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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会诊是否要主治以上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2-19    阅读:

医院会诊制度
申请会诊是否要主治以上 第一篇

医院会诊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一般会诊应邀医师要在24小时完成,并写会诊记录。会诊医师必须由主治医师及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会诊时必须对病人进行体检及查看相关检查报告。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以避免专业设备仪器搬运。

三、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院内医师必须10分钟内到达。

四、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五、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股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股要有人参加,并报告分管院长,提出最后处理决定。

六、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填写申请单,经医务股同意,并派员参加,必要时并报院领导批准,由医务办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由申请科主任负责组织。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个别情况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七、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由医务股组织,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会诊制度及流程
申请会诊是否要主治以上 第二篇

会诊制度及流程

一、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 、会诊工作流程

1、科内会诊:由患者的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少于三个人员(不包括三个)参加的会诊,按单人会诊书写会诊意见,三个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形式书写会诊意见。

2、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后送达被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或被申请会诊人,由被申请科室主任安排合适的人员(或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会诊任务(一般要在2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人,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一般会诊,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并在会诊单上注明“急”字,应邀科室应在一小时内派医师前往。病情特别紧急可先用电话邀请,后补填会诊单,或在会诊单上注明“特急”二字,应邀科室必须立即派医师前往(20分钟内到达),不得延误。

4、院内大会诊:院内普通大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5、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处同意,由医务科与相关医院联系后再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方科主

任主持,必要时也可由申请方科主任携带病例,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例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三、会诊文书书写要求:

所在会诊均要在提出会诊当日在临时医嘱上书写会诊医嘱,小会诊由经治医师详细填写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下方会诊意见栏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书府会诊的日期、时间、经治医师要把会诊意见在会诊完成后的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记录;大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书写在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本中,经治医师要在会诊当日或次日把会诊总结性意见作为会诊病程记录单独一段书写,该次病程记录的标题要写会诊记录。

五、被会诊患者所在科室的经治医师要在该患者治疗转归(转院、出院)后将会诊的及时性、有效性及病人的病情诊治情况告知相关科室或相关医师,由医务科组织的大会诊要将书面反

四、 会诊制度分类:

按范围分: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按急缓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急会诊要求10分钟之内到位,普通会诊不超过48小时完成。

五、会诊人员资质:

正常上班时间,急会诊要求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普通会诊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非正常上班时间均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

会诊制度
申请会诊是否要主治以上 第三篇

会诊制度

会诊是解决患者诊断与治疗的手段之一,凡遇下列情况,应及时申请会诊:疑难危重病例需要有关科室协助诊治;重大手术前因病情复杂,涉及各专科知识,需要提供咨询或协助;收治非本专科病症,需要转科治疗等。会诊分为院内会诊(包括普通会诊、急会诊)、院外会诊(包括远程会诊)二种。如需院外会诊,原则上应在已进行院内会诊的基础上再进行院外会诊。我院的会诊制度是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职称的高低进行实施,即住院医师必须在主治医师的同意下,方可提出会诊要求;书写会诊单,主治医师必须签名确认。会诊工作必须由主治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完成。

一、院内会诊

(一)普通会诊

1、院内各科室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相关规定,需要邀请会诊时,由主管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同意并在会诊单上签名盖章后,送至应邀会诊科室。要求特殊专科会诊的病情较轻的病员,可自行携带会诊单到有关专科检查;少数确需携带病历前往检查者,必须由科室医务人员护送,不得将病历交给病员及其家属。

2、全院会诊:病情复杂需要申请全院会诊时,申请由科主任提出及决定应邀科室、医师名单和时间并在会诊单上签名盖章后送有关科室,同时上报医务科,医务科酌情派人参加。

3、综合病区特殊病员会诊:由二级及以上或副主任职称及以上医师提出并在会诊单上签名后送有关科室。如为危重疑难病例应报医务科备案,必要时报分管院领导。应邀科室应派副主任以上医师前往会诊。

4、门诊会诊:由首诊医师在门诊病历上写明本科情况和处理意见,提出会诊科室,立即让病员到相应的科室就诊;就诊时分诊导医应予以优先安排。如病情特殊或危重致病员无法行动时,首诊科室须电话通知会诊科室,会诊科室应立即派人前往会诊,会诊意见如实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5、应邀科室接到会诊单后,应派出主治以上的医师(综合病区特殊病员会诊除外)前往会诊。普通会诊应在48小时内完成(包括周六日和节假日)。

6、邀请会诊科室必须安排主治以上职称的经管医师,或当天高年资的值班医师,或科主任(全院会诊)陪同会诊,介绍患者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并做好会诊记录。

(二)急会诊

1、科间急会诊:在治疗或抢救急危重症病人时,须经会诊解决的紧急疑难问题时可申请急会诊。会诊单右上方需注明“急会诊”字样,送会诊单的同时应电话通知受邀科室。受邀科室二线值班医师须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

2、全院急会诊:遇病情突变、手术中突发紧急情况、危重病人抢救、特殊或重大灾害事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者需多科室急会诊时可申请全院急会诊。会诊应首先报请

医务科(非正常上班时间报请总值班)等上级领导部门,待批准后即电话通知相关科室主任。科室主任接通知后应立即亲自或安排副主任以上医师迅速前往,由医务科统一协调和指挥救治工作。会诊结束后,医务科和邀请会诊科室应对会诊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三)对会诊的要求

1、会诊医师应由具有主治技术职称或以上医师担任。

2、申请会诊科室送会诊单到会诊科室时,须携带会诊登记册一同前往。会诊登记册上须注明申请会诊科室、需会诊的病人姓名、住院号、收到会诊单的时间和医师签收栏目。会诊单送达时会诊科室时,接受会诊单的值班护士、或一线或二线值班医生必须在登记册上签名并填写签收时间,并及时告知会诊医师。

3、申请会诊医师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认真填写会诊申请单,盖本科室公章后送往应邀科室;同时应在会诊医师到达前做好会诊充分准备(如提供病历、各种检查及化验报告单以及会诊中可能需要的特殊器械等。)

4、医师会诊后应给予较明确的会诊建议及处理意见;对会诊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应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前去会诊。

5、会诊后若确定疾病属会诊科室病种或需会诊科室处理,会诊医师应提出转科建议。申请会诊科室应主动接受转科并协助处理,并认真写好转科记录。对暂不需要或不宜转科者,经治医师应细心观察,精心治疗,如病情一旦有变化应及时通知原会诊医师及其所属科室。

(四)会诊记录书写规定

1、会诊申请单由经治医师填写,主治或以上职称医师同意并签名;申请全院会诊须经科主任同意并签名。

2、会诊意见记录由会诊医师负责书写;多科会诊由参加会诊的各科医师分别书写并签名,经管医师负责汇总会诊意见,并记录在病历上,由上级医师签审。

3、会诊医师确定需转科或转院的,应写明具体时间和联系人。

二、院外会诊

(一)邀请院外专家会诊

1、各科室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患者要求,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医师会诊时,应征得科主任同意并签名,由经治医疗组负责人(三级医师)向患者说明会诊目的及费用等情况,患者同意(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征得其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并签署会诊知情同意单后,认真填写会诊申请单,经医务科审批后送住院处记帐,即可联系有关会诊单位,商定会诊专家和时间并通知医务科。非正常上班时间则由总值班负责协调,事后报医务科备案。

2、会诊申请单内容应包括拟被会诊患者的病情摘要、拟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称、会诊目的、理由、时间、费用等。待医务科审批后,邀请会诊的科室持公函直接联系会诊医院的医务管理部门和被邀医师。

3、省内会诊专家原则上在安全的前提下,由专家自行解决交通问题;特殊情况下也可由医务科联系总务处派车,申请会诊科室负责派人接送;必要时可由科主任派本科副主任以上职称的医师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外院会诊,或进行书面会诊。

【申请会诊是否要主治以上】

4、任何人不得擅自邀请外院医师来院会诊及手术。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不得提出会诊邀请:

① 会诊邀请超出我院诊疗科目或者我院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② 我院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的; ③ 会诊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④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6、会诊费根据《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7、院外会诊时原则上由科主任主持;科主任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时,应委托区长或医疗组长主持,相关医务人员应陪同会诊。涉及需要检查治疗或手术时,应邀请相关科室参加会诊。医务科酌情派人参加或主持院外会诊,特殊情况则由医务科领导或业务副院长主持。

8、会诊结束后,医务科应对会诊情况进行登记备案,邀请科室及时记录会诊意见,并将会诊情况回报应邀会诊医疗机构。

(二)应邀外出会诊

1、外院邀请我院医师会诊时,必须由外院医务部门与我院医务科联系,经医务科审批同意后安排副主任以上医师前往会诊;在职医师不得私自外出会诊。

2、点名我院医师会诊时医务科尽可能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如受邀者出差、患病等无法前往时,由医务科及时解释说明。对于会诊医师外出会诊可能影响我院正常业务工作,但会诊又确因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则由主管院长审批。

3、医务科决定派出会诊医师后,应为会诊医师提供必要的帮助。接受会诊邀请后因特殊情况不能派出会诊医师时,应及时通知邀请医疗机构。

4、医师外出会诊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如有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者,医院则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进行处理。

5、医师在会诊过程中自觉难以胜任会诊工作的,应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如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建议将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如果患者拟转入我院进一步诊治,应事先通知相关科室或医务科。

6、医师外出会诊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由邀请医疗机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必要时我院协助处理。

7、医师在会诊结束返回我院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和医务科,并将《外出会诊回执》交回医务科。【申请会诊是否要主治以上】

8、非正常上班时间紧急邀请会诊者,邀请科室应及时报告总值班,总值班转告医务科负责人或值班领导,并根据上述原则处理。

三、会诊管理制度

(一)我院会诊管理工作由医务科负责。

(二)医务科应加强会诊制度管理,建立会诊管理档案,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会诊登记册的检查和科间会诊的评价工作,并将会诊评价结果纳入科室目标责任管理,与科室、医师的考核工作相结合。

(三)各科室应对会诊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和定期评价,建立会诊管理档案,医务科将定期进行检查,评价结果作为科间评估和考核的依据。

(四)医师违反相关规定擅自邀请外院医师来院会诊、手术及擅自外出会诊,或者在会诊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规范、常规者,由医务科记入医师考核档案;情节严重者医院将依法严肃处理。

(五)会诊收费按医院财务规定统一管理。

(六)医师接受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到其他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或参加紧急救援行动的不属本规定范围。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会诊制度
申请会诊是否要主治以上 第四篇

第1篇:会诊制度

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申请会诊医师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如化验、X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1、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或专业会诊者,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或专业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科被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病房会诊

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会诊时,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3、急诊会诊

急诊科值班医师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或者直接电话通知和邀请。会诊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全程陪同,配合会诊及抢救工作。

4、院内大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个科室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科。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

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必要时分管副院长参加,由主治医师报告病历,经治医师作详细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5、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由主管病人的主治医师填写书面申请,包括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等情况,科主任签字送医务科批准。由医务科或相关科室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会诊由科主任、医务科主任或分管副院长主持。主治医师报告病情,经治医师作详细会诊记录。

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室主任审签,送医务科登记,报分管副院长审批。

6、外出会诊

外院指定邀请我院医师会诊,必须提供单位(医务科)介绍信,经我院医务科同意,办理外出会诊手续后方可外出会诊,否则由此发生的医疗纠纷或交通事故,由外出应诊医师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7、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申请会诊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核同意。

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会诊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学术民主。主持人要综合分析会诊意见,进行小结,提出具体诊疗方案。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第2篇:会诊制度

(一)院内科间会诊

1、会诊的提出:会诊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须详细填写申请单的申请会诊项目,简要重点描述病人的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时间具体到日,经主治医师审核并签宇。申请科室负责将申请单送达邀请会诊科室。特殊病人经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宇,可以特邀会诊医师。

2、会诊时间要求:一般会诊48小时内完成,如需特殊检查的轻病人,可预约时间到专科检查。院区内急会诊必须在10分钟内到位,(院址分散的酌情适当放宽时限)抢救须随请随到,危重病人可以电话邀请,被邀请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诊,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进行电话会诊。

3、会诊医师的资格认定:由有执业资质的总住院医师(二线)或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承担院内会诊工作。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该科其他同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代为会诊。对特殊或疑难重症病人需要专家或科主任会诊者,须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字。院内急会诊如二线医师正在手术或抢救病人,由三线医师或上级医师及时完成会诊。

4、会诊医师职责:详细阅读病历,了解病人的病情,亲自诊察病人,会诊后须书写会诊记录。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建议,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清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会诊时须有甲请科室医师陪同、介绍病情。

5、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病例,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自签署时起,病人的诊疗责任由转入科室负贡。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转入时,转入科室须确保病人不发生诊疗延误。抢救及危重病人须及时转入,确有困难时须上报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二)院际间会诊制度

1、疑难病例或特殊病例需请院际间会诊时,经病房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写好病人的病历摘要和会诊目的,确定请求会诊医院的相关专业(或会诊医师),报医务处,由医务处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时需有科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陪同,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诊记录。

2、院内外联合会诊由科室向医务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病历摘要。会诊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准备和会诊记录工作。

第3篇:会诊制度

一、科内会诊: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是指医院各科室因医疗需要而要求某一个科室给予的会诊。

1、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并填写会诊单,本医疗组主治及以上医师审查签字。应邀医师必须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一般会诊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2、会诊医师不能确诊或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应主动请本科上级医师再次会诊。请会诊科室医师认为会诊未能确诊时,也可主动提出再次请会诊医师的上级医师会诊。

3、同一科室会诊同一病人两次以上仍不能解决诊疗问题,原则上应由科室正副科主任会诊,并不得再收取会诊费。

4、超过5个专业及两次本专业会诊未能解决问题时及时申请全院会诊。

5、医务处有权指定有关会诊医师,被指定的会诊医师,应以抢救患者为第一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三、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急救时应在接到邀请会诊的通知(电话)楼内5分钟内,楼间10分钟内到达急救现场。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四、全院会诊:是指由科室根据病情需要或患者与家属自己提出的要求医院组织相关科室参加的集体会诊。

1、需要全院会诊的病例,原则上先由全科讨论,如仍不能确定诊断或治疗时,可向医务处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填写患者基本病情、会诊理由、要求解决的问题及所邀请的会诊科室,经科主任审查签字后上报医务处,医务处同意,确定会诊时间,再由医务处具体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会诊一般由科主任主持,医务处主管人员参加。

2、参加会诊医师必须是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

五、派出会诊:请会诊的医院必须持盖有该院医务处公章的介绍信、会诊单与医务处联系,并办理会诊手续。医务处根据会诊要求,通知科主任安排会诊医师。如果请会诊的医院点名会诊,科主任尽可能安排被点名医师前去会诊。派出急会诊应告知总值班或值班的院级领导。任何医师不允许私自外出会诊。违章者,发生任何意外,由外出应诊医师本人承担。

六、外请专家会诊:凡因患者病情需要邀请外地医疗机构的专家会诊或手术,严格依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和《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科室应提前三天写出正式书面申请单,包括会诊或手术病人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姓名、会诊或手术时间等内容,递交医务处(急会诊须征得医务处或主管院长同意)。经审批同意后,由医务处向拟邀请专家医师所在医院医务处递交申请单,并通知手术室,无医务处通知手术室将不予安排手术。(具体规定详见《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外国医师来院行医管理规定》及《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关于邀请外地专家会诊或手术的管理规定(试行)修订》)

七、会诊费管理:会诊费依照当时物价标准收取。由请会诊科室以会诊费记入患者住院帐单,并向被请会诊医师出具会诊凭据。会诊医师持会诊凭据每月底由科室统一登记造册并将原始凭据一起交到质控办,质控办将会诊费从请会诊的科室的支出中扣除。月底统一结算,将会诊费发给会诊医师本人。

八、会诊人员应认真负责,切忌敷衍了事,严禁迟到、缺席。

第4篇:乡镇卫生院会诊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特制定会诊制度。

二、定义

会诊的流程标准。会诊包括:科内会诊、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赴外院会诊。

三、职责

1、医务部主任负责制定和修订会诊制度。

2、医疗科室医师负责执行会诊制度。

3、医疗科室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会诊制度的执行。

会诊制度
申请会诊是否要主治以上 第五篇

XXX人民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是解决疑难复杂病症的诊断和治疗,它能够集思广益,及时确诊,制定有效的治疗方案。也是提高和培养医务人员能力的手段之一。为了规范医院会诊制度,以期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风险、减少医疗纠纷,结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XXX人民医院奖惩制度》,特制度本规定。

一、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病人病情超出本科范围,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二、急诊会诊

1.急诊会诊是指生命体征不平稳,本科室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或当班医师提出会诊申请,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并在会诊申请单注明“急会诊”和时间。慢性病或择期手术病种,不得申请急会诊。

2.特别紧急的会诊可电话邀请,但须及时补上会诊申请单,以便会诊医生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意见记录。

3.受邀会诊科室接到急会诊通知后原则上由当班最高级别医师前往,必须于10分钟内迅速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或拒绝。

4.会诊时患者的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应陪同受邀会诊医师,详细介绍病情并配合会诊抢救工作。会诊医师应做好会诊记录,对尚未处理完毕或危重病人应当负责随诊及交班。

5.对疑难、危重、抢救病人,会诊医师难以诊治时,应立即请示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参与会诊抢救。

6.急会诊应体现急、危、重的病情特点和医师迅速到位的责任心,确保会诊质量,否则追究当事医师责任。

三、科内会诊

1.科内会诊是指本科内疑难或重症病例以及诊疗技术难以解决的病例,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可由主管医师主动提出,经主治以上的医师同意后,科主任或上级医师召集本科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

2.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及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上级医师分析病情并提出诊断及治疗指导意见。

四、科间会诊

1.科间会诊是指患者病情超出或可能超出本科(专业)诊疗科目范围,需要其他科室(专业)协助诊疗。

2.会诊目的是为了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意见。

3.会诊流程:申请会诊由主治医师决定,并在会诊申请单上签名,提出会诊的要求和目的;会诊申请单送达会诊科室后,被邀会诊科室应选派有临床经验的本院医师前往会诊,疑难病例会诊由高年资主治以上医师前往(可指定专家)。

4.会诊要求:

(1)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

(2)被邀请科室常规会诊应在24小时内完成。要求当天会诊者,须于当天11时30分以前,将会诊单送达被邀请科室;每天11时30分之后送达者,将被视为受邀请科室可于第二天内完成会诊,如有特殊情况需尽快会诊时,由申请科室注明,或与受邀请科室联系申请。若会诊科室在收到会诊申请24小时内未履行会诊职责者,可向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投诉。

(3)申请会诊科室开具会诊单后需及时将会诊单送至受邀科室,会诊单送出后,患者主管医师及责任护士应交代好病人24小时内在病区等待会诊。会诊时若病人不在病房内,

科室护士承担联系、寻找工作,若15分钟不能找回病人者,由会诊医师上报医务科做相应处罚。

(4)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要详细检查患者,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立即请本科上级医师前来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并提出具体意见,供兄弟科室参考。

(5)会诊时,主管医师和同级医师应在场陪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讨论,明确诊断,确定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被邀医师的尊敬。

五、院内会诊(多学科联合会诊)

1.对涉及重症与疑难病例需多学科联合会诊者,由科主任申请,报医务科同意,同时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科,并准备好会诊的资料,确定会诊时间,由医务科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2.负责会诊的人员必须是主治以上职称医师,参加会诊的医师根据会诊目的和要求做好充分准备。

3.会诊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主任主持(科主任不在,可授权主治以上医师主持),主治医师负责报告病历,经治医师作好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科主任要检查会诊意见的实施情况。

4.医务科应派人参加,特殊情况请分管医疗业务副院长

参加。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专家)

1.对象为本院不能解决或重症的疑难病例,可聘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患方提出会诊要求的,指征可适当放宽。

2.由科主任(或副高以上医师)提出申请,报医务科(非正常上班时间报医院行政值班),经请示分管业务副院长同意。由医务科与有关医院医务部门联系,确定邀请的人员、会诊时间及需解决的疑难问题,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

3.申请会诊的科室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会诊时,由申请会诊的科主任主持,必要时可请主管院长、医务科长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情,分管住院医师作会诊记录。

4.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医务科批准,带介绍信前往会诊。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院外会诊亦可采取电话会诊、书面会诊或远程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

七、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申请会诊是否要主治以上】

1.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医院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如无医院派遣自行外出会诊者,如发生医疗纠纷,后果自负。

2.外出会诊医师必须为本院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应对相应疾病学有所专,能够较好指导外院诊疗工作。

2015会诊制度
申请会诊是否要主治以上 第六篇

第1篇:会诊制度

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申请会诊医师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如化验、X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1、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或专业会诊者,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或专业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科被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病房会诊

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会诊时,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3、急诊会诊

急诊科值班医师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或者直接电话通知和邀请。会诊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全程陪同,配合会诊及抢救工作。

4、院内大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个科室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科。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

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必要时分管副院长参加,由主治医师报告病历,经治医师作详细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5、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由主管病人的主治医师填写书面申请,包括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等情况,科主任签字送医务科批准。由医务科或相关科室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会诊由科主任、医务科主任或分管副院长主持。主治医师报告病情,经治医师作详细会诊记录。

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室主任审签,送医务科登记,报分管副院长审批。

6、外出会诊

外院指定邀请我院医师会诊,必须提供单位(医务科)介绍信,经我院医务科同意,办理外出会诊手续后方可外出会诊,否则由此发生的医疗纠纷或交通事故,由外出应诊医师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7、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申请会诊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核同意。

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会诊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学术民主。主持人要综合分析会诊意见,进行小结,提出具体诊疗方案。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第2篇:会诊制度

(一)院内科间会诊

1、会诊的提出:会诊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须详细填写申请单的申请会诊项目,简要重点描述病人的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时间具体到日,经主治医师审核并签宇。申请科室负责将申请单送达邀请会诊科室。特殊病人经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宇,可以特邀会诊医师。

2、会诊时间要求:一般会诊48小时内完成,如需特殊检查的轻病人,可预约时间到专科检查。院区内急会诊必须在10分钟内到位,(院址分散的酌情适当放宽时限)抢救须随请随到,危重病人可以电话邀请,被邀请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诊,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进行电话会诊。

3、会诊医师的资格认定:由有执业资质的总住院医师(二线)或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承担院内会诊工作。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该科其他同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代为会诊。对特殊或疑难重症病人需要专家或科主任会诊者,须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字。院内急会诊如二线医师正在手术或抢救病人,由三线医师或上级医师及时完成会诊。

4、会诊医师职责:详细阅读病历,了解病人的病情,亲自诊察病人,会诊后须书写会诊记录。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建议,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清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会诊时须有甲请科室医师陪同、介绍病情。

5、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病例,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自签署时起,病人的诊疗责任由转入科室负贡。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转入时,转入科室须确保病人不发生诊疗延误。抢救及危重病人须及时转入,确有困难时须上报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二)院际间会诊制度

1、疑难病例或特殊病例需请院际间会诊时,经病房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写好病人的病历摘要和会诊目的,确定请求会诊医院的相关专业(或会诊医师),报医务处,由医务处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时需有科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陪同,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诊记录。

2、院内外联合会诊由科室向医务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病历摘要。会诊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准备和会诊记录工作。

第3篇:会诊制度

一、科内会诊: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是指医院各科室因医疗需要而要求某一个科室给予的会诊。

1、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并填写会诊单,本医疗组主治及以上医师审查签字。应邀医师必须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一般会诊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2、会诊医师不能确诊或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应主动请本科上级医师再次会诊。请会诊科室医师认为会诊未能确诊时,也可主动提出再次请会诊医师的上级医师会诊。

3、同一科室会诊同一病人两次以上仍不能解决诊疗问题,原则上应由科室正副科主任会诊,并不得再收取会诊费。

4、超过5个专业及两次本专业会诊未能解决问题时及时申请全院会诊。

5、医务处有权指定有关会诊医师,被指定的会诊医师,应以抢救患者为第一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三、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急救时应在接到邀请会诊的通知(电话)楼内5分钟内,楼间10分钟内到达急救现场。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四、全院会诊:是指由科室根据病情需要或患者与家属自己提出的要求医院组织相关科室参加的集体会诊。

1、需要全院会诊的病例,原则上先由全科讨论,如仍不能确定诊断或治疗时,可向医务处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填写患者基本病情、会诊理由、要求解决的问题及所邀请的会诊科室,经科主任审查签字后上报医务处,医务处同意,确定会诊时间,再由医务处具体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会诊一般由科主任主持,医务处主管人员参加。

2、参加会诊医师必须是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

五、派出会诊:请会诊的医院必须持盖有该院医务处公章的介绍信、会诊单与医务处联系,并办理会诊手续。医务处根据会诊要求,通知科主任安排会诊医师。如果请会诊的医院点名会诊,科主任尽可能安排被点名医师前去会诊。派出急会诊应告知总值班或值班的院级领导。任何医师不允许私自外出会诊。违章者,发生任何意外,由外出应诊医师本人承担。

六、外请专家会诊:凡因患者病情需要邀请外地医疗机构的专家会诊或手术,严格依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和《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科室应提前三天写出正式书面申请单,包括会诊或手术病人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姓名、会诊或手术时间等内容,递交医务处(急会诊须征得医务处或主管院长同意)。经审批同意后,由医务处向拟邀请专家医师所在医院医务处递交申请单,并通知手术室,无医务处通知手术室将不予安排手术。(具体规定详见《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外国医师来院行医管理规定》及《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关于邀请外地专家会诊或手术的管理规定(试行)修订》)

七、会诊费管理:会诊费依照当时物价标准收取。由请会诊科室以会诊费记入患者住院帐单,并向被请会诊医师出具会诊凭据。会诊医师持会诊凭据每月底由科室统一登记造册并将原始凭据一起交到质控办,质控办将会诊费从请会诊的科室的支出中扣除。月底统一结算,将会诊费发给会诊医师本人。

八、会诊人员应认真负责,切忌敷衍了事,严禁迟到、缺席。

第4篇:乡镇卫生院会诊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特制定会诊制度。

二、定义

会诊的流程标准。会诊包括:科内会诊、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赴外院会诊。

三、职责

1、医务部主任负责制定和修订会诊制度。

2、医疗科室医师负责执行会诊制度。

3、医疗科室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会诊制度的执行。

4、医务部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全院会诊制度的执行。

5、院长负责监督和检查医务部主任会诊制度的执行。

四。程序

1、会诊对象

急诊、门诊、住院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特殊病例和三日未确诊病例。

2、会诊人员资格

原则上会诊人员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紧急情况下除外。

3、会诊申请

(1)科内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向科主任提出口头会诊申请,科主任批准后执行。

(2)科间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主治医师以上资格医生审核签字,送达被邀请的科室执行。

(3)急诊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立即送达被邀请科室执行。病情特别紧急可在会诊单上注明“特急”,立即送达被邀请科室执行,或用电话邀请先执行,后补写书面会诊单。

(4)院内会诊申请

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或总值班批准。由临床部或总值班通知受邀请科室后执行。

(5)院外会诊申请

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批准。

医务部负责与有关医院联系,发出邀请函;紧急情况时,可由医务部派人派车前往;必要时也可由申请会诊科主任携带病历,陪同患者到外院会诊;也可将电子病历资料,网上转发有关医院,进行远程会诊。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申请

由院外医院邀请,填写院外会诊邀请函,医务部审核后,上报院长审批。

4、会诊人员

(1)科内会诊人员

由本科室主任主持和召集,科室内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2)科间会诊人员

由本科室主任主持,被邀请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情况除外。

(3)急诊会诊人员

被邀请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情况除外。

(4)院内会诊人员

由医务部主任主持,应由被邀请科室主任或专家担任,医务部确定会诊时间及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5)院外会诊人员

由医疗院长主持,应由市级以上三级甲等医院科主任或专家担任。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人员

由我院科主任或专家担任,在不影响本院工作的前提下前往。

5、会诊时间

(1)科内会诊时间

由本科主任根据情况自行按排。

(2)科间会诊

在接到会诊单2小时内完成,如需专科会诊的病情较轻的患者,可由医护人员带领到专科会诊。

(3)急诊会诊

必须在接到书面申请单后10分钟到达会诊科室,病情特别紧急会诊必须在接到书面申请单或电话后10分钟到达会诊科室(),不得延误。

(4)院内会诊

在接到书面申请单后12个小时内完成。

(5)院外会诊

应有临床部与院外受邀请单位协商后确定时间。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时间

应由临床部确定。

6、会诊记录

所有会诊均由主管医生填写会诊申请单,汇报病情。受邀会诊医生会诊完毕后,要在会诊患者病历中详实记录会诊记录,会诊记录上要有会诊医生的手写签名,并归档到病案中。

2015抢救工作制度
申请会诊是否要主治以上 第七篇

第1篇:抢救工作制度

1、各科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和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对重大抢救需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并立即呈报院领导,凡涉及法律规定,要报告有关部门。

2、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情况一般不得占用。

3、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力求齐全完备,定人保管,定位储存,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4、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5、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6、无菌物品须注明消毒日期,超过一周重新灭菌。

7、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8、抢救时对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抢救过程中要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用药要准确。

9、对危急病人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10、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等要详细交代,所有使用后的药品安瓿,须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加以复核。

11、要及时与病人家庭及单位联系。

12、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第2篇:抢救工作制度

一、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其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二、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三、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及物品应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五、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六、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再执行;保留安瓿以备事后查对。及时记录护理记录单,来不及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七、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八、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并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第3篇:危重新生儿抢救制度

一、、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监护制度

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产科抢救小组成员,主管医生、主治医生,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并报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组组长。

2、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3、由一名护士专人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准确记录,随时向有关医生报告,及时处理。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负责详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开出医嘱及有关项目检查。

5、严格执行医嘱,精心做好各项护理,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抢救室安静、整洁。

7、医生、护士认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记录外,还须做好床前交班。

二、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2、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接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处置。

3、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4、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3、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转。对下级医院转入的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医生在孕早期建卡时,应详细询问病史及分娩史,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按高危评分标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登记及高危标记,并进行高危妊娠的专册记录,实行专案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严密追综随访。

2、严格执行高危门诊诊疗常规,对疑难危重病人处理有困难时,应及时主动请上级医师会诊。

3、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必须进行登记,反馈病情;高危转归后,仍回原单位进行交流管理。

4、高危孕妇必须要求住院分娩。入院后,医务人员必须详细了解病史,进行有关检查,针对病情做好解释安慰、卫生宣教工作,以解除病人的恐惧和顾虑,严密观察病情,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人应分别安置,病情严重时,应保持镇静,注意不影响其他病人。

6、保持病房安静,保证病人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不在病人休息时间内进行检查与治疗。

7、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每天早晨进行开窗通风一次,大小便器随时洗涮,痰孟和垃圾要及时处理,保持清洁卫生。

8、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五、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制度

1、凡高危孕产妇或估计在分娩当中可能对新生儿有危害的,在分娩时均应提前通知儿科医生到场,并做好对新生儿窒息复苏的一切准备。

2、妇产科医生或助产士要密切配合儿科医生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

3、儿科医生在新生儿出生和出院时要进行体格检查。对母婴同室的新生儿做好医疗保健工作,每天至少查房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转儿科治疗。

4、保健科、产科、儿科医生要密切配合,从孕期、分娩期到产褥期共同管理高危围产儿。

5、儿科医生要向家长交待新生儿情况,指导并教育母亲有关新生儿护理知识。

6、保健科与儿科共同做好高危新生儿随访工作。

五、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急危重症病例讨论会:凡遇急危重症病例,应立即组织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2、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二次手术病例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提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对需二次手术的病例,必须提出手术理由。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3、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七、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1、加强对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积极、及时、有效地进行抢救,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

2、遇有危重病人抢救时,应立即报告急救小组组长组织抢救,同时向院长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凡正在抢救的危重病人,要常规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上报医务科、家属或单位,留一份进病历。并对其病情的发展和预后作详细交待和说明,做好思想工作。

4、凡经抢救的病人,必须详细记录病情变化及治疗经过和效果,及时总结分析情况,以便补充、修改或调整治疗方案。必要时应请求紧急会诊。

八、急救药品、设备管理制度

1、抢救室(产房)的急救药品要加强管理,实行四定:定人员管理、定基数保存(用后及时补足)、定位置存放,定时间检查,发现过期失效或变质药品及时清理,及时补充,保证抢救药品随时有用。管理人员每天检查一次,护士长每周督查一次,护理部每月督查一次。分管领导随时进行抽查。

2、所有配置的仪器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一律不准外借及随意挪动位置(如特殊情况必须外借时应经有关领导批准),

3、保持仪器清洁,所有仪器用后必须及时清洁消毒,如有损害,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修理,保持抢救设备功能状态。

4、产科医护人员必须掌握抢救室各种监护设备的使用。

九、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1、配血和输血工作人员应有高度责任心和熟练的操作技术,以保证病员输血安全。

2、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履行审批手续。

3、输血前要与患者或家属进行谈话并签字。

4、输血前常规定血型并使用正确的交叉配血方法。

5、确保输入血与病人血无相斥性,必须有2人同时核对,确认血液或血液成份及接受输血的病人两者正确无误并签名。

8、严格执行“三查八对”。查血液有效期及容器(袋)、查血液质量、查输血装置;对病人姓名、床号、住院号、血袋号、血量、血品种、血型、交叉配血化验单,也包括献血员姓名、血型、编号、交叉配血化验单等。

7、不能将药物加入血液或血液成份中一起输注。

8、根据病情决定输血速度。原则上是开始速度应慢,5ml/分,观察10~15分钟无异常后适当加快速度,急性失血性休克或心功能差者酌情加快或减慢。

9、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和操作规程,实行一人一针一管,

10、输血后,应将输血反应记录卡于24小时内送回血库,瓶内余血应保留24小时,以备发生输血反应时复查。

十、接受转诊病人情况反馈制度

1、建立母婴安全绿色通道,保证辖区内高危孕产妇转诊24小时畅通。

2、转诊单位按上级要求填写好高危转诊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存转出单位,一份交接诊单位)。

3、接诊医生应详细了解病情和用药情况,做好交接班工作,必要时参与抢救,并做好院前急救记录及接诊有关登记。

4、在病人出院后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用电话反馈给转诊单位的妇产科。如由医生送来的高危孕产妇,当时已作出了诊断的,应立即将情况反馈给医生,并嘱转诊医生参与处理,以提高其业务技术水平。

5、每月4号前将上月的高危孕产妇数字上报保健科,每年10月4号前将全年高危孕产妇的花名册上报保健科。

十一、孕产妇工作流程图制度

十二、业务培训制度

1、由医院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兼管。医务科、护理部负责日常工作及计划并具体实施。

2、培训时间:每年对急救小组人员进行至少2次的培训和演练。

3、培训内容:职业道德、各种抢救常规、急救仪器的使用、心脏骤停人工复苏技术、急性心功能衰竭、失血性休克的抢救、合理用血、急救药品的使用等。

十三、抢救小组工作制度

1、抢救小组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保证通信畅通,随叫随到,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2、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3、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4、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认真、及时书写有关记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如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5、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再执行;保留安瓿以备事后查对。

6、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7、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并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8、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及物品应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2015放射科工作制度
申请会诊是否要主治以上 第八篇

第1篇:放射科工作制度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2、在开机摄片前必须审阅申请单,按照临床医师的要求及部位摄片。做到动作轻柔,体位正确,操作熟练。

3、凡需脱去衣服,除去装饰品及衣袋物品的有关检查,必须向病人说明,由病人自己处理,并协助妥为保管。对女病人的检查,原则上应有第三者在场,或请家属陪同。

4、特殊部位的摄片或急诊摄片必须待湿片结果合格后方能让病人离开,凡需重新摄片者应及时提前通知病人。

5、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不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

6、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写的诊断报告应经上级医师签名。

7、每天集体阅片,经常研究诊断和投照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8、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放射防护工作。各工作室应保持整洁,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9、放射科X线机应建立专柜专人管理,定期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重大维修或更新应有书面报告,经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10、放射药物应专人保管,按计划补充,安全使用。

11、放射科建立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并认真交接班工作。

放射科工作人员防护制度

1、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防护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2、要经常检查防护物的防护效能,各种放射源只准在国家规定允许剂量的条件下使用,避免工作人员接受超量照射。

3、放射专业工作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暴露于原发射线束之中,在不影响诊疗质量的情况下,尽量缩短照射时间,设备允许时,尽可能采取遥控和远距离操作。

4、从事放射线工作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并按规定享受放射假。白细胞4000/mm3以下或血小板7万/mm3以下者,暂时脱离接触放射线,并给于治疗。

5、长期从事放射线工作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保健待遇。

集体阅片和报告审签制度

1、每日应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召集全体医师、技术人员以及实习进修人员参加阅片讨论会,讨论研究前一天或当天的有关检查或疑难病例。

2、书写报告时应详细阅读申请单,了解检查部位,明确检查目的,核对X线编号。

3、报告填写要做到项目齐全,层次清楚,字迹清晰工整,客观地反映X线影象的特点,参照临床有关资料按观察—分析—综合—判定的阅片步骤得出正确的诊断意见。

4、为保证诊断质量,X线诊断报告单除当班医师签名外,应经主任或主治医师审查批改后签发。

X线片保管借用制度

1、X线片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

2、建立X线片诊断索引,由放射科医师逐日编制。

3、使用X线片应注意保护,防止遗失、卷折、损坏、或在照片上划线。

4、本院医师因教学或科研需要多数X线片时,可办理借用手续,定期归还。

5、院外借片一律收押金20—50元。借片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逾期不还者,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6、X线片保管室须有防火、防潮设备及措施。

第2篇:放射科工作制度

1、放射科除行政工作时间外,包括非办公时间和节假日,均安排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各项x线检查,需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查;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3、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方法;特检摄片和重要摄片待观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

4、危重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5、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写的报告,应经上级医师签名。

6、X线片、数据资料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照片、数据资料应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师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医务科批准外,应有一定的手续,以保证归还。

7、每天集体阅片,经常研究诊断和投照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8、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景象健康检查,并妥善安排休假。

9、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线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

放射科安全工作制度

1、本科安全领导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工作。树立安全生产、安全第一、安全重于一切的思想。

2、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对全科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防范于未然。

3、技术组负责对全科各种机器设备定期进行保养,发现问题按程序及时上报。

4、科室各种设备、电器在下班时关机、切断电源。(阅片室内的所有电器、设备由值班医生负责,其余由技师负责)。

5、设备网络系统管理小组要加强对全科网络使用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管理、建立网络安全运行的应急措施和方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分管业务技术的主任及诊断组组长应定期对全科各种医疗文书和各种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定期通报全科,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7、护理组负责全科药品,一次性用品的管理、使用、毁形、分类及手术间的消毒,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8、严格地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曝光条件,保护受检者非照射部位及陪伴。防止电磁辐射及污染环境

的事故。

9、严禁使用电炉、防火防盗,值班人员应注意关闭门窗、电源,坚守岗位。

10、遇雷雨天气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插头,严禁开机使用各种设备。

11、凡违反安全工作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放射科急诊制度

1、凡急诊科请检项目、住院抢救及手术中必要的放射检查均列为急诊任务,应立即进行放射检查。会同临床医师作出临时初步诊断,最终结论以书面报告为准。

2、凡属危重病人及检查中可能出现意外的病人,临床医师必须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到场监护,由放射诊断技术人员共同配合完成检查工作。

3、各科室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在影像申请单上签注“急”字,申请目的及检查部位均应填写明确。

4、检查时,必须强调安全、快速、细心、谨慎,及时签发诊疗报告。遇疑难诊疗问题,应请上级医师指导处理。【申请会诊是否要主治以上】

5、急诊报告及时发出,并注明患者住址或电话号码。次日对科内留档资料应经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复审,如发现差错立即纠正并迅速通知经治医师或患者,以利及时治疗。

CT室工作制度

1、CT室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从事普通X线诊断、技术操作工作经验,并经过专业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CT检查。CT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在保证稳定使用和具有上岗证的人员中定期轮转。

2、CT室应配有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定机、定岗监护操作。

3、CT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平诊病人随到随检查,介入性治疗、检查等均需预约进行。

4、CT诊断医师扫描前应审阅申请单,了解病情,提出扫描计划。扫描人员按规定常规程序操作,在常规以外的选层、加层等应和诊断医师共同探讨,扫描结束要准确填写各种规定记录参数并签名。诊断医师必须及时阅片、书写或打印并按时送检查报告。

5、CT造影检查前必须确认静脉法碘试验阴性及无其他禁忌症者才能增强,注入造影剂后应随时注意有无不良反应,扫描结束,患者离开机房后,仍应在候诊室处观察15分钟,以防碘迟发反应。

6、特殊造影的病人,由临床医师陪同并协助完成检查。

7、对垂危与强化过敏的病人的抢救,由值班医师和放射科护士组织并负责实施。

8、每天集体阅片研究解决诊断中的疑难问题和评价胶片等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书写报告规范,诊断报告必须经上级医师审核、签名。

9、CT片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有重要作用,全部CT片须上索引片、归档、统一保管(因病人有一份复制片)原则上不外借。

10、CT装置是医院的重要大型设备,为维护CT机的正常运转,除CT室专业技术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上机操作。

11、CT机每日开机后应连续使用。为减少机器耗损,工作完毕关机后,一般不再开机(急诊除外)。操作人员每天例行填写运行记录:包括运行状况、故障现象以及开机、关机时的验机情况并进行交接班。

12、各室机房凡要求达净化室标准者,应保证达到恒温、恒湿、无尘要求。

13、CT机房内所有设备和各项设施由专人负责,在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共同作好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定期校正各种参数,保证设备正常准确运转。

14、非本室医技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设备控制室。

15、作好放射防护,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妥善安排休假。

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1、放射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从事所限定的放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按法律要求定期接受检查,个人计量检测及防护知识培训。

3、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和检查。

4、制定并落实放射事故预防措施与应急预案,发生放射事故应按有关规定报告。

5、注意掌握X线检查的适用范围,正确合理地使用X线检查。

6、放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

7、当正在进行X线检查时,其他人员不应留在机房内,当受检者需要携扶时,对携扶者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放射科阅片、报告及报告审核制度

1、科室实行集体阅片会诊制,每天上班后10分钟准时阅片。阅片时间不得谈论与其无关话题。

2、阅片由审核医师主持,选出疑难病例和典型病例进行讨论和示教,以便集思广益,提高诊疗质量。

3、读片应密切结合病史、体格检查及其他必要的检查资料进行充分讨论,遇疑难问题时,可协同超声、核医学和各有关科室会诊解决。

4、出报告时,要仔细核对片号、科别、姓名、性别等,防止差错事故发生。报告书写字迹要工整、规范,描述和分析应符合规范要求。对进修实习生所写报告要认真检查、修改并签名。

5、诊疗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遇有特殊情况,应向患者说明原因;急诊报告注明检查时间(时、分)和报告时间(时、分)。

6、为防止漏诊,尽量减少误诊,科室指定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轮流负责审核日常诊断报告;审核已经出具的急诊报告并更正有误的急诊报告,出具正式报告;负责复核特殊阳性发现,更正报告并签字。除节假日、夜诊、急诊外,所有报告必须有审核医师签名后才能出科室。

放射科造影检查制度

1、医师必须正确掌握造影检查的适应症与禁忌症。

2、各种造影必须向受检者及家属说明该项检查的利弊及注意事项,并签定《特殊造影检查同意授权书》。

3、使用离子型造影剂前,必须进行点过敏试验,并注意有无过敏反应。

4、造影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并按照各项造影操作规程进行检查。

5、造影时,应备有急救药品和抢救需用器械,并熟悉急救方法。一旦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应迅速对患者进行抢救处理,并请有关科室协助抢救。

6、造影后,应向受检者交代注意事项。

放射科查对制度

1、接收各科诊疗申请单时,要查对填写是否符合规范;查对初步诊断、部位与检查目的是否相符;查对交费手续是否完备。

2、技师和医师进行检查、诊疗及签发报告等各环节均需查对片号、姓名、性别、年龄、申请科别、住院号(门诊号)、检查部位和目的,防止差错。

3、在诊疗过程中,应查对造影剂及药品的名称、剂量、浓度、用法;查造影剂及药物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查患者有无碘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查使用药物有无配伍禁忌。使用大剂量造影剂或危重病例术前,应查安全急救措施是否完备,并注意术后反应。

第3篇:放射科规章制度

一、放射科工作制度

1、按照临床医生填写的要求透视检查项目进行透视,遇到可疑病例应建议摄片检查。

2、根据临床医生填写的要求摄片检查部位决定摄片规格,并登记编号,认真、及时做好摄片和报告工作。

3、各种造影必须预约登记,发放《病人术前注意事项单》,写好摄片检查报告。

4、精神病人检查时,必须由家属或工作人员陪同,以防意外,不合作病人应经临床医生初步治疗,安静合作下检查。

5、建立各种位置投照条件,保证片子质量。

6、在科主任领导下读片,报告描述客观,字迹清楚,填写完整。结合临床定期检查影像与诊断报告质量。

7、遇到疑难病例请临床医生参与讨论,或送外院会诊。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8、图像资料统一保管,专人负责。借片需办理借片手续。

9、暗室保持整洁干燥不漏光。

10、装卸片子与冲洗均按暗室操作顺序进行。

11、保持片子不过期,不受潮,暗盒不污染,不发霉,及时更换药液。

12、发现差错事故及时讨论找出原因,并作好登记,提出改正措施。认真开展室间与室内质控工作。

13、下班前关闭所有机器,搞好机房、办公室卫生及环境卫生等。

14、未经科主任或院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为外来人员免费进行各种检查。

二、放射科借片制度

1、住院病人借片时,由临床医生填写借片单,片子及时归还。

2、外借摄片,有关人员须填写借片单,并经医务科批准,要求期限内归还。每张照片付押金。

3、职工借片须填写好借片单,阅毕须及时归还。

三、放射科安全制度

1、下班前要检查关闭机房所有电器。

2、暗室工作时除恒温器外,关闭窗和红灯。

3、下班前办公室门窗和水电需关闭。

4、工作人员和检查病人严禁在机房和暗室吸烟。

5、指定专人作好安全记录。

四、放射科接诊登记及资料保管制度

1、详细了解申请检查病人病情和检查目的,根据不同要求准确预约。

2、复诊病人,须查找其初诊检查资料,与复诊资料对照诊断。

3、为便于查询,登记时需注意资料准确、完整,同时必须注意避免同姓或同音者错号、重号。

4、按日期分类保管好各类检查申请单。

5、影像资料刻录入光盘后,将光盘按时间排列保管,注意避免光盘损伤。

6、病人取片时注意核对、签字,避免发错片。

7、院内借片需经病人经治医生签字,病人借片需本院医务科加章同意,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及时归还。

8、对各种查询需尽力做好解释工作,热情对待病人。

9、每月初将上月工作量统计后上交科主任,以便科主任及时了解科室工作动态。

五、导管室消毒隔离制度

1、严格限制非相关人员进入导管室,进入人员必须戴口罩、戴帽子、换鞋、更衣。

2、坚持清洁卫生制度,每天紫外线消毒一小时,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

3、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定,术中应注意自己及他人有无违反无菌操作,并及时纠正,尽量缩短操作时间。

4、浸泡消毒的容器上应标明消毒液更换时间,并定期更换,每日监测浓度。

5、严格执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规定,一次性使用导管不得重复使用。

6、加强不界定器械的消毒,应按照去污、清洁、灭菌的程序进行处理。

7、连台手术时,医护人员应更换手术衣,地面及器械台用消毒液消毒,并作空气消毒。

2015年皮防所工作计划
申请会诊是否要主治以上 第九篇

2015年皮防所工作计划

为建设全州一流的皮肤病防治专业机构,为全州各族人民提供优质满意的皮肤病诊疗技术服务,有效保护全州各族人民身心健康,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所二○一四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和州卫生局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单位改革,狠抓基础管理,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完善服务措施。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转变观念,实现思路创新、管理创新,积极开展技术年、服务年活动,达到技术上档次、服务上水平,大力推进科技兴所,人才强所战略,力求在学科建设、技术创新、绩效创新、文化建设、医疗服务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医疗环境和硬件设施进一步完善,服务态度进一步好转,综合实力明显增强,职工待遇进一步提高,不断开创麻风、性病、皮肤病专科医院的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把我为病人服务,转变为病人让我服务,构建和谐平安医院。各项工作严格按照二级综合医院管理评价标准展开,严抓制度落实,规范服务行为,强化环节质控,深化服务内涵,规范制度建设、硬件建设,人才建设、行风建设,培育特色优势,强力推动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实现稳健、快速、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党风廉政、文化建设

积极推进医院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高度重视文化建设,不断培育、发掘、丰富医院文化内涵。通过思想文化的引领、行为文化的规范、制度文化的约束、物质文化的展现,大大增强医院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以此塑造医院形象,提升医院品位,彰显医院实力。

1.坚持教育先行,规范制度建设,将医院的文化建设理念注入医德医风建设的各项措施之中,在医院营造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文明服务、弘扬正气的思想氛围,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凝聚团队合力,提升品牌形象。

2.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强化共产党员在医院改革、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医疗行风建设中作表率,在医院发展中作表率。

3.进一步抓好制度规范的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严格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杜绝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红包"和开单提成,小病大治等现象。规范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

4.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坚定地实施"科技兴院"战略,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和为患者服务的能力。医院文化建设立足于以病人为中心,围绕病人的需求来进行,转变服务观念,增加服务内容,简化服务程序,优化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院内绿化美化、环境卫生、设备设施物品摆放规范;规范墙体文化,标牌整齐美观,内容健康文雅,电子屏、公示牌(栏)内容及时更新,有吸引力;适时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定期组织业务竞赛活动,将业务工作融入文化娱乐,增强工作凝聚力。

(二)医疗质量管理

1.加强科室自身建设

科主任作为科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科室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相关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认真落实文山州皮防所各项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的督查落实工作。

规范查房和交班制度。查房内容包括:医师交接班,包括科室实际交接班进行状况和书面记录的进行。医务科、护理部每周组织定期查房,每天检查各项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和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每周一、三、五科主任查房,周二、四、六、日中级职称以上医师查房,严格执行护士坐班制度,规范医疗护理交接班,严格考核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发现问题现场指导现场纠正处置并及时报告,对违反各项制度或执行不到位者追究责任。

2.提高病案质量,防范医疗纠纷

(1)加强医护人员责任心爱岗敬业教育,规范医疗行为,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增强法律意识,进一步落实医疗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防范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2)加强医疗文书书写的规范,提高病历内涵质量,树立一种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书写病历的责任感。病历质量反映了医院的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是医院等级评审的重要指标之一。医疗文书书写作为质量管理的重点,要以抓好病历质量带动整个医疗工作。对新来的年轻医生进行岗前病案书写培训,使之熟悉病案质量标准,掌握病案书写格式和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和本省制定的病案书写规范。对每份病历认真进行检查。在将病历送交档案室之前,必须对每份病历进行认真地检查,发现错写或漏写应及时纠正补上签名,保证甲级病历率≥90%,无丙级病历。加大平时抽查力度,同时对全所住院医生病案进行检查评比。

(3)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的监控措施,完善感控管理制度。按照医院感染规范要求,认真做好院内感染监测工作并执行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对不按操作程序操作造成的差错追究责任。加强对重点部门和薄弱环节的监测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及时通报和反馈医院感染信息,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努力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

3.合理实施检查、治疗和用药。切实按照病情合理实施检查、治疗,必要的检查、治疗一项不能缺,不合理的检查、治疗一项也不能查治。用药以有效、质优、价廉,先国产、后进口,先一线、后二线三线的原则,合理用药,切实为病人减轻负担。

4.加强急救药品管理。根据药品种类和性质分别放置,并按要求贮存,标签规范,逐日检查,随时领取补充,保证应用,防止积压。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受潮变质、过期失效。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训,促进医院稳步发展

1.多渠道引进人才、积极向上级人事部门申请,适当放宽招聘条件,招聘紧缺医学人才充实专业队伍,一是积极做好医学院校毕业生的紧缺和常规招聘工作;二是从基层选调专业技术人才;三是面向社会招聘补充专业人员的不足。

2.加强对现有人才的在职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努力培养学科带头人,邀请上级专家教授讲课、咨询、坐诊12人次,选派省级以上医院进修及短期培训技术骨干30人次,培养学科技术带头人10名。

3.健全完善培训带教管理考核制度,对新进入或新招

聘人员重点进行麻风病、性病及各种皮肤病防治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诊断技术培训,见习期内必须基本掌握麻风病、性病及常见皮肤病的常规诊断和治疗,按规定取得执业资格。

4.加强三基三严全员训练,定期进行培训考核,不断提高在职人员技术水平是保证医疗质量的首要条件,必须不断加强学习,做到中级职称以上人人有技术专长、有诊疗特色。

①每年定期选派医生参加国内麻风、性病、男性、整形、皮肤病专题学术会议,紧跟国内外医学最新进展。

②每周开展一次科内业务学习,讲座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进展。

③医生必须熟悉三级甲等医院综合科技术。新进科人员必须经心肺复苏等急救技术培训并达要求后方能上岗。

④全所各级人员必须参加医学继续教育。年培训次数不少于四次,培训率≥90%,合格率100%。

⑤组织培训演练,提高应急能力。从如何对病人评估、如何与患者进行良好沟通、服务礼仪注意事项三个方面出发,进行护理操作演练,提高操作技能,规范操作,在临床护理工作中为患者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护理服务。通过多个角度、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演练加速医生应急能力的提升。

5.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公文写作水平。围绕公文格式、行文规则、公文拟制、公文处理等方面进行系统的讲解培训,行政文书由办公室负责,按公文规范审核,不合格文书退回重写;医疗、护理、检查治疗文书由医务科、护理部审核通过方可归档,财务文书严格按规定规范,努力提高每一位职工的公文写作水平。

6.加强文明礼仪培训,规范服务行为,对患者精心治疗,细心呵护、对家属礼貌文明、热情、解释合理到位,服务行为体现于从导诊开始到挂号、诊断、交费、检查、治疗等各项诊疗流程之中。社会服务部要规范导诊服务,制定宣传培训工作流程。规范服务用语、严格执行《文山州皮防所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做到语言文明、说话和气,着装得体、举止文雅,办公室协同配合,率先垂范,严格管理考核。

(四)加强专科专病建设,突出新项目、新技术的引进利用,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1.继续加强与上级知名机构及专家的交流与协作,定期邀请上级专家指导工作,提升专家知名度和专科综合实力,树立专病效应,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治愈率,加大宣传力度,让全州各族群众知晓看皮肤病要到州皮防所,打造全州一流的皮肤病专科品牌,提升单位治疗皮肤病的专业形象。

2.更新观念,改变营销策略,加强医院的自我宣传力度,提升医院的社会信誉度。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需求的不断提高,对医疗服务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我们要结合各临床医技科室的特点,加强专科专病建设,宣传医院的特色和服务,推出名医、专家。加大资金投入,购进新的仪器设备和新开展诊疗项目,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宣传专栏、标语等向社会广泛宣传医院重点与特色专科,让患者和社会充分认识医院,了解我院服务理念和服务措施的更新及转化,让更多的老百姓得到由此带来的实惠。

3.整合中医资源,培育中药特色,提升治疗皮肤病优势,开设中西医结合治疗皮肤病。各科室根据强项进行特色宣传,皮肤一科以红斑性皮肤疾病为主;皮肤二科以结缔组织疾病为主;皮肤三科以男科、性病为主;皮肤外科以皮肤外科、医学整形美容为主。按照单位发展的情况,宣传各科室的特色疾病诊疗水平。

4.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完善奖励制度,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开展临床科研活动、撰写学术论文和申报科研成果。通过开展科研、撰写论文、编写适合基层使用的书籍等,利用国家、省、州皮肤科年会及其他学术交流会等平台,打造我所的专家知名度,以提高我所在全国、省的形象,提高在文山州及全省治疗皮肤病、性病、麻风病专科特色的地位。

(五)转变作风服务群众

1.严格按照《服务规范》要求,规范使用操作前、操作中、操作结束和注意事项用语;转变告知程序和沟通技巧,做到病人一入院即知晓自己的主治医生和责任护士,知晓各项注意事项和各种报销比例,随时了解自己的病情,主动配合治疗。

2.加强对病人的心理护理和健康教育,对病人说话和气、语言文明,解释合理到位,宽容谦让,不与患者争吵。住院病人的病情由主治医师以上的主管人员负责解释,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和讨论结果。

3.认真负责,精益求精,减少技术差错,杜绝责任差错;提高满意度,实现零投诉;减少自费项目,一是尽可能让患者做医保项目的检查治疗,使用医保目录药品,二是积极向医保部门申请,请求我所制剂药品、相关检查列入医保报销范围;三是请求提高我所床位费等相关费用报销比例。

4.努力提升治愈率,提升技能,提升服务到位率。

5.明确不可报销药品。需要用到不可报销药品时,主动告知病人,病人同意才能使用。

(六)单位宣传

1.网站宣传。完善单位网站,定期或不定期更新皮肤病常识、皮肤护理科普知识、医讯通知等内容。充分发挥并利用好医院网站,建立网络就医诊断。开展网上就医、网上答疑等灵活多样的网上推介形式,提高群众对医院网站以及服务项目的了解和信任,加强潜在客户的产生。

利用文山新闻网的资源,与其合作,在文山新闻网制作专题网页,扩大宣传面,同时进行互动交流。

2.新闻媒体宣传。经常与电视台、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及合作广告公司的沟通与协调,制作我所形象宣传片、专科广告片、科普专题片,并及时发布信息和广告,收集归档。进行我院新闻素材的挖掘,推出独家新闻事情和热点人物,通过报纸或电视台进行新闻报道,提高我院的知名度。在各科室的有力配合下,不定期的刊登我院新闻,将这一品牌形象渗透到老百姓心中。

3.麻风病、皮肤病知识宣传。通过各县、张贴麻风病、皮肤病宣传画,发放宣传单等宣传方式,使群众不断认识和了解我所,并能根据了解的信息到我所诊治。

4.通过专家效应开展宣传。主要通过单位的专家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培训、会诊等,间接地宣传单位。一是单位专家对县级皮防机构及综合医院皮肤科医生的培训(麻性科负责、医务科配合);二是制作基层皮肤病防治教学光盘(医务科负责),发到各乡镇卫生(院)培训乡村医生。

(七)基本建设、后勤保障、安全生产

1.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力争门诊医技大楼动工建设。

2.规范后勤采购,有效控制后勤物资成本上升,及时保养维护单位各种设备设施,做好全所后勤物资供应及用水、用电管理,为防治和临床一线提供优质服务。

3.规范后勤服务管理制度,服务及时、到位、热情,管理好病人及职工食堂,全心全意做好后勤保障服务;

4.规范单位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及时服务领导和科室工作,严格控制接待数量和接待标准,完善后勤保障服务措施,及时服务一线工作,禁止公车私用,认真检查车辆状况,确保安全行驶,并按规定停放。

5.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定期排查、整改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医疗工作环境,保障医疗活动有序开展。

6.进一步规范后勤保障体系,降低医院运行成本。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水电后勤物资的管理,开源节流,实现低成本高效。

四、工作任务目标

(一)皮肤科临床诊疗工作

门诊诊疗人数*人次,出院病人数*人次,同比增长*%;优势病*,同比增长%;病床使用率≥80%;人平均住院日≤8日;危重病人抢救率≥100%;出入院诊断符合率≥95%;治愈好转率≥90%;传染病漏报率0;甲级病案率≥90%;医院感染发生率≤10%;处方合格率≥95%;门诊人平均处方费用<150元;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35%。耗材占收入比例≤15%。

(二)社区卫生:按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规定达到各项要求

1.社区居民健康档案达规定指标;

2.健康教育服务,开展6期以上宣传活动,音像宣传不少于6种36次,讲座6次以上;

3.预防接种、儿童管理、孕产妇管理达规定要求;

4.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管理符合要求;

5.传染病及突发公卫事件、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按要求及时完成。

五、加强管理考核和检查落实措施

(一)管理考核

1.科内质量管理小组定期对全科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每周进行防治、医疗、护理质量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落实,同时做好记录;每个季度进行医疗质量和安全分析。

2.各科诊疗常规以综合医院《急诊科诊疗常规》为蓝本;熟悉常见急、危重症抢救规范或程序。

3.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落实13项核心制度(首诊医师负责制、交接班制度、会诊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等)和急诊病人告知制度(危重病人告知签名制度、急诊手术知情同意书、有创操作知情同意书、输血知情同意书、特殊诊疗知情同意书等),科主任早查房随时查看制度落实情况。

4.质量控制小组负责检查指导药物合理应用及药物不良反应监测。(

5.诊室医生不脱岗。医生护士在保证其生命体征稳定的同时通知专科医生会诊,不推诿患者。实行24小时值班和护士夜班坐班制。

6.抢救室、处置室、治疗室有专门护士负责管理,用物分类清楚、整洁,维护、保养抢救设备和抢救药品,保证应急使用。

7.绿色通道畅通,对危重急症患者实行先抢救后交费,保证抢救、诊断、治疗及时。

8.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和群体患者按应急预案处理。

9.定期征求病人及家属意见,充分了解不满意因素,及时改进,努力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10.贯彻执行好计划生育政策,杜绝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积极配合政府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二)效果评价和持续改进

质控小组定期对医疗质量及问题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价,提出整改措施并进一步追踪落实,并做好科室质控小组活动记录,使科室质量持续改进提高。

1.质控小组月底依据科室各项评价标准对分诊合格率、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处方合格率等监测目标进行评价并记录;

2.每月接受医务科质控检查;

3.依据考核标准定期对医生、护士进行急救技能考核;

4.月底根据所、科检查结果在全科例会上进行点评,制订持续改进措施和方案。

(三)落实奖惩

依据《文山州皮防所考核奖励办法》和《文山州皮防所工作质量管理考核方案》,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在科室每月的考核检查中,如果没有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在工作中出现严重的差错事故等情况,科室负责人按单位和《科室职工奖惩制度》进行奖惩。如果情节恶劣、影响很坏、拒不改正,上报所办公室进行处理,除待岗学习、自找岗位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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