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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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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基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第一篇

2009

年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07-17 19:44:12 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8年 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区人民法院在区委和上级法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和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 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公正廉洁与改革创 新,确立了以审判流程管理和规范化管理为核心内容的

“13322”工作目标,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司法保障能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维护 合法权益的新要求,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达到了预期目标和效果。去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07件(其中诉讼案件1466件,执行案件 941件),审结1354件,审结率92.4%,比上年度提高了1个百分点;执结289件,执结率30.7%,由于执行案件增长幅度较大,与上年同比有所 下降。

一、主动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能,各项审判工作稳步推进

一年来,我院更加明确人民法院工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坚 持为创优经济发展环境提供司法保障。人民法院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增强服务的 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我院多次深入广宇煤电公司、金洋高岭土公司等大型引资企业进行服务调研,为企业送法上门,及时了解企业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认真 听取企业发展对法律服务的期盼,并郑重对企业做出承诺,建立了减少诉讼环节,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一减少三优先”一站式绿色服务通道。在受理 金洋公司诉浙江、杭州等地四个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案件后,承办法官坚持公正办案,坚持热情服务,不辞劳苦,四下江南,几经奔波、协调,终于使三个案件调解结 案,一个案件判后自动履行,为金洋公司追回欠款200余万元,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排忧解困,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实实在在体现了人民法院 着力优化服务的职能保障作用。同时,我们的司法服务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平等保护破产企业各方的合法权益;慎重处理劳动 争议、“涉农”案件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努力。原告山西中北路桥公司诉被告邢某等66人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放弃节假日休息,反复做好法律释明和 思想疏导工作,使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和解,案件得以和谐解决,从根本上消除可能引发更大社会矛盾的不稳定因素。原告乔某等126名“农电工”诉被告忻州 供电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我院在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同时,面对当事人情绪过激,扬言上访的情

况,认真辩法析理,召开听证会,教育和引导当事人通过正 确的法律程序表达自己的法律诉求,使他们依法上诉到二审程序,避免了一场无序无益的上访隐患。我院还通过认真审理区水泥厂、区醋厂等破产案件,积极参与和 推进企业改制的有序进行。在诉讼活动中,既做到了切实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欠发职工的工资、养老保险金足 额分配到位,保障破产企业的破产运行依法定程序顺利进行,尽心竭力提供司法服务,切合实际解决矛盾纠纷。

坚持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严格执行罪行法定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从程序和实体,完整地体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高度统一。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 共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抢劫、故意伤害、贩卖毒品、贪污、玩忽职守、虐待被监管人等严重犯罪。全年共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4人;判处5年以上不满 10年有期徒刑23人。对于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起到了积极作用。注重司法和谐,加强人权保护,在保护受害人权益的同时,依法 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对于一些主观恶性小,悔罪态度好,能够积极进行民事赔偿获得受害人谅解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当宽则宽,依法从轻处罚,最大限 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增加社会稳定的和谐因素。全年共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宣告缓刑的85人;判处管制的4人;免予刑事处罚的21人;单处罚金的6人;不予 受理1人;宣告无罪1人。刑事案件附带民事部分基本上用调解方式处理;刑事自诉案件调解结案率也达到了60%。严格遵循证据裁判原则,切实做到罪刑一致, 罚当其罪。对于一些罪名定性不准的案件,我院从公正、公平出发,及时与公诉机关沟通,主动邀请相关检察官联席讨论,认真研究,慎重把握,最终根据犯罪事实 和现有证据重新确定罪名,准确适用刑罚。建立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对于一些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树立大局意识,主动向党委和人大以及上级 法院报告案件情况,认真听取指导和监督意见,积极稳妥地审理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刑事审判工作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案件质量,全年上诉、抗诉案件占 全部案件的23%,上诉、抗诉案件维持率占57%,服判率显明提高。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认真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 合的原则,依法给予从轻减轻处罚,全年受理的39件少年犯案件中,免处5人;单处罚金2人;适用缓刑34人;判处拘役1人;判处实体刑17人。判处非监禁 刑(包括适用缓刑)的共计41人,占判处少年犯总人数的61%。同时延伸帮教活动,寓教于审,判后回访,定期召开座谈会,建立跟踪档案。确实加大未成年人 犯罪预防力度,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和谐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促进官民和谐是 人民法院稳妥地审理各类行政案件的工作目标。把和谐理念贯穿于行政审判工作始终,建立“诉前沟通、诉中协调、诉外疏导”的新型诉讼模式,继续推行行政首长 出庭应诉制度。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合法行政行为的同时,确实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履行司法审查职责,纠正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年协调原告自动撤诉和被告主动改变具体行政行为促使原告撤诉的案件占全部案件的50%以上。为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保 护民生权意识以及正确对待参加行政诉讼的意识,我院寓指导教育于审判活动,多次到案件多发的忻州市房管局现场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并组

织市、区相关部门的行 政执法人员100多人进行旁听,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行政机关被依法维持的具体行政行为大幅度上升,败诉率明显下降。行政首长出庭率也达到 70%。通过和谐模式化解“官民”矛盾,有力地增强了政府的亲合力。

坚持慎重严谨开展审判监督和司法救济。审判监督工作是人民法院保障司法 公正的司法救济程序,对于人民法院不断提高司法水平,确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实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公信意义重大。一年来,我院强化公正意识和“铁案”意 识,坚持“慎之又慎、精益求精、依法纠错、有错必纠”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司法民为,严格要求案件质量,努力筑牢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只要发现或 程序或实体存在缺陷和偏差的案件,坚决予以纠偏改正,同时,对于申诉理由不成立的再审申诉,进行认真复核审查,并充分利用与当事人再一次接触的时机,进一 步深入进行辩法析理,使申诉人对法定程序、法律规范和事实认定清楚明了,消除误解,服判息诉。全年共受理再审案件13起,审结12件,审查申请18件。

二、坚持以人为本,完善司法为民举措,依法维护人民权益

一年来,我院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司法为民理念,关注民生,确保民安,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努力提高司法服务水平,让法律公正存信于社会,施惠于人民。

不 断完善司法为民措施,认真关注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一是继续完善“一站式”立案大厅服务,强化立案大厅集导诉、立案、接访、咨询、传递诉讼材料、电子显示屏 公示庭审排期等多种便民利民司法服务功能,并设置7个接待室、4个调解室以及当事人休息、饮水等人性化关怀服务设施。二是从当事人实际需要出发,针对性地 印制《诉讼风险提示书》、《起诉需知》、《申请需知》、《民事诉讼时效》等四种诉讼指南资料放置宣传栏内供来访来诉群众方便查阅,适时拓展法律宣传教育, 正确指导和规范诉讼行为。三是坚持和完善每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并增加全院干警轮流值班接待制度和审委委员信访接待制度。保证每天都有一名院领导负责 接待,使每一位来访来诉群众都能够及时受到接待和咨询服务,在第一时间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暖。四是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深入基层,贴近民情的工作特点,继 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创设“车载法庭”、“假日法庭”,实行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全面畅通诉讼渠道。发放“便民诉讼服务 卡”,随时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查询、预约等司法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负担。一年来,我院还针对家庭困难的群众和特困企业免交、缓交诉讼费用56案 331199元。

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高度重视对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以案结事了为目的,确 实加强调解工作。把调解贯穿于案件立案、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在全市率先成立诉前调解中心,边运行、边探索、边总结,制定一系列工 作制度。征询来诉当事人同意,开展调解工作,及时在诉前处理大量纠纷;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建立辖区调解网络,采取特邀调解、委托调解、联合调解等多种形 式,并使法院

调解有机地、灵活地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方式进行衔接、切换,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我院调解率为38.3%,高于全市两级法院平均水平 二个百分点。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诉讼难点问题,最大限度运用和谐诉讼模式,使大量的劳动争议、消费权益保护、人身损害、相邻关系、土地承包、婚 姻、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得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加大力度破解执行难问题,维护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执行难”问题是备受社会关注的难点问题。我院执行工作由于多方面原因,历年积案较多,执行 率偏低,工作任务艰巨。一年来,我院采取分组包片,集中执行,重点突破等多项工作措施,开展专项执行活动,有效执行一批案件,但执行压力仍未缓解。全年受 理执行案件900件,执结283件,执行率31.4%。另外,由行政庭承担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共受理41件,执结6件,执结率14.6%。根据全国集中清 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工作要求,经过摸底筛查,我院共有历年未结积案720件,其中确定的重点案件138件;2007年12月31日以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 的案件40件。在全省、全市都占较大比例,工作压力非常大。值此全国性集中清积之际,我们及时制定清理执行方案,精心安排部署,确定了分流新增执行案件; 形成全院大执行格局;充实执行队伍,强化执行攻坚力量;后勤物质保障满足需要等工作措施。所有案件实行“五定一包”(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 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各位院领导分别跟案督办。截止去年底,已执行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30件,结案率 75%,执行重点案件89件,结案率60%,均超过上级法院规定的工作进度要求,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局良好。另外,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也面临较大困难,也需 加大工作力度,予以有效解决。 切实解决群众疑难诉求,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涉诉信访是目前人民法院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我院坚持把涉 诉信访工作作为整体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为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事要解决,息诉罢访”,我院适应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上级要求专门成立了信 访科,负责统一协调全院涉诉信访工作。制定了完善的工作措施:一是建立三级包案工作机制。每个案件都成立了相应的包案组,实行承办人、责任庭长和包案领导 共同负责的三级包案责任制,确保信访人的稳控和案件的解决;二是畅通信访接待渠道。建立了院长接待和审委委员信访接待常规工作机制,每天都有院领导与信访 科及案件承办人对上访人进行专门接待,确定审委会议首先研究信访案件的工作制度;三是强化信访案件督办制度。制作案件督办卡,全程跟踪运行,限期督察通 报;四是建立联络与协调机制。主动与党委、人大、信访局和上级法院互通信访工作信息,及时掌握信访动态,研究工作部署;五是实行公开听证制度。对所有信访 案件的依法处理都要邀请相关单位和群众代表参加,召开听证会,实现信访案件的阳光作业;六是实施人性化救助扶助服务。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上访户给予必要的救 助和扶助,对13户当事人进行上门送温暖活动;对接访途中突发疾病,生命垂危的上访当事人进行及时救治看护;对一些符合相关条件的上访当事人协助办理了农 村低保、残疾救助、民政救济;七是规范信访案件档案管理。建立完整、规范的信访案件档案,便于从原审结果、执行情况及信访资料进行全面、客观地分析研究, 切实解决实际问题。通过这些有效的工作措施,我院对第二批中央交办的信访案件全部得到处理落实。但工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去年,为做好奥运安保和信访稳控 工作,无论是进京接访,还是当地截访,以及全面稳控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做出了艰辛的工作努力,受到区委、区政府的肯定和表彰。为鼓

舞士气,坚定工作 信心,我们拔出专款2万元,重奖辛勤工作在信访一线的工作人员,38个信访案件的12个包案组受到奖励。

三、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院,努力推进法院自身发展

一 年来,我院突出法官队伍政治思想、司法能力、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法院整体工作取得新进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我院被山西省高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 法院”荣誉称号并荣获集体二等功,被区委、区政府授予“二00八年度先进单位”、“政法工作先进集体”、“信访处置工作先进单位”、“二00八年度档案工 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有23人次分别受到省、市、区级表彰,豆罗法庭被中院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荣记集体三等功,民二庭被授予“先进集体”荣誉 称号,刑一庭、审监庭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在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我院广大干警先后参加五次捐款活动,累计向灾区捐款42780 元,表现了高度的政治觉悟和高尚的奉献精神。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按照区委和上级法院的安排,组织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深 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利用周一例会和周二、周五下午的规定学习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并号召法官自修钻研,有计划、有落实地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 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党性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和国情意识,确实提高政治素质,坚定人民法院工 作的政治方向,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加强廉政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建立诫 勉谈话和廉政档案制度,从党组成员到各庭室负责人,再到全体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跟踪落实,全程监督。设置群众举报箱和司法廉政监 督电话。通过健全制约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教育广大法官忠诚宪法法律,忠诚国家和人民利益,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筑牢防腐拒腐思想防线。

加 强学习培训工作。组织中层干部赴北京、山东等地先进法院参观学习,开阔视野,吸取经验,促进工作。有3名同志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官资格;有10名同 志通过省高院组织的晋升高级法官网络培训考试;有30人次参加省市各种业务学习培训。注重对青年法官的培养、锻炼,有16名同志选派到重要工作岗位。

加 强法院文化建设。成立了全院文体协会,组织开展了文体比赛、迎春书画展、外出参观交流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文化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先进文化与司法精神融为一 体的院风。我院合唱队在全区歌咏比赛中荣获二等奖,我院两法官书画作品在全省法院系统书画艺术作品展中获奖。在办公楼内开辟文化长廊,部署警策励志内容的 书画作品和格言板块,在审判区接待室、调解室布置和谐民谚板块。通过这些活动,活跃了全体干警的文化生活,凝聚了团队精神,营造了和谐向上的文化氛围。

加 强基础建设。投资近100万元,完成新建奇村人民法庭建设项目;完成机关大院的硬化工程和办公区美化工程;添置10部警用车辆和23台微机,完成局域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0年)
基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第二篇

年 度 报 告

(2010年)

最高人民法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

目 录

前言 ................................................................................ 2 审判执行篇 .................................................................... 3 法院管理篇 .................................................................. 40 改革发展篇 .................................................................. 58

前 言

2010年,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一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党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法院系统30万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公正高效审理、执行好各类案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实现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了贯彻司法公开原则,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同、人民群众的积极评价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为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最高人民法院今年继续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0年)》。

最高人民法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

审 判 执 行 篇

2010年,各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履行宪法

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为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2086件,同比下降6.99%;审结110626件,同比下降9.56%;审限内结案率为98.3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700263件,同比上升2.82%;审执结10999420件,同比上升4.31%;审限内结案率为98.51%;结案标的金额15053.43亿元;截止2010年底,尚有各类未结案件700843件,同比下降15.98%。

2006年—2010年审执结案件

数量与法官人数走势情况

1

审结案件含上年旧存,下同。

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基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第三篇

***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9月 日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是县法院工作奋发有为、扎实推进的五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的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坚持能动司法、推进五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积极投身“平安***”、“和谐***”、“幸福***”建设,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强

五年来,县法院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和稳定大局,切实履行审判职责,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各类纠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3140件,审(执)结11748件,综合结案率为89.41%。

——坚持宽严相济,突出打击重点,夯实社会稳定基础。在刑事审判中,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重发挥法院打击犯罪、惩处犯罪的功能作用,依法惩处“两抢一盗”(抢劫、抢夺、盗窃)、故意伤害、毒品犯罪等多发性犯罪,积极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五年来,县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75件,审结937件,结案率为96.10%。对1013人作出有罪判决,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02人,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16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387人。

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对各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高度重视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促进和推动了“平安***”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坚决贯彻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安排部署,及时组建了应急分队,在奥运安保期间和“7•5”事件发生后,积极参与社会治安巡逻和维稳处突工作,共投入维稳经费30余万元,为我县的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坚持调判结合,注重矛盾化解,优化和谐发展环境。在民商事审判中,坚持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相结合,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坚持化解社会矛盾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商事审判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消除在萌芽状态。五年来,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578件,审结6902件,结案率为91.08%,其中以调

解、撤诉方式结案4337件,调撤率为62.84%。

——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行政审判工作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依法支持合法行政行为,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五年来,县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0件,审结50件,结案率为100%,同时,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58件,立案执行243件,执结231件,执结率为95.06%。 ——坚持创新执行机制,全力破解“执行难”。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落实了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四统一”新机制,实行执行案件合议制、听证制、时限制,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促进了公正执行、文明执行。结合执行工作的特点,积极开展了执行大会战、执行攻坚战、集中执行、交叉执行、提请上级法院执行等活动,加大执行力度。五年来,县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294件,执结3628件,执结率为84.49%,同比上升13.32%。收案标的额为10371.77万元,结案标的额为9209.11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为88.79%。在执行过程中,加大了调解力度,以执行和解方式结案1017件,占执结案件总数的26.31%,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司法为民措施进一步落实

五年来,县法院全面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以司法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积极发挥立案“窗口”作用。在立案信访环节设立法官导诉窗口,采取发放举证须知、实行风险提示、告知审理程序等方式,充分履行释明责任,指导群众诉讼;建立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制、文明接待制、岗位责任制等五项诉讼服务制度,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站式”全方位的诉讼服务。

——进一步加强巡回调解力度。建立并不断完善“对口”调解工作机制,将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官对口指导全县13个乡镇(场),全面推行巡回审判制度。同时,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主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通过采取固定审判点与临时审判点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到乡镇村组、田间地头,在纠纷发生地就地审判、现场调解,化解纠纷。五年来,共开展巡回审判381件次,受教育群众达9万余人次。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注重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切实保护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五年来,共为3179件案件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50.99万余元。

——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坚持畅通信访渠道和维护信访秩序并重,对当事人的投诉和来访,按照分级处理、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领导包案、部门督办、责任到人,重点解决重复访、集体访等难点问题,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方便当事人来访。五年来,共处理人民来信来访2100余件(人)次,办结涉诉信访案件106件。

三、努力增强创新意识,法院改革进一步深化

五年来,县法院通过开展“审判管理年”等专项活动,狠抓案件质量,积极探索和建立科学的案件质量管理和评查体系,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成效明显。

——审判制度改革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审判长的职责和相互关系;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增强了宏观指导职能;实行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书记员工作;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工作,新一届18名人民陪审员全部经过专业培训后履职。

——审判方式改革方面。认真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实行排期开庭,强化了庭审功能;积极推行再审案件听证、合议制度,增强了审判工作的公开性。

——审判管理改革方面。一是完善审判管理机构。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审判流程管理、案卷质量评查和审判效果通报等工作,对审判工作实行全方位的管理与监控;二是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建立健全审判绩效考评体系,通过考评措施和法官业绩档案等载体,创

造有利于提高绩效的条件和环境;三是强化案件质量月点评通报制度。按月通报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将案件评查结果与奖惩措施相结合;四是强化司法能力提升。通过“一教四练”,即:法官教法官,练庭审技能,练文书制作技能,练执行技能,练书记员技能,着力提高一线法官的司法能力。

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实施,五年来,县法院的办案质量与效率不断得到提升。2011年与2007年相比,案件上诉率由36.55%下降至29.72%,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9.02%;全部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占结案总数的比例由11.34%下降至7.45%,未结案件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公正廉洁司法能力进一步提升

县法院牢牢把握公平正义这一司法工作的生命线,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五年来,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先后有9个集体、56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单位的表彰。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五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端正广大干警的司法指导思想。积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培育广大干警“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兴院”战略,突出“学习型机关”建设,继续抓好学历教育,加大法官岗位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目前,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占63.10%,27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纪律作风整顿年”为抓手,召开不同层面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县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通过制定干警守则,编印廉政手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廉政档案、创新思想教育、社会教育和警示教育等“三大教育”,实行警示谈话等措施,抓好对“五个严禁”规定的贯彻执行,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五年来,对3名违纪干警分别给予了免职、降级和警告等处分。

五、坚持真抓实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发展

——“两庭”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新建的清水河人民法庭已于2010年投入了使用,为辖区群众参与诉讼活动创造了良好条件;萨尔布拉克人民法庭的恢复重建资金也已到位,争取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对口援助工作不断深入。与对口援助法院——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签订了以专业人才培训、司法协作互动、信息化建设、工作经验交流、物资装备建设等五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对口支援协议已全面铺开。5名干警先后参加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的援藏援疆信息化建设与民商事审判培训班。江阴市人民法院援助的一辆巡回审判用车也已投入使用,为巡回审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极大便利。

六、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工作水平

——及时报告工作情况。认真对待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对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商事诉讼及执行工作的视察调研。五年来,县法院共向人大报告工作11次,召开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和法律工作者等社会各阶层人士参加的座谈会6次,报告县法院在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廉洁司法方面的工作进展,并听取意见加以改进。

——认真落实监督意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努力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每届人代会期间,县法院都要安排院党组成员参加各分会场的报告审议,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及时答复。五年来,县法院共办理建议、提案69件。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对法院年度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明确专人限期办理,及时报告办理结果。抓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来访办理工作,五年来,处理来信111件,接待来访280余人次。 ——切实抓好联络工作。设立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强化联络工作责任。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人大代表百案大评查”、“人大代

表进法庭”等活动。五年来,共邀请人大代表51次,旁听131件案件的庭审,邀请人大代表监督法院集中执行9次,参与巡回审判和现场调解86次。通过定期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经常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县法院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既是县法院广大干警敬业奉献、忘我工作的结果,更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帮助,县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县法院全体法官和广大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党政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一些不足和困难: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分析研判需要加强,审判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对社会转型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特点的把握还需要深化,做好群众工作、有效解决纠纷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审判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审判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执行难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综合治理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极少数干警违纪违法,严管队伍的要求有待进一步落实;在经费、装备、干警待遇等方面还存在困难,法院工作的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立足加强自身建设,争取各方支持,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

刚刚结束的***县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今后五年要按照“三年大变样、五年翻一番、率先达小康、走在最前列”的总定位,大力实施“一二三五六”发展战略,实现幸福***建设“六个好”目标,***县将迎来援疆工作不断深入和人民幸福感不断提升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围绕县委提出的工作目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县法院今后的工作思路和目标是:以“抓党建,强队伍,促公正;重大局,注民生,促和谐;强基础、注创新、促服务”为工作思路,以“班子有锐气,队伍有士气,单位有正气”为工作目标,深入推进“五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坚持能动司法,为“十二五”时期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多措并举,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坚持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为做好法院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在工作中,县法院要牢固树立一种理念:只要是县委、政府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民群众期盼的,宪法和法律许可的,法院都要旗帜鲜明地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围绕以上工作目标,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上有新成效

要围绕“思想上想干事、工作上能干事、廉政上不出事”的工作目标,以增强司法能力、服务能动司法为重点,持之以恒地抓好法院队伍建设。

——进一步抓好党组班子和全院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学习方法,创新学习载体,创新学习机制,切实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主体作用,带动各庭室政治理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注重发挥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进一步丰富机关党支部活动。以支部活动为载体,以学习教育促审判,注重抓好党员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同志讲话精神的要求,将支部建在法庭上,重大疑难案件由党员法官审理,从而建成一支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群众满意的团队,推动法院整体工作。

——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干警管理与考核范畴,进一步完善干警思想政治教育考核办法和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量化考核指标,切实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项政治要求严抓、严考、严落实。继续开展好“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使全院干警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时刻做到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行动十分坚决。不断强化宗旨服务意识,进一步统一和加深全体干警对“人民法院人民性”这一核心价值的认识,落实好“说话和气、办事认真、公平正义、人民满意”的16字方针,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联系群众的纽带、体现司法人民性的载体、宣传法制和法院形象的窗口。

——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与援助法院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及兄弟县(市)法院间的学习交流,把江阴市人民法院搭建的共建平台作为培养我院法官队伍、提升能动司法能力的一个重要抓手,着力推进审判调研的成果转化,提升审判质量,增强审判人员化解社会矛盾、做好群众工作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能力。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着手建立廉政保证金制度,积极拓展“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不必为”的“四不为”机制成效,引导广大干警在工作中做到“五比五不比”:比贡献,不要比待遇;比奉献,不要比享受;比清廉,不要比奢侈;比创新,不要比平庸;比实绩,不要比形式,二是以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重点,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切实提升反腐倡廉水平,三是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注重发现、培养和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促进法院队伍整体形象的进一步好转。

二、以促进和谐为重点,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上有新作为

要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紧紧围绕***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发展思路,维护好、实现好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惩罚犯罪、化解矛盾、减少纠纷、促进和谐,最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抓好刑事审判,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一要继续强化“严打”的针对性。严惩“三股势力”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性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重、加重处罚情节的,依法从重处罚;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真正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加大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案件附带民事部分调解力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三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选择典型案件推进法制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强化法院自身的治安防控机制建设,落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推进“平安***”建设力度。

——强化民商事审判,调处矛盾纠纷。一要妥善调处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关系、权属纠纷、借贷、买卖合同纠纷等热点案件,致力于构建祥和、稳定、和谐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二要依法审理好农村土地、草场承包纠纷案件,扩大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人和效果;三要妥善处理好我县在招商引资、加快城市建设过程中的拆迁案件,坚决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确保“幸福***”创建工作的有序进行;四要为辖区企业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主动开展“法官进企业”等活动,为企业的成长壮大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帮助。

——依法调节行政关系,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力求行政审判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一要加大执行力度。以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为重点,充分运用查封、冻结、扣押、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依法制裁“躲、逃、赖”和“钉子

2012年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基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第四篇

2012年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基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资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2-12-17 16:05:0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08年以来的法院工作情况和2013年的工作设想,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批评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和上级法院交办的各项任务。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审监等各类案件11084件,审结、执结各类案件10962件,总结案率为98.9%,案件质量明显提升;五年来,我院始终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工作重点来抓,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成效明显,被最高院评为全国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单位;五年来,我院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一条主线,开拓进取,创先争优,先后荣获全省首批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省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等先进称号,涌现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狄卫华等一批先进典型,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了新成就。

一、立足服务大局,依法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能动司法,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一)大力破解发展难题。紧跟区域经济发展形势,攻坚克难,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破解了一系列发展难题。华美大厦“烂尾楼”工程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困扰市委、市政府多年,我院加大力度,通过几十次协调,促成华美大厦招商成功,保障了罗马国际大酒店开业和休闲娱乐广场的运营。依法处置益阳大厦产权纠纷案件,顺利收回国有资产。积极服务旧城改造,立足诉前、诉中、执行三个环节,坚持受案准入到位、文书送达到位、听证程序到位,依法审判、执行房屋拆迁案件,并将调解贯穿于房屋拆迁案件审理、执行始终,通过宣传政策法律,反复做工作,消除抵触情绪,妥善处理了长春工业园、沿江风光带、贺家桥、万寿宫等多处涉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案件35件,取得了无暴力抗法、无涉诉信访、无稳定隐患的良好效果。锦绣江南事件、秀水俪园事件、金源农资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我院及时立案、及时行动,努力化解矛盾,平息涉案当事人情绪,维护了大局稳定。今年,在区委、区政府、区人大的重视、支持下,成功处置了原益阳市电梯厂30亩闲置土地及24起相关债务纠纷,盘活了资产。天心博力科技有限公司与高新区政府土地纠纷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在办理此案时,我院派出专门工作组加班加点,依法为高新区政府收回价值1亿元的土地110亩。

(二)倾力服务辖区企业。坚持能动司法,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实行院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开展“千名法官进千企入万户”活动,深入辖区内企业调查走访,了解经营状

况,提出司法建议,开展法制讲座,为企业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制定《关于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指导企业成立内部调解委员会,使“鸿源稀土”企业股权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设立法律指导“110”,及时解决了奥斯康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口味王槟榔买卖合同纠纷等影响企业发展的难题。积极开展促进企业稳定、防范金融风险等专项审判活动,平等保障市场经济主体和债权人的权益,引导企业规范发展。先后为艾华电子、宇晶机械、龙建达、中宇爱斯柯等企业审理案件780余件,妥善处理了维天药业等企业破产案件,为企业挽回各类经济损失7000多万元。帮助市建行系统处置不良资产近3亿元。 (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五年共审结刑事案件1192件, 对1790人判处刑罚,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08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53人。依法严厉打击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积极开展涉赌、涉毒、涉恶、传销、“地下六合彩”犯罪专项审判活动。严惩了赵某某、廖某某等涉恶犯罪人员25人。公开审理了以刘某为首的7人飞车抢夺团伙,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配合全市专项整治违法建筑和非法房地产开发行动,依法审判了我区“违建”案件,成为全市打击“违建”刑事审判首例。发布布告1135份,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流动宣传169次,走进社区、学校开庭46次,以案说法,发挥了犯罪预防和警示作用。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彻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刑法精神。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刑庭连续五年保持“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实行量刑规范化,使量刑过程更加公开、透明,保障了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量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调解工作贯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的始终,五年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为97%以上,自动履行率保持100%。

二、坚持司法为民,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树立群众观点,回应群众关切,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强化保障民生职能。五年共审结婚姻家庭、借款担保、医疗损害、劳动争议、道路交通等各类涉及民生的案件5649件,调解、撤诉案件3959件,结案标的近6亿元。共审结家庭矛盾引发的离婚、抚养、财产纠纷等各类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830件,调解676件,调解率81.4%。推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成功调解了多起医患纠纷和劳动争议,其中郭某某与妇幼保健院的医患纠纷,历时5年,牵涉残疾人群体,经我院多方做工作,已得到妥善处理。设立了10个巡回办案点、2个群众工作站,以社区开庭、巡回办案、上门走访等方式,为群众诉讼提供方便。主动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联系,有效推动“三调联动”工作,防止个体矛盾演变成群体事件、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会同张家塞乡党委,妥善处理了天星村百余家农户与益阳市众盛农业有限公司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保障了农民生产发展、生活稳定。依法拍卖了资丰纺织有限公司破产资产,保障了农民工工资。茈湖口镇李某某多方借贷后下落不明,我院开辟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及时立案受理、财产保全,依法维护所有债权人的权益,防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共为困难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63万余元。受理行政案件和非诉执行案件605 件,协调撤诉率为92.2%。成功协调了张某某等39户居民状告某局行政不作为案、城区贺家桥居民与豆腐作坊环境污染纠纷等案件,有效化解官民纠纷,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努力提高执行成效。五年共执结各类案件2381件,执结标的金额5亿余元。较好地完成了上级法院部署的清理执行积案任务。成立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加强与公安、工商、银行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采取公开曝光、强制申报财产、限制信贷、限制出境等措施,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来对112名被执行人实行了拘留。攻克了一批执行难案。建设银行与湖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一案中,被执行人信托投资公司不履行义务,我院执行人员深入调查,寻找财产线索,查封了该公司在深圳、广州、北海等城市的多处财产,为建设银行收回了债权。在执行益阳市自来水公司担保纠纷案件过程中,沉稳应对,不但保证建设银行顺利收回贷款,而且兼顾了我市公益事业的顺利发展。益阳市佳利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债近2千万元,62户购房者无法办理产权证,我院通过强制执行保障了债权人的权益,同时帮助62户购房者排除了办证障碍。今年以来,我院实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新机制,分权制衡,督促跟进,有效提高了案件执结率,执结了李某某与黄某、徐某与刘某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等一批矛盾集中、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三)妥善化解涉诉信访。涉诉信访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法院工作的难点。我院始终把涉诉信访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控制新访,消化老访,强化责任”的总体工作思路,落实“四定一包”工作责任制,采取院领导、审委会委员及业务庭室负责人轮流接访、重点案件跟踪督办、集中清理申诉积案等工作方式,五年共接待来访2000多人次,息诉352起,办理上级相关部门督办的案件219件。2010年,中央政法委督办的彭某某信访案,我院在两个月之内做通工作,赢得了信访人的理解,成为全市最快得到解决的涉诉信访案件。今年,我院在全市法院率先成立信访办公室,安排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负责涉诉信访工作,信访办与各业务庭室通力合作,成功化解了欧阳某某案等23件信访老案。在上级部门的重视、支持下,落实了对何某某、田某某等信访人的稳控,确保了十八大期间无一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发生。

三、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公正司法能力

围绕“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狠抓队伍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五年来,我院获得省、市、区各类集体荣誉42项,干警个人受表彰93人次。

(一)强化思想文化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工作原则,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干警头脑,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使法官队伍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重视法院文化建设,鼓励干警积极参与宣传、调研,努力构建“学习型”法院。扩大法院文化外延,强化舆情沟通,五年来共在各级各类媒体上稿1021条,举办送法下乡、义务法律咨询等活动,使法院文化融入社会,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二)重视司法能力培养。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庭审观摩评比、司法技能竞赛、审判实务研讨、法官讲坛等渠道,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裁判文书制作、法律适用、做群众工作和调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教育培训规划,五年来选派干警参加最高院、省、市举办的专项培训118人次,本院主办各类培训37期。2012年,我院积极开展岗位练兵,组织了6场庭审大比武竞赛活动,并将比赛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为法官业务水平、庭审质量的提高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始终坚持“重教、严管、厚爱”的队伍建设方针,将落实干警职级待遇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院领导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得到区委、人大及组织部门的充分理解和支持。2012年,在上级部门的关怀下,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竞争,一批工作业绩突出的干警政治待遇得到落实,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极大地调动了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公开招录工作人员5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院审判力量紧缺的压力。

四、规范内部管理,不断完善法院工作机制

强化法院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大力改进法院工作作风,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

(一)完善司法管理机制。牢固树立管理出成绩、管理出效率的理念,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了《资阳区人民法院学习制度》、《党组会议事规则》、《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多项规章制度,强化《标准办案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庭审考评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内部管理机制的健全完善,促进了法院队伍管理及审判执行工作的公正高效,使法院的管理更加人文化、理性化、科学化。

(二)强化办案监督机制。完善司法绩效综合评估体系。对每名法官、每起案件都建立审判质量与绩效台账,进行全方位量化评价考核。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做到一案一查、一案一表,每次评查必通报,问题到庭到人,质量得分予以排名,对改判、发回重审、申诉再审案件进行重点评查。每半年进行全院大会讲评。加强全院审判流程管理。对立案、分案、庭审、合议、裁判、执行等关键环节实行有效监管,促使全院审判质量和效率稳步提高。 (三)构建廉政预防机制。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和法院工作实际,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运用鲜活的事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集中进行廉政教育。在每周五下午发送廉政短信,时刻提醒干警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加大奖惩力度。对个别中层干部不遵章守法、带头违规的行为严肃查处,对廉洁自律典型进行表扬。进一步健全明查暗访工作机制,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安排专人对风险岗位明查暗访,使内部监督规范有序,机关效能全面提升。

五、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和全方位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加强日常联络工作。坚持重大事项汇报制度,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事项、重大案件审判和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查法院工作和旁听庭审等工作制度。五年内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 19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11次。

(二)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对人大监督的案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专人登记、督办,并及时报告结果。五年共办结、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来信及人大督办、转办的案件94件。

(三)充分保障司法民主。加强与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群众的联系,重视舆论监督。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五年共选任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人民陪审员44人,参与审理案件783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的作用。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我院工作能够取得一定的成绩,是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长期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人民群众对司法越来越高的期待和关切,法院工作提升和改进的空间还很大。主要是:司法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审判绩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执行难”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对此,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加以改进。

二0一三年工作设想 2013年,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加强队伍建设,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法治资阳、幸福资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执法办案是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是法院发挥审判职能的根本途径,也是各项工作的最终落脚点。要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审理好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的案件,充分保护弱势群体的诉讼权益,平衡好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要认真审理行政案件,营造良好的干群关系与官民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要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和运行趋势变化,依法妥善审理各类金融、信贷、投资、消费等领域的案件,依法保障实体经济发展,维护区域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履行好维护稳定第一责任,坚持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坚持将信访风险评估和调控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坚持结合审判工作参与综合治理,依法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与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三、不断创新审判管理,促进司法行为规范。在改进、优化指标和切实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求实效,充分发挥审判绩效指标的导向、激励、监督作用。定期对审判质效运行情况进行研究,及时发现审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解决。着力抓好一审服判息诉工作,进一步完善辨法析理、判后答疑制度,尽力减少当事人的疑虑和误解。在公正裁判的基础上,把裁判文书写清楚,把法理、事理、情理讲透彻。引导法官不仅注重案件质量,还要注重审判效率,不仅注重案结,更要注重事了。扎实推进审务公开,最大限度地将法院工作置于阳光之下,置于监督之中。

四、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公正司法水平。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增强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建立干警业务工作档案,工作绩效与奖惩挂钩,坚持该奖则奖,该罚则罚,不断激发队伍活力。严格落实廉政制度,用铁的手腕整顿队伍,保证审判人员司法廉洁、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基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第五篇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7年3月 日在重庆市

渝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法院院长 戴 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四年来的工作回顾

2003年以来,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和区政府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认真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定、决议,以争创“西部最佳、全国一流的学习型现代化法院”为载体,紧扣审判工作,积极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切实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创建“平安渝中”、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以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为己任,全面履行司法职责

四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全区稳定和发展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充分发挥司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共受理各类案件30019件,审结和执行28753件,结案诉讼标的金额35.8亿元。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打造安定祥和的治安环境。四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034件,审结3939件,判处人犯497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73人。一是严厉惩处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依法惩处毒品、传播淫秽物品和网络犯罪,共审结上述案件2837件,判处3543人。二是依法惩处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犯罪和金融诈骗、非法集资以及制贩假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审结上述案件142件,判处215人。三是严惩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等职务犯罪,共审结上述案件80件,判处94人,其中处级干部16人。四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1350名犯罪分子从重判处刑罚,对犯罪情节轻微的423名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对15名被告人依法免予刑事处罚。五是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判决宣告8名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无罪,改变起诉罪名39件。六是实行主刑和附加刑并重,共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3857名犯罪分子并处财产刑,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235万元。

——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营造和谐有序的发展环境。四年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6953件,审结16176件,结案诉讼标的金额31亿元。一是妥善处理涉及民生、民利的各类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案件2550件,切实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和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进步。审结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785件,依法制裁侵权行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案件868件,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妥善处理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各类纠纷案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借贷、保险、期货、票据等金融纠纷案件3115件,涉案标的金额10.9亿元,维护了金融秩序,保障了金融安全。审结土地房屋权属、城市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建设等敏感、棘手的案件1502件,有效化解因利益冲突引发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审结买卖、运输、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4039件,保护诚实守信行为,制裁欺诈失信者,确保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运行。审结企业破产案件4件,涉案资产总额5302万元,债务总额9321万元,其中银行债权7946万元。在审理中,严格把好立案审查关、清算核查关和财产变现清偿关,保护国家、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涉及外商投资者权益的案件62件,坚持平等保护原则,维护外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渝中半岛的商贸繁荣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在上述案件处理过程中,注重加大诉前、诉中的财产保全力度,保全金额4.1亿元,确保案件得以有效及时处理。

——妥善处理行政案件,优化依法行政的法治环境。四年来,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677件,审结661件。一是坚持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原则,对合法行为予以支持,对不合法的行为予以撤销。在已结案件中,判决维持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111件,判决撤销、变更、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

效28件,驳回原告起诉、原告撤诉513件,移送和其他方式结案9件。二是抓好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和执行,共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91件,决定执行253件。对审查准予执行的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案件,加大协调力度,减少对抗,化解矛盾,提高主动履行率。在已办理的192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协调结案和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率达46.88%。加强了对市、区重点工程项目的拆迁工作,依法办理了通远门城墙公园、长江大桥拓宽工程、湖广会馆、化龙桥片区等市、区重点工程项目的拆迁案件,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大力加强执行工作,创造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四年来,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264件,执结7896 件,兑现标的金额4.8亿元。一是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都能依法及时执行。四年中,我们先后开展了对拖欠工程款、职工劳动报酬、民工工资以及拒不给付抚育费、赡养费及其他涉及民生民利的案件的专项执行活动。其中,为民工、企业职工追索劳动报酬500余万元,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规范管理。完善了以打造执行工作“阳光工程”为目标的执行公开和加强监督管理的工作制度,规范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案件执行公正廉洁高效。三是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采取多种执行方式,深挖细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四年来,共执结执行积案791件,兑现标的金额1.7亿元。2006年被市高院评为“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四是高度重视执行和解工作。坚持教育疏导为主、强制措施为辅,通过告知执行风险,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执行和解和自动履行率达28.6%。五是妥善处置“四久工程”案件。成功处置了“三峡大厦”、“邮件转运大厦”等涉案债务金额达4.24亿元的“四久工程”项目,上述项目的成功处置,既盘活了资产,引进了企业,又促进了城市的建设和经济发展。

二、以增强司法能力为重点,努力提升法官队伍整体素质

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是执政党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司法能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公平正义提供保障的必然要求。四年来,我院从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方面下功夫,努力提升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

——狠抓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工作水平。我们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途径,班子成员分期分批参加了市、区委组织的领导干部轮训班,开拓了视野,提高了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班子内部充分发扬民主,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加强沟通交流。在进行决策、出台措施时,充分酝酿,反复论证,力求符合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创“四好班子”活动,四年来,班子成员中有2人立功,10人(次)获得市级、国家级表彰。院党组被市委组织部评为“践行三个代表”先进集体,连续两届获得区委授予的“四好班子”称号。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法官队伍职业素质。四年中,我们相继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以及“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等活动。活动中,认真进行自我剖析,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岗位职责对每个党员干部、职工提出具体要求和标准。同时,深入到有关单位走访,向社会各界发函,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针对问题制订整改措施,推出并落实服务人民群众的28项便民措施。一系列教育活动的开展,广大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执法指导思想进一步端正,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坚持诫勉谈话、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制定的审判纪律和“十三个不得有”的要求,规范法官的职业行为,纪律作风有了进一步好转,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司法公正高效。一是重视高层次人才培养,积极为干警创造继续教育的条件。四年来,有101名法官分别接受了法学本科、研究生学历教育。目前,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达71%,其中硕士研究生11人,法官队伍的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有了明显的变化,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二是加大培训力度,重点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四年来,有69名审判业务骨干分别参加了国家法官学院、市法官进修学院组织的专业培训。为开阔法官视野,开辟了“周末法学论坛”,邀请法学专家、资深法官来院授课,聘请5位法学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为法院工作和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

在2006年的“大学法”和“庭审大练兵”活动中,结合实际开展庭审观摩、庭审评议和疑难案件研讨,促进了庭审技能的提高。三是注重培养调解能力。一方面,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胜败皆明”总目标的要求,从制度上规范调解工作,把调解结案作为民事审判的首选方式,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全过程。另一方面,通过开展调解经验交流、调解技能培训等形式,增强法官调解纠纷的能力,不断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和调解结案率。四年来,调解结案率逐年上升,2006年达到40.6%,婚姻家庭案件的调解结案率达到58.3%。

三、以追求“公正与效率”为目标,稳妥推进法院改革

四年来,我院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法律框架内稳妥推进改革,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为核心,以公开促公正、促效率、促廉洁,推进法院工作协调平衡发展。

—— 强化诉讼程序的透明与公开。我们坚持从诉讼的每一个环节做起,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在立案环节,向当事人书面送达诉讼、执行须知,详细告知各项诉讼权利。庭审前组织证据交换,让当事人充分准备质证意见,固定诉辩请求和争议焦点。庭审中,公开举证、公开质证、公开认证、公开说理、公开裁判。对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实行统一对外委托,当事人自主选择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将案件在审理和执行各个环节的进展情况告知当事人,保证当事人对诉讼程序及工作进展的知情权。

——强化庭审活动的透明与公开。对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做到了公开审理、公开宣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旁听复杂疑难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的审理,庭后认真听取评议意见。改革申诉复查、执行异议案件“封闭”审理的方式,凡申诉复查、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一律实行公开听证。四年来,公开听证上述案件342件,其中申诉复查案件进入再审18件,案外人异议成立64件。

——强化执行程序的透明与公开。通过全面落实《案件执行全程公开的若干规定》,将执行的主体、执行的进度、执行标的物的处理、案件中止执行的原由等向社会公开,以公开求公正。在建立完善执行权的分立与制约、执行方式的探索、执行立案与流程管理、执行财产的调查与核定、执行标的物评估、拍卖、变卖的规范化操作等方面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减少了当事人对法官执法的猜疑,执行行为由简单、生硬不断向规范、文明、有序转变。

——强化裁判理由的透明与公开。我们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为载体,突出事实认证、裁判说理,公开审判过程和评断理由。开展裁判文书评比活动,邀请法学专家点评,将质量较高的裁判文书在互联网上公布,使裁判文书成为展示法院文明办案、公正司法的载体。同时,认真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当事人对判决提出疑问时,法官则要对判决的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作出解释,说明裁判的理由和依据,促使当事人明白法理和情理,服判息诉。

四、以践行“司法为民”为宗旨,努力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基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四年来,我们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在审判工作中采取各种便民、利民措施,为案件当事人、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在思想观念上体现“司法为民”。我院牢固树立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现代司法理念,明确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作用和肩负的责任,在制度设置、审判作风、法官言行等方面充分体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服务理念。组织审判人员深入经济管理部门、重点企业、医疗单位、金融机构提供法律咨询,并就城市改造、企业改制、处理不良贷款等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司法建议。2006年,我院针对当前医患矛盾突出、银行贷款清收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障碍的现状,分别召开了医疗单位和金融机构座谈会,共商处理医疗纠纷、防范和化解金融借贷风险的有效措施,出台了上述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在案件处理上,注重协调、平衡各方利益,防止矛盾激化,特别是对涉案人数多、纠纷时间长、矛盾突出的群体性纠纷,多做案外协调工作,依法灵活处理。如涉及龙寰、江航公司的353件“农改超”案、文化街片区33户购房户办理“两证”案等,通过与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协调,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对一些尚未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提前介入,积极参与协调,成功协调了两百股份有限公司清算解体纠纷,为减少对抗、消除矛盾、缓解诉讼压力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完善司法服务机制,在工作措施上体现“司法便民”。一是完善了便民制度。制定并落实了涵盖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司法救助等各个环节的便民措施,对外公布了审判、执行流程和诉讼费收费标准,

印发了诉讼须知和举证通知,实行诉讼和执行风险提示等;按照“两便”原则推行远程立案、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就地开庭和导诉员等制度。开设“便民窗口”和“绿色通道”,方便群众诉讼。二是建立速裁机制。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进一步简化程序和环节,快速审理和裁决。同时,在立案和审判环节开展先行调解和特邀调解员调解,一些争议不大的纠纷得到了及时化解。三是完善案件审理的繁简分流机制,进一步扩大简易程序案件的适用范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审结数的65.2%,为公众提供了更加便利和快捷的司法服务。四是重视信访工作。实行院庭长、承办人三级信访接待制度,严把“初访”和督查关口,四年来,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9012件(次)。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专项活动,对排查出的26件涉法上访案件逐案复查,深入上访老户住地做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上访人员的生活和家庭困难,劝导其息诉罢访。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在实际效果上体现“司法利民”。一是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四年来, 对涉及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城镇贫困居民、农民工等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167万元。二是继续落实执行收费改革。受理执行案件时一律不预收申请执行费,减轻申请执行人的经济负担,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三是在案件审理中注重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切实保护妇女、儿童、老人以及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在涉及食品安全、交通事故、产品质量、环境污染、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中,注重对受害人及其亲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切实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五、以落实监督机制为保障,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四年来,我院从讲政治的高度,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高度重视并依法开展内部监督,形成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对人的监督与对工作的监督、审判组织的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 ——重视外部监督,确保审判权正确行使。一是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先后就行政审判、执行工作、代表建议办理、司法监督案件办理、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和运转执行等工作情况,分别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并接受审议。2006年,接受了人大代表对刑事、民事诉讼庭审活动的评议。二是重视人民陪审员的监督。制定了陪审员工作规范,细化了陪审员的权利、义务、职责及保障措施。四年来,陪审员参与陪审11072人次,陪审案件5036件。三是加强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四年来,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1件,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四是依法接受上级法院的审判监督。四年来,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224件,其中改判165件,占审结数的0.8%。五是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四年来,检察机关提起刑事抗诉案件3件,经上级法院和我院再审,维持原判2件,改判1件。六是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凡公开审理、公开宣判的案件,允许新闻媒体采访。四年来,有关案例报道达900余篇(次),借助媒体力量达到了监督审判、弘扬正气、宣传法制的目的。

——强化内部监督,不断加强司法管理。一是实行审判流程监督管理。赋予立案庭以审判流程管理权,对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进行科学、规范、有序的系统化管理,将案件的实体审理和程序运作相对分离,从审判运行机制上有效地解决了久立不审、久审不议、久议不判和久调不决等问题,促进了审判、执行效率的提高。二是实行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赋予审监庭案件质量评查的职能,采取评查、抽查方式,对案件从立案、送达、排期开庭、案件审限、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司法文书制作等方面实行全方位、多层面的案件质量监督。四年来,共评查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和本院再审改判及督办案件268件,抽查立案、审判和执行案件1319件。其中有2件分别因错列第三人和审判程序违法被确定为不合格案件,对2名直接责任人按照《人民法院纪律处分办法》作出了待岗学习、扣发办案补贴的处理。加强再审案件的审理,共审结31件,其中改判12件。三是实行执行公开监督管理。相继制定了《执行复议制度》、《执行全程公开制度》、《执行听证程序规则》等制度,公开执行工作的操作流程,实现了执行工作的分权制衡,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四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制。坚持管理与教育并重,惩戒与防范并重、治标与治本兼顾,从源头上加大拒腐防变的工作力度。建立了《党风廉政责任制》、《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逐步形成了“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处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

回顾四年来的司法实践,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第一,围绕大局做好各项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第二,不断提高司法能力是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根本途径。第三,坚定不移地推进审判工作的机制创新是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跨越的强大动力。第四,大力开展争创“西部最佳、全国一流法院”是全面提升各项工作水平的有效载体。第五,坚持服从党的领导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人民法院发展的政治保证。这既是我们的切身体验,也是今后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各位代表,通过四年来的努力,区法院由区级“文明单位”创建成市级“百佳文明单位”,连续四年被重庆市高院评为全市“优秀基层人民法院”,2006年12月被最高法院公示为“全国优秀法院”,61个(次)集体和91人(次)分别受到最高法院、市、区党委、政府和市高院的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协的有效监督,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人民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极少数法官服从和服务于大局的认识还不到位,存在“就案办案”思想,片面追求法律效果,不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法官司法能力还不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尤其是缺乏应对各种疑难复杂情况的能力;三是个别审判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对当事人态度冷漠、语言生硬、方法简单,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四是少数案件的办案效率还不高,个别案件存在质量差错;五是“执行难”的问题依然存在,破解“执行难”的措施和方法不多。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和制约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发展。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努力把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和2007年主要工作任务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司法工作提到了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和重要保障的高度,指明了人民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作用、历史任务和努力方向,给人民法院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今后一个时期,大量尖锐、复杂的社会矛盾将以民商事纠纷和行政争议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大量改革过程中触及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这给人民法院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赋予了更大更重的责任。今后五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立足点,通过依法充分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为构建“和谐渝中”提供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2007年,我院将以贯彻落实全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立足于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

一、全面履行司法职责,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上有新作为

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惩处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依法惩治非法经营、合同诈骗、偷税骗税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以及商业贿赂犯罪。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依法尊重被告人的人格尊严,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罪刑法定和罪责相适应原则,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要积极参与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多种形式的综合治理,通过履行打击与教育的双重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要妥善处理好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各类案件。要紧密围绕我区确立的“解放碑CBD基础建设年”的战略构想和市、区重点项目建设,切实审理和执行好涉及城市房屋拆迁、土地整治、房地产开发等热点和难点案件,促进我区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要紧扣全区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大决策,公正高效地审理和执行涉及企业破产改制、公司投资、证券、保险、借贷等商事纠纷案件,促进包括金融业在内的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要妥善处理好婚姻家庭、损害赔偿以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等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案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民利。要加大对涉及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经济管理等行政案件的审判力度,加强行政协调和司法建议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治本之策,推行执行公开,拓宽执行方法,完善执行措

2016区法院工作报告
基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第六篇

区法院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展,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一年来,共受理案件3927件,审、执结3791件,先后有8个集体和18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区法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法治淄博”建设先进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域城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刑庭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多名法官荣获全省法院办案能手、“感动淄博”十大基层政法人物等称号。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严格实施新修订的《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坚决杜绝刑事冤假错案的发生,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194件,判处罪犯269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结犯罪142件185人,有效增强了群众的社会安全感。依法从重处理“7.12”、乔秀广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最大程度地挽回受害群众损失。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职务犯罪22件24人。

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化解矛盾、保障民生的作用,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458件。依法保护群众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审结劳动就业、财产损害、交通事故、社会保障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867件。高度重视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民一庭被评为全市优秀妇女维权岗。

加强商事审判工作,依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公正高效地审结商事案件1113件,结案标的额1.02亿元。加强金融类案件审理工作,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687件,有力维护了金融秩序。高度重视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涉诉案件,积极协调债权债务各方利益关系,努力引导涉案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切实维护全区发展稳定大局。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依法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在依法审判执行的基础上,积极加强行政协调工作,促成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和解后撤诉案件104件,占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85.25%。全面梳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联合区法制办组织公安、工商、土地等20余个行政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分析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帮助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全面加强执行工作,努力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规范执行程序,创新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力度,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764件,执结标的额6755万元。深入开展法律教育、思想疏导工作,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333件,促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93件。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依法采取拘留措施30人次,促使57案成功执结。

加强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继续强化立案服务大厅的“一站式”服务职能,共接待群众9600余人次。继续强化人民法庭的便民诉讼职能,共审执结案件1125件,其中巡回审理164件。扎实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共妥善处结初信初访78件、重复来访12件。切实加强审判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严格公正司法的水平。

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继续深化审判流程管理,全年案件结收比达96.54%,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认真抓好案件质量监控,统一类型化案件办理的工作标准和裁判尺度,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的集体研讨和指导把关,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案件发回改判率仅为1.58%,为全市法院最低。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满足群众对司法公开的需求。

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依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三大工程”,大力推进法官便民工作站建设,为当地群众及时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了便利。深入开展“法官进网格”活动,为网格化社会管理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司法保障。认真开展“学五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帮助群众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促进了“法治**”建设。

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六个一”提升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打造认真专业务实清廉的品牌干警队伍。大力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提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严格公正司法的水平。实行《全方位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调动了干警自我加压、自我提升的积极性。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坚决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全面改进自身工作。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重点工作、重要问题、重大案件及时向区委请示汇报。积极开展“服务项目建设‘一对一’”活动,确保优质司法资源始终跟着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走。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沟通。

2016年,区法院将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本次会议决议,进一步突出执法办案这个重点,强化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加努力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服务全区大局的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全面参与和支持社会管理创新,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大厅、人民法庭、法官便民工作站等窗口和平台建设,不断丰富创新便民措施,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三是进一步深化审判管理,严格控制案件办理时限,强化案件质量指导把关,继续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促进案件质效再上新台阶。四是进一步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教育培训,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过硬的法院队伍。五是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改善办公办案和便民服务的条件,提升信息化保障水平,营造更加良好的司法环境。

(编辑:杰作)

2015法院工作报告
基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第七篇

第1篇:2015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5年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受理案件420430件,同比上升1.7%,审结404022件,同比下降1.4%,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7.5%,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4%。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推进平安北京建设。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1474件,判处罪犯23117人。过去的一年,一批大案要案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解疑释惑,宣扬了法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理解和信任。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韩磊摔童、首都机场爆炸、梁桂山驾车冲撞24人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4529件,对1683名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力维护了首都安全稳定。二是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及涉铁路部门系列案、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90件,对364人判处刑罚,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发挥了惩戒效果,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三是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98件,对536人判处刑罚,并就审判中发现的食品药品监管漏洞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完善。四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发挥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市高级法院在全国高级法院中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评估、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强化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59823件。一是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重点,依法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社会保险缴纳等问题进一步明确执法标准,对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全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6248件,维护了正常的用工秩序,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就旅游消费中零团费、强迫购物等问题发布审理指南,全年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2758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与市妇联签署《关于在全市法院建立妇女维权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依法审理涉军案件,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二是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依法审理商事案件。随着民间借贷规模的扩大,民间借贷纠纷大量增加,2015年审结此类案件10472件,同比上升14.9%,注重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依法制裁高利贷等不法行为,并以新闻通报会等方式,向社会集中发布典型案例和裁判标准,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妥善审理涉及“新国五条”房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保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全年审结房地产案件22548件,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修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操作规程》,依法妥善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21件,推动不符合首都产业政策的企业有序退出,促进了首都产业结构调整。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优化了首都投资环境。三是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0.2%。在全国首例空难赔偿案中,法院经过100余次谈话、开庭和调解,促成33名遇难者的107名家属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后被告给付了全部赔偿款,同时促成未提起诉讼的其他22名遇难者的家属达成和解,彻底化解了纠纷。加强诉讼与非诉调解机制的衔接,开展人民调解进法院等工作,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486件,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

(三)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促进科技创新、文化创新。随着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性不断增强。2015年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628件,同比上升9.1%。一是主动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市高级法院制定《服务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文化艺术等6大行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对策措施。姜颖法官知识产权服务团队以网络公开课等方式,结合案件审理,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得到社会好评。二是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加强对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的研究,就网络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专利侵权判定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标准。审结国际四大唱片公司与搜狐、搜狗音乐作品著作权系列案,百度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全国首例行业协会横向垄断案等重大、新类型案件。在最高法院公布的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10大创新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中,北京法院有16篇案例入选,数量居全国首位。三是完善知识产权审判组织。建立首家知识产权专业人民法庭——中关村法庭,试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

(四)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随着法治建设的发展,行政相对人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需求不断增长,2015年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0264件,同比上升9.3%。一是坚持合法性审查。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12.1%。同时,结合行政机关败诉案例,分析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建立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大行政纠纷化解力度。在案件审理中,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撤诉率达36.2%。三是发挥行政审判的服务保障作用。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为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化解房屋征收、违章建筑拆除中的矛盾纠纷,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保障我市重点工作开展。

二、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公正司法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最大期待。全市法院着力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努力以当事人能够感受到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一)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认真贯彻最高法院部署,开展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出司法公开走在全国法院前列的工作目标。一是建设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平台。除涉及国家秘密

、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外,今年1月1日起,全市法院所有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传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将案件事实认定、裁判说理、法律适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为实现审判、执行全程公开,梳理出18类60项上网公开内容。目前,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期已投入运行,公众可查询诉讼指南等静态信息,二期正在试运行,今年6月底前将提供案件办理实时进展查询服务。三是继续深化庭审公开。在保障公民旁听庭审的基础上,加大庭审直播力度,市高级法院建立的全国首个庭审直播网每日进行庭审直播,已累计直播7527期。开通北京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实时播报大要案审理情况,2015年6月上线以来发布信息1335条,关注网民达到96万。四是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拓展参审监督形式。全市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1.5%,同比提高18.7个百分点,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9.3个百分点。

(二)以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为重点,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2015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全市法院以两部新法的贯彻实施为重点,开展全员培训,调研解决法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正确适用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权威。一是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理念,坚持疑罪从无,坚持证据裁判,强化司法机关之间的监督制约,发挥辩护律师的作用,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年对18件刑事案件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对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报最高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没有出现因事实证据问题不予核准的情况。牢固树立程序公正、庭审中心理念,切实做到证据在法庭审理中展示、事实在法庭审理中认定、是非在法庭审理中辨明,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人次增加了41.7%,二审开庭率提高了8.6个百分点,庭审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统一司法尺度。在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市高级法院调研解决了42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制定了《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指导意见》、《适用简易程序的工作意见》等配套文件12件。在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针对小额诉讼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新制度,在三级法院联动调研、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市高级法院对历年制定的80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判委员会研究,确定有效文件239件,部分有效26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明晰了审判工作标准。同时,建立了公报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定期向社会发布,实现了制度规范的公开。四是加强和规范审级监督。市高级法院和各中级法院通过二审、再审程序,依法监督纠错,保障执法统一,全年审结二审案件36853件,改判1399件,发回重审995件,审结再审案件622件,改判99件,发回重审198件。

(三)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围绕“立案难”、“执行难”,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诉讼当事人的意见建议,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着力化解“立案难”问题。制定《关于落实司法为民规范立案工作的若干意见》,统一立案审查尺度,修订完善立案指引,明确了起诉材料提交标准,明确了9类常见案件需提交的证据材料,要求做到不因追求结案率年底限制立案,同时探索开展网上预约立案、网上送达,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加强了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二是着力化解“执行难”问题。在建立执行信息查询中心的基础上,与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建“查、冻一体化办公系统”,实现账户查询、冻结一次完成,有效防范资产转移,提高了执行效率。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整合全市法院执行力量,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控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上传“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供社会公众查询,全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05条。全市法院全年执结案件95076件,执结标的额240.2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86.9%,同比提高了7.9个百分点。

(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诉讼服务。着力建设“四统一”的诉讼服务平台。一是实现诉讼服务机构统一。全市法院都建立专门的诉讼服务机构作为统一的对外服务窗口,使当事人在诉讼全程中提出的各种需求都能在诉讼服务平台得到接待处理。二是实现诉讼服务内容统一。明确诉讼服务部门承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等十项基本职能,使当事人在各法院都能获得大体一致的诉讼服务。三是实现诉讼服务标准统一。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诉讼服务工作规范。举办司法礼仪系列讲座,促进窗口工作人员从着装、举止、语言、态度等方面展示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四是推动诉讼服务标识统一。设置全市法院统一的诉讼服务标识,使当事人易认好找,促进诉讼服务规范化。全市法院诉讼服务机构全年开展诉讼引导58万人次、案件查询16万件次。

(五)自觉接受监督,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市高级法院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就保障辩护权利、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等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院长办公会逐一研究,28件建议全部办结,代表均表示满意或同意。积极配合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参加重要会议,及时向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全年组织调研视察活动43次,发送《北京法院法情专报》手机短信40期。二是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9件,主动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三是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年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51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9件。市高级法院制定检察建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机制和规范,进一步落实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四是高度重视律师的作用,接受律师监督,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建立与市律师协会的定期沟通机制,更加注重听取律师的意见,推动解决律师反映的司法公开、诉讼便民、律师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实现司法公正,关键在队伍,重点在基层。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中央、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一系列论述精神,增强了公正司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市高级法院每名院领导都到基层法院窗口单位,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通过向当事人发放满意度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坦诚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了班子的团结,提高了班子的战斗力。制定5个方面23条整改措施。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对全市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开展司法巡查,建立了整治“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培养高素质审判队伍。制定《首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考评机制,按照审判工作规律,修订了审判质量评估体系,着重分析解决考评中发现的审判质量问题,注重避免因追求指标数据发生强制调解、突击结案等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问题,进一步发挥了考评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在市委领导下,成立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优化了首都审判工作格局。指定北京铁路两级法院管辖部分民商事案件,平衡了审判任务压力。对市高级法院内设机构进行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指导和审判管理能力。

(四)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遵纪守法专项教育,将近年来违法违纪案例编写成警示教育手册,编导了纪实警示教育片《折戟沉沙》,各法院院长亲自讲廉政党课,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全体干警真正受到触动。加大审判质量评查力度,全年评查案件67716件。对窗口部门工作作风开展审务督察,将不规范行为拍摄制作成视频短片,在全市法院通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构建三级法院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在廉政风险较高的司法评估拍卖领域试行网络竞价拍卖。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全年查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4件5人。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诚恳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首都法院工作的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审判质量效率还不适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有的审判人员公平正义的理念不牢固,责任心不强,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有的案件久拖不决,有的案件执法不统一,有的裁判说理性不强,甚至出现了个别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二是审判权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在法院内部,审判权、行政权、监督权界限不够明晰,权责不够统一,院庭长的指导管理方式、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机制需要改进和规范。三是基层基础相对薄弱。一批年轻法官逐步成长起来,但素质能力和审判经验还不适应日益复杂的审判工作。由于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保障不完善,出现了人才流失问题。

2015年的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5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落实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为重点,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强化审判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承担维护首都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责任,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交易秩序的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促进市场法治建设,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服务首都文化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促进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围绕保障民生,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房屋买卖、损害赔偿、征收补偿等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推进司法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按照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深入调研,认真落实改革任务,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明晰审判权和管理权的界限,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动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研究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可行性,就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范围、机构设置等问题提出调研建议。探索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选任招录、法官任免惩戒和职业保障制度。做好涉诉信访改革相关工作,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三)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继续开展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完成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二期工程,将所有案件立案、审理、延长审限、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上传至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2368语音电话、APP移动平台,实现让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动态情况,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将庭审光盘刻录系统升级为高清数字法庭,并实行数字存储,方便公众依法查阅复制。建设北京法院审判信息资源库,强化对案件信息及时性、准确性的检查,为全面落实司法公开提供信息化保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的监督,加强法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让人民群众更便捷、更直接地监督司法工作。

(四)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规范各个环节的司法行为,确保全面公开后审判工作经得起人民群众的评判检验。进一步解决“立案难”问题,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在裁判文书中准确反映当事人和律师的诉辩意见,加强裁判说理,做到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理由依据都充分公开。加强对审判实务疑难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统一司法尺度。加大审判质量检查力度,继续完善审判质效考评体系,监督和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

(五)提高队伍素质,确保队伍廉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督促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增强队伍凝聚力。细化加强基层法院建设的工作措施,做到审判力量向基层下沉、保障机制向基层下倾、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旗帜鲜明地坚持从严治院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法院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牢固树立首都意识、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2篇:2015年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华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遵循“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保公正”总体思路,以“司法办案更加公正、保障服务更加有力、法院管理更加规范、队伍素质更加过硬、基层基础更加牢固、群众评价更加满意”为努力方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新进步。

一、履行审判职责,服务工作大局

2015年,我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共受理各类案件1206件,审、执结1114件,结案率为92%,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打击犯罪,保护人民。

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33件,审结117件,结案率为89%。共判处人犯177人,给予刑事处罚17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3人,五年以下95人,缓刑49人,免刑10人,拘役3人,管制4人,单处罚金3人。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惩处危害公共安全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及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影响社会安全感的“两抢一盗”案件。二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严必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既严厉地惩罚了罪行较重的罪犯,又给予未成年犯和罪行较轻的被告人以重新做人的机会。同时对因邻里纠纷发生的轻伤害案件和过失轻微犯罪尽可能地选用非监禁刑罚,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和谐。三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犯罪预防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

安创建活动。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组织公开宣判、公开开庭、法制讲座等活动达到全县各中小学全覆盖。刑事审判进社区、进军营15件次,有力地打击了犯罪,保护了人民,教育了群众,维护了社会秩序的稳定。

(二)有效化解民商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75件,审结825件,结案率为94%。一是妥善处理涉及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和离婚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二是及时审理好各类合同纠纷案件,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三是注重审理好侵权纠纷案件,制裁了违法侵权行为,确保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四是高度重视农民工讨薪案件,对恶意欠薪和确因“三角债”引起的欠薪区别对待,针对不同情况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最短的时间内以调解的方式兑现农民工的工资,消除了多起群体性上访事件。五是加强调解工作,注重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相互配合,形成良性互动,促使大量的纠纷在进入法院审判之前得到化解或调解处理。进入审判程序后,优先选择调解方式结案。全年审结的民事案件中,调解、撤诉结案608件,调撤率为74%,为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和县域经济协调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三)积极探索行政协调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我院着力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坚持立案审查“宽进严出”,充分保护诉权。让群众感受到有论理讲法的地方,切实解决行政相对人“告状难”问题;二是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新机制,充分做好案外协调工作。通过宣传释明法律,由行政机关主动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由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以此化解行政争议。三是审查、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确保行政机关有效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10件,审结10件。

(四)加大执行力度,保障群众胜诉权益尽快实现

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努力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一是依靠党委领导,立足执行联动平台,凝聚执行合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在县政府及各乡镇的大力支持下,对涉及zhèng fǔ 部门、乡镇政府以及村委会履行政府职能形成的债务纠纷案件全部执结,如期完成“涉府”案件清理任务。二是强化执行措施,对每个执行案件实行“三限时一严格”,做到“三穷尽”。即限时查清财产线索、限时采取强制措施、限时评估拍卖、严格责任追究。穷尽执行措施、穷尽执行线索、穷尽执行程序。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情节恶劣的“老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定期给予曝光。在执行过程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以案说法,提高了执行效果。四是用足用活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对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使一大批执行积案和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得到彻底有效地解决。全年共计收案164件,执结159件,执结率97%,案件实际到位率达到89%。化解有重大信访苗头案件10件。实现了案件执结率上升、标的到位率上升、涉执信访率下降的“两升一降”目标。

二、深化司法为民措施,维护群众权益

强化宗旨意识,增添为民举措,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努力做到心中有人民、倾心听民声、真心解民忧、诚心抓落实。

(一)完善司法服务平台

大力推进立案信访大厅建设,拓展诉讼服务功能。立案信访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对来诉来访的当事人,问题不出大厅就能得到答复和办理。为当事人配备了储物柜,设立了电子触摸屏,在当事人等候区,配备了休息座椅、饮水机、雨伞、花镜、急救药箱等设施。提供报刊、文书样式、打印复印及公共网络和长途电话服务等。极大方便了当事人参与诉讼。在立案调解方面,我们选聘曾获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的罗东旺同志常年驻大厅工作,为来诉者进行服务。并在全县选聘了十七名司法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通过以上方法,今年我院诉前调解案件316件,占全院民事立案数的40%,减轻了民事审判的压力,也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8余万元。司法救助生活困难当事人16人次共计5万余元。

(二)加强涉诉信访工作

开展清理涉诉信访专项活动和“百日会战”活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法治权威。坚持院长接访制和领导班子处访制;确立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做到有访必接、来信必复、处理及时,全年共处理各级交办群众来信6件,处结率为100%,无一例因我院工作不当引发的赴京上访、越级访案件。加强源头治理,落实风险评估、约期接谈、情况通报、案件终结等制度,努力从案件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加强审判监督,对确有问题的案件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及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纠正,树立司法公信。

(三)继续深入推进审判“五进”活动、“一村一法官”活动和“一村一警一干”活动

继续深化审判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活动。今年我院采用五进方式审理案件226件,五进率为18%,征询旁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27件。并在全县242个行政村都设立了法官工作点。全院抽调55名干警参与“一村一警一干”活动,走村入户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就地调解纠纷,把司法为民体现在基层一线,向群众宣传平安创建知识,努力提升“两率一度”。

三、坚持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

始终坚守公正司法生命线,抓管理提公正,推公开促公正,强监督保公正,以公正司法筑牢公信基础。一是大力提升审判质效。把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作为重中之重,努力形成全员参与上下协力抓办案、提质效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和通报排名制度,对各业务庭的案件质效情况逐月通报、季度分析、半年研判、年终排名。年终排名末位的向院党组说明情况,对审判工作运行态势定期分析研判,落实改进措施。狠抓案件质量评查,在对所有办结案件进行评查的基础上,对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督办和追责。增强法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大力推动司法公开。实行法律文书上网制度,逐月对全院法律文书上网情况进行通报,今年网上公开法律文书475件。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落实人民陪审制度,全年陪审率达到53%。在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了院长邮箱,及时接受和处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学生及社会各界群众到法院旁听庭审、征询对案件裁判意见建议,提高了裁判的民意认同度和审判工作群众知晓率。成立了网络新闻中心,建立健全网民意见研判机制;开通了官方微博,及时发布工作信息,目前对八起案件庭审实行了网上微博直播,实现司法审判和社会舆论良性互动。

四、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引领,全面提高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一是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了党支部学习、全院干警专题讨论、党组书记上党课等活动,党组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聚焦“四风”查找问题、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院党组班子成员走基层、访民意、听民声,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重点组织开展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问题、“拖延执行、消极执行”问题、涉诉信访问题、违规使用警车问题等专项治理。使人民法院的工作更加符合民情、更加体现民意、更加服务民生、更加赢得民心。法院队伍的理想信念

进一步坚定,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公正公信形象进一步树立。二是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司法廉洁教育、警示教育和公务车辆专项治理活动,结合一些反面典型开展了整风肃纪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案件、重要节点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切实转变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对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对2名法官干警进行了警示训诫,给予1人政纪处分,整饬了风纪,纯洁了队伍。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今年以来,我院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截止11月底,已全面建成人民法院专网,实现了上下级法院专线通信、视频应用和数据交换、法院办公办案全部上网。积极争取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加快推进基层科技法庭、网上庭审直播系统、数据中心和电子档案系统建设,提升了基层装备水平。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报告,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法院工作。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均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办结,办结率为100%。加强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参与调解、监督执行。开展集中走访“两代表一委员”活动,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落实改进措施。

各位代表,2015年我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是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法院全体干警对各位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少数审判人员的大局观念和司法为民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少数案件质量不高,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尚有差距,便民、利民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执行工作还未真正实现良性循环,“执行难”问题还比较突出;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2015年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和改进。【基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院工作的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突出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加快推进规范化建设,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加有力地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提高审判质量。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提高审判质量是司法效能建设的首要目标。审判质量不高、司法不公,司法效能也就失去了基础。要强化质量意识,始终把提高审判质量作为加强效能建设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好。

二是不断提高审判效率。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合理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要强化庭审功能,提高当庭宣判率;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在确保审判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做到案件的快审、快结,缩短审判周期,提高审判效率。

三是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为民的核心就是要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的发生;要加强立案“窗口”建设,依法简化立案程序和手续,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强和改进诉讼风险告知和诉讼指导;不断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健全和落实司法救助制度,让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

四是狠抓信访案件的处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力度,落实信访维稳责任追究,促进涉诉信访工作良性有序开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从大局着眼,从小事入手,从细节做起,自觉约束和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要建立和健全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意识和能力。

六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要结合开展“双联双争”、“群众路线教育”等活动,大力加强法院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通过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全体法官干警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弘扬正气,展示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广大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满意度。

七是继续推进司法公开。依托信息化建设平台,充公运用互联网、专网双重互动,扩大司法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在网上公开法律文书的基础上,逐步开展网上执行信息公开、庭审视频直播、当事人网上查询审判进程工作。继续深化审判“五进”,扩大巡回审判案件范围,以公开促公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方位、多角度让公众感受司法的公开与公正。

各位代表,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这既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也是广大法官的崇高使命。让我们在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实力、人文、宜居、和谐新华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3篇:2015年蒲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蒲城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二O一三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强化职责使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审判质量效率,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建设过硬法院队伍,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193件,审(执)结2133件,结案率97.26%,民(商)事案件调撤率81.2%,诉前调解结案356件,为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打造平安蒲城。2015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36件,审结129件,结案率94.85%。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活动,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诈骗、非法集资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涉及食品、传销、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力地遏制、预防和减少了犯罪,有效促进了平安蒲城建设,创造了刑事审判工作新业绩,刑事审判庭被省高院授予“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重视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注重庭审教育,庭后帮教。积极协助做好非监禁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帮教,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服务经济发展。2015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91件,审结1456件,结案率为97.65%。妥善处理涉及离婚、赡养、抚养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及时审理借贷、工程承包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积极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正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稳妥审理宅基地纠纷和相邻关系案件,防止矛盾激化,促进了相邻关系和睦。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共有1182件通过调解、撤诉结案,调撤率达81.2%。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强化诉权保障。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积极推进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结合受理、审理案件情况,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30余条。到行政机关举办法制讲座,向行政执法人员讲述行政审判理念,帮助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水平,增强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3件,审结12件,结案率92.31%,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案件152件,执结152件,执结率100%,成功审结了法兰西水泥(中国)有限公司不服蒲城县国家税务局税收征收首例涉外行政纠纷案件。

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2015年,共受理执行案件553件,执结536件,结案率96.93%,执结标的达1247万元。深化执行机制建设,通过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查配合,加强执行联动;通过限制高消费、借助媒体曝光、与银行合作建立诚信档案等措施,加强执行威慑;通过依法打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抗法行为,优化执行环境;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强制措施,积极查扣被执行人财产,落实《关于公布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要求,依法打击各类规避执行行为,提高实际执结率,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权益。

二、司法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调解工作抓“合力”,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参与“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构建,全面加强调解、和解、协调工作,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加大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指导调解工作,注重依靠基层力量,积极与乡镇司法所联系沟通,同时注重发挥村(居)人民调解员、执行联络员、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合力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非诉讼调解结案356件,有效推进了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建设。

惠民举措抓“规范”,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强化立案信访服务大厅功能,以司法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发挥好导诉导访、法律咨询、司法救助、案件查询、便民服务、判后答疑等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改进窗口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对诉讼当事人“冷”、“硬”、“横”、“推”的现象,坚决消除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良作风,努力为人民群众参与各项诉讼活动提供高效的服务。

为民服务抓“主动”,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坚持开展审判“五进”活动,先后8次选择赡养、交通事故赔偿等典型案件深入农村就地开庭巡回审判,扩大法制宣传,送法到基层,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进一步做好诉讼费减、缓、免和执行救助工作,努力让每一位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使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依法对306件案件缓交诉讼费15余万元,向16名生活困难亟需救助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8万元。

涉诉信访抓“源头”,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加强案件源头治理,狠抓案件质量、释法析理、排查化解、初信初访等工作,着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坚持用群众路线统揽信访工作,扎实开展“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落实领导包案、重点督办、联动化解和考核通报等工作措施,着力化解上级交办的重点涉诉信访案件。2015年,共接待来访群众250余人(次),当场答复200余人(次),收到各级督、转办案件21件,已化解18件,其中包括5件多年未化解的积案。

三、创新机制,切实提高法院管理水平

强化审判管理意识,加强审判管理。建立了院长主抓,副院长分管,审判管理办公室具体主管和各业务庭负责的“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的审判管理责任体系。多次召开审判管理工作会议,把评估数据作为案件质量的“体检表”和“指挥棒”,进行审判质效评估,对影响案件质量、效率、结案率、均衡结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市中院在对全市法院的考评中,我院取得了前三名的好成绩,受到了市中院的表彰。严格按照《岗位目标考评及奖惩办法》的规定,考核奖惩法官干警工作,突出绩效考评导向和激励作用。

强化管理注重实效,确保裁判公正。实行由审判长、庭长审核,主管院长签发的审签制度,严把案件审核、法律文书签发关,并对已结案件按月进行质量检查和归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促进了案件质效的提高。定期对审判执行工作态势研判和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审判质量的问题。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审判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实现对案件质量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指导,确保了季度、年度均衡结案。

强化案件管理监督,规范庭审行为。成立了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的审务督察领导小组,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关于开展合议制度执行情况监督的实施方案》、《案件回访工作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对各业务庭案件审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出监督通报,限期整改并回访;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各业务庭的庭审规范情况,对于法官不守时,不按公告时间开庭,庭审中着装不规范等现象,对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四、从严治院,切实增强公正司法的能力

开展主题活动,筑牢思想根基。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百名政法干警大走访”、“政法干警一线工作日”、“两学一读”等活动,引导干警自觉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贯彻于审判执行工作之中,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和谐因素。开展了“清风伴我行、办案解民忧”为主题活动的演讲、征文比赛,深化教育活动效果,全面展现了法院队伍、法官干警的良好风貌。

建设学习型法院,提高司法能力。深入开展全员岗位大培训活动,先后选派61名法官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并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举办审判业务培训班,构建多形式、全覆盖的法院队伍全员培训体系。2月份,我院邀请省高院赵建民老师讲授了新《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过一系列培训,切实增强了审判人员驾驭庭审、法律适用、辨法析理、化解矛盾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鼓励支持干警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和专项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干警的法律素养。实施精品审判工程,深入开展“两评查”活动,集中优势审判资源精心打造一批精品庭审、精品裁判文书、精品审判执行案件。2015年,共进行庭审观摩案件10件,参评法律文书1800余份,参评案件2000余件,并评选出了优秀审判长3名,精品法律文书6份,进一步强化了广大法官的精品意识,提高了广大法官的司法能力。加强调研工作,倡导广大干警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报告和文章,共编发工作简报、调查研究80余篇,其中10篇被中国法院网和陕西高院网采用,38篇稿件被市中院网采用,为更好的搞好审判执行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

抓风险重防控,确保司法廉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做到了审判业务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着力将教育、制度、监督、惩处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全过程,筑牢廉洁自律防线。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和最高院制定的六项措施,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坚持廉政教育经常化。开展了春训教育活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了影片《南平红荔》,发放了反腐倡廉书籍,进一步提高了廉洁自律的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四风”治理活动和职业道德岗位职责纪律作风大排查大整顿活动为契机,加强机关内部作风巡查,突出治理“庸”、“懒”、“散”、“奢”现象,规范了庭审行为,严肃了审判纪律。

沟通抓载体,自觉接受监督。我院始终把人大的监督,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工作制度纳入到法院整体工作之中,强化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和措施,自觉接受人大对法院工作的评议和监督。在重大案件、重要工作、法官任免等重大事项方面及时向人大请示报告,虚心听取建议和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联系的方式和渠道,认真办理人大批转和督办的案件10件。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在原有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新任命了人民陪审员25名,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2015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284件,参审率为60.2%。

五、固本强基,切实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抓好法庭规范化建设,完善后勤保障。切实抓好人民法庭的规范化管理。罕井、兴镇、孙镇法庭已完成装修绿化及网络化改造,配齐了办公用品,搬入新法庭,实现了管理网络化和办公自动化,提高了人民法庭的办案效率。克服经费紧缺困难,想尽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对我院立案接待大厅进行了合理的改建,重新合理分配了执行局和法警大队的办公场所,有计划的更新了必需的物质装备。

推进信息化建设,实施科技强院。加强法庭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完善硬件、深化应用的要求,开通了内网的办公系统,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组织了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使广大法官干警尽快会用、善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基本实现了案件基本信息网上查询、网上公告,办案流程网上管理、网上考评,办公、办案自动化程度有了新的提高。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体干警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各项工作呈现稳步推进的良好发展态势。我院先后有7个集体和26名个人受到省、市、县的表彰奖励。省高院授予刑事审判庭“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授予孙镇人民法庭“优秀人民法庭”、省政法委、省高院授予执行局“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行政审判庭荣立“集体三等功”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法院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蒲城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对长期以来理解、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2015年,尽管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办案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新类型案件明显增多,审判难度增大;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新时期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不完全适应,一些法官处理疑难复杂案件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党睦新法庭主体工程已完工,尚未装修绿化、室外硬化,缺少配套设施;办案经费严重不足,装备落后,严重制约审判执行工作等等。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尽早予以解决,力争在短期内使法院的总体工作有一个新发展、新突破、新跨越。

二O一四年工作任务

2015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法院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理念,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全力推进平安蒲城、法治蒲城建设,为蒲城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务。

一、全力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贯彻落实好量刑规范化意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活动,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逃税骗税、制假售假、传销和金融、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依法打击强揽工程、暴力阻工、强买强卖、盗抢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民生工程项目建设保障力度。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依法公正审理涉农、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社会保障及婚姻家庭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强化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加强对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执行力度。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分析行政案件特点,提出化解和预防行政争议的建议。加强执行工作,适时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对有能力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执行,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依法追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与土地、城建、交通、银行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切实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全力破解执行难。

二、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加强诉前调解,注重司法调解与行业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相互配合,形成良性互动,合力构建“大调解”格局,促使大量的纠纷在进入法院审判之前得到化解或调解处理;着力完善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对接机制,切实帮助涉诉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全力抓好法院队伍建设,切实维护清正廉洁形象

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案例教育、廉政讲座、廉政文化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增强干警的廉政意识,提升干警的政治素养;通过业务培训、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疑难纠纷的能力;通过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丰富干警业余文体生活,增强队伍凝聚力;重新梳理、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完善以制度管人、按规范办事的管理体系。

四、全力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基层保障水平

力争完成党睦法庭建设任务,争资金、跑项目,努力使党睦法庭早日投入使用,为本辖区人民群众服务;加强内务管理,有计划的更新必需的物质装备;按照“科技强院”的要求,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化处理能力,不断提高科技强院水平,适应审判工作的新需要。

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党对法院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确保审判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向县委、人大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县委和人大的支持;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争取人大代表的理解、支持。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坚定信心、攻坚克难,齐心协力、奋勇拼搏,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构建平安蒲城、法治蒲城,实现蒲城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4篇: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全省法院在省委的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八项司法”,为建设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和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年新收各类案件108万件,结案107.6万件,首次突破100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0.6%和11.3%,一线办案法官年人均结案185件,是全国平均数的2.3倍;上诉率为6.3%,二审改判发回率为7.8%,生效裁判息诉率为99.2%,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位居全国法院前列。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严格执行新刑事诉讼法,确保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新收一审刑事案件8.62万件,审结8.63万件,同比分别下降2%和1.2%,判处罪犯12.46万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05万人,同比下降26.1%。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抢劫、绑架、强奸、放火、涉黑涉毒等犯罪案件1.02万件;加大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及假药犯罪的惩治力度,审结752件,判处罪犯1346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179件,判处罪犯1358人,其中处级66人,厅级5人;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44件;依法审慎适用死刑,完善死刑犯临刑前会见制度。审结强制医疗申请案件70件,依法对62名精神病人决定强制医疗,使社会免受侵害,也使精神病人得到妥善治疗。对3.38万名尚属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人犯等具有从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判处缓刑。为8019名没有钱请律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的律师出庭,获得刑事辩护的比例领先全国。对公诉案件8名被告人和自诉案件中4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152件。

做好刑事冤错案件的纠正预防工作。对发现“两张叔侄强奸案”和“萧山5青年抢劫杀人案”的冤错,省高院及时启动复查、再审程序,改判无罪并作出国家赔偿。推动各级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完善预防冤错案件的工作机制,联合出台关于死刑案件证据收集审查、证据补查程序等规定,共同坚守纠正预防冤错案件的法律底线。

调判结合妥处民商事纠纷。贯彻新民事诉讼法,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和实体权利。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52.68万件,审结52.63万件,同比分别上升7.7%和9.1%。对婚姻家庭、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民间纠纷,注重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社区环境;对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案件,从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理性医患关系的角度,注重利益平衡,尽可能减少对抗冲突;对涉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案件,实行“绿色通道”、优先清偿赔付、司法救助等措施。审结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2.6%,劳动报酬、赡养、扶养、抚育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偿付率达89.3%。对于不宜调解、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依法作出裁判,引导社会公众增强行为规范和法治意识。成立涉军案件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审结涉军案件352件,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监督行政执法化解争议。充分发挥司法审查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受理一审行政案件3611件,审结3626件,同比分别上升1.1%和下降2.6%,九成半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完善指定管辖、提级管辖,开展行政案件跨区域相对集中管辖的试点。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89.3%。落实高中级法院院长与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共商破解执法难点热点问题。省高院连续六年向省政府发送行政审判白皮书,全省已有63家法院跟进,及时反映政府年度执法的成效和不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坚持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破解执行难。新收执行案件34.8万件,执结34.6万件,同比分别上升22.1%和22.6%。注重运用信息化等科技手段,建立健全网上“点对点”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户籍、出入境、婚姻登记、房地产等执行新机制。与在浙58家商业银行建立了网上查询被执行人存款系统,与25家银行建立了网上冻结存款机制,共查询被执行人存款107万人次,14.2万件案件得以执结或部分执结。与公安、民政、国土、工商、机场等单位建立被执行人身份和财产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威慑力度,促使6.3万名被执行人自行给付。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惩治力度,拘留、罚款3749人,对拒不执行构成犯罪的30人依法判刑。

健全诉讼便民利民。推动基层法院设立“站点式”巡回审判,健全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建设,打造“一站式、低成本”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推行12368短信服务、在线诉讼服务、网上远程视频庭审与询问取证等便民方式。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8.7%,3.2万件案件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实现一审终审,有效提高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加大刑事被害人和执行案困难当事人等救助力度,缓减免诉讼费4852.2万元,为2493名被害人、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4439.5万元。

保障申诉信访权利。在全国各高院中率先出台意见,全面规范刑事申诉复查、再审工作,畅通申诉渠道。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5092件(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保障重点工程和整治环境污染等工作依法推进。依法稳妥处理涉重点工程的土地及房屋征收等行政案件,兼顾重点工程、城市化建设等公共利益需求与被征收人合法利益保护。共审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搬迁、拆除违法建筑案件4876件,依法准予强制执行3461件,不准予636件,撤回226件,作其它处理553件,无一起对抗失控的恶性事件发生。依法支持环保部门处罚违法排污等行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2287件。落实污染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省高院明确环保联合会可以作为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依法制裁污染环境的侵权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35人依法判刑。

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坚持涉诉困难企业差异化司法处置,运用集中管辖、活扣押、债转股等司法手段,帮扶有市场前景的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恢复生产。审结涉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的借贷纠纷、投资合同纠纷3.7万件,兼并、改制、股份转让等案件2641件。出台企业破产案件简易审纪要、破产财产变价分配纪要等指导性文件,发布企业破产审判白皮书,依靠当地党政加大破产企业司法重整、重组或清算的协调化解力度,加速有效资产的重新配置,逐步建立市场化导向的破产企业有序退出的常态机制。全年共受理破产案件346件,审结269件,同比分别上升145%和265%。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连续5年邀请外国驻华机构、境外媒体列席我省年度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首次发布《浙江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等案件1.16万件,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妥善审理各类涉外商事和海事海商案件6613件,最高法院批准我省具有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增加到36家,数量居全国第一,为外向型经济和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优化金融法治环境。省高院及时出台审理民间借贷纠纷10条意见,推动民间融资的规范化、阳光化,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依法保障温州金改和丽水农村金改的先行先试。集中开展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核销专项活动,审结金融纠纷案件4.5万件,同比上升15.8%,结案标的额845.1亿元;执结银行为申请人的金融债权案件2.02万件,标的额362.4亿元;妥善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1.5万件,同比上升3.7%,结案标的额613.6亿元,有效防范了区域性金融风险。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结合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大力推行委托调解和立案协调等工作,在诉前成功化解了民商事纠纷5.4万件,把矛盾纠纷最大限度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和监外执行工作,依法办理减刑假释4.7万人。改进外地籍被告人缓刑平等适用和社区矫正工作,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向zhèng fǔ 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发出司法建议868份,七成得到采纳落实,有效延伸了司法活动对优化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影响力。

四、坚持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抓好阳光司法指数测评应用。推行省高院联手浙江大学研发的国内首创“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选取最能直接反映司法公开实际水平的36个评估指数,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我省103家法院进行客观监测和量化评估。根据该院测评反映的问题,倒逼全省法院有针对性地抓好立案庭审、裁判文书、执行、审务公开中薄弱环节的改进,努力形成开放、透明、便民、现代化的阳光司法新机制,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批示予以推广。中国社会科学院、最高法院在京联合召开了“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新闻发布会”,受到国内外司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关注。

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改革。实行“公开网拍优先”,全省105家法院中已有101家借助淘宝网进行了司法网拍,拍品种类已经涵盖了汽车、房产、机器设备、公司股权、海域使用权、商位使用权等几乎所有涉诉资产,真正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和零佣金”,有效杜绝了传统拍卖中串标围标低价拍卖牟利的暗箱操作潜规则。目前已成交1946件,平均每件网拍的围观人数达1.2万人,总成交额为42.9亿元,成交率96.5%,平均溢价率45.6%,比传统拍卖分别提高19个百分点和26.6个百分点,为当事人节省佣金9127万元,受到当事人、网民和中小微企业界的一致好评。

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省法院均已建立门户网站,并开通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依托全省法院审判质效电子评估体系,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现对所有案件流程节点的网上全程监控。开通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在网上查询本案的审理、执行进度。发挥数字化法庭的优势,选择典型案件在互联网和当地广场视频上开展庭审直播、点播,拉近法院与公众距离。全省法院已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共计91万余篇,数量领先全国。全面启动案卷档案的数字化采集、存储工作,逐步实现全省已结案件的网上调档、网上查阅,为当事人、律师安全快捷查阅卷宗提供便利。

提升新媒体时代的沟通应对能力。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同时,运用好网络、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全省法院均已开通官方微博。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1769次,社会公众5万余人参加,召开新闻发布会214次,扩大全媒体环境下法治先行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坚持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能力

改进司法作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出台浙江法院“10项措施”。通过开展回访案件当事人、全省律师评法院、干警座谈会、院长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梳理后可立即整改的59个问题,做到立说立行,即知即改。加强审务督察和明查暗访,对1312场庭审程序作风进行了视频抽检督察。对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萧山法院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最高法院和省委联合召开了追记陶蛟龙同志一等功追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向全国法院和全省推广我省的这个优秀领导干部典型,年前入选央视“2015年度致敬英雄”。

深化司法廉洁。开发廉政风险预警系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做好每年法官授职典礼和春节后首个工作日的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组织拍摄《柔性处理艺术拒绝——法官拒礼、拒请、拒托廉洁司法教育》情景剧,编印违纪违法干警忏悔录,深化警示教育。

落实科技强院。构建了网络互联通、业务广覆盖、数据大集中、资源共享用的浙江法院办案信息化体系,有效服务基层审判,缓解法官办案压力,受到最高法院的多次肯定和推广。1758个审判用法庭全部实现数字化,开庭案件全程录音录像。在90个看守所建立了92个远程视频提讯室,使一大批简易刑事案件可通过该系统完成提讯或开庭。省高院数据中心已汇集到全省法院758万个案件的涉案信息,为实现海量数据的实时分类检索和比对研判奠定了基础。省高院和多数中院已建成集庭审督察、执行指挥、司法公开、安保监控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集控中心。

加强基层基础。牢固树立固本强基观念,着力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和问题。201个人民法庭完成了统一标识工程。出台青年法官培养工作意见,完善青年法官导师制,对5016名基层法官进行了办案实务技能培训和指导,编写出版《审判实务技能》丛书11册,填补我国法官培训教材空白。组织开展司法警务安全保障的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涉诉群众、法官和法院安全及正常秩序。

六、坚持接受监督,促进法院工作

认真贯彻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省“两会”代表建议、政协提案34件。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和决定抓好整改落实。继续做好三级法院院长分工定向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向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定期通报情况,听取意见,改进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监督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执行、接待信访。开展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审理一审案件11.8万件,陪审率达93.4%,领先全国法院。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认真研究检察建议,依法审理抗诉案件,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机制。审结的621件抗诉案件中,维持242件,改判和发回重审249件,调解撤诉89件,其它方式结案41件。

2015年,全省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化“八项司法”,推进人民法院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为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当前,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维护社会稳定,而且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不仅要求实体公正,而且要求程序公正;不仅要求享有知情权、表达权,而且要求享有参与权、监督权。我们必须以时不我待、敢于担当的责任感、紧迫感,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加快司法改革步伐,着力在推进司法管理体制、深化司法公开、完善人权保障、健全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建立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加强法官职业保障等改革方面取得新进展。坚守法治,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审判,努力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实施好新刑事诉讼法。坚守防止冤错底线,建立废止劳教后轻微犯罪案件的简易速裁机制,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诉调衔接工作机制,重视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中的涉案应对,妥善化解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更加重视审判领域的民生保障问题,落实便民诉讼措施,加大对污染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制裁力度,妥善审理好医患纠纷、欠薪、征地拆迁和社会保障等涉民生的各类重点案件。深化司法公开,全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改革,综合运用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多种执行措施,争取各方协助,合力破解执行难,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的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做到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

建设过硬队伍。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腐败现象,清除害群之马。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关心关爱法院干警,千方百计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优化基层司法环境。

2015法院机关党建工作报告
基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第八篇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院党员大会,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进行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下面我代表法院机关总支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法院机关党总支现有党员162人,其中在职党员91人,提前单列(离岗)党员37人,离退休党员31人,家属党员3人。下设机关、后勤、城关法庭、相州法庭、石桥子法庭、朱解法庭、辛兴法庭、老干部等8个党支部。自2002年6月换届以来,在市直机关党工委和院党组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保障和促进了全院审判工作的开展。三年来,全院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39428件,处结37721件,收结案件数量位居潍坊各基层法院第一。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被济南军区政治部和山东省高院授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潍坊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连年保持潍坊市文明单位、诸城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两届在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创新机关工作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中获一等奖。我院创造的远程立案、简单民事案件即收即审即结、制度化的民事诉讼调解等民经验,在全省及至全国法院进行了推广,信息化建设经验在潍坊政法系统得到了进一步推广。

一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警的政治素质。几年来,我们一直把思想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先后开展了“三个代表”学习教育、“实践三个代表、争做服务模范”、“建设‘四型机关’,争创人民满意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党员主题活动,进一步解决了“权力是谁给的、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保持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尤其是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使广大党员干警的政治素质、党性观念、司法能力、宗旨意识、纪律作风明显增强,理论修养、执法水平、服务意识不断提升,在三次群众满意度测评,一次民主评议中,满意及优秀票均获得全票,受到上级的肯定和好评。

二是抓组织建设,确保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始终坚持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制定了党组织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了党组织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责任制,并列入全院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全院岗位目标责任制,与审判、执行等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一同奖惩。同时健全完善了“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制度,确保了党的组织生活的正常化。注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积极与上级党委联系,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三年来,共发展新党员7名,进一步壮大了党的组织。

三是抓学习教育,着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我们结合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规范化管理年”、“大练兵”和“司法能力建设年”等活动,狠抓了党员干警队伍的学习教育。着重加强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法官法和《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和《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学习。并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警示教育,切实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依法办案自觉性。

同时,注重党员教育的灵活性、多样性和趣味性。利用我院的网络资源和技术优势,积极构建网上党员活动室,开辟了网上党建工作阵地,在院网站建立了《党建工作》专栏,将党的基本知识、有关党建制度规范、《党章》、《十六大报告》等制成网页,图文并茂,供全院干警随时浏览。还针对党建活动内容,将每个干警的心得体会、剖析材料、整改措施等制成网页,在网上交流,被省委宣传部授予“先进党员活动室”。

四是抓作风建设,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司法形象。几年来,我们把作风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最高标准,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做起,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以公正司法、热情服务、雷厉风行的作风,赢得群众信赖,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度,树立起高效、文明、利民、便民、护民的司法形象。为严格庭审规范,在全院推广学习了普通话,专门成立了“庭前准备室”,庭审时,要求法官必须着袍、书记员必须着装,严格溜庭脱岗。结合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等活动,深入查摆影响法院形象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加强内外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立、审、执、监“四个分离”机制、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审判工作“四

2015年人民法院院长述职报告
基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第九篇

在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会第一次会议上,我再次当选为县人民法院院长。一年来,在县委领导、人监督、政府、政协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紧依靠和团结党组一班人,带领全院工作人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继续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推进法院改革,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有了新进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现将一年来的有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围绕工作局,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

2015年,受理诉讼、执行案件2134件,审、执结2114件。其中,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427件(含旧存7件),审结1423件,结案率为99.71%。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07件(含旧存41件),执结691件,执结率为97.74%。

1、继续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我要求刑事审判人员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和各类经济犯罪。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自1987年起结案率连续19年保持100%,连续19年无超审限、无超期羁押案件。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坚持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放人。对一些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和其他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依法判处缓刑,促进犯罪分子的悔改。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对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促进未成年犯及时得到矫治。对刑事公诉案件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依法指定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为其辩护,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宣传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积极开展“审务进社区”活动,选派10名审判业务能力较强的法官深入社区、居委会,支持、指导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结合审判工作,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本县一些中小学给学生上法制课。选择典型案例通过各种媒体公开报道,以案说法,以案普法。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管理漏洞,提出司法建议8条,对预防和减少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

2、加强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我要求审判人员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围绕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三年翻番,五年崛起”的目标,结合“环境建设年”活动,运用审判职能,力支持我县各项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重点抓好社会矛盾较为集中、纠纷较易激化的案件和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较的案件的审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力争做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加强执行工作,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执行难”问题,我和党组一班人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具体意见》,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指示精神,采取十项具体措施,加强执行工作。要求执行人员努力树立“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以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相结合重塑执行程序。并努力改进执行方法,用足用活执行的各项措施,在充分做好执行预案的前提下,不定期地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执行,努力提高执结率,最限度地实现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权益。继续落实和完善执行工作联络制度,把执行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基层法庭,推动了执行工作进一步发展。开展非诉行政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强对征收社会抚育费、农业税等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有力地促进计划生育、农村税费改革等工作的深入开展。

4、加强告诉、申诉和信访接待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立案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首问负责制》、院长接待日制度,推行电话预约立案和假日法庭服务,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推行诉讼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诉讼观念。规范健全告诉申诉制度,对当事人的起诉一律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当日立案率达到了95%以上。加强文明接访工作,积极改善接访环境,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97件(人)次。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尤其是涉及妇女、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养老金等诉讼案件,依法为其办理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手续。2015年实施司法救助的案件80余件,司法救济总额7万余元。努力树立“依法纠错”的新理念,对符合再审立案标准的案件及时启动再审程序,并对应当改判的案件予以改判,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从而维护裁判结论的公信力和既判力,树立司法权威。

(二)积极推进改革,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根据党的十六提出的司法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和上级法院的部署,我和院党组一班人认真经验,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项改革措施,使之更加符合司法的本质、特点和规律。

1、继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审判方式改革的理论研究和,组织对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学习和研讨,深化证据制度改革。修订《关于扩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和扩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探索并实行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全年审结的案件中,81.5%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缩短了办案周期。探索民事案件庭前准备程序改革,推行庭前证据交换,加强庭前调解,案件调解结案率达70.1%。会同有关部门签署《关于执行“两院一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规定(试行)》,简化“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庭审程序,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刑事诉讼效率。

2、健全完善审判工作的相关制度,加强审判工作管理。院党组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具体意见》,采取十项措施,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制定《关于民事案件独任审判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合议庭规则》,强化独任法官和合议庭的职责,进一步落实审判组织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通过庭审观摩等活动,开展评选“优秀审判长”、“优秀 审判员”、“优秀记员”和“优秀裁判文”活动。修订《诉讼流程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诉讼各环节的管理。修订《审判质量标准及评分办法》,建立并实行案件评查、上诉案件审理结果月通报制度,强化案件质量监督。

3、完善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根据执行权的自身属性,探索并实行执行实施权和裁判权分权制衡,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执行权公正行使;严格执行案件限期执结制度,并进行跟踪管理,一般案件在3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执结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更换承办法官;推行执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执结数、执结率、执行期限等列入考核目标,责任到人,奖惩分明;依法穷尽强制执行措施和手段,降低案件中止率,并对中止案件实行动态管理,一经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则立即恢复执行;完善和规范执行听证、执行合议、委托评估与拍卖等制度,加强对执行权行使的有效监督。

4、积极探索再审立案改革,完善再审立案工作。实行申请再审立案听证制度。通过公开听证,让申请再审的一方当庭陈述申请再审的理由和当庭举证,被申请一方当庭答辩和质证。改变了以往那种只就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的做法,既提高再审案件立案的质量,又有利于化解矛盾,减少申诉和上访。 (三)坚持从严治院,努力加强队伍建设

1、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在县委的关心和支持下,配齐了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的要求,我和院党组一班人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提出十项切实可行的措施。在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政(审)务公开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努力把新一届院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贯彻“”重要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

2、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深入开展公正司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和“执法为民”学习教育活动。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武装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局意识、宗旨意识和法治意识。以“公正与效率”司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解决审判纪律和审判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法官的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提高,审判纪律进一步增强。积极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活动,进一步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

3、强化教育培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是法院工作不断发展的重要保证。2015年,我院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用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要求打造队伍,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以“建学习型法院,当学习型法官”活动为载体,定期组织法官进行业务培训和测试,支持和鼓励法官参加“专升本”和更高层次学历教育。执行局法官刻苦钻研业务,16人参加最高法院组织的执行上岗资格考试,取得了全部合格的好成绩。加强审判调研工作,促进法官理论素养不断提高,有19篇论文在省高院获奖。

综上,在院党组其他同志的积极配合下,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我院被省高院和市中院分别记集体二等功和集体三等功;司法统计工作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立案庭接访室被省高院评为“文明接访室”;我院及五个基层法庭均被授予县“新世纪首届文明单位”称号;有两名同志分别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十杰出法官”。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一年来,我进一步加深了对邓小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重要思想的理解。并不断认真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局观念、政治观念、宗旨观念、改革观念、廉洁自律观念有了新的提高和增强,工作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有了新的转变。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使我在各项工作中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动摇,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正确指导审判,我更加注重对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利用工作之余认真阅读量的报刊、籍,努力更新知识结构。并坚持完成了中央党校函授法律本科班的学习。

我能和院党组一班人一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并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经常分析研究本院党风廉政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我们研究制定和完善了《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的考核办法》、《对当事人送现金、礼品处理的几项规定》、《禁酒令》等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本院实际,提出了关于加强廉洁自律的“六项要求”。每次都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并制定和落实了“不廉洁一票否决制”,力争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能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江泽民关于党风建设的理论,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法规、禁令、规定,按照上级要求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积极开展“艰苦奋斗,廉洁从政”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全院干警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真正做到公正司法和廉洁从政。

在履行监督职责方面,能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本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每封举报信件都能做到认真对待,及时调查处理,并采用“拍肩膀”及谈心的方式帮助、提醒干警,使他们受到教育,及时改正。在干部拔选任用方面,能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支持纪监部门履行职责方面,能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纪监部门履行职责,对纪监干部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全省政法系统“五条禁令”、全市法院系统“六条禁令”。院领导率先垂范,全院干警自觉遵守,精神面貌有了进一步改观。禁令贯彻执行以来,无一例违反禁令的事件发生。此外,加强与人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政协 交办的事项,并及时答复;邀请人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有一定影响的案件的庭审,接受监督,选任了新一届特邀司法监督员,开展有效的司法监督活动,促进了公正司法和党风廉政建设。

“打铁还须自身硬”。无论在工作上,还是在生活上,我常常提醒自己做到“以身作则、以诚待人、以理服人、以德感人”。工作中兢兢业业,求真务实,坚持原则,不怕困难。并十分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严以律已,清正廉洁。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觉带头遵守院里的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始终牢记根本宗旨和自己的神圣职责,严格审判纪律,做到不为人情所左右,不为金钱而动心。面对为案件说情送礼者,我耐心说服教育,坚决拒绝。由于多种原因实在难以拒绝的,及时送交院纪检组处理。

当然,我所做的离党的要求和人民满意的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这样和那样的问题。主要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对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够深入,工作中开拓创新不够,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不够,确实存在对干警管理失之于“宽”和“软”的问题,攻克“执行难”的决心不,措施不多,对新时期怎样进一步做好法院工作深入研究不够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敏锐性、鉴别力,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牢记“两个务必”,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勇于开拓,与时俱进,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抓好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和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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