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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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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篇一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车辆管理

1.单位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办公室负责人指派专人调派,车管专人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单位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车管专人申请调派,填写《派车单》;车管专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3.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领导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并停止其借用权利。

4.每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由会计于每次加油及修护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办公室稽核。

第二条 车辆使用

1.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单位人员使用。

2.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3.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4.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单位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9时者例外。

5.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

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6.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并经领导核准后转财务部会计稽核。

7.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8.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第三条 车辆保养

1.车辆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核准后方得送修。

2.车辆应由指定各厂牌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500元时,应与车管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4.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单位与驾驶人或车管专人负担。

第四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因公务经特批的情况除外)。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即与办公室及领导联络协助处理。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单位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单位经协商后共同负担。

关于车辆使用的规定

公司的车辆专供于公司的业务,一切为公司服务是司机的天职,为真正起到这一作用,特做如下规定:

公司的高档轿车只供公司中高层以上领导公出使用。

普通轿车供公司采购、业务、现场服务等使用。

其他工作人员因公务需用车时,必须由公司统一安排,司机方可出车。 个人私事一律不准动用公车。

司机不得擅自用车,不得用公车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

擅自用车一经发现轻者扣当月工资的50%,重者当场解聘。

汽车司机要作好汽车的养护工作,按使用说明保养汽车。

在本市一律用油卡加油(包括近郊区县),如未经批准者用现金加油,产生的费用自付。

如因工作失误使车辆损坏,由司机本人负责修理,所有费用由本人承担。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管理部

渤冶科联(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七月

单位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篇二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为合理有效使用车辆,最大限度节约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并确保车辆安全、良好地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车辆:

二、车辆管理

1.公司车辆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司机负责维修、检验、保养、清洁等。

2.各部门用车前须向车辆管理员申请调派,填写《司机出车单》;车辆管理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3.出车前车辆管理员应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人事部每月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领导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并停止其借用权利。

4、车辆管理员在派车时,对相似方向、相似时间的用车申请应尽量安排共用车辆,减少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5、驾驶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车辆管理员说明原因。

三、车辆使用

1.车辆不得借予非本单位人员使用。

2.驾驶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

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3.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4.驾驶人不得擅将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情节严重性罚款20--100元,经单位特许者例外。

5.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6.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司机出车单》,注明“私用”,并经领导核准后转行政人事部稽核备案。

7.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8.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四、车辆使用费用管理

1、每次出车产生费用时,司机应附上相关的凭证交给车辆管理员审核。

2、车辆管理员应认真审核并保管司机的行车记录。

3、由于司机违章造成的费用,由司机全额承担。

4、车辆管理员应每周核对车辆的实际行驶里程与《车辆行驶记录表》的总里程,将误差控制在5%以内。否则,应彻查原因并予以纠正。

四、车辆用油管理

1、车辆管理员负责对公司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2、车辆需加油时,由驾驶人从财务借支现金加油,也可先自己垫付,再凭相关票据到财务报销。

3、驾驶员在加油后,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并按顺序在《车辆行驶记录表》上登记;否则造成加油数据无法确认的,车辆管理员有权对该驾驶员批评或处罚。

4、车辆管理员应每月分析一次车辆的百公里油耗,按照百公里耗油标准作为司机的月度考核标准。

五、车辆保养

1.车辆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先填“车辆维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核准后方得送修。

2.车辆应由指定各厂牌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500元时,应与车辆管理员联系请求批示。

4.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单位与驾驶人负担。

六、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因公务经特批的情况除外)。流程如下:

(1)车辆管理员每月两次网上机动车违法查询,确定责任人后,开具《违

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违规责任人,一份留底,于下月初考勤时一起报总经理后递交财务部。

(2)财务部负责核实、并汇总记录,罚款于当月工资中扣除,车辆违规记录于年底前一起消除。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即与公司及领导联络协助处理。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单位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单位经协商后共同负担。

单位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篇三
《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安全、高效、合理、有序使用车辆,确保用车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所有车辆(不包括分、子公司)和驾驶员的管理。

3. 职责

3.1所有车辆统一由总经理办公室归口管理,

3.2总经理办公室车队负责对所有车辆的车况、维护、鉴定和驾驶人员的业务管理。

3.3下属各部门协助总经理办公室管理本部门的车辆。安全保卫部配合总经理办公室对车辆安全进行检查。

4. 工作内容

4.1车辆管理与使用

4.1.1公司所有车辆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并向总经理办公室书面报告,做到定人定车。该车辆专职驾驶员不在岗时,其他驾驶员要相互调剂补位。

4.1.2车辆使用按先后、轻重缓急原则安排。特别重要生产工作任务,应当优先安排。车辆完成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单位,不得擅自停放在外。如有意外损失要承担经济责任。

4.1.3车辆原则上在舟山市范围内使用,需要外出的,必须经公司行政领导或总经理办公室批准。 车辆外借,属公司机关的车辆,由公司领导或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属公司下属各部门协管的车辆,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外借出岛的报公司领导批准,一般情况借车应配备公司专职驾驶员。

4.1.4车辆用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凭卡对号加油。

4.1.5车辆保险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指定保险。

4.2驾驶员管理

4.2.1驾驶员应对行车安全和车辆保管、维护、保养等切实负起责任。

4.2.2驾驶员应爱护车辆,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持车况良好和车容整洁,防止人为机械事故发生。发现车辆机械异常应主动向公司机关车队长汇报,采取相对措施,禁止车辆带病上路。

4.2.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

4.2.4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度,不出私车或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

4.3车辆维护与保养

4.3.1车辆进厂保养维护或故障检修或换置部件,每次费用超过1500元的,应事先向总经理办公室报告,由公司车队派员认定后,方可进厂修理。

4.3.2因特殊情况来不及认定的,应及时说明情况,未经认定擅自进厂修理或换置部件的,其费用由驾驶员自理。

4.3.3车辆实行定点维修,无特殊情况不得到非定点厂修理。公司下属各部门指定的定点修理厂应

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4.3.4车辆发生碰刮,损坏或事故的,应立即向总经理办公室报告,并及时报车辆投保公司理赔。

4.3.5车辆购置、报废必须报总经理办公室检定,由总经理办公室提出购置或报废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4.4车辆安全管理

4.4.1各驾驶员必须按照公司的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4.4.2总经理办公室和安全保卫部定期对车辆安全进行检查。

5. 相关文件

5.1

单位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篇四
《小公司、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为合理有效使用车辆,最大限度节约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并确保车辆安全、良好地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车辆:公司新BV2719\新QS0533

二、车辆管理

1 、机负责维修、检验、保养、清洁等。

3、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4、驾驶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车辆管理员说明原因。

三、车辆使用

1.车辆不得借予非本单位以外人员使用、不得将车辆给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

2.单位员工借用他人车辆或自带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所有费用后果均有责任人自行承担,与公司无任何关系。

3、驾驶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5.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6.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经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

7.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车辆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8.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四、车辆使用费用管理

1、每次出车产生费用时,司机应及时附上报相关的凭证交给车辆管理员审核整理。

2、车辆管理员应认真审核并保管司机的行车记录。

3、由于司机违章造成的费用,由司机全额承担。

4、车辆管理员应每月核对车辆的实际行驶里程与《车辆行驶记录表》的总里程,将误差控制在5%以内。否则,应彻查原因并予以纠正。

四、车辆用油管理

1、车辆管理员负责对公司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用量和公里数必须相符。

2、车辆需加油时,由驾驶人从公司借支现金加油,也可先自己垫付,再凭相关票据到公司报销。

3、驾驶员在加油后,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并按顺序在《车辆行驶记录表》上登记;否则造成加油数据无法确认的,车辆管理员有权对该驾驶员批评或处罚。

五、车辆保养

1.车辆应建立保养手册录保养时间、地点、保养内容、保养里程。

2. 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单位与驾驶人负担。

3.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应与车辆管理员联系请求批示。

单位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篇五
《车辆管理制度》

单位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篇六
《单位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车辆管理、使用和驾驶员管理制度

单位不设专职驾驶员,车辆实行办公室管理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办法。

一、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并委托何德奇负责。

二、办公出车由办公室请示站领导后统一安排,特殊情况由站领导安排派车。

三、用车人完成驾驶任务后,须按时将车辆开回单位停放。

四、单位车辆,未经站领导同意,严禁公车私用和外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事故和费用概由驾驶人负责。

五、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车辆负责人员要按时办理年检、换证、保险、免(缴)费等工作,特殊情况可提交有关证件。

六、车辆负责人要爱护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车辆维修,除出车在异地外,由车辆负责人向领导报告,经请示站领导同意后方可维修。

七、车辆外出回单位后,车辆钥匙交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对车辆的油量和总里程进行登记,同时驾驶人员必须搞好车辆清洁卫生,并即时向办公室汇报车辆行驶有无异常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八、在单位车辆闲置的情况下,职工因婚、丧假、特急私事需要用车,经站领导同意,由办公室予以临时安排。

九、违章驾驶车辆、私自改变行驶路线及驾驶员公车私用过程中发生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损害按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的责任划分,由当事人承担20—50﹪的事故损失。

十、停车、行驶、超速、载客载物等违章罚款,由驾驶人自己承担,单位一律不给予报销。

单位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篇七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 车辆使用管理

1、 职责

1.1 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

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1.2 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

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 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2 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3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2.2.4 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2.2.5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6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2.3 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2.3.1 公司配送部、备件库、售后部均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3.2 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2.3.3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2.3.4 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上海市路况、路名。

2.3.5 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2.3.6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2.3.7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3.8 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

2.3.9 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安排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2.3.10 车辆管理人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车辆送货登记表》,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2.3.11 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2.3.12 部门间车辆调用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三、 车辆用油管理

1、 职责

1.1 行政部经理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 运营部门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3 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 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 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 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2.7 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根据车辆管理人员的口令,在某一统一的时间点记录本月车辆用油的实际数据,其中:

a.月初余额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额。

b.本月充值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额。

c.月末余额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

d.本月用油=月初余额+本月充值-月末余额+备用卡加油金额+现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l.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j.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

2.8 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2.9 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齐上报财务审核。

2.10 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3、充值申请流程

3.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 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 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本票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 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增值税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增值税票带回公司财务部。

3.5 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财务部。

四、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 职责

1.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1.2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1.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 工作流程

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定期保养

2.2. 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

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2.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经理审批须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帐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部门经理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报帐中心冲销借款。

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2.3.4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4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3、特别事项

3.1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

3.2公司为避免修理点配件价格过高,应根据修理点单独指定汽车配件供应点。

3.3公司应根据修理点提供的保养及维修清单去指定的配件供应点购买所需配件,杜绝在同一个点既买配件又做维修。

3.4车辆保养、维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3.5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 客运车载货罚款

1.1.1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1.1.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1.2 车辆停车罚款

1.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1.2.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 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2.2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3 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4 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5 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单位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篇八
《车辆管理制度(参考)》

三、责 权

1.1 公司副总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1.2 物流部车辆由物流部经理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1.3车辆管理人员由物流部经理负责

四、车辆出入大门管理

4.1公司车辆外出须持有公司开具的经领导批准的有效放行条

4.2放行条须列明外出原因,所携带货物明细,事由及使用部门负责人

4.3私家车下班离开公司,车主在门岗处应主动停下打开后备箱,接受保安检查,凡是不配合检查由门岗保安登记报行政部,每次处罚50元以上。

4.4外来车辆出入门岗保安应做好登记,离开公司时同样需例行检查。

4.5凡是自带物品在进入公司门岗时做好登记备案,车主离开时保安允许放行。

五、内 容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部门副总经理批准,物流部备案。

2.2 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2 使用用单位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3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2.2.4 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物流部经理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2.2.5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物流部经理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6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物流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2.2.7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并把车锁匙交回物流部经理,凡是用车完毕不取锁题每次处罚50元以上,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全部赔偿。

2.3 物流配送车辆使用管理

2.3.1 公司物流配送部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3.2 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2.3.3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2.3.4 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广州市路况、路名。

2.3.5 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外借。

2.3.6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2.3.7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没有交回车钥匙按2.2.7标准处罚。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3.8 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

2.3.9 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安排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物流经理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2.3.10 物流经理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车辆送货登记表》,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2.3.11 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2.3.12 部门间车辆调用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三、 车辆用油管理

1、 职责

1.1 行政部经理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 运营部门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3 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 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 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2.7 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根据车辆管理人员的口令,在某一统一的时间点记录本月车辆用油的实际数据,其中:

a.月初余额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额。

b.本月充值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额。

c.月末余额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

d.本月用油=月初余额+本月充值-月末余额+备用卡加油金额+现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l.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j.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

2.8 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2.9 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齐上报财务审核。

2.10 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3、充值申请流程

3.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 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单位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篇九
《公用车辆使用的管理制度》

合肥光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047号文件

关于公司公用车辆使用的管理制度

为了更加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车辆,公司对公用车辆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及时关注车辆的性能和使用情况,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同时发挥最大经济效益。

一、 本制度适用范围:

公司公用车辆。(见附件1)

二、本制度管理原则:

公司所有公用车辆统一由行政部进行管理,其中包括车辆的购置、分配、使用、年检、维修保养等,车辆管理专员及指定行政文员共同管理。

三、车辆安全使用和管理

1、用车原则

公司所有车辆分为服务用车、销售用车、信用管理、和日常保障用车。各类车辆必须严格按照编配和技术性能使用,如改变车辆用途须报备行政部核准。

2、车辆派遣权限。子公司相关人员用车须子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相关人员用车须部门负责人批准。

3、车辆派遣程序。驻昌单位(指南昌地区之内的公司总部各个职能部门及南昌和康、成工和康子公司等相关单位,下同)用车时由子公司总经理及部门负责人审批,行政部备案后后方可用车,否则,一律按私自用车处理。当使用车辆不够时,由行政部对机动车辆进行调整保障。用车时,经办人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见附件2),驻昌单位用车请参照用车流程图(见附件3);驻点单位(指南昌地区之外的各子公司相关单位,下同)用车时,须由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并负责日常管理和车辆性能检查,车辆管理专员及行政文员通过GPS系统进行跟踪管理。

4、填写《用车申请单》时,必须明确填写用车时限、目的地、途经主要路线和起止里程数。车辆管理专员及行政文员通过GPS监控系统进行跟踪管理,当车辆

行驶轨迹出现异常(与计划用车路线不一致),车辆管理专员及行政文员及时做好登记,并有权要求用车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5、子公司之间或部门之间如需要借用车,必须办好交接手续(包括清点随车配件、三件警示牌等)。

6、驾驶员擅自将车辆交于无驾驶证人员或非本公司在编人员驾驶,除按100元/次罚款外,还要对由此可能造成的事故负全责。

7、驾驶员把车钥匙、行驶证、油卡、三角架、灭火器、千斤顶、备用胎等随车配件丢失的,必须承担补办证件、配件的全部费用。

8、驾驶员人为改动GPS设备造成无信号的,过路桥费将不给予报销,并根据情节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9、报销事项

9.1 每次用车完毕后,驾驶员应于24小时内提交《派工单》、《用车申请单》、过路过桥票等交由行政部初审,到财务审核报销。票据数额、收费地点和出差路径、时间不相吻合的,一律不予报销。

9.2 停车费、路桥费需分趟次注明用车部门、路线、金额方能报销。

四、车辆保养、维修管理

1、车辆保养

1.1车辆保养分为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和换季保养。行政部应每月28日前制定次月车辆保养计划。日常保养由驾驶员对照车辆技术参数进行维护保养,必须时刻关注车辆性能;定期保养和换季保养须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由驾驶员送往指定维修厂进行保养。保养前驾驶员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通过子公司总经理及部门负责人和行政部审批。其中,驻昌单位的车辆保养由车辆管理专员委托驾驶员前往指定修理厂保养,同时承担车辆保养质量责任;驻点单位车辆保养应选择合适时间返回指定维修厂保养,特殊情况由服务经理陪同到附近资质比较好的修理厂进行保养,同时承担车辆保养质量责任。

1.2认真抓好日常检查保养制度。驾驶员对所负责的车辆应保持车容车貌的整洁,必须做到出车前有检查,回场后有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2、车辆维修

2.1一般车辆维修统一在指定维修厂维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见附件4),由子公司总经理及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经行政部检查、鉴定,方可维修,驾驶员有责任督促维修厂严格遵守维修、保养流程,确保维修质量(见附件5)。维修费用预计超过1000元的由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送往4S店维修的由总经理批准;驻点单位车辆维修时,发生一般车辆故障应选择合适时间返回指定维修厂维修,特殊情况无法返回指定维修厂维修时,须电话请示行政部,行政部根据情况给出维修方案后由驻点服务经理监督到附近资质比较好的修理厂保养,同时承担保养质量责任。

2.2车辆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将归属于各子公司、各部门承担。

2.3车辆故障由于机械日常耗损造成的由公司负责维修,由于驾驶员不按规定操作或私自出车造成车辆事故或车辆损坏的,一切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2.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停车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请示处理方案,征得子公司总经理及部门负责人和行政部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

2.5车辆管理专员要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2.6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需经过车辆管理专员及修理厂人员鉴定,合格后方可领走使用。如擅自决定将维修的车辆开出使用,致使公司车辆损坏,给公司财产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如产生违章、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对当时人进行处分。

3、车辆保养、维修费用的报销。由子公司总经理及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凭车辆维修票据和《车辆维修申请单》到行政部复核并登记,再到财务报销。

五、车辆油卡充值管理:

1、实行一车一卡制,指定车辆使用指定油卡,不得借用他车使用。

2、油卡原则上每月一次充值,由行政部根据车辆每月大致耗油情况核定每台车的充值金额,经子公司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填写请款单,到财务申请打款,并按石油公司规定的日期按时领取发票到财务冲账。

3、使用中的车辆如果急需现金加油,必须电话告车辆所在位置、加油时公里数及加油金额,经行政部同意后方可现金加油,并由车辆管理专员进行登记。

4、行政部每月3日打印出上月每台车辆的加油清单,并分析行驶公里数和用油情况,发现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六、车辆违规和事故的处理

1、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而产生的罚单,一律自付。行政部在次月10日前告知违章情况,要求责任人2个月以内消除违章记录,否则行政部有权强制交于代办公司处理,费用直接从责任人工资中扣除。

2、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员负担:

2.1 无证驾驶;

2.2 酒后驾车;

2.3 未经允许将车借予他人使用,经办人承担油料、过路、过桥等所有费用,同时处以200元/次罚款。

3、事故处理

3.1车辆事故理赔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

3.2车辆在发生事故时,应该第一时间通知车辆管理专员,同时应当保护现场,视现场情况采取措施,根据事故车辆保险理陪流程(见附件6)拨打保险理赔电话、122报警或120急救中心,并妥善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交警及保险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等。驾驶员应积极配合保险理赔工作,收集有效证据和产生费用的原始单据。

3.3车辆发生事故时,如因车辆缺失年检造成保险公司拒赔的,驾驶员、驾驶员直接上级及车辆管理专员按照责任比例承担事故责任。

3.4 车辆发生事故时,如因驾驶员的驾驶证未年审造成保险公司拒赔的,该事故责任由驾驶员个人全权承担。

七、车辆管理专员岗位职责

1、在公司领导指导下完成车辆的采购、置换和二手车处置工作;

2、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的动态管理,通过GPS监管系统进行跟踪,并将管理结果于次月五个工作日内生成报表公布;

3、负责驻昌单位车辆的静态管理,主要包括车辆的停放和钥匙的管理;

4、对驻昌单位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用车手续不全的车辆一律不派;

5、负责公司公用车辆的车辆保险和年检办理,督促驾驶员办理车辆违章和定期保养工作。

6、驾驶员每月25日前上报所负责的车辆性能状况,主要检查车辆的外观、轮胎(包括备胎)、灯光、制动(包括刹车片)、随车配件、证件等情况,并在车辆性能检查登记表上如实填写(附件7),行政管理部随机抽查。行政管理部至少每季度对所有车辆性能进行彻底检查,对出现问题的车辆分析原因,并及时拟制整改计划。

7、每月对车辆的油耗情况进行一次分析(见附件8),并形成报告呈送各子公司总经理及部门负责人,出现油耗超标情况有权要求驾驶员及时写出书面说明。

8、负责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做好维修前的鉴定工作和维修后的验收工作。 本制度由2014年9月1日起生效执行,原有文件的相关规定届时失效。

2014年8月28日

编制:行政管理部 签发: 报: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经营管理委员会成员 存:经管办 发:公司各个职能部门及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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