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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方案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7-11    阅读:

信访工作方案
信访工作方案 第一篇

信访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切实开展好此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xx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以xxx为组长,xx分管xx为副组长,信访相关责任单位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信访办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长态抓、负专责,职能单位具体抓、抓落实,直接负责信访工作领导体制并确保本次宣传活动落实到位。

二、组织动员情况

xx及时召开了《》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并通过个人学习和集中学习的方式,组织xxxxx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信访条例》、《逐级走访办法》、《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细则》等,不断规范信访工作行为,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具体措施

一是出动宣传车,深入xxx—巡回宣传,使《》《》《》,增强扩大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是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材料,xxx在xxx主要街道悬挂醒目的横幅标语,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信访办全体工作人员及综治办工作人员在xxx进行了逐级走访集中宣传。 三是现场解答问题。xx领导及信访工作人员现场解答职工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民事调解、土地管理及各类热点法律法规知识,受到职工群众的好评,使广大职工群众知晓信访事项的反映渠道及合法程序。

四是各片区积极配合信访办进行宣传,并安排各片区干部

向群众做好宣传工作。在片区各连队、学校、市管等场所张贴《》《》等宣传材料,有效地扩大了宣传效果。

五是在xxx醒目位置悬挂《》《》《群众依法逐级走访须知》,在xxx会议室摆放宣传资料,让来访群众对反映问题应如何采取逐级走访的方式一目了然,做到接访和宣传两不误。

在本次集中宣传活动中,向过往群众发放《群众依法逐级走访须知》x份,接受群众咨询x人次,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展示流程图以及在公共场所张贴逐级走访须知的方式,使依法逐级走访的程序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受到职工群众的一致好评。使广大群众知晓了信访事项的反映渠道,明白了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到哪个部门反映诉求,解决问题,知道哪些是法律允许的,哪些行为是法律禁止的,进而正确履行权利、义务。自觉规范信访行为,做到依法逐级理性信访。同时使xxx各有关职能部门,特别是信访工作者增强依法做好信访工作自觉性,和明确xxx工作的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受理范围和办理流程,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逐级走访,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单位信访工作实施方案
信访工作方案 第二篇

信访工作实施方案

各处室: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在“十二五”期间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稳定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单位群众诉求(信访)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我单位将以领导干部接访、集中化解积案、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开展信访工作,现制订信访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民心网和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为载体,以互动为主要工作方式,以行政监察为推动力,倾听民声,为民办事,服务决策,打造快捷高效、有序可控、维护群众利益、服务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平台。

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服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发挥网络技术优势,建设受理快捷、办理迅速的诉求表达渠道和互动反馈体系;坚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信访工作的根本标准,以提高民意诉求反馈系统运行质量和效率为目标,畅通渠道,增强功能,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提高诉求办理效果,逐步建立各处室联动、运行高效、方便快捷的民意诉求处理反馈系统,努力解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诉求,在反腐倡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化发展环境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组织领导

经办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信访工作方案】

副组长:XXX

组 员:XXX

具体工作由XXX分管,由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内容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树立服务思想,热情耐心地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符合政策法规应予以解决的,要尽快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解释清楚,争取理解;要求不合理的或无理取闹的,要在宣传政策的同时予以批评教育。主要领导要经常对本机关的信访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其他成员要负责处理分管工作的信访问题。

2.加大《XXX省信访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力度。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要重视对《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信访意识,逐步教育和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指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使群众初步了解新《信访条例》对保障群众民主权利、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的密切联系的重要意义。

3.建立健全信访案件登记督办制度。指定专门人员参加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的培训,并熟练操作,收到群众信访信件要进行认真登记,及时上报负责领导,对负责处理信访事件的业务处室进行严格督办,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重要的信访案件,要整理归档,立卷保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信。

4.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各种矛盾的排查和超前化解工作,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置转到事前预防上。要特别重视集体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做好解释疏导工作,避免矛

盾激化。

5.建立健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年终,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办内的信访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推诿拖延,造成严重后果的,除通报批评外,追究领导责任。

四、工作流程

(一)办件程序

1.来件签收、登记

文件收发人员要及时签收、拆阅群众来信和上级、本级机关交办、转办的信访件,或定期登录全国信访信息系统查收待办信访件,对所收信访件进行收文登记,后送请分管领导批示。

2.领导批示

分管领导收到信访件,要及时查阅并出具批示意见。若属于我单位职责范围,应及时交办相关职能处室查清事实,认真处理。若不属于我单位职能范围,凡采用信访信息系统传输的文件,将信访件直接转送同级非信访机构或下级信访与非信访机构处理;凡采用书信形式提出的,应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转给有关机关处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凡采用走访形式提出的,应告知信访人向依法有处理权的国家机关提出。

3.信访件办理

相关处室收到领导交办的信访件后,综合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领导反映群众的要求、意见、建议,提出处理意见,或协调有关机关处理信访案件。应在60日内办理完毕,并将答复意见经领导审阅后书面告知信访人;需上报信访部门的由秘书处负责上报。情况复杂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但需要向信访部门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执行。

(二)接访程序

1.登记

(1)登录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对所有信访人都进行登记,核对信访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并登记信访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联系方式、单位),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在系统中进行检索、判重,并初步提出办理意见。登记情况应记录完整、资料齐全,做到当日存档。

(2)对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来访事项或重复信访人,接待人员应向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劝导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

2.接谈

(1)接待人员要耐心听取信访人陈述,详细询问有关情况,认真阅看相关材料,并记录好以下内容:来访反映问题的主要情节和要求;信访人以往的信访过程和处理情况;越级访、重复访的原因;来访人的异常、过激言行;与有关部门沟通、研究来访问题的情况等。

(2)接谈后,相关部门处理完毕,将受理情况函告信访部门。对当日未谈完或需来访人补充材料的,可作约谈处理。

(3)对于来访的紧急情况,接待人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对需直接答复的问题,要写出答复提纲并经领导审定后给予书面答复。

3.办理

对由我单位负责的信访事项要在15日内按下列方式处理:上报、交办或转送、协调处理等。

4.督办

对已交办的信访事项,由秘书处负责督办。信访事项涉及的科室将办理情况及处理意见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

反馈信访人。对需要立项督查督办的,报经分管领导审批,抽调专人进行督查督办。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2015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信访工作方案 第三篇

方案一: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上访事件,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信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上级关于综治信访维稳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根据事件的性质、起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决定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把其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处置各级各类学校的各类上访事件,必须坚持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具体分工和要求,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坚决执行党委、政府的处置方针和措施。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于哪个乡镇、哪个学校、哪个科室、哪个单位的问题,就由哪个乡镇、哪个学校、哪个科室、哪个单位负责解决。要明确责任人(单位),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切实解决好群众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反映的问题,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

(三)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处理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越级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事件,不能采取敷衍和压服的办法,必须把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大事,高度重视,带着深厚的感情认真负责地把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好。

(四)坚持快速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上访事件的性质、参与人数、事发地点等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迅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予以处置。同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五)教育多数、处理少数的原则。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上访事件,必须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群众的原则,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利用人民内部矛盾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及打砸抢分子要依法按照《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

(一)县教体局成立处置全县教育系统群众各类上访事件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教育系统群众各类上访事件处置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决定工作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XXX

办公室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机构:

1、信息和保障组。由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上访事件信息的上报工作;处置上访事件后勤保障工作,调度交通工具和其它物资设备。

2、处置组。由各责任科室牵头,相关科室和学校、单位配合。主要职责是:处置各种上访事件;向处置全县教育系统群众上访事件人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提供事件真相报告、处理结果报告、事件分析报告和工作建议报告。

3、责任追究组。由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科等有关科室组成,负责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处理。

(二)工作职责。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科室和各学校、各单位任务明确如下:

1、机关支部及办公室工作业务范围内发生的各级各类学校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办公室为主进行处理,相关科室配合,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因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工资、职称评聘、奖惩、教师资格认证、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核编定岗、招教就业、原民师及退养计划内民师、离退休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师风师德等人事师训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人事师训股为主进行处理,人事师训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因各级各类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调整、学校建设、中小学危房改造、“两免一补”等计审科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计审股为主进行处理,计审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4、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高中、幼儿园、特殊教育阶段学校管理、学生就学特别是智障儿童就学及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基础教育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基础教育股为主进行处理,基础教育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5、因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教师、学生、教学管理等职成教科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职成教股为主进行处理,职成教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6、因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活动、饮食卫生、艺术赛事及中招体育考试等体卫艺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体卫艺股为主进行处理,体卫艺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7、因教育普法、教育执法、教育督导等督导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督导室为主进行处理,督导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8、各级各类学校由于安全问题等安全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安全办为主进行处理,安全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9、因各级各类学校乱收费、干部作风及违法违纪、干部职工对党政纪处理处分不服等监察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监察室为主进行处理,监察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0、因社会力量办学方面等民管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民管办为主进行处理,民管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1、因普通高招、中招、成人高招、自学考试、研究生考试等招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招办为主进行处理,招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2、基础教研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基础教研室为主进行处理,基础教研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3、职成教研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职成教研室为主进行处理,职成教研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4、因教育装备、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等装备站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装备站为主进行处理,装备站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5、因勤工俭学、校方责任险等勤俭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勤俭办站为主进行处理,勤俭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6、电教馆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电教馆为主进行处理,电教馆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7、教科所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教科所为主进行处理,教科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8、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语委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语委办为主进行处理,语委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9、因网管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网管办为主进行处理,网管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0、因助学贷款、贫困生资助等学生资助中心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学生资助中心为主进行处理,学生资助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1、因老干部管理中心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老干部管理中心为主进行处理,老干部管理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2、因计生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计生办为主进行处理,计生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3、因工会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工会为主进行处理,工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4、县委督察中心、县政府督查室的督查件、重大不稳定信访案件及重点稳控人员案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群工站为主进行处理,群工站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5、因招商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招商办为主进行处理,招商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6、因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为主进行处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以上分工如有冲突或对其它未涉及事件的处理,原则上按照职责范围,谁主管、谁负责。

四、处置程序

(一)接到群众上访事件,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二)通知有关科室,迅速赶到现场。

(三)需要协调外局委办的,应上报主管局长,由局长出面协调。

(四)将上访人员迅速带离现场,安置到不影响办公的地方,同时通知当地有关部门或学校,及时做劝返工作。

五、处置预案

(一)发现群众上访特别是集体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的苗头,乡镇学校要立即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全力劝阻,尽量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真正做到控制住、疏导好、处理好。

(二)对已经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的特别是重点上访人员,事发学校要尽快派人接回妥善处理,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研究,一个人一个人地解决,不能激化矛盾。

(三)对重复上访,特别是重复集体上访和重点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要下大力气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情况。要依照有关政策,向上访群众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

(四)对坚持过高和无理要求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劝其息诉罢访;对于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五)对个别以上访为名进行串联并鼓动闹事的挑头人、尤其是个别混在上访群众中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六)对上访群众有煽动性的言论、集会事件,要立即强行制止。要将有关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查明身份和背景,并及时疏散集会人群。

(七)对来县教体局上访事件,上访人数在5人以下的非集体上访由办公室通知相关股室负责人到现场做工作。集体上访的,由办公室报局领导签署意见,局领导出面做工作。在做上述安排处理的同时通知当地学校和及有关单位,当地学校和及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必须及时来现场做劝返工作(下同)。

(八)对围堵县委、县政府大门10人以下的上访事件,办公室上报局领导,局领导安排以有关业务股室为主、办公室配合,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配合县委、县政府积极稳妥地做好上访群众的工作,无条件地将上访人带离;对10人以上的集体上访,由局领导到现场接待协调处理。同时,县委、政府有特殊要求的按县委、政府的有关要求办理。

(九)对围堵市委、市政府以上机关大门的上访事件,办公室上报局领导,由局领导带领有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原则上到京接访最长不超过12小时、到省接访最长不超过6小时、到市接访最长不超过3小时)按上级要求赶到指定地点,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积极稳妥地做好上访群众的工作,无条件地将上访人带离。

六、责任追究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每起上访事件发生后,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由责任追究组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信访问责暂行规定〉的通知》(豫办[2015]20号)和市纪委等六局委《关于印发〈南阳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宛信发[2015]11号)的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报县教体局处置全县教育系统群众各类上访事件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方案二: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20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信访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2015年信访信访维稳综治民调工作,促进我局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区两级中心工作,建立科学、高效、规范的信访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良好信访秩序,为加快“科学赶超,开放崛起”步伐,建设“锦绣潇湘,和美永州”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两个下降、一个减少”,即信访总量和越级上访量明显下降,信访存量减少,不发生赴省进京信访事件。保持信访工作整体水平在全区领先位置,确保我局信访形势平稳可控。

三、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时效的原则;坚持要事先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坚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四、组织领导

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XXX

常务副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各大队大队长、科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服务、催办督办等事项。

五、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了解、掌握城管系统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

2、针对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

3、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处理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突出问题;

4、督促检查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接访处访职责

1、负责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做好接访记录和信访登记工作,并根据信访内容提出处理意见,交局办公室作收文处理。

2、负责登记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交由本局办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本系统内信访事项的办理。

5、研究掌握本系统信访信息,做好信访统计,通报信访办理情况。

6、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局办公室职责

1、根据信访件的类别,及时送批、交办、转送;

2、负责做好信访工作会议记录;

3、协助其他科室、单位处理重大疑难事件、突发性或群体性事件;

4、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科室、大队职责

1、认真做好信访的受理和接待工作。

2、做好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

3、做好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工作。

4、对涉及多部门信访件,根据要求负责牵头办理工作或协助办理工作。

5、必须在规定的时效内办结信访事项,并及时向局信访办报送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五、工作流程

(一)来访办理

1、信访办负责具体接待工作,必要时可联系相关科室、大队参加接访。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办理的,告知信访人向责权部门提出,并将信访材料退回。现场无法答复的,告之其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2、信访办根据来访人的信访事项,做好接访记录,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主要负责人阅批。

3、局办公室根据主要负责人批示意见,将信访记录交相关负责人或科室、大队进行处理。

4、相关负责人根据主要负责人批示意见组织承办科室、大队开展信访工作。

5、来访事项办结后,经办人在信访回执上签署科室、大队处理意见,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将相关原始材料、办理情况的书面材料等报送信访办,局科室、大队要作相应的归档处理。

(二)信访件办理

信访件包括:

1、信访人向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以书面形式寄送的信件;

2、政府网站、各级领导信箱发布的电子版信访件;

3、涉及城管纠纷等问题的来信。

办理程序:

1、局办公室统一收文,报主要负责人阅批,并根据批示意见交相关负责人或科室、大队办理。

2、信访件办结后,经办人在信访回执上签署科室、大队处理意见,经经办人和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连同信访原件、办理情况报信访局。

3、信访局和对信访材料进行归档、梳理,填写好信访台帐,并根据需要组织相关科室、大队进行回访。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1、重复信访: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可在原登记中注明即可。如属来访可向其当面告之有关情况和信访规定。

2、涉及多个科室、大队的信访案件:经主要负责人批示后,明确牵头科室(大队)和协办科室(大队),牵头科室(大队)应主动联络相关科室(大队),协办科室(大队)应积极协助,主动配合,办结后由牵头科室(大队)负责将办理情况汇总报送局办公室。

3、涉及多个部门(大队)的综合性信访案件:

(1)由我局牵头办理的,包案领导应组织相关科室(大队)主动联络相关部门(单位),全程全权负责信访调处工作。

(2)由我局协助办理的,包案领导应组织分管的相关科室(大队)做好协助工作。

(3)在综合性信访案件调处过程中,属我局办理范围的,适用我局信访工作制度。

(4)无地址、无姓名信访件:其信件登记后,可以不作答复。

六、工作机制

(一)局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

1、局信访接待安排表排定的时间为局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节假日顺延)。

2、接待日内轮流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到市信访局、区信访局,随时接待来访群众。

3、现场能答复的,现场予以答复;现场不能答复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安排相关科室、大队限时答复。

(二)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

1、办公室负责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并做好接待记录,并呈主要负责人阅批。

2、相关负责人根据主要负责人批示,组织相关科室(大队)处理信访事项。

(三)干部下访制度

1、定期组织干部下访。主要是紧紧围绕市、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检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情况,及时就地化解矛盾。了解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贯彻情况,督导抓好落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2、完善带案下访制度。对进京赴省、来市上访和领导包案的信访案件,要及时了解案件办理进展情况,深入事发地和相关单位,进行督办和指导,确保“案结事了”。

3、督查包保服务制度。加强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和“三个一”(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班子)工作机制实行情况的督查,加强督办和协调指导。对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特别是疑难复杂问题的办理情况。

(四)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制度

1、各经办科室(大队)、经办人应遵循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信访业务,避免出现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2、对下列几类来访群众,各科室、大队要及时做好安抚工作:

(1)情绪激动,言语、行为明显过激的;

(2)身体状况不好,有明显症状的;

(3)年纪较大的;

(4)来访人数较多的。

3、对单个科室(大队)难以控制局面的,经办人要及时通知局办公室,办公室要做好协助工作。其他科室(大队)或职工有责任协助接访。

4、经安抚,仍不能平息来访人情绪的,应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必要时,可联系公安等部门给以帮助。

(五)信访工作责任制度

1、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局主要负责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重点问题亲自过问解决;分管负责人负责信访工作的协调落实;其他负责人和科室、大队“一岗双责”,按照分工和管理职责处理好有关信访事项。

2、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国家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对因违法行政、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引发信访问题,或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及时认真解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相关科室(大队)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且年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七、工作要求

(一)热情接待,认真受理。接待来访要热情,对提出的问题,要耐心倾听,做好记录,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其提出的诉求予以妥善处理。

(二)领导把关,及时报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合理分流”的原则。各科室、大队承办的信访事项办结后,由各承办人负责报分管领导签发后连同信访原件,办理结果交由办公室登记存档。

(三)重点信访,包案负责。各类重点信访件,经局主要负责人阅批后,由其他班子成员包案负责,承办科室(大队)将办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用规范的文件形式,经包案领导签字,加盖科室(大队)印章后报送局办公室

方案三: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夯实我局综治维稳信访基础工作,充分发挥综治、信访在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平安洪湖”建设,经局党委研究,成立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及上级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新农村建设为首要任务。按照“打造平安洪湖,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主体不变、分工负责、联合运作、方便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原则,整合现有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真正地把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打造成为不安定因素收集中心,社情民意反馈中心,调处矛盾、维护稳定指挥处置中心。

二、整合方式

我局按照“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的工作要求,整合力量,规范行为,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构建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的总体思路,将局监察室、法制科、办公室、人教科等部门集于一体,各科室人员在工作职能不变,工作性质不变的基础上,实行集中办公。局综治维稳信访领导小组设立集中接访办公室,局综治维稳信访领导小组下设立4个工作小组:民情信息收集组、人民调解工作组、治安防控指挥组、追踪问效协调组,并实行“五统一”工作机制即:统一受理来信来访、统一分流矛盾纠纷的处理单位、统一协调疑难复杂问题、统一调配人力、物力、统一跟踪问效,确保局综治维稳信访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三、综治维稳信访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和任务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研究制定矛盾纠纷调处、治安防控工作计划,并负责督促落实。

2、定期对辖区内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对可能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动向及时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处置工作。

3、及时总结、上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四、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运行办法

【信访工作方案】

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运行程序:按照“集中接待,统一批转,归口办理,协作配合,限时报结,跟踪问效”六个步骤进行操作。可以概括为实行“五个统一”:

1、统一受理来信来访。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门接待来访群众、处理来访信件,根据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填写《洪湖市财政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接访记录》,对一些简单问题,通过解释能使群众满意的,当场进行解释答复;对一时解释不清,需要由其他科室和部门处理的,填写《案件受理登记表》,报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主任批转。

2、统一分流矛盾纠纷的处理单位。各类矛盾纠纷在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立案后,根据纠纷的性质,经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主任批准,填写《案件转办通知书》,责令有关科室和单位限时办结。

3、统一协调疑难复杂问题。对涉及多个科室和单位的疑难复杂纠纷和治安问题,由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解决。

4、统一调配人力、物力。资源整合首先是人力物力的整合,整合后的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具有相对集中的维稳力量,对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特殊时期的稳定工作,可以由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人力、物力,各科室和单位协同作战,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5、统一跟踪问效。各科室和单位对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按照期限要求认真办理,办结情况及时向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反馈结果,以便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能全面掌握、统筹安排,并对分流到各科室和单位的工作实行根踪问效。

方案四: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我社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社区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调处领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条块结合、层层负责维稳综治工作;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区、平安社区的目标任务,社区领导、各社区干部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积极预防各类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确保我社区系统持续稳定,为社区工作的开展创造和谐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积极配合当地职能部门、加强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确保社区环境安全稳定,为全体社区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1、不发生可防性非正常死亡特别是群死群伤安全责任事故;

2、不发生大的火灾;

3、不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

4、不发生“法轮功”邪教反动宣传等非法活动;

5、不发生饮水和食物中毒事故;

6、不发生罢工、集体上访等群体性闹事事件;

7、不发生聚众斗殴伤亡或自残、自杀、暴力恐怖恶性事件;

8、不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局机关稳定、声誉的安全责任事故或事件。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综治治理结构

进一步加强我社区综治信访工作管理力度,把综治信访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确保综治信访维稳方案的贯彻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责任明确到个人。

(二)明确职责、各司其职

(三)加强防范措施管理

维稳综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是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任务,每个工作人员都要加强防范意识。

1、各办公场所注意用电安全,下班后门窗及时关好、上锁,杜绝安全事故,各股室负责人明确事故责任人。

2、防盗工作要责任到人,节假日要有值班领导、值班人员,严格值班制度。

3、各股室要明确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综治领导小组的指示安排,完成各项工作,做到分工协作的有机统一。

4、严格按照处置突发事件预案操作程序处置各类事件。

5、在每个月底和重大节日前进行安全检查,对每次检查作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宣传教育

1、积极开展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向全体工作人员宣传不要观看、传播淫秽书刊、录象,不要发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偷窃、吸毒、诈骗、传销等违法事件。

2、广泛开展对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人身自我保护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不要在办公室存放个人现金等财物,预防被盗案件发生;管理公共财物,防止外来人员的偷盗、诈骗等案件的发生。

3、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事故等安全宣传教育。

4、开展群防群治和创建安全文明单位等争先创优活动。

5、号召全体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维稳综治工作,自觉维护局机关社会治安秩序,鼓励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抢险救灾。

(五)奖惩制度

1、完善综治考核奖惩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为使综治维稳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稳定,局综治领导工作小组将本单位综治维稳工作进行自我督查,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考评和奖惩。

2、积极迎接上级领导的考核和检查。

2015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信访工作方案 第四篇

信访工作调研报告(一)

从近几年信访情况来看,各种非正常信访尤其是进京非访和群体性事件增长势头猛、影响恶劣、处置难度大,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如何破解非正常信访这一难题,成为当前社会管理创新中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笔者对连云港市非正常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探寻了解决该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我市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我市信访工作总体形势

近年来,我市信访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信访形势多年来保持总体平稳,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但同时和全国一样,我市也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由于改革的深入和利益冲突等原因,在加快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多,不可回避的矛盾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多,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从20xx年到20**年,各级信访总量连续攀升。

(二)我市非正常信访有关情况

我市赴京非正常上访处于多发频发态势,20**年度,我市进京上访实际发生量385批689人次,同比批次上升26、2%、人次上升18、8%。其中非正常上访239人次,同比上升54、2%,重复非正常上访现象比较突出。

我市在处置赴京非正常上访工作中,按照中央联席办总体要求,通过采取及时劝返接回赴京非正常上访人员、认真规范处置工作、促进解决问题、落实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措施,使绝大部分赴京非正常上访得到妥善处理,基本做到了有理的解决到位,无理的疏导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违法的依法处置到位,多数非正常上访人员没有发生回流现象,没有发生恶性的影响大的赴京非正常上访问题,较好地维护了我市和首都重要地区和敏感部位的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连云港市非正常信访的特点分析

综观我市非正常上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社保福利、土地征用与流转、涉军人员、民间借贷、涉法涉诉、房产纠纷等方面。其行为呈现出三个特征:

(一)频率高发,人数批次明显增加,连锁反应明显。今年非正常上访同比上升54、2%,而且出现了此类问题解决又引发其他问题的现象。如前几年我市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了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后,又连续出现退役士官、复员军官等其它涉军人员反映待遇等问题。

(二)规模较大,手段方法灵活、行动组织性强。随着上访次数的增多,上访人在跟政府有关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为达目的,他们往往想尽办法,严密组织,统一口径。如民办教师、涉军人员、“残疾车主”,“银行协解人员”串联、抱团集体上访的倾向非常明显。

(三)行为过激,对抗性明显增强,社会影响大。有些上访人不管自己反映问题是否有理,就直接到天安门、中南海、使馆区等场所,拉横幅、静坐、围堵大门、拦截车辆等行为进行上访。

三、非正常上访形成的原因

(一)上访人心理因素加剧进京非访

随着利益格局调整、收入差距拉大,不患贫而患不均的心理在广大群众中显得尤为突出。上访群众心理心态偏激失衡,片面理解政策法律,过分强调自身利益形成一些错误心态:主要有“官本位”心理,认为“谁的官大就找谁”;“人治”要比“法治”管用;“不闹不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投机心理;“盲从”、“赌气”、“盲诉、盲访”心理等。再加上现实中确有一部分人以访谋生,因访得利,从而导致非正常上访逐年增多。

(二)体制的负面效应诱引进京非访

1、劝返机制的负面影响。对非正常上访,随有随接,随接随返,对减少正常上访总量效果明显。然而从实践中看,上访人产生了去北京上访管吃、管住、管送,“零成本”逛北京的负面效应,形成越接越多,越接越去的恶性循环。

2、考核通报制度存在一些不足。发生非正常上访后一级通报一级,为降低数量,后移名次,基层就会采取“拦”、“堵”、“截”等手段,这就给上访人造成基层党委政府怕去北京上访的错觉,以此要挟责任单位满足其过高诉求或不正当要求。

3、责任划分中存在不合理成份。《信访条例》规定解决信访问题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但在特殊时期、敏感时节,涉及到三跨三分离、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时,强调让户籍所在地稳控,有时迫于压力,为完成稳控任务,就可能答应了一些不该答应的条件,一定程度上放大了群众通过非法上访能解决问题的想法,导致工作越做越被动。

(三)政府职能缺位助推进京非访

非正常访反映的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基层受理过。但乡镇、村基层组织功能弱化,力量薄弱,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有限,致使“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成为一句空话,导致矛盾上行。同时基层干部在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过程中,确实存在方法简单、工作拖沓、推诿扯皮的现象,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进而群众情绪失控,采取进京上访。

(四)法律遏制不力致使老户肆意非访

1、在适用法律上有难度。《信访条例》内容欠缺,导致上访秩序混乱。首先,《信访条例》没有对上访案件做终结的法律规定;其二,对正常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其三,对缠访、闹访、无理访等行为缺乏刚性的管理措施。由此,降低了《信访条例》的法律约束力,导致上访秩序混乱。处置非正常上访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法律依据分散规定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且多属缺乏可操作性的原则性规定。

2、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的主体不明确。非正常上访行为违犯了《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本应由公安处置的违法行为,但由于“三个慎用”的出台,导致公安机关不敢处置,信访部门无力处置。尤其是劳教制度取消后,老户活动更加频繁,组织更加严密。7月1日那天在北京参与非访的将近1万,对于这些老户如何教育疏导,没有什么好的对策,导致加入非访队伍的人员不断增加。

四、我市处置非正常信访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市处置进京访的一些做法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构建应急处置小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驻京工作,专门成立接访二处,主要负责群众进京上访的应急协调和处置工作。

2、精心组织,快速反应。驻京工作组成立以来,按照“遇有情况,快速反映,提前布控,靠前化解”的处置原则,发现人员失控进京,主动对接有关部门,主动到敏感地区布控,果断处置,迅速劝返。多次成功劝返,如海州区张某等6人多次进京,有两次在中南海带出,苏红酒业一批33人次进京被成功劝返。

3、全力协调,多措化解。每次发生非访以后,市驻京工作组在第一时间向省驻京工作组及国家信访局等部门及时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尽可能地核减。同时,对于事发单位发函交办,跟踪问效,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因处置不力再次回流非访。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我市在处置非正常信访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劝返接回、稳控和处理工作难度大。一是接回难。如果上访人在北京没有违法行为,或者不愿意返回,信访部门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将人接回。二是稳控难。非正常上访人员在北京发生违法行为之前,任何执法机关对他们都不能拘留、关押,采取人盯人、死看死守的方法稳控也存在限制人身自由之嫌。三是处理难。由于法律依据和证据不足,即使公安机关对非正常上访人做出拘留、劳教等处理,被处理的非正常上访人若对处理不服,就会提起公诉,而公安机关往往会被裁定为败诉,还要对非正常上访人进行赔偿,致使许多公安机关不敢依法处理。

2、现有的信访终结机制不健全。按照《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问题确已解决并且已经三级终结的信访案件,“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而事实上,只要上访人不息诉,上级就交办,原来的终结随之成为一纸空文。尤其是对已经法律程序终结的无理非正常信访,缺乏相应的终结机制。

五、遏止非正常信访的对策思考

针对非正常上访的行为表现、发展趋势和产生的原因,笔者结合在实践中化解非正常上访的探索,提出如下对策:

(一)创新体制,整合资源,构建一元化“信访大格局”。

化解信访矛盾的理想路径是把信访资源的整合与政府机构改革结合起来,把信访与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统一、权威的社会矛盾处理机制。

从目前组织架构来看,市级党委政府应该转变观念,优化信访的社会环境及运行机制,根据市情,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党、政为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种力量积极参与、信访部门适时协调的信访新格局。如有的地方成立了群众工作部,以群众工作统领信访工作,发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的优势,全社会共同担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责。

(二)创新机制,完善功能,构建一体化“社会大协同”。

社会协同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核心内涵和化解信访矛盾的主渠道。随着社会网格化管理创新模式的不断推行,结合信访矛盾网格单元化解方式的运用,可以构建以来访接待为主轴、法律咨询解答与心理咨询为辅佐的“一轴两翼”接访模式。

一是在“规范”、“畅通”中推进有序上访。严格按照新《信访条例》的规定,改“批示立案”为“法定立案”,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上访申诉,没有领导批示也能立案;不符合上访条件的上访申诉,即使有领导的批示也不能立案,严防接访中的随意性。

二是在“治本”、“控源”中消减信访矛盾。注重政策的跟踪评估以及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对因政策原因引发的信访问题,要注重执法监督。检查政策执行中执法者不当行政原因造成信访问题时,信访工作机构要大胆行使《信访条例》赋予的行政处分建议权,制止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信访工作方案】

三是在“调处”、“化解”中提升社会协同效能。要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有利于迅速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机制。探索民间组织参与信访,让非政府背景的社会组织承担起社会弱势群体与政府及司法机关间沟通、协调的功能。成立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综合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如社会义务工作者对各类信访人群的义务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和社会关怀等,以形成现代法治社会所需要的人民群众社会基础。

(三)创新方法,包容并蓄,构建科学化“依法大息访”。

在信访工作中,要善于运用“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的社会管理机制,综合体现情理交融、敬畏人民、和贵包容、法治保障相结合原则。

一要以“评”控访。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认真研判有关信访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误导性等潜在风险,既要防止大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也要防止忽视小信访问题而演变为大事端。特别是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科学、慎重决策,尽可能减少因决策、政策不完善和行政行为不规范产生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二要依“法”息访。建议建立公开听证信访制度和必要的信访终结制度,对“两级终审”、“三级终结”的案件进行最终认定,推广无理上访户终结制度,把信访听证与规范信访秩序结合起来,实施无理上访老户终结制度。

三要依“规”惩访。面对恶意非正常上访行为,一要慎用警力,二要依法处置。慎用警力不是不用警力,从法律上界定非正常上访行为表现后,对那些在非正常上访行为中违法人员,公安机关就可以依法处置,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违法必究的导向。让上访人知道非正常上访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从根本上扭转当前的被动局面。

(四)明确导向,多元评价,构建科学化考评机制。

当前信访事项解决率偏低,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因此,要用好干部考核“指挥棒”,在考核干部政绩时,加大民生指标的分值设置,让干部更加注重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社会建设,真正做到“群众最关心什么,干部就该考虑什么”。

1、考评内容从注重“数量”转向“数量与质量兼顾”,以有效结案率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信访工作要立足于解决问题,不能单纯地把上访人数多少、上访重大事件多少作为考评官员的依据,而应对各地的上访情况进行有效监察和掌握,督促各地积极解决上访所反映的问题,以问题最终解决的数量和质量,来考评。

2、创新过错追究机制。过错追究,就是对因干部违法乱纪、该作为不作为而引起的群众上访,要严格追究干部的责任,并对单位实行严格的扣分处理。但应明确,属于改革带来的阵痛,以及涉法案件的上访,只能是让各级干部尽量做好思想工作,不应该追究干部的责任;属于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应该严厉打击,不应该追究干部的责任。实行严格的过错追究制优点体现在:一是各级干部心里服气,气顺,工作也有积极性;二是个别违法乱纪的干部也会有所收敛;三是不会再出现因上面的压力太大,领导干部向无理取闹的人妥协、让步,使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人有机可成,形成“爱哭孩子多吃奶”的恶性循环局面。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全面推进和社会利益格局的逐步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信访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信访矛盾不能靠“堵”更应重视“疏”。因为“堵”只能将“桥梁”变“鸿沟”,“疏”则能把“天堑”变“通途”。要建立良好、正常、规范的信访秩序,形成文明、有序、理性、合法的信访氛围,让信访问题得到更快更好的解决,需要社会各方齐抓共管,共同支持与努力。解决信访问题任重道远,信访工作制度、社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都需要一个过程,我们不能消极等待制度完善,而是要在这个过程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探讨研究信访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信访工作调研报告(二)

一、我区信访工作概况

我区地处中心城区,是我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金融、商贸、旅游、服务的中心。全区现辖6个街道、40个社区和6个行政村、31个自然屯,总人口34万。

20**年,全区共接待和受理群众各种形式的信访1710批次3672人次。

--受理群众走访973批次2935人次,同比下降5%,包括进京访84批次132人次,集体访7批次,其中真正属我区进京访有32批次63人次,集体访5批次25人次,登记的有22批次49人次(含原一厂教师6人的集体访1批),属地属事是龙沙区的案件8批次,非正常访2批次,进京访同比上升68%;进省访12批次31人次(含集体访2批次),同比下降14%;到市访95批次412人次(含集体访42批次),同比上升111%;到区访782批次2360人次(含集体访420批次,含重复访130批次1340人次),同比上升26%,群众走访的结案率达到70%。

--受理群众来信56件次,同比下降51%,结案率达到98.5%。--受理电话访628件次,同比下降29%,结案率达到100%。

--受理网上访53件次,同比下降74%,结案率达到100%。

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实质突破。“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年”成效显著,23起历史遗留的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办结14起,45起临时交办案件办结35起;“区委书记暨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扎实开展。区级领导共接待136起信访案件,息诉罢访的有102起,办结率达75%;全区一盘棋的信访格局形成。统一领导、权责明晰、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员参战、齐抓共管的大信访调处新格局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信访工作现状

当前,信访工作总体形势在向好的方面发展。但由于当前我国正处在矛盾多发的特殊社会发展阶段,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信访突出问题仍较集中,深层次的问题不断产生,不和谐的因素大量存在且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

(一)信访总量有所增加,并仍在高位运行

除了多年积累的问题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新的信访问题仍在不断产生,深层次的矛盾逐渐呈现,其中多数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情况充分表明,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因为社会转型而必然出现的矛盾高发期。不和谐因素的大量存在,需要各级各部门同心协力去化解和解决。

(二)信访问题涉及面广,结构性矛盾突出

群众信访反映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大至对国家发展、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小至要求解决个人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从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看,主要集中在劳动社保、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占、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军队退役人员、环境保护、干部作风等八个方面,约占信访总量的一半,其余的问题则相对比较分散。这八个方面问题,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其中多数又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带来的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密不可分。这些情况充分表明,改革带来的结构性矛盾已成为当前社会突出的矛盾。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会不断暴露,不和谐的因素还会继续产生。

(三)信访形式以走访为主,过激行为时有发生

当前,群众信访的形式呈现为多样性,有书信、走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但主要的还是书信和走访两种形式。从最近对书信和走访两种形式的统计数据看,在全国,群众采取书信形式信访的约占28%,采取走访形式信访的约占72%。在走访中,集体上访(指5人以上)的人次约占走访总人次的70%。不可忽视的是,集体上访的人次仍占较大比例,有组织的跨地区跨部门的串联集体上访有所增加,上访过程中的过激行为仍不断发生,非正常上访的情况还时有反复。种种情况表明,社会不和谐因素仍大量存在,有些矛盾还相当尖锐和激烈,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和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信访严峻形势的成因

在高强度地推进信访稳定工作的同时,信访稳定形势并不乐观。究其原因,相当复杂。

(一)城市化工业化的突飞猛进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在城市化、工业化日新月异时期,使社会构成和社会矛盾异常复杂,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相互博弈在所难免,通过信访渠道维权成了弱势群体费省效速的当然选择。

(二)各类改革举措的强势到位

改革涉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调整。改革是前无古人的探索,难有万全之策。大力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等。通过改革,多数人得到了实惠,也难免有人利益受损,尤其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改革措施和工作上的缺陷逐步暴露出来,使得涉改矛盾纷繁复杂。这种日积月累的社会矛盾,在一定时期必然呈高发且难以化解之势。

(三)全能政府的无限责任

目前,政府基本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属无限责任政府。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能,加之权力集中、失误难免,因而责任难脱、矛盾集聚。在改革发展中,群众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把问题的责任也往往归咎于政府。发生了矛盾纠纷,群众自然找到政府。政府能力有限,矛盾纠纷不能妥善解决时,人们便把所有的不满和愤怒洒向政府,而各种社会组织又难以真正为政府分忧解难。

(四)决策的非科学性与变动性

领导机关决策不科学是引发政策性信访的关键因素,政策的变动性是导致不稳定的重要原因。从信访稳定突出问题看,集中表现为各种主体之间经济利益冲突,主要由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政策考虑不周引发的,与政策调整变动大、前后衔接不足、群众得到的利益和实惠相对受损有关。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适用不同政策,群众得到的经济补偿差异较大,加之群众的攀比心理和期望值较高,经济利益矛盾驱使他们走上集体上访之路。领导机关在处理上访纠纷的决策不慎,也是导致上访的重要原因。

(五)干部执行力的强弱差异

实践证明,干部执行力强,工作深入扎实,信访稳定效果便好。如果各级领导干部都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真情为民,不少纠纷可消灭于萌芽、化解于基层,从源头上保住了稳定。反之,干部执行力弱,是导致信访稳定事项不断产生和难以化解的重要原因。有的领导干部在处理群众利益问题时方法简单、态度生硬,与群众形成对立或对抗;有的干部对需要关心和解决的群众利益事项久拖不决、酿成是非;有的不愿、不敢接触矛盾,对群众上访采取推、拖、躲的办法,使小事情变成大事件,等等。目前,信访稳定工作中重排查轻预防、重牵头责任轻部门联动、重接访轻走访、重出警轻处置、重批示轻靠前指挥、重稳控轻化解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六)上访群众的误解与偏见

从信访稳定状况看,相当部分涉法涉诉和政策性上访,群众从自身利益甚至利益最大化出发,误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误解司法人员和政府工作人员。一些上访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新领导不信原领导、信高层领导不信基层领导、信“闹”不信“理”。每次领导班子换届和主要领导干部调整,都要掀起新一轮重访、缠访高潮,就是信新领导不信原领导的表现。在老上访户的示范带动下,不少上访者笃信“不闹不解决”,尤其是专选敏感时期和重要时段给政府施压,从而达到大闹大解决的目的。

(七)现行信访稳定体制的缺陷

现行信访稳定工作体制至少有以下缺陷:一是谁主管谁负责与属地管理原则未细化。在人、事、财权不断上收的今天,上级政府利用权威把自己应负的信访稳定的责任推给下级政府,下级组织面对“自己生的孩子叫别人抚养,还要考核别人养得好不好”的做法十分无奈。二是接返、劝返办法不科学。按照国家《信访条例》规定,只要上访人员在5人以内,上访过程无过激、违法行为,就不应要求基层组织接返、劝返。然而上级有关部门只要有人上访,不问青红皂白,便要限时接人。这种体制不仅增加了信访稳定成本,而且阻塞了正常上访渠道,还给上访人员形成了政府怕上访的误导。三是信访交办程序不规范。上级组织多头交办、重复交办、乱交办现象时有发生。法院终审、信访终结的案件继续交办屡见不鲜,甲地负责的事项交给乙地办也不少见。四是不加区别地问责。建立信访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必要的。但有关规定太笼统,不区别在处理上访事件中有无失职渎职行为,只要出现不稳定事件和进京上访便“否决”、“问责”,这种是非不分的问责体制,迫使基层组织无原则地“拿钱买平安”。事实上,很多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不是信访工作没到位,而是上访人期望值太高等其他原因引起的。

(八)对违法上访惩处乏力

目前,重访、缠访、闹访有禁无止,与对违法上访者惩处不力有关。一是缺失规范群众上访现场秩序的文件,没有及时将《信访条例》和《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信访实际具体化。二对严重影响机关事业单位正常秩序的缠访行为没有制止的有力措施,以各种理由阻塞公路交通等恶性闹访案件打击不力等等,导致闹访者、缠访者气焰越来越嚣张,客观上为跃跃欲试的闹访人、缠访人壮了胆。

四、加强我区信访稳定工作的主要对策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访稳定工作,以稳定保障和促进发展。除了宏观上改革全能政府管理体制、社会保障制度、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打造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理顺信访工作条块体制、理顺接返、劝返体制,畅通正常上访渠道、规范信访交办程序、细化问责措施等等,在我区信访稳定日常具体工作中,还要主要做好以下方面:

(一)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求创新提效率

实践科学发展观,针对新时期信访稳定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总结成功经验,不断创新和完善受理、办理、调处、破解信访事项的程序、措施和方法,形成信息、稳控、应急、化解“一条龙”的长效机制,努力创建我区“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首先做好“四个坚持”:坚持“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从而提高信访案件的协调力度、调处效率和办结质量;(

(二)狠抓信访矛盾化解,保稳定促发展

把工作重心从对群众信访事项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预防化解上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坚持定期集中排查与不定期经常性排查相结合,自下而上逐级排查与边排查边调处相结合,及时掌握社会矛盾的苗头动向和预警信息,对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力争将信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成本低、见效快。要高度重视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切实做好源头排查、超前化解、预警研判、预案完善和妥善处置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避免矛盾积累、激化,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强化和改进初信初访的接待受理工作。把提高初信初访一次办结率作为提高信访工作整体水平的关键,作为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时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好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督查工作机制,有效利用督办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等手段,对重信重访等重大信访事项办理进行督查督办。督查工作的重点放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百姓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上;做好督办和问效,在提高案件办结质量上下功夫;做好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强化复查复核机构的职能,全面提高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效率水平。按照“事要解决”的基本原则,多策并举,充分发挥政治、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多种方法,加大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

(三)落实敏感时期的信访稳控,创祥和顾大局

坚持和巩固已有的稳控措施和手段,确保24小时信息和联络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信访动向。对重大矛盾和信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对出现越级、集体信访苗头或发生异常信访突发事件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置,防止矛盾激化、扩大事态。一是制定方案,成立稳控工作协调小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信访突出矛盾和群体性事件排查工作。二是坚持化解为主、以化促控,推动矛盾的有效化解。进一步就有可能出现化解转机的疑难矛盾作为工作重点,从而切实减少矛盾存量,推动矛盾化解工作。三是各责任单位根据排查名单,落实人员力量,形成“三位一体”的稳控工作小组,开展信访对象稳控工作。四要做好值班备勤工作,严格执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信息值班上报制度。五是在巩固提高阶段,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劝返对象的稳控工作,防止“回流”。

(四)致力信访历史积案及热点问题破解,重民生解民忧

总结“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年”和“区委书记暨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活动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遗留、疑难、沉积信访案件攻坚战。抽调8名优秀干部组成经济、动迁征地、综合三个专项工作组,每组配备一名信访干部负责协调,各工作组分别对分管业务的副区长负责,直接协调包案领导和职能部门。经济组设在经济计划局办公、动迁组设在城市建设行政执法局办公,综合组设在信访调处局办公,各工作组每周向信访调处局反馈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由信访调处局汇总上报。抽调人员原有编制、渠道、待遇不变。专项工作组要针对17起老大难历史信访积案,一案一策、超常破解,力争调处一个是一个、化解一个是一个、清理一个是一个。同时针对现阶段热点、焦点、难点信访矛盾,重点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国企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突出问题,加强源头防范和化解工作,要组织力量,主攻难点,逐一突破。尤其是今年我区涉及城际铁路、劳动湖南扩的动迁矛盾问题,更是要前瞻思维、审慎部署、合理施行。我们自己能化解的,全力解决;需要上口或归口处理的,积极汇报、协调、配合,敦促早日办结,同时不折不扣地做好稳定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为实现我区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跨越创造安定祥和的局面。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尽一切努力逐步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五)强化指标考核和责任制度,抓规范看实效

结合区情,制定实施科学合理、务实完善的信访指标考核细则,考核的重点是信访案件解决和稳控工作,将其作为贯彻《信访条例》、落实上级信访稳定工作部署、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信访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考评,通过公开、透明的开放式监督制约机制,推动行政部门切实发挥职能、有效作为。不断提高处理信访事项的效率,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和妥善处理信访问题,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的信访秩序,积极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信访指标考核要纳入区委、区政府总体考核体系,并把干部的信访工作绩效与干部的评先树优、提拔重用紧密地结合起来;继续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政主要领导对信访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分工抓。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及时行使信访“三项建议权”和启动“责任倒查”。敏感时期要进一步落实信访稳控责任,把信访稳定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层层明确工作职责,并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实行“零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研判和报送工作,密切掌握信访动态,切实把上访人稳控在当地。尤其是敏感时期,各街道、各部门要坚持每日向信访局报送信息,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要坚决防止瞒报、缓报、漏报和错报。对因工作不力,信息报送不及时,导致进京非正常上访、进京集体上访、到省较大规模聚集上访和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造成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实行“看死盯牢”稳控措施。对重点的稳控对象加大稳控力度,必要时可以实行“人盯人,二对一”的办法进行稳控,只要能收到实效,有什么办法就采取什么办法。凡是敏感时期发生进京上访的,不管什么理由,不讲任何条件,一律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所在单位的目标考核实行降级排位或一票否决,决不手软。

(六)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强素质增实绩

切实加强信访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信访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切实强化廉政建设,加大对信访干部的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信访干部的综合素质,将信访机关打造成一支“负责任、肯做事、能干事、干好事”的优秀的队伍。强化信访工作“全区一盘棋”理念,增强合力,加强配合,构建统一领导、权责明晰、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员参战、齐抓共管的大信访调处新格局。促进全区信访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创造出实实在在的信访工作业绩。

五、结语

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要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要着眼于我国基本国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和有序进行。”在科学发展观对信访的指导下,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抓住重点,夯实基础,依法规范信访,加大依法治本力度,建立完善机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努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变成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从而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跨越。

信访工作调研报告(三)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人们的利益发生了调整,新的社会矛盾造成上访居高不下,甚至出现了“缠访”、“闹访”、“越级访”和“群体访”,信访形势给构建和谐社会增加了难度。结合我区近年来发生的上访案件,就当前信访现状原因、作一调研,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

一、造成信访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

1、社会变革的必然结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发生了一系列变革:国有企业改制,金融系统推向市场,粮食系统走向社会,行政机关机构改革。这些变革,重新调整了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对人们的利益进行了再分配,同时也使人们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加强,部分群众的利己观念有所抬头,致使简单的问题易于复杂化,较小的事态易于扩大化,给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了新的难度。据不完全统计,由于机构改革、企业改制等社会变革原因引发的信访事件占到了信访总量的17%。

2、法律法规某些方面的滞后。一方面,表现在法律条文的滞后。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使社会凸显了许多新事物和新情况,如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项目建设增多,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越来越多,涉及农民的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也越来越多。但是,法律法规的制定往往会滞后于新事物和新情况,没有法律法规的界定和约束成为导致上访的一大原因。另一方面,滞后还表现在执法不严上。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不允许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更不允许扰乱正常的办公秩序。但是,“越轨”的行为时有发生却少有有效制约。

3、认识上出现的误区。误区一:法不责众。现实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受“法不责众”错误观念的影响,法律意识淡薄,遇到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事,就纠集众人上访闹事,凭借“法不责众”这个护身符逃避惩罚。“法不责众”是“腐朽、落后”的中国传统意识,它已成为依法治国的一大障碍。误区二:政府“管”法院。群众中一直存在文秘杂烩网着一种错误的认识:政府权力大,政府可以“管”法院,同时,各级党政部门对上访问题的重视程度也远远超过其他问题,这也导致不少人信“访”不信法。误区三:以信访量来考评信访工作。目前上级对下级政府信访工作的考评,都是以上访量来衡量的,超过了规定的指标,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受到一定的处罚这种考评方式本意旨在加强各级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重视,分级承担社会压力,缓解社会矛盾。但客观上讲,这种考评方式并不很科学,它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如:有些人因对现任领导有意见,就组织煽动一些人上访,让现任领导难堪,最后往往能达到“撵走”的目的。

4、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对信访问题解决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牵涉面广,时间跨度大,调查取证非常困难,解决难度相当大,导致问题无法处理或处理不到位。二是督查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没能得到妥善处理,客观上也有干部的原因。对信访问题干部中还存有畏难情绪,怕麻烦,同时部门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与协调。针对这些情况,缺乏有效的文秘杂烩网干部督查跟踪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对缠访闹访等严重信访事件当事人处理不到位。首先,缠访闹访的概念界定不清,对缠访闹访户定性困难,缺乏可操作性。其次,有些部门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为平息事态,免于激化矛盾,往往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能放即放,缺乏强有力的执法配合,无法产生震慑力。

二、解决信访问题的几点建议

信访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能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行责任追究上动真的,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破解信访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上来实的,有效遏制了信访总量持续攀升的势头,缓解了严峻的信访形势,总结他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循序渐进推进改革。一是要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与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统一起来,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重大决策要符合社会现实,符合实际,要考虑群众的心理想法,在推进改革的进程中,要努力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二是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尽量把城市规划区内已经农转非的“农民”纳入低保的范围。提高城市居民的低保标准,让下岗职工生活有基本保障,力争把改革的阵痛降到最低的限度。

2、树立法治观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一是继续搞好普法工作。让公民学法、懂法、遵法、守法,遇到问题,发生纠纷,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保护文秘杂烩网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法律法规要与时代发展同步。立法机关、司法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科学、有针对性地出台、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条文,让各级政府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有法可依。三是要弱化政府或信访部门的职能,纠正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认识。群众上访总量多年居高不下,与政府及其信访部门的角色定位不准、转换不力有关。政府及其部门应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的变化而转变职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四是严格执法。在处理信访问题时,不以信访的人多人少定对错,严格以法律为准绳,改变部分人“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

3、树立信访教育与信访执法相结合的观念,确保信访工作取得实效。思想教育不是万能的。有些人明知拦路抢劫是犯罪,但还是拦路抢劫;明知杀人是要偿命的,但还是有杀人犯。思想教育仅对讲理的人有效,仅对遵纪守法的人有效。对无理取闹的人、对别有用心的人、对图谋不轨的人无效,因此,解决上访问题时要做到区别对待。对确实有冤屈的,要尽快给予解决;对不了解国家的法律、政策而产生误会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消除误会;对于别有用心、无理取闹、聚众围堵政府大门、拦阻交通要道等情节严重的,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4、树立防范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观念,加快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进程。一是建立民意沟通机制。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加强民意沟通。通过谈心交流,了解群众所想、所需、所求,从而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架起干群“连心桥”。二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超前排查人民内部矛盾,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的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掌握,早化解,使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实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为了克服责任弱化和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凡是第一位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情况的机关工作人员,要在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对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应及时受理,并给予当事人明确的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的,要及时向上汇报,向其他部门或系统进行交办、转送,问题转到哪里,责任就跟到哪里,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四是实行信访工作过错追究制。完善信访工作现行的考评办法,变以信访量考评为以信访过错来考评,实行严格的信访过错追究制,使各级干部心里服气,工作有积极性;使个别违法乱纪、该作为而不作为的干部得到改正;同时不会再出现因上面的压力太大,领导干部向无理取闹的人妥协、让步,使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人有机可趁,形成“爱哭的孩子多吃奶”的恶性循环局面。

2015信访举报工作计划
信访工作方案 第五篇

第1篇:信访举报工作计划

按照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四川省、德阳市纪委今年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现提出20XX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计划。

一、规范信访举报件受理工作,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

规范信访举报件受理程序,实行信访举报归口管理。充分依托中纪委信访信息管理系统,严格按程序处理每件信访举报件。市纪委、监察局控告申诉室要安排专人对信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收到的每件信访问题都要及时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开通委局内部电子政务网络,组织委局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尽量采用内网上审批、处理信访案件,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进一步加大对信访案件的初核力度,规范案件初核程序,提高案源线索质量。对所反映问题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调查性,并可能构成违纪,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线索,都要按照规定进行初步核实。

加强督办力度,对交由各镇乡和部门纪委办理的信访案件建立台账,严格办理时限和办理质量。市纪委、监察局控告申诉室要落实专人负责,按时对转办信访件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信访案件按时保质办结。对超过办理时限且未报送延期报告的,市纪委、监察局控告申诉室将书面发函进行催办,对不符合“三清”要求的信访案件,将书面反馈补查意见。今年,将继续实行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对超过办理时限或办理信访案件质量较差的镇乡、部门纪委要按季度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

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树立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举报工作的新理念,注重并善于用群众工作方法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听取群众反映问题,注重接待群众的方式方法,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 “12388”举报电话和已开通的网络举报平台。安排专人值守“12388”举报电话,确保24小时畅通。要进一步完善网络举报平台的功能,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充分知晓,并利用该举报网站反映问题,对网上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安排专人及时处理,及时回复。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发挥其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

进一步完善市、镇、村三级信访网络。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干部、农村基层干部和义务监督员的作用,调动其积极性,全面掌握基层信访动态。

三、健全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进一步拓宽案源

今年委局将进一步深化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工作,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的案件线索,问题严重、情节具体、可查性强的举报线索;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与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密切相关的信访举报线索;经信访室、各镇乡或部门纪委初步核查后有必要进行深入调查的信访举报问题;以及委局相关部门查办案件和监督检查工作中新发现的涉嫌违纪违规问题和其它涉嫌违纪违规的重要案件线索等坚持集体排查的原则,召开专门的会议,集体研究处理意见,提出调查处理方案,从增加案件线索的来源,发挥信访举报的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

四、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织联组工作机制。市纪委、监察局将全市各镇乡、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划分为5个联合工作组(联组),由市纪委常委及监察局副局长任组长,市纪委委员任副组长。联组在市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负责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工作,对所辖镇乡、部门纪委(纪检组)工作进行指导。整合信访案件和违纪违法案件的办案力量,形成片区内各镇乡、部门纪检监察组织之间相互协作机制。

建立信访案件查办专家库。为加强对信访案件处置和查办力度,市纪委将建立信访案件查办人才库。人才库的成员来自司法、审计、财税、金融、农业、公安等行业和部门,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熟知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在日常查办信访案件的过程中,人才库成员将协助市纪委、监察局研究解决在和信访案件查办工作中遇到的,涉及特定领域的有关政策、法规等方面存在的疑难复杂问题,促进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开展工作。市纪委、监察局还将根据实际需要,适时从人才库中抽调人员参与办理信访案件。

五、积极开展调研,做好信访信息工作

按上级纪检监查机关的要求和规定,按时、高质量地上报季度、半年、全年信访分析。注重从日常工作中挖掘有价值的信访信息,及时上报到上级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同时要加强对信访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今年市纪委将重点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灾后重建过程中的问题,农村村组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征地拆迁安置方面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课题认真分析和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可行的建议和解决方案,认真撰写调研文章,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各镇乡、部门纪委要积极配合市纪委开展信访情况调研工作。

六、深化信访监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严格按照《绵竹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信访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信访监督工作机制,成立信访监督领导机构,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教育、爱护和挽救干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对信访举报中反映党组织、党员或者行政监察对象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一般性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不需要进入案件检查程序的轻微违纪问题等,采取信访谈话,信访通知书,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实施监督,要求其说明情况,作出整改,最终达到警示本人的目的。市纪委、监察局今年要建立信访监督审核机制,对实施信访监督的结果,认真审核,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处理,问题没有说清楚的要责令其继续说明或采用其他方式了解核实。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基层纪检干部素质

今年市纪委、监察局拟采取专业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大对镇乡、部门纪检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办理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的能力。适时组织镇乡、部门纪检干部参加培训,学习《信访条例》、《中国共产党控告申诉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基层纪检干部熟悉纪检监察信访相关的业务知识,严格按照《控告申诉条例》的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办理信访案件。同时,市纪委、监察局通过抽调镇乡、部门纪检干部参与办理信访案件,在实践中进一步提高基层纪检干部解决问题的能力。

各镇乡、部门纪委要积极探索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着力化解矛盾和不和谐因素,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爱师范文整理

第2篇:信访举报工作计划

一、贯彻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理念,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贯彻落实《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办法》,加强违纪线索的收集,鼓励实名举报,增强线索的可查性和准确性。建立直查快办机制,严把信访案件的入口、调查、时限和质量四个关口,同时充分发挥“信访案件片区协助查办”特色工作在整合资源,调动基层优势等方面作用,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力度,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保证案件质量。加强与区信访联席会议工作衔接,逐步完善以信访处理结果公示、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办信办案,对署名举报回复,以及信访听证为重点的信访处理结果反馈制度,增强信访处理透明度,增加纪检信访工作质量的说服力和处理的公信力。

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区信访接待室统一接访、干部下访和基层信访网络作用,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认真办理群众反映的每一个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进一步重视实名举报,加大办理工作力度,及时告知受理情况、调查处理结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以土地征用、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商业贿赂,以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惠民富民政策执行落实为重点,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通过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推动重要信访问题的解决。

二、加强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和信访监督,着力提高工作质量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查办案件工作重点以及信访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线索研判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和评估,必要时接触举报人作深入了解,进一步提高筛选的准确性。

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对重要交办件,及时了解工作安排和办理进度,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提供必要帮助。对逾期未办结的,要求承办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对承办单位认定为举报不实的,严格把关,集体讨论,提出审核意见,必要时可进行复查。重要督办意见,以公函形式正式通知承办单位。对交办件办理的整体情况,定期进行汇总通报。

进一步完善信访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信访说明通知书、信访谈话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信访监督形式,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监督质量。充分发挥《信访说明通知书》和信访监督谈话的教育警示作用,进一步做好由廉洁自律监督向效能监督延伸,由科局级领导干部向重点部门中层干部延伸,由单一监督向联合监督延伸。提高信访监督工作质量,认真研判群众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是否适用于信访监督,在实际操作中,既要发挥好信访监督的积极作用,又要防止案件线索的流失。注重信访监督结果的使用,探索建立党员干部信访监督廉政档案,将群众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采取的监督方式、监督的过程和结果登记建档,为开展廉政谈话和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依据。

三、加强案件线索筛选和信访举报情况综合分析,及时提供高质量的信访信息

充分发挥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围绕查办案件工作部署,精心筛选案件线索。加强与案件管理、案件检查等部门联系,把握违纪违法问题的新特点,掌握办案工作新形势,不断增强筛选案件线索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加强对信访举报线索研判评估,防止案件线索流失和避免在无效线索上耗费过多资源。认真做好初查初核工作,注意从信访举报中精心筛选案件线索,提高成案率。

努力提高信访信息质量。从反映一般动态向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信息转变,从简单反映问题表象向提供揭示问题本质及发展趋势的深层次信息转变。关注区镇换届期间反映的问题,注意发现和收集地区有关党风政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上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继续深入开展干部“三访”活动,及时排查矛盾隐患

继续深入开展干部接访、走访和回访的“三访”活动,将接访、走访及回访有机结合,以纪委在群众信访接待中心的全员接访、到基层联合公开接待、带案下访、约访、进村入户和对署实名信访者回复回访、调查处理结果公开处理等工作为主要活动内容和形式,通过“三访”活动密切联席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把工作中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派查化解上来,深入开展积案化解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来访接待工作应急机制。加强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妥善处理好信访老户问题,控制好越级访,继续确保纪检内信访无到省进京上访的“零目标”。

五、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全面提高基层工作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健全基层信访网络,以村级党风廉政监督小组建设为契机,加强村级信访接待室建设工作的指导。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充分发挥乡镇、科局纪检干部、村(社区)信访联络员作用,及时发现和化解不稳定因素。继续深入推进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围绕信访件的受理、调查、处理等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环节,积极推行群众代表参与办信办案和结果公示反馈等有效形式。积极探索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的新途径、新方法、新举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六、推进网络举报和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信访举报工作信息化水平

按照省市纪委要求,区纪检监察机关争取20XX年开通电子邮箱和12388举报热线等形式的举报渠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网络举报工作的意见(试行)》和省纪委《网上举报处理暂行规定(试行)》,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网络举报渠道,健全网络举报受理、处理机制。主动收集互联网上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的信息,对涉腐网络热点问题尤其是实名举报问题,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及时掌握涉腐网络舆情动态。对互联网上曝光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迅速查办,及时公布处理情况,引导舆论,消除不良影响。对利用互联网恶意炒作、诽谤诬陷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第3篇:信访举报工作计划

年集宁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中纪委十八届二次、自治区纪委九届三次、乌兰察布市纪委三届三次全会以及区委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新理念,增强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进一步提升信访举报工作科学化水平,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举报问题,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一、全面履行信访举报工作职能,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服务

综合运用各种方式和途径,进一步加大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在做好办信接访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精心筛选一批案源线索。围绕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信访举报精心筛选案件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加强与案件管理,案件检查等工作的联系,跟踪了解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不断增强筛选案件线索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查性。重视对各类案件线索的分析研究,努力提高筛选案件线索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及时提供一批高质量信访信息。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信访问题的综合分析,不断增强信访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用性,注重分析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题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认真查办信访案件,注重发挥直接查办工作职能,解决一批疑难信访举报问题。注重发挥协调职能,推动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有效解决联名信,集体访,异常访和信访老户等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二、认真贯彻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维护社会和谐稳

1.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推动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活动。要把重点约访和干部下访作为领导干部接访的重要方式,着力解决久拖未决的疑难复杂问题,增强接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去市委市政府、赴自治区、进京上访人员作为领导干部约访和下访的重点对象,面对面听取诉求、实打实解决问题、人对人做好疏导工作。

2.集中力量化解信访积案。对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要认真研究制订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要及时了解掌握上访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加强指导和督办,必要时还要直接进行调查。

三、加强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和信访监督,着力提高工作质量

1.完善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制度。根据中央纪委、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促进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健康深入开展。

2.准确筛选要求查报结果的信访举报案件。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查办案件工作重点以及信访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和评估,进一步提高筛选的准确性。

3.改进信访举报案件督办工作。对重要交办件,要有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对逾期未办结的,要求承办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对承办单位认定为举报不实的,严格把关,集体讨论,提出审核意见,必要时进行复查。

4.积极稳妥地开展信访监督。充分发挥信访监督的教育、监督和保护作用。围绕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以信访举报反映的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为重点,积极开展信访监督。严格把握信访监督审结环节,对信访监督的结果进行认真审核,问题没有说清的,责令其继续说明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了解;隐瞒事实真相,欺骗组织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现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转入立案调查。

四、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建设,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为重点,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1.突出制度建设重点。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制度进行清理,以进一步规范工作方式和工作程序为重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形成完整、适用、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体系。

2.推进制度创新。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要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和新要求,把科技手段与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为有效创新和执行制度提供科技支持,不断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和机制创新。

五、加强信访督办催办工作,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问题

1.规范督办程序。围绕反腐倡廉工作重点,精心确定督办个案。规范督办手续,采取当面交办、签字接收,以缩短转办周期。规范督办登记,对交办时限、查办的问题、核实报结、查办、督办情况和处理结果等都详细记录在案。规范督办方式,提高督办效率。规范审核程序,提高查办案件质量。

2.突出重点,强化督办。即: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矛盾突出尖锐、社会影响大的信访案件;超过报结期限、久拖不决或互相推诿的信访件;已经查结但上访人仍不息访,需重新调查处理的信访件;领导批示要求尽快处理或反馈结果的信访件重点督办。

3.限定办结期限。交办信访件自交出一个月即开始督办,对因特殊情况,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结的,需提前书面申请延期。对交办的信访举报案件不按程序办理的,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查结上报、又未说明原因的,对已确定处理意见拒不落实、或无故拖延不办的,在办理信访举报案件中弄虚作假、或造成冤假错案的,由于处理不当导致矛盾激化,产生严重后果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责任。

六、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提高基层预防和妥善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

坚持不懈地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真正把精力、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基层,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信访举报问题解决在当地。

1.加强监督检查。对信访问题多、群众上访量大、工作比较薄弱的地方,派人进行指导,帮助基层化解矛盾、提高工作水平。

2.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各级领导接访、健全基层信访信息网络、实行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整合基层资源,提升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能力。

七、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干部队伍建设,为深入推进信访举报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充分认识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信访干部队伍。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能力。纪检监察信访室要调整和充实信访举报业务学习,要积极参加各类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干部信访业务培训工作,加大信访业务培训力度。

2.加强管理和监督,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对纪检监察信访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强化政治纪律和保密纪律。

第4篇:信访举报工作计划

20XX年主要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积极开展信访监督。加强廉政教育,发现苗头早打招呼、早提醒,对党员干部进行有效监督和教育挽救。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方面等轻微违纪问题,采取信访谈话、发信访通知书、“三卡”预警监督等形式,要求被反映者说明情况,作出检查、进行整改,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二、充分发挥信访举报职能作用。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处理好每一件信访举报,充分发挥信访工作提供信息、惩处腐败、实施监督、保障权利、协调疏导等重要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员的作用,经常收集了解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2015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方案 第六篇

第1篇:人大信访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条例,结合我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的特点,制订如下信访工作制度。

一、人大常委会根据需要,按照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设置信访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

二、人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贯彻《信访条例》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条例,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2、每季度要召开一次人大信访工作会,认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问题、研究办法,及时指导和推进信访工作的开展。

3、信访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每季度集中一次讨论、分析和研究信访案件、信访动态,切实为民排忧解困。

4、信访专班和人大机关各工作委员会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要将信访工作目标“四个百分之百”落实到工作之中,并纳入年终考评内容。(信访工作目标“四个百分之百”即①所有来信来访,件件进行登记,件件记录在案,随时可查,达到100%;②所有来信来访都要有人拆阅,有人接访,进行分析归类,达到100%;③所有来信来访都要交办,都要把办理责任落实到单位、个人,达到100%;④所有来信来访,件件要有回音,达到100%。)

三、接访工作制度

1、市人大机关信访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接访。同时每月1日、15日由一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公、检、法、司等单位一把手在市人大信访室定期轮值负责接待来访群众,每逢周二,公、检、法、司、政法委和法制局需派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到市人大信访室轮值接访群众。

2、接访工作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对来访者反映的事实和要求要明确记录在案并写出处理意见。

3、对于事实清楚、结论明确的重访,集体上访群众,要依法解释,耐心疏导。

4、接待初访群众要谨言慎行,对其反映的事实,要责成有关部门核实查证,落实处理结果。

5、对重大群体上访投诉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要亲自接访,并组织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了解情况,分析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15天)处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6、接访实现首问制,要善始善终处理好群众投诉。

四、办信工作制度

1、本办受理的群众来信包括全国、省、市人大批转我办查处的信件,群众及其他单位直接写给本办及其负责同志的信件。

2、认真办理每一件群众来信,要及时折阅,仔细登记,分级归口,扎实办理。对每件来信要求在5日内阅批转出。人大各工作委员会收到上级人大转来的信件统一交回信访室办理,重点信件要按照领导批示予以督办,要求承办单位60天内报出办理结果。

3、搞好本办来信统计,每季通报一次结办情况。及时提供来信的有关数据和典型,搞好信访分析,对来信中的热点、难点,苗头性问题和重要信访件要及时向分管常委会副主任和主任汇报。

4、群众来信需要答复的,负责信访工作的同志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及查处结果及时予以函复,避免群众重复信访。

5、对于重信和难以转办的信件,信访工作人员应登记说明,经请示领导同意后可定期销毁。

6、对重要信访件,可采取召开有关部门联席会议的办法,分析问题,研究方案或现场交办,限期办结。

第2篇:无棣县民宗局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受理接待制度

一、信访承办人员必须爱岗敬业,坚守岗位,以高度的

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好信访工作。

二、接待来访群众,必须按照信访工作处理程序的有关

规定,负责填写群众来访登记表,即按登记表的每项内容和要求填写来访人的基本情况。

三、接待人员要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其举

报内容或申诉理由,认真做好记录。

四、接待来访群众,做到文明用语,态度和蔼,热情周到。接待人员不得歧视、刁难、恶语中伤来访人员。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要给予说服教育,为其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信访工作制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息诉。

五、根据上访人反映问题的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

1、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要及时送局领导阅示。

2、对重要来访和结案后重复来访的(

3、对涉及几个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请示有关领导,与有关部门会商处理。

六、接待人员要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

密制度,不得将信访反映的问题泄露给与信访管理无关的人员,甚至是泄露给被举报人或与问题有关的部门和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阅批群众来信制度

一、此项工作由jú长负责,jú长不在时由分管副jú长负责阅批。

二、对阅批的群众来信做到每件必办,安排具体落实时间和落实到人。

三、对阅批的群众来信人姓名要保密,对内容的真实性要经过认真调查。

四、来信可能涉及的重大事项及时与上级领导沟通,及时将案件处理在基层。

定期例会研究制度

一、每月月末总结工作,安排下月要点时,将信访稳定工作充实其中,作为一项主要内容,对重点涉及不稳定,有信访隐患的案件由主要领导包保。

二、每月机关干部学习日安排一天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及相关的知识,并开展学习研讨。

三、坚持每月排查和不定期排查分析,每月必须对全市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信访隐患排查调处一次,每季度召开一次信访形势分析会议,对信访突出问题和重大信访隐患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制定解决方案。

四、每月要按时将信访突出问题汇总上报,对排查出的信访突出问题和隐患要逐项登记,逐项落实解决措施。

一岗双责制度

一、建立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每周由主要领导挂牌接待群众。答复和处理的问题,当场给予答复和处理,对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限期给予答复,并及时开会研究,涉及主管领导才能解决的,积极协调领导妥善解决。

二、领导班子成员对信访工作负有“一岗双责”的责任,既要做好分管工作,又要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必须统筹兼顾,同步推进,切实做到既要干事、又不得出事,一旦出了事,就要及时妥善化解,以确保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的局面。

三、抓好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强化“一岗双责”意识,不仅要抓好分管系统部门业务工作,同时还好处理好分管工作中的信访问题,谁主管口上的问题谁主动处理。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分管信访领导负分管责任,主管领导负主管责任,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包案制度

为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妥善解决重要疑难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县委、县政府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要求,特制定重要疑难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度。

一、本单位管理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要疑难信访问题,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处理。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信访问题,应由局领导包案处理:

1、到省、到市重要场所或重要会议会场、交通干道涉及民族和宗教方面的非正常集体上访。

2、长时间未解决的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体利益的信访问题。

3、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领导批示件中的重要信访件。

4、可能造成影响民族团结,危及宗教稳定的信访问题。

5、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处理难度大或涉及本单位责任的复杂疑难信访问题。

三、包案领导应负责主持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具体落实,审核签发结案报告。

四、领导包案处理的信访案件应本着急事先办的原则,尽快办结。

下访工作制度

一、每季度组织一次领导下访活动,到信访量较大、信访问题较突出的乡镇街区接待信访群众。

二、下访前应通知所在乡镇街区将下访接待活动广而告之。

三、对于诉求合法合理的信访事项,应予以支持,并及时解决;对于诉求合理但按现行政法律无明确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对于诉求过高甚至无理的信访事项,应明确告知信访人不予支持,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做好来访者的解释工作,劝其息访。

四、接访人员应耐心、细致接待群众来访,宣传政策、答疑解惑。

责任追究制度

一、局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领导小组,以jú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组成,负责管理、协调和督查本单位信访工作的落实。

二、本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给予通报表扬:1在信访工作中,大胆探索,积极创新,经验及做法被上级推广的。

2、对各类越级访、集体访、异常访积极有效地控制,受到上级表扬的。3、全年无有效举报和无有效投诉的。4、对各类交办件、批转件、信访件的办理均达到100%的。5、社会评价高,作为正面典型得到媒体报道的。

三、本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1、群众举报或领导发现信访责任人不履行责任的。2、信访办理不积极,受到群众投诉,经批评后仍不改正的。3、上级单位或领导交办的事项逾期不办又没有回音的。4、控制“三访”案件不积极,造成社会矛盾激化和不良影响的。5、因信访问题给单位带来不良影响,受到上级或媒体公开批评的。6、信访责任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较坏影响的,报请上级部门予以处理。

四、信访首问责任人成绩特别突出的,根据单位有关规定给予物质及精神鼓励。

五、年度内工作人员在落实信访工作中,群众满意率达不到80%以上的,本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群众满意率低于60%的,本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

超前排查制度【信访工作方案】

一、每月各乡(镇、街、区)、村(社区)联系点上报隐患排查表,出现突发事件1小时内上报至民族宗教局,民族宗教局接到上报和排查表立即研究制定处理方案、办法。

二、定期沟通各乡(镇、街、区)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和宗教方面可能引发的信访隐患,对可能引起的上访事件做到先知先觉,将可能引起矛盾的事件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领导干部定期下访,接待群众来访工作,重点处理比较棘手和重要的事件,做到超前服务。

首问接待制度

一、接到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第一人负责此事的接待工作,对事件的始终要积极参与,直至事件的解决终止。

二、群众来访时领导首先接待,遇有领导不在,工作人员要及时予以接待,及时汇报事件的发展和变化,参与事件的解决过程,跟踪服务。

三、负责首次接待工作的领导干部,要本着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原则,不激化矛盾,不参杂歧视少数民族和宗教人士的思想,及时将解决问题的办法反馈给上访群众。

基础档案记载制度

一、负责接待上访事件的信访责任人,负责记载基础档案的记载工作,谁主抓的信访案件谁负责将整个案件记载全部过程。

二、不得漏记信访案件,对所记载的案件真实性、保密性负责。

三、基础档案记载不祥造成案件处理不当,上级部门督查不清的要严肃处理。

第3篇:成华区地方税务局信访工作制度

一、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一)我局的信访工作遵循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落实责任制。由童胜京jú长作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李强纪检组长作为管管领导具体分管,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信访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同时应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反馈信息。

二、领导接待群众日制度

(一)领导接待日时间:每周五上午,地点在局机关。

(二)参加信访接待的领导为:童胜京jú长、范萍副jú长、杨波副jú长、胡强总会计师、李强纪检组长。

(三)领导接待日内,参加接待的领导同志认真解答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按相关政策法规当时解答的,当时答复处理;当时不能解答的,可视反映问题的情况批转有关单位调查处理,待问题解决后给予答复;如遇重大、疑难信访问题一时不能解决的,可待领导研究后,由工作人员另约时间接待,并转告来访群众。

(四)局办公室负责领导接待日的安排,并提前通知有关领导同志做好接访准备。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主动积极的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对领导接访后交办的事项要加强协查督办,单位得按时办结,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复,并将有关办理情况向相关领导汇报。配合接待的工作人员要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做好领导接待的记录、立卷、归档等工作。

三、领导批阅人民群众来信制度

(一)局领导应认真阅批人民来信,阅批件不得少于人民来信总件数的10%。

(二)领导阅批人民群众来信的重点:一是联名信,二是深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反映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具体问题,四是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他突发性事件的来信。尤其要注意阅批初次来信及群众多次反映都未能妥善解决的重复来信。

(三)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领导批示及时查处,及时将群众对查处情况的意见反馈给阅批来信的领导同志。

(四)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统一的格式填写《重要来信来访报批单》、《领导批示交办单》、《结案报告单》及《查处情况报告》等材料。属上级交办的要按要求上报《查处情况报告》。

四、信访工作月排查制度

(一)排查范围:包括10人以上的集体上访,有过激行为的,一时还解决不了的问题,多次上访而未解决的问题,对潜在的苗头性问题,有可能越级上访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等。

(二)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要认真进行分析,积极采取措施,制定解决办法、预案,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逐级上报,按信访报告处理程序办理。

五、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

(一)主管领导批示给分管领导的信访案件,由分管领导包案制,负责解决信访案件提出的问题,凡是批示给各(科)室、所的信访案件,由科(室)、所长承办,牵头组织对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

(二)领导包案的信访案件一般信访30天内回复,疑难信访,久拖不决的重大信访3个月内回复,并将办结结果及时反馈给包案领导和上访群众,到时仍未办结的案件,也要报进度,及时结案。

(三)局办公室要按领导包案制的要求,加强协调,及时督促检查,收集反馈信息,使案件得到较好地处理。

六、信访工作预案制度

(一)对带倾向性、区域性的不稳定因素和信访苗头实行“信访预案登记表”形式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加大信访苗头的排查报送及处理群体性上访力度,及时发现和认真做好疏导处置工作。

(三)明确管理责任制,集体上访发生在哪里,就在哪里控制处理好。

七、信访信息报告制度

(一)局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信访信息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工作落到实处。

(二)遇有下列情况的,要立即向区委办、政府办、区信访办报送有关信息和进展情况:

1、集体上访在10人以上且有可能越级上访的。

2、上访人数虽不多,但反映问题具有较强的政策性。

3、当地发生涉及人数较多的突发案件,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

4、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社会稳定的。

(三)报送各部门的信息在1小时内,不得瞒报、漏报、误报。

(四)对市局、区信访办交办的信访工作不仅要督促办理,还要跟踪管理,做好办理情况、办理结果、群众的反映等情况的收集,并及时将受理情况反馈给市局和区信访办。

八、信访结案报告制度

(一)承办上级交办件的办案时间,原则上依照交办单位的时间要求;一般信访30天,重大疑难信访3个月回复。交办单位若无时间要求时,应在3个月内办结,并书面向交办单位报结。

(二)接到上级机关关于辖区群众去省、市、区集体上访或特殊的个访、缠访的书面函告或通知后,应在规定或约定的时间内回函报结。

第4篇:信访工作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

1、教育局工作人员均有责任将上访人引领到信访办公室,由信访办接待人员负责接待。

2、认真填写《人民信访登记表》,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登记工作,确保信访工作的连续性。

3、登记内容完整准确,不遗不漏,包括姓名、时间、单位或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主要问题以及处理结果等。

二、人民来访接谈记录制度

1、接待人民来访必须热情接待,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并做好登记工作。

2、能够当面答复的问题认真解答,不能当面答复的说明情况,讲清政策。要让来访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3、对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领导,避免不应有的事情发生。

三、控制和化解集体访、越级访工作制度

1、对群众集体上访要本着“先控制再化解”的原则,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

2、对重大的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做好教育、稳定工作,引导群众合法、正确的行使自己的权利。

3、对集体上访事件,上访者单位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信访办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并知会公安、武警等部门派人到现场维持秩序,防止其它意外事件的发生。

4、对越级上访者,做好宣传和疏导工作,及时准确向上一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并明确责成有关部门和责任主体单位采取积极措施,避免群体越级上访和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重要信访问题报批制度

1、来信来访报请领导批阅,使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得到重视和及时解决。

2、信访办收到或其他单位转来的信件,经登记后及时送主管jú长批阅。

3、领导批阅后的信访件由信访办公室转送承办科室,承办科室签字,并预报处理结果时间。

4、信访办公室负责督办信访事项,如承办科室未按时限要求办结完毕,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度

1、信访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各科室按照工作职能各负其责。

2、将信访工作列入局领导班子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信访工作会议,研究有关信访热点、难点问题,解决重要的疑难信访问题。

六、领导包案及信访接待日制度

1、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每周三作为教育局领导信访接待日,信访接待日不许空岗。

2、实行包案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实行局领导包案责任制。各分管局领导研究协调督促检查抓落实。

七、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

1、对上级有关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信访工作事宜,要件件有着落,处处有回声,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2、对上级有关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信访件,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报告上级机关或视情况回复上访人。保护来访者的合法权利。

3、因失职造成重要事项拖延、漏办或造成打击报复事件发生的,视严重程度追究工作人员相应的责任,同时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5篇:学校信访工作制度

学校信访工作是指个人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学校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由学校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处理的活动。信访工作是学校了解群众呼声、获取科学决策依据的重要信息渠道之一。做好信访工作,对于维护学校稳定,保障教学科研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为规范和加强信访工作,现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精神。学校领导应重视信访工作,亲自阅示、处理重要信访问题。信访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处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1、依照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办事。

2、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问题。

3、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

4、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当耐心解释。

5、接待来访群众、接收群众电话、处理群众来信、处理校内设置的"校长信箱"的信件,应按照各自特点,完成信访处理工作。

三、接待群众来访,接收来访电话,接待人员应对上访内容作详细记录,处理意见要直接答复来访人员。确需领导接待的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作出妥善安排,协助做好接待工作。

四、处理群众来信由校办负责,工作人员应及时拆阅、登记、阅处。阅处的要求是:

1、能由校办回复的要尽量回复,涉及到招生、人事等方面的信件,应及时转送有关职能部门或校长处理。

2、对于反映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做到件件有着落;要调查核实,发现错误,尽快解决。重大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再报校领导阅示,对阅示落实情况要检查、记录。

3、来信中提出需要帮助的合理要求,应尽量给予帮助。

4、关于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的信件,可酌情请有关科室协助审阅,回信时尽量退回其稿件。

5、信访事项一般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

6、挂号信回复也应用挂号信形式寄发;转送有关部门的挂号信要有收件人签名。

7、复信应使用靖江市第四中学便函纸,答复问题要观点明确、文字简练,打印应清晰规范,复信应加盖校印,重要信访件复信要留底保存。

五、在办公楼设立的"校长信箱"由校办负责协调处理。应设有专人按时开启,来信及时登记,尽快阅处,处理意见要直接答复来信人。

六、凡需校领导阅批或有关处室办理的信访件,(包括接待来访记录、电话记录、群众来信)应填写《靖江市第四中学信访处理单》。呈校领导阅示的信访件应按校领导的批示认真落实并做好督办工作。接到信访转办单的校内有关处室应对提出的问题,调查研究,尽快办理,填写好处理意见及处理结果,由经办人签字后将《信访处理单》退回校办。

七、对师生反映的突发性事件、问题较突出的联名信及有可能发生意外行为的问题、集体上访等问题应急事急办,妥善处理,避免矛盾激化,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

八、对超出正常信访范围、无理纠缠取闹、有意制造事端、有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来访人员,应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必要时交保卫部门处理。

九、各种信访事项及处理结果应分类保存,重要的信访件要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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