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文档 > 策划 >

应急工作制度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1-26    阅读:

应急工作制度篇一
《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荣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荣昌府发〔2009〕17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应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 ,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应急预案编制。编制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现场指挥机构、专家组等;

3.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

4.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5.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效能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

6.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

(二)应急预案修订完善。针对应急管理工作中情况的变化和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生效期间的应急

预案,认为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的,修订和完善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报备。

(三)应争预案培训。将各类应急预案有关内容列入每年应急知识宣教培训计划,以涉及公众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为重点开展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四)应急预案演练。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一)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应急通信、应急供电、应急避难场所、应急医疗救护以及效能运输、消防、防雷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

(二)督导检查。每年年末对应急物资储备任务落实情况、救灾物资年度消耗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根据应急物资短缺情况提出补充计划。对因突发事件救灾而造成的物资亏空,尽快将应急物资补充到救灾前水平。

三、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一)应对工作评估分析。每年年底,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趋势及应对工作情况进行预测分析研究,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次年初总结分析报告,按规定上报县政府。

(二)应急队伍培训。突发公共事件要对相应类别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应急工作制度篇二
《4.4.7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一、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应急预案编制。编制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现场指挥机构、专家组等;

3、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应急准备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发布或解除的程序和预警响应措施等;

4、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

5、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6、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效能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

7、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

8、附则,包括名词术语和预案解释等;

9、附件,包括工作流程图、相关单位通信录、应急资源情况一鉴表、标准化格式文本等。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起草应急预案过程中,应当征求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意见,有关单位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涉及限制公众自我的或与公众权利密切相关的,应以适当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有关规定,确定应急预案密级。

(二)应急预案体系动态管理。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和部门机构调整变化情况,每两年对区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适当进行类别、结构调整,使应急预案体系适应全区公共安全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

(三)应急预案修订完善。针对应急管理工作中情况的变化和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原则上每3年组织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应急管理专家对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乡镇(街道)等基层政权组织,居两年修订一次。发生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后,要总结实践经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有关单位对生效期间的应急预案,认为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认真研究,及时反馈研究结果。修订和完善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报备。

(四)应急预案审核、印发和发布。对区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的区专项应急预案和重点部门应急预案,按照区政府应急办初审、区政府法制办复审,主管主任审核、主管区长签发的程序办理,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区部门应急预案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意见后,由预案制定单位按有关程序审议,审议通过的区部门应急预案应报区政府应急办和区政府法制办备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和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的编制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有关规定,删去设密内容形成预案简本,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发布。

(五)应争预案培训。将各类应急预案有关内容列入每年应急知识宣教培训计划,以涉及公众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为重点开展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所有承担应急预案规定职责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单位应将应急预案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考试内容,增强公务员应急责任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区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两年至少演练一次,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的制定单位在举办活动之前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演练,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权组织,居委会,材委会等基层群众自织和社区的应急预案原则上应每两年演练一次。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单位组织的综合性应急演练评估报告应报区人民政府。

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七)统计汇总报告。依托政府应急平台建立全区应急物资储备信息数据库,详细登录全区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和分布情况。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安监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等部门每季度统计一次应急储备物资动态变化情况,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统计情况及时报区政府应急办。

(八)补充、更新和轮替。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

级、各部门要做好本级、本行业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短缺物资进行补充,对有保质期的物资实施更新和轮替。

(九)基础设施建议。加强应急通信、应急供电、应急避难场所、应急医疗救护以及效能运输、消防、防雷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有关部门每年年初提出年度储备基础设施建议任务,区发展改革局和有关部门要搞好协调,使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

(十)督导检查。每年年末对有关部门应急物资储备任务落实情况、救灾物资年度消耗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根据应急物资短缺情况指导有关部门提出补充计划。对因突发事件救灾而造成的物资亏空,有关部门尽快将应急物资补充到救灾前水平。

三、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十一)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区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建立相应类别应急工作的专业人才库,并可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织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参与相关预案的修正订和完善工作。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专家组会议。组织学术交流和修订和完善工作。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专家组会议。组织学术交流和课题研究,根据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安排和课题研究计划,组织应急管理专家,就本系统本行业公共安全形势和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鼾开展调查研究或提供专业咨询,为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十二)应对工作评估分析。每年年底,组织专家队伍和有关部门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趋势及应对工作情况进行预测分

析研究,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次年初总结分析报告,分报区政府体育场并按规定上报市政府。

(十三)应急队伍统计分析。依托政府应急平台建立应急队伍数据库,每半年对全区庆急救援队伍、专家队伍、志愿者队伍进行一次普查,对各类应急队伍的区域分布、工作任务、人员、装备、培训演练情况进行统计,更新数据库信息。并对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为区政府领导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决策依据。

(十四)应急队伍培训。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要对相应类别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应急工作制度篇三
《乡镇应急工作制度》

下塘镇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一、应急值守工作制度

(一)镇应急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日常值班由党委书记、镇长总带班,其他班子成员轮流带班;节假日值班另行安排。值班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不值或少值班。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及承担突发事件应对任务的重点单位要进一步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由主要领导带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有专门的值班地点,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地点值守,严禁无故脱岗行为。值班人员必须保证电话、传真、移动通讯设备等的畅通,带班领导应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及承担突发事件应对任务的重点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在值班室内留存一种以上联系方式,并保持移动通讯设备的24小时畅通。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准确地做好电话记录,做到时间、地点、人物、内容、处理经过以及通话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清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事项,应立即向有关领导和镇应急办报告,并按领导批示组织处理。

(四)对镇领导交办的事项,值班人员要认真传达和办理,及时催办、查办和反馈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

(五)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每件事情的处理情况及结果必须清楚及时记入值班记录并签名;交接班时,要逐件交接处理事项。

(六)值班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值班记录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允许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闲聊,防止假冒或行骗事件发生。

(七)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及值班事项处理记录等要按规定整理、保存,并及时归档。

(八)镇应急办将不定期对各村居、镇政府有关部门的值班工作进行督查,对未认真落实值班要求的将全镇通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流程

(一)应急处置程序

1、基本应急

(1)当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事件发生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应立即向镇应急办报告警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分队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有关组织或抢险队伍应服从调动,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专项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助,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3)现场指挥部应充分发挥专家组作用,及时对事件性质、发展趋势、应急措施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应急处置建议,为现场指挥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咨询。

(4)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应及时主动向现场指挥部和参与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提供有关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和开展救援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5)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做好现场控制、紧急处置、治安维护、人员疏散、保障安置等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掌握事态进展,随时向镇应急办公室报告情况。

(6)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预测事态进展,发现事态扩大,可能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立即报告镇应急办公室调配其它应急资源,并及时向事件可能影响到的地镇及相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特别是紧急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预警。

2、扩大应急

(1)预测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特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由镇应急办报请镇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启动镇应急指挥程序。

(2)当突发公共事件的势态进一步扩大,预计仅靠镇现有应急资源和人力难以实施有效处置时,镇应急指挥中心应及时向上级发出请求支援信

息。请求支援信息包括:事件发生的性质、时间、地点、发展态势,请求援助的人员、物资数量,到达的时间、地点、开进路线,联系方式,协同办法等。

(3)当突发公共事件涉及本镇大部分地区,危害程度严重、超出镇自身控制能力,需县或其他城镇提供相应援助时,镇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上报县相应机构,并申请县宣布本镇或部分地镇进入紧急状态。

(二)值班期间,如发生紧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必须立即向镇应急办书面报告;特殊情况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可先电话报告,随后补报文字材料。凡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镇应急办,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发生迟、漏、瞒报和续报不及时等问题。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值班部门要主动与现场处置人员或有关单位取得联系,认真核实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涉及人员、影响等重要情况,必要时可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核实,避免因信息失真失实给指挥处置工作带来困难。涉密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突发公共事件预案的建立与管理

(一)镇突发公共事件预案分为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和各职能部门专项应急预案。其中: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由镇政府根据国务院印发的《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要求制定和修订。 专项应急预案分别由镇各突发公共事件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根据镇政府总体预案制定和修订。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和修订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二)为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由镇应急办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组织政府有关部门、专业人士开展预案评审工作,并报县备案。

(三)对已建立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案,要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确保预案的合理性和操作性。

(四)要加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案的宣传和日常演练。对预案中提出的各类物资储备、人员机构,要及时补充和变更,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

可立即启动。

四、信息报告制度

(一)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实行属地负责原则。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发生地村居、镇直有关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立即处置,同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影响的地镇。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必须在事发1小时内如实向镇应急办报告信息。相关文字材料必须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

(二)信息报告要简明、准确,原则上以书面报告为主,情况复杂时间紧的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先口头后书面报告的办法。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五、预警信息通报和发布制度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要按照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工作。特别关注重点地域、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要害部位,定期收集、报送、研判、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重大紧急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宣传车等各种形式,及时通报和发布预警信息。

六、工作交流制度

(一)各村居、镇直各有关单位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文件、简报、工作总结等,要及时抄送镇政府应急办。涉及应急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专题材料、动态情况等也应及时报送。

(二)报送的信息要真实、准确、具体,特别要注意反映工作落实情况及工作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真正起到决策参考、交流借鉴的作用。

(三)镇应急办将工作信息筛选编辑报送镇领导同志参阅,并视具体情况增发有关部门。

七、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迟报、漏报以及瞒报、谎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对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应急工作制度篇四
《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目 录

(一)工作制度

1、卫生应急组织管理制度

2、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3、应急队伍装备制度

4、应急物质储备制度

5、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制度

6、卫生应急演练工作制度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制度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制度

10、卫生应急健康促进与危机干预制度

(二)岗位职责

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

2、卫生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职责

3、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4、相关保障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5、网络直报人员职责

6、疫情值班人员职责

7、现场流调人员职责

8、应急检测人员职责

9、现场采样人员职责

10、疫区(点)消杀人员职责

11、健康教育人员职责

12、应急储备物资保管人员职责

(一)工作制度

1、卫生应急组织管理制度

(1)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卫生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3)建立县应急专业队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各类人员相对固定,如有调动,应及时补充。

(4)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包括采样器材、检测试剂、消杀药品、个人防护装配等,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需要。

(5)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6)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卫生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技术方案的制(修)定、队伍装配采购等方面,并安计划组织实施。

(7)针对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特征,组织制定县疾控中心调查、处置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技术方案。

(8)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

(9)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和相关规范开展工作,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制度。

(10)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指导,服从县卫生局的统一协调和指挥。

2、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1)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型,组建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确保专业结构合理。

(2)健全应急队伍成员库,建立基本资料档案,并及时更新信息

(3)应急队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应急处置情况对成员及时进行调整。

(4)每年开展专题应急培训与演练,以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3、应急队伍装备制度

(1)根据应急队伍的职能,制度本级应急队伍的装备标准和目录。

(2)各专业小组根据耗损和需求上报本年度装备采购申请,由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总成装备采购年度计划,按有关程序采购。

(3)应急装备办公室组织专家验收应急装备,做好装备的仓储管理、维护保养及训练使用等工作,定期监督检查应急队伍的应急装备使用情况。

(4)凡属于个人生活的装备由队员自行保管,必须做好在使用期间正常使用。其他装备由单位统一由专人保管。

(5)专业人员要熟悉使用各类装备的程序,在应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相关物品交专人维护保养后入库。

(6)在应急工作中所耗损的物品要及时上报随时采购补充入库。

(7)对装备的物品应有专人定期维护保养。

4、应急物质储备制度

(1)根据各类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的需要,编制“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应急物资配置方案”

(2)每年底由物资保管员清点储备物资,及时清理过期失效物品,做好“储备物资清单”的登记工作。

(3)每年初根据上年度“储备物资清单”编制当年采购计划,上报有关部门购置。

(4)对药品、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快速检验器材和试剂、传染病隔离、放射源隔离、防护用品及设施等卫生应急储备实行分类管理,按保存条件分别存放。

(5)储备物资需领用时,应填写“储备物资领用单”,经有管领导批准后发放。

(6)储备物资被领用后,应按照“应急物资配置方案”的数量及时采购补充。

应急工作制度篇五
《应急预案工作制度》

应急预案工作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应急预案的编制

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1.2结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结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3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针对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事故类型的,由董事长组织编制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①公司专项预案包括: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防洪预案。

②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包括重大危险源),由所在车间主任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3.4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4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

4.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4.1.1形式评审。依据《导则》和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4.1.2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①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②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4.2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4.2.1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涉及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4.2.2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董事长或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4.2.3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4.2.4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董事长签发,现场处置方案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签发。

5应急预案的备案

5.1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5.1.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5.1.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5.1.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5.2公司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6应急预案的实施

6.1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6.2各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6.3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6.4公司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6.5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6.6应急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6.7.1公司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6.7.2公司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6.7.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6.7.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6.7.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7.6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6.7.7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6.8公司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6.9公司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各单位必须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6.10若发生事故,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应急工作制度篇六
《应急工作管理制度》

应急工作管理制度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3.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4.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为副组长,安技科长、各采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技科,并负责日常管理。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6.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7.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

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监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8.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9.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10.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1.成立兼职救护队,人员由各科室、采区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12.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13.应急管理费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14.本制度解释权归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应急工作制度篇七
《应急值守工作制度》

某乡镇政府应急值守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应急值守管理,规范应急值守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乡政府信息畅通,处臵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有效,根据市、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乡应急办牵头负责乡政府应急值守日常工作和对政府应急值守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应急值守实行领导带班和24 小时值班制度。

第三条 应急值守的主要任务

(一)保证通信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动态。

(二)负责接收和处理有关单位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建立值班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乡主要领导和上级政府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协助乡领导和部门进行应急处臵,并及时反馈处臵情况。

(三)建立值班信息网络。掌握乡领导的主要活动、行踪、联系方式;掌握乡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和其他必须掌握的联系电话。

(四)建立值班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本行政区域内值班工作 情况。

(五)负责安排乡应急值班工作。

(六)负责督促、指导检查各村(居)、乡直有关单位的值

班工作,保证本行政区域内政府值班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爱岗敬业、恪 尽职守、坚持原则,工作认真细致,注重质量,讲求效率,热情

服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值班电话的接转和处臵。

(二)负责值班信息编辑与上报。

(三)定时巡查有关重点要害部位、重要守护目标以及有关隐患源、可疑人物,确保安全。

(四)协助领导处理应急事宜和办理应急管理业务工作事项。

第五条 值班工作原则

(一)有情必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准确、全 面地向乡主要领导报告。

(二)逐级上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要逐级向上报告。

(三)规范运作。制定规范的值班信息报送方式,有条不紊 地处臵紧急重大情况。

(四)安全保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安全。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紧急重大情况是指省市及我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明确规定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重大情

况应在事发后第一时间(30 分钟内)以最快捷的方式报告乡政府应急办(值班室),90 分钟内报送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档

第七条 接报紧急重大情况处理程序:

(一)工作时间接报紧急重大情况,应迅速向分管值班工作的领导和负责处臵该类紧急重大情况的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指示,向其他领导报告和向有关部门传达。

(二)非工作时间接报紧急重大情况,依次报告带班领导、分管值班工作领导和负责处臵该类紧急重大情况的领导,根据领导指示,向其他领导报告和向有关部门传达。

(三)凡向乡政府值班室报告的紧急重大信息,原则上必须以书面材料方式,并经乡主要领导审核同意,以确保上报信息真实有效。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起草书面报告,采取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告的,要及时补报书面材料。

(四)对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要认真记录、登记、核实,再按程序报告。事态特别紧急,需要争取处臵时间的情况下,应先报送初步情况,稍后核实再随时续报最新情况。

(五)从接报重大紧急情况开始,值班人员要积极协助有关 领导和部门进行应急处臵,在处臵过程中,要主动与有关领导和现场处臵负责人及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和上级的处臵意见,负责催办和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跟踪了解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处臵情况。

(六)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处臵完毕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对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材料、电话记录、处臵过程中的领导批示、指示及处理情况等,要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第八条 要加强对紧急重大情况的搜集整理,准确判断可能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的苗头信息,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九条 各村民委、乡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不断提高应急值守工作水平。

第十条 应急值守工作考核奖惩

(一)各村民委、乡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是应急值守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值守工作的领导、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对值班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和制度建设完善,应急值守工作开展好,在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和处臵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值班人员要予以表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对第一责任人通报批评直至进行组织处理,对有关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1. 值班人员不到位,值班制度不健全的;

2. 值班人员脱岗和带班领导联系不到的;

3. 迟报、漏报、瞒报、误报和越级上报紧急重大情况的;

4. 在紧急重大情况的处臵过程中,对领导和上级指示、批

示相互推诿或跟踪落实不力的。

第十二条 乡主要领导和分管应急工作领导必须保持24 小时通讯畅通,并在非工作期间明确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对影响工作和延误处臵紧急重大情况的,按本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乡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应急工作制度篇八
《应急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而制定的制度。

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应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应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目的

1.1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原则编辑

3.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3.2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3 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3.4 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3.5 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管理机构编辑

4.1领导机构

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由项目部相关突发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4.2办事机构

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4.3工作机构

项目部依据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故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项目部有关决定事项。

运行机制编辑

5.1预测与预警

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5.1.1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公司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部门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通过有线广播、有线电视、信息网络、警报器;特殊情况下目击者可大声呼叫、敲击能发出较强声音的器物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

5.2 应急处置

5.2.1 信息报告

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5.2.2 先期处置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5.2.3 应急响应

5.2.3.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2.3.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5.2.3.3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故,由该类突发事故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统一指挥,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5.2.3.4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机械伤害应急救援队、消防队等。

5.2.4 应急结束

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5.3 恢复与重建

5.3.1 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5.3.2 调查与评估

对重大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5.3.3 恢复重建

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5.4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应急保障编辑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

应急工作制度篇九
《应急值守工作制度》

应急值守工作制度

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以下三种情形需进行应急值守

(一)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特殊敏感时期;

(二)重大雨情、汛情、火警以及重大突发事件期间;

(三)其他特殊情况。

二、应急值守的职责及任务

(一)落实带值班制度。在应急值守期间,实行县政府应急办领导带班,应急办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县政府办总值班室、机要室安排专人协同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未经带班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班、代班。

(二)确保信息灵通。在值班期间必须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包括手机、传真),确保随时有人接听,不得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到手机等其他通信工具上。值班人员要认真准确地做好值班记录、电话记录,做到时间、地点、人物、内容、处理经过以及通话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准确、清楚,完整。

(三)搞好值班交接。接班人员提前到岗的交接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并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决不允许出现值班断档和工作失误。

(四)加强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应急值守情况的检查指导。对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脱岗的要记录在案,适时予以通报批评。

三、信息报告制度

在应急值守期间,如发生异常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安全事故、群体事件等,应进行紧急处置,同时及时逐级报告。

(一)报告程序:对于重大紧急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按初报、续报、反馈等程序准确向带班领导报告,不得延误。

(二)报告内容:主要是事发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人员,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生趋势,已经采取的措施等。报告要简明、准确,以书面报告为主;情况复杂、时间紧的突发事件,可采取先口头、后书面报告的办法。

四、严格实行责任查究

应急值守期间,带班领导与值守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好应急值守职责。对工作不力、严重失职和应急信息迟报、漏报甚至谎报、瞒报和因处置不当、不及时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值班人员责任。

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管理体系,结合本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首问负责制适用于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 首问责任人是指第一个接待来电、来访、来信、来函或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询问的本办工作人员。

第三条 实行首问负责制,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办工作职能和办事程序,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本办各个工作人员的基本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群众、基层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做到内增素质,外树形象。

第四条 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办事人到本办办事,对于有要求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根据不同的情况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和义务:

1.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在规定办事时限内)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

2.属于本办职责范围内的,但有关责任人外出开会、出差、公休、病假等暂不在岗位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认真进行登记,或以其他形式将办事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内容、留言等负责转交责任人或本办负责人。责任人应尽快与办事人联系。

3.不属于本办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4.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服务、文明用语,不得敷衍、应付、推诿。

第五条 执行首问负责制,对存在问题和违纪的人和事要给予严肃处理。有下列情节者,经查属实按本办《责任追究制》规定处理:

1.首问责任人未及时将办事人拟办的事项予以办理或移交给有关责任人。有关责任人到岗后未及时与办事人联系,延误办事人办事,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办事人要求办理或咨询事项推诿扯皮或有意刁难、态度恶劣的。

3.屡次违反首问负责制的规定,经批评教育不认真改正的。

第六条 本规定同本办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组织实施由督查室负责,分管主任负总责。

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结合本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首办负责制适用于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 首办责任人是指本办第一个办理有关业务或领导交办某项工作的本办工作人员。

第三条 实行首办负责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搞好技能锻炼,增强综合能力。

第四条 首办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1.属于首办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主动、及时、认真办理。

2.与本办其他工作人员职责相关的事项,应主动与其他人员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并认真办理,不得推诿他人。

3.与县上其他部门有关的事项,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做好沟通和协调,并征求其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后认真办理。

4.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应主动想办法解决克服。无法解决或克服的,应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得以此为由拖着不办。

5.对办理的工作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告知领导。

第五条 执行首办负责制,对存在的问题和违纪的现象要给予严肃处理。有下列情节者,经查证属实按本办《责任追究制》规定处理:

1.在办理工作过程中不按有关程序或不认真负责,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安排的工作推诿扯皮,拖着不办的;敷衍了事,未按时保质完成的。

3.屡次违反首办负责制的规定,经批评教育不认真改正的。

第六条 本规定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组织实施由督查室负责,分管领导负总责。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最新成考报名

  • 2023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
  • 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七篇】
  • 党支部组织生活班子整改方案(通用7篇)
  • 重大涉校事件舆情应对处置预案范文(...
  • 两会期间维稳应急预案【12篇】
  • 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通用9篇)
  • 重大涉校事件舆情应对处置预案范文(...
  • 学校“五育并举五育融合”工作实施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