岗位技能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通过笔试、模拟查帐、上机操作、实务操作、知识竞赛等形式,展现各基层局、机关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成果。全面推行业务骨干和兼职教师人才库制度,重点加强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兼职教师队伍和复合型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大奖先、奖优、奖学、奖能等力度,增强导向作用。

3、积极开展多方面法制教育活动。为提高全员综合素质,我们还围绕普法目标与税收工作实际开展多方面的教育活动。如以建党90周年为契机,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和“红歌献给党”活动,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大力唱响“五好”主旋律,进一步增强“四个认同”,强化“三史”学习,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新疆大跨越、大开发、大建设中去。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派6名干部前往博州,亲身体验付建国同志的先进事迹,并参加巡回演讲报告会。组织举办石河子地税系统“学习付建国同志先进事迹演讲会”,专程邀请师市文明办、机关党工委等相关单位的领导亲临会场,指导点评,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通过上述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全局干部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做到执法先守法、慎用手中权力,不断提高执政和执法水平。

(三)不断加大对普法和法制教育的投入。全局订阅了《人民日报》、《精神文明报》、《求是》、《新疆日报》、《今日新疆》、《石河子日报》、《兵团日报》、《中国法制日报》《中国税务报》《民主与法制》《国家税务总局税法通告》《中国税务》等报刊杂志,并购置了责任大于能力、廉政中国等学习光盘,拓宽了普法渠道。订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操作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操作指南》、区局法规汇编等专业法律书籍。我局每年拨出专项资金用于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全年用于普法方面的资金28.36万元,人均1658元,远远高于人均0.5元的经费标准。其中征订各类普法教材约3.56万元,人均209元;培训费用支出22万元,人均1286元;用于普法宣传、表彰等费用2.8多元,人均164元。

(四)不断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化。

一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依法治理重在“治内”的思路和做法,一是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检查。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在细化、完善“征、管、查”岗责体系的基础上,加强考核,保障每一项工作都依法正确行使,促使广大地税干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通过各单位自查及我局每年两次的税收执法检查,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最大限度的预防执法风险。2015年,共追究执法过错责任62件,给予行政处理62次,其中批评教育61人/次、做出书面检查1人/次,给予经济惩诫1280元。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符合税收工作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注重廉政教育,进一步筑牢了地税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加强对“两权”运行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在四个基层局广泛开展向纳税人“述廉”活动,扩大了纳税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起到了关口前移、源头预防的作用。全系统牢固树立“廉政建设无小事”的意识,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一年来未发生一起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或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三是始终坚持严格执法与优化服务并重,和谐征纳关系,保证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把纳税人的涉税事项统一归到办税服务厅,进一步实施“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一户式”存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引导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促进税收执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认真落实税收政务“八公开”,建立起了社会监督体系,在社会各界及纳税人中长年聘请了义务监督员和兼职监察员60余名。四是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执法监察制度体系。我局认真落实《石河子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执法权监督制约实施细则》、《石河子地税系统稽查执法权监督制约实施细则》、《石河子地税系统人事管理权监督制约实施细则》、《石河子地税系统财务管理权监督制约实施细则》,从征管、稽查、人事权、财务管理权全方位建立了执法监察与监督制约制度体系。

四、加大税收执法和专项治理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税收秩序

(一)开展行业税收清理整顿。对重点税源开展专项检查。对张裕酒庄、152团、高架桥、合盛硅业等项目占用耕地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目前已入库税款1952万元。对石河子大学、房产局、设计院等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建房的单位,作为重点工程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确保了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对已认定的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是否仍然符合自开票纳税人条件。

(二)深入开展税务稽查工作。

1、精心部署,全力开展专项、专案稽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分配检查户数128户,其中专项检查111户,专案检查12户;已查结案件107户,其中专项检查查结98户、专案检查查结9户;在查结户数中有问题户为84户,组织企业开展税收自查工作43户。截至目前共入库税费合计519.88万元,其中税款418.06万元,滞纳金34万元,罚款67.82万元。一是根据区局稽查局和市局的工作部署,重点开展对资本交易项目、广告业、建筑安装业(交通、水利工程项目)的指令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对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交通、水利工程项目除外)、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大型投资项目的指导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对区局统一部署的9户重点发票自查企业、5户重点税源企业开展的自查、重点检查工作,和结合重点税源企业申报纳税情况自行安排的39户自查企业的税收、发票自查及部分重点核查工作。税收专项检查在做好查前准备的基础上,注重各税通查、发票必查,对疑点问题刨根问底,认真复核查证,力求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文书规范、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对个别税务违法的典型个案,组织业务骨干进行了重点解剖,力求查深查透,进一步规范了行业的税收管理秩序。

2、全面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一直将发票检查与税收专项检查、专案检查有机结合,“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及时下发了《石河子地方税务局2015年度关于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计划》,同时与公安、国税联合开展了组织、宣传、查处工作。利用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向广大群众、纳税人宣传发票知识、假发票的危害性和识别方法、举报渠道等,利用第20个税收宣传月,在市区繁华路段设立咨询台,发放税法等相关资料24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6人次;设立举报箱4处和公布举报电话4部,依靠广大群众揭发、检举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合力;在报纸和办税场所公告栏曝光了11起税务违法案件,达到了教育广大纳税人、预防发票犯罪的目的。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普法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还不够。主要是对部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比较重视,对共同法的学习欠缺一些。作为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全面掌握和了解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提高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的水平,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做到全面准确地执行税法和有关政策。今后要注重从计划、时间、要求和考核等方面,充分保证对各法的掌握及实践。税务机关开展的税法宣传与纳税人对税法的渴求程度不相适应,不能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税法需求,比如对新出台的税收政策进行及时解读、实时与纳税人就某些税收政策进行互动等,今后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二)税务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仍需提高。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法制培训,继续采取内培外送方式,努力培养一大批骨干力量和后备干部,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税收工作;二是加强在岗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采取测评、考核与奖惩结合方式,激发和促进全体干部学法、用法、严格执法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三)税务依法行政效率不够高,涉税事项仍有服务不到位、办事拖拉的现象,大厅的服务水平还有待于提高,硬件设施还急需改善。

2015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
普法宣传资金申请报告 第九篇

第1篇: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范文

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平安江北”创建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1-11月份,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255起,已调处成功1211起,成功率96.5%,重大疑难纠纷排查38起,成功调处38起,调处成功率100%,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30起,成功调处16起,其余的都落实了预防。2015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2015]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二、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密切关注我区在城市化、工业化推进,利益格局深入调整和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坚持预防和调处并重,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一因时制宜,狠抓热点问题。针对农村土地征用、城建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及节前突出的拖欠职工工资等引发的不安定因素等热点、难点问题,制定预案,加强对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力度。首先是组织学习了省、市关于春节和“两会”期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召开了全区司法所长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的通知》。同时,发挥基层各司法所人员身处一线的优势,调动其积极性。要求各司法所组织辖区调委会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其次各镇、街道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当作当前维护稳定的首要工作任务,分别召开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调解主任会议,将排查调处任务落实到基层。由于措施得力,元旦、春节和“两会”国庆期间没有发生影响大的群体性事件,并且民间纠纷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2%去年春节和“两会”期间排查调处的矛盾为187件。二注重队伍建设,加强调研。年初,我区城区4个街道25个社区全部配备了专职调解干部。慈城镇新建了7个区域性调解组织和4个农村社区调委会。并对41个行政村调委会进行了整顿。针对我区新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这一新情况,我们及时组织调研,并撰写了《如何发挥专职调解员的作用》的调研文章,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如何加强对专职调解员的聘用、培训、管理和监督,对今后在其他街道、镇推广此项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关于人民调解员经费落实地专项调研,力争出台一个更为合理,更为公平地报酬支付方式。另外,我们还配合区法院做好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三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今年,我局组织了5批、5个街道和25个社区调委会主任参加旁听典型民事案件的庭审,让调解干部了解审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调解干部反映较好。由于城区社区与镇村调解干部的文化程度、调解水平存在差距,我们分批组织了城区调解干部和村调解干部培训班,在课程安排和内容深浅上作了精心准备,增强针对性,更好地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道德水平、文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利用培训班也加强了对信访条例的宣传。白沙、文教、中马、孔浦街道、慈城镇也都举办了调解干部业务培训班。同时开展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检查活动,制定了评分标准和表格,在自查地基础上,我们又组织司法所长一同进行抽查,对调解协议书说理不清、表达不充分,制作要件残缺等问题现场指明,提高了调解干部的业务素质,增强了调处矛盾纠纷的技能。

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及时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向区人大汇报了2015-2015年的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并对127号令的落实开展了调研。统一设计印刷了安置帮教谈话登记本,并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统一了台帐。今年区、街道、镇共落实安置帮教经费15万,到05年10月底,全区共建有安置基地8个,今年1-11月份,我区共接收归正人员46名,重新违法犯罪2名。目前,全区共有473名归正人员,已落实帮教473名,安置435名,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2%。重新犯罪5个,管理犯罪率1%。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此人员地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二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工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结合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在重要节庆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开展定期排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归正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分类管理。今年4月份对2015年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帮教。三针对新情况及时调研。针对2015年,我区部分辖区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组织撰写了《积极探索努力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的调研文章,在总结过去的经验的基础上,从安置方法、帮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一是开展走访帮教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局领导带领基层科同志下辖区走访了10户特困归正人员家庭,发给救济金3000元。各街道、慈城镇也组织了相应的走访帮教活动,共走访107户,发放救济金61840元。庄桥街道拨出专项资金3000元,用于走访帮教活动。使归正人员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二是开展“大墙内”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浙江少管所,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明年基层工作思路基层工作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抓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第2篇: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

司法局基层工作半年来在市局基层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年初我们认真贯彻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为已任,半年来我们狠抓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充实、完善、调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努力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保障和推进我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实施。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做出了贡献。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调整、充实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年初,我们对全县人民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整顿和调整,按照人民调委员会组织条例和人民调解员的任选条件,对那些调解组织涣散,调解员法律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够等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整顿和调整。共整顿调委会2个。同时,利用公开向社会招考、群众推荐民主选举等多种方式,向一些较薄弱的调委会选派近10余名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文化和业务素质高、热爱民调这项工作人员充实到各级调委会中来,不同程度改善了薄弱调委会现状,使各基层调委会合理有效地发挥了工作职能。目前我县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80个,人民调解员280余人,真正做到了哪里有人民群众,那里就有人民调解组,哪里有纠纷,人民调解员就出现在哪。今年5月,我县一开发商在建楼过程中,由于所建楼房把居民出行的主要道路占用,而且涉及到了几家个体旅店的正常经营,由此引发开发商与居民个体经营者之间的纠纷,个体经营户先后找到了社区、建委、城管处等单位,都没能解决问题。这时社区把问题反映给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找到开发商和个体经营者,依法对他们进行调解,通过运用法律和耐心的思想工作,终于使开发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对个体经营者每月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直到开发商所建楼房竣工,主要道路畅通为止,这起纠纷终于圆满公正的解决了,维护了个体经营者的正当权益。涌现出了一批向金融社区邓秀敏、车陆乡宏伟村姜伟及边疆镇团结村、车陆乡卫东村、办事处金融社区等优秀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委会,他们基本把纠纷不上缴,做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对久调不决或达不成协议的疑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防止久拖不决、引起矛盾激化和群众上诉。半年来,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165件,成功151件,成功率达95%以上,为我县的社会治安状况减少犯罪起到了预防作用,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

1、建立机构、强化队伍。1997年6月县司法所在全市率先将乡镇的司法所统一收归司法局直管,司法所长及工作人员全部经考试录用,全县10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均独立建所。同时积极落实黑编【2015】87号和《关于乡镇司法所长配备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司通组【2015】1号)的文件要求,2015年解决了3名司法所长副科级问题。2015年又解决了3名。占全县司法所长人数的60%,积极调动了司法所长工作积极性

2、加强所务制度建设、健全所内人员分工业务目标责任、政治理论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公开公示及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考勤考评考核制度,并统一规范了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文书用纸和各种工作簿册,并有4名同志参加了省厅组织的法律工作者培训班,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在原有8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基础上,今年我们又申报了克林、街道、二个司法所为省级规范司法所,同时完成了2个司法所的外观标识工作。这样省级规范司法所以占全县司法所总数的100%以上。

4、夯实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从2015起至2015年共四批次利用国债资金建设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到2015年末全部完成中央、省发改委和司法部、司法厅下达的建房任务。并参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对室内进行了装备,统一订制了司法所、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调访一体化等工作图版和标志牌,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工作簿册。在办公装备上10各基层司法所全部配有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摩托车,7个司法所配备了面包车,极大地改善了基层司法所的装备条件。

5、充分发挥司法的职能,半年来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参与辖区党委、政府调解疑难纠纷27件,为地方政府提供司法建议15条,采纳9件、制定村规民约3件、制定规范性文件3件、参加整治专项治理活动10人次、1个司法所受到集体表彰、2人受到个人表彰。得到了辖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6、加强新《人民调解法》的培训,今年我们把人民调解法培训拿到基层目标责任制中,全县各基层司法所利用多种形式进行了培训,特别是宝山司法所召集全乡30余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会后进行了《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活动,为获奖选手颁发了证书和奖品,通过培训使全乡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加深对《人民调解法》的理解和掌握,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努力做到依法调解奠定了基础。

7、基层司法所的工作得到了局领导的重视。

半年来基层司法所的工作得到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5月初,由局一把手亲自带队,带领基础层装备股的同志对全县10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进行了调研,给每个所带去了新配备的电脑、摄像机办公用品,同时对各所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解决。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司法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近又召开了全县基层司法所长工作会,会上落实了基层目标管理责任制。张局长强调了五点要求:一是转变理念;二是善于创新,狠抓落实;三是加强沟通,突出考核;四是善于总结,突出亮点;五是立足本职,狠抓落实,努力为基层稳定做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8、全面开展与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人事争议衔接工作。2015年接到市局三个衔接文件精神后,积极与三家单位领导协调沟通,联合下发了逊公通【2015】52号、逊司行字【2015】23号、逊人保发【2015】18号等文件,但是由于各单位办公用房紧张,临时解决了办公用房,半年来解决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目前局领导与基层股同志正在积极与三家部门进行协调,争取把这项工作年底验收前落实完成。

三、法律服务所业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今年我县法律服务工作以市场建设为中心,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主动参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接待群众信访工作。半年来,法律服务所代理诉讼、非诉案件2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1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件,宣讲法律场次8场,受教育人数7600人次,为集体和个人避免经济损失17.3万元,协助辖区党委、政府处理矛盾7件,成功5件,开展矛盾大排查13次,防止群众上访3人次,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今后我们还要在工作中找准切入点,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逐步改变法律服务工作开展不平衡的局面,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面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

四、切实加强“调访一体化”工作。

“调访一体化”工作是一种新的工作机制是司法所人员参与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法律业务知识的专长和调解经验优势,使乡镇(街道)司法所的职能在新时期构建社会主义社会中,显得尤为重要。也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所人员在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可以说也找到了自身存在发展价值。今年我们调访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开展培训工作;二是调整了村、社区无法发挥作用、思想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的信访人员;三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治理活动;四是加强了“调访一体化”的宣传工作;五是加强“调访一体化”的规范化建设。半年来,我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调访办,共接待各类上访事项23件,调访人员解决17件,移交司法机关4件。转上级行政处理2件。通过全县各级调访组织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维护创安社会稳定的作用。

五、积极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工作

1、我们首先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民间纠纷排查上,搞好民间纠纷矛盾排查,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也是防止突发纠纷形成和转化刑事案件的重要保证,因此,我们加强了对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排查和调处、调集三级排查调处力量,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配合,提高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效能。积极拓宽调解领域,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协调联系乡镇各部门,共同参与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我们主要做法:一是主动参与乡镇党委、政府联系,及时请示汇报工作,通过主动请示汇报取得支持,扎实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二是主动与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联系,及时通报矛盾纠纷发生情况,调动起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参与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三是主动与乡镇法庭、派出所联系,实现法律程序的有效衔接,依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四是实行了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确保矛盾化解、清除隐患,做到了化解矛盾纠纷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五是对重点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分析、并制定化解预案,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变事后调解为事前预防,努力将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半年来,共排查各类纠纷31件、调处26件、对5件调解达不成协议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充分发挥了乡、村、屯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作用,真正将矛盾纠纷有效排查在事发地。

总之,半年来我县的基层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其他县、区相比,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因此,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工作。

第3篇: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

2015年基层工作在x司法局党委、局班子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按照省综治委、省司法厅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x工作实情,全面贯彻科学的发展观,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切实加强了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等各项基层工作,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两劳”回归人员的重新犯罪,维护了我x社会稳定,为xxx的经济发展和创建和谐社会环境提供了良好基础。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于后:

一、人民调解工作

(一)组织机构更加健全。根据xx司发〔2015〕xx号文件精神,完成了对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全x各地大力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完成了对调委会的整顿和充实工作。到目前为止,全x已建各类调委会xxxx个,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xxx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xxxx个,企事业人民调解委员会xx个,还针对伤害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专业性较强的矛盾纠纷组成了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xxx个,其他人民调解委员会xx个。调解人员总数xxxx名,党员占xx%;

(二)调解网络更加拓展。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各县由县委、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综治、司法、信访、民政、公安、国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乡镇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各县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以综治、司法、信访为主的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办公室设在司法局,负责日常工作。

三)人民调解文书格式更加规范。2015年5月下发了人民调解文书格式,要求各县今后必须统一使用,按照一案一档的原则填写卷宗、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等,避免重结果、轻程序等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四)作用发挥更加明显。2015年上半年,接受各类矛盾纠纷xxx起,调解成功xxx起,调解成功率xx%(比去年增加xxx%);排查纠纷xxx件,开展专项治理xxx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xx件(xx人),防止民转刑xx件(xxx人),制止群体性械斗xxx件(xxxx人),防止群体性上访xxx件(xxxx人),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平安xx建设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基层司法所工作

2015年“两所一庭”建设中央预算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我x有xx个司法所在计划内,共下达专项资金xxxx万元。目前,2015年度xx个新建司法所的进展情况是:新建已完工的有x个所;购买现房并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有x个所;由于“十一五”重点项目建设有x个司法要作调整,还有x个所准备以划拨的方式解决;有xx个司法所准备新建,其中有x个所是同乡镇基层政权建设一起进行,另有x个所已动工,其余的正在进行选址、招标等前期准备工作。由于我x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因气候等多方面客观条件限制,所以我x新建的司法所都开工较迟。目前,各县严格按照〈国债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执行,采用专款专用,财政统一转帐支付的方式,有的县还是经过审计部门审计后支付的。没有出现改变国债资金使用性质的情况。建设用地都是通过国土局和国资部门无偿划拨。现已完工的司法所都经过了相关部门的质量认证,大部分都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并确定了产权归县司法局所有。2015年上半年,各县司法所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纠纷xxx件;开展法制宣传xxx场,受教育人数达xxxxxx人;共处理矛盾纠纷xxx件,处理成功xxx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xxx次;防止群体性上访xx件;制止群体性械斗xx件;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xxxx人次。

三、基层法律服务

6月初,完成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换证工作,完成了基层法律服务更换新统计报表工作。目前,全x共有x个法律服务所,xx名基层法律工作者(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取得律师、法律执业资格的有x人。上半年共代理诉讼事务x件,代理非诉讼事务xx件,调解纠纷xx件,解答法律顾问xxx人次,避免经济损失xx万元,业务收费xx万元。开展了基层法律服务进家庭活动,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身在基层、贴近群众的工作优势。各基层法律服务所通过写100封信分发给辖区内的农户(村民),让广大农村群众了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职能、服务宗旨、服务范围和联系方式等,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知晓度,使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信件或电话等便捷方式,能够及时找到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和纠纷矛盾的途径和方法,切实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结合“法律服务进家庭”活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联系5个以上需要法律帮助的家庭,与他们结成“一对一”的帮扶对子,帮助他们解决具体法律事务。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员队伍的业务素质。结合年底两委会换届选举,将一些不适应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换下来,补充一些文化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人员进入调解队伍。(二)加强司法所建设,规范化建设司法所,提升司法所建设水平,逐步推行所务管理规范化。(三)推进村级“说事制度”,要求定时定点说事;登门入户说事;急事及时说事。说事制度的建立,创新了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式,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被动受理纠纷为主动受理纠纷,使各类纠纷能得到及时化解,为我x稳定开辟一条绿色通道。

第4篇: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

一、司法所建设和司法所业务指导工作根据市下达我县今年16个司法所建设项目,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带领基层股人员到有司法所建设的乡镇具体落实建设项目,并依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安排落实每乡镇司法所建设项目。今年,我局基层股先后18次到各乡镇落实检查司法所建设工作。目前,高卓营司法所已完工验收并配备了办公设备已投入使用;袁家溪司法所已完工验收;三河口、下溪司法所正准备验收;民建、荣丁司法所正在装修;烟峰、沙腔、永红、梅子坝、民主、雪口山、镇江庙、石梁司法所主体工程已完工;苏坝司法所正在修建之中;大竹堡司法所流标后与政府协商调换房屋进行装修。我局认真负责地履行指导司法所业务工作职责,先后25次到民建镇、高卓营、大竹堡、苏坝、三河口、梅子坝、沙腔、烟峰、袁家溪、荣丁、下溪、雪口山、民主、老河坝、劳动、建设等司法所进行有关基层工作的指导,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今年全县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协助当地政府调解社会矛盾纠纷168件;参与调解委员会调解凝难复杂纠纷216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件72人;制止群体性械斗13件465人;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85次;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90人次;为基层人民政府提司法建议21条,为维护本辖区的社会稳定做了实事,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工作的肯定。

二、人民调解工作

1、认真抓好《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的贯彻宣传落实

今年是《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年,我局把对《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具体措施、落实专人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分阶段、有步骤的抓好该项工作。《条例》出台后,及时出台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具体意见。在学习宣传贯彻中,充分领会《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内容和精神实质,高度重视出台《条例》对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利用电视、专栏、墙报、横幅等进行广泛宣传,造大声势,扩大影响,使《条例》的颁布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积极主动深入乡、村(社区)、厂矿企业,开展《条例》宣传,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耐心答疑解惑,免费发放宣传资料,为《条例》的宣传贯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宣传活动中,共出动宣传车28台次,开展大型宣传32场次,举办专题讲座24次,共免费发放宣传资料35000份,悬挂宣传横幅165幅,制作专栏、墙报等38期,解答法律咨询1246人次。通过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人民调解预防和化解矛盾的优越性,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引入人民调解纠纷解决机制化解。

2、狠抓人民调解网络建设。我县认真按照《条例》的要求,着力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网络。一是在乡镇、村(社区)和重点企业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组织。目前,建立村调委会203个、社区调委会5个、企业调委会11个、乡镇调委会20个。二是在重点单位和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协调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消费者协会(工商局)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医患纠纷、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消费纠纷等5个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确定了专抓调解工作的人员,落实了办公场所和必要的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同时,在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了调解委员会,引导法律援助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减少诉累,得到定分止争的目的。

3、狠抓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夯实基础。队伍建设是基础,也是保障。我局把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长抓不懈。一是充实调整人民调解员。督促指导各乡镇对调解员队伍进行整建,将部分责任心强、办事公道的人员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结合民族地区特点,在少数民族聚居村组和彝汉杂居区,积极选聘在当地有威望、受尊重和有一定调解能力的人作为人民调解员。二是实行调解员队伍信息化管理。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规范了调解队伍的管理,将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的人民调解员个人信息录入微机。我县于9月底前完成了将全县1832名人民调解员基本信息录入了人民调解员信息库。为整合调解资源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加强培训。为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我县于2月10、14、17日对全县203个村的203名村调解委员会主任进行了调解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的基础上,组织人员于3月24、26日,4月7、8、9日,7月28、30日到梅子坝、高卓营、三河口、沙腔、烟峰、民建、袁家溪等乡镇对387名乡、村、组、企业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7月1日、10月26日对乡镇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进行人民调解工作业务培训,全县采取多种形式培训调解人员1746人,通过培训,有效提高了人民调解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4、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为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在2015年底,我县对2015年元旦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了安排。2015年1月6日,县司法局专门下发《加大春节期间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及普法宣传力度的通知》(马司法发[2015]1文),对我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同时组织司法干警于3月24日、26日,4月7至9日、14日,分别到老河坝、高卓营、烟峰、苏坝、袁家溪、沙腔、荣丁、民建、三河口9个乡镇指导春耕生产期间民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深入建设乡五一村,协助该乡调解五一村二组与吉寿石美宅基地及土地转包纠纷;协助县国土局处理民建镇光明酒厂土地权属争议纠纷;协助国土局协调、处理下溪乡政府与本乡黄猫山村老油房组的宅基地纠纷;协助农业局处理老河坝乡和平村瓦厂组村民粟深利与瓦厂组的土地纠纷;协助林业局到下溪乡处理下溪乡珍珠桥村保华组李世贵等4人上访要求将退耕还林补助款发放给原土地承包经营户的纠纷;协助荣丁镇处理荣丁镇马老村岩朝组与该组村民何安芝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为不断推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县政府于4月27日召开了全县人民调解暨“五五”普法工作会,会上,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人民调解目标责任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全县工作目标管理。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我县于9月份连续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调解工作相关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为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今年,全县各级调解委员会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663件,较去年同期的1681件减少18件;调解成功1607件,成功率97%。防止群体性械斗13件465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件72人。

4.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规范运行。一是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和重点时期的动态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化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三大调解协作机制。我县建立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协作配合机制,整合调解资源,实现矛盾纠纷的联动联调,进一步提高了调解成功率。三是积极推行“三三制”调处法。要求乡镇对当地不能当场调解结案的纠纷,严格按照“三三制”调处的要求,认真开展调处,努力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疑难纠纷不出县”的目标。四是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的案件,根据其易难程度,分别给予30元至200元奖励(补贴),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五是健全考核机制。今年我县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全县工作目标考核,制定了细化、量化的《人民调解工作考核细则》,采取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严格考核,防止工作走过场。六是落实经费保障机制。按“大乡1万元、小乡5千元”的标准,落实了乡镇人民调解工作经费10万元;划拨资金10万元,专门用于人民调解工作的“以奖代补”。

三、基层法制宣传工作

今年为加强基层法制宣传工作,基层工作股积极配合县法建办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工作。2015年12月4日,协助县法建办在县城进行“12.4”宣传活动;2015年1月6日,协助法建办到荣丁镇开展普法教育宣传;3月20日,协助县法建办到民建镇北门桥头设宣传点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宣传;协助县法建办于3月24、26日,4月7至9日,7月30日、8月17、18日到三河口、沙腔、梅子坝、高卓营、烟峰、荣丁、下溪、袁家溪等乡镇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消费者权益保障》、《妇女权益保障》、《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与村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宣讲法律法规148场次,受教育人数51668人次;举办法制宣传专栏55期;设法制宣传点50个;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5825份,解答法律咨询2468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

1.安置帮教工作。今年,全县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42人,改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6人(农村村民20人;城镇居民6人);解除劳教16人(农村村民12人;城镇居民4人),安置帮教率100%:落实责任田地32人;从事个体经营4人;外出打工6人。今年年初我局为配合监狱对服刑人员的改造开展了向服刑人员亲属寄送(服刑人员年度改造情况告知书)活动,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做了实事。及时关心服刑人员的家庭生活状况,协调民建司法所解决了民建镇兴隆村6组服刑人员沙玛石迁的子女入户口和上学的具体困难。今年对我县2015年至2015年全县回归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263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16人、解除劳教人员47人。经过调查清理,其中本地就业人数191人、外出打工49人。未衔接人员19人,其中见档不见人11人,虚假信息1人,迁出本县人员5人,死亡2人。重新违法犯罪4人。

2.社区矫正工作。今年是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试点时期,为使社区矫正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今年协助有关部门抓好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是我局5月18日开展了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经调查我县有社区矫正对象22人,其中:缓刑13人;剥夺政治权利4人;管制3人;保外就医2人。二是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制。成立了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马边彝族自治县社区矫正工作施行细则》,对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三是建立完善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档案工作。积极协助乡镇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信息建档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范化管理。四是认真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控管理工作。积极协助乡镇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签订监护协议,及时掌握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人员去向。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今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自治县司法局的领导下,按照“面向基层、立足基层、服务基层”的工作原则,积极抓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办理民事案件8件,结案8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6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件(法律援助案件),结案1件,代写法律文书25份,协办公证2件,解答法律咨询328人次。

五、存在的问题

1、司法所建设任务重,建设进度缓慢,资金不足,房屋结构不符合规范化要求,列入政权建设后,办公设备无资金配套。

2、个别乡镇对人民调解工作认识不够,对村、组调解人员业务培训不到位。

3、人民调解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制作调解文书需要进一步提高。

六、二0一0年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对人民调解人员业务培训。

2、加强对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3、继续抓好“两劳”人员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

4、积极配合自治县法建办抓好“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工作

第5篇: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大调解”为平台,坚持夯实基层,打牢基础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法律服务所落实“三项制度”等方面突出发展,为我县基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民主与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司法所工作。司法所工作(一)为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股于今年年初结合我县具体实际情况制定了《2015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15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2015年的工作目标和具体职责。并于2月底举行了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由局局长张孝文与各司法所长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为今年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二)震后,司法所重建工作全面展开,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与县法律服务中心合建的花荄司法所、维修加固的桑枣司法所、单独重建的乐兴、永河司法所已经于去年全面投入使用。经过与发改、国土、城建、乡镇党委政府等部门多方协调,剩余14个乡镇司法所建设也与乡镇政府办公大楼建设捆绑立项。到目前为止,兴仁、塔水、河清、清泉、宝林、茶坪、晓坝、迎新、雎水、沸水司法所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黄土、界牌、秀水、高川司法所主体已经完工。(三)在规范化建设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法治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的要求进行统筹规划,做到了“建设一个、完善一个、规范一个”截止目前,全县已建成规范化司法所12个。。每个司法所建筑面积均在120平方米左右。全县司法所统一外观,统一标志,司法所形象得到显著改观,所内接待室、办公室、档案室、调解室等一应俱全。(四)在硬件设施全面到位的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3月,财政、人事、司法三部门联合发文,在各乡镇政府内部选聘了12名司法助理员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夯实了我县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为进一步加强“两所一庭”建设,5月,我们向政法委递交关于选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请示报告,现正等待相关领导批示。(五)指导各司法所熟练掌握和使用省司法厅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管理平台。通过信息管理平台按时按质上报司法所。工作情况。(六)根据四川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川发改投资【2015】297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拟在黄土、界牌、桑枣、河清、清泉、永河六个乡镇进行“十二五”规划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县发改局的安发改【2015】99号文件,已批准我们开展前期工作。经过3个月的努力,与国土、城建、乡镇党委政府等部门多方衔接。截止目前,已经办理了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环评批复等手续。现正将该项目交与设计所,制定设计方案并绘制蓝图。(七)为了更好的为工业园区和地质公园管理处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障经济发展。我们已经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请示在工业园区和地质公园管理处立户列编,成立工业园区司法所和地质公园管理处司法所。(八)积极参与配合矛盾纠纷排查、“两会”5·12”等大型活动“期间维稳、领导干部“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打击整治非法、传教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二、人民调解工作。

二、人民调解工作。(一)全县司法所结合辖区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积极征订《人民调解》杂志。通过宣传,提高了《人民调解法》在群众心中的知晓率,让群众产生矛盾纠纷首先想到的是找人民调解。(二)半年来,全县327人民调解组织和1140调解员活跃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沿阵地。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的由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非正常死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筑起了基层平安和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半年来全县各。级民调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77件,调处成功1238件,调解成功率97%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38起,防止重大矛盾纠纷引起的上访68起,防止群体性械械斗14起。(三)为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和范围,我们立足传统矛盾纠纷调解,着力新型矛盾纠纷调处。在继续抓好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从去年年底至今,我们联合劳动、建设、工商、环保、妇联、教体、交通等部门成立了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筑行业人民委员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整治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0余个行业、专业调解组织。不断延伸调解网络,建立重点领域攻坚破难的联动调解体系。(四)结合近两年“大调解”工作衔接联动相关制度,今年3月,我局与人民法院密切配合,整合司法资源,把“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落到了实处。成立了“诉调对接”工作领导机构,出台了工作实施意见,在人民法院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邀请法律工作者担任特邀调解员;并积极争取县委、县府的重视与支持,为“诉调对接”提供必要保障。真正的做到了多方参与、力量整合。“诉调对接”推动了一般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通过调解方式实现案结事了。(五)积极参与配合今年2月组织的全县政法综治干部培训会和7月举行的全县专职政法副书记培训会,司法局局长、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主任张孝文亲自授课,全力提升政法干部综合素质。(六)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根据司法部司发通【2015】239号文件要求,我们专门发文将司法部统一印制的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印发至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现已收到全县各乡镇调委会使用新文书格式制作的标准调解卷宗304份。(七)为推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我们采用多种形式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宣传交流。一是组织编纂了《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汇编》一书,选编了近年来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办理的一些法律关系相对复杂、调解难度较大、调解技巧运用得当,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有一定影响的案例。二是举行“创模范岗位,争调解先锋,办精品案件”展示会,在《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汇编》中优中选精,让基层人民调解员以现场讲述的方式进行展示,充分展现了人民调解员的风采。八)按照市“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为加强我县人民调解基础建设。自2015年5月起,在县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在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的主导下,充分调动全县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整合乡镇、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队伍的力量,在全县集中开展了矛盾纠纷人民调解“进城镇小区、进农村院落、进规模性市场(商场)、进车站、进工业集中区(旅游景点)活动。(九)在努力提高人民调解业务工作的同时,我们也同时注重信息报送工作。半年来共出简报14期,分别报送至县分管部门和领导,实时上报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动态。其中多篇简报被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省、市、县各大媒体网站转载刊发。(十)鉴于去年底的村组换届和今年的乡镇领导换届,全县三级调解组织的相关负责人也产生了较大的变动。为使全县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我们与全县18个乡镇多次联系,及时衔接,收集整理全县调委会组织人员的最新情况。(十一)根据绵大调解中心【2015】01号文件精神,我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起草了《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就我县筹建成立安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了初步设想。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上半年,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继续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群众。坚持规范与拓展并举,民生与民权并重的原则,不断促进法律服务工作的稳步提升。(一)把住年检注册关。3月,基层股对全县符合注册条件的7家法律服务所和33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年检注册,并以此为契机对全县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和业务培训。(二)切实指导落实法律服务“促增长惠民生”专项行动。(二)召开了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制定了《促增长惠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把“促增长惠民生”专项行动与县委县府“三访活动”紧密结合,深入化解各类矛盾。(三)组建基层法律服务宣讲团。我们以“促增长惠民生”(三)活动为契机,积极配合市局相关文件精神,推荐了4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服务宣讲团。充分发挥宣讲团的作用,多次开展了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无收案登记、无收费票据、无(四)案件卷宗等“三无”现象的管理,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督促基层法律服务所加强所务管理、提高业务素质。(五)通过去年的出色工作,今年年初花荄司法所被市司法局评为“优秀法律服务所”廖明镜、,王佳宇被市司法局评为“优秀法律工作者”。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人民调解员的数量和素质将不能满足迅速增长的调解组织的需要。调解员队伍建设迫在眉睫、势在必行。2、调解组织的增加必将会引起调解经费出现重大缺口。目前我县的调解案件补贴经费和办公经费已经低于实际产生的调解成本,新增的调解组织经费问题肯定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绩效。4、对各司法所、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检查、指导力度不够。司法助理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知识有待加强。(二、)下步打算1、2015年基层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书,完成好下半年的工作任务。2、是继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积极撰写调研文章。3、是加大对各基层司法所、乡镇人民调委会的检查指导力度和对法律服务所的监管力度。4、落实好关于成立安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会和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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