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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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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自查报告 第一篇

行政审批自查报告我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由行政审批股负责。主要业务是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负责环境现场监管执法部分移交的未办理环境审批手续单位(个人)的立案;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环境管理制度;承担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许可听证等工作。一、行政审批的程序要求我局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许可申请后,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履行有关批准程序后,按规定予以处理:(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受理。(二)不属于本局管辖的,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三)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当场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四)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以《补办件通知书》的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五)属于本局管辖的范围,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当场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二、行政审批时限要求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行政许可决定在我局承诺的办结时限内作出,环保审批中报告书项目为15天,报告表项目为10天,登记表项目为7天,重新审核5天。对环保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时限予以办结。为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收取任何费用。四、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的情况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已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97件、登记表58件,全部都能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规定和时限要求进行审批,没有越级或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进行审批的行为。三、行政审批工作及作风要求不存在越权审批现象,对已取消的审批事项未继续开展该事项的审批工作。审批时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批,不随意设定审批条件,不擅自增加审批事项、提高或降低审批门槛。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即:在执行公务活动中,不准在管理对象处就餐和参加各种娱乐活动;不准借用管理对象的交通、通信工具;不准到管理对象处报销任何费用;不准以考察、学习等名义接受管理对象的出资旅游;不准到管理对象处报销书报费和各种物品费用;不准接受管理对象的酬谢费、提成和回扣;不准参加有偿中介活动;不准私自参与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不准擅自参加各种庆典、开工仪式;不准向处罚对象通风报信。不存在对申请人态度粗暴和故意刁难的情况。

关于行政审批自查总结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自查报告 第二篇

今年以来,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民政部关于做好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及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我局成立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指定3名工作人员做具体的实施工作。按照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意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积极主动进行清理,建立落实管理制度,为顺利实施《行政许可法》,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打下了良好 的基础。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和自查。 一、开展项目及主体的清理、确认和公示 全面清理现行的行政许可项目,是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首要条件。我局在进行清理的过程中突出快、全、多三个特点。一是快行动。接到上级关于清理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按要求进行清理,在规定时间内按期完成了清理任务。二是全清理。对局内各办公室所有涉及行政许可项目及法律法规依据进行排查,做到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一个不漏。三是多沟通。在自查清理过程中,我局主动向市民政局请示,了解上面动态,一方面加强与内部各办公室的协调和沟通,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讨论,另一方面经常就清理中遇到的问题和了解到的最新情况与县法制办进行沟通。并对现保留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项目及办理时限进行了再次统计和审定。对保留项目和收费项目进行了再次审核,及时进行了公示。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合法性审查 2005年,我们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1997年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再次清理,对已经明确被取消或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审批许可事项予以废止。经梳理清查,我局目前不存在违法设定或规定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 为从源头上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我局建立了重要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凡我局印发或代县政府起草的涉及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在签发前必须做好备案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三、加强监督管理,保证行政许可事项正确实施 为保证行政许可事项的正确实施,我局高度重视对行政许可事项过程的内外监督。一是通过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规范我局的行政许可行为。二是通过严格规范的年度审查,设立举报电话等措施,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的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 核准事项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备案事项是:行政区域界线管理。 四、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行政许可工作有序进行 一是按照省、市民政厅局的要求,设立了蹋雪无痕县婚姻登记处,实行全县婚姻登记集中办理。二是制定了重要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行政许可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为实施《行政许可法》提供制度保证。三是制定了政务公开方案,修订完善了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退役士兵安置、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评定、评残和补换发伤残证、社会福利企业审核、地名及行政区划管理、婚姻登记、换发老年人优待证等项事务,进一步明确了办理的程序、依据、条件、标准和时限。四是侧重于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和各项制度的落实。修改完善了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文件收发及机关工作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考勤及请假制度》和《月工作报告制度》在内的《蹋雪无痕县民政局内部管理制度》,并将内容具体细化分解到各个岗位上。五是建立了执法责任制度、监督奖惩制度和为民服务承诺制度。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实行政务公开,落实公开承诺,杜绝乱收费,改善服务态度,提

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效果。基本实现了民政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自查报告 第三篇

某某单位

关于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自查报告

接某字【2014】 号文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自查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项工作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一、认真抓好自查工作

各项工作负责人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工作实际,对照《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清单》进行了细致的自查,自查结果上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后上报。

二、加强警示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

我局在自查过程中没有出现违规和违法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改进思想作风、提高党性修养”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在全体工作人员中唱响积极向上的主旋律。使全体工作人员时刻牢记责任重于泰山,自觉做到坚持依法办事。

三、 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

通过自查,今年我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未出现超时限办理、效率低下等问题;不存在故意增设及随意放宽条件问题; 不存在超法定职权范围实施审批或继续审批已取消的事项问题;不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问题;不存在服务态度差、推

诿扯皮、暗箱操作以及以权、以岗谋私问题。

通过自查,我局行政审批工作不存在《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清单》中所列的问题。

2014年11月24日

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自查报告 第四篇

镇人民政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自查报告

县监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根据《市监察局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迎接省监察厅、省政务服务中心对行政审批等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监发„2011‟8号)要求,我镇对现有的行政审批进行认真、彻底的自查自纠,现就我镇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我镇由镇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书记切实负责,从党政办抽调2人专门负责对现有的行政审批进行认真、彻底的自查自纠。

二、严格自查自纠

我镇始终坚持机关效能建设“一线工作法”, 便民服务中心因地制宜统一设置党政办公窗口、人口与计生服务窗口、国土与建设窗口、民政及社会保障窗口、新农合及涉农综合服务窗口、综治与安全窗口等8个服务窗口。每个窗口都由1-2名乡镇干部组成,实行AB岗位工作制。我镇便民服务中心确定了窗口服务人员、联系电话及办理程序。在服务过程中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政务公开为基础,严格按县政务中心要求

制作各类标牌、相关制度,按照“一规范”、“二上墙”、“四登记”、“五制度”、“六公开”、“八告知”的要求,突出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预约服务制度的工作制度,稳步实施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化。

(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1.充分利用现有办公场所,以镇政府一楼建成镇便民服务中心,将所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尽必进,充分授权”的原则全部纳入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受理;

2.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实行统一名称,其标识、字体、风格等均按照省统一规定设置。在门口醒目位置公布服务事项和办事流程,服务窗口上方设置了告示牌标明服务内容,柜台上各种宣传资料齐备;

3.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保持干净整洁,门牌标识清楚,工作人员座牌摆放有序,党政办公室设置咨询服务台,为办事群众提供热情导向和咨询服务。随时向群众提供饮用水、座椅、纸张、笔等,保证服务质量;

4.便民服务中心对工作人员严格实施街子镇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制度,日常工作绩效纳入年终考核;

5.工作人员按值班制度统一安排、业务技能熟练、用语文明、态度热情。工作设置了首问责任岗,工作时间窗口无空岗现象。

(二)推行全程代办服务工作

1.加大宣传,扩大影响。我镇对便民服务中心全程代理制度进行大力宣传,截止目前,共下发宣传资料200份,各村(社区)制作宣传栏1期,书写标语3幅。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宣传便民服务中心职能和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便民服务中心运行工作中的经验和好的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了便民服务中心的效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2.对公布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全程代理。对权限在上级的行政许可类事项,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初审、呈报、代理服务。对审批服务事项业务少、频率低的项目进行办理整合,实行一人多岗、一专多能。

(三)建设村全程代办点

1.固定了村委会为全程代办场所、标志及代办人员,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无偿为群众代办相关事项;

2.将服务事项及好办事流程、服务内容、法定办事时限和压缩后承诺时限公示上墙;

(四)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积极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1.我镇积极支持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按时办结完成市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

2.积极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电子政务建设及政务公开工

作,报送信息量居各乡镇前列;

3.严格按照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及时报送受理事项统计月报表,确保数据真实无误

便民服务中心自10年7月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3700余份,接待办事群众及咨询政策的700余人。其中及时办理362件,待办中的28件,咨询政策557件,不符合相关政策退回的3件。危房改造20户为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8人次,调解民事纠纷1件,接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9人次,办理照顾生育二孩28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年参保人员达95%以上。全年为民义务咨询科技知识3866人次,印发宣传资料259份,同时为三农提供了充足的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等,全面落实了粮食直补,农机退耕还林等政策性补贴。

三、存在问题

经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我镇在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贯彻执行情况总体是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主要是:

1、行业执法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还不够强,不能很好地落实优质服务标准、执法责任制和承诺服务制,服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自查报告】

2、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监督检查制度还不够完善;

3、学习不够重视,特别是对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贯彻执行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4、由于资金困难,村级代办设置不完善,网络政务普及度不够。

四、下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强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办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加强对程序、实体的监督检查、使行政审批行为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努力实现审批行为的实体公正和程序正当。

三是强化宣传,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让群众了解办事程序,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营造依法审批的良好氛围。

我镇行政审批将通过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精简行政审批程序,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服务量推进公共绩效管理和效能政府建设,巩固和深化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

行政审批自检自查报告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自查报告 第五篇

**县工商局行政审批(许可)

实施及整顿非公有制发展自检自查报告

县政府法制办: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行政审批(许可)实施及整顿非公有制发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近年来行政审批(许可)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审批(许可)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公示工作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1号令)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工作会议精神督查要点>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完成了涉及企业登记、广告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细化规范工作。经清理将原有的审批项目压缩为3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2项,分别是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开业)、变更、注销、备案登记。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项,是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章程备案。并制定下发《嘉荫县工商局关于公布调整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细化内容的通知》将压缩后的3项审批项目规范细化内容通过窗口登记指南(告知单)、大厅触摸屏和**红盾信息网进行公开。

同时,我局将行政审批时限从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对清理调整保留的项目,我局办理的地址县工商局登记服务窗口,且相关项目名称和规范细化内容的公开方式在红盾信息网进行了公布。

(二)、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将所有审批服务职能集中到登记注册大厅窗口办理,集中履行职能,严格规范管理,严守承诺时限,所有设立登记项目一律到中心窗口集中办理。根据“人进中心、公章进中心、值班领导进中心、所有手续进中心”的要求,明确了首席代表、AB角制度和值班领导,成立行政审批办公室,全权负责我局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职能,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保证了企业的设立登记申请能够在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办结。

(三)健全完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注册登记制度创新。

2006年开始在全局推行“企业登记授权制度”。根据这项制度对从事企业注册登记工作的人员分别授予四个级别的事权,即:企业登记管理部门负责人事权、一级、二级和三级受理员事权。每个级别人员都有相应的职责权限,而级别较高的登记受理员的事权均包含级别较低的受理员的事权,各级别登记受理员按被授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自查报告】

予的事权开展企业登记工作,在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对简易登记事项实行“直接审查通过制”登记,在窗口一次办结,当场许可;对涉及前置审批的登记事项实行“审查—核准”的一审一核制登记;对复杂登记事项实行“集体合议制”登记。

“企业登记授权制度”是为充分发挥企业注册登记工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切实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服务而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将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人民群众,有助于增强了企业登记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工作质量,有助于工商廉政文化的建设。

二、行政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对外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和内部审批项目目录开展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没有进行变相审批或超范围审批,也无超时审批、不作为等违法审批现象,但自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以来,由于各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理解执行不一,给企业(个体)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造成很大困惑,也给广大市民申请注册登记造成极大不便。

例如:《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

得食品生产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县级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审核相关资料、核查生产场所、检验相关产品;对相关资料、场所符合规定要求以及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未执行法律法规对食品生许可的规定,要求企业(个体)工商户先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然后再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给广大人民群众申请注册造成极大的不便。为此市民多次向县政府反映,我局也就此问题向县政府做了情况汇报,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妥善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行政审批制度(许可)工作对于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具有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依法行政,推动行政审批工作向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程序规范、公正透明转变,全力打造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一0年八月十九日

2016行政审批清理整顿实施方案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自查报告 第六篇

一、监督检查工作目标

通过监督检查,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使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方便行政管理相对人,防范和及时解决行政审批实施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审批以及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问题。逐步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努力推进苏区振兴发展。

二、监督检查的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级行政审批实施机关。

三、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审批清理结果及公布情况

1、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结果及公布情况。

2、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结果及公布情况。

(二)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结果及公布公示情况

1、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再造结果及公布公示情况。

2、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再造结果及公布公示情况。

(三)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与上级政府公布的清理结果衔接情况

(四)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实施情况

主要检查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过程中应遵循的程序制度。具体为:

1、实施行政审批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是否在办公场所公示。

2、受理或不予受理行政审批申请时是否遵守法定程序,并出具符合法定要求的书面凭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时,是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实施行政审批中应当依法举行的听证、招标、拍卖、考试、检验、检测、检疫等活动是否依法进行。是否存在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情况。【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自查报告】

4、实施行政审批机关是否执行统一有一个内部机构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

5、是否在承诺期限内依法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行政审批的书面决定。作出不予行政审批的决定是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准予行政审批的决定是否依法向社会公开。

6、实施行政审批资料是否全部立卷归档。

(五)实施行政审批的收费情况

1、有关行政审批的收费是否有合法依据。

2、有关行政审批的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是否公布;依法收取的行政审批费用是否按有关管理规定全部上缴国库,是否存在返还或者变相返还情况。

3、应当实行“一单清”收费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否执行“一单清”收费。

(六)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并联审批、网上审批、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的执行情况。

1、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的执行情况,行政审批科室是否成建制进入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是否授权到位。

2、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有多少项。能当场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有多少项。

3、并联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各行政服务中心有多少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联合审批、并联审批。

4、网上审批的情况,是否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所有行政审批项目都通过统一的网上审批系统办理。

5、重大产业项目进入绿色通道的情况。

四、监督检查工作的方法和时间

采取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市、县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文件规定及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在自查基础上由市政府法制办、市效能办牵头,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参与组成专门检查组,对全市进行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检查、询问被许可人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分两个步骤进行:

(一)自查自纠(9月20日至10月31日)

县(市、区)政府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行政审批清理整顿的监督检查工作,认真抓好行政审批相关工作的自查自纠,并将本县(市、区)政府行政审批清理整顿工作情况、行政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行政审批工作中“提质、提速、提效”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于10月31日前书面报市监察局、市效能办、市政府法制办。

市、县各级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和行政服务中心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本方案所列的主要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将行政审批清理整顿工作情况、行政审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10月25日前分别报同级政府及政府的监察、效能、法制等单位。

(二)重点抽查(11月1日至11月15日)

市效能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专门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开展行政审批清理整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驻市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审批清理整顿工作情况检查,要确定领导主抓,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狠抓落实到位、切实认真做好本次监督检查各项工作。

(二)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推行行政审批的公示制度、告知制度、听证制度、不予受理说明理由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效能、法制等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监督机制,切实为服务型、高效型政府建设做好各项工作。

(三)提高认识,着力提升工作效能。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驻市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应当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认真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精神,把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切实依法行政,努力做好行政审批的各项工作,为苏区振兴发展做出贡献。

2016安监局年度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自查报告 第七篇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按照《关于做好**年度政务公开自查工作的通知》(银纪发〔**〕40号)的精神,我局从9月10日至26日,重点围绕和对照文件规定的八项考核内容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务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全面施行党务政务公开,通过建立和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督查,我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逐步实现内容丰富化,程序规范化,形式多样化,时限标准化,促进了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提高了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各项工作不断推进。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我局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旭升任组长,副局长张文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银川市安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银川市安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原则、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措施等,确保应公开的要全部公开到位,做到有组织,有专人负责,有具体方案,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突出重点、措施到位,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对经清理保留的审批项目,要求科室对每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明确和具体化,简化了程序,方便了群众办事。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中,坚持中介服务机构评价,坚持专家组审核,坚持依法依规,坚决杜绝搭车收费、暗箱操作现象;

二是建立完善市安监局网站。设立局长信箱,设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箱,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在网站上对各项工作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的投入和宣传力度。

1、市安监局投入36万元安全生产公众宣传经费,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等主流宣传媒体的作用,在银川日报、银川晚报等主流媒体发表“公众安全倡议书”及各类安全生产宣传专题报道文章;在银川电视台生活频道《首府亮点》播出“平安银川”安全生产专题宣传片,全年24期,每月2期,每期时长为10分钟。通过《平安银川》专栏的系列报道,紧扣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主题,搭建关注民生、宣传教育、传播知识、交流互动的全新的安全生产工作平台,目前已播出13期;常年在银川电视台公共频道、宁夏电视台卫视频道和银川交通音乐台滚动播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市安监局长任旭升做客银川交通音乐台直播间,就如何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进行了专题访谈;联合市气象局通过手机短信提示相关部门人员及广大市民针对天气情况及时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共发送短信73万条。银川日报、银川晚报和银川电视台、银川交通音乐台分别对我市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和“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给予了全方位的深度宣传报道。

2、积极发挥安全生产官方微博作用。利用**市安监局新浪官方微博及时播报各种安全生产信息,积极向网民宣传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常识,与我市广大市民和外省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微博积极互动,进一步深化了政务公开工作。截止目前共发微博2353条,粉丝47153个。尤其是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局官方微博对我市“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情况进行微博现场报道,扩大宣传效果。

四是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媒介向社会公开。我局重点盯住道路交通事故,从安全宣传入手,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宣传媒体的作用,积极拓展户外广告、网络、微博等安全宣传渠道。通过天天刊播安全公益广告,做到“电视有形、报纸有文、电台有声”,从孩子抓起,小手拉大手,引起全体市民、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截至目前,制作动漫、视频、公益广告35部,在银川市电视台播放各类公益广告23部,播放新闻20余条,在银川晚报、法治新报等主流媒体开辟安全宣传专栏,共发表各类宣传报道文章93篇。制作交通安全漫画200余副,安全标语150余条,流动字幕宣传标语500车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发送安全公益短信息100余万条。利用展板、标语、电子屏、宣传栏等媒介,宣贯、张贴、显示各类宣传标语、提示文字5000余条,营造了良好的安全宣传氛围。同时,市安委会办公室编撰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漫画册》一书,刊印一万册。全市共发放《交通安全漫画宣传册》、《撑起生命之伞—公众安全知识读本》等图书、宣传彩页、宣传资料共计10万余份。

五是坚持机关重要事项公开制度。局党组始终坚持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公开的原则。对机关内部人员的变动、干部提拔任免等重要事项始终坚持按照人事干部管理的规定,实现公开,透明,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集体研究决定的原则。对局内的重大资金开支,包括大宗物资、重要设备的选购,实行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按规定全部进入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规范操作。定期公布帐务,对局内的资金开支实行定期公布,让大家了解局内资金状况,接受民主监督。

(三)加强为民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工作

一是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批时限。加快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精简工作;实行行政审批进大厅事项“双减”(减程序减时间)措施, 缩短11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如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申请从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申请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9个工作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从8个工作日压缩到2个工作日等,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截止目前,我局大厅代理窗口共收到行政许可受理事项203件,已办理完结195件,正在办理8件。其中: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类行政许可申请170件,已办结165件,正在办理5件;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申请19件,已办结16件,正在办理3件;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14件,已办结14件。所以受理件,均在受理时限内办结,未发生一例迟延办理现象。

我局在政务大厅代办窗口设立了政务公开指南。机构职能、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图、办事时限、安全培训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全部进行公示,一目了然。方便企业、市民查询、了解有关安全生产政务方面的各项信息。

二是创新制度措施,强化安全管理。推行重大安全问题协商协调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制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行安全生产审批、检查联合执法制度,采取集中办公、统一行动,提高安全监管效力。

(四)强化督查,追究责任,切实保障政务公开成效

为了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取得实效,一是机关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二是机关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间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办事或搞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而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践诺、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追究有关科室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通过政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落实,我局逐步提高了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改进了机关作风,密切了干群关系,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增强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有力促进了安全监管工作的发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分析,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深化政务公开,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充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手段、深化公开效果。二是大力加强对外服务窗口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为民服务体系建设,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真正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积极推进网上查询、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等服务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工作,严格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建设廉政勤政、高效、创新、务实、人民满意的政府机关,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编辑:琛哥)

2015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自查报告 第八篇

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我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由行政审批股负责。主要业务是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负责环境现场监管执法部分移交的未办理环境审批手续单位(个人)的立案;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环境管理制度;承担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许可听证等工作。

一、行政审批的程序要求

我局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许可申请后,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履行有关批准程序后,按规定予以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不属于本局管辖的,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当场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自查报告】

(四)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以《补办件通知书》的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五)属于本局管辖的范围,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当场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二、行政审批时限要求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自查报告】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四、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的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已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97件、登记表58件,全部都能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规定和时限要求进行审批,没有越级或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进行审批的行为。

三、行政审批工作及作风要求

不存在越权审批现象,对已取消的审批事项未继续开展该事项的审批工作。审批时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批,不随意设定审批条件,不擅自增加审批事项、提高或降低审批门槛。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即:在执行公务活动中,不准在管理对象处就餐和参加各种娱乐活动;不准借用管理对象的交通、通信工具;不准到管理对象处报销任何费用;不准以考察、学习等名义接受管理对象的出资旅游;不准到管理对象处报销书报费和各种物品费用;不准接受管理对象的酬谢费、提成和回扣;不准参加有偿中介活动;不准私自参与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不准擅自参加各种庆典、开工仪式;不准向处罚对象通风报信。不存在对申请人态度粗暴和故意刁难的情况。

行政审批股

2015年8月19日

2015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自查报告 第九篇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省监察厅、省法制办和省安监局印发的《关于对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方案》(浙监字[2015]4号)的通知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并专门下发了文件,全市安监系统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检查发现,我市安监系统能够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较好地执行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安监工作人员基本上能做到认真履责、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全系统未出现行政执法腐败现象,有效促进了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也维护了我市安监系统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2015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2015年,我局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了行政执法工作。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

2015年,我们提出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以人为本、服务发展"的执法思想,要求市、县两级安监部门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正确把握和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改善执法环境。全系统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落实了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法制和执法工作。我局郑金法局长十分重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多次亲自出席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而且在其它会上逢会必讲执法,要求各地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建设,市局对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法制委员会、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县(市、区)局也进一步重视法制工作,专门配备人员,明确目标,并提供必要的保障,为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力度不断加大。

1、考核力度不断加大。2015年,我局制发了《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建立起包括法制机构建设、机制建设、行政处罚、执法备案、执法目标、卷宗评查、台帐规范化等在内的大法制考核体系,强化安全生产法制考核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安全生产法制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年度局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评优资格。

2、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年"和"百日督查行动",制定全年执法工作计划,并根据不同季节不同监管重点的特点,分行业分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了四次"扫雷"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通过举报电话等途经,畅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并对每一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对属实的立即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对违法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3、事故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除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抓好事故调查处理外,还加大执法力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事故发生单位,依法作出强制措施,责令事故发生单位暂时停产停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类标准,切实治理安全隐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一年内因同样的违法行为导致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给予从重处罚。

(三)载体比较丰富。

1、以完善考核机制为抓手,抓案卷质量。2015年,根据实行情况两次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考评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补充,使评分标准更加完善,更能客观反映一个案件的真实水平,切实发挥案卷质量指挥棒的作用。制发了《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整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规定实行正、副卷方式组卷,将结论性、印证性及强制性等对外使用的文件材料,归入正卷,商讨性、审批性等对内使用的文件材料归入副卷。下发《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对重大安全生产处罚报备案行为进行规范,加强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安监部门依法行政,减少错案、人情案。

2、以岗位练兵为载体,加强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实际,2015年,我局开展了岗位练兵活动,以举办业务学习培训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大比武"作为岗位练兵的主要内容,以基础知识理论竞赛、案例分析和现场模拟执法为执法"大比武"的主要形式,全市9个县(市、区)安监局分别组队,参加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比武"竞赛活动。"大比武"竞赛活动中,即促进了县(市、区)局的交流,又了解到了执法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的现状和不足,很好地检验了执法水平,也推动了练兵活动。

3、通过实施"扫雷"系列专项执法活动这一载体,逐步形成主动执法工作机制。根据省局下发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和《安监系统2015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工作计划》,市安监局前后以危险化学品、剧毒品、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为主要对象,以"查隐患、查违法、保安全"为主要内容,分别开展了一至四号"扫雷"专项执法活动。在全市各级安监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扫雷"系列专项执法活动取得一定成效,据统计,共检查企业840家,制作现场检查记录670份,发出整改指令书141份,责令暂时停产停业45起,立案调查44起。

(四)重点比较突出

确定了案件数比上一年增加25%以上,非事故类案件占80%以上,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为2015年法制和执法工作的目标。以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岗位练兵等一系列措施,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提升办案质量;加强在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执法力度,制定详细的专项执法计划,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查处案件比上一年有明显增长,并在全市形成一定的声势为工作重点。认真制定执法工作计划,积极规范暂时停产停业复查验收程序,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宣传、教育,认真修改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二、2015年安全生产审批许可和行政监管情况

2015年,我局共有领证生产矿山企业115家,注销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1家。审批危化品乙类经营许可证325家,办理危险化学品使用备案180家,发放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1962份,审核发放特种作业许可证6140本,未出现被提起复议和诉讼现象。全力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活动,2015年全市共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9801家、12652次,立案查处各类案件410件,其中非事故案件320件。共实施经济处罚307次,罚款1779.37万元。属市本级立案查处31件,其中事故案件13件,罚款342.7万元。所有案件均实现一案一档,做到了程序规范,按期办结。行政执罚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罚没款全部进入财政专用帐户。行政处罚案件也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具体工作表现在:

1、实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许可。我局把政务公开的重点放在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上,制订了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和"三个一"制度,将"一个承诺、一个流程、一个电话"上报、上网、上墙进行公布,让群众了解行政许可的程序、行政处罚的依据、上岗证等各类证件的取得程序等,方便群众,接受监督。在此基础上,我局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并加强对相关企业取得许可证后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2、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和专项治理行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活动。制订了《高危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表》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等,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明确了必须检查的内容。全市共对48330家单位进行了排查,排查出一般隐患82346条,完成整改66295条,整改率为80.5%;排查出重大隐患1842条,完成整改1470条,整改率为79.8%。同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在安监系统积极部署开展了工业用电、船舶修造、危险化学品、起重吊装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引向深入。通过专项整治,大部分事故隐患得到整改,有效地减少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百日督查工作得到了国务院督查组的肯定。

3、夯实"五个一"基础管理,强化安全标准化工作。努力指导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建立起拥有"一张辖区企业分布图、一张企业状况分类表、一套企业安全管理台帐、一个企业情况数据库和一套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五个一"安全管理体系。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标准化推进力度,转变达标指导思想,全面推进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储存化工原料经营单位的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并将安全标准化达标作为企业到期换证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使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进入正常轨道,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实现本质安全。2015年有2家矿山企业通过省一级安全标准化验收。

4、狠抓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和尾矿库安全监管。加强对新、改、扩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大力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高危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排摸了在建的新、改、扩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项目,并建档在册,明确提出要严肃"三同时"管理。凡未按"三同时"要求实施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全年完成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设立审查35个,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6个,竣工验收10个。审查矿山开采设计22家,完成竣工验收12家,审查矿山补做设计20家。

针对山西省**市**县新塔选矿厂的尾矿库溃坝事件,我们为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于9月3日召开了全市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布置。10月份,邀请省级专家对尾矿库进行逐一检查,并发函给各县(市、区)政府,提出了加强尾矿库监管的要求,同时将尾矿库安全监管情况专题向市政府作了汇报。

5、努力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加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退出步伐,督促新中烟花鞭炮厂和圣杰烟花鞭炮厂及时退出生产领域,并协调做好退出企业善后处置工作,同时督促东片烟花鞭炮厂按规范要求建设了新库区,确保储存安全。加强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储存库建设,要求等地加快老库改造步伐或新库选址建设步伐,建造符合经营需要的A级库或C级库,确保经营安全。2015年,烟花公司已建成了符合要求的新库区;兴利烟花公司新库区也已进入施工建设阶段。为配合"多城同创"工作,我们分别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和零售经营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和零售布点的指导意见。

6、大力加强安全培训等中介机构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稳步推进,规范管理"的原则,积极培育发展安全培训机构,以适应我市安全生产培训的需要。目前有三、四级资质培训机构7家,2015年新申报3家,估计在2015年能审核通过。培训机构基本按每县市区一家布局。同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严格按照资质要求选配教师,为培训机构输送合格的师资人才,初步建立了一支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督促各培训机构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条件改善的力度,为学员培训提供良好的条件。

7、努力探索基层责任书的规范化工作。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形式多样,行业门类繁多,一份同一格式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本不能满足各行各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需要,各行业责任书应当体现各行业的特点,切合实际。为此,2015年,我们抽调人力物力,花费近半年时间,制订出台了包括《村(居、社区)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等11个责任书示范文本,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县(市、区)和**经济开发区,要求各地认真按照文本式样,并结合实际认真细化,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以进一步完善基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8、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针对执法文书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修改,并召开各县(市、区)安监大队长会议征求修改意见,吸收各地在实际应用执法文书过程中形成的宝贵经验,进一步完善执法文书的相关内容,着重增加了对安监人员的保护性规定。另外,为了使行政执法人员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正确使用执法文书,市安监局还组织编写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常用文书制作参考示例》,供全市安全监察执法人员执法时参考。对文书的适用范围、格式内容、填写要求和注意事项作了具体介绍,并附有文书格式的填写示例,对执法文书制作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为全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提供了直观、具体、可操作的业务指导。

9、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2015年6月份,省安监局部署开展了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8月份,省法制办和省安监局又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两次专项检查工作我市均专门研究,下发文件认真部署,并在8月上旬联合市法制办对9个县市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9月中旬,专门召开专题汇报会接受了省里的专项检查,并对省检查组和市法制办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了细致研究,认真落实。二是开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评查工作。2015年,为提高办案质量,认真分析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在年中和年末分别开展了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制作了《案卷评查标准》和《打分表》,对各县(市、区)办理的案件进行了抽检,并对评查结果按照得分高低进行了排名和评比,评查结果列入年底执法考核工作的内容。同时,将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给各县(市、区)安监局,认真安排整改工作。

三、2015-2015年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案例》颁布实施后,我市一边不断加强对该法规的宣传力度,一边大力开展事故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2015年下半年至2015年底,全市共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35起,作出罚款处罚1998.3908万元,对5人追究了刑事责任,对4人进行了党政纪责任追究,属乡科级领导1人,其他3人。其中,市安监局牵头组织调查生产安全事故22起,占事故案件查处总数的16.3%。作出处罚决定书40多份,作出罚款行政处罚476.2万元,追究刑事责任4人,党政纪责任追究3人,其中乡科级领导1人。所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均得到各级政府的授权或委托,依法成立,事故调查报告也均经过政府的批复,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布,并依照法定程序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虽已有大幅度的提升,但与公安、工商等执法大户相比,执法能力尚有不少差距,执法行为规范化程度低,执法案卷质量不高,定案证据证明力不强等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安全生产执法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虽然从市安监局本级办理的处罚案件的执行情况看,没有受到较大阻力,但从全市来看,安全生产执法难是一个大问题,需要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意识的宣传力度,需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才能有效地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量尚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从我市情况看,安全生产执法力量不足,人少事多现象非常突出,大多数县市区监察大队实际办案人员只有2至4人,全面开展安监中队执法权委托并能办理案件的也只有局,很多安监中队人员混岗作业,不能将工作精力集中到安全生产管理上来。办案过程中也缺少相应的执法审核力度。目前,全市仅有市安监局设有法制科,其他县、市、区包括市安监局均没有专门的法制处室,甚至有些地方的法制员还不专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量与当前的执法形势相比尚有一些差距。

五、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行政执法工作依赖于国家公权力来实施,每个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手中或多或少有些权力,这些权力行使的好坏,(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疏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数量繁杂,缺乏系统性等特点明显,有些法律、法规之间还存在"打架"现象,如何合法、正确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于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正确量罚,显得十分重要。为此,要积极开展对安全生产法规法律的疏理,对不适应安全生产形势发展需要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予以清理,对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正,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

(三)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工具,只有全面掌握,充分领会,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要充分利用每周学习例会、领导干部法律学习课、法律培训班、案例讲座等,让全体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充分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方针政策。特别要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案例》等常用法律法规,提高办案水平。

(四)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岗位大练兵活动。学习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仅仅是认识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工具,而要有效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关键还是要掌握使用这些执法工具的本领。要深化"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内容,务必使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通过练兵活动做到"三懂五会",即懂法律政策,懂执法程序,懂基本业务,会检查、会调查、会用法、会执行、会群众工作。

(五)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多措并举,创造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宣传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违法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通过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努力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意识,积极改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环境。

我市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相比前几年有了较大进步,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离依法行政的标准尚有一些差距,与其他兄弟单位相比也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希望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能进一步提高我市安监系统的行政执法水平,提升我们的办案质量,能够使我们能更好的做到依法行政,秉公执法。

  • ·行政审批自查自纠报告(201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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