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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专项执法工作程序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2-22    阅读: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
环境专项执法工作程序 第一篇

限期治理项目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1、收集信息

环保系统内部沟通;日常现场监察信息

2、现场监察

听取治理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检查有关文件;检查治理进度。

3、视情况处理

正常:记录、登记;

异常: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加倍征收排污费并填写《环境监察处罚建议书》上报。

4、总结归档

按项目立卷归档,注明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所有记录、材料分类归档。

污染源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1、污染源监察的计划管理

计划管理是污染源监察的基础工作之一。它的目的是对辖区内的污染源进行污染调查、排污核算、分类管理,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环境监察计划。

为了对污染源进行分类管理,首先要收集污染源的信息,污染源的信息采集有以下方法:

①污染源调查。污染源调查是全面、完整获取污染源信息的最有效的方法。在开展污染源监察的初期,应首先考虑采取调查方法,通过全面调查,搞清辖区污染源的基本情况,确定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名录和各污染源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污染源调查获取的资料是污染源监察工作的基础,然后通过一定频率的污染源监察,充实我们掌握的污染源资料。

②排污申报登记。环境监察部门依据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登记情况对污染源进行正常监督管理,并对拒报、谎报、瞒报的排污单位进行处理。

③环境保护档案材料。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件》的规定,所有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审批和检查、监督。在宏观管理中所积累的各种建设项目的档案材料是获取污染源信息的重要来源之一。此外,在日常环境监察中对有关污染源的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积累的材料也是污染源监察的信息来源。

对采集来的污染源信息要进行加工整理。按污染源的位置分布,所属行业类别,排放污染物的类别、规模大小、经济类别,所属流域、污染物排放去向等分类,建立污染源原始信息数据库,并应广泛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设备对数据进行管理。应积极运用这些软件,以提高信息的提取速度和准确性。另外用计算机管理还容易对变化了的情况进行随时补充和修改。

污染源原始数据库建立后,下一步就是要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结合本辖区环境的特点,找出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确定目前的主要环境危害,绘制主要污染源分布图,图中不仅仅要标识出污染源的位置和名称,还应该将污染负荷标识清楚。一般来说,在地图上标识这么多的信息很难做到清晰和具体,有条件的地方应绘制计算机图形使之成为数据库的一部分。在此基础上,制定污染源现场检查计划。

2、污染源现场监察

这是污染源监察的第二个步骤,即按制定的计划进行现场环境监察,确定污染源排污是正常还是异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有时需要委托监测站采样分析,以获取污染源违章排污的确凿证据。

3、工况调查

工况调查是污染源现场监察中所采用的重要手段,是发现问题的有效途径。工况调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生产及工艺状况。

(2)检查现场技术资料与运行记录。

(3)检查环保设施运行及管理情况。现场技术资料与运行记录是实际发生的生产活动记录,从中可以反映出原材料的利用、产品的产出、辅助原材料的消耗、工艺设备的维护和运行情况、事故发生、生产变动等情况。这些都很难从污染源原始数据库中找到。

(4)走访现场操作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分两种情况。一般性的查询,了解近期生产与环保活动的基本情况;针对具体环境问题进行查询,以了解问题发生的过程和性质。

(5)现场取证。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取证。有实物证据,如采集的样品,有关的文字记录材料,拍摄的录像片、照片,有查询的现场笔记、录音、群众的反映等。现场取得的证据需经污染源单位有关人员签字。

4、视情处理

对异常情况,除依法征收排污费外,还要做出相应处理:对环境违章的填发《当场处理决定通知书》;对环境违法的,属现场处罚范围执行《现场处罚工作程序》;属环境监察机构处罚范围执行《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超过上述处罚范围填写《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建议书》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5、定期复查

对异常情况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查,以监督检查污染源单位整改措施的落实,切实保证违章行为得到纠正。

6、总结归档

要求按期总结污染源监察情况,注明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以及

【环境专项执法工作程序】

处理结果等,并写出相应的监查报告。对所有的原始记录、材料要分类归档备查。

环境保护局行政行政执法流程图
环境专项执法工作程序 第二篇

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行政许可流程图

二、电磁辐射项目和设备行政检查程序流程图【环境专项执法工作程序】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图

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流程图

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排污费征收工作流程图

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环境专项执法工作程序 第三篇

附件2

交口县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一、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1、拟订方案:根据监察年度和月计划对具体监察活动制定出监察方案:调派监察人员,明确调查内容,途径路线、实施方案,召开监察前准备会议。

2、准备工作:根据实施方案作好准备工作,主要有现场必备监测仪器,取证必备工具,及联络有关协助部门参加共同到达现场。

3、监察实施:进入现场后,应主动出示委托执法证和环境监察证并进行巡查:

(1)了解和检查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2)查阅污染物排放记录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转记录。

(3)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三同时制度、排污申报、是否足额交纳排污费,限期治理完成情况。

(4)巡查污染隐患和烟控区 、噪声控制区的建设及巩固情况。

(5)填写监察台帐。

4、未发现异常情况:

(1)现场监察人员对核实情况作出笔录,由被检查单位法人代表或有关人员阅后签名。

(2)对监察笔录归纳,分析提出季度报告报主管机关,并做好立卷存档工作。【环境专项执法工作程序】

5、发现异常情况:

(1)调查取证:对异常情况或污染事故的发生过程调查,最好制成音像资料,制作现场笔录及询问笔录交当事人及证人签名盖章,必要时进行现场采样及监测,并收集相关证据。

(2)复核、裁量:对拟处罚对象的证据进行复核,不够的进行补充,并交大队长办公会对照有关法规条款统一研究处理。

6、现场处臵意见,对所检查情况,及时通报被检查单位,提出改进意见,对正在发生的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要立即提出停止、纠正的意见,并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7、监察报告,认真分析监察情况,写出监察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名称、监察情况、处臵意见及进一步处理建议。并上报有关科室,重大事件应及时上报。

8、处罚决定:

(1)根据监察情况及复核结果按权限形成处罚决定,送法规科办理并将处罚书送达被处罚单位。

(2)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予以执行,必要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9、总结、评估。按季或年度对监察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并对前一段工作进行评估,并及时组织工作交流会及典型案例分析会,提高监察水平

10、存档备案。按规定建立台帐,立卷存档录入微机,以备查用、应诉。

二、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程序

一、环境执法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出示证件,向被检查单位表明身份。

二、环境执法人员在现场需两人执法。

三、查处违法事实,调查取证,详细询问当事人、主管人员和证人。

四、制作的询问笔录应由被询问人阅后或向被询问人宣读后,由询问人和被询问人签名,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应在笔录中说明。

五、向被检查人说明违法的理由和依据。

六、环境执法人员要做到严肃执法,秉公办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被管理者提供的物品和服务。

七、文明执法,仪容整洁,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尊重被管理者。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坚持先教育后处罚。

八、恪尽职守,对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及时查处,不得敷衍推诿,不得徇私枉法。

三、污染源监察工作程序

1、计划管理

(1)分列辖区内重点、一般污染源名录;

(2)按《污染源监察制度》制订现场监察计划。

2、现场监察

(1)正常;

(2)异常,及时处理,必要时通知监测站采样分析。

3、工况调查

(1)查环保设施运行及管理情况;

(2)查生产及工艺情况;

(3)查现场技术资料与运行记录;

(4)访现场操作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

(5)现场取证;

(6)记录现场查访情况。

4、视情处理

(1)正常;

(2)异常,征收排污费,并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对构成环保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相关规定的一般程序或听证程序进行处罚。

5、定期复查

对异常情况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查。

6、总结归档

(1)按月总结监察情况,注明发现问题和处理意见;

(2)所有记录、材料分类归档。

四、污染防治设施监察工作程序

1、收集信息

(1)环保系统内部沟通;

(2)日常现场监察信息;

(3)群众举报。

2、分类建档

(1)分列辖区内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目录;

(2)按台(套)建立设施档案。

3、目标管理

(1)每年每台(套)至少计划监察一次,反映最佳处理效果;

(2)每年每台(套)至少随机监察一次,反映日常管理水平和处理效果。

4、日常监察

执行《污染源监察工作程序》。

5、视情处理

(1)正常;

(2)异常,对超标排污的,按规定征收超标排污费;对运行不正常的,责令恢复正常运行;对擅自停运或拆除的,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6、复查

对发现的异常情况要跟踪检查。

7、审批管理

治污设施及排污口变化时,要及时报批。

8、总结归档

(1)按年总结,注明其运行率、处理率、达标率;

(2)按规定向上级报告设施运行率、处理率、达标率;

(3)所有记录、材料分类归档。

环境监察流程图
环境专项执法工作程序 第四篇

污染防治设施监察工作流程图

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查处工作流程图

排污费征收工作流程图

污染源监察工作程序

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工作流程图

2014年环境执法监察工作有关情况报告
环境专项执法工作程序 第五篇

关于2014年环境执法监察工作

有关情况的报告

区纪委监察局:

2014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区纪委监察局关于抓好执法监察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执法监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行动。

2014年共检查企业家数210户,现场查处环境违法企业家数30户,限期治理企业家数16户,责令停止生产或停产整顿企业家数7,对违法企业下达监察通知书件数210,已进入立案处罚程序的环境违法案件数30,行政处罚案件数26,罚款金额数5万,执行到位金额数5万,解决群众污染投诉案件270件;

二、开展清水执法行动。

排查饮用水源涉水企业4家,关停涉水市政排污口1个(文昌门市政排口),严控武船水上车间,并提出建议促其搬迁或改变平湖门水厂用水功能、加快巡司河治理;落实巡湖制度,强化应急机制。为了抓好此项工作,我们一是落实饮用水源责任制,实行领导负责,定员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方式。落实保护区内警示牌。 二是落实巡查制度。通过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上半年过巡查饮用水源近30

次,出动人员近60人次。由于管理措施到位,巡查频率的加大,解决问题及时,今年来,未出现环境污染事件。三是完善联动机制。由于饮用水源地管理还涉及到市区水务、水厂、园林等多个部门,在日常的管理中,我们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把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积极协调解决,形成了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三、开展治霾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以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区改善空气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负责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制定了武昌区2014年度实施《武昌区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确定本辖区范围内201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控制目标,统筹开展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了市区环保部门空气质量联动管理机制。二是按照方案逐步推进落实 首先加大了施工工地扬尘的管理,包括雄楚大道高架工程拆迁工地、武珞路区园林局绿化队拆迁工地、中北路武重拆迁工地、徐家棚街三角路村还建楼工地、团结路三三七拆迁工地、学院路道路道路改造工地和和平大道建设工地等。其次建立了考核体系,强化责任考核,建立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本行动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区绩效目标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区各部门和国有企业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第三是加強了检查力度,共检查施工工地30家,餐饮单位54户,露天烧烤13处,工业企业6家、加油站4家。机动车尾气冒黑烟150台。

四、开展未批先建建设项目清理行动。

(1)主动清查建设项目的环评手续。组织专人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进行检查,1-9月份共检查98个建设项目,发现未办理环评手续的立即要求其补办环评手续,预期不补办的,予以罚款,并限期补办。

(2)充分利用信访投诉工作,开展未批先建项目清查。对于居民信访投诉工作,我局监察人员到现场后,检查被投诉单位的环评手续是处理信访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信访工作,我们今年查处未批先建项目8件,其中2件未进行了行政处罚。

(3)充分利用作为食药监局、工商局、发改委、规划局、文体局等职能部门的前置审批的有力条件,配合上述职能部门开展前置审批,对于未批先建的部门联合上述部门进行查处。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有效的加强了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五、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环保执法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培训,结合两高司法解释的学习,对《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组织全员学习,特别是环境监察人员。

二是对全区水排污58家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和监察,其中涉及工业排污的3户、医疗机构52户(社区以上医疗机构)、科研单位3个。查处设备故障限期整改5户。

三是结合即将执行的新环保法,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制,一方面强化环境监管人员学习,提高工作素质。另一方面强化监管责任意识和提升地区单位对环保工作的重视。

六、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一方面我区今年未出现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须移送案件。另一方面建立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已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区公安分局建立了工作联系机制。

下一步我局在环境执法工作方面,召开全区重点排污企业、涉及危废和辐射企业关于深化《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学习、新环保法再宣传的会议,同时对这些单位实施新一轮的环境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确保新《环保法》的全面实施。

武汉市武昌区环境保护局

2014年10月17日

2016环保局职工承诺书
环境专项执法工作程序 第六篇

环保局职工承诺书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消除执法毒瘤等“顽疾”,促进全县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实现“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五年建设新定陶”的宏伟目标,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特作如下承诺:

1、新建项目审批工作。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需上报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审批的立项报告,资料齐全的,当日办结转呈手续。对所需资料齐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0日内、环境影响登记表15日内审批完毕。

2、污染防治工作。对政府限期治理的企业,在工程完工、资料齐全、符合标准的条件下,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验收手续。受理申请发放排污许可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县属企业3个工作日内办理审批手续。

3、新建项目排污量申请。在区域环境容量许可、项目资料齐全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完成排污量的初审和转呈工作,报上级环保部门确认。

4、环境监理监察工作。执行现场监理监察任务的执法人员,坚持“一亮证、三公开”。对重大污染事故,xx县区内半小时内、城外2小时内到达污染现场查处。

5、环境监测工作。办理委托手续后,3日内到达指定现场,如期交付监测结果,确保监测数据准确真实。

6、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对环境信访案件“有访必接、有接必果、有过必复”;对12369环保热线受理的群众投诉问题,在7日内办结;对环境信访中涉及的环境污染纠纷案件,从立案之日起60日内结案。

7、具体办事程序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登记表)审批

①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②办事程序:受理→审核→审定→批复

办事条件和申报材料:

a、有关部门批复的项目建议书;

b、符合环评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

c、项目规划选址意见;

③办事时限:批复环境影响登记表3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报告表7个工作日内。

④办理部门:

项目管理股 电话:0530-2213846

(2)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三同时”验收)

①办事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②办事程序:受理→审核→审定→批复。

办事条件和申报材料: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按要求建成,在正常生产工况下排放的污染物浓度符合国家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建设中破坏的环境得到修复或补偿;建立了落实相关的环保管理制度、措施。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申请配套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特殊情况,经批准同意验收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保设施应分期验收。

申报材料:建设单位项目实施环保工作总结;由法定监测单位提交项目环保设施竣工监测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

③办事时限:

办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10个工作日

【环境专项执法工作程序】

整改后时限:2个工作日

④办理部门:

项目管理股 电话:0530-2213846

(3)、排污申报及排污许可证发放

①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002年1月30日)

②办事程序:

污染源信息收集-----填写申报表------申报表核定-------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排污许可申请核定-------发放排污许可证

办事条件和申报材料:排污申报及核定材料;排污口规范化材料;排污总量指标分配指标;排污许可申请材料。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还需提交环境保护设施竣工环保监测及验收材料。

③办事时限:

现有的排污单位,要在每年12月15日前申报。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排污申报登记,应在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两周内办理排污申报登记。

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齐全,15日内办理。

④办事部门:

环境污防股,电话:0530—2213846

举报电话:2213846 2252110

8、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热情为企业提供服务。到企业检查、收费耐心做好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对来机关办事和申报项目的人员热情接待,真诚服务,认真办理和解答提出的问题,免费提供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服务,提供生产及污染治理技术信息方面的服务。

9、廉洁执法,依法行政。工作日中午不饮酒,杜绝接受执法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和贿赂,推行政务公开,公开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和“三乱”现象的发生。

上述规定,我局将严格执行。对违反规定者,发现一次,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作深刻检查,责令待岗学习三个月,学习期间发基本生活费;发现两次,待岗学习一年,并依纪给予相应的处分。

以上承诺,望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环保局环境监察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1、依法对执行环境保护-法规、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生态破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法定权限内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3、参与全县环境污染事故、突发事件和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

4、全面开展排污收费征收工作。

二、服务内容

1、公平、公开、公正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依法征收排污费;

3、强化环境执法,创造公平有序发展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4、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5、做好环境应急工作,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6、积极稳妥处理环境信访投诉,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三、服务对象

所有排污单位。

四、服务承诺

1、规范环境执法工作程序,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2、切实履行环境执法职能,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创造宜居环境;

3、做好环境应急工作,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4、规范环境信访投诉的接待和处理工作,向社会公布24小时投诉电话: 做到及时查处及时答复;

5、严格遵守环保部“六项禁令”、 xx市环保系统人员“十不准”、环境监察人员行为规范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

签署承诺书—环保局篇

我们的“益暖中华”-倡导绿色驾驶,引领低碳生活项目目前已进入决赛阶段,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走访各大合作机构,以获得相关肯定和合作。

3月31日上午,我走访了位于徐州市新城区昆仑大道一号的徐州市市政府,欲与环保局联系一下相关合作事宜。不过不凑巧的是,那天该部门工作人员休息,所以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4月10日下午,我又启程前往市政府。这次,来宾接待室的工作人员向我推荐去环保局的宣传教育处问问看,因为该处主要负责环保局对外的环保理念宣传和相关活动的联系工作,也许联络起来会比较顺利,于是我前去会见该处处长。

这次比较幸运的是,该部门的工作人员都上班了,我也很顺利的遇见了处长。她首先询问了我的身份和此次行程的目的,我很诚恳的告诉她我是徐州医学院临床医学系的学生高超,目前正在参加一项由谷歌主办的“益暖中华”公益创意大赛,我们团队的课题是“倡导绿色驾驶,引领低碳生活”,旨在于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来加强市民的绿色环保理念。目前我们的项目已经通过复赛,正处于决赛的准备申报阶段,需要走访一系列机构,包括政府部门、媒体结构以及一些公司、企业等,来争取相关帮助的书面承诺。我这次来找环保局宣教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向该部门告知我们的活动计划,并获得政府对我们的认可,并希望政府能向我们提供一些关于徐州市近年来的尾气排放、燃油节能的相关资料以及国家对于该问题的一些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等。

处长在听完我的介绍之后,已经对我们的活动有了初步的认识,她说她曾经也听说过“益暖中华”这个活动,现在听了我的介绍之后对该活动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她对我们的项目持积极肯定的态度,并表态说她可以代表该部门对我们的活动计划表示认可。不过相关的资料以及政策方针她那里目前还没有,需要我们再去和环保局下属的汽车尾气监控中心的负责人联系,并且把该中心的负责人耿主任的联系方式给了我,让我今后联系他来获得进一步的合作与帮助。最后宣教处主任在合作协议书上盖了章并署了名,表示将对我们的项目给予大力支持。

到此我的任务算是圆满完成,今后为了我们的公益项目能够进一步实施,我们还会继续努力,永不放弃!

执笔人:高超

2016年10日

县环保局服务承诺书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整顿机关作风,严格执行“双十规定”。

二、全力推进国家级生态县创建,确保按时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创建目标任务。

三、结好污染减排工作帐,完成“十一五”减排工程项目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确保“十一五”减排目标全面实现。

四、严格项目环保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落户,落实新上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三同时”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五、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提升环境保护意识,严厉查处全县环境违法行为。

六、对全县排污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不符合环保规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和严厉打击已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

七、及时发布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采取月监测制,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八、及时处理环境污染投诉。对来人、来电、上级交办、县长信箱等环境污染投诉,及时调查处理,并按时回复,将污染影响控制到最低程度,切实维护全县人民环境权益。

【环境专项执法工作程序】 环保局监督管理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2、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防治工作;

3、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准入,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管理工作和相应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管理工作;

5、组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对违法的建设项目提出处理意见;

6、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服务内容

现场技术指导,执法推动整改;从严进行审核;平稳提高验收率。

三、服务对象

企业、群众

四、服务承诺

1、严格执行项目准入制,严把审批关,依法执法,公平公正。对所有监管对象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公正执法,杜绝人情执法、随意执法。

2、文明执法,优化服务。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做到“亲民、便民、利民”。

3、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严禁“吃、拿、卡、要、报”等腐-败现象。

五、主要负责人

姓名:

办公室电话:

手机:

从政格言:做事一丝不苟,做人一身正气

县环保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承诺书

为确保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以整改的成效取信于民,推进科学发展,结合学习实践中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舒城县环保局领导班子郑重做出如下整改落实承诺:

(一)大力推进组织建设,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主要措施:

1、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的基本知识、党建基础理论的学习,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

2、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学习,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制定并执行党组、支部议事规则。

3、严格党内监督,经常交心、谈话,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环境专项执法工作程序】

4、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自觉学习实践,遵守组织纪律,努力提高党建工作能力,围绕“科学发展思路好、科学施政本领好、科学发展机制好、科学发展绩效好、科学发展作风好”的目标要求,争创科学发展好班子。

责任领导:*

责任人:*

责任单位:局党总支部、局属各支部

整改期限:2016年7月至12月。

(二)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进全局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主要措施:

1、加强和改进局机关作风建设,深入推进环保系统创三型机关建设活动。

2、严格上班签到制度,加强对工作和劳动纪律的检查考核,克服拖拉散漫现象,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3、加强岗位、人员的统筹管理,合理设岗,积极开展“岗位创五星”活动。

4、树立大局意识,提升服务效能,努力提高环保服务水平。

5、加强法纪和廉政教育,促进干部职工廉政勤政。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机制,教育干部职工奉公守法,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提高廉政勤政意识和自觉性。

6、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增强工作责任感。完善岗位责任制度考核办法,根据岗位责任分领导班子、股室负责人、其他人员三个层次按工作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以科学考核促进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责任领导:*

责任人:*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整改期限:2016年7月至9月。

(三)切实提高环保队伍的整体素质。

主要措施:

1、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一是组织岗位人员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类法制和业务培训班。二是鼓励干部职工参加环保相关专业的在职函授学习和继续教育。

2、开展岗位竞争,让有上进心、业务素质强的人才脱颖而出。

3、鼓励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自学,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业务考核,巩固和提升自学成果。

责任领导:*

责任人:*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整改期限:2016年7月至12月。

(四)大力推进环境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主要措施:

1、强化环境监测监控和执法监督两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加大投入,完备监测、监控设备,有效提升环境监测监控和监督执法能力。

2、强化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并实施《舒城县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和落实重污染企业环境应急机制,提高处理环境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3、强化环境信息化建设,按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加强环保信息化综合应用系统建设,推进和完善污染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责任领导:*

责任人:*

责任股室:监察大队、监测站、综合股、污染控制股。

整改期限: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

(五)大力推进污染减排,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主要措施:

1、强化源头控制。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把产业政策关和项目选址关,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2、强化工程减排。大力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的建设,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确保污水处理厂充分发挥应有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3、强化结构减排。积极推进污染集中控制、集中治理,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努力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逐步控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4、强化监管减排。创新环保监管手段,坚持多种监管手段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饮用水源、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医疗性废水等专项整治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人:*、*

责任股室:污染控制股、环境监察大队。

整改期限:2016年7月至12月。

(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

主要措施:

1、建立和实施环保执法后监察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对环境违法行为重查处轻整改或处罚、整改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切实提高环保执法效果。同时,建立和实施环境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2、健全和完善重大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和验收制度。完善和落实我县重大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和验收工作责任制,提高项目环保审批和验收的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

3、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工作制度,如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管理制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管理办法、环境监测工作制度、环境信访工作制度等,推进环保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4、健全和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如学习制度、工作纪律制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制度、办事窗口管理制度等,切实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责任领导:*

责任人:*

责任股室:局属各单位

整改期限:2016年7月至9月。

以上承诺恳请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市环保局2016年度“三服务”公开承诺书

一、突出工作成效。完成总量减排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2%、1.5%、0.5%、6%;督促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天源机械有限公司完成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推进嘉陵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确保地表水水质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完成昭化区王家镇7个村、青川县青溪镇4个村、旺苍县白水镇3个村、利州区白朝乡4个村、剑阁县江口镇2个村、苍溪县鸳溪镇3个村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二、优化服务质量。公开办事流程,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授权环保政务窗口一站式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分别在20、10、5个工作日完成;环评验收审批15个工作日内完成;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核发10个工作日内完成;危险废物跨市转移、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设施审批和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或办结。

三、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市委政府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做到:办事认真,一丝不苟;讲究效率,雷厉风行;尽职尽责,决不推诿;勤奋好学,精通业务;遵守纪律,严守机密;用心服务,质优无限;任劳任怨,脚踏实地;勇于开拓,顾全大局。

咨询、监督电话:0839-3310885

2016环境执法规范年实施方案5篇
环境专项执法工作程序 第七篇

第1篇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提升环境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部门形象,保障环保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全省环境执法规范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市环境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排查当前环境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即知即改、标本兼治,大力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实现计划管理科学有序、现场执法更加规范、处理处置依法适当、监督执行基本到位、执法信息公开透明,确保环保部门履职尽职,促进政府部门责任落实,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倒逼企业自律守法,为圆满完成各项环保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环境监察工作计划的执行。严格执行市2016年环境监察工作计划,将工作计划细化分解,建立执法台账,每月点对点梳理执法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确保执法工作计划完成率100%。

(二)规范现场执法检查、取证及执法文书制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范要求及《市工业企业环境管理培训材料》,规范现场执法,逐一落实我市制定的企业环境管理20项规范要求。严格按照环保部《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规范采集书证、物证、证人发言、试听资料等证据,规范制作现场监察记录和调查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并按照案卷管理有关规定装订归档案卷。

(三)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一是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检查中需要实施并处的,要严格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坚决杜绝以限期整改代替行政处罚现象的发生。现场检查发现需立即制止的违法行为,应当场开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等执法文书。二是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废物等专项执法检查,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同时,坚持查处分开、罚缴分离,严格执行重点违法案件会商制度。

(四)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严格按照《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实施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严格按照《市环境保护局规范环境保护行政处罚量罚行为管理办法》、《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量罚规定》和《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明细表》规范自由裁量。

(五)加强部门联动。创新整治企业违法排污专项行动中形成的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案件报告和移送、监督检查等制度及良好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发挥职能优势,增强工作合力。同时,按照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环保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环保警务室的作用;各成员单位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行为或案件,根据各自的职能及时介入、依法履职,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切实加强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六)加大监督执行力度。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后督察制度,对作出的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在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进行后督察。建立环境行政处罚立案管理制度和重点案件督察督办制度,对日常检查、暗查暗访以及后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组织对2016年全市环境违法案件开展后督察,督促行政处罚执行到位、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七)加强环境执法信息公开。按照《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公开内容、责任、时限、平台等公开环境执法信息。及时规范公开污染源监管信息和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继续把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与环境信用评价挂钩,督促企业主动、及时、全面公开环境信息。

(八)加强教育培训工作。2016年,将加强对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一是积极参加市环境监察系统中继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活动。二是组织二次环境监察业务集中培训,聘请有关领导、专家授课,重点讲解环境行政处罚文书案卷制作标准,环境监察程序、方法、技巧等。三是适时组织人员外出交流学习以及各分局、中队之间开展相互检查、相互学习活动,提高环境监察系统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九)加强队伍建设和装备保障水平。加大对环境监察工作的动态考核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在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构建我市环境监察执法骨干网络,发挥执法骨干的示范带动和技术支撑作用。推动执法监察人员在职教育,提高业务能力。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抓好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有效预防各类腐败问题发生。建立现场执法专家库和专家调用机制,为环境执法提供技术支撑。推动移动执法平台建设,力争今年7月底前移动执法系统投入使用。进一步加大投入,对环境执法装备优先予以保障,配齐补强执法装备,年内监察标准化建设达到二级标准。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5月15日前)。监察大队办公室要对开展环境执法规范年活动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结合各科室、部门实际,明确有关事项,建立相关制度,落实活动内容。

(二)实施阶段(5月16日-10月20日)。各科室、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排查存在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逐项抓好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总结阶段。(10月21日-11月15日)。各科室、部门于10月31前完成此次环境执法规范年活动的总结工作,报环境监察大队办公室汇总,同时,11月上旬做好迎接市环保局对此次活动的检查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执法规范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我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为组长,监察大队、宣教法制、人秘科、行政许可、污控、监测、纪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境监察大队办公室,郭建兼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实施全市环境执法规范年活动。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要紧密结合环境监察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精心组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三)加强考核,全面提升。将结合全市环境监察年度考核工作,对开展“环境执法规范年”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部门、执法人员,在评优树先时优先予以考虑。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和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取长补短、常抓不懈,巩固提高“环境执法规范年”活动取得的成果,促进全市环境形势稳定好转。

(四)按时报送信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明确郭建为信息报送负责人,陈其新为联络员,每月28日前向市环保局报送活动进展情况。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规范执法和提高服务经济发展能力为目标,以加强环保系统作风建设和遏制腐败发生为重点,根据省厅统一部署,通过构建“群管、群评、群防、群控”和“百家评机关、千人评企业”的“四群”、“双评”预防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为打造具有环保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现智慧环保、科技环保、廉洁环保和高效环保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不让环境监管失在职责上,不让企业亏在诚信上,这是构建“四群”“双评”预防监督工作机制的出发点和立足点。通过构建“群管、群评、群防、群控”的“四群”机制,努力把预防的视角、监督的触角延伸到企业和社会,监督企业依法排污、预防犯罪;监督干部预防腐败,最大限度地保护环保干部少出问题。通过“百家评机关、千人评企业”的“双评”机制,促使环保干部履职尽职,切实担当起环境监管的责任;让群众走进环保、走进企业,从中认识环保、理解环保,成为环境保护的重要力量;企业真正担当起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自觉承担保护环境的义务。通过“双评”实现“双赢”,共同促进环保事业健康发展。并通过几年的探索和努力,使之成为有效预防腐败的机制;搭建和群众沟通的桥梁;打造化解环境信访矛盾纠纷的平台;宣传环保工作的渠道。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四群”“双评”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局“四群”“双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百家评机关”和“千人评企业”两个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内容

以“群管、群评、群防、群控”为依托,深入开展“百家评机关、千人评企业”活动。

(一)“百家评机关”活动内容

1、评议对象

局办公室、污控科、总量办、行政许可科、宣法科、生态科、科技科、纪检监察室、监察大队、监测站、环境科学研究所。

2、评议内容

⑴依法行政方面: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按法定程序办事;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是否坚持依法管理、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处罚;是否存在执法不公、监管失职或利用职权违规办事等侵害企业或群众权益的行为。⑵政务公开方面:行政权力是否公开透明运行;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是否依法公开和及时回应。⑶行政效能方面:是否认真遵守和执行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是否真正做到职责清晰、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是否转变工作作风、改善行政管理、工作效率明显提高;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是否简化流程、方便群众;是否实行首问首办负责制,是否落实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等制度;是否采取网上审批等提高办事效率的模式。⑷服务质量方面:是否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把群众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是否得到及时查处;是否建立健全各种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为企业或服务对象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⑸廉洁从政方面:在项目审批、日常监管等环境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是否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企业或服务对象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或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行为;是否存在有违反中央、省、市委和我局改进工作作风若干规定的行为。

3、评议方法

“百家评机关”评议活动,采取日常评议和问卷评议两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⑴日常评议。各参评科室(单位)结合业务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七项规定动作,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公开承诺。要结合本职工作,从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廉洁从政等方面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发布服务承诺,在环保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网上晒权。在环保网上将所具有的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业管理等职能职权,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办事程序、规定时限、咨询电话等内容全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规范制度。制度规范中既要有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承诺等方面的制度文件,又要有环保工作人员工作标准、廉洁自律的规范要求。同时要在清理的基础上,制定出简单、易操作、便管理的制度规范,方便服务对象对照衡量和检查。四是阳光服务。参评科室(单位)主动为服务对象开展帮扶活动,主动上门提供服务,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和企业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服务活动情况要及时在环保网公布。五是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针对服务对象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质询座谈会,参评科室(单位)的负责同志与服务对象代表面对面交流,解读政策、解答质询、听取意见、解决问题,各科室(单位)听取服务对象意见情况要及时在环保网公布。六是发放问卷调查表。向服务对象发放问卷调查表,了解服务对象对我局在依法行政、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廉洁自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七是走访服务对象。定期选择一批服务对象,上门走访征求意见,主动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掌握参评科室(单位)依法行政和服务情况,虚心接受服务对象评价。

⑵问卷评议。结合局绩效管理中对各处室(单位)的民主评议进行。一是组织实施。由局“百家评机关”评议活动办公室每年年底组织一次。建立由服务对象评议、述职评议、行风监督员测评、各乡镇分管负责人及环保助理评议等几个层面组成的“群评”机制。二是建立评议人员库。建立由重点污染源企业法人代表、局中层以上干部、行风监督员、各乡镇分管负责人及环保助理组成的评议库。三是评议方法。严格按照以上几个层面组成的评议人员进行。问卷调查由局“百家评机关”活动办公室负责发放、回收和统计,综合累加确定各参评科室(单位)满意度结果。

(二)“千人评企业”活动内容

1、评议对象

国控、省控以及社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污染源。根据省厅“所选择的企业应充分考虑行业、规模和地域特点,企业规模要有代表性,尤其要突出那些环境监管难深入、违法排污现象屡禁不止和群众信访多或信访问题难以解决等企业”要求,将列入重点污染源名单的企业作为评议对象,并通过网络平台告知企业,企业就保护环境问题按照环评要求向社会作出承诺。参评企业对象由省厅确定且一年轮换一次。

2、参评人员

建立由我局工作人员、政府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部分重点工业园区分管环保负责人;企业周边单位领导与群众代表;行风监督员;环保志愿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组成的“群评”工作网络。

3、评议内容

进一步贯彻落实《市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标准及评价办法》,按照污染防治类、环境管理类和社会影响类三类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问题开展群评。通过群评,努力实现企业依法治污、绿色生产、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效果。

4、评议方法

参评人员于每年7月下旬、11月下旬分别登录环保网,对参评企业进行网上评议。评议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评议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向企业公开。参评人员如发现企业违法生产行为也可随时向我局或省厅监察室直接反映。

5、评议结果运用

借鉴和吸收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对参评企业评议结果转发相关业务科室(单位),让他们据情掌握。对评议较差的企业由“千人评企业”活动办公室集体研究,需要核实的由监察大队牵头,会同相关科室(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如属实依法提出不予办理环保行政许可的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四群”“双评”预防监督机制,是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规范环保行业服务行为的重要举措,对提升系统行业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四群”“双评”预防监督机制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牵头科室(单位)要切实当好主角、积极筹划、搞好协调、安排好阶段任务,有效推动工作开展。配合科室(单位)要积极主动、精诚协作、落实好份内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二)建立工作机制。“四群”“双评”预防监督机制既是一项阶段性活动,更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四群”“双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工作会议、宣传发动、活动推进阶段和日常具体工作事项,负责向“双评”单位、个人发放公开信,宣传我局“四群”“双评”预防监督机制建设的目的意义及其主要做法。

(三)强化督查考核。在“四群”“双评”预防监督机制建设过程中,各科室(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员,确保各阶段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突出主业主责,强化执法和效能监督,集中力量查处行政执法违法违纪案件和行政问责案件,进一步转变作风,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为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标发挥重要作用。

二、主要任务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和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中的问题开展责任追究,着力查纠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我局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执法人员在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及社会影响的问题。

3、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有法不依、违法执法问题;执法不公开、不公正、不文明问题;乱收滥罚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行政权力网下运行、暗箱操作、以权谋私、滥用自由裁量权、渎职侵权等违法违纪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30日前)。各科(室)、事业单位要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实施方案》,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一是认真办理群众举报,发现问题和线索要及时处理并上报;二是广泛走访服务对象,细致研究执法案卷,针对性地回访行政执法相对人,主动挖掘案件线索;三是及时掌握媒体动向和网络舆情,从中发现问题和线索。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5月至8月)。各各科(室)、事业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一是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从已发生的事故、事件、案件中排查责任追究线索,对涉及行政执法责任的及时进行倒查追责。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动。从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案件,采取倒查方法,从案卷质量、办理流程、处罚依据、处罚当事人反映等方面了解执法部门和人员依法履职情况。三是针对突出问题,认真查处。要针对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9月份)。各各科(室)、事业单位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9月10日前报纪检监察室。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决定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此次专项行动中查出的违法违纪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查办。

2.形成工作合力。纪检监察室要及时掌握本部门、本系统需追究行政责任的案件线索,认真负责地做好责任追究工作;同时要加强与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沟通联系,及时掌握需追究行政责任的案件线索,深入扎实做好责任追究工作。

3.严格依法依纪。要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有案必查,有错必纠,有责必问。要注意防止责任追究低层化倾向,对涉及领导责任或管理责任的,该追究的追究、该处理的处理,切实做到执纪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第4篇

根据省环保厅《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关于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为消除环境隐患,保障环境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局2016年环保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二、检查时间

2016年3月10日至25日。

三、检查重点

1、4家燃煤热电企业、化工等大气排污企业及燃煤锅炉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状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

2、废水排放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重点检查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等违法行为;

3、所有电镀生产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执行情况;

4、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情况,垃圾焚烧厂运行情况;

5、1年内群众投诉案件和热点环境问题的办理情况。

四、检查方式

1、运用暗查和突击检查方式,做到执法检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持续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

2、与苏中督查中心联系,聘请省级专家对经济开发区内重点化工企业及区外重点工业企业“把脉问诊”。

五、检查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环境监察大队要充分认识此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检查有力有序开展,务求取得实效。

2、突出工作重点。突出燃煤企业、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工业企业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重点检查治污设施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

3、加大执法力度。要通过停产整治一批、从重处罚一批、停产限产一批、取缔关闭一批。对污染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对夜间停运污染物处理设施、偷排偷放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限产;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土小”企业,依法取缔关闭。

4、加强司法联动。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做到该报尽报、该处必处、该移速移。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据《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实行信息公开。宣教法制科要及时公布专项检查情况和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公开曝光一批偷排直排、违法处置危险废物等恶意违法典型案件,营造良好氛围,接受社会监督。

第5篇

一、整治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公款大吃大喝。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按程序和标准进行报支。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公款相互宴请,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严禁弄虚作假用会议费、培训费等公款吃喝或到下属单位报销接待费用。

(二)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的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活动,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或照顾性的出访和考察活动。

(三)整治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和配备标准,严禁公务用车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年内原则上暂停新购和更新一般公务用车,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强化《规定》执行。除工作需要外,夜间和节假日一律封存停驶。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维修、保险和加油管理。

(四)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会议管理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活动数量、会期和规模,严格执行会议经费开支标准和范围,不得在会议费中列支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不得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活动,不得在会议期间安排宴请和提供烟酒,不得在会议期间安排娱乐、健身活动,不得发放纪念品。

(五)整治违规建设和装修办公用房。不新建和改扩建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认真履行项目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按照领导干部规定标准配置和使用办公用房。严禁擅自出租出借办公用房。

(六)整治资源浪费,加强资源利用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盘活存量资产,节约采购资金。严禁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办公用品。利用信息化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耗材。

三、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宣传动员(2016年4底前)

按照市纪委要求,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深入细致的学习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了解掌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充分利用网络、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形成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二)监督检查(2016年5月30日前)

1、自查自纠(2016年5月15日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科室、各单位要向局党组报告本科室、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

2、专项督查(2016年5月31日前)。按照《关于开展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专项督查。

3、财务检查(2016年5月25日前)。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维修、会议、差旅、培训等经费的支出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公款行为。

(三)长效管理

认真搞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进一步细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委若干规定、市委相关贯彻意见、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划出具体“红线”、标明“雷区”、架起“高压线”,推动作风建设和厉行节约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查处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和本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有效合力。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勤俭节约、移风易俗,同时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采取有效管用的办法,坚决杜绝各种铺张浪费现象。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严肃工作纪律,依法依规问责。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依规快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对因工作失职渎职等致使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从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带有普遍性的具体问题入手,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下去,坚持不懈、驰而不息,不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积极营造我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016环保监察大队承诺书
环境专项执法工作程序 第八篇

环保监察大队承诺书

一、工作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制定我省排污收费和环境监察政策;指导、监督、协调全省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并负责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火力发电企业二氧化硫排污费的核定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省环保厅法定权限内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参与全省重大或跨省、跨设区市环境污染事故、突发事件和纠纷的调查处理,承办信访投诉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通报及应急预警,承担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重大建设项目环境违法案件与事故调查,参与环境执法检查工作。

二、服务内容:

加强环境执法,创建公平有序发展环境;

三、服务对象:

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

四、按照我局的主要工作职能,做出以下承诺:

(一)公平、公开、公正、足额征收排污费,以经济杠杆促进节能减排。

(二)严格履行执法职能,严厉打击不法排污企业,创造公平有序发展环境。

(三)严格规范执法工作程序。

(四)进一步细化自由裁量权。

(五)推行政务公开工作。

(六)严格执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遵守环保部《六项禁令》、《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及省环境监察局《环境监察人员十二条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

五、本单位负责人:曹永琳

电话:8596281; 手机:18970016766

从政格言:公则生明,廉则生威

六、联络员:

何坤 电话:8592214

巴东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一)监督检查辖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现场监察。

(三)负责本县辖区范围内的环境监察工作,征收本县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事)业单位的排污费。

(四)负责本县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处理和信访工作。

二、服务内容

公平、公开、公正、足额征收排污费;强化环境执法工作,创造公平有序发展环境;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做好环境应急工作,确保全县环境安全;积极稳妥处理环境信访,保障人民环境权益。

三、服务对象

全县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四、服务承诺

(一)规范执法工作程序,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政务公开制、失职追究制。

(二)切实履行执法职能,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创造宜居环境。

(三)做好环境应急工作,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四)规范环境信访投诉的接待处理工作,向社会公布24小时投诉电话,做到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能当场答复的当场进行答复,一般事项15日内进行答复,复杂事项60日内进行答复。污染纠纷信访:确保处理率100%,完结率95%以上。

(五)严格遵守环保部“六项禁令”、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

办公室电话:4330331

2015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环境专项执法工作程序 第九篇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省监察厅、省法制办和省安监局印发的《关于对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方案》(浙监字[2015]4号)的通知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并专门下发了文件,全市安监系统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检查发现,我市安监系统能够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较好地执行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安监工作人员基本上能做到认真履责、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全系统未出现行政执法腐败现象,有效促进了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也维护了我市安监系统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2015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2015年,我局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了行政执法工作。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

2015年,我们提出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以人为本、服务发展"的执法思想,要求市、县两级安监部门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正确把握和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改善执法环境。全系统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落实了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法制和执法工作。我局郑金法局长十分重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多次亲自出席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而且在其它会上逢会必讲执法,要求各地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建设,市局对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法制委员会、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县(市、区)局也进一步重视法制工作,专门配备人员,明确目标,并提供必要的保障,为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力度不断加大。

1、考核力度不断加大。2015年,我局制发了《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建立起包括法制机构建设、机制建设、行政处罚、执法备案、执法目标、卷宗评查、台帐规范化等在内的大法制考核体系,强化安全生产法制考核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安全生产法制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年度局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评优资格。

2、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年"和"百日督查行动",制定全年执法工作计划,并根据不同季节不同监管重点的特点,分行业分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了四次"扫雷"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通过举报电话等途经,畅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并对每一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对属实的立即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对违法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3、事故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除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抓好事故调查处理外,还加大执法力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事故发生单位,依法作出强制措施,责令事故发生单位暂时停产停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类标准,切实治理安全隐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一年内因同样的违法行为导致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给予从重处罚。

(三)载体比较丰富。

1、以完善考核机制为抓手,抓案卷质量。2015年,根据实行情况两次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考评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补充,使评分标准更加完善,更能客观反映一个案件的真实水平,切实发挥案卷质量指挥棒的作用。制发了《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整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规定实行正、副卷方式组卷,将结论性、印证性及强制性等对外使用的文件材料,归入正卷,商讨性、审批性等对内使用的文件材料归入副卷。下发《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对重大安全生产处罚报备案行为进行规范,加强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安监部门依法行政,减少错案、人情案。

2、以岗位练兵为载体,加强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实际,2015年,我局开展了岗位练兵活动,以举办业务学习培训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大比武"作为岗位练兵的主要内容,以基础知识理论竞赛、案例分析和现场模拟执法为执法"大比武"的主要形式,全市9个县(市、区)安监局分别组队,参加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比武"竞赛活动。"大比武"竞赛活动中,即促进了县(市、区)局的交流,又了解到了执法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的现状和不足,很好地检验了执法水平,也推动了练兵活动。

3、通过实施"扫雷"系列专项执法活动这一载体,逐步形成主动执法工作机制。根据省局下发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和《安监系统2015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工作计划》,市安监局前后以危险化学品、剧毒品、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为主要对象,以"查隐患、查违法、保安全"为主要内容,分别开展了一至四号"扫雷"专项执法活动。在全市各级安监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扫雷"系列专项执法活动取得一定成效,据统计,共检查企业840家,制作现场检查记录670份,发出整改指令书141份,责令暂时停产停业45起,立案调查44起。

(四)重点比较突出

确定了案件数比上一年增加25%以上,非事故类案件占80%以上,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为2015年法制和执法工作的目标。以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岗位练兵等一系列措施,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提升办案质量;加强在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执法力度,制定详细的专项执法计划,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查处案件比上一年有明显增长,并在全市形成一定的声势为工作重点。认真制定执法工作计划,积极规范暂时停产停业复查验收程序,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宣传、教育,认真修改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二、2015年安全生产审批许可和行政监管情况

2015年,我局共有领证生产矿山企业115家,注销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1家。审批危化品乙类经营许可证325家,办理危险化学品使用备案180家,发放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1962份,审核发放特种作业许可证6140本,未出现被提起复议和诉讼现象。全力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活动,2015年全市共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9801家、12652次,立案查处各类案件410件,其中非事故案件320件。共实施经济处罚307次,罚款1779.37万元。属市本级立案查处31件,其中事故案件13件,罚款342.7万元。所有案件均实现一案一档,做到了程序规范,按期办结。行政执罚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罚没款全部进入财政专用帐户。行政处罚案件也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具体工作表现在:

1、实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许可。我局把政务公开的重点放在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上,制订了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和"三个一"制度,将"一个承诺、一个流程、一个电话"上报、上网、上墙进行公布,让群众了解行政许可的程序、行政处罚的依据、上岗证等各类证件的取得程序等,方便群众,接受监督。在此基础上,我局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并加强对相关企业取得许可证后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2、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和专项治理行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活动。制订了《高危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表》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等,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明确了必须检查的内容。全市共对48330家单位进行了排查,排查出一般隐患82346条,完成整改66295条,整改率为80.5%;排查出重大隐患1842条,完成整改1470条,整改率为79.8%。同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在安监系统积极部署开展了工业用电、船舶修造、危险化学品、起重吊装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引向深入。通过专项整治,大部分事故隐患得到整改,有效地减少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百日督查工作得到了国务院督查组的肯定。

3、夯实"五个一"基础管理,强化安全标准化工作。努力指导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建立起拥有"一张辖区企业分布图、一张企业状况分类表、一套企业安全管理台帐、一个企业情况数据库和一套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五个一"安全管理体系。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标准化推进力度,转变达标指导思想,全面推进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储存化工原料经营单位的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并将安全标准化达标作为企业到期换证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使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进入正常轨道,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实现本质安全。2015年有2家矿山企业通过省一级安全标准化验收。

4、狠抓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和尾矿库安全监管。加强对新、改、扩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大力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高危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排摸了在建的新、改、扩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项目,并建档在册,明确提出要严肃"三同时"管理。凡未按"三同时"要求实施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全年完成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设立审查35个,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6个,竣工验收10个。审查矿山开采设计22家,完成竣工验收12家,审查矿山补做设计20家。

针对山西省**市**县新塔选矿厂的尾矿库溃坝事件,我们为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于9月3日召开了全市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布置。10月份,邀请省级专家对尾矿库进行逐一检查,并发函给各县(市、区)政府,提出了加强尾矿库监管的要求,同时将尾矿库安全监管情况专题向市政府作了汇报。

5、努力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加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退出步伐,督促新中烟花鞭炮厂和圣杰烟花鞭炮厂及时退出生产领域,并协调做好退出企业善后处置工作,同时督促东片烟花鞭炮厂按规范要求建设了新库区,确保储存安全。加强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储存库建设,要求等地加快老库改造步伐或新库选址建设步伐,建造符合经营需要的A级库或C级库,确保经营安全。2015年,烟花公司已建成了符合要求的新库区;兴利烟花公司新库区也已进入施工建设阶段。为配合"多城同创"工作,我们分别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和零售经营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和零售布点的指导意见。

6、大力加强安全培训等中介机构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稳步推进,规范管理"的原则,积极培育发展安全培训机构,以适应我市安全生产培训的需要。目前有三、四级资质培训机构7家,2015年新申报3家,估计在2015年能审核通过。培训机构基本按每县市区一家布局。同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严格按照资质要求选配教师,为培训机构输送合格的师资人才,初步建立了一支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督促各培训机构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条件改善的力度,为学员培训提供良好的条件。

7、努力探索基层责任书的规范化工作。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形式多样,行业门类繁多,一份同一格式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本不能满足各行各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需要,各行业责任书应当体现各行业的特点,切合实际。为此,2015年,我们抽调人力物力,花费近半年时间,制订出台了包括《村(居、社区)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等11个责任书示范文本,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县(市、区)和**经济开发区,要求各地认真按照文本式样,并结合实际认真细化,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以进一步完善基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8、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针对执法文书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修改,并召开各县(市、区)安监大队长会议征求修改意见,吸收各地在实际应用执法文书过程中形成的宝贵经验,进一步完善执法文书的相关内容,着重增加了对安监人员的保护性规定。另外,为了使行政执法人员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正确使用执法文书,市安监局还组织编写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常用文书制作参考示例》,供全市安全监察执法人员执法时参考。对文书的适用范围、格式内容、填写要求和注意事项作了具体介绍,并附有文书格式的填写示例,对执法文书制作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为全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提供了直观、具体、可操作的业务指导。

9、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2015年6月份,省安监局部署开展了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8月份,省法制办和省安监局又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两次专项检查工作我市均专门研究,下发文件认真部署,并在8月上旬联合市法制办对9个县市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9月中旬,专门召开专题汇报会接受了省里的专项检查,并对省检查组和市法制办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了细致研究,认真落实。二是开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评查工作。2015年,为提高办案质量,认真分析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在年中和年末分别开展了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制作了《案卷评查标准》和《打分表》,对各县(市、区)办理的案件进行了抽检,并对评查结果按照得分高低进行了排名和评比,评查结果列入年底执法考核工作的内容。同时,将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给各县(市、区)安监局,认真安排整改工作。

三、2015-2015年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案例》颁布实施后,我市一边不断加强对该法规的宣传力度,一边大力开展事故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2015年下半年至2015年底,全市共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35起,作出罚款处罚1998.3908万元,对5人追究了刑事责任,对4人进行了党政纪责任追究,属乡科级领导1人,其他3人。其中,市安监局牵头组织调查生产安全事故22起,占事故案件查处总数的16.3%。作出处罚决定书40多份,作出罚款行政处罚476.2万元,追究刑事责任4人,党政纪责任追究3人,其中乡科级领导1人。所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均得到各级政府的授权或委托,依法成立,事故调查报告也均经过政府的批复,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布,并依照法定程序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虽已有大幅度的提升,但与公安、工商等执法大户相比,执法能力尚有不少差距,执法行为规范化程度低,执法案卷质量不高,定案证据证明力不强等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安全生产执法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虽然从市安监局本级办理的处罚案件的执行情况看,没有受到较大阻力,但从全市来看,安全生产执法难是一个大问题,需要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意识的宣传力度,需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才能有效地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量尚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从我市情况看,安全生产执法力量不足,人少事多现象非常突出,大多数县市区监察大队实际办案人员只有2至4人,全面开展安监中队执法权委托并能办理案件的也只有局,很多安监中队人员混岗作业,不能将工作精力集中到安全生产管理上来。办案过程中也缺少相应的执法审核力度。目前,全市仅有市安监局设有法制科,其他县、市、区包括市安监局均没有专门的法制处室,甚至有些地方的法制员还不专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量与当前的执法形势相比尚有一些差距。

五、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行政执法工作依赖于国家公权力来实施,每个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手中或多或少有些权力,这些权力行使的好坏,(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疏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数量繁杂,缺乏系统性等特点明显,有些法律、法规之间还存在"打架"现象,如何合法、正确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于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正确量罚,显得十分重要。为此,要积极开展对安全生产法规法律的疏理,对不适应安全生产形势发展需要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予以清理,对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正,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

(三)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工具,只有全面掌握,充分领会,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要充分利用每周学习例会、领导干部法律学习课、法律培训班、案例讲座等,让全体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充分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方针政策。特别要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案例》等常用法律法规,提高办案水平。

(四)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岗位大练兵活动。学习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仅仅是认识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工具,而要有效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关键还是要掌握使用这些执法工具的本领。要深化"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内容,务必使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通过练兵活动做到"三懂五会",即懂法律政策,懂执法程序,懂基本业务,会检查、会调查、会用法、会执行、会群众工作。

(五)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多措并举,创造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宣传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违法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通过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努力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意识,积极改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环境。

我市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相比前几年有了较大进步,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离依法行政的标准尚有一些差距,与其他兄弟单位相比也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希望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能进一步提高我市安监系统的行政执法水平,提升我们的办案质量,能够使我们能更好的做到依法行政,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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