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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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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第一篇

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着力整治安全隐患,将安全职责落实到位,做到安全监管创新、安全措施强化、安全机制有效,促进我公司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及重点部位,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疑难问题,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素质,提高事故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厂区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中“三个零增长”。

三、隐患治理工作 隐患治理工作由安技科负责。

四、工作范围和重点

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是: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备、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重点安全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

他消防安全情况。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是: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和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车间、仓库、食堂等区域的设置是否符合安全生

产要求等。

五、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3、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的情况; 3、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6、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及场所的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8、消防设施的运行、记录情况; 9、防火巡查情况; 10、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及是否完好、有效情况; 六、工作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 为加强和规范我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最低限度地降低可能发生的火灾造成的危害,切实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 消防工作方针,全面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保障消防安全,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方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安全主任和副主任组成。 (二)、执行安全主任 技术安全主任、注册安全主任。 (三)、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副主任,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负责,工厂必须与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其消防安全职责。此外仓库的仓管、消防

员及搬运组长也应与工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四)、禁止有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必须到人事部备案并到分管消防安全的副主管处办理审批手续,

4 由消防员在现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无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五)、各部门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申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应当进行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六)、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应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七)、工厂消防员必须定期对灭火器进维护和维护检查,对于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八)、工厂必须对每名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 (九)、工厂必须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十)、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该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十一)、工厂必须制定灭火和应急预备方案,且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十二)、工厂必须建立建全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2)、实施阶段 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安全消防、安全标

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的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及管理义务消防队; 7.发生火灾时协助总指挥召集所属救灾人员从事救灾工作迅速顺利进行; 8.在员工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和培训,组织火灾应急疏散预案; 9.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0.负责指挥全盘消防救灾事宜及规划防火管理。

5、总结提高阶段 1.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措施,对下一步的安全工作提出指导性的方针和目标,并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指示。 3.研究制定本公司的各项工作标准、条例、规章制度,并发布实施。 4.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5.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活动及年度安全工作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6.检查、总结本部门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条条例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2.掌握公司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厂区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能通畅。 3.组织建立、健全企业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义务技术指导训练,负责全体职工的防火、灭火知识教育。 4.负责防火防爆区内固定动火点的管理。参加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措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

时”审查验收。 6.负责编制企业专业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购计划,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修理。

7.负责全企业防火档案,对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消防灭火“三案”每年至少演练2次。

8.对消防隐患提出治理方案的计划、突出企业安全隐患主体责任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工厂消防安全符合的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检查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流程.

安吉县孝丰大地气体有限公司

隐患治理方案
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第二篇

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一般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一、 目标和任务

通过隐患治理,杜绝一切事故苗头,认真消灭事故隐患,同时举一反三,查找和弥补安全管理和工作中的差错和疏漏,防微杜渐,确保安全生产。

二、 方法和措施

(一)治理方法:

1.通过隐患排查专项活动及各类检查活动,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2.发现隐患查后,各部门能及时处理的,必须第一时间进行隐患治理,排除险情;

3.非本公司管理的场所、设施设备、人员出现隐患,对本公司会有影响的,发现部门和个人应及时向安全部报告;

4.安全部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隐患评估,决定采取的措施;

5.根据危险程度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或通知单;

6.重大事故隐患即刻上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即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制定应急预案,必要时可停产整改;

7.各部门应及时进行治理,确保在限期内完成整改任务;

8.整改结束后,安全部或安全领导小组派人现场验证,确保治理达到规定要求。

(二)治理措施:

隐患治理措施包括管理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各措施可单独使用或结合其他措施综合使用;

1.管理措施:通过加强管理,确保原危险因素消失或消减,避免事故发生;

2.教育措施:对隐患涉及者制造者、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

3.防护措施:对于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危险的隐患,对接触者采取劳动防护手段,确保危险程度降低;

4.应急措施:在直接整治前,临时采取必要手段,预防事故发生。【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三、 经费和物资

1.治理隐患所需经费直接经理通知财务部拨付;

2.如治理所需经费数额巨大,应上报集团公司安技处

3.财务部应无条件确保治理经费及时拨付;

4.治理所需物资应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由财务或安全部门及时采购。

四、 机构和人员 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经 理 马韩武

副组长:书 记 陈 江 安全经理 王 建

成 员:宋 伟 刘和平 李文玲 赵 云、胡 昊 赵建福 李延明

马韩武 全面负责安全隐患整改治理部署,监督各项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的落实。

陈 江 负责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培训教育

王 建 负责公司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各部门负责人及成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或协助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的开展。

五.时限和要求

1.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即刻下达,一般隐患整改通知书下达时限在半个工作日内(自接到隐患报告始);

2.治理时限自接到通知,一般不超过24小时;复杂、工作量较大或已停产的治理任务一般不超过72小时;

3.隐患治理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切实消除危险因素,并认真检查,确保没有因为治理工作,产生新的不安全因素

4.安全部应及时做好现场验证工作,验证不合格的,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隐患治理工作与安全责任制挂钩,实行年终一票否决权。

延运集团高客公司 二O一三年二月十一日

2015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第三篇

方案一: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开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治理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重大危险源控制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精益管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现以下目标:

1、确保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考核指标[即上报集团公司一般事故为零;一般环境事件(IV级)为零];

2、确保地产企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不发生较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等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建设方责任事故。

三、组织机构

公司安委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计划、部署、检查、监督,HSE管理部负责日常协调和管理等工作。

四、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

公司全资企业,包括:

五、建设工程排查治理内容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

(二)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

主要内容为:

1、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2、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3、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15]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15]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整改。

六、物业酒店排查治理内容和重点:

(一)治理内容:

1、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及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

2、重要设施、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特种设备及附件的检验检测情况;

4、安全出口、安全通道情况;

5、起重、动土、高处作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装修作业的审批管理及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分包商的安全管理情况;

7、危险源辨识情况;

8、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情况及事故档案的建立健全情况;

9、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

10、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二)治理重点

以防范高处作业安全事故及火灾事故为重点,主要包括:

1、与承租、承包商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责任书);

2、承包商的安全条件,承包商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方案及安全措施的编制情况,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

3、消防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情况,消防通道与安全出口情况;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中化公司检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和规范进行检查与整改。

七、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3月至4月):严格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反三违活动,严密防范事故。布置今年隐患治理工作,各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

第二时段(5月至9月):要围绕汛期安全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工作。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工期、抢任务现象增多和进入冬季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各企业安全监督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指导、监督和服务作用,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有效的、全面的监督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保障奥运会成功举办及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结合企业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各企业将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4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了公司HSE管理部。

(二)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工作方案部署和落实到实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对各种安全隐患,要果断采取处理措施。对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制度,巩固成果。各单位要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巩固治理成果。

(四)吸取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借鉴近年来,特别是07年至今的一些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五)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企业要认真做好阶段工作小结,总结经验,提出措施。各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调度统计和报送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5)要求,将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和文字说明情况汇总后,于每个季度结束后5日内,统一报送公司HSE管理部。

11月下旬,各企业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公司HSE管理部。为了更好地督促指导各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HSE管理部将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方案二: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控的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达到四个100%和一个目标:即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的建立达到100%;隐患排查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的公告公示达到100%;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一个目标:即企业实现安全生产“零伤亡”目标。

三、组织领导

天地金草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统一领导各企业负责,为加强对所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企业排查治理领导组。

组长:李俊良(法人代表)

副组长:王珂(经理)

徐明娥(安全部长)

联系电话:15661030501

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项目部开展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工作的实施,组织督查工作,工作汇总,整理通报,上报所属企业有关情况。

四、排查方式和重要内容

(一)、排查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企业全面排查治理,领导组指导、监管、督促、检查的方式进行。

(二)、重点排查内容

在继续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项目部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警示标志、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执行情况;

10、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五、重点时段

第一阶段(2月至4月):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查出整改的安全隐患跟进检查。凡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尽快整改到位;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

第二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频发的特点加强对危险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把废弃工房、危房等作为排查治理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前整改到位。

2、以易燃易爆物品、特种设备等为重点,加大排查治理力度。

第三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2、各项目部要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防冰雪灾害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总之,要根据各自特点,摸清底数、专题研究、制定方案、出台措施,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制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尽快落实到各班组,企业法人代表要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管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领导组报告。工作中坚持“四个结合”即要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落实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与日常安全监管检查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务实安全管理基础;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二)完善制度,建立机制。企业要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报告和监督管理制度,重大隐患公告、公示,分级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等,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利用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调动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

(四)严格执法,确保实效。要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项目部,要关闭取缔,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由于存在重大隐患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隐患排查领导组要统筹协调好督查行动,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指导。

方案三: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国家安监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发生,结合XX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隐患排查治理的目的和任务

通过开展XX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XX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XX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夯实构建自动化部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整改旧有隐患,遏制新隐患产生,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XX部安全工作平稳态势。

二、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XX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

(一)组长组织隐患排查小组到各班组进行检查,负责保障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相关事宜。

(二)副组长组织隐患排查小组人员对各班组进行隐患排查,督促各班组对每次排查的隐患严格按“四定四不推”原则落实整改。

(三)各成员应抓好生产现场及作业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隐患或领导小组安排隐患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完善,未整改完善的应制定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及整改时限,严格落实整改。

(四)各成员应加强作业现场隐患排查,优先处理大隐患,亲自到现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亲自指挥整改,负责检查验收,对为整改完善的隐患,即使跟踪落实,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

(五)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工作,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组织人员对整改后的隐患进行检查验收,定期向安全环保部回报安全按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完成领导小组的其他事宜。

三、隐患排查治理范围

XX部所属X个班组:XX组、XX工段、XX组和XX组职工(包括实习工人、外聘职员等等)及管辖内生产现场的设备设施。

四、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办法、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2、员工安全意识提升情况及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包括新员工、转岗、返岗培训;各类岗位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以及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

3、现场反“三违”行为情况。

4、现场定置管理情况。

5、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情况。

6、各级危险源(点)监控情况。

7、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的合规情况。

8、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包括现场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用具的配备是否齐全有效,员工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危害检查等是否合规。

9、检维修作业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危险作业是否按规定办理了作业证。

10、作业现场设置防范各类伤害事故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的情况。

11、特种设备、安全装置、检测检验仪器、防雷等检测检验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2、应急救援队伍的设置、应急预案、应急物资是否符合生产安全的需要。

13、厂区环境卫生、标志标牌、交通道路。

1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完成情况。

15、生产过程中涉及氧气、煤气、氮气等气体储存、输送、使用等环节的,检查是否制定并落实防范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安全措施,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16、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其它强碱、强酸等危险化学品的,检查采取了那些预防腐蚀、爆炸、烧烫伤、中毒等安全防范措施,各种架空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17、其它隐患排查内容。

五、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为突出解决重大隐患问题,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保证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本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按照三个阶段内容重点开展:

第一阶段(1季度)

1、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并进行部署,贯彻落实到各班组,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检查各班组2015年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重点落实各类安全检查职责。XX部主要检查项目如下:起重设备安全检查、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高、低压电气安全检查、防火/防爆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煤气安全检查、综合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班组安全检查、消防日常安全检查、各类点检/巡检。

3、根据XX部方案,发动全体职工,查找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做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反“三违”措施到位,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教育。

第二阶段(2、3季度)

1、全面排查治理,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不放过每一个生产岗位、每一台生产设备和建设工程,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理,根据整理出的内容,及时开展整理工作。

2、重点检查防高温、防汛、防风雨雷电等异常天气采取了那些安全防范措施,各类设备的防护装置,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检查压力容器等危险性大的设备和危险作业等场所安全状况。

3、认真检查落实各班组的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实用性和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

4、针对这一时期可能的高温天气和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再检查、再整治、再落实,确保防洪防汛、防高温、防大风、防坍塌、防火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第三阶段(4季度)

1、结合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活动,督促各班组深入查找事故隐患,认真抓好整改工作。

2、针对重点部位和区域的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节日期间,要合理安排工作,严格落实领导现场带班制度。节日期间要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同时加强跟踪检查。

3、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妥善解决,针对冬季的气候条件及自动化部工作的特点,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4、指导督促各班组做好冬季安全工作,认真排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等措施,针对冬季生产的特点,加强预防职工在高温作业场所取暖、煤气区域停留等隐患的排查治理。

5、防治年末突击生产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抢工期、抢进度。

6、加大反“三违”查处力度。

7、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和要求,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健全对重大隐患的隐患排查治理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

六、隐患排查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有效的防范重特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坚持安全作业,消除隐患、杜绝事故,集中精力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人员应当按照规范的检查程序实施检查,对检查的结论负责,受检班组必须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对提供的受检事实负责。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班组长要亲自抓,简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班组安全负责人应积极组织和参与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即使协调、处理相关问题。

3、落实部门主体责任

安全员要督促和引导XX部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监督各单位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方案、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确保做到“五落实”限期整改到位。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必须加强监控监测,严防发生事故。一时难以治理到位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责任班组和责任人员、完成时间、防范措施、经费保障、防范预案,保证按时完成隐患的及时治理和防范,并加强进行监控和防护。重大事故隐患应在治理前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制定专门的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考虑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隐患治理措施,并按照国家、省、市隐患治理的有关要求落实整改。

4、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落实

在组织和督促各班组抓好日常排查治理、搞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针对突出特点,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深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要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及时掌握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实行隐患登记、整改、完成的全过程管理和督办制度,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直至彻底根治。对整改进度缓慢的班组,要进行重点督促检查,督促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消除。对于逾期整改不到位或整改不力的,要坚决予严厉考核,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5、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认真总结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6、加强信息统计和总结交流

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统计,简历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加强对数据的分析,建立预警系统,提出前瞻性的对策和建议。要及时对隐患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交流,积极推广典型经验,确保XX部的生产安全。

2016建设局安全隐患查处治理方案3篇
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第四篇

第1篇

按照市建设规划局《关于印发市建设规划系统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事故查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全县建设系统集中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事故查处的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建设领域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为我县创造良好的建设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健全完善本系统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

2、加快建立本系统事故防控体系,坚决遏制等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控制考核进度目标;

3、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燃气经营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明确责任,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

4、通过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对本系统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清责任,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受到处理问责,达到教育警示目的。

三.整治重点

(一)这次整治的重点对象范围是全县房屋市政工程、燃气行业、城市供水、园林管理,2016年以来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单位。

(二)这次整治重点依法查处打击下列行为: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

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违反有关规定的;

4、建筑起重机械不按规定备案、登记的;

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这次整治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不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

2、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设施不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和检查的;

3、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现场带班的;

4、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的;

5、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6、不执行建筑施工安全规范标准的;

7、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9、重大隐患整改治理不到位的;

10、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11、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和上报情况不到位、不落实的。

【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至2016年3月底基本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排查治理阶段(至2月底)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燃气经营企业、供水企业、园林管理机构、市政设施工程管理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全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问题持续进行检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

(二)检查督查阶段(至3月底)

1、我局在企业、项目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我县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重点检查。

2、迎接市建设规划局对我县开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事故查处专项治理工作的督查。

(三)总结报告阶段(4月上旬)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其它责任主体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于4月1日前报我局安监站。

五、责任分工

(一)局建管股负责非法违法工程整治;

(二)局燃气办、市政管理所、园林管理所、供水公司分别负责燃气行业、市政设施、园林设施、城市供水等整治;

(三)局安监站负责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精心安排,联合协作,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检查,落实责任。各部门要立足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针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限期逐一整改到位。

(三)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要注重发现隐患排查治理和严肃查处事故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加以总结提炼。同时要不断健全和完善本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

第2篇

按照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结合第二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着力解决我局国家工作人员履职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问题,切实规范我局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使我局国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中的利益冲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制定出台防止利益冲突中有关“回避”和“从业限制”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规章制度,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三、专项治理对象

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在职国家工作人员。

四、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实施办法、《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

五、工作重点

(一)国家工作人员在从事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工作中,参与涉及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相关事项的讨论、研究、决定等工作的,利用职权,为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获取利益提供方便的。

(二)国家工作人员在其管辖或主办的业务范围内为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从事工程建设等营利性活动提供职务上便利和优惠条件;或者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向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请托、游说等不当方式施加影响,为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

(三)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涉及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的行政审批、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协调、物资资金调配等事项有关的调查、审理、讨论、审核、决定等工作的。

(四)国家工作人员或其特定关系人,与其本人服务或受其管理的对象,违反规定参股投资或发生买卖、租赁、承包等交易行为的。

(五)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指定、授意、暗示有关单位使用特定材料、供应商或检测、检验、评估、代理等中介机构服务,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六)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或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七)国家工作人员离职或者退休后违反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八)国家工作人员与其特定关系人在同一单位内任职,或者在一方担任领导职务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单位内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重要工作的。

(九)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涉及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的录用、调动、任免、奖惩等事项有关的考察、调查、讨论、审核和决定等工作,或利用职权、请拖斡旋等不正当方式施加影响。

(十)其他利益冲突的行为。

六、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为期半年,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2月底至3月10日)

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深刻理解界定好有关概念,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二)自查自纠(3月11日—3月24日)

1、制度清理。要对我局现有的国家工作人员行为限制和回避制度进行清理。

2、自查自纠。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开展防止利益冲突的自查自纠。局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对行使职权存在利益冲突的问题,要带头自查自纠;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对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事项,应主动向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关报告。对存在利益冲突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可以申请调整分工、调换岗位或辞去相关职务;也可以是其本人或利益关系人主动停止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行为。在自查自纠阶段,所有国家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填写《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国家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从业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如实向组织报告,不存在利益冲突情形的,也要实行零报告制度。

3、落实整改。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提出整改方案。在限定时间内积极纠正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4、报告结果。自查自纠表于3月24日前交局办公室,并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报送本单位自查结果。

(三)建章立制(3月25—5月24)

结合城建工作特点,制定本单位本行业防止利益冲突的相关具体制度规定,积极开展防止利益冲突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好关于利益申报、利益回避、利益限制和利益公开等规定,切实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行为,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总结汇报(5月25至7月24)

开展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总结,并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迎接县纪委监察局对我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防止利益冲突是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增强推进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宣传引导,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把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放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来谋划和部署,积极推动我局国家工作人员从政道德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切实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二)突出工作重点。一是要突出重点内容。这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是: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或职权影响,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政府采购、资金管理、资质认定等,为本人和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二是要突出重点对象。这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对象是:具有行业审批、行政执法、资金拨付等职能的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部门主要负责人。三是要突出填报重点。重点是要把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近姻亲在经商办企业、投资交易、人事任免方面与本人所主管或分管、主办的工作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填报清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近姻亲,如有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工程建设的,无论是否存在利益冲突,都应如实向组织报告。

(三)严格把握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注意把握政策,坚持实事求是。专项治理工作以自查自纠为主,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能主动认识和积极纠正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四)加强监督查处。专项治理期间,及时主动公布专项治理工作的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注意保护好举报人。对群众举报投诉线索具体的问题,认真查核,同时针对重点环节和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监督查处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县城建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精神,按照省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在全厅系统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下简称“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第3篇

一、专项治理对象和内容

(一)对象

1、厅机关中违反规定

接受和赠送“红包”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

2、厅直单位中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红包”的相当于副科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

(二)内容

1、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

2、党政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接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

3、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的“红包”。

二、时间安排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6年9月1日开始,11月30日结束,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l日至9月16目)。9月6日召开全厅系统党员干部大会(因故未到会的要补课,实现人员全覆盖),对专项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厅直系统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中央纪委《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关于维护党的纪律严肃处理党风方面若干突出问题的意见》和厅纪检组《关于转发〈关于设立省廉政账户的通知〉》。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清收送“红包”问题的危害性,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自觉抵制接受和赠送“红包”的不正之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7日至10月31日)。各处室、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的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每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要填写《专项治理“红包”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登记表可从厅网下载,并请各处室、各单位自行复制。厅机关干部、厅直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填写自查自纠登记表一式2份,其中1份于10月31日前报厅纪检组监察室备案,1份由本单位备存;厅直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自查自纠登记表统一由本单位存档备查。按照全省专项治理活动的统一要求,个人违反规定收受的礼金或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折价款以及单位违反规定设立的“小金库”的资金,要在10月31日前主动上交厅直机关党委或厅纪检组监察室,再统一上交本级财政专户;也可以个人在全省任一银行营业网点,将上述范围现金直接存入“省廉政账户”(户名:省财政厅国库处,开户行:建设银行支行,账号为:),受理银行提供的客户回单联,个人或单位应妥善保管,作为退缴礼金的证据。

(三)重点督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l5日)。省直纪工委具体组织实施对省直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督查。厅纪检组监察室重点对全厅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处室、各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四)总结上报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目)。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搞好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对本部门、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认真填报《专项治理“红包”情况汇总统计表》(见附件2,请从厅网下载),有关总结报告和汇总统计表于11月20日前书面报送厅监察室(另含电子版一份)。

三、政策界限

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宽严相济、惩处与教育并重的原则。凡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上交“红包”的,根据情节,依纪依规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减轻处分;拒绝上交的,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从重处理。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经济交往和公务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坚决拒收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确属无法拒收的,要及时将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上交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构,也可以直接存入“省廉政账户”,并记录在案。

l、经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研究决定,专项治理活动结束后,仍然违反规定接受“红包”且不主动上交的,一经查实,不论数额多少,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违反规定接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的,应当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

3、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的个人和单位,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有关要求

1、全厅专项治理工作在厅党组的领导下,由各处室、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干部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建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本实施方案精神及时传达到所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各单位要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审计监督。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抓好建章立制工作,从源头上防范违纪违法问题。

3、要畅通专项治理活动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五)构建长效机制。认真分析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探索防止利益冲突的有效办法,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的规章制度。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敏感岗位的制度建设。坚持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减少滋生腐败的机会,有效防范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016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第五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安排,结合市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推进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总体水平稳步好转。

二、治理范围

全县所有已报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治理时间

从下文之日起至9月底结束。

四、治理内容

(一)施工现场管理

1、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考核;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的落实;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与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标志的设置等。

2、文明施工:包括现场围挡的设置及封闭管理;施工场地的平整及道路硬化;现场材料的堆放与环境卫生的治理;现场办公与员工宿舍的设置;消防通道与消防器材的设置、配备等。

3、脚手架: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立杆基础的硬化;架体与建筑结构拉接;杆件间距与剪刀撑的设置;脚手板的铺设与防护栏的设置;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的设置与验收;满堂脚手架施工荷载验算等。

4、基坑工程: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基坑支护与排水措施的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超过一定规模基坑工程作业基坑监测的设立,土方堆放、施工机具的布置应符合现场要求,应急救援组织应健全,应急物资、材料、工具、机具等应符合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等。

5、模板支架: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支架基础应坚实、平整,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杆、水平杆、剪刀撑设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超过一定规模模板支架作业施工荷载应进行设计验算等。

6、高处作业: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的正确使用;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设施应定型化、工具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移动式操作平台设置应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悬挑式物料平台制作、安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设计计算等。

7、施工用电: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外电防护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线路的设置与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分配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8、建筑起重机械:包括是否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基础承载力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设置排水设施;安全装置、限位装置、载荷限制装置、行程限位装置、保护装置、缓冲器、通信装置等应灵敏可靠,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使用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停层平台安全门、防护栏杆等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附着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附着装置的水平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导轨架(标准节)、吊钩、滑轮、钢丝绳、连接螺栓、销轴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气设备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安装(拆卸)与验收程序是否到位;作业前检查记录是否齐全等。

9、起重吊装:包括是否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荷载限制器、行程限位装置等应灵敏可靠;钢丝绳、吊钩、卷筒、滑轮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磨损程度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10、施工机具:包括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振捣器等的正确使用、单独设置保护零线和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等;桩工机械安装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按规定安装安全装置,作业前应编制专项方案等。

11、安全措施费:包括安全措施费使用和台账的建立情况。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落实识别登记和快报制度。

2、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肢解发包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3、承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具备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施工任务。

4、承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三级教育和安全培训,是否持证上岗。

5、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和专家论证。

6、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是否进行落实。

7、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旁站监理,是否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组织施工。

(三)在建工程履行建设基本程序

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等。

五、治理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

自下文之日起至6月底,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各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对照上述隐患排查治理内容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未按要求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肢解发包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单位进行施工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并主动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整改至符合条件后方可施工。各施工、监理项目部于6月底前将附件《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表》进行汇总,报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二)全面治理阶段

7月份,为各县级治理阶段。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依据相关规范、标准,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一般隐患要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较大隐患,要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直至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上报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执法检查阶段

8月份,为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执法检查阶段。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县(市、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对不按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而存在安全隐患的、抱侥幸心理、强行冒险施工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责任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在建设监督网上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予以严肃查处。

(四)总结提高阶段

县质监站要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施工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各在建项目的领导,绝不能包而不管,放任自流,要结合本企业特点深化完善本单位检查要求,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督促各项目部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落实到位。监理单位要督促总监每月保证有10天在工地现场,要选派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监理。

(二)强化责任,严格管理。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建设单位要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及时拨付,建设单位要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监理单位要审查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对施工过程的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要严格执行旁站监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三)加强教育,提高素质。各施工企业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活动,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严格执法,动真碰硬。质监站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把安全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专项整治、与严格执法结合起来,要敢于动真碰硬,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整改到位的,要按照事故隐患就是安全责任事故予以严肃处理。对发生伤亡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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