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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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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科举制度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科举废除(一)

废除科举制度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清末新政时期,废除科举制度对清王朝的命运乃至近代中国的社会结构、教育制度、文化传承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它一方面结束了一千三百多年科举取士的历史,直接改变乱舞官僚体系的铨选内容和仕进渠道,引起中央行政体制的变化,另一方面极大地推动了新式教育的发展,对传统文化造成巨大冲击,导致知识体系的更新和社会结构的变动,成为共和政治的铺垫。”[1]西方学者将中国的科举制度说成是四大发明之外的“第五大发明”,可见科举制度在中国历史中所起的作用,下面从三个方面试述废除科举制度对中国社会所产生的影响。

1. 废除科举制度对近代教育制度建立的影响

中国自秦以来,“百代尤行秦法政”,中央集权制度一直持续2000多年,中央集权制度在王朝建立初期的确有整合社会资源、行政运行高效、维系社会稳定等作用,但其弊端也比较明显,其中由于其长期运行所形成的周期惯性以及体制内缺乏外部竞争压力所导致的封闭、腐朽等特性使得许多长期积累的社会矛盾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科举制度的废除正是如此,操之过急而又未找到更为合适的选拔官员人才的替代性制度。

在清末新政的各项措施中,兴学堂、奖游学是清末新政取得明显成效的措施之一,清政府原来预期在1901年废除科举,而科举妨碍学堂的推进和开展是导致提前废除科举的直接原因之一,科举考试尽管在晚清尤其是在辛丑条约签订以后考试内容开始转向时

务,四书五经的地位受到质疑,但四书五经仍然是考生作答、考官阅卷得分的主要参考依据,考生对于西方引进的科学技术以及经济、法律等实用学科由于考试不怎么考依然没有多大兴趣,在晚清的会试科考中,居然出现过将拿破仑解释为“拿着破烂轮子”这样的笑话,科场士子对世界名人国际局势尚且如此无知,更何况当时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平民百姓,早在1898年京师大学堂就已经开办,1903年清政府又颁布了《钦定学堂章程》,但科举的吸引力还是比新式学堂大的多,1903年末科乡试前夕,“大学堂两馆生已纷纷赴汴乡试,两馆所存学生不过三十余人,每日功课亦不认真,徒存大学堂外观而已。设诸公乡试得意,似较学堂出身为优,想诸公必不肯再入堂肄业,以待三年卒业也。科举误人,岂浅鲜哉?”[2]结果,京师大学堂仕学、师范两馆赴开封参加顺天乡试的学生果真有7人中举,这还不包括改用他名无法查实及返回本省参加乡试中举者。这说明科举制度所带来的巨大地位利益与其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以及新式学堂培养近代技术型人才的目的存在尖锐的冲突,为了改变世人重科举轻学堂的趋向,清廷没有选择通过将学堂所学内容与科举考试逐步挂钩、录取标准从人文型知识分子向技术型、管理型知识分子转变,而是选择了立即废除科举的办法。先是直隶总督袁世凯、湖广总督张之洞、湖南巡抚端方等五位地方大员会奏《请废科举折》,认为“臣等默观大局,孰察时趋,觉现在威迫情形,更甚昨日,竭力振作,实同一刻千金。而科举一日不停,士人皆有侥幸得第之心,以分其砥砺实修之志。

民间更相率观望,私立学堂者绝少,又断非公家财力所能普及,学堂绝无大兴之望。纵使科举立停,学堂遍设,亦必须十数年后人才始盛。如再迟十年莆停科举,学堂有迁延之势,人才非急切可成,又必须二十余年后,始得多士之用。强邻环视,岂能我待。”奏折指出:“欲补救时艰,必自推广学校始。而欲推广学校,必自先停科举始。拟请宸衷独断,雷厉风行,立沛沦音,停罢科举。”废除科举制度在当时“强邻环视,岂能我待”的严峻形势以及新政对技术型人才迫切需要的时刻而作出的不得已选择。【科举废除】

废除科举促进了近代意义上新式教育制度的建立,废除科举后,近代新式教育获得空前发展,全国各地的新学堂数量大增,随着新学堂的大规模开办,现代教育体系开始逐渐建立,传统的“读书做官”教育模式开始解体,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经学为主导的传统学术格局逐渐解体,各门学科的分化和独立成为现实,通过新式学堂培养出的人才开始进入社会各行各业,它使教育与培养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个方面人才结合起来,教育向着更加多样化、大众化的方向发展。【科举废除】

2. 废除科举制度对晚清政局的影响

科举制度一旦废除,这意味着一种具有强大惯性的运行机制开始戛然而止,读书人一时难以适应,清代科举一度为一百多万人提供一种生活方式,一旦这种生活方式不复存在,会使这一百万多人产生强烈的幻灭感和失落感,他们对清政府由原来的效忠支持开始转向不满和反对,而读书人在中国社会一直以来都是社会的

“不安定因素”,正如美国学者吉尔伯特罗兹曼在其主编的《中国的现代化》一书中指出:“科举制度在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居于中心地位,是维系儒家意识形态和儒家价值体系之正统地位的根本手段。”科举制度的废除使读书人摆脱了对清王朝的人身依附,士人阶层作为一个群体在社会上的消亡,意味着清王朝赖以生存的阶级基础不复存在。

读书人失去了科举入仕、读书做官的进路之后,必须寻找其他安身立命的退路,他们开始把注意力从古典文章的记忆注释转向现实的社会生活,开始接受西方涌入的各种思潮,逐渐形成一个关心国家民族命运,接受西方资产阶级思想理论的团体,他们中很多人迅速倒向了革命派或者成为地方士绅、督抚以及立宪派的坚定支持者,还有些读书人为谋求生路加入了新式军队,他们由于接受了革命派的主张,对满清政府的强烈不满使得他们成为武昌起义爆发的主力军。

总之,科举制度起到了维系中国传统社会稳定,解决读书人生计出路问题的作用,废除科举制度意味着读书人这一群体由自上而下进入上流社会的管道中走出来被迫开始游离在社会中的各个角落,梦想和希望的破灭使他们由清王朝的支持者变成了它最终的掘墓人。

3. 废除科举制度对中国传统文化传承的影响

在中国传统社会,科举制度的影响力超过了任何一项制度设计,亨廷顿指出:“所谓制度是指稳定的、受到尊重的和不断重现的行

为模式。”[4]或者说制度是人们共同约定的行事规则,它不是一种弹性的、脆弱的东西,而是一种刚性的、坚固的构架。规则对事不对人,既然已经制定,就得共同遵守,除非对规则进行更改。自从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建立进士科,科举制度就具有其他制度所不具备的超常稳定性,其中也出现过短暂的中断,比如晚唐八十年间,只有四年停举,除非万不得已,科场年年照开。宋代以后,科举制度已经成为“帝制时代中国最为重要的一项政治及社会制度”。经历过元代的先废后开的反复比较,到明清两代,科举制度进入成熟阶段,更为稳固和连续,开科取士几乎成了雷打不动的社会大事。即使遭遇战乱和大灾等不可预测的事件,也要易地开科或次年补行。例如1900年发生“庚子之变”,无法正常进行科举考试,但就是在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出逃在河南的情况下,1901年12月还下令次年要补行辛丑(1901年)恩科和壬寅(1902年)正科乡、会试。有人曾感叹道:“在如此仓皇播越之中,而对下年之乡、会试,尚兢兢注意,足见当时视取士之典尚为郑重。”[5]从这些史料中我们可以看出科举制度在中国传统社会的重要程度,而科举制度正是中国传统文化赖以存在并得以延续的制度基础,而1905年科举制度的废除对传统文化的冲击虽然在激烈程度上不及五四新文化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但从长期的影响来看,其冲击力度绝不亚于这两次大规模的运动,我认为废除科举制度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产生了影响:

(1) 传统学术格局的打破,儒家独尊地位受到了空前的挑战,以

浅论清代科举制度的废除
科举废除(二)

浅论清代的科举制度的废除

11历史师范班

【科举废除】 【科举废除】

范天文【科举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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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科举制度始于隋,完备于唐、宋,终于清。在中国前后存在了1300多年,它的存废曾对中国社会产生过重大的影响。科举制的终结有着复杂的原因,一方面是近代社会转型,另一方面是科举制度本身危机重重致使废除科举制势在必行。科举制废除后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科举制的废除促进了我国教育近代化和价值观的转变,但同时科举制度废除后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

【关键词】:清代 科举制度 特点 废除 影响

【正文】:

科举制度由隋朝开创,期间经过唐宋两朝的完备,是隋朝以后的各封建王朝设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分科取士而得名。汉代已有考试取士之法,但系临时措施,并未形成定制。隋文帝废除为世族垄断的“九品中正制”,于开皇七年(公元587年)设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炀帝时始置进士科。唐代于进士科外,复置秀才、明法、明书、明算诸科,又有一史、三史、开元礼、童子、道举等科。武则天亲行殿试,并增设武举。其由皇帝特诏举行者称制科。诸科之中,惟进士科为常设,最为重要。宋以后各朝科举制仅有进士科。唐宋进士科主要考试诗赋。到了清代,随着西学的传播和洋务运动的发展,科举制度发生改变。1888年,清政府准设算学科取士,首次将自然科学纳入考试内容。1898年,加设经济特科,荐举经时济变之才。同时,应康有为等建议,废八股改试策论,以时务策命题,严禁凭楷法优劣定高下。戊戌变法失败后,慈禧下令所有考试悉照旧制。 晚清时期,买官鬻爵和科举舞弊现象屡禁不绝(早在明景泰五年就出现了“捐官”制,买官一度被合法化)。当时中国的风气,读书人考不上功名的,不是去当幕僚,就是经商做买卖。当幕僚要托关系,会走后门;经商则自然需要一笔本钱,这两者对于众多的下层民众来说几乎是无法实现的空想。鸦片战争之后,“船坚炮利”的西洋舰队让国人猛醒。

1901年9月清廷实行“新政”后,各地封疆大吏纷纷上奏,重提改革科举,恢复经济特科,1904年,清廷颁布《奏定学堂章程》,此时,科举考试已改八股为策论,但尚未废除。因科举为利禄所在,人们趋之若骛,新式学校难以发展,因此清廷诏准袁世凯、张之洞所奏,将育人、取才合于学校一途。终于在1905年,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最终被废除,科举取士与学校教育实现了彻底分离。

清代是我国科举制度自隋唐创立以来的最完备时期。清朝的科举制度分院试(或称童试)、乡试、会试和殿试四级进行。院试在府城或省直属卅治所举行。院试之前有两次预备性的考试,一次是由知县主持的县试,另一次是由知府主持的府试。府试及格者不论年龄都称为“童生”,所以由童生参加的院试又名为童试。院试分岁试和科试两种。岁试合格者称“进学”,具备生员的身份,一般称为秀才、附生或相公。岁试成绩分六等,一、二等方可参加科试。科试成绩也分为六等,也是一、二等才可以参加乡试。在岁、科两试中考在高等的秀才,由国

家供给廪膳,称为禀生。禀生之外增加的叫增生。

乡试在各省省城举行,每三年一次,称为大比,所以乡试之年又称为大比之年。考期在秋季八月,故称“秋闱”。发榜之时正值桂花开放,所以又称“桂榜”。凡是国子监和地方学校的生员都可参加乡试,考中的称举人,第一名称解元。乡试中举称乙榜,也叫乙科。中了举人便具备了做官的资格,同时也有了参加会试的条件。

会试是全国性的考试,在乡试的第二年春二月由中央六部之一礼部主持,在京师即都城的贡院举行,因此又称“礼闱”或“春闱”。发榜时正值杏花开放,故称“杏榜”。乡试在子、卯、午、酉年,会试在丑、辰、未、戌年。参加者都是各省的举人,取中的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试同年四月进行,由皇帝亲自主考。殿试是唐代女皇武则天首创,到宋代成为定制。它是皇帝笼络读书人,加强皇权的办法,是为了防止考官与考生结成门生故吏之关系,使天下士人都成为天子门生的措施。清代殿试地点在今故宫保和殿。应试者是贡士,考中者统称进士。发榜时用金色榜面,故称金榜。所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就成了读书人的理想目标。进士分三甲放榜:一甲称赐进士及第,共三名,即状元、榜眼、探花,俗称鼎甲;二甲称赐进士出身,若干人,第一名称传胪;三甲称赐同进士出身,若干人。殿试之榜称甲榜。一个人在乡试、会试、殿试都考取第一名,就叫“连中三元”。

1905年9月2日,清廷奉上谕:“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中国历史上延续了一千三百年的科举制度,就这样突然结束了。诏令既出,举国上下,有喜有忧。五天以后,上海维新派《时报》发文,盛赞“革千年沉痼之积弊,新四海臣民之视听,驱天下人士使各奋其精神才力,咸出于有用之途,所以作人才而兴中国者,其在斯乎” 千年古制,十年改废。1895年甲午战争失败,割地赔款,应考十九年、刚被赐进士出身的康有为,痛斥科举使国人闭塞愚盲。过去闭关自守,愚弄国之百姓,尚可天下太平;如今海道大开,万国交通,竞逐富强,生死存亡之时,再以科举闭塞民智、窒息人才,亡国灭种,则指日可待。“„„中国之割地败兵也,非他为之,而八股致之也。”国事危急,“立国育才,所关至大”,康有为提出了变通科举、兴办新学、徐废科举的主张〔6〕。此时西学出身的严复,也认识到中国不变法则亡国,而不废八股又不能变法。梁启超说得更明确:“变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学校之立,在变科举;而一切要其大成,在变官制。”

科举积陋已久,变科举、倡新学、开民智、求人才,在当时已有共识。庚子之乱后,清廷变法新政,封疆大吏张之洞(湖广总督)、刘坤一(两江总督)、袁世凯(山东巡抚)上奏,要求变通科举,其中张、刘会奏主张“设文武学堂”、“酌改文科”、“停罢武科”、“奖励游学”,袁世凯则疏列十条,建议增实学科并逐年递减旧科中的岁、科、乡试名额。废八股、设特科、建立新式学堂,从变通科举到废除科举,从渐废科举到骤废科举,终于到光绪三十一年,直隶总督袁世凯主稿,会同盛京将军赵尔巽、湖广总督张之洞、两江总督周馥、两广总督岑春煊、湖南巡抚端方同奏,请立废科举。待最后一根稻草压断了骆驼的脊背后,皇上只得诏谕:“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

科举制度曾为传统中国社会上、下层之间的社会流动提供了可能,虽然这种流动能力极为有限,但对民众的吸引力是巨大的,它使皇权和绅权处于相对平衡的状态,中国社会也因此保持秩序的长期稳定。科举制度的废除,虽然摧毁了当时的社会等级制度,但由于士绅阶层的瓦解,使社会的上层与下层、城镇与乡村之间的界限更加固定,对社会的整合功能造成了长期的消极作用。科举制度废除后社会没有适时地提供替代性的制度,以致社会上下层流动局面不复存在。科举制度废除后的第六年,清朝就灭亡了。

【参考书籍】:王德昭的《清代科举制度研究》,高衍鎏的《清代科举考试实录》,孙铁的《影响中国历史100事件》。

科举到底该不该废除?
科举废除(三)
【科举废除】

科举到底该不该废除?

清廷1905年废科举,在具体落地之前,动静挺大。人们早就传说,科举要废,于是赶末班车的人呜呜泱泱的。但科举真的废了,大体波澜不惊。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出现过秀才抗议的现象。泰晤士报驻中国记者莫理循很兴奋,觉得连一个实行了一千多年的制度被废除,都能这样,可见中国今后的改革,将十分顺利。

然而,后来的新政改革,并不顺利,革命发生了。革命断送了清王朝,也断送了清廷的新政改革。后来的中外史家,将中国的辛亥革命,视为“托克维尔假说”的最好例证:一个传统王朝,改革更容易引发革命。而具体到当年的中国,最大的败笔,就是因为新政废科举。

【科举废除】

综合史家之言,科举之废,导致王朝垮台,原因有二。其一,科举不仅是上升的阶梯,还是王朝与士人之间的纽带。一旦这个纽带断了,王朝出现危机,士子们就不帮忙了。其二,科举之废,导致大批士人失业,投奔革命。

没错,科举是王朝与士人之间的纽带。众多读书人,通过进士、举人、生员,以及生员之外的众多参加过考试但没有考上的芸芸众生,构成了一个金字塔。这个金字塔,就是引导士子归心朝廷热心功名的那个彀,即唐太宗说,“天下英雄尽入我彀中”的那个彀。说成是纽带,也不离谱。但是,废科举之时,操办此事的诸公,并没有意识到科举实际上是一个选官考试制度,而是当成教育体制的。所以,取代科举的学堂制度,实际上是将大学毕业生视为进士,中学毕业生视为举人,而小学毕业生看成秀才的。大批的士子,涌入新学堂,实际上是在追求新形式的功名。科举之废,到武昌起义,不到6年,从这个意义上讲,至少在士子的意中,武昌首义发生期间,这个纽带,并没有断掉,只是换了个样式。

况且,新政时期,由于新政的推行,士绅阶层与朝廷的联系,实际上加强,而非弱化了。通过地方自治,士绅堂而皇之地有了制度性的管理地方事务的渠道,而预备立宪过程中产生的谘议局和资政院,更是士绅和绅商们直接参与朝廷大政的场所。在清朝历史上,士绅从来没有像新政时期那样,可以公开干预地方大员乃至朝廷的大政方针,抨击政府官员,决定政府预算。所以,也可以说,在废科举的同时,通过新政的改革,士人与朝廷直接的联系纽带,又多了一条。

退一万步说,科举不废,士人与朝廷的纽带不断,那么士人对朝廷就会一直忠诚下去,王朝就不会倒台,那么,隋朝的二世而亡是怎么回事?唐朝一直到发生黄巢大起义,依旧开科取士,怎么也亡了?此后的宋和明之亡,又是怎么回事?明朝灭亡过程中,没有大批的士人当汉奸吗?就说清朝吧,太平天国叛乱的时候,如果不是太平天国毁弃儒家道统,士子们会那么痛快地跟着曾胡起来救驾吗?即便如此,江淮之间,依旧存在众多一会儿左袒,一会儿右袒见风使舵的土豪,这些土豪,如苗霈霖之辈,大多都是士人。【科举废除】

咱们再说士子失业的问题。首先,没有证据表明,新政时期士人失业率增加了。第二,即使失业率增加了,也跟科举无关。科举考试,三年一次,每次不过取三、四百人,其他的举人大挑、拔贡选拔,名额也非常少。相对于上百万的士子而言,科举的确是他们入仕做官的一个途径,但绝非用来解决他们就业的。清朝一直到灭亡,虽然大幅度增加捐班力度,但官员的编制,却一直都没有怎么增加。有资格做官的人多了,在后面候着就是。所以,众多的士子,如果指望做官来养家糊口,对于90%以上的人来说,其实是不可能的。每个士子,都有自己的职业,或者教书,或者学幕,或者经商。废科举是对旧式教育有一定的冲击,但旧教育并没有被废掉。众多三家村学究办的村塾,原本就是解决农民识字问题的,上不去学堂的农民,该上私塾,还是得上。况且,废科举之后,还有一个兴学堂,到学堂教书(新学堂照旧有经学和文学的内容)也是多出来的一种职业选择。事实上,新政之兴,工商业兴起,社会上读书人的机会是多了,不是少了。士子们可以去做医生、记者、律师,到新兴的企业做事。实在不行,还可以做新军。新政军事改革的大力推行,使得当新军成为一种令人羡慕的职业,军饷高不说,而且衣裳光鲜,军中还可以读书学文化。南方新军,入伍还需要通过文化考试。尽管南方新军中有革命党,但绝大多数的士人投奔新军,却不是为了造反的。即便是南方新军,在武昌首义之前,有多少是革命党呢?其实也没多少。武昌首义之时,一万余新军,参加起义的,不过三千,绝大多数的军官,都不与闻。所以,废科举导致士子失业,又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说法。有谁能拿出数据,说明一下废科举前后,士子失业率是否大幅度增加了呢?其实,在传统的农业社会里,是很难评估士子的失业率的。举人以上的高级士人,一般没有衣食之忧,但低级士人,如果没有教职,也没有进入城市谋生的话,大抵只能在家里待着。除了极少数的人有点补贴,怎么的,也得靠自己或者家人养活,挺多靠亲友的帮衬。推行现代化改革,振兴工商业,社会变动大了,对读书人来说,机会是增加,而非减少。说废科举造成士子失业,其实更多的是一种想当然,顶多,只会造成编辑出版科举复习资料的人失业,但实际上,出版科举复习资料的人,在学堂兴起之后,都改成出版学堂用书和印刷出版其他书籍了。【科举废除】

固然,我们说当年主张废科举的主公,袁世凯、张之洞他们,并没有清晰地意识到科举从本质上讲并不是教育制度,仅仅是选官考试制度。但是,科举问世以来,的确也绑架了教育,使得所有的学校,都成为这个制度的附庸。学校所的内容,都是科举考试要考的。从根本上讲,这是因为一个官僚型的帝制国家,官僚不言而喻地成为社会最为人重视,也最稳定,获益最高的职业。读书人只有入仕做官,才能荣华富贵,才能耀祖光宗,成为有地位有尊荣的人。所以,只要进入仕途要经考试这一关,那么人们的读书,就只能以考试为归依。官僚帝制,就是一个官本位的社会,在官本位的价值下面,只要有科举考试存在,读书人的寒窗苦读,就只有科举考试这一条路。

这样的状况,在中世纪之前,问题并不大。社会需要的各种行业的技能,通过师徒相传,无论需要不需要识字作为基础,都大体上可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即使学校大多是为了科举存在的,也总会有一些人被淘汰,一些人只想通过读几年书识几个字,方便谋生。在所有行业的技艺,都处于手工阶段时,没有专门的学校培养技艺,其实没什么关系。

但是,清末的新政改革,实际上是一场现代化的改革。一个中世纪的中国,或者说一个中世纪但有点现代点缀的中国,要经过这个改革,进入现代。这个过程,通过学习西方的教育体系,彻底改变中国的教育,培养现代化需要的人才,至关重要。中国的现代教育,其实从1860年代开办同文馆就开始了。但是,只要科举不废,无论本土新学堂还是留学教育,都办不好。宝贝得像金豆子一样的留学生,归国之后,要搁下所学,准备科举考试。同样,在国内新学堂就学和毕业的学生,也要准备同样的考试。不考科举,这些人就没有社会地位,为士林所看不起。严复号称是国内最懂西学之人,但归国之后,官任天津水师学堂教习,不好好务正业,却一直要为一个举人的名义,在福建和京师两地奔波,参加考试。直到科举被废,也没有考上。同样,进了江南水师学堂的周树人周作人兄弟,学的是管轮,枪炮和鱼雷,也得回乡参加科举考试。即使在新学堂,学生科考得售,学堂也会为之挂牌庆贺。在北洋武备学堂读书的冯国璋,考取了一个文秀才,连李鸿章都被惊动了。赞许道:一个武学堂的学生,居然能考上文生!

西式的新教育,实际上是为了社会的,它的出口,是整个社会,而不是像中国那样,学校的出口仅仅对着官场。社会需要的各种人才,必须通过学校才能培养出来。因为,即使单讲制造业,所需的工程技术人才,也非得经过专门的学校培养才行。传统的工匠,无论多么心灵手巧,都看不懂机械制图,不懂得怎样设计制造机械零件,更谈不上怎样设计安装设备,安排工厂布局。即使现代工厂的经营管理,也不是传统的商人所能胜任的。洋务运动期间,中国办了那么多现代工厂,官员不会管,请来懂洋务的买办,其实也管不好,非得专门人才不行。事实上,现代社会的所有专门人才,无论经济、工程、法律、医学等等,都得经过专门的学校培养。而普通教育,就是为了人们接受专门教育做准备的。历史的经验告诉人们,如果一个社会已经设置了新式学校,由于科举的存在,新学校肯定是办不好的。无论政府怎样优待新学堂的学生,发多少补贴,里面的学子也是人在曹营心在汉。因为科举已经实行了一千多年,深入人心。只要科举制度还存在,士子们就心向神往,读书人只有走科举之途,才会为人看得起,才会得到相应的社会地位。【科举废除】

那么,能不能保留科举,只改革科举考试的内容,将考四书五经,变成声光化电?其实,最末一科的科举,其实内容已经改变了,但是,即使是改考声光化电,科举也会将学校绑架,完成不了改革教育体制,使之面向社会的使命。毕竟,一个正常的现代社会,官场的需求,只是社会需求的一个小部分。不改变读书做官的官本位价值,中国的教育,就永远新不了。任何一个现代国家的文官考试,都不可能做到走在科学前沿,而文官,也不需要这样的高科技。高等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的绝大多数专业,跟做官的需求,没有太多的关系。只要官本位在,读书人就永远都往官场里挤,社会的现代化,就永远也实现不了。而打破官本位,就当时而言,只有废科举。【科举废除】

所以,清末的新政改革,科举非废不可。不管当时的主政诸公是否清醒地意识到了科举是什么一种制度,但他们都看见了洋务运动以来严酷的现实,科举不废,学堂不兴。中国的现代改革,教育改革是基础。无论在政治上,中国是走向德日的二元君主制,还是英国的君主立宪制,西式的教育体系,必须确立,西方的学科体系,也必须引进。否则,所有的现

代化人才,都得从外面雇,不仅成本受不了,而且现代化也无从谈起。所谓现代化,本质上就是人的现代化。

既然废科举波澜不惊,没有引起什么社会震荡,也没有引起所谓士人与朝廷的断裂,导致士子的不满。那么,此前流行的说法,看来是难以成立了。实际上,清廷的覆灭,跟废科举关系不大,主要是朝廷在操作中出了问题。满人最高统治集团出于防范在改革中大权旁落,大动作地收权。不仅赶跑了袁世凯,将全国的兵权,都是收回到摄政王载沣小哥儿仨手里,而且通过所谓的铁路国有政策,收回地方和民营资本的路矿权。更过分地是,以成立责任内阁为名,搞皇族内阁,把行政权牢牢抓在皇族手里。这样的收权集权操作,跟清末自太平天国叛乱以来,地方分权的大趋势,迎头相撞。在满人整体能力急速下降的背景下,这样的收权,就显得更不得人心。清末新政改革以来,通过地方自治、兴办企业、大办社团进而预备立宪选举而壮大起来的地方士绅和绅商,当然难以容忍这样的收权和集权。在抗争未果的情况下,转而对满人统治极度失望,愤而收回对朝廷的支持。革命党人恰好这个时候出来放火,他们就乐意添柴了。士人的离心,不是因为废科举,而是由于朝廷犯了盲目收权的大错。

清末的新政改革,当然不会一点问题也没有,但的确没有太大的漏子。我们后人所讲的新政种种弊端,其实所举的例证,大体出自当年的报纸报道。而报纸这样的报道,恰是由于改革导致的言路开放,这本身就是改革的成果,而且是不小的成果。改革的失败,恰是由于原本是一场放权的改革,半途出现了收权这种逆改革,无论如何,逆改革与废科举无关,它所导致的改革失败,也与废科举无关。

科举废除之后,1952年的教育改革,又将之请了回来,全国统一的高考和毕业生分配制度,等于把高考变成了科举。不仅文科,连理工科的毕业生,也都变成了“国家干部”。这一改动,使得中国废除官本位的任务,又拖长很多年,直到今天,依旧没有完成。科举的阴魂,不仅在高考上空徘徊,而且盘踞在公务员考试中。当然,这已经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科举制度废除
科举废除(四)

[篇一:科举制度废除100周年祭]

话题缘起100年前的今天,1905年9月2日,在中国延续了1300年的科举制度被光绪皇帝的一纸谕令终结了。科举制度作为我国传统官方选拔人才的制度,自隋朝诞生以来,人们对其评价形形色色,毁誉参半。唐太宗李世民赞叹科举收罗了四海英才,近代西方人则把科举称为古代中国的第五大发明。而孙中山考察的结果是:“中国的考试制度,就是世界上最早最好的制度。科举制度废除。”相反的责难却更多。毁也罢,誉也罢,百年后的今天,当我们把科举制度放在历史长河中考察,也许可以更理智地审视这一特殊的考试制度,抛弃其陈腐僵化的东西,吸取其合理积极的因素。毕竟,考试选人是经过历史反复检验并且在今天仍然不可或缺的一种选拔人才的制度。

早期科举堪称用人制度的伟大革命

温春来

核心观点

隋唐科举活泼多样、生机勃勃、贴近实际需要,:“盖应考学生中,有医科、牙科、法科毕业者。我系报考哲学门,主试官为严先生。试题及答案,均系英文,亦异事也。试毕发榜,陈君锦涛(美国耶鲁大学博士)名列第一,我列第二名,季弟德庆(美国理海大学学士)列第三名。施君肇基(康奈尔大学硕士)列第五名。此外尚有五人,均系美国大学,同列一等。赐进士出身。列二等者,多系留日毕业生,悉赏举人。”随后便是赐出身的仪式。从这种仪式看来,与过去科举及第所享受到的荣宠别无二致。对留学生授予功名,寓意是深刻的。此举说明清廷一面很想利用出洋留学生所受的现代教育和所具有的新知识,为清廷服务;同时又惧怕他们变为革命分子,推翻清王朝,成为清廷的掘墓人,心理至为矛盾。

科举考试制度的废除,社会未曾有什么明显的震动,至少没有因为废除这么大的国家机器而给清廷添乱子。而那时正值清廷油干灯尽之时,清廷能在风雨飘摇苟延残喘近十年,与科举制度废除者精心设计,使之平滑软着陆,未使矛盾激化有着至关重要的关系,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大智慧。

清朝科举制度
科举废除(五)

[篇一:清代的科举制度]

在中国历史上,科举制度曾实行一千三百余年,至清代而臻于完备。今天,全国各地仍保存有许多与清代科举制度有关的文物建筑,如北京的国子监及树立其中的清代进士题名碑,曾作为殿试场所的故宫太和殿和保和殿,散见于各地的举人、进士匾额、牌坊及学宫遗址,以及历史档案中保存的各种考试试卷、考试规则等等。所有这些,均构成了我国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文物建筑,如今已经成为静态的历史化石,为了将它们还原为一个个活生生的历史场面和过程,以飨导游和游人,我们就必须对清代科举制度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清朝科举制度

一、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建立

清代科举制度是一种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所谓科举,也就是“分科举士”。

在中国历史上,某地士民能够在战争期间保守、收复城池或捐输军饷,经奏准可以永久性增广其学额;遇有皇帝登基、万寿、巡幸、谒陵等典礼,可以一次性增广全国各地或部分有关地区的学额。生员分廪生、增生(增广生员)和附生(附学生员)三种。廪生每年由国家发给廪饩银(即助学金)四两,有为应试童生具保的责任。遇有廪生因各种原因出缺,由岁试(详下文)中名列一等的增生和附生递补。新入学的生员须在学学习三年,至下期新生入学为止。学习期间,必须参加月课和季考,无故不参加者给予处分,直至黜革。学习期满离校的生员,要参加每三年举行一次的岁考,以检验其是否坚持学业,视考试成绩给以奖惩。

(三)国子监。清代在京师设立的国学称国子监,亦称太学,其监内肄业的学生统称国子监生,但实际上分为贡生与(狭义的)监生两类。北京国子监琉璃牌坊“贡”者,贡于王庭之义;贡生即地方贡生员于朝廷。清代贡生有五种:

①岁贡。岁贡生由各府、州、县学食饩十年后的廪生按资历深浅挨次升贡,其名额视各府州县学之大小而不等,或一年、二年一名,或三年、四年、五年乃至十年一名。

②恩贡。遇有国家庆典或登基颁布恩诏之年,以本年当出岁贡廪生出贡,称恩贡;次年再以各学廪生排在最前列者充当岁贡。

③拔贡。拔贡由各省学政(学政一职详下文)对各学生员进行专门考试,选其优者充之;选拔最初无定期,乾隆七年后定为每12年进行一次。每届考试之年,由生员向自己所在的府、州、县学报名,经各学学官审查后申送本省学政参加考试。录取名额一般为每府学二名,每州、县学一名。

④优贡。优贡亦由各省学政考取,每三年一次,每省不过数人。

⑤副贡。清代乡试各省按正式录取举人名额的五分之一录取副榜,称副贡。以上五贡人员为正途出身,可以经礼部铨选做官,也可经考试入国子监读书(副贡不须考选)。除以上“五贡”之外还有所谓例贡,由生员和监生捐赀取得。

监生有四种:

①恩监。由各官学生考取和以孔子及先贤之后裔的身份入监者称恩监。

②荫监。荫监分为恩荫和难荫:清代文官京官四品以上、外官三品以上,武官二品以上,俱准送一子入国子监读书,这些人以及遇恩典特准入国子监者,称恩荫监生。此外,京官外官三品以上不论满汉,三年任满后勤于王事死难者,准其一子入国子监读书;各省布政使、按察使、盐运使以及各州县正印官、佐贰官死于王事者,亦准荫其一子嗣入国子监学习,俱称难荫监生。

③优监。优监系指以附生身份入国子监学习者。

④例监。例监系指以俊秀(即没有任何功名的平民)捐赀取得监生资格者。

国子监置祭酒、司业等官员,掌监生的教学和考试;设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等六堂,作为讲习之所。各类取得入监学习资格的人员,入监前须经考试,贡生取在一、二等,监生取在一等者,方能入学。国子监学生分内班、外班,均有定额;不论内、外班生,每月皆给膏火银。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内班住校,外班上课时到监。但实际上,这种教学制度年久日渐废弛,内班学生一般课考时方到监,外班更是形同虚设。国子监的学习内容以<四书><五经>为主,兼习书法,此外还可选修诸子和<十三经><二十一史>。国子监生学习期间有大课、季考、月考等考试,以检验其成绩。在国子监肄业的人员,优者可按有关制度参加经廷试,任用为低级官员。由于国子监教学制度的废弛,监生并不务学,其名多为捐纳以及参加乡试的资格,为人们所轻视。

(四)其他官学。清代以太祖努尔哈赤之父塔克什的本支子孙为宗室,俗称黄带子;以塔克什叔伯兄弟之子为觉罗,俗称红带子。清代在京师设有宗学,专收宗室子弟;设有觉罗学,专收觉罗子弟,两者皆隶属于宗人府。此外又设景山官学,选内务府三旗(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佐领、管领下的幼童入学;设咸安宫官学,选内务府三旗佐领、管领下的幼童以及八旗俊秀入学。

(五)书院。书院始于唐而盛于宋,至元、明、清普遍设立。唐玄宗开元十一年置丽正书院,本为修书之所,而当时士人读书之地,也有称书院者。宋以后书院为讲学之所,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中称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河南的睢阳书院(应天书院)、庐山的白鹿洞书院和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为四大书院。书院或为官办,或为私办,其主讲人和管理者有洞主、洞正、堂长、山主、山长等各种称呼,而以称山长者最为普遍。

书院本为私人讲学的场所,而清初士人鉴于明末东林党之祸,讲学多顾虑不前,统治者更是有意限制私人讲学。当时清廷曾下令各省的提学官督率各府、州、县学教官讲求教育,此外“不许别创书院,群聚结党”。这一禁令后来虽然被废止,但清政府仍通过各种措施对书院加以控制,如由官方酌拨经费,由地方官员延聘、考核山长等,并且规定书院每月之课仍以八股文为主。这样,清代的书院也就同官办的府、州、县学一样,成为了科举制度的附庸。书院的生徒有生、童之分,前者为贡、廪、增、附、监生,后者为未曾入学的童生。

三、清代科举考试的程序

清代士人在应科举以求功名的路上,要经过考取生员、考取举人和考取进士这三个步骤。在这一过程中,要经过多次考试。确言之,清代各种科举考试可以归入生员考试、举人考试和进士考试等三个系列。在这三个系列中,秀才系列和举人系列的考试均与“学政”这一官职有关。

清代的学政是中央派往各省管理教育和科举事务的官员,其制源于宋代。宋代曾置提举学事司,掌一路州县之学政,并巡察所部儒师之优劣、士子之勤惰。明代除在各省设置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之外,还分设各种道员,其中有一种以按察司佥事提督学校的道员,称提学道,一般由京朝官简任。这种制度在清代继续沿用,雍正后统称“钦命提督某省学政”,一般称“学政”。学政多由朝廷在翰林院、詹事府官员中选任,由其他京官选任者也带翰林院编修或检讨衔;由于学政还兼有在派往省份考试武生的职责,因而又加提督衔。清代的学政三年一任,逢子、卯、午、酉乡试之年的八月简放,其基本任务有三个:第一是主持“院试”(详下文),录取各府、州、县学的生员;第二是主持各地检验生员学业的“岁考”;第三是主持作为乡试预备考试的“科考”。学政系朝廷使节,不受督抚节制,地位很高。下面将科举制度中生员、举人和进士三个系列的考试程序做一个大致的叙述:

(一)生员(秀才)系列的考试。

童生考取生员须经本县、本府(或本直隶州、厅)和学政的三级考试:

1、县试。县试由州县官主持,日期多在二月。其程序,童生向本县衙署的礼房报名,填写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三代存、殁、已仕、未仕之履历;或出具同考五人互相保结,或出具本县廪生的保结,保其身家清白,不属于优倡隶皂之子孙,以及没有冒籍、匿丧、顶替、假捏姓名等情,然后方准应考。县试一般共考五场,每日一场,黎明前点名入场,即日交卷。第一场为正场,试<四书>文两篇,五言六韵试贴诗一首;题目、诗、文的写法皆有一定格式和字数限制。第一场录取者准应府试,其余各场是否参考听考生自便。县试第一者称县案首,院试时惯例录取入学。

2、府试。府试由知府、直隶州知州、直隶厅同知主持,日期多在四月。因故未参加县试者,可于府试前补试一场,亦可参加府试。其他报名、具保、场次、考试内容等与县试相同。第一场录取者即准应院试,其余各场是否参考听考生自便。府试第一名称府案首,院试时惯例录取入学。

3、院试由学政主持。各省学政在三年任期内两次巡回各地,称按临,主持生员的岁考和科考;与此同时,进行童生的院试。因故未参加府试以及县试、府试均未参加者,均可经补考后参加院试。院试报名、结保、考试内容等与县、府试同,惟正场之前加试经古一场,考试解经、史论、诗赋等。院试场规较严。入场由学政亲自点名,认保、派保的廪生排立学政座旁,如有冒考、顶替者,查出究办;此外互保的五名童生还须互相觉察,如有容隐包庇,五人连坐。考生入场携带考篮,内装笔墨食物。为防止夹带,要进行严格的搜检,甚至要解发、袒衣,连鞋袜、文具也要检查,不许携带片纸只字进入考场。点名入场后,考场即封门,禁止出入。为防止考官徇情,试卷弥封糊名。院试录取的新生须填写亲供,书年龄、籍贯、三代以及身高相貌特点,由各州县学官出具印结,汇报学政。学政于大堂召集新生行簪花礼,然后分拨县、州、府学学习。留县者称县学生员,拨府者称府学生员。各府、州、县奉到学政发下的新生名单后,即通知新生定期穿戴雀顶蓝袍,齐集官署大堂设宴簪花;然后在府、州、县官的带领下,前往孔庙谒圣,再至学宫拜谒本学学官。此后即开始入学学习。

学政按临各地,除主持童生入学考试外,还负有整顿学风、检察生员品行和考察生员学业等责任。为此,他还须主持以下活动:科举考生雕像

1、观风、谒庙和放告。学政按临一地后,往往首先拟出经解、策、论、诗、赋等题目,令生员和童生选作,有时也就近到书院考试生童。这些活动旨在考察各地文化风俗,称观风。院试进行之前一日,学政着朝服谒文庙,在大成殿阶下行三跪九叩礼;礼毕升明伦堂,由学官宣读朝廷颁布的旨在规范士子品行的<卧碑文>和<圣谕广训>,诸生肃立环听;此后,由生员掣签讲书,各讲<四书>一章。讲书结束后,根据察访结果对品行学业优劣生员当众予以奖罚;然后查看文庙围墙,倘有破损,即令修理。谒文庙后学政回府州县官署放告,即准人民申诉冤屈,控告不法文武生员、贡生、监生。控状无关学校者不予受理,交当地知府处理。贡生、监生和文武生员犯法,其情节轻者惩戒,重者斥革。

2、岁考。学政到任后第一年按临各地,在主持院试之前对生员进行考试,旨在检查其学习情况,府、州、县学的附生、增生、廪生均须参加,称岁考。岁考实行“六等黜陟法”,即将考试成绩评定为六等,根据成绩对生员的身份进行黜陟,如增生、附生补为廪生,廪生降为增生、附生等。此外,对成绩考列五、六等者,还有青衣和发社两种惩黜。着蓝衫本为生员身份的象征,“青衣”处分即使被惩生员改着青杉,曰“青衣”;“发社”即由县学降入乡社学;最严重的处分是革黜为民。

3、科考。科考是乡试的预选考试,学政到任后第二年进行。成绩分三等,其一二等及三等大省前十名、中小省前五名准应乡试。除科考外,旨在选送参加乡试人员的考试还有生员、贡生、监生的“录科”和“录遗”。所谓录科,即科考成绩三等未获得参加乡试资格者、因故未参加科考者以及在籍监生、荫生、官生、贡生因名不列于本地学宫而不参加科试者,皆须于乡试之年七月由学政考试录科,方能送考;录科各省有定额。所谓录遗,即经录科考试仍未能取得参加乡试资格者以及未参加录科考试者,可以再参加一次考试,录取者也准其乡试。有些人员,可以不经科考、录科、录遗而直接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在这些人中,现任学官准由学政直接送考;在国子监肄业的贡生和监生,由本监官直接送考;正印官胞兄、弟、子、侄中随官员在任读书的贡生、监生,准许本官申送参考;学官、州县佐贰由本任地方官申送参考。

(二)举人系列的考试,即乡试。

清代通过乡试选拔举人,是取古代“乡举”之义。“乡举”一语见于<周礼>,言乡大夫向朝廷推举贤能。汉代察举制度举孝廉、举文学、举明经有道等,就是乡举,无需经过考试。科举制度建立后,乡举须通过考试,因而发展成为乡试制度。明清士子通过乡试后,即取得一种永久性功名———举人,可按科无限期参加礼部会试。

1、乡试的时间和考试内容。清代乡试三年一科,逢子、午、卯、酉举行,称正科;遇皇帝万寿、登基等庆典,增加一次,称恩科。如过庆典之年适逢正科之年,则改是年正科为恩科,原正科改在此前或此后一年举行。<周礼>有三年大比之制,故乡试之年亦称大比之年。乡试于八月举行,亦曰秋闱。乡试分三场进行。以初九、十二、十五日为正场,考生于每场正场前一日入场,后一日出场。考试内容,顺治初年规定第一场考<四书><五经>,用八股文,谓之制义,亦称制艺、时艺、时文;第二场考论一篇,判五道,诏、诰、表择作一道;第三场考经、史、时务策五道。乾隆五十二年后,改第一场考<四书>文三篇,五言八韵诗一首;第二场考经文五篇;第三场考策问五道,题问内容为经史、时务、政治。顺天乡试的<四书>题和贴试诗题由皇帝钦命,其余考试内容由主考、同考官员命题;各省乡试均由主考命题。

2、乡试的参考人员。清代乡试考场设于顺天府和各省。顺天乡试亦称北闱,参考者有两部分人:一为直隶、奉天、热河等省区以及满蒙汉军的生员和贡生、监生;二为各省的贡生、监生。各省乡试地点在省城,参考者为本省的生员。

3、乡试的考场。清代乡试考场称贡院。对于贡院的建筑结构,清末甲辰(1904年)科进士出身的商衍鎏先生在<清代科举考试述录>中有过记述:顺天贡院建在京师崇文门内东南角,大门前有一座“天开文运”的牌坊,其他与各省贡院基本相同。各省贡院均建于省城东南,贡院大门上正中悬“贡院”墨字匾额,大门东、西建立两坊,分别书“明经取士”和“为国求贤”。贡院大门外为东、西两座辕门,大门分中、左、右三门。进大门后为龙门,门内又平开四门,取<尚书?虞书>“辟四门”以招贤俊之义。龙门直进为至公堂,是监临和外帘官的办公处所。在龙门和至公堂中间,有一楼高耸,名曰明远楼,居高临下,全闱内外形势一览无余。监临等官员可登楼眺望,稽察士子有无私相往来、执役人员有无代为传递之弊。至公堂再往后有一座飞虹桥,过桥即为内帘门。内帘的后部是正副主考和房官办公阅卷的场所。龙门、明远楼两侧是士子考试的号舍,号舍自南而北若干排,每排数十间乃至近百间,顺天和某些大省贡院的号舍总数可达万余间,中小省也有数千间。贡院四面围墙遍插荆棘,四角各有一楼,以为望。考试期间,贡院四周派军队分段驻守巡逻。

4、乡试的场规。清代乡试场规极严,对试前、试后、场内、场外,皆严立禁令。对士子夹带防范尤严,进场时进行严格搜检。为防止夹带,规定士子必须穿拆缝衣服,单层鞋袜,皮衣不得有面,毡毯不得有里;禁止携带木柜木盒、双层板凳、装棉被褥;砚台不许过厚,笔管须镂空,蜡台须空心通底,糕饼饽饽都要切开。严禁考官交通嘱托,贿卖关节,严禁士子与员役协同作弊,违禁者严处。1858年,顺天乡试发生舞弊案,主考官、协办大学士柏被问斩,数十名官员、士子受到包括死刑在内的严重处罚。

5、乡试的考官和阅卷、录取。

清代乡试的考官为正副主考,每省各一人(道光后顺天乡试的副主考为三人),负责命题、阅卷、录取。正副主考均由皇帝钦命简放,专用翰林进士出身的官员。其中顺天乡试用一、二品大员,其他省用侍郎、内阁学士、翰林院、詹事府和都察院的官员。除正副主考外,各省乡试还任用同考官帮助阅卷,同考官也称“房官”,各省8-18人不等。顺天乡试的同考官由礼部会同吏部选用科甲出身的官员担任,各省乡试的同考官由担任乡试“监临”的督抚考选,专用邻省接界三百里以外的在籍进士、举人。“监临”负责监察、总摄考场事务。顺天乡试以顺天府尹为汉监临,任用二三品满官为满监临;各省乡试以巡抚、总督为监临。此外,乡试还设监试、提调、帘官等人员负责管理考场。士子用墨笔作答的原卷称墨卷,出场交卷后由弥封人员将卷上姓名籍贯弥封。为防考官辨认考生笔迹之弊,将弥封后的墨卷编号交誊录人员用朱砂誊录,称朱卷。朱卷誊毕后,经对读人员与墨卷校对无误,分别套封,墨卷存于外帘,将朱卷交内帘阅卷。正副主考批阅各房荐卷,以头场为主,阅后结合第二三场的情况,互阅商酌,取定中额。放榜之日,按中式朱卷红号调取墨卷,当众开封,填写榜名,放榜公布。乡试放榜后各省试卷调礼部复查,称磨勘。房官未荐之卷和主考未取之卷,皆曰落卷,也须略加批语,试后发给考生。乾隆间,有时令督抚、学政对中式举人进行复试,嘉庆后成为定制,道光后定赴京复试。

6、乡试的中额。

清代乡试中额各省多寡不一,依文风之高下、人口之多寡、丁赋之轻重而定。如乾隆年间共取1200余名。乡试正榜取中者称举人,此外每正榜五名取副榜一名,亦称副贡。放榜之期在九月,第一名称解元,顺天乡试的解元例为直隶人。

7、乡试的放榜。

清代乡试于九月放榜,多选寅、辰日支,以辰属龙,寅属虎,取龙虎榜之意;又因时值秋季,桂花盛开,所以也称桂花榜。放榜时,正副主考、监临、房官、提调、监试等齐集公堂,拆墨卷弥封核实中式者姓名、籍贯;核实后交书吏唱名,唱毕填写正榜。榜由第六名写起,末名写完后再提写前五名,由第五名倒写至第一名,谓之“五经魁”。填榜至此,时已入夜,公堂上下燃起巨红花烛,经魁出于哪一房官即将红烛一对置于该房官案前,以表荣誉。经魁唱名声音特高,曰闹五魁。五经魁填写完毕后填写副榜。全榜填写完毕,将榜文加盖顺天府尹或本省督抚关防,载以黄绸彩厅,在鼓乐仪仗兵丁的护卫下,送到顺天府尹署或各省布政使司署、巡抚署前张挂。发榜第二天,在各省巡抚衙门举行“鹿鸣宴”,由主考、监临、学政内外帘官和新科举人参加。新科举人谒见主考、监临、学政、房官,然后依次入座开宴,演奏<诗经>中的<鹿鸣>之章,作魁星舞。新科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亚元,第三、四、五名称经魁,第六名称亚魁,其余称文魁,均由国家颁给20两牌坊银和顶戴衣帽匾额。匾额悬挂住宅大门之上,门前可以树立牌坊。新科举人第二年即可赴京参加礼部会试;会试一科或三科不中,也可以经过吏部的“拣选”或“大挑”就任低级官员。

(三)进士系列的考试,包括会试、复试和殿试。

“进士”一词,始见于<礼记?王制>,指可以进授爵禄之人,至隋朝开始成为取士科目,后为历代沿用。清代举人中式后即取得参加会试的资格,经会试、复试和殿试取中者,称进士。

1、会试。

清代会试于春季在京师贡院举行,试期多在三月,所以也称春试(春闱);因由礼部主持,也称礼闱。会试每三年一科,逢丑、未、辰、戌年举行;遇乡试恩科,翌年之会试即为会试恩科,是年正科或提前或延后一年举行。会试考试、阅卷、场规和考试内容等基本同于乡试,惟第一场<四书>三题由皇帝钦命。会试考官于三月简放,初用内阁六部大员4-7人;咸丰后定制4人,一正总裁,三副总裁,以大学士及翰林进士出身的一二品官员者充任;同考官18人,与主考官同时简放,用翰林进士出身的实缺京官。清代会试中额各科多寡不同,一般为百余名或二三百名,最多一科为406名,最少一科为96名。会试四月放榜,中式者称贡士,其第一名称会元。

2、复试。

经会试取中的贡士,接着要参加复试。清初贡士本不进行复试,康熙五十一年因发生科场案,会试后进行了复试。雍正、乾隆两朝,复试间行之,至嘉庆初始成为定制,地点在皇宫保和殿。复试考<四书>文一篇,五言八韵诗一首,当日交卷。第二天派阅卷大臣评定成绩,分一、二、三等,列等者即准参加殿试。

3、殿试。

殿试于会试放榜一月后举行,乾隆二十六年定四月廿一日举行,廿五日传胪(公布名次),著为定制。殿试最初在天安门外,顺治十四年改在皇宫太和殿东西阁阶下,遇风雨时,在太和殿东西两庑。乾隆五十四年,又改太和殿在保和殿。殿试的内容为时务策一道,由读卷大臣拟出若干题,送皇帝钦定圈出,作为试题。殿试试卷的评阅,由皇帝任命读卷大臣进行(由于殿试在名义上是皇帝作主考,所以称读卷而不称阅卷)。读卷大臣共8名,首先由礼部开列大学士及进士出身的尚书、侍郎、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内阁学士的名单,奏请皇帝从中简派。殿试翌日,读卷大臣集于文华殿阅卷。其阅卷的进行,将全部试卷平均分给八名读卷大臣,各自先阅自己所分之卷,然后互相轮看,称转桌。最终成绩的核定一般推首席读卷大臣进行,其他人参加意见。成绩评定后,于廿四日向皇帝进呈前十本,钦定名次并公布引见,称小传胪。廿五日在太和殿公布全部名次,称传胪。殿试名次的排列分为三甲,一甲共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殿试传胪后颁发上谕,一甲第一名授翰林院修撰,第二名、第三名授翰林院编修。状元服殿试传胪典礼十分隆重。清晨,由銮仪卫在太和殿前设卤簿法驾,在檐下设中和韶乐,在太和门内设丹陛大乐;由礼部和鸿胪寺在太和殿内东楹和丹陛之上正中设黄案,丹陛之下设云盘,在午门外设彩亭御仗鼓乐。王公大臣文武百官各着朝服在丹陛之下左右序立,新科进士身着朝服,头戴三枝九叶顶冠,按名次奇偶序立东西丹墀之末。典礼时到,礼部堂官诣乾清门奏请皇帝礼服乘舆,引入太和殿升座。此时,中和韶乐奏隆平乐章;阶下鸣鞭三响。鞭用皮制,长一丈余,司礼者执鞭柄由下飞舞,回旋而上,鞭声清脆悦耳,响彻云霄。鸣鞭毕,丹陛大乐奏庆平乐章,读卷大臣等官员向皇帝行三跪九叩礼。大学士进殿从东楹的黄案上取出黄榜,授给礼部尚书,陈于丹陛正中的黄案之上。这时,丹陛大乐又起奏,鸿胪寺官员引新进士就位,宣读制诰:“某年某月某日策试天下贡士,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传胪官唱第一甲第一名某人,引出班跪于御道左侧;唱第一甲第二名某人,引出班跪于御道右侧稍后;唱第一甲第三名某人,引出班跪于御道左侧再稍后处。然后唱第二甲某人等若干名,第三甲某人等若干名,不引出班。唱名毕,鼓乐大作,大学士至三品以上各官及新进士均行三跪九叩礼,中和韶乐奏显平乐章。典礼完毕,皇帝乘舆还宫。礼部尚书用云盘奉黄榜,置于彩亭之中,在礼乐仪仗下出太和中门至东长安门外,在长安街张挂三日。新进士左出昭德门,右出贞度门,一甲三人随榜亭由午门正中出。由于丹陛中石只有皇帝才可以踩践,所以午门的中路除非皇帝出行从不开启,殿试传胪后准许文武一甲进士由此门出,这是连亲王宰相也不能享有的隆遇。4、朝考。殿试传胪后五日,在保和殿举行进士朝考,以选拔翰林院庶吉士,称馆选。朝考内容为诏、论、疏、诗、赋等形式,前后不一;成绩分为一、二、三等。庶吉士的录取要综合复试、殿试和朝考三次考试的成绩等第,而以朝考成绩为主。一般说来,考四数者(即殿试二甲、复试、朝考一等)肯定可以录取;朝考成绩同时也是进士授官的依据。复试、殿试、朝考均重视楷法,书法不好者难取优等。

(四)武科考试。

清代科举考试除文科外,还有武科,在紫禁城箭楼前广场举行。武科中童生考取生员的童试,其县试、府试略同于文科;其院试每三年举行一次,于岁试文童考试时举行武童考试,科试之年不考试武童。武科的童试分内外场,第一、二场为外场,考试马射、步射、硬弓刀石;第三场为内场,考默写<武经>,如<孙子><吴子><司马法><尉缭子><李靖问对><黄石公三略>和<姜太公六韬>等。其中额,府学20名,小州县7-8名,中等州县12名,大州县15名。武科的乡试和会试俱分为三场。头场考试马箭,第二场考试步箭,再考试开硬弓、舞刀、掇石等,此为外场;第三场考试策、论,嘉庆后改为默写<武经>,此为内场。武科乡试的试期为十月,各省中额较文科为少。武举人会试落第者,可赴兵部拣选,任用为绿营兵的千总等低级武官。武科会试的试期在九月,中额一百名至二百名不等。会试后经复试、殿试,一甲一名授一等侍卫,二名、三名授二等侍卫;二甲选十名授三等侍卫,三甲选十六名授蓝翎侍卫,其余以守备(绿营官职)在兵部注册选用。

(五)制科。上述生员、举人、进士系列的考试,均为科举制度中的常科考试。除常科外,清代科举也有制科,或称制举,举行的次数很少。制科由皇帝在殿廷亲自进行。康熙十七年、乾隆元年两次开博学鸿词科,令中央和地方的官员举荐学行兼优、文词卓越之人,不论已仕未仕,均可应考。其试题为诗、赋、判等,成绩列在一、二等者俱授翰林官。除此之外,每逢皇帝登基之年令各地举孝廉方正、皇帝巡幸召试,也属于制科。

四、清代科举制度的废除

明清两代,不断有人抨击八股取士不能选拔人才。鸦片战争后,西方资本主义列强东来,中国面临“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另一方面,太平天国等国内人民的反抗斗争此起彼伏。于是,清王朝处于“内忧外患”之中,迫切需要经世应变之才以维持其统治。然而,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却不能适应这种时代的要求,当时西方的科学技术以及内政外交所需的其他许多知识,均出于科举士人的旧学视野之外。在这种情况下,科举制度的改革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科举制度的改革最初始于注重时务。1862年(同治元年),清政府认识到国子监“专课文艺,无裨实学”,下令“兼课论、策”,“奖励留心时务者”。1871年(同治十年),下令考取生员的童试加试算学;1895年(光绪廿一年),又下令加试时务,与算学任选一门。在戊戌维新运动中,废除八股是维新派的一项基本主张。百日维新中光绪帝发布上谕,指出八股文不能“励实学而拔真才”,下令“自下科为始,乡会试及生童岁科各试,向用<四书>文者,一律改试策论”。不久,又根据张之洞、陈宝箴的建议发布上谕,详细规定了考试改革的具体内容:“乡会试仍定为三场。第一场试中国史事、国朝政治论五道;第二场试时务策五道,专问五洲各国之政、专门之艺;第三场试<四书>义两篇,<五经>义一篇。”又规定:“嗣后一切考试,均以讲求实学实政为主,不得凭楷法之优劣为高下,以励硕学而黜浮华。”然而不久戊戌政变发生,慈禧下令废除各项新政,上述有关科举考试内容的改革也被废除。八国联军之役后,清政府开始实行“新政”,最初计划对科举制度进行所谓“变通”,但很快就决定彻底废除。其大致过程是:1901年,宣布废除武科科举考试;同年,下诏举行经济特科。

1903年,经中央和地方官员保举,选拔“志虑忠纯,规模闳远,学问淹通,洞达中外时务者”186人,在皇宫保和殿举行了经济特科考试。这次考试主试、复试各一场,考试内容为论一篇、策一道;现任官员取中者略予升叙,举人贡生取中者任用为知县、州佐等官。对于文科常科考试,清政府于1901年8月颁布上谕,命自第二年起在乡试会试中废止八股文,首场改试中国政治史事论五篇,第二场改试各国政治艺学策五道,第三场改试<四书>义二篇,<五经>义一篇;其他考试均依此例。1903年3月,袁世凯、张之洞联衔上奏,说科举阻碍新教育制度的实行,请求将科举中额按年递减。

据此,清政府下令自丙午(1906年)科起,每科递减乡会试中额三分之一,三科减尽。至1905年9月,袁世凯、张之洞又上奏说:“科举一日不废,士人皆有侥幸得第之心……学堂决无大兴之望”,请求从次年丙午科开始,将所有乡会试、各省岁考、科考一律停止。这一建议得到清政府的批准,实行一千数百年的科举制度至此被彻底废除。原来作为科举制度一部分的各种官学和书院,也先后被废除。1901年9月,清政府令“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均改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1905年又下令裁撤国子监,设立学部主管全国教育行政;原来隶属于国子监的算学改隶钦天监,称钦天监算学;八旗官学也被并入新学堂。

五、清代科举制度的得失

有清一代,不断有人对当时实行的科举制度提出批评,至清末维新变法,人们对于它的抨击更是尖锐。从今天的观点看,清代科举制度可以说存在以下弊病:

其一,考试内容陈旧,引导知识分子穷毕生精力从事无用之学。清代科举考试内容以<四书>为主,即使在当时也存在空疏无用的弊端。清末维新派曾批评说,有人甚至中了进士都不知道汉武帝、范仲淹是谁。在这种考试制度下,士子往往以毕生精力读经,而对各种有裨实用的知识无心关注,无暇学习。顾炎武曾说明代士子平日只读八股文稿,其他书籍一概不读,“有一好学者欲通旁经而涉古书,则父师交相谯呵”,认为没有出息。许多士子皓首穷经,最终老死科场。到了列强环伺,近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日新月异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科举制度下的学习内容就更加显得陈旧,更加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

其二,士人受到严酷的精神摧残,人格破损萎缩。在清代科举制度下,读书、参试、做官是士人谋求社会地位、经济收入的惟一途径,因此,在各级考试中中式几乎成为他们的第二生命。为此,科举士人往往数十年寒窗,皓首穷经,付出毕生的心血精力以求取功名,但最终金榜题名者少,名落孙山者多,许多人老死科场。乾隆四十九年会试,在参试的举人中有年届90岁者一人,80岁以上者20人,70岁以上者5人,结果没有一人中式。在年复一年的各级考试中,士子须忍受各种凌辱、辛苦和精神折磨。参考士子入场须经过搜身,考场中要忍饥受冻;出场后提心吊胆,坐卧不安;及到榜发,中式者甚至如<儒林外史>中的范进,欣喜而至于痴迷癫狂,名落孙山者则沮丧颓废,失魂落魄,痛不欲生。

其三,使得士人成为一个寄生阶层、特权阶层和封建政权的附属物。近代维新派思想家严复曾批评科举制度“滋游手”。他说,由于“士”不能直接创造物质财富,所以选士“必务精而最忌广,广则无所事事而为游手之民”。然而在科举制度下,却养了一大群科举士人,致使朝廷无法安置,他们自己也“无以自存”,必然导致国家“为乱为贫为弱”。严复还说明,在西方国家读书识字是国民所必具的基本素质,而且“四民并重,从未尝以士为独尊”。然而在中国,“以文字一门专属之士”,使得士成为凌驾于农工商之上的特权阶层。事实也正是如此,科举士人在清代免纳差徭,有特殊的司法地位。他们见官不下拜,举人、进士甚至可以拿自己的名片到官府要求拘押他人。生员穿戴象征自己身份的衣冠,荣耀乡里,包揽词讼,欺压良善的事情时有发生。封建统治者有意识地用科举功名笼络士人,钳制其思想,用一条无形的绳索将他们同封建王朝的命运连在一起,使得他们只能在为皇帝卖命的过程中谋求个人的荣华富贵或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而不致成为封建王朝政治上的异己力量。

科举制度建立之初,唐太宗李世民看到进士们从考场缀行而出时,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说“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清代国家选官进士、举贡、吏员三途并用,此外还有军功、捐纳等途径,但惟有进士、举贡为正途,科举制度对于士人的笼络束缚作用也就更加严重。在清代近270年的历史上,举人、进士反叛朝廷者几乎没有。成为统治者附庸的科举士人,很难正常履行知识分子批评政治、维护社会公正的职能。通过科举考试,士人还结成盘根错节的宗法性关系网。清代乡会试的中式者,对主考、房官称座师、房师,自称门生;后对本科的监临复试、朝考、殿试的阅卷官员,也无不认为师生。童生县试府试的案首对于府县官,入学生员、岁考取列优等因而补廪补增的生员以及拔贡优贡,对于本省学政也无不认为师生。此外,乡会试同科录取的士人互称同年;对于同年的父亲、祖父,称年伯、年太伯,自称年侄、年再侄。通过这种关系网,士人互相攀援,结党营私,党同伐异,是导致当时政治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不过,我们今天回首来看科举制度,也可以发现它的某些积极意义。

首先,它为社会树立了尊重文化知识的价值取向。在科举制度下,“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其轻视体力劳动和社会实践的倾向固然不可取,但它反对“读书无用”的痞子哲学,引导人们学习书本知识,是值得肯定的。

其次,在科举制度下,稍具经济能力的农工商子弟都可以通过参加考试进入官场,“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低层社会人士因此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而进入中上层社会。这种社会纵向流动渠道的畅通是吸收民间人才参与国家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清代科举制度在这方面的经验可供借鉴。

第三,作为官员资格的考试制度,科举制度是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前身,近代西方的文官考试制度正是在吸收借鉴明清科举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的。今天,我们要建立法制化的公务员制度,清代科举制度所体现的平等精神和某些具体做法,仍有借鉴意义。

[篇二:清代科举制度形式]

科举考试发展到明清两朝,已日臻完善,不过与此也益发暴露出其腐朽的一面,而这一切也最终结束了它千余年的历史。

进士科考试是明清科举的主要形式,它共分为三级: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不过,在此之前,读书人必须通过由本县知县主持的县试和由知府主持的府试,取得童生的身份,才有资格参加正式的科举考试。在清朝,县试多在二月举行,而府试则在八月。

院试作为科举考试的最初一级,在府城或直属省的州治所举行,主持考试的长官称学政,学台或宗师。院试包括岁试和科试两种考试。童生通过岁试,就算“进学”了,即成为国家的学生,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相公。岁试成绩优良的生员方可参加科试,科试通过了,方准许参加更高一级的乡试,叫做“录科”。

乡试在京城及各省省城举行,三年考试一次,一般在子,卯,午,酉年举行,考期多在秋季八月,所以又称“秋闱”(闱指考场)。其正副考官一般由皇帝任命在京的翰林及进士出身的部院官充任。

乡试有正式的考场,叫做贡院。贡院内建有一排排的号房,为考生住宿,答题之所。乡试发榜在九月,正值桂花开放,所以又称“桂榜”。乡试取中的称举人,第一名叫解元。乡试中举称乙榜。考中举人,不仅可以参加全国性考试,就是会试未能取中,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会试和殿试是最高一级的考试,其中会试是带有决定性的考试,而殿试只定名次,不存在被黜落的问题。会试由礼部主办,在京城的贡院举行,一般在乡试的第二年,也就是丑,辰,未,戌年。考期多在春季的二三月,故此会试又称“礼闱”,“春闱”。会试被录取的人,称为贡士,第一命叫做会元。会试发榜时,往往正值杏花盛放,所以又称为“杏榜”。会试的主考官,在明朝多以翰林官充当,明末又多以内阁大学士担任,清朝称主考官为大总裁,由内阁大学士或六部尚书充任。

清朝新录取的贡士,在殿试之殿试前还必须进行一次复试,复试结果,按成绩分为一,二,三等,这个等级对于以后授予官职有很重要的关系。殿试在四月份举行,命义上由皇帝亲自主持。此外还要任命阅卷大臣,读卷大臣,协助皇帝评阅试卷。明清两朝的殿试都只考策问一场。

出榜分为三甲:一甲为赐进士及第,只有前三名,为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为赐进士出身若干名,第一名称为传胪;三甲为赐同进士出身若干人。在一,二,三甲的都泛称进士,中了进士,功名就到了尽头。殿试考中称为“甲榜”。按照清朝制度规定,殿试以后还要进行一次考试,叫“朝考”。殿试的状元,榜眼,探花不再参加朝考,朝考的第一名叫做朝元。

[篇三:清代的科举制度]

十多年前,笔者花3000元从河西走廊一家古玩店购得一份道光十三年(1833年)的文科殿试册。此册是用白宣纸精制而成,卷长233厘米,卷首注有考生履历、家庭背景和礼部弥封印,骑缝处有朱红玺印,并有毛笔书写的“礼字第捌拾伍号”。册中为策文,即正式答卷。册底有8位阅卷官姓氏和阅卷后的圈号。从册首履历看,是广东省肇庆府开平县司徒煦参加殿试时的答卷。

清代的科举制度分三级进行,即乡试、会试和殿试。

乡试,是在各省城设有“贡院”的地方进行。每三年一科,考试日期定在子、卯、午、酉年的八月初九至十五日,称为“正科”。遇有新君登极、寿诞庆典而特诏举行的,称为“恩科”。在清代,凡是在地方府、州、县学取得秀才资格者和中央国子监贡监生出身者均可参加乡试。乡试考中正榜的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是由中央礼部主持,在京城举行的全国性会考,在乡试中获得举人资质者,才有资格参加会试。会试的时间,清初定于二月,乾隆十年(1745年)改为三月。会试中榜者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

殿试,是历代也是清代最高一级的科举考试。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对会试中获得贡士资质者再行考核。清代殿试在会试后的四月举行。殿试的地点,清初在天安门外,以后改在保和殿。评阅殿试试卷的官员称为读卷官,清初为14人,以后减为8人。殿试的内容依时局的变化和朝政之需拟出策问考题,密封后送皇帝圈定。考生答写殿试册,有固定格式。册首写姓名、年龄、籍贯、履历及三代状况。笔者收藏的这份殿试册在册首写道:“应殿试举人臣司徒煦,年贰拾玖岁,广东肇庆府开平县人,由例贡生应道光捌年乡试中式,由举人应道光拾叁年会试中式,今应殿试,谨将三代脚包开具于后———三代:曾祖德音、祖浚明、父修。”册中的对策开头要书写“臣对臣闻”字样,中间部分为立论和答辩,文尾必须用“臣未学新进,罔识忌讳,干冒宸严,不胜战栗,陨越之至。臣谨对”字样。答题不限字数,但最短者不得少于千字。

经殿试录取的进士分为三甲:第一甲称为鼎甲,只限三人,按顺序称为状元、榜眼、探花。第二甲、第三甲若干名。司徒煦这份考卷,用工整娟秀的楷书书写88行,1914个字,回答了道光宣宗皇帝关于用人治国保邦的策问,考中了第二甲第一名,钦点翰林庶吉士,后来外放到四川省石泉县(现北川县)任县令,官至陕西潼川府同知,正五品。

进士既是科举考试的终点,又是跻身政界显身扬名、光宗耀祖的起点。进士即使不做官,也有很高的社会地位。所以天下士人自垂髫启蒙开始,经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寒窗苦读,经县、府、院试成为秀才,经乡试成为举人,再经会试成为贡士,经殿试成为进士。经此层层筛选,能参加殿试的人已为数不多,可谓人中之杰,笔者收藏的这件殿试册也算文中之粹了,因此很具史学价值、书法艺术价值和收藏价值。如今,流散在民间能保存至今的殿试册已是凤毛麟角。在10年前的拍卖市场上,清代的殿试册仅拍万元左右,如今已涨到5万元以上了,而且很难求到。

[篇四:论清代科举考试]

对边远落后地区的士人采取优惠政策自古就有。在汉朝察举制时代,统治者在各地举额的分配上就曾对边疆地区的士人给予照顾。清代科举考试对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的考生的优惠政策更具体、更详细。

一、科举考试中对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

清朝政府极为重视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设立八旗科举以照顾满族、蒙古族的考生,此外又设翻译科用以选拔满族官员;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其他一些少数民族考生的考试权利,逐步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水平。

(一)八旗科举和翻译科

清朝的八旗包括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三个部分。随着社会逐渐稳定、文化教育不断发展以及选拔满族官员以维护统治的需要,清政府开始重视满洲的科举考试。顺治八年(1651)时,统治者专为八旗子弟设立一套科举制度。[1]满洲、蒙古人参加科举考试均享受优惠政策。顺治九年八旗开始参加会试。“先是乡、会试,殿试,均满洲、蒙古为一榜,汉军、汉人为一榜。”[2]在乡试、会试和殿试中,满族与蒙古族的进士列一榜,汉人与汉军八旗的进士列一榜,以照顾满族和蒙古族的考生。八旗乡试,康熙八年的时候“,编满、蒙为满字号,汉军为合字号,各取十名”[3]。康熙九年满、蒙编满字号,汉军编合字号,与汉人一同参加会试。八旗科举的乡试取中名额也有规定,“顺治八年,定满洲、汉军各五十,蒙古二十,嗣减满洲、汉军各五之一,蒙古四之二。”[4]。康熙八年的时候“,满、蒙取十名,汉军取十名”;乾隆九年的时候,“定为满、蒙二十七,汉军二十”;同治年间“,增满、蒙六名,汉军四名”[5]。八旗会试的取中名额,开始时“满洲、汉军进士各二十五,蒙古十”;康熙九年的时候,满蒙、汉军“各中四名”;后来没有具体的名额限制“,嗣亦临时请旨,无定额”。[6]八旗科举对满族和蒙古族实行优惠政策,从一方面看是为了维护满清贵族的统治,带有民族歧视的意味;但从另一方面看,满族、蒙古族是北方的游牧少数民族,文化基础非常薄弱,识文断字的人不多,让他们参加科举考试并实行倾斜政策有利于满蒙民族文化水平的提升,是教育公平的体现,是文化教育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除了八旗科举外,满洲八旗子弟还可以参加专门为他们设置的翻译科考试“,雍正八年,诏八旗满洲于考试汉字生员、举人、进士外,另试翻译”[7]。翻译科分为满洲翻译和蒙古翻译两种。翻译科的考试分童试、乡试、会试三级,“诏免殿试,俱赐进士出身”[12],所以没有殿试。翻译科的设置有利于保存满族和蒙古族的语言文化,有利于促进汉族与其他少数民族之间的交流,有利于各民族文化的和谐发展。清初,满族和蒙古族的文化教育水平远远落后于中原的汉族,如果不考虑文化发展水平只强调“凭才取士”,分数面前人人平等,那么将不利于这两个少数民族的文化教育的发展。八旗科举和翻译科的设立,保存了少数民族文化,提高了满、蒙古等少数民族的文化水平;此外,翻译科的设立也使蒙古族、满族的文化得以流传,少数民族的文化能得到迅速的发展。

(二)保障其他少数民族考生权利的措施

清朝的科举考试不仅是对满族和蒙古族实行倾斜政策,对其它少数民族也尽量采取优惠政策,以带动这些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如在乡试中,“湖南的乾州、凤凰、永绥三厅,保靖县苗疆,嘉庆十二年编边字号,应试士子至三十人取中一人,苗生数至五十人,编田字号取中一名”[8]。为了保障苗族考生的礼仪,规定如果苗族考生人数达到50人,就另外编号取一名。前面已经提到,在少数民族较多的甘肃、青海、新疆等地,乡试中也另编字号保证这些地区的考生中人数。在童试中,出现冒籍考试进而挤占少数民族指标的现象,为此清政府采取措施以保障少数民族考生的权利。如为了防止湖南考生冒考瑶籍,湖南的学政钱沣建议童生考试前要查明“实居瑶地,确有户族田庐科凭”,还要“取具瑶头,瑶总甘结”,然后才可以参加考生[9];清政府在顺天府的童试中实行的审音制度以照顾少数民族的土司子弟入学等[10]。清政府为了维护少数民族考生的利益,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其取中的机会。这不仅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的贵族以及中下层的平民子弟参加科举而考中举人、进士,加大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的力度,也有利于推动民族教育的发展,提高民族地区的文化水平,实现各民族文化教育的和谐发展。

二、科举考试中对边远落后地区的优惠政策

清代,作为“国家抡才大典”的科举制度日趋走向完善,不管文举还是武举,都实行分省定额,为了照顾边远落后地区的考生而实行明通榜,并对参加会试的边远地区考生发放路费等。

(一)乡试中举人取中的的分省定额

明朝的举人名额实行分省定额录取制,清代乡试沿用明制,也实行分省定额录取,但是名额的划分比明朝更为详细、更具体。

在清代,各省乡试的名额“依文风之高下、人口之多寡、丁赋之轻重而定”[11]。为了照顾边远落后地区的考生,在省内专门划出一定的名额,另编字号专门录取这些地区的考生。如顺治二年在陕西省内另编丁字号取宁夏两名、编聿字号取甘肃二名;康熙三十六年将隶属陕西的凉州、西宁编聿左字号,甘州、肃州编聿右字号,各取一名;雍正八年为隶属陕西的榆林等地编木字号取一名;乾隆三十六年将凉州归为通省卷内,甘州、西宁编聿左号,肃州、安昌、乌鲁木齐等编聿右号,各取一名。光绪元年陕西和甘肃分开,陕西取41名,甘肃取30名。康熙二十六年在福建省为台湾考生另设台字号,后改为至字号。[12]虽然为这些边远落后地区划定的录取名额较少,但是毕竟还是以硬性的政策保障了这些地区的知识分子有机会参加会试进而考中进士。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等地区少数民族较多,经济欠发达,文化教育水平也滞后。如此详细、具体的分省定额可以避免遗漏这些地区的优秀的知识分子。这也有利于发展边疆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缩小与文化教育发达的地区的距离,推动各地区、各民族文化教育的和谐发展,促进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本文章来自:

(二)会试中的分省定额

分南北中三卷考试是在明朝宣德元年(1427)正式形成,其中南卷取中人数占55%,北卷为35%,中卷为10%。[13]清朝初年,会试沿用明代的南北分卷考试制度,以文取人,一切以考试成绩定去留。顺治九年(1652)改会试为南北中分卷考试,康熙五十一年,“以各省取中人数多少不均,边省或致遗漏,因发南、北官、民等字号,分省取中。按应试人数多寡,钦定中额。”[14]各省依据报考人数确定录取名额“,按应试人数多寡,钦定中额”[15]。表1显示,明朝嘉靖五年时录取的301名进士中,中部考区内的四川为15人,而广西只有3人,贵州仅1人;从比例上来说,四川的考中进士人数分别是广西、贵州的5倍、15倍;在南部考区和北部考区内也存在录取人数相差较大的情况。表2是顺治九年(1652)的进士(不包括顺治九年策试满洲八旗进士)籍贯统计,南部考区内的浙江、江苏的分别为47、65人,广东3人;浙江的进士人数是广东的15倍,江苏的进士人数是广东的22倍;在中部考区内,四川、云南、广西、贵州四个省为0,这对这些地区的士人来说,无疑是一次很大的打击,同时也不利于边远落后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与进步。由此可见,南北中分卷录取并没有考虑到南部考区、北部的考区和中部考区内部的差异,也就是说没有考虑到大考区内各省之间的文化发展水平的差异。在同一个考区内,也会因经济文化教育发展水平的差异导致录取人数的不均,文化比较落后的地区很难考中进士。

实行分省取中定额后,按各省应试人数多少来确定该省进士录取人数。由于各省大小不一,所取中的进士名额也不同,多则30至20余名,少则10余人或数人,[16]但边远落后地区不会再出现零进士的现象。分省定额录取制度考虑到了区域发展的内部差异,以固定的名额确保文化教育落后地区的文人考中进士,使得这些地区的优秀知识分子能够通过努力学习考中进士进入上层社会。有人对明清两代的几个省份进士取中数额进行了统计,从数据中可以看出,边远落后地区的云南、广西、贵州、辽东地区清代的进士取中数额与明代相比,有大幅度的增加,而浙江、江西、福建等发达地区在明代的进士取中数额较多,而在清代则有一定程度的减少。很明显,清代的分省定额录取制度营造了积极向学的良好社会风气,激发平民百姓积极学习文化知识,加速了落后地区文化教育的发展,“明显缩小了地域间人文教育水平的差距”[17],有利于实现各地区文化教育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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