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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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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方案 第一篇

山发„2011‟104号

关于印发《山斗乡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乡直各单位:

现将《山斗乡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山斗乡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安排表

中共山斗乡委员会

山斗乡人民政府

2011年10月17日

抄报:县活动办、第六督查组

山斗乡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促使领导班子更加增加团结,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更加富有激情,政治生态环境更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更加优良,为“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根据县委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山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集中专项整治的对象

乡机关全体干部

二、集中专项整治的问题

围绕市委提出和市纪委归纳的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存在的“九个方面问题27种现象”,结合正在开展的以“访民情、汇民智、释民惑、解民忧、惠民生”为主题的“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一)认真解决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重点消除如下现象:

1、少数干部官僚主义严重,群众观念淡薄;

2、少数干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

3、少数干部中心意识淡薄,政治敏感性不强。

(二)认真解决理论和实际脱节的问题,重点消除如下现象:

1、少数干部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对基层情况不了解;【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方案】

2、少数干部对实际工作缺乏进行理性思考,对上级意图理解不深入;

3、少数干部在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具体工作上还有一定

的差距。

(三)认真解决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问题,重点消除如下现象:

1、少数部门和干部工作效率低下,工作不能按时完成;

2、少数干部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3、少数干部抓工作不深、不细、不实。

(四)认真解决政绩观不正确的问题,重点消除如下现象:

1、少数干部对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不够、贯彻不力;

2、少数干部对工作无兴趣,热衷于吃吃请请、玩玩乐乐;

3、少数干部做事情、想问题,只站在本单位、本部门的角度去思考,不从大局着想,不考虑全局利益,有的甚至以牺牲全局利益来换取局部利益。

(五)认真解决心浮气躁、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的问题,重点消除如下现象:

1、少数干部不重视学习,对新知识、新技能、新信息充耳不闻,视而不见,甚至把学习当成一种负担;

2、少数干部工作华而不实、浮于表面,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实际成效;

3、少数单位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现象,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够。

(六)认真解决个人主义严重的问题。重点消除如下现

象:

1、少数干部不讲团结,工作上以自我为中心;

2、少数领导干部从政不勤,为政不廉,挥霍浪费;

3、少数领导干部不能严格遵守民政集中制,把单位搞成自己的“个人王国”。

(七)认真解决怕担责任、怕得罪人的问题,重点消除如下现象:

1、少数干部思想僵化,观念陈旧,缺乏干事的朝气和创新的锐气;

2、少数干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按部就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得过且过;

3、少数干部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没有激情,精神萎靡不振,争先意识不强。

(八)认真解决纪律观念淡薄、乱议论、乱猜测、乱写信的问题,重点消除如下现象:

1、少数干部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2、少数干部不遵守工作纪律,有迟到、早退、缺岗现象;

3、少数干部心态不端正,不琢磨事,只琢磨人,不仅自己不干事,而且还对干事的人说三道四、评头论足,以至于乱写信、乱议论。

(九)认真解决不善于做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化的问题,重点消除如下现象:【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方案】

1、少数干部深入群众不够,不善于与群众沟通,不了解群众疾苦;

2、少数干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力;

3、少数干部想问题、办事情不为群众着想,不为群众谋利。

三、整治要求及步骤

本次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时间约1个半月,从10月14日起全面启动。

(一)开展集中教育(10月31日前完成)。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及“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活动办”)编制的《休宁县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学习材料》,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及其《实施办法》和中纪委编印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读本》,集中观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专题辅导片。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认真开展正面示范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欲盖弥彰—刘志华腐败案警示录》、《暴风雨中的忏悔—皮黔生渎职受贿案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阅读《惩贪警示录—五十六名贪官腐败人生的警示》读本,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认真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乡党委主要负责人结合山斗实际给党员干部讲一次党课。本次集中教育的重点对象为乡党委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和机关行政、事业干部,学习实行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展开。

干部作风整治方案
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方案 第二篇

吉市工商办字„2012‟ 号

【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方案】

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集中整治影响

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事业单位:

《全市工商系统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局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

主题词:工商管理 整治干部作风 实施方案 通知 吉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2月8日印发

(共印70份)

全市工商系统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

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工商发[2012]1号)要求,结合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际,现就2012年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工商系统干部工作作风中的“庸、懒、散”,领导作风中的“假、浮、蛮”,为政不廉中的“私、奢、贪”,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中的低效率等突出问题,实现全市工商系统干部作风明显改进,行政服务质量显著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保持领先,营造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和服务环境、宽松透明的市场和企业经营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和社会环境、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问题

集中整治的范围: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事业单位。

集中整治的重点问题:落实省局•通知‣明确的各项任务、措施和要求,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五个方面、19种突出问题。

(一)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问题

1.在精神状态方面,着力解决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的问题;着力解决工作能力不强,业务不熟悉,政策执行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着力解决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不振,得过且过,熬资历、等提拔的问题;着力解决工作推诿扯皮,牢骚满腹、怨天尤人,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回避的问题。

2.在执行纪律方面,着力解决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心太重,沉迷于打麻将、玩扑克甚至参与赌博或以钱作赌注的娱乐活动问题;着力解决纪律松弛、擅离职守,违反着装规定,工作时间随意脱岗,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票等问题。

【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方案】

3.在对待群众方面,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对待来办事的群众、企业和基层同志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甚至百般刁难,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让人到处跑、反复跑的问题。

(二)着力解决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

1.在思想作风方面,着力解决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虚报、瞒报统计数据,在工作指标上搞假数字、出假政绩的问题。

2.在对待政绩方面,着力解决不从实际出发,不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只顾眼前政绩、不顾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3.在工作落实方面,着力解决督促检查少,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上情不吃透、下情不掌握,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调查研究走马观花,不解决实际问题的问题。

4.在干部任用方面,着力解决违反选人用人规定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家长作风严重,搞“一言堂”、个人独断专行的问题。

5.在群众观点方面,着力解决不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注意倾听社会呼声,对基层意见、群众信访不重视,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认真落实、答复的问题。

6.在行使权力方面,着力解决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执法检查过多过滥,越权执法、趋利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三)着力解决为政不廉的“私、奢、贪”问题

1.在履行职务方面,着力解决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

2.在处理利益方面,着力解决热衷于谋求小团体利益,搞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的问题;着力解决选择性执行上级政令,对部门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甚至设法阻挠的问题;着力解决利用所属行业协会和下属事业单位,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的问题。

3.在执行制度方面,着力解决不比工作比享乐、比排场、比阔气、比待遇,公务消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超标准接待,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豪华装修办公场所,不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公款出国境考察无实质内容,热衷于迎来送往,沉迷于吃喝玩乐的问题。

4.在廉洁自律方面,着力解决不按规定办事,在行政许可、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中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利用职权收红包,婚丧嫁娶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问题。

5.在行政行为方面,着力解决办事服务故意刁难,设臵障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巧立名目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滥庆典,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等问题。

(四)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问题

1.在行政审批项目,特别是非行政许可方面,着力解决审批不规范、审批随意性大,利用部门“红头文件”、规章等,以登记、备案、年检、认定及许可证等形式,变相设臵审批事项的问题。

2.在行政审批效率方面,着力解决审批许可事项该进服务中心和办事窗口的不进入,该并联审批的项目不并联,该网上审批的事项不上网,审批许可时间长、超时限,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的事项“只挂号、不看病”,搞“厅外循环”审批的问题。

(五)着力解决中介机构及行业协会的乱作为问题

1.在行政机关与行业组织关系方面,着力解决工商机关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脱钩不彻底、职能划分不清晰,将一些行政工作甚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移到行业协会,转化为有偿中介服务,指定中介机构为企业办理行政许可提供验资证明、审计报告的问题。

2.在执业行为方面,着力解决行业协会执业行为不规范,向服务对象和会员单位乱伸手、乱收费,增加企业成本,扰乱投资环境,

2016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3篇
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方案 第三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县干部队伍的思想境界大提升,精神风貌大改观,工作作风大转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为“做大总量、决战工业700亿”贡献力量,为促进商贸流通业务提供保障。

二、目标任务

结合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有关文件内容,重点解决作风建设上五个方面的问题:

1.解决党性不强,脱离群众的问题。重点解决党性观念淡薄,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政治觉悟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的问题;高高在上、唯我独尊、自我膨胀,对群众耍态度、摆官架、搞特权的问题;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漠视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等问题。

2.解决政令不畅,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的问题。重点解决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个人利益至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上级政策做表面文章,自行其事,我行我素,搞“体外运行”、“暗箱操作”,工作“两张皮”的问题;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打折扣、搞变通、降标准,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遵守组织制度、不服从组织管理、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无组织无纪律等问题。

3.解决作风不实,慵懒散浮的问题。重点解决思想保守僵化,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不振,缺乏激情,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得过且过的问题;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不敢担当,消极懈怠,遇到矛盾绕着走的问题;服务态度差、生冷硬横、办事拖拉,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的问题;工作急功近利,调查研究不深入,情况不清、心中无数,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问题。

4.解决办事不公,行政乱作为的问题。重点解决执法执纪权滥用、执法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的问题;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用行政处罚裁量权,人情执法,重罚轻教、以罚代管、罚而不管、趋利执法等问题。

5.解决为政不廉,以权谋私的问题。重点解决“吃拿卡要”、中饱私囊,借帮助企业争取资金和优惠政策之机收受“回扣”的问题;不按规定办事,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行政审批等领域,搞权力“寻租”,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工作推诿扯皮,办事“中梗阻”,服务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按照要求,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16年3月开始至2016年8月底结束,阶段安排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三个环节同步:

1.自查自纠阶段。要针对需要重点解决的五个方面问题和近期全市通报的几起干部作风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要求,强化问题意识,把群众的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果的重要指标,从工作实际出发,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一线,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全面摸清、找准工作中的差距和作风上的不足。领导干部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召开专门会议,开门听取意见,认真梳理总结,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严从实找准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切实防止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以笼统问题代替具体问题。

2.整改落实阶段。加强问题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总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向、具体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每名党员干部都要针对查摆的问题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进度,认真做好整改落实。要采取一定形式对查找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整改的问题要采取销号的办法进行管理,确保查摆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作风整治领导小组对本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

3.建章立制阶段。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抓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梳理完善已有制度。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继续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的,抓紧修改完善或废止。研究制定新制度。围绕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注重总结经验做法,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出台新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坚决纠正无视制度、执行制度有例外的问题,强化制度执行力,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打擦边球的行为。对违法制度规定的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真正意识到作风涣散、纪律松弛、工作懈怠给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带来的危害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要把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具体举措抓好抓实。要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真正带来干部作风上的明显转变。要加强与县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取得指导和支持,我办作风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我办活动中工作进展等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为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供行动坐标。

2.强化落实监督。要将采取有效措施作为推动专项整治活动的支点,并贯穿活动始终。对违纪违规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快查快办,从严查处。要支持和拥护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令行禁止、有令必行。要加大对下属公司(中心)的监督,防止活动一盘散沙,切实做到”自上而下、条块结合、上下联动。

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机关效能,着力营造服务优良、群众满意的办事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与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本系统系统集中进行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活动,根据查摆问题,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作风工作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我办业务工作实际,以着力解决机关工作人员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治理“庸、懒、散、软”等消极现象为主要内容,采用自查自纠、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和跟踪追究的方式,全面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努力打造勤政廉洁、优质高效、工作争优的服务型机关,为促进我市发展提供坚强的精神动力和作风保证。

二、整改方向

(一)发挥干部、群众积极性,坚持开门搞活动。确保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保障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干部职工对干部作风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的认识,以正确的心态和热情的态度支持和动员机关及下属公司参与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二)盯住作风问题不放,有利于群众的事再小也要做,危害群众的事再小也要除。继续不折不扣地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旗帜鲜明、措施有力地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定理想信念,杜绝“软骨病”。

(三)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行动要求真正落实好。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参照上级党委和政府提出并强调的各项“高压线”,通过“自己找、群众提、领导点、同事帮”的方式,将不良苗头扼杀在摇篮里。

三、具体措施

(一)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学习教育

在不影响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章、廉政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规定和市委有关要求等文件,务必在心灵上受到高尚情操的熏陶、头脑上接受先进思想的武装、行动上按照党纪国法的要求来办事。【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方案】

(二)听取有益的意见建议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主题,为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提供基础。其一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听取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主要领导要听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普通干部职工要听取领导的意见建议;其二,机关要听取下属公司(中心)的意见;其三,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这是重中之重。要通过信访、热线、新媒体等各种方式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聚焦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放得下架子、沉得住气、沉得下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待反映上来的自身存在的不足和缺点。

(三)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县集中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和文件进行查摆,对照意见建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加以牢记重视,态度要端正、问题要明确、决心要坚定。对自己存在不足要进行深刻的剖析并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并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布告栏等方式向群众公开。

(四)抓好整改督察,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机制

1.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对待自身所存在的问题,正视差距,不回避矛盾、问题,以知难而进的精神和攻坚克难的勇气面对并解决困难,努力在正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上取得成效。

2.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将所存在的问题扎扎实实地整改到位,在改进改正中接受上级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力图在思想、能力、作风等方面达到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契合人民群众的期盼。

3.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发挥工作主动性,对于开展活动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摸索客观规律,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总结活动经验,建立其一套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并严格遵守,对于有令不止的行为要加强劝诫,情节严重的加以处罚。

四、时间进度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16年3月开始至2016年8月底结束,阶段安排与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三个环节同步,具体整改集中在四月至六月份;结合不同问题确定不同的交办期限,有条件整改的要立知立改、绝不拖延;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问题确定责任人全程进行整改落实。

第3篇

为切实解决当前我市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改革发展、服务稳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党政机关及驻市单位集中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市干部队伍的思想境界大提升,精神风貌大改观,工作作风大转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为“全力做大,奋力开创双核战略新征程”提供过硬的作风保障。

二、目标任务

结合全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解决作风建设上五个方面的问题:

1、解决党性不强,脱离群众的问题。重点解决党性观念淡薄,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政治觉悟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的问题;高高在上、唯我独尊、自我膨胀,对群众耍态度、摆官架、搞特权的问题;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漠视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等问题。

2、解决政令不畅,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的问题。重点解决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部门利益至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上级政策做表面文章,自行其事,我行我素,搞“体外运行”、“暗箱操作”,工作“两张皮”的问题;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打折扣、搞变通、降标准,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遵守组织制度、不服从组织管理、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无组织无纪律等问题。

3、解决作风不实,庸懒散浮的问题。重点解决思想保守僵化,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不振,缺乏激情,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得过且过的问题;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不敢担当,消极懈怠,遇到矛盾绕着走的问题;服务态度差、生冷硬横、办事拖拉,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的问题;工作急功近利,调查研究不深入,情况不清、心中无数,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问题。

4、解决办事不公,行政乱作为的问题。重点解决执法执纪权滥用、执法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的问题;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用行政处罚裁量权,人情执法,重罚轻教、以罚代管、罚而不管、趋利执法等问题。

5、解决为政不廉,以权谋私的问题。重点解决“吃拿卡要”、中饱私囊,借帮助企业争取资金和优惠政策之机收受“回扣”的问题;不按规定办事,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行政审批等领域,搞权力“寻租”,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工作推诿扯皮,办事“中梗阻”,服务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16年2月开始至2016年8月底结束,阶段安排与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三个环节同步:

1、自查自纠阶段。各地各单位要针对需要重点解决的五个方面问题和近期全市通报的几起干部作风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要求以及本地本单位实际,强化问题意识,把群众的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果的重要指标,从工作实际出发,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企业一线,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全面摸清、找准工作中的差距、作风上的不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各级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严从实找准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切实防止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以笼统问题代替具体问题。

2、整改落实阶段。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加强本地本单位问题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要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总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向、具体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每名党员干部都要针对查摆的问题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进度,认真做好整改落实。要采取一定形式对查找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整改的问题要采取销号的办法进行管理,确保查摆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各地各单位领导机构要对本地本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

3、建章立制阶段。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抓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梳理完善已有制度。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继续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抓紧修改完善或废止。研究制定新制度。围绕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注重总结经验做法,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出台新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坚决纠正无视制度、执行制度有例外的问题,强化制度执行力,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打擦边球的行为。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严防“回潮反弹”。

四、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真正意识到作风涣散、纪律松弛、工作懈怠给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带来的危害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要把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具体举措抓好抓实。要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真正带来干部作风上的明显转变。市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迅速制定活动方案,认真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专项整治活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加大宣传引导。对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工作进展等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为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加大督查力度。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做好整个活动的督促检查工作,组织明查暗访组、督导组采取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打招呼等形式对重点单位、重点岗位进行抽查督查,及时了解情况提出建议,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解决,确保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要充分发挥民声通道、领导热线、领导信箱等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线索,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导,确保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个体诉求得到有效落实。要对督查中发现的整改不到位或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进行查处。

3、强化问责办案。各地各单位要将问责办案作为推动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手段,并贯穿活动始终。对本地本单位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信访举报、发展环境监测、效能投诉等多渠道收集线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快查快办,从严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要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做到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教育一片、规范一方。

2016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3篇
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方案 第四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在整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境界大提升,精神风貌大改观,工作作风大转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为“做大总量、决战工业700亿”提供过硬的作风保障。

二、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16年4月开始至2016年8月基本完成。阶段安排与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步开展、同步推进。

三、目标任务

结合我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解决作风建设上五个方面的问题:

1.解决党性不强,脱离群众的问题。重点解决党性观念淡薄,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政治觉悟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的问题;高高在上、唯我独尊、自我膨胀,对群众耍态度、摆官架、搞特权的问题;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漠视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等问题。

2.解决政令不畅,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的问题。重点解决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部门利益至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上级政策做表面文章,自行其事,我行我素,搞“体外运行”、“暗箱操作”,工作“两张皮”的问题;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打折扣、搞变通、降标准,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遵守组织制度、不服从组织管理、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无组织无纪律等问题。

3.解决作风不实,慵懒散浮的问题。重点解决思想保守僵化,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不振,缺乏激情,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得过且过的问题;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不敢担当,消极懈怠,遇到矛盾绕着走的问题;服务态度差、生冷硬横、办事拖拉,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的问题;工作急功近利,调查研究不深入,情况不清、心中无数,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问题。

4.解决办事不公,行政乱作为的问题。重点解决执法执纪权滥用、执法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的问题;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用行政处罚裁量权,人情执法,重罚轻教、以罚代管、罚而不管、趋利执法等问题。

5.解决为政不廉,以权谋私的问题。重点解决“吃拿卡要”、中饱私囊,借帮助企业争取资金和优惠政策之机收受“回扣”的问题;不按规定办事,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行政审批等领域,搞权力“寻租”,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工作推诿扯皮,办事“中梗阻”,服务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针对需要重点解决的五个方面问题和近期全市通报的几起干部作风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要求以及本单位实际,强化问题意识,把群众的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果的重要指标,从工作实际出发,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企业一线,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全面摸清、找准工作中的差距和作风上的不足。领导干部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严从实找准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切实防止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以笼统问题代替具体问题。

2.整改落实阶段。每名干部都要针对查摆的问题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进度,认真做好整改落实。要采取一定形式对查找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整改的问题要采取销号的办法进行管理,确保查摆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督查小组要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

3.建章立制阶段。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抓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梳理完善已有制度。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继续坚持。注重总结经验做法,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出台新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坚决纠正无视制度、执行制度有例外的问题,强化制度执行力,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打擦边球的行为。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财政局干部作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局机关和各乡镇财政所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加大对我局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力度,适时报道我局在专项整治活动中的做法和成绩,扩大社会影响。二是突出宣传重点,把提升干部作风、提供优质服务、推进“五型”财政建设等作为重点向社会推介,局机关信息报道小组和各乡镇财政所要组织一批有份量的素材在媒体上进行报道,力争形成一批宣传精品。三是注重树立典型,尤其要注重挖掘财政系统内先进典型或特色工作,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升财政形象。

3、加大督查力度。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小组要做好整个活动的督促检查工作,及时了解情况提出建议,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解决,对违纪违规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确保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要充分发挥举报信箱等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线索,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进行重点督导,确保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个体诉求得到有效落实。

第2篇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扩大“大培训、大调研、大比武”活动成果,全面提升财政绩效管理水平,促进各项财政工作提质、提速、提效,根据《关于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2016年在全县财政系统开展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特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决战大工业,推进大统筹,改善大民生,实现大跨越”的发展思路,以提升服务发展绩效、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提升创新理财绩效、提升机关建设绩效为抓手,以建立理念先进、机制健全、管理规范、团结进取、作风优良的绩效财政为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县域经济的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大力培植财源,提升服务发展绩效。按照“做大经济总量,扩大城市体量,放大发展能量”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全力服务沿江开放开发、昌九一体化和决战工业700亿,不断夯实财政增收基础。

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机制,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奖励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发展,以财政资金引导,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2、加大担保融资力度。继续争取省财政“财园信贷通”的支持;全面铺开“财企惠贷通”融资模式;确保完成省担保公司下达任务(2个企业,2000万元);通过财政信用融资担保方式积极申报德鑫纺织3000万元贷款。

3、加大争资争项力度。认真研究国家、省投资政策和方向,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与省市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千方百计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扶持。

4、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确保圆满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争创招商引资先进单位。

5、加大跟踪帮扶力度。继续对口帮扶好塑丽龙纺织有限公司等企业,帮助它们解决实际困难。

6、加大项目资金保障力度。多方筹措城建项目资金,保障资金需求,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强化财政监管,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一是进一步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民生资金和重大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预算编制和执行等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二是继续做好财政投资评审和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投资评审专家库、材料信息价格库;建立和健全对中介机构的考核制度和淘汰制度,制定奖惩办法和激励机制,提高中介机构的积极性;大力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三是加强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强化内控制度建设,确保内部资金运行和干部安全。四是做好财政担保资金的保后监管工作,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积极防范担保风险。

(三)坚持深化改革,提升创新理财绩效。

1、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的机制,加强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衔接。

2、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经费支出管理,加快公共财政预算执行进度,控制新增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压缩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做到“两个覆盖”(单位覆盖和资金覆盖),加强国库资金调度。

3、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大力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管理体制。

4、建立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并出台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制度,偿债准备金制度,加强债务风险防控。

5、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

6、深入推广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进一步做好县乡两级财政部门OA系统上线应用工作,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继续做好县直各单位财务集中监管系统的应用。

7、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进一步规范电子化政府采购,推进有关办公用品的协议供货采购。

8、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巩固与完善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操作程序,加强项目建设,严格资金管理,完善考核制度;按照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转型升级要求,整合资金,科学定位,优先做好我县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

(四)全面改进作风,提升机关建设绩效。一是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是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对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各个环节和防控制度的落实及执行情况加强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四是严格遵守和执行《县财政局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制度》,加大明察暗访和惩戒力度,巩固机关效能建设成果。五是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发扬省级文明单位风尚、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等争创活动,力争各项工作在省、市取得先进。六是深入推进乡镇财政所建设,做好标准化财政所创建工作,加强财政所信息化建设。七是积极筹集、合理安排、及时拨付社会保障资金,确保社保资金的使用质量。落实好各项公共财政政策,保障好县政府各项为民办实事资金需求。八是大力弘扬财政机关文化。抓好党建带群团建设,积极组织参加市局和县局开展的文体活动。九是积极做好综治、计生、信访和包村扶贫工作。

三、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财政局成立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各乡(镇)财政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县财政局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抓好实施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分三个阶段: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2月12日至2月28日)。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3月1日至12月1日),各乡(镇)财政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本股室(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周密组织实施;建立活动倒逼机制,局活动领导小组适时组织阶段性督查指导。三是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结合年度考核对各乡(镇)财政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三)拓展活动载体。各乡(镇)财政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围绕“四个提升”的要求,逐一采取措施,积极创新开展富有特色、紧贴实际的活动,确保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达到预期成效,为促进财政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第3篇

2016年,县财政局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省、市财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动绩效管理提升年一系列工作,按照“一改、二争、三强、四严、五提、六治”的工作思路,努力实现全年工作目标。

“一改”:就是要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在已有“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基础上,利用好“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逐步上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和“财政资金监管系统”,达到“阳光财政”、“阳光财务”、“受控运行”、“联动监管”四个目标,实现资金全覆盖、流程全控制、账户全监管;进一步加大对公务卡改革工作力度,引导和督促预算单位开展公务卡消费结算,解决“开而不用”的问题,全面铺开公务卡消费还款业务。

“二争”:就是要大力争取资金,大力争取项目。抓住省委书记强卫在调研时指出的“要把打造成为推进昌九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支点”这一战略部署,抢抓机遇,努力向上级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扶持,争取更多的项目在县启动和实施,营造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良好环境,把打造成产业招商热地、产业发展高地、产业集聚洼地,使之成为推动昌九一体的重要支撑和实施双核战略的重要支点。

“三强”:就是要强化税收征管、强化票据管理、强化国资监管。坚持以票管收,源头控制,加大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稽查力度,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大力实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改进国有资产监管模式,逐步实现全县资产信息化、动态化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四严”:就是要严格预算编制、严格支出控管、严格财政监督、严格内部管理。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约束,细化财政预算支出,坚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把保运转、保工资放在首位,加大对民生工程的倾斜力度。加强财政日常监督和重点监察,进一步规范和整顿财经秩序。在内部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和约束机制,规范财政内部管理。

“五提”:就是要紧紧围绕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并以此为契机,着力实现财政“五提”目标,即通过不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规范程序,促进政府财力资源合理配置,进一步提高财政宏观调控能力;通过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建立和完善财政运行新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通过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财政队伍整体形象。

“六治”:就是要治庸、治懒、治散、治浮、治赌、治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扎实开展“六治”工作,重点解决工作责任不强、创新能力不强、缺乏大局意识、效率低下、不积极主动、作风不实、能力平庸、得过且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自由散漫、拜金主义、以权谋私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提倡干事、反对无为,提倡创新、反对僵化,提倡团结、反对内耗,提倡务实、反对漂浮,提倡廉洁,反对腐败。做到工作上“不出格”、纪律上“不出线”、生活上“不出圈”,努力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财政队伍。

2016作风效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方案 第五篇

根据省、市、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收集到办事难,窗口单位服务不规范、效率不高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特制定窗口单位作风效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开展专项治理为抓手,全面整治窗口部门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服务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查处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吃、拿、卡、要、报”行为,督促各窗口单位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各项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全县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品质大提供优质的政务环境保障。

二、领导小组和责任分工

成立县窗口单位作风效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县监察局负责监督专项整治实施,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快速处理信访件,坚决查处“吃、拿、卡、要、报”行为,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

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本单位窗口服务专项整治具体实施。

三、推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权力的约束,加强对履职的监管。各窗口单位要做到“两集中、两到位”,该进大厅的事项,要全部进大厅办理,杜绝体外循环现象;选派高素质人员到窗口工作。要切实发挥行政监察、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等作用,聘请5-10名特邀监督员,调动单位领导抓作风效能建设的积极性,增加作风、政风问题在绩效考核中的含金量,对发现的“三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严肃追究当事者和主管领导的共同责任。

二是建立完善电子政务平台。把关系群众利益的行政事项纳入信息化政务系统,完善服务系统的功能,让群众享受便捷、透明的政务服务。

三是加强教育引导,树立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的教育培训,引导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树立群众观念、服务意识,培养为民高效敬业的工作作风。

四是完善工作制度。优化工作程序,明确业务要求和工作目标,建立完善可操作的、切实有效、长期管用的工作措施和管理制度。各窗口单位要将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上墙。

五是进一步简政放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要求,进一步精减和下放审批权;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压缩时限;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推行即时审批,限时审批、超时问责。改革前置审批和评审方式,逐步实行联合审批或并联审批。切实解决办事难、审批慢等问题。

六是积极推进视频监察系统建设。在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房地产一体化征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视频监察系统的基础上,加快其他办事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视频监察系统建设,尽快实现各视频监察系统对接,做到全方位、全覆盖。

七是组织对窗口单位的民主评议活动。县效能办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客商代表、群众代表对窗口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对反映较差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并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四、工作步骤

按照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拓展,细化工作举措,推动各单位抓好对以上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共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6月16至6月25日)

1、按照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调查摸底。

2、各牵头责任单位制定本单位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

3、各窗口单位实行公开承诺,窗口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对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中心进驻制度等十二项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府办发[2016]24号)逐项自查,并把自查情况上报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6月26日至7月10日)

1、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照承诺服务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规范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

2、各窗口单位根据自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切实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以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推行网上政务服务等为重点,围绕集中治理和解决办事难、审批慢、“吃、拿、卡、要、报”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各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督查。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2016年7月11日至8月底完成)

1、根据日常督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各窗口单位发出书面整改建议书,要求各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并在规定期限内报送整改情况。

2、各窗口单位8月底完成视频监察系统安装,并实现与省市县视频监察系统对接。

3、县纪委(监察局)、县“活动办”、县效能办联合相关单位对各窗口单位开展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专项整治工作列为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窗口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一把手”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强化保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各责任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作,严格按职责要求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突出监督检查。为促进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督查、动态督查相结合,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县效能办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要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各单位要结合专项整治内容开展立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进一步创新监察方式方法,提升效能监察实效。

(三)强化案件查办。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执行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不良后果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要加大对专项整治所涉案件的查处力度,健全直查快办、快速反应、上下联动、查案责任等制度,确保有案必查、查处必严。对有案不查或上级交办案件查处不力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注重工作考核。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特色做法,注重发现和推介典型,评选一批“岗位服务标兵”,进一步加大对典型案件的通报,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其在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绩效评估中的权重,年终做好绩效评估工作。

2015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方案 第六篇

第1篇: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九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豫纪发〔20XX〕21号)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强化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监管,推进编制、财政、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通过专项治理,澄清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和工作关系底数,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二、治理范围

学院所属部门各类财政供养人员。

三、治理内容

(一)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二)工作人员考上全日制学历教育脱产学习的;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等,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

(三)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四)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五)已调整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办的。

(六)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

(七)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的。

(八)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和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

(九)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津补贴的。

(十)不符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有关规定,仍由家属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

(十一)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十二)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和部门自查整改与组织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宽严相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对照“吃空饷”的各类情形,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认真梳理全体人员工作关系、工资发放、在岗在位情况,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隐瞒、不作假,如实填写《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统计表》和《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5年9月15日前报学院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行政办公楼427房间,联系人:李志荣,电话:65928118)。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9月16日至10月10日)

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察看、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各部门进行全面核查。被群众举报投诉、自查不认真自纠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重点核查。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0月11日至11月10日)

加强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问责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办法,实现人员编制、人事关系、工资变动、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理等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建立机构编制情况、人事工作关系、工资津补贴发放、人员去向公开公示制度,建立“谁管理谁负责”的问责机制。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洛阳理工学院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杨小林

副组长:袁静波 董延寿 韩振英 曹国杰

成 员:韩洪涛 王大力 赵尊群 宁建辉 王 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韩洪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密切配合。各机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组织部、人事处要进一步核实各部门机构编制及现有在编人员情况,为治理工作提供数据,并根据核查情况及时调整或核销“吃空饷”人员所占编制;同时要根据在编人员在岗情况及时调整核销组织人事、工资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财务处要根据编制、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手续,及时调整工资数据或核销工资关系,并相应核减工资预算。纪委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治理办要及时收集各种表格并及时向上一级治理办公室上报有关材料。全校各部门要加强沟通,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注重实效。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安排。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自查清理和审核整改工作,尤其要严把审核关,逐人逐单位进行审查,做到“六查”: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要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肃纪律。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自查自纠阶段的督促指导,做好重点检查阶段的核查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切实强化社会监督。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认真清理纠正。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第2篇: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周口市深化“转创”活动、推进“狠抓落实年”工作方案》(周办〔20XX〕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切实解决机关干部长期缺岗不上班“吃空饷”问题,依据《公务员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治理范围

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公职人员。

二、治理对象

1、不符合政策规定,以借调、病休、停薪留职等名义不在岗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2、经组织选派或非经组织选派外出学习期满未回原单位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3、长期旷工或请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不在岗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4、在职人员自动离职或离退休人员死亡或被宣告失踪后,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5、达到退休年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6、调动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又在新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故意隐瞒情况虚报冒领工资、补贴归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7、被判刑或者受到纪律处分后,未按相关规定降级或停发工资,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8、将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9.企业下岗、内退人员领取生活费后,又在财政供给单位就业领取工资的人员;

10、其他各类虚报人员编制,冒领财政拨款的。

三、治理方法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由市“转创办”牵头,会同组织、编办、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成专项治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治理工作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核查、整顿规范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一6月20日)。各级各部门召开动员会,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明确专人负责。结合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册、工资表、花名册、考勤记录等相关信息,摸清底数,认真登记,如实填报“吃空饷”人员表(表格附后)。对自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主动承认错误并退还违规领取的工资和福利补助的,以及能积极主动如实上报纠正“吃空饷”人员的单位,可不追究该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由所在单位负责清退已领取的工资和补贴,上缴同级财政,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核减工资和编制手续。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要写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自查结果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并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报各级专项治理办公室。

(二)集中核查阶段(6月21至7月31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根据自查情况,深入市直各单位进行核查,抽查各县市区有关单位,按照编办数据库实名制信息与单位实有人员相对照,财政核拨工资花名册与单位实有人员相对照,单位实有人数花名册与考勤登记表、人员身份证相对照的办法,与干部职工逐人见面,不留盲点。特别是把各级教育部门的一线教师作为重点核查对象,采取现场签名笔迹与教案备课笔迹相对照,师生相互指认等办法,坚决制止弄虚作假及其他不良现象的出现。凡不认真自查自纠,经群众举报并核查属实的“吃空饷”人员,除退还已领取的工资和福利外,还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整顿规范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核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对核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解决本单位在人员管理上出现的各种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并将工作总结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市专项治理办公室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会同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制定解决“吃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把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开展好各个阶段的工作,研究和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公职人员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坚持边清理、边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各级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对清理结果负总责;坚持实事求是,严禁瞒报、漏报各类“吃空饷”人员;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打击报复、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三)建立机制。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以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严肃编制、人事纪律和财务管理,本着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掌握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到组织、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办理各种手续,凡干部任免、调入、调出或录用到新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将工资关系留在原单位,调出单位必须在3个月内向有关部门申请,理顺编制和工资手续;及时核减在职死亡人员的编制、工资关系;核减离退休死亡人员的离退休生活费;及时核减非组织选派的离岗学习人员的工资;及时核减不符合遗属补助条件人员的遗属补助等,坚决杜绝公职人员“吃空饷”现象的再次发生。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394-8238930,电子信箱:XXXX。

第3篇: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省委、省政府决定,20XX年9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根据《河北省“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以纠正多领、冒领、骗领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为突破口,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为重点,以构建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为目标,切实解决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振兴河北体育、建设体育强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治理范围和清理对象

(一)治理范围

此次“吃空饷”专项治理的单位,包括局机关和以财政拨款安排人员经费的各直属单位。人员范围包括20XX年6-8月份以财政性资金发放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人员。

(二)清理对象

1、在编职工离职、开除、辞职、辞退、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原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福利人员。

2、按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已办理了退休手续,但仍按在编职工领取工资人员。

3、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已故或失踪,其家属或利害关系人仍代领离休费、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人员。

4、离休、退休职工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养老保险金,又同时从财政领取离休费、退休费人员。

5、受党纪政纪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工资核销(减)人员。

6、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已不具备享受补助规定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人员。

7、虚报多领、冒领职工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单位和人员。

8、其他已经不具备直接从财政领取补助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的人员。

三、治理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9月5日开始,至20XX年12月20日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9月5日至9月18日)。

9月中旬,召开河北省体育局系统“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各单位也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部署,启动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发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吃空饷”的危害性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单位自查阶段(20XX年9月19日至10月15日)。

各单位要按照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信息公示和自查工作。公示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包括:专项治理公告,单位2015年6-8月份领取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人员信息(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本单位及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和通信地址。第二次公示的内容为各单位自查结果,即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在组织进行全员公示的同时,各单位要对照机构编制管理证、增人计划卡、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领取表、在岗及离退休退职人员名册等的基础上,结合单位考勤记录等情况对在职领取工资人员进行核查;采取走访、慰问或其他合适形式,了解掌握领取离退休金、退职生活费、遗属补助人员准确信息。对所有被群众举报人员,必须一并纳入排查清理范围,仔细查证,一一确认。两次公示纸质信息要在单位办公地点明显位置张贴,有条件的单位要在内部网络发布公示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各单位要将两次公示信息和全面汇总整理确认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及相关材料,连同自查情况报告一并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的公示、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抽查面不少于30%。

(三)集中核查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11月5日)。

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专门人员,依据各单位报备的公示信息、群众举报信息和单位排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对照有关文件和所掌握的清理范围内所有人员信息,进行对比核查。对部分单位,特别是一些人员较多、自查“吃空饷”人员零报告的单位,要作为重点进行检查。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群众举报,详细记录群众举报信息,并依据举报线索逐一调查核实。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所有重点检查和群众举报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单独记录,单独统计,并向有关单位反馈。

(四)清退处理阶段(20XX年11月6日至11月25日)。

对清理出的“吃空饷”人员,要立即停止其领“饷”行为,并立即按照规定程序核销(减)工资福利和补助。认真核实“吃空饷”人员多领财政资金情况,多领资金追溯到“吃空饷”人员开始时间算起,对多领的财政资金单位必须负责追回或在以后发放的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中逐月扣回,并缴入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

对“吃空饷”人员的处理,要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指导思想,对主动自查上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退回多领财政资金的,依据有关规定从宽从轻处理,可不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被群众举报核查属实或经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证实的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除必须退回多领资金外,还要对“吃空饷”人员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性质恶劣、影响大、涉及腐败违法违纪或拒不配合的人员,可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开除党籍、公职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1月26日至12月15日)。

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同时认真填写有关报表(见附件2、3)。报表和单位总结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数据一并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得良同志和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牛祯贵同志为组长,计财处、人事处、监察室等有关同志为成员的河北省体育局“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财处,具体负责组织局系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实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既要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又要通力协作配合。计财处既要全力做好日常工作协调,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正常运转,同时要负责提供、核实财政统发工资人员信息、协助办理多领财政资金的缴库手续、指导单位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人事处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编制管理,做好政策解释、信息提供、各单位编制情况核实、清理范围人员工资福利核定、“吃空饷”人员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核销(减)手续办理、从社保机构领取养老保险人员信息核实、领取遗属补助人员资格认定、“吃空饷”人员界定和组织人事处理;监察室要对“吃空饷”人员清退处理进行全过程监督,并提供有关违规违纪党员和领导干部方面的信息。

(三)把握政策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关乎个人利益。因此,要准确把握落实有关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及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政策,确保各项工作在正确、一致的政策指导下进行。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事项,做到逐一登记、逐一排查、逐一处理,同时要特别注意做好群众举报信息的保密工作,防止打击报复行为发生。要密切关注社情舆论,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和各种咨询,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各类“吃空饷”专项治理数据,未经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得对外发布。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于组织工作不认真、公示信息不全面、受理举报不及时、执行政策不彻底的单位,要责令其立即改正并“补课”。逾期完不成工作任务、达不到工作目标的,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

(五) 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各单位要结合本次专项治理情况,全面分析、查找在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政策执行和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巩固本次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吃空饷”问题反弹。

第4篇: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9月至12月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根据《张家口市市本级“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我局“吃空饷”专项治理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纠正多领、冒领、骗领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为突破口,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为重点,以构建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为目标,切实解决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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